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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制度在英国引起不安——特派员J.T.比格的调查——新南威尔士司法法案——第一个立法委员会成立——首席大法官弗朗西斯·福布斯——扩大议会——威廉·温特沃斯——《澳大利亚人》——总督和新闻界的矛盾——芮福·达令总督——陪审团的审判——罗伯特·劳创办的《地图集》及其政治视野

拉克伦·麦夸里总督任期的最后几年,英国政府经过考虑后认为,新南威尔士的现行体制需要进行全面改革。当时,一些流言蜚语传入英国。此外,一些不得志或居心叵测的人频繁向官员或部长打小报告,报告内容耸人听闻。内务部副部长亨利·古尔本对约翰·麦克阿瑟说:“外界对拉克伦·麦夸里总督的指控和你当年对威廉·布莱总督的指控一样多。”

被拉克伦·麦夸里总督下令施以鞭刑的自由殖民者讲的故事令公众印象深刻。回国后,他大肆宜扬拉克伦·麦夸里总督的恶行,还将自己的鞭痕展示给人们,引起了英国议会的不安。代表英国内阁的卡斯尔雷勋爵发表了讲话,称“考虑到植物学湾的未来,有必要调查清楚是否应该停止向植物学湾流放罪犯”。

臣民们需要一份客观的独立意见。因此,英国政府决定委托律师J.T.比格作为特派员去调查澳大利亚的法律法规、殖民地的用途和政府模式、罪犯的待遇以及与罪犯流放制度相关的一切事宜。1819年,J.T.比格到达悉尼。接下来,他在悉尼待了近两年。他的调查不仅详细而且全面,令人敬佩。他撰写了三份长篇报告上交议会,其中包含大量重要信息。他用专业的批判眼光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并清晰明确地分条列出了结论。他对拉克伦·麦夸里总督费尽心思将自己的刑释朋友推入社交圈,使他们当上治安官的行为,持完全否定态度,他认为,即使面对威廉·雷德芬这样的刑满解教人员,总督也不应该让步。他批评威廉·雷德芬“完全忘记了那件对他影响深远的事”。

亨利·古尔本(1784—1856)

卡斯尔雷勋爵(1769—1822)

J.T.比格调查的一个重要意义是,标志着澳大利亚立宪政府的制度化开端。如果说拉克伦·麦夸里是最后一位专制总督,他的继任者托马斯·布里斯班则是第一位受法律约束的总督。通过《1823年新南威尔士司法法案》成立了上议院。法案规定上议院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五位,不能超过七位,上议院有权为新南威尔士的“和平、福利、良性管理”制定法律,但不能和英国法律相矛盾。

新南威尔士立法委员会

上议院成员由英国皇室任命,意味着实际上由总督提名。此外,上议院通过的法令必须由总督提交给英国政府,不能单独发起立法程序,所有议案必须由首席大法官审查并与英国法律保持一致后,才能呈交上去。最重要的是,如果总督提出的立法没有得到上议院大多数成员的支持,总督可以直接向英国政府申请,获得通过后立法即刻生效。

因比,可以说上议院只是个参谋团。但尽管如此,这也是殖民地的一大进步,上议院的设立大大削弱了总督的专制权力。这样一来,总督必须与一个由宪法授权的顾问团合作,以便英国政府直接了解当下殖民地的民情民意。《1823年新南威尔士司法法案》还成立了最高法院,并由首席大法官主持相关事务。第一位担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是弗朗西斯·福布斯,他曾担任纽芬兰岛的首席大法官。

新南威尔士立法委员会的徽章

1828年,通过修改法案,上议院成员增加到十五个。成员仍由英国皇室任命。但他们有权以多数票否决总督提出的议案。如果一项提案得不到上议院的支持,该提案就是无效的,也不能实行,除非得到英国政府的许可,正如1823年法案规定的那样。

其间,威廉·温特沃斯开始在公共事务中产生影响力。他是澳大利亚第一位杰出的政治家,通过三十多年的努力,在当地有了一支独立的支持力量。从剑桥毕业后,他进入了法律行业,打算回到澳大利亚开展法律事业。离开英国前,他出版了一本关于新南威尔士的书。书中详细叙述了他对澳大利亚发展前景的期待和展望。他雄心勃勃地勾勒出了自己要在澳大利亚推进的事业,并希望看到澳大利亚人口增长,以此作为必要的改革力量。他在书中毫不隐晦地表达了对现行政府模式的不满。认为英国的常规机构应该在新南威尔士设立代表处,审判团裁决也应该成为司法程序的一部分。威廉·温特沃斯写道:“我认为澳大利亚殖民地是唯一一个由英国人居住、管理,却丝毫没有自由政府影子的英国属地。是时候结束这种状况了。”

到达悉尼后,威廉·温特沃斯立即投入了工作,为他书中提到的自由组织四处奔波。他还带来了印刷公司和工厂,打算创办报纸。1824年,威廉·温特沃斯登陆澳大利亚。不久,他的《澳大利亚人》开始发行。《澳大利亚人》是第一份独立于政府控制的澳大利亚民间报纸。1803年开始发行的《悉尼公报》是一份以发布官方消息为主、部分普通新闻为辅的报纸。威廉·温特沃斯的《澳大利亚人》是一份批判视角犀利的刊物。他在创办刊物时得到了同门师弟罗伯特·沃德尔的帮助。罗伯特·沃德尔一路追随威廉·温特沃斯,从英国来到了澳大利亚。随后,他们的刊物开始与政府权威进行激烈斗争,并踏上了新闻自由的奋斗之路。

首次引发殖民地政府与新闻界冲突的案件,正说明了罪犯殖民地在这一历史时期的特殊现状。很多驻扎在悉尼的士兵认为,罪犯们比自己生活得更好,尤其是刑满释放的罪犯。罪犯们刑满释放后会得到土地,过上自由的生活,但士兵们肩负重任且受到纪律的约束。因此,殖民地出现了一种奇怪现象,士兵故意犯下重罪成为罪犯,希望借此改变自己的命运。芮福·达令总督决心严历惩治这种行为,遏制不良风气。

当时,两名二等兵因抢劫罪被判刑,他们无疑是为了从部队退役故意犯罪。芮福·达令总督下令,禁止他们进行普通的服刑劳动,必须套上铁链劳动,以最屈辱的方式开除军籍。两名罪犯不得不套上沉重的铁项圈和锁链,从营房走到监狱。其中一个叫萨兹的罪犯,由于铁项圈太小,加上他一直生病,几天后在医院去世。军医并没有找到病因。显然,萨兹死于严酷的惩罚造成的休克。

威廉·温特沃斯和罗伯特·沃德尔就这件事及其他事件,对芮福·达令总督进行猛烈抨击。面对指控,官方进行了一番调查后宣布,芮福·达令总督是清白的。《澳大利亚人》与殖民地政府的冲突并不仅限于报刊上的唇枪舌战。罗伯特·沃德尔还与总督的妻弟有过一场决斗,起因是《澳大利亚人》的出版方被罚款一百英镑,负责人还被监禁半年。后来,芮福·达令总督任期将满时,罗伯特·沃德尔发表文章,称芮福·达令总督离开悉尼是值得庆贺的好事。随即,罗伯特·沃德尔遭迫害,所幸性命无忧。在一系列冲突背景下,新闻界的第一项法规出台了。

1827年,饱受《澳大利亚人》抨击的芮福·达令总督宣布了一项法令,要求所有报刊必须有执照才能发行。该法令还授权政府通过拒绝延长有效执照等威胁手段,压制报刊对政府官员的抨击。但首席大法官拒绝证明该法令与英国律法一致。上议院通过的一项法案,即向每份报纸征收四便士税的法案,也被弗朗西斯·福布斯否决,但弗朗西斯·福布斯没有阻止另一项严厉措施的通过,即两次发表藐视政府的诽谤文章且罪名属实,就要受到被无限期流放的惩罚。宪法修正案实施后,首席大法官不再需要证明议案的有效性,芮福·达令总督也不再强制要求对新闻界实行印花税,甚至修改了1827年的报纸法案,规定了违法的印刷商和出版商的流放期限,以回应内政部长的批评。弗朗西斯·福布斯一直担任殖民地的首席审判长,直到1836年。其间,作为新南威尔士自由化进程的坚定支持者,他拒绝批准关于限制新闻自由权的执照许可措施。此外,他对威廉·温特沃斯倡导的自由民主运动也十分关注。

弗朗西斯·福布斯(1784—1841)

在流放罪犯的殖民地建立陪审团审判制度是非常不容易的。早在1787年,第一舰队驶向植物学湾时,有人问英国司法部长,如何建议威廉·皮特政府解决澳大利亚的司法行政问题。英国司法部长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澳大利亚的居民“不适合成为陪审团成员”。然而,人们仍然希望英国的典型审判模式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被殖民地政府采用”。殖民地政府成立四十多年后,适当的时机依然没有到来。

问题的关键是,被流放至澳大利亚的人们都因触犯法律被流放至此,不能成为陪审员裁判他人。虽然越来越多罪犯刑满释放后成了自由人,但这个问题一直存在。艾伦·巴瑟斯特勋爵曾写道:“一个优秀组织的伟大原则在于,罪犯的罪行应该由他们的同辈人评判。如果自由殖民者坐在审判席上裁定罪犯,法律原则能公平执行吗?反过来,如果自由殖民者犯了罪,让曾经的罪犯担任陪审团是谨慎之举吗?”

1823年和1828年的法案并没有取消刑事案件中由军事裁判官和六名海军或陆军军官共同裁决的审判模式,但处理民事案件时,在首席大法官的法庭上,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成立陪审团。威廉·温特沃斯和刑满解教者都坚持认为,凡在英国律法中有据有考的案件都应该采取陪审团审理的审判模式,但反对派坚决反对将任何公共权力下放给有犯罪前科的人。弗朗西斯·福布斯认为,从体制方面来说,所有被流放的罪犯服刑期满后,都具有成为陪审员的资格,这是他们应得的权利。

芮福·达令总督没有坚决反对建立陪审团制度,尤其当英国方面施加了一些压力后。在他的倡导下,1830年,上议院通过了陪审团参与审理案件的法案,允许刑满解教者入座旁听,但殖民地的重犯被明确排除在外。在推进实施这项措施的过程中,威廉·温特沃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與论导向作用。毫无疑问,1830年法案的通过正是他积极干预的结果。1830年,在英王威廉四世的登基仪式上,威廉·温特沃斯在请愿致辞中写道,这一刻即将来到,“让被剥夺英国人权利的英属殖民地人民充分参与并享受英国宪法赋予他们的权益”。

英王威廉四世(1765—1837)

设立议会限制总督权力,建立陪审团制度,解除对新闻界的官方控制,是澳大利亚向宪政自由方向迈进的三大重要步骤。但议会成员并不是通过选举产生,而是由总督从一群官员和名流中选出,再由皇室任命。直到流放制度被完全废除、四个新殖民地在澳大利亚建立起来,代议制机构才正式成立。

然而,以这种方式诞生的议会并没有得到改革派的支持。在改革派的领导下,威廉·温特沃斯得到了威廉·布兰德的鼎力相助。威廉·布兰德是一位前海军外科大夫,因“在印度决斗时杀死了对方”被流放。但在流放地,他积极投入到了公共民主建设中。

上议院的成立虽然在职能范围和人员设置上存在缺陷,但仍然为当时的澳大利亚做出了巨大贡献。1842年,上议院重新改组,成员固定有三十六位,其中二十四位委员是由具有两百英镑财产的自由居民或每年上交至少二十英镑租金的居民选举出来的。剩下的十二名委员由政府提名。被提名的上议院成员中,有几位非常有能力,其中最著名的除了威廉·温特沃斯,还有罗伯特·劳。罗伯特·劳在乔治·吉普斯担任总督时来到澳大利亚,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学者,声名斐然。1842年,他来到澳大利亚几个月后,就被指定为上议院成员。八年来的每一场政治纷争,他都处在风口浪尖上。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满头华发,说话时巧舌如簧,滔滔不绝。在处理非法占用公地、面粉关税以及允许土著人作证等问题时,他表现出思想睿智、用词准确、雄辩滔滔的特点使下议院和上议院的辩论精彩纷呈。后来,他被封为舍布鲁克勋爵。他经常在滔滔不绝的陈述中引经据典。在他创办的报纸《地图集》中,可以看到他对殖民问题的远见卓识,以及他讽刺嘲弄冒犯他的人的对句。

威廉·布兰德(1789—1868)

然而,罗伯特·劳的尖锐讽刺和火爆牌气使他卷入了许多纷争,甚至有一次,他和乔治·吉普斯总督发生了激烈争吵。至少有两次,他收到了敌对方发出的决斗挑战。显然,与罗伯特·劳意见相左的人认为,自己虽然在逻辑论证上不如罗伯特·劳,但有了枪就有了胜算。在澳大利亚实现组织自由化一事上,罗伯特·劳与威廉·温特沃斯意见统对英国与殖民地的关系问题,他也很有远见。在与他同时代的人当中,这种特点是十分少见的。1844年,罗伯特·劳在上议院说:“希望英国不再将附属殖民地视为成年后离开父母四处漂泊的孩子,并用一种正确、崇高的方式,将自己与殖民地团结成一个强大的联邦制国家,在艺术和军事方面自信地面对全世界。”罗伯特·劳之前的澳大利亚政坛从未出现过类似的言论,他用一种新颖、鼓舞人心的语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的语言表达独一无二,开创了一种新的表达风格。

罗伯特·劳在澳大利亚政坛的经历使他受益匪浅。回到英国后,他在英国下议院获得了席位。1868年,威廉·尤尔特·格菜斯顿[1]任命他为内阁财政大臣。威廉·尤尔特·格菜斯顿第一次和第二次担任首相时,他的内阁财政大臣都是由澳大利亚政坛上崭露头角的新人担任的。另一位内阁财政大臣是休·查尔德斯,他在维多利亚时期继续担任政府官员。

罗伯特·劳(1811—1892)

注解:

[1] 成廉·尤尔特·格莱斯顿(William Ewart Gladstone,1809—1898),英国著名政治家,曾作为自由党人四次出任英国首相,被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视为偶像,是英国最伟大的首相之一。——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