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游览了罗马的卡比多山和博格塞公园,去古罗马广场好好逛了逛,还和一位邻居老大爷学了六节意大利语课,因为汤姆看见他家窗户上贴着授课广告。汤姆用一个假名和老人交往,学完第六课,他觉得自己意大利语已经达到迪基的水平了。他现在还能一字不差地复述迪基以前用意大利语讲过的几个句子,并且知道它们都讲错了。比如,有一天晚上,在吉奥吉亚旅店,他们在等玛吉时,迪基说了一句:“Ho paura che non c'e arivata,Giorgio”(我怕她不来了)。在意大利语中表示担忧情绪,应该用虚拟式,所以应该说成“sia arrivata”(可能不来)。迪基说意大利语从不会用虚拟式,所以汤姆努力模仿这一点,避免自己说意大利语时,用正确的虚拟式。
汤姆为客厅买了深红色天鹅绒窗帘,因为他不喜欢公寓原来的窗帘。他曾问过西格诺拉·布菲,这套公寓的托管人的老婆,能不能替他找一个能做窗帘的女裁缝。西格诺拉·布菲说这活她自己就能做。她只要两千里拉,连三美元都不到。汤姆最后硬塞给她五千里拉。他还买了一些小物件点缀房子,不过他从不邀请别人来做客。唯一的例外就是他在格雷克咖啡馆遇到一位年轻的美国小伙子。这个小伙子长得讨人喜欢,但不机灵。当时他问汤姆从咖啡馆去威斯汀精品酒店怎么走。酒店正好在汤姆回家的路上,于是他邀请小伙子上去喝一杯。汤姆只打算在他面前显摆一小时,此后就再不相见。他也确实这么做了,让小伙子品尝白兰地佳酿,带他在公寓里四处看看,聊聊在罗马生活的乐趣。小伙子第二天就启程去慕尼黑了。
汤姆刻意回避那些住在罗马的美国人,因为他们会邀请他参加各种派对,那样的话,他就得回请他们。不过他倒是乐意在格雷克咖啡馆或者马古塔大街的学生餐厅,和美国人、意大利人闲聊。他只对一个名叫卡里诺的意大利画家说过他叫迪基。他们是在马古塔大街一家酒店里认识的。汤姆告诉他,他也从事绘画,师从一位名叫迪马西奥的画家。假如今后警方调查迪基在罗马的行踪,这或许要过很长时间,届时迪基早已失踪许久,而他又变回雷普利了,这位画家可以证明一月份时迪基·格林里夫确实在罗马画画。画家卡里诺表示从未听说过迪马西奥,不过通过汤姆绘声绘色的描述,估计他今后再也忘不了这个名字了。
汤姆虽然独自生活,但一点也不孤独。这种感觉就像在巴黎过平安夜时的心情,仿佛觉得所有人都在注视你,全世界都是你的观众,必须时刻留神,稍有闪失就会招致灾难性后果。不过汤姆自信不会犯任何错误。这种境遇令他的生活变得纯粹,同时蒙上一层诡异而美妙的氛围。汤姆心想,一个好演员在台上表演一个自认非他莫属的重要角色,估计也是他现在的心情。他既是他自己,又不是他自己。他毫无内疚感,感觉自由自在。但是对自己任何一个动作,他都细加自省,刻意控制。不过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扮演迪基数小时,就感到很疲劳。他现在独处时的那种放松感也没有了,从早晨起床刷牙开始,他就变成了迪基。刷牙时,右肘部向外突出;用餐时,用勺子在蛋壳内挖出最后一口蛋白;选领带时,无一例外地将从衣架上取下的第一条领带放回去,选择第二条。他甚至还照着迪基的手法画了一幅画。
到了一月底,汤姆估计法斯多已经来过罗马并回去了,虽然玛吉近期的来信并未提及此事。她还保持一周一封信的频率,通过美国运通转交给他。在信上,她问迪基需不需要袜子和围脖,因为她除了写书,时间还很宽裕,可以替他织。她还写一些村子里他们都认识的人的趣闻轶事,目的是不让迪基误以为她对他思念成疾。但事实是,她现在深陷相思之苦,绝不甘心二月份回美国前,不亲眼见迪基一面,做最后一搏。虽然汤姆至今未回过信,但他思忖,接下来长信、袜子、围脖都将接踵而至。玛吉的这些信令他恶心,他连碰都不想碰,匆匆一览后,就撕碎了直接扔进垃圾桶里。
最后他提起笔,写了一封信:
我觉得暂时不会在罗马租公寓了。迪马西奥要去西西里住上几个月,我也许和他一起去,也许去别处。我没有明确的计划,不过这倒也好,可以随心所欲,即兴行事。
千万别给我寄袜子之类的,玛吉。我什么都不需要。祝愿你在蒙吉贝洛一切好运。
他订了一张前往马洛卡的车票——先坐火车去那不勒斯,然后在一月三十一日晚从那不勒斯坐船去帕尔马。他从罗马最名贵的古驰皮具店买了两个行李箱,其中一个是柔软的羚羊皮大号行李箱,另一个是设计简洁的褐色帆布行李箱,但背带是棕色真皮的。两个箱子上都刻有迪基姓名的首字母。他把自己原来两个行李箱中较旧的那个扔了,另一个放在公寓的壁橱里,里面装着自己原来的衣服,以备急用。但汤姆不担心会有紧急情况出现。汤姆每天都关注报上有关圣雷莫沉船的报道,不过看来这艘船还没被人发现。
一天上午,汤姆正在公寓整理行李箱时,门铃响了。他原以为是有人上门推销商品,或者按错了门铃。他没有在门上标识自己的姓名,因为他告诉房屋监护人,他不想接待顺访之客。门铃又响了一声,汤姆还是充耳不闻,依旧漫不经心地整理自己的行李箱。他喜欢整理物品,有时他会花上一整天甚至两天时间,满心喜悦地把迪基的衣服整理好,放进行李箱里。整理时看到漂亮的衬衫或外套,他会在镜子前试穿。敲门声传来时,他就站在镜子前,试穿迪基的一件蓝白相间、饰有海马图案的运动衫,以前他从未穿过这件衣服。
听到门铃声,汤姆首先想到的是,法斯多来了。法斯多可能在罗马到处找他,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真是愚蠢,他暗想。他朝门走去时,两只手冒着冷汗。他觉得头晕目眩。该死,要是晕过去就太可笑了。一头栽倒在地,被人发现躺在地板上,那就完了。想到这里,他紧张地用双手猛地拽开房门,不过他也只是把房门打开一个缝隙。
“你好!”一个美国人的声音从半黑的楼道传来,“是迪基吗?我是弗雷迪!”
汤姆朝后退一步,把房门打开。“他——你不进来说话吗?他暂时不在,一会儿就回来。”
弗雷迪·米尔斯走了进来,四处看了看。他那丑陋的、长雀斑的脸朝各个方向呆头呆脑地瞧了瞧。汤姆很好奇,他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他边想边迅速把手上戴的迪基的戒指褪下来,放进口袋。还有什么不妥之处?他朝房间各个角落望望。
“你和迪基住一块吗?”弗雷迪睁着一双死鱼眼问,表情既愚蠢又吓人。
“噢,不。我只过来待几个小时。”汤姆边说边顺手将身上的海马衬衫脱下来。他里面还穿着一件衬衫。“迪基出去吃午餐了,我记得他说是去奥特罗餐馆。他最晚三点左右会回来。”一定是布菲家的人放他进来的,并告诉他格林里夫先生住在哪扇门里,还说他在家,汤姆想。弗雷迪也许说他是迪基的老朋友。现在当务之急是赶紧把弗雷迪弄出这间房子,并且不能在楼下撞上布菲太太,因为她每次都会像唱歌一样和他打招呼,“早安,格林里夫先生。”
“我们在蒙吉贝洛见过,对吧?”弗雷迪问道,“你是汤姆吧?我以为你会去科蒂纳玩。”
“我没去成,谢谢。在科蒂纳玩得怎么样?”
“玩得很开心。迪基怎么也没去?”
“他没给你写信吗?他决定在罗马过冬,他说给你写过信了。”
“我一个字也没收到——除非他寄到我在佛罗伦萨那个住址。不过我冬天在萨尔斯堡,他有我在那里的地址。”弗雷迪半坐在长餐桌旁,摆弄着绿色丝质桌布。他笑着说,“玛吉对我说,迪基搬到罗马去了,但除了可以通过美国运通转交之外,她没有迪基在罗马的任何地址。我运气好到爆棚,才找到这里。昨天晚上我在格雷克咖啡馆遇见一个人,他正好知道迪基的地址。这到底——”
“哪个人?”汤姆问,“是个美国人吗?”
“不,是个意大利家伙,一个小伙子。”弗雷迪低头看汤姆的鞋。“你这双鞋和迪基跟我的那款鞋一模一样。很耐穿吧,我那双是八年前在伦敦买的。”
他说的是迪基的棕色皮鞋。“我是从美国买的,”汤姆说,“你要来一杯吗,还是去奥特罗餐馆找他?你知道那个餐馆的位置吗?你在这儿干等也没意思,因为迪基午饭一般会吃到三点。我马上也要出去。”
弗雷迪朝卧室方向走去,在房门前停下脚步。他看见了床上的行李箱。“迪基是要出远门,还是刚回来?”弗雷迪转身问汤姆。
“他要出远门。玛吉没告诉你吗?迪基要去西西里待一阵子。”
“什么时候走?”
“明天出发。或者今天深夜,我也不太清楚。”
“迪基最近是怎么回事?”弗雷迪皱着眉头问道,“他为什么要过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
“迪基想今年冬天好好用功一番,”汤姆不假思索地答道,“他想要一个人静一静。不过据我所知,他和大家的关系都还不错,包括玛吉。”
听了这话,弗雷迪笑了,用手解开轻便大衣的扣子。“他让我空等几次了,看来是不想和我好好处了。你确信他和玛吉关系还很好?我从玛吉那儿听说,他们吵了一架。也许就因为这件事,他们才没去科蒂纳。”弗雷迪期待地看着汤姆。
“你说的这件事,我不太清楚。”汤姆走到壁橱去取外套,也是向弗雷迪暗示,他马上要出门。接着他又适时想起来,假如弗雷迪认得迪基的外套,那么他一定会认出来和他身上这条裤子搭配的灰色法兰绒外套是迪基的衣服。于是汤姆伸手去取他自己的外套,并从壁橱最左边取下他自己的大衣。大衣肩膀处衣挂形成的印记,显示这件大衣好像挂在那里好几个星期了,事实上它也确实挂了有这么久。汤姆转过身,发现弗雷迪正盯着他左手腕上那条纯银的识别手环。这是迪基的手环,但汤姆从未见他戴过。他是在迪基的饰物盒里发现的。弗雷迪的表情好像是对这个手环似曾相识。汤姆若无其事地穿上大衣。
弗雷迪现在用另一种神情看着他,带着一丝惊诧。汤姆知道弗雷迪在想什么。他的身体变得僵硬,察觉到了危险。你还没有走出险境,他对自己说。你还没有走出这个房间。
“你要走了,是吧?”汤姆问。
“你肯定住在这里,是不是?”
“不!”汤姆笑着否认。弗雷迪鲜艳浓密的红头发下那张丑陋的、长满雀斑的脸庞死死地盯着汤姆。要是他们下楼时别碰到布菲太太就好了,汤姆暗想。“我们走吧。”
“看来迪基把他的珠宝一股脑全给你了。”
汤姆顿时语塞,连一句玩笑话也想不出来。“噢,只是借来戴着玩,”汤姆声音低沉地说,“迪基戴腻了,他要我拿去玩玩。”汤姆本意是指那个手环,但是他现在打的领带的银质领带夹上也刻有字母G。这个领带夹是汤姆自己花钱买的。汤姆现在能明显感受到弗雷迪身上升起的敌意,就如同他的身体正散发热能,穿过整个房间朝他袭来。弗雷迪是个雄性动物,要是遇见他认为是个同性恋的男子,只要时机恰当,就像眼下这样,他会恨不得上去打他一顿。汤姆有点害怕弗雷迪的眼神。
“我是要走了。”弗雷迪站起身来,脸色铁青地说。他走到门口,将宽阔的肩膀转过来,问道,“是英吉尔特拉边上那个奥特罗餐厅吗?”
“是的,”汤姆说,“迪基应该一点前就到了。”
弗雷迪点点头。“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他明显不悦地说,然后关上门。
汤姆低声咒骂一句。他轻轻地打开门,听见弗雷迪鞋子踩在楼梯上发出的急促的踏踏声。汤姆想看看弗雷迪出去时有没有碰到布菲家的人。果然他听见弗雷迪用意大利语说“早安,太太。”汤姆将头探过螺旋式楼梯向下望。在往下三层的地方,他瞥见弗雷迪的大衣衣袖。他正用意大利语和布菲太太交谈。布菲太太的声音听起来更清楚一些。
“……只住着格林里夫先生,”她说,“不,只住一个人……哪位先生?不,先生……我想他今天一整天都没出门,不过可能是我弄错了!”她笑道。
汤姆把楼梯栏杆当作弗雷迪的脖子,狠命地拧着。接着汤姆听见弗雷迪上楼的脚步声。汤姆退回到屋内,关上房门。他可以继续坚称不住在这里,说迪基在奥特罗餐厅,或者说他不知道迪基人在哪儿;但事到如今,弗雷迪见不到迪基是不会轻易罢休的,或者弗雷迪会拖着他下楼去问布菲太太他到底是谁。
弗雷迪在敲门。门把手在转动。门锁着。汤姆抄起一个厚重的玻璃烟灰缸。烟灰缸太大,他一只手抓不住,只能握住边沿。他只有两秒钟时间考虑:难道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尸体怎么处理?他没时间再想了,这是唯一的解决之道。他用左手开了门,右手拿着烟灰缸往后举,准备狠狠砸下去。
弗雷迪进门来,说道:“听着,你可不可以告诉——”
烟灰缸的弧状边沿正中弗雷迪的印堂。弗雷迪一脸茫然。随后他双膝一弯,像一头被铁锤砸中眉心的公牛。汤姆将门踢上,再用烟灰缸边沿重重地朝弗雷迪的后颈砸去。他反复砸了多次,因为心中总是害怕弗雷迪是在装死,冷不丁就会伸出一只巨型胳膊箍住他的双腿,将他摔倒。汤姆对着他的头又砸一下,血流了出来。汤姆暗自咒骂一句。他跑到浴室,取了一条毛巾垫在弗雷迪脑袋下面。他又摸了一下弗雷迪的脉搏,微弱地跳动一下,但仔细一摸又没了,好像他的手指摁停了他的脉搏。过了片刻,脉搏彻底摸不到了。汤姆仔细聆听门后的动静,脑海中浮现出布菲太太站在门前的样子,脸上带着因为不好意思打扰他而挤出的尴尬笑容。但门口一点动静也没有。汤姆想,刚才无论是用烟灰缸砸弗雷迪还是弗雷迪倒地,都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他低头看着弗雷迪山躯般庞大的尸体躺在地板上,瞬间感到一丝恶心和无助。
现在才十二点四十分,离天黑还有好几个小时。他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在等弗雷迪。说不定现在就在楼下某辆汽车里等。他翻了翻弗雷迪的口袋,掏出一个钱包,在大衣内侧上方口袋里有一本美国护照。一些意大利和其他国家的硬币。一个钥匙包,其中一个钥匙环上挂着两把菲亚特汽车钥匙。他翻开皮夹找驾照,还真找到了。驾照上写得很详细,车子是一辆一九五五年产菲亚特一四〇〇型敞篷汽车。如果这辆车停在附近,他就能找到。他翻了弗雷迪的每一个口袋,就连黄皮马甲口袋都翻了,却没找到一张停车券。他走到临街的窗前,差点笑了出来,事情原来如此简单:在马路正对面就有一辆黑色敞篷汽车。他虽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基本能确定车内没有人。
他突然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做了。他开始收拾房间,从酒柜里拿出杜松子酒和苦艾酒,再一想,又拿出佩诺茴香酒,因为后者酒味更浓烈。他把酒瓶放在长条形餐桌上,用高脚杯调制了一杯加了冰块的马提尼鸡尾酒。他先喝了一点,好让杯口有饮过的痕迹,然后将一部分酒倒入另一个杯中,举着杯子来到弗雷迪跟前,用弗雷迪那软绵绵的手指压了压杯子,再拿回到桌上。他看了看弗雷迪的伤口,发现伤口已经不再流血,或许是流得越来越慢,反正没有渗穿毛巾,沾染到地板。他拖着弗雷迪的尸体,将它靠着墙壁,直接用酒瓶灌了一些杜松子酒到弗雷迪的喉咙里。酒下去得并不顺畅,大部分都淌到胸前衬衫上。但汤姆觉得意大利警察估计不会做血液测试,来判断弗雷迪的醉酒程度。汤姆心不在焉地看了看弗雷迪松弛、污秽的面孔,胃里一阵作呕地痉挛。他立即移开视线,绝对不能再看到那张脸。他的头开始嗡嗡作响,仿佛马上要晕过去。
汤姆踉跄地穿过房间,走到临街的窗前,心想现在自己要是晕过去,那就好玩了。他皱着眉头看着楼下那辆黑色敞篷轿车,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告诉自己,现在不会晕过去。他非常清楚接下来该做什么。最后一刻,为他们俩准备佩诺茴香酒,用另外两个印有他们指纹的杯子盛茴香酒。烟灰缸必须是满的。弗雷迪抽切斯特菲尔德牌香烟。然后是亚壁古道。再找一处坟墓后面黑暗的空地。亚壁古道有长长的一段路没有街灯。弗雷迪的钱包必须消失。目标只有一个:制造一起抢劫案。
汤姆还有数小时的余裕,但他却一直将现场布置妥当后才罢手。十几根点过的切斯特菲尔德牌香烟,还有数量相仿的点过的“巧击”牌香烟,都被掐灭在烟灰缸里。一杯佩诺茴香酒打碎在浴室地砖上,但只清理了一半污迹。虽然汤姆已经把现场布置得十分逼真,他却假想能再有几个小时的时间进行清理——假如弗雷迪的尸体晚上九点被发现,而警方十二点时觉得他值得讯问一番,因为有人可能正巧知道弗雷迪今天去拜访迪基·格林里夫先生了。如果那样的话,他八点之前就必须将一切全部清理干净。根据他编的供词,弗雷迪原本打算七点就离开他的公寓(事实上他也确实七点前就走了)。迪基是个非常爱整洁的人,哪怕喝了点酒,而现在房子这么乱,只是因为乱有乱的好处,能帮他自圆其说。他必须相信自己。
明天上午十点半,他将按原计划前往那不勒斯和帕尔马,除非警方由于某种原因将他扣留。万一明天早晨他在报上看到弗雷迪的尸体被发现,而警方又没有设法联系他,汤姆想,那么他将主动向警方报告弗雷迪在他家一直待到傍晚时分,这样做会显得他心里没鬼。但他又突然想到,法医能发现弗雷迪中午就死了。现在还是大白天,他没法将弗雷迪的尸体弄出去。他现在唯一的希望是,弗雷迪的尸体由于隔了太长时间才被发现,以致法医已经没法判断他死于何时了。他必须在没有任何人发现的情况下,设法将尸体弄出去——譬如他可以若无其事地将弗雷迪的尸体当作醉汉那样扶下楼——如果成功的话,即使他一定要做说明,他可以说弗雷迪下午四点或五点就离开他家了。
汤姆惴惴不安地等了五六个小时,才等到天完全黑下来。他一度都快等不下去了。地板上的尸体像一座大山!他根本不想杀他!弗雷迪和他那些龌龊、下流的怀疑,完全是没有必要的。汤姆坐在椅子边上,瑟瑟发抖,将手指关节掰得咯吱作响。他想出去走走,又怕留尸体单独在屋里。如果他和弗雷迪待了一下午,聊天喝酒,一定会闹出很大动静。想到这里,汤姆打开收音机,调到某个播放舞曲的频道。他自己喝一杯应该不妨事,反正在杜撰的情节里,他也喝了酒。于是他用冰块又调制了双份马提尼。他并不想喝,但还是一饮而尽。
酒一下肚,更强化了他原先的想法。他站在原地低头看弗雷迪高大壮硕的身躯,裹在轻便大衣里,蜷缩在他脚下。尸体虽然很碍眼,但他现在既没力气也没心情去整理它。他心想,弗雷迪的死是多么倒霉,多么愚蠢,多么难看,多么危险,多么毫无必要!他死得真惨、真冤。不过弗雷迪也有可恨之处。一个自私、愚蠢的家伙,居然怀疑自己的挚友——迪基当然算得上他的挚友——性偏差,并看不起他。想到“性偏差”这个词,汤姆不禁笑了。连性都没有,哪来的偏差?他看着弗雷迪的尸首,恶狠狠地低语道:“弗雷迪·米尔斯,你死于自己那肮脏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