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专门预留一个章节来描写对我青少年产生巨大影响的两位导师,他们对我的成长起到同等重要的作用,但却体现在截然不同的方面。弗朗西斯·克里斯和J·F·洛克斯伯格,一个是神秘的人,一个是位名人。
我初见弗朗西斯·克里斯是在1919年的12月,当时的情形还得描述一下。自从我在爸爸的藏书室里第一次学习肖氏字母,我就对那些华丽手稿一直保有浓厚兴趣。1919年,从军队回来的一些青年才俊大力提倡文艺复兴,学校第一次举办了一个校园艺术比赛。为了参加比赛,假期里我创作了一篇插图的祷文并被建筑学家德特马布罗先生评为了一等奖。从那时起,我与这个不那么流行的东西在蓝星学校结下不解之缘,并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1917年夏天我随父母来到德齐林并停留了几天。
我写作的时候在报纸上发现一则广告:独一无二的德齐林,距布莱顿和苏塞克斯大学仅八英里,导师会考虑为一幢四个卧室的住宅提供超过七千镑的资助。1917年那个时候德齐林确实独一无二但其独特的方式却很特别,山丘下的这个小村庄对布莱顿一无所知,我很怀疑一所房子是否值七百镑。埃里克·吉尔是第一个定居者,他周围生活着一群遵奉圣多米尼克第三会规的天主教工匠。随后又来了些和他严谨清苦的信仰截然不同的人。招待我父亲的人是个伦敦的印刷工,酗酒过度,极力奉行不可知论。一两年后这个地方变得非常有名并且太过受人关注,吉尔就举家搬离了这里。然而在这些不信奉天主教的移民之中,有一个人却与吉尔一帮和睦相处,这个人就是爱德华·约翰斯顿,一名新闻作者。
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十四岁,约翰斯顿四十五岁。他是个非常有魅力的人,热情地接待我们并向我展示了如何将火鸡羽毛削成一杆尖头笔,还在他那本经典著作上给我写了些赠言。吉尔曾记录说:“当我第一次见到约翰斯顿的作品时,心不由地战栗,就如我第一次触碰到我夫人的身体,第一次看见她温柔地披散着头发时的感觉。”我也有着同样的感觉。新闻写作艺术有时被认为相当无趣,而约翰斯顿准确而不乏广度的笔锋犹如斗牛士一般雄健豪迈,令人屏息惊叹。但对他的教导我显得很没有耐心。我仅仅是对他那华丽的词首字母和字母边缘装饰性的写法感兴趣,而其文本内容就像是冗长的附属品一样无趣。鉴于我模仿的是十三世纪的画作,我就继续用那时僵硬的黑色手写体,草草应付了事不说,还直接用文具供应商出售给懒得自己削笔尖的人们的那种铁质斜尖笔。即便如此,我这样的作品还是在蓝星得了奖。
1919年12月,在我刚输了一场拳击比赛之后,我的住校导师鼓励我让我把得奖作品拿给一个客人看。我在房间里见到了他,他正极不搭调地坐在一堆清单和手杖里,第一眼我就认出他了。
他常常出现在周日教堂音乐课程的走廊里,所以我早就注意过这个中年男人,他中等身材,略丰满,高高的鼻梁,面色红润。他经常走在一群修女的中间。他穿衣风格有点乡村田园的感觉,柔软的粗花呢服装、斗篷、丝质衬衣和领带,其式样成为后来我在牛津商业街霍尔兄弟公司时非常熟悉的东西。他的举止十分优雅甚至可以说有些做作,说话语调轻柔,但声音在某个谈笑瞬间会突然变尖。放在今天他会被认为是明显的同性恋者,但我觉得他对性完全没有兴趣。
不知我的住校导师是怎么认识他的,他总与学校的人有些交情甚至是不那么光彩的关系,比如他会对那些长得还不错的男孩儿表现出明显的兴趣。在我住校导师房间的第一次会面对我们来说都有点拘束。
克里斯先生是个业余的抄写员,偶尔也做点黑白装饰画,但从未复制发行过。他有点小病,住在附近的一个农场里。我的住校导师希望他能给我些指导。
我的日记前部分写道:“变故之后我不得不离开并向××的一个朋友展示我的彩饰作品,他虽口上有赞美之词但我仍然觉得多半是不屑。所以很显然,一个人如果想完成出色的作品必须终其一生致力于它。”
我很确信我不会将我的余生奉献给花体书法,但我确实被这个人还有他提供的机会吸引住了,因为这很可能使我摆脱学校体制的束缚。
我的住校导师帮我策划了会面,而事实上我并没有请求他,我们还曾忘恩负义地给他起了绰号“超级间谍”和“蹑手蹑脚者”,而他如此的行为不仅是个善行,更是勇气的体现,因为其他舍监早就注意到了克里斯先生单身,而且他的声誉也有些可疑。下学期伊始,我就得到允许可以在一个半天休假日去探访他,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弥足珍贵的回忆。
他在利奇普尔农场有房子,房间全部是自己布置的,还有一个女人给他做饭。邻居是个叫崔斯特瑞姆的乡绅,他们的关系说不清楚,不是朋友就是亲戚。丘陵草原大概横跨四英里,有时我步行,有时我的住校导师骑摩托车带我去。我第一次拜访克里斯先生是在1920年1月28日,那天我在雾中迷了路,费了很大劲才找到他,当时他正坐在壁炉旁刺绣。我在日记中记下了那晚见到他的情形:“他阴柔,颓废,有教养,做作却友好。”他给我看了一些他的书法作品,就此我记录道:“我并不十分仰慕他的书法作品,不过他毫无疑问能传授给我很多技巧。”
第二天我上了他的第一堂课。他有一个精心布置的工作台,上面放着些创作用的工具。他让我坐下随便写几个字给他看,看过之后,他惊奇地大呼:“你穿着颜色最为粗俗的袜子来找我,却写下了自凯尔经卷以来最漂亮的‘E’。”
我写下了我们的会面,“他并不像我第一印象中感觉的那样做作,他很有教养,很自我。他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典型最完美的业余爱好者,他精通于分析人的性格,能在第一次见面时就总结出这个人的特性。我想他是喜欢我的,可事实上我几乎对他一无所知,他学识渊博却鲜于外露。在我看来他的神秘是他唯一的缺点。我对他仅有的一点了解就是他的事业被健康问题拖累,而且他是个在牛津大学任要职的人物”。
克里斯先生直到最后也保持着神秘。自然,他没有得到过任何学术职称。他没怎么接受过正规教育,我想他给一个富有的、掌持着教会荣誉研究基金的美国人担任一种秘书兼施赈员的职位,凭借跟他的交情,他结识了大学里的大部分人,也收集了许多瓷器和银器。他有时会提到曾与圣公会兄弟会(可能是考雷的神父们)打过一次交道。他有一份能满足日常用度的收入,可能是来自崔斯特瑞姆家的资助,也可能是那位美国学者的资助。后来他觉得在利奇普尔农场被他称为“丘陵隐士居”的住所太过朴素,于是就趁崔斯特瑞姆家没人的时候搬进去住。崔斯特瑞姆家的别墅桑普廷艾博茨虽然并不奢华,却也设施装备完善。
一年以来我一直都被克里斯先生所迷住。看起来很奇怪,像我这样一个鄙视埃德蒙·戈斯没有男子气概的人,从不欺骗住校导师的人,居然会喜欢一个像克里斯这样娘娘腔的人,而且他的工作也并不令我有很深的印象。克里斯对爱德华·约翰斯顿在书法与装饰领域的权威地位并没太多好说的。他采用的是凯尔特风格,字符写得又大又宽,构图奇特。他所做的装饰板是按照比亚兹莱和沃尔特·克兰的传统做的,我也逐渐受到他们的影响。他写的字我并不喜欢。得到那个奖之后,我在权威人的眼里就和那手艺联系在一起了。我被特许练习这门手艺,而不用去读“文学”了。但这只是我的许多兴趣之一,并且需要比我愿意投入的更多的训练和热爱。在利奇普尔的时光,不论是在克里斯先生奢侈的赞扬之下,还是在暴怒的批评下,我都觉得十分厌烦。我所享受的是热烤饼,德比的杯子和谈话。我很自豪自己能够结交一位成人朋友,并且我能够时不时把喜爱他精妙个性的“乐事”社成员介绍给他。即使是阿超面对他的魅力也甘拜下风。但是后来一些舍监缺乏我的舍监所具备的胆识,借口同学们的父母不认识克里斯先生,不允许我再去利奇普尔拜访了。
为了确立我自己的权利,我邀请克里斯先生在我们认识后的第一个假期到我家里做客。他的回答很有特点。首先我要他跟我面对面,他提出了异议。我让母亲给他写信,第二次我去拜访他的时候就看到了那封信。但他什么也没说,我便坐下来专心练习。喝茶时间到了,我坐在那封带有熟悉的笔迹和邮戳的信件对面。他仍然什么都没说。最后我说:“我知道我母亲给你写过信。”
带着一种调皮的斥责他说:“是的,她写过,我会尽快回信。”
我那时候并没有想到,一点怀疑和犹豫,对于他这个年纪,并希望在陌生的环境里支配自己的人来说都会让他痛苦。我父亲曾帮亚历克一个朋友的诗集写过序言,他的这位陆军军官学校的朋友在世界刚刚获得和平的时候就死于西班牙大流感。这位诗人经常到我家拜访,并向我们表明他的性格中完全没有属于他们年轻人的颓废。我父亲习惯性地用他夸张的语言向他展示我们特别有生气的家庭生活,我们的纸上游戏、字谜游戏,以及最吸引人的县里的板球运动。这项工作落入克里斯先生手中让他大为惊恐,何况还有费用的问题。他就这件事给我写了封措辞讲究的信,说我可能对他的收入有不正确的认识(对,我有,显然他没有需要养活自己的紧迫性;他选择退隐更多的是出于精神和美学的原因,而非经济上的迫不得已。他的衣橱很大,并拥有令人羡慕的财产);并且说他很穷,连到伦敦的费用都可能承受不了,如果他想四处走走,如我所建议的,去各类博物馆或画廊去看看的话。当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说:“关于费用,我父亲说他当然会承担。”他痛苦地惊叫,我想这痛苦只有少部分是假装出来的:“亲爱的伊夫林,你太直接了。”
他最终还是来我家了,后来便有了更多次的拜访。我父亲对他很亲切,母亲也很关心他。后来,他总是在昏昏地睡觉,当他有力气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了很多艺术展览、博物馆,参加高教会派的仪式。我带着根乌木杖,上面装饰着当时很流行的银顶。他说,那是我的赶羊的杖,他是我的羊,正是用它我领他穿越了伦敦的荒野。
我只在日记里记过一次关于他拜访的奇特事件。克里斯先生与城市教堂的一个牧师有些来往,并约好在他的牧师宿舍见面。一天下午我们去找他,却被告知他在教堂,天气又阴又冷,破旧的教堂里空荡荡的,但我们看见法衣室门前有一盏灯,一个肥胖的黄脸牧师昏迷在高凳上,我猜他是喝醉了,他语无伦次地说了几句话就再次陷入昏迷。
我们离开他并乘地铁回到了汉普斯特德,克里斯先生口风很紧,我们再未谈及此次会面。第二天他带着我和一位保守党议员去圣史蒂芬俱乐部用餐,一两天后他离开了汉普斯特德,跟一个伯爵的女儿待在伯爵宫。这次恐怖的拜访并未损害他在我眼中的光辉形象,反而加强了。
我们第一次产生分歧却是因为另外一件事。他出国一个月,并十分好心肠地安排我继续利奇普尔的访问,并可以在他的办公桌上练习。他在桌上放了一些供我使用的材料,其中有一把用于切割羽毛笔的刀。这是一种很现代的工具,在艺术家的颜料店就有售。克里斯先生还有一把刀,他在的时候我用过,是把很不结实的古刀,搁在一个皮套里。这是我在抽屉里找到的,很快我就招来了民间传说的灾难。我拿起这个禁用的器具,它立刻就损毁在我手中了,我觉得很不舒服,但并未意识到我已招致厄运。那天晚上我给克里斯先生写了封信,提到了这件事,十天后他的回信来了。“这把刀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他说。我本不该去碰它。他已经告诫过我,他的抽屉不能碰,没有那把刀他将永远无法再书写了。我必须立刻把刀的碎片和手柄收集起来,并且挂号寄去谢菲尔德最好的公司进行修补,看有没有挽回的可能。但他很确定没有挽回的余地了。我辜负了他的信任,而且毁了他的书写生涯。
这件事让我非常震惊,并不是因为他对一把小刀作用的夸大,而是他就这样毫不客气地怪罪我。之后他又来了封信,说第一封信是在气头上,让我别在意,我可以继续在他不在的时候待在利奇普尔,他希望我们能在秋天再见。但是我们的隔阂依旧存在。我按照要求去处理小刀,最后刀寄回来了,刀片是崭新的,明显比之前的要上档次得多。克里斯先生回来后,我继续去拜访他,但不再用他的羽毛笔。我们渐渐分道扬镳,但他还是经常来我家并且我母亲对他依旧热情。但自从那把刀被我弄坏之后,我们的友情再也没有什么起色。
奇怪的是他再没书写过什么,而是一直在做一些原创设计,并且越做越多,但他的书法则因我弄坏了他的刀而停止了。不过很久以后,有次他半开玩笑地提了一下,“告诉你啊,我再没办法书写了。”
在我们相识八年后,克里斯先生出版了一本精美的有三十四页的对开本的书,关于他做的装饰设计,私人印制,我应他的要求给他写了篇序。为了写好这篇序,我表现出了多于自己所具有的热情。
只有一个人适合给这本适度而精致的设计集子写序,那就是约翰·罗斯金,他会给这些设计增光添彩。这些东西的产生不受任何形式教条的束缚,而是源自个人对自然美的敏感和认知……和其他性格相似的人一样,他们或者是沉迷于制作精美的纺织品,或者是醉心于宝石钻刻。他们是北欧人而非地中海人,身上流淌着苏格兰人而非罗马人的血液,然而,在他们的设计(尤其是那些后期创作的)中,通常都清晰地带有东方特色,就如从国内吹向国外山岭的一股清风或者是佛兰德人眼中的东方三博士一样。
多亏了一位好友的帮忙,我最近才得到了一本。虽然三十多年没读过了,现在读却也并不感到羞愧。我在二十三岁,一个自负的年龄,写了这些东西。对于这本书的完成,我对克里斯先生充满了感激之情。我在文章的后几部分也试图表达这种感激。我写到了我们早期的交往,并说在见到克里斯先生之前,我一直生活在一群庸人之间,这对我父亲而言是一种冒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我的青春是在对诗歌的沉迷中度过的。
关于书法(我接着写道),我曾经最讨厌那种固有的书写格式,年轻人应该自由地创作。在这些几乎没有变化的固有格式的限制下,在那些衬线的指引下,空间和形状,合适的历史观都受到了禁锢。同样建造一座教堂,每个人都有他独特的视角。
但是克里斯先生教给我最多的是试图去展现自然的美。
罗斯金用一枝长满地衣的枝条或者一枝常春藤枝条来教他的学生们字母表(是不是?)。而克里斯先生却用字母表来教我认识长满地衣的枝条和花园里惹人喜爱的鸢尾花。他过去常常和我一块儿去,有时候直走到斜坡崖附近罗马人建造的沟渠处。从那儿能够看到蓝星圈。我好奇地不断问他关于建筑、美学、法国里摩日细瓷和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锡釉陶器的种种问题。而他却一直在让我欣赏丘陵地傍晚的美景。
在一次这样的聚会之后他写了封信给我(1920年3月):
今晚我们在教堂时那儿非常壮观,我希望你也感受到了那种气氛。对我来说,监狱的阴影早已散去,但却仍时不时地感到从阴影中生出一种美。我感到写憎恨诗(我哥哥一本诗集的名字)要比写欢乐颂容易得多。希望你永远都不会有这种感觉。
我的想法是希望你能和其他很有才气的人一样,不要试图去给艺术或者美之类的东西下定义,不要在美到来时去感觉那个定义而非美本身,就像今晚一样。此时我想起了一个牛津的朋友,他在十四行诗中描绘着自然之美,他坐在椅子上品味着美但在真正面对美时却全然不知。我还想到了在牛津教学、精通希腊珠宝鉴定的一位老师,他告诉我说其他老师对关于宝石的知识和事实很感兴趣,而真正让他醉心的却是宝石自身的美。
十七世纪佛兰德的画家以及十九世纪英国的学派都描绘不出来今晚的视觉盛宴。但愿你欣赏到了灰绿色的海鸥在田野上的飞行,头顶是蓝色的天空,身下是鲜艳的玫瑰花,数百只海鸥突然启程,排成一列长队飞往大海。他们跟着同伴,在阳光的照射下变换着颜色,并发出犹如色彩交响乐的前奏的哀婉的曲调。
在这件事上我是个顽固的小孩。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里,我总是在人的作品而非在自然中找到更大的乐趣,很久以后,直到最近我才意识到,对人类作品的反感对我是种限制,而自然却能开阔我的眼界。
我很少收到克里斯的信,而且那些信都有一个特点,即以保密的警告结语。诸如“别让某某看到”,“别乱扔这封信”,等等。
除了美学之外,他还极力教我一件事。他阅读了一些神秘主义作家的作品,与现实世界保持一种超然的态度。他对荣誉没有特别的野心,在蓝星,虽然有一些宗教基础,但大家都认为权力是人生应该追求的东西。成功意味着富有、名誉和权势。“我一直觉得,”克里斯写道,“那些生活在蓝星的人们都有着我所没有的东西。但是不知怎么着,它总是把我带到布莱顿的大都市酒店,那好像是理想,而不是能让你解脱的事实。”
一天晚上会面之后,我躺在床上,因为我在会面时曾以一种在青春期纯属正常的姿态哀叹自己缺少生命中应有的目标,他于是给我写信道:
没有人能够完全真正地得到你今天要求得到的东西,那些最美好的事物也仅仅为你的日常写作和工作提供足够的灵感而已,你不会感到谦卑,谦卑之心极少会对青春产生吸引力。当你在学校和家中时,你也要有对身边细小的事物有足够的认识。如果你不屑于观察细小的事物,那么黑暗永远就是黑暗,不会带来光明,带来灵感。只有勤于观察细节,更多的真正的灵感才会被启迪。也许成功和自满会关闭灵感之窗,可是如果对事物抱有足够的耐心,你将获得比那更多的灵感,更多的光芒。我有时候能像你一样直接,也许你不喜欢有耐心的人,正如不喜欢自己有耐心一样,可是有耐心确是一个好习惯。你想要一个能挑你错误的人而不是一个附和你的人做朋友,在很多事情上也许我会令你失望,可是在这一点上,我不会。
我急需这种劝诫,我能听得进去任何这样的话语。我时常想象如果我能在这个年纪接触到一个真实存在的、严格的宗教信仰,我接下来的生活将会变得十分不同。
大概在我离开学校的时候,克里斯先生感觉利奇普尔的冬天十分寒冷,而且农夫的妻子也不想再照顾他了。因此他卷铺盖走人,从牛津搬进了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另一侧的一个位于马斯顿偏远小村庄的小屋里。我有时会去那拜访他。而阿超则想在去艾斯菲尔德请教约翰·巴肯各种问题的路途中停留片刻,找克里斯先生请教有关精神力量的问题。
几年之后,我母亲收到了一封他写的令人烦躁不安的信,他卷入了一件不好的事件当中。他早上礼拜完从教堂回家的时候被警察误认为一个犯了法的神棍,被关起来审问。这对于他这种坏脾气的人来说可是一个灾难,任我母亲百般安慰,他都发誓不再踏入教堂一步,我相信他是这么做的。这也是铅笔刀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之后他就住在了巴思。我在军队的时候收到了他的房东的来信,说他在那儿去世了。
二
公学体系所培养的诸多美德都取自那些赞美诗中无私奉献的无欲无求之人,那些不显摆的人以及那些奉行中庸之道的人,他们通常都是以私人的方式,在与年轻人的接触中获取活力,并满足于一辈子都活在自己年轻时的场景里,让它延续着,与全世界和他们一样不服老的人们联系着,独自在屋里守护着自己年轻时退色的老照片,在尊老爱幼的道德体系下守着人们的爱戴和尊重,记着各种面貌、日期和账目,逐渐变成一个有点小名气的人物。在蓝星有很多这样的人,而J·F·洛克斯伯格却不是他们中的一员。他的光辉岁月断断续续地持续了十年。
他从部队回到蓝星的时候三十一岁。
他当时的工作是舍监,他照顾的那些孩子们都非常了解他,他也非常用心地照料他们,至少能在一个小孩被其他孩子排挤的时候给予温暖的怀抱。他会给每位孩子的父母写一封长长的私人信,而不是一篇篇敷衍搪塞的“孩子表现不错”的家长通知书。他屋子里有一个高脚桌,是用来防止打瞌睡的,他经常在学生们睡觉的时候在桌前把一些白天没空写的信件写完。
六年级之前的孩子们不归他管,他们眼中的他仅仅局限于引人注目的外表打扮而已。他高个子,身材好;头发很浓,一幅显着智慧与幽默的面庞;十分好打扮,我们很崇拜地向他学习如何着装。他那样显摆,很容易对青少年造成影响。即使是很学术的穿着,他也时不时会显摆。有一个学期他去参加圣餐,是穿着索邦的长袍去的,就像是杜米埃的画一样。也许这是欧陆政权还俗人主义的表现,因为他不信仰学校所赖以创立的牛津运动精神。他并不宣扬自己秉持的怀疑主义,只是偶尔会在辩论协会上说个疑问。“当你说到死后复活的时候,你想要复活什么呢,外貌,性格,智力,记忆,还是爱?这些东西如果没有了肉体又怎么能存活呢?”这些问题很简单,但他从不发表自己的答案。大家都认为他对所有的东西都持怀疑态度。在这一点,以及其他的性格方面,他就好像是一个十八世纪的英国国教牧师。也许他应该说自己是一个禁欲主义者。在创办斯托学院的时候,他给毕业生们取了名字。他绝对是个反对浪费和轻浮的道德学家。
他工作上从不松懈。他工作的时间对现在的老师来说意味着相当重的工作。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贸易组织的官员,他并不是学校社团的发起者,但他绝对是这些社团的能量来源。比如莎士比亚阅读协会,现代戏剧阅读会,辩论协会等。他还为一些周刊撰写书评。他观察细微,对校长和上司同事们彬彬有礼一丝不苟。在我的学生时代,他被认为自己是出类拔萃的。他对宗教的态度本身就使他与学校的精神有所游离,戛戛独立。很显然,他注定要成为一个更重要的人。在我的最后一学期里,他被任命为斯托学校的第一校长是众望所归。
一如既往,无论他做什么都是那么的神气十足。当其他老师用劣质的蜡纸和胶版复制着那些模糊不清的试题时,J.F.却能潇洒地打印出这些试题。每年他都会出一套“普通试题”(我是这样认为的)给六年级的和高一点的五年级的学生做。但这些试题对那个年龄段的智力测试考试和学校的周报比赛都没有太大的帮助和提高。四十五年前,J.F.设置了自己的学院,据我所知,它们都保持着J.F.自己的风格理念。实行半考试半游戏制度,在那里,老师可以将自己全部的睿智与学识发挥到极致。
J.F.的一切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的声音洪亮,本人也很有魅力。我们都去模仿他的嗓音,却没那么像,结果我们反而学到了一种“鸡肋”式的发音,这一发音方式我仍能在我的老校友们那里听到痕迹。听他朗诵外国诗句“Nox est perpetua, una, dormienda”或者“Toule une mer, immense ou fuyaient les galeres”以及《失乐园》中的诗句“在阿斯普拉蒙特或者蒙塔坂,大马士革或者摩洛哥或者特比斯邦德打斗”时,他不像我父亲那样用轻柔的抑扬顿挫的节奏读着,而是像一个强壮的黑人在部落里跳动的节奏,在年轻人的头脑中造成的强烈的回响,终其一生都不会静止消歇。
他的幽默感常通过一些小把戏表现出来,福勒谴责它们为“迂腐和多音节”的,可是对J.F.而言,这绝不是陈旧的重复。他们是新鲜的、巧妙的和真正有趣的。我们孩子气地试图模仿他却体会不到那份快乐。
他进入房间的那一刻总是笑容满面,怡然自得。他似乎从来没有厌倦。当一些老师,尤其是在早期学校,满足于出任监考人而昏昏欲睡随意翻课本书页时,或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从发黄了的书卷中口述笔记时,J.F.总是一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舞台上的重要演员,站在聚光灯下,主宰着观众们的注意力。他从来不会给人一种应付日常工作的感觉。我想对于他而言,只要看到我们这些学生,他就会精神振奋。
六年级时我就放弃了希腊语,结果,从来就没有领略过他在古典文化上的造诣。当他接了六年级的课时,他在综合课上将古典和现代向我们讲解,情况开始发生了改变。这个科目可以是一切一切东西,从希腊雕塑到刚出版的政治类书籍,只要他喜欢就行。有时候他就兴之所至随性而为。我记得有一个早上,我们在教堂唱完考珀的颂歌“上帝的神秘作为”,他要给我们来个考试,内容就是颂歌里面的暗喻手法。
“Mine”这个字可以是开采资源的矿井也可以是能够作为爆炸性武器使用的地雷。无论是哪一个你都不会把它当宝贝看。如果上帝的脚印留在海面上,那他是进了他的“mine”么?“不败之能”这首歌是由上帝所作还是被他发现的?如果是在深不可测的地方,这种技能的用途又是什么呢?如果他的设计被珍藏起了没有实际使用过,那么他又怎样行使它的至高无上的意志呢?
在福勒的《现代英语用法》出版之前,J.F.几乎是在灌输同样的精密的语法,他最讨厌陈词滥调。
我们每周要写一个段落(他是这么说的),用一张纸写大约两百五十字,主题可以多种多样。他会把作业再发给我们,有时候不加评论,他的沉默意味着他觉得很无聊,有时候加以赞赏,或者对其中的一点进行辩论。最轻蔑的评注是“漂亮的新闻,我亲爱的伙计”,他的意思是陈腐的思想,通俗的表达,用多变的咏叹调来增强效果,往往言过其实。正如福勒所说的,他也认为自己是作品的首席作家,而不是一个记者。对事件的生动描述是总让他感到高兴的事。
有一次我力图驳倒J.F.。
作为文化传播的一部分,他给我们讲了一次普莱德,并朗读了一些他的社交诗,以温和的嘲笑将其树为颓废类型的代表。我也不知道那天早上是什么使他决定讲这个题材。也许他最近拿到一本诗集的重印本要写篇书评。凑巧的是通过我父亲的大声朗读,我感到我比J.F.更熟悉和了解这位诗人。在我的下一个“段落”中,我勉强地引用了五六个来自J.F.从未给我们读过的普莱德诗作中的引文,很恰当贴切。我充满好奇地等待着结果。文章发下来了,上面写着J.F.的评语:重复字词的拼凑。
J.F.一点都不赞同克里斯先生。当时我在场,他们在我舍监的房间里遇见了,J.F.和蔼地说:“利奇普尔的智者,我冒昧地认为。”但是他是绝不会允许他的学生进入克里斯先生的学舍的。克里斯,正如我所说的那样,外表和行为举止带着柔弱的女人气;J.F.却显得很有男人气概。事实上,他才是个同性恋。我猜大部分和蔼可亲的男校长,包括女校长,都有同性恋倾向,不然他们怎么能够忍受这种工作?但是他们的这种偏好被模糊了,绝不会公开。J.F.的情感很深邃。我觉得他从未对他的学生表露过任何生理上的需求,但是不同于和年轻的普通大众教师同事们的亲密交往所带给他的快感,对某些个别的男学生,他一定是深爱尤加。我并没有得到他的这种宠爱,因为我是那种小巧、胖墩墩可爱的类型。他喜欢那种比洛可可还经典的类型,即在王尔德因鸡奸罪受审前心无杂念的学者和神职人员口中的“希腊式爱情”。那时候他酷爱一位金发的美少男。他给这个孩子买了一架摩托车,可是孩子立马就把它弄坏然后给扔了,可是J.F.洛克斯伯格对孩子的爱一直持续着,直到他的这个朋友中年去世。
J.F.洛克斯伯格对我的兴趣是专业性质的。他认为自己发现了我潜力的培养价值,事实上在一封1921年他给我写的信中他这样说道:“你若能利用好上帝给你的才华,你将能够做得和我认识的任何一位优秀的人一样好,并且能够开辟属于你自己的一片天地。”哎,可是我接下来的事业令他很是失望。我不确定他说开创一片我自己的天地到底指的什么,是成为首相,像他一样的校长还是《泰晤士报》的编辑?不管指的是什么,我都没有成功。我确信他对我的写作很是失望,对他道听途说的关于我的行径也十分遗憾。也许是因为他是一个苏格兰人,所以他确信只有依靠辛勤的努力和优秀的人格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在牛津待了一年以后就再没见过他,直到他在斯托工作的时候我们才又见面。去年我建议他让我帮他工作,遭到了严正拒绝。可是四个学期我一直在恭维他,给他说好话,我一直对他十分敬畏以至于有时候他不得不颠倒过来夸赞恭维我来让我获得信心。他,这个蓝星大师级人物中的孤独者,为自己留有一个小“窝”以便从舍监那个随传随到的小屋中退休后工作养老之用。在我在学校里拥有正式职位之前,即在我崭露头角之前,怀着罕有的崇敬之情,我被邀请私下里和他一起喝茶,级长全程陪同我们并记录下我们的谈话,我记得当时五点半的时候他说:我们这样无所事事地在小教堂里吃着小酥饼,聊着诗歌真是太令人愉快了,我也难为情地记得我半个小时吃了六块小饼,那些日子里我一分钟能吃两块!对于诗歌我说得不多,也记不得他说了什么,但是周日晚上去教堂并没有令我像别的大孩子那样激动兴奋,但是又因能和最高层次的人共享圣餐而感到眩晕。
克里斯先生穿着斗篷和领结在过道里面。他看起来变小了。我并非是个叛徒,不过我知道克里斯先生与J.F.是对立的,而且在那时,我的忠诚转向了更为强大更为光鲜夺目的人身上。我不知道这两位老师想要教给我的知识哪些更有价值,不知道我应该更加忠诚于哪个。
1930年7月以后,我接到过洛克斯伯格的另一封信,邀请我到他的伦敦俱乐部去,因为我刚刚被这个俱乐部推选为会员。我当时已经在小说方面有所建树。他写道:“亲爱的沃,你现在名气太大了,我都不敢像以前那样称呼你的教名了,”他补充道:“我是如此看重我们旧时的情谊,又是多么迫切地想继续我们的往来,真希望能早点见到你。”他并未提及我的“出名”是否分所应得。我想,他只是承认我们之前的疏远,同时也为我在俱乐部跟他不期而遇作下了铺垫。
实际上我们从此再没有见过面。在他写这封信件的六个星期之后,我正式皈依了天主教。他一定是把这件事情看作是对他一切谆谆教诲的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