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并未受到任何实质性的威胁,尽管在白厅,一定会有一些焦虑的时刻。可以想见,大臣们担心市民对埃塞克斯的煽动有所响应,进而导致斗争爆发。但伊丽莎白从来不缺乏勇气,她积极而冷静地等待事态发展。当一切安然无恙的消息传来,表明民众依然忠诚于她时,她发觉自己可以完全把心放下了。她下令,立即对埃塞克斯及其追随者进行审判。

近百人遭到拘捕,枢密院马上对其中的带头人物进行审讯。很快,先前一年半时间里的阴谋,包括与詹姆斯的暗通款曲和蒙乔伊的知情不报,统统被揭露出来。对埃塞克斯和南安普顿这两位伯爵的审判,定于2月18日,将由一个特别的贵族委员会主持。要提起怎样的控诉?众人很快决定,不可提及苏格兰,对涉及蒙乔伊的内容也应当克制,毕竟他出兵在外。况且,即使忽略这两部分内容,给他们定叛国罪也绰绰有余。

弗朗西斯曾经负责过一些次要审判的初步聆讯,这次被要求担任公诉方的律师。他没有半分困惑或者疑虑。换作旁人恐怕不会如此,但弗朗西斯向来是个公私分明之人。个人的友谊与利益是一回事,政府要求将危险的罪犯绳之以法的公共责任是另一回事。他没有做判断的义务,他只是一名律师,只需要尽己所能,代表女王在诸位贵族面前陈述案情。他自己的意见、自己的感受都无关紧要。毫无疑问,参加这次审判可以让他得到不少好处。仅从经济角度来看,这个案子也如同久旱甘霖,因为他依然负债累累。此外,他还有机会借此讨好目前英格兰毫无疑问的最有权势之人,他的表弟罗伯特·塞西尔。不过这层利害关系不该成为他回避的理由吗?无稽之谈。难道要因为律师在工作中收取报酬,便质疑他不配代表法律吗?此外,还有一层更为复杂的用意。让弗朗西斯在审判埃塞克斯的过程中代表政府,对后者无疑是极其有利的。埃塞克斯曾是他的赞助人,还是他哥哥的密友,因此,当他作为公诉方的一员出现在法庭上时,且不说对法官,光是对公众的影响便会十分大。人们很容易得出结论:连弗朗西斯都参与到了审判当中,这个埃塞克斯真的是罪大恶极。另一方面,倘若弗朗西斯拒绝,女王一定会感到不满,他甚至有可能因此招致惩罚,导致他的前途就此葬送。所以呢?只有傻瓜才会在这种局面中拿不定主意。政府行为的责任归政府,他不该深究政府的用意。如果他能通过履行职责让自己避免灾祸,那就更好了!其他人可能分不清楚顺水推舟与贪赃枉法的区别,对他来说,二者的差异再明显不过。

他的智慧从未以如此令人满意、如此优美的方式发挥过作用。他的论证是完美的,实际上,只存在一个错误,那就是他曾做出过相同的判断。头脑简单的人可能会做得更好,因为他会本能地感知到局面的本质,这个局面所需要的是广泛地争取人心,智慧的锐利刀锋恰恰没有用武之地。弗朗西斯看不到这一点,他看不到他曾与埃塞克斯长期保持友谊,后者不断给予他种种恩惠、高尚的奉献与令人动容的赏识,现如今他却要参与到对这样一个人的毁灭当中,这是何其可悲、令人不齿的举动。查尔斯·戴弗斯爵士算不上聪明人,但他对自己恩人的绝对奉献,保证他可以在历史的腐朽陈迹中流芳百世。弗朗西斯实际上并不需要那样莽撞的英雄主义,他只需要置身事外便足够了。如果他能冒着引发女王不悦的风险隐居剑桥,节制生活,遣散仆从,并将自己投入他那么真心热爱的科学事业当中……然而这绝无可能。这不是他的天性,也不是他的命运。等待他的是高官厚禄,在那条大蛇的精妙启发下,他必须以蜿蜒曲折的心迹,亡命于穷尽奢华的前途。人们着迷地注视着那斑斓夺目的诱惑,几欲克制却不能。

政府审判不过是戏剧化的形式。判决早已拟定,人人都清楚这一点。诉讼程序的意义在于其政治性,它使得当权者能够公开表达惩罚犯罪者的理由,在全世界面前展现他们希望人们认为的他们如此行事的动机。在这个案件中,罪犯的犯罪事实确凿无疑。贵族委员会询问审判法官,后者宣布埃塞克斯及其追随者在8日即星期日的行为无论有何意图,皆已构成叛国罪,因此,只要正式提出证据,就可以当庭宣判。然而,如果仅仅是在伦敦城走动便招致如此可怕的惩罚,民众难免会被激怒,因此公诉的目的实际上是证明埃塞克斯有危险企图,且蓄谋已久。但本案中最明显的证据却不可提及,那就是与苏格兰国王的勾结,这无疑给公控方的律师们造成了困难。但他们的立场足够坚定。被告一方未被允许聘请律师进行辩护,他们的质询权也被最大限度地限制。最关键的证人指证以向法庭宣读证词的方式提出,这些证词来自伦敦塔中的审讯,无从限制或是证实。总的来说,似乎可以肯定,只要动动手腕,公诉方便可以对被告方的行为及性格进行抹黑,进而从各个方面实现定罪。

然而,“动动手腕”这样的精细操作,恰恰是公诉方的头号人物爱德华·科克不擅长的。在这个更关键的场合,总检察长再次犯下与先前在约克府邸相同的战术错误。他粗暴地辱骂自己的宿敌,反倒引起了公众对其的同情。他自愿踏入激烈争论的泥潭,结果导致案件中真正的问题被遮蔽。在争论的过程中,埃塞克斯不止一次反客为主。他激烈地控诉罗利打算谋杀他,后者不得不走上证人席,对这一无关审判的指控进行否认。接着埃塞克斯又拿出另一套说辞,称国务大臣已经把王位继承权出卖给了西班牙人。随后发生的一幕出人意料。原本一直在幕后旁听审判的罗伯特突然站了出来,双膝跪地,请求法庭为他做主,洗清这一诽谤的罪名。众人听取了他的意见,在与埃塞克斯长时间争论之后,罗伯特说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埃塞克斯指控的依据来自他的舅舅威廉·诺里斯爵士。于是诺里斯爵士也被传唤上来,他提供的证据为国务大臣洗清了罪名。他说,罗伯特的确跟他提起过西班牙公主,但那只是在谈论一本书,在那本书里,西班牙公主的名号位列其他所有人之前。埃塞克斯的几次指控都被瓦解,但公诉方在长时间的审理之后,仍然没有论证出他有实际的犯罪意图。科克的大吼大叫也无济于事。“你就是这样打算的吧,”他喊道,还咄咄逼人地向埃塞克斯摇晃手指,“不光想占领伦敦塔,还想占领王宫,掳走女王。没错,想取她性命!”然而这种气急败坏的做法只会适得其反。

弗朗西斯一直在旁观,现在他觉得时机已到,该自己大展身手了。这场审判真正的核心——埃塞克斯举事动机的确切性质,确实是个复杂而模糊的问题。即便是最平常的人,其行事动机都很难分析,更何况埃塞克斯绝非平凡之辈。他的思想是由种种极端构成的,他的心性也极不均衡。他往往会从一个极端冲向另一个,他允许种种诡异的矛盾在自己的内心生根发芽,一同成长。他的内心既充满热爱,又满是憎恶,他既是忠心耿耿的仆人,又是穷凶极恶的叛徒,两种状态并立共存。平心而论,人们很难在他的行为中找到任何坚定的意图,内心的激情与外部环境的偶然因素让他无时无刻不在动摇。他有过叛国的念头,最终也形成了计划。但这个念头从来都不是坚定的,源于浪漫情结的忠诚与源于高贵地位的悔恨始终夹杂其中。他在爱尔兰的行动便是这种状态的典型。他本来已经提议率兵对英格兰反戈一击,然而随即又改变主意,掉头讨伐泰隆。而最后这一次行动,他走得太远了,在追随者以及女王的敌意的推动下,他才孤注一掷。然而直到最后一刻,他也都是不确定的、含糊的、心思杂乱的。他的本性中并没有根深蒂固的恶意。他也许真的相信罗伯特的背叛,而且实际上,他的这种想法不无道理。罗伯特尽管始终表现得忠心耿耿,但背地里一直有来自西班牙方面的进项。这个反现实主义的人物坚信的是自己的远大前程,志得意满之时,他很可能梦想自己能够发动一场不流血的革命,不必弄脏双手便可以将罗伯特和罗利排挤到一边。然后,那能够配得上他真正的情感、真正的崇拜、真正的野心的道路便会再度展开。从那以后,女王将属于他,而他将属于女王,他们将沐浴在光荣的幸福之中,直到死亡将他们分离。

这就是他的内心活动,而弗朗西斯是这世上最无法理解这些的人。这样的思维方式与极端坚定的智慧所照亮的清晰、明澈的范围相去甚远。尽管有心参透,但这位《论说文集》的作者绝无可能理解这样一种由情绪而非理性主宰的心境。不过眼下,他连参透的打算也是没有的,更没有同情心。案件的事实是什么?只有通过事实才能对行为做出判断,但法庭却被种种指责和无关案件本身的事情牵住了鼻子,忽略了事实。所以他需要做的是冷静而坚定地拨开罪犯的借口与障眼之术,让法庭以及公众的注意力重新回到案件真正的核心——埃塞克斯行为的用意。

在娴熟地对诸位贵族大人恭维了一番之后,弗朗西斯开始引经据典,阐述自己的观点。他说:“纵观历史,没有一个叛徒不是在以三寸不烂之舌掩盖自己的忤逆之心。”埃塞克斯同样是为了掩盖自己,才“将脏水泼到几位大人身上,挑拨他们同女王陛下的关系,还妄称有人意欲到他的府邸加害于他,这才导致他逃到城里求援”。他这种做法,“与庇西特拉图[1]并无不同。史书记载,此人先是自残,随后逃到雅典,哭诉自己遭歹人所害,如同真的九死一生一般。他想通过这种虚构的伤害与威胁唤起人们的同情,让民众支持他,进而听命于他,而他最终的目的是要将城邦据为己有,进而颠覆其政府形式。而我们这位埃塞克斯伯爵,同样是以受到威胁和袭击的名义进入伦敦城的”。然而实际上,“并没有人威胁他,他也没有什么敌人”。事实是不容置疑的。“况且,伯爵大人,”他转向犯人,“无论你先前说了什么,还是接下来想说什么,不过都是捕风捉影。因此,我建议你最好认罪伏法,不要再做无谓的狡辩。”

埃塞克斯从来都没法把一个人跟他的言论区分开来。“既然如此,”对于弗朗西斯的发言,他回应道,“我要跟这位培根先生辩一辩。”然后他告诉法庭,就在几个月前,弗朗西斯还在假借自己的名义写信,然后呈给女王,用来表明“我是个忠心耿耿的人”。“这些题外话,”弗朗西斯冷冷地说,“不应在这里提及,也不该受到指摘,”那些信并无恶意,他补充道,“而且我在为了让阁下能尽心尽力为女王效忠方面所耗费的时间,比我在任何其他方面所花的时间都要多。”

然后他坐了下来,审判的主导权回到科克手中。其他共犯的证词被一一宣读,但盘问过程依然毫无章法,一个又一个问题被提出,然后草草略过。最后,当总检察长对被告有违宗教信仰的行为大加批驳之后,提出要就这个问题进行质证,其他贵族却表示拒绝。法庭再一次陷入混乱,这时弗朗西斯又站了起来,提醒大家要把注意力放在关键问题上。他表示:“我从未见过有哪位罪犯受到如此仁慈的对待,允许他不断离题,提出的证据都是零敲碎打,同时对他如此罪大恶极的叛乱行为进行如此愚蠢的盘问。”他宣读了法官们从法律角度提供的建议,然后继续说道:“策划阴谋并执行,带领武装人员上街这样的行为,能有什么理由?掌玺大臣与传令官的警告都已送达,然而他仍不为所动。任何心思纯正的人都该将这种行为视为忤逆叛国吧?”这时埃塞克斯打断了他的话:“倘若我真的有心谋反,而非防范我个人的敌人,我不可能只带这么少的人行动。”弗朗西斯停顿片刻,然后直接反驳了埃塞克斯:“你确实不可能只带这么少的人行动,但你的打算是在伦敦城争取支持,你真正指望的是这个。当年吉斯公爵[2]在街垒日,身穿短上衣、紧身裤,只带了八名绅士便冲进巴黎的战场,但他得到了民众的支持,而你(真是谢天谢地)恰恰没有。然后呢?法国国王不得不套上朝圣者的破衣烂衫,仓皇逃走,这才幸免于难。”他转向诸位贵族,“我们这位伯爵打的也正是这样的主意,他的伪装也是如此。进入城市当中,寄希望于一呼百应。但此人的目的是叛国,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证明。”

这记重拳确实正中要害,但弗朗西斯的发言已经不再仅仅针对法庭与公众。将埃塞克斯与吉斯公爵相提并论,后者成功掀起的叛乱人们至今历历在目,其实际影响远比陈年史籍中的庇西特拉图更为致命。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这个例子足以触动伊丽莎白的心灵,将埃塞克斯的形象如此贴切地与那位反对亨利三世的反叛者相融合,着实是一步好棋。毫无疑问,这些话会传到伊丽莎白耳中,但首先,它们是说给另一个不露面的旁听者听的,他在突然戏剧化的出场之后,又回到了幕后的位置。国务大臣超凡的智慧足以领会这番讲话的用意,这位表哥的表现可圈可点。埃塞克斯沉默不语。弗朗西斯·培根完成了他的任务,凭如簧之舌打破僵局,而且两度奏效。

不可避免,两名犯人都被判有罪。叛国的判决按正常流程进行。在庭审的磨难中,埃塞克斯一直是大胆、庄重、泰然的,然而当他再度回到伦敦塔,一种剧烈的抗拒之情笼罩住了他,痛苦与恐慌压垮了他的理智。一名奉命而来的清教牧师想要趁机激发他的良心,结果对地狱的恐惧占据了他的全部想象。他完全崩溃了,在痛苦的哀鸣中,自持、自尊全都荡然无存。他表示,他希望向枢密院的诸位大臣忏悔。大臣们来了,他便向他们宣告,自己是个可鄙的罪人,只能匍匐在上帝的审判台前,心如死灰。他为自己无可救药的罪行大声疾呼。不仅如此,他还做了更多事情,他谴责自己同伴阴暗的想法、可怕的阴谋与邪恶的行为。他们也都是叛徒,是恶棍,罪恶程度不亚于他自己。他怒斥所有人:他的继父、查尔斯·戴弗斯爵士、亨利·卡夫,说他们一个比一个坏,由于他们的引诱,他才走上了这条罪恶的道路。现在他们都要在厄运当中一起沉沦。还有他的妹妹!不要忘记这个女人,她也是最奸邪之人!她难道不是犯下了更多罪行吗?“一定不要放过她,”他喊道,“这女人个性倨傲得很。”他又骂起蒙乔伊的叛逆言论、虚情假意,以及无视婚约的种种勾当。接着,在一众越发感到尴尬的听众面前,他又回到了对自己罪行的忏悔上。“我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他说,“辜负了女王陛下与上帝。我必须向你们承认,我是这片土地上有史以来最凶恶、最卑劣、最恬不知耻的叛徒。”

当这些足以表明人性之软弱的屈辱场景在伦敦塔上演时,女王待在白厅,藏在最隐秘的密室当中。所有人的心思都指向她,有人揣摩,有人期待,有人恐惧。悬于一线的未来掌握在她无情的双手之中,旋转着,颤抖着。

不难猜想她最终得出结论的思考路径。尽管有弗朗西斯的类比,但伊丽莎白很清楚,在本案中,她所面临的实际风险是最微不足道的部分。埃塞克斯的起事非常愚蠢,从一开始便注定将会狼狈地失败,这一行为太过软弱无力,就其本身而言,依法很难够得上处以极刑。如果出于某些原因,女王最终决定从轻发落,那么理由也很充分。死刑的惩罚完全可以变作监禁与财产充公。诚然,与苏格兰的詹姆斯勾结是更加严重的阴谋,但实际上并没奏效。除了少数重要官员,大多数人对此并不知晓,而且人们很可能会把这一点彻底忘掉。所以,究竟是否有宽恕他的理由呢?肯定是有的。这理由必然不是出于司法程序,也非政治形势,它们只能出于个人原因。当然,这理由是否成立,也全看个人情分。

转眼之间,终结眼前悲惨的现实再度和解,以全新的狂喜重温旧梦。如此行事有何阻碍?什么都没有。女王有这样的权力,她可以一意孤行,最大限度使用她的豁免权。在短暂的蛰伏反省之后,埃塞克斯便可以重新回到宫廷。没有人会反对她。她知道,以罗伯特的个性,他一定会毫无怨言地接受这种状况。所以还有什么顾虑呢?这样的前景多么美妙,于是她听任自己在欲望之海愉快地漂浮。然而时间一定不长,她不会允许自己永远沉溺于幻想之中。现实感悄然前移,秘密地掌控了她的思绪,它用无情的手指,拨开了玫瑰色的海市蜃楼。她看到自己原来是站在光秃秃的岩石上。现实是一目了然的:她不可能再信任他了,不然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蹈覆辙。无论她怀有怎样的情感,埃塞克斯的内心永远是分裂的、危险的、不可捉摸的。就算眼前的危机能够轻易解决,下一场灾祸很快便会接踵而至。

然而,说到底,她为什么不能冒这个险呢?她一生都是赌徒,现在她的生命所剩无几,何不按照她的老办法,以经典的铤而走险换取危险的愉悦,掉转船帆,逆风突进呢?就让他与苏格兰的詹姆斯勾结又能怎样?她能够应付!对他做最坏的打算,她也稳操胜券。她将与他搏斗,压制他,将他玩弄于股掌之间,最后再一次郑重其事地、满怀喜悦地赦免他。多来几次又何妨?倘若她失败了,也罢,那将是一次全新的体验。况且,她说过无数次了!“自然之美,在于其变幻莫测。”没错,她正是与自然相似之人,多变而美丽……可是突然间,一段可怕的记忆向她袭来,那可怕的、无耻的话语在她耳中回响。“皱皱巴巴”“死尸”——他原来是这样看待她的!在满嘴甜言蜜语之时,他的内心原来是厌恶的、鄙夷的,并不情愿与她亲近。是这样吗?难道,他们之间的全部关系,竟是一场漫长而卑劣的骗局?难道这一切,就只有苦涩与盲目吗?他或许爱过她?当然爱过!但那早已是过眼云烟了,时间是不可阻挡的。每分每秒,他们之间绝望的深渊都在扩大。这幻梦完全是愚妄的。她宁愿不再去照镜子,为什么要照?没这个必要。不必看,她也知道自己身上正在发生什么。她是一个67岁的可怜老妪。她终于看清了真相,全都看清了。

她压抑的浪漫主义堡垒到底失守了,愤怒与仇恨在它的废墟上插下旗帜。长久以来,她内心汹涌的敌意迸发出来,冲向她的痛苦与屈辱的制造者。埃塞克斯全方位地背叛了她,精神上、情感上,还有现实中,在世人面前,在她最私密的美梦深处,欺骗了作为女王和作为女人的她。而他还在幻想自己能够躲过此等不义之举所招致的厄运,还想起身反对于她,将她作为力量的犹豫不决看成是性格怯懦的软肋,他该尝尽苦头,好好觉悟了!他该觉悟,她是何人之女。她的父亲,英格兰的先王,懂得怎样统治一个王国,也清楚如何惩罚不忠的爱人。当她决定将她的爱人如她的母亲一般处死时,一种非同寻常的激情在她的内心深处涤荡。这一切仿佛冥冥中早已注定,黑暗、恐怖,令人满足。父亲的经历,经由命运微妙的安排,在她身上重现。罗伯特·德弗罗配得上跟安妮·博林相同的结局!她的父亲!然而在心底更深处,还有更微妙的颤动。父女两人的命运,既相似又不同。毕竟,她并非男人,而是女人。难道,这一切并非重复,而是报复?在生命的漫长岁月之后,在这令人震惊的终末之章,最终现身的,难道是她死于非命的母亲?命运之轮已经完全倒转了。男子气概——迷人的、可恶的存在,她最初的印象是父亲大腿间、隐于黄色华服下之物——这男子气概终于被推翻了,在那叛徒身上,这东西将被连根拔除。从字面上亦是如此……她很清楚叛国罪对应的是怎样的刑罚。但是,不!她露出讽刺的微笑。她不打算褫夺他的贵族特权。只要让他像先前海军上将西摩等人那样便足够了,砍下他的脑袋便够了。

于是,这成了伊丽莎白一生中唯一一次几乎没有动摇的决断。审判是在2月19日进行的,而处决定在25日。动摇还是有的,倘若一点没有,显然不符合伊丽莎白的个性,但动摇也是无关痛痒。23日,她吩咐应该将处决推迟,24日,她又宣布照常进行。之后她便再也没有对法律程序进行干预。

后世流传着一个浪漫故事,使得最终的灾难成了阴差阳错的结果。这个故事家喻户晓:据说,在两人如胶似漆的日子里,女王曾送给埃塞克斯一枚戒指,并承诺不管未来发生什么,只要埃塞克斯送还这枚戒指,女王一定会宽恕于他。于是在临刑之前,埃塞克斯费尽周折,将这枚戒指从伦敦塔送出,交给了一个小男孩,嘱咐他把戒指送给斯克罗普夫人,请她把戒指带给女王。结果这个男孩错误地把戒指送给了斯克罗普夫人的姐姐诺丁汉夫人——埃塞克斯的敌人诺丁汉伯爵的妻子。于是这个女人将戒指藏匿起来,直到两年后,诺丁汉夫人弥留之际,才对女王吐露真相。女王哀叹道:“上帝也许会原谅你,夫人,但我永远不能!”这才彻底拉下这出悲剧的帷幕。这样的传闻在它最初的来源——一篇多愁善感的言情小说[3]当中是很适合的,但它与历史无关。其中的细节显然不可能为真,反对的证据也很确凿。当时最重要的历史学家卡姆登含蓄地予以否定。克拉伦登则对它提出了明确的反驳,作为下一世代的历史学家,他有机会充分了解事实。后来的历史作者们也大多弃之不用,包括博学而睿智的兰克。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没有这样的矫饰,严峻的事实也足够有说服力。埃塞克斯并未提出申诉。求情还有什么用?如果伊丽莎白自己都心意已决,再说什么也都没有意义。末日默然到来:埃塞克斯终于明白了,跟其他败于女王之手的人们一样,他完全误判了她。旁人根本不可能左右她的心意,她过于张扬的犹豫不决和颓丧崩溃只不过是虚掩,内里的真相坚硬如铁。

埃塞克斯提出了一个要求:他不想被公开处决。这个要求被欣然应允,因为对他的惩罚似乎仍有可能激起民意。他理应像其他贵族罪犯一样,在伦敦塔的院子里秘密斩首。

1601年2月25日,所有有资格见证这一场面的人聚集在那里,其中自然有沃尔特·罗利。作为卫队队长,这是他的责任所在。但他也想到,这位死囚可能还有话要对他说,于是他站到了行刑区域附近。在他周围,人们窃窃私语。应当如此吗?一世英名的埃塞克斯伯爵,竟落得这般下场,难道他的敌人还要在这个时刻来到他眼前欢庆胜利吗?真是可耻!罗利听到后,只好沉着脸退出人群。他走进白塔,爬到军械库所在的一层,通过窗口,这位帝国主义的不祥先知注视着行刑的进程。

这个过程绝非手起刀落。在那个时代,这种场合需要配合庄重的形式,还要有一连串繁复和虔诚的宗教礼节,才能执行对于身体可怕的损毁。埃塞克斯身披黑斗篷,头戴帽子,三名神职人员围绕着他。踏上行刑台后,他摘下帽子,向四周的贵族们鞠躬。他开始了自己的长篇大论,言辞恳切。他一定准备了很久,一半是演讲,一半是祈祷。他说自己年岁尚浅——34岁——在“放荡、荒淫与不洁中浪费了自己的大好年华”。他因为“骄傲、虚荣和贪图这世界的享乐而忘乎所以”,他的罪孽,“比头上的头发还要多”。“鉴于这一切,”他继续说,“我谦卑地恳求救世主基督能为我的赦免向永恒的主作保,尤其是我最后的滔天大罪,这可怕的、血腥的、令人号泣的、影响恶劣的罪,如此多的人因为追随于我而冒犯上帝、冒犯陛下、冒犯这个世界。我恳求上帝原谅我们这些罪人,原谅我,所有人当中最可鄙的那一个。”接着他开始为女王的福祉祈祷,“我必须说明,我从未有意染指女王的性命,也不曾有意伤害她”。他宣称,他既不是无神论者,也不是教皇的走狗,只是希望能够凭着“救世主耶稣基督的怜悯”与功绩,在上帝那里求得救赎。他停顿了一下,正要脱掉斗篷,这时一位牧师提醒他,他还得祈祷上帝宽恕他的敌人。他照做了,然后脱下斗篷和皱领,穿着黑色的紧身短衣跪在行刑台上。另一位牧师安慰他不必惧怕死亡,这时他还单纯而严肃地承认道,在战场上时,他曾不止一次“感受到肉体的软弱,因此在这生死之间的焦灼时刻,希望上帝能赐福于他,让他坚强”。之后,他眼望上方,更加激动地向全知全能的上帝祈祷起来。他为英格兰的一切祈祷,重复了一遍主祷文。刽子手在他对面跪下,乞求他的宽恕,他宽恕了。牧师们要求他重温一遍《使徒信经》,他们念一句,他便重复一句。接着他站起身,脱去短上衣,里面是猩红色的背心,还有两条猩红色的袖子。最后一次站在世人面前,他依然高大、英俊,秀美的头发披散在肩上。然后他转过身,在断头台前俯下身,说等他平躺上去伸开双臂,便是准备好了。“主啊,宽恕你匍匐在地的仆人吧!”他喊道,把头侧靠在低矮的木板上。“主啊,我就要把我的灵魂交予你的手中。”他停了一会儿,接着人们忽然看到两条猩红色的手臂平伸向前。刽子手操纵滑轮,拉起巨斧,然后骤然落下,死囚的身躯没有任何变化。这一动作又重复了两次,他的脑袋才被砍落,血也喷涌而出。刽子手弯下腰,抓着头发,把头颅展示给众人,同时高呼:“上帝保佑女王!”

注释

[1]古希腊雅典僭主。

[2]指第三代吉斯公爵、“疤面人”亨利·德·洛林。“街垒日”是胡格诺战争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的法国国王亨利三世对新教做出极大让步,引发天主教不满。身为天主教领袖的吉斯公爵密谋政变,于“街垒日”在首都巴黎击溃国王军,迫使亨利三世出逃。

[3]《最负盛名的伊丽莎白女王与埃塞克斯伯爵秘史》,作者署名为“大人物”,1695年出版。《恶魔案卷集》中记录了这个传说的雏形(出版于约1620年)。另见《约翰·韦伯斯特作品集》,卢卡斯编辑,第二卷,343页。——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