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部的第一天,我们早上四点就起了。头天晚上,我们从驶过镇子边上的一列火车爬下来,凭着肯塔基男孩的真本事,立马找到了穿过镇子的路,来到了赛道和马厩。然后我们就知道安全了。汉利·特纳很快找到一个我们都认识的黑鬼[1],彼尔德·约翰逊,就是在我们的老家贝克斯维尔,冬天给艾德贝克的畜棚干活的那个人。彼尔德是个好厨子,和我们认识的每个黑人一样;当然他也喜欢马,肯塔基州那地方是个人都喜欢马。一到春天,彼尔德就开始四处做工。咱们那儿的黑人为了达到目的,会巴结和哄骗任何人。彼尔德总是忽悠莱克星顿附近马场里的马夫和驯马员。晚上驯马员们会来镇上聚会闲聊,有时候也打打牌。彼尔德跟他们一起。他不干别的,总聊吃的,比如平底锅上煎至金黄的鸡肉,怎么烤出最好吃的甜土豆和玉米面包,保管听得人口水直流。

到了赛马季,马儿们都进了赛道,街头巷尾白天黑夜讨论的都是新的马驹,每个人都在谈论什么时候去莱克星顿或丘吉尔区、拉托尼亚的春日集会。驯马师们刚刚参加完新奥尔良或古巴哈瓦那的冬日集会,回到家休整一个星期马上又要出发,这段时间,贝克斯维尔的话题就只有马,没别的。队伍整装待发,赛马的消息弥漫于每一口呼吸。彼尔德得了活儿,给一些队伍做厨师。他几乎参与了每个赛季,冬天的时候又在马棚里干活,每个人都喜欢去那儿,谈论马,每想到这些,我都希望自己是个黑鬼。说这话真傻,可我就是这么喜欢马,喜欢得发疯,没法自控。

好吧,我必须告诉你我们干了些什么,好让你明白我到底在说什么。我们四个从贝克斯维尔来的男孩——全是贝克斯维尔白人原住民的孩子,下定决心要去看赛马。我们说的可不只是去什么莱克星顿或是路易斯维尔,而是去贝克斯维尔口口相传的东部大赛区——萨拉托加。那时候我们都很年轻,我刚满十五岁,是四个人中最年长的。这是我出的主意。

我得承认,是我鼓捣其他人参加的。小队里有汉利·特纳、亨利·里巴克、汤姆·图姆伯顿和我自己。我身上有三十七块钱,是冬天好多个晚上以及周六在伊诺克·迈尔的杂货铺里打工挣来的。亨利·里巴克有十一块,汉利和汤姆就只有一两块。我们一切准备妥当,低调行事,直至肯塔基的春日赛马会结束,好些人——那些最热衷此事的人,我们最羡慕的人——都出发了,我们才出发。

为了到达目的地,我们遭遇了各式各样的麻烦,包括搭乘货车和其他的糟心事儿,但我不想多说了。我们穿过了克利夫兰、水牛城和其他城市,看到了尼亚加拉大瀑布。在那儿买了点东西,什么纪念品、勺子、卡片,还有印有大瀑布图片的贝壳,作为带给姐妹和妈妈的礼物。但我们想着最好别给家里寄东西。我们可不想对家人暴露行踪,再被逮回去。

就像我前面说的,晚上我们就到了萨拉托加,去了赛场。彼尔德管了饭,让我们吃了个饱,安排我们睡在顶棚的干草堆,还保证不说出去。黑鬼在这方面堪称楷模。他们不会告发你。要是你离家出走,碰到一个白人,他可能会假装对你很好,给你个块儿八毛,转身就把你卖了。白人做得出这样的事儿,但黑人不会。你可以完全信任他们,他们对孩子都很正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年,在萨拉托加我们碰到不少家乡人,大卫·威廉姆斯、阿瑟·穆福德、杰瑞·迈尔斯,等等。还有很多从路易斯维尔和莱克星顿来的人,亨利·里巴克认识他们,我不认识。他们是职业赌徒,亨利·里巴克的爸爸也是。他是个什么所谓的记录员,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跟着比赛跑。冬天,就算是返回贝克斯维尔的家,他也不会老实待在家里,而是跑城里去赌钱。他是个好人,很慷慨,老是给亨利带礼物,比如一辆自行车、一块金表或一套童子军制服之类的。

我爸爸是个律师。他什么都好,就是赚得不多,不能给我买什么东西。不过怎么说呢,我现在都这么大了,不指望这些了。他从来不说亨利家的坏话,但是汉利·特纳和汤姆·图姆伯顿的爸爸会说。他们会对孩子们说,这样赌来的钱不好,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赌徒的教诲中长大,老是想着赌博,甚至与赌徒为伍。

好吧,我猜爸爸们十分清楚自己到底在说什么,但这些和亨利或者和马没有关系。后者才是我要讲述的故事,我深受其扰。那会儿我正在长大成人,只想做个直率的好家伙,但是在东部赛场的赛马会上,我看到了一些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

我喜欢纯种马,喜欢到发疯。一直以来都这样。十岁时我个头飞长,眼看长成大个儿,再也做不了骑手,那会儿我心如死灰。贝克斯维尔的哈利·赫林芬格,他爸是我们那儿的邮政局长,哈利长大后,懒得去工作,就在街头游手好闲,开男孩们的玩笑,比如支使他们到五金店买个能钻方孔的手钻,诸如此类。他也跟我开过一个玩笑,他告诉我,如果我能吃半支雪茄,就能抑制发育,不再长个儿了,说不定还有机会做骑手。我真这么干了,趁着我爸不注意,从他兜里偷了一根雪茄,想法子咽了下去。结果大病一场,不得不请医生来,而且并没有起作用。我继续长个儿。这事儿就是个玩笑。我跟我爸坦白了,一般来说,大部分父亲听到这样的事会揍孩子一顿,但我爸没有。

我既没有停止发育,也没死成。这事儿让哈利·赫林芬格乐了好一阵子。然后我又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个马倌,但后来又不得不放弃。这份工作大部分都是黑鬼干的,我爸肯定不会同意,问都不用问。

如果你不曾为纯种马着迷,那是因为你从来没近距离观察过它们,没有深入了解过它们。它们美极了。我打包票,世界上没有别的东西能像赛马那样,那么可爱,那么纯净,那么活力满满,又诚实善良。贝克斯维尔附近就有大的马场,里面有赛道,一早上就有马在里面狂奔。无数个清晨,我在天亮之前起床,走上两三英里[2]去赛场看马。我妈总是拦着我,我爸却总是说,“让他去吧”,我从面包篮里拿几片面包,抹上黄油和果酱,匆匆咽下,赶紧出溜。

你得和那些男人们一起坐在赛场的栅栏上,其中有白人也有黑人,他们嚼着烟草闲聊,接着那些小马驹就被领出来。天色尚早,草地上结满晶莹的露珠,在不远处的一块田地里,有人在犁地,黑鬼们睡觉的棚子里有人在煎东西。你知道怎么逗一个黑鬼笑出声,他们也知道说点什么能让你高兴。白人做不到这点,有些黑鬼也不行,但赛马场上的黑鬼每次都可以。

接着,小马驹们被牵出来,有些被马倌骑着飞驰而过,几乎每个早晨,总有几匹马驹、老赛马、阉马和母马会被松开缰绳,自由奔跑在那些富人所拥有的赛道上,而那些富人通常住在纽约。

当一匹良驹奔跑起来,我的喉头就会作哽。不是所有的马都会让我有这个反应。我几乎每次都能挑出真正的好马,这是天赋,好比赛马黑人和驯马师的天赋。就算它们只是被一个小黑鬼骑着在赛道里慢慢晃悠,我也能分辨出会赢的那匹马。如果我的喉咙疼起来,甚至很难咽下口水,那赢家非它莫属。一开闸,它跑起来一定会像山姆·希尔那么快。如果它哪次没赢,那才是咄咄怪事,一定是因为他们把它关住了,或者有人扯它后腿,又或者出发的时候被马桩绊住,诸如此类的原因。要是我想做个像亨利·里巴克父亲那样的赌徒,我一定能发财。我知道我能,亨利也这么说。我只需等待,等来那匹会让我觉得喉头疼痛的马,然后押上全部家当。要是我想做赌徒,就这么干,但我不想。

早上你在赛场——不是那种比赛场,而是贝克斯维尔附近的训练赛场——很少能见到我前面谈及的那种良驹,但它们还是很不错的。每一匹父母血统优良的纯种马,经由懂行的人训练,都能跑得很好。如果它不行,那它为什么会在赛场,而不是在地里拉犁,是不是?

好家伙,单是马儿们从马厩里冲出来,男孩子们骑在马背上,这景象就让人不虚此行。你弯腰趴在栏杆上,心里痒痒的。棚子里,黑鬼们咯咯笑着,齐声歌唱。煎着培根,煮着咖啡,味道好闻极了。咖啡、马粪、马群、黑鬼、培根的焦香,早晨从烟囱喷出来的烟,这些东西混在一起,就是世上最好闻的味道,令人心醉神迷。

说回萨拉托加,我们在那儿待了六天,没撞见一个老乡,每件事情都顺了我们的心意。好天气、马儿们、比赛,所有,一切。我们打道回府,彼尔德给我们一个篮子,里面有炸鸡、面包和其他吃的,回到贝克斯维尔时,我兜里还剩十八个子儿。我妈又是哭又是数落,我爸却没说什么。我告诉他们一切,除了那桩事。那事只有我干了,我看到了。那就是我要写下的事,它让我很不安,晚上不断回想。我这就来说那件事。

在萨拉托加那几晚,我们都睡在彼尔德提供的顶棚的干草堆上,早上和黑鬼们一块吃饭,晚饭则要等赛场的工作人员都走干净了才吃。家乡来的人大多待在看台和赌场,除了赛前马儿上鞍的围场,他们不会跑到其他养马的地方转悠。萨拉托加没有那种像莱克星顿、丘吉尔下城还有其他赛马场那样的棚内围场,他们直接把马拴在开阔空地的树下,那儿的草坪像贝克斯维尔的银行家波鸿家的前院那么平整漂亮。那情景真不错。马儿们汗淋淋的,身体紧实,皮毛发亮,男人们出来抽雪茄,打量马儿们,驯马师和马主人们也在那儿,你激动得心脏狂跳,透不过气来。

紧接着,号角吹响,骑手们骑着马,身着绸衣,盛装亮相,你和黑鬼们靠着栅栏找到一个位置。

我一直渴望成为一个驯马师或马主人,就算冒着被人抓住遣送回家的风险,也要赶去赛前的围场。其他人都没这么干,只有我干了。

我们是周五到的萨拉托加,下周三大个儿“残废穆尔福德”就要比赛。“中步”也在阵列里,“光斑”也是。

天气明媚,赛道良好。赛前那晚,我激动难眠。

这些都是那种让我喉头发紧的马。“中步”是匹阉马,身体修长,看上去很笨拙。它属于乔·汤普森,咱们那儿一个只有六匹马的小马户。“残废穆尔福德”只能好好跑上一英里,“中步”发力很晚。它一开始总是跑得很慢,中间峰回路转,开始加速,如果赛道有一又四分之一英里,它就能所向披靡,直抵终点。

“光斑”就不一样了,它是一匹精壮的种马,属于咱们那儿最大的凡·里德尔农场,农场主是纽约的凡·里德尔先生。“光斑”就像那个你朝思暮想却永远见不着的姑娘。它全身上下都很结实,漂亮得很。一看见它的脑袋,你就想上前去亲它。它由一个我相识的驯马师杰瑞·迪尔福德训练着,杰瑞一直对我挺不错,允许我走进马厩,近距离看“光斑”,或是干点别的什么。世上没有什么比“光斑”更让人着迷了。它安静地待在马桩旁,也不乱动,但内心之火熊熊燃烧。当挡板升起,它冲出去的样子,就像它的名字,是一束光!看着它,你的内心就升起渴望,喉头疼痛。它全身心地奔跑,像条猎犬。我从来没见过哪匹马儿能像它跑得那么快,除了在赛道中间拼尽全力的“中步”。

老天!我渴望看这场比赛,看这样两匹好马比赛,又渴望又有点害怕。我不想其中任何一匹输。以前我们从来不会送这样一双马一起比赛。贝克斯维尔的老人们这么说,黑人们也是这么说的。这是事实。

在比赛之前,我去围场看了看。瞥了“中步”最后一眼,它没在围场待太久,我又跑去看“光斑”。

那一天属于它。一看到它,我就知道。我完全忘了自己会被人发现,径直走上前。贝克斯维尔来的所有人都聚在那里,除了杰瑞·迪尔福德之外没有人注意到我。他看见我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我会讲给你听。

我站着看那匹马,喉头疼痛。冥冥之中,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和“光斑”心灵相通。它表面很安静,任由黑鬼擦洗它的腿,任由凡·里德尔亲自给它套上马鞍,但它的内心激情澎湃,就像是尼加拉瓜大瀑布落下前的河水。这匹马没在想奔跑的事儿,它根本不需要想。它在克制自我,保持冷静,直至奔跑时刻来临。我明白的。我能看透它的心。它会跑得无比精彩,我明白的。它不夸耀,不躁动,不自大,不捣乱,它安安静静地等。我明白这些,驯马师杰瑞·迪尔福德也明白。我抬起头,和这个男人四目相对,一些变化悄然发生。我猜我喜欢这个男人就和喜欢这匹马一样,因为我们心意相通。在我看来,在那个时刻,世上只剩下了这个男人,这匹马,还有我。我哭了起来,杰瑞·迪尔福德眼中闪光。我回到了围栏边等待比赛开场。这匹马比我要懂事,更稳重,现在我比杰瑞还了解它。它沉默至极,奔跑是它的天命。

“光斑”跑了第一,毋庸置疑,它打破了赛马一英里的世界纪录。我死而无憾了。每件事情都如我之前预期的那样。“中步”在马桩那儿落后,中途发力,紧随“光斑”,跑了第二名,我早知道它可以。总有一天,它也会拿一个世界纪录。它们不会给贝克斯维尔镇的马儿们丢脸。

我冷静地看完比赛,因为我知道会发生什么。我很确信自己的判断。汉利·特纳、亨利·里巴克和汤姆·图姆伯顿都比我要激动兴奋得多。

我脑子里有些新的念头。我一直都在想着驯马师杰瑞·迪尔福德,比赛过程中这位驯马师是那么高兴。那个下午我对他的喜爱程度甚至超过我对我爸的喜爱。我差点忘了,那些马儿也这样喜爱他。那是因为在比赛开始前,他站在围场里,紧挨着“光斑”时,我在他眼中看见的东西。我知道,他一直在照看“光斑”,为它耗费心血,从“光斑”还是个小马驹开始,他就教导它奔跑,训练它耐心,教会它什么时候发力,以及永不放弃。我知道,对他来说,这就像是一个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做了什么勇敢或者了不起的事情。那是我第一次这么理解一个人。

比赛结束后的那晚,我单独行动,没和汤姆、汉利和亨利一起。我想一个人行动,想法子靠近杰瑞·迪尔福德。后来就发生那件事。

萨拉托加的赛场在镇子边上,它修葺一新,树木环绕,种的是那种四季常青的树,草地很齐整,什么都粉刷过了。穿过赛场,是沥青硬地面的汽车公路,沿着公路走上几英里,会有一条小岔路,可以拐入一个院子,院子里有间小小破旧的农舍。

赛后那晚,我沿着公路一直走,因为我曾见过杰瑞和其他男人坐着汽车往那个方向去。我没指望找到他们。我走了一段路,然后坐在公路护栏上想事情。这就是他们去的方向。我想尽可能地靠近杰瑞。我感到离他很近了。马上我就走到那条岔道——我不知道为什么——来到了那栋破农舍前。我单纯想见见杰瑞,就像孩提时代,晚上想见老爸一样。没过一会儿,一辆汽车开进来。杰瑞坐在里面,还有亨利·里巴克的爸爸,老家的阿瑟·贝德福德,大卫·威廉姆斯,以及两个我不认识的男人。他们下了车,走进屋子,亨利·里巴克的爸爸和他们吵架,说他不想进去。那会儿才九点钟左右,但他们都喝多了,这个破房子是坏女人待的地方。事实就是这样。我蹑手蹑脚地沿着篱笆走过去,透过窗户往里看。

然后就是那件让我总是想着的事儿,没法忘记的事儿。屋子里的女人全都是些丑陋的女人,不值一看,也不值得接近。她们都很庸俗,除了一个高个儿,看起来有点像阉马“中步”的女人,但又没有“中步”那么干净,她还有张丑陋的冷酷的嘴,一头红发。我站在一丛老玫瑰边上,透过一扇开着的窗户往里看,一切尽收眼底。女人们衣冠不整,坐在椅子上,围成一圈。男人们走进来,有几个直接坐到了女人的大腿上。这地方闻起来有股腐臭味,对话也污秽不堪——就是那种冬天在贝克斯维尔的牲口棚里能听到的对话,一旦女人在场,就别指望听见了。黑鬼从来不进这种地方。

我看着杰瑞·迪尔福德。之前我已经告诉过你们,我对他的喜爱之情,因为“光斑”打破世界纪录的那场比赛前,他站在马桩旁时,我们都曾经深入“光斑”的内心世界。

杰瑞在坏女人的屋子里吹牛,而“光斑”永远不会夸耀。他说,是他成就了那匹马,是他让它赢得比赛,创造纪录。他撒谎,像个笨蛋一样吹牛。我从来没听过这么蠢的话。

紧接着,猜猜他又干了什么!他看着那个女人,就那个身材瘦削、嘴唇干瘪,看起来像“中步”,但又没那么干净的女人,眼睛闪闪发亮,就像那个下午,他看着我,还有等待上场的“光斑”一样。我站在窗边——天!——我只希望自己没有离开赛场,还和伙伴们、黑鬼们、马儿们待在一起。那个堕落的高大女人隔在我们中间,就像下午在围场里站在我们中间的“光斑”。

那一刻,我突然开始讨厌这个男人,我想要大叫,想要冲进屋子里把他杀了。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我气疯了,哭了起来,攥紧了拳头,指甲抠进了手心。

杰瑞的眼睛一直在发光,不停挥动双手,他走了过去,吻了那个女人。我逃走了,回到赛场,躺在床上根本无法入睡,第二天我招呼其他孩子回家,但没跟他们说自己看见了什么。

自那之后,我一直想着这事儿,忘不掉它。冬去春来,我马上十六岁,还和往常一样起个大早去赛场,看“光斑”和“中步”,以及一匹叫做“大嗓门”的新马驹,我敢打赌“大嗓门”会成为新的王者,除了我,还有两三个黑鬼之外,其他人都不这么觉得。

一切都变了,赛场的空气尝起来和闻起来都没那么好了,就是因为像杰瑞·迪尔福德这样的男人做出的事儿,他居然能在同一天里,看着一匹像“光斑”那样的马跑,还能去吻一个那样的女人。我没法把这个念头摘出去。真该死,他那么做是为了什么?我一直思考这事儿,这事儿败坏了看马儿、闻东西、听黑鬼调笑,还有一切好事的兴致。让人抓狂,以至于我想揍人。我困惑不已,他这么做是为什么?我想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