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警察厅的警长麦弗瑞克·纳克姆先生面前的办公桌上杂乱地堆放着文件,他坐在那儿,眉头紧锁,肥胖的脸上因焦虑而涨得通红,一副束手无策的样子。

他看着对面的男士,用力咬了咬下唇。

“真该死,克里克!”这已经是他第三十三次发牢骚了,“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了,真的!像是进了死胡同。早上,哈蒙德向我报告,亨顿又有一家规模不大的银行被盗,这已经是本周的第三起了,和之前一样,黄金悉数被盗,但纸币和债券碰都没碰。盗贼,或盗贼们,手段如此干净利落,闻所未闻。告诉你吧,伙计,一般人非急疯了不可。整个伦敦警察厅都在调查这个案子,但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突破。你怎么看,老伙计?”

“这是我见过的最棘手的案子,”克里克回答,同时耐人寻味地笑了笑,“我都有点暗暗佩服案子的幕后主使了。他一定在看伦敦警察的笑话呢,现在我们连个线头儿都没有,更谈不上线索!说实话,现在我也没有什么头绪。但是,振作点,伙计,我刚去了趟作战部,得到一条消息,可能会对此案有所帮助。”

纳克姆先生急切地擦了擦额头。克里克知道,当他神经高度紧张的时候,就会这样。

“快说,老伙计!只要有助于破案,什么消息都可以。你从作战部得到什么消息?”

“很多有用的消息,我在那帮官僚那儿费了好多事才搞到的,”克里克说,脸上依然带着笑容,“最重要的是,在比利时发现了大量英国的黄金,纳克姆先生,还牵涉到数家大型电力公司,它们和当地有业务上的往来。这是军情六处监听到的,而我得到的是第一手资料。现在我突然觉得这两件事一定有某种联系。这些盗窃案都说明一点:黄金是要运往国外的。现在给我详细讲讲最近的这起盗窃案。你就快说吧,我洗耳恭听。”

纳克姆先生就噼里啪啦地说起来。他性格温和,个子不高,圆滚滚的,跟人们印象中的警察相比,有点偏胖,但他也像很多胖子那样,脚步轻盈。

克里克则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肩膀宽阔,衣着入时,跟他在一起,谁都觉得脸上有光。他直直地昂着头,五官精致,活像一只鹰。耳朵紧贴脑袋,相隔不远,双手修长,保养得很好。至于他的年龄——这个,就像他本人一样,让人难以捉摸。今天,他可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明天,他就可能是十九岁的青年。这是他与生俱来的能力,另外,他还会易容术,瞬间就能完全改变模样。历史上至少有一个臭名昭著的罪犯也有这种超能力。

他坐在那儿,把玩着手杖,手柄是银质的,手杖夹在两腿间,头向一边微微倾斜,整个人显得彬彬有礼,耐心而饶有兴致。但纳克姆先生知道,这是克里克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表现,这点很特别。他也不绕弯子,开始一五一十地介绍起案情来。

“事情是这样的,克里克,”他边说边用钢笔敲着记事本,墨水像黑玉珠一样四溅开来,“据我们所知,这至少是两周内的第九起案件了。第一起发生在帕莱一个小支行,失窃的金币有数百镑;第二起是在派克汉姆的郊区,你也知道;第三起在哈罗;第四起在福里斯特希尔附近;第五起是在克洛伊登。还有几起发生在东伦敦,比如阿纳莱和萨顿。最近的这起发生在亨顿,时间是上周六夜间——那是十六日,对吧?没有人注意到什么不寻常的事,只有一个目击者,说他晚上九点半的时候,看到一辆汽车停在银行外面。他也没多想,觉得或许是个巧合,想着大概是银行经理来取落在办公室的东西吧。”

“那,经理不住银行上面的话,他住哪里呢?”这时克里克插进来说。

“跟家人住在一起,离银行有点距离。一对从银行退休的老夫妻负责看门,两人各方面都很可靠——贝克先生是这么说的。但他们都坚称当晚没听到什么动静,也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情。”

“但的确有人闯入银行,盗走了黄金,”克里克平静地补充道,“然后呢,纳克姆先生?怎么做到的呢?”

“噢,就是惯常的手段。很明显,盗贼先用万能钥匙打开银行的门,然后用硝化甘油炸药炸开了保险柜。什么都完好无损,只有黄金不翼而飞了——足足有七百五十镑。至于是谁在捣鬼,他们是何方人士,我们现在一无所知。”

“嗯,有指纹吗?”

纳克姆先生摇了摇头。

“没有指纹。盗贼都戴着橡胶手套,也就是说,这是盗贼留给我们的唯一的线索。橡胶手套都有一股味儿,特别是新的,现在保险箱把手以及邻近物品上都还残留有那种气味。因此,我们推断,他们用了橡胶手套,不会留下指纹,克里克。”

“嗯,这推断很有价值,”克里克回答,勉强地笑了笑,“也就是说你们现在没有任何线索。可怜的纳克姆先生!惩恶扬善伸张正义这条路可不是那么好走的,对吧?当然,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的。这点毫无疑问。作战部的消息说英国的黄金出现在比利时,我总觉得这跟银行盗窃案有关。这两件事总在我的脑子里纠缠在一起,最后好像变成了一码事……请问,外面是哪位?”这时传来了敲门声。

“你有客人,我回避一下。我想再深入调查一下这个问题。盗贼无论如何都会留下线索的。人们成功后往往会变得大意,如果他们认为伦敦警察觉得这个差事不好做,想放弃,那他们就不会特别细致地清理现场。不用担心,我们会破案的。”

“但愿如此吧,老伙计!”纳克姆先生略带自嘲地说,话里透着沮丧,然后喊道,“请进!”皮特里推门进来,一本正经,站得笔直。

“你帮了我很大的忙。只是见见你,我已经受益很多了。有什么事,皮特里?”

“有位先生想见您,先生,”这位警官爽快地回答,“一位姓莫里顿的先生,他说他是奈杰尔·莫里顿爵士,看起来像个有钱人,特别想见您,长官,还提到了克里克先生。不过我告诉他克里克先生不在。要让他进来吗?”

“做得好,皮特里。”克里克笑着说,对这位警察厅的下属的做法表示赞许;因为所有人都要尽力掩饰克里克的身份。“你要不介意,我就留下来,纳克姆先生。我碰巧对这位莫里顿先生有些了解,是个诚实可靠的年轻人,之前和罗恩小姐是很好的朋友,当时老霍克斯利还在呢。没记错的话,这家伙最近刚继承了家产。他的叔叔五六年前突然失踪了,现在法定时间已过,就承袭了自己的那份。事情发生的时候,可是轰动一时,大报小报接连报道了一周,但再也没有老头的行踪。现在,小莫里顿就在外面,继承了爵士头衔,另外还是塔楼庄园的主人吧——那里可够阴森恐怖的。不用说出我的姓名,老伙计,我就想听听他怎么说。可以的话,我就到窗边看报纸了。”

“好的。”纳克姆先生费力地穿上外套——在办公室他通常都不穿。然后,他让人请莫里顿先生,皮特里就出去了。

莫里顿到之前,克里克稍微“变”了一下脸和穿戴,刚刚还是一本正经的贵族范儿,现在是一个外表普通、弯腰曲背,甚至有点猥琐的摊贩形象了。

“好了。”克里克说,纳克姆先生敲了下桌上的铃铛,门应声打开,皮特里走进来,后边紧跟着年轻的奈杰尔·莫里顿爵士,他的脸轮廓分明,显得冷酷无情,双唇紧闭,令人生畏。

就这样,克里克认识了案子的主角,后来案子的发展证明这是他办案生涯中见过的最不寻常的案子之一。一点都看不出来,奈杰尔爵士,衣着考究的花花公子,会是这出离奇戏剧的中心人物,但事实确是如此,这就是后话了。

他明显看起来有点不安,但来找纳克姆先生的人都很焦虑不安;任何人,只要和罪行沾边,都或多或少有些情绪激动。从这点看来,奈杰尔爵士和警长的其他访客并无两样。

纳克姆先生朝年轻人友好地点了点头,后者表示想见克里克先生,他听说过很多关于他的传奇故事。纳克姆先生盯着年轻人的后背,用遗憾的口气说克里克因为政府公务出去了,并问他有什么可以效劳的。他用手指了指克里克说,这是他的助手,如果奈杰尔爵士有困难,他会尽力帮助的。

奈杰尔爵士的故事很长,而这个年轻人又太焦虑不安,没办法讲得条理清晰,那我们就先把时间往回拨一段,来讲述这个非比寻常的故事。在警长办公室里,奈杰尔爵士对纳克姆先生和他的无名同事讲述了故事的细枝末节。就这样,伦敦警察厅的克里克卷入了这桩奇案,该案后来被称作“冰封火焰之谜”。

奈杰尔讲的家族史,很多是克里克知道的。对周围的人和事了解之多,已经成了克里克的代名词,那部分历史也挺传奇,所以还是要告诉大家,但这就要带各位读者回到这次拜访的几个月前。那时,奈杰尔爵士刚刚结束十二年的军旅生涯,从印度回到英格兰。他在伦敦逗留了几天,见见旧相识,故地重游——结果惊喜地发现一切都还是老样子——然后前往莫里顿塔楼庄园。因为叔叔离奇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庄园就要归他所有了。

家里已经霉运连连,返家的路途也不算一帆风顺;当时很可能造成不幸,所幸没什么大碍。他乘坐的火车发生了事故,挺严重的,但奈杰尔毫发未伤,而且正是因为那次事故,他结识了一个女孩,那个他坚信是世上最美丽的姑娘,这样想着,他倒觉得是件幸事了。更美的是,他得知她竟是自己在莫里顿塔楼庄园的邻居。而这点帮他度过了之后的那段痛苦时光——因为他就要进入那座继承而来的阴森恐怖的老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