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家庭中尊重礼仪的风习
魏晋时期的清谈以及某些人放纵的生活方式,把中国社会推向了一种相当极端的状态。顾炎武等为此有亡国、亡天下的议论。(《日知录》卷十三“正始”条)他说:“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也就是说,一国天子的革命,只是其家族建立的国家灭亡;但如果灭亡人伦,则是亡天下。与“亡国”相对的所谓“保国”,是国君和大臣即领取国家俸禄的人必须谋划的。因此,亡国了是当权者的责任。而与“亡天下”相对的“保天下”,是匹夫之贱也应该承担的责任。顾炎武的议论很极端,照之看来魏晋时期的情况极度混乱,他的议论有点言过其实了。顾炎武是明朝灭亡时期的人,在明朝灭亡之前,有些人用行动反对孔子之教,鼓吹消灭人伦。顾炎武有感于此,因而他对魏晋时期的印象也有点极端。当时的真实情况是,从事清谈、生活放纵的只是一部分人,不能说所有人都是这样。关于当时的一般行为,有一个好样本,就是王昶的《家诫》,它出自《三国志》卷二十七[1]王昶本传。其中说道:“夫人为子之道,莫大于宝身全行,以显父母。”《家诫》篇幅很长,还举例说明什么人值得仿效,什么人不值得。除此之外,又说即便是自己尊敬爱戴的人,也有可学和不可学的。总的来说,人一旦在社会中冒头了,行为总会或多或少地妨碍他人,王昶不愿自己的儿辈学会这些,希望他们能够学会避开世间的祸端、保全自身的方法。王昶还认为,倘若像东汉时期那般,人人重视名节,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就容易与社会相冲突,招来祸患。要想不这样,首先应该尽量不与人相争,不与人冲突。所以他认为这样是最好的——不要主动去做自以为正义的事,在家庭中讲礼仪,亲族之间互帮互助。因此,家族之中的礼仪颇受重视。这种风气从东汉到六朝都是相同的,人们非常尊崇礼。尽管在魏晋时期有一些清谈之人,但这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小段波澜而已。所以朱子等人也说“六朝之人,多精于礼”。
六朝时期礼论的发展
这一时期,关于礼论的著述很多。六朝刘宋时期,何承天曾撰写《礼论》三百卷,据说这是将已有的《礼论》八百卷进行缩编而成的。它论述了关于冠婚葬祭的详细规定。这本书今天已经不存,不过一般认为其内容大致就是这样的。后来的王俭又抽出《礼论》的条目,编成三十卷。到了梁朝,孔子祛撰写了一百五十卷的《礼论》续编。后面隋朝的潘徽等人撰写了一百二十卷的《江都集礼》。该书的序言说,自《仪礼》《礼记》成书以来,从事有关礼的著述的人非常之多,比如《郑王徐贺之答》《崔谯何庾之论》等。这里的“郑”指的是郑玄。“王”是王俭,著有《礼答问》一书,见于《隋书·经籍志》。“徐”是徐广,六朝宋人,著有《礼答问》及《礼论答问》。“贺”是贺玚,也写过有关礼的著作,见《隋书·经籍志》。郑玄也写过《郑志》,内容为解答弟子的提问。因此,这些著作均称为“答”。此外,“崔”指的是崔灵恩,著有《五经论》《五经然否论》。“何”是何承天,著有前述《礼论》三百卷。“庾”是庾蔚之,著有《理论钞》。以上均称为“论”。将这些著述汇集起来,就有了潘徽的《江都集礼》,它将《仪礼》《礼记》以来有关礼的思想和实践的细目集中起来,成为一部宏大的著作。在其中可以看到当时人们产生的新想法。一旦有关礼的疑问作为实际问题被提出来,就不得不提出与之相应的新思想。隋朝人王绩(文中子王通的弟弟)回答杜之松关于礼的问题的信,收在《唐文粹》卷八十一,在谈到王俭的《礼论》时说,“观其制作,动多自我,周孔规模十不存一”。当时的这种议论表明,人们认为改变圣人制作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但另一方面,礼制被规定得如此详细,也说明礼在不断发展。
九品中正法的宗旨
由此可见,六朝时期尽管依旧有人仰慕魏晋以来的清谈风尚,但是整体而言,有关礼的讨论十分发达。如果是有教养的人,就要用礼来规范家族秩序,这是当时的一般风尚。这一风尚在实际政治上也产生影响,就是出现了叫做九品中正法的选举方法。实行九品中正法的明确事实,据说始于魏文帝延康元年陈群的上奏。所谓九品中正法,即在州郡中设立中正一职,由该州郡有才识、有鉴定人才眼光的人担任。中正负责推荐可以做官的人才,将人才分为九个等级加以推荐。中正有大中正和小中正之分。郡的人口在十万以上的,原则上每年推荐一个人,若有特别优秀的人才,则不受人口限制。当时在魏国之外,吴国也采用了这种方法,其“中正”被称为“大公平”。后来的六朝时期,南北都由中正官举荐人才。这个制度一直实行,直到隋朝改革所有地方官制。然而,中正推举人才的制度不见于历代史册,我们只能通过《通典》的记载了解一二。推举人才依据的是何种标准,还不太清楚。《晋书·武帝纪》(咸熙二年)说,武帝时根据六条标准举荐人才:(一)忠恪匪躬;(二)孝敬尽礼;(三)友于兄弟;(四)洁身劳谦;(五)信义可复;(六)学以为己。这些标准很抽象,不过被推举的人才一般被视为符合这六条标准。恐怕这个制度自开始实行时起,采用的就是相同的标准。然而《廿二史札记》卷八“九品中正”条说,在陈群之前,已有人提出这种举荐人才的方法。曹操掌权期间,何夔上疏说:“今草创之际,用人未详其本”,也就是不了解人才的来历,大家推荐人才时各自提拔自己的朋友,因此最好先在乡里加以核实。如果在乡里品行好的话,就可以看出人才的贤与不肖了。这个上疏,据说在陈群之前就有了。如前所述,汉末过度崇尚名节,士人一旦与当时的执政者冲突,就会招来祸患,所以后来出现的人里面伪善者很多。如不考虑这些,像曹操一样不问品行,就变成大家都各自举荐自己的朋友,真正的人才不会出现。因此,仔细考察人物的根本品行是有必要的,最好听听家乡对他的评价。所以,陈群的九品中正,也是把了解地方品行正派的人才的人任命为中正,以便把这些人才推举出来。魏晋之间,尽管道德上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但最安全的方法是听取故乡的评价,而不是从外部了解。一旦这样,就变成根据尊重礼仪的风俗设立标准,以此选用人才。由此可见,在政治上,与清谈者之流相比,还是东汉以来尊重礼仪的风尚获得了胜利。
清议的势力
如果要说九品中正法给一般社会带来了什么影响,那就是清议形成了势力。所谓清议,用一句话来说,就是一个人的故乡对其品行进行评价。因为清议,六朝时期失意的人很多。清议由于对品行的评价非常烦琐,因此有埋没人才长处的弊端。不过,在选取人才时如果将安全视为第一目标,那么清议是最方便的。陈寿在父丧期间,因生病而让侍女在自己的房间里制作丸药。这于礼不合,因为此事陈寿在家乡风评很差,永远不得被举荐为孝廉,后来有人为他解释,陈寿才得以被举荐为孝廉。这样的事例当时很多。《廿二史札记》卷八“九品中正”列举了这样的例子,《日知录》卷十三“清议”条中也有。从使用人才的角度看,这种情况令人惋惜,但它对于维持一般社会风俗、养成严肃的习惯是相当重要的。尽管有清谈的人,有破坏道德的人,但作为一般的风习,清议流行一时。这是因为要想改善社会风气,不得不把清议当成一件好事。也有人提出,九品中正法的实行,对一般风俗产生影响,从而有力地影响了中国的国民性。
对九品中正法的反对意见
不过,当时就有人认为,九品中正有不仅不符一般风俗,而且不利于政治的地方。魏明帝以后,夏侯玄、何晏等人活跃的时期,就有反对的意见。夏侯玄的看法是:任用官吏本来是由朝廷进行,评判人的品行,则是乡里人为建立乡里的秩序而做的。朝廷在上面任用官员,乡里评价人物的优劣,二者都不应越过各自的界限。虽然有的人有孝行,有的人品行优良,但不能因此说他们适合做官吏。然而,如果掌握乡里评价权的人连官吏的任用都能干涉,那就是自由操纵天子任命人才,在政治上是不对的。官吏的人才能否,应当在各自的职位上,由管辖的长官来做考核,再交给宰相裁决,然后加以处置。如果是这样的话,裁决人才能否的人,对自己举荐的人负有责任。然而,在乡里仅仅负责评判人物品行的人去干涉录用之事,这是不合适的。夏侯玄的这番议论是很有道理的。也就是说,在政治上,人才是当作人才对待,还是要与乡里的评价、品行关联起来?就当时人才的选用,产生了两种意见。然而总体而言,由朝廷任命人才,只在曹操这样的人物上位时才开始得以很好地实行。如果只选择天子喜欢的人,有时会出现恶劣的骗子,与其如此,不如按照一般的评价选拔,这样即使做不出大的功绩,也不会犯太大的过错。最后的结局是,尽管有夏侯玄等人的反对意见,九品中正法仍通行于魏晋六朝。
向选举门阀过渡
无论如何,若能真正做到推举在乡里获得好评的人才,九品中正法的弊端是很少的,然而它走向了错误的方向,也就是变成只从那些世代相续的名门中推举人才,名门之外的贫寒弟子不再被举荐。担任中正的人,都出自当地的名门,所以自然提拔的也是出自名门的人。从这时起,士庶分隔。产生官吏的家族,后来作为士族延续。因为中正出自士族,被提拔的人也是出自士族。作为成为士族的证据,家谱自然会被想到,所以谱籍变得十分重要。《文选》卷四十收录了在梁朝担任中正的沈约对一个名叫王源的人的弹劾文章,沈约弹劾的理由是王源把女儿嫁给了一户人家,但这户人家的士族身份是假冒的,实际是庶人。当时人们认为士族只应与同为士族的人结婚,士族与庶人通婚是有辱先祖的。所以,沈约要求免去王源的官职,并终身禁锢。由此可见,九品中正法最初是看人的品行,后来却沦为专看门阀。这已经背离陈群提出九品中正法的宗旨,但事实就变成这样了。即使在主张门阀的人当中,沈约也是较为极端的。从历史上看,人们一般认为陈群的九品中正法,是从东汉时期重视门第的风尚中自然出现的。但是在沈约看来,采用此法的曹魏时期的政治,通过乡里的舆论来得知某人品行的办法是不够的。沈约在其所著《宋书》的臧焘、徐广等人传记的“论”中说到,汉代从民间选用品行好的人,因此好人被选了出来,但是从曹魏时期这种风气不再流行,人才的任用归于朝廷,人才的录用越来越不行了。不管怎样,这些只能算是最极端的门阀观点。魏晋时期有“人才论”“品行论”两种观点,后者占据了上风,但是它又转向了“门阀论”。
反对录用门阀意见的失败
但是,关于录用人才的议论经常发生。西晋初期的傅玄等人做了最根本的思考。他们认为,一国之中有士、农、工、商的区别,农、工、商有自己的常职。士被任命为官吏,担任政治上的职务,就不能再从事其他工作。但是,没有成为实际官吏的士,如果不让他们担任任何职务,就会变成吃白食的人,成为国家穷乏的源头。因此,士如果没有职务,最好让他们去从事农耕。这一议论十分有趣,然而在任何时代,作为社会的自然状态,它是很难实行的。西晋初年,九品中正法已经产生了弊害,根据当时刘毅的看法,出现九品中正是汉末丧乱的结果。它缺乏任用人才的标准,只能用作临时性的办法,不可作为恒久之制。刘毅还提出九品中正制有“八损”,并将它们一一列举出来。他主张废中正,除九品,建立新制度。持有此论的,晋初在他之外还有几个人,都相当有力。但是,社会的实际情况是人们厌恶实行新制度的努力,安于现状,所以这个制度延续了数百年之久。
门阀的自尊心
只从门阀中挑选人才,在道理上是行不通的,因此不管怎么说都应当予以纠正。但在唐中期以后,也就是门阀全都倒台、没有贵族的时期去回顾实行九品中正的时期,就会发现这种不合理的门阀政治也有可取之处。晋朝建立后不久,便发生了五胡十六国的动乱,因此从北向南迁徙,国势也一度衰微。但是,没有哪个朝代像晋朝时这样,经常是南方对北方采取攻势。五胡十六国,源起于晋朝的衰微。但是,后来晋朝击破一国,灭亡三国,从未与敌人讲和(后来仅在刘宋时期有过讲和)。晋朝这种强硬态度的根源是什么呢?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三“流品”条中对此加以讨论。这个时代重视流品即门第,与门第低下的人坐在一起被视为耻辱。顾炎武还引用了《世说》卷七《方正》中的事情作为例子。这是南朝萧齐时的故事。纪僧真被齐世祖欣赏任用,但他本身是低级武官出身,如今发达登上了如此高位,于是请求成为士族。不料,世祖说成为士族是天子也不能决定的,必须与其他士族商量。于是,纪僧真去找名叫江敩的士族求情。结果纪僧真刚刚坐下来,江敩就让仆人将自己的座位搬到远离客人的地方。纪僧真丧气而回,将此事告诉世祖。世祖回答说:“士大夫原本就不是天子任命的。”总而言之,晋朝非常重视门第,对门第有很强的自负心理,面对夷狄时完全不考虑让步,这成为晋人的国家自尊心。王夫之对人民的生活抱有极大的同情(同时他也对中国与夷狄的区别有严肃的思考)。他也认为,六朝人重视门阀的风气,从道理上讲是非常不恰当的,但是考虑它长期实行的原因,会发现那是恒久的习惯势力造成的。士的儿子是士,农民的儿子是农民,这种习惯长久地深入人心,使重视门阀的风气根深蒂固。(《读通鉴论》卷十)《日知录》卷十三“正始”条的注中记载了杨绳武的议论。其中说道:有人认为六朝的风气是从事清谈,浮薄而败坏礼仪道德。当然上面说的几点都是存在的。但实际上作为一般风俗,也有难以企及的地方:为了重视家世,所以尊严家讳,矜尚门第,慎重婚姻,区别流品,主持法仪。因为这些,每个人都有自尊心,而自尊心即是国民气节得以维持的原因。这种气节表现为六朝时期人们的强硬态度。在这一点上,六朝人似乎有相当强硬的主张(有些方面比日本的公家还要强硬)。总而言之,汉代以来尊重礼的风气,中途转化为了尊重门阀的风气。而承担尊重礼的任务的,只有这种门阀家族,庶人与之没有什么关系。在这里,存在着士庶的区别,以至于门阀家族持有强硬的主张。从事清谈的只是一部分人,而且只是一时的现象。大体而言,东汉以来崇尚门第的风气,到六朝时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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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处对三互法的解释似乎不太准确。史籍中对三互法缺乏详细记载,但可以知道这是一种担任官职的回避制度。可参考《后汉书·蔡邕传》、《通典》卷十三《选举一》及相关研究著述。——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