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骑士与方阵
假如将论述建立在之前介绍希腊军事史那样的基础上,罗马军事制度和战争经历就只能从第二次布匿战争[61]讲起了,因为直到此时才有真正可靠的史料能够清晰勾勒出战斗的经过和罗马战法的特点。但是,与史料本身的情况一样,罗马的历史编纂传统也与希腊大相径庭。我们能够可靠地追溯罗马政治制度的发展,这是希腊人远远不及的。就我们的目标而言,这一差异导致了另一个过程。希腊城邦的体制要么趋于停滞,如斯巴达,我们对其只有模糊的认识;要么发生剧烈变动,以至于亚里士多德列出了雅典前后相继的11种体制。罗马固然经历过多次动荡,整体上却能维持发展的延续性。1王制改行共和无疑是一场革命,却仍然承袭了旧政治制度的若干重要基本理念。而且,哪怕已经过了很长时间,先前历代的痕迹依然可辨,即能够引导我们追溯没有直接史料记载的古代。后世的投票制度保留了先代的部分军事组织要素。古罗马早期的史料记载纯属传说,全无独立的可信度,只有明显的战争和战斗时间、指挥官姓名例外。但是,古罗马史学家从很早就有记录政治、法律和军事制度变迁的传统,这些记载经常能得到当下的印证,因此没有完全沦为臆想,而且从历史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说是它们“规训”了传说。
如果这种法政传统没有蒙上厚重的政治偏见,也没有在若干要点上完全错误的话,那么历史研究得出可确证的结果就要容易得多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史学家找到了辨别和排除谬误的方法和手段。哪怕是富有批判精神的早期史学家也曾天真地重复着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国王(King Servius Tullius)[62]的人口普查结果,即罗马公民总数为8万。但是,我们今天可以通过领土面积和罗马城本身的规模来检验这些数据,结果是它们并非实情,从它们引申得出的一切政治制度史也要一同被推翻。
只要考虑到上述以及类似的保留意见,我们就可以一定程度上信任流传至今的记载。凭借将史实与传说、错谬、误解和其他不免会出现的错误区分开来的工具,我们可以清晰、明白、确定地了解那段时期的历史。作为有明确历史记载的时期的序幕,这些信息若能前后相继而无矛盾,那便必然是正确的;若无法理解,甚至不能被视为例外、揣测、偏误等,那便不能采纳。
许多迹象表明,骑马战斗在古意大利的重要性远高于古希腊。本书初版只讲了这样一句,但提到日后会继续阐述;现在,我也要将其留到后面接着谈。为了阐明在拉丁人的经济条件下,骑兵有着怎样的社会意义,我首先需要从宏观上论述中世纪的骑士制度,并追溯它的起源。只靠几句干瘪的话无法真正洞悉这些军事社会形式的价值。本书第三卷已经面世,因此我不妨将中世纪作战样式的结论转用到史前时代的罗马军队中。2有一点值得考虑:意大利高度发达的马上战斗是催生罗马贵族(patrician)阶级的一个因素。
在古代,在平坦的意大利中部,骑兵作战水平要远远高于希腊中部和伯罗奔尼撒半岛,这既是自然之理,也见诸史籍。诚然,李维(Livy)[63]的《建城以来史》(History of Rome)前几卷记载的大小战斗都应该被视为纯粹的神话,但骑战的优越地位实在太突出,以至于从中能窥见现实。若有人不愿采纳这一点,认为这些记载都是为罗马世家大族编造的东西,我们还有卡普阿城(Capua)的历史可为见证,虽然这只是间接证据,但是仍然颇具分量。卡普阿城就在罗马城附近,是整片地区最重要的城市之一。李维告诉我们,第二次布匿战争之初,卡普阿的步兵心无斗志,骑兵却水平很高。3他描述了两名持矛骑手的一次交手经历,颇似我们熟悉的中世纪骑士。两座城市发展的区别大概在于:卡普阿当时依然拥有一支战技娴熟的骑兵,步兵却已无用;而罗马通过编制、操练、纪律,将大量公民发展为有用处、有能力的士兵。但是,骑兵长期享有几乎达到排他地步的优越地位,最终奠定了拥有骑兵装备、作为骑兵参战的贵族与普通务农公民之间的截然区分。连罗马史大家特奥多尔·蒙森都认为,贵族阶级是最早的公民,而平民是外来户。换言之,阶级是按照籍贯划分的。但是,这种说法与史料完全相悖,连蒙森本人也不讳言,它大概只是找不到其他解释情况下的权宜之计。破解的关键要借用中世纪史的一个事实,即市民和农民组成的步兵编练为战术单元,习惯集团作战的方式之前,骑士都对其拥有不同寻常的优势。有一段时间,罗马还没有军团方阵。罗慕路斯(Romulus)[64]手下就有一支军团的说法没有可靠来源支持,应当为传说。当时的决定性力量是罗马骑士。我们必须认为这一群体的核心是古老的部落首领家族,他们逐渐全部或大部分迁入罗马城,这可能如希腊史籍中记载的那样,是由于某种“聚居倾向”*。这些家族富裕而好战,坐镇城市,遥领乡村。罗马城是贸易枢纽,是海运与广大台伯(Tiber)河流域的接驳点,首领家族的经济地位得到了极大发展。武力与放债双管齐下,他们主宰了农民和市民聚居的整个平坦城区。最古老的罗马史料中到处都是贵族镇压平民的残暴行为。
不管贵贱之别在后世如何悬殊而不可跨越,史料都令我们相信,贵族地位在最初并非铁板一块,存在着古老家族和新晋家族的区别。事业成功且有能力、有意愿承担军役的商人很可能被吸收到了世家阶级中,正如中世纪城市的骑士家族后来与新兴商人结合为同一个阶级。但是,与中世纪城市相比,传统军事部落首领家族的成分似乎要更强,而商人的成分较弱。无论如何,军人都是贵族阶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显然,这一过程不是纯经济性质的。基于纯粹的经济标准,由少数命运垂青的家族组成的统治阶层不可能得到拉丁人大众的认可。4但是,随着掌握武力优势的战士与无情剥削底层的豪贾的结合,脱胎于旧贵族的新贵族阶层出现了,它终于走到了不屑与平民、公民通婚的地步。作为众神钟爱的小团体,他们要求取得主导地位,也确实掌握了主导地位。
在古罗马的最早期,建立在军事和经济基础上的显贵家族数目很小。因此,与中世纪城市的情况一样,对外的军事力量相当弱小。于是,根据一份值得信任的文献记载,罗马被邻近的伊特鲁里亚王公统治。
这座拉丁人的城市后来自行摆脱了外来统治者。随着抗争的发展,罗马完全有可能为纯粹基于骑士的旧军事体制的拓展与转型提供条件,加入了征召全体公民和农民组成的紧密方阵。只有掌握绝对权力的国王才可拥有此种组织。罗马诸王不世袭,也不是希腊意义上的僭主,而是终身任职的最高官员。从希腊的角度来看,他们最恰当的称呼可能是“执政官”(archon);为了方便现在人的理解,可以说是“总督”(doge)。与最早期的威尼斯总督一样,罗马诸王手下有元老院(Senate),行参议之职。但是,元老院几乎无法驾驭国王。在这一时期,国王想要王位世袭的欲望或许也引发了内部冲突,如同早期的威尼斯。但是,终身官职的原则被保留了下来,并发展出不可动摇的最高权力,既因为罗马不存在通常与世袭王权相伴的温情脉脉的族长地位,也因为国家形势危急,如此重任只能托付给最强者。征召武装民兵,组成步兵方阵的人正是这样的一位统治者。
他将罗马整体分为20个部落(tribe),4个在城市,16个在乡村。每个部落分为4个百人队(century),其中3个百人队的队员要准备护甲上阵。当时尚为远古,自然不能指望每个人都有全套重装步兵的装备,大多数人只有必备的盾牌和头盔而已。第四个百人队是由轻装步兵(psiloi)组成的,轻装步兵相当于希腊的轻盾兵,同时承担听差、车夫和次要作战任务。由于士兵要自备装备,成为重装步兵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若有无产者编入,国家须为其提供武器。5
在雅典,每名重装步兵都配有一名轻装随从;而在罗马,服兵役要艰苦朴素得多,3名重装步兵才有一名轻装随从。在雅典,随从往往由奴隶担任;而在罗马,随从也是公民,可以承担作战任务。
到了废除王制的时候,罗马疆域有所扩大,组成了第21个部落,即克里斯涂米安(Clustuminian)部落。但是,它的4个百人队全都是轻装步兵,于是轻装随从和重装步兵的比例上升为2:5。现在,罗马总共有84个百人队的步兵;此外还有6个百人队的骑兵,两个百人队的铜匠和木匠,两个百人队的号手,还有一个百人队是军需官和书记员(accensi)。
王制废除时的罗马领土不大,不过370平方英里(约983平方千米),远远不到阿提卡半岛面积的一半。步兵方阵初建的时候罗马领土还要更小。国土狭窄,城市本身也大不到哪里去,否则早就收服了周围的各个小城。维伊(Veii)是一座乡镇,距离罗马城门不过9英里(约14千米),结果直到一百多年后才纳入罗马境内。城市的面积和人口总是存在一定数量关系的。当时罗马地区每平方千米的人口数最多58,这样算下来,总人口就在6万左右,还要减去几千名奴隶。6
自由民总数按照最高上限6万人来算,那么符合兵役资格的17岁到46岁男性估计在9000人到1万人之间,年老体弱者估计有5000人到6000人,全体成年男性公民数约有1.6万。
从这些数字来看,部落和百人队显然不是抽丁片区,而是民兵单位,包括所有符合兵役资格的男性。除非所有男性都被集合到一起,否则如何称得上“百人队”呢?如前所述,有资格上战场的男性共有9000人到1万名,分为95个百人队(84个步兵百人队,5个辅助百人队,6个骑兵百人队)。
末代国王,史称“塔克文·苏佩布”(Tarquinius Superbus),被废黜放逐之后,罗马建立了新的制度,用两名任期一年的官员取代一名终身任职的国王。新官员起初叫作“先导官”(praetor),后来叫作“执政官”(consul),以军队组织百人队为单位,由人民选举产生。从此以后,百人队便不只是民兵编制,也是政治选举实体。罗马政体变迁不定,这项规定却始终如一。罗马人最初的军事组织就是这样为我们所知的。
为了将民兵编制用于选举执政官(先导官)的政治目的,超出服役年限的老年人也要被组织起来。于是,除84个青年百人队(juniore)之外,另设84个老年百人队(seniore)。不管是有意设计,抑或纯属巧合,这种组织形式赋予年老公民远大于年轻公民的话语权。骑兵百人队和辅助百人队不分青年和老年,由此我们或许可以得出结论:究其性质,骑兵百人队与步兵百人队有些许不同。后者是纯粹的民兵编制,因此只要承担兵役职责,便不会被纳入老年人队。另一方面,骑兵百人队应当被视为由骑马者共同组成的团体,老人同样是其成员,而且相应于其骑士性质,他们仍然会驰骋沙场。同理,铜匠、木匠、乐手、书记员都是专业团体——不妨称之为“行会”——本应包含老年人。
人们早就发现早期罗马军事组织与后世选举流程之间的这层关系,现在不仅可以通过显而易见的军事分配原则确证,更能通过数字相合加以澄清。罗马共和国初期,全国分为21个部落。迟至公元前2世纪,一个军团的常规兵额——全体民兵数量的一半,由两名执政官之一统领——都是4200名步兵。这两个数字流传至今,从无异说或疑义,而且彼此相合不可能是纯粹的巧合。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共和国建立时,步兵民兵的一半就是4200人,骑兵则为300人。“4200”这个数字本身属于偶然,但因循成习,被定为常规兵力人数。文献中出现的第三个数据与其他数据并不完全吻合:青年百人队的数目是85个,而不是我们以为的84个。不过,这个小小的偏差有一个非常简单的解释。尽管数字有错误,但它仍然可以佐证其他两个数字,从而确证整个体系。
直到百人队由军事单位转向选举实体时,老年百人队才加入进来,这是毋庸置疑的。46岁以上服役的民兵实属罕见,自然不会常设编制,重新走一遍繁重的登记流程。7因此,事件过去两三百年后的史家记述卡米卢斯(Camillus)征战四方,还提到老年百人队的存在,这是绝对不可信的。
普遍兵役制的执行力度、征召范围都是能想象到的最严格。这是罗马军事制度的基本原则,草创于王政时代,共和国因循之。
即便我们考虑雅典为建设海军而付出的努力,罗马军制也远比雅典严格,而罗马当时还没有海军。毕竟,除了个别不长的时间,雅典海军的船员主要是雇佣兵,甚或是奴隶。
罗马的军事制度甚至比斯巴达走得还要远,因为构成斯巴达人口大多数的农夫不是自由人。他们既没有资格,也不被要求服兵役。这条原则直到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才因为形势需要而打破。
罗马军制更了不起的一点是,与雅典不同,士兵上战场作战的报酬并不来自附庸民族的贡金,而只能来源于税金。历史文献记载,为士兵支付报酬始于维伊围城战;而蒙森则认为,支付报酬要早得多。他很可能是对的。就算到了罗马统治全意大利的时候,世家大族仍然以维持传统的朴素生活方式自诩。这座位于台伯河畔、被良田环绕的古代大商埠从来都不缺致富手段。但是,财货不是供自己享受的,而是要奉献国家的。后来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这种态度在罗马公民中间延续了很长时间。希腊人的历史传说中也讲到了斯巴达王吕枯耳戈斯(Lycurgus)立法反对奢侈,还有贫困却不可腐蚀的雅典人阿里斯忒得斯。但是,在希腊人的经验中,他们毕竟都是奇人。辛辛纳图斯(Cincinnatus)、库里乌斯·登塔图斯(Curius Dentatus)、法布里修斯(Fabricius)[65]则更能代表古罗马人的典型面貌。
公元前510年,百人队兼为民兵编制和选举团体。后来,这两项职能自然地分道扬镳。有些战争没有征召全体兵员,而只是选出一部分参战。国家越大,征途越远,时间越长,就越难让全体男性远离家乡。因此,募兵制取代了普遍兵役制,而划片募兵自然不是按照小的百人团,而是较大的区,即部落。于是,“百人队”就分裂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而且与原意“一百人组成的团队”失去了联系。一方面是政治含义,即选举人团;另一方面是军事含义,即军团的下级单位。随着罗马疆域的拓展,新的部落组建了——多达35个——随之诞生了新的选举百人队。在某个未知时刻(可能是公元前304年),最初的6个骑兵百人队增加到了18个。
至于古罗马早期民兵的战斗阵形,我们可以完全按照传统希腊重装步兵方阵的方式加以描述,因此不妨将希腊的名称搬到罗马。诚然,这一点没有任何正面史料证实。但是,从内部因素和后续发展来看,最早的罗马人不可能拥有只以剑为装备的作战单元,因此持矛重装步兵的线形阵,即方阵,似乎是唯一的可能。
军团是军政管理单位,而不是战术单元。军团的存在依赖于一个偶然的事实:两执政官体制初建时,每人分别率领全体民兵的一半,恰好是4200名步兵和300名骑兵。8后来,参战人数和兵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每个军团的常规兵额却保留了下来。军团人数并非盲目拘泥。一个军团的兵力往往远低于此数,有时步兵人数会增加到5000,最后增加到了6000,很可能是马略(Marius)军改的结果。然而,基本原则没有变。随着军队规模的扩大,每个军团的兵额没有无限制膨胀,但军团的数目确实增加了。
早期军团的下级单位是百人队,百人队与军团一样没有战术意义,只是管理单位。
当罗马成为庞大联盟的首都和第一大城市,并要求盟友派兵支援时,这些单位没有被编为军团,那样做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军团毕竟只是管理实体,而每支盟友的援军必须保持自己的特定管理架构。基本原则是,出兵时罗马和盟友各半。那么,总体来说,只要把参战军团数目加倍就能得到一支罗马军队的总兵力了;当然,现实中大大偏离基本原则的情况肯定不少。9
罗马要求盟友出的骑兵数是罗马本身的两倍。
罗马非常慷慨地将公民权整体赠予外邦,这种做法令这种关系的延续成为可能。不过,那是我们现在研究的时代之后很远的事情了。
2 支队方阵
萨莫奈历次战争(Samnite Wars)[66]前后,原有的简单方阵发生了变异,最终导致支队方阵(manipular phalanx)的诞生。
发展的各个阶段已经无法辨别,但结果是完全清楚的。罗马人与汉尼拔交战的时候,仍然采用这种编队。
现在,重装步兵被分为三线:青年兵、壮年兵和老年兵。青年兵(hastati)的年纪最小,1200人;壮年兵(principes)同样是1200人;老年兵(triarii)为600人。这种阵形不再采用旧的、由100人组成的百人队编制。但是,“百人队”的名字留了下来,用来指称军团的最小单位。青年兵和壮年兵的一个百人队的人数为60人。两个百人队为一个支队(maniple);三部分各有10个支队,加起来有30个支队。但是,一个老年兵支队的人数只有青年兵、壮年兵的一半。
每个支队配有40名无甲人员。因此,之前的3000名重装步兵配1200名无甲人员的比例被保留了下来。一个60人的老年兵支队与120人的青年兵、壮年兵支队配属的无甲人员相同,这一点自然与无甲人员的随从性质相关。老年兵单位的士兵年纪较大,比年纪较轻的青年兵、壮年兵享有更多个人福利。
采用新阵形是出于战术原因。
传统方阵固然简单,但很容易陷入混乱。一方面,加长战线的难度极大,连齐步前进都不容易,这里出现缺口,那里挤作一团。这种事情甚至会在平整的训练场上发生,只要地形有任何不规则或障碍物,或者行进路线稍微往左或往右偏一点,正直行进就是不可能的事。另一方面,传统方阵很难以适当的组织度迎敌;1士兵相互紧靠,难以施展兵器,而战线出现缺口时,敌人又能插进来。甚至对进军不整的担忧都会导致军心动摇,色诺芬就讲过一个案例(《长征记》4.8.10)。支队方阵被认为弥补了这一弱点。
哪怕是希腊和马其顿人的方阵,我们也可以肯定地说,它们并不是完整连续的一条线,每个单元之间留出了小的空隙,方便有序行军。交战之后,后排士兵会涌上前来,自然就把空隙补上了。现在,罗马人对这些空隙做了系统的编排。
青年兵共10个支队,每个支队都是二十乘六的普通扁长队形,支队之间留有小的空隙。由于每个纵队的规模都不大,所以空隙的出现频率非常高。青年兵后面是第二排的壮年兵,两排交错排布,每个壮年兵支队都能得到两个青年兵支队掩护。最后是老年兵支队。
每个支队的两个百人队左右分立,各占支队正面宽度的一半。每个支队保持紧密阵形。如果两个支队挤作一团,那也不会影响到整个方阵,被挤压支队旁边的空隙就能被吸收,最多影响到再旁边的一个支队,阵形就会闭合。而另一边露出的缺口会在百夫长的指挥下,由后面的壮年兵百人队(或整个支队)上前填补。极端情况下,最后方的老年兵支队会重复上述过程,顶上前线。
两军接触后,仍然存在的小空隙会自动封闭。
在方阵中,挤压和分离是自然交替发生的。若有一处发生挤压,另一处很可能就会出现缺口。因此,必须找到一石二鸟的解决办法。如果将传统方阵分割开来,以避免挤压及其造成的混乱,缺口就很容易出现。实际上,空隙往往会让情况更糟糕。因此,空隙有必要规定一个上限。只有尽力封闭出现的每一个缺口,空隙数量才可以加大。罗马人的办法是将军团分为青年兵、壮年兵和老年兵3列,并让每个空隙周围都有多个支队。组成方阵时,纵横两个方向都要对齐。
这个过程很简单,但也很了不起。希腊人就做不到。先决条件是罗马人的严格纪律,这是希腊人没有的。下达给每名士兵的指令似乎简单极了:只要前方出现缺口,每个人、每个百人队、每个支队都要立即上前填补。但是,放到实战环境下,这件容易的事便难得异乎寻常。战斗喧嚣,令人激动,生死威胁近在眼前,这条命令并不总能得到遵循。但是,前线战士看到旁边出现了缺口,他就会产生犹疑和不安:我应该填补哪一边?如果缺口没有填补就面对敌人,前排的战士肯定要完蛋,因为敌人会从这里插进来,从侧面攻击他。
我们之前引用过欧里庇得斯(2.5)的话,方阵里的重装步兵不只依赖自己和自己的勇气,更依赖身边和身后的战友。因此,缺口不仅要被堵上,而且为了维持前排战士的士气,充分发挥他们的力量,必须给他们一定的保障。
但是,第二列支队、第三列支队上前填补缺口不能只靠一个人的敏锐和善意。动作太快不行,因为本来就应该留出小空隙,而且空隙扩大或许只是暂时的现象,持续时间很短。但是,当缺口足够大的时候,士兵必须无条件地、绝对可靠地向前填补;如果晚了一步,战斗就可能失败。因此,支队阵形需要极其确定、坚定的领导。青年兵必须有一个保障:旁边壮年兵支队的百夫长会在恰当的时间下令,带领手下支队填补受到威胁的位置。军团士气全系于青年兵坚信壮年兵会这样行动。
支队的编组和目标还导致罗马人发明了军旗。对希腊人来说,军旗一直是陌生的事物。在任何情况下,士兵都不能脱离自己的支队。为此,每个支队都被授予了一个醒目的核心标志:军旗。交战期间,军旗没有直接的重要意义。它只是整队过程中的辅助工具,径直向敌人行进时,士兵无疑是不会考虑与军旗对齐的,而必定会全神贯注于前方。肉搏战险象环生,士兵更是只能关注敌人,最多朝左右瞄一眼,看旁边的人还在不在。
支队军旗的首要作用大概要到平时的训练中寻找,到调整个体状态,使其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和支队分离的过程中寻找。这就是锻炼凝聚力的过程,军旗在其中不仅起到标志的作用,更有保持队形的实际功用。
支队阵形完全遵循方阵的基本原则,但又赋予其行动大大灵便的可能性,哪怕是不利的地形。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它都不会陷入混乱,总是能够以紧密完整的正面迎敌。精心设计的作战单元取代了僵化的单元。方阵现在拥有了关节。
除了前进速度快、有秩序,方阵内安插空隙还有一个优点。我们已经看到,传统方阵只能运用极少量的轻步兵。现在,即使重装步兵本身仍然是紧密阵形,第一线前方也可以布置相当数量的射手。因为他们可以从空隙中后撤,而不会造成混乱。2但是,我们绝不能相信,整个军团的1200名轻步兵都会这样运用。如果重装步兵阵形的纵深为15列,并且宽度就是200人,那么前方的散兵线纵深就是6列。但归根结底,最多只有前后相接的两列能够发挥作用。3
根据李维的《建城以来史》里的一处注释,4每个青年兵支队只有20人承担上述职责,全军团就是200人。因此,估计侧翼还有轻步兵。另一群轻步兵跟在重装步兵后面,以便照顾伤员;余者留在后方,守卫筑有堑壕的营地。
伴随着被采用了的支队方阵,罗马人的装备和战法无疑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旧式罗马重装步兵与希腊人一样,持矛作战,有一把短剑、匕首或短刀作为副武器。现在,罗马军人会把矛投出,然后向敌人发起冲锋,用剑解决战斗。虽然矛有长度优势,但并不适合与佩甲的敌人作战。5通常的持矛手法是“下握法”(借用德国军队的术语),6刺击准度不够,力道也不是很强。因为小臂和手几乎是垂直的关系,相当不自然。只有从下向上刺出,方可发挥全力。现在的骑兵主要采用“上握法”,是用上臂和身体夹紧长枪。这是骑兵发起进攻的手法,大略瞄准即可。只要能击中盾牌或躯干的铠甲,将对方击落下马就算达到了目的,而无须靠长矛伤人。重装步兵是不能用上握法的,他们必须紧盯佩甲对手的薄弱点,以便有效地击中他。
就这个目的而言,尖锐的重剑或轻便的短剑比长矛适宜得多,7矛剑并用,先矛后剑无疑会发挥双倍的效力。罗马人就是这样做的,先把专门为此制造的投矛(pilum)*8掷出,动摇敌军,然后用剑突破阵线。我们可以假定,设计支队阵形的军事当局也下令推行了以投矛加强肉搏战效能的做法。
正常来说,只有前两排能够将矛掷出,其余人是将矛握在手里的。老年兵极少有机会投矛,他们甚至不用投矛,而是沿用重装步兵的刺矛(hasta)。9
支队按照年龄编组同样值得一提。在罗马之前采用的传统方阵中,装备最好、最可信赖的士兵站在第一排。现在,年纪最小的人被放到了最前面,而年纪最大的人在最后面。这表明罗马军队既遵循军事原理,也坚持公民原则,而且两者发生了融合。在大纵深方阵中,最后排的士兵极少暴露于危险面前,除非在全军溃败时,他们会被流矢击中。纯粹的公民军队不能仅根据老幼来分配危险或安全的位置,因为公民之间一律平等。纯粹的雇佣兵军队更不可能,因为每个人拿的卖命钱都是相同的。但是,在按军队编制的民兵中,服役时间长的家长自然会把自己放到后排,然后对年轻的士兵说:“现在轮到你上前了。”德国也是这样。本土防卫军(Landwehr)主要负责守备后方,而不是野战。对德国人来说,“本土防卫军来了”(Die Landwehr kommt)的意思不是“现在必须派出最优秀的精锐部队了”,“现在轮到老年兵上了”(Res ad triarios venit)也一样。它的意思是“形势危急”。面对年轻士兵,本土防卫军同样颇为自许,但这绝不意味着本土防卫军应该被视为精锐部队。
因此,主要的战斗职责要由青年兵承担。与希腊人一样,在青年兵内部,前排无疑是挑选出的精兵。
3 罗马人的操练、扎营和纪律
如果士兵没有训练,方阵是不可能结成并行动的。我们必须设想,从方阵思想萌发的第一天开始,一定数量的操练就发生了。斯巴达和希腊雇佣兵都有系统的操练方法。毋庸置疑,重视纪律的罗马人不可能不采用这个好办法,而支队阵形比希腊-马其顿方阵还需要更多的操练。关于支队方阵的专门操练过程,有一条严重夸大的记载曾长期把研究者带入歧途;不过,若将这条记载的虚谬去掉,它或可被视为很好的描述。
支队军团的首要使命是行进过程中保持各支队的紧密阵形,并以百人队或支队为单位,由第二排、第三排的士兵及时、有序地填补第一排出现的漏洞。支队之间最初要留出一个支队宽度的空隙,行军开始后,百夫长们要密切关注空隙以保持距离。
当然,在战场情况下,支队间的空隙不可能这么宽,因为每个空隙都为敌人提供了一个插入点。
但是,士兵在训练场上,正是按照这样的方式来练习难度极大的向前齐步走的。军旗在每个支队的第一排,协助保持前进方向、步伐和间距。最后,真正的考验是壮年兵向前插入青年兵之间的空隙,然后继续向前,作为第一排前进,而青年兵留在后面,收到命令后再次上前填空。老年兵也要参加操练,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具体情形尚不清楚,因为只要战场上没有因混乱或伤亡而出现缺口,老年兵前面总是有青年兵或壮年兵支队的。
在扎营方面,罗马人和希腊人的差异不亚于支队带来的变化。
关于希腊军营的记载很少。在论述拉西第梦国家的著作(第12章)中,色诺芬告诉我们,拉西第梦人阵营严谨,如无地形限制,营地均为圆形。但是,色诺芬没有讲他们是否通常会设置防御工事。从整体语境来判断,我们几乎可以肯定是有工事的,而且偶尔也能看到设防营地的记载。1然而,我们显然也不能说营地设防是拉西第梦的一项传统,其他希腊人就更谈不上了。即便是亚历山大大帝和继业者,其营地也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设防,通常情况下很可能并没有工事。波利比乌斯(Polybius)[67]明确提出(6.42),为了免除挖壕沟的麻烦,希腊人总会寻找有天然屏障的地方扎营。2
但是,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每次扎营都要挖壕沟和树营栅就已经成为一项坚定的原则,没有例外。不管有多麻烦,好处是有许多的。希腊人寻找地形屏障的习惯自然有误导作用,不时会让他们满足于其实相当微弱的庇护,从而遭到奇袭。指挥官不喜欢要求手下士兵去做他们没有形成习惯的事情。行动的进程必然要不断地受到这一考量的影响。凭借士兵接受的训练和养成的习惯,罗马指挥官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有权威的保障,因此能够发动比希腊人范围大得多、时间长得多的行动。如果没有设防营地,罗马不可能有条不紊地征服整个意大利,并以其为罗马民族体系的基础。哪怕仗打败了,营地也能提供暂时的庇护所。
不过,波利比乌斯提到的一个间接结果几乎同样重要。希腊人依势扎营,寨无常形。罗马人则有一套完整和具体的方案,3每个单位、每名士兵都有明确的位置。营地为矩形,有四个大门,帅帐居中。营内道路都是直线,而且有清晰的方向指示牌。因此,营地出入自然通畅,哪怕是发生紧急警报的时候,每名士兵也会立即知道自己的岗位。
在李维的书中(44.39),埃米利乌斯·保卢斯(Aemilius Paullus)在皮德纳会战[68]对士兵发表讲话,其中对营地有这样一段评述:
在你们的祖先眼中,营地是一支军队长久的避风港,既可以出寨迎敌,如果被战斗的风暴击败,又可以暂避一时。营地是胜利者的休憩所,是战败者的避难所。军营是我们的第二故乡,营栅就是城墙,军帐就是每名士兵的家。
扎营设防的规矩为罗马人带来了超乎寻常的负担。士兵不一定总有时间和机会来现场砍树扎营,于是除了沉重的重装步兵装备、给养、工具、斧头、铲子、锯子,他们往往还要自备木桩。4
我们知道,每名希腊重装步兵都需要一名听差或随从,而每5名罗马军团战士才配有两名轻装人员。波利比乌斯说(18.18),希腊人觉得自己连扛着武器行军都做不到,而罗马人连搬上工事用的木桩都不觉得是难事。恺撒[《内战记》(Civil Wars)1.78]经常提到,外邦的辅助部队承受不了军团士兵的负担。
罗马有一则传说(李维,5.27.8),讲卡米卢斯说过,罗马人征服敌手靠的是“勇气、勤奋和武器”(virtus, opus, arma)。在罗马的征途中,勤奋——也就是任劳任怨地挖壕沟——起到的作用一点也不比勇气、武器来得小。
希腊和罗马军制的一切差别最终都可以追溯到纪律上。诚然,雅典统帅有一定的处罚权力,但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他们并不会实际运用它。5哪怕是明犯军法,比如拒不应征、怯战、临阵脱逃,犯人也不会立即受到惩罚,而是要等到战役结束后,指挥官会在雅典公开对其加以谴责。6修昔底德(6.4)以相当温和的语气写道: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德摩斯梯尼提议加固派娄斯城(Pylos)——这一行动最终导致了斯法克特利亚会战大获全胜——最初竟然得不到其他指挥官和士卒的支持。一直到恶劣的海况让雅典人不得不滞留派娄斯很久之后,士兵们才实践了指挥官的想法,而且是因为闷得慌。
在《回忆苏格拉底》一书中,色诺芬笔下的伯利克里抱怨道:雅典人很听健身教练和合唱指挥的话,雅典的骑士和重装步兵却总与长官发生争执(3.5.19)。只要有可能,雅典人总会反抗长官,并以此为荣(3.5.16)。苏格拉底为此找到的原因是,指挥官自己完全不懂战争的艺术。指挥官应该选择凭借优越的知识和能力而赢得部下衷心服从的人,就像健身教练和合唱指挥那样。
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第23章的传主是福基翁(Ph-ocion)[69],里面写到有人问福基翁,雅典人何时应该对马其顿开战。他答道:“当我看到年轻人愿意从军、富人愿意纳税、演说家不再贪污公款的时候。”
斯巴达人以服从权威闻名。凭借高度的凝聚力,这个战士共同体统治着数量众多的臣民。但是,只要认真考察就会发现,斯巴达人的纪律主要是教学纪律,而非真正的军纪。军纪始自统帅权威,这本为题中之意。但是,在斯巴达,统帅权威是非常有限的。斯巴达有一套复杂的政治制度,由世袭国王担任军队统帅。但是,国王并无实权,而是相当于贵族阶级内部的首席。而且,为了防止国王以统帅身份扩张权力,统帅权威受到了极大限制。斯巴达实行双王制。起初,两名国王在战场上共同掌握最高指挥权;公元前510年前后,这种做法由于弊端太大而被取消,转而用其他手段来确保国王权威不会太高,哪怕是在战场上。否则,王室地位必将被大大提振。7
据说,保萨尼亚斯在普拉提亚见过一名斯巴达军官阿蒙法里都斯不理解国王的命令,于是拒不执行命令,还与国王发生争吵。后来,国王上阵时还有多名监军(ephor)相随。公元前418年,阿吉斯国王(King Agis)计划在不利地形与敌人交战,而且已经带着队伍走到了敌方投石兵的射程之内。这时,一名长老监军向国王高呼,说国王不过是饮鸩止渴。于是,国王就带着部队回来了。不久之后发生了曼提尼亚会战,两名军官抗命,没能完成指定的行动目标。但是,两人没有当场被国王处罚,而是回国之后才被判处放逐之刑。
在希腊雇佣兵出现时,他们自然要形成一套不同于公民军队的纪律。色诺芬在《回忆苏格拉底》中写道,早在他与伯利克里谈话的时候,苏格拉底就盛赞海军的纪律比陆军好。斯巴达王伯拉希达编练黑劳士重装步兵方阵,然后率队出征色雷斯,他肯定治军甚严。克利尔库斯(Clearchus)是《长征记》中最有名的一位军人。色诺芬告诉我们(2.6.10),他定下了一条原则:士兵畏惧长官应胜过畏惧敌人。只要看到手下退缩,长官就要挥棒去打。但是,色诺芬本人在撤退过程中打了一名不肯帮助患病战友的士兵,结果被打的人在全军大会面前倒打一耙,幸亏色诺芬重申了责打的理由,这才免于受罚。
现在来看马其顿。国王亲自领军,在确保权威的情况下,军纪无疑是很好的。情节严重时,国王会在全军面前亲自施罚违规者。8在亚历山大之后,继业诸王的军队是常备雇佣军,当时肯定采取了雇佣兵特有的纪律,因为若无军纪约束,雇佣兵便会松散而不堪用。波利比乌斯(1.66)明智地指出,雇佣兵在和平时期没有价值,只是反叛的渊薮。继业者严加操练士兵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波利艾努斯(Polyaenus,3.9.35)说过,伊菲克拉底从不让士兵闲着,免得他们想要改弦更张;不过,这些活动并不包括操练,而是挖沟、砍树、搬动装具、转移阵地等。
归根到底,即使我们不能说希腊人完全不了解军事纪律的基本原理,这个观念也要等到雇佣兵时期才会出现。按照波利比乌斯的说法,希腊人从来没有学会真正的服从。走进罗马军营,我们马上就能感受到一种完全不同的氛围。只有在罗马人那里,纪律的观念和力量才真正被认识并得以实现。
在废除王制的时候,指挥权观念丝毫没有松懈,而只是转移到了两位交替指挥的执政官手中。每名执政官前面有6名手持束棒(fasces)的扈从,他们是执政官命令的直接执行者。在城内,公民在执政官的权力面前只有不充分的保护措施;但到了战场上,执政官执掌生杀大权,铁面无私。执政官会将权力委托给其他将领。每名百夫长都有一根木棍。后来,这根木棍成了百夫长的特殊标志,还嵌入了石头。9韦格蒂乌斯(Vegetius)[70]为我们详尽地描述了在罗马军队各单位的花名册和档案里有对每一样东西的精心记录(2.19),包括薪酬、服役时间、岗位和告假。因此,征兵的时候一定要招几个会写字、能记账的人。我们可以假定,这种精密的管理手段从很早就开始了,因为如果不这样细致,军队就谈不上秩序,进而不会有纪律。因此,百夫长很早就配上了文职人员(accensi velati),也就是文书。10波利比乌斯(6.36及之后)告诉我们,罗马有巡查岗哨的固定制度。如果巡官发现有人不在岗或者打瞌睡,次日将被军法处置。军事保民官(tribune)会拿长棍碰一下罪人,然后所有士兵都会打他,或者朝他扔石头。假如他躲过投石,逃出军营,他就再不能回到家乡了。百夫长(波利比乌斯的原文是:后排军官兼队伍负责人)以失察同罪。抗命、开小差、怯战都要处以死刑。如果整个单位都犯了罪,那就采取十一法,即10人中抽1人处死。
有时,出身显赫的高级军官也会被处以肉刑。11
最出名的、最有代表性的一则罗马传说是,执政官曼利乌斯(Consul Manlius)的儿子违抗军令,有敌人挑衅他,他就擅自与对方单挑,结果被父亲处死。根据李维的描述,全军紧紧盯着可怕的行刑过程,惊骇不已,呆若木鸡,直到头颅与躯干分离,血液喷涌而出才缓过神来。但是,此举确保了士兵的服从。
罗马史籍还记录了几年后的一件事。当时,骑兵长官昆图斯·法比乌斯·鲁里亚努斯(Master of the Horse Quintus Fabius Rullianus)趁着独裁官L.帕皮留斯·库尔索(L.Papirius Cursor)不在,违背其命令,挑起并赢得了一场战斗。独裁官遂援引曼利乌斯的先例,传唤抗命的下属到自己面前受审。法比乌斯从军营逃往罗马。元老院出手干预。罪人的父亲做过独裁官和三次执政官,向人民和人民法庭呼吁。但是,为了维持纲纪,法庭不敢干预。直到所有人——法比乌斯父子、元老院、法官、人民——都发出了恳求,从而承认了统率权和服从军法的成立,最后库尔索才态度缓和,把罪人交给罗马人民和法庭处置,因为人民和法庭只是在向他求情,而不是试图确立一项权利。
在希腊,曼利乌斯和帕皮留斯的故事都是不可想象的。连斯巴达也从来没有这样的公权力概念。以公权力为手段,罗马的贵族和平民得以凝聚起来,保持平衡,哪一方都不能完全压倒和压迫另一方。罗马实行普遍平等的公民权,正式承认主权在民的原则。与此同时,政权和军权实际上掌握在贵族手中。权力制衡是罗马民族的特征。纪律是一棵大树,公权力是它的根,支队战术和结营规范是它的果。
4 皮洛士
通过交织于罗马制度史中的记载,我们已经阐述了古罗马早期的战术。不过,文献里完全没有详细叙述某一次战斗。罗马人最早有史料记载的战事是皮洛士战争。即便在当时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罗马人都没有留下任何真正的历史记载。但是,希腊人并没有漏掉这件大事。现存文献中保留了皮洛士本人的回忆录,特别是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
尽管如此,这些记载对战争艺术史几乎没有任何教益。不少细节可能是真实的,历史学家重复这些论述也无伤大雅。但是,就我们的特定目标而言,我们必须订立更严格的标准。我们要确定军事技艺的连续发展过程,为此,只可以运用绝对可靠的细节。关于皮洛士战争的记载虽然可以追溯到亲历者,但传到我们这里已经是三手文献了,难以正本清源,将原始史料与伴生的逸闻传说剥离开来,以至于没有哪一件事可以认为是完全可靠的。
皮洛士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外甥和效仿者,笃信由伟大的马其顿人发展出的军事体系和战争艺术。作为马其顿的学生,一如亚历山大之前征服了东方,他也踏上了西征之路。他手中多了战象,比亚历山大当年的军队还要令人恐惧。但是,他无法打垮这个拥有独特军事架构、主宰着意大利城邦的顽强抵抗。虽然打了好几次胜仗,皮洛士最后还是被迫放弃了战争。他最后是遭遇了真正的战术失败,还是说战局虽然未定,但是这位军人国王已经不可能赢得稳固的政治基础,只得心灰意冷地打道回府?我们并不清楚。无论如何,罗马人虽然屡次战场失利,但守住了自己的土地,仅凭这一点,足以令皮洛士不可能通过战争手段建立霸主地位。皮洛士无法在意大利取得主导地位,补给完全依赖小小的伊庇鲁斯,他是不能坚持作战的。
5 第一次布匿战争
我们对第一次布匿战争的了解与皮洛士战争不可同日而语。第一流的历史学家波利比乌斯对战争艺术特别感兴趣,并加以详尽阐述。除此之外,第一次布匿战争基本没有其他独立文献的来源。波利比乌斯习惯从客观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史学泰斗。因此,后人从来都是直接重复他的说法。但是,这样做或许会有某些误区。波利比乌斯是部分笔下事件的亲历者,但第一次布匿战争不在此列。他也不能询问时人或目击者。他的记述主要有两大来源:一个是罗马人法比乌斯·皮克特(Fabius Pictor)写的,一个是希腊人菲利努斯(Philinus)从迦太基的角度写的。凭借批判精神和掌握的资料,波利比乌斯得以权衡两位作者的说法,考辨真伪,得出了一套融会贯通的新说法。但是,他把自己不认同的史料全部隐去,令我们不可能了解原有史料的真实价值——不过,价值应该也不是很大。法比乌斯·皮克特出生于公元前253年前后,他的著作很可能写成于第二次布匿战争结束之后。但是,我们都知道,口耳相传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就能对事件做出怎样的歪曲。罗马市志中记载了基本的事实框架,不过我们现在对它们不感兴趣。在法比乌斯之前,奈维乌斯(Naevius)写下了一部关于第一次布匿战争的韵文编年史。尽管作者亲自参加了战斗,但假定法比乌斯已经使用了该材料,该史书也很难保证更确实地掌握战争经过。菲利努斯很可能站在迦太基一方参加了战争。就此而论,他比法比乌斯更贴近事件本身。1但是,根据波利比乌斯的说法,菲利努斯不是很可靠。从这样的文献出发,再伟大的史学家也写不出详尽可靠的历史。毫无疑问,我们对亚历山大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一手史料。阿里安和波利比乌斯的书同样是二手文献,而且波利比乌斯的考据水平要比阿里安更高,但阿里安的记述还是要更胜一筹,因为他依据的原始资料要好太多了。阿里安借助的主要来源是托勒密(Ptolemy)和阿里斯托布鲁斯(Aristobulus),两人都是事件的直接参与者,而且还能从有利位置观察全局。法比乌斯——菲利努斯很可能也一样——与第一次布匿战争的距离,不比希罗多德与希波战争更近。但是,对于希罗多德的记述,我们可以亲眼观察和检验,看哪些应该采纳,哪些不能采纳。对于第一次布匿战争,我们只能完全依赖波利比乌斯的判断。因此,不管我们对波利比乌斯的批判能力和史学素养有多么高的评价——特别是他兼采交战双方的说法这一点——我们对西西里、阿非利加及其周边战事的了解也不如马拉松会战、普拉提亚会战扎实。
由于上述观察,尽管作者是波利比乌斯,我们却只得放弃更细致地研究第一次布匿战争的记载。对我们来说,罗马支队战术的总体情况才是重要的、具有决定性的。我们已经对其有了认识,而且部分知识正是源于波利比乌斯的著作。但是,我们对细节还不能充分确信。用揣测和假说去填补空白并不能增进知识。因此,我们对这场战争只能一带而过。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这场战争是纯粹的陆权与海权之争。这是错误的。罗马本身就是一个古老的贸易城市,是拉丁姆(Latium)的集市所在地,拥有大型帆船。此外,以罗马为首的联盟还拥有多个大希腊地区(Greater Greece)的海滨城市——从库麦亚(Cumaea)到那不勒斯(Naples),再到塔兰托姆(Tarentum)。罗马之前把全部力量投入到陆战中,是因为它的对手都是陆权国家。而且,罗马早期与其他拉丁海权国家,最后与塔兰托姆交兵时都与迦太基是盟友,2从而免掉了建立更强大海上力量的麻烦。直到要与迦太基作战之前,罗马都无须进一步朝海军方向发展。罗马从无到有地建造了一支由五层桨战舰组成的舰队。罗马拥有丰富的各类造船所需物料,因此建立舰队并不吃力。
我有一点要指出。有一条著名史料写道,罗马人对航海一窍不通,战舰是按照一艘搁浅的迦太基五层桨战舰仿制而成,划桨手在陆地的脚手架上训练。该史料的始作俑者正是波利比乌斯,他显然是听信了过分夸张的谣言。
一条对应的记载是,迦太基人不熟悉陆战,要请斯巴达人克桑提普斯教授。蒙森认为,这同样是重复了希腊人在岗亭里的吹牛传说。尼奇(Nitzsch)[71]不同意蒙森的意见,认为世界史上常有迦太基这样偏狭无知的民族。这话说得没错,波利比乌斯采纳这条可能来自菲利努斯的记载时,他可能也是同样的想法。但是,尽管它不像罗马建造舰队的传说那样明显是谣传,但波利比乌斯的记述也不能担保它是真的。
战争以罗马在陆地和海上都打败了迦太基告终。但是,罗马并没有取得巨大的优势。第一次布匿战争打了23年,直到胜负已分,西西里岛自始至终掌握在迦太基手里。最后是在海上见分晓。根据史籍记载,新发明的接舷吊桥令罗马人占尽上风。实情到底如何,尚存疑点。罗马虽有陆上优势,但是雷古卢斯(Regulus)仍然在阿非利加被击败,而且迦太基人最后也没有被彻底逐出西西里岛。罗马最终占得上风的决定性因素不是军团的勇敢和军事技能,而是将意大利各盟友团结在罗马麾下的本领,让它可以在舰队遭受海难或被打败后一次次派出新的舰队。
即便迦太基仍然能够打下去——雇佣兵战争和后来给罗马的贡金都表明了这一点——但是继续作战已经看不到成功的希望。迦太基当然可以坚持得更久,或许还能赢得又一次胜利,但是胜利终归是徒劳。无论如何,迦太基的陆上力量太弱小,没有能力将西西里岛的城市和要塞从罗马人手里抢回来。前车之鉴已经表明,单凭海战胜利是不能打垮罗马的。此外(假如文献记述完整和真实的话),对罗马海军造成最大损失的不是迦太基人,而是风力、气候、天气和海员的大意。
迦太基人虽然没有被完全打败,但是却意识到他们不可能取得最终的、有益的胜利,于是在可以容忍的条件下向罗马求和。连罗马人也觉得自身实力还不够强,与其继续交战,不如接受迦太基人的求和。为了打垮迦太基,罗马必须渡海攻打阿非利加,而他们甚至不能将哈米尔卡·巴卡(Hamilcar Barca)赶出西西里岛,那只能是痴人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