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看点

弗吉尼亚的种植庄园主——彼得·杰斐逊——少年时的教育——威廉-玛丽学院——学习法律——爱情与婚姻——基层法院的工作——经营农场的兴趣——广泛的爱好

大概一个世纪之前,没有贵族的文明国家实属罕见。最早踏上美洲大陆的殖民者并未将贵族制度带到这片蛮荒之地。出于道义,他们权衡利弊,遵循欧洲惯例,依当地风尚,对弗吉尼亚富有的种植庄园主们推崇备至。这些种植庄园主们完全有资格凭借既定身份行事。他们以打牌、赌马、斗鸡的形式肆无忌惮地赌博,并以此为乐。他们生活奢靡,生性慵懒,妄自尊大,总觉得高人一等,认为领导并管理别人既天经地义又责无旁贷。他们拥有大量庄园,保留了长子继承的习俗,异常重视家庭谱系和荣耀。虽然宽敞的住房因管理不善而破旧不堪,但他们依旧热情好客。他们酷爱野外活动,马术精湛,令人艳羡。他们崇尚荣誉,也愿意为之挺身而出甚至流血牺牲。他们慷慨大方,勇猛果敢,兴致高昂,其中一部分人饱读诗书,受过良好的教育。众所周知,他们中最优秀的分子面对艰难困苦考验时的表现,丝毫不弱于已载入史册的精英们。[1]但要研究这些卓越的前辈和他们得以应运而生的社会环境,则如同荆棘从中摘葡萄、蒺藜堆里摘无花果一样难。

1743年4月13日,杰斐逊[2]出生在弗吉尼亚一个平民家庭。有一种说法在杰斐逊家族中世代相传,杰斐逊的祖先曾生活在威尔士斯诺登峰一带,后来移居美洲。“五月花”号载着整船货物从葡萄牙到达新英格兰海岸之前,杰斐逊的祖先已随最早的欧洲移民到了弗吉尼亚。杰斐逊的父亲彼得·杰斐逊身强体健、富有智慧、吃苦耐劳,在弗吉尼亚安家立业。初到弗吉尼亚,彼得·杰斐逊与来自塔卡霍的威廉·伦道夫交好,并在威廉·伦道夫的大片庄园旁边开荒置田,足有千亩。后来彼得·杰斐逊又从朋友手中购得四百多英亩土地。交易价格像“亨利·韦瑟伯恩的一大碗潘趣酒一样便宜”,这在契约中都有记载。1738年,彼得·杰斐逊迎娶了威廉·伦道夫的表妹简·伦道夫。两家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了。后来,杰斐逊曾轻描淡写地提起,贵族血统的注入使普通的杰斐逊家族变得与众不同。杰斐逊还以典型的民主式口吻嘲讽地说道,自己母亲的血统可追溯到遥远的英格兰和苏格兰。人们认为,杰斐逊所有的信念和优点都源于引以为豪的贵族血统。

彼得·杰斐逊的种植庄园位于里瓦纳河畔。这里平原广阔,西南面是延绵起伏的丘陵,适宜大面积种植小麦。因妻子出生在伦敦沙德韦尔地区,彼得·杰斐逊将此地命名为“沙德韦尔”。丘陵间便是蒙蒂塞洛。后来杰斐逊在此安家落户,经营庄园。彼得·杰斐逊既是上校又是弗吉尼亚议会议员,在当地的社会地位很高。1757年,五十岁的彼得·杰斐逊正当年富力强,当年8月却突然撒手人寰。年仅十四岁的托马斯·杰斐逊继承了大笔遗产,母亲娘家又有极好的家庭背景,有此优越条件,日后成就辉煌人生也顺理成章。

杰斐逊在弗吉尼亚最好的教育环境中成长。他结合自身实际,理性地发展自我,注重锻炼身体。少年时的杰斐逊身材高大,体格健壮,脸部轮廓棱角分明,发色赤金,眼睛灰褐,看起来并不怎么帅气。但他沉着镇定、宅心仁厚、能言善辩、言谈得体、温文尔雅、富有幽默感。随着年龄渐长,杰斐逊的容貌有所改变,中年时相貌堂堂,步入老年更加端庄潇洒[3]。杰斐逊热爱运动,喜欢打猎,精于马术,酷爱音乐,擅长拉小提琴。1760年,杰斐逊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到威廉-玛丽学院学习,年仅十七岁。威廉-玛丽学院位于弗吉尼亚殖民地首府威廉斯堡。鉴于和威廉·伦道夫一家的交情,杰斐逊得以享用威廉-玛丽学院最好的公寓。[4]

“五月花”号到达新英格兰海岸,英格兰殖民者换乘小船登陆

威廉-玛丽学院

威廉·斯莫尔博士

威廉·斯莫尔博士来自苏格兰,是数学教授,临时兼授哲学。他擅长教学,方法巧妙,热爱学习,深深地感染了自己的学生。杰斐逊认为,大学里遇到的这位老师决定了自己一生的命运。

大学二年级时,杰斐逊养成一天学习十五小时的习惯,并在早晨和黄昏苍茫的天色中锻炼身体。1808年,杰斐逊给孙子写信,简要叙述了自己在大学时期的生活。信中不乏对孙子的谆谆教导,也显现出杰斐逊从小与众不同的自律能力。杰斐逊情不自禁地思忖,当时诱惑颇多,年少的自己为什么能够洁身自好。杰斐逊喜欢数学和自然哲学,爱读经典著作。除了伦理学和形而上学外,他尽力避开那些混在一起、令人讨厌的学问,沉迷于能激发求知欲、学起来轻松愉快的学科。杰斐逊曾毫不避讳地说,上道德哲学课纯粹浪费时间,若有人将道德行为当作科学,只会使别人变成草包的同时也让自己成为可怜的草包。杰斐逊认为,道德永远不是一门真正的科学。成年以后,杰斐逊依然坚持年少时这种有点异端的看法。杰斐逊博览群书,精心选择而不拘泥于一类。他研读了希腊文、拉丁文经典作品与英国文学经典,对法兰西、意大利的作品也有涉猎。杰斐逊曾长期迷恋古爱尔兰诗人奥西恩[5]夸张的语言风格。杰斐逊并不讨厌小说,只是很少主动读小说而已。

从威廉-玛丽学院毕业后,杰斐逊师从乔治·威思学习法律。与杰斐逊同时期的知名人士都认为乔治·威思是一位交际能力超群、专业造诣深厚的绅士。

杰斐逊学习时劲头十足,养成了每天学习十五小时的习惯。大概二十一岁那年,杰斐逊制定了一份学习计划,并念给朋友听。计划如下:早上8时以前专心钻研物理学,8时到12时探究法律,中午12时到13时研究政治,下午学习历史,天黑到睡觉前安排了文学和演说……当时弗吉尼亚其他青年们正吃着蛋糕,喝着啤酒,与年轻的姑娘约会,或在罗利酒馆跳舞,抽时间打打牌、骑骑马,尽情享受美好生活。每天坚持学习十五小时或许令人难以置信,可杰斐逊总能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威廉·斯莫尔博士、乔治·威思先生与他们这位年轻的学生——杰斐逊经常在弗朗西斯·福基尔的豪华住宅内举行“四人论谈”。弗朗西斯·福基尔是弗吉尼亚总督,温文尔雅,富有智慧,思想自由,却嗜赌成性。尽管每天得学习十五小时,杰斐逊仍然常和三位朋友一起吃饭。杰斐逊虽然只是个求学的毛头小伙子,心智不太成熟,但很快与这三位绅士结为好友。更幸运的是,杰斐逊从“四人论谈”中获得了丰富的知识,而没有染上恶习。

乔治·威思

弗朗西斯·福基尔

杰斐逊的好友约翰·佩奇出生于弗吉尼亚声名显赫的佩奇家族,后来成为弗吉尼亚州州长。学习法律期间,杰斐逊不怕费力劳心,几次给约翰·佩奇写信,能幽默时就幽默,多处引经据典,还用了拉丁文,但绝无卖弄才华之意。信中重点提到了一些女孩。她们的脸蛋很漂亮,名字却不怎么好听,如苏姬·波特、朱迪·伯韦尔等。杰斐逊喜欢一个叫“贝琳达”的姑娘,并向她表白,不过,杰斐逊不想马上与这位“贝琳达”订婚。因为他想去欧洲,且归期不定。杰斐逊向“贝琳达”承诺,去欧洲后对她情真意切,永不变心。“贝琳达”觉得从杰斐逊的承诺中感受不到炽热的真情,拒绝了杰斐逊,不久便另嫁他人。情场失意后,杰斐逊还给心爱之人写过一两封信,但最终未能感动她。舒舒服服地过了几年单身生活后,杰斐逊对年轻的寡妇巴瑟斯特·斯凯尔顿萌生爱意,将自己温暖而真诚的心都交给了她。1772年1月1日,杰斐逊和巴瑟斯特·斯凯尔顿结为伉俪。从年鉴编者们冠冕堂皇的记述中可以看出,杰斐逊的新娘具有女性身上一切引人瞩目的优点。巴瑟斯特·斯凯尔顿风姿绰约,落落大方、性情温顺、才华横溢。她父亲约翰·威思是一位律师。巴瑟斯特·斯凯尔顿与杰斐逊结婚大约六个月后,约翰·威思就去世了。杰斐逊顺理成章地继承了岳父的遗产。

约翰·佩奇

杰斐逊并非为了得到巴瑟斯特·斯凯尔顿的财产才娶她为妻。他自己虽未富甲一方,可生活充裕,财富积累也不慢。杰斐逊原有土地一千九百英亩,结婚时又购置了一些,婚后多达五千英亩,原有奴隶三十人,后来增加到五十二人。杰斐逊的薪酬每年高达三千美元,[6]还能从农场收入两千美元,当时在弗吉尼亚也算高收入了。杰斐逊致力于改善公众生活,无暇发家致富。他好像命中注定有积累财富的本事。人们不知道他的理财能力有多强。

1767年,杰斐逊二十四岁。当时他经营着一个酒吧,七年后关门了。酒吧关门后,杰斐逊放弃了经商,步入令人羡慕的法律行业。或许法律诉讼是弗吉尼亚人的首选职业,或许是杰斐逊意外地交了好运。基层法院工作期间,杰斐逊第一年接了六十八个案件,第二年上升到一百一十五个,第三年为一百九十八个。基层法院成立之前的案件没有记录在案。亨利·兰德尔先生说,杰斐逊声音沙哑,没能成为出色的辩护律师,主要做咨询律师的工作。

从杰斐逊所做的笔记可知,无论何时何地,他经营农场的兴趣始终如一,并未因公务繁忙而有所减退。实际上,与自己的开支相比,杰斐逊经营农场获得的收入显得微乎其微。已出版的《杰斐逊文集》第一卷收录了一篇醒目的文章,有点儿残缺不全,也未标注写作日期。文中写道:“是否我的国家因我的存在而变得更加美好……我对以下事情责无旁贷。”然后列举了诸如弗吉尼亚政教分离、取消不动产限嗣继承制、禁止进口奴隶、起草《独立宣言》等事件。一张不太长的清单上密密麻麻地记录了将马赛的橄榄、非洲高山旱稻引进到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来代替夏天易生疫病的水稻等重大事项。杰斐逊说:“为国家引进一种可栽培的作物,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粮食作物比石油更重要。”在另外一页,杰斐逊写道:“地球上劳作的人是上帝的选民。上帝有了选民,就得让他们吃饱,这才是真正的美德。”任何时代、任何国家,农民道德败坏的现象鲜而有之。一般说来,一个国家其他公民与农民的比例就是道德不健全的人与道德健全的人的比例,反映了本国的道德水准。杰斐逊认为千万不可引进欧洲的工匠。这些工匠待在欧洲的车间里更合适。让他们“去给工人们送饭、供水、递材料,并要按工匠们自己所定的规矩进行。不能让别人为他们做这些事情。”这种观点在政治经济制度健全的当下显然有点匪夷所思。由此可见,杰斐逊富于想象,容易产生不现实的想法。黄热病侵袭时,杰斐逊在沉思中得到慰藉,觉得上帝将世间万物管理得井然有序。他认为恶是善的根源。黄热病将减缓大城市的发展。大城市的迅猛发展对人类的道德、健康和自由有害无益。丰富的阅历未能改变杰斐逊以往的观点。1785年,杰斐逊在巴黎写道:“农民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公民。他们精力充沛、独立自主、心地善良。他们永远与自己的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工匠们是邪恶的始作俑者,他们颠覆了国家的自由。”“我坚信自己的理论,希望我们的国家既不经营商业、航海,也不与欧洲保持联系,像中国一样自给自足。”

从事律师职业时期的杰斐逊

杰斐逊对农业情有独钟,再忙也要抽时间记录什么时候该种植,什么时候蔬菜和水果会成熟。杰斐逊画了一个表格,记录了三十七种可食之物,并标明连续八年内它们各自在华盛顿市场上最早的上市时间。杰斐逊观察敏锐,才思敏捷,走在田间地头,总能获得一些新知识,不经意间发明一些有用的东西。在忙碌的从政生涯中,杰斐逊一直关注土地和农民,不停地比较不同耕种方法所产生的结果,向各地发放新种子,甚至向耕种者提建议,帮助农民做试验。从杰斐逊的经历可以证实,弗吉尼亚的种植庄园主们不思进取的说法纯粹是无稽之谈。杰斐逊做事雷厉风行,根本没有盎格鲁-撒克逊人保守的一面。

杰斐逊是功利主义者,文学鉴赏力不强,想象力丰富,常关注那些不起眼却很实用的领域,尽可能为民众谋些实际利益。他认为农业和政治一样重要。杰斐逊的梦想与自己同胞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将理想变为现实是杰斐逊一生的追求。杰斐逊乐于探索新生事物,思想和行动颇具个人风格。不想安于现状的民众很乐意接受他的建议。

杰斐逊的爱好十分广泛。奥西恩的作品、青年时代的生活、爱情的经历深深影响着他。杰斐逊曾对别人的一些做法嗤之以鼻。譬如,计算哪些活要用独轮手推车完成,哪些活得用两轮手推车完成;修一段木栅用多少颗钉子,花多少钱;砌一堵石墙要用几磅石灰、多少块石头等等。不过,在完成装饰性工作时,杰斐逊筹划周详,精于计算。杰斐逊曾幻想,在公园中荒僻的溪谷选择一处“埋骨之地”。溪水汩汩流淌,古老珍贵的橡树环绕四周,常青之树郁郁葱葱。中间要有一座外观独特的哥特式小神殿。这里一半留给自家,另外一半给投宿者、仆人使用。骨灰瓮要放在刻有墓志的基座上。忠诚的仆人死后,其坟墓要用粗糙的石头堆成金字塔状。此处还得开凿一个漂亮的石洞,并用晶莹剔透的鹅卵石和漂亮的贝壳装饰。溪水缓缓流过,睡椅上长满青苔,林间仙女在此安然入睡。岩洞壁上用英文和拉丁文刻上箴言。杰斐逊从来没有认真对待过这些无聊的幻想,更没有打算建造迷人的坟茔。他正关注着一份重要而有意义的工作。

爱尔兰诗人奥西恩,坐在他身边的女子为玛尔维娜

注解:

[1] 在成名之前,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以及詹姆斯·麦迪逊都未能有幸成为弗吉尼亚贵族家庭所组成的排外小圈子内的一员。——原注

[2] 即托马斯·杰斐逊,美国第三任总统,彼得·杰斐逊之子。——译者注

[3] 塔克:《杰斐逊传》,第29页。——原注

[4] 不要把威廉斯堡想得太过完美,这是一个村子,住着二百多户人家,白人、黑人共有一千人。除商人外,有十到十二家绅士在此常住。只有在冬季立法会议期间,这里才“挤满了贵族”。帕顿:《杰斐逊传》,第20页。——原注

[5] 奥西恩又译为“莪相”,3世纪时爱尔兰诗人。实际上,所谓“奥西恩的作品”大部分是苏格兰诗人詹姆斯·麦克菲森自己的创作。——译者注

[6] 婚后七年中,杰斐逊每年平均花费三千美元。——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