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欧洲现代步兵的建立
瑞士军事体系威力惊人的基础是密集大方阵带来的集体效应,200年的不断胜利让方阵中的每个人都充满自信。全民尚武让全民上阵成为可能,不管后者有多么勇猛,庞大的阵势压倒了旧式职业军队的匹夫之勇。凭借南锡一战,瑞士战法走出了曾帮助瑞士取胜的重要盟友,大山。早在以格朗松和穆尔腾两战决定胜负的那场战争中,瑞士联邦主要是为了法国国王,而非自身政治利益而战。如今,他们开始通过为异族效力而威名远播。如此一来,德意志民族的一个小分支就具有了重大的历史意义。但从世界史的角度来看,更重要的是其他地方的民族看到瑞士战法的优越性,于是纷纷开始效仿。
当然,除了重骑兵,辅助骑士作战的射手和近战步兵早就有了。要取得进步、要实施变革的关键是:这些步行士兵原本只是辅助兵种,如今则要编组为规模大得多的密集单位。
最初只有两个民族充分实现了这一进步:德意志和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也有类似的趋势,但只有萌芽,并未完成,或者说直到很久以后才完成。这里有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明显区别。不过,让我们首先来阐明现代军事发展的第一个实例,发生的地点是德意志地区。
尼德兰人与吉内加特会战1
(1479年8月7日)
非瑞士人首次采用瑞士战法的战斗是南锡会战开始两年半后的吉内加特会战(battle of Guinegate)。大胆查理的女婿马克西米利安大公(Archduke Maximilian)在此战中击败了一支法军。因此,正是曾经饱受瑞士军威之苦的勃艮第人,如今首次成功试行了瑞士人的战术。
马克西米利安原本在围攻小边堡泰卢阿讷(Thérouanne),恰好此时有一支由科尔德(des Cordes)统率的法国援军从南边而来,于是大公出兵阻击。法军和往常一样由骑士和射手组成。除了每名骑士配属的敕令军团射手以外,大批免税射手也来了。马克西米利安在这两个兵种方面比对面弱得多,却有不少于1.1万名装备长矛或斧枪的近战步兵,他们是由根特治安官兼弗兰德斯军总指挥让·达蒂齐勒(Jean Dadizeele)带来的。马克西米利安年仅20岁,身处妻子的领地,他既无经验也无权威来创立新军制。但他军中有罗蒙伯爵,后者的领地在紧临伯尔尼和弗里堡的诺伊恩堡湖畔。他为勃艮第公爵与瑞士人作战。他极不情愿与瑞士为敌,不管是平时或战时,没有人比他更熟悉瑞士人。据文献记载,正是这位出身瑞士的伯爵仿效瑞士制度组建了弗兰德斯步军。我们还可以设想,向现任统帅提议带上大队步兵的人也是他,而且没有什么地方能比勃艮第治下的低地地区更适合组建新军。事实上,早在1302年弗兰德斯诸城起义军击败法国骑士的科特赖克会战中,当地人就运用过类似的战法。这套战法在1382年的罗斯维克会战中失效了,因为面对骑士,弗兰德斯平原没有瑞士群山那样的天堑。尽管如此,低地地区还是保存了一支强大的战士队伍和强烈的尚武精神。就连大胆查理的军队都有很大比例的尼德兰人(Netherlanders)[1],如今瑞士人又为他们的尚武精神再展神威提供了样板。
即便把4000名泰卢阿讷守军——他们在会战中会威胁勃艮第军后方——计入法军,勃艮第一方的总兵力大概还是比对方多几千人。
两军都采用步兵居中、骑兵在两翼的部署,一边的步兵是射手,另一边以矛手为主。勃艮第矛手分为两个既大且深的方阵,指挥官分别是曾在南锡会战中效力于大胆查理的拿骚伯爵恩格尔贝特(Count Engelbert of Nassau)和罗蒙伯爵。马克西米利安本人没有按照骑士作战的传统与骑士并肩作战,而是手持长矛加入了方阵,身边有一批贵族。2马克西米利安在回忆录中写道,他作为少主来到低地地区后就制造并操练起长矛。所以,我们可以说步兵在贵族陪同下进行了系统的矛术训练和操练(drill)。让贵族——他们自然要站在前列——加入方阵,加强方阵步兵战斗力的做法早在中世纪晚期就相当常见了。但现在有一个重要区别:贵族拿起了步卒的长矛,不再只是带领步卒作战,而是与步卒共同组成了整体性的战术单元。据“最杰出的编年史”记载:“罗蒙伯爵立于阵中,公爵(马克西米利安)站在步卒和长矛中间。”
科尔德的右翼击退了伴随步兵方阵的勃艮第骑士,还夺取了已经摆好的勃艮第大炮。尽管勃艮第一方有许多射手,但战记中根本没有提到他们。在强大的法军面前,他们无疑马上就顶不住了,要么逃离战场,要么退入矛手方阵。
法军骑士取胜为科尔德从右翼出发,攻打由拿骚伯爵统领的勃艮第左侧矛兵方阵提供了的可能性。这次进攻让勃艮第军停下了脚步。勃艮第军在正面和侧面都受到了法军射手的猛烈打击,后者还得到了俘虏的勃艮第大炮的支援。因此,尽管大部分法军骑士取胜后忙着追击逃跑的勃艮第骑士,离开了战场,但勃艮第军还是遭受了巨大压力。
假如另一翼也是类似状况,那么勃艮第军必然会失败。但那边的勃艮第骑士比较多,顶住了法军进攻,没有让他们从侧面杀入矛兵方阵。于是,罗蒙部继续推进,打跑了法军射手,从而解救了另一个方阵,胜负就此奠定。
同时代的文献中没有大篇幅描述吉内加特会战中的勃艮第军采用了瑞士战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出自马克西米利安本人或可以追溯到他的吉内加特战记至少有4份,其中没有一份提到瑞士战术。尽管乍看起来出人意表,但当时的人意识不到一项理论变革的重要意义,到了下一代人才明白过来的情况毕竟绝非罕见。以古代军事史为例,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组建梯队(echelon)这样的根本性变革在文献中从未被直接提及。但不管是这里还是布匿战争,事实都是完全确定的。达蒂齐勒、莫利内(Molinet)、德布特(de But)和巴赞(Basin)都认为胜利要归功于弗兰德斯步卒。德布特说:“马克西米利安公爵勇敢而坚定地与矛手站在一起,试图两面夹击他的法军骑兵没有成功。”(Dux Maximilianus cum picariis fortiter instabat,ut equitatus Francorum,qui ab utraque parte cum aliis suis obpugnare quaerebat eundem,non posset in eum praevalere)巴赞讲得还要更明白,他说弗兰德斯步兵凭借长矛打退了敌军骑兵的突击。(“Nam ipsi Flamingi pedites,cum suis longis contis praeacutis ferra-mentis communitis,quos vulgo piken appellant,hostium equites,ne intra se se immitterent,viriliter arcebant”:“弗兰德斯步兵手持装有锋利铁尖的长矛——他们通常称之为‘派克’,pike——勇猛地挡住了敌军骑兵,没有让他们冲进来。”)
但我们不应该忽略一个事实:胜利要部分归功于侧翼的骑士,他们至少为一个勃艮第矛兵方阵提供了保护。若非如此,弗兰德斯步兵很可能会战败,就像罗斯维克会战那样。
直到今天还没有人解释为什么这场胜利没有导致泰卢阿讷陷落。马克西米利安反而放弃了战役企图,并将军队解散。要不是会战过程和胜负结果有多份记载作为明证,那么从最终影响来判断,我们很可能会认为这场胜利不可信。有一种说法是,弗兰德斯人不愿意继续参战了。这大概是主君与地方议会(estates)由来已久的对立矛盾,尼德兰人对主君马克西米利安的恐惧不亚于对法国人的,不希望他因为打了胜仗而变得过于强大。另外,马克西米利安的国库可能也花空了,连继续围城所需的小股部队的军饷都凑不出来。
显然,吉内加特会战毫无政治意义。但从军事角度看,它是一个关键转折点。在接下来的一整代人时间里都发挥了相当作用的尼德兰步兵无疑起始于吉内加特会战,而战败后的法国也有了改革军制的动力,可能还传播到了西班牙。但尼德兰步兵主要还是国土佣仆的先驱。
国土佣仆3
吉内加特的胜利没有为获胜方带来好处,因为马克西米利安战后就解散了军队。没过多久,马克西米利安——他最初当然是以共治君主的身份管理低地地区,妻子死后则是儿子腓力当上了君主,他以摄政的身份统治——就与地方议会爆发了公开冲突。为了把仗打下去,他不得不寻求市民征召兵以外的兵源。
他向各地领主招募兵员,有低地地区本身的,有莱茵河流域的,有上德意志地区的,也有瑞士的。在1482年到1486年间,“国土佣仆”(Landsknechte)成为普通士兵的称呼。
“国土佣仆”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呢?[其他称呼有地方佣仆(provinciae servi)、国土随从(patriae ministri)、国土伙伴(compagnons du pays)]他们为什么不叫“步兵”(Fussknechte)、“雇军”(Soldknechte)、“军仆”(Kriegsknechte)或其他的合成词呢?“国土佣仆”这个用法延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直到三十年战争期间。后来这个词就不见了,因为频繁转换势力的自由佣兵与特定区域或将领建立了更长期、更明确的从属关系,于是就以区域或将领命名了。
这个词已经有了许多种解释,但全都不成立。它指的不是相对于瑞士士兵的“本国士兵”,因为国土佣仆与瑞士士兵会在同一个旗号下的同一个单位服役。它的意思也不是相对于瑞士山区的“平原兵士”。它指的不是“守卫国家的士兵”,不是“为国家服务的士兵”,不是“从国家招募(而不是由议会提供)的士兵”。它的意思也不是“同一国籍的士兵”,或者说“同胞”。这个词与“枪”(lance)无关,因为他们携带的武器在当时叫作“矛”(spear)或者“戟”(pike)。4
“Landknecht”(与“Landsknecht”不同)一词在15世纪的德意志高地和低地地区都有使用,意思是治安官、宫廷信使、承担一定作战职能的骑马或步行宪兵。因此,约翰·冯·波西尔奇(Johann von Posilge)才在1417年的编年史中写道:“几名Lantknechte将普鲁士人的要塞巴辛哈延(Bassinhayen)出卖给了波兰国王。“Lansquenet”一词取得在低地地区的特殊含义是在1482年至1486年间,当时马克西米利安与法国相安无事,但与先前剥夺他对儿子腓力的摄政权的议会开战了。马克西米利安越来越多的佣兵就是这些人,他们索要军饷、蹂躏乡间,令议会除之而后快的人也是他们。这些佣兵是干什么来的?毕竟现在不打仗。因此,马克西米利安才为他们取了“国土佣仆”这样一个看似无害的名号,直到开战前都只是警察而已,并非军人。
最早的著名国土佣仆首领是马丁·施瓦茨(Martin Schwarz)。他本是纽伦堡的一名鞋匠,因为作战勇敢被升为骑士,手下有施瓦本士兵和瑞士士兵。他的副官是一名瑞士人,伯尔尼的汉斯·库特勒(Hans Kutler of Bern),此人也有其他一些名号。
“国土佣仆”的这个含义所代表的新现象首次被明确提及是在一份1486年10月1日召开于苏黎世的瑞士联邦会议简报中,会上有人抱怨马克西米利安手下的施瓦本骑士康拉德·加许夫(Konrad Gäschuff)的招兵活动。这位骑士据说出言放肆,夸耀说他训练和武装的一名施瓦本或其他国土佣仆顶得上两名瑞士士兵。
从这份文献可知,早在1486年秋,“国土佣仆”就已经是一个明确的概念了,指的是受过训练的职业军人。瑞士士兵与国土佣仆不同,而且会被拿来对比。
仅仅10年前,德意志士卒还很不受重视。1476年,当洛林公爵勒内(René of Lorraine)带着上莱茵地区的佣兵试图夺回公国时,他们在蓬塔穆松(Pont-à-Mousson)不仅没有证明自身实力,反而在勃艮第人面前逃跑了。公爵只得将瑞士人召来。1477年6月5日南锡会战中的方阵既有瑞士人,也有施瓦本人。但瑞士人很清楚自己的优越地位,看不起德意志人,几乎把所有战利品都独吞了。
当国土佣仆通过系统性训练达到了一定水平,有了自信心后,瑞士人就与他们分开,从此教官和学生成了彼此嫉妒的对立关系。瑞士人以百胜之师自傲,要保住其无与伦比的、超过其他所有人的军人地位。国土佣仆的首领则告诉他们,他们可以做得与瑞士人一样好,而他们也开始相信了。有组织的国土佣仆单位从低地地区去了英格兰和萨伏伊。1487年8月10日,在蒂罗尔公爵西吉斯蒙德(Duke Sigismund of Tyrol)旗下,由弗里德里希·卡佩勒(Friedrich Kappeler)直接指挥的国土佣仆在卡利亚诺(Calliano)击败了威尼斯雇佣兵。西吉斯蒙德麾下起初是有瑞士人的,但他们不再像以前蔑视外地军人,他们的军官反而在发给国内的报告中自称受到国土佣仆的威胁,性命几乎不保。
1488年,皇帝的一支部队开进尼德兰,支援马克西米利安与暂时俘虏公爵的议会作战。瑞士人也来到了科隆城下,但统帅“因为国土佣仆的关系”不愿意接纳他们,不想产生纠纷,于是瑞士人就回国了。
两年后的1490年,瑞士人和国土佣仆再次聚首,在马克西米利安旗下出征匈牙利。圣加仑修道院编年史作者瓦特(Watt)后来写道:“有许多联邦士兵和国土佣仆参加此次战役,也有少数人来自圣加仑。”因此,两者一同参战是常有的事。
1490年之役——期间施图尔韦森堡(Stuhlweissenburg)被强攻夺取——似乎使新生的国土佣仆首次得到普遍关注,以至于编年史作者感到有必要多说几句来澄清或说明“国土佣仆”这个词的意思。
“国土佣仆”(lansquenet)首次出现于1495年的一篇日期明确的民歌中:“国内有许多国土佣仆。”5
他们是11世纪以来就有的募兵,在15世纪有许多名字,比如“山羊”(Böcke)和“卫士”(Trabanten)。区别在于,他们不再是散兵游勇,而是组成了明确的战术单元,惯于依赖密集阵形,依赖相互的关系,外在的阵形关系又与新生的内在关系,也就是团队精神相对应。自由佣兵团成立后,他们便通过持续的军事训练再现了瑞士人凭借同胞情义与尚武传统创造的典范。
世界军事史上最早的战术单元是斯巴达方阵。据说德马拉托斯曾在波斯王薛西斯面前夸耀方阵,将其与单兵做了有意识的对比。他说,单个斯巴达人的勇猛不亚于任何人,但他们威力的真正根基在于法律,法律要求他们坚守阵线,不成功便成仁。
尽管下德意志佣兵单位的踪迹一直都存在,但“国土佣仆”一词主要用于上德意志的施瓦本和巴伐利亚地区:一方面原因当然是那里离瑞士比较近,吸引着人们去效仿;另一方面是那里有马克西米利安的领地,许多人特别想加入他的军。起初当然是各地分别编成部队,后来其中最强的施瓦本部队为全军奠定了基调。马克西米利安在自传中有“国土佣仆与荷兰军”的说法,另一处将“国土佣仆”等同于上德意志部队。“荷兰军”也继续存在,1494年作为佣兵与瑞士人一同参加了查理八世的意大利征讨,大概在1525年的帕维亚会战中被消灭,当时的名号是“黑军”。
从瑞士人对康拉德·加许夫的控诉中能看到,国土佣仆要经过系统的训练。1488年1月30日,索伦伯爵弗里德里希(Count Friedrich of Zollern)下令在布鲁日市集进行军事操练,相关记载证实了系统训练的存在。关于此事的各方记载有不一致的地方,尤其是操练的实际对象。一份记载说是马克西米利安随从中的德意志贵族,另一份说是德意志步卒,还有的说是尼德兰士兵受训,德意志人担任教官。无论如何,操练使用的武器是长矛。教官下令组成“蜗牛”阵(“limaçon à la mode d’Allemagne”),然后下令放平长矛。受训者会高喊“站稳,站稳”(Sta,sta)的口号,围观市民听成了“杀呀,杀呀”(Sla,sla),害怕遭到突袭,于是吓得一哄而散。
“蜗牛”一词指的是行军纵队转为进攻纵队,以及进攻纵队转为行军纵队时的有序步法。这不是人天生就会的本领,只能演练习得,而演练可以有不同的方式。6尽管后者也叫“蜗牛”(limaçon、caracole),这种步法与后来的一种射手机动方式却没有关系。
长矛的用法不像看起来那样容易。7试用过长矛的瑞士作家米勒-希克勒(Müller-Hickler)写道:
最麻烦的地方是长杆会抖。我通过亲身实战发现击中目标简直是不可能的,因为猛刺出去的时候,矛尖颤得太厉害了。用力戳击时尤其如此,伸长右臂将整根矛送出去的时候抖得最明显。
与身穿盔甲的“双薪佣兵”对战时,如果有机会瞄准对方的颈部和下身,攻击盔甲的连接处的话,那也可以刺得慢一些,准一些。8
除了长矛,一批国土佣仆还装备沉重的双手剑,但双手剑的作用不是很大。伯海姆(Böheim)说过,只有少数特别强壮的人装备双手剑,专门用来保护军旗,后来也用来保护团长(colonel),这当然是对的。9他又说他们接受过系统的训练,但事实上,这些亚衲族(Anak)的光鲜后代的价值与拿破仑军中的高个子鼓手完全一样。
文献中还多次称赞国土佣仆步子走得齐。4排、5排、8排的说法都有。中世纪文献中从没有这样的记载。
1495年秋,1万名德意志士兵去支援米兰公爵卢多维科·莫罗(Duke Ludovico Moro of Milan),后者正在围攻诺瓦拉城中的奥尔良公爵。亚历山德罗·贝内代蒂(Alessandro Benedetti)医生详细描述了公爵夫妇在诺瓦拉城下检阅这支队伍的情形: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胯下高头大马的格奥尔格·冯埃贝斯泰因(Georg von Eberstein)(又名“Wolkenstein”:“沃尔肯斯泰因”)统率的6000人德意志步兵方阵上。阵中能听到有许多鼓,简直要把人的耳朵“刺穿”,这是德意志的传统。他们只穿胸甲,行进时每排的间隙很小。前排举着矛头锋利的长矛,后排将矛高高举起。方阵后面是斧枪手和双手剑士。他们和旗手走在一起,全军以旗为号左转、右转或后退,仿佛凌空而行。再后面是火枪手,火枪手左右两边是弩手。当走到贝娅特丽克丝公爵夫人对面时,他们收到信号后突然从方阵变为楔形阵(意思是由宽阵变为窄阵,或者由四边长度相等的阵变为四边人数相等的阵)。他们接着分为两翼,一翼疾走,一翼慢行,前者绕到另一侧,后者站定不动,这样就完成了一次对调,浑然一体。10
除了动作操练,贵族的参与对国土佣仆的训练也有着特殊的作用。文献中反复提到贵族手持长矛,站在步卒的行列中。在1486年的贝蒂讷(Bethune)会战中,德意志人败于法军之手。盖尔登公爵阿道夫(Duke Adolf of Geldern)与拿骚伯爵恩格尔贝特(Count Engelbert of Nassau)置身于步卒之中,说要与他们同生共死,而且据编年史记载,他们“为保护步卒”而流下了鲜血。
一份反面的文献表现了上述记载的意义。1509年,马克西米利安皇帝围攻帕多瓦,当国土佣仆应该发起强攻时,他们要求贵族一同上阵。但巴亚尔(Bayard)[2]说:“难道要我们和裁缝鞋匠一起冒生命危险吗?”德意志骑士说自己是来骑马打仗的,而不是强攻要塞的。于是,皇帝放弃了围攻。
国土佣仆与瑞士军的首次大规模冲突发生于1499年的施瓦本战争期间。胜利者依然是资历更老、有战绩和经验加持的瑞士军人。在哈尔德(Hard)、施瓦德洛(Schwaderlow)、弗拉斯坦茨(Frastenz)、卡尔文山口(Calven Pass)和多尔纳赫(Dornach),施瓦本军都败了。尽管如此,马克西米利安在谈判中开出了极为苛刻的条件,瑞士人在签订和约时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事实上,他们甚至退还了一些东西。当然,和约的动因是路易十二于同时期夺取了米兰。
法国、西班牙与意大利军队
15世纪的法国军事组织以敕令军团和免税射手为基础。后者在吉内加特会战中表现拙劣,路易十一就打算将他们改编成瑞士那样的步兵。他用长矛和斧枪换掉了他们的弓箭,在皮卡第地区埃丁(Hedin)附近的一处军营聚集了1万多人进行训练。第二年的训练地点在鲁昂附近的阿尔克桥(Pont de l’Arche)。
瑞士大使梅尔希奥·鲁斯(Melchior Russ)在发回本国的报告中称,法国国王按照德意志样式制造了大批长矛和斧枪。11如果他也能制造使用这些武器的人,那就真是不求人了。后世史家认为有理由认为阿尔克桥训练营是法国现代步兵的摇篮,声称那里有6000名瑞士军人做示范,让法国士兵接受了系统的训练。训练营据说开办了3年,瑞士教官停留了一年时间。但细究证据,这幅想象出来的图景就消散了。12事实上,没有任何文献提到了操练或瑞士教官团。国王的意图无疑与马克西米利安当年在尼德兰建立的训练营如出一辙。另有明确记载称,1500名敕令军团的骑士来到了训练营,目的是学会必要时下马作战。这必然意味着他们要与步卒一同列阵。但是,这种变革可不是下一道命令就能完成的。
训练营出来的步兵从来没被认为比得上瑞士军人或国土佣仆。意大利边境处也编成了一支类似于比利时边境的部队。除了这些后来被称作“皮卡第”和“皮埃蒙特”“旧军”的单位,还有一批或多或少比较松散的佣兵团,号为“冒险团”,其中有装备近战武器的人,但大部分是射手。1507年,他们扬名于热那亚城下,当时巴亚尔和其他骑士在他们前面带头进攻。于是,法国军事史研究者苏萨纳(Susane)认为这就是法国现代步兵的起源。他说从此之后,没有钱购置骑兵装备的年轻法国贵族为了更高的报酬与步兵并肩作战就成了惯例。意大利语中的“断枪”(lanze spezzate)指的就是这些贵族。据说,“断枪”作为军士与列兵之间的一等兵等级在法军中一直延续到18世纪中期。
所谓的《维耶维埃尔回忆录》(Mémoires de Vielleville)[3]记载道,每个连有12名“断枪”。他们不用斧枪或火枪,而持长矛。
但尽管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但与国王帐下的瑞士部队和国土佣仆相比,法国人组成的步兵单位仍然只扮演次要角色。从拉文纳到帕维亚的历次大战都有他们的身影,文献中也提到了加斯科涅和勃艮第部队,但从来没有称其为善战之师。自查理八世以降,历代法国国王在重要会战中都宁愿使用德意志步兵。1523年,法军将领邦尼维(Bonnivet)在找到瑞士部队替代法国部队后,就把后者打发回国了。直到1544年的切雷索莱会战(battle of Ceresole)中,一支加斯科涅矛兵部队才运用瑞士人的战法打了一场胜仗。
1533年,弗朗索瓦一世再度尝试创建一支由法国人组成、以民兵色彩为主的步兵。他骄傲地称之为“军团”(legions)。他甚至打算利用他们创造出结合希腊方阵、罗马军团、现代军阵于一身的新式战术单位。从描述来看,新阵形是一种大方阵,分成许多精心布置的小阵,小阵之间挨得很近。我们完全看不出小阵的意义或功用。这显然只是纸上谈兵。1543年,1万名法国军团战士本来要守卫卢森堡,结果成群结队地逃跑,将要塞拱手让给了皇帝军队。1545年,同样的事情在布洛涅再次发生。维耶维埃尔元帅在1557年的回忆录中写道,这些军团战士根本算不上军人。从这些人老家的文书证据来看,他们离开田地是因为服役四五个月就能免税。
法国高层无疑意识到了利用外国军队为法国作战是不可容忍之事,但他们发现法国人的秉性不适合担任步兵,而且将德意志人、瑞士人和意大利人招至麾下不仅能得到精兵,还能防止精兵为敌所用。
1500年前后,骑兵在法国有“常备军”(l’ordinaire de la guerre)之称,步兵则叫作“非常备军”(l’extraordinaire de la guerre),因为平时只有骑兵。13但“步兵”(infanterie)一词据说直到亨利三世时期才出现。1550年前后,源于意大利语词“fante”的“fanterie”仍有人在用,这个词的意思与德语中的“Bursche”(“随从”)或“Knecht”(“仆从”)是一样的。14
西班牙的发展过程与法国不同。早在1483年——路易十一不久前建立了皮卡第训练营,格拉纳达争夺战仍在进行——阿拉贡国王斐迪南(King Ferdinand of Aragon)据说招来了一支瑞士部队,以其为模范组建类似的步兵。但瑞士一边并不知道有部队去了比利牛斯山脉以南,而且学界至今没有发现之后20年里西班牙有建了类似步兵新军的迹象。
除了德意志人,最早仿照瑞士方式编成可用步兵的就是西班牙人,因此这一时期的西班牙军事体系对我们有着特殊的意义。于是,在我的请求和德国文化部的支持下,卡尔·哈丹克博士(Doctor Karl Hadank)前往西班牙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但成果寥寥,并未显著超越霍博姆的旧说。尽管关于法国和西班牙在南意大利交战经过的文献非常多——为首者当属伊奥韦斯(Jovius)为人称“大(佣兵)队长”的科尔多瓦人贡萨洛(Gonzalo of Cordova)写的传记——但对于我们关心的问题,也就是对于步兵战术单元的发展过程来说,这些文献作用甚微。1495年,一支民兵得到地方政府批准成立并收到了几次补给,它并没有表现出新式战争艺术精神。在西班牙与法国争夺那不勒斯领地期间,科尔多瓦人贡萨洛于1495年率领这支部队出征,结果没有挡住为法国效力的瑞士部队。“在武器质量和阵形稳固方面”,他们都比不上瑞士人,而且尽管有数量优势,他们还是逃跑了。但贡萨洛没有因此放弃。战争期间,他通过实战磨炼了队伍,终于在国土佣仆的支援下,在1503年的切利尼奥拉会战(battle of Cerignola)中取得了首次胜利。他手头的兵员一开始应该很差劲。他的帐下不仅有以投军为务的冒险家和浪荡子,也有拉来的壮丁。但他有一个优势:他是在远离故土的异国作战。为了自身的利益,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当兵打仗。过了几年,西班牙步兵相对于瑞士部队和国土佣仆的水平无疑已经上来了。1512年的拉文纳会战就体现了这一点,尽管他们还是被国土佣仆和法国骑士联手击败。在接下来的一个半世纪里,西班牙都以精锐步兵闻名。
西班牙还有一件新式军阵遭遇思想抵触的事件。在科尔多瓦人贡萨洛编练方阵的同时,阿约拉(Ayora)有一个叫贡萨洛的人想在家乡做同样的事,结果遭到了嘲笑。据记载,他有一次让手下步兵操练了一整天。他请求国王提供长时间训练所需的额外口粮和葡萄酒,还希望获得“团长”的头衔,以增强自己的权威性。另外,他还想要国王下达明令,规定他手下的军官严格服从他。一次大型军事会议上讨论了是否应该支持阿约拉的观点。据说大臣们嘲笑了他好长时间。但到了1506年,马克西米利安之子,与妻子共掌国政的“俊郎”腓力(Philip the Handsome)将3000名国土佣仆带来了西班牙,他们的示范效应大概消除了最后的反对意见。
意大利的情况与西班牙又有不同。十四五世纪的意大利尚武之风极盛,诞生了一批垂范军艺的伟大雇佣兵。斯福尔扎(Sforzas)家族和布拉乔(Braccios)家族的基本战略思想有一定区别,尽管差别并不很大。文艺复兴时期的史学大师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圭恰迪尼(Guicciardini)和伊奥韦斯一致认为,佣兵交战只是当作一场游戏,并不渴望流血。按照他们的判断,佣兵在自身利益的指导下,为了尽可能拖长战事,尽可能多赚钱,所以并不会寻求决战,反而会回避决战。最后当不得不正面交锋时,双方都把对面视为同志,于是彼此会饶过性命,免得流血。1440年的安吉亚里会战(battle of Anghiari)就是一个例子。据记载,此战中有一人死亡,但不是阵亡,而是淹死在了沼泽里。后代学者无疑认为,通过佣兵首领的努力,这种作战样式将战争提升到了艺术品的层次,也就是机动的技艺。
细致考察当时人的记述可知,尽管三位史学大师都这样认为,但上面的记述从头到尾没有一句实话。他们的判断只有一点正确:意大利佣兵打起仗来不像马基雅维利及其同时代人眼中的瑞士人那样残忍,后者不许留俘虏,甚至会屠城。佣兵的作战方式类似于骑士。在作战任务允许的情况下,骑士也会手下留情,而且为了赚取赎金,他们不仅可以抓俘虏,甚至会专门抓俘虏。但佣兵的仁慈也不过如此,他们交战时常常也是血腥的。15
在整个十四五世纪,来自热那亚和伦巴第的意大利射手都享有盛名。他们在大胆查理的军队中也发挥着中重要作用。
与通常的中世纪军队一样,意大利佣兵也以骑兵为主。这也是马基雅维利痛恨蔑视他们的一个原因,因为他认为罗马式的步兵才是决定性兵种。
当瑞士人和国土佣仆的战绩传到意大利时,很快就有敏锐的军人希望引入新战法。当时的意大利相比于其他地方——比如法国——可造之材的数量和质量都优越得多。西班牙阿约拉人贡萨洛曾在米兰学习新军技艺。佣兵世家维泰利三兄弟在罗马涅地区的卡斯泰洛城(Città di Castello)这块小领地。1496年,他们着手建立一支前所未有的意大利人步兵。他们从本领居民中募兵,与有经验的战士混编,为他们配备了比德意志人的矛还要长一埃尔[4]的长矛。伊奥韦斯明确写道,三兄弟教士兵“随旗号而动,依鼓点而行,以纵队前进,以蜗牛阵转向,最后凭借高超技艺和严密阵形打垮敌人”。(Signa sequi,tympanorum certis pulsibus scienter obtemperare,convertere dirigereque aciem,in cocleam decurrere,et denique multa arte hostem ferire,exacteque ordines servare)。在1497年1月26日的索里亚诺会战(battle of Soriano)中,为教宗亚历山大六世效力的维泰洛佐(Vitellozzo)率领1000人击败了800名德意志国土佣仆。但这支新军的创始人刚刚取得成绩就灭亡了。卡米洛·维泰洛(Camillo Vitello)早在1496年为法军服役时就死在了那不勒斯,保罗于1499年被佛罗伦萨人斩首,维泰洛佐于1503年被切萨雷·波吉亚下令勒死。
切萨雷·波吉亚继承发扬了维泰利兄弟的事业。他覆亡后,罗马涅军作为佣兵效力于威尼斯,水平确实很高。但长远来看,这些尝试的规模还是太小了,而且没有政治强权的支持,哪怕在危机过后也无以为继。马基雅维利试图为佛罗伦萨共和国组建一支有素质的本土民兵,此举在观念上就有问题,事实上也失败了。威尼斯共和国控制着大批依附于自己的农民,本来是最有条件组建新军的。但威尼斯政府不愿意武装本国属民,宁愿从别处招兵,尤其是罗马涅。原本有可能成为意大利人步兵骨干核心的罗马涅军先在1509年的瓦埃拉会战(battle of Vaila)输给了瑞士人,后在1513年的拉莫塔会战(battle of La Motta)被西班牙人和国土佣仆击败,于是被消灭了。从此以后,意大利步兵总被视为与法国步兵一样无用,甚至更无用,尽管作为个体的意大利人有善战之名,以至于法国冒险团的不少部将就是意大利人。
综上可以肯定,如果说法国人和意大利人在军事革新方面落后于德意志人和西班牙人的话,这一现象与民族性毫无关系,因为法国人后来表现出了杰出的军事素养,而意大利人直到文艺复兴为止都被视为优秀的战士。这是环境和机缘的结果。德意志人得益于最早在马克西米利安帐下与瑞士人共同作战。因此,瑞士人自己成了国土佣仆形成骨干。两家分道扬镳后,国土佣仆不仅是瑞士人眼中的竞争对手,更是死敌。马克西米利安麾下有几位高层明白了新军的原理,遂通过操练加以实现。当编成一批秉承新精神、富有自信心的国土佣仆骨干,又有一批广受尊重信赖的将佐进入高层时,制度化的国土佣仆遂凭借自身实力而不受阻碍地拓展。
当时的人常会提一个问题:法国为什么没有发生类似的事情?过去的看法是,这是因为有人不想让老百姓变得尚武,以方便控制。据说这是贵族的观念,国王是受其影响。16此说与法国曾多次尝试组建法国人步兵的事实相抵触。但尝试没有成功,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达到瑞士人和国土佣仆那样的能力和自信心,而法国国王无疑更青睐精锐之师,而非无用之兵。因此,法国失败的根本原因是起步不利,没有依赖瑞士人建军。当然,法国国王手下也有瑞士士兵,但法军单位不可能像施瓦本人和蒂罗尔人那样与瑞士人共同组成更大的建制。瑞士人对法国人的示范效应停留在理论层面上。要编成法国人步兵,一定要引入新的种子。但法国人觉得没必要耗费所需的工夫和精力,因为从瑞士招兵就能得到最优秀的战士,何其便利。瑞士人与国土佣仆为敌是符合法王利益的。1509年,当路易十二与瑞士人发生龃龉,瑞士人拒绝提供兵员时,他就转而招募国土佣仆。
西班牙的总体情况恰恰相反。西班牙人一旦理解了新军之道,严酷的局势就逼得他们采用新方法训练本国士兵。就算地理上的困难没有现实中那么大,阿拉贡和卡斯蒂尔国王哪来那么多钱填满德意志士兵的胃口呢?那时大洋彼岸的贵金属开采才刚刚起步。最后还有一点应该记住:在意大利,组建或多或少具有常备性质的军队会让各个共和国和其他小势力落入依附于军队首领的危险境地。而大国国王本身就是军队领袖,用不着太担心这种可能性。
2 火器[5]
火药的发明与发火装置
我之所以等到此时才插入《火器》的一章,是因为尽管火器投入使用已有150年,我之前也经常提到火器,但直到我们现在讨论的时代为止,火器都没有真正发挥重要的作用。1
关于火药的发现,最近依然有种种相差巨大的观点,而且即便到了今天,相关研究仍然没有就火药发源地和发明年代得出明确结论。几年前,人们还认为“希腊火”——首次见于史册是在7世纪(678年的塞西卡斯围城战)——肯定与火药,也就是硝石、木炭、硫黄制成的爆炸物无关。它被认为是一种主要成分为生石灰或类似物质的可燃物。但现在从10世纪的拜占庭手抄本中发现了一张草图,图中内容只能解释为火药爆炸。草图被发现后,人们重新开始研究希腊火的相关记述,同样得出了火药是最恰当、最自然解释的结论。2果真如此,这就是火药首次出现有确凿历史证据。但有迹象表明,火药的发源地不是拜占庭,而是中国。爆炸性火药的配方是6硝1炭1硫黄。成品是一种燃烧速度极快的粉末状物质,以气体为主的燃烧产物占据的空间是火药燃烧前的1000倍左右。因此,火药的主要成分是硝石。但天然硝石在西方古典世界非常少见,在蒙古和中国却是寻常之物。那里的人们肯定很早就注意到,传统可燃物混入硝石后的燃烧过程会释放巨大能量,接下来发现火药就很容易了。此外,阿拉伯人将硝石称为“中国雪”,这似乎也表明火药三种成分的正确配比是在中国被发现的,然后传到了阿拉伯和东罗马。
中国人后来也将火药用于军事,但那是13世纪的事了。希腊人很久以前就将火药用于战争了,而在西欧,关于火药和火器的记载不久之后就会出现。
1232年的汴京保卫战用到了火箭、铁壳手雷和地雷。1259年,竹管火器出现,中国人称之为“突火枪”。今天它是一种烟花,叫作“罗马蜡烛”。[6]这已经算得上是射击了,因为它有一根枪管,凭借爆炸的威力将物体抛射到大约100英尺(约30米)外的地方。但突火枪的用途仅限于点燃,因此还不能称为火器,中国人后来也没有继续发展。
现存最早的正确火药配方(比例为6:1:1)见于一份署名马库斯·格雷库斯(Marcus Graecus)的拉丁语文本,年代为13世纪中期前后。它无疑是从一份介绍各种与火相关的技艺的希腊语文献翻译过来的。大阿尔伯图斯(Albertus Magnus,死于1280年)和罗杰·培根(Roger Bacon,死于1294年)笔下的火药配方也是直接或间接源于同一份文献。但上述文献全都表明,火药当时还没有用于射击。这一点从马库斯·格雷库斯著作的标题就能明显看出来,即《火烧敌军之书》(“liber ignium ad comburendos hostes”)。同时期的阿拉伯著作和稍晚的西班牙著作也差别不大。这些书的作者是哈桑·拉玛(Hassan Alrammah,死于1290年前后)、优素福(Jussuf)和沙玛埃丁-穆罕默德(Schemaeddin-Mohammed),里面记载了火药配方,还讲解了如何利用火药的威力烧死敌人,可没教如何射死敌人。尤其是有一种叫“马德法”(madfaa)的装置,它是用火药的力量向敌人抛出燃烧物(不是箭矢,也不是弹丸),与中国的突火枪如出一辙。3
因此,火药配方是通过翻译一部东罗马帝国的希腊语著作传到西欧的。在中国被叫作“突火枪”的器具在西方名为“罗马蜡烛”,由此我们会猜想:火药的这种用法随着配方一同从东罗马帝国传入了西欧。
炼金术士对火药巨大威力的解释如下:硫黄是热性的,硝石是寒性的,所以不能相容。
有意思的是,哈桑·拉玛描述了一种武器,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种自驱动鱼雷,虽然原始,但本身的完成度已经很高了。4因此,鱼雷的发明时间比加农炮和火绳枪还要早,这或许体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即便有了火药,发明火器也不容易。5
欧洲战场上第一次有确凿史料证明使用了火器的战斗发生在1331年,巴伐利亚公爵路易担任皇帝时期。在意大利与德意志交界的弗留利地区(Friuli),克鲁斯佩格(Cruspergo)和斯皮林贝戈(Spilimbergo)两位骑士在攻打奇维达莱镇(Cividale)。编年史中写道,他们“派船向城市开去……从远处用斯克洛普斯向战场开火,没有造成损伤”。斯克洛普斯(sclopus,又称“sclopetum”)在意大利语中写作“schioppo”,意思是“发出雷鸣的东西”,后来指一种与火炮相对的手持火器。
1334年,奇维达莱会战3年后,埃斯特(Este)家族的编年史写道,藩侯制造了大批各式火炮(“praeparari fecit maximam quantitatem balistarum,sclopetorum,spingardarum”:“他制造了大批石炮、雷鸣炮和弩炮”)。当时,弩炮(spingardarum)未必指的是火器,但石炮(vasa)和雷鸣炮(sclopeta)无疑是火器。
第三份关于火器的早期可靠证词不久前才在教廷文献里发现。6文中说,教廷军围攻特尔尼(Terni)时试用了发射弩箭的雷瓶(“edificium de ferro,quod vocatur tromba marina”“tubarum marinarum seu bombardarum de ferro”:“一种名叫海管的铁制武器”“海管或铁质投石器”)。文中还说,1350年围攻萨鲁艾劳洛(Saluerolo)要塞时使用了能发射300克铁弹的火炮。
可见,编年史最早提到这种新式武器时就有许多种称谓,这或许意味着火炮早期有各种类型,因此火炮的发明可能要更早。由于大阿尔伯图斯、罗杰·培根和哈桑·拉玛对火炮尚无了解,那么它的发明时间可能在1300年左右或稍早。
这些最古老的火器没有留下文字描述或图片。可以肯定的是,一份写于1325—1327年前后的英格兰插图编年史中有一幅插图,图中无疑是一门火炮。7因此,它比奇维达莱会战的年代要早。形制是一个置于木架上的大号广肚瓶,瓶口塞着一个木块,木块上绑着一根重箭。后面有一个人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将一根棍子伸向明显区别于瓶子的火门。它的目标是一座紧闭的要塞大门。尽管图很有意思,但它不可能是当时火器的忠实再现。如果瓶中的火药量与木块加重箭的重量与指向城门的强度相称的话,如果瓶子是用足够坚固的金属制成,那么开炮的后坐力不仅会让随随便便搁在轻木架上面的瓶子粉碎,炮手也难逃一死,即便他谨慎地保持了距离。因此,绘图人想必从未亲眼见过火炮,只是听说了这种神奇的武器发明,听到别人含混的描述后就画了出来。话虽如此,这幅图仍然是一份有趣的证据,表明文人圈子里已经在讨论这种刚刚引入西方的武器,同时展现了当时人对火炮的看法。但是,我们重构早期火炮的实际形象时绝不能依据这幅图,而要根据后来出现的写实描述和手中的真实文物。8证据表明,最早的火器无疑是相当短小的,而两种不同的基本形制很早就出现了。一种是给枪管配备长柄,射手夹在腋下或插在地上开火。另一种口径要大一些,枪管绑在一根木梁上,有的搁在地面上,有的后半部分插进挖好的坑里。我们不可能判定哪一种早期形制更早出现。不过,从这个时期倒推之前用火药放火伤敌的阶段,追溯火器的发展路径似乎并非不可能。加长手柄与“马德法”上发现的手柄类似。至于口径较大的那一种,前文提到的拜占庭武器——插画绘制于公元10世纪——可以设想为它的前身。两者体积相仿,都是大啤酒杯的形状,手柄在下,火门在上,用途是向冲到近前的敌人喷出火舌。当然,我们对这种拜占庭武器也要有所怀疑:它是真正的实用兵器,还是某人想象力的产物。喷火距离连一米都不到,操作者要面临很大的危险。还没等火烧到敌人,敌人的近战武器——刀剑或枪矛——就已经到眼前了。再说了,喷出的火最多只会让敌人害怕,实际伤害很小。9
火药用起来有一个特殊的麻烦事,由于硝石经常掺杂着其他盐类或尘土,火药会因为杂质而受潮,保质期很短。因此,生产合用火药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硝石纯化或结晶技术。对纯化技术的探索从13世纪就开始了,但进展相当缓慢。
从上述事实可知,发明火药并不意味着发明火器。具体来说,火器就是将火药的爆炸力转化为穿透力。早在火器出现之前几百年,火药就已经被发现并投入军用了。火器最后是怎么发明出来的呢?我们知道拜占庭有带火门的火罐,西班牙的阿拉伯人则有马德法。打个比方,要想从这些装置发展到火器,把一个金属球或石球放在火药堆上可是不够的。最早的粉末状火药不会同时烧起来,火势要过一会才能蔓延开。因此,一个放在火药堆上的球不能利用爆炸的全部能量飞出去,而是先慢慢滚动,然后爆炸的全部能量才会把它推出去。因此,从火药到射击的真正创新点在于装填过程。炮管必须与炮弹紧密贴合——要是能在火药和炮弹之间插入一个塞子,密闭炮管,让炮弹和塞子直到装药全部被点燃,释放出全部力量时才飞出去,那就更好了。最好的办法是在装药和塞子之间留出一定的空隙。填充炮管带来的能量集中释放还会发出尖锐的爆裂声。拜占庭人说使用希腊火会发出雷鸣般的响声,因此他们可能早就发现在火药上面加塞子的办法了。10但这里与强穿透力的武器之间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爆炸的能量不仅会将炮弹向前推,也会向四面八方释放。于是,炮管必须非常沉重坚固。因此,火器不能徒手握持,而要——我们前面已经知道了——安上长柄,让射手能够用全身的力量抵消后坐力;如果口径太大,装药威力太强,全身力量都撑不住的话,那就只能以某种方式将火器安放在地上了。因此,拜占庭的火罐和阿拉伯的马德法都不是火器的直接前身——如果两者真的有联系。由于缺少文献,这里有很大的遐想空间。比如,我们可以设想拜占庭火罐演变成一种坐地的管式火器,士兵用塞子将装药压实,而不是手持使用。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设想它仿照有柄的马德法的外形,从而发展成一种手持火器。最早的火器出现于与拜占庭和西班牙都有联系的意大利,这一事实或为上述假说的一方面因素。
我们不知道第一件火器是在哪里,由谁制造的,只能大致确定是在1300年前后。发明地点大概是上意大利。另外可以肯定的是,发明火器的基础不只是火药,还有硝石纯化、带火门的高强度炮管、填充装药,还有加上一根杆子。
意大利发明火器之后的几年里,雷瓶相关记载首次出现于法国是在1339年,英格兰是1338年,11西班牙是1342年。又过了几年,德意志也有了相关记载,首先是1346年出现于亚琛市档案,1348年在代芬特尔(Deventer),1354年在阿纳姆(Arnheim),1355年在荷兰,1356年在纽伦堡,1361年在韦瑟尔(Wesel),1362年在埃尔福特(Erfurt),1370年在科隆,1370年左右在迈森(Meissen),121373年在特里尔。钩铳(harquebus)首次现身瑞士是在1371年的巴塞尔,文献中说火器使用“来自莱茵河对面”。13
现存文献中最早使用火器的将领是前面提到过的克鲁斯佩格和斯皮林贝戈两位骑士(1331年)。尽管两人都是德意志人,但新兴火枪在德意志出现得比较晚,与火器发明地在德意志的传说相悖。这一传说毫无真凭实据,比如德意志连哪怕一件火器重大改进都没有过。14
从最古老的火器使用教程中可知其射程很近。1347年,于格·德孔狄亚克(Hugues de Candilhac)骑士的比乌勒(Bioule)城堡有22门大炮。两门炮配一名炮手,因此作战期间就没打算重新装填。炮手必须发射完一门再发射另一门,但射击的顺序是先发大弩,再是投石器,最后才是火炮,因此火炮的远程威力肯定很小。15
火炮首次登场于1346年克雷西会战的说法属于虚构。据傅华萨(Froissart)记载,根特市民用200辆炮车(ribaudequins)对抗布鲁日的部队。炮车被含混地描述为装载小型火炮并在前面伸出一根矛的车辆。16我们不知道炮车的效果如何。
如前所见,制出合用的火药需要特别关注硝石纯化。纯化工艺逐渐进步,最后终于能将上等硝石和劣等硝石区分开了。不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火药粉碎技术。火药受潮后会结成小块,这时就需要再次烘干。烘干的好处是能大大加快燃烧速度,因为结块之间有小缝隙。况且,原料在运输途中会更容易震散分离,更容易形成好的火药,而结块则会保持完整,这就需要通过挤压让受潮火药通过一个筛子,这样就完成了粉碎。粉碎工艺提高了火药质量,从而消除了炮弹与塞子之间的空隙。15世纪中期之后,炮弹开始直接放在火药上,塞子就可有可无了。17
人们还在寻找火药的最佳配比。在19世纪的德意志地区,74份硝石、10份硫黄加16份木炭被认为是最佳比例(74:12:13也可以)。15世纪也有类似的配方,但同时还有一些硝石比例低得多的配方,这表明当时的火炮强度不行,可能会炸膛,对炮手构成严重威胁,所以威力太大的火药未必就好。
但因为硝石纯度不够,我们无法对配比实际威力做出确定的判断,火药的效果也是不统一的。
第一份谈及新式火器的文学作品是彼特拉克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论好运与厄运的补救》(“de remediis utriusque fortunae”),本来是献给友人阿佐·达柯勒乔(Azzo da Coreggio)的,但直到阿佐死后才写完。1344年,阿佐将手中的帕尔马城卖给了埃斯特家族,之后经历了许多哀伤之事——染疾、流亡、亲人去世、朋友背叛。彼特拉克的文章要寻找世间苦难的开解根由。对话中有一人炫耀自己的攻城器械和投石机,有人开玩笑似的问他有没有能伴着雷鸣与火焰将铜橡果射出去的装置。文中说,直到不久前,这种凶器还是人们觉得饶有趣味的稀罕物。但接下来的对话中写道,它现在已经和其他任何武器一样普遍了。
科勒(Köhler)、雅恩(Jähns)、费尔德豪斯(Feldhaus)和其他人认为彼特拉克的文章写于1340年至1347年之间。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就必然要假定意大利在新武器使用方面依然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事实上,这篇文章直到1366年才完稿,18当时火器已经在全欧洲流行开来了。因此,彼特拉克的看法不能用来证明1366年之前的火器使用情况。但文中有几处表达值得注意,费点心思了解这段话也是值得的。原文如下:
除了伴着喷涌的火焰和骇人的雷声射出的铜弹,它简直是奇迹,好像不朽的上帝发怒时降下的天雷还不够似的,可怜的凡人(啊!真是残酷又骄傲)非要在地上弄出雷声:人类的癫狂再现了不可模仿的、通常从云端而来的雷霆[如马洛(维吉尔)所说]。当然,它是用一个木头做的但仍然带有地狱气息的装置发射的,有人以为它是阿基米德的杰作……这种凶器不久前还很罕见,人们觉得它特别好玩;现在,因为人的头脑容易被最恶毒的事情驯服,所以它已经像任何武器一样普遍了。19
火器肯定是在彼特拉克出生(1304年)前后或者在他长大期间发明的。因此,他对火器的发明者一无所知,竟然说是阿基米德的杰作。我们于是可以得出结论:就连当时的人也不知道火器是谁发明的。此外,彼特拉克将火器称作“一个木头做的但仍然带有地狱气息的装置”。他想表达的意思很难讲。只有炮架是木制的。毫无疑问,手柄又长又重的炮架要比短短的铁管大得多,但炮架不可能被视为重要部件。我们面前是二选一,要么认为彼特拉克没见过火炮本身,不知道它实际长什么样子,要么他就是被“木头做的”和“带有地狱气息”的对照词组带进了沟里,结果写出一段不如人意的描述。20
彼特拉克的议论中还有第三个有趣的地方,那就是“带有地狱气息”这个词。它表达的内涵历经数百年而不衰。当阿里奥斯托(Ariosto)和路德谴责武器的残酷时,今天的和平主义者控诉新发明的杀戮机器时,仍旧弹着彼特拉克的老调。
如今,我们将火药的发明视为人类技术发展中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就连那些认为“火器打败了骑士和封建主义,从而创造了现代的国民公民观念与社会平等”的观点是错误的、不接受这种看法的人,也会毫不犹豫地将火器技术,尤其是其后续发展归为人类的一大进步。凭借火药的力量和新近发明的炸药,我们获得了超越自然和野蛮的力量,古典文明在民族大迁徙中遭受的那种浩劫再也不会重演了。不过,当时的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1467年,科莱奥尼(Colleoni)率领的佛罗伦萨流亡者在伊莫拉(Imola)附近与佛罗伦萨部队交战,后者的首领是乌尔比诺公爵费代里戈(Federigo of Urbino)。由于科莱奥尼动用的野战炮多得不同寻常,乌尔比诺公爵严禁手下投降。
1498年,保罗·维泰利——他自己也使用重炮——下令砍掉钩铳手俘虏的双手,剜出他们的双眼,因为按照伊奥韦斯的说法,如果贵族骑士被平民步卒杀死却不复仇,那似乎就太不值了。21
弗隆斯贝尔格(Frönsberger)[7]也有类似的文字:“于是,战争中不再需要人,不再需要勇气了,因为各种诡计、欺骗、背叛,还有残忍的火炮已经传扬四方,个人的战斗、交锋、击打、钩铳、武器、体力、武艺、勇气全都没了用处,全都没了意义,因为勇武的好汉常常被年纪轻轻的浪荡无赖用火炮杀害,而放在别的场合,他们要看那好汉一眼、想大声跟好汉说话都不行。”
路德也批判钩铳和火炮是魔鬼和地狱的造物,塞巴斯蒂安·明斯特尔(Sebastian Münster)[8]也一样。富格尔(Fugger)则将其比作水和火,既可造福,又可为祸。
被俘炮手被塞进自己的大炮,然后打出去的记载经常出现。
大型火炮
尽管最早的火器肯定很小,22但小型手持火器(火绳枪的前身)和大型火器(加农炮的前身)很快就出现了。两种火器都在制造,而大型火器的尺寸增长得很快。从1370年前后起,人们开始建造巨型射石炮,射出威力巨大的石弹在城墙上砸出缺口。它的第一次出现又是在罗马涅地区。23
单纯放大炮管是不够的,因为炮管直径只要达到1.5米,装药就不可能密闭了,而前面已经讲过,密闭是不可或缺的。于是,火炮分成了膛室(chamber)和炮管(barrel或forward housing)。膛室的直径不大,内含火药,压实后用软木塞封闭。炮管内放置巨大的石弹,也会用短麻屑或黏土尽量封闭。石弹的巨大尺寸是由材料性质决定的。哪怕速度不是很快,石弹的威力也在于重量。如果石弹小的话,速度就必须高得多,但那样石弹砸到它们本来要摧毁的城墙时就容易解体。
通过将膛室和炮管分离,只有开火时才放到平台上或用锁扣结合的做法,装填膛室更方便了,火炮运输更容易了,甚至可以为一根炮管配多个膛室,从而提高射速。但这些火炮还不能说是后膛装填火器。
此类早期射石炮的炮管太短了,石弹只能从前面放进去,甚至可能突出来。人们是逐渐才意识到长身管的优势,于是拉长了炮管。
在敌方城下或要塞前布置火炮时,为了保护火炮和炮手不被守军击中,炮前面总会竖起木头挡板,板上有可以合上的射击孔。
1388年,纽伦堡市派出巨炮“克丽姆希尔德”(Chriemhilde)去摧毁一座要塞。炮重近6200磅(约2800千克),石弹重量约600磅(约270千克),由12匹马拖曳。名为“摇篮”的底座由16匹马拖曳。11枚石弹分别装在4辆4匹马拉的大车上。其他工具——起重机、铲子和绳子、炮匠的行李——需要两辆车,每辆由4匹马拉。炮匠格伦瓦尔德(Grunwald)骑在马上。为巨炮配备的火药看上去少得惊人,不超过165磅(约75千克)。但考虑到他们最多打算射出11枚石弹,火药还是够用的,每发有15磅左右。要想把11枚石弹射完,几天时间肯定是需要的。
至今保存在维也纳的巨型射石炮长度超过2.5米,石弹直径80厘米,重约1300磅(约590千克)。炮重达2.2万磅(约1万千克)以上。制造时间大概在1430年至1440年之间。
1399年用于围攻黑森境内的坦嫩贝格要塞的一门法兰克福火炮甚至还要更大。
早期炮管无疑是铁质的,由圆形心轴铸造而成。但铸造铜炮早在14世纪就成为主流。为了在强度达标的前提下不要太重,人们想尽办法铸造前细后粗的炮管。炮管内壁力求光滑,甚至可能经过钻孔和打磨。但在15世纪之前,铸炮工艺还达不到制成足够精密的圆筒。24
炮变得越大,稳固底座、吸收后坐力、移动灵活以便转移阵地和瞄准目标就越重要。人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尝试,发明了一项又一项用具,最终各方面都好用的炮车才出现。大胆查理军中的炮车当时就受到了称赞,但起平衡作用的耳轴直到1494年查理八世出征意大利时才出现。用来卸掉耳轴负荷的轴盘首次见于马克西米利安的大炮。直到18世纪,可靠支撑炮车上的炮管所需的耳轴形制才普及开来。25晚至1540年,工程师比林古乔(Biringuccio)还在抱怨炮车普遍太重,火炮难以移动,还拖慢了行军速度。
大炮不仅能发射大号炮弹,也能一次发射多枚小号炮弹或石子,这就是霰弹的前身。到了15世纪末,炸弹也出现了。26
但最重要的进步尚未完成,这就是制造高质量的炮弹。石弹不够结实,在周围缠上铁环自然也没多大用。但进入15世纪后,水力技术让铸铁工艺得以发展。水力让制造强劲气流成为可能,足以将铁熔化为液态。常言道,那时刚刚开始为人类服务的水力带来的技术进步不亚于300年后的蒸汽动力。铸铁可得铁质炮弹。铁弹首次投入使用的时间不详,但可以肯定的是,1494年法军出征意大利时使用了铁弹,很快将敌方城墙轰成了渣。27因为铁弹不必做得很大,所以法军可以很方便地转移攻城炮,接连攻克城市。直到这时,距离最早出现的火器已经过去了5代人的时间,我们才终于有了真正实用的火炮,而且是多亏了铸铁炮弹的偶然发明。28
炮匠中间形成了某种行会,把手艺当作秘密,只传给家人或者徒弟。1420年前后,也就是火器发明后大约一个世纪,一位德意志无名炮匠撰写了全面介绍火药制作、火炮铸造、装填、瞄准、开火的《火艺全书》(Feuerwerksbuch),该书有无数手抄本,甚至被翻译成了法文,但就是这样一本书仍然被视为秘闻,生怕别人看到,直到1529年才出版刊行。在一个半世纪多的时间里,该书的手抄本一直在随着技术进步而更新内容,是炮手的标准教科书。或许正是因为这本书的名气,火药发明于德意志地区的传说才会有人接受。
在本章讨论的时期前后,护炮成为一项殊荣,但炮手本人还是被视为技工,而非军人。29
1568年,德拉努(de la Noue)[9]说圣安东尼是火炮行会的主保圣人,30但最终结果接过这个位子的是保佑人们免遭雷劈的圣芭芭拉。
最早的攻城炮,也就是14世纪后期至15世纪初的射石炮,其实际效果很难讲。1388年,科隆大主教弗里德里希(Archbishop Friedrich of Cologne)围攻多特蒙德城,一天内发射33枚炮弹,14天内总共发射了283枚。1390年,布劳博伊伦(Blaubeuren)据载因为石炮轰击而陷落;1395年,埃尔克斯豪森(Elkershausen)要塞陷落据说也是同样的原因。1401年,阿彭策尔反抗领主圣加仑修道院长,围攻克兰克斯城堡(Klanx),最后据说在带来大炮的圣加仑市民帮助下夺取了城堡。
1414年2月,勃兰登堡藩侯弗里德里希(Friedrich of Bran-denburg)及其盟友出征奎佐夫家族(Quitzows)时,对方也有大炮。弗里德里希的遗嘱中说,他曾熔掉柏林圣母玛利亚教堂的大钟来铸炮。但还有一个问题是:他有没有为这次战役或之后的胡斯战争熔钟铸炮。31据传,他向图林根领主借来了巨炮“懒婆娘格蕾塔”(lazy Greta)。这门炮先后用于拉特诺(Rathenow)附近的弗里萨克(Friesack)和勃兰登堡附近的普劳厄(Plaue)。弗里萨克和普劳恩分别由迪特里希·冯·奎佐夫(Dietrich von Quitzow)和汉斯·冯·奎佐夫(Hans von Quitzow)守卫,但两人在紧要关头都弃城逃跑,要塞也就投降了。火炮在这里大概并没有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因为藩侯有马格德堡大主教和萨克森公爵为奥援,兵力优势巨大,无论如何都能拿下要塞。1437年,这位选帝侯[10]的攻城器械里依然既有火炮,又有配重抛石机。32
1422年,胡斯军在5个月时间里向波希米亚境内的卡尔施泰因城堡发射了近1.1万枚炮弹,最后还是无功而返。
1428年,英格兰军向奥尔良城发射的石弹重量在130磅至180磅(约60千克至80千克),城墙安然无恙。只有城中的个别建筑被击毁,人员死伤倒是有一些,但加起来不会超过50人。
1453年,土耳其军攻陷了君士坦丁堡,用的还是火器投入使用前的老战法。尽管他们有一门巨型火炮向城市发射1300磅(约600千克)重的石弹,但这场胜利中没有一点火炮的功劳。33
鲁道夫·施耐德(Rudolf Schneider)提出,古人拥有过的最实用的攻城器械在民族大迁徙期间失传了。34这种武器以扭力为基础,也就是扭转鬃毛产生的拉伸力。扭力非常大,但扭力武器的制造相当复杂,在战争越来越野蛮的时代,军队就不会再使用这门技术了。中世纪只知道大型弩和基于杠杆原理的器械(配重抛石机)。施耐德相信,如果扭力武器流传了下来,那么使用火药的枪炮可能根本就不会出现,因为早期火器——事实上,直到1600年之前都是如此——的威力与扭力武器不可同日而语。
这个观点看似铁板钉钉,却与不久前的一项发现相悖:大约在火炮出现的同时,古代扭力器械被再次发明并投入使用。1324年的梅斯保卫战中用到了这种器械。从1346年起,梅斯人约翰·居伊(Johann Gui of Metz)在阿维尼翁为教宗建造了多部扭力器械,赚到了极高的利润。35
发明精神竟然会如此误入歧途。约翰·居伊(或他的梅斯老师)钻研借鉴古人的成果,再次造出了扭力器械。他当然是一位天才,让一种远胜于当时火炮的器械重现天日。当火炮后来不断发展,扭力器械却没有。假如约翰·居伊能向当时的人传授铸造铁弹的技术,那么他的现实成就无疑会大得多。
但到了1740年还有一位迪拉克(Dulacq)先生写了一本题为《炮具新论》(Théorie nouvelle sur le méchanisme de l’artillerie)的书,书中建议恢复古代的投射武器,取代高仰角的火炮,因为后者的表现太不稳定了。
不管我们将巨型石弹的威力估计得如何小,它们的表现肯定不至于微不足道,否则人们就不会一次又一次地制造和使用庞大的石炮了。如果我们认为射石炮威力的真正检验标准是防守一方,也就是要塞的设计与建造方面的相应变化的话,那么有一点就必须注意到:这些变化是从15世纪后半叶开始的。36
各式火炮名目繁多,但不能明确分辨每一个的意思。“寇非林”(culverin)一词在大胆查理的时候指的是一种单兵火器,到了16世纪就是一种炮了。其他的名字还有:射石炮(bombard)、石弹炮(Steinbüchse)、木块炮(Klotzbüchse)、主炮(Hauptbüchse)、“梅特泽”(Metze)、破城炮(Tummler)、臼炮(mortar,Böller)、榴弹炮(howitzer)、王炮(Karthaune,实为Quartane,也就是四分之一炮)、“蛇炮”(snake)、“急蛇炮”(emergency snake)、“毒蛇炮”(serpentine)、“隼炮”(falcon)、“小隼炮”(falconette)、“雀鹰炮”(sparrow-hawk)、“塔拉斯炮”(Tarras cannon)、“歌炮”(singer)、“夜莺炮”(nightingale)、“捕鸟炮”(fowler)、“鹈鹕炮”(pelican)、“翼蜥炮”(basilisk)、“火龙炮”(dragon)、“猎隼炮”(Saker)、“加农炮”(Kanone)。37
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起初用公牛拉炮。1494年法国人来到意大利时,人们注意到法军的大量火炮是用特别强壮的马匹拉的。38由此带来的机动性是法军的一大优势,但消耗也非常大。据《巴亚尔传》(Life of Bayard)记载,马克西米利安皇帝上阵时的役畜只够拉一半的大炮,于是只好拉完一半再返回去拉另一半。
尽管有此劣势,但马克西米利安军、瑞士军39、法军的炮兵都在不同篇章中受到过赞扬。40
直到16世纪初,炮兵的实战效能依然比较小。瞄准的技艺还有待发展。炮弹的弹道太高了。如果密集步兵单位非要顶着炮火上的话,他们要么会卧倒,要么会硬着头皮冲锋,不让火炮有第二次开火的机会。41
因此,在法军炮兵受到赞扬的1494年,著名佣兵首领特尔武里齐奥(Trivulzio)声称火炮在会战中没有用处。42马基雅维利在创作于1513年至1521年间的《论李维》43中写道,火炮引发恐惧的主要原因是不熟悉炮响。16世纪80年代,蒙田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因此希望废除这些“无用的东西”。44但伊奥韦斯在《佩斯卡拉传》(Life of Pescara)中说,智将无炮不上阵。45阿维拉(Avila)称赞黑森领主腓力(Landgrave Philip)及其将佐在施马尔卡尔登战争(Schmalkaldic War)中精通操炮之术。46有一次,他们在英戈尔施塔特(Ingolstadt)城下用9个小时发射了750枚炮弹,有炮击骇人之称。
手持火器
如前所见,我们从很早就必须区分手持火器——在德意志叫作“立枪”(Lotbüchsen)——与大炮了。但两者尽管有种种区别,发展过程还是有一些类似之处。小型火器的枪管同样变长了,有时会一分为二,有时枪管内会安一个凸出来的环,将膛室与枪管隔开,这样木塞插入后就不会一直滑下去,贴在火药上,而会留出一些缝隙,好让气体的能量充分释放。
大炮的点燃方式是将铁钩加热到火药的燃点温度,然后伸入火门。手持火器则是将一根缓慢燃烧的火绳压进装满火药的火门。只要火门在枪管上面,士兵就不能瞄准,尤其是火门会喷出一道火焰。因此,有时两人会分给一支枪,一个人负责开火,另一个人瞄准并给同伴发信号。后来火门被开到了侧面,另配一个药锅用来引燃火药。后来又发明了火绳夹(cock),前面夹着火绳,射手可以一边瞄准一边按下来开火,不必去看药锅。
枪锤需要射手用手按下,后来出现了只要扣一下手指就能触发弹簧,接着让火绳降下的枪机(matchlock)。之前的弩上已经有了这种装置。
小巧的木质药盒简化了装填流程。盒的容量是提前测好的,刚好是发射一次所需的火药量。为了尽快把这些所谓的“药匣”(cartridge)拿出来用,射手会在肩带里装上11个药匣。此外,射手还有一包弹丸和一个药袋,可以将火药从袋中抖进药锅。这种引火药不同于枪弹本身用的火药,要更细一些。药锅上面会加盖。
早期手持火器的用法千奇百怪。有的手柄支在地上,有的夹在腋下,有的放在肩上,有的抵在胸口。更有甚者要张开双臂使用。
但这些姿势射不远也射不准。为了提高射程和精度,枪管变得更长了,由此产生的后坐力带来了新的问题。从1419年开始,为了抵消后坐力,人们在靠近枪口的枪管下方安上了铁钩。47这种带钩的枪极为常见,但是需要墙面或木料提供稳固支撑,因此野战中基本用不上。就连单兵支架在野战中也没多少用处,因为运输支架和转移阵地都太麻烦了。48
准星和表尺的发明提升了精度。各市市民从1430年起就开始举办射击比赛。但在战场上,射手或多或少会受到战斗形势的扰动,精度并不特别重要。到了后来的18世纪,为了集体开火和迅速开火,精度被有意忽略了。
这种新式武器相对于弓弩的优势在于穿透力和射程。15世纪末的火枪比赛中已经有230步至250步的成绩,弩的射程则只有110步至135步。49当时已经发明的线膛枪通常会被明令禁用。其他规定则只能理解为:比赛要求徒手射击(而不能使用支架,打个比方)。
但是,钩铳的弹丸威力常常太弱,不能穿透骑士重甲。火绳枪(musket)遂应运而生,这种步兵武器能发射2盎司(相当于针枪用的针的两倍左右)重的弹丸;火绳枪徒手不易操控,因此配有木叉支撑。杜贝莱(Du Bellay)于1523年写到了这一发明,时为比克卡会战之后,帕维亚会战之前。
木叉很轻便,射手可以与火绳枪一同携行,到了阵地则转向无碍。装填时,射手会将一个皮兜绕在左臂上,将木叉稳住。
支架是逐渐才演变成抵肩的样式。
在整个16世纪,较轻的钩铳和较重的火绳枪都有使用。
用心轴制造的枪管相当粗糙,不利于燃气效能和瞄准精度。为了得到完全光滑的内壁,人们尝试采用了精密的钻孔法。
其他两种发明,旋管枪和风琴枪已经包含了两件式枪管,类似于现代的机关枪。还有人试制发射弩箭的枪。
由于火器发挥不很稳定,于是产生了兼作打击兵器的形制。有的棍棒被做成了可以开火的样子,甚至有安装多根枪管的。50
上述发明和产品的价值只在于试验和猎奇。真正的发展还是依靠不断完善基本形制的手持火器。
早在1431年的纽伦堡帝国会议上就下令,胡斯派征讨军的射手中要有一半用钩铳,一半用弩。类似的命令很常见。大胆查理帐下同时有弓手,有弩手,也有火枪手。但在1507年,马克西米利安皇帝取消了弩手。
此时距离第一支火器发明已经过去了大约200年。枪管变长了,带底座的支架出现了,还有带盖子的药锅、枪机、药匣、钻孔枪管。不过,我们现在来听一听某位现代专家是如何描述大大改良后的钩铳的:
带枪机的钩铳用起来又慢又复杂,而且非常危险。首先要用燧石、火镰、引火物和硫黄打火(如果身边没有已经点着的火绳或篝火的话)。然后要小心翼翼地既不能让火绳受潮熄灭,又要保护自己、自己的衣服和弹药不要被火绳烧到。接着是用小药匣和弹袋装填,很麻烦,最后是把药粉抖进药锅,合上盖子后要把外面多余的火药小心地吹掉,以免意外被引燃。如果不是立即开火或装填后不久开火的话,射手往往需要用牛羊油把药锅盖封好,保护里面的引火药——过程中容易弄脏身体。接下来要把火绳夹在枪锤的开口处——不能伸出去太远,那样碰不到药锅;不能太靠后,那样容易熄火;不能太紧,因为火绳烧得快,经常要往外送一送;也不能太松,那样容易滑下来,火就灭了。与此同时,射手还在时刻焦虑操心,千万不能让两根点着的火绳中的任何一根或者迸出的火星与敞开的火药容器或衣物离得太近。最后还有一批名为“龙骑兵”(dragoon)的火绳枪手,他竟然要一边完成所有复杂的操作,一边掌控自己的坐骑!51
难怪马基雅维利在《用兵之道》一书中多处提到钩铳和野战炮的危险性,有的地方又说火器价值很小,比如钩铳只适合吓唬占据山口的农民。
1559年的一部法国作品建议重新启用弩,因为弩在对战骑兵、下雨天和突袭时有优势。52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有人支持和捍卫弓。晚至1590年,英格兰还进行了一场围绕弓箭钩铳优劣的书面争论。约翰·斯迈思爵士(Sir John Smythe)倾向弓,主张弓射速和精度高,射手也不必担心劣质火药、受潮火药或不可靠的火绳。此外,弓可以多排同时射击,箭还能让马匹受惊。巴威克(Barwick)在回信中写道,潮气对火药和弓弦同样有害。他宣称好弓手是少见的,因为钩铳比弓更容易瞄准,而且疲劳会大大降低弓手的战斗力。弓手常常射得太快,但不用全力。马或许更容易被弓箭吓到,人却更害怕弹丸。斯迈思答道,如果火枪手一小时开火10次以上,他就打不中目标。53
1547年,英格兰长弓在平其溪谷(Pinkin Cleugh)打败了苏格兰人。1616年,威尼斯与奥地利交战的记载中提到了弓手。1627年,英格兰弓箭手现身于拉罗谢尔(La Rochelle)城下。1730年,米尔贝格(Mühlberg)大营中的萨克森骠骑兵装备了弓箭。一份日记对七年战争期间俄军中的卡尔梅克人(Kalmucks)有如下描述:“他们装备弓箭,射得又远又准,简直不可思议。但下雨刮风的时候,他们的弓箭就不那么令人畏惧了。”据说费莫尔将军(General Fermor)最后让“大部分卡尔梅克人”回去了,因为他们不守军纪,而且像哥萨克人一样害怕开火。54事实上,俄军在1807年和1813年依然有卡尔梅克人、巴什基尔人(Bashkirs)和通古斯人(Tungus)弓箭手。法国将军马尔博(Marbot)在回忆录中写道,他本人在莱比锡会战中被箭射伤。他说,尽管弓骑兵数量庞大,总是像成群的黄蜂一样环绕在法军周围,射出漫天的箭雨,但据他所知只有一名法国人被射死,箭伤大部分也是轻伤。如果不考虑马尔博极度夸大了那些原始部落战士的数目,而且他们面对火器时自然会保持敬而远之的距离,那么此处弓箭的无用就与中世纪的记载矛盾了。55
如果说法国人在1495年、56瑞士人在1499年、57弗隆斯贝尔格手下的国土佣仆在1526年一边行军,一边凭借后卫的火枪手挡住了追击的敌军,58那么弓手和弩手之前肯定也在类似形势下做到过同样的事。
尽管野战炮是一个全新的因素,但攻城炮和手持火器一开始只是效果类似的其他武器的补充,后来才渐渐彻底取代了传统武器。因此,在战术运用上,新式手持火器起初与更古老的远程武器并无区别。
在标志着中世纪军事体系终结,武器新纪元到来的格朗松、穆尔滕、南锡会战——这里再次强调——中,使用新式火器的是骑士一方。骑士不是被火器打败的;恰恰相反,尽管骑士懂得如何使用新技术,也适应了新技术,但他们仍然被打败了。
手持火器第一次发挥重要影响的大型会战发生在1503年初的下意大利,交战双方是法国和西班牙。伊奥韦斯在《科尔多瓦人贡萨洛传》中记述了此战,他显然有可靠的信息来源。59法军将领内穆尔公爵(Duke of Nemours)试图将贡萨洛从坚固的巴尔莱塔堡(Barletta)中引出来。贡萨洛不为所动,但当法军撤退时,他派出轻骑兵追击,另有两队钩铳手在骑兵两侧随行。法军重骑兵转身向西班牙骑手发起冲锋,后者佯装败退,将法国人引到了两队钩铳手之间,遭到迎头痛击。法军本来可以调转方向,冲垮火枪手,但他们做不到,因为得到增援的西班牙骑兵回身进攻,法军只得逃跑,损失惨重。
不久(1503年8月28日),切利尼奥拉会战打响。手持火器配合野战工事决定了会战的性质,从此一场会战接一场会战地稳步传播开来。
手枪
为骑兵制造的火器早在14世纪下半叶就出现了。6015世纪末,卡米洛·维泰利组建了一支火枪骑兵部队。61但火枪骑兵没有延续多久。1535年,查理五世皇帝向伊奥韦斯讲解自己在突尼斯的作战经历时说,他打算重新引入骑马弩手。因此,皇帝当时大概还没有找到一种足够实用的马上火器。我们通过伊奥韦斯了解到,几年后的皇帝帐下骑兵装备了簧轮手枪(wheel lock pistol)。当施图尔韦森堡被迫于1543年9月向苏莱曼苏丹(Sultan Suleiman)投降时,守军获准带着财产自由离开。土耳其人遵守了投降条件,只有一事破例:他们抢走了守军的簧轮手枪,因为手枪的精妙构造引起了好奇和贪欲。次年(1544年),下马的国土佣仆在切雷索莱会战中使用了这种手枪。62查理五世本人在回忆录中描述了德意志骑兵在沙隆会战(battle of Châlons)是如何用“手枪”(pistolets)和“小钩铳”(petites arquebuses)杀伤了法军。63后来,西班牙史家阿维拉在记述施马尔卡尔登战争时又提到了这些武器,他用的是冗长的描述:“两拃长的钩铳”或“小号的钩铳”。可见,当时还没有人用“手枪”(pistol)这个词。64
据记载,1547年的法国骑射手不再装备“恶魔般的手枪被发明出来”之前所用的弓箭,而是用上了手枪。65
簧轮装置让人可以在马上使用手枪,其原理是用螺旋弹簧驱动棘齿与黄铁矿石摩擦发火,点燃药锅里的火药。但簧轮在实际使用时有很大缺陷,步兵还是偏爱火绳枪。66
最后,让我们来看苏黎世军官拉瓦特尔(Lavater)写于1644年的《兵事简说》(Kriegs-Büchlein)中的一段话(第65页):“但当一名发射浸在油里的铁弹或锡弹的士兵在吃饭、刮胡子,或者在休息时,你不应该饶恕他。任何装备线膛枪和法式火绳枪的人都不可饶恕,咎由自取。因此,你应该杀死一切发射铁弹、方弹或钢弹,以及使用波浪形刀剑的人。”
3 长枪方阵战术
瑞士人当初组建大型近战步兵方阵是为了防守时抵挡骑士冲击,进攻时打垮骑士和射手。随着这种步兵在其他民族中间的传播,他们在对抗骑士和射手以外还有了一项新任务,那就是与同类步兵作战。事实上,这项新任务已经变成了首要任务。近战步兵方阵对旧式军队的优势显而易见,必然要成为主战兵种,既是主体,又是主力。其他兵种的重要性都下降了。会战胜负取决于步兵成败。通过研究,马基雅维利意识到古代军队的核心也是近战步兵,于是他成为战争艺术复古革新的提倡者和预言者。
但新式步兵阵形与古代军阵大不相同。古希腊方阵正面宽大,有人用短矛,有人用标枪和刀剑。新式步兵则会组成多个(通常为3个)窄长的长枪方阵,与装备萨里沙长枪的马其顿方阵有点像,但一个宽浅方阵与3个窄长方阵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我们之后会回来讲这一点。
步兵对步兵的新任务可能也让方阵的形状和布置带来了一定的变化。前一卷中描述瑞士军事体系时,我沿用了传统观点:尽管长矛——也就是5米左右的矛——可能并未在莫尔加滕和森巴赫会战使用,但在15世纪得到了普及,因为长矛太适合击退骑士了。现在,我们发现伊奥韦斯在两段话中强调,1494年来到意大利为法国国王查理八世效力的瑞士人使用10英尺(约3米)长的矛。吕斯托的解读是瑞士人自信满满,再加上长矛太不灵便,于是将矛缩短到了10英尺(约3米)。霍博姆则认为瑞士人之前没用过更长的矛,真正的长矛(3米至5米)是随着步兵方阵之间的对抗才出现的。就算用的是3米长的矛,早期的密集瑞士方阵击退骑士也是绰绰有余,而且在后续的单兵格斗中,这种矛比长矛好用太多了。但矛现在还是变长了,首先这样做的是国土佣仆。在与瑞士人交战时,长矛带来了一项不可估量的优势:他们能率先击中对方。于是,瑞士人不得不跟进。从插图手抄本显现的某些迹象来看,瑞士人与国土佣仆的枪术有所不同。
如果演变过程是这样的话——当然,我不认为这是完全确定的——那就与马其顿萨里沙长枪的历史类似了,后者当然不是一开始就有记载中的21英尺(约6.4米),而只是后来才变得那么长的。
矛的长度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长矛有先击的优势,短矛也有灵便的长处,正负相抵。西班牙步兵从一开始就更强调单兵的灵活性,因此矛长只有14英尺(约4.3米)。法国人和意大利人效仿了西班牙人。
霍博姆对长矛演变过程是这样看的:为了能击中步战矛兵,骑士率先加长了骑枪。15世纪,板甲为这种做法带来了第一次机遇,因为板甲上有可以挂住骑枪的钩子,骑枪没有钩子就不能伸得太远。
接着,国土佣仆开始试验让矛变得更长。
1494年瑞士人随查理八世进军意大利时,试验尚未完成。换言之,他们仍然装备10英尺(约3米)长的矛。
从这时起,矛才真正开始加长。
两个长矛方阵碰撞时会产生强大的压力。文献中一再提到“压力”或“来自后方的压力”,大纵深方阵正要借此压倒和打垮敌人。有文献指出,在瑞士人吃了败仗的比克卡会战中,“来自后方的压力没有发挥到最大”(因为瑞士人被一道沟拦了下来)。在切雷索莱会战中,瑞士人在长官的命令下按兵不动,这样对面的国土佣仆在前进途中会散开,发起攻击时的阵形就不严密了。实际情况正是如此。据蒙吕克(Monluc)记载,加斯科涅人在同一场会战中大力冲击国土佣仆,以至于双方的第一排士兵都倒在了地上(Tous ceux des premiers rangs,soit du choc ou des coups,furent portés par terre)。这句话不能全部当真,但接下来他又说决定胜负的是第二排和第三排,因为他们被后面的人推了上去(... car les derniers rangs les poussaient en avant),这就与别处记载的种种状况相合了。
有人可能会认为,既然来自后排的压力那么大,而且人紧挨着人,那么双方的前排士兵肯定都会刺中对方。一定程度上确实如此,尽管杆上有凹槽,士兵还能握紧长矛,但前排士兵穿着好盔甲,肯定会有长矛碎掉或者往上偏,也可能从士兵的手里往后滑。于是,士兵们紧紧贴在一起,几乎不能使用自己的兵器。
古代文献中没有这样的场景,原因当然是后期的马其顿方阵不曾与同类的对手交战。1
但即便是在国土佣仆时期,上面描述的正常情况也会发生变异。有时,第一排会安排几名受到信任的壮士,穿上特别优质的护甲,使用双手剑或斧枪。据记载,弗隆斯贝尔格本人“在拉莫塔会战(1513年)中站在第一排,挥剑杀敌,就像伐木工在林中砍倒橡树一样”。射手也会被放在第一排或第二排,切雷索莱会战就是一例。在拉文纳会战中,西班牙人选出一批精锐老兵从长枪底下爬过去,用西班牙短剑攻击国土佣仆。
尽管如此,这些权变之计都是次要的。因为将长矛兵与大量剑士、斧枪手、射手或使用短兵的战士混编对己方阵形的破坏作用比对敌方的还要大,因为方阵的根基正是密集矛兵的沉重力道。
有一份文献题为《一位久经考验的百战老兵的真诚建议与反思》(Trewer Rath und Bedencken eines Alten wol versuchten und Erfa-hrenen Kriegsmans)(以下简称《真诚建议与反思》,大约写于1522年末,作者可能就是大名鼎鼎的格奥尔格·弗隆斯贝尔格。文中反驳了“阵形应该严密”,应该凭借来自后方的压力决胜的观点,“因为按照这种看法,实际交战的人是前排士兵,而他们不想被挤得太紧,一定要给他们留出自由刺击的空间”,否则他们就会被推进敌阵,“就像人被推进沟里一样”。
因此,《真诚建议与反思》建议采用另一种方法。国土佣仆采用的传统瑞士方阵是等人方阵——意思是横排竖列人数相等——意味着深度要比宽度大得多,至少行进时是这样,因为前后排所需的间距比左右列要大。《真诚建议与反思》要求正面宽度应为方阵深度的3倍,因为文中说道,方阵比对方宽,则可以从侧面突入,“用双手掐住窄长敌阵,如此则杀必死,战必胜”——哪怕敌方兵力更多——“因为侧面受击者必败”。如此说来,胜负之机只在前面五六排,因正面宽大而能“实际交战”的人越多,取胜就越容易。
为了支持包抄论,《真诚建议与反思》主张为大阵配上多个小阵,作为散兵打击敌人侧翼。
上述观察是再合理不过了。但不仅《真诚建议与反思》中的大阵依然极深极大(6000人,宽约135人,深约45人),而且直到16世纪末乃至之后,主流原则还是排列方阵。一位又一位理论家建议采用浅阵,但除了用宽浅一些的空心方阵替代等人方阵的时候,实战阵形一直相当深。2到了以后这一变化发端的时代,我们还会再来讲。这里只是提一下沿用旧式方阵的原因:宽浅阵形比窄长阵形的行动指挥难度大得多。现在要明确一点:在现实发展过程中,采用宽大正面并不是为了利用阵宽优势,或者用军事史的术语来说,不是从正方阵或楔形阵转向古希腊式的方阵(phalanx)。3
重步兵自身发展的过程只不过是瑞士三阵布局逐渐被弃用的过程。施马尔卡尔登联军在多瑙河畔面对查理五世皇帝时摆出了两个大阵,分别有3个小阵,骑兵在大阵中间。事实上,西班牙人早在拉文纳会战(1512年)就摆脱了传统布局,到了16世纪下半叶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了单位的数量,每个单位仍然是方形的。胡格诺战争中也有这种更灵活的阵形。但是,方阵数目的暂时增加并不意味着步兵战术有了根本性的、理论性的变化。
4 佣兵军队的内部建制1
在中世纪,统率军队的人和组建军队的人从来就是一体的。封建征召武士是如此,佣兵团也是如此,这种局面延续到了16世纪至三十年战争为止的佣兵大军中。遇到大事,国家领袖会任命几位团长(colonel),事小则任命一名至多名队长(captain),一次性付给他们一笔钱,任务是招募维持国土佣仆或骑马武士。不过,这些校尉往往兼具企业主的身份,因为他们要在开战时或交战期间预付必要的全部或部分军饷。在规模极大的战事中,企业主将军——比如瓦伦斯坦(Wallenstein)[11]——要一边指挥作战,一边集结军队。
团长自行任命队长,队长任命尉(lieutenant,德语中称loco-tenente)、掌旗官(ensign)、军士长(first sergeant)2、后勤官(qua-rtermaster sergeant)和军士(corporal)。军士也可能由士兵推选。
多个队(数量不等,约为10个至18个)组成一个团(reg-iment)。“团”的原意是团长建立了统领各个单位的制度(regimen),也就是权威。一个单位约有400人乃至更多。因此,团与团的规模差得很大。下辖多个单位的上级单位,比如团,只是行政编制,不是战术单元。如前所见,战术单元是群,是方阵,也叫作“营”(battalion)。
我们对中世纪佣兵团的内部结构了解不多。它们似乎完全基于统帅的任意处罚权和个人能力。后来开始出现了书面条令,现存最早的实例是红胡子腓特烈制定的军营守则(第3卷)。为确保条令得到遵守,瑞士联邦开始通过宣誓服从的手段来要求士兵听话。十四五世纪之交,德意志人也效仿了这种做法,当时国土佣仆刚刚出现。誓词要求不羁的士兵承诺遵守被称为“条书”(letter of articles)的战场条令。为了控御士兵,条令变得越来越详细。《真诚建议与反思》的作者(弗隆斯贝尔格)建议分成小队依次宣誓,因为“如果你把所有没有宣誓的人集中在一个单位里,他们是不会发誓服从条书的,因为他们会随自己的意愿建立制度,你只能同意。从此以后,你的性命就再也没有保障了,因为长官如果不能用强力迫使手下服从的话,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醒手下遵守誓言”。条书结合了效忠誓言和战场条令的性质,其内容形式自然会根据统帅、地域、时间的不同而有相当的差别。条书的基本思想是佣兵和佣兵首领的双边协议。士卒宣誓服从,首领承诺报酬。随着临时招募的佣兵团逐渐向常备军转化,协议的相互性不见了,民主成分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统帅单方面的处罚权力。从文化史与军事史角度来看,当代军事条令的前身条书都有极大的意义。
通过林林总总的细节和其他资料的补充澄清,我要指出条书的几大特征。
一条基本规定是,士兵不得组建“共同体”,用现在的话说,士兵无权成立工会。不过,他们有任何不满都可以通过自行推选的双薪兵头向长官反映。
为了强调指挥大权,佣兵首领在某些情况下无疑会施加暴力。3此外,军中惩处有一套司法程序。中世纪原本是军司马(field marshal)[12]坐堂审案,因为作战人员都是骑兵,马匹及一切相关事务都由司马掌管。现在,司马的位子被王室监军(Schultheiss)和宪兵长(Profoss)取代了,两者都由资深老兵充任。不过,司马长期保留了监督战利品分配的职责。4
军事法庭遵循德意志民事法庭的组织形式与审判流程,有公开听证会。
担任陪审员的军官必须是被告的同僚或上级。
除了这种真正的军事法庭以外还有“人民法庭”及其变体“长矛法庭”,必须由团长下令召开,不过是民主性质的,而且在现实中往往是鞭刑了事。随着军队秩序的严格化,它也就消失了。
骑兵与步兵的权利长期有很大差别,因为骑兵是封建骑士的继承者。因此,骑兵不接受个人报名,而要由一名贵族带着或多或少的随从来参加的传统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这自然会对骑兵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炮兵同样享有特权。
团结排外是这种军制的主流精神,于是到了17世纪,军人就完全脱离了民事司法体系,哪怕侵犯平民的案件也只能由军法审判。
行政事务相对简单,因为武器、装备、被服、马匹都由个人自行负责。军粮主要交给承包商负责,费用由宪兵长制定。
黑森领主腓力(Philip of Hesse)亲自向手下佣兵出售必需品,希望借此收回一半军饷,用现代业界的话说就是“实物交易”。5如果腓力本人的货卖光了,他就向承包商摊派回本。这套制度对规模比较大的部队当然不够用,于是士兵们会就地抢掠。此举不仅令乡间残破,人民恐慌,对作战也是极为不便。在友军和中立势力的地盘上,腓力和萨克森公爵约翰·弗里德里希(Johann Friedrich of Saxony)要求士兵只能征收马匹吃的干草和燕麦、面包、蔬菜、熏肉、肉干等食物,但不许抢夺牲畜和家居用品,也不得搜掠箱斗橱柜。据德拉努记载,科利尼(Coligny)[13]会认真选出精明的监军,还会确保充足的辎重车辆。6谈到募集军队,他总会说“让我们先从凶兽的胃口造气吧”。每队都配有一名面包师,进驻兵舍后立即开灶。兵舍一定距离内的村庄必须要提供粮食,不然就夷为平地。
作战条规中规定了月薪(16世纪的步兵能领到4盾)。但月份的计算方法常会引起争议。士兵要求每打完一场会战或强攻一座城市都算作一个月结束,然后重新从第一天开始计费。有一次,弗朗索瓦一世国王已经聚集军队10个月之久,然后会战前一天还要额外付一个月的军饷。黑森领主腓力在遗嘱中给儿子们的最后一条建议是:打仗只打防御战,因为黑森已经无法满足佣兵们的索取了。7
服从义务中明确加了一条,“无论高低贵贱”,士兵必须执行命令。8不仅是单兵,每队每排都必须服从各自的长官或代理长官。
1480年,瑞士议会派遣6000名佣兵为法国国王服务时规定,军中应安宁无事,“凡是闹事或咒骂争吵、破坏安宁者,队长有权依据誓词对其实施羞辱、肉刑或死刑。当值期间闹事者应斩首,但平时杀人者应作为谋杀犯带回议会听判。”
1499年,瑞士议会下令,每名士兵都要服从所有队长。9
作战条规明确规定,攻下城市后,士兵必须服从团长号令,哪怕军饷尚未支付。守城部队有挖沟修建的义务。1619年,波希米亚部队拒绝执行挖掘战壕的命令,说他们还没有领到军饷,挖壕侵犯了他们的荣誉。
吵架时严禁高喊“民族”。两人打架,同族赶来助阵的情况频繁发生,接着就会演变成真正的两族大战。发生纠纷的理由太多了——口粮、缴获品、女人,尤其是赌博,输了就说别人出老千。
决斗(Balgen)不会受到严厉处罚,只是通过种种办法来约束。例如,不可使用致死武器,只能在特定地点决斗,或者只能早晨决斗。
关于战利品有各种各样的规定,但基本原则是:“在符合战争性质和军中秩序的情况下,个人缴获归个人所有。”缴获的大炮和火药属于队长。
如前所见,中世纪军人是精锐武士。不光是骑士,佣兵士卒也必须勇力超群,武艺非凡,这样打仗时才派得上用场。国土佣仆也要求具备这些素质,但他们的威力主要在于人多阵固。这种凝聚力也会感染起初能力差一些的人,锻炼他们,通过团队精神让他们成为可用的战士。他们使用的方阵战术比较死板,壮汉成长为军人不必经历高难度的操术和长时间的训练,只要教会武器的几种用法,灌输方阵行列意识就够了。因此,一旦框架确立,募集大批方阵士兵不是难事。胜负是由人数决定的,人多的一方必然取胜。中世纪的经济水平太低,不能将这种部队派上战场,而在没有战术单元的情况下,他们也发挥不出更大的威力。因此,新战争形态的政治和经济前提是庞大国家的形成——法国形成了民族国家,卡斯蒂尔与阿拉贡统一,通过马克西米利安与大胆查理的女儿兼继承人联姻,哈布斯堡家族与勃艮第领地合为一体。尽管新兴民族国家很强大,但它们的争雄不仅达到、更超出了国力的极限,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增兵并不困难,而且只有人多才能打赢。军队规模的天然极限是统治者的财力。可要是敌人越过了财力极限,盘算着增兵可取胜,取胜可获利,获利可发饷,那该怎么办呢?双方从一开始就都有这样的指望,于是纷纷打破财力的限度。由于现在有了大国领袖承担军饷,军队规模膨胀到了远超中世纪的程度;但与此同时,军队规模也膨胀到远远超出了统治者的军饷支付能力。入伍发奖金,许诺日后另有饷钱,如此便可招足兵员。大家从一开始就知道许诺难以兑现。就连作战条规中都写道,如果军饷未能按时发放,士兵应稍安勿躁,不可拒绝服役。事实上,欠饷是常有的事,甚至会长期拖欠。我们之后会详细讲解欠饷对战略的影响。但眼下的主题是国土佣仆的内部编制。尽管要服从誓言,有军事法庭、王室监军和宪兵长,让雇佣兵真正守军纪是不可能的。当统治者没有遵守先前向他们许下的诺言时,他们怎么会觉得自己有义务遵守誓言呢?哗变观念与国土佣仆的军制基本是不可分离的。早在1490年夺取施图尔韦森堡时,他们就拒绝继续参加马克西米利安的战役,因为没有发饷。这种状况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1516年,国土佣仆在米兰城下哗变,因为领到的军饷比瑞士人少。据编年史记载,马克西米利安称他们为“宝贵的、光荣的德意志国土佣仆”,但“不管皇帝陛下对士兵说了多少这种话和更肉麻的话,他们还是不满意”。
国土佣仆要求用战利品顶替欠饷。皇帝既然给不出钱,他怎么能拒绝呢?结果战役所经之处的土地和人民都遭了大殃。一种看法是如此暴行表明士兵后来堕落了,大错特错。10另一种错误的看法是只有浪荡子和罪犯才会应募。当然,入伍者确实有许多不法之徒,但主体还是市民和农民子弟,常有良家子。贵族和骑士也会加入佣军领双饷。但在没有另一种暴力——在此处是军纪——约束时,暴力很快就会为暴行找到理由,就连一定程度上受到教育和阶级传统约束的骑士也常有抢掠残暴之事。分散的士卒甚至要更坏,更可怕,因为他们人数众多。城破后无所不可,所有女人都会被士兵糟蹋。最极端的情况是有计划地拷打市民和农民,士兵要么以为有财物被藏了起来,于是逼他们交出来,要么要求他们的亲属交赎金。哪怕是统帅与城市当局谈好了投降条件,郑重承诺不伤性命,不取财物的时候,士兵也往往不愿意放过战利品,劫掠破坏不亚于被攻陷的地方。长官无力阻止,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跟野蛮的士兵对着干。
士兵誓词中确实专门规定,当宪兵长把士兵带走时,余者不得反抗。团长和队长有一批专门的佣兵保镖(Trabanten),但据文献记载,面对愤怒的哗变士兵,就连科尔多瓦人贡萨洛或佩斯卡拉这样的统帅都不敢硬来,而会趁夜抓捕并吊死一名不服管教的人,或者用其他方法报复闹事的头子。
团长和队长根本没有多少道德权威,因为国土佣仆们太知道他们是什么货色了,不仅霸占战利品,还欺骗王公吃空饷。民族大迁徙时期和阿拉伯人中间无疑也有类似的情况(第2卷和第3卷)。在兵力数字很少留下记载,武士素质是决定性因素的中世纪,这种弊端不可能很严重。但在十六七世纪的佣兵军队中,这就是正常情况,而且普遍得令人吃惊。拉扎勒斯·施文迪(Lazarus Schwendi)将集结部队时的诈骗行为称作“德意志之殇”。在集结点,后勤人员乃至妇女都会打扮成国土佣仆的样子凑数。招兵有时会有一条规矩,诈骗者要割掉鼻子作为惩戒,也是让他们再也不能故技重施。
每支国土佣仆部队都有的随营人员更放大了纪律缺失的祸患。国土佣仆要求很多,想要身边有个女人服侍自己,最起码得有一个小伙子。由于没有野战医院,妇孺照料在士兵受伤或得病时是不可或缺的。佣兵们群聚而放荡,一会钱多得花不完,一会身无分文,常常生活在不够用的营地中,不在乎身体,也不保养身体,疾病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军队每到疫病暴发时就束手无策。1618—1619年冬季,波希米亚军在布德韦斯(Budweis)城下有8000多人病死,占有效兵力的三分之二。西班牙军中有互助性质的兄弟会。11但照料工作主要还是女人干,包括妻子和娼妓。
1567年,阿尔瓦公爵(duke of Alba)[14]从意大利去弗兰德斯时有400名高级妓女骑马随行。布朗托姆(Brantôme)[15]说她们“像公主一样美丽高贵”。其他人将她们形容为泼妇,比男人还坏。不论如何,随军人员对每一支军队的行军和供给都会造成极大的妨碍,更会加深被践踏的土地上的苦难。一篇手写日记这样描述士兵的女人:12
罗马人有一点值得注意:不论职位高低,军人出征时都不许带女人。此举甚为当今的我国和瓦隆人欣赏。但这条规定被滥用和误用得太厉害了,不光是普通士兵,许多高级军官和统帅本人都受到了伤害……军队在匈牙利作战时,德意志女人对士兵的用处大极了,既可以搬运必需品,也可以照顾病人。大部分士兵都带着至少50磅或60磅重的东西。士兵自己扛补给品或其他物资,秸秆和木柴可以交给她背,更别提许多女人还要背着一个、两个或更多孩子呢。但通常来说,除了自己穿的衣服,她还要给男人带上一条马裤、一双连裤袜和一双鞋子。她自己的东西有一双连裤袜、一双鞋子、一件外套、两把锤子、一口煎锅、一口煮锅、一把或两把勺子、一套床单、一件大衣、一顶帐篷、三根杆子。兵舍不会发柴火,所以她们要沿路自己捡。而且,她们通常还会牵着一只小狗,坏天气时甚至会抱在怀里,这就更累人了。
拿骚伯爵约翰(Count Johann of Nassau)提议用粮贩、医生、护士换掉女人。未婚士卒要仿效西班牙军队组成兄弟会,遇到患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互相帮助。
1568年,胡格诺教徒签订骑兵雇佣契约时规定,每4匹到6匹马配一辆大车。国土佣仆是10人配一车。13
军纪不只是惩戒权和刑罚,还有关于训练和习惯方面的。如果说报酬分配不均是军纪形成的一大障碍,那么还有一个更大的障碍是国土佣仆每次服役都有一个时间限度,或者是规定好的几个月,或者是一场战役的时间。据瓦伦斯坦记述,“旗帜刚刚降下,军团刚刚解散”,士兵们就开始报复严厉的长官,把他们吓坏了:
这时,最下贱、最无耻、最不负责任的恶棍都能挑衅自己的队长、尉、掌旗官、军士长、军士、司车、军需官、宪兵长及其助手——他们可能已经躲了起来——对他们说:“混蛋啊,你以前是长官,现在可不是了。你比我连一根毛都不多。一磅毛(直接从身上某个难闻的地方扯了下来)可值得上一磅棉花呢。出来呀,跟我打。你比地痞强吗?你比毛贼强吗?你动不动就在我站岗时抽我嘴巴,动不动就折磨我,你记不记得啊?”14
德意志士兵辗转于王公之间——先是皇帝,再是法国国王,一会为教宗效劳,一会去威尼斯共和国、尼德兰和英格兰,后来又投入丹麦国王,尤其是瑞典国王麾下。另一方面,我们发现波兰人经常为德意志王公服务。当然,皇帝军中也有匈牙利人和克罗地亚人。15哪里出钱,佣兵就去哪里,不问为何而战。当然,宗教问题有时会有影响。弗隆斯贝尔格手下的国土佣仆信奉路德宗,但重点不在积极方面,而在消极方面,也就是痛恨神职人员。在胡格诺战争中,信奉天主教的瑞士人帮助查理九世,德意志新教徒则向同宗派去了援军。对于三十年战争,我们容易认为军队阵营是严格按照宗教划分的。理论上确实是这样。德意志天主教徒得到西班牙和意大利的支援,新教徒则有匈牙利、英格兰、苏格兰相助。但大众对宗教划分的感触还没有深刻到足以遏止投敌的程度,特别是俘虏,他们巴不得加入胜利者一方。1594年格罗宁根(Groningen)投降时,索尔姆斯伯爵埃伯哈德(Count Eberhard Solms)向表亲拿骚伯爵约翰报告说,16莫里斯允许守军自由出城,而且“宽宏大量地允许保留守军的9面旗帜”。出城时,许多守军抛弃了自己的队长,投奔了胜利者。报告里说军旗在城中就被扯碎了,一半多士兵投敌了。1600年,当尼德兰军攻克圣安德烈要塞(fortress of Saint Andreas)时,1100名守军几乎全都投奔了联省共和国。17布赖滕费尔德会战(battle of Breitenfeld)后,古斯塔夫·阿道夫写信回国称,他抓到了大批俘虏,足以弥补伤亡。1642年的莱比锡会战快结束时,皇帝的步兵在开阔地带被包围,有一部分人被杀。
但也有一部分请求宽大处理,提出要加入胜方,遂得活命。一个个完整的方阵或连队整齐地向选帝侯的居城[16]前进,有的还带着军旗,然后向瑞典队伍走去,仿佛他们已经对瑞典女王和王冠宣誓效忠了一般。接着,一同被俘的丹尼尔队长带着一大批人去找司马(托尔斯滕松)。得到后者允许后,丹尼尔几乎整个新建了一个团,因为他的旧部损失惨重。这个团继续作战了很长时间,为瑞典军立下了汗马功劳。18
1647年,皇帝与弗兰格尔(Wrangel)面对面站在埃格河(Eg-er)附近的一座坚固营地中。皇帝的军队状况不佳:“许多老兵跑到了瑞典一边,以至于步兵竟然需要骑兵保护。”19
当瑞士人之前凭借自己的战法与骑士战法对抗时,战争的残酷性达到了极点。骑士出战的原因往往是抓俘虏多于杀敌,但瑞士人不仅在战场上毫不留情,而且攻下城市后甚至会杀光市民。瑞士人和国土佣仆是常年的死对头,彼此也不会留情。但渐渐地,节制观念开始占据上风。人们认识到了“好”战争与“坏”战争的区别,会签订交换俘虏的协议,例如,一个月的军饷成为赎金的惯例。在乡间烧杀掠抢的行为也受到了约束。从军事角度看,彼此留情甚至变得危险起来。瓦伦斯坦曾提出,除非打了一场真正的会战,否则有必要禁止抓俘虏。20
但是,一方在攻陷某地后杀光了守军,对方一有机会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情况在文献中经常出现。
国土佣仆军制的一个特殊现象是卸甲后的士兵。极少有老兵愿意或者能够回去做平民的营生。他会等待下一次招兵的机会,或者主动寻找新的统帅。在此期间,他维持生计的手段就是乞讨、偷窃和抢劫。这种状态被叫作“继续待着”(auf die Gart gehn),它的意义尚不完全明确,可能只是“等待”的意思。其他用法有“待业兵士”(gardende Knechte)或“待业团伙”(Gardebrüder)。这些人当然会为祸乡里。早在12世纪,红胡子腓特烈和法国国王路易七世就签订了镇压卸甲士兵的协议(第3卷)。到了15世纪,这些被称作“阿马尼亚克团”和“敲诈犯”(Schinder)的人留下了极其恶劣的回忆(第3卷)。
1546年1月,下列国家与城市开会制定了针对“待业”国土佣仆的办法:丹麦、科隆、萨克森选侯国、明斯特、吕讷堡、黑森、曼斯费尔德、泰克伦堡、奥格斯堡、汉堡、戈斯拉尔、马格德堡、不伦瑞克、希尔德斯海姆、汉诺威。瓦伦斯坦讲得很明白,对人民来说,与其任由士兵搜刮财物,使得民不聊生,把他们留在军中,从而保持良好秩序的成本要低得多。21但那就需要有序的税收制度,而我们接下来会看到,创立税制绝非易事。于是,当时就处于一种介于国土佣仆“待业”和创立征税制度之间的诡异状态。1620年5月5日,勃兰登堡选帝侯格奥尔格·威廉(Elector Georg Wilheim of Brandenburg)发布了一份命令,是一份意义极大、描绘极佳的文献。原文如下:
领民当知,寡人……招收各色步卒,但这些人游走不定,令乡间小民不得庇护安宁,实为负担,尤其是在集结日之前。因此,寡人衷心要求他们,寡人的士卒们不得结成10人以上的团伙游荡,且必须告知本部将校。部队进村并出示证件后,10人应得3枚帝国盾金币或36枚便士银币,不可额外索取。但如果是士兵个人游荡,农夫应给两枚便士银币,牧民或菜农应给一枚,不可额外索取,不得伤人,不得拿走鸡或其他财物,如果一名或多名士兵不受待见,也就是被人打跑或蒙受其他损失,则为咎由自取。
另外,寡人不希望士兵频繁去一个地方,或者去的人太多,以免耗尽当地民力。每到一处村庄,士兵应立即如前所述出示证件,因为很少有或者根本没有村庄连一个会写字的人都没有。每处村庄都应记录并保存于何日接待何人。
另外,是直接将前面提到的两枚便士银币交给每名游荡士兵,或是提前将几枚盾金币托付给乡绅,士兵进村时由乡绅支付,则听乡民自便。如果是后者,士兵每次进村都要去见乡绅,无乡绅则见村长。
所以,命令中以为游荡的士兵有时可能拿不到那点小钱,反而会挨揍。实际情况大概是:一名或多名挎着刀剑或扛着斧枪的蛮横士兵来到一处农庄——家里的男人可能在地里——时若是只拿了几枚格罗申银币或者一只鸡就离开,农夫的妻子就心满意足了。不过,我们不要嘲笑先人行事笨拙、头脑简单,一边四处找活干、一边乞讨为生的“失业人员”在今天也不是没有。
5 战例介绍
切利尼奥拉会战
(1503年4月28日)
这场西班牙人与法国人在下意大利的交锋可以认为是欧洲现代步兵创立以来,新式战争艺术第一次全面发挥的战例。我在这里不会详细分析此战,而只提一点:亲历者法夫里希奥·科隆纳(Fabricio Colonna)告诉伊奥韦斯,西班牙的胜利不是因为士卒勇敢,也不是因为统帅(贡萨洛)“豪迈”,而是因为西班牙军占据了战壕和矮土墙,且阵前布置了射手。接着,步兵从阵地发起了进攻。
正面障碍物、射手有力、以障碍物为出发点或目标的攻守,从此以后,它们就是战斗记录的主要内容。这种基本作战样式的缔造者正是科尔多瓦人贡萨洛,后世统帅都是他的学生。1
拉文纳会战2
(1512年4月11日)
交战双方是与威尼斯、西班牙结盟的教宗儒略二世(Pope Julius II)和占据米兰的法国国王路易十二。卡多纳总督(viceroy Cardona)率领西班牙军从那不勒斯赶来,瑞士人之前也从北面下山为教宗效力(1511年秋)。但由于协调作战困难,严冬更是难上加难,另外可能还有法国银弹的作用,于是瑞士人回去了。现在,法军占据了数量优势,解救了之前被联军围攻的博洛尼亚(Bologna),收复了先前被威尼斯夺取的布雷西亚(Brescia)。当法国步兵迎来新援军时,总指挥加斯东·德富瓦(Gaston de Foix)决定应国王之命发起大规模攻势,可能要一直打到罗马城。
另一方面,西班牙军统帅想要推迟决战,因为皇帝(神圣罗马帝国)、英格兰国王和瑞士人似乎都即将出手帮助西班牙。3月底,当得到一批辎重(圭恰迪尼说)的法军逼近时,卡多纳列阵于亚平宁山脉东麓,敌军虽有优势兵力也不敢出击。西军可以轻易从艾米利亚地区(Aemilia)的城镇获得粮草,法军却陷入了补给短缺。这时,加斯东转往拉文纳。到了最后关头,西班牙成功将一支援军送入城内,击退了法军的一次贸然进攻。但面对法国人的火炮,守军坚持不了多久。为了挽救这座城市,野战军必须有所行动。西军前出至拉文纳东南,在骑兵统领法夫里希奥·科隆纳看来,他们的阵地满足了一切要求:易守难攻,食物补给方便,既能对继续围城的敌军构成严重威胁,又能阻断围城部队的粮道。步兵统领纳瓦罗(Navarro)自认为发现了一处同样有利的阵地,在朝敌军方向走1意大利里[17]的地方。卡多纳下令占领该处,尽管科隆纳抗议说那样会引发会战。3
西军左翼在龙科河(Ronco River)的深谷中,对面被法军占据。因此,西军进发前有时间布置炮兵以巩固正面。纳瓦罗本来就以修建炮兵工事闻名。他挖了一道沟,沟后有一批车辆,车前有一根朝向对面的矛,4车后是射手和寇非林炮。步兵站在防线后面,第一梯队是排成一线的西班牙人,第二梯队是两个由意大利人组成的方阵。重骑兵在步兵左侧高出地面的龙科河岸,前方没有连续的障碍物,大概是因为时间不够把沟挖到河边。沟的末端与河边的距离据说是20英寻(约37米)左右。右翼是年轻的佩斯卡拉统率的轻骑兵,他是维多利亚·科隆纳(Vittoria Colonna)[18]的丈夫。文献中没有记载右翼的地形。但从意大利测绘地图来看,从龙科河出去1千米多就是沟壑纵横的草甸,因此部队无法通行。毫无疑问,这就是不把轻骑兵和重骑兵布置在一起,而是布置在左翼的原因。另外,一线的西班牙部队基本与龙科河垂直,略向后偏,更难被包抄。
法军约有2.3万人,包括由雅各布·冯·埃姆斯(Jacob von Ems)统领的一大批德意志国土佣仆,有5000人至6000人。5西军约有1.6万人,比对面少将近一半。此外,法军的火炮无疑也更多,50门左右对24门。鉴于西军阵地有天然屏障和工事的极大优势,法方在军事会议中犹豫要不要冒险进攻。但除此之外只有放弃围城,灰溜溜地撤军这一条路,于是国王的外甥,年轻气盛的加斯东最终决定进攻,而且他找到了消除对方地利的方法。
天刚放亮,法军渡过龙科河,一部走桥,一部徒涉,然后面对敌军列阵。
科隆纳之前也向总督建言,既然他们已经贴近敌军,那就应该赶在黎明前出发,趁敌人过河时进攻。桥距离西军阵地只有500米。但统帅决定遵循纳瓦罗的方案,在无比优越的防御阵地中等待敌军。
于是,法军在西军正对面展开,重骑兵在右,轻骑兵在左,步兵居中。中军据说稍稍靠后,形成了半月阵。但我们不清楚这样做的用意何在,而且对战局也没有影响。
两边都没有类似瑞士三方阵布局的迹象。如果不是三阵齐出,那种战术的基础就是一个或两个方阵同时发起冲击。但西军完全是防御态势,法军列阵后也没有直接出击。一种全新的状况发生了。进攻方会推进到与敌军有一定距离的位置,但接下来首先是开炮,掩护其他部队执行任务。
西军炮兵顺利开火还击,因为尽管数量处于劣势,但他们毕竟占据地利。但法军一边是特别重视发展新式炮兵的费拉拉公爵、埃斯特家族的阿尔方斯(Duke Alfons of Este)。他的军火库里装满了大炮。多亏了他派出的部队,法军的火炮数量特别多,炮兵也是训练有素。公爵意识到己方阵地处于劣势,于是将一批大炮从步兵后面拉到了可以向西军侧翼开火的位置,估计是一座小山上。6纳瓦罗命令步兵卧倒躲避,但左翼的西班牙骑士被正面和侧面的交叉火力打得损失惨重。现代骑兵在类似情况下肯定会转移阵地,尽可能占据高地,以回避敌军的致命火力。而西班牙长官对骑士的控制力不够,无法采取正确的行动。恰恰相反,当敌人的炮弹飞过来的时候,他们请求长官科隆纳批准出击。他们损失的人数应该不多,因为当时最训练有素的炮手能达到的射速和精度也很低。不过,只要几枚重炮炮弹从人群中穿过或击中目标,将战马和骑手打成碎片,局势好像就不可忍受了。科隆纳向纳瓦罗和佩斯卡拉发信,要求全线同时发起进攻。纳瓦罗自然拒绝了这个不合理的请求,因为那样就要全盘放弃西军精心选择的防御阵地的优势。这是显而易见的,就连科隆纳也不会看不到。但打防御战也不那么容易,部队要受统帅控制才行。但科隆纳并非骑士们的主人。为了躲避炮弹,他们向对面的法国骑士冲了上去。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桥对面的法军预备队——400个枪队——攻入西班牙骑士侧翼,让他们蒙受了更惨重的损失。
另一翼的轻骑兵也采取了非常类似的行动。佩斯卡拉手下的意大利和西班牙骑兵顶着炮火前进,结果被优势敌军击败。
纳瓦罗命令中军步兵待命。如果统帅完全理性的话,法国步兵也应该按兵不动,等到两翼骑兵取胜后再一齐出击。不过,法国步兵没料到西班牙的炮弹这么早就发射了,于是再也坐不住了,开始往前冲。纳瓦罗命令部下起身,后排士兵上前填补阵线,趁着之前被钩铳齐发打得士气动摇的敌军跨越战壕时一齐攻上。皮卡第人和加斯科涅人没等西军到眼前就跑了,但国土佣仆不动如山,尽管西军士兵有更精良的短兵器,而且只要顺着长矛的间隙进去,就能对法军造成重大杀伤。
与此同时,在两翼取得胜利的法军骑兵扑向意大利、西班牙步兵的侧面,一举定胜负。逃跑的皮卡第和加斯科涅部队也回身反攻。纳瓦罗的部队在各个方向受到兵力大得多的敌军攻击,终于支撑不住了。但他们尽管损失惨重,阵形一直没有散,尚有3000之众,保持密集队形沿着龙科河堤走,最后逃出生天。步兵统领纳瓦罗与两位骑兵统领,法夫里希奥·科隆纳和佩斯卡拉都成了阶下囚。不过,法军统帅加斯东·德富瓦带着一批骑士想要打破撤退中的西班牙矛兵方阵,结果阵亡。
拉文纳会战的不同凡响之处在于进攻方炮兵发挥的作用。加斯东故意让炮兵率先独自开火,这不仅是为了疲敝敌军,为接下来的骑士和步兵进攻做准备,也是为了通过火力诱敌出击,离开易守难攻的阵地。加斯东是有意为之,而非无心插柳的事实,这一点不仅有圭恰迪尼笔下加斯东对部下的讲话为证,更得到了佛罗伦萨大使潘多尔菲尼(Pandolfini)证明,他当时在战场上的法军一侧。马基雅维利也在《用兵之道》(1:206)中也说:“西班牙人被敌军火炮逼出了坚固的阵地,被迫出战。”法军炮兵只用在了左翼的西班牙骑士上。于是,我们会有一个疑问:西班牙人为什么不把骑兵撤下来,换上一支步兵来保护骑兵前面的火炮;步兵卧倒可以一定程度上免遭炮火杀伤,步兵主力就是这样做的。答案是骑士不能轻易从他们所在的位置撤下来。
西班牙骑士违背计划,擅自上前,结果先是自己败了,接着步兵也败了。事实上,步兵本来都快打赢了,但还是因为法军骑士的侧面出击而落败。假如西班牙骑士在阵地上等着法军来攻,他们估计是能顶住的,因为据潘多尔菲尼记载,最前面的战壕与法军来攻必经的龙科河只有20英寻(约37米)的距离,而纳瓦罗手里有500名可随需调遣的矛兵,一旦骑士遭到进攻,陷入肉搏战,预备队可以立即上前支援。
尽管法国人在拉文纳打了一场大胜仗,但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在这场胜利中,德意志国土佣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皇帝命令他们退出法国阵营,他们同意了,只有800人左右没有服从皇帝的权威。然而,之前在冬季撤回本土,让法国人腾出手来对付西班牙的瑞士人回来了。瑞士现在成了教宗和威尼斯共和国的盟友,又得到了马克西米利安皇帝的认可,于是派遣1.8万人从蒂罗尔出去与威尼斯军会合,联军的威势吓得法国人不敢再战就离开了意大利。从拉文纳会战到法军通过塞尼山口(Mount Cenis)回国只过去了两个月,米兰地区只有几座城堡还有法军驻守。有人可能会认为,法军统帅加斯东·德富瓦的丧命让法国丢掉了全部胜利果实。但是,把这句话倒过来无疑才更加正确:正是因为年轻法国王侄像骑士一样战死了,人们才没有将他的名字与紧随而来的战略失败联系在一起。我不知道他能采取哪些与继任者拉帕里斯(La Palice)根本上不同的、更合适的做法。面对绝对的兵力优势,哪怕是战略天才也要服输。
诺瓦拉会战7
(1513年6月13日)
尽管在拉文纳打了胜仗,但法国人还是很快被政治同盟逼出了意大利。形势很快又发生变化,为法国人打开了大门。威尼斯转投法国一方,瑞士联邦的政治态度也暧昧起来。一支法军再次带着大批德意志国土佣仆现身意大利,夺取米兰,将米兰公爵马克西米利安·斯福尔扎(Duke Maximilian Sforza)及其瑞士盟军困在了诺瓦拉(Novara)城中。正当城内局势在法军精良火炮的威力下危如累卵之际,北面来了一支瑞士援军。法国人决定赶在援军前面与东边的威尼斯盟友会合。
傍晚时分,长途跋涉而来的瑞士军队只有半数抵达诺瓦拉,撤围、运走大炮和大批物资都极其费时费事,于是法军当天只走到了诺瓦拉4千米外,在小镇特雷卡泰(Trecate)对面一处沟壑纵横的泥泞地带扎营。
法军的不慎之举没有逃过瑞士将领的法眼。瑞士人的战术最适合突袭。自莫尔加滕会战以来,他们就懂得了出其不意的战略价值。部队傍晚刚刚进入诺瓦拉,当晚将领召开军事会议,决定立即出击,甚至不等另一半部队赶来。临近午夜时分,法国人才听见城里的瑞士人有动静,以为是他们在宴饮庆祝解围。据说,与特雷穆耶(Trémouille)同掌法军的特尔武里齐奥有言:“那群酒鬼都睡下了,咱们可以安心上床了。”法军当时拖着一座拉马克伯爵(Count de la Marck)发明的由木板和木棒拼成的木堡。这个累赘肯定让行军变得非常困难。再说了,木堡不会太实用,因为它太小了,不能把全军都围在里面。不过,法国人当晚觉得特别安稳,甚至没有把木堡立起来。
突然间,营中四处有人高喊瑞士人杀过来了。强悍的山民在强行军和宴饮后只休息了几个小时就再次集结,当时连天还没亮,接着像“暴躁的马蜂”一样走出大门,越过倒塌的墙壁来到野外,“要找出敌人的位置,跟他们碰碰运气”。
我们再次看到了三阵布局,但根据实际情况做了精心调整。北路步兵不多,任务是包抄右翼,马克西米利安公爵和手下的意大利骑士也在这一路。中路负责攻打布置了火炮的法军营地正面,兵力也不强。它的任务不是直接进攻,一开始要在几门火炮的支持下发动佯攻,吸引敌方的注意力。大部队则要在小树林的掩护下从南侧包抄敌营,以回避危险的炮火,然后全力扑向法军的真正主力——德意志国土佣仆。8
两军步兵大约都是1万人。但法军还有强力火炮以及至少1100名重骑兵和500名轻骑兵。这支瑞士军队未尝败绩——自信会带来强大的力量——其素质或许要比国土佣仆和法国步兵高一些。但后者,尤其是国土佣仆同样有实战经验、信心和本领,而且在阵地战中,瑞士人的剽悍大概比不上法军的骑兵和炮兵优势。但袭击的突然性把一切都拉平了。当然,这一次没有穆尔滕会战那样出乎意料,也没有发生恐慌。列好阵的国土佣仆是主力,骑士披挂上马,其他单位也摆出了阵势,但彼此之间并无合理的协同。法军统帅特雷穆耶只来得及穿半身铠甲就要上马指挥,但我们看不到一点真有人指挥的迹象。两路瑞士偏师吸引了大批敌军,那里的法军取胜后本来可以去左翼支援酣战中的国土佣仆,但他们并没有转入攻势。尤其有意思的是,平时奋勇的骑士同样无动于衷。最后只有不到40名骑士战死,圭恰迪尼直斥他们怯懦。这看起来太不可思议了,于是有学者认为原因是地形松软,不利于骑士作战,这或许也有些道理。但法国人不可能扎营于如此不利以至于重骑兵完全无法施展的位置。军事史给出了另一种解释,这就是我们从马拉松会战中的波斯骑兵和无数中世纪战斗中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的现象——骑士几乎是指挥不动的。如果让骑士在酣战中进攻一个具体明显的目标,他们会完成只有他们能完成的任务。但只要有任何干扰出现,他们就丧失了威力,因为他们是单打独斗的武士,不习惯组成紧密阵形和服从号令,喜欢自行其是,不可能与战友在正确的位置、正确的时机,为了正确的目标而协同行动。这几个人逞勇攻打一处,那几个人攻打另一处。有些人按兵不动,想等着援军抵达或局势明朗,还有些人觉得仗已经输了,不愿意再做无谓的牺牲。国土佣仆成功将部分火炮转向并转移,形成了面朝执行包抄任务的瑞士军的新正面。他们的钩铳对付大队敌军也很有效。假如在任何一个时间点,有几百名法国骑士杀向即将与国土佣仆展开肉搏的瑞士军主力侧翼,那么国土佣仆肯定能够顶住,尽管有少数骑士大胆地冲向敌军单位,但他们造成的迟滞效果和大炮火枪一样微小。在中央和右翼的法国部队惊慌溃逃之后,发动猛攻且后来得到其他部队支援的瑞士军击败了国土佣仆,而且瑞士人的包抄行动切断了对方的天然退路,国土佣仆惨遭屠戮,几乎全军覆没。9法国步兵像骑士一样逃之夭夭,损失不大。其中一部向东边的特雷卡泰撤退,一部向北逃窜,然后绕过诺瓦拉城北,朝诺瓦拉西南边的韦尔切利(Vercelli)而去。逃向特雷卡泰的部队带着抢救出来的战争物资,从瑞士军的南边绕回了韦尔切利,与另一支败兵会合。
敌营中的所有火炮都成了瑞士人的战利品。马克西米利安公爵在信件中说,尽管这场战斗只持续了一两个小时,但付出的代价比先前都要大,多达1500人阵亡。大炮火枪的威力和国土佣仆的困兽之斗都是瑞士人之前作战时从未感受过的。
拉莫塔(克雷亚佐)会战
(1513年10月7日)
凭借相当大的兵力优势,威尼斯将军阿尔维亚诺(Alviano)于维琴察(Vicenza)以北攻击威尼斯、德意志、教廷三方联军,结果战败,其中既有他下令从侧翼包抄的重骑兵陷入了沼泽中的因素,也是因为他手下的意大利步兵惧怕佩斯卡拉统领的西班牙士兵和弗隆斯贝尔格统领的德意志步兵,没能顶住对方。10
马里尼亚诺会战
(1515年9月13—14日)
诺瓦拉会战后,瑞士人乘胜追击,于同年秋季侵入法国本土。他们与马克西米利安皇帝结成了紧密的同盟,皇帝不仅派出了骑兵和炮兵支援,本人也随军出征。同时,英格兰从北边入侵法国,法国在吉内加特吃了败仗,竟然异想天开地认为英格兰与瑞士以巴黎为共同目标,要在城下会师。
皇帝与瑞士的联军进入勃艮第,现身于第戎(Dijon)城下。正当城市在炮火下眼看就要屈服时,法国人觉得除了答应瑞士人的要求,别无解救之法。为了挽救城市,第戎司令特雷穆耶与瑞士人签订了协议,规定法国国王放弃对米兰的宣称权,并承诺支付40万克朗作为战争赔款。
但协议并未履行。随着一次次战役的进展,瑞士军队愈发骄纵贪婪。还没等收到法国国王的批复,他们在第戎城下就无法保持集结状态了。紧迫的危机刚刚过去,国王深吸一口气,宣布他愿意如数支付赔款,但打算保留对米兰的宣称权。
1513年,作为马克西米利安·斯福尔扎公爵的雇佣兵,瑞士人从法国手中夺取了米兰。但米兰年轻的统治者从此完全成为盟友们的附庸。他不仅被迫直接交出了边境上的一系列地方,付给盟友20万杜卡特,而且公爵本人和整个公国都被置于瑞士联邦的长期庇护之下。他给联邦的信里写道,他们可以将他的人身、他的土地、他的人民、他的财产当作自己的,而且他们是他法理上的父亲,他本人和他的米兰城都接受其保护,作为回报,他会像儿子对待父亲那样对待他们。瑞士人把他的话当真了。他们占领了多座坚城,每年索要4万杜卡特,并通过常驻大使指挥公爵施政。这种关系可比拟于今天(1906年)法国与突尼斯和突尼斯贝伊的关系,或者英国与埃及的关系,或者民族大迁徙初期罗马帝国与归附的日耳曼部落的关系。因此,瑞士人坚决要求法国国王放弃对米兰的宣称权才不是为了斯福尔扎,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如果这种关系得以持久,那么米兰公国——广义上讲,热那亚也属于该公国——就会变成联邦的属地,瑞士的一个省。于是,瑞士就会成为一个北起康斯坦茨湖、南临地中海的国家。设想一下:联邦若以世袭王朝为首脑并推行恒定的政策,就像法兰克诸部以墨洛温家族为首脑那样,或者建立别种稳固政权,那么阿尔卑斯山民的武力必可缔造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但各邦之间松散的同盟关系无法推进宏大的政治目标。赋予瑞士人强大武力的条件恰恰剥夺了他们谋取政治利益的能力。古代法兰克人战斗力的根基是野蛮本性,他们自愿服从克洛维的领导是为了掠夺和权力。瑞士人战斗力的前提是人人参与政治生活。天不怕地不怕的自信激发了每一名战士的斗志,让联邦具有了势不可挡的威力。从政治角度看,这种自信只能存在于小邦中,每个邦都是主权国家,为了具体政治目的才会联合。11但是,由于邦与邦之间的妒忌,以及总是想要立即获利的群众意志,联邦不可能制订宏伟目标。之前联邦攻打并击败大胆查理,一半是因为拿了法国的钱,一半是因为伯尔尼贵族渴望征服。取得辉煌胜利之后,伯尔尼人最后只被允许保留几处小地盘。但为了换取持续的收入,沃州和弗朗什孔泰被归还了。现在,同样的把戏又围绕米兰上演了。如果之前是东部各州不愿意替伯尔尼开疆,现在轮到伯尔尼及其邻州弗里堡和索洛图恩不愿为统治米兰提供支持了,这项事业主要对创始各州有利。
1515年夏季,路易十二的继承者弗朗索瓦一世率领大军再出阿尔卑斯山,包括据说不少于2.3万人的国土佣仆,目标是收复米兰。他表现出了政治家的风范,对瑞士人没有一味武力威胁。他也知道如何用金钱引诱他们。如果联邦愿意将米兰交给他,那么除了在第戎承诺的40万克朗,他还会再给30万克朗,另加岁贡。同时,为了补偿马克西米利安公爵,国王愿意给他法国境内的内穆尔公爵领和一笔年金。
在对法关系问题上,瑞士人的意见本就长期不统一。毕竟,他们当初一直是路易十一和查理八世的盟友。后来由于一些半是巧合犯下的错误,尤其是瑞士人提出的离谱要求,他们与路易十二陷入了纠纷。教宗希望将法国人赶出意大利,于是巧妙地煽动瑞士人的不满情绪,并通过锡永(Sitten)主教申讷枢机(Cardinal Schinner)——一位能量极大的教会外交家——和法国的激烈反对者的活动,将瑞士联邦彻底拉入了反法阵营。但亲法的瑞士人仍然活跃着。他们慷慨地散发礼物,让传统盟友的记忆一直鲜活。就连第戎之役也脱不开一场针对亲法的“领取克朗党”的群众运动的帮助,他们被指控行贿受贿和叛国。现在,弗朗索瓦的威逼利诱似乎终于争取到了瑞士高级军官会议的关注。根据1515年9月8日签订的《加拉拉泰和平协定》(peace treaty of Gallerate),法国国王总计向联邦支付100万克朗,瑞士联邦则将米兰公国及其全部属地交给国王。与此同时,瑞士联邦与国王缔结同盟,有效期至国王去世后10年,换取每处每年2000法郎。
伯尔尼人及其盟友包括瓦莱人回国了。但其余州的部队爆发了激烈不满,而且尽管条约已经缔结,一大批部队已经离开,但瑞士营中还是有一个胆大妄为的阴谋家试图挑动敌人内斗,目的是逼迫瑞士军再打一场胜仗,改换军官会议上决定的政策。教宗大使申讷枢机在煽动人们战斗的欲望。
法军兵力或有3万之众,文献中还有高得多的数字。步兵里既有骨干力量国土佣仆,也有法国人。另有2500个枪队和60门重炮。反观瑞士一方,大批部队离开后,余下的步兵不会超过2万人,只有很少的骑兵(200人左右)和几门火炮支援。
瑞士联邦军在米兰城内;法军从城南不少于9英里(约14.5千米)外的地方逼近。突然间,城下发生战斗,瑞士联邦军被法军攻击的呼喊声传遍了兵舍。申讷之前说服公爵卫队长官,翁特瓦尔登人阿诺德·温克尔里德(Arnold Winkelried of Unterwalden)对法军前锋发起一场小规模战斗。乌里、卢塞恩和其他森林州的人立即赶去帮忙,他们想要维护对米兰的统治,对法和约也与他们无关。尽管法军马上就后退了,但传回城中的报告里还是说战斗在继续。尽管已经决定撤军,其他各州依然认为不能辜负同胞——尤其是在苏黎世和楚格的坚持下——于是随之出动。
当他们来到法军前锋营地,发起进攻并将敌人击退,还缴获了几门火炮时,太阳已经快落山了。但本来与大部队一起靠后扎营的国王带着骑士赶了上来。天黑后双方罢战,营地离得非常近,零星战斗彻夜不休。但到了早晨,弗朗索瓦已经完全度过了瑞士突袭前锋造成的混乱,列阵于多道壕沟之后,占尽地利。骑士与矛兵单位交替布置,火炮和射手在他们之间或者前面,做好了迎接瑞士人进攻的准备。
瑞士人照例是三阵布局,但左阵和中阵其实没有出击。尽管文献有很多,但左阵的相关信息非常少,而且正对弗朗索瓦本人的中阵显然只是开炮、开枪和个别突击而已。瑞士中阵的指挥官明显是打算先按兵不动,等到两路包抄纵队中有一路取胜后再从中央出击,就像诺瓦拉会战中那样。但弗朗索瓦国王的壕沟里灌满了水,又有优势火炮支援,他没有理由走出有利的防御阵地。
瑞士右翼纵队负责实际进攻,而且在初期取得了一定的战果。但法军的整体数量优势非常大,德意志国土佣仆也顶住了瑞士人的进攻。弗朗索瓦注意到姐夫阿朗松指挥的左翼形势危急,似乎立即从中军派去了支援。威尼斯军的前锋后来也到了,上前援助法军左翼。
于是,瑞士人的勇猛归于无用。据说,前一日还身穿紫袍、骑马随同行军、百般鼓舞士气的枢机在夜里意识到突袭既然没有取得决定性胜利,胜利便已无望,遂提议撤军。现在右翼已经溃败,众人都知道中军也没有取胜的希望了,于是瑞士全军开始撤退。
假如手中有强大骑兵的法国国王下令追击,那么瑞士人的局面不会比两年前诺瓦拉会战中的国土佣仆好多少。但弗朗索瓦当然不想打会战。在他眼中,进攻失利的瑞士人不是一时的敌人,而是未来的朋友。如果他现在尽可能多地砍死、射死撤退的瑞士人,那杀死的就是他自己将来的佣兵,而且或许会激发瑞士人的复仇热情,再次毁掉刚刚萌发的友谊。于是,法国国王拒绝追击,按照当时人的解读是因为瑞士人战斗英勇。尽管如此,瑞士人的损失还是相当大,因为法国火炮对瑞士人的密集方阵效果甚佳,甚至在没有大举进攻的地段也是如此。最后,有几股士兵在撤退途中被杀,还有一伙人在房子里被烧死,无一幸免。
马里尼亚诺会战属于被传统记述完全歪曲的那一类。圭恰迪尼多次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统领骑兵的武里齐奥说这是一场巨人之战,而非凡人之战。不管武里齐奥实际说过这话没有,它无论如何都不适用于整场战斗。此语给人的印象是交战规模特别大,空前得大,但其实恰恰相反,这场战斗根本没有一直打到决出胜负时,政治因素的作用比军事因素大得多。说实话,要不是改正错误的旧说本身是一件好事,给出一个被政治扭曲到如此程度的战例也是有益之举,否则这部《战争艺术史》里完全可以略过它不谈。12
这场会战——当然,它只是群众激情被阴谋家精心利用的产物——没有任何结果。取胜后,弗朗索瓦国王给瑞士人开出的条件与之前签署的协定如出一辙,只有一条区别:瑞士人可以选择保留米兰的一部分边界地区(即现在的边界),同时少拿30万克朗。但没有迹象表明瑞士人认为自己吃了败仗,或者丢掉了绝对的自信心,他们依然敢打敢拼。接下来的比克卡会战就会表明这一点。
1515年,瑞士联邦刚刚走上的大国崛起之路被打断了。诚然,伯尔尼人在1536年仍能抓住有利机会夺取沃州,但那只是勃艮第战争迟来的果实。自1515年以后,瑞士再没有一以贯之的宏大政策。瑞士联邦军队大体上一直为法国效力,而且逐渐失去了主宰地位,与其他国家的军队齐平。瑞士若想发展成为独立的军事强权,那就不仅要改行中央集权,炮兵和骑兵也要跟上时代。当然,瑞士的长处只在于步兵;就连围攻第戎都要马克西米利安皇帝提供火炮。这样的要求超出了山中小城狭域的能力。13瑞士对世界史的贡献只在于创建了列国效法的现代步兵。直到马里尼亚诺会战为止,他们都是不可战胜的。甚至这场失败也受特殊条件的影响太大,并未减损他们的威名。
比克卡会战14
(1522年4月27日)
法国平静地占据了米兰6年时间。接着,查理五世皇帝为了统治上意大利而再兴战端。作为大胆查理的外曾孙、马克西米利安皇帝的孙子、西班牙君主斐迪南和伊莎贝拉的外孙,他一身继承了祖先与法兰西王国的所有宿怨。弗朗索瓦招募了瑞士佣兵,但皇帝军队的统帅普罗斯珀·科隆纳(Prosper Colonna)只是绕着法军转圈,就是不打会战,最后法国军资耗尽,瑞士人就回国了。这时,科隆纳畅通无阻地进入了米兰,因为市民对法国人愤愤不平,为皇帝军打开了城门。
次年,法国再次集结起足以围攻米兰的大军。皇帝派出6000名国土佣仆和300名骑兵解救,于是法国从米兰撤离,转而集中攻打一个更小的目标——帕维亚。帕维亚同样久攻不下,提契诺河(Ticino)的洪水切断了粮道,通过包抄压迫皇帝军出战的企图也没有成功,于是法军再次濒临瓦解,因为瑞士人不愿意继续作战了。瑞士人的行动模式是来到战场后尽快搜寻敌人,主动出击并将其击败,然后拿着战利品和军饷回家。围城、机动、防守都不符合他们的本性和战争观念,尤其是连军饷都不能按时发放的时候。法军的最后一次行动是去蒙扎(Monza),估计是为了迎接从法国经辛普朗山口(Simplon Pass)运来的军资。结果这笔钱没有到位,法国人再许愿,瑞士人也不听了,打算要么打一仗,要么直接回家。15
法国威尼斯联军的兵力大概还是比皇帝军多一半,甚至可能更多—3.2万人左右对2万人。但是,皇帝军统帅普罗斯珀·科隆纳占据了一处几乎不可能攻破的阵地。他在米兰以北约4英里(约6千米),打猎时停驻的小城堡比克卡附近。阵地正面有一条平行的坡下公路,左侧有沼泽掩护,右侧是一条灌水深沟,沟上只有一道窄桥。正面朝北,长度约为600米,恰好适合他的军队列阵。正面有火炮和4排射手把守,射手使用最新改进的武器,而且接受过整排齐射的训练。前两排开火后要卧倒,好让后两排开火。射手后面是格奥尔格·弗隆斯贝尔格率领的德意志国土佣仆和佩斯卡拉率领的西班牙士兵。骑兵布置在后方稍远的位置,以防敌军从右边的桥上包抄。
这处阵地甚至比西班牙军当初在拉文纳的阵地还要有利得多。用炮火将守军引出阵地,迫使守军要么退兵,要么出击的策略在拉文纳大获成功,在这里却不能重现,因为法军并无显著炮兵优势,而且面对曾经在拉文纳大显神威的火炮,西班牙骑兵这一次没有布置在一线,而是在第二梯队。另外,法军很难将皇帝军团团包围,再派一路人马从后方进攻,因为皇帝军后面紧挨着米兰城。不仅如此,科隆纳发现法军逼近时让弗朗茨·斯福尔扎公爵敲响警铃,带着6000名武装市民出城掩护皇帝军后方。
尽管有数量优势,但法军统帅洛特雷克(Lautrec)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倾向避战,延续之前的做法,也就是攻取公国境内的一座座城镇,希望敌军反击时露出破绽,让他有机会在野战中利用自己的数量优势。由于敌军警惕精明,他在之前的两个月里所获甚微,但之后未必不会奏效。可瑞士人已经不耐烦了,不允许他继续长途机动了。不管洛特雷克如何向他们指出敌军阵地的牢固,他们依旧满怀胆气和信心,丝毫没有被马里尼亚诺的教训影响。他们对法国人提起了在诺瓦拉以少胜多、击败法军的往事,而现在他们准备像当年一样击败西班牙人,西班牙人或许狡诈计谋更厉害,但论勇气就不行了。
于是,洛特雷克别无选择,只能派瑞士人正面进攻皇帝军。瑞士军共有1.5万人,组成了两个宽100人、深75人的方阵,分别配有射手。另外还有一支以骑兵为主的部队,任务是包抄敌军右侧,从桥上发起进攻。三路人马共有1.8万人左右。威尼斯和其他意大利部队共1.4万人左右留后。文献里没有记载洛特雷克这样布置的理由。我们看起来可能是这样:既然是群情激愤,号称“战无不胜”的瑞士人主动请战,那就让他们去对付敌人好了。另一种可能是正面空间不够大,容不下3个或4个方阵一起进攻。最后一种可能是洛特雷克有意识地要留一支预备队。他可能觉得,如果瑞士人的凶猛突击没有成功,被赶了回来,敌人就会蜂拥追击,这时洛特雷克就能把生力军派上去,对付队形不整又失去防御阵地保护的敌军。如果瑞士人这时再反戈一击,洛特雷克就足以凭借巨大的数量优势击败敌军。
瑞士人已经上路了,洛特雷克还是想让他们等一等,至少等到侧翼部队就位参战。但瑞士人不信任他,因为他们刚刚是强硬坚持才逼得他开战的,所以觉得他的命令只是最后一次避战的尝试罢了,于是厉声要求出击。众士卒甚至表现出了对本国长官的不信任,说队长、贵族公子、随从仆人、领3倍薪水的高级佣兵应该走在阵前,而不是在队尾喊话。于是,大军顶着火炮和钩铳射出的枪林弹雨冲锋。面对密集的方阵,枪炮几乎百发百中。进攻部队来到了坡下道路,皇帝军射手后退。瑞士人顺着3英尺(约0.9米)左右的坡往上爬,要与敌军矛兵较量。
按照国土佣仆和西班牙人的战术,他们不适合紧贴着坡下公路,而应该留出一小段距离,方便射手在瑞士人接近时穿过或绕过一线步兵回到后方。在接下来的碰撞中,防守方不会站着等待瑞士人杀过来,而会趁着瑞士人爬坡继续推进的机会主动迎上去。弗隆斯贝尔格本人手持斧枪,站在跪地祈祷的国土佣仆的第一线。“全体起立,现在就是机会,以神之名!”统帅大喊一声,率众冲上前去。再看另一边,瑞士方阵的最前面是翁特瓦尔登人阿诺德·温克尔里德。7年前,正是他拉开了马里尼亚诺会战的序幕。他也曾与弗隆斯贝尔格一起为皇帝效力。“你这个老混蛋,我可算见着你了,我今天一定要手刃你。”他喊道。“我才要手刃你呢,这是神的旨意。”弗隆斯贝尔格答道。弗隆斯贝尔格大腿被捅伤,温克尔里德则被国土佣仆的长矛杀死。
瑞士人被迫撤退。他们要走很远才能到敌人面前,体力有所消耗。皇帝军的火炮和射手造成了许多伤亡。翻越坡下道路时,阵形又散了。用阿彭策尔人发回国内的报告的说法,他们“来自后方的压力没有发挥到最大”。大纵深方阵战术的基础就是来自后方的压力,但坡下道路将前排和后排分隔开来,后排无法施加压力。
与此同时,企图过桥攻击皇帝军右侧的法国骑士也被击退了。
佩斯卡拉的西班牙部队也击退了阿尔布雷希特·冯·斯泰因(Albrecht von Stein)率领的瑞士城市部队,手段与弗隆斯贝尔格的国土佣仆击退另一个瑞士方阵的方法相同。佩斯卡拉提议乘胜追击。但弗隆斯贝尔格不同意,他说“我们今天赢得的荣耀已经够多了”,总指挥科隆纳附议。瑞士人尽管损失惨重,退军依然有序。另外,我们知道他们后方站着1.4万人,大概正等着皇帝军来到野外。
皇帝军没有出来,法国人终于承认战败了。随着瑞士人开拔回国,整场战役也是失败的。
国土佣仆之前第一次击败瑞士人时,他们感到非常骄傲,作歌嘲笑被击败的瑞士人,后者也作歌回应。随着斗歌的继续,不同的会战混杂在了一起。最后,比克卡会战中国土佣仆的密集方阵和被击败的勇者阿诺德·温克尔里德被移花接木到了136年前的森巴赫会战上。
文献中对瑞士阵亡人数给出的最小数字是3000人,这个数字可能比他们所有大胜中的阵亡人数加起来还要多。圭恰迪尼写道,他们丧失的悍勇比损失的人数还要大,因为按照他的说法,比克卡惨败严重削弱了瑞士人,让他们多年不复当年气概。他们过去的悍勇源于200年间形成的自信心,无条件地相信自己不可战胜,而在圭恰迪尼看来,他们的自信心现在被打破了。但在现实中,之后的军事史并未确证这一判断。如果瑞士人的重要性确实逐渐下降,那不是因为他们的能力减弱了,而是因为各国整体水平提高了,于是让瑞士人发挥威力的场合越来越局限。
兰克这样论述比克卡会战中的瑞士人:
他们徒有蛮勇,却无更高的感召。他们只以自身为傲,自信不需要任何领导。他们知道自己是雇佣兵,但每个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也想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他们唯一的想法就是近身奋战,靠进攻赚取费用,击败自己的老对头施瓦本人和国土佣仆。
帕维亚会战16
(1525年2月24日)
尽管比克卡会战失利,但法军仍要争夺意大利霸权。接下来的两场战役以机动为主,没有引发会战,结果是一度推进到马赛的皇帝军几乎瓦解,弗朗索瓦国王再次越过阿尔卑斯山,夺取米兰(除了城内要塞)并围攻帕维亚。
守卫帕维亚的西班牙人和国土佣仆击退了法军进攻,国王最后只能将城市围住,让城内人因缺粮而不得不投降。同时,弗隆斯贝尔格和恩布斯人(Embs)马克斯·施蒂奇(Marx Sittich)统领的新募国土佣仆越过阿尔卑斯山,与佩斯卡拉统率的西班牙军队会师后东进解救帕维亚。但法军从11月24日开始围城,至今已两月有余,利用这段时间修建了营地外围工事,看起来固若金汤。佩斯卡拉将工事修到了对方家门口,有多处射手对峙的距离不过40英寻(约73米)。但国王自认为阵营牢固,不必积极对付援军。援军在东面威胁围城军,国王就把大部分兵力调了过去,相信只要等下去就能赢。更令他对自己的计划信心满怀的是,皇帝军已经彻底没钱了,国土佣仆威胁说不全额发饷就回国。其实已经有个别单位开始离开了。最后,统帅承诺会迫使敌军决战,这才让士兵同意再等几天。“愿神赐予我百年战争,而非一日会战,”佩斯卡拉说,“但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了。”
围城军正面有内外两道战壕,不可攻破,但北侧延伸到了一座砖墙围起来的鹿苑。砖墙似乎完全将这一侧掩护了起来,如果有人一直认真警戒,那么情况确实如此。在砖墙被推倒、大批援军突入之前,法军总有优势兵力可以逐退进攻者。
对皇帝军来说,一切的关键在于让法军放松警惕,并在法军集结反击之前让大批兵力突入鹿苑。
2月23—24日夜,一批西班牙民夫(vastadores)带着攻城锤和类似器械被派到城墙最靠北的敌方,那里离法军营地很远。他们很小心,没有开炮轰墙,以免巨响让法军警觉。那天晚上下着雷雨,而且很黑,所以他们的工作没有引来敌人的注意。法军失察无疑还有另一个因素:两军已经对峙了3周时间,小规模袭击几乎夜夜不断,于是法军并未怀疑各处小动作的背后是一场大行动。17
民夫彻夜劳作,在城墙上打开了三道大口子,全军遂倾巢而出。出发时是一片漆黑,走到口子时天已经放亮了。即便法国人注意到了行动,他们可能也会以为那是敌军开始撤退。
现在,皇帝军排成3个纵队涌入鹿苑,而后展开。首先是3000名射手,既有西班牙人,也有国土佣仆。接着是骑兵,最后是国土佣仆步兵,他们排在最后可能是因为人数最多,所以通过狭窄缺口的时间最多。
鹿苑中是一片高低起伏的草坪,中间有一条小溪流过,四处有单独的树木和小树林,中央是“米拉贝洛”(Mirabello),可能是一间写日记的屋子或者狩猎小屋。皇帝军来到小屋时发现法军已经在对面了。弗朗索瓦国王本人带着骑士赶来,法军大炮也开火了。皇帝军的炮兵实力很弱,根本没能开火。法军总共至少有53门火炮,取得了不错的战绩。但勇猛的法国骑士战果尤其大,击退了皇帝的骑兵,以至于弗朗索瓦国王对一位随从说,这一天会让他成为米兰的主人。
但他的成功转瞬即逝。西班牙和德意志射手赶上来支援骑兵,其中无疑有一部分装备了远距离精度高、穿透力强的新式火器火绳枪。树木、树林乃至小溪都为他们提供了抵挡法国骑士的掩护,他们射杀了许多敌人,让帝国骑兵得以返身再战。但就在这时,步兵大方阵开始推进了。法军炮兵没能阻止他们。他们杀入了法军最前面的方阵,这是由5000名下德意志士兵组成、刚刚抵达战场的“黑衣团”。
双方步兵数目大致相当,都是2万人左右,但法军的骑兵和炮兵更多。但皇帝军是在黎明时分突然现身于一个意料之外的地方,全军列阵于鹿苑中央,而驻扎在法军营地南部的8000名瑞士人还没有就位。于是,弗隆斯贝尔格和恩布斯的两个方阵1.2万人“像钳子一样夹住了黑衣团”,将其彻底击败。直到黑衣团残部和法国骑兵向后方溃逃时,瑞士人才现身。但瑞士人更没有能力扭转局势,因为帕维亚守军从城内杀出,来到了他们后方。陷入绝境的瑞士人甚至不能以紧密阵形发起进攻,他们四面受击,要么像之前的黑衣团一样被敌军优势兵力消灭,要么逃命去也。
阿朗松公爵统领的法军后卫主要驻扎在帕维亚城的另一侧,甚至没来得及参战。但公爵眼见胜利无望,于是毁掉了法军在南面提契诺河上修的桥。这样一来,他自己和部下是得救了,但其他部队的损失也更惨重了,许多人死在河里,也有人被俘,比如弗朗索瓦国王和他手下的许多骑士。据说,皇帝军在这场歼灭战中只有500人左右阵亡。这无疑是有可能的,因为他们发动的是侧面奇袭,在战斗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当大的数量优势。联系这一点来看,圭恰迪尼对瑞士人丧失斗志的批判就不成立了。事实上,他们是无力回天。
1532年维也纳点兵
在会战分析以外,查理五世1532年举行的维也纳点兵也值得关注。伊奥韦斯当时随教廷特使亲历其事,为我们详尽地记述了经过,资料来源似乎是一份附有草图的官报。斐迪南国王写给姐妹[19]的一封日期为10月2日的信中写道,大军有8万名步兵和6000名骑兵。沙特林·冯·布尔滕巴赫(Schärtlin von Burtenbach)给出的数字是6.5万名步兵和1.1万名骑兵。塞普尔韦达(Sepulveda)和伊奥韦斯说总兵力为1.2万人,包括3万名骑兵和2万名射手。但这个总数似乎把卫戍部队也算进去了。
多名从常理看完全可信的目击者给出了相差巨大的数字,这一点值得注意。当然,3万名骑兵的说法是不可思议的。
点兵阵形如下:数量庞大的矛兵组成3个四面人数相等的方阵,也就是宽度和纵深都在140人至150人之间。所有骑兵都在方阵的间隙中,纵深与方阵相等。最外面是一圈5排纵深的射手。火炮布置在正前方。匈牙利轻骑兵在阵外。
伊奥韦斯说,之所以要如此列阵,是为了不让骑兵暴露在土耳其的优势兵力之下。按照他的说法,土军有30万人。
吕斯托认为这是一种防御阵形,“匈牙利骑士团”采用这种阵形对抗土耳其人已有100多年了。
而我认为这只是阅兵阵形,没有任何战术意义。我不知道有哪一场会战真的摆出了这样的阵形。
1532年召集的大军没有取得正面成果,因为土耳其苏丹苏莱曼不想冒险打会战,于是就撤退了,而新教徒也不愿意为皇帝开疆扩土。大军由于粮饷不继爆发哗变,于是就解散了。
切雷索莱会战18
(1544年4月14日)
当时法军在围攻都灵以南的卡里尼亚诺(Carignano)。一支由瓜斯托(del Guasto)统率的皇帝军想找到一处能逼迫法军要么撤退,那么在劣势下攻击援军的阵地。但这次机动尽管做了精心规划,还是失败了,部分原因是雨天路软,携带大批辎重的皇帝军没能在预定时间赶到目的地。
年轻气盛的法军统帅昂吉安亲王(prince of Enghien)预料到了瓜斯托的援救企图,提前向国王申请到了冒险出战的许可。现在,皇帝军正在逼近,法军早有警惕,凌晨三时从卡里尼亚诺军营中出发,来到敌方行军纵队的右翼。瓜斯托必须要做出决断,要么撤军并牺牲卡里尼亚诺,要么应战。
双方兵力大致相当。瓜斯托步兵多,昂吉安骑士多。在最后关头,100多名法国贵族赶来助阵。一听到战斗即将打响的呼喊声,他们就像古代的骑士那样奔向战场。但瓜斯托后来告诉伊奥韦斯,他相信帕维亚的经验已经表明火枪手优于骑士,国土佣仆必然会取胜。因此,他决定应战,双方各自在遭遇处列阵。
但是,两方都想获得防御的战术优势,逼迫对方进攻。于是,战斗一开始是连续几个小时的枪炮互相射击,不禁让我们想到现代战争。射手来回进退,压力大时就求助骑兵。骑兵抵达后,在开阔地带的敌方射手自然只得后退。
最后是瓜斯托决定出击,可能是因为他再也忍受不了法军的炮火了,也可能是因为他相信敌军已经发起进攻,所以必须反击。
双方都摆出了传统的瑞士三个长矛方阵布局。地势略有起伏,各阵一字排开。瑞士人排成品字形是因为突击时行动方便。现在是两边都在等待进攻的时机,而且每个方阵都有骑兵侧翼掩护,自然会一字排开。
两军接触时,皇帝军最精锐的右翼前锋,也就是由国土佣仆和西班牙士兵组成的矛兵方阵,对上了新招募的瑞士(来自格吕耶尔地区)和意大利方阵。后者数量虽多,组织却涣散,结果被击退并遭到追击,就连法国骑士进攻前进中的国土佣仆和西班牙部队都不能阻挡。
但在战场中央,一支新招募的国土佣仆遭遇了一支为法军效劳的瑞士百战老兵。起初,统领瑞士军的队长弗勒利希(Fröhlich)谨慎地按兵不动,直到国土佣仆走到近前,并由于缺乏经验和地形障碍而队形不整时,瑞士军才出击。尽管数量远远小于对方,但瑞士兵的军事素质更高。此时法军骑士恰好击败了伴随国土佣仆的西班牙骑兵,于是法军由加斯科涅人组成的第三个方阵从侧面杀入中部的国土佣仆。加斯科涅部队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应该与其交战的第三个皇帝军方阵按兵不动。第三阵是由意大利人组成的,他们从未通过新式步兵战术取得过战绩,而且人数也很少。瓜斯托指望的大概是这些意大利人的强力射手,但射手在敌军骑兵面前被迫撤退。伴随意大利步兵的佛罗伦萨骑兵也被法军击败,于是加斯科涅矛兵得以自由转移方向,在精湛的领导下奠定胜局。关于加斯科涅部队扑向国土佣仆的时间点,文献莫衷一是。我们不清楚是瑞士人本来已经击退了对面,加斯科涅人只是锦上添花,还是瑞士人与加斯科涅人合力击败对方,还是加斯科涅人发挥了主要作用。按照瑞士人自己的说法,他们只损失了40人,而且有一部分肯定是之前被枪炮打死的,所以他们与国土佣仆的交手肯定没有很激烈。同样毫无疑问的是,还没等加斯科涅人真正用上武器,只要瑞士人和国土佣仆看见他们在逼近,他们的出手就已经奏效了。蒙吕克(Monluc)说瑞士人与国土佣仆冲击力度之大,竟让双方的第一排士兵都被撞到了地上,此说大概并非事实,后人不应学舌。
初胜的皇帝军右翼犯下了只顾乘胜追击的大错,而没有先去帮忙打垮敌军的主力瑞士人。现在,他们四面受敌,在返回战场的途中被消灭。
这场会战的特殊性似乎完全是由火器决定的,包括实际战果和威慑力量。在之前的大战中,攻方和守方都是很明确的,现在却是两边都想利用防御的战术优势,等到最后一刻才进攻。他们指望的显然不只是地形优势——因为在之前的会战中,瑞士人当然从来不考虑地形问题——而是远程武器的优势。另外,文献中还说国土佣仆和加斯科涅人都将钩铳手或手枪兵布置在第二排,目的是在短兵相接的前夕向敌军开火。于是,长矛方阵的力道和密集度都有所减弱,看起来就像方阵要开始解体了一样。没有证据表明瑞士人采取了这一新策略,但他们还是打赢了。由于就连火绳枪在法国骑士面前也要退避,所以切雷索莱会战表明,火绳枪兵在帕维亚的战绩很大程度上是由鹿苑提供的地形掩护决定的。炮兵尽管数量不多,但对战局的影响还是比手持火器更大。但真正决定胜负的依然是长矛兵大方阵。
皇帝军被杀被俘者甚众,约占全军的一半,其中有5000人阵亡。尽管如此,法军这次胜利的正面影响很小。法军不久后夺取了卡里尼亚诺,但再也做不了别的事了,因为查理皇帝正准备从德意志入侵法国,于是弗朗索瓦国王召回意大利的部队进行抵御。当然,假如瓜斯托打赢了切雷索莱会战,继而越过阿尔卑斯山入侵法国,那么法国面临的压力会非常大。但即便如此也不足以彻底击败法国。
6 马基雅维利
新的战争艺术同时产生了一位新的军事理论家。即便是中世纪的人也一直在读韦格蒂乌斯的著作,大胆查理就让人为自己翻译了韦格蒂乌斯和色诺芬的著作,译本至今尚存。由卢塞恩人瓦斯克(Vasque de Lucenne)为他的翻译《居鲁士的教育》在他从南锡逃跑的过程中失落了。1
查理五世详细研究过恺撒的著作,还写下了许多旁注。他专门派了一批学者去法国考证恺撒军营的位置,他们绘制了40张军营平面图。
不过,当时的军学宗师当属尼科洛·马基雅维利(Niccolo Machiavelli)。马丁·霍博姆的《战争艺术的复兴》(Renaissance der Kriegskunst)是一部兼具基础性与权威性的相关近著。2
一个事实让马基雅维利深为震撼:在他年轻(他出生于1469年)时,骑兵依然是几乎唯一的主战兵种,后来却变成了步兵决定胜负。他将这一信念与自己的古典学研究成果——罗马人当年统治世界是凭借罗马军团——相结合,于是给自己设定了一项使命,他要向世界,尤其是向同胞们说明这一点,即有战斗力的公民步兵是军制典范,公民步兵有能力让意大利(尤其是佛罗伦萨)摆脱当时盛行的令人畏惧的佣兵团。在爱国情怀、建设性的思维、文献研究、对周遭世界的现实眼光的共同推动下,他既要建构一套军学理论,又要切实地建立一支意图复兴古罗马军制的佛罗伦萨城邦民兵。
马基雅维利担任的佛罗伦萨共和国第二国务厅长官一职并非要职,用今天的话说相当于中下级职位。凭借文字与人格的力量,官职不高的马基雅维利于1506年说服共和国组建了一支民兵,最后发展到近2万人的规模。
佛罗伦萨国境被分为多个征兵区。政府派遣专人巡视各区,确定符合资质的男丁并编列名录。每区要出一个连(company),委派经验丰富的连长(captain)指挥。政府向兵员提供武器——长矛和护身甲——和军装,包括白色短衣和一只腿为红色、一只腿为白色的短裤。各连都有自己的旗帜,但旗上都有佛罗伦萨雄狮的图案。连长有以下人员辅助:政务官一员,负责花名册和通信;掌旗官一员;军士若干;鼓手一员或多员,鼓点仿照“山外鼓法”。连长有时会在假日召集部下,亲自或者会同首都特派员检阅并“按照瑞士人的方式”操练步法。佛罗伦萨城有时会举办大型阅兵。
平时,民兵有权配备武器且享有某些司法特权。战时,民兵能领到(或者说应该领到)与佣兵相同的报酬,也就是3杜卡特的月薪。连长在战时和和平时都有高达12杜卡特的月薪,部分月薪可用口粮、免费宿舍和一匹马的草料代替。
一个连的兵额逐步扩充到了800人,一名军官管不过来。但战时真正上阵的比例估计仅约三分之一,实际数字甚至可能更小,一个连只有150人左右。
连队中长矛手的比例至少有70%,射手比例为10%,其余装备轻型斧枪(ronca)、猎捕野猪用的矛和其他近战兵器。士兵组成大方阵,学习按照鼓点行进,以保持队列位置和左右转。这些步法和武器使用方法都很简单,只用几次假日操练大概就能学会。瑞士人和国土佣仆接受的操练大概也不会更多。只有远程武器需要专门的技艺,射手由自己有武器而且练过的人充任。射手可自行选用弩或钩铳。
直到这里,佛罗伦萨民兵的建制似乎还符合一切合理的要求。但其他一些状况也要考虑。在向佛罗伦萨人提议建立民兵的第一份备忘录中,马基雅维利提出了一个问题:建立一支如此武装起来的民兵有没有可能威胁共和国自身。首先,民兵的根基是佛罗伦萨城能够主导的农庄,一大片小镇林立的乡村地区。其中,只有一部分“同盟区”(contado)被认为绝对可靠,更大的“分支区”(distritto)是逐步用武力收服的,有叛离佛罗伦萨城的可能。城市的主体是中产阶级,实行一套带有贵族色彩的复杂体制。共和国首脑是被选为终身旗手的索代里尼(Soderini),但他权力有限(gonfalonier)。真正的权力机关是一批委员会:80人委员会、10人委员会、9人委员会和8人委员会,成员每隔几个月就有变动,执掌多有重叠。委员会之上是公民议会,议员由父亲、祖父或曾祖父担任过或有资格担任委员的公民担任。
这套制度与古罗马制度的基本区别一目了然。在罗马,农民享有与市民同等的权利,也不存在城乡对立。共和国官员具有完整的权力。富裕的贵族世家天生受人尊重,更有宗教加持。贵族与大众的影响力此消彼长。军队由大众构成。
佛罗伦萨的政权体制不只是松散,简直是散漫,不仅外部威胁一直存在,被流放的美第奇家族也在内部兴风作浪。于是,城中万事的基调都是彼此猜疑和互相掣肘。民兵在平时由9人委员会负责,开战后转由10人委员会指挥。马基雅维利认为这是一个优点,让民兵们不知道自己真正的主人是谁。但如此松散的政府怎能建立严密的军队呢?因而一切实事都要仰赖马基雅维利。作为多个委员会的书记官,他铸造了让各个群体能够协调运作的团结,他本人成为团结的代表。
但佛罗伦萨共和国一边渴望拥有自己的军队,一边又害怕被自己的军队吞噬,即便是马基雅维利也只能在两边之间寻求折中办法而已。
合用民兵的头一项要求就是官兵关系密切、共同进步。部下必须信任长官,长官必须了解部下。长官若是让部下养成了听从自己命令的习惯,他们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呢?为了避免这样的危险,当局规定连长每年轮换,以免“权力扎根”。
但这样一来,连长对部下就没有实权了。不想参加操练的民兵用不着请假,自己随便找个借口就行了。连长无权直接处罚部下,只有在公开哗变时可以暂时羁押他们。处罚权掌握在政府特派员和佛罗伦萨当局手中。有几名连长收到过这样的书面指令:
鉴于参与民兵训练的入伍人员劳苦不便而薪水微薄,若他们由于缺乏经验而在操练中犯错,我们希望对他们的处置应妥善人道,以使其乐于参加训练,怀着愉悦的心情训练。由于上述因素,我们认为这是让民兵服从命令、保持积极态度的最有效手段。在我们看来,欺辱和刺激(el bistractarli et exasperarli)他们只会适得其反。因此,我们要求你们爱护(amorevolence)他们,用心维持士气。你们必须用心避免一切你们知道或认为会造成任何事端(disordine)的做法。
连长是当局派来的生人,掌旗官和军士则是地方上有名望的人。但我们发现掌旗官和军士完全不负责军务,实际管理工作全压在连长一人身上。
连长没有高效的属官来履行职责,民兵整体也没有统一的最高统帅。连长亲口告诉马基雅维利,他应该想办法任命一位团长。事实上,马基雅维利在大事去矣之前一周做到了。1512年8月25日,佛罗伦萨资深骑兵佣兵首领雅各布·萨韦利(Jacopo Savelli)被任命为总司令,但他已经无力回天了。假如他能挽救时局且没有被暗杀,成功让2万名民兵遵守军纪,那么他很快就能轻易率部杀入这座残暴城市的金库,将军靴踩在那张写着人民宪法的纸上(霍博姆)。
在组建了规模可观的步兵民兵后,马基雅维利于1510年底着手建立骑兵民兵。
马基雅维利的民兵存在了大约7年,曾被用来再次收服比萨城。他们切断了比萨城的补给,每年两次摧毁地里的庄稼,直到城根底下为止。此举最终迫使城中因饥荒投降。但在1512年,一个要让美第奇家族重掌佛罗伦萨的庞大同盟成立之前,这支民兵都不曾经历真正的考验。同盟以西班牙为首。这里的西班牙步兵就是在拉文纳被击败,但凭借阵势稳固而未被歼灭的那一批人。西班牙人跨入佛罗伦萨边境时,当局召集了民兵。佛罗伦萨不难派出1.2万人去对付8000名西班牙人。但与经验丰富的敌军打野战从一开始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民兵盘踞在佛罗伦萨城和都城以北约9英里(约14.5千米)的小镇普拉托(Prato),后者最先受到了西班牙人的威胁。普拉托的城墙还是中世纪式的,高而薄。围城军用云梯登城的企图被击退了。西班牙人只有两门攻城炮,有一门还炸膛了。他们用仅有的一门大炮在墙上轰出了一个缺口——或者用一份文献的话说,与其说是轰出了缺口,不如说是开了一扇窗户——洞口宽4米、高2米。当时围城军已经因为补给不足而困乏至极。假如普拉托能多坚持两日,西班牙军可能就不得不撤退,而且没准在撤退途中就作鸟兽散了。在困乏的驱使下,他们尝试对缺口发起了进攻。缺口又小又高,必须爬梯子才能上去,而且后面还有一道墙,守军可以从那里向缺口射击。但西班牙钩铳手抵近城墙射击,火力凶猛,守军根本不敢在堆堞上露头。当西班牙军在几名旗手的带领下准备出击时,托斯卡纳民兵[20]逃跑了,城镇不到半个小时便告破。
接下来是一场骇人的大屠杀,不光是杀人,还有强奸和劫掠。还活着的俘虏在交出了一切之后,又被西班牙人折磨了3个星期,好向远处的亲属索要赎金。佛罗伦萨人向西班牙统帅卡多纳抱怨被要求支付的前所未有的赎金金额。他本人也承认赎金要得太多了,但又说他无力约束部下。
普拉托的陷落也是佛罗伦萨共和国的终点。共和国宣布准备再次接纳美第奇家族,后者在短时间内就重建了权柄。民兵也随着共和国一同结束了。
普拉托守军不少于3000名民兵和1000名武装市民。他们都知道自己在西班牙人破城后会面对什么。即便他们的尚武精神和爱国情怀不够充分,他们怎么竟然没有集合起足够的战力去守卫缺口,让自己免于最可怕的命运呢?毕竟,他们不只是拉来的市民。他们有实战经验丰富的连长,也接受过一定的武器使用和保持阵形的训练。但这正是当年民族大迁徙的重演,人口百万的富庶省份几乎不做抵抗就落入区区几千日耳曼人之手,城镇一座接一座被点燃,只为蛮族取乐。
马基雅维利研究过罗马军制,但令人吃惊的是,他竟没有发现决定性的因素——罗马军纪。事实上,他的条令规定连长没有直接处罚的权力,也不许连长掌握巩固的权威,这是在主动地排斥军纪。从军纪角度来考察为什么罗马能成为全世界的权力中枢,佛罗伦萨的尝试却惨遭失败,这是一个最有趣的主题。罗马城没有成为乡民的主人,而是与其结合为一。委员会成员是城乡居民共同选出的。与佛罗伦萨一样,罗马市议会方面也有一定的猜疑心,所以军队不设单一统帅,而是由两名执政官分掌。但自执政官以下,帝国的权力依靠的是铁的意志,辅以宗教和预言的力量。手持葡萄藤杖的百夫长练出了坚如磐石,足以抵挡高卢人和辛布里人的罗马军队。可惜,马基雅维利的民兵在普拉托的缺口面前少的正是这份磐石之志。
瑞士人、国土佣仆、西班牙人也没有罗马人的军纪。他们之所以在激战中势不可挡,既是因为长期养成的维持阵形的习惯,也是因为在胜利中铸就的相互信任。马基雅维利既不能赋予民兵以纪律,又不能使其在实战中养成好战精神,他甚至没有在理论层面意识到这两个因素的价值和意义。但我们不应该因此苛责他。他的国民军观念中有着先知的视野。16世纪初的佛罗伦萨邦国不可能真的组成一支民众军队,因为它缺少基本的组织架构,而兼具野蛮与理想、能让征召来的平民形成能战之师的军纪观念需要经历几个世纪才能建立。但马基雅维利将未来的步兵与古罗马军制联系起来的愿景自有其先见之明。
从根本上来讲,为马基雅维利带来启发的两位先驱者比他本人更接近真正的目标。他们是佣兵首领维泰利和凯撒·波吉亚,两人都在领地内建立了一套佣兵民兵结合的军制,成果无疑要优于佛罗伦萨的纯粹民兵。这或许是因为维泰利和波吉亚不是理想家,而是实战军人。首先,他们都集领主和将军于一身。与佛罗伦萨的9人委员会和10人委员会不同,他们用不着担心建军成功会危及自身,因此不会人为地削弱军官权威,而是会根据作战需要而发展。当然,他们的成就也不持久,因为他们各自的统治基础没能经受住时势的浪涛。
正如马基雅维利组建的托斯卡纳民兵绝非无可指摘,他在制定坚持一贯的战略理论方面也是收效甚微。在这一点上,我们同样可以说他看到了时代的弊病,他的宣言也不无预见性,但他还没有建立一套周全的理论。
中世纪向现代转折的一个标志就是发动战争的手段巨幅增加。强大的近战方阵取代了中世纪军队中微少的近战步卒。新式火器技术堪称日新月异。我们可能会怀疑,是不是这些战略手段的增加让人们更容易诉诸一锤定音的大会战。我们也确实给出了一系列精彩的会战叙述,这些会战都发生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在中世纪,即使战略和战术在理论上并未消失,但也只在有限的范围内,在细节层面,在特殊情况下,在特别激烈的时刻才谈得上这两个概念。骑士的个性太强,指挥不动,武器又过于局限,因此几乎用不上任何战术。没有战术,战略也就无从谈起。在新的大小火器和旧的轻重骑兵支持下,新式步兵与种种地形和攻守机遇形成了丰富的组合搭配,这是中世纪所没有的。我们会不会正在走进一个亚历山大或恺撒的时代,一个将军们直奔目标,击溃一切抵抗,直到敌人屈服于自己的意志才停歇的时代呢?
事实并非如此。在我们细致考察过的大型会战中,我们不得不一再指出战场胜利终究是过眼烟云,没有任何持久的成果。所有这些会战中都有某种偶然的、不协调的成分,令人惊讶。1512年,法国人在国土佣仆的帮助下取得了拉文纳大捷,但大捷后还不到一年,法军未尝一败就不得不撤出意大利。而影响最大、最持久的皇帝军帕维亚大捷说到底也不是长远周全战略的理性成果,而是最后关头的孤注一掷。佩斯卡拉有言:“愿神赐予我百年战争,而非一日会战,但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了。”新的战争手段既增加了进攻的能力,也带来了新的防御手段,还具有一定的内在弱点,以至于不战而屈人之兵不仅是可能的,更是合理的。火器可以让地障牢不可破。正因其人多势众,新式集群步兵方阵的威力往往转瞬即逝。数量优势曾经是成功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但在中世纪,人数没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胜负完全取决于单兵素质,而精锐武士的数目总是有限的。但瑞士军队和国土佣仆一旦组织起来,便很容易将志愿从军者编入队伍,决定胜负的因素当然也是人群的压力。于是,国家统帅纷纷追求人数,不仅达到了财力的极限,甚至会超出极限。如果统帅无力支付许诺的军饷,还可以寄希望于以战养战。统帅会提醒士兵别忘了战利品,将整片的区域和整座的城市交给他们劫掠。上述做法反过来对作战行为本身和战略都有极大的影响。士兵有时会因为领不到军饷变得不耐烦,于是主动请战;有时又恰恰相反,要先拿钱再打仗。但最重要的是,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将军们盘算着只要等下去,敌军就会因为统帅发不出军饷而不攻自破。这种诱人的想法无疑让将军们很受用,于是他们不去抓住本来有利的会战机遇,而是将战役拖成了纯粹的机动战。弗朗索瓦国王在帕维亚险些通过这种方式取胜,但敌军沉不住气了,遂铤而走险,向他那稳固的阵地发起进攻,并将其击败。
我曾经将这种战略起名为“消耗战略”或“两极战略”,因为将军每时每刻都要做决定,看到底是通过会战还是机动来达成目标,于是他的决策总是在会战和机动这“两极”之间摇摆,一会偏向一端,一会偏向另一端。
这种战略的对立面是歼灭战略,即试图直接攻击并消灭敌方军队,将胜利者的意志强加于失败者之上。我们之后会详尽探讨这两种基本的战略形态。但现在还是先回到马基雅维利。
他经常主张军事行动的最高目标是在野战中击败敌方军队。“战争的重心在于野战,建军就是为了野战。”“一个人只要懂得野战,作战中的其他过错都可以原谅。”“罗马战略风格的首要特点就在于——用法国人的话说——短促坚决。”“行军、野战、扎营是战争的三大主要活动。”“常言道黄金是战争的神经,这话不对,优秀的士兵才是,因为有黄金未必足以得到优秀的士兵,优秀的士兵却能找到黄金。”“打赢一场战斗后必须乘胜追击。”
马基雅维利从他分析过的战争观中借鉴得来了上述及类似论断,形成了他自己的逻辑。但这幅图景并没有反映他所处时代的现实战争,而且他从韦格蒂乌斯的古代军事理论中发现了全然不同的基本原则。他无法完全剥离掉这些印记,于是他还写下了这样一些与上述论断相悖的观点:“良将只有在迫不得已或形势有利的情况下才会开战。”另外,他说决不能将敌人逼入绝境,一定要给敌人留一条退路。他还发现罗马人取胜后不会派军团追击,而只会派轻步兵和骑兵,因为部队追击时秩序混乱,很容易转胜为败。他有一段写道,用饥饿征服敌人优于用刀剑,因为运气在战斗中比勇气重要得多。尽管马基雅维利恰好生活在大战频仍的年代(阿尼亚德诺、拉文纳、诺瓦拉、克雷亚佐、马里尼亚诺、比克卡、帕维亚)(马基雅维利死于1527年),但当时依然浸润着消耗战思维。
一首据说是献给年轻时的马克西米利安皇帝的军事教学诗中写道3,在敌军更强时不应该羞于退入坚固阵地。“不要为了名誉或愤怒而让自己和部下犯险。首先要想清楚,今日不战,明日可战。”
圭恰迪尼称赞比克卡会战的胜利者,普罗斯珀·科隆纳秉性谨慎,当得起“拖延者”[21](cunctator)之名。4按照圭恰迪尼的说法,他值得称赞的原因是作战凭借头脑多于凭借刀剑,而且展示了如何既能保卫国家,又不寄希望于会战成败和武运,除非是逼不得已。
伊奥韦斯表达了同样的精神:5
乌尔比诺公爵弗朗切斯科·马里亚(Duke Francesco Maria of Urbino)出任威尼斯总司令时(1532年),由于当时形势和明智的威尼斯元老院的惯例之必然要求,他压抑住原先的求战心切,而转向了更健康、更合理的思辨。他认为面对不可战胜的强大异国军团,与其沙场争雄,不如拖延。元老们通过阿尔维亚诺的两次鲁莽的战败经历(1509年和1513年)明白了这一点,遂偏爱昆提乌斯·法比乌斯,而非马库斯·马塞勒斯[22]。这样一位将军总比敌人计高一筹,通过精心修筑营寨、意外突袭(extraordinariis proeliis)、切断粮饷供给来不断消磨敌军。与此同时,一旦有必要,他必然会立即接受大战(universum proelium)。
这一时期最值得注意的机动战例或许是1524年皇帝军侵入法国南部的战役。
这场远征的灵魂人物是波旁统帅(constable of Bourbon),以此头衔统领皇帝军。他打算直趋里昂,希望建国后将那里定为都城。他脑子里明确有与弗朗索瓦一世交战的念头,后者当时正在阿维尼翁集结兵马。但当总司令来到艾克斯(Aix)时,真正的钦差、在军中影响力最大的佩斯卡拉向他指出,查理皇帝希望仿效英格兰占据加来之故事夺取一座法国港口,作为对法作战的后勤基地。虽然他们已经占据了土伦港,但没有足够的钱迅速修建城防工事。波旁统帅只得从命,于是转为围攻马赛。5周后,城墙被轰出了一个大口子,于是统帅号召发动进攻,但佩斯卡拉还是觉得太危险了。罗马人伦佐·达切里(Renzo da Ceri)统领的守军已经决心守卫港口到最后一刻。缺口后面修建了一座足够用的应急工事。佩斯卡拉说:“谁想去地狱里吃饭,那就出击吧!”同时,弗朗索瓦国王集结了一支庞大的援军,但并没有攻击围攻马赛的敌军,反而翻过阿尔卑斯山,进入了意大利。波旁统帅现在只得掉头,于是两军展开了一场平行的翻山强行军。皇帝军比法军提前两日抵达米兰,但由于之前损失惨重,所以不敢逗留野外,而是分散到了各处要塞中。兰克写道:
这支几个月前还想让皇帝成为全世界主人的强大军队突然从野外消失了。罗马城里的帕斯奎诺师傅(Master Pasquin)[23]不无幽默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一支皇帝军在阿尔卑斯山丢了。请诚实的寻宝者去翻翻石头看看,如有发现,必得重赏。”
法军现在的任务是攻破要塞。正当他们围攻帕维亚时,有一支新的皇帝军自德意志而来,佩斯卡拉和弗隆斯贝尔格又决心进攻坚固阵地中的围城部队,死结就这样解开了。但决战根本不在他们的计划之内。相反,这是眼见局势无望的最后一搏。因此,从战役计划和将军思路来看,这场以法军全军覆没,弗朗索瓦国王被俘告终的战役属于消耗战略。
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既有歼灭战略的原则,又有消耗战略的原则,但两者并不均衡。他身上逻辑学家的一面和实证主义者的一面都有话要说,但两者之间没有对话。在之后的几百年里,战略问题一直处于这样流动的状态。我们讲到腓特烈大帝时才会再来探讨这个问题。
若说马基雅维利是当时军事体系的见证者,那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他富有洞察力,由于个人倾向和地位的缘故要时刻关注战争,广泛游历于德意志、意大利和法兰西,而且亲身参与过实际军务,于是有人可能会相信他对于周遭现实状况的看法无条件具有可靠性。但这是错误的。他给出的兵力数字经常被证明有误。他说瑞士人总是在3排长矛手后面配一排斧枪手,这是不对的。6尽管马基雅维利也是一位观察者,但他主要是一位理论家和教条主义者。他的一切见闻都会立即纳入他的理论框架中,而在无法纳入的时候,事实总会让位于理论。他有时也会表现出批判分析的欠缺,比如他漫不经心地复述了某个法国人或其他人的言论,说法国有100.07万个教区,每个教区要为国王提供一名义务兵(franc tireur)。但这些不过是疏忽的孤例。他厌恶雇佣兵制度,而且堂而皇之地将国家划分为武装国家和非武装国家,由此产生的歪曲则要严重得多。
在我看来,一位古代文豪与马基雅维利有几分相似,那就是波利比乌斯。他同样集卓越的智力、超然的观察力、强烈的理论倾向于一身。霍博姆认为马基雅维利论述当代战事时常有重大失误,凡是相信此说的人或许在对待波利比乌斯时会比历代学者更多几分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