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洛林帝国覆灭后国家的形成
古典时代盛行的狭义国家概念被民族大迁徙摧毁了。尽管蛮族军事首领或者国王能够用强力攫取最高权力,但他们不能一下子就创建建立在集体观念上的政治体系。一而再再而三的分裂表明,这些新政体中最强大的法兰克君主国也没有超过一家一系的思想,最终,新崛起的加洛林家族从原有的掌权者手中夺取了政权。
加洛林家族连出丕平宫相、“铁锤”查理、丕平国王、查理曼,四代明君重建国家,带来了一定的国家观念,并将其拓展到了整个西部帝国。但查理曼死后,加洛林帝国崩溃的速度甚至比墨洛温王朝更快。
817年查理曼之子通过继承法维护国家统一的努力失败了。政治体系构成的不一致带来的离心力过于强大。直到目前为止,尚无人真正问一问:为什么查理曼的继承者坚持的时间要远远短于克洛维的继承者,因为查理曼留下的国家毕竟要比克洛维留下的国家强大得多,精神水平也要高得多。这个问题还没有人给出答案,但我认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从全民皆兵向附庸军队的转变过程在墨洛温王朝只是刚刚开始,而在查理曼时期就彻底完成了。但是,只要国王权威有所动摇,附庸们——他们有自己的封建领主,受其供养并直接受其管辖——就会把权柄交到田产广阔和把持伯爵职位的大家族手中。帝国刚刚被虔诚者路易的儿子和孙子瓜分并被拖入内战,这些大家族就让帝国变成了碎片。
新的王国从帝国的遗体上形成了。它不再是统一的国家,而是好几个不同和类型各异的王国:德意志、法兰西、勃艮第和意大利。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大家族和曾被加洛林帝国打破的地理单元不再被掌握一切权力的君主所完全压制。1恰恰相反,大家族、地理单元与新兴王室共同构成了政治体系。封建体系占据了上风,国家观念在其中被分解为一个等级体系,上层、中层和下层各有其权利。国王只能行使有限的权利,如果不是同时握有公爵的地位和权力,那就没有配得上王号的实权。产生或遗留的国家观念只是模糊的影子而已,构建和团结政治实体的因素不是国家观念,而是附庸的忠诚。
在前法兰克王国的东部,起初是形成了一批与古老家族结合的公国:萨克森、巴伐利亚、施瓦本、法兰克尼亚[17]和洛林。公爵们从自己当中选出萨克森公爵亨利为王,后来又向他效忠,于是德意志王国诞生了。
新王国比先前的加洛林帝国更弱,因为国王承认公爵领地是独立的单元。哪怕是他后来消灭了旧的公爵家族,任命了新的伯爵,他仍然不得不保留公爵领地本身的完整。他当上国王不是因为有明确的继承权,而只是因为他有世袭的宣称权,必须先得到公爵投票认可。但是,这套程序对王权施加的限制对国家武装力量是有利的。要是伯爵手里的兵太多太精,查理曼的继承者就不可能高兴,因为恰恰是这种状况会让伯爵变成危险人物。即使是现在,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而且确实发生了。但既然君权的根基是顶级贵族的合作与自由意志——国王是被最重要的封臣选出来的,要与他们商量着治国——那么自然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封建体系中的每个层级(国王、公爵、伯爵,主教不久也会加入进来)都在不遗余力地建立高效的军队。这是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也有益于整体。只有通过逐级构建,每一级都有一定政治独立性的封建国家,中世纪的军事力量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独立精锐士兵的观念从墨洛温时代起逐步发展起来,只有10世纪以来的封建国家才能与这种观念达到完全的政治契合。
乍看起来,新王国与加洛林帝国好像没什么区别,因为亨利一世的后代——起初是父系,后转为母系(萨利安家族)——统治了德意志200年。但是,这种统治的内在精神不同于先前的王朝,因为其延续凭借的不是明确的世袭权利,而是通过选王。因此,它要接受法理上得到认可的对立势力存在,而且不得不尊重这些势力。与王位一样,公爵和伯爵这些高级官位在法理上也并非明确世袭而只是终身占有的封地。但在现实中,公爵和伯爵通常是父子相承,而且越来越接近纯粹的世袭制。我们或许可以说,封建国家最纯粹的形态在于这样的局势:就王位和封地而言,各种制度——世袭制、选举制和任命制——没有一种占据主导,而是共同达成了一种现实的平衡。
逐级分权——作为一个特殊的政治组织,教会也是如此——的对立面是由之产生的政治动荡。这些不完全的主权者们各有一定的独立军队,彼此摩擦不断。中世纪是一个几乎无休止发生内战的时期。但正如古希腊的小城邦一样,兵力恰恰在不断的私斗中增多了。希罗多德说起,希腊城邦之所以能战胜波斯人,是因为先前雅典与埃伊纳的内战使得各城邦大造舰船,等到必须将一切力量集结起来的紧要关头时,便有可能立下奠定乾坤的大功业。德意志王国建功立业的可能性还要更高,因为超越所有小势力的王权建立并延续了下来,形成了天然的聚焦点,提供了天然的领袖。
根据一份现在仍然经常被引用的文献,奠定德意志王国政治基础的亨利一世也创建了一套独特的军制。据说,他发展了萨克森骑马武士,修建城堡,要求9名军人中有8人要长期屯田,但要将三分之一的收获交给城堡,剩下的第九个人住在城堡中,负责守卫城堡和储存其他8人送来的粮草。按照上述表述形式,这段记载整体——关于具体细节的重要性大小,可谓众说纷纭——应被视为无稽之谈,应从批判历史学中清除掉。
亨利的重大成就是在政治方面,首先是建立或至少是进一步发展了萨克森公国,然后是发展了新的有限君主制。军事制度还是先前发展了很久的那一种。2如果奥托大帝时期的人们形成了这样的印象——取得赫赫战功的战士阶层,还有守卫国家的坚固城堡和堡垒都是奥托的父亲亨利建立的,如果忠诚于君主家族的维杜金德(Widukind)指出这些都是事实,那也不过是将远景拉近,这在民间传说中司空见惯,希罗多德笔下波斯人对波斯王室的记载就是一个例子。早在查理曼时代,萨克森人和弗里斯兰人就已经骑马作战了,而在战乱频生的下一个世纪中,他们当然没有忘掉骑战的本领。3从远古时代起,马就是萨克森“武具”(Heergewäte)的一部分。他们在异教时期就修建了城堡,至少从加入法兰克文明的时候起就建起了城市。因此,亨利能做的不过是从人员和物质两方面去发扬和强化他继承的军事制度。维杜金德记载的传说性质在这个说法——驻守城堡的任务总是9人中取一人——中尤其明显。在和平时期,城堡守军的兵力取决于城堡的规模和位置,取决于在边境还是内地,但绝不会取决于城堡所在区域——各个区域的面积和人口可能会相差很大——的士兵数目。
另外,将每年收成的整整三分之一储备起来是不可能的。最后,城外战士是最不可能承担播种收获和供养城堡职能的人。这些事情会交给非战斗员,也就是农民。因此,亨利国王绝不会颁布哪怕只是类似的法令。试图去解读关于训练新式萨克森骑兵的记载更是白费工夫,比如有人说亨利创建了轻骑兵;也有人说,恰恰相反,他创建了重骑兵;4还有人说他教会了骑兵以紧密阵形行动。5维杜金德的记载写于所记事件发生的近半个世纪之后,应该彻底从一手史料的队伍中清除出去。它只不过反映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重大事实:通过政治权力的更新与集中化,军事体系在质量尤其是数量方面也实现了增长和发展。但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出现新的形式。
一件在世界历史上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大事件正是在此基础上发生的,即奥托大帝在莱希菲尔德(Lechfeld)击败了匈牙利人。这场胜利让罗马-日耳曼世界击退了新一轮的蛮族入侵,推动了德意志王国以及随之而来的德意志民族的形成。因此,我们会专门用一章来讲述这场会战。
法兰克王国西部的发展过程有很大不同。首先,加洛林家族的统治在这里多延续了两代。当掌握大片疆土的豪族们最终脱离加洛林王朝,将法兰西公爵于格·卡佩(Hugh Capet)选为国王时,卡佩王朝无力像奥托大帝在德意志那样,在整个西法兰克地区建立真正的王权。在几个世纪的时间里,法兰西岛公爵头上的王冠一直不过是个头衔和政治虚构之物。尽管如此,法兰西的军事组织与德意志并无重大差别。意大利也是同样的。
封建制度下的征兵
我们发现,在查理曼时期,国王不会从某个伯爵领地征召指定数目的士兵,而是要求全体或部分战士阶层的成员都上战场。兵额没有定数,伯爵领地的大小和贫富有显著差异,甚至领地与集结地点的距离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生病、开小差、与盗匪交战、与当地人发生冲突总会让来自远方的部队沿途遭到或多或少的损失。国王甚至不能掌握各个伯爵领地能出多少人的必要统计数字,因此也无法规定明确数字。此外,士兵数量甚至都不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也不是真正的负担。找人,哪怕是找可用的人,大概也没那么困难。6决定性因素是昂贵的装备和相应的给养。
在10世纪之后的完全封建制国家,采取了一种不同于加洛林帝国的更简便的形式征兵。由于公爵和伯爵——不久之后,主教和修道院长也加入了——的职能逐渐由官员转向领主,军务成了他们直接关切的事务,用不着别人监督。在参加会议的领主的建言下,国王决定并公开宣布战役安排,而且逐渐形成了所有领主都要庄严宣誓参会的惯例。宣誓程序似乎在亨利一世时就有过一次,7后来一直延续到腓特烈二世时期。8当时,每名领主带来多少骑士和仆从都是他自己的事,而且领主在御前会议上建言的分量与手下部队的多少强弱直接挂钩,这是比任何点兵检阅都有效的保障。
因此,红胡子腓特烈[18]在朗卡利亚平原(Roncaglian Fields)颁布且之后多次重申的军队条令中规定,不参加战役者要受到剥夺封地的惩罚,但并未提及带来的兵力太少的情况。文献中只有少数几处表明兵力被纳入考量。例如,《科隆王室编年史》(Kölner Königschronik)在亨利八世国王侵入巴伐利亚公爵领地(1233年)一条下记载,集结于奥格斯堡(Augsburger)附近的莱希菲尔德的王室军队约有6000人。9
于是,每名领主在决定带多少人参加一场战役时会权衡具体情况和自身利益,而非规定一个明确的数目。10
为了设立某种标准,以便明确每名伯爵应该派出的部队人数,规定伯爵征召手下和发放粮饷的义务,加洛林诸国王下了多大的功夫!这些努力全都没有成功,新建王国的统治者更是省去了这个麻烦。
19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再次试图通过加洛林王朝敕令中的证据来重构当时的军事体系,此事注定与查理曼当年的努力一样徒劳无功。学者们同样尝试为萨克森王朝、萨利安王朝和霍亨斯陶芬王朝找到某种客观的衡量标准,以此来分配和规定各个时期的兵役负担。在没有充分理解中世纪国家特殊性的情况下,他们将现代国家的需求挪到了古代。没有明确的法律、机构和条例来分配赋税和劳役的现代国家是不可想象的。但除非我们意识到中世纪国家不仅不需要这种条例,而且不能实施这种条例,否则就不算真正理解中世纪国家。封建制度意味着将至高无上的主权划分为多个层次,每个层次都有一定的独立性,参与全国性事务的行事依据是自身的判断,而不是上级规定。封建时代的真正特点就在于此,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
但正如现代国家不是单纯依靠法律、法令和条例,其在很多方面要仰赖公民的善意和自愿配合一样,中世纪也会在某些情形和条件下会采取定额征兵。从文献来确定到底在哪些情况下会提及数目,这既是有价值的,也是有启发意义的。
在德意志国王的各大附庸中,只有一位在文献中留下了应派出兵力的明确常规数目(骑士300名),就是后来称王的波希米亚公爵。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他不属于德意志王国和德意志国会,而只是从属于德意志王国的异族人,也就是捷克人。尽管兵力有规定——如果当时已经有这样一支部队的话——但在在与波希米亚公爵利益攸关的情形下(莱希菲尔德会战),规定自然不会阻碍他带着1000人去找领主。作为亨利四世最忠心的附庸之一,他可能还会经常拿出超过300人的部队去支援自己的领主。
与此类似,腓特烈一世后来也对意大利城市做了具体规定。例如,他在颁布给卢卡城的章程中规定,该城应为征讨罗马和南意大利的战役提供20名骑士,并为朝廷和军队提供价值400里拉(lira)的现金和粮草(Fodrum)。11
奥托二世时期的文献中讲了一次规定数目的大范围征兵。981年,大概身在意大利的皇帝颁布了针对阿拉伯人的动员令,要求美因茨、科隆、斯特拉斯堡和奥古斯堡主教各出100人,特里尔、萨尔茨堡(Salzburg)、拉蒂斯邦主教各出70人。其余官员及各地应派兵员如下:凡尔登、列日(Liège)、维尔茨堡(Würzburg)三地及富尔达、赖谢瑙(Reichenau)修道院长,各60人;洛尔施(Lorsch)、魏森堡,各50人;康斯坦斯(Constance)、库尔(Chur)、沃姆斯、弗赖辛(Freising)、普吕姆(Prüm)、黑斯菲尔德(Hersfeld)、埃尔旺根(Ellwangen),各40人;肯彭(Kempen),30人;施派尔(Speyer)、图勒(Toul)、塞本(Seben)、圣加仑(Saint Gall)、米尔巴克(Murbach),各20人;康布雷(Cambrai),12人;阿尔萨斯公爵领,70人;下洛林公爵,20人;戈特弗里德(Gottfried)藩侯、阿努尔夫(Arnulf)藩侯、奥托公爵、科诺(Cono)公爵、黑策尔(Hetzel)伯爵,各40人;其他伯爵为30人、20人、12人不等,另有一名伯爵是10人。另外,黑策尔伯爵应派40人,如伯爵本人亲往,则只需带30人。征召总数为2080人或2090人。有人根据这份文献得出结论说,征兵总是采取这样规定数目的方式,只有这一份文献流传至今是偶然情况,或者说德意志王国有一份确切的各地应出兵数额登记表。12然而,我们可以确定奥托二世的征兵令是例外。假如真有一份固定的出兵数额登记表,那就用不着规定数目,而只要规定比例就够了。列出数目本身就表明是例外情况。一大批领主——上洛林公爵、全体萨克森诸侯、乌特勒支主教——都不在名单上,而且在征兵总数里面,教会诸侯要出1482人,世俗诸侯只要出598人或608人,比例仅略多于四分之一。兵役负担分配不可能长期像这样不平均,尤其是当时的教会诸侯的影响力还没有在之后的几百年里那样广泛。因此,这次征兵是根据具体情况和特定观点执行的,主要不是为了战役本身,无疑只是为了增援驻扎在意大利的军队。这一点也能让我们明白为什么要具体规定数字。国王有必要说明自己期望受召诸侯在当前状况下拿出多少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阿普利亚(Apulia)[19]战役和兵力增援,通常的征兵基准——根据当地兵力前来——是不适用的,比如下洛林公爵必须知道他只需要派出20人,不需要更多。出于特殊原因,教会诸侯的负担要远远重于世俗诸侯,许多世俗诸侯根本没有被征召。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具体规定数目的征兵行动不止这一次,而是经常发生。然而,如果这是常例的话,那么最后肯定会形成一套明确的制度,也就是名册。但我们已经看到当时根本连名册的一点点影子都没有,这是有充分理由的。13
当选皇帝后,红胡子腓特烈立即与策林根公爵贝特霍尔德四世(Duke Berthold IV of Zähringen)签订了一份条约,内含一份关于数目的有趣协议(1152年6月1日)。14腓特烈许诺将公爵立为勃艮第的统治者(公爵对勃艮第有一定的宣称权),而只要国王身在勃艮第,公爵就有义务派出1000名装甲骑兵随驾。另外,公爵要为意大利战役提供500名重装骑兵和50名弩手。为履行这项义务,他承诺献上自家领地,即泰克城堡(Teck)及全部附属土地。我们可以将这份条约视为介于封建契约和盟约之间的一种协议。因此,这体现了转向佣兵协议的过程,之后会讲到佣兵协议,它当然必须基于明确的数目。
领主与其附庸之间的关系——更低一级的关系——不同于国王与其直属附庸之间的关系。在这个层次上,个人不会在私利推动下多出力,于是数量关系又很重要了。
领主要自行裁量,召集一批有封地或无封地的附庸以及役人(ministeriales)。也就是领主本人了解其品行、境遇的骑士和仆役,然后让地方担负这些人的装备和给养。自行裁量的范围既包括出兵总额,也包括负担分配,这全凭领主好恶。因为负担相当沉重,所以这种专断带来严重的压迫。因此,按照实际情况设立明确标准的尝试早就有了,肯定比文献中记载的还要早。我们有来自几个修道院和主教辖区的相关一手文献,也有关于代官与领主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一手资料。15一份特别生动的文献来自阿尔萨斯境内由梅斯主教管辖的穆尔明斯特(Maurmünster)修道院:
当得知国王要出征(profectio)时,主教应派遣一名官员至修道院长处,修道院长则应集合手下役人。修道院长应告知代官战役情况,而后者应在指定日期在大门前的广场上将下列人员和物资交给指定的官员:一辆由6头牛牵引、能坐6个人的大车;一匹配马鞍马具的驮马另两人,一人牵马,一人骑马。如有牛或马力竭身亡,官员应从主教财产中择一替代。如国王进军意大利,全体农庄应为此缴纳常税(大概是税额等于一整年地租的临时税)。但如进军目标是萨克森、弗兰德斯(Flanders)或阿尔卑斯山以北的其他地区,则税额减半。利用上述附加税,大车和驮马应满载征途所需的粮草和其他物资。16
如果伯爵领地内个人应负的责任就这样确定了,那么在某种意义上,这套程序也就确定了伯爵领地总体应负的责任。但是,这与“不存在自上而下对每名领主提出具体的贡赋要求”的观点并不矛盾。即使地方层面的具体规定为领主在领内索取贡赋设定了某些限制。但不管是在城中还是乡下,尤其是乡下,领主的索取有时可能达不到限额,领内也未必处处都有具体限额。于是,领主仍然可以自行其是,可以自己出资或借钱用于别处,而且即便他设法从领内聚集起物资,找到愿意追随他的骑手或私兵也不是难事。17正如领主向国王明确承诺了要提供多少贡赋,附庸和役人对领主也会做同样的承诺。18
占有重要封地,有能力自备装具参战的骑士也必须这样做。到了13世纪的德意志和意大利,我们还能发现加洛林敕令中服役3个月规定的痕迹。19在法国,附庸只需离开封地参战40天的事实被反复提及。20甚至有人将这条规定解释为附庸有权在40天期满时返乡,这样肯定是打不了仗的,但无论如何,领主都必须为超期服役的附庸提供最广泛意义上的军需品。如果一块封地分给了多人,则占有一半封地者应服役20天,四分之一者10天,甚至还有分得更细的例子。另外,服役范围经常以纯粹自卫行动或不出领主的领地为限。21在这些限制下,封建兵役的合理性仅仅在于它是佣兵制度的基础和引子。
德意志骑士服役法规中的几个条款或许有助于阐明上述状况。科隆大主教的役人有义务在主教辖区内,或为保护辖区外的主教财产服兵役,但不需要在其他情况下服役,除非本人同意。
如果要去罗马,年收入超过5马克的役人应亲自前往,治安官与管家除外。年收入不足5马克者可亲自前往,也可缴纳封地收入的一半充作军费。去罗马的行程必须在出发前一整年里通知到位。
大主教必须给去罗马的役人每人10马克(年收入5马克就相当高了,而此数是5马克的两倍)以及缝制衣物所需的40埃尔[20]细布(Scharlot)。他还必须为每两名骑士提供一匹装具齐全的驮马、4个蹄铁和24根蹄钉。
越过阿尔卑斯山后,每名骑士每月可从主教处获得1马克。如果1马克未付清且告知主教手下官员后仍未补偿,则骑士可以在主教的床上放一根剥去树皮的树枝,任何人不得将树枝丢掉。如果欠款仍未付清,则骑士可于上午拜访主教,跪地亲吻主教法袍的褶边,之后即可回乡,这无损于荣誉和职责。
按照各地的惯例,其他同类法规中对于出征义务和领主应提供的报酬有不同的表述。22
在赖谢瑙,出征人员不是按照收入,而是按照田产面积来确定的。23不同等级的规则不一样,役人是出征还是出钱由领主决定。这份法规中还有关于领主和役人如何瓜分战利品的条款。
班贝格依然实施加洛林敕令中的旧制度,不是给骑士规定固定的义务,而是将3名骑士分为1组,1人出征,2人留守并为出征者提供装备。
我们从这些条款中也能发现征兵人数是非常少的,亦可再来判断一下,追随查理曼从易北河到比利牛斯山以南、从北海到罗马的军队到底可不可能是农民组成的大军。
自12世纪起,德意志和法兰西就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德意志王权渐衰,于是贡赋多寡越来越由领主自行决断。而在法兰西,更加强大的世袭君主制发展起来,由此形成了明确的封地名册,但规定的贡赋太少,条款又太复杂,所得甚微。24封建制度和明确数目在本质上就是不相容的概念。
2 莱希菲尔德会战
奥格斯堡[21]会战(955年8月10日),又称莱希菲尔德会战,是第一场德意志民族对抗外敌的战斗。在安德纳赫(Andernach)会战(876年)中,日耳曼人路易诸子击退统治西法兰克王国的叔叔的战斗不过是王朝内斗而已。真正的德意志政治实体概念源于摆脱了大一统法兰克帝国的新王朝。这个新生民族证明自己的第一场大战是在奥格斯堡附近打响的,所有部族的战士共同击败了匈牙利人。由科维(Corvey)修道院修士维杜金德编纂的萨克森史书中详尽记载了这场战斗,1第二份记载来自奥格斯堡主教乌尔里希(Ulrich)传记,作者格哈德(Gerhard)参与了围城战并以目击者的身份记录了战况。2另有各种零散的记载,因此会战经过是可以确定的。
奥托国王在击败儿子们掀起的大叛乱后回到萨克森,接到报告称,先前趁着内战横穿德意志地区的匈牙利人再次入侵。之后的报告显示,匈牙利人正在通过多瑙河以南的巴伐利亚,且对莱希河畔(Lech)的施瓦本边境城市奥格斯堡发起围攻,乌尔里希主教正率领勇猛的战士守城。格哈德描述了主教通过《诗篇》中以“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一句为主题的布道来鼓舞士气,然后穿着法袍、带着手下发起突袭,不戴头盔也不披铠甲。
同时,国王也在集结大军支援。援军分为8个单位,或者用维杜金德的说法是8个军团(legion)。一个单位由波希米亚人(捷克人)组成,据记载兵力为1000人。显然,给出这个数字的本意是显示军力之强,还有一份文献记载这支队伍由波希米亚公爵波列斯劳斯(Boleslaus)亲自率领,用意也是一样的。3但是,最强大的部队还是奥托国王一路(“legio regia”:“国王军团”),除了规模肯定不小的萨克森常随卫队,大概还有途中加入的直属于国王的法兰克骑士。萨克森附庸的主力无法随驾出征,据称是因为萨克森本土正在与斯拉夫人交战。可能性更大的原因是他们来得太晚了,因为从第一份报告抵达马格德堡到会战发生,连6周都不到。对西部和北部的萨克森人来说,这段时间太短了,来不及发令调兵、动员部队、出征奥格斯堡。按照文献记载,全军兵力估计为7000人至8000人。实际兵力肯定不会多于此数,事实上很可能还要少一些。全军都是骑马的。将步行或骑马跟随骑士进军的人算作战士,于是得出兵力多于七八千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这些人在某些情况下会执行战斗任务,但他们不会加入野战。一支数目有七八千人,全由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组成的骑马部队是相当强大的。如果这种情况确实发生过的话,查理曼大概也很少能一次集结起这样的大军。
德意志编年史作家自然会把匈牙利描述为一支大军,至于到底比德方多还是少,我们只能略过,很可能要少一些。
一个学界广泛讨论的争议点是:会战发生在莱希河的左岸还是右岸?4
有一段记载似乎提供了线索,说叛徒贝特霍尔德·冯·莱辛堡(Berthold von Reisenburg)将德军接近的消息透露给了匈牙利人。莱辛堡位于多瑙河畔乌尔姆(Ulm)下游14英里(约22.5千米)处。因此,我们或许会设想奥托是从莱辛堡近侧渡河,然后从西北面前往奥格斯堡的。但经过详细考察后发现,这段记载的可信度很低。德意志人是怎么知道谁向匈牙利人告密的?德意志人审问逃亡途中被俘随后被绞死的匈牙利王时,大概不会从一开始就提这个问题。当匈牙利主力围困奥格斯堡的同时,肯定也有部分匈牙利骑兵在周边各地游走。匈牙利人是一个久经战阵的民族,当然会严密观察多瑙河。用不着德意志人通风报信,他们就可能会注意到有德意志大军渡过多瑙河。因此,贝特霍尔德大概不过是世界战争史中屡见不鲜的那种叛徒罢了。胜利者一方甚至也会有叛徒,他们在民间传说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马拉松会战中站在山上用盾牌给波斯人传信的无名氏,到柯尼希格雷茨会战(battle of Königgrätz)[22]中转动风车以通知贝内德克(Benedeck)普鲁士王储正在接近的磨坊主。哪怕到了世界大战期间,这种迷信也害死了无数不幸的人,特别是磨坊主。贝特霍尔德·冯·莱辛堡是行宫伯爵阿努尔夫(Palatine Count Arnulf)之子,阿努尔夫出身被奥托罢黜的旧巴伐利亚公爵家族。我们必须把贝特霍尔德是否果真勾结匈牙利人的问题放在一边,但鉴于他事后毫发无损,因此勾结的可能性不大。这段记载既然不可信,奥托从西北偏西方向前来的说法也就不攻自破了。我们绝不可苟同的一种看法是,即便记载本身不可采信,但其余的证据仍然足以表明德军必定来自这个区域。传说是不遵从理性的。德意志人有可能从任何一个方向进军,但只要贝特霍尔德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怀疑,他在传说里仍然就会被塑造为叛徒。如果已经排除莱辛堡一说,那么尚有维杜金德的记载可作为交战地点的证据。据维杜金德记载,匈牙利人得知奥托国王逼近后立即渡过莱希河迎战。我们从主教的传记中得知匈牙利人在围攻奥格斯堡,这是一座位于莱希河左岸而且不是临河而建的城市,因此匈牙利人要渡河迎击国王肯定是去右岸。于是,国王肯定是从东边的英戈尔施塔特(Ingolstadt)或纽堡(Neuburg)而来。但这个结论也不能确定,因为维杜金德没有提到奥格斯堡被围。此外,围城时间很短,可能只有两天,来自东方的匈牙利人刚渡过莱希河。因此,为记述简便起见,维杜金德此处指的是第一次渡河也是有可能的。这就意味着,战斗是在左岸发生的。5
维杜金德说战斗发生于巴伐利亚(“dum haec in Boioaria geru-ntur”:“当此事发生在巴伐利亚时”)是右岸说的直接证据,我们必须加以重视,更别说施瓦本的疆界有一部分延伸到莱希河在奥格斯堡对岸和上游的地段。尽管如此,这一点并非一锤定音,因为那位萨克森修道士有可能不太关心南德意志地理或知之不确。
但是,维杜金德笔下的间接因素佐证了这一正面陈述。他记录了8个单位的行军序列:前三路是巴伐利亚人,第四路是法兰克人,由康拉德公爵统领,第五路是国王亲兵,第六路和第七路是施瓦本人,第八路是波希米亚人。如果行军地段在施瓦本境内,那么不让熟悉本土的施瓦本部队走在前列肯定是很不寻常的事。然而,走在前列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巴伐利亚人。这样做的原因当然是要将最熟悉当地的部队放在纵队前方,同时不打散自然编成的单位。维杜金德接着说,会战的决心是在康拉德公爵到达时下的。如果集结地域是在更西边,比如乌尔姆与迪林根(Dillingen)之间,那么法兰克人为何来得比波希米亚人还晚就不好理解了。但是,如果集结地域是在英戈尔施塔特附近,那么家族领地在施派尔和沃姆斯周边的康拉德来得晚就是自然而然的了。尽管施派尔与布拉格到英戈尔施塔特的距离几乎相等,但波希米亚公爵接到报告和召集手下的时间肯定要早得多。最后,为科隆大主教兼洛林总管布鲁诺(Bruno)写传的鲁特格尔(Ruotger)告诉我们,洛林部队没有参战的原因是不能及时赶到,而且洛林本土也要抵御入侵。后一个原因不禁让人怀疑是借口,因为保卫洛林的最好办法当然是集合王国的力量击败匈牙利人。但是,如果大军集结地域真是在英戈尔施塔特附近,那么从洛林过去的距离确实就太远了,这一理由也适用于没有被征召的萨克森兵力。
乍看起来,对会战地点在左岸还是右岸的考证意义有限。准确定位会战地点有什么重要的呢?但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个看似次要的问题其实是世界史上的一件大事,因为会战地点决定了会战的战略背景和战略态势。但是,这场会战还带来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奥托是从北边,从多瑙河方向率军前来的。莱希菲尔德位于奥格斯堡以南,而且按照目击者格哈德的说法,会战发生的地方离城市很远,以至于从城墙上都看不到。格哈德还记载道,先前将城墙围住的匈牙利人刚听到德意志军逼近的消息便撤围迎击。那么,战斗怎么可能发生在城市以南的莱希菲尔德呢?德意志军是如何行进到南边那么远的地方的?
既然是匈牙利军出去迎击德意志军,那么初次接触的地点只可能在奥格斯堡的正北、东北或西北方向。
格哈德说战斗并不激烈。当奥格斯堡市民看到一波波匈牙利人从战场撤回时,匈牙利人的队伍损失很少,以至于市民起初还以为根本没有打起来。看起来匈牙利人试图用弓箭手射击德军侧翼,然后从后方发起攻击。然而,这次攻击被打退了。接着,当匈牙利人看到强大的德意志骑兵拿着刀剑和枪矛发起冲击时,他们就夹着尾巴逃回了奥格斯堡以南的营地。即便他们认识到会战和战役已经输了,但还是必须尽可能抢救辎重、骡马和战利品,尤其是有相当数目的随军妇女。为此,他们首先必须回到莱希河对岸,然后迅速再次渡河,踏上通往东方故土的道路。假如初次交战发生在奥格斯堡西北的莱希河左岸,那么匈牙利人就可以畅通无阻地退兵了。因为交战地点与河流有相当的距离,所以匈牙利人比德意志重骑兵要有一定的优势,接下来也就不会发生大战了。匈牙利人会尽可能快地渡过莱希河。尽管莱希河水流湍急,有的地方水很深,但8月正是枯水期,不会构成重大阻碍。接着,他们就可以一路骑马回家了。不过,要是德意志军是从东北方向的莱希河右岸而来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对匈牙利人来说,初次交战可以轻易脱身,但德军如今堵在匈牙利人的退路上。于是,真正的会战在河流渡口,也就是莱希菲尔德打响了。在此战中,后无退路的匈牙利人大部被歼灭。我们可以设想匈牙利人为了渡河,朝上游方向跑得越来越远,而德军统帅则眼睁睁看着己方战士为了完成歼灭任务,让阵形沿着莱希菲尔德越拉越长,甚至追到了莱希菲尔德以外。即便河流有很多不构成重大阻碍的渡口,但大概还是有许多匈牙利人在人群推挤之下落入水深的地方(根据文献记载)被活活淹死。因此,这场战斗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在时间和空间层面都分为两个独立的事件。维杜金德说战斗也就是第一次交战发生在巴伐利亚,这是正确的,而这场战斗被称为“莱希菲尔德会战”也是正确的。
现在,我们已经解决了德军从北方来战斗却发生在奥格斯堡以南的矛盾。
一份后来的文献能够很好地纳入上述语境中,以至于本身不太可信的它也有了几分可信度。
12世纪有一份题为《茨维法尔滕》(Zwifaltenses)的年鉴,书中记载会战地点被称为“科里塔尔”(Kolital)。今天在奥格斯堡9英里(约14.5千米)外,通往英戈尔施塔特的道路东南方,达辛(Dasing)与艾夏赫(Aichach)之间有加伦巴赫村(Gallenbach)和格伦霍芬(Gollenhofen)农庄,两者离得很近。有人可能会怀疑两个地名到底是不是同源词,考虑到毕竟元音有差别,而且我们也不能确定它们与“Kolital”的词源学关系。尽管如此,“科里塔尔”不可能是凭空捏造的,而且发音确实有相似点。因此,我们可以设想这是作者听错了地名的发音,然后用歪曲的写法记了下来。这并不意味着今天的格伦霍芬就是古战场,因为在几百年的过程中,破坏与重建会导致地名发生变动。但是,首次交战的地点肯定就在奥格斯堡东北方向半天步行路程的丘陵地带,今天那里被称为“格伦霍芬”,这不禁让我们想起“科里塔尔”。
另外两部分别写于12世纪和13世纪的编年史记载战场是一座常见于史册的山丘,位于莱希河右岸、奥格斯堡上游6千米处。此地被称为“贡岑勒”(Gunzenle),现在基本被河水冲刷殆尽。一切都指向这里,这里就是会战第二阶段的主战场。6
但是,我们还没有走到终点。
7月初,当奥托国王在马格德堡接到匈牙利人入侵的报告时,他最先考虑的问题肯定是王室军队在哪里集结——当然,肯定在多瑙河以北。7巴伐利亚公爵和施瓦本公爵大概之前就自主下令麾下骑士集结了。
德军集结肯定要用大约5周时间,匈牙利人在这段时间里的推进距离和速度是怎样的呢?我们不可能知道。无论如何,如果他们没有直接在莱希河边扎营,那么我们不妨假定他们起初留在多瑙河以南,不会越过施瓦本界河和莱希河太远。如果国王将集结地域选在施瓦本内地——可能在乌尔姆附近甚至更往西,那么他必然能够阻住继续前进的匈牙利人。但假如他有这个想法,他不征召洛林的军队一事就无法理解了。7月初在马格德堡征兵时,他不可能预见决战会在奥格斯堡附近进行。会战不在内卡河(Neckar)以东甚至不在莱茵河以东的情况都是有可能的。可能性如此之多,国王怎么会征召波希米亚人而不征召洛林人呢?在鲁特格尔的著作中,布鲁诺大主教似乎自作主张,不许手下骑士行动。但考虑到他与哥哥奥托国王的关系极好,他的决策不可能没有经过国王的首肯。我们必须认识到,如果最广大、最富裕的公爵领(莱茵兰和低地国家也包括在内)的总管为了直接守卫洛林本土——毕竟洛林与战区离得相当远——而不遵从国王的调兵令,这就不只是抗命,而是明目张胆、大逆不道。但只要我们记得战场已经确定在莱希河右岸,那么一切就清楚了。这意味着德意志军队的集结地域不在施瓦本的乌尔姆附近,而在巴伐利亚的纽堡或英戈尔施塔特周边。这样看来,德意志国王的战略构想并非列阵于匈牙利人正面,将其击退并驱逐出德意志国境,而是集结大军于匈牙利人身后,截断其退路,打一场歼灭战,使敌军再不得复返。
在英戈尔施塔特,从马格德堡来的国王可以方便而迅速地与波希米亚、巴伐利亚、施瓦本和法兰克军会师。巴伐利亚军大概集结于拉蒂斯邦周边。施瓦本军无疑会尽量将集结点设在远处,有可能就在奥格斯堡境内,等敌军逼近时就退往北边,也有可能在多瑙沃特(Donauwörth)。由康拉德公爵统率、来自莱茵河另一侧的法兰克军自然来得最晚。洛林军没有能力及时抵达这么靠东的地方,不过他们有另一项任务。如果匈牙利人注意到一支德意志大军正在逼近己方身后,那么他们也不是没有可能向西撤退,通过洛林、西法兰克王国和意大利回国,就像932年和954年那样。阻止匈牙利人西逃的任务只能由洛林军承担,洛林军也有能力完成任务。我们不妨假设布鲁诺大主教已经做好了战备,如有必要则出兵阻止匈牙利人渡过莱茵天堑,拖到奥托国王率领主力抵达从后方发起攻击为止。
因此,尽管洛林的骑士没有参加莱希菲尔德会战,但在会战的基本战略构想中他们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文献中一件看似纯属偶然的小事恰到好处地总结了我们描绘的图景,并证明奥托的意图就是从后方发起攻击,一举决胜,彻底歼灭敌军。最后一支抵达集结地的部队是国王的女婿康拉德和生活在莱茵河地区的法兰克军。他要走的路比波希米亚人、巴伐利亚人、施瓦本人和美因河地区的法兰克人都要远。假如国王想要更快集结的话,他本来可以往康拉德的方向走一两天的路程。当奥托宁愿等待康拉德继续向东、堵住敌军退路的时候,他肯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格哈德接着写道,交战后国王在奥格斯堡城内过夜并派出信使,命令他尽快传达占领所有渡口、拦截匈牙利人逃窜的命令。奥托很可能在战场上就已派出信使了,而且估计是立即从得胜的骑士——尤其是巴伐利亚骑士——中择人执行这项任务。那么,堵截逃窜敌军的地点或许就在伊萨尔河(Isar)或因河(Inn)[23]。会战几天后,匈牙利酋长确实落入巴伐利亚公爵亨利手中并被绞死。一处或可置于相同背景下理解的记载出自同时期的圣加仑编年史,书中说波希米亚人也遇到和歼灭了一伙匈牙利人,并俘获了乐勒国王(King Lele)。8此事也可能发生在莱希河上:胜利的德军还没等匈牙利人渡河就出现了,匈牙利人要么强行突围但没有成功,要么避而不战,想要在河流上游渡河,结果在那里遭到波希米亚人攻击。
我们越是认真研究这些细节,就越会认清:不仅所有细节都指向同一个决定性的战略要点,即德意志军从东边来,而且影响深远的会战胜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该战略决定的。现在,我们突然看到了德军从西边而来的看法是多么庸俗:勇猛的骑士们立下大功,却仍然被一整个公爵领地中自私短视、按兵不动的行为所玷污。尼切(Nitzsch)在《德意志史》(Deutsche Geschichte)中说,文献中奥托一世的形象不是一名真正伟大的战士,而是一个祈求神灵保佑的人。魏茨(Waitz)在《德意志宪制史》(Deutsche Verfassungsgeschichte 8:174)中提到,在所有德意志皇帝中,阿努尔夫、亨利一世、亨利三世和洛泰尔表现出了军队统帅的重要品质。他没有将奥托一世包括在内,而布雷斯劳(Bresslau)在《德意志大传》(Allgemeine deutsche Biographie)中明确否认奥托具有伟大统帅的品质。如果莱希菲尔德会战是在莱希河左岸打响,这种看法就是正确的。但现在看来,勇猛骑士的做派成了伟大统帅的风范,王师中洛林军的缺席也成了卓越的计策。两代人之前,面对围攻巴黎的诺曼人,率领来自全法兰克王国大军的“胖子”查理一无所得,奥托的父亲也曾向匈牙利人纳贡。教士史学家们或许不理解局势,后世学者重复着时人赋予奥托的“大帝”称号时可能也只是鹦鹉学舌而非确实感到这个称号的分量。但我们现在可以说,作为世界历史上少数几位享有“大帝”美名的帝王,他是实至名归的。让我们把自己放到国王在马格德堡接到报告说巴伐利亚突然遭到敌人入侵的情境中。这不只是行动起来的问题,更要最快和最果断地行动起来。不经长时间准备就集结附庸出兵是多么困难啊!他要将多瑙河以南的施瓦本和巴伐利亚——从黑森林和阿尔卑斯山调兵——与波希米亚、萨克森、法兰克尼亚联合起来,与此同时,敌军正穿行于这些地区。理想的集结地点在哪里?赶到敌军正面拦截难道不是最符合逻辑的做法吗?尽管会损失一些时间,但将萨克森和洛林的部队一同调来,集合整个帝国的兵力难道不是最安全的做法吗?匈牙利人一看到逼近的德军力量之盛就避而不战,让整场大动员无用武之地,这种可能性要如何避免呢?
这些问题肯定在当时的马格德堡都有人提出来,我们现在都知道他们得到的回答了。国王决定不从遥远的萨克森和洛林调兵,比如集结点不设在内卡河下游,而设在巴伐利亚境内多瑙河北岸莱希河口与阿尔特米尔河(Altmühl)之间的某处,巴伐利亚和施瓦本军必须赶在匈牙利人前面退到这片区域。公爵和派出的信使被命令以最快的速度行动,有可能正如一份加洛林王朝文献中所记载:如果命令上午到达,军队则必须于当日傍晚开拔;如果命令傍晚到达,军队则必须于次日上午开拔。不从命者会受到严惩(“terrible imperium”:“可怕的命令”)。9国王立即带着侍从骑士和萨克森亲兵向集结地域出发了。发给洛林的命令是守住莱茵河自卫。
在这样的战役计划下,如果匈牙利人不能在决战中击败德军,那便在劫难逃了。真正来检验战略制定是否正确的唯有会战。假如莱希菲尔德会战打输了,马上就会有批评者跳出来说,奥托国王为什么不等到全帝国的骑士都集结起来?他为什么要切断匈牙利人的退路并攻击其身后,逼得敌军背水一战?难道不应该给敌军留一条退路吗?
奥托一世之所以是伟大的统帅,不仅是因为决策明智、兵行神速、手下大附庸忠实服从,而主要是因为他敢于向敌人发起挑战,并在那样的状况下战斗。
3 亨利四世皇帝征战史
温斯特鲁特河畔洪堡会战
(1075年6月9日)
这场会战有3份详尽的记载:一份是兰贝特·冯·黑斯菲尔德(Lambert von Hersfeld)[24]写的;一份是布鲁诺写的1;还有一份是英雄史诗。2但是,前两份有倾向性且有多处要点相互矛盾,而第三份纯属文学作品。兰贝特和布鲁诺声称,亨利四世军队的行动完全出乎意料,如天降神兵扑向萨克森人,但我们不知道此说在多大程度上是为失败找借口。兰贝特说萨克森人慌乱之中只有几个人来得及穿盔甲,从“营门”中夺路而出,好像他们有罗马人那样的坚固营寨似的,此说无疑可归为夸口修辞。大批萨克森人估计还在温斯特鲁特河北面,在对战况还不清楚的情况下就得知战败的消息了。尽管如此,战斗大概还是从中午一直拉锯到晚9时,即便是在那时也只是因为亨利一方有生力军加入才分出胜负。布鲁诺对这方面的记述很可能要更准确。他说战况虽然激烈,但胜负是在很短时间内决出的,因为萨克森一方只有3名酋长阵亡,而国王的军队已经损失了8位将领。兰贝特说施瓦本与巴伐利亚贵族被杀者甚众,毫无疑问,此说的谬误程度不亚于参战者只有数人未受伤的记载。
此战似乎肯定是一场骑士之间的战斗,地位最高的领主在最前方交手。北面边区藩侯乌多(Margrave Udo of the North March)挥剑重创表亲施瓦本公爵鲁道夫(Duke Rudolf of Swabia)头部——后者反对亨利四世,自称国王——多亏头盔结实鲁道夫才捡了一条命,而且据说他被打得遍体鳞伤。王师帐下的巴伐利亚藩侯恩斯特(Margrave Ernst of Bavaria)重伤身亡。在萨克森一边,苏普伦堡伯爵格布哈德(Count Gebhard of Supplinburg)身亡,他的儿子是后来的洛泰尔皇帝。我们不清楚在皇帝一边有没有步兵上阵。根据兰贝特的说法,在战斗期间萨克森步兵留在营中。这应该不是萨克森人的本意——除非这些“步兵”只是辎重队,否则为什么要把他们带上战场呢?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骑兵冲了上去,而且胜负决出得太快了。布鲁诺记载道,在战斗打响前一大批萨克森军就溜了。
学界曾认为,惨遭屠戮的步兵是被征召来的农民。《萨克森战争之歌》(carmen de bello Saxonico, M.G.SS.,15.2.1231)详尽描绘了萨克森骑士是如何打动了老百姓,让他们参军;而老百姓又是如何被尚武精神所感染,农夫和牧羊人都将生产工具改造成武器,抛下自家田地上战场。但按照兰贝特的记载,萨克森人在御前军事会议上被描述为一群不好战的人:“一群无能的乌合之众,习惯种地,不会打仗。他们之所以违背自身的习俗和传统参战,并非是受尚武精神的鼓动,而是因为害怕领主。”(“vulgus ineptum, agriculturae pocius quam militiac assuetum, quod non animo militari sed principum terrore coactum, contra mores et instituta sua in aciem processisset”)
尽管有这些记载,但萨克森领主要带着民兵打野战一事还是不太可能发生的。《萨克森战争之歌》是一部满篇编故事的诗歌作品。这一点在结尾处尤其明显,其中描绘了取胜后的国王如何蹂躏整个萨克森,夺取城镇和城堡。萨克森人几乎被洗劫一空——“房屋、牲畜或财产”(domus aut pecus aut res)。事实上,国王率领大军从哈尔茨向东进发,最远只到哈尔伯施塔特(Halberstadt),接下来他带着少数随从去了戈斯拉尔(Goslar),但7月1日就掉头返回了。3如果按类似的方式给大规模征兵的记载榨一榨水分,那我们就可以这样来解读:除了骑士,萨克森领主还带了一批用得上的人。但尤其重要的是,为了加强兵力,他们或强征或招募了数目超乎寻常的步兵,为这些并未证明自身能力的人提供装备并将其带上战场。
兰贝特声称,当地地形不允许国王的全体部队同时发起进攻,因此各单位是一个接一个排列的,其中国王在第五梯队,波希米亚军在末尾。无疑应该否定此说,因为温斯特鲁特河以南的地形并不会妨碍骑兵单位部署为宽阔的正面。这一描述可能是基于对行军序列的记述。赖谢瑙修道院修士贝特霍尔德(Berthold of Reichenau)在报告(M.G.SS.,V)中说萨克森阵亡者有8000人,这当然是不经之谈。
亨利四世与反王鲁道夫的战争
趁着亨利四世在意大利与教宗额我略七世寻求和解到卡诺莎(Canossa)城堡悔罪的机会,反对他的德意志诸侯聚会于法兰克尼亚的福希海姆(Forchheim),并将国王的姐夫(或妹夫)施瓦本公爵鲁道夫选为国王(1077年3月15日)。但是,恢复教藉的亨利刚回到德意志,大批伯爵和主教就加入了他,以至于鲁道夫不得不立即退出南德意志,与萨克森人联合起来。萨克森人对国王怀有旧恨,他们鼓起精神,支持鲁道夫。尽管占决定性多数的巴伐利亚人、施瓦本人和法兰克人支持国王,但这些贵族不愿意立即追随国王参战与篡位者一决胜负,而希望通过和平协议来解决王位争端。无论和平协议的条件如何,鲁道夫肯定要放弃对王位的主张,于是他集结全军和一支萨克森部队向内卡河进发,途中还有策林根家族的巴伐利亚公爵韦尔夫(Welf of Bavaria)和克恩滕公爵贝特霍尔德(Berthold of Kärnten)加入。尽管有援军相助,他的力量还是不足以迫使亨利决战。他不得不撤军,冬天和来年春天他在谈判中度过,打了几次草谷,有几座城堡被围攻了。直到仲夏鲁道夫才第二次尝试一战决胜,而且又是带着萨克森人启程,途中得到南德意志公爵们的支援。
梅尔利希施塔特会战
(1078年8月7日)
鲁道夫一路要穿过图林根,韦尔夫和贝特霍尔德两位公爵麾下的施瓦本军则集结于莱茵河与内卡河之间。但这一次,亨利国王也有一支足够庞大的军队。他迎面向萨克森人推进,两军在图林根与法兰克尼亚边界处的梅尔利希施塔特(Melrichstadt)附近相遇。根据布鲁诺的详尽记述(贝特霍尔德的记载是混乱不堪的无稽之谈),这是一场纯粹的骑士间的战斗,双方都有一部分人取胜,另一部分人败逃。这种情况在好几次战斗中都发生过,但骑士之间的战斗有一点特别重要:骑士一旦开始逃跑就不可能拦得住。哪怕是纪律严明的骑兵也很难做到,骑士就更难做到了,不仅有心理上的原因,更因为骑士不可能通过阻击行动来辨清形势,重整旗鼓。除了极特殊的情形,骑士是不能打防御战的。面对进逼的敌军,他们要么迎战,要么撤退。在承认梅尔利希施塔特会战失败并屈膝投降的萨克森人中就有鲁道夫国王。他是公认的勇士。事实上,他并没有战败,因为他的对手亨利也逃离了战场,而且由腓特烈行宫伯爵统率的一支萨克森部队最后占据了战场的主导权。尽管如此,鲁道夫还是一路退回了萨克森。他手下的一些诸侯在途中被农民劫杀,还有的被俘后交给了亨利国王。就连取胜的腓特烈行宫伯爵手下的萨克森部队也只能是拿上战利品回家。
后来的一份文献《普尔德年鉴》(Pöhlder Annals)记载,鲁道夫国王发现自己在己方取胜前就逃跑一事后郁郁而终,此说或有确切依据。4尽管亨利国王仗打输了,但他似乎达成了将两支敌军分隔开来的战略目标。现在,我们的预期是他会转向施瓦本军,特别是波希米亚公爵率领生力军前来与他会合了。然而,不管是因为手下败逃的骑士一路跑回了老家,还是有其他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亨利刚开始的行动只是去了一趟巴伐利亚。到了10月份,他终于在那里集结了一支新的军队,目标是毁掉敌方在施瓦本的财产。
这一事件充分体现了骑士战斗的特点。我们不能像吉泽布雷希特(Giesebrecht)那样一带而过,他说亨利之所以撤军,是因为亨利不这样的话就会被夹在两支敌军之间。萨克森人毕竟已经撤走了,而且就算他们很快去而复返,国王在这段时间内也能击败两位南德意志的公爵。弗洛托(Floto)的《亨利四世传》(Leben Heinrichs IV)同样与真相离得很远。他说国王不能追击萨克森军的原因在于,先前在内卡河畔击败民兵的南德军会追赶他。这正中国王的下怀——追击萨克森人时,国王随时可以转身迎战。亨利的做法绝不能用战略原因来解释。除非有我们一无所知的其他原因发挥了作用,否则正确的解释只能在骑士军队的性质中寻找:哪怕只是打了半场败仗,亨利的部队却已经打不动了。
弗拉希海姆会战
(1080年1月27日)
梅尔利希施塔特的战斗对双方都没有立即带来结果,但最终占据上风的是亨利四世国王。因为鲁道夫的力量显然不足以采取战略攻势,而且这场争斗也不能通过谈判解决。这两点说服了国王的拥护者们,他们现在愿意向国王提供他足以采取攻势的支持。他甚至发动了一场冬季战役。
一批地位最高的萨克森诸侯已经失去了对反王的信心,于是背弃了他的事业。因此,亨利得出的结论大概是:如果他现在突然现身,鲁道夫是没有能力与他野战的。5但鲁道夫与奥托·冯·诺德海姆(Otto von Nordheim)却出兵相迎,地点在图林根境内的米尔豪森(Mühlhausen)以南。萨克森人将阵地设在溪流后面的高地上,等敌军渡河上山时发起攻击。但亨利认识到在地形上所处的劣势,于是绕过了萨克森人的阵地。
关于要展开的会战结果,派系不同的作者说法彼此矛盾。布鲁诺和贝特霍尔德说萨克森一方取胜,亨利败逃。但根据埃克哈德[Ekkehard,续弗鲁托尔夫(Frutolf)之书]和《奥格斯堡年鉴》(Augsburger Annals)的说法,萨克森人败逃,亨利一方的波希米亚公爵拉迪斯劳斯(Duke Ladislaus of Bohemia)甚至俘获了鲁道夫的金色御矛,而且亨利下令,波希米亚公爵在公共场合都要让人把这支矛举在他身前。但埃克哈德接着写道,一支萨克森部队在战斗中攻击了御帐,杀死护卫并抢走了大量战利品。国王接着撤回东法兰克尼亚并将军队解散。
乍看起来,上面对国王撤军的解释很像是讳败的遮掩,而亨利当然也没有取得真正的大胜。但一种并非完全不可能的情形是:此战的经过与梅尔利希施塔特相似,亨利退兵的原因并非是在弗拉希海姆(Flarchheim)吃了败仗,而更多是因为他的希望——萨克森人不会继续支持鲁道夫——落空了。另外,布鲁诺只字未提御帐被攻破,贝特霍尔德则说双方战士只是因为天黑了才脱离战斗。由此而见,亨利显然并未真正被打败。尽管如此,贝特霍尔德当然还是声称胜利者是萨克森军,因为他说鲁道夫坚守战场直到午夜,然后因为冷得受不了才就近找村子住下,天刚亮就返回战场。因此,无论怎样似乎都没有发生追击。
贝特霍尔德说,鲁道夫一方只有38人被杀,“而且其中只有两人据说死在杂兵而非用剑的骑士手中”。(“et hi omnes praeter duos de minoribus non de militaribus ensiferis cecidisse referuntur”)
埃尔斯特河会战
(1080年10月15日)
直到弗拉希海姆会战结束后,额我略教宗才第二次与亨利决裂,而且是彻底决裂。在1080年的复活节主教会议上,他再次开除了亨利的教籍。随着这一行动,军事斗争也达到了高潮。和平解决争端的想法之前一直对双方的部分力量有所约束,如今这种幻想完全破灭了,两边都只能集结所有可用的力量,尽快打一场终极决战。有了前几年的经验,鲁道夫知道自己的力量不足以采取攻势。作为较强的一方,主动权落到亨利手中。他在整个夏天都忙于宗教事务,先在美因茨召开了一次主教会议,又在布里克森(Brixen)会同意大利主教召开了一次主教会议。他在布里克森迈出最后一步,拥立了一位与额我略对立的教宗。接着,他将注意力转向鲁道夫。
通过可能亲历其事的布鲁诺的详尽记载,我们对战役和会战的情况都比较了解。但是,布鲁诺热切支持教会一方,我们自然不能指望他会全面地讲述各方行动的原因,对萨克森军将领如此,对亨利国王一方就更不用说了。
国王的任务是会合两支部队:一支来自德意志西部和南部;一支来自波希米亚和转投国王一方的迈森(Meissen)[25]藩侯。亨利选择了一条危险的路线:从黑森出发,穿过图林根,沿着萨克森的南部边界行动,以便在萨勒河或埃尔斯特河(Elster)与其他部队会合。他佯装要进攻戈斯拉尔,成功将集结起来的萨克森军引诱到那个方向,同时率军经埃尔福特(Erfurt)东进。但萨克森人很快认识到错误,于是转身追击敌人,在埃尔斯特河畔追上了亨利。从南边来的巴伐利亚军可能已经在那里与亨利国王会师了。6波希米亚和迈森的部队还在河的另一边。
布鲁诺提出了一个问题:亨利会不会是有意背水一战,这样士兵就没有机会逃跑了。《佩高编年史》(Pegau Chronicle)中一则当地后来的传说显示,战斗发生在埃尔斯特河畔(“juxta Elstram”)一个名叫米尔辛(Milsin)的地方附近。由此来看,会战地点无疑是紧挨着河的右岸。
布鲁诺又说亨利希望马上开战,不要片刻耽搁,此说显然搞错了实际形势。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一开始为什么要走这么远呢?另外,同一位作者告诉我们,在埃尔斯特河畔扎营不是国王的意愿(“nolens”)。假如亨利能做到的话,他肯定会拖延开战时间,直到波希米亚和迈森的军队与他会合。
这些文献中完全没有说明国王为什么没能渡过埃尔斯特河。毕竟,这条河并不能构成很大的障碍。因为他之前在瑙姆堡(Nau-mburg)以南渡过萨勒河,而且没有拿下这座城市7,所以他与波希米亚人会师的合理路线就是走蔡茨(Zeitz)方向。我们之后会看到,这一点与后续事件也是符合的。蔡茨或许与瑙姆堡一样对国王关闭大门,将直通的道路堵死,而萨克森人又赶在他修好桥之前出现了。
我们或许还可以问:如果亨利既不能渡过埃尔斯特河,又没有集合兵力,那么他为什么不沿河南撤军呢?但是,既然萨克森人已经追上他了,南撤行动就不可能有序进行了,这样的撤退很容易演变成逃窜。对于一支几乎完全依赖近战武器、以骑兵为主的部队来说,殿后为大部队有序撤退争取时间的行动实在是太难了。此外,在可以肯定是交战地带的南边,埃尔斯特河急转向西,这会对从那个方向撤下来的部队造成很大的困难。最后,波希米亚和迈森援军可能已经到了河对岸不远处,从黑森出发横穿图林根的行动成败全系于这支援军。《佩高编年史》——当然,它的成书年份要晚得多,但无疑仍然包含了当地的传说——甚至记载波希米亚人参与了战斗。鉴于布鲁诺从正面给出了相反的说法,此说不可采纳。但是,《佩高编年史》接下来讲述波希米亚公爵先前秘密穿过波希米亚,现在出手搭救亨利国王一事属实的可能性很高,不会是纯粹的虚构。波希米亚人参战的说法很可能就出自公爵搭救逃跑国王的记载,只是在编年史写作的年代,人们对事件具体经过已经记不准确了。但是,我们或许可以得出结论:如果波希米亚公爵能将国王从战斗中救出来,那么他的先锋部队可能在战斗期间就在河对岸了。既然有可能直接与友军会师,国王就试图通过机动来争取必要的时间,而不是继续向南撤退。
图2 埃尔斯特河会战
于是,他将阵地设在一个有沼泽的山谷后面,这样萨克森人就不能直接攻打他。按照布鲁诺的说法,沼泽名叫“格罗纳”(Grona)。我们不妨假设这个名字保留在位于蔡茨对面,亦称“格罗纳”的格拉纳(Grana)村中。这里有一处自西向东延伸到埃尔斯特河的山谷,过去据说是一片沼泽。从萨勒河开始,亨利军走的道路就贴着山谷的南壁,越过埃尔斯特河附近的沼泽后急转向北,然后通往蔡茨的桥。我们可以假定,当初桥的位置和今天一样。因此,当萨克森人出现在他身后时,亨利已经越过了沼泽,正在沼泽北侧。
萨克森人不能在敌军眼皮底下越过沼泽。布鲁诺说双方的骑士骑兵隔着沼泽互相嘲讽对骂,挑动对方过来交手。
在沼泽的保护下,国王暂时不会受到攻击。尽管蔡茨堵住了直接渡河的通道,但另一边波希米亚公爵和迈森藩侯也在逼近这座城市。即使这一威胁没有使国王将通道打开,他在城外迅速建起渡口也不是难事,这样在两岸就可以会师了。
然而,萨克森人有可能沿着先前的进军道路后退一点,然后从西边绕过沼泽。亨利无疑是认识到了这一点,但他要么估计绕路要多花一天时间,这足够他建好渡口到埃尔斯特河对岸了;要么觉得可以趁着敌军绕路的机会回到沼泽南边,这样沼泽就又把两军隔开了。
但鲁道夫国王与奥托·冯·诺德海姆既认清了利害所在,也能够应对局面。据布鲁诺记载,因为有太多萨克森步兵在图林根行军中因精疲力竭而掉队,国王就命令所有马匹稍弱的骑士下马步战。要如何运用这些下马骑士呢?骑士下马不是因为战马不行了,而是为了填补损失的步兵。我们都知道,骑兵在野战中的价值远远高于步兵。专门让骑兵下马肯定有特殊目的,而且是很重要的目的,因为指挥这支部队的人是萨克森军中仅次于鲁道夫国王的统帅奥托·冯·诺德海姆。我们可以假定,这伙人的任务是在骑兵迂回作战期间占领并堵住格罗纳沼泽上的渡口。在战斗过程中,步兵也可以从那里参战。毫无疑问,萨克森军的兵力要远远大于亨利国王的军队,因此可以分兵行动,迫使亨利在除了河水没有其他退路的情况下正面交锋。
下马骑士不仅能守卫沼泽,也能越过一些骑兵无法通过的地段。
事件接下来的发展印证了上述假说。双方骑兵沿东西方向正面相对,打得有来有往。据记载,当奥托·冯·诺德海姆带着步兵从南边出现时,一部分萨克森军已经在逃跑了。布鲁诺说奥托击败了敌军一部,杀入敌营后阻止手下劫掠,接着率部对仍然在交战的敌军发起攻击,逢战必胜。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下马骑士对抗马上骑士取得这样的战绩是完全不可思议的。但我们设想一下,当奥托率部渡过沼泽时,骑兵的战斗还没有分出胜负,那么一切就清楚了。他首先赶跑了渡口的守军,接着去攻击亨利国王的营地,但成功地约束了手下,又带领他们加入了骑兵战。由于这支援军的抵达,骑兵战的结果决定性地倒向萨克森一方。至于细节方面讲得是否准确,我们可以略过这个问题。布鲁诺的著作显然对这些问题语焉不详。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解释为何命令骑士下马,下马骑士又为何能成为骑兵战的决定性因素。
尽管亨利被彻底打败,还有一部分士兵死在埃尔斯特河里,但胜负依然未分,因为取得胜利的反王鲁道夫本人被杀。他的右手被砍掉了,腹部也受重伤并因此而死。他的墓碑直到今天还能在梅泽堡座堂里看到。我们可以想象:他是一位骄傲的骑士,之前在梅尔利希施塔特,他“没等到己方取胜就先逃跑了”,在弗拉希海姆又丢掉了御矛。这一次,《尼伯龙根之歌》写道,他“发狂般地战斗”(alsam er wuote),重现温斯特鲁特河一战后的荣耀。如今,骑士的雄心葬送了国王的性命。追随者们为纪念他写下了一段铭文:
在部下取胜的地方,
他倒下了,这是神圣的牺牲。
他为教会而死,
虽死犹生。
但埃克哈德在编年史中写道,当别人把鲁道夫被砍下的右手拿给他时,他长叹一声,对围在身边的主教们说:“这是我向我的领主亨利宣誓效忠时所用的手,你们这些让我登上王位的人啊,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把我引上正途。”
亨利四世战败的最后一个原因是图林根行军。如果他向南穿过法兰克尼亚,在萨勒河上游与巴伐利亚、波希米亚和迈森的部队会师,然后坚决地挺进,那我们真不知道哪一边会更强。但国王带着半数军队走图林根路线,与萨克森人离得很近,以至于对方可以发起进攻并迫使他在集结全部力量前交战。归根到底,这可能只是几个小时的问题,看的是部队能不能撑到渡过埃尔斯特河这条不大不小的河,看的是运气。我们不知道是什么让亨利国王选择了危险的行军路线。从他引诱萨克森人去错误方向的行动来看,我们只知道他充分意识到了自己承担的风险。他之所以将全军集结点设在尽可能远的地方,大概是因为后勤问题。如果亨利成功将莱茵兰、南德意志、波希米亚和迈森的部队集结于一处,那么这支军队无疑会异常庞大,很难统一行动。此外,要是率领部队从西边穿越图林根,他就不用在自己的地盘取用补给,而可以掳掠敌境。还有一种可能性是他低估了萨克森人的兵力和进攻能力,过于依赖欺敌行动的效果。当然,这几点都是假设,却是从那时的战争性质、客观环境和各方心理中自然会产生的假设。所有时代的战争都有一个困难,那就是:兵力多了,行动和补给会不便,而分兵或减兵又会被打败——在封建军队和以物易物经济所处的时代,这个困难甚至比其他时代还要大。
通过亨利四世没能克服这一困难的事实,我们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中世纪很少有人试图集结大军,逼迫对手在战场中决一胜负。
4 诺曼人征服盎格鲁-撒克逊人
盎格鲁-撒克逊人源于日耳曼部落,后来定居在不列颠列岛,前文中已经结合大背景对其历史做了介绍。没有任何地方能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日耳曼人的初始状况——就像塔西佗描述的那样——和逐渐变化的过程。在肯特国王埃特尔伯特(King Ethelbert of Kent)的法令(约公元600年)中,盎格鲁-撒克逊平民(churl)还是好战的自由民农夫,损害地方治安的行为应处罚金,金额为头人(eorl)做同样事的一半。
在100年后由伊内国王颁布的《威塞克斯法典》(Book of Laws of Wessex)中,情况已经有所变化。在旧体制下只有奴隶和农奴地位的威尔士人取得了更高、更优越的位置。我们能发现日耳曼人在逐步征服不列颠岛的过程所带来的变化,从你死我活演变为谈判立约。但甚至在征服者民族中,阶级划分也有变化。我们发现有一些平民为领主(hlaford)服务,任其驱使。但国王的侍从(gesiths或gesithkundmen)也成了大地主。从他们和原有的百户长(ealdormen和eorls)中产生了一批贵族。为国王和这些贵族服务的骑马武士,瑟恩(thanes,也叫Degen或pueri)的赔命价是平民的两倍。由此可见,平民已经放弃了完整的战士身份。
100年后,埃格伯特国王刚刚统一了本土的其他小王国(827年),诺曼人(丹麦人)就开始侵入。他们发现,就像当年盎格鲁-撒克逊人眼中的罗马省份不列颠尼亚的居民一样,这个庞大的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几乎毫无防御能力。我们发现盎格鲁-撒克逊平民已经丧失了战斗素养,而瑟恩武士也无法替代损失的战力。1
有观点认为盎格鲁-撒克逊王国有完备的军制,因为在征兵时,每5海得或5个估值达20镑的土地单位为一组,一组必须出一名兵员;更进一步,有人还将其比拟为查理曼敕令中看起来相似的制度安排。但这种看法既没有文献依据,也不能产生真正有效的军事组织。我们已经看到,同样将3或4海得土地分为一组的加洛林王朝敕令只是空文,最多短期实行罢了。我们也已经看到,这样征来的士兵发挥不了实效。只要市民和农民思维取代了战士精神,民兵就再也没有军事价值了。在约克大主教伍尔夫斯坦(Archbishop Wulfstan of York)的布道词中感叹道,10个盎格鲁-撒克逊人面对一个丹麦人也会逃之夭夭。
盎格鲁-撒克逊人与法兰克人的第一个相似点是,双方都从日耳曼的全民皆兵发展出了一个特殊的战士阶层:不列颠是瑟恩,法兰克是附庸。但在法兰克,封建制度让战士阶层紧密团结在崇高的加洛林君主身边,而且至少在这一整套体系有强力王权激励的情况下,形成了强大的战斗力。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瑟恩体系则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在很多情形下,瑟恩武士也会从领主处获得土地并定居下来。但是,这个过程并不遵循关于领主或附庸死后封地如何处置的严格分封规则,瑟恩的封地是有世袭继承权的,受到的限制很少。通常每名瑟恩会获得5海得的土地。以这种方式成为大地主后,他们要承担兵役,但由于没有措施能保证他们会维持战斗力,因此战士阶层很快就转化为单纯的大地主,军事素养并不比一般地主高。我们从几则法条就能清楚地看到演变的过程。法律规定,凡是有5海得土地、一顶头盔、一副锁子甲和一把金饰刀剑的人就是瑟恩。同样的荣誉也被授予自费出国贸易的商人。因此,瑟恩变成了一个阶层、一个社会层级,或许仍然能看到军事渊源,但已经没有了实效。2
附庸武士这种手段在欧洲大陆的骑兵战中达到了高峰。除了必要的武器,骑士还需要可用的战马和只能通过完全脱产、持续锤炼才能获得的武艺。除了不在马上作战的事实,法律条文也体现了盎格鲁-撒克逊瑟恩武士的平庸。就连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英雄史诗《贝奥武夫》(Beowulf)中也只有一处提到战马。当然,我们必须假定哈罗德国王本人和宫内国中的上层人物不仅会骑马,也能在马上作战。但这些骑马武士是如此之少,以至于在黑斯廷斯会战中,盎格鲁-撒克逊人面对数量占优的诺曼骑士宁愿完全放弃骑兵战,而让骑兵加入步兵阵线。通常骑马作战的雅典贵族在马拉松会战中也做了同样的事,或许只有雅典统帅一人例外。在黑斯廷斯,就连哈罗德国王本人也和兄弟们在侍卫(housecarls)的簇拥下步战。3
如果盎格鲁-撒克逊人被征召参军,从法律规定来看其严格到了极点。所有平民仍然有出征的义务,所有瑟恩都要承担强度更大的兵役。但在现实中,与过去的西哥特人一样,固然有法条,但却没有实际组织。如果国王发布征兵令,郡督(sheriff)可以对单个地主、城镇和村庄索要资源,或者是出人,或者是出钱,大概是有一定的习惯标准的。但归根结底,这样集结起来的部队,其规模和实效都取决于个别官员能不能干、用不用心,以及民众配不配合。这种带有民兵色彩的动员方式绝不可能取得多大成效。中坚军力完全是由尚未定居在土地上而是在王宫或大领主麾下当差的战士组成,相当于法兰克的斯卡拉卫队。
于是,最先遭受维京人恐怖劫掠的人是那些已经失去尚武精神的人。然后,劫掠者定居在土地上,双方就要面对面了。在阿尔弗雷德大王(King Alfred the Great)[26]的带领下,盎格鲁-撒克逊人大肆扫荡,至少统治了不列颠岛的一部分。到了下任国王统治时期,本就关系亲近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与丹麦人实现了政治上的统一,这主要是教会的功劳。但是,不列颠岛最后还是没能抵挡住外族征服。斯文国王(King Sven)和他的继承者,丹麦与挪威国王克努特征服了全英格兰(1013年)。据编年史记载,克努特有3000名侍卫,侍卫夏天随驾出征,冬天住在市民家里,经常扰乱地方治安。勃艮第人600年前在索恩河与罗讷河一带建立王国时据说数目也不超过3000人。盎格鲁-撒克逊人又一次成功摆脱了枷锁(1042年),但诺曼公爵威廉(Norman Duke William)随之出现,彻底终结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独立,并通过混入诺曼-法兰西的血统而创造出了英格兰民族(1066年)。
威廉是150年前带领诺曼人定居的维京首领罗洛的后代和传人。那时,他们放弃了日耳曼语,融入了与其共同生活的当地居民,而且改说了法语。但通过法兰克人的封建制度和随之而来的持续不断的私斗,他们保持了战士的本色。于是,他们了不起地融合了罗曼人的优越文化与日耳曼人的尚武秉性。而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王室内部,支持诺曼人登上王位的主张在策尔迪克(Cerdic)王朝的末代国王时期出现了,由此引发了盎格鲁-撒克逊人针对这种主张和亲诺曼倾向的反弹。盎格鲁-撒克逊人希望让自己独立于罗曼-日耳曼混血人,甚至在教会领域也是一样。在准备谋求英格兰王位的同时,诺曼公爵表示支持罗马新近的宗教革新运动,还让亚历山大教宗——额我略七世的前任教宗——赐给他一面战旗。
正是由于与普适思想以及同时期文化因素的这层关系,诺曼征服才在欧洲历史上有了持久的重要意义。但诺曼征服有一个先决条件:尽管在过去几代中融入了丹麦人的助力,但盎格鲁-撒克逊人已经丢掉了军事素养。当时人们肯定普遍认为这块富饶的土地是任何勇猛首领的囊中之物。在最早记述这些事件的普瓦捷的威廉(William of Poitiers)笔下,公爵在黑斯廷斯会战之前对战士们发表了一番演讲,说英格兰人经常被征服,既没有善战的名声,也没有打仗的经验。一位年代稍晚的历史学家,奥德利克·维塔利斯(Odericus Vitalis)[27]也说英格兰人宁愿耕作土地,宴饮作乐,也不愿意打仗。征服者威廉率领的部队不单纯是征召来的诺曼封建武装,而是来自法国各地、为了军饷和战利品为公爵效劳的武士。诺曼骑士跟随他也不是出于封建义务,更多是为了战争本身。这与当年日耳曼原始森林里的情况没多少区别,召集兵力出征的部落首领总能从好战的族人中获得足够多的志愿者,只不过如今大军的主体不再是群众,而是脱离了群众的专门武士阶层。就连独立的领主,比如布永伯爵戈德弗雷(Godfrey of Bouillon)[28]之父、布洛涅伯爵厄斯塔什(Count Eustache of Boulogne)也带着侍从加入了。
黑斯廷斯会战
(1066年10月14日)
关于黑斯廷斯会战,后代的史诗中有非常详细的记述,至今仍有许多英国学者试图从中提取出历史知识。这完全是白费工夫。弗里曼对森拉克[29]会战(battle of Senlac)——其实根本没有必要另外起名——的著名记述极为有趣地杂糅了伪军事反思(当然,他的记述是基于英国总参谋部军官的建议)和伪批判的文献研究。按照这种方式,我们得到的历史认识不会比希罗多德对希波战争的记载,或普鲁塔克笔下的马略和苏拉战记更准确。但是,如果我们决心从纯粹的文学作品转向求实的批判性研究,那还是能够得到一幅有据可信的会战图景的。我们的主要文献出自诺曼教士普瓦捷的威廉,他是威廉公爵的随军牧师,会战发生几年后根据亲历者提供的信息撰写了战记。尽管他有一边倒的立场,言辞多有虚夸,但我们有一批其他文献可供考究,可以认为他在基本要点上值得信任。一份极其特殊的有益历史资料和证据是长70米以上、高半米的刺绣艺术品——巴约挂毯(Bayeux Taperstry)。它展现了会战的多个场面,配有拉丁文解说,而且无疑是同时代的作品。
诺曼军兵力估计约为7000人,可能要少一些,但不可能显著高于此数。
一份诺曼文献给出的盎格鲁-撒克逊兵力是120万。根据普瓦捷的威廉的说法,盎格鲁-撒克逊军是如此庞大,以至于途经的河流都被喝光了。《诺曼史》(Roman de Rou)[30]的说法是40万。但另一份可能也偏向诺曼人的文献(“William of Malmesbury”:“马姆斯伯里的威廉”[31])明确说,盎格鲁-撒克逊军规模很小(”Haroldus paucissimo stipatus milite Hastingas protendit”:“哈罗德在少数骑士的陪同下来到黑斯廷斯”)。我们接下来会发现,从战斗过程来看,这无疑是事实。4我们可以估计哈罗德的军队人数最多与诺曼军相当,但很可能要小一些——4000人至7000人。
两支军队的最大区别是,英军全部是步兵,而诺曼军有一部分骑士。这一点在所有文献和巴约挂毯中都得到了清晰而一致的表达,似乎可以完全确证。那么,哈罗德绝不会在平原迎击敌人;他的部队会立即被诺曼骑士击溃。5因此,哈罗德国王选择在一处广阔的山丘摆出紧密阵形,以做掩护。这个地点还有一个特殊的优点:后边是陡坡,中部则有一处直接通往林中的狭窄地峡。一旦战败,盎格鲁-撒克逊人可以跑到坡下,逃入森林,骑兵追击不易。
诺曼人优越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另一个地方是副武器弓箭,操弓和御马一样都需要专业训练和技巧。巴约挂毯逼真地展现了诺曼人射出的箭雨,而对面只有一名弓箭手,在这一点上,挂毯同样与文献相合。哈罗德军的中坚是下马骑士,与诺曼人一样,他们身披坚甲,装备多种武器——枪矛、刀剑,尤其是战斧。此外还有装备标枪、长柄斧等武器的轻装兵,他们有的配盾,有的不配盾。当然,这不是一支可能被用来补充侍卫和瑟恩武士的壮丁部队。壮丁在诺曼弓箭手和骑兵面前毫无自保之力,而且肯定会马上逃跑。我们必须将这些轻装盎格鲁-撒克逊部队设想为武士的差役随从,混杂于武士阵中。他们可能在刚开战的时候往前跑一段距离,把标枪投出去,等敌方逼近就退到重装士兵后面。
诺曼人以宽大的正面向山丘进军,3个兵种——骑兵、步兵和弓兵——依次排开。凭借射程和人数的优势,弓手略微前出向敌军射击,但其劣势在于盎格鲁-撒克逊人居高临下,也在向他们射击。现在,骑兵与近战步兵混在一起强攻山头。但守军阵地占很大的优势,攻方的冲击力被山坡消磨,被守军打退。有一些诺曼人被赶下了山,另一些人见无法突破敌军阵线就转身后撤。过一段时间再次出击,这是马上作战的常例。有诺曼人也许会觉得可以将身后的敌人诱至下方的山谷,然后在更有利的地形回身再战。在此来彼往之间,诺曼弓箭手有多次发挥威力的机会,最终诺曼人占据了上风。盎格鲁-撒克逊的兵力当然仅限于防守,但一味防守是打不赢会战的。防守是纯消极的,而胜利是积极的。除了极个别的例外,最终带来胜利的防守一定是在恰当的时机转守为攻。我们在第一场历史上确证的会战,马拉松会战中就发现了这一点:当时的雅典人同样无力在开阔平原对敌,于是采取守势,但米提亚德看准时机率领雅典人发起了进攻。哈罗德做不到。他的侍卫和瑟恩武士是勇士,单个来看或许比当年的雅典市民和农民还要勇敢,但他们没有组成方阵,没有战术单元,没有受过听从命令、作为一个整体进军的训练。盎格鲁-撒克逊人或单打独斗,或三五成群,或在这里,或在那里,遵循着自然的本能,蜂拥而出,追击后撤的敌军。诺曼军不会就这样落荒而逃,而当盎格鲁-撒克逊人乱哄哄地进入山谷时,他们就被骑兵击败和打垮了。哈罗德可能根本不想让手下离开山顶阵地,但局面很难控制,而且就算控制住了,那也挽救不了会战。如果诺曼人被击退但没有被追击,他们会重新集结起来,不断再次冲锋。盎格鲁-撒克逊军的正面迟早会有某个点陷入混乱,迟早会有一次突击成功,然后一大批骑兵就会突破战线。随着越来越多的诺曼人压上来,盎格鲁-撒克逊的阵形就会从那一点开始分崩离析。盎格鲁-撒克逊一方的地形优势只能暂时抵消诺曼一方天然的骑兵优势,而不能面面俱到。一方的优势是活生生的、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力量;另一方的地形优势则是机械和表面的,终究会被进攻方的强力意志所击败。
从文献来看,这无疑是一场持久的恶战——证明盎格鲁-撒克逊军不是由农民组成的,否则他们要么凭借人数优势压垮敌军,要么会马上逃跑。但大部分盎格鲁-撒克逊军作战英勇,而且战死于预定阵地——包括哈罗德国王和他的两个兄弟——表现出了不亚于敌人的战士精神和战士荣誉观。但是,敌人的强项在于职业训练、骑马作战、箭术,最后大概还有人数。
盎格鲁-撒克逊军不是被拉来的农民,而是专门的战士阶层,与诺曼对手的区别只在于训练和人数不足而言,最终的、决定性的证据来自战略谋划。
9月28日,威廉在佩文西湾(Bay of Pevensey)登陆,当时哈罗德并不在附近,而正在北方驱逐由他自己的兄弟托斯蒂格(Tostig)率领的维京入侵者。尽管威廉从登陆地点走四五天就能到伦敦[直线距离为56英里(约90千米)],但哈罗德直到诺曼人登陆10天(10月7日或8日)才从北方战场返回首都。于是,威廉本来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干点大事,甚至可以拿下伦敦。文献里并未说他没有这样做的原因,但我们大概也能想象得到。毫无疑问,他担心一旦夺取了大城市,缺乏纪律的部队就会脱离控制,以至于不能在迟早会打响的会战中集合全部力量。此外,他当然也不想表现出征服者的样子,像对待敌国一样对待英格兰,而希望被视为前来参选的合法王位候选人。但是,由于上述原因或相似的原因,公爵留在海岸,将战略主动权交到了敌人手中。威廉在未遇反抗就登陆成功后没有继续进攻,而是驻于黑斯廷斯附近的岸边,几乎无所作为,这就给了哈罗德备战的时间。尽管文献记载威廉蹂躏了周边地区,目的是迫使敌方国王因国土受到戕害而出战,但这只是老百姓或编年史作者的认识,而非公爵本人的想法。一小块地方被静止不动的敌军蹂躏不可能诱使盎格鲁-撒克逊国王提前出战。如果威廉真想诱敌,他就必须向前推进,威胁伦敦。当然,这些劫掠的例子也违背了战役的政治基础——威廉当选国王的资格——估计甚至都不是公爵的命令,而是士兵征粮抢钱时的常见恶行,无论如何都是没有战略意义的。因此,事实仍然是威廉将主动权交给了对手,使其有充分的行动自由去继续完成战备。更令人震惊和重要的是,诺曼人连长期坚守的能力都没有。威廉甚至在本国也遇到了补给困难,因为等待合适的风向需要很长时间。如果这就是他驻于岸边的原因,即为了方便后勤补给,那么对他的大军来说,补给终归是有限的。在巴约挂毯中,威廉登陆后立即派遣骑手去黑斯廷斯夺取补给,由此可见军粮问题是多么重要。
公爵突然登陆后给守军留出了备战的空当,如果他假定敌军必定会利用这段时间备战的话——换句话说,如果对方有可能全面征兵——那么他的行为就完全不可理解了。即便我们假定英格兰人口稀少,征服者兵力庞大,但真正的全面征兵必然会为盎格鲁-撒克逊人带来压倒性的数量优势,哪怕只是在不列颠岛的一部分地区征兵。威廉没有迅速进军,阻止对手组织大军的事实就足以证明,当时根本不可能进行这样的征兵。因此,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军事组织与巴黎被围时的法兰克人是一样的。一旦明白了这一点,征服者威廉的战略也就可以理解了。他知道哈罗德除了侍卫和瑟恩武士外无兵可征,只有这些人能真正派上用场,也愿意参战。
此处又出现一个问题:按照这样的构成方式,盎格鲁-撒克逊军有没有可能显著扩充交战当日的兵力?有几份文献,尤其是弗洛朗提乌斯·维格嫩西斯(Florentius Vigorniensis,又称伍斯特的弗洛朗斯,Florence of Worcester)[32]明确说,只要哈罗德多等几天,他的兵力就可以增加一倍甚至两倍。我是不信的,毫不犹豫,这是每次战败都会出现的马后炮,让战败者聊以自慰。(弗洛朗提乌斯是偏向盎格鲁-撒克逊的。)诚然,哈罗德并没有集结盎格鲁-撒克逊的全部军力,因为北方有两个大诸侯没有支持哈罗德,他们大概对戴上王冠的人是哈罗德还是威廉无所谓。但就算再等一段时间,他们也不会来的;而且如果有希望等来援军的话,供养一支军队也是很难的。在哈罗德等一些人来的时候,完全可能有另一些人等得不耐烦,补给也快要见底,于是就回家了。不管怎么说,我们并没有确凿证据说盎格鲁-撒克逊王——毕竟,从他选择的位置来看,他很清楚自己是弱势一方——犯下了一个大错,那就是尽管从战略层面看,他对局面有完全的掌握,但他还是不等兵力集结就贸然决战。即便整个中世纪常有这样的例子,具有骑士风范的首领带着勇猛却兵力不足的队伍发起本可以避免的战斗,即便我们可以认为哈罗德也有类似的倾向,但将上述心理归因放在这里并不恰当,因为我们发现盎格鲁-撒克逊国王没有莽撞出击,而只是在精心选择的防御阵地上列阵对敌。因此,我们必须假定,不管是从人员素质还是从人数,哈罗德都已经集结了全国有能力和有意愿出征的一切兵力。现在,作为一位勇士,为了守护王位和国家,他毫不犹豫地对敌人发起了挑战。而诺曼公爵相信自己完全应付得了预期中的盎格鲁-撒克逊军队,相信他的军队远远优越于对方——原因在前面已经讲过了——不管哈罗德准备的时间是长一点还是短一点,他都可以静观事态发展。
5 诺曼人在英格兰的军事组织
1066-1087年,威廉一世在位。
1087-1100年,威廉一世的儿子威廉二世在位。
1100-1135年,威廉二世的弟弟亨利一世在位。
1135-1154年,亨利一世的外甥斯蒂芬在位。
1154-1189年,亨利一世的外孙亨利二世在位。
1189-1199年,亨利二世的儿子理查德一世在位。
1199-1216年,理查德一世的弟弟约翰一世在位。
1216-1272年,约翰一世的儿子亨利三世在位。
1272-1307年,亨利三世的儿子爱德华一世在位。
新生的盎格鲁-诺曼王国发展出了一套截然不同于欧洲大陆的军事组织。
史称“征服者”的威廉公爵并不是顶着这个名号登上英格兰王位的。在盎格鲁-撒克逊人面前,他把自己打扮成前朝国王忏悔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的亲属,甚至可能说自己被爱德华指定为合法的王位候选人,因为当时没有成年的继承人。按照威廉的说法,先前被选中的哈罗德伯爵无权称王,因为他一年前曾向威廉郑重许诺不谋求王位。于是,在合法即位的幌子下,威廉在战场取胜后接手了政权。他没有按照军中规矩拿走任何征服者应得的战利品,而只是将哈罗德家族和支持者的财产作为叛军财产充公。先前不支援哈罗德的北方诸侯现在起兵了,结果同样被打败,财产归了王室。通过这种方式,威廉将产权原则与征服行为结合起来,将一大部分没收来的财产分给了大约300名扈从。其中约有40人是领主,也就是后来的“男爵”(baron)1,他们获得了大片领地,相应也有义务为国王提供骑士。这些应服兵役者(servitia debita),加上高级教士手下的人,其总数大约不到5000,绝不会高于此数。为了履行义务,男爵要招揽次级附庸。但次级封地的块数不需要达到额定兵员的人数,因为男爵也可以在身边蓄养骑士,不将他们安置在土地上,用得着他们时也不必花时间召集。他们被称作领主的门客(“super dominium”:“无地者”)。但相反的情况也会发生,因为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世俗和教会领主都蓄养了超出国王规定要求的骑士。
最多出60名骑士的男爵已经属于最强大的诸侯了。
王室直属附庸的上层清一色是诺曼人,下层则有一些是撒克逊人。由于撒克逊人瑟恩武士主动投靠了征服者并为其服役,因此次级附庸里能找到许多撒克逊名字。将在威廉治下的英格兰、撒克逊人(和丹麦人)和诺曼人都算上,有封地的战士约有5000名,2其中大概有四分之一来自原住民,四分之三(3000到4000人)是征服者安置在土地上的、说法语的骑士。他们绝没有后世传说的6万人那么多,甚至现在还有人在重复这个数字,也没有其他人认为的3.2万人那么多。除了有封地的诺曼人,还有相当多没有封地的人也留在不列颠岛,为国王或某位领主服役。即使算上他们,这批战士其实也是很少的,即使他们征服的是一片人口达180万的土地,即使之前占据这片土地的民族极其好战。
随着时间推移,有封地的骑士有所增加。1166年,征服者的曾外孙亨利二世进行了一次人口调查,发现有封地的骑士越有6400名。教俗两界的大诸侯都分封了众多附庸,一般都多于征服者当年规定的征召兵额。原因大概主要不是他们想要掌握更多战士,以此增强自身实力,因为他们要真是那样的话,当然也可以在府中养士。我们还发现,在斯蒂芬(Stephen)国王治下的内战期间,新增的骑士封地非常少。封地骑士众多的原因很可能在于,有封地的骑士地位更高。因此,男爵通过牺牲部分财产将领地转封的办法为自己组建了一支社会地位更高的扈从队伍,男爵的荣耀更盛,野心也更盛。这是他们奖赏忠臣功绩的方式。除非我们明白这不单纯是物质报酬,同时也必然涉及组建家庭的问题——领主府中门客是不许成家的——否则就不能充分衡量奖赏的意义。有记载称,教会显贵中间存在将教产通过裙带关系转化为封建领地为亲属朋友牟利的劣迹。
骑士封地的大小没有具体规定,比如一人5海得之类。各个伯爵领地(county)应承担的兵役也没有多少标准。国王只会根据大封建主的财产,提出一个可以被5或10整除的兵额约数,相当笼统。对个人而言,拥有直辖或次级封地的本地骑士的田产面积差异极大,有的甚至不过是一小块地。一块骑士封地相当于年收入20镑的观点是后来才出现的,而且比纸上空谈也差不了多少。3
征服者赐予的大地产不是靠在一起的,而是散布于全国的,显然是有意要避免欧洲大陆上大地产结合为诸侯国的情况发生。尽管有势力强大的男爵,但这种做法让诺曼底王朝英格兰国王能够定期通过官员(郡督)来管理各个伯爵领地。如此一来,庄园就不会变成封地,“伯爵”(earl)也就成了单纯的名号。毋庸置疑,在征服者威廉的外孙斯蒂芬统治时期,英格兰的情况在一段时间里变得更像大陆。男爵们获得了行政大权和官位,修建城堡、铸造钱币、互相私斗,但斯蒂芬的继承者金雀花王朝开国君主亨利二世压制了上述行为,拆除城堡、重振王权。君主权威一直占据上风的原因不只是大地产分配得当,更主要是骑士阶层与平民百姓的普遍对立,以至于两股力量不能联手反抗王权。在之后的一个世纪中,奥德利克·维塔利斯将英格兰新贵描绘为“粗鄙的暴发户,几乎为地位的骤然提升而发狂,自认为可以为所欲为”。面对异族领主的暴行,百姓只能向君主求助。在骑士与平民两大阶层融合为新的民族之前,这种状况持续了几代人的时间。宫廷长期说法语,几乎一直持续到中世纪结束。在这片土地上,伯爵没有像大陆上那样发展为实土诸侯,伯爵领地仍然由官员治理,同时战士形成了一个以封建法为基础的骑士阶层。
从本书前几章得到的教训来看,这种状况肯定会导致兵制废弛,因为骑士军队不能靠官员也不能靠领地互不相邻的男爵来调动。官员与战士没有那种能确保其具备军事素养的亲密私人关系。男爵只有在备好领内收成、劳役和车驾的情况下才能征集士兵。4法兰克的伯爵一开始也只是官员,但战士身份固有的和自然的法则将其转化为封建领主,让他们能够凭借伯爵领地的资源提供可靠的战士。只有在形势逼不得已的边境地区,征服者威廉才允许建立欧陆式的和组织严密的伯爵领地,以便对抗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这些领地被称为“行宫领地”(palatinate)。但就连这些领地也被解散了。
诺曼底王朝英格兰国王一直将郡督官职与男爵身份分开,从而避免了将欧洲大陆的附庸制度引入英格兰,消除了地方独立性,并缔造了一个严格实施中央集权的庞大王国——尽管如此,英格兰国王还是维持了当时盛行的、以精锐个体武士为基础的军事制度,手段是引入一个全新的要素:货币、军饷和税金。
一开始,威廉确实要求附庸以封建征兵的形式支援国王,还要求势力最大的附庸提供规定数目的次级附庸,但他很快就发现这种方法不切实际,也不可能落实。在一次丹麦人的入侵(1084年)中,就连威廉本人也没有征召附庸,而是对每海得土地征收6先令税金,然后用这笔钱募兵上阵。据记载,他的儿子亨利一世也曾募兵作战。5编年史中写道,亨利二世之所以率领雇佣兵上阵,是因为他不想为骑士、市民和农民增加负担:“他不愿意劳烦有产骑士、城市居民或乡里百姓,于是率领雇佣兵出战,事实上是率领无数骑士。”(nolens vexare agrarios milites nec burgensem nec rusticorum multitudinem……duxit solidarios vero milites innumeros)6亨利二世的财务总管理查德·菲茨-尼尔(Richard Fitz-Neal)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在财政报告中写道:“遇有战事,国王更喜欢动用雇佣兵,而非附庸。”(mavult enim princeps stipendiarios quam domesticos bellicis apponere casibus.)7
因此,征服者威廉晚年(1086年)编订的全国地籍册《末日审判书》(Domesday Book)列出了田地、磨坊、森林、鱼塘等所有资产,而且按阶层统计了全体人口,但没有提到兵役。这在一个封建国家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甚至有学者认为封建骑士制度在征服者时期还不存在,是由他的继承者创立的。人们很快就发现这种看法是错的。一旦明白封建军制与定额动员是两个不相干的概念,我们就不会对征服者没有在地籍册中列出兵役感到那么惊讶了。
于是,封建制度与附庸制度在英格兰的意义完全不同于欧洲大陆。可以肯定的是,征服者在极大程度上利用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他认为自己是整个国家的至高所有者。自此以后,没有一块英格兰土地的所有权不是让渡而来的。但是,这种封建主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产权法和继承法中的领主权益和土地世袭。至于实质性的兵役,首先是由税金加以补充,后来更被税金替代。
封建征兵与雇佣兵结合的状况一直持续到爱德华时期(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亨利二世的曾外孙)。《大宪章》(第51次团会)废除了雇佣兵这支由国王掌握的强大而危险的力量。8势力强大的男爵之所以拒绝上交军费,是因为他们在国王面前的政治地位以承担封建军事义务为基础。9但现实规律要比基于政治的考量更强大,佣兵制仍然占据上风。
从一开始,附庸的军事义务能延伸到何处就是值得怀疑的。查理曼能够命令一位卢瓦尔河地区的伯爵带着手下从征易北河以东自费打几个月的仗,那是因为伯爵的地位介于领主和官员之间,能够调动整个伯爵领地的资源。英格兰国王不能要求男爵们自费和无限期提供骑士出征,交战地点还有可能在大陆上。与大陆一样,附庸有自费服役40天的义务在英格兰成了惯例,但服役范围是否包括海峡对岸一直有争议,而且诸位男爵直接拒绝服役。10以6周为限的战争只能是相邻地区间的私斗。因此,只有发生叛乱、遭到劫掠和与苏格兰人或威尔士人发生边境冲突等情况才需要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兵役。但在其他情况下,兵役也要通过交钱的方式履行。与加洛林敕令中的规定类似,几名骑士要合起来提供一名上阵兵员的装备和补给,其形成了两种制度的过渡阶段。
1157年,亨利二世对威尔士发起远征(“maximam expeditionem”:“一场规模极大的远征”),规定3名骑士为一组,一人出征,其余两人出装备(duo milites de tota Anglia tertium pararent)。111198年,理查德一世要征讨诺曼底,规定10名骑士为一组,一人出征,其余9人出装备。121205年,约翰提出了同样的要求。1230年,亨利三世规定以两普劳兰(plowland)[33]为一单位,出一人服役40天,费用由地方承担。13还有几次亨利三世提出了类似的要求。14在现实中,上述要求必然都是通过征税募兵满足的。
我们可以从圣奥尔本斯修道院(Abbey of Saint Albans)的情况详细追溯这一发展过程。15院长有6块骑士封地,每块封地又被分给若干名次级附庸。当国王征兵时,每块封地的各位地主就要集合起来,共同出一名骑士。有时他们会雇佣一名骑士或两名军士(sergeant),有时会从自己人里面选一人服役,其余人为他提供装备和军需。马姆斯伯里的骑士中似乎也有类似的安排。
从亨利二世开始,我们发现了“盾税”(scutagia)的直接证据,而它实际上肯定要古老得多。16出钱可以“代替”兵役,每一名男爵或骑士在每一个场合下都可以选择应征或缴纳一定数目的金钱这种解释并不确切。相反,国王坚守着凡不应征者都要没收封地的原则,此人必须向国库交一笔罚金才能免于指控。围绕封建义务的争论还延伸到了普遍税(general tax)的概念中。许多细节还不明确。关于没有响应征召的领主的次级附庸要交多少钱,向谁交钱的问题,目前尚存疑问。但我们可以把这些疑问放在一边。对军事组织来说,要点在于出钱代替亲身服役,然后用这笔钱征募和维持佣兵骑士的现象。17
于是,从此时起,大领地的军事意义就在于这个阶层的尚武精神通过传统、训练和实战传承了下来,这样才有兵可征。英格兰骑士上阵杀敌,保持尚武精神和武艺是为了报酬而自行做出的决定,而不是因为领主征召。在欧洲大陆,伯爵成了国王的附庸,因此要提供手下的骑士封臣。这个过程中甚至常常会出现中间层级,比如公爵下面有伯爵,伯爵下面又有方旗骑士(banneret)[34]。在英格兰,男爵(“tenentes in capite”:“大借地人”)与次级附庸(“subtenentes”:“小借地人”)只有数量层面的区别,也就是大地主和小地主的区别。1292年《封地买卖法》(Quia emptores)规定,凡是分封产生的新受封人均成为国王的直属附庸,于是从政治和法律角度也消灭了封建体系下的中间层级。但从军事角度看,原本以占有大庄园为基础的附庸制度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以至于男爵都成了佣兵队长。在大陆,伯爵也要带领手下上阵。英格兰郡督只有召集民兵时才会带上手下,但到了战场上,包括骑士和骑士仆从在内的战士都由先前征募他们的男爵统领。男爵有名义,有个人声誉,也有为战士提供初始装备和首笔军饷的资源——按照与国王的协议,作为回报,男爵可以从国王处获得报酬。
真正的封建制度是以纯粹的以物易物经济为基础的。它的变体——比如诺曼底王朝及其继承者金雀花王朝时期的英格兰制度——的基础则是以物易物经济与货币经济的混合体,因为作为中坚战力骑士阶层的社会经济地位都基于土地授予,但正规军则是利用货币来征募和维持的。英格兰国王推行这一制度得益于欧洲开启的经济变革。在那个时代,我们能发现由贵金属显著增多带来的货币经济复兴萌芽。令人惊讶的是,军事组织最先受到金银流通量增多——后面讲佣兵制度的一章会接着谈这个问题——影响的地方不是在蕴藏和产出金银的欧洲大陆,而是在英格兰。贸易活动将一部分贵金属带入英格兰,政治发展又让英格兰得以利用这些贵金属。在11世纪,贸易已经相当重要了。正是在这一时期,亨利四世统治下的德意志城市首次登上了政治舞台。佛兰德(Flemish)诸城和科隆都与英格兰之间有着活跃的商品交换。英格兰编年史作者亨廷顿的亨利(Henry of Huntingdon,约1155年)写道,英格兰向德意志出口铅、锡、鱼、肉类、生牛、羊毛、煤等大宗商品,换回白银。18当时,欧洲大陆还没有一个中央政权强大到能够为了自身目的而控制货币流通。各地民众已经没有纳税的习惯了。只有在最极端的势力——可怕的维京人的逼迫下,整片区域或国家有时才会通过集体摊派的方式收集和上交贡赋。
英格兰受蛮人戕害更甚于欧陆,付给入侵的蛮族人,换取其离开的赔款“丹麦金”有时竟然具有了正税的性质。克努特王统治英格兰时曾定期给侍从发饷,还为其提供冬季住所。征服者威廉在征税时将税金与“丹麦金”的传统联系了起来,尽管那种传统在当时已经消失了。威廉的继承者们凭借强大的王权逐步发展出了一整套税收体系。这些国王是古代盎格鲁-撒克逊国王的合法传人。但是,通过将自己带来的封建统治观念嫁接到古代传统上的方式,他们大大扩张了权力。现在,英格兰国王既是国家元首,也是全部国土的所有者。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国王一直受到长老会议(witan)的制约。欧洲大陆的君主要受到上层附庸豁免权和伯爵领地世袭化的制约,英格兰国王则不受两者制约。尽管男爵会议(consensus)取代了长老会议,但我们已经看到,它在英格兰的权力根基既不深厚,又不宽广。领主们带来诺曼-法兰西法并按照其观念生活,这套法律被叠加于本土的盎格鲁-撒克逊法之上,于是当两套法律产生冲突时,判定应采用哪一套的权力属于国王。因此,作为权力中枢的君主通过郡督管辖伯爵领地,颁布法律,编制全国地籍册为征税依据,施加刑罚,并按照自己的判断赐予奖赏。当每位获赐封地者去世后,继承者要想重新获得封地,就必须交一笔继承税,确定金额的方式完全是任意的。国王享有所有未成年领主的封地的监护权,目的则是为自己谋利。国王会出于自己的考量把已故附庸的女儿嫁出去。英格兰发展出了一套极其严厉的治安罚金制度(amerciaments),以至于有人将其不无道理地比作军事占领当局的惩戒行为。由于处罚力度与犯人的财产挂钩,所以哪怕是轻微过错或手续不全也可能面临极高的罚金。在欧洲大陆,没有统治者能这样对待自己的下属,也就是高级附庸,甚至都不可能编订《末日审判书》。郡督按照收取普通租金的方式征收领内税金。如果常规收入、“盾税”、继承税和罚金不够用,那就征收“补助金”(Hülfen)和居民个人财产的九分之一乃至四分之一。19拖欠者应受的处罚不仅限于本人财产。有一个犹太人不愿交钱,约翰国王(亨利二世幼子)就每天拔掉他的一颗牙;被拔掉七颗牙后,他按要求交了一万马克。
简而言之,英格兰国王征收货币税,又用这笔钱建立了一套特殊的军事制度,因为征服让他们具有了从人民中榨取用以维持佣兵军队的海量资源的必要条件,即独裁大权和令人恐惧的压迫。
早在亨利一世征服者的幼子统治期间,我们就听到了对压迫、压榨的大声抱怨和改善待遇的郑重承诺。亨利二世采取了某些措施,尤其是在行政官以外设置了法官,诚然其目的不是减轻负担,而是为了限制最大的弊政,也就是财产估值的随意性。有一次,他甚至罢免了全体郡督。当理查德一世于1198年要求300名英格兰骑士要么到海峡对岸服役一整年,要么支付足够维持同等兵力的税金——标准为每人每天3先令时,这项要求被称为勒索。20尽管300名骑士看起来很少,但他们的维持费却高达328500先令,合16425镑,这是很大的一笔钱。在理查德的弟弟和继任者约翰在位期间,这些索取终于引发大名鼎鼎的宪政冲突和签署了《大宪章》。尽管男爵们一度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但有一件事仍然成立:中央集权的强力政府牢牢掌握行政权,征收赋税——或者专断强征,或者通过等级会议——并利用税金建立由佣兵骑士和普通士兵组成的野战军。
英格兰军事组织中的佣兵和骑士是混杂在一起的,于是封建观念很快就完全被遮盖了。要是没有由英格兰王位与法国大封地(诺曼底、布列塔尼、普瓦图和加斯科涅)的关联而爆发的连年战争,定居于不列颠列岛的诺曼骑士阶层肯定会迅速转变为喜爱和平的大地主阶层。但是,战争的诱人暴利让他们保持了尚武传统,尽管英格兰并没有守住初心,严格实施军事封地只能授予实际作战人员的规矩。
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封地观念很快就消亡了,以至于征服者的曾外孙、他的孙女的儿子亨利二世时期的一部法律中就几乎找不到附庸制度的痕迹,而纯粹将军事组织建立在地主和民兵的观念之上。
1181年国防法即《军备法令》(Assisa de armis habendis in Anglia)规定,凡领有骑士封地者应有铠甲、头盔、盾牌和枪矛。牲畜或其他动产价值达16马克者也应有同样的装备;财产达10马克者应有护喉甲、铁盔和枪矛;其余自由人应有棉甲、铁盔和枪矛。上述装备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继承者若未成年,则由监护人保管,直到其达到服役年龄。巡回法官应在陪审团面前把人划分成各个等级,在郡民大会上宣布法令,并带领郡民宣誓。未出席郡民大会的人都要去威斯敏斯特宫,也就是王宫,在那里被告知自己的地位等级并宣誓。法官要四处宣布法令,而且如果一个人没有按规定保有武器,光是罚金可不能让国王满意,而要论生死。
1205年,约翰国王颁布法令规定,在外敌入侵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必须在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带齐装备、保家卫国。凡是既不参战,又没有重病告假者,如果是地主,则本人及继承人将永久失去其财产;如果是无产者,则本人及继承人将沦为奴隶,且每年要交4第纳尔的人头税。任何人不得以贫困为由逃避征召,因为军队集结后的粮饷均由国王负担。郡督和执达官(bailiff)应在市场和年集四处张贴该法令,并向国王汇报逃避征召的人。
亨利三世的新国防法(1252年)大大拓展了亨利二世的国防法(1181年)。亨利二世只明确规定了全体自由人必须有的装备,亨利三世的征召范围则是16岁至60岁的所有人(“cives burgenses, libere tenentes, villanos et alios”:“市民、自由人佃户、镇民及其余人”)。亨利二世只把人分成三等,现在细分成了五等。最高一等要骑马服役。倒数第二等要装备弓箭、长剑和短剑。最末一等——拥有最小一级的土地或价值40先令以上的动产——只需要装备镰刀、短剑、小刀和其他小型武器。征召兵由治安官和高级治安官指挥。
这些法规能够例证:如果我们想要了解历史事实,哪怕是在我们有法律原文的情况下,比如上面的例子中,法律也是指望不上的。尽管军备法令确实构成了存续至今的英格兰民兵的基础,但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这些民兵在军事史上几乎没有发挥任何作用。中世纪的法令虽然惩罚极其严厉,但从来不能落实。分人划等、编制名册、强制和监督武器采购的任务太过繁难,哪怕是贯彻到底了,军事价值也还是太小。我们已经看到了,真正打仗的部队完全是另一种组织形式。尽管按照亨利三世的法令,16岁至60岁的全体男丁能组成一支几十万的庞大民兵队伍,但即便到了下一个时代,参加决战的军队还是只有几千人而已。
格奈斯特(Gneist)曾将英格兰全民分五等服兵役的做法,与古罗马百人队分五等置武备的做法相提并论。表面的相似性显而易见,但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理解不同点。两者的区别在于罗马是征召公民进入纪律严明的军队,英格兰则只有一支几乎只存在于纸面上的民兵,与真正的战士阶层脱节。另外,我们现在发现,著名的塞维鲁等级征召兵制只不过是生活在2世纪的人们对加图中庸政治的臆想。(参见第1卷)
尽管这些军事法规的实际意义很小,但了解它们对我们依然很重要:首先,作为文献,它们表明了征召来的乌合之众是何其无用;其次,尤其重要的是,它们可以类比于中世纪早期以来西哥特人和法兰克人的类似法条。我们不知道“assizes”的实际含义,大概是“sententia assisa”的缩写,意思是“评估”。斯塔布斯(Stubbs)简单地将其称作“敕令”,就像加洛林敕令那样。它们确实也是敕令。21加洛林敕令对学界造成多么大的误导,我们又花了多少精力才还原它们的实际意义,因为我们首先要明白的一条就是中世纪的法律条文不仅不符合现实生活,而且可能完全相悖!在金雀花王朝的军备法令中,我们极其清楚地看到了加洛林敕令中极难辨明的东西,因为13世纪的文献已经不像8世纪那样稀少了,而且能清晰地一步步追溯实际演变过程。这样一来,后世文献不仅阐明了自身所处的时代,更确证了我们对前代的解读,正如瑞士人写的勃艮第战记为评价希罗多德笔下的希波战争提供了指针一样。
6 意大利的诺曼人国家
上一章讨论了英格兰的诺曼人国家,我们现在要讨论南意大利的诺曼人国家,后者的建立时间略早于威廉征服英格兰,双方有不少共同点。因此,两相对照有助于彼此阐明,也能印证我们先前对诺曼人国家的看法。
首先,一个值得重视的点是两个国家几乎同时建立,因为这是一个新的证据,表明这么少的军队就能在当时攻城略地。当威廉公爵渡海远征英格兰时,他甚至没有集合本土的全部军力,有一部分人先前就去意大利了。我们很快会看到,前往意大利的诺曼人数量并不多,但与威廉有限的地盘相比仍是一支可观的力量。另一方面,如果这么点战士就足以在意大利建立王国,那么放在英格兰,结论也是一样的。
尽管我们在估计数目时,大多数情况下不得不依赖偶然记载和后设结论,而非可靠的一手资料,但就意大利的诺曼人而言,我们倒是有几份直接可用的资料。
1016年,40名诺曼骑士从耶路撒冷朝圣归来,恰好在萨莱诺(Salerno)即将被撒拉逊人攻陷时来到这座城市。这支勇猛小队的出动解救了城市,而此事也为越来越多的诺曼人来南意大利当兵提供了理由。当时的南意大利依然有一大批伦巴第人的小公国、小伯国和独立城镇,互相争斗不休,还要与希腊帝国[35]和征服了整个西西里岛的撒拉逊人交战。诺曼人是作为雇佣兵来的,有时帮希腊人打撒拉逊人,有时帮伦巴第贵族或伦巴第人统治的地盘打希腊人。最后,他们自己也成了领主,就像当年罗马帝国境内的奥多亚克或哥特人那样。据记载,诺曼人在前两场击败希腊人的决定性会战,奥利文托河会战(Olivento)和坎尼会战中(1041年)的兵力分别为3000人和2000人。即便是这么少的兵力也不全是诺曼人,还有与其联手对抗希腊人的当地人。有的文献记载参加奥利文托河会战的诺曼人有500名骑士,也有的说是700名骑士加500名步兵。1据记载,罗伯特·吉斯卡尔初出茅庐时从最低阶层的卡拉布里亚人(Calabria),也就是罗马佃农和奴隶的后代中拉出了一支专门抢东西的队伍,然后带着他们劫掠乡里。2后来,继承了维京人勇猛气质的诺曼人以自己为核心,在身边聚集了精通各类武艺的好战人士。所以,征服者威廉的军队也不全是诺曼人,而是有来自各路领主的雇佣兵。
为了摆脱这些好战的、傲慢的人,被压迫者进行了无数次密谋和反叛。戈弗雷德·马拉泰拉(Gaufredus Malaterra)[36]告诉我们,当诺曼人寄宿家中时,当地人会为自己的妻女感到担心。3但是,他们的所有努力都是徒劳。最终,诺曼冒险家中最强大、最幸运的罗伯特·吉斯卡尔统一了整个南意大利和从撒拉逊人手中夺回的西西里岛,使之全由自己的家族统治。诺曼人的力量也强大到了足以对抗德意志皇帝的地步。罗伯特·吉斯卡尔将亨利四世逐出罗马,成为额我略七世的庇护者,甚至制订了击败拜占庭帝国、攻占君士坦丁堡的计划。据一份文献记载,他为此横渡亚得里亚海时率领的大军包括1300名诺曼骑士和1.5万名杂军,4后一个数字当然是极大的夸张。这份文献还有一个更夸张的数字,说罗伯特率领3万大军对抗亨利四世,其中有6000名骑兵。该结论来自一个事实:根据其他文献记载,5这支军队的主体是数量不可能很多的撒拉逊雇佣兵。如果南意大利有动员起1.5万人更不用说3万人的军事实力,那么它会被少数诺曼人征服和统治一事就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了。就连罗伯特率领1300名骑士横渡亚得里亚海、出征拜占庭的记载都已经是往最多了说的。但这仍然是一个有价值的证据,表明哪怕少量骑士也能发挥重大的作用。
诺曼人在南意大利建立的政治架构类似于同族在英格兰建立的国家。这种相似性不是因为诺曼人的种族特征或部落性质,而是来自历史事件。诺曼人的政治结构结合了骑士制度和官员行使政务、收税供养的行政体制。骑士制度固有的自然倾向——向上层建筑层级化的封建体系发展——被强力王权、官员和税收所约束和压制。如果没有强力王权,异族军事集团的统治是不可能持久的。诺曼骑士骨子里的桀骜与自豪不亚于法兰西或德意志骑士,但他们不得不向王权低头。因为如果没有王权,他们就只能重新被迫过上无家可归的冒险生活。到了1083年,意大利的诺曼人对自己的领土依然没有多少依恋,以至于当罗伯特·吉斯卡尔进攻拜占庭的行动如意料之中那样进展不顺。他先行返回意大利时,一大批诺曼军人被希腊皇帝亚历克塞(Alexius)策反,投靠了皇帝。当罗伯特两年后去世时(1085年),留在希腊境内的驻军也加入到了先前敌人的麾下。6
过了几代人之后,居无定所的异族战士才与被征服民族融合,形成了新的整体。尽管实施了封建制度,但骑士们依然保留了雇佣兵的特征,而非封建骑士的特征。
德意志皇帝腓特烈二世将这套制度发展到了极致。他出身霍亨斯陶芬家族,是最后一位诺曼女主康斯坦丝(Constance)的儿子。
据编年史记载,7战士阶层的男丁“有封地和没有封地者”(“milites tam feudati quam non feudati”)大概都被腓特烈二世征入军中(“cum toto servitio quod facere tenentur”:“履行一切应负的义务”)。
但是,这次真正的封建征兵只发挥了极其次要的作用。战士们——招募来的骑士、市民和普通士兵——几乎完全是为报酬服役的。
1227年,腓特烈二世筹备十字军东征时向每块骑士封地征收8盎司黄金的税款,还要求每8块骑士封地提供一名骑士及装备补给。8因此,这还是加洛林敕令里的那套制度,只不过此处明确说了抽丁的对象不是农民,而是骑士。另外,皇帝规定税款不交给伯爵,而是直接入御库。
理论上,腓特烈切断了封建制度的真正基础,也就是国王直属附庸和次级附庸之间的个人纽带。他的法典规定,国王也要向次级附庸授予封赏,而且任何人不得效忠国王以外的人。次级附庸与其名义上的领主现在只剩下了要交10盎司黄金的联系。当然,诺曼底王朝英格兰国的附庸制度也发生了同样的演变过程。
7 拜占庭
我们上一次介绍东罗马帝国时,查士丁尼再兴大兵,凭借招募来的蛮族雇佣兵消灭了汪达尔王国和东哥特王国,让阿非利加与意大利重归帝国版图,而且几乎收复了西班牙。但是,帝国无力维持这种局面。公民不愿意承担维持雇佣兵、向邻国纳贡买平安所需的沉重税收。终于,大灾难因为又有一名军事统帅登上皇位而发生了。查士丁尼完全是政治家。他派遣将军出征,本人则以统治者的身份控御和引导方方面面——首都与行省、教会与军队,各有各的分歧和派系。有人可能会认为,当查士丁尼之后的第三任皇帝,本身就是一名杰出而成功的将军的莫里斯(Mauritius,582-602)登上皇位后,帝国肯定会更加稳固。毕竟,帝国是依靠征战才恢复了故土。但帝国的力量不足以完全收复故土,因为少了最关键的根基——军团纪律。莫里斯好像是脱离实际的人,1非要将野蛮的雇佣兵团改造成更稳固的军事组织。他在帝国境内而非从异族中招募了尽可能多的兵员,但在一次与斯拉夫人和鞑靼人交战期间,当他要求军队留在多瑙河以北过冬时,军队就哗变了;兵变的另一个原因是莫里斯甚至付不起士兵开出的价码。正如3世纪下半叶从佩蒂纳克斯达(Pertinax)到奥勒良和普罗布斯的一连串被害的猛将皇帝一样,由于首都市民也起来反抗,所以他被杀害了(602年)。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军饷在这最后一次组建严明军队的尝试中起了什么作用。部队的规模是很小的,因为他们击退蛮族部落及其入侵的过程相当艰难,而且是有输有赢。莫里斯这样有能力、有眼界的皇帝大概会愿意满足军队的要求。尽管如此,当他因克扣武器和被服的问题与军队发生冲突时,国库无疑是确实拿不出更多了,因为查士丁尼时代的严苛税制在他去世后便被废除,以争取人民的支持;筹饷已经不再可能了。
于是,东罗马帝国也采取了一种很接近我们之前在罗马-日耳曼化的西欧地区看到的军制。大约在7世纪中期,帝国将土地分成了若干军区(themes)和军分区(meros和turma),各区分别负责招募和供养一定数目的军队。为此,就像法兰克的伯爵那样,之前长期分离的军务与民政重新统合了起来。由于军区是根据现有部队单位命名的,因此部队单位无疑是分布在军区之内,且永久性地配属于军区。部队分区驻守,补给来自就地征收的实物或屯田,而不是只驻扎在边境和首都,由整个帝国供应粮饷。当发生战争时,军区部队会被派去支援野战军或邻区友军。
封建制度的中坚力量是定居在土地上的战士,纯粹的边防警卫队除外。我们发现,东罗马帝国自此之后也朝这个方向有了重大的发展,大地主掌握了军事力量。我们发现授予土地(“军产”,ktemata stratiotika)换取服役从军的现象,2同时形成了田产广大的军人世家,在歌谣中深受平民百姓颂扬。《混血边将》(Digenis Akritas)就是一部这样的史诗,写于10世纪,最近被重新发现。3《混血边将》编者恰当地将主人公比喻为西欧的藩侯。
法律中的相似点同样俯拾皆是。通过与查理曼很类似的手段,东罗马皇帝致力于打击豪族(dynatoi)兼并自耕农土地,而且与法兰克王国中一样,这件事和真正占大多数的农民没什么关系。在这两个地方,农民的主体都是不好战的佃农。土地兼并涉及的是起初为战士后来逐渐文明化和农耕化的人。早在查士丁尼时期就有多部针对土地兼并的法令,410世纪又有几位皇帝发起了一场有计划的反兼并行动。他们采取了最激进的措施,直接宣布兼并无效,甚至不允许以养老为借口的兼并。5两部修订法案让我们想起了898年兰贝特皇帝的敕令。法令中规定任何人不得让士兵耕种土地(en “paroikou logōi”:“以租佃的方式”)或为私人服务,以此禁止伯爵将自由民战士(arimanni)封赐给自己的手下。6
一系列补充条例规定了一名士兵必须有价值多少的田产:骑兵和部分舰队官兵是4镑黄金,其余舰队官兵是2镑黄金。尼基弗鲁斯·福卡斯皇帝(Emperor Nicephorus Phocas)规定最低为4镑黄金,重装武士——也就是西方的骑士——为12镑。7如果一块田产有多名继承人,则应按照田产优劣共同出一名士兵。
尽管与西方有重大的共同点,但东方从来没有发展出完全的封建层级。武人世家是有的,但没有真正的骑士阶层,也没有西方封建制度的灵魂:个人效忠关系,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日耳曼扈从观念。在一段时间内,拜占庭军制与诺曼-英格兰体制极为接近。封建主义的某些要素与税制官制联系了起来,并融入后者之中。兵员是招募而来,而且与英格兰一样,亲自服役被纳钱代役所取代。8但是,尽管有蛮族迁入定居,帝国内地的可用兵员依然数量不足,也有可能是内地人过快地失去了尚武精神,结果帝国还是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借助异族雇佣兵充实军队。各个日耳曼部族、斯拉夫人、佩切涅格人、马扎尔人、保加利亚人乃至突厥人在拜占庭皇帝的军营中共聚一堂。瓦良格(Varangians)军人曾长时间发挥极其特殊而重要的作用,他们为瑞典人和诺曼人出身,穿过俄罗斯和黑海来到拜占庭。“瓦良格”这个词的意思是“盟友”。后来有各种各样的人物都被冠以这个名字。威廉征服英格兰后,瓦良格人中估计也加入了许多从英格兰逃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
约翰尼斯·斯基李泽斯(Johannes Skylitzes)[37]合理地描述了10世纪的全国性征兵有时会呈现的面貌。9他讲述了突厥人是如何一再横行,烧杀掳掠于奇里乞亚地区。尼基弗鲁斯·波顿尼亚茨(Nicephorus Botoniates)“公爵”集结了一支军队,但由于妒忌和怠慢,他的努力归于徒劳。士兵们没有领到足够的口粮,于是拿上发的粮饷就回家了,以至于蛮族再次横扫奇里乞亚。接着,一批小伙子聚集在安条克(Antioch)[38],要凭着年轻人的血气一战,但因为缺乏作战经验、没有战马、装备简陋、粮草不济,他们出师不利,灰头土脸地回到了故乡。10于是,波顿尼亚茨带着亲随和少数雇佣兵去驱逐蛮族了。
当法兰克人的地盘遭到诺曼人或匈牙利人入侵时,或者当胖子查理救援巴黎而无功时,发生的事情无疑也是类似的。
在10世纪和11世纪,拜占庭帝国国势再兴。保加利亚人被一劳永逸地击败了。巴西尔二世(Basil II,1025年去世)剜掉了所有战俘——据说有1.5万人——的眼睛,每百人中留一人只挖一只眼睛,让他领着其他人回家。当这群可怜人被带到君主面前时,他一下子晕了过去,两天后就死了。拜占庭帝国从哈里发手中夺回了奇里乞亚和安条克,亚美尼亚也被并入帝国。当时的帝国西起亚得里亚海,东越幼发拉底河。我认为,这次拜占庭帝国国运转盛与货币经济再次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有关。我们又看到了许多征收税赋的记载,11税收让招募雇佣兵成了可能。尽管位于欧洲的西部省份仍然在征收只能用于本地的实物税,但在亚洲,税款又可以转运到中央金库中了。12但是,比内地的些微变迁更重要的是敌人方面的变化。保加利亚人逐渐失去了蛮勇之气,另一侧的阿拉伯人也是如此。而当形势发生变化,新的敌人出现时,拜占庭帝国的中兴马上就结束了。在东边,帝国惨遭塞尔柱突厥人打击;在西边,帝国为抵御诺曼人而陷入困境。
表面看来,我们对拜占庭军制是非常了解的,因为有一系列详尽系统介绍各时期帝国军事制度的著作,还有许多时人写时事的详细战争或会战记述。莫里斯皇帝(602年去世)和人称“哲学家”的利奥六世皇帝(911年去世)留下了详尽而成体系的著作,尼基弗鲁斯·福卡斯(960年去世)则留下了一部很有价值的专著。但我们研究得越深,就越会怀疑这些著作中到底有多少是可以接受的。我们在研究古代史时就发现,古典时代流传下来的成体系的理论性著作绝对不是可靠的历史文献。一个不可思议的事实是,上述作者依然在复述着各种关于马其顿方阵的理论,仿佛从来没听说过罗马军团及其战术似的。然而,不只是这些记载,李维对古罗马支队战术的描述、撒路斯提乌斯(Sallust)对征兵方式的描述,还有一大部分韦格蒂乌斯的文字要么是离谱的误解,要么是纯粹的臆想。拜占庭的情况也一样。进一步考察会发现,不同著作之间互相矛盾的。这些著作中有很大一部分材料不能视为对实际做法的记录,而是毫无真实依据的臆想和理论,是复述和阐发当年亚历山大学派对马其顿方阵的理论总结。16世纪拿骚的威廉·路易(William Louis of Nassau)[39]和17世纪的蒙泰库克利(Montecuccoli)[40]都借鉴了利奥皇帝《战术》一书的许多内容,18世纪的利涅领主(prince of Ligne)将这本书和腓特烈大王的条令编成一本集子给手下的将军看,还说利奥和腓特烈都比恺撒厉害,因为恺撒只是立下了榜样,其余两人则总结了条令。13我们已经看到,利奥皇帝完全配不上这样的夸赞。韦格蒂乌斯的名声也是同理,此人的见识其实非常有限。(参见第2卷)
拜占庭的战争和会战记述——例如布林尼乌斯(Bryennios)[41]和安娜·科穆宁(Anna Komnena)[42]——同样荒诞到了极点,但通过比较印证,我们还是足以确定一个事实:与西方一样,罗马军团那样有纪律的步兵在希腊帝国也是不存在的。不管是西方还是东方,军队的中坚力量都是数量相当有限的重装骑兵。尼基弗鲁斯·福卡斯的一句话可以用来衡量其他一切相关证词:“一名统帅只要有五六千名重装骑兵和上帝的援手就圆满了。”此语与历史证据是相符的,只要我们通过严格考证就能排除掉一切无法确证的记载。尼基弗鲁斯·波顿尼亚茨在描述米海尔三世皇帝(Emperor Michael III,1071-1078)组建长生军一事时也说过,长生军的主要训练内容是运用武器和骑马的技艺。14
东方军队和西方军队的第一个重大区别在于,外来蛮族雇佣兵在东方发挥的作用要大得多,而西方军队是用自己人打仗的;另一个区别是,弓骑兵和重装骑兵在东方军队中的比例相当大。1071年拜占庭军队在曼奇科特(Manzikert)被塞尔柱突厥人打败后,本土军人的地位大大下降,帝国几乎完全依赖异族雇佣兵。雇佣兵也失败了,君士坦丁堡便落入十字军手中(1204年)。希腊帝国光复后,旧的军事制度随之恢复。
因此,希腊帝国借以保全自身千年之久的军事力量基本上与3世纪后的罗马军队,以及查士丁尼征讨哥特人所用的军队是一样的。尽管有内斗和宗教争端,尽管兵变、宫廷政变、叛乱不断,尽管面临着四面八方的危险敌人——巴尔干半岛有保加利亚人(匈人),来自亚洲的穆斯林早在654年就第一次围攻君士坦丁堡——但帝国不仅坚持了下来,甚至多次取得大胜,还一度向东边扩展到了古罗马帝国的边界——底格里斯河。
问题来了,为什么旧帝国西部的拉丁部分没有挡住蛮族,最终被蛮族统治,而东部的希腊部分则表现出了更强的生命力和韧性呢?说希腊部分由于组织更完善,因此在政治和军事上优于罗马地区的看法是无稽之谈。毫无疑问,拜占庭贵族豪门不时会出现卓越的战士,他们率领部下——不管是封建征召军人还是蛮族雇佣兵——创下英雄伟业。这些家族本身无疑也是有部分蛮族血统的,然后率先在拜占庭高雅了起来,正如亚历山大大帝时代以来,希腊世界愈发成为一个采用希腊人的语言和思维方式的民族混合体。但这种情况在拉丁化的西部地区可能还要更厉害,因此,东西方的差别不可能在这里。
我相信,移植到希腊人土地上的东罗马帝国国祚长久的首要原因在地理方面,也就是君士坦丁堡无与伦比的军事区位。罗马是一座建在中等河流旁边的内陆城市,承受不住兵力稍多的军队发起的奋勇攻击。皇帝们有时会离开罗马城,驻跸于更安全的拉文纳。君士坦丁堡则雄立于海涛之侧,三面环水,哪怕是面对兵力大得多的敌人,却几乎不可能攻破。援军和补给可以从两个方向运达,敌人很难封锁。如果罗马成了全世界的首都,那不是因为它有经济优势——它没有多少经济优势——而是通过政治和战争。因此,当罗马城不再是四方朝贡的都城时,就失去了自然资源的援助。君士坦丁堡是世界贸易体系中重要陆路和水路的交汇点,不只是一座都城,本身就有极其丰富的自然资源,有利于防守。616年希拉克略皇帝在位期间,波斯人围攻过君士坦丁堡,没有成功;626年的阿瓦尔人,654年、667年、672年、717年、739年的阿拉伯人,764年的保加尔人,780年、798年的阿拉伯人,811年、820年的斯拉夫人,866年的罗斯人,914年的保加尔人,也围攻过君士坦丁堡,但都失败了。15
如果君士坦丁堡被各路蛮族攻陷过,或者在700年前后落入穆斯林之手,就像当年罗马城被哥特人和汪达尔人夺取一样,那就意味着东罗马帝国的末日,就像西罗马帝国一样。但正因为帝都挡住了所有攻击,它才一次又一次地成为帝国收复故土的大本营。而当敌人暴露出弱点时,帝都甚至可以让帝国重新走向胜利与征服。拜占庭的历史无疑是世界史中最令人惊叹的兴衰交替历程。周边蛮族一次次横扫帝国,侵略劫掳,直抵京畿,他们有的来自北方,有的来自多瑙河以外,有的来自东方的阿拉伯地区和幼发拉底河流域,将小亚细亚整个打穿,还有跨海而来的各路海盗。这些战争消灭了大量人口,土地遂由蛮族所有。保加尔人和斯拉夫人当年立身于巴尔干半岛,其村庄南至伯罗奔尼撒,但帝国还是存活了下来,最后甚至将移民吸纳到了自己的机体和组织中,就是因为有君士坦丁堡坚守、维护和传承着古老的政治体系和政治思想。
这种认识的一个反例是,君士坦丁堡在1204年曾被十字军攻陷。但东罗马帝国坚持了下来,而且在半个世纪之后,地方势力将帝都夺了回来,从而复兴了古典意义上的帝国。但从两方面来看,这段插曲都可以视为例外情形。1204年的君士坦丁堡几乎是不设防的——内部陷入分裂,篡位者接连上台和垮台,谁都不能从地方引入援军。但十字军本身就是一支强大的军队,又与威尼斯舰队联合,从海路封锁了城市。于是,尽管有种种天然优势,君士坦丁堡还是陷落了。
地方势力坚持反抗,最终赶走敌人并不是因为希腊人在民族精神或军事素养方面更强,而一部分是宗教原因,另一部分是十字军本身性质的原因。如果征服君士坦丁堡的法兰克人还是蛮族异教徒,他们或许会一直统治这座城市。与西方人一样,希腊人会适应他们的统治,同时将征服者吸纳到自己的文化和教会中。但十字军遵照教宗额我略七世的精神,不仅将军事力量强加于希腊人身上,也将罗马教会强加于希腊人。若要服从罗马教会,希腊人就必须彻底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他们从宗教斗争中汲取了强韧的反抗力量,加上法兰克人早就失去了民族大迁徙时期日耳曼部落骨子里的剽悍,要应付希腊人的反抗更是难上加难。当然,十字军刚来时有威尼斯这个盟友,实力举足轻重。但十字军取胜后将一位佛兰德地区的伯爵立为统治者时,伯爵手头只有十字军的一小部分。威尼斯人独占被征服的帝国土地的八分之三,大封建主获得了大片土地,两方都不服从号令。君士坦丁堡的拉丁帝国皇帝对手下骑士的统治力,与当年克洛维及其继承者对法兰克人的统治力不可同日而语。于是,来自西方的征服者尽管占有帝都,最终还是被迫撤出希腊帝国。
8 阿拉伯人1
古罗马人将蛮族骑手纳入麾下并组建的骑兵部队中,很早就包含了阿拉伯人,也就是撒拉逊人。在克拉苏征讨帕提亚的战役中,一位阿拉伯首领就发挥了一定的作用。378年,瓦伦斯皇帝从东方带来对抗哥特人的就是阿拉伯骑兵,不过,他们在阿德里安堡被日耳曼人的冲锋打败,这预兆了后世的多场会战。
与对待日耳曼人一样,罗马人一开始想要降服阿拉伯人。奥古斯都在位期间,埃及总督埃利乌斯·加卢斯(Aelius Gallus)出兵征讨阿拉伯人(公元前26年至25年)并夺取了一座大城镇,但因饥饿和疾病而损失惨重,于是罗马人再也没有在这个方向采取攻势。
与西边的日耳曼人一样,阿拉伯人是作为雇佣兵被带入文明世界的,尤其是在查士丁尼前后罗马人与波斯人交战期间。最终,阿拉伯人决定要自己掌权的时刻到来了。
但是,这个过程与日耳曼人大不相同。
除了战士精神,日耳曼人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没带来。他们成为文明世界霸主时还是纯粹的野蛮人,在此期间对文明世界造成了很大的破坏。而阿拉伯人长期由两类人组成:一类是野蛮好战的游牧民,也就是沙漠中的贝都因人;一类是文化水准颇高的城市商人。将两类人团结起来的是共同的民族、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宗教文化;为了缓和与驾驭贝都因人的敌意和凶狠性情,精明的麦加商人无疑会有意地扶持宗教。2犹太教和基督教造成了影响,并激发了他们的宗教冲动。
穆罕默德将这些成分与倾向整合为一个政治-宗教统一体。伊斯兰教不是基督教那样的宗教,而是以宗教力量为根基的民族性政治-军事组织。为了方便比较并认清两者的根本区别,我要打个比方:穆罕默德就好比身份是先知的阿米尼乌斯,将所有日耳曼部族统一在自己的领导之下。
作为战士、民族领袖和先知,穆罕默德从阿拉伯世界中一下子组织起了一支力量,以势不可挡的威力横扫了左右两侧——属于罗马的叙利亚和埃及,以及仍然在与罗马打拉锯战的波斯。
在落入日耳曼人手中的罗马帝国的土地上,古典文化在基督教会中保留了下来,而且西部形成了日益极端化的两极格局:一边是独立的教会;一边是独立的列国。教会和国家在伊斯兰教中是同一的:先知和他的继承者哈里发(代理人)既是精神领袖,也是世俗统治者;既是神意的解释者,也是军事统帅。贝都因人的军事实力长期以来为世人知晓和畏惧,命运(kismet)和天堂的教义更使其威力倍增,同时安拉的权威又确保了人们服从军令。就连虔信者都说:“最好的教理就是持剑助神。”3劫掠成性的贝都因人也乐于顺从一个将文明世界的财富撒到自己大腿上的精神权威。这个精神权威为沙漠之子固有的战斗威力加上了纪律的要素,竟能达到禁止战士饮酒的地步。
一份关于阿拉伯军制的文献——尽管它出自14世纪,但仍然可以追溯古老的传统4——这样描述信士的顺从(第28页):
伊本·伊沙克(Ibn Ishâk)在《战记》中写道:神遣者要离开卡夫拉谷(Wâdil Cafrâ),听说古莱什部落的人正要来攻打他,便向众人征求意见。阿布·伯克尔(Abu Bekr)先说了一番漂亮的话,接着是奥马尔(Omar),也讲得不错,接着米克达德·本阿姆罗(el-Mikdâd ben Amr)起身发言:“啊,神的使者啊!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们都跟着你。我们不会像以色列的子孙那样说,‘去吧,你和你的军队,去打吧。我们要留下来’。我们会说,‘去吧,你和你的军队,去打吧,我们会与你和你的军队并肩战斗’。以遣你来的神的名义,如果你要我们一同去比尔德季马德(Birk el-Gimâd),我们就同你一路打过去,直到你到那里。”神遣者答道:“说得好!”并祝福了他。接着,他转身说道:“你们也是,向我建言吧。”他指的是辅士(Ancâr,投奔穆罕默德的麦加市民),因为他们人数很多。接着,赛义德·穆艾德思(Sa’d ben Mu’âds)说:“神遣者啊,你说的好像是我们。”“当然。”他答道。赛义德接着说:“我们信奉你,相信你对我们的一切教诲都是真理。作为回报,我们发誓听从你,顺从你,这是确认过的。所以去吧,神遣者,不管你受命要去哪里,我们都会跟随你。以遣你来的神的名义,如果你要我们追随你渡海,我们会和你一起跳进去,没有一个人会不跳。如果你要我们明天就迎敌,我们绝无异议。我们在战争中是坚定的,在战斗中是可靠的。神也许会通过我们向你展现让你喜悦的事物。那么,与我们一同进发吧,在神的祝福下。”神遣者对赛义德的发言表示满意,话语里激情澎湃:“起来!将好消息传开,因为神已经许诺我两派一心。以神的名义!我仿佛已经看到了我们的人广布四方。”奥马尔说:“以掌握着我生命的人的名义,他们绝对会将敌人砍倒。”
在穆罕默德之前,阿拉伯人像日耳曼人一样被分成许多部落,甚至比日耳曼人的还要多,因为随着城镇的发展,部落中还产生了社会阶层对立。先知凭借自己的制度将所有部落和阶层结合为紧密的统一体,由此不仅带来了强大的内聚力,还创造出一个极其庞大的协作集团。日耳曼部族从来没有合作过,我们还知道横扫罗马帝国的哥特人、勃艮第人和汪达尔人的军队人数是非常少的。与日耳曼地区一样,阿拉伯人口稀疏,但如今这片广大地域上的所有部落和阶层都紧密团结起来,组成了一支由一人掌握的军事力量。据说,穆罕默德于630年亲自率领3万人征讨拜占庭帝国,但这支军队在边境停了下来,没有取得任何成果。5阿布·伯克尔[43]的统帅哈立德(Chalid)率领1.8万人征讨波斯。6在636年被波斯人击败的桥上会战(Bridge Battle)中,阿拉伯人据说只有1万人。7哪怕是在637年击败波斯的卡德西亚(Kadesia)决战中,根据“最古老、最可靠的文献”8,阿拉伯人也只有0.9万到1万人;稍后的贾柏莱(Dschabula)会战中是1.2万人。9从查士丁尼征战史中常见的兵力规模判断,这些数字并非不可思议。在攻陷泰西封后有6万人分到战利品的事实也没有否定这些数字。卡德西亚会战后确实有援军抵达,但我们首先就要怀疑指挥官在上报战果时会远远超出真实情况。从我们对十六七世纪德意志雇佣兵队长的了解来判断,这些极其贪婪的贝都因人报上去的数字大概夸大了3倍到4倍。尽管如此,按照最近的学者的看法,击败波斯的阿拉伯军队可能不止1万到1.2万人。但我们必须特别考虑一个事实:并非所有穆斯林军队都在境外作战,还有兵力相当或更多的军队正在叙利亚与希腊人打仗。634年,在耶路撒冷以南发生的艾德沙那迪恩(Adschnadein)会战中,阿拉伯人第一次击败希腊人,据当时记载有2.5万至3万人,尽管这个估算数字当然是不确切的。10为了确保优势兵力,他们从幼发拉底河前线调来正与波斯人对战的3000名骑兵,这批人自带淡水,穿过沙漠赶了过来。即便这个数字有点太高了——从远方调来3000名骑兵一事就是证据——但希腊帝国早就没有能力在任何地点投入对等数量的兵力了。回想当年查士丁尼之所以能派贝利撒留率领1.5万人征讨汪达尔人和哥特人,只是因为他能与波斯长期维持和平。阿拉伯文献中反复提到希腊人和波斯人占有极大的数量优势,数十万大军被打败,丧命于信士的剑下。11当然,这些记载与古希腊人讲波斯大军被米提亚德、保萨尼亚斯和亚历山大打败是一个道理。事实上,在这些战例中,占据数量优势的总是胜利一方。
哈里发将好战的沙漠部落全部收服,拥有了取之不竭的兵员,能够同时向四方派出多于敌人的兵力。他们不是一不发饷就哗变的雇佣兵,而是神的勇士。为了在征服的土地上获得最丰厚的报偿,他们可以在短时间内忍受匮乏和自我约束。因此,他们能够穿越荒凉的的黎波里去征服迦太基和整个北非,最后将西班牙也拿下,直到卢瓦尔河才遇到打败他们的人。12
据记载,征服北非的军队有2万人乃至4万人,这些数字显然是太高了。那么多人在的黎波里长途跋涉,后勤肯定供应不上,而且达成目标只要四分之一的人就够了。然而,穆斯林出现在西边的赫拉克勒斯之柱的同时,他们也在沿着亚历山大的足迹推进,远至中亚和印度。另外,拜占庭本土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正如意大利、西班牙和阿非利加的哥特人和汪达尔人,得胜的穆斯林在被征服的土地上成了战士统治阶级。
穆斯林本身已经是一个组织完善的政治集团,并没有像日耳曼人那样严重破坏被征服的文明世界。经过短暂的停顿,经济生活便恢复如常,没有像西方那样完全沦落到以物易物的地步。新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是,被征服的不信者要纳税供养战士统治者。
日耳曼战士阶层必须分散到全国,靠当地人上交的实物供养,这种状况最终走向封地的形态,也就是封建制度。阿拉伯地区的文明和货币经济并没有遭到彻底破坏,因此阿拉伯战士可以由征税和军饷来维持,不需要散布各地。征服者们仍然在大型军事据点中聚居,尤其是在库法(Kufa)与巴士拉(Basra),这些据点后来发展为城市。
但我们已经看到——特别是在汪达尔人的例子中——单纯依靠自身成员和传统家庭来壮大的战士阶层不可能持久。在日耳曼部族中,战士阶层越是与被征服民族融为一体,共同成为教会的成员,这个阶层消失得就越快。在阿拉伯人中,战士阶层坚持的时间要长一些,因为被征服民族大多保留了自己的宗教,统治阶层也具有更强的自身个性和战士特性的意识。此外,哈里发国政教合一的性质将信徒牢牢团结在既有制度下。但200年后,阿拉伯人起初从沙漠里带来的原初力量已经在文明的土地上耗尽了。宗教成分与战士成分是人为混合在一起的,而冲突从穆罕默德去世后就开始了,日后两者更是愈发疏离。哈里发国没有明确的继承法,神权国家从本质上就不是世袭的。在先知的女婿阿里以及阿里的儿子——先知的外孙们被暗杀后上台的倭马亚王朝主要代表好战的贝都因成分,而接下来的阿拔斯王朝(建立于750年)则更多代表宗教成分。我们不妨将两者分别比作几乎只知道打仗的墨洛温王朝和联络教会的加洛林王朝。在阿拔斯王朝哈里发哈伦·哈希德(Harun al Raschid)[44]的继承者手中,哈里发帝国迅速解体,正如查理曼帝国在查理曼继承者手中分崩离析。9世纪初之后,雇佣兵取代了信士,尤其是塞尔柱突厥人,他们不仅信奉先知教诲,更能提供兵员。塞尔柱突厥人的埃米尔和将帅很快就当上了主人,只给巴格达的哈里发留下宗教领袖的尊荣。大片地域——西班牙和埃及——脱离哈里发,建立了自己的哈里发国。
于是,东方也发生了与西方类似的状况。尽管有先知的教诲,但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力的天然对立依然影响着伊斯兰教。塞尔柱苏丹是由骑士制度支持的世俗统治者,与西方的国王略同,但两者的统治原则存在根本的重大差异。但正如兰克所说,仅看外表的话,我们是看不出红胡子腓特烈与萨拉丁(Saladin)有什么重要区别的。单纯从军事角度看,我们可以将阿拉伯和塞尔柱军人简单地称为骑士;与西方相比,长官对手下的控制力要强一些,因为战士身份与宗教信仰在伊斯兰教中有着独特的直接关联。
罗马军纪最有力的表现就是:在一天的艰苦行军后,长官仍然可以命令士兵加固营寨。我们引用过的阿拉伯作者也提到了阿拉伯军队中的同样的命令(第13页):
到达扎营地点后,埃米尔的第一道命令就是本日内挖好战壕,不许拖延迟疑。挖战壕是为了掩护部队,避免士卒逃亡,防止敌军突袭,还能抵御由敌军计谋和意外事件造成的其他危险。
这条规定在阿拉伯军队中是否真的实行了,我是有些怀疑的,不管怎么说,实行得肯定没有罗马人那样章法严谨。
战斗人员主要是骑兵和各自为战的士兵。将领和军纪的功能绝不是组成战术单元。当我们读到先知说,“真主的确喜爱那等人;他们为他而列阵作战,好像坚实的墙壁一样”(《古兰经》61.4)13,或者哈立德在雅莫科河(Hieromyces)会战(636年)前对将士们下令——“面对严整有序、向你们走来的人群(希腊人),不要单打独斗”14时,我们会想到德意志国王亨利一世发布的要求军队前进时结成紧密阵形的条令。
利奥皇帝在《战术》第18章第49-50节中将突厥人描述为人马俱甲,枪矛、刀剑、弓箭兼用的骑兵。阿拉伯兵书中写道:
防具包括一身坚固耐用既不太重也不太轻的盔甲、一顶带护鼻的头盔、两只臂甲、两只胫甲、两只手套。战马必须有牢固的马掌,胸部、前身、颈部、后身强健。武器包括两张硬弓,配30支箭头尖直、箭杆硬实的铁翎箭,箭囊要大小适中,太大则笨重,令人分神,太小则装箭少,不合用,要选硬皮,缝制结实,挂带要用真皮,囊袋要扎紧;一支坚矛,杆务必要结实笔直,太长或太短都不好用,矛头要用最好的铁,多面开刃,坚硬非常,尖端锐利;一杆直标枪;一把锋利弯刀,可以是通体钢铁的利刃,也可以是短小灵便的短刃;一把两面开刃的尖锐小刀;一把坚固的钉头锤,不可太重,以免体力耗竭,也不可能太轻以至于无用,以能够大力击穿盔甲为准;亦可携带一把两面开刃的斧头,要能牢牢抓住,一击便可击破坚兵;30个石块,放在鞍桥左右各一的袋子里。这就是骑兵上阵所需的装备,缺了任何一样,便不算完整。
最后一句话——没有上述全部武器的人就是装备不全——大概应该理解为作者不知变通,夸大其词。这一点不仅能从常理推断出来,从作者的其他论述中也能得出。他在引用段落的前面说,装备完整的战士要部署在第一排,越靠后的人装备越不齐全,直到第五排为止。因此,作者认为绝大部分战士的装备都不齐全。此外,他还按照装备情况划分了多个兵种:长枪骑兵;标枪骑兵;弓箭骑兵;全装骑兵。
阿拉伯人与西方军队的首要区别在于弓箭的使用范围要大得多,弓箭其实与重甲不是很搭配。重甲不仅妨碍操弓,而且需要战马力气大,加上马也要披甲,所以速度不会很快。但如果马不是很快的话,弓骑兵就不能随心所欲地回避近战,这样弓箭就没有任何优势了。因此,如果事实上不是一贯如此,利奥笔下的单一兵种就被分成了两个,即包括人马俱甲的近战骑兵和轻装快马的弓骑兵。这无疑是亚洲民族的悠久传统,特别是大草原上的民族。由于环境的作用,草原民族一直在发展弓骑兵这个兵种。当十字军首先见识了弓骑兵后,他们也采纳了这个兵种,甚至将他们给弓骑兵起的名字“突厥之子”(Turkopolen)带到由骑士团统治的普鲁士。
尽管如此,这并不代表东西方军事制度存在根本区别,不过是有一定差异罢了。当西方骑士在圣地举办比武大会时,穆斯林骑士大概也在当地活动,而且最后也被邀请参与比武。东西方骑士同台竞技的事实足以证明,双方在武器装备、战斗风格和作战习惯方面是非常相似的。十字军骑士行记中有许多迹象表明,尽管基督徒和穆斯林骑士因宗教和种族而彼此仇恨,但他们的阶层观念是有一定相似性的。
在1192年棕枝主日的阿科(Akko)会战中,狮心王理查德(Richard the Lion-Hearted)赐给赛义夫丁(Seifeddin)的儿子一把剑。赛义夫丁是萨拉丁的儿子,在雅法(Jaffa)会战(1192年8月5日)中将两匹战马送给了本来要步行前往战场的理查德国王。理查德感激地接受了,也用了这两匹马。
基督徒和穆斯林甚至有彼此分封的情况。
9 十字军东征综述
十字军东征应该放在本书的什么位置?这非常不容易确定。从军事史角度看,历次十字军东征在许多方面是自成一体的,因为我们发现其中有一些相同或相似的因素在不断彼此斗争。但十字军东征跨越的时段又很长,而且期间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因此似乎又适合按照时间和内容来分开研究。在东方作战的西方军人不得不面对特殊的环境状况和不同寻常的对手,由此自然也在西方产生了特定的新措施。当我们考察十二三世纪西方战争的重大变化,这些表现出与十字军东征有关联的变化时,一个问题就产生了,即两者到底是因果关系,也就是西方的变化是以十字军东征为基础的,还是单纯的平行现象,也就是说十字军东征在西方也必然会经历同样的发展过程呢?毫无疑问,十字军东征在西方造成了一定的反响,但只是加快和加强了自然的发展过程而已。因此,我认为应当在下一卷结合宏观背景来探讨狭义的十字军东征,眼下则仅限于介绍这些大事件的总体特征。
权威与权力分为多层的封建国家的形成并非中世纪的唯一特征。中世纪的首要特征是教会,教会延伸到了所有这些松散的政治体系中并插手干预。对中世纪的罗马-日耳曼世界的正确认识不是德意志、法兰西、英格兰等王国并立,而是一个以独立王国为组成部分的普适宗教国家,借用兰克的表述,这些王国是自立程度不一的单元。
十字军东征源于囊括英格兰人、法兰西人、西班牙人、瑞典人、丹麦人、德意志人和意大利人的基督教会与伊斯兰教的对立。在这样的缘起之下,十字军东征并不遵循理性-政治的动因,而是受到一种神秘的压迫力量,要去征服伊斯兰世界中心的一小块飞地——圣地。
由于战争是政治的一种手段,战争行为归根结底由政治目的决定的,因此神秘主义的底色让十字军东征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具有理性的战略。哪怕西方只将一部分陷在巴勒斯坦的庞大兵力用于边境战争,那肯定会凯歌连奏。当红胡子腓特烈顺多瑙河而下时,希腊皇帝——他的帝国境内已经到处是拉丁人了——很担心十字军会夺取君士坦丁堡,然后塞尔维亚人、瓦拉几亚人(Wallachians)和保加尔人纷纷脱离希腊帝国,成为罗马皇帝的臣民。兰克补充道,要是这位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皇帝有这种想法该多好!红胡子之子亨利六世还没等实施这项政策就去世了,而且他可能也失去了父亲当年拥有的实力。
但是,我们不必深究这种种的可能性。我们只需要明白十字军东征从根子上就没有战略逻辑,也要知晓十字军东征的起源。超验-神秘主义的品性能够生发出巨大的力量,人类却没有将这种力量引向现实可行目标的能力,于是这种力量就被白白消耗了。
誓言要求十字军解放圣墓,却不要求他们一直在巴勒斯坦保卫它。一小批人愿意留下来,因此十字军东征也具有殖民活动的一面,但他们被穆斯林所包围,分散地控制着从埃德萨(Edessa,今土耳其东南部的乌尔法)到耶路撒冷的几块区域。之所以能坚持下来,只是因为西方不时有生力军长途跋涉而来,能支撑一时是一时罢了。
关于175年间西方一次次派往耶路撒冷的十字军兵力为多少这个基本问题,与先前恺撒高卢军团和民族大迁徙的情况一样,我们也有两组彼此矛盾的数字:一组数字显示,十字军兵力多达数十万;另一组数字显示,在圣地战斗的只有几千人,其中骑士只有几百人,有时甚至总共不过几百人。汉斯·雅恩(Hans Jahn)有一本有关中世纪军队的专著,对十字军做过系统的研究。他认为十字军的兵力是相当小的,与同一本书中的其他结论相符。1当海因里希·冯·西贝尔(Heinrich von Sybel)于1881年出版《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史》(Geschichte des ersten Kreuzzuges)第2版时,他认为自己除了复述文献中给出的数字外没有别的办法,却完全没有考证其可信度。但是,据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文献记载,十字军10万人“有锁子甲和头盔护体”(loricis et galeis muniti),共有60万“能战之士”(ad bellum valentium),还有无数非武装人员(富尔彻,Fulcher)或30万“战士”(pugnatorum,埃克哈德)。当从安条克突围时,据说十字军还有15万战士(bellatorum,奥德利克)。当我读到这支大军在多里莱乌姆(Dorylaeum)会战前在一日内通过了一座桥,然后还走了一段路时,我真是吃惊了。在一篇发表于《历史杂志》[Historische Zeitschrift 47(1882):423]的文章中,我考虑了所有因素之后估计,这支军队最多只有10.5万人,其中约有1.5万人是真正的战士。为谨慎起见,我当时补充说,这个最大估计值并没有排除一种可能性,即朝圣大军的总兵力为6万人左右,其中1万人为全副武装的战士。现在看来,就连这无疑也是太高了,尤其是6万人的数字,1万的数字也一样。
奥托·黑尔曼(Otto Heermann)写于马尔堡大学的博士论文《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期西方军队在东方的战争活动》(“Die Gefechtsführung abendländischer Heere im Orient in der Epoche des ersten Kreuzzuges”)(1887年)中就指出(第102页),一场在巴勒斯坦的会战投入的骑兵数目最多为1200人,步兵数目最多为9000人[1099年8月12日的阿什凯伦(Ascalon)会战]。战事结束后,基督徒的总兵力缩水到了260名骑兵和900名下马骑士,而且集结难度非常大。有三次会战提到有700名骑兵,一次1100名;相应的步兵数目分别为2000名和3000名。有一次文献记载的总兵力是8000人[1123年的阿什杜德(Ashdod)会战],我怀疑这个数字可能是极大的夸张。
正如凭借恺撒本人对厄波隆尼人的评论,他笔下的几十万高卢大军就可以丢掉了一样(第1卷),凭借这些数字,我们先前读到的几十万大军就都可以丢掉了。如果几百个骑士就能守住圣地,那么征服圣地的骑士肯定也只有几千人。但是,按照我们先前的认识,几千人这个数字与民族大迁徙时期的军队,与查理曼的军队,与蹂躏欧洲大地最终占据塞纳河下游、英格兰和那不勒斯的诺曼军队是完全相符的。基督徒军队规模小,对手的兵力也不大。拜占庭已经失去了尚武精神。在哈里发国,阿拉伯人早就放弃了最初的蛮勇,哈里发沦落为象征性的宗教领袖,实权都在塞尔柱或库尔德酋长手中,而酋长手下的军事单位代表着一个高居于不好战的大众之上的阶层,其规模与西方的骑士阶层一样小。基督徒作者笔下的异教徒大军源于追求名望的幻想,正如他们笔下庞大的基督徒朝圣者队伍源于宗教热情的幻想。
定居在巴勒斯坦的基督徒战士数量很少,以至于在没有新的十字军东征从西方带来生力军时,叙利亚和埃及的穆斯林肯定要强大得多。因此,要不是基督徒能从专门的骑士团组织——先有圣殿骑士团和圣约翰骑士团,后有条顿骑士团——持续获得有分量的支援,基督徒无疑是坚持不了那么长时间的。圣殿骑士会规的前言中写道,世俗的骑士们以烧杀掳掠为能事,雨果·冯·帕扬(Hugo von Payens)创办的骑士团(1118年)则发愿服务教会与正义,传播真正的信仰,愿将自己的灵魂奉献给上帝。1125年,亲历骑士团创建过程的明谷修道院长贝尔纳(Bernard de Clairvaux)这样描述圣殿骑士:
不论在故乡还是战场,他们都不缺少良好的纪律,以其服从性而饱受赞誉。他们东来西往,俱从大团长号令;身穿大团长发给他们的衣物,从不羡慕别人的衣物或饮食。他们衣食从不过分,只以满足基本需求为限。他们过着喜乐平和的集体生活,不蓄妻子,也没有私产,奉行教规圆满无缺,一室一心,用心维护团体的和谐,同一颗心、同一个灵魂仿佛同等地寄寓在所有人身上。他们从不呆坐,从无旁骛。在与异教徒交战的少数间隙,他们总是在修补损坏或磨损的衣物和武器,以免白吃面包。他们不下棋,反对打猎和驯鹰这两种别处流行的消遣方式。他们痛恨骗子、打油诗人、各种情歌,痛恨世间一切行虚荣和愚蠢之事的人。他们开战时从不鲁莽,而是谨慎镇定,正如真正的以色列子孙。但是,只要战斗开始,他们就会坚决地杀入敌军中,敌人在他们眼里就是绵羊。哪怕人数很少,他们也不知畏惧为何物,相信万军之主会伸出援手。因此,他们常常能一人驱逐千人,两人驱逐万人。他们比绵羊还要柔顺,又比雄狮还要勇猛,如此罕见的结合让人不确定该如何称呼他们——修道士还是骑士。但是,这两个称呼他们都配得上,因为他们既有修道士的柔顺,又有骑士的勇猛。2
不管我们在考察现实情形时要在多大程度上拒绝这样理想化的描绘,但修会形式的骑士团和他们的誓言仍然是一个了不起的现象。尽管在具体军事领域,他们并没有带来进步,但之后我们还会有许多机会关注他们和他们的作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