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看点

远赴法兰西——法兰西人的友好——美国的债权人——英国人态度——新闻报道中的谣言——战争与和平的矛盾——参与法兰西大革命——谨慎行事——观点和情感——丹尼尔·谢司起义——有报纸而没有政府——对宪法的观点

杰斐逊离开国会后,第四次奉命参与外交事务。他的使命是协助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和约翰·亚当斯进行贸易谈判。1784年7月5日,杰斐逊乘船离开波士顿。1784年7月30日,他到达朴次茅斯,然后立刻赶往法兰西,住进了体面的房子,后来又搬到更加富丽堂皇的住宅。杰斐逊精心安排自己的生活,尽量活得有头有脸,富有品味。杰斐逊年薪九千美元,还有自己私人财产收入做补贴,但这些收入与他当时的花费相比,就显得捉襟见肘了。杰斐逊将女儿玛莎送到当时法兰西最时尚、最高级的女修道院学校。

不久,杰斐逊觉得自己只是忠诚地代表了美利坚合众国,给大洋彼岸的美国人做了好榜样。除此之外,再不能为自己的祖国多做一点事情。1785年春天,本杰明·富兰克林回了美国,约翰·亚当斯去了英国。外交家三人小组解散了。杰斐逊成了名副其实的驻法公使。欧洲古老的君主政体下,人们还不了解遥远的美洲大陆上新建的共和国。他们不知道美国的经济状况如何、贸易总量是多少,不太重视与美国签订的贸易条约。法兰西以前侵占过北美新大陆,现在为了顾全美国人的脸面,谦恭有礼地公开接待北美来的代表们,殷勤地表现法兰西王室热情好客的一面,以求与其他强国建交。但这些所谓的强国已非同往昔,变得文明、强盛,不再需要法兰西保护,并不在乎法兰西友好的意愿。实际上,法兰西在贸易中并没有多少自信。杰斐逊就美国在自由贸易中的优势提出自己的看法,不遗余力地设法让法兰西轻易不变的贸易条例有所变通。杰斐逊、蒙莫林伯爵阿尔芒·马克和法兰西外交大臣维尔热纳伯爵查尔斯·格拉维尔常有外交通信往来,信中谈论的都是散发着臭气的鲸油、咸鱼、烟草。

因为美国财政困难,所以外交官受辱的事情常有发生。杰斐逊也未能幸免,因为他周围都是美国的债权人。这些债权人虽不以还钱为由敲诈勒索,但折磨得他苦不堪言,仿佛他们的钱多么有价值。按照惯例,杰斐逊气愤而无奈地代表自己的同胞们向法兰西献上可耻的“贡品”。在北美,强大而文明的国家倒是习惯性地给予海盗一些施舍。杰斐逊曾多次极力主张用战争来消除海盗隐患,因为战争比受窝囊气更划算,更有荣耀感,代价更小。杰斐逊还提出要发展国际贸易,组建联合海军,让那些海上强盗在自己的水域瑟瑟发抖。他满怀希望,也曾为此殚精竭虑,最后却功亏一篑。

1786年暮春,杰斐逊去伦敦协助约翰·亚当斯进行各种悬而未决的商贸谈判。杰斐逊按照惯例觐见了英王乔治三世和王后,“他们对我和约翰·亚当斯漫不经心,我们从未受过这种轻视。”外交大臣是来自卡马森郡的一位侯爵,说话时含糊其辞、不谈正事,似乎要让杰斐逊明白,英国“所有讨厌的事都与美国有关”。杰斐逊一无所获,只好闷闷不乐地离开,印在他脑海中的全是英国人的冷漠和傲慢。此次英国之行后,杰斐逊认为英国对美国充满敌意,更加轻蔑和仇视英国。后来,杰斐逊在信中多次言辞激烈地提起此事。

英国仇恨我们。英国大臣仇恨我们,国王乃至所有的人都仇恨我们。在签订贸易条约时,我们的主动提议换来的却是冷嘲热讽……英国人对我们的敌意是现在而不是战时产生的。

尽管两国签订了各种条约,可英国依旧是我们的敌人。他们对我们的仇恨根深蒂固。他们唯一想做的就是将我们连同我们所生活的这片土地全部从地球上抹去。

英国不希望在政治上与我们建立联系。贸易谈判中,他们会牵着我们的鼻子走,要求我们言听计从。英国的执政党和在野党都不支持我们,甚至全国上下都反对我们。

目前,英王乔治三世、大臣们、英国民众都对我们充满敌意,比战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英王乔治三世、王后与他们的孩子们

这种敌对意识在英王乔治三世心中酝酿已久,又在臣民中蔓延开来,影响了大部分行政机构。

我直言不讳地说……英国自古以来就是我们的敌人,是地球上唯一希望我们彻底毁灭的国家。我确信若我们的国家被大海吞没,整个英国大地上将会亮起点点篝火,庆祝我们的灭亡。

杰斐逊极不信任英国,甚至认为“英国人有可能给阿尔及利亚人提供帮助”。

欧洲各国的新闻报道中,英国不断变本加厉地对美国恶语相加。杰斐逊非常愤怒。他说:“和平时期,整个欧洲对我们非常热情,这根本就是个谣言。英国每天利用报纸为美国造谣生事,令人印象深刻,可见英国是多么厚颜无耻。这些谎言登在欧洲许多国家的报纸上,反而使英国民众更加相信美国有多恶劣。”杰斐逊说,美国在国外的声誉不好,“一方面是美国自身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伦敦的报纸到处散播谣言。主管新闻报道的部长出钱支持散播谣言,就是为了让英国民众也加入反对我们的行列。难怪每一份报纸上都有若干反对美国的言论”。

英国人普遍反美,杰斐逊感到未来一片渺茫。“英国民众的呼声往往会影响国家的管理。臣民们只尊崇英王乔治三世的意志,前途令人担忧。”“不知什么时候,美国民众也开始仇恨英国……我们的同胞充满激情,热衷自己的事业,无暇顾及自己的得失。”这种敌意渗透到民众中间,“影响他们的所作所为,长此以往会引发灾难”。杰斐逊说:“这个时代,罗马和迦太基时期的事情不可能再发生。”他也不免自我安慰地认为:“我们的国家还年青,存在的时间一定会比英国长。他们就像腐朽的机器,将在困难中被压得粉碎。”

杰斐逊爱好和平,习惯在和平的环境中发挥自己的才能。杰斐逊曾指出“只有战争胜利了才不会赔偿损失”,但他一生都对掠夺恨之入骨。杰斐逊反对与英国开战,又十分痛恨英国。他并不好战,内心深处早就埋下了向往和平的种子。杰斐逊知道英国人想干什么。仇恨英国的同时,他也清楚地看到美国长期以来的堕落和固执。杰斐逊满怀正义地说:“十二年来,我们的敌人一直与理智背道而驰,这是他们一贯遵循的原则。我早已看穿了英国人的伎俩,对他们下一步的行动了如指掌。他们根本不愿意和我们和平相处。”杰斐逊有点冒险地说:“英国如此无理,就是欠揍。”[1]平心而论,杰斐逊认为英国的政府体制的确很有特色,对政府各部门和那些地位显赫的官员们却嗤之以鼻。

令人懊恼而乏味的英国之行结束后,杰斐逊又回到了他感觉比较和谐的法兰西。巴黎愉快的时光已过去几年,这些时间对美国来说似乎没什么重要的意义。杰斐逊感到很满足,当时还不知道这段时光对自己有什么影响。这段时光就像是一个播种的季节,直到杰斐逊成为美国一个强大政党的领袖后,才到了收获的季节,结出了成熟的果实。

杰斐逊在法兰西长达五年。他刚到法兰西时,法兰西君主政体尚且稳固。等他离开时,巴士底狱已被攻破,街上血流成河。暴动的民众威慑法王路易十六,杀死了内阁大臣。杰斐逊比任何一个法兰西人都更加饶有兴趣地观察法兰西革命,也没有人比他有更好的机会来观察法兰西逐渐高涨的革命热情。杰斐逊与拉法耶特侯爵吉尔伯特·德·莫蒂[2]建立了亲密的关系,一开始就进入拉法耶特侯爵吉尔伯特·德·莫蒂领导的自由爱国的政党内部。拉法耶特侯爵吉尔伯特·德·莫蒂领导的改革者行事稳重、头脑理智,与后来的暴力革命者们完全不一样。他们发现杰斐逊身上有一种与自己相似的精神:杰斐逊常思考他们正在思考的问题,拥有他们正在逐步获得的信念。他们立刻请杰斐逊当顾问,并把杰斐逊当作知音。他们认为杰斐逊是一位关心人权、推理严密的思想家,是传播政治自由激进学说的布道者,执政理论的设计者,表达含糊却极具概括力的提议者,更是现实中阻碍社会发展势力的谴责者。按当时流行的话来说,杰斐逊简直就是一位“哲学家”。杰斐逊憎恶法兰西王权的专治,仿佛自己就是法兰西人,每天都兴致盎然地去凡尔赛宫前参加法兰西国民公会的辩论。拉法耶特侯爵吉尔伯特·德·莫蒂和其他人都去征求杰斐逊的意见。波尔多大主教是法兰西国民公会中某一委员会的负责人,负责起草宪法。深思熟虑后,他邀请杰斐逊“参加宪法审议”。杰斐逊很明智地拒绝了。几个朋友私人聚会时,杰斐逊慎重提议道:“在神圣的王权之下,路易十六的权利应由权利宪章来规定。该宪章应由国王路易十六和法兰西国民公会每位成员共同签署。”杰斐逊起草了该“宪章”最主要的部分。

拉法耶特侯爵吉尔伯特·德·莫蒂

巴黎暴动

法兰西民众攻打巴士底狱

占领巴士底狱

凡尔赛宫

杰斐逊的行为似乎不合规矩,但他对身边异常的政治事件特别感兴趣。杰斐逊与拉法耶特侯爵吉尔伯特·德·莫蒂等人友谊深厚。拉法耶特侯爵吉尔伯特·德·莫蒂等人也尊重杰斐逊。杰斐逊很可能也从中受到影响,经不住诱惑而卷入一些政治事件。总体上来说,杰斐逊谨慎小心,懂得自我克制。一次,拉法耶特侯爵吉尔伯特·德·莫蒂事先没有征求杰斐逊的意见,安排了六到八个法兰西国民公会自由党不同地区的领导到杰斐逊家吃饭,希望这些领导人能达成协议。杰斐逊对朋友的这种“漫不经心”感到十分恼火。第二天早晨杰斐逊要求蒙莫林伯爵阿尔芒·马克[3]做出解释。事后,杰斐逊写道:“蒙莫林伯爵阿尔芒·马克做了解释,说他已经知道所发生的一切,认为拉法耶特侯爵吉尔伯特·德·莫蒂等人不该在那种场合使用我的房子,请我不要生气,还真诚地希望我能一如既往地参加他们的会议。他确信我能缓解紧张气氛,切实促进改革向好的方面发展。我告诉他,我对国王路易十六、对法兰西王国、对美国都负有责任,不干涉法兰西王国的内政。我要以旁观者的身份积极主动、不偏不倚、百折不回地坚持那些对法兰西王国最有利的措施,并让其推广开来。”

人们普遍认为,杰斐逊在法兰西形成的观点对他以后的政治生涯影响深远。这种说法有点夸张且有失公允。杰斐逊青年时期就从事理论学习,经常处理政治和社会事务。去法兰西前,他在各个方面已经完全成熟,做事更加独立。杰斐逊的性格和激进的思想经国外历练后更加趋于稳定。杰斐逊喜欢法兰西、仇恨英国的情感不是到欧洲后才形成的。去欧洲之前,两种情感就在他心里酝酿已久。杰斐逊驻留法兰西的时间较长,去英国只是简短的出行。通过对比后,杰斐逊对法兰西更加情有独钟,对英国的成见越来越深。有人说,杰斐逊后来的执政是将法兰西政治的“种子”带到异国他乡生根发芽,并非是本国环境中土生土长的。持这种观点的人完全不了解杰斐逊。在性格形成以前,杰斐逊从未去过美国以外的地方。一直以来,杰斐逊都是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仇恨英国而喜欢法兰西,同情法兰西大革命。欧洲之行证实了杰斐逊先前的观点,强化了他长期藏在心中的情感。杰斐逊对英国和法兰西王国的看法与情感形成强烈的对比,如能彼此中和就会更加有益。如果杰斐逊看到法兰西的恐怖统治和罗伯斯庇尔的权势,看问题就不会如此泾渭分明。1789年9月,杰斐逊强烈要求告假回家,从法兰西勒阿弗尔乘船回美国。世事多变,这次回来后,他再也没有离开过美国。

人们认为,过去五年里,杰斐逊并非背井离乡、被流放国外,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祖国增光添彩。法兰西的确有许多迷人之处,但跟自己亲爱的祖国相比,一切都显得相形见绌。杰斐逊说:“伦敦比巴黎美,可再美也美不过费城。”就教育而言,在欧洲只能多学到点现代语言知识和不道德的行为。国外最好的课程只能达到威廉-玛丽学院的水平。杰斐逊建议詹姆斯·门罗去法兰西,并说:“那里的土壤、气候、平等、自由、法律、民众以及人们的行为举止都会让你对自己的祖国羡慕不已。”杰斐逊预言,许多欧洲人会来美国定居,但“绝不会有哪个美国人想搬到欧洲去定居。”杰斐逊认为自己的同胞们“天生洁身自好,品德高尚,丝毫没有受到浩瀚的大洋那边的欧洲人的影响。”“我们的宪法确有瑕疵之处……我们的政府若与欧洲的政府相比,简直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英国就如同天堂和地狱之间的中转站。”

恐怖统治

罗伯斯庇尔

杰斐逊是纯粹的爱国主义者。在他眼中,自己祖国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比国外好。马萨诸塞州丹尼尔·谢司[4]的起义很大程度上促成了新宪法的通过。杰斐逊认为,丹尼尔·谢司领导的起义值得称赞。

这些起义并没有引起多么可怕的事情,反而证明人民有足够的自由。我不希望他们的自由有所减少。如果以这些小小的起义来保全人民大众的幸福,再划算不过了,就是发生流血冲突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严厉惩治起义将压制保护自由的民众。”“偶尔出现小小的起义反而是件好事……遵循这些道理,可以使管理者们在惩治起义时变得温和一点,但绝不是鼓励人们多起义。起义也是给政府疗伤的一剂良药。”“假如十一年中,十三个殖民地中有一次起义,平均每个州一百四十多年或者一个半世纪才发生一次起义,这个数量比现在别的政府管理下的起义少得多。不同政府惩治起义的轻重程度也彼此有别。”“历史上有如此体面地进行的起义吗?上帝不允许我们二十年中没有一次暴动。一两个世纪内丢掉几条性命又有什么呢?有了爱国志士的流血牺牲和暴君的断头,自由之树才会长青。”

一个真正伟大的政治家说出这样愚蠢的话,真会动摇人们的信仰。杰斐逊的这些思想并非受了法兰西大革命的影响。最后的这些话是在1787年9月说的。当时杰斐逊大概正在向法兰西温和派传授这些离奇的观念,而不是从他们那里学习什么狂热的思想。看到“国王路易十六和贵族们的阴谋”,杰斐逊引身而退,并没有参与其中。在一段时间内,杰斐逊曾鼓吹过荒谬的“无政府”论。杰斐逊说:“民众的意志是政府得以建立的基础,首先得要保证意志的正确性。”杰斐逊的这种观点还算明智,若是将民众意志当作上层建筑的基础,就有点荒谬。杰斐逊补充道:“如果让我选择有政府而没有报纸,还是有报纸而没有政府,我宁愿选择后者。”“印第安人的社会没有政府,但我相信,他们的民众肯定比欧洲政府管理之下的人们幸福得多。有了政府,公众意见受到法律的约束,道德对人们的抑制也像法律一样强大。”“社会应按以下三种形式存在:一、像印第安人一样没有政府。二、政府管理之下,每个人的意志都得以体现。三、强权政治的管理之下……我现在还没有想明白第一种状况是否最好。”一位智者如此讲话,可见杰斐逊失去了耐心。

杰斐逊在国外的主要任务是签订贸易条约。国外的经历使他明白,若要与外国建立关系,美国各州就得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关于丹尼尔·谢司起义,杰斐逊的看法与别人截然不同。显而易见,杰斐逊还没发现,国内更需要牢牢地抱成一团。杰斐逊说:“在对外事务上,美国各州要牢牢结为一体,处理纯属国内的问题时可各抒己见。”美国宪法颁布时,杰斐逊感到其中的许多内容不是残缺不全,就是毫无根据。杰斐逊在公文中写道:“我很难同意国会的做法。”他曾十分严厉地批评国会。后来,杰斐逊看到了联邦党人的争论,通过与詹姆斯·麦迪逊、詹姆斯·门罗等人通信,经深思熟虑后,逐渐改变了对宪法的观点。1788年5月,杰斐逊说:“我殷切盼望新宪法全部得以批准。就我们现在的处境而言,这件事举足轻重。”杰斐逊虽然对宪法中的一些细节心存芥蒂,但在情感上却能与大多数新宪法热心的倡议者们共鸣。杰斐逊最终像其他人一样接受了新宪法。杰斐逊“十分满意新宪法将为民众带来的利益,并希望找出有利的时机来修正其中的瑕疵”。杰斐逊希望能有九个州接受新宪法。他说:“为了使宪法中好的内容得以保留,一段时间后,可能对其做一些必要的修订。”杰斐逊后来明确表示,马萨诸塞州的计划“更胜一筹”,并且希望其他犹豫不决的州也能效仿马萨诸塞州。1788年11月4日,杰斐逊写道:“看到十一个州接受新宪法后,我欣喜若狂。第十二个州也没有反对。第十三个州反对与否已不太重要。”杰斐逊对新宪法的看法很多,但其要旨完全相同。杰斐逊的观点很大程度上表明了他对新宪法的真实情感,有力地驳斥了后来的政敌们不公正的指责。杰斐逊曾很有个性地声明:“我不是联邦主义者,我的思想体系从不属于任何人、任何党派。无论在宗教、哲学、政治上,还是其他任何领域,我都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如果不加入一个党派就无法去天堂,那我情愿不去。我也绝不是反联邦主义者。我始终支持新宪法中的绝大多数内容。”杰斐逊表明自己完全支持新宪法,对此坚信不疑,别人无须再争论。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相比,新宪法很有可能更接近杰斐逊的理想。杰斐逊之所以一直反对新宪法,是因为新宪法有两个缺点:一是缺少《权利法案》,二是总统可以连任连选。第一个缺陷已被迅速而明智地补全,第二个缺陷实际在杰斐逊自己英明地开创的惯例中受到了限制。

新宪法通过

注解:

[1] 艾尔伯特·杰伊·诺克:《杰斐逊传》,第109页,1926年出版。——译者注

[2] 吉尔伯特·德·莫蒂(1757—1834),法兰西贵族,立宪派首脑,1789年出任法兰西国民军总司令,参与起草了《人权宣言》。——译者注

[3] 蒙莫林伯爵阿尔芒·马克(1745—1792),法兰西政治家,曾任法兰西王国外交大臣和海军大臣。——译者注

[4] 丹尼尔·谢司(1747—1825),美国军事家,独立战争时的军官。1786年马萨诸塞州发生经济危机,他领导被迫负债和遭受政府错误政策压迫的农民起义。——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