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民在一场光荣的战争中,开始时是靠从德国招来的雇佣兵帮助防卫的。组织一支全国性的民兵,自从推翻斯图亚特王朝的革命以来,就是每一个爱国者的呼声了。而这一措施,无论在议会还是在作战训练场所,都得到了乡间绅士或托利党人的支持,他们不知不觉地将忠诚转输于汉诺威王室:用伯克先生的话来说,他们换了偶像,但他们保存了偶像崇拜。
我父亲和我,作为汉普郡民兵团的少校和上尉,在向团部报名并接受任务(一七五九年六月十二日)的行动中,没有想到我们因此必须离开,我父亲离开他的农场,我离开我的书本,并且必须经受流浪的军役生活整整两年又半(一七六〇年五月十日到一七六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然而三万名乡下人每隔一星期或一个月操练一次,可以把他们弄得既无用处又很可笑。到了敌人入侵的口实业已消失之后,皮特先生的人望又允许他采取非法步骤将配备武装的民兵队伍保持到战事结束,照常发饷,照常值勤,在远离各人家庭的地方呆下去。
当国王叫我们编队的命令下来时,我们都来不及退出,也来不及懊悔了。汉普郡民兵的南方营,包括官佐和士兵在内总共四百七十六人,是个小小的独立部队,由中校托马斯·沃利斯爵士指挥;他经过一场费尽口舌的剧烈争执,将我们父子从郡长博尔顿公爵的专制管辖下解救出来。我作为第一名上尉,正式职位是我自己所属那个连的连长,后来转任掷弹兵连连长。但当中校和我父亲不在营内,或者甚至在营内的时候,他们都委托我担任口述命令和训练全营的实际工作。我可以根据当时的日记,写出我的那些不流血也不光彩的战斗行动的历史来。不过由于这些事情在我自己看来多半已经失去意义,所以还是略说几句就带过去吧。
我们最初在温切斯特(一七六〇年六月四日)编队,因为换个陌生地方进行训练较有好处,在我们自己的要求下,就变动了驻地。遵照陆军部任意的、往往变化无常的命令,我们这个营先后进军到了有趣好客的布兰特福(六月十七日),到了容易生病和吵架的地方希尔西兵营(九月一日),到了肯特郡林地的克兰布洛克(十二月十一日),到了多佛海滨(十二月二十七日),到了温切斯特营地(一七六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到了人口众多秩序紊乱的市镇台维泽斯(十月二十三日),到了索尔兹伯里(一七六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再次到了我们可爱的布兰特福(三月九日);最后到了上流人士游乐地南安普顿(六月二日),在这里我们的部队驻定了,一直驻到解散(十二月二十三日)。我们曾在望得见法国海岸的多佛海滩上进行操练。但我们生活中最壮丽而且有益的场面,是埃芬厄姆伯爵指挥下在温切斯特丘陵草原上历时四月的露营。我们的部队计有第三十四步兵团和六个民兵大队。通过友谊竞赛,引起了大家对种种缺点的认识。我们改进了野外演习期间早晚出操的时间和条件。在大检阅中,南安普顿部队对于战列步兵,是增添光彩的而不曾使它丢脸。以后在台维泽斯和布兰特福两地驻扎时,我们在军事学习上进步很快;下一年夏天的投票选举,又提高了我们的活力和精神。假如民兵组织再存在一年,我们可能同最强的兄弟部队争夺一下奖赏呢。
这么许多繁忙和懒散的时日的损失,没有一点优雅的娱乐可作补偿。我的脾气,因为同我们的农村官佐相处在一起,不知不觉地变得很粗糙了。然而,任何情况之下都有善与恶的平衡。一项活动职业的多种任务,很有好处地打破了安坐生活的习惯:在有益健康的野外操练中,我和一营人、而不是小小一队人共同行猎。而且在那时节,无论白天或黑夜,只要有一点私人的或团部的事务叫我去办,我都随时出发,飞速地从驻地到伦敦,再从伦敦到驻地来回奔走。
不过民兵生活给我的好处,主要是使我成为一个英国人,还成为一名军人。自从我出国受教育以后,由于我的内向脾气,要不是在这个生面孔和新朋友的变化多端的景象中经受一番震动,要不是经验迫使我揣摩上司们的性格、各个党派的情状、公职的形式,以及我国文官制度和军事制度的作用,那么对我的本乡本国来说,我不免长时间一直是个外国人。在此番和平服役中,我吸取了英国语言的基本因素,还吸取了兵法知识,给我开辟了一个学习和观察的新领域。我勤奋地阅读了昆图斯·爱斯略的《军事论文》(吉夏特先生的译本),并且细心地加以思考;这是在文章中把教授和老兵的长处结合在一起的唯一作家。现代一个营的训练和演习,使我对古代的方阵和军团有了个较明确的概念,所以汉普郡掷弹兵连的上尉(读者也许会发笑),对于罗马帝国史的历史家,倒也不是没有用处的呢。
凡是有一点志气的青年,即使把玩一下武器,也是会抖擞精神的;我就在最初热情激发的时候,曾经认真地打算接受正规的军人专业。不过经过我们的摹拟战争,由此让我看到了它的明显缺陷,我的这种学军狂热就冷下来了。我有多少次想望我在社会上和文学上应得的地位呀!我有多少次背诵(狂妄地比拟)西塞罗在率领一支地方部队时所发的牢骚呀!实际上我是可以不失体面地从一个没有危险的军役中退下来的;可是往往在我露出一点求退愿望的时候,上校的友谊口气的请求,少校的为父者的权威,还有我自己对整个营的荣誉与利益的重视,就一齐使我难以脱身了。我感到我个人要脱身难以办到,于是服服帖帖地对待职务:我的服役时间持续到远远超过西塞罗时代一年一度的役期;我是直到初步和议成立之后,根据政府解散民兵的法令,方才解除部队职务的。
如果谈到我痛惜时间的损失,那么应当对我自身,同时也对民兵队伍,说句公道话:损失的绝大部分不在于最初的七八个月,当时我必须一面学习一面又教别人。在布兰特福的放荡玩乐,在朴次茅斯的吵嘴争论,消耗了没有用到操练场上去的时间;而在一家小酒店,一座营房,或者一间守卫室里,则永远是处身于混乱之中,此时一切学问上的思想都从我的头脑里被赶走了。
十四 回返到做学问的道路
经过这样长时间的、我一生中历时最久的荒疏,我到多佛时又一次享受到了读书和思考的快乐。我以十分急切的欲望打开一本西塞罗的哲学书,当时的那种饥渴心情,想起来仿佛还在眼前。我的《论文学研究》在刊行前的最后一次复阅,促使我研究“神祇的性质”;这个研究导致我阅读博索布尔(1)的《摩尼教历史考证》。作者在书中讨论了非基督教与基督教神学上的许多很深奥的问题。我越过作者的信仰范围,从这本书丰富的事实和见解中引申出自己的结论。
自从这次恢复学术活动之后,我就不复陷于怠惰了。这一事例也可证明,从最不利于学习的生活中,几个小时是可以偷得的,几分钟是可以抓到的。在温切斯特营地的吵闹环境里,有时我坐在帐篷内进行思考和阅读;在比较安定的台维泽斯、布兰特福和南安普顿的驻扎场所,我总是弄到了一个单独的住处和一些必要书籍的。
一六七二年夏天,趁着征集一批新的民兵的机会,我到伯里顿有两三个月的休息时间可以从事学问。(2)当拟订一项新的学习计划时,我在数学和希腊文二者之间颇费踌躇;自我从洛桑回来以后,我对这两门学问一直是忽略的。一经选定希腊文,我就根据斯卡利热的先例和我自己的考虑,决定选读诗歌之父荷马和古代《圣经》。不过斯卡利热用二十一天读完《伊利亚特》;而我是以二十一个星期完成同样工作的,倒也没有不满于我自己的努力。
当我克服了初读时的一些困难之后,诗歌中自然、和谐的语言马上变成平易而熟悉的了,我就像一艘船,每天趁着轻快的风,循着一条稳定的航道,行驶在海上。
“阿波罗送来了好风,吹得一天凉爽;
他们忙竖起桅杆,张起洁白的风帆。
风吹帆满,船下咆哮着黝黑的浪涛,
船走横过大海,一瞬间不见了踪影。”
——《伊利亚特》
这一来,荷马就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在研究这位诗人的过程中,我先后参考了希腊文作家们所写的许多章节和片段,其中我想提到的,有盖尔《神话学略论》中的荷马传记,斯特拉波所著《地理学》的几卷,以及隆吉那斯(3)的论文《论崇高》的全部。这篇论文,从风格上来说,也是够得上称为“崇高”的。我的语法能力有了改进,我的词汇有了扩大;在民兵队伍里,我对希腊文获得了一种正确、难忘的知识。每次行军,每次旅行,总有贺拉斯的书放在我的口袋里,往往还拿在手里。
我的朋友乔舒亚·雷诺兹听从他的圣哲约翰逊博士,不承认一切创造性的天才,不承认心智上有任何巧于某种艺术或科学而拙于其他的天然倾向。我没有参加过形而上学的,或者该说是词语上的争论,只凭我的经验知道,从我青年时代早期起,我就希望成为一名历史家。当我在民兵中服务时,在我那论文出版前后,我头脑里的这个思想成熟了。我不能更生动地描写出当时的感觉,不如拿那一时期的日记,分别用日期作标题,抄录几段如下。
一七六一年四月十日,在伯里顿。
(从多佛来此短期旅行。)
“想到撰写历史文章的几个题目,我选取了法王查理八世的远征意大利。我读了《铭文学会研究报告汇编》中德·福尔瑟马涅先生的两篇文章,做了摘记。今天我还完成了一篇论文,探讨了查理八世对于那不勒斯王位的权利,以及反对他的昂儒和阿拉贡家族的主张。全文计写对开纸十页,不包括大量注释。”
一七六一年八月四日,在伯里顿。
(由温切斯特营地外出一星期的旅行中。)
“长时间反复考虑了拟写历史文章的题目,我将最初想写查理八世远征的念头打消了,因为那历史跟我们相隔太远,同时远征仅是若干重大事件的一个引子,其本身并不是大事要事。我先后选取了又放弃了查理一世的十字军、反对约翰和亨利三世的贵族战争、黑王子爱德华的历史、亨利五世与罗马皇帝泰塔斯、菲利普·西德尼爵士的生平、蒙罗塞侯爵的生平等题目。最后我决定拿沃尔特·罗利爵士作为我的主人公。他那事迹繁富的历史,由于他既是军人又是海员,既是朝廷大官又是历史家等多种身份,所以显得变化多端;同时他的历史还可以依我的需要为我提供未曾按正规方法加工过的大批资料。目前我还谈不到实行此文的写作。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以及查阅许多已出版的和尚属手稿的书籍的机会,都是必要的;可是在我目前的生活方式下,要获得这两个条件,又是不可能的。尽管如此,为求对这个主题和所需资料作个概括的考察,我还是读了伯奇博士的沃尔特·罗利爵士的传记,《百科词典》中同一作者所写关于罗利的长文,以及休谟《英国史》中伊丽莎白女王与詹姆斯一世两朝的记述。”
一七六二年一月,在伯里顿。
(离开台维泽斯后的一个月。)
“在这一段休假时间里,我又将思想转到沃尔特·罗利爵士身上,于是进一步细心地阅读了我的资料。我读了伯奇博士所编四开本两卷《培根文集》;读了罗伯特·农顿的《伊丽莎白女王后期时事人物杂记》,马利特的《培根勋爵传》,以及培根全集第一卷中所载政治论文和第二卷中的许多书信;读了威廉·蒙森爵士的《海军论文集》和精心结构的《沃尔特·罗利爵士的生平》,后者曾由奥尔迪斯先生刊在他那《世界历史》最佳版本的卷首。我的写作题目对我已无阻碍了,一般说来,我已进一步看到成功的前景了。”
一七六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在伯里顿。
(我的夏季休居期间。)
“我恐怕不得不放弃我的传记对象了;不过不管怎样,我在研究他的故事、研究我国历史上一个著名时期的工作中所花的功夫,并没有浪费掉。奥尔迪斯所作《沃尔特·罗利爵士的生平》,是一篇很拙劣的文章;一份奴态十足的颂词,或者一篇平庸无聊的辩护书,取材琐细得令人生厌,笔调沉闷而又装腔作势。然而作者是个勤奋而有学问的人,他阅读了有关传记对象的一切文献,他将收集所得的大量材料编列得井井有条。除了最近在西德尼和培根两人的文件中所发现的一些遗闻轶事之外,我不知道还能添加什么材料。我的雄心(不谈难以料定的文笔与情趣的优劣)只可限于希望能将奥尔迪斯的文章改编成一个良好的缩写本了。我还因为发现这篇材料丰富的文章有某些片段非常空洞枯燥而感到失望,而这些片段不幸正是最能说明主人公一部分性格的:罗利的建立弗吉尼亚殖民地,他和埃塞克斯的几次争吵,他的阴谋的真实内幕,而首先还是他的私生活的细节,这对传记作者来说,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资料。
“我的最好资料来源,应是当时生活环境的历史记录,也许还有精巧地引用到书上的枝节记载,例如见于培根传记的逍遥派哲学的遭遇。但是伊丽莎白和詹姆斯一世两朝,是英国历史上曾有许多人用多种写法写述过的两个时期:而罗利这个题目,已经调动了伯奇精确的钻研功夫,沃波尔生动奇妙的锐利眼光,赫德的批判精神,马利特和罗伯逊的活泼感觉,以及休谟的公正哲学,我还能添上什么新的东西呢?即使我能超越这些障碍,我还得担心牵扯上英国的现代史,因为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问题,而每一名读者呢,则不是朋友便是敌人。在这里,人们认为作家都是替某一党派树旗帜的,因此就由敌对党派将他打倒。我在国内可能得到的待遇,就是这样。而在国外,替罗利写历史的作家,必将遇到一种远比申斥或责备更为难受的冷淡态度。罗利一生的事迹是有趣的;可是他的性格模糊,他的行动暧昧,他的作品都是用英文写的,他的声名局限于我国语言和我们岛国的狭隘范围。我必须另找一个较为稳当、范围较广的题目。
“有一个题目是我可能选用的,就是‘瑞士人民自由史’,写一个勇敢的民族,脱去了奥地利王室的统治,防御了法国王储的侵夺,最后打败并杀死了勃艮第公爵查理,由此奠定了独立地位的历史。这样一份充满群众精神、军事光荣、美德事例以及政治教训的题材,即使是最迟钝的外国人,读了也会兴奋起来的。我的才能无论大小,必将因为爱国热情的鼓舞而发出光辉来,我就可以达到我的希望了。可是我很难得到这样一部历史的资料,因为那资料紧紧封闭在一种古老而粗野的日耳曼语言的冷角落里,而我对这语言全然不懂,我又不可能专为这个特殊目的下决心学习这语言。
“我想到另外一个题目,那是同上述历史正好形成对照的:一个是进入了光荣与自由的贫穷、尚武、道德高尚的共和国;另一个是软弱、富饶、道德堕落的联邦。这个联邦从滥用自由理所当然地逐步落到丧失自由。两部历史的教训,也许具有同样的启发意义。这第二个题目是:‘美第奇家族统治下的佛罗伦萨共和国的历史’,占时一百五十年,起自或来自佛罗伦萨民主政体的残局,讫于柯西莫·美第奇(4)在抚斯坎尼大公国建立称号和统治。我可以铺陈一连串的变革,在笔墨上学学韦尔托而取得不逊于他的效果。可以写到许多特异的人物和特异的事件;写到美第奇家族的人四次遭放逐,又四次召回来;写到自由风气勉强屈服于查理五世的武力和柯西莫的政策。文中还将写到,萨伐纳罗拉(5)的性格和命运,以及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本质上都是同这个家族的上升和这个共和国的没落相关联的。美第奇家族‘有如决定学术盛衰的根源’,这一点由他们的扶植学术作了说明;而狂热的宗教信仰,则是他们的反对者手中最可怕的武器。我非常可能选定这个美好的题目;可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或者怎样着手写作呢?我看到的是一片朦胧、模糊的前景。”
法国以其语言上和风俗上富于青春活力的特点,在我心里引起了一个热切的愿望,很想订个范围较大而拘束较少的计划,重访欧洲大陆。按照习惯法则,也许还有理性法则,对于一个有身份的英国人来说,出国旅游是完成其应受的教育:我父亲原已同意我这要求,但因匆匆参加民兵组织,这事一搁就搁了四年有余。一经离开部队,我急忙抓住时间:花了三四个星期,在汉普郡和伦敦作好旅行准备,并且根据礼节和交谊,分访亲友辞行。我在伦敦的最后一项活动,是上戏院给马莱特的新作悲剧《埃尔维拉》捧场。
一辆驿车送我到多佛,搭海峡班轮到布伦,我勤快行事,在一七六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就到了巴黎,距民兵队伍的解散仅有三十六天。我的出国期间大致定为两到三年;我可以自由安排时间,按照最适合我的兴趣与意见的方式,去往我最爱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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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索布尔:十七—十八世纪法国新教派教士,有论述《圣经·新约》的著作。
(2)一七六二年五月八日日记:“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从此进入二十六岁。这给予我一个略略考查自己、客观地想一想德性好坏的机会。谈到这问题,依我看来,我的性格是善良的,不会有卑鄙行为,而且是属于宽大慷慨一类的;但是骄傲、粗暴、不易与人和洽相处。这些品质,我必须按其不同趋向,努力加以培养、根除或者克制。我没有机智。我的想象力较强,但不一定使人喜欢。我的记忆,容量大而保持时间亦长。我的理解力的显著特点是广泛和透彻,但是缺乏敏捷和精确。说到我在生活上的处境,虽然有时我也许表示不满,但说不定对我的性格倒还是最合适的。我可以取得生活上的一切供应,也可以自由运用我的独立地位(那是人间第一幸福),那在财产地位高于我或低于我的人都是不易遇到的。我在谈处境时,必须将参加民兵那一段时间除外。尽管我是高兴地而且勤勉地度过那一段时间,但这生活对我来说,是既不合适也无意义的。”——原注
(3)隆吉那斯:三世纪希腊柏拉图派哲学家。
(4)柯西莫·美第奇:美第奇家族代表人物之一,1434年在佛罗伦萨建立僭主统治。他聘养学者、艺术家,大力扶植文艺创作,以此著名于世。
(5)萨伐纳罗拉:十五世纪晚期佛罗伦萨革新家。倡议改革风俗和道德,重建民主政体;后因遭忌而被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