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时间,像往常一样,局长来到布雷兹会所,点了一份多佛烤比目鱼,涂上一层厚厚的斯提耳顿奶酪,坐在窗子旁边一边看报纸一边吃。他时不时地翻阅报纸,看起来像是在专心看报,却显得有些焦躁不安。但实际呢,他压根没这闲心看报纸。他做出让007去对付金枪人斯卡拉的打算,其实心理也忐忑不安。第一,斯卡拉可是个狠角色,老奸巨猾,步步为营,心狠手辣,而且心里有些扭曲变态,杀人方法怪异,手段残忍。再加上他的枪法快准狠,一般的情报员根本无法与之抗衡,之前派去的情报员都被他给杀了。所以,一直逍遥法外的斯卡拉,就像一根插在梅瑟威屁股上的图钉一样,动一动就疼,但就是拔不下来!第二,要是邦德没发生这茬糟心事,那邦德肯定是对付斯卡拉的头号人选。只是邦德目前这情形,能不能让他再次忠心耿耿地效劳于自己,都是个不敢确定的问题。因而,梅瑟威也没敢把赌注全押在邦德身上,万一邦德还是执迷不悟呢?那必定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满城动荡。那可就麻烦了。况且,就算是以前的007,也不一定能拿下斯卡拉,而目前情报局最优秀的一个情报员,前不久已经被斯卡拉戏杀了!一想到这里,局长就感到十分头疼。

波特菲尔德是这座会所的领班,英姿飒爽,最擅长察言观色,也最受客人欢迎。从梅瑟威一进门,他就注意到了他有些不太对劲。

波特菲尔德站在冷盘取餐台后,对站在身旁的莉莉说:“这个老人家今天不太对劲,肯定有麻烦,有烦心事。”波特菲尔德之所以受人尊重,不仅因为他是领班,还因为他很善解人意,是个忠实的聆听者,所以,这里的人都愿意向他诉说不快。这样一来二去,诉说心事的人多了,波特菲尔德就知道了许多事的来龙去脉。如此一来,他就能猜中许多人的心思了,就像个心理学家,洞悉人心,这让他感到非常自豪。“你知道吗?迈尔斯局长老是喝醉酒。你看他桌上那瓶阿尔及利亚的红酒,红酒委员会平时都不会把这种好酒摆出来的。这酒专门用来献殷勤,讨好迈尔斯局长。局长还告诉我,他之前当兵的时候,有次喝多了这酒,结果整个人都好像要爆炸了,暴躁得很,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所以他就给这酒取了名字,叫‘狂暴者’。在我为他服务的这十年里,他喝这酒从来都不超过这个杯子半杯。”波特菲尔德拿起一个玻璃瓶,用手比画了一下。他脸上的神情十分严肃,像极了传道士,看似一本正经地打量揣测着局长的心思,面露不祥,就好像他猜中了今天发生的事情似的。

莉莉看波特菲尔德这副表情,以为肯定有惊天内幕,情不自禁地拍了下手:“你看出什么啦?今天发生了什么大事吗?”她把头伸过去,准备洗耳恭听。

“这个人今天对我说,”波特菲尔德若有所思地说,“ ‘波特菲尔德,一杯‘狂暴者’。满杯!’我知道他肯定心情不佳,所以什么也没说,直接给他拿了杯酒。”这时,波特菲尔德看到梅瑟威局长起身准备埋单,就欲言又止地匆匆结束话题,“但是,莉莉,你记住我说的话,局长今天铁定遇到很麻烦、很棘手的事!”

梅瑟威局长埋单有个习惯,那就是无论他消费多少,都要给五英镑的小费。而且这五英镑,要么是崭新的纸币,要么是闪闪发亮的新出炉的硬币。而找给他的零钱通常都是最新的硬币。因为布雷兹有个风俗,就是一定用最新的硬币找零给会员,梅瑟威对这个风俗十分满意。

这时已经下午两点了。

波特菲尔德面带微笑地给局长找零。局长心事重重地点点头,随意挥了挥手以示问好,然后行色匆匆地离开。局长的座驾是老式黑色劳斯莱斯幻影,又快又稳,载着局长一路北上,穿过潮流繁华的伯克利广场,热闹非凡的牛津街和风情十足的威格莫尔街,最后在摄政公园停了下来。一路上,梅瑟威局长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车外街景,他就直挺挺地坐在后面,他的帽子(圆顶硬礼帽)方方正正地扣在脑门上,一本正经极了。他就向着司机的后脑勺闭着眼睛发呆,苦苦沉思着。

从他离开办公室那刻开始,他已经不止一百次地想这个问题了。总之,他觉得自己对邦德这件事处理得十分正确,可谓英明神武。他心里想着:只要邦德能够恢复正常意识,愿意继续为大英帝国忠心效劳,那我一定会重新安排他进情报00组。毕竟他是神枪手,受过严苛训练的,枪法精准。如果战斗中他瞄准了敌人,就一定能将其一枪毙命。人才不可多得,到时候,我不仅要让他官复原职,还要派他去对付苏联的斯卡拉!这对苏联来说肯定是个奇耻大辱。而且,我相信莫洛尼爵士,他可是超级神经学专家,凭他丰裕的知识和精湛的医术,肯定能找回以前忠心耿耿的邦德!就这件事而言,我可以原谅邦德,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他竟然被敌人利用,对我开火,要是今天是真枪实弹,我可能就没这么幸运了。当然,也可能随着时间推移,我会渐渐淡忘吧。总部那些人,今天上午看到了邦德被拖出我的办公室,估计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想到等下回去之后,大家都要装作全然无知,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然而,明明大家都看到邦德就在我眼前被拖走……真是想想就尴尬!今天邦德说我把他当作一个工具使用,而这世间谁又不是工具呢?在这个情报局,每个工作人员都是执行任务和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邦德既然能凭着自己的实力和智力进00组,那他也应该知道解决棘手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灭口。而我留了他一个活口,所以我现在就不追究今天上午所发生的事情,还给他个机会,将功赎罪的机会,干掉斯卡拉。如果他任务成功了,那就光荣复职。要是他不免于难,那也是为国捐躯,死得其所。暂且先不管他成功还是失败,这是解决目前这些事情的最好办法了。而且邦德,必须义不容辞。

想到这里,局长对自己的决定十分满意,便下车,坐电梯回八楼了。顺着走廊回办公室,一路都散发着一股刺鼻消毒剂的味道,越走近办公室就越强烈。他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心里想着怎么回事。

要是平时,他肯定就径直向前,自己掏钥匙开门进办公室了。但是今天,却一反常态,转了个右弯,走进秘书莫尼彭尼的办公室。莫尼彭尼就像平时一样坐在椅子上记录日常通信讯息。看到局长走了进来,便连忙站了起来,赶忙问好:“局长下午好。”

“哪里来的这么刺鼻的怪味?”局长问。

“回局长,我也不知道那叫什么。安全室主任之前带化学部队去过您办公室,清理了好一会。他出来的时候,说您待会可以进办公室,但是最好要开窗透会气,所以我就关了暖气。”

局长微笑着点点头。

“参谋长去吃午饭了,还没回来。他让我告诉您,事情他都处理完了。莫洛尼爵士现在在给邦德检查治疗,您可以四点钟之后再跟他联系,如果您还有需要的话。还有,这是您要的资料。”莫尼彭尼双手捧着一大摞棕色文件夹,文件夹最右上角还标有红色五角星,这表明这文件是绝密,是最高机密,不得泄露。

“什么资料?”局长有些迷糊了。

“金枪人斯卡拉的全部资料,您上午说……”

“我知道了。”梅瑟威伸手接过这些资料,“邦德后来怎么样,他醒了吗?”

“回局长,我想他应该是醒过来了。医护人员给他扎了一针,好像是强心剂吧,情况略见好转。然后中午的时候,给他铺上了一层白布,用担架抬走了。坐货梯下去的,没什么人看到。目前为止,我也没听到局里有人议论这个事。”莫尼彭尼说。

“很好。邦德今天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为了安定他耽误了很多时间。后续有情况随时通知我。”局长说完,捧着文件回办公室了。局长这番话,似乎要刻意隐藏邦德做出的越轨行为。

莫尼彭尼紧紧跟着局长,心里已经牢牢记下了局长说的所有的话。不管是工作上的要求,还是随口一说,只要是局长的话,她都字字不忘。这十年来,她看着局长一路高升到现在这个职位,看到他费了不少心血。这些年来,他人入中年,渐渐谢顶,头顶锃光瓦亮……跟了他十年,她经常在想,自己到底是喜欢这个男人呢,还是讨厌呢?想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但是,毫无疑问,局长是她最尊重的人。

“哦,对了,谢谢你。”局长坐下,微微一笑,“现在,我需要一些时间安静地看这些资料。有人找我的话,就说我待会回电。当然了,如果是莫洛尼爵士的电话,就立即转给我。”

“好的,局长。”莫尼彭尼轻轻关上门。

梅瑟威一边打开文件夹看着目录,一边伸手够烟管。心里想着能不能找出点有用资料。然后点烟,舒服地靠在椅子上仔细翻阅:

变态金枪人——斯卡拉

金枪人斯卡拉是苏联克格勃的一名自由职业杀手,秘密操纵哈瓦那(古巴的城市)的古巴秘密情报局。但是,在中美洲和加勒比海周遭,他有权力为其他黑手党组织效劳。据有关资料统计,自1959年卡斯特罗执政古巴以来,斯卡拉就开始疯狂扫荡西方国家的情报人员。死在他枪下的情报人员数量直线上升,其中死者以英国国防部秘密情报局的工作人员居多,其次是美国中央情报局以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情报员,已经对西方国家造成了极大威胁。他每到一处,都会引起极大恐慌。无论警方戒备多么森严,他都能来去自如,全身而退。斯卡拉十分神秘,当地人都把他当作神话一样的存在,称他为“金枪人”。

“金枪人”这个名号源于他经常用的一把镀金的枪。这把枪是柯尔特45口径自动式,单机枪,全镀金,长枪管,长枪柄。他所使用的子弹是特制子弹,弹心是24K纯金,外包银衣,弹头口有交叉格纹,杀伤力极大。斯卡拉还私造这种子弹头。被斯卡拉杀害的情报员数不胜数,其中包括:英属圭亚那的267号情报员,特立尼达的398号情报员,牙买加的943号和742号情报员,等等。另外,英国情报局的区视察员098号的双膝被斯卡拉射中,终生残疾,现已退休在家颐养天年。(以上文献请参考中央记录处有关斯卡拉在马丁尼克岛、海地和巴拿马的案卷。)

“金枪人”个人特征描述:约35岁,身高6尺3寸,身材纤长,身手矫健。淡褐色眼睛,平头,发色棕红,留有长络腮胡,褐色短须,双耳平贴脑袋。面容瘦削,脸色阴沉,面露凶光,神情诡异。城府深不可测,狡猾多端。双手大而有力,指甲干净整齐。显著特征:左乳下方约两英寸处有第三只ru头。(注意:伏都教徒和当地邪教分子把这奉为是刀枪不入和性功能强大的标志。)滥交,性欲旺盛,欲求不满。他有个习惯,每次行凶前,都要尽情释放性欲。据说,这样可以让他瞄得更准。(许多专业的草坪网球运动员、高尔夫球手、枪手、狙击枪手等等都一致这么认为。)

出身及经历:在加泰罗尼亚出生,父亲是一个马戏团(名为加泰罗尼亚)的老板。斯卡拉就在马戏团中长大,教育全靠自学。

在他16岁的时候(马戏团倒闭不久后),全家非法移居到美国。然后他就开始接触街上的流浪汉,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来维持生计。后来,因在内华达州的爆闪帮训练有素,成为一名职业杀手,在赌城拉斯维加斯的皇家赌场做保镖。名为保镖,实则为“爆闪帮”的刽子手,专门处理耍老千的人以及帮派内鬼和外部敌人。在1958年,他与底特律紫手帮的“神枪手”雷蒙·罗德里格斯,进行了一场决斗。决斗时间是晚上,地点在拉斯维加斯的雷鸟高尔夫球场的第三块草坪上,斯卡拉“快准狠”地枪杀了对手,赢得那场决斗。也因此名声大振,而被迫离开拉斯维加斯。(据说,两人相距二十步。对手连子弹都没射出来,斯卡拉就连发两颗子弹,直穿对手心脏,速度极其快。)爆闪帮奖励了他10万美金。他带着这些钱,游遍了加勒比海区域,还把钱用来投资,赚了不少钱。事后,他又潜回了拉斯维加斯,把这笔钱用来做房地产开发,还做了不少生意,赚足了钱。但是他野心勃勃,欲求不满。于是,后来去古巴做了职业杀手,专门杀古巴的高级警察。1959年,斯卡拉在古巴哈瓦那定居,眼看古巴要政变,他就以巴蒂斯塔的假名暗中帮助卡斯特罗掌权。古巴革命结束后,卡斯特罗执政,他又以古巴警察的名义,被苏联秘密组织纳为己用,专门用来对付外敌,枪杀了上文提到的那些情报员。他还得到了苏联的护照。

护照:各种各样,包括古巴外交官护照。

伪装:从不伪装。斯卡拉行踪神秘,杀人于无息,根本不需要化装来伪装。换句话说,他虽然名声大噪,但是没有犯罪前科,因此警方查不到任何蛛丝马迹。迄今为止,在他的活动范围内,特别是苏联和古巴,他行动自由,神出鬼没,还享有特权,受特别保护。并且,他还有一群仰慕追捧者(比如牙买加的拉斯特法里教徒)对他唯命是从。另外还有古巴政治家对他随时待命,随叫随到,为他提供方便和救援。此外,他的外交官身份让他如虎添翼,给了他合理合法的条件去完成暗杀行动,使他更加疯狂,肆无忌惮。

经费来源:斯卡拉活动经费十分可观,但是来源不明。消费都刷信用卡,不用现金和支票。他的银行账户有很多,而且遍布各地,可供他随时随地所需。另外,有古巴这个经济靠山,他完全不用担心汇外币的问题。

局长看到这里,紧皱的眉头始终没有松开。这可真不是个好对付的主儿,他心里一边想,一边把烟丝装进烟管,深深地吸了口烟。这前面的内容都是些常规信息,没有特别之处。但是,后来文件上面的主任秘书的备注就非常有意思了。

主任秘书曾是牛津大学的历史学教授,不过他从未向人提起过这件事。在总部工作时,他生活奢侈,过度消费,办公环境虽小但过于舒适,还喜欢在加里克俱乐部享用豪华大餐。而且他工作态度十分随意,随便问几个人一些问题,就轻易做出决定,再上交。虽然梅瑟威局长对主任秘书有些偏见,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十分欣赏主任秘书。无论是生活上的穿衣风格、生活方式、处事态度,还是工作上思维的敏捷性、知识的广泛性和判断的准确性,都让梅瑟威瞠目结舌,拍手称赞。总而言之,梅瑟威十分欣赏主任秘书的个人见解。

抽了几口烟后,梅瑟威局长兴致勃勃地重新拿起资料看,主任秘书写道:

我对这个人十分感兴趣。要知道,对于一个一般的国家情报特工来说,任务失败是在所难免的,一夜成名就更不用说了。然而,对他而言,无论情形多么危险糟糕,他都能冒着危险圆满完成任务,从来没有失手过,可以说是战无不胜,前提是对方付他足够的钱。通俗点说,他并不是一个特工,而是一个大名鼎鼎的赏金猎人。另外,我对他做了较多的调查。的确,他杀人成性,冷血无情,对同伙也毫不留情。只要是他的雇主让他杀的人,即使对方与他无冤无仇,他都会狠心下毒手,心理有些变态扭曲。经过我的调查,发现他童年有阴影,这也是让他性情凶狠的主要原因。据我所知,他小时候跟着他父亲的马戏团到处游荡,到处表演。尽管年纪轻轻,却射击技术精湛,总是能引起满堂喝彩。他身体结实,经常做替身,经常是叠罗汉表演中的第一个罗汉,也就是叠在最底部的人,可见他身体多么结实了。他还是个象夫,也就是驯象者。另外,他还经常扮演印度王子,身穿华丽的印度长袍,头上包着穆斯林头巾,骑在一头名叫“马克斯”的大象上,身后还跟着其他两只大象。我对公象的其中一个特点极其感兴趣,所以我咨询了许多著名的动物学家关于那个特征的知识。我记得,每年的2至3月份是公象的发情期,在这期间,公象会时不时地骚动,性情大变。处于发情期的公象,耳朵后面会自然流出黏液,结成硬块。如果不及时清理掉那些硬块,大象就会异常狂躁,到处乱跑,后果不堪设想。

有一次,他们在的里雅斯特(意大利东北部港市)表演时出了一次重大意外。我个人认为,也就是这个事给年幼的斯卡拉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导致他变成杀人如麻的变态。那天晚上,他们选择在郊区铁路旁边搭建棚子进行表演。当时的马克斯处于发情期,按理来说要把它耳朵后面的那些硬块都清理干净了才能上场表演。但是,检查的时候,没人发现硬块,就没有及时清理。在表演时,年幼的斯卡拉骑上大象时,不小心踢到了马克斯的耳朵,导致它兽性大发,仰天号叫,声音十分刺耳。马克斯一边惊慌尖叫,一边朝观众席狂奔,直接从观众身上踩过去。它直冲栅栏,沿着铁路一路极速狂奔。整个场地被它摧毁,鸡飞狗跳、伤亡惨重。(这件事还上了当地新闻报纸,标题写着:月圆之夜,噩梦之夜。描述得十分骇人听闻。)当地警察也被这情形吓了一跳,立马分成两小队,开着车在铁路两边的公路主干道上搜寻大象。幸好他们及时追到了这头可怜的大象。当警察发现它的时候,它的野性已经发泄完了。它乖乖地看着自己来时的路,安安静静站在路边,没有任何危险性。可是警察并不知道大象其实性情温和,无心伤人。当他们看见大象转过头来时,还以为大象又要开始发狂伤人,于是坐在车里就举枪齐鸣,一阵狂扫速射。万箭齐发似的子弹一个接一个地直射马克斯,可怜的马克斯遍体鳞伤,痛苦万分,再也按捺不住了,于是野性再度爆发,硬着头皮往前冲,直奔马戏团。警察就追在屁股后面持续扫射。前方哀鸣连连!当它跑到马戏团表演场地边时,它看到大棚子,认出了自己的家,就艰难地从铁路下来慢慢地往舞台中心走,举步维艰,一路摇摇晃晃,一路滴淌着鲜血。惊魂未定的观众看到大象血淋淋地回来了,四处逃命,尖叫声连成一片。可怜的马克斯,根本都没想去伤害任何人,它只是乖乖努力地回到舞台继续表演节目!一头象的独角戏实在孤独,况且它失血过多,十分虚弱,还挣扎着努力表演,时不时地发出哀鸣,这场景实在凄惨悲凉!其实,如果当时警察发现大象的时候,叫马戏团的大象管理员来安慰马克斯,那马克斯肯定就老老实实地回马戏团了,也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可怜的马克斯,一边痛苦地嗷嗷叫,一边还用生命在表演,一次又一次地倒下,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疼痛一步步侵蚀它,最后它使出全身力气,也只撑起一只腿。这个时候,拿着枪的小斯卡拉跑过来,像平时那样一面呼喊大象,一面朝大象扔套头索,想把马克斯带回笼中。马克斯似乎认出了它的小主人,以为主人要像平时那样开始表演了,就像平时一样弯下身子好让小主人坐上去。这个画面光是想都让人觉得心酸。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警察又突然冲出来。那个无知的警察队长,蒙头直冲,一直冲到马克斯前面几米,伸手就掏枪。“砰砰砰!”警察队队长一口气打光了子弹,连连正中马克斯右眼,简直要命!可怜的马克斯惨叫一声,就倒地一命呜呼了。年幼的斯卡拉亲眼看见了整个过程!

据当时报纸报道,亲眼看见自己心爱的马克斯死去的斯卡拉,悲痛不已,怒火中烧,心中的复仇之火如熊熊火焰般燃起,就立马掏出手枪,对着警察队队长一顿狂射。子弹连连正中心脏,那个队长还没反应过来,就当场气绝身亡。看见他死了,斯卡拉就迅速钻入人群,逃之夭夭。由于人群混乱,再加上人心惶惶,追来的警察,怕再次引起混乱,也没敢再开枪,就眼睁睁地看着他溜走。事后,他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的里雅斯特,去了那不勒斯(意大利西南部港市),然后偷渡到了美国,接连作案。

所以,我认为,这场梦魇般的经历很有可能就是导致斯卡拉后来变成大恶人的原因。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一个杀人如麻的金枪人横空出世,心心念念地想着报复全社会,实为可怕。

客观地来说,那只暴走的大象伤了许多无辜百姓,这烂摊子本该由大象管理者来负责。而那个警察队队长为了保护平民百姓才拔枪杀象,他只是在做自己该做的事,尽职尽责。但是斯卡拉却一气之下怒杀了警察队队长,这说明这时斯卡拉的想法就十分极端,甚至可以说是心理变态,精神不正常。而这种心态愈演愈烈,以致发展成他现在这种杀人如嗜血的情况。无论如何,他现在的情况就说明了他心理变态。这些并不是我空穴来风的猜想,是依据事实推断出来的!

看到这里,局长拿起烟斗贴在鼻子旁边,轻轻地揉着烟丝,细嗅烟香,心里想着:有道理!主任秘书真是分析得头头是道!他又接着看。

另外,我认为他对待性的态度和性行为,也十分变态。就比如,他在杀人之前都会找个异性上床,狠狠地泄欲。奥地利精神病学博士弗罗伊德曾说,无论是业余射击爱好者还是职业杀手,当他们手里有枪时,他们就会感觉自己男子气概爆棚、性战斗力爆表。他们把枪当作是性能力的另一种体现。也就是说,性功能不足的男性会通过枪法来弥补自己内心的落差,所以他们对与枪有关的所有事物都极其好奇。比如说他们会收集各种枪支弹药、参加枪支俱乐部等等。斯卡拉对枪简直可以说是执念,近乎疯狂地迷恋。而且他嗜爱华丽金贵的枪支,他使用的银子弹和金子弹就足以说明这点。在变态心理学中称之为“恋物癖”,也就是对某个物体迷恋到丧失理智。斯卡拉就是个十足的手枪恋物癖者。因此,我十分怀疑他的性功能有缺陷,无法满足异性,所以才把枪作为一种代替补偿品以弥补内心的自卑。我还在《时代》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上面提到斯卡拉是一个不会吹口哨的男人。而文章还说,事实上,不会吹口哨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存在性功能障碍的情况。我想,这也能说明斯卡拉性生活方面有缺陷。但是目前有一种流行理论:不会吹口哨的男人极大可能有同性恋的倾向。虽然这没有经过医学认证,无法判断真假,但我们确实能够从这些情况推测斯卡拉是不正常的。(现在,你看到这里可能会试验一下自己会不会吹口哨。这些理论正确与否,亲自一试便知——主任秘书写道。)

局长看到这里不由自主地就吹起了口哨,虽然他很久没吹过口哨了,但是哨声清脆明亮。他很满意,心里十分认同这个说法!又接着继续看。

因此,斯卡拉并不是卡萨诺瓦(欧洲有名的花花公子)那样人见人爱的情场浪子,恰恰相反跟他有过关系的异性,都不太喜欢他。前面解释了枪对男人而言实际上是对男性生殖器官的暗示,并且在阿德勒心理学说中也极力提到男人对枪的偏爱其实是由于自卑心理。另外,哈罗德·李·皮特森也在他的书,即《一本有关枪的书》的前言佳句中对此有明确的解释。

皮特森先生写道:“在大千世界,男人生来就对自己的身体结构格外在意和着迷,其次就是对枪的迷恋。枪对男人的意义很直白,正如19世纪的奥利弗·温彻斯特所说,‘枪是男人荷尔蒙旺盛的另一种表现’。当时人们不以为然,然而后来这句话不断被证实。枪简直让男人的控制欲从家庭内部扩展到外部社会,对男性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因为拥有一把枪,并且枪法精准的话,这会极大地增强持枪人的自信心和个人魅力,会增大他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这种影响远比‘长手’要大得多,而且是持续不断的。由于枪带给男性的这种外在力量,让持枪者对自己的短处不那么在意。自古以来,男人使用的刀剑、长矛、弯弓都说明了男性需要外在武器来弥补内在不足。但是,如果使用者不够强壮,就无法将其发挥到极致,反而适得其反。与刀剑长矛弯弓不同的是,枪的威力是固定的。不需要使用全身力气去挥舞,只需要瞄准目标扣下扳机,子弹就能轻松射出,击杀对方。枪口朝哪,子弹就射哪。枪,可以说能够无限膨胀持枪者的野心。枪对男性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其他一切器械,枪加快了国家独立进程,塑造了男人好战的天性。”

弗洛伊德心理学中的“长手”可以委婉理解成男性生殖器官的长度。其实说白了,就是性功能障碍。皮特森的文章就强而有力地证实了我之前的推测。尽管,我认为他文章的结尾措辞不太形象,但是写得入木三分,证点充足。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把“枪”代替“打印机”。

依我所见,斯卡拉这个人,不仅潜意识里是个偏执狂患者,反叛意识强烈,十分抗拒被管束,而且还是个有着同性恋倾向的性恋物癖者,内心十分扭曲。他心理的变态远不止这些,而且都不证自明。总而言之,考虑到他对英国情报局造成的严重损失,我觉得必须把他严加制裁,必要时可以采取非常手段,用非人道主义的方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铲除他!这项任务难度非常大,一定要选择一个在胆量、计谋、敏捷性和枪法上与斯卡拉不相上下的特工去执行,才可能成功。

最后,在文章摘要的下面,有着加勒比和中美洲情报局局长的笔迹,上面写着“美国情报局同意”。另外参谋长也用红墨水特别标注了。

梅瑟威局长看完之后,盯着外面发了一会呆。然后,拿起绿色墨水笔,心事重重地写了几个字,字迹潦草,看上去似乎是“007执行任务”。最后签了名,表示这是一项命令。

合上文件后,他一言不发、纹丝不动地又发了一会呆,心想:斯卡拉这么难对付,我签字赞同邦德去对付他,这不就是相当于给邦德下了个死刑执行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