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莫里顿塔楼庄园的改造工作非常成功,至少从建造者的角度来说是的。新刷的白漆驱散了部分阴森的气氛,但也有人说这恰恰破坏了建筑的整体美。然而,能够打开窗户,看到房间里温暖诱人的壁炉,还有那明媚的阳光,真算得上是一大改善了。

对于这些改变,鲍金斯总持着批评的态度。他一向信奉“随它去”的原则,在他看来,革新就是犯罪,而搞现代化则完全是愚蠢。他觉得房子的庄严不复存在。等到奈杰尔找来了新用人,向来温和的鲍金斯直接绝望而痛苦地大叫了。他不能容忍饰边围裙,就像他不能容忍妇女干不属于她们的工作一样。

要说女佣的事只是让他气愤的话,那么,当莫里顿进城,没过几天就带回来一位身材矮小、体格粗壮、操着一口刺耳的伦敦腔的家伙时,他终于忍不住了。莫里顿说他是自己的“勤务兵”。“不管他是什么。”鲍金斯没完没了地对马夫助手狄默科说。詹姆斯·柯林斯很快成为家中不可或缺的人物,但实际上,他仅仅是无足轻重的一员,灾难的齿轮就要将他碾碎。

还不到一周,他已经完全适应了新环境。事实上,柯林斯是理想的“男仆”,他自己也喜欢这么想。他和鲍金斯经常探讨主人的好恶,不过最后总是柯林斯胜出。其他人都很喜欢他,信任他,可是一看到他那张诚实的红脸和姜黄色的眉毛,鲍金斯就气不打一处来。

事情的高潮发生在一个秋天的夜晚。当时,晚报迟迟未到,柯林斯就去问鲍金斯,结果碰了一鼻子灰。

“喂,”他说——他不太尊重鲍金斯,也毫不掩饰——“老爷的报纸到底去哪里了?是不是你偷偷拿去看了,苦瓜脸?不要脸的东西!”

“我可没你这么没礼貌,柯林斯先生,”鲍金斯没好气地回答,“跟绅士说话的时候,最好注意你的说话方式。奈杰尔爵士的晚报和我没有半点关系,你很清楚。如果还没到,你是不是可以去邮局和那儿的当官的说说呢?”

“噢,那好吧,老家伙,”柯林斯回击说,同时和善地笑了笑,“别为了这个生气,为以后省省吧。老爷一直催着要,多半是到不了了。现在几点了?八点半。”他摇了摇尖脑袋,“好吧,就按你说的办。我戴上帽子,穿上外套,就去那该死的邮局。哪条路最近,鲍金斯,看我漂亮不?”

鲍金斯看了片刻,脸上呈现暗红色。然后,他挖苦地笑道:

“你大概很勇敢,不会害怕走沼泽地吧,”他说,“那里的火焰吓不倒詹姆斯·柯林斯先生这样的英雄。噢,不会的!走大路要走三英里,从那能少走一英里。这是最快的路线,但是我不建议你走这条路。不过,这全看你自己。放心吧,奈杰尔爵士问起的话,我会告诉他你去哪里了。”

“好的!穿过沼泽地是最快的路线,你说的。好,我今晚就试试看。这次算你对了。我一点都不怕。跟你说,区区几束小火苗还吓不倒詹姆斯·柯林斯。回见。”

鲍金斯站在餐室的窗边,透过薄暮看着柯林斯健壮的身影从他眼前晃过。他咬了咬嘴唇,仿佛要去追他。

“不,我要是去追他就犯傻了!”他突然说,“既然他知道那么多,那就让他去冒险吧。反正我警告过他了,我已经尽力了。下面就看那些火焰了。”说完,他大笑起来。

可是詹姆斯·柯林斯没有回来,他早该回来了,晚报也已经到了,是邮局站长的儿子雅各布送来的。雅各布没有见到柯林斯,莫里顿不知道詹姆斯去邮局取报纸了,之后的几个钟头里,时间一点点过去,没见到柯林斯,他也没问什么。

晚上十一点,大家都去休息了。莫里顿仍然不知道他的男仆失踪了,也上床沉沉地睡去。第二天早上,鲍金斯出现在他床边时,他才得知柯林斯不见了。

“柯林斯去哪里了?”莫里顿怒气冲冲地问道,他不喜欢鲍金斯,鲍金斯也非常清楚。

“我也正想知道呢,先生,”鲍金斯勇敢地回答,“我只知道,他打昨晚出去就没回来。”

“昨晚?”莫里顿笔直地坐在床上,手指插在头发里,“你到底在说什么?”

“柯林斯昨晚就出去了,先生,去给您取报纸。至少他是这么说的,”鲍金斯耐心地回答,“据我所知,他还没有回来。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中途去了酒馆,有没有抄近道走沼泽地去邮局我也不敢说。但是……他还没有回来,先生!”

莫里顿看起来非常担心。柯林斯在他的心里占有重要的地位。他绝不希望他发生任何意外。

“你是说,”他突然说道,“柯林斯昨晚去邮局取报纸,还愚蠢地抄近道穿越了沼泽地?”

“我告诫他了,”鲍金斯说,“他说他想走那条路,还说冰封火焰根本吓不倒他。他说话时非常无礼。不过我确定他去了。”

“那你昨晚为什么不告诉我?”莫里顿跳下床,愤怒地大喊,“你知道……知道韦恩先生消失的事,还故意让他去送死。要是詹姆斯·柯林斯有个三长两短,鲍金斯,我就……我就扭断你的脖子。明白吗?”

鲍金斯脸色更惨白了,他退了一步。

“奈杰尔爵士,先生……我……”

“柯林斯什么时候去的?”

“八点半左右,先生!”鲍金斯有些颤抖地说,“信不信由你,先生,我真的尽力劝他不要去,太危险了。我求他想都不要想,可是柯林斯就是头倔驴——原谅我的用词,先生——他执意要去拿您的报纸。我发誓,先生,这件事跟我没有关系,昨晚我睡觉时他还没有回来,我对自己说,‘柯林斯去酒馆放松去了’,然后也没再多想,想着他晚点就回来了。不过他的床没动过,哪里都找不到他。”

莫里顿转过身,用敏锐的眼光看了他半天。

“我喜欢柯林斯,鲍金斯,”他突然说,“我们认识很长时间了。我不希望他在我这儿当差的时候有什么三长两短,仅此而已。你现在出去,各方打听消息。让狄默科去村子里,仔细查看每一家酒馆。要是找不到他……”他紧闭双唇,“我就去报警。我要找全国最好的侦探调查这件事,我要请克里克亲自调查,哪怕倾家荡产,反正我要找到他。这些火焰作恶太多,我已经无计可施了!”

他傲慢地朝鲍金斯挥挥手,让他出去,然后心情沉重地继续穿衣服。万一柯林斯落个和戴克·韦恩一样的下场怎么办?那些火焰为什么如此凶残,能让人消失得无影无踪、无声无息?肯定有人能揭开这些谜题的真相。

“如果今天上午柯林斯不出现,”他一边用颤抖的手刮胡子一边对自己说,“我就坐十二点的火车去伦敦,直接去伦敦警察局。我一定要找到他……妈的,我一定要找到他。”

但是没有找到詹姆斯·柯林斯。他不见了——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人见过他,只有鲍金斯一个人知道他很可能在夜里穿过沼泽地了。事实上,并不是柯林斯自己“说”要走沼泽地的,不过,鲍金斯没跟自己计较。他就这样消失了,就像戴克·韦恩、威尔·迈尔斯以及其他所有人那样,消失了。在二十世纪的英格兰,被火焰吞噬了!不过事实就是这样。戴克·韦恩消失了,现在詹姆斯·柯林斯又步了他的后尘。一束新的火焰出现了,比其他的都更新、更亮。莫里顿亲眼所见,这才恐怖。他亲眼看到火焰出现,就像戴克·韦恩不见了的那天晚上一样。不过这次他没有朝它开枪。相反,他打包了一个小包裹,跑过去跟安托瓦内特告别,只告诉她去城里一趟,别的没说。然后,他坐上十二点的火车进城了。一辆出租车飞快地把他送到了伦敦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