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国的官制

大元国基本继承了宋朝制度。其国土自蒙古到长城内外、朝鲜,总共分成十一个地区。难以置信的是,统治这样广袤的土地却不设置地方官一类的官职。北京是大都,被称作“腹里”,此为元朝真正的中央政府所在地。中央政府机构包括:中书省,直属皇帝,掌管行政;御史台,负责监察百官;枢密院,总管兵权。一段时期还设有尚书省管理财政,财政也由皇帝亲自管理。以上就是元朝中央政府的官制。而在腹里以外的十个地区都设有行中书省、行御史台、行枢密院,如浙江设有负责管理地方事务的行中书省。行省以下的各级官职分类大体与宋朝相同。中书省设“平章政事”一职,相当于宰相,行中书省则设“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换言之,中央政府在各地设立办事处,不设作为地方最高长官的地方官。此外,元代还设有具有蒙古特色的官职:达鲁花赤,主掌兵权,管理城防;札鲁克赤,负责处理政务和断案。总之,元代的地方机构和官员不隶属中央政府,中央和地方组织都直属天子一人。

种族歧视

元朝在官吏的任用方面带有很明显的种族歧视色彩。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色目人并非纯粹的蒙古人,而是汉人所说的塞外人,很多是西域人;第三等是汉人,指中国北部原金国统治区的汉族人,通称为“汉儿”;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亡后归附的汉族人和中国南方的居民,通称为“蛮子”。按这个顺序,任命官吏时进行区别对待。因此,南方的汉人很难当上大官。行中书省中一开始没有宰相,但任用了许多汉人。总的来说,蒙古政治是宽大的,尤其对特殊职业的人,如儒者、医者、僧侣、道士、基督教徒等给予特别待遇,免除他们的徭役和附带的租税。

国都

蒙古的天子冬天住在北京,即大都,夏天回到上都,过着奢侈的生活。

贵族自由处理土地和人民,承包制下的征税法

蒙古统一中国后,中国社会产生了很大变化。从五代开始,中国的贵族政治已经解体,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基本承认。但在汉人看来,蒙古人刚征服南宋,其文化远比汉文化落后。蒙古的政治形态类似日本镰仓时代,仍是贵族政治,主要依靠武力进行统治。蒙古将这种政治应用到了中原,实际上是复辟了中国消失很久的封建政体。皇帝可以随意分封土地和人民给他的儿子、女婿、女儿,任由他们自行处理。耶律楚材明白蒙古人和汉人的习惯差异,受命亲自处理汉地的事务,禁止蒙古人胡作非为。但是,像耶律楚材这样得到君主信任的明白人之后再未出现,数百年前的落后政体复活了。受封的领主随心所欲、恣意妄为,其领地内的百姓实在不堪其苦。比如,武将率军攻占一个地方后,此地的人民就成了他可以随意处置的奴隶。虽然官府偶尔进行阻止,也未能禁止。因为担任地方官的汉人、南人官品一般太低,无法制止嚣张跋扈的武将。世祖忽必烈宽仁大度,非常纵容自己的亲族、臣下,但在他脑中却没有装下多少看不到的人民之事。忽必烈赏赐臣下极其大方,但赏赐的财物却来源于从人民身上横征暴敛搜刮来的租税。

按照中国之前的制度,租、税都是依据土地、户口的情形而定。为防止擅自过度征收,租、税都有一定的比例,这种制度是符合农业国实情的。而忽必烈时代管理财政的官员大多不是汉人,很难实行对农业经营或汉人有利的制度,如有个西域的伊斯兰教徒阿合马,任财政官期间就随意增加征税,从人民身上榨取钱财,因而深得官府信任。西域是游牧地区,征税时以商队的交易为基础,大多实行包干的一揽子征税制,这是适合西域地区的税制,因为游牧民商队的财产可以驮在骆驼或马背上。阿合马却在以土地和户口为本位的汉地强制推行这种税制,不论土地和人口多寡,全部包干交纳固定数额的税。人民不清楚交纳的税多少给了皇帝,多少被税吏中饱私囊。这种税制绝不适合农业国。阿合马独断专行,和汉人结怨深重,最后被汉人侠士王著刺杀。阿合马死后,接替其职务的是与阿合马同时被录用的财政官员卢世荣和桑哥。阿合马的税制便于操作,所以被其继任者沿用。这种不适合农业国的承包制征税法推行开来后,就像痼疾一样,习以为常。即使中国有税收账册,也不受重视,因而这种税制一直延续到了后来的明清时期。

纸币制度

元代财政的特征也体现在纸币的使用方面。金国和南宋都发行过纸币,但要数元朝最为盛行,那时几乎全部货币都是纸币,如太宗灭金后发行的“交钞”,世祖中统年间发行的“中统钞”,至元年间发行的“至元钞”。发行纸币当然要有东西可与之兑换,最初与纸币兑换的不是白银而是丝织品。纸币发行依据的是丝和银的行情,兑率是五十两银换丝钞一千两。至元时期,纸币使用得最多,币面价值分十文﹑二十文﹑三十文﹑百文﹑一贯文﹑二贯文,这一时期的纸币能与白银直接兑换,五贯文纸币与一两银等价。因此,元朝初期几乎没有铸造硬币,只在地方上设立平准行用库作为官署金库,以保证纸币流通顺畅。在此,一两银可兑换二贯至元钞,而用纸钞兑换一两银则需二贯五十文,一两金的价值是一两银的十倍。另外还设立了只兑换纸钞的回易库,在这里可以将旧纸币换成新纸币,兑换一贯纸钞收取三十文的手续费。回收的旧纸币立即烧毁。元代为了保证纸币流通,还规定纳税一般要用纸钞(一直到明、清还残留着此种方式。清朝虽不流通纸钞,但仍保留有“钞关”的叫法,明朝则规定内地用钞交纳关税,可见后来还有“钞”的叫法)。

但是,纸币制度之后滋生了大量弊病。纸币以旧兑新是在官府进行的,过程中常误收假币和错认旧币为假币。因为官吏收假币要受到严惩,所以又产生了拒收脏损旧币的现象。由此,导致旧币贬值,物价上涨,甚至民间多有伪造纸币而发财的人。最初发行顺利的纸币,后来却几乎无法流通。不过,中国历史上没有任何时期能像元朝一样广泛地流通纸币。原因之一便是元朝极其广袤的国土、非常便利的交通、庞大的交易量且携带大量硬币十分困难。还有一个原因是中国金、银的产出少。据《太平纪》记载,日本在后醍醐天皇时也发行了纸币,可能当时的日本纸币也是仿自元朝。

驿站制度

元朝国土广袤,因此对发展交通颇为重视,在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交通设施如此完备的时期。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驿站制度。驿站,蒙语称为“站赤”,汉语称为“急递铺”。中国每隔十里设一个驿站,有专人负责和送信的快马,传递文书十分方便。驿站制度类似一种邮政制度。元朝的驿站制度创始于太宗时期。太宗说,他这一生做了“四善事”和“四恶事”,驿站制度就是“四善事”之一。驿站网络遍布蒙古的可汗国,连通中国和欧洲。从中国到钦察汗国需要三个月时间。在没有铁路和电信的年代,这样发达的邮政制度非常难得。直到近代,清朝传递文书时常有“五百里”“六百里”的说法,意思是以一天五百里、六百里的速度传信,这也是传承了元朝的驿站制度。不过,这一制度并未传至日本,因为日本的地形不便于骑马送信。

海运的发展

此外,海运作为元朝交通制度的一个方面也十分发达。由于都城北京附近不产大米,粮食需从江南运过来。因需运米,又促进了海运的发展。元朝利用宋末的海盗,想出了海运制度。宋末海盗朱清有个手下叫张瑄,伯颜通过张瑄结识了朱清一伙。灭亡南宋后,伯颜利用这些习惯风涛的海盗将掳掠来的财物走水路运回北京。元朝的银制也产生于往北京运输所掠白银的过程中。南宋时,银作为通货,大都被分割成小块的碎银,因此不方便运输。于是,伯颜在扬州将所有碎银铸成五百目即五十两一锭的银块,再运往北京。从此,五十两一锭就成为中国银制的基本单位,甚至不久前还有称作“马蹄银”的银锭仍在流通。

元朝每年都往北京运米,至元时每年约四五百万石(中国一石为日本的二分之一石),元末每年也有约三百万石。运米推动了海运的进步。最开始选的是沿海航路,元朝三次改变航线,越改越远离海岸线,航行时间越短,危险性也越小。从平江(今苏州)附近的刘家港出发,绕过成山角,抵达天津直沽,最后运到北京。

运河的发达

运河运输与海运同步也取得大发展。为了应对紧急事件,元朝把江河水路连接起来,先到天津,后又延伸至北京。海运来的货物也是先到天津,再经运河转运北京。由于海拔高低不一,运河经过的一些地方难以通航,如从黄河以南到北面的卫河交汇处的河段水流太慢,导致此处的地势由于黄河泥沙的淤积不断变高,河道被淤塞。因此,忽必烈当政时开挖了会通河,解决了淤塞问题。此河长二百五十余里,相当于三十余日里,设置有三十多个能抬高或降低水位的水闸,直到今天还能见到这条运河的大体轮廓。运河全长四百日本里左右,一直连通北京东边的通州。当时通州与北京之间有河道连接,但从明代开始就断航了。当年,从北京西北的玉泉山引水汇聚于城中三海(南海、中海、北海),再从三海凿河连接通州的运河。这就是“通惠河”,虽然现已失去了航运功能,但仍给当地人民带来便利。

数学天才郭守敬是通惠河的设计师。他通晓水利、天文、历算,是天文台的奠基者。之前谈到的耶律楚材就精通天文、历算,制定过历法。在耶律楚材的基础上,郭守敬参考阿拉伯历法,编成“授时历”。日本在德川时代也使用授时历。当时使用的两台观测仪依然存在,但在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北清事变[1]时被法、德抢走。法国抢走的后来送回来了,按战后的裁决,德国抢走的那个也应归还(清朝使用的观测仪不是这个)。这是蒙古统治时代在科学文化方面的珍贵纪念品,也是为推动世界科学文化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我想强调的一点是,除了有的人赞扬的蒙古人扩大了火药的使用范围之外,不要忘记蒙古人还有对世界科学文化的贡献。但元朝把政治搞成中亚式的Cararan组织,至今流毒不散,也应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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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里”指1891年日本公布的《度量衡法》规定的“里”,1里约为3.9公里。——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