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玻璃柜之钥
他一退入房间,我就紧跟着进去。这个房间很小,空旷而井然有序,不过却不像在开音乐会的样子。此刻,远端紧闭的对门处突然响起一阵笑声,并伴随着一段颇具巧思而有实验性的口琴音律。这里惟一的光源,是来自套着黄色灯罩的灯盏,其投照在洁亮桌面的反射光,亦照亮了这位东道主的脸庞。
他的眉毛微微上扬,带着些许好奇心;除此之外,就别无其他反应了。他的身材中等,体格精瘦,有一点驼背。他生硬卷曲的头发呈微黄色,剪得短短的贴在长长的脑门上。镜框后的淡蓝眼眸盯着我看;他有一张瘦长的面容、鲜明的五官,脸上的表情略显抱歉之意。他穿着深色的家居服,衣领僵挺,但深色领带却皱巴巴的。他的年纪大概三十出头;不过当他转头面朝灯光时,我看见他光亮的额头上有数条深印的细纹。他虽没酩酊大醉,但看起来好像已喝了一些酒。清了清嗓子后,他才开始有所动作:先低头看了手上的杯子,用修长的手指头摇晃它,然后再度抬起头来。在他客气的声音中,有一种介于道歉和强硬之间的奇特语调。
“什么事?”他开口。“有什么不对劲吗?我不认识你吧?我们好像见过面——”
远方门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刚开始音量还算普通,尔后竟暴增为一种像是抱怨但实为欢喜的吼叫声。
“林克,是你吗?”那声音叫道。“林克,你这个混蛋!是你到了吗?”紧接着响起的声音,是女子为了加强语气而用脚跟快速跺地的噪音。
“里面的人安静!”何姆斯出其不意地转头喊叫。“不是林克。”他又转过头来,安静地等着我回应。
“是吧?我觉得你看起来挺面善,不过——”
“我们应该没见过面,何姆斯先生。我是巡官卡鲁瑟,我来这里的目的,是要请教你关于韦德博物馆今晚所发生的事情。”
何姆斯整个人站着动也不动,而我只能看见他头部的侧影。他站着不动的这段时间里,你可以从一数到十。
“抱歉,我失陪片刻,”他简洁地说道。
他的动作是如此迅速,以至于在他放下杯子、安稳平静地走向室内门、打开它、并消失在里头之前,我都还来不及开口讲话。在惊鸿一瞥之间,我只看见里头烟雾弥漫,而且沙发上横陈着女人的长腿。我听到他在里头说话,但能听见的字眼没几个;然后他再度走出来,并且把门关上。
“他们实在太吵了,”他满怀歉意地解释道,“害我们听不到彼此的交谈。好啦,那么,巡官,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来请教我有关——”他停顿了下来。“老天,是这样吗?不会是遭小偷了吧?”
“不是的。没有任何东西失窃。”
“不然,你是说发生了火灾?”
“不是。”
何姆斯从他胸前口袋掏出手帕来,仔细擦着脸。他的目光在手帕底下,一再地打量着我。然后他笑了。
“那我可就如释重负了,”他说道,“不过我还是不懂。呃,你要来一杯威士忌苏打吗,巡官?”
“谢谢你,先生,”我说道。我是非常需要来一杯。
他一边说,一边拿着自己的杯子走到餐具架,取出另一个杯子后,随即在每一个杯子里倒了刚好三指宽的威士忌。
“咱们好像仍在玩滑稽问答游戏,”他清清嗓子继续说道。“据我所知,今晚博物馆没发生任何事情呀,除非是韦德先生突然回来了。我并不在那里。我——一直待在这里,这不是什么秘密了。到底发生什么事?”
“凶杀案,”我说道。
此刻,他正要开始挤压苏打虹吸管的握柄,结果一失手,苏打水并未滴入杯中,反而是全泼溅至橡木餐具架上。他立刻掏出手帕。在转身之前,他一直忙着用手帕擦抹餐具架。不过当他转身回来时,他的太阳穴附近已浮现出些许螺旋状的条纹。
“笨手笨脚的,”他低声嘀咕。“不可能,你在开玩笑吧,还是你想要——?喂,谁被杀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个叫做雷蒙·潘德洛的男子。今天晚上,他被一把博物馆展示柜里、有着象牙握柄的匕首给杀了。我在大厅内那座大型封闭的旅行马车中,发现了他的尸首。”
何姆斯颤抖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才变得镇定下来。他的眼神温和依旧,只不过透露着困惑意味。那时候我才注意到,餐具架上方的墙上挂了一幅加框的画。画里的背景是森林地,画里的那名男子穿着长袍,而此男子留着一把极为精心保养的白络腮胡。这个案子无论你怎么看,到处都有络腮胡的存在。对我而言,它们已演变成一场梦魇和一种妄想。
“潘德洛,”何姆斯重复着这个名字,我可以断定他的语气是真的茫然迷惑。“雷蒙·潘德洛!这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在那里干什么?是谁杀了他?还是说,你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手?”
“何姆斯先生,你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都一无所知。不过,也许你可以协助我们。关于那把杀了人的匕首……”
一提起匕首,何姆斯的眼神首度犹豫了起来。
“根据普恩的说辞,那把有着象牙握柄的弯刀,叫做‘可汗枷’……”
“普恩!”何姆斯叫了出来,仿佛他是忘了什么事似的。“呃——是的,没错。普恩跟这事情有何关系?他说了些什么?”
“他坚称今晚除了他,博物馆里面没有别的人。所以,无可避免的,情况对他似乎不利。”我让这句话在他心中留下印象。“好啦,说到那把匕首,打开大厅展示柜的钥匙是在谁的手上?”
“在我手上。但要是它被偷了——”
“还有谁有钥匙?”
“这个嘛,当然了,韦德先生有。不过——”
“匕首没有被偷。它是被某个有钥匙的人从柜子里拿出来,而且柜子又被锁上了。”
何姆斯的语气非常平静。他机械似地从餐具架上拿起两只杯子。我当场作出推却的手势,因为你怎能和一个你会对他提出控诉的家伙一起喝酒。然而,他以简单明理的口吻说“别傻了!”然后继续用同样低沉的嗓音说道:
“一定有把复制的钥匙。我只能告诉你,这事不是我干的,我这辈子从未听过雷蒙·潘德洛这个人。我和我的朋友整晚都待在这里。”
“对了,你这里有哪些人?”
“韦德先生的儿子杰瑞·韦德,我们一位叫做贝克特的朋友,以及克尔顿小姐。你不会认识他们的。我们一直在等韦德小姐和她的朋友曼勒宁。”
“还有其他人吗?”
“现在没了。本来还有别的人,但他们已经走了。听我说,你要我把杰瑞·韦德叫过来吗?”
我朝着那房门紧闭的房间望过去。现在那里头是引人疑窦地安静;自从何姆斯在那儿短暂地一进一出后,气氛便一直是如此这般了。就在此时,一名女子的歌声传来,试图唱的是《茗荷介岬角的水手》一曲。起初只有昂扬的旋律,但随即却是猛嘘她的噪音。
“失陪片刻,”我对何姆斯说道。我走到门前,敲门,接着开门。
我走进那像是鹦鹉笼的房间时,房内先是愕然的寂静,然后才响起各种声音。这个房间和前面的房间几乎一样小,光线差不多亮,只不过正弥漫着青烟。正对房门的沙发上,蜷缩着一位苗条长腿的金发女子,她醺醺然地眨眼使眼色,手肘靠在椅背上握着一杯鸡尾酒。她那张神圣高贵的脸蛋显得白里透红,眼眸是水汪汪的中国蓝,你们在前拉斐尔派的作品中可以看到这副长相。此外,她有突然倾身向前的习惯,仿佛是有人推她一把似的。
桌上的酒瓶堆积如山。站在一旁的年轻人体型矮胖,发色火红,身上穿的晚礼服极为正式标准。他嘴角叼着香烟,一只眼眯起来透过烟雾端详自己手上黏稠的鸡尾酒搅拌器。我一进来,他就急忙转身瞪着我,并试图摆出一副庄严如石头般的坚毅表情;但某件事使这份尊严打了些折扣:某人取下巧克力盒上面的狭长红缎带,倾斜地挂在他的胸前,并且用安全别针钉住。更何况,这时他还是一副受到惊吓的模样。
第三个人坐在矮椅上,手上正忙着擦亮口琴。我只能这么形容:他分明是个年轻人,偏偏有一副老头的相貌。虽然年岁不到三十,但露齿而笑和沉思阅读时,他的脸上皆是皱纹满面;除了我们的朋友菲尔博士之外,他那副面容,是我见过最和善爽朗的脸。他看起来一副容易兴奋的样子,即使手根本没动,却似乎予人招手示意的感觉。这小矮子穿着老旧的花呢大衣,一头黑发剪成德国式造型,他躺回椅背上,殷勤地挥手招呼。
一阵沉寂,然后鹦鹉笼才苏醒过来。哈莉特·克尔顿以一种受到鼓舞的愉悦态度缩头,接着高亢地唱起歌来,她那张嘴洞开的程度可让人见到前拉斐尔派的扁桃腺,而且歌声好像要震裂天花板似的。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金发少女如是说道。
红发年轻人站起身来,以口含着威士忌的男中音说道:
“我说啊,就这样贸然闯进来,是最要不得的行为……”
老头脸的年轻人把手伸平,营造出一种朦胧幽暗的氛围,仿佛要将我催眠似的。
“‘你万万不能指控我,’”他的声音低沉。“‘不要摇晃我身上那血污的锁。’‘尤金·亚兰步行其中,脚镣套在腕关节上。’‘哦,山米,山米,我们没有不在场证明吗?’”接着他用口琴吹奏出浑厚的乐音,再咧嘴一笑,然后以不矫情做作的语调补充道:“晚安,老兄,请坐。来一杯吧。苏格兰警场里头那些戴假络腮胡的人,现在都怎么样了?”
在这番不知所云的言论中,何姆斯那冷静平缓的声音插了进来: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再瞎扯胡闹了。”
仿佛真的有冰水迎头泛滥而至似的,我从没遇过有哪个团体可以这样就当场肃静下来。老头脸的年轻人静静地将口琴放在椅边,然后抬起头来。
“哎哟!”他停顿了一会儿才说道。“我说,这是干啥,小罗?你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要粉饰太平似的。”
“抱歉就这样闯入你们的聚会,”我对他们说道,“不过这件事很重要。这里有哪位认识一个叫做雷蒙·潘德洛的人?”
红发仔一脸茫然。小矮子张开嘴,几经思量后,又把嘴合上,从他的模样看来,就算他说了什么也不会有所贡献。但哈莉特·克尔顿绝对知道这个名字,这一点我非常有把握。她似乎有点喝醉了。她纹丝不动,身子仍然坐着,手臂呆滞地倚在扶手上,但在灯光的照耀下,我看到她紧握高脚杯的手指甲变得苍白无血色。不过,此刻并非摊牌的时候。
“没有人吗?”我催促着。
没人说话。在这无声时刻,我有一种背水而战的奇怪感觉。何姆斯插嘴了,他的语气相当不屑:
“卡鲁瑟巡官告诉我,这位潘德洛被谋杀了。别打岔。他今晚被刺死在博物馆里头——巡官,如果我说错的话,请纠正我——凶器是一把从展示柜拿出来、有着象牙握柄的刀子,”何姆斯逐字仔细地说道。“我跟他说,从九点钟开始,我们整晚都待在这里,但他似乎仍然认为——”
“谋杀,”红发仔复述了一遍,并且抖着手擦脸。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而这件事如同汽车失事般的碰撞巨响把他给惊醒了。他的手势很怪异,仿佛想要在脸上拂去某个东西,或是在上面寻找某物。他那被太阳晒得通红的相貌,看起来虽颓废浪荡,但仍不失为良善之辈,棕色眼眸则逐渐锐利起来。“谋杀!老天啊,这真是可怕!你是说凶案地点是在博物馆吗?什么时候的事?何时发生的?”
他开始以指关节敲桌子。但何姆斯平和舒缓的声音一如往常地接着陈述:
“——但他似乎仍然认为,我们是一群凶恶之徒。喔,是的,容我向大家介绍。克尔顿小姐,这位是卡鲁瑟巡官。贝克特先生,”他朝红发仔颔首示意,后者嘴里正嘟囔着象牙刀子什么之类的话。“还有小韦德先生。”这位长相臭老的年轻人,以客气的讥讽姿态欠身鞠躬。而何姆斯则继续说道:“所以当各位被询问时,请避免言不及义,否则大家可能就会有麻烦了,即使是我们似乎有所谓的‘共同的不在场证明’。”
“我们当然有,”哈莉特·克尔顿说道,随即摇摇晃晃地笑了起来。“我们和这件事究竟有何关连?”
小韦德挥手示意安静。他那如小妖精般的眼睛起了皱纹。
“想要检视毫无道理可言的谜团,”他慢条斯理的说话方式,和他兴奋的举动成一对比,“这种渴望会让人的心灵腐败凋零。闭嘴,上帝会降祸于你们的!”他拿起口琴,猛然吹奏出长音以强调自己的声明。他瞪了山姆·贝克特一眼后,转身向着我。“好啦。第一个问题——”
“喂,老头,听我说,”贝克特打岔,“我来请教一个问题,然后请巡官回答。他什么时候被杀的?”
“他被杀的时间,”我说得很缓慢,“是介于10点30分至11点30分之间。”
“你指的是晚上?”贝克特抱着死缠烂打的希望问道。
“我指的是晚上。”
接着是一阵沉寂。贝克特坐了下来。我并不急着问他们问题,因为不强逼猛催地施压,他们泄露的才会更多。被他们称为老头的小杰瑞·韦德似乎明白这个道理;在友善而不拘小节的态度下,他的表现甚至比何姆斯更为忧心忡忡。他显然心里有了主意;他牙齿顶着口琴,来回挪动,这时我看见他的双眼开始绽放精光。
“巡官,”他突然说道,“这个潘德洛是什么人?他长得什么样子?”
“我们不知道他是谁。除了几张名片外,他身上没有任何辨识身份的文件或特征。事实上,他的口袋中,只有一份和蜜丽安·韦德小姐相关的剪报。”
“见鬼了!”克尔顿小姐说道。
贝克特抬起头,眼神冷酷无情。
“无风不起浪,是吧?”他那男中音的语调更加地圆滑,简直是一副外交人员的派头,但在他胸前斜钉的巧克力盒缎带的衬托对照下,这派头却变得怪异可笑。“抱歉,巡官,请继续。”
“关于他的外形相貌,身高大约6呎,圆脸,鹰钩鼻,皮肤是橄榄色,黑发和黑髭须。这些描述对你们哪位有意义呢?”
很明显地,至少对这三个男人来说,那些描述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或者对我而言,情况看来似乎是如此。韦德眼神的光彩黯淡了下来,并且眨起眼来。但我的下一句话,引发了非常明确的效果。
“他最后的模样,是胸口插着那把匕首,”我接着说道,“脸上戴着一副假的黑色络腮胡。”
韦德闻言一跃而起。
“黑色络腮胡!”他大声叫道。“你是说黑色络腮胡吗?”
“是的。实际上,”我说道,“你还以为他的络腮胡是白色的,对吗?”
这番话让他乱了阵脚。
“我亲爱的巡官,”他面露老气横秋的笑容,“我很严肃地跟您说,对那络腮胡我并无任何预设立场。我没把络腮胡放在心里考量。甚至我压根儿想都没想过它。不过您如此强调‘黑色’的重要性,让我以为这里头有着不祥的意味,仿佛我们大家都要上绞刑台似的。”(这个小妖精的想像力比其他人丰富,而且我认为,假如他开始发挥所长的话,他会是一位老练的说谎家。)“一具戴着假络腮胡的尸体!还有别的东西吗?”
“等一下,我们先来谈谈络腮胡这件事,”我提议道。这会儿是对敌人发动攻击的时候了。“这个案子是一场噩梦,我们最好还是把它弄个清楚。比方说,何姆斯先生,你在外面那个房间挂着——就在餐具架的上方——一幅某人穿着长袍、脸上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物画像。它有点像是戏剧协会之类的业余画作。画像里头的人是谁?”
何姆斯张开嘴,犹豫了一下,目光掠向房间对面。结果回答问题的是杰瑞·韦德。
“噢,那个啊,”他不假思索地说道。“那个人是我。”
译注:Eugene Aram,历史上的悬案凶犯,1704年生于英国约克郡,自学成功,并在语言学方面极有成就,杀人后过了14年才被逮捕处死,执行时是175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