对研究中国近代史的人来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口号可谓再熟悉不过了。它成为数十年间中国文化政策讨论的焦点。1898年,张之洞让这句话一夜成名。张氏既是推动改革的开明大员,又是反对宪政的保守士大夫。他在工业建设方面的作为已经见于第13章。由于他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地位太过重要,我们在这里姑且抛开时间顺序,简要地对他的生平和思想做一整体的介绍。
张之洞出身于官宦之家,自幼受儒家教育,为同治二年(1863)进士。他登科不久就上书皇帝,并以此得名。他先后做过两广总督(1884—1889)和湖广总督(1889—1907),其间曾短暂署理两江总督。这些履历使他成为晚清政府在一切重大问题上不可或缺的咨询对象。晚清政治的一大特色就是,许多内外政策的制定首先由地方督抚提议。李鸿章、刘坤一、荣禄相继去世后①,张之洞就成为首屈一指的元老重臣,入京出任大学士、军机大臣,兼管学部②事务。这是他最后的职位,实权甚少,对这个摇摇欲坠的朝廷难有什么助益。这个朝廷的寿命只比他多了两年。
张之洞的基本改革思想见于那部广为传诵的《劝学篇》。此书作于1898年,比冯桂芬的《校邠庐抗议》晚出38年。③ 上文已指出,“中体西用”的口号正是来源于冯氏。二人思路一致,而张氏晚冯氏一代,不仅在“西艺”上更富见闻,而且对于“西政”也了解更多。“西政”包括学制、财政、税务、军备、法制、奖励实业等方面。但是,张之洞并不欣赏西方的哲学和政治学说,其思想大致可概括为以下三条:
(一)振名教以保社稷。张之洞与曾国藩持守着同样的义理,对朝廷忠心耿耿。作为三朝元老,他对朝廷感恩戴德,对于清廷的轻徭薄赋、宽柔养民尤其赞叹不置。他还论证满汉同种,保满即保汉。
张之洞强调,孔孟之道是中华文明的核心。他批评将儒经译成英文的做法,因为他觉得这些译文都出自陋儒之手。他极为看重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曾说:“故知君臣之纲,则民权之说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纲,则父子同罪、免丧废祀之说不可行也;知夫妇之纲,则男女平权之说不可行也。”④ 为保皇帝免遭革命之祸,民主制度、君主立宪和个人自由都在他抨击之列。1900年,他在汉口镇压了一次起事,处决与事者20余人。
张之洞对外国侵略切齿痛恨,是个十足的“鹰派”:他于1879年至1880年间主张对俄开战,1882年至1885年间主张对法开战,1894年至1895年间主张对日开战,1901年中外议和期间又主张在东北对俄开战—此次事件中,他对李鸿章的激烈批评惊动了朝廷。
在京师,张之洞被视为北派领袖,而翁同龢(1830—1904)则被奉为南派魁首。据张氏《年谱》,他颇为后悔自己没有培养嫡系人马。与翁氏相比,张氏更为开明,也更富远见。他提倡以教育为根本入手处,渐进地改良,而不是像光绪帝和康有为那样希图急遽的变革。他尖锐地抨击康有为的学说,他希望的是将孔孟之道与西方的技术、治理手段(而非政治体制)相结合:“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⑤—这句话又是那句著名口号的变体。
(二)教育救国。“教育救国”的口号在20世纪20年代风靡一时,而读完张之洞的文章,你定会惊讶数十年前张之洞已经将这句话践行到了何种程度。他在成都和广州建立书院,资助书籍刊刻。在幕友的协助下,他撰成《轩语》与《书目答问》两书,前者论治学与作文,后者则是一部中国基本典籍的书目,至今仍嘉惠学林。
后来张之洞认识到,教育是一国富强的晴雨表:“窃惟古来世运之明晦,人才之盛衰,其表在政,其里在学”⑥;“西国之强,强以学校”⑦。他自问自答:“种何以存?有智则存。”又说:“故救时必自变法始,变法必自变科举始。”⑧
张之洞建议在京师和各省会建立大学堂,在各府建立中学堂,在各县建立小学堂;办小学的经费由行会和宗族组织供给;寺观应改作校舍(在当时是激进的手段)。1893年,张氏奏请设立自强学堂。1896年,该学堂在南京成立。学堂延请外国教习,开设外交、农学、实业、商业等课程。1895年12月,他又计划编练一支“自强军”。自强学堂和自强军的成立,将自强运动推向了高潮。1896年,张氏仿照曾国藩1872年的先例,派遣40名学生分赴英、法、德诸国留学。20世纪初,他又派遣许多学生留学日本。这些留学生归国后,张氏就向他们详询外国情形。他担任管学大臣⑨时,以归国留日学生提供的信息为基础,以日本学制为样板,制定了中国学制。张氏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却忽视了受教育者的心理。他设置的课程依然重视读经与忠君。
(三)实业救国。在中国的经济领域,张之洞是一位开路人。1889年,他在广州开办了中国第一家新式铸币厂。1895年,他的自强军移驻上海郊外的吴淞,配以德国教官和近代化装备,成为中国新式陆军的骨干。张氏名气最大的手笔要属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他在武汉开办了织布局、缫丝局、制革局;他为武汉带来了自行车、起重机和其他机械,为这座城市赢得了“中国芝加哥”的名号。他还积极推动铁路建设,亲自督建芦汉铁路。他鼓励商会和丝、茶等产业的发展。他一生握重权,掌巨财,却清贫以终。
1898年,他的《劝学篇》进呈御览之后颇受嘉许,钦命下发40册给各省督抚,命其“广为刊布”。下面是其中重要篇目的节选。
选文45 张之洞《劝学篇》节选
正权⑩
今日愤世疾俗之士,恨外人之欺凌也,将士之不能战也,大臣之不变法也,官师之不兴学也,百司之不讲求工商也,于是倡为民权之议,以求合群而自振。嗟乎!安得此召乱之言哉!
民权之说,无一益而有百害。将立议院欤?中国士民至今安于固陋者尚多,环球之大势不知,国家之经制不晓,外国兴学立政、练兵制器之要不闻,即聚胶胶扰扰之人于一室,明者一,暗者百,游谈呓语,将焉用之?
且外国筹款等事重在下议院,立法等事重在上议院,故必家有中资者,乃得举议员。今华商素鲜巨资,华民又无远志,议及大举筹饷,必皆推诿默息,议与不议等耳。此无益者一……【编者按:张之洞随后又列举了“无益者”三条,此处从略。】
方今中华诚非雄强,然百姓尚能自安其业者,由朝廷之法维系之也。使民权之说一倡,愚民必喜,乱民必作,纪纲不行,大乱四起……
且必将劫掠市镇,焚毁教堂,吾恐外洋各国必藉保护为名,兵船、陆军深入占踞,全局拱手而属之他人,是民权之说,固敌人所愿闻者矣……
昔法国承暴君虐政之后,举国怨愤,上下相攻,始改为民主之国。我朝深仁厚泽,朝无苛政,何苦倡此乱阶,以祸其身而并祸天下哉?此所谓有百害者也。
考外洋民权之说所由来,其意不过曰国有议院,民间可以发公论、达众情而已,但欲民申其情,非欲民揽其权。译者变其文曰“民权”,误矣。【注:美国人来华者,自言其国议院公举之弊,下抉私,上偏徇,深以为患。华人之称羡者,皆不加深考之谈耳。】
近日摭拾西说者甚至谓人人有自主之权,益为怪妄。此语出于彼教之书,其意言上帝予人以性灵,人人各有智虑聪明,皆可有为耳。译者竟释为人人有自主之权,尤大误矣。泰西诸国,无论君主、民主、君民共主,国必有政,政必有法,官有官律,兵有兵律,工有工律,商有商律,律师习之,法官掌之,君民皆不得违其法。政府所令,议员得而驳之;议院所定,朝廷得而散之。谓之人人无自主之权则可,安得曰人人自主哉?
夫一哄之市必有平,群盗之中必有长,若人皆自主,家私其家,乡私其乡,士愿坐食,农愿蠲租,商愿专利,工愿高价,无业贫民愿劫夺,子不从父,弟不尊师,妇不从夫,贱不服贵,弱肉强食,不尽灭人类不止,环球万国必无此政,生番蛮獠亦必无此俗。
至外国今有自由党,西语实曰“里勃而特”,犹言事事公道,于众有益,译为“公论党”可也,译为“自由”非也。
若强中御外之策,惟有以忠义号召合天下之心,以朝廷威灵合九州之力,乃天经地义之道,古今中外不易之理……
循序⑪
今欲强中国,存中学,则不得不讲西学。然不先以中学固其根柢,端其识趣,强者为乱首,弱者为人奴,其祸更烈于不通西学者矣……
今日学者,必先通经以明我中国先圣先师立教之旨,考史以识我中国历代之治乱、九州之风土,涉猎子集以通我中国之学术文章,然后择西学之可以补吾阙者用之,西政之可以起吾疾者取之,斯有其益而无其害。如养生者,先有谷气而后可饫庶馐;疗病者,先审藏府而后可施药石。西学必先由中学,亦犹是矣。
华文不深者不能译西书。外国各学堂,每日必诵耶稣经,示宗教也。小学堂先习蜡丁文,示存古也。先熟本国地图,再览全球图,示有序也。学堂之书,多陈述本国先君之德政,其公私乐章,多赞扬本国之强盛,示爱国也。如中士而不通中学,此犹不知其姓之人,无辔之骑、无舵之舟,其西学愈深,其疾视中国亦愈甚,虽有博物多能之士,国家亦安得而用之哉!
去毒⑫
悲哉洋烟之为害,乃今日之洪水猛兽也,然而殆有甚焉。洪水之害不过九载,猛兽之害不出殷都,洋烟之害流毒百余年,蔓延二十二省,受其害者数十万万人,以后浸淫尚未有艾。废人才,弱兵气,耗财力……
《论语》曰:“齐之以刑,免而无耻;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是法所不能治者,名得而治之。顾亭林曰:“以法治人,不若以名治人。”《学记》曰:“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是政所不能化者,学得而化之。何也?
中国吸烟之始,由于懒惰,懒惰由于无事,无事由于无所知,无所知由于无见闻。士之学取办于讲章墨卷,官之学取办于例案,兵之学取办于钝器老阵,如是已足……大率皆可以不勤动、不深思、不广交、不远行而得之。陋生拙,拙生缓,缓生暇,暇生废,于是嗜好中之,此皆不学之故也。
若学会广兴,文武道艺;城乡贵贱,无有不学。弱者学之于阅报,强者学之于游历,其君子胸罗五洲,其小人思穷百艺,方且欲上测行星,下穷地隔,旁探南北极,岂尚有俾昼作夜,终老于一灯一榻者?导之且不为,况禁之哉?
故曰兴学者,戒烟之药也……
变法⑬
变法者,朝廷之事也,何为而与士民言?曰:不然。法之变与不变,操于国家之权,而实成于士民之心志议论。
试观曾文正为侍郎时,尝上疏言翰林考小楷、诗赋之弊矣,及成功作相以后,若力持此议,当可成就近今三十年馆阁之人材,然而无闻焉。何也?大乱既平,恐为时贤所诟病也。
文文忠尝开同文馆,刊公法格致各书矣,以次推行,宜可得无数使绝国、识时务之才,然而曲谨自好者相戒不入同文馆,不考总署章京,京朝官讲新学者阒然无闻。何也?劫于迂陋群儒之谬说也。夫以勋臣元老,名德重权,尚不免为习非胜是之谈所挠,而不睹其效,是亦可痛、可惜者矣。
又如左文襄在闽创设船政,在甘创设机器织呢羽局。沈文肃成船政,设学堂,与北洋合议设招商局。丁文诚在山东、四川皆设制造洋枪枪弹局。此皆当世所谓廉正守道之名臣也,然所经营者皆是此等事,其时皆在同治中年、光绪初年国家闲暇之时。惜时论多加吹求,继者又复无识,或废阁,或灭削,无能恢张之者,其效遂以不广。
夫不可变者伦纪也,非法制也;圣道也,非器械也;心术也,非工艺也。请征之经。穷则变,变通尽利,变通趣时,损益之道与时偕行,《易》义也。器非求旧惟新,《尚书》义也。学在四夷,《春秋》传义也。五帝不沿乐,三王不袭礼,礼时为大,《礼》义也。温故知新,三人必有我师,择善而从,《论语》义也。时措之宜,《中庸》义也。不耻不若人,何若人有,《孟子》义也。
请征之史……历代变法最著者四事,赵武灵王变法习骑射,赵边以安;北魏孝文帝变法尚文明,魏国以治,此变而得者也。若武灵之不终以嬖幸,魏之不永以子孙不肖,与变法无涉。商鞅变法,废孝弟仁义,秦先强而后促;王安石变法,专务剥民,宋因以致乱,此变而失者也。商王之失在残酷剥民,非不可变也,法非其法也。【注:西法以省刑、养民两事为先务。】请征之本朝……即如轮船、电线创设之始,訾议繁兴,此时若欲废之,有不攘臂而争者乎?
今之排斥变法者大率三等:一为泥古之迂儒,泥古之弊易知也。一为苟安之俗吏,盖以变法必劳思,必集费,必择人,必任事,其余昏惰偷安、徇情取巧之私计,皆有不便,故藉书生泥古之谈,以文其猾吏苟安之智,此其隐情也。至问以中法之学术治理,则皆废弛欺饰而一无所为,所谓守旧,岂足信哉?又一为苛求之谈士。
夫近年仿行西法而无效者亦诚有之,然其故有四:一、人顾其私,故止为身谋而无进境,制造各局、出洋各员是也。此人之病,非法之病也。一、爱惜经费,故左支右绌而不能精,船政是也。此时之病,非法之病也。一、朝无定论,故旋作旋辍而无成效,学生出洋、京员游历是也。此浮言之病,非法之病也。一、有器无人,未学工师而购机,未学舰将而购舰,海军、各制造局是也。此先后失序之病,非法之病也。乃局外游谈,不推原于国是之不定,用人之不精,责任之不专,经费之不充,讲求之不力,而吹求责效,较之见弹求鹗炙、见卵求时夜,殆有甚焉。
学堂甫造而责其成材,矿山未开而责其获利,事无定衡,人无定志,事急则无事不举,事缓则无事不废,一埋一搰,岂有成功哉?
非攻教⑭
异教相攻,自周秦之间已然。儒墨相攻……唐则儒释相攻,后魏、北宋则老释相攻……至今日而是非大明。我孔孟相传大中至正之圣教,炳然如日月之中天,天理之纯、人伦之至,即远方殊俗,亦无有讥议之者。然则此时为圣人之徒者,恐圣道之陵夷,思欲扶翼而张大之,要在修政,不在争教,此古今时势之不同者也。
中外大通以来,西教堂布满中国,传教既为条约所准行,而焚毁教堂又为明旨所申禁。比因山东盗杀教士一案,德国藉口,遂踞胶州,各国乘机要求,而中国事变日亟。有志之士但当砥厉学问,激发忠义,明我中国尊亲之大义,讲我中国富强之要术,国势日强,儒效日章,彼教不过如佛寺道观,听其自然可也,何能为害?如仍颓废自甘,于孔孟之学术、政术不能实践力行,学识不足以济世用,才略不足以张国威,而徒诟厉以求胜,则何益矣。岂惟无益,学士倡之,愚民和之,莠民乘之,会匪、游民藉端攘夺,无故肇衅……
不特此也,海上见闻渐狎,中西之町畦渐化,若游历内地,愚夫小儿见西国衣冠者则呼噪以随之,掷石殴击以逐之,一哄而起,莫知其端,并不问其为教士、非教士,欧洲人、美洲人也。夫无故而诟击则无礼,西人非一,或税关所用,或官局所募,或游历,或传教,茫然不辨,一概愤疾则不明,诏旨不奉则不法,以数百人击一二人则不武,怯于公战、勇于私斗则不知耻。于是外国动谓中国无教化,如此狂夫,亦何以自解哉?
至于俗传教堂每有荒诞残忍之事,谓取人目睛以合药物,以造镪水,以点铅而成银,此皆讹谬相沿,决不可信……若有此事,则西国之人早已尽为教堂残毁,无完肤、无遗种矣。若谓不戕西人,惟残华民,则未通中华以前,此千余年中之药物、镪水、银条,安所取之?且方今外洋各国所需之药物、镪水,所来之银条,一日之内即已无算,中国各省虽有教堂,又安得日毙数千万之教民,日抉数千万之眸子,以供其取求耶?语云:“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荐绅先生、缝掖儒者,皆有启导愚蒙之责,慎勿以不智为海外之人所窃笑也。
①李鸿章卒于1901年,刘坤一卒于1902年,荣禄卒于1903年。
②关于学部,见第20章。
③关于《校邠庐抗议》,见第5章(二)。
④《张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二,第13—15页;又见张之洞:《劝学篇》,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2页。
⑤《张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二,第48页;又见张之洞:《劝学篇》,第71页。
⑥张之洞:《劝学篇·序》,第1页。
⑦张之洞:《劝学篇·序》,第2页。
⑧《张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三,第24页;又见张之洞:《劝学篇》,第53页。
⑨译者按:原文为“minister of education”,当时学部尚未成立,教育事务由管学大臣掌管。时任管学大臣的是张百熙,张之洞只是会同张百熙、荣庆厘定学制。
⑩《张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二,第23—26页;又见张之洞:《劝学篇》,第19—21页。
⑪《张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二,第27—28页;又见张之洞:《劝学篇》,第22—23页。
⑫《张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二,第38—40页;又见张之洞:《劝学篇》,第31—34页。
⑬《张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三,第19—22页;又见张之洞:《劝学篇》,第49—51页。
⑭《张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三,第51—53页;又见张之洞:《劝学篇》,第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