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请愿书》及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遇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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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人对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极其不满——约翰·艾略特爵士与托马斯·温特沃斯爵士政见相左——约翰·艾略特爵士与托马斯·温特沃斯爵士的共同敌人——《权利请愿书》——登比伯爵威廉·菲尔丁无功而返——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遇刺身亡
罗伊岛围攻战失利后,英格兰人对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的不满达到了顶峰。当时的一封信中有这样一句表述:“英格兰还从未受过如此羞辱。”英军失利的所有罪名都扣到了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的头上。
因拒绝借钱给政府而遭受牢狱之灾的五名犯人向法官申请了人身保护权,希望能就查理一世指控他们有罪一事在法庭上得到公正判决。不过,查理一世最终也未能说出他们具体犯有何罪。法官们认为,在一定范围内,国王有权决定犯人是否需要接受法庭的审判。
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和查理一世都没想过停战。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的姐夫登比伯爵威廉·菲尔丁[1]已经组建了一支舰队,准备给被法兰西军队围困的拉罗谢尔运送物资。查理一世召集议会开会,希望议会同意为这次行动拨款。
议会辩论中组织发言的领袖是托马斯·温特沃斯[2]爵士。托马斯·温特沃斯出生于约克郡的一个富裕家族,对自己拥有非凡的演讲家和政治家天分非常自信。他与约翰·艾略特爵士的政见在很多方面相左。他根本就不相信下议院的能力,认为如此鱼龙混杂的庞大机构是无法管理好英格兰这个伟大王国的。他坚信,英格兰如果想繁荣富强,就必须进行重大改革,必须施以开明的管理;而实现这样的目标,就需要依靠少数关键精英分子。但离开大多数人的支持,少数精英分子根本无法实现愿望,虽然他们在短期内可能会获得某种成功,但整个国家要焕发出生命活力需要有长期稳定的社会秩序做保障。托马斯·温特沃斯爵士恰恰忘记了这一点。
托马斯·温特沃斯爵士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把约翰·艾略特爵士和托马斯·温特沃斯爵士比作人体的两大主要器官:心脏和大脑。如果约翰·艾略特爵士是心脏,那么托马斯·温特沃斯爵士就是大脑。约翰·艾略特爵士认为,没有经过民众代表同意的管理工作是无法开展的,而托马斯·温特沃斯爵士则认为,只有拥有高于下议院普通议员能力的人才有资格去管理国家。两人的观点从各自的角度看均不无道理。
尽管他们的政见相左,但在即将到来的政治斗争中,他们面对的是同一个敌人,至少在短期内还是可以合作的。无论精英分子还是普通民众都早已对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的统治深恶痛绝。这时,约翰·艾略特爵士和托马斯·温特沃斯爵士可以联手将其除掉。
经过一番讨论,议会向国王查理一世呈递了一份《权利请愿书》[3],要求查理一世必须承认之前曾侵犯民众部分权利的事实,并保证日后不会再犯。对其中的一些要求,查理一世没有拒绝。他承诺,以后不会再强行借钱,不会再强迫民众供养士兵,也不会再授予军官在和平时期执行戒严令的权力。但在不得随意抓捕民众这条要求上,查理一世并未做出承诺。事实上,如果查理一世做出如此妥协,将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因为过去无论法律怎样规定,国王早已习惯了随心所欲地抓人,有时甚至未经法庭审判就可将抓来之人投入大牢。如果国王能给出抓捕理由,法官就可以应囚犯的要求择日开庭审理案件,以判定国王的指控是否正确。这样一来,违反国家法律与否将由司法部门来定,而不再由国王说了算。
对此,查理一世一直耿耿于怀,不能接受,但他需要资金!登比伯爵威廉·菲尔丁无功而返,没有完成为拉罗谢尔输送补给的任务。查理一世需要派出一支更强大的舰队。然而,他如果不接受《权利请愿书》中的条件,就得不到下议院的拨款。查理一世不愿接受所有条件,下议院也坚决不让步。1628年6月7日,《权利请愿书》正式成为英格兰法律。
登比伯爵威廉·菲尔丁
《权利请愿书》是一部限制王权的法案,遏制了从都铎王朝到斯图亚特王朝王权不断扩张的势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但这仅仅是巨大变化的开始。虽然《权利请愿书》中规定囚犯有权提出当庭接受法官审判的要求,但没有提供保证公正审判的具体措施。一般情况下,不涉及死罪的案件会由王室的星室法庭或高等宗教事务法庭审理,而这两个法庭均由国王直接掌管,可以不受陪审团影响而进行审判。就连普通的法官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受制于国王,因为他们是由国王任命的,有可能随时被罢免。因此,这些法官通常都会迎合国王的意愿,多数时候会认同上述两个法庭的判决结果。直到1688年光荣革命[4]后,法官们才真正摆脱了王室的控制,广大人民也才真正感受到了《权利请愿书》带来的变化。
然而,下议院不满足于这方面的变化,而是希望在教会组织和国家机构方面能有更大的改变,最要紧的是先把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赶走。不过,查理一世拿到需要的资金后,就不再听取议会两院的声音了,而是直接下令休会。查理一世让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再次率舰队前往拉罗谢尔。如果这次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能圆满完成任务,下议院也许在下次开会时就不会对他有那么大的成见了。
1628年8月,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抵达朴茨茅斯港,命令士兵装好船后,准备出发。他深知自己的所作所为已引起不少人的不满与仇恨,但没料到会有人刺杀自己。一位朋友劝他穿上防护铠甲,他却说道:“若我犯了众怒,穿上铠甲又有何用?若是个人攻击,我自能应付。事情没有你们想象得那么严重。”然而,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一名极端狂热分子已经悄悄地盯上了他。约翰·费尔顿[5]曾是围攻罗伊岛远征军中的一名军官。远征军回国后,约翰·费尔顿不仅没有得到提拔,还和大多数士兵一样没拿到一分钱的报酬。就在穷困潦倒之际,他听到了下议院的一些传言,随即便认为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就是造成自己不幸的罪魁祸首,是英格兰的公敌。他在被捕后交待说,他买了一把刀,准备为自己、国家和上帝报仇。
朴茨茅斯港示意图
被捕后的约翰·费尔顿
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遇刺
1628年8月23日早晨,约翰·费尔顿守在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就餐的房门口。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刚走出门口,约翰·费尔顿便将刀子狠狠地插入了他的胸膛,高喊道:“愿上帝能宽恕你的灵魂!”这位英格兰当时的实际统治者应声倒地。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的妻子凯瑟琳·麦纳斯听到声音,穿着睡衣慌忙跑到了阳台上。目睹这恐怖的一幕,她发出了阵阵痛苦的尖叫声。
约翰·费尔顿随即被捕,经法庭审讯后被判处死刑。舰队换了指挥官,并按原定计划起航。然而,将士们都没有必胜的信心,早已厌倦了这场草率发动、指挥不力的战争。最后,拉罗谢尔向法兰西政府投降了。查理一世只能独吞失败带来的苦果,忍受人们的各种指责。
注解:
[1] 威廉·菲尔丁(1587—1643),英格兰海军军官。威廉·菲尔丁是查理一世的重要大臣,为保护查理一世的安危曾多次出生入死,1622年被封为登比伯爵。——译者注
[2] 托马斯·温特沃斯(1593—1641),英格兰政治家。他是英格兰内战时期的著名人物之一,是查理一世的政策顾问和支持者,主张削弱议会权力,加强王权。——译者注
[3] 《权利请愿书》是英格兰内战前一份重要的政治法律文件。1628年,英格兰议会向査理一世提出十一条要求,其中主要内容为: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向人民募债或征税;未依法庭判决,不得随意逮捕任何人或剥夺其财产;不得依据戒严令随意逮捕公民;不得强占民房驻兵等。——译者注
[4] 1688年,英格兰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了一场推翻詹姆斯二世、防止天主教复辟的非暴力政变。这场政变因没有发生流血事件,被史学家称为“光荣革命”。——译者注
[5] 约翰·费尔顿(1595—1628),英格兰军官,上尉军衔。——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