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先做一个免责声明:我写史迪威的书不是一部军事传记,甚至也不会着重刻画主人公的军人生涯。这本书其实是两本合一本,就像双黄蛋一样:史迪威以及美国在中国的经历。就像我在前言中所说,选择史迪威是以他作为代表传达一个非军事的主题,而更大的主题是中美关系史。为了方便读者理解,也为了方便叙述,所以需要一个人物作为媒介。我选择了史迪威,随着研究深入,我越发觉得这个选择是正确的。他正合我的主题,但他的军人身份确实是偶然的,无关我的主题。
在查找相关的军事信息时,我只遇到了两个麻烦: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材料汗牛充栋,有大海捞针之感,这个问题我随后会详细谈到;第二,这个麻烦相对较小,那就是在1940年1月的演习中到底发生了什么?那是史迪威在军中赢得战术家和战场指挥家名声的开始,是日后他被誉为第一军团指挥官、珍珠港事件后被选为首位海外战区司令的第一步。演习的记录似乎通常都不太详细,事实上,比起公众事件,它们几乎就不被记录在案。但作为史迪威的传记作者,我显然应该找到这次演习的情况。仅仅知道结果是不够的,我希望重现当时发生了什么。
这是做军事史研究的常见问题:战役的结果无人不知,然而难点在于重现战斗的过程。也只有等到要写下它们的时候,你才发现你其实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在写作1914年8月失掉阿尔萨斯时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那一次,我实在找不到让事情经过清晰起来的足够资料,我编造了一些东西,但没人发现。
这一次,我开足了马力去搜索。我读完了《步兵日志》(Infantry Journal)的所有文章。在美国陆军军事史研究中心(OCMH)恰好有第三军的历史,在初期的演习中,史迪威就在其中一个师担任师长,但它也没有记载什么有用的内容。当真奇怪,最佳的文献竟然是新闻,但后来真正的战争爆发,中缅战事一起,就不能这么说了。
说到那里的事,美国的公众简直就是在看童话故事,因为报道的主要事实依据是中国的各种公报——里面的内容足以让孟豪森[1]叹为观止。可能是因为“离亚洲越远,离真相越近”的想法,《纽约时报》一度在伦敦报道缅甸战局!最后,对中国战场的离奇报道本身参与了历史,被媒体制造出的态度和神话竟然影响了我们的政策,不过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这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不是记者亲眼所见,媒体最好不要报道。最好杜绝一切公报、新闻通稿、录音讲话。想想看,没有新闻通稿的新闻!我们要读发生了什么,不是某些人希望我们相信的发生了什么——即便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什么也没有发生。我有一次同特纳·卡特利奇[2]说了我的建议。当时《纽约时报》登了一篇以色列发动空袭的报道,开罗方面说有50名平民丧生,而特拉维夫方面则说他们根本没有一架飞机离开地面。我问卡特利奇先生,为什么不派一个记者去实地看看呢?为什么要一次次地刊登公报然后又一次次地辟谣呢?他说了一些“报纸只是当时的记录”的话,但是我却看不出“记录”一些根本没有发生的事有何必要,只是因为某些宣传官员把它们放进了公报。这不是浑蛋吗?公报和事实的关系,就像占星学和真正的行星科学的关系一样。
回到军事演习的话题上,我最终找到的最佳描述是在史迪威家人保存的一本剪报里。那里面琳琅满目,你能想到的最好的文字记载应有尽有,只是有一个问题:报刊的名字和日期通通欠奉。不消说,这本剪贴簿成了研究者的噩梦——这是我尽量文雅的说法。
在“二战”史学家看来,我的研究有两大显著的不规范:第一,没有取得研究资格证;第二,没有录音。我们先说第一个。我第一次和五角大楼扯上关系的时候,就被告知需要资格证,于是我尽职尽责地提交了申请,又是取指纹,又是填一份和中国画长卷一样长的问卷——确切地说,是两份,一份给国防部,一份给国务院——尽管我对他们的要求很不情愿:需要提交对保密文件的注释,需要提交最终完成的手稿,以求官方批准。我的不满越多,前景就越不妙。官僚机构的程序开始运行,与此同时,我也开始在史迪威位于卡梅尔的家中和胡佛图书馆查找资料——史迪威“二战”期间的文献全在后者那里。之前,胡佛图书馆搞到了那些文献,但被军方惦记上了,他们翻阅了馆藏,拿走了那些“敏感(sensitive)”(如果我没用错词的话)的机密报告,在相应处留下了白纸代替,以表明他们来过。这没有什么,没你们想象的糟糕,因为后来我发现,那些拿走的材料的副本在卡梅尔那里都有。自此,我有了卡梅尔的史迪威档案和其他的私人收藏;有了我前辈事无巨细的研究和记录——其中赖利·森德兰和查尔斯·F·罗马纳斯的研究在军事领域,赫伯特·费斯的研究在外交领域;还有了业已出版的多卷本《外交关系》1944年的中国卷;我还要资格证干什么?
因为本书的另一些问题,我请教了一位律师,而他强烈反对我使用任何资格证,因为那会要求我提交写作手稿。那时是我申请资格证的6个月之后,也许是我背景不堪,也许是官僚机构的拖沓(我不知道是哪个),资格证还没有下文。那么,我该怎么去叫停一个还没有任何结果的程序呢?律师建议我,直接给军务处长(Adjutant General)写信,要求取消申请,因为我已经不需要了。此事就此了结,卸下了我心头一块大石。从此,我一有文献想看,就写信给这里军事部的热心朋友[3],或者是美国陆军军事史研究中心,问他们,某某文件能否销密。我记得,好像只有一次是不行的。有时候,比如我写到麦克休上校通过海军部长诺克斯召回了史迪威,从而激怒了马歇尔将军这一段,我会走个捷径直接去找私人档案——位于康奈尔的麦克休档案。那里,这封写给诺克斯的绝密信函就静静地、无辜地、公开地躺在那里。说来说去的资格证,其价值远远被高估了。
至于为什么没给我的采访录音,我只能说,录音机让我胆怯。或许和我身为女性有关。女人熟稔于以私人的角度切入话题,即使是和陌生人——可能陌生人尤甚。我难以想象自己在别人面前把录音机一蹾,说道:“现在说吧。”况且,我确知自己不知道该怎么用它。所以,我用笔记本代替录音机,和我的小皮夹正好匹配,以备不时之需。我还有索引卡片大小的活页纸,和其他研究材料归置在一起十分方便。
采访也被证实是我非常好用的信息来源,但我两年前在口述史大会上已经讲过相关内容了,我又怕讲旧的内容,所以就不在此重复了。有一些人我一想到他们就坐立不安,在书出版之后更是如此,那就是我没有交谈过的史迪威的同僚。我有中缅印老兵和那些老牌中国通不计其数的信件,一些信中提供了不少逸闻趣事和只言片语的信息,我本可以在书中用上它们,不过我想,它们都不够上,或只有一条信息能改变我的想法。
我认为,“二战”历史学家不可或缺的一个文献就是影片。我这么说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佐证功能,更因为它们的实际描述功能,它们为人物和地点描述了确定的形象,还为研究者的理解和灵光一现提供了视觉手段。我想,我就是从一段描述重庆欢迎温德尔·威尔基的军队游行的影片中,更深地领会到了中国人的宣传是怎么回事;而另一段影片比所有其他东西都增进了我对史迪威的了解:在蓝姆迦的训练场,他和一个中国士兵并肩卧在土里,正在向后者演示如何使用来复枪。在这里,楼上有一个房间存满了胶片,你可以在那儿美美地待上好几天,都学不尽那里的东西。
基于同样的原因,再没有比实地去到中国更好的研究方式了,但是当然,在“乒乓外交”之前的日子,我并不被获准进入中国。退而求其次,我去了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去获取一种对中国味儿的感觉,也采访到了一批史迪威麾下的三十八师的中国老兵。虽然没去成中国大陆,但收获照样不菲:比如,我对中国人认为拒绝是不礼貌的想法有了了解。这之前,我知道这是最让史迪威恼火的事,但我不知道到底有多严重,直到一位在台湾地区的美国军官太太告诉我,她在举办官方晚宴的时候很为难,因为不管中国人来不来,他们都会一口答应下来。她根本不知道要点多少菜,需要多少桌椅。如果打仗的时候,你的师长一口答应,说他们会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发动行动,但后来又没有现身,那么,打仗就会和请客一样困难。
说了这么多做研究的事,该说说写作了,不仅因为写作更吸引我,还因为普通的外行人往往低估写作,高估研究。人们常对我惊叹:“你一定做了不少了不得的研究工作!”他们假定研究是最难的部分。其实不是。作为创作过程的写作更难,所花时间是研究的两倍。
我用的是叙述的写法,我觉得这样最自然。当然还有一种同样重要和有效的历史写作法,就是把史实和作者的结论结合在一起。那样的话,作者就不会专心致志地顺畅表达,而更专注于建立事实。他第一是历史学家,第二才是作家,而我首先是个作家,写作对象是历史,目的是顺畅表达。我非常在意把读者当成倾听者,他们的注意力必须留在这里,而不是神游天外。我脑中的情景是一个吉卜林笔下的流动说书人,端着米钵,借着炉火,向围观的路人讲述古代的浪漫传说和英雄传奇。要是他看到黑暗中的观众逐渐自外圈散去,人群渐薄,那他就知道,米钵很难盛满了。他讲故事是为了吃饭。我对读者的感觉就是这么迫切。
作为一种文体,用叙述来写历史天生有效,因为它天然就能解释原因。事件不是以类型为界发生的——经济的、思想的、军事的——而是以时间为序发生的。当你把它们严格按时间顺序放置,每一周,每一天,有时甚至是一天中的每一刻,晦暗不明的原因和影响马上就清晰可辨。不过,不是每次都能按连续的时间顺序来叙述,因为有些事是在不同地点同时发生的。1914年8月,导致西线的前线战(Battle of the Frontiers),以及导致东线坦能堡之战的起因就是同时展开并进行的。这让叙述者两相为难。同样的问题在史迪威这本书里也有。时局恶化、日本发动了最后的进攻,同时,史迪威正领导着部队从缅甸杀回。停止一地的叙述、让位于另一地的事件会毁掉戏剧的紧张感,搅得读者一头雾水——即使真实事件就是这样发生的。你需要稍稍地对事实弄弄手腕,把一件事带到一处自然的高潮,然后再移步下一件事。
在布局上,即便不是本本如此,但时间顺序仍然是一般的主线。我刚开始写《八月炮火》时想开门见山地写战火已开,这样人们就不会认为这又是一本萨拉热窝这个那个的、老套的写“一战”外交起源的书了。然后我精心谋构了四章,每一章都以战争在某一国爆发为开篇,接着倒叙该国国内的背景,如同巴赫的赋格曲一样精美。但当这些章写成,我的编辑却看不明白了。我又回头再读,我也看糊涂了。他于是建议我按时间顺序来写。我认为这太简单了,完全不艺术。不过,当我把倒叙的段落放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地方,再瞅瞅它们,简直天衣无缝。从此我不再追求华丽热闹的布局。
每本书都会遇到谋篇布局的新问题。显然这本书的双重主题——既是史迪威的传记,也是两个国家的关系史——是个巨大的难点。当然这是我自找的,困难也仅限于这一本书,所以我没法总结出什么,除了说“再也不写这样的书”了。在写作中,我每开始新的一章,就像和天使整夜摔跤的雅各一样疲惫。尽管这是个苦活儿,但两个主题都立住了,因为史迪威作为一个标志性人物,提供了人们需要的兴趣点和戏剧性,而贯穿其中的中美关系给故事赋予了重要性。
这本书的中国背景成了另一个问题。这意味着,我心里通明透亮,但读者却不熟悉各种关窍。如果你的故事发生在欧美,你完全可以假定读者对法国和德国、得克萨斯和阿拉斯加的相对位置,落基山脉在哪里,五大湖在哪里是心知肚明的。人物也是一样。比如我介绍了弗朗西斯·德雷克、沃尔特·罗利,或者是罗伯特·奥本海默和爱德华·特勒,读者不会花太大工夫就能区分他们;但如果是那些三个字的单音词呢?孙立人和李宗仁,这是我书中的两个主要人物。阎锡山和汪精卫呢?还有卫立煌、张作霖、张宗昌,更不要说那些省名了:广东和广西,它们挨着;江苏和江西,它们不挨着;河南和湖南,山西和陕西,等等等等。我一开始想避免使用省名,而把它们与著名的河流和城市联系起来,但立即就被证明是不可能的。中国的省名无法回避,就像美国的州名一样。
对于背景是异域,特别是中国的时候——这条道理适用于一切历史写作——我在新介绍一个地方的时候,都会把它和已经出现过的地方联系起来,新人物出场,我都不会忘记描述一些特点,这样才能让读者记住。人物和地点都必须能够识别,否则读者就是在未知的海面漂荡,他很快就会抓不住要点,被无法理解的东西搞得心烦意乱,然后出了神。
仅仅是罗列人名,而不知花些工夫去定位、描述它们,这不是因为作家懒惰,就是想炫耀,这毫无技巧可言,人人都能做到这点,就像所有人只要愿意,都能把自传多写出一倍的长度。我一直不明白用人名掉书袋的历史学家是怎么赢得声誉的。在D·W·布罗根的《共和制下的法国》里,你能在一页里数出30个名字,通通面目模糊。迈克尔·霍华德最近通过一本写普法战争的书建立了一流军事史学家的名头,但你随便翻到一页就能发现这样的句子:“法国皇帝亲自率领法伊的第五军,8月5日,当第一军集中于弗洛施威勒时,费利克斯·杜埃从第七军中派出孔塞伊·迪梅尼一师从贝尔福乘火车出发,麦克马洪召集法伊的第五军向南穿过孚日山脉。”接下来,我们又了解到法伊的部队散布在萨尔格米讷和比奇之间不能动弹,直到从罗尔巴克的部队前来救援。同一页有一张地图草图,但以上的地名一个也没有。我当然明白霍华德先生对普法战争了如指掌,他的书评价也相当高,但这种写法确实让读者如堕烟雾。从他那儿我一幅弗洛施威勒战役的画面也想象不出来,我只知道,我不能用这种方式去描述战争。
史迪威这本书还有一个特殊的难点,尤其是在它的第二部分,那就是相关记载太多。除了史迪威的日记、信函那些我不需要的、把大事件分解成每日纪要的“小尺寸”信息,还有堆积如山的军事、外交记录:消息、报告、备忘、会议记录,还有他在中国身陷争议的材料——白皮书、外交关系系列、长达千页的没完没了的国会质询委员会证词。自从出现了复印技术,文献资料就开始倍增,非一个研究团队不能整理完成。20世纪仿佛是独立历史作家的末日。(其实我不相信这个。尽管末日听上去很合理,但独立历史作家就是能不合理地存在着。)今天,我们面临的问题和古时历史学家面临的问题正好相反,他们苦于记录不足,而只好埋头于钱币、古墓和其他各类人类痕迹。自古登堡印刷术发明以来,资料来源就开始井喷。19世纪真是个好时代,各种信息应有尽有,也不为今天的信息过剩而发愁。
直至录音机(tape-recorder)的出现,它的胃口堪比绦虫(tapeworm),而今我们面对的问题——我称之为“拯救人工痕迹(artificial survival)”。写书,甚至是写作回忆录,都应该有基本的规范和持之以恒的耐心,从而在存留的文字记录中进行某种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但是现在,在口述史倡导者的鼓励下,各式各样的人都被鼓励起来对着录音机唠唠叨叨、没完没了,金子和泥沙最后尽归尘土。我现在要特别提到一份我找到的金字般的、最最丰富的文献记录,是两段部队史学家在1949年对马歇尔将军的录音采访。如马歇尔这样的大人物是值得记录的。
作为过度记录的后果,我要长时间地在写作“尺寸(scale)”上进行挣扎。我就像是个制图人,要根据1英里∶1英寸比例尺的材料,作出100英里∶1英寸的地图。我循着日记和官方文件的线索,被每时每刻发生的事情所吸引,结果我花了好几天时间写出了星期二到星期五的事件发展,而本该写的是宏观的,比如,5月到11月的发展。我不得不突然停下来提醒自己:长期来看这点儿事要紧吗?
所以,我丢掉了一些写好的部分,比如,亨利·华莱士访华。因为他是副总统,所以他的到来以及和蒋介石的会谈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无数的猜想、阴谋,当然还有身边人写下的无数报告。研究路径顿时如长江口一样河口大开,叙述它的文字也随之猛涨。但是我有种不妙的感觉,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有一天有人问我,华莱士访华到底有什么重要性,我听见内心的回答是:“一点儿也不重要。”它真的对事情没有任何影响。
因为可引用的报告文本大量增殖,这里出现了一个展现外交文档魔力的绝好案例。华莱士访华的历史片段对人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就像珠穆朗玛峰施于马洛里[4]的魔力一样。你要写它,因为它就在那里。但之后你就发现,它一点儿也不重要。若说要历史完全略去这一段,那也不对,所以我就尽量精简内容,甚至牺牲了一句别人对华莱士的精彩评语:“亨利为了理想,可以砍下自己的右手,以及你的右手。”我实在舍不得这句,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写出“大尺寸”的历史不能靠轻松地略过史实和大段的时间来达成,而是需要我所知最困难的精炼提纯,还有最为微妙的筛选。筛选是写作的全部,是对历史作家的考验。毕竟最终的作品是历史作家经选择放入的,也是他们精心淘汰而剩下的。简单地无所不写确实轻松,而且安全,其结果就是又一本900来页的鸿篇著作。这是作家的失职,他把功课全留给了读者。
筛选就是从不重要的里面选出重要的。要诚实,就是说要符合条件,并且公平,即是说,要有代表性,绝不冗长拖沓。这是个见微知著的过程。就像罗伯特·弗罗斯特说的:“艺术家要的只是一个样本。”在蒋介石的驻地,从红色窗帘下可以瞥见秘密警察的靴子。这个画面是我从某个在场者那里拿来的,小小的画面的选取展示出大的氛围。类似的还有卡尔森上校写给罗斯福总统的信(顺带一提,这些信还没有出版过),我认为,它们充分体现了当时美国对中国的理想化认识。
你也要避免你截取出的内容作用太过强烈。我的意思是,作为叙述的一部分,一件细微处的小事看上去就是有代表性的,它们留给读者深刻印象,但这个印象可能并不能恰如其分地表现整体。这时的作者权力巨大,而除了自己的良心则无人可以监管他。
记得我有一次面临了这样的选择。那是写到史迪威在缅甸大败,正急于组织交通和补给准备撤退。有个中国将军是蒋介石的私人联络官,他突然不见了,因为他正在别处忙着把他的劳斯莱斯汽车弄回中国,这辆车是他用两辆吉普和英国总督换的。我想用一句描述20年代中国军阀的话来总结:“在中国打仗,司令官从不穷着下台。”这在某种程度上或许是对的,但这会留给美国读者一个印象:所有的中国将军都贪污——这只有以美国的标准衡量才是对的。我不是中国通,但我已经足够认识到,以西方的价值框架来写中国是不对的。所以我删去了那句总结,也删去了劳斯莱斯的故事。以上是一次失败选择背后的逻辑。
似乎我是在告诉你们我扔掉了什么东西,其实我是在告诉你们我一直以来的努力方向。写作之初我就发誓,这本书一定不能超过500页。在其后的过程中,我大刀阔斧地丢弃、修剪了所有我认为冗余和无关主题的东西。最后我超出了目标51页,我已经尽力了。
再说到我的另一个工作原则:不要当着读者的面和文献材料理论。在叙述文体中,不要呈现作者的想法。你应该在幕后解决自己的疑惑,细究有争议的证据,判断人物的动机,在附录的参考文献中去争论,而不是在正文中。这样才能让作者隐于行文,读者越感觉不到作者存在,越与故事联系得紧密。正因为如此,作者才采取了一种“就是这样”的行文语气,读者能很快接受。他不会被过多的“可能”“或许”“一方面”“另一方面”所打扰,他希望随着事件步步深入,自信地认为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
为了和时代保持一致,事后聪明也是决计要避免的。我尽量对此时代之后的事绝口不提。根据爱默生的原则,经文必须要于它所在时代的环境中读。为了理解另一个时代的人面前的选择,你必须把自己局限在他们的所知所识里,让历史穿自己的衣裳,而不是你的。虽然我知道很多历史学家都会激烈地反对,但我自己却坚定不移。他们认为,历史是以结果为标准的对过去的诠释,这种诠释以现在的知识和价值为基础。这个派别认为,中国国民党政府的历史要以共产党的最终胜利为前瞻去写,虽然30年代的执政者怎么也不会想到10年到15年后,共产党就统治了中国。我认为,以今人的眼光去叙述是对古人的犯错,同样,另外的派别恪守旧时观点,又是对今天的误读。区别在于哲学观,无法调和。
最后我想说,虽然我不自认为是军事史家,但我完全同意,哪怕就是为了告诉公众:斗争是人类从史前到现在的生活主题,军事史研究也是很有必要的。不过我认为,除了专门的研究,军事史不应独行,更应该和政治史、经济史、思想史作为整体研究,因为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展示特定时代的特定人群。这一目的正是历史学家的目的,正是我希望在《骄傲之塔》中达成的目的,因此,这是我所有书中自己最爱的一本。
在美国国家档案馆会议中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研究的发言,1971年6月。刊于《马里兰州历史学家》,1971年秋季刊。
[1] 孟豪森是德国童话《孟豪森历险记》的主角,书中记载了他各种荒诞不经的历险,其名为“吹牛大王”的同义语。——译者注
[2] 特纳·卡特利奇(Turner Catledge),《纽约时报》著名记者,1952—1964年任总编。——译者注
[3] 本文是作者在美国国家档案馆会议的发言。——译者注
[4] 乔治·马洛里(George Mallory),英国登山家,20世纪20年代参与了头三次攀登珠穆朗玛峰的行动。被问及为什么要攀登珠峰,他留下了常被人引用的名言:“因为它就在那里。”他在1924年尝试登顶的行动中失踪,1999年遗体被发现。——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