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用王安石

英宗之子为神宗,神宗朝是一个大改革的时代。他即位时,宋朝已有百余年太平景象,但是这种温和的太平却带来了官吏的碌碌无为和朝纲的衰颓不振。神宗自二十岁即位时起便胸怀抱负,对安享百年太平的宋朝无法制服西夏这样的小国深感愤慨。登基前,他已经听说学者王安石的大名;继位不久,就决定起用王安石,并将其提拔为执政。神宗与王安石交流对政治的意见。王安石认为,宋朝政治只是随遇而安,虽称太平,但财用不足,军力不强,国势不振。王安石基于愤慨,提出了一个如何处理的方案,并已经向仁宗上过万言书,陈述改革的主旨。书中首先指出由于教育制度不完备,导致人才不足,并详细阐述了如何养育人才、选拔人才、任用人才。在当时的改革论调中,王安石的观点最有理有据,因此他被称为当时理论最深刻的改革家。神宗即位前已经知晓这些,等到王安石向神宗详细阐明自己的观点后,神宗便开始大力支持,任其为宰相主持新法。

王安石的新法和反对新法的观点

王安石振兴国势之策,以强兵为关键,而强兵需要资金。由于长时间的承平状态,这个时候宋朝的贫富差距已经相当严重,故王安石想借变法之机来改变不平等的社会现状。他的新法主要包含以下几项主要内容:(一)农田水利,(二)青苗,(三)均输,(四)保甲,(五)免役,(六)市易,(七)保马,(八)方田,(九)免行钱。这些新法都是对于之前的消极政策提出的积极政策。所谓农田水利法主要是鼓励垦荒,兴修水利,增加土地收入。所谓青苗法是官府修建常平仓,仓中积蓄一定的粮食,在民间粮食价低时官府买进,价高时卖出,以平抑粮价,保护农民的利益。常平仓购买粮食需要本金,被称为“籴本”。实施青苗法所需的资金名为青苗钱。当农民春耕需要资金时,官府借钱给他们;等到秋收时,农民将本金和两分利息归还给官府。这积累起来的两分利息就作为“籴本”。这个政策从理论上说很好,王安石任地方官时亲自实施过,效果不错。此法对于实行者有一定要求,若是像王安石这样既有思想又为民着想的官吏,自然效果很好,但推广到全国就产生了很多问题,因为并非每一个官员都廉洁奉公如王安石。另一方面,所有官吏都要考虑怎样增加国库收入,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某些地方官强行让农民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显示个人政绩,倘若回款困难,就对农民强行掠夺。而从农民角度看,春借秋还有利于艰苦劳动增加收成的人,但对已经过惯了自由散漫生活的人,勉强他借钱又硬性规定到时还钱,常常产生借钱乱花,还钱不出的情形。因此,一个政策出发点再好可能结果也不一定好,这也是王安石变法措施出现问题的原因。所谓均输法,想法本来很好,因为农民要费钱费力从大老远的地方将实物地租送到收税地点,想使农民交税时不交实物。这一方法要求农民在行情看涨时卖出要交纳的实物,再在附近的市场上价格低廉时买进,这样可以节约购价和运费,还能从市场买卖中获利,是一种巧妙的办法。不过,官吏首先要保证官府的财政收入,往往以高价强卖给人民,购买时又强行以低价买进,导致买卖双方都不乐意。中国官吏都有作为佣人的劣根性,往往不考虑人民的利益,即便是再好的政策也达不到效果。所谓保甲法,是兵制改革的办法,结合免役法,包括兵制和财政两方面。它要求半数成年人参加军事训练,战时出征。过去,宋朝实行的是终身职业兵役制,人民只负责养活军队,而现在则需要人民服兵役。所谓免役法是与保甲法相配合的制度。过去的法律规定人民有服徭役的义务,一年中要为官府做完规定天数的义务劳动。唐代租庸调制度中的“庸”即为徭役,它导致丁壮因恐惧徭役而躲藏起来。中国的人口调查失去信用的原因也在于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免役法要求按照家产多寡支付免役钱,将原来无偿的“差役”改为了有偿的“雇役”。而交纳免役钱的人可以免除徭役,这样,穷人服徭役可以拿到钱,富人也可交钱免除徭役。只有独子或全是妇女的家庭不愿服徭役,可向官府支付“助役钱”。对官府来说,这是一项增加财政收入的好政策,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在王安石所有的政治举措中,免役法是被公认真正有所裨益的一项。所谓市易法,是人民向官府借钱的办法,要求人民抵押土地或其他财产,到期偿还两分利息;未能偿还的,在利息之外每月罚款百分之二。所谓保马法,是关于军备的办法,仅限于某些地方。宋朝曾征募义勇军讨伐西夏,但受制于马匹不足。当时马是重要的物资。每户向政府租借一匹马,或政府出资助其市买。每年对马进行一次检查,有病死的,向养马户索取赔偿金。这是应付战时急用的借马规则。所谓方田均税法,即以千步为一方丈量土地面积,再检查确定肥田、瘠田,划分等级,不论收成如何,都按固定标准征税。这样,官府收入稳定,农民丰歉可以抵扣,租税的征缴原则由此确定。所谓免行钱,即商业行会的执照费,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交纳免行钱。免行钱确定了行会交纳营业税的标准。

以上即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从其意旨来说是良法。如果人民勤劳,积极利用政策增加收入,自然可以从中获利,官府收入也能增加。但是,政策虽好,但具体落实要求官吏廉洁奉公,人民勤劳努力,而现实是很多官吏不清廉,很多民众得过且过。王安石只顾一味实行先进政策,因而招来了许多非议。起初,如果周围的人不从中作梗,人民只要稍微吃点苦,新法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有成效。但是,由于新法没有立即产生成效,便迅速招来了许多攻击,局势逐渐恶化。当时,朝中有许多元老级官员都反对新法的实施。最先质疑的是重臣韩琦,随后与王安石曾为同僚好友的司马光也站出来反对他。他们反对变法的主要论点是:新法只会加深天子与人民之间的矛盾,因为它只考虑到了如何增加政府收入,增强国力,而忽略了基础的百姓利益。虽然这些反对派对变法多有质疑,但他们也不能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所以神宗还是坚持王安石的方案,罢免了反对派官员,继续变法。当时,王安石的学问、文章已很有名气,得到许多先辈的尊敬,但是因为变法带来的争议,许多过去尊敬他的先辈和后学都走向了他的对立面。像苏轼苏辙本在仁宗时期就积极呼吁改革,重振朝纲,但是当面对改革带来的社会问题,他们还是成了反对论的支持者。由于遭到学者和政治家们的反对,王安石必须寻找政治上的盟友,一些谋求政治发展的年轻官吏在这时则投其所好,站在了王安石一方。因为政策分歧,朝廷出现了与现在政党性质类似的两大党派。司马光成为反对党的首领。反对者中,有的人对新法全盘否定,有的人则认为王安石的某些观点有一定道理。

学校贡举改革

王安石在进行兵制、财政改革的同时,也非常关注人才的登用。前已说到,自上万言书始,他就对过去学校的贡举制度提出了不同意见。虽说唐朝已有学校,但是学校只对贵族子弟开放,故而没有真正的教育。且唐代通过贡举,即文官考试,选拔人才,这是唐代贵族的一项特权。应试时,分诗赋、明经两大科目。考诗赋,选拔的是能写文章的人,并不能知其实际的政治能力;而明经的应试者,也是以能背出多少经书来定优劣。对此,王安石认为,这种方式选拔不出有用之才,应建立专门的学校来培养人才。至于考试方法,他主张以策论、经义代替诗赋、明经。所谓策论,是让学生写出关于政治的论文,而经义则考查学生是否真正懂得经书,要其写出解释经书的论文。王安石自己是大学者,他写好经义的范本颁布天下。他的儿子王雱也博学多才,写出了“新经义”以供学子参考。对于子女,王安石亦十分疼惜,而对于他们的过度褒奖也成了他在朝中饱受诟病的原因之一。王安石的改革有一定道理,苏轼大为反对,却没有一个积极的成案。苏轼认为,得人才必先知人才,要知人才则需要判断其实绩。没有经过正规教育的人也有实绩,府吏胥徒中不乏有实绩者。不考察其实绩,仅凭学校贡举,是不能选出人才的。相比学校贡举,还是制定一个考察实绩的方法更重要。对文章而言,策论有用而诗赋无用;对政事而言,诗赋、策论都无用。过去很多人凭借诗赋及第,也成了优秀的政治家,所以相比考试方法,还是需要一种考察实绩的方法,而是否改变考试方法并不重要。神宗倾听了这些意见。而后来中国的考试仍采取了王安石的方法,即考经义、策论。这种考试对政治没有实际的作用。不过,由于某些调和论的作用,宋代并没有取消诗赋,只是科举变成了经义、诗赋、策论三科并行。学校虽然办起来了,不过还只是个名目,并未出实效。近年来还有中国学者议论说,如果当初遵从王安石意见兴办学校,那么中国的学校制度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了,并且发挥着像现在一样的作用。不过,学校制度对于今天究竟起到了怎么样的作用还是个暂待考虑的问题。中国人大概会认为,相比在学校学习的人,自发学习的人中出现的伟人更多。

王安石被罢官,吕惠卿的“手实法”

以上讲的是王安石改革。对于新法,皇族中也出现了反对者。神宗的母亲(英宗的皇后)反对改革,她听说新法导致人民生活艰难后,对神宗说不宜改变祖宗之法,劝神宗终止变法。神宗的弟弟岐王颢也站在太后一边劝说神宗。神宗虽然恼怒,不想听反对改革的话,但抵挡不住朝堂内外的反对声,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

在王安石之后,吕惠卿出任了宰相。如果说王安石是君子改革家,那么吕惠卿便是小人改革家。虽然,他继续贯彻王安石新法的内容,使其服务于朝廷,但从人格上来说,他并没有一心一意为国谋利。吕惠卿上任后,实行“手实法”,把王安石的新法向更符合朝廷利益的方向推进。这种方法加剧了百姓生活的困苦。官府制定物价的标准,规定百姓将田地、宅地、动产、家畜等所有财产估价,将其中的五分之一作为财产税上交给国家。这一规定使得百姓无奈之下只能将除自身职业经营必不可少的器具和食物以外的东西全部隐藏起来。此外,他还规定了极为严苛的举报制度,如有隐匿,许人告发,并以查获资产的三分之一为赏。结果是,朝廷的收入增加了,但人际关系却变得十分紧张,其消极作用远大于王安石新法。吕惠卿本是由王安石举荐才拜相,但他在掌权后却处处为难王安石。在知道了他的小人行径后,神宗重新召回了王安石为宰相。这时的神宗已执政多年,有了一些政治经验,不再像过去一样将所有事委任于王安石了。

兵制的改革

神宗时代的改革还包括官制与兵制改革。过去,北宋设有禁军、厢兵。禁军即天子亲军,也负责四方征伐,镇抚边塞。厢军属地方军,像勤杂人员一样,到处巡视。他们更像是听差的,而不是军队。朝鲜国直到近年还把这种勤杂人员视为军人,据说也是受到宋朝的影响。除此之外,还设置了乡军、蕃军。乡军既可以说是各地乡村的义勇兵,也可以认为他们是听差的。蕃军则是驻守边疆的、具有军籍的边防军。宋初时算上上述勤杂人员,军队约有五十万人。此时军队数量不大,军饷比较充足。但后来增加到八十万人,到了和西夏打仗时竟增加到了一百三十万人。由于军饷减少,军队的战斗力反而下降。兵制改革便是基于这样的前提。将禁军调到边疆,并经常换防,士兵与将校彼此不熟悉,战斗力相当孱弱。兵制改革则将各地方的军队和将校在平时作为禁军使用,强化士兵与将校之间的关系,让军队变得本土化,类似于现在的军队中师级单位的行动方式。但是,当地方军队的军官和士兵享受了等同于禁军的待遇之后,却养成了骄奢放纵的毛病,专以饮酒作乐为正事,有的将校还与地方官发生冲突。对此,改革派又想起过去兵农合一的办法,不再征兵、建军籍,开始实行“保甲法”。所谓保甲法即五人为一组的制度。此法原为对付各地盗贼的警戒之法,并不是用来进行军事训练的,但是现在却将其用于军事训练。但是,许多乡民不愿意接受这种军事化的管理,开始逃往外地,这就造成了北宋流民增多,盗贼肆虐的现象,这都与兵制改革有关。

西夏经营失败及与辽的关系

神宗改革兵制本就是为讨伐西夏和辽做准备,但是要想一举就改变军队战斗力孱弱的现状还是不太现实的。不过,在神宗这代,宋朝在军事上还是小有成功的,其中王韶在征讨西夏的战争中取胜。王韶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制度进步,而是在于他本人的足智多谋。王韶自幼便胸怀志向,中进士后无意仕途,来到宋和西夏边境,研究敌情。神宗刚即位,王韶向神宗陈述了攻取西夏的策略,为宋神宗所采纳。只可惜后来王韶去世得早,自此宋朝征讨西夏便经常受挫了。宋军曾兵分多路一度突入西夏国境,西夏坚壁清野,将主力撤到首都进行防御,但宋军未能取胜。特别是永乐城之战,宋军大败,损兵一万两千。宋军讨伐西夏前后阵亡人数已达六十万,其中除了官军、义勇军外,还有熟羌(归化了的羌人)。其实,神宗讨伐西夏的出发点很好,但是,此时的宋朝并没有能够统兵的将帅。神宗到晚年才明白这一点。结果是与西夏打了很多年,双方都精疲力尽,无力再战。宋朝好歹不再担忧西夏进犯。

在宋朝讨伐西夏屡屡受挫的同时,辽国也趁机向宋朝提出割地要求。当时,朝中有一个叫作沈括的官员对辽国情况颇有研究。神宗听取沈括的意见,使紧张的宋辽关系得以暂时缓解。沈括是宋儒中的经世派学者,著有《使契丹图抄》。此书也成了当时宋人了解契丹的重要文献资料。此后,契丹由于朝政腐败,国力渐颓,使得宋朝一直以来的外患得以免除。

西南开疆,与交趾的关系

这一时期,宋朝边疆政策取得成果的是云南。唐朝时期,云南、贵州自成一独立王国。唐朝出现了南诏国,其后又有大理国。到了宋代,许多当地的野蛮人占山为王,政权林立。宋神宗时,讨伐了这些地区,扩大了宋朝的边疆。在离其最近的湖南西南山谷地区,宋朝设立了沅、靖等州,划入宋朝行政版图。蜀南(云南地区)各山寨中也有酋长、寨主,得到了宋的加官封爵,成为了宋的官吏。此外,宋朝与交趾地区也有交流。交趾曾作为唐代的安南都护府,一直受中央政府的管辖。但唐末五代之乱后,交趾人自立,安南成为一个国家。在宋太祖平南汉后,交趾进贡,与宋朝保持藩属关系。神宗时期,与交趾交恶,并对其展开讨伐,但未获成功。后来,交趾上书谢罪,双方也就相安无事了。至此,中国的西南领土边境基本明确下来,这都与兵制改革有关。

对神宗的批评

这场改革持续了十八年。由于神宗在三十八岁时便去世了,改革没能继续下去。神宗作为个人并无失德,为国为民尽心持政。虽然神宗因为改革的方法和目的出现了偏离,没能改变北宋政治长期乏力的局面,但是,作为君主来说,他的确是勤政为民的典范,正如明末李贽(卓吾)对他的评价:“求治真主”。如果有好的继承人,再加上一个好宰相,改革或许会取得成功。不过,他虽然在当政的十八年里没能实现理想,但此期间的不少政治举措都在后世继续发挥着效用。也有人认为他的政策之弊使国家覆亡。总的来说,神宗的确给中国政治带来了相当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