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洛普斯的到来引起了仆人们极大的兴趣。新来的女佣都很接受他,因为他年轻,又聪敏,她们喜欢新鲜的事物,不喜欢一成不变。鲍金斯却一个人站得远远的。在他看来,多洛普斯优美年轻的身材、姜黄色的头发,还有那刺耳的伦敦腔——克里克一直想帮他去除,可是从未成功——都跟詹姆斯·柯林斯如出一辙,尽管柯林斯年岁更长,身材更矮,也更成熟。听到他的尖锐而年轻的声音,就让人汗毛倒竖。就好像詹姆斯·柯林斯又借着这个东区的穷小子复活了,他可一点都不像他那慢吞吞的骄奢的主人。
但是多洛普斯已经为自己的任务做好了准备,马上就起劲地干起了来。
“已经在这很久了吧,鲍金斯先生?”大家坐下来吃晚饭的时候,他问道,同时自己开始大嚼面包、黄油和鱼酱,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得体。
鲍金斯嗤笑一声,把自己的杯子递给女管家。
“我敢说,那时还没你呢。”他尖刻地回答。
“真的吗,玛士撒拉老人家?”多洛普斯看着管家的脸,孩子一样咯咯地笑了笑,“好吧,我都这么大岁数了,你肯定早过了壮年了,希望你不要介意……有趣的是,在来的路上,我碰到一个来这拜访朋友的家伙,他告诉我一个我听过的最离奇的故事。好像跟什么火焰有关——冰封火焰还是冰柱、霜之类的东西。可是他神神秘秘的,什么都问不出来。你们谁能跟我讲讲吗?他把我的好奇心全吊起来了,真的!”
鲍金斯阴险地扫视一眼餐桌,每只眼睛都紧紧地盯着他,他清了清嗓子,身上的铜扣马甲明显地隆起了些。
“要是聪明的话,年轻人,就好自为之,少掺和别人的事!”他简洁地说道,“是的,是有这么个传说——听了会很不舒服。今晚你去吸烟室,等夜幕降临,就能透过窗户亲眼看到外面的冰封火焰,也就不会再问这些愚蠢的问题了。前段时间,我们这儿的一个仆人——一个粗鲁无礼的伦敦佬——就失踪了,他不听劝,执意要在晚上穿过沼泽地。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他——你也看得出来,我一点都不觉得悲伤。”
“继续呀!”多洛普斯的话里透着难以置信、诧异和充满敬畏的好奇,这让管家挺高兴。
“千真万确!”他严肃地回答,“在此之前,奈杰尔爵士的一个朋友——一个身材高大、正直而令人敬佩的绅士,叫戴克·韦恩——也去了那里。他喝多了酒,觉得这个传说很可笑,说要出去亲自调查一下。那天以后,他再也没回来。”
“天啊!噢,太可怕了!等夜幕降临,你就不会这么热心了!”多洛普斯突然插进来说,他的声音因为恐惧而有些颤抖,而且是打心里的恐惧,“非常感激,就像您说的那样,鲍金斯先生,我会好自为之。您是一位聪明人,真的!”
这让鲍金斯觉得挺受用,他继续说道。
“我不是说所有的伦敦佬都跟柯林斯一样,”他宽宏大量地说,“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带你去猪哨酒馆,和我认识的一个伙计聊聊,他跟你说的,会让你汗毛倒竖。有时间的时候尽管来找我,我们一起出去走走。”
多洛普斯高兴地咧开嘴笑了。
稍晚时候,克里克正不慌不忙地打开行李箱,把五颜六色的领带挂到梳妆台镜子的支架上,多洛普斯一边把克里克晚餐的衣服拿出来放好,一边得胜了似的说,一向令人生畏的鲍金斯答应带他去猪哨酒馆。
“干得不错,小子,不错。去接近他们!”克里克笑着回答,“如果我的预感没错的话,在这儿的生活将会非常热闹,像胶水一样死死地黏住他,不要让他溜了。他去哪儿你都跟着,同时也要时刻留意其他的仆人。我们需要调查这些冰封火焰。我非常怀疑鲍金斯。他这种人通常比其他任何人知道的都多,他也好像一直在仔细琢磨我。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识破我并不是花花公子,要是这样就太糟了……我该穿衣服了,孩子……来,把那件衬衫递给我,好吗?”
那天晚上比克里克预想的更让人兴奋。像乡村的家庭一样,大家早早地去休息了,可是克里克没有去睡。他坐在开向沼泽地的窗户旁,看着那串在地平线上跳跃的火焰,努力寻找谜题的答案。
远处教堂的钟敲了十二下,但他依然坐在那里。夜晚的宁静平和悄悄地占据了他的心,让他活跃的大脑获得了一丝闲适,在伦敦紧张忙碌的生活中,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受了。他很高兴自己接了这个案子,哪怕是为了这乡下的夜色,人迹罕至的沼泽地里的这份宁静,还有此时此刻没有任何活物打扰的这份孤寂。
教堂的钟又敲了一下,他全没有留意。一点零二分——一点半——他突然坐直了身子,然后悄无声息地站起身,静静地走到床边——床又大又黑,铺着厚重的床罩,挂着厚重的床帏,和这所房子一样,是个维多利亚时期的老古董。他像猫一样,脚步悄无声息,敏捷而稳当。他摸到床罩,一把扯下来,弄乱被褥,把枕头塞到下面,这样看起来他正躺在毯子下面,安静得睡着了……然后,他又像只豹子一样,敏捷地滑到床下,没发出一点声音……这时,又响起了那个声音。是大厅里的脚步声,接着,房间的门被悄悄地推开了,脚步也停了片刻。他感到有人进了房间。如果是多洛普斯,他会打招呼的。如果不是——周围漆黑一片,他躺在那儿,尽力屏住呼吸。他看到穿着袜子的双脚的黑影从月光下走来,禁不住吸了一口气。男人的脚?……会是谁的呢?……这时,有人用力动了一下床,但是没有声音。好像是用什么硬物猛戳床铺。脚步声又响起来了,不过这次很急促,同时深呼了一口气——充满了被压抑的、强烈的憎恨。接着,那人轻轻地朝房门跑去,当他走到月光下,克里克从藏身处往外看,他看到了!一张象牙色的脸上,微微眯着双眼,下颌像斗牛犬一样宽大而突出,上唇留着凌乱的黑色胡须。月光清澈无比,他清楚地看到,那人手里紧紧地握着一个尖锐的物件,好像是一把刀——那就是一把刀!
接着,人影消失了,房间的门也被静静地关上了。
嗯。看来冰封火焰的问题已经紧迫到这种程度了。竟然要在费奇沃斯爵爷的家里杀了他。他慢慢从床下面挪出来,谨慎地点上蜡烛,刚从那狭小的空间出来,身体还有点僵。接着,他神情严肃地仔细检查床铺。被褥上有个明显的切口,足有三英寸长,贯穿下面的枕头——这枕头救了他一命——直到下面的床垫。天呐!多么有力的手啊!他站在那儿,边想边用手捏着下巴。他怀疑过鲍金斯,可是他在月光下看到的那张脸并不是管家。那么,他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