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Ⅴ Death·

近世生理学和病理学对于死之自然的物理的说明,不但把关于疾病死亡的旧迷信一齐打破,并且把许多根据这种迷信观念的哲学上重要信条也打破了。

人要确信没有将来的永生,他就会竭力去光耀他的现世生活,应乎世情,循乎理路,去改善他的地位了。万事都是全靠机会,并非受什么有意识的神或是宇宙之道德的秩序所支配的。

耶拿大学建筑

一切东西,没有常住的,只有变灭的。世间一切都是个“存在和变灭”的长流。这是个世界进化的大法,无论看其全体看其各部,都是这样的。唯有“实质”是永久的,不变的,随我们把这“包括一切的世界存在”唤做“自然”,唤做“宇宙”,唤做“神”,或是唤做“巨灵”,都是一样。据实质法则看来,这实质虽然是变化无穷,他的那两个根本属性,就是物质和力,却是常住不变的。实质的一切有形,都免不了毁灭。太阳、行星、地球上一切有机体,自人类以至于微菌,都是要毁灭的。一切有机体都有终的,犹之一切有机体都有始的。生和死是相连的,分不开的。然而哲学家、生物学家对于这个定数的真正原因,各人的意见不同。他们对于生命的性质,没有明了的观念,对于“死”自然也就没有适当的观念了,所以他们的见解大抵都不足取。

(生和死)(像我们在第二章里所讨论的那样,所谓有机体的生命,研究到终极,是个化学的作用。“生命的奇迹”不过是原形质的新陈代谢罢了。近代生理学家,像马克斯·维尔佛尔浓和马克斯·加梳维兹(Max Kassowitz),都反对那近世的“活力说”,以为“生命是那极其复杂的化合物所谓原形质之建设作用和消耗作用中间所交互而起的一个现象”。我们要是承认这种见解,就可以算是懂了死字的意义了。“死”要是“生”的终止,也就是原形质微分子的建设作用和消耗作用之终止,并且个个原形质微分子既是成形之后就要破灭,“死”就不过是那破灭了的原形质微分子里的改造终止而已。所以一个生物不等到他的原形质微分子全破灭尽了,不能再有一些生活机能,不能算是真死。加梳维兹的《普通生物学》第十五章里,本此定义把“生理的死”之自然原因叙的很详尽的。

(个体的死)(近代生物学家,对于“死”的性质,意见很分歧,这中间有许多错谬、误解,都是由于没有把“一般生物”的持续和“个体生命”的持续分别清楚。1882年亚搿斯特·魏兹曼(August Weismann)的“单细胞体不死说”所引起的那些分歧的意见尤堪注目。我在《宇宙之谜》的第十一章里已经说过这种学说是不对的。然而这位动物学名家,1902年,又在他那《进化论讲义》里极力主张他这种学说,对于“死”的性质,又添了些误谬的观察,所以我也不得不把这问题重提一番了。就因为他这部书大有功于进化论,极力维持达尔文的“淘汰说”和其效力,所以我觉得一定要把这里面的许多缺点和危险的误谬指摘出来。这里面最大的误谬就是那“胚种原形质说”和由这个谬说生出来的那“非后天特质遗传论”,魏兹曼据这个谬见,把单细胞有机体和多细胞有机体中间立了个根本的区别。他说多细胞有机体才会死,单细胞有机体不会死,二者的区别就在有没有生理的死。我们一定要反对他这种话,主张生理的个体[就是生元(bionta)]无论是在原生体里或是在组织体里,其生存期间都有定限的。然而要是这个问题不注重在生物质的个体,而注重在新陈代谢的生命运动之世世连续,那就无论单细胞体多细胞体,都可以说他原形质确乎有一部分的不死。

(原生生物的死)(魏兹曼很重视的那“单细胞不死说”,照他自己的意义,也只能行于一小部分的原生物,就是摩内拉里的“克罗马塞亚”和细菌,原微植物里的硅藻和“颇劳陀姆”(paulotom),以及原生动物里的滴虫类和足根类等分裂繁殖类罢了。从严密的意义说来,一个细胞要是分裂为两个“子细胞”的时候,他那原来的个体生命已经灭绝了。魏兹曼大约要强辩道: “在这时候,那分裂的单细胞有机体和分出来的新生体共同生存,并不像生物死的时候,遗下什么尸体。”但是在多数原生动物却并不尽然。很发达的毡毛虫类,在分裂繁殖之前,主核就消灭了,并且时时两个细胞合拢来,互相授胎生第二个核。然而所有的孢子虫类和根足类,大都是用芽孢繁殖的,他只有一部分单细胞有机体供这个用处,其余部分是要死的,这死了的部分就是那尸体了。在栉水母和射形动物等大根足类里,他那生存于新生体里的构造芽孢的内部,比他那死灭的外部小些,这外部就变作尸体。

(组织体的死)(魏兹曼对于“多细胞体生理的死之副因”的见解,和他那单细胞体不死的见解,是一样的荒谬。据他说组织体——无论多细胞动物或是多细胞植物——的死,都是“适应”的必然结果,就是多细胞动物达到了复杂的组织的时候,和他那原来的不死状态不能相容,才由淘汰作用生出这“死”来。自然淘汰于是这样灭了那不死的,单留那有死的,自然淘汰当那不死的繁盛的时候,干涉他,不许他繁殖,只用那有死的来生殖传种。魏兹曼的这种怪论,并且和他自己的“胚种原形质说”也大相矛盾,加梳维兹的《普通生物学》第四十九章里已经把他指摘出来了。在我的意见,他这种怪论,和他所牵引在一起的“胚种原形质说”都是无稽之谈。魏兹曼编出来这番精巧的分子说,他那心思的深妙,是很可赞赏的。但是我们越寻他的根底,越显他薄弱。况且赞成他这“胚种原形质说”的学者,二十年来,也未见有一个人能利用这种学说收点什么效果。反而因他反对后天性质的遗传,颇生恶影响,这种遗传,我同拉马克、达尔文都以为是“成来说”的个最健全最紧要的明证。

(“生理的死”之原因)(讨论“死的真因”这个问题,我们专注重在生理的死,不管他是遭什么不测,害什么病,那许多原因,疾病也好,寄生虫也好,祸灾也好,一概不问。一切有机体到了生命遗传的期限,都就要死。这个期限,因有机体的种类,大有长短的。许多单细胞的原生植物,原生动物,只有几点钟的寿命,别的有几个月或是几年的寿命,许多“一年的植物”和下等动物,在温带地方只能活一夏,在寒带地方或是积雪的亚尔卜司(Alps)山上,就只能活几星期几十天。然而大脊椎动物,常有能活到一百岁的,有许多树,能活一千年。各种生物,在进化的路途上,由适应特殊状态而定生命的长短,更遗传给子孙。然而这寿命的遗传,往往也是要有许多伸缩加减的。

(原形质之消耗)(近世的“生命机械说”把有机体比作人工构造的机器,或是由人智装配起来供什么用的机括。《这个比喻不能用之于摩内拉等没有机械组织的最下等有机体。在这种没有器官的原始有机体(克罗马塞亚、细菌),他那生命的唯一原因,是原形质里看不见的化学上组织,和由此而起的新陈代谢作用。这个作用要是停了,立刻就死(详第七章)。在其余一切有机体,唯有关于各器官各部分之有秩序的共同动作,把“可能力”转变成动力,这一点可以适用这个比喻。然而有机体和机械有个大分别。机械的整齐是由于人之有目的有意识的意志,而有机体的规律是生于无计划无意识的自然淘汰。不过这二者的生涯中,却有一件相同,就是器官部分都是要消耗毁灭的。火车头、船舰、电报机、洋琴都只能用许多年数的。用久了各部分都销蚀朽坏了,随你如何修理,终究要成为废物的。所以有机体的各部分,也早迟总归败坏,无论原生动物或是组织体都是这样。此等各部分,本也可以修缮,可以再生,但是早迟总归有一天不中用,这就是死的原因了。

(再生)(广义的再生(就是回复已毁的各部分),实在是个极重要的一般生活机能。活有机体的全部新陈代谢作用,就在原形质的同化,回复化分作用所用坏的原形质微粒(详第八章)。维尔佛尔浓把那假定的生物质微分子叫作“生元”,这生元我和海林(Hering)以为他是有记忆力的,在1875年,把他叫作“生质微分子”(plastdule)。维尔佛尔浓说: “生元是生命的真要具。生元的盛衰消长就是生命,发为千变万化的生活现象。”新生元是由再生构成的。在再生作用、生殖作用里,一群一群的生元(像胚种原形质),因为生长过度,脱离母体,做新个体的根基。

“再生”这个现象,有极多极多的样式,近年来很费实验研究,所谓“机械的胎生学”尤其肯实验他的。然而我们概观再生作用的全境,发现了上自高等组织体之两性生殖,下至单细胞原生物之原形质补足作用,当中有个一贯的发达体系。高等组织体的精虫细胞和卵,都是过度生长的产物。都有生产完全多细胞有机体的能力。但是许多高等组织体又有用分出来的一片组织,甚至用一个细胞,生出新个体的能力。在那随着这些生殖作用的新陈代谢和生长的特殊方式里,生质微分子的记忆,就是生元的无意识的保持力,作用最大。单细胞原生物之最初的种类里,都有那极简单的死和生殖两种现象。克罗马塞亚、细菌等无核摩内拉裂成两半的时候,那分裂个体的存在就完了。每半个摩内拉以极简单的方法,起同化作用,自己生长,直到和母体一样大小。一切原生植物、原生动物等有核细胞,那就较为复杂,因为这核作用很大,算是中央器官和新陈代谢的管理者。要把一个滴虫切成两块,只是有核的那块能长成一个完全的有核细胞,没有核的那一块,不能自行再生,就要死的。

(组织体的死和再生)(在组织的有机体之多细胞体,我们一定要分别其含有细胞的一部分死灭,和其全有机体的死灭。许多下等组织植物、组织动物,他那关联是很松的,集中作用是很微的。过余的细胞或是一群细胞可以离开本体,自己长成新个体,于那本体全组织的生命毫无危险的。许多藻类和地钱类,甚至于类似景天属的藓苔,还有淡水产的水螅、水蛇和别种水螅都是一样,切下来的碎片,片片都能长成一个完全的个体,但是组织越加发达,各部分的互相关系和其在全体生命里的共同动作越加密切,他那各器官的再生力也就越加薄弱。然而就连在这等时候,许多老废细胞也还可以用再生的新细胞来填补的。在我们人体里,也像在高等动物身体里一样,每天有千千万万的细胞死去,由同类的新细胞来代他,例如皮肤上面的表皮细胞,唾腺的细胞或是胃的黏液层,血液细胞等,都是这样。此外却又有补足力很微弱或竟全无补足力的组织,像那些神经细胞、感觉细胞、筋肉细胞。在这种部位,有许多固定不易的细胞,同他的核终生存留,其细胞体消耗去了的部分,可以用细胞质来补充的。照这样看,我们人类的身体,也像那些高等动植物的身体一般,是个别种意义的细胞的国家。每天每点钟,这国家的组织细胞国民要死几千个,又有同类细胞分裂出来的新细胞来补充缺额。不过我们人身这种不断的变化,决不是完全的,也不是普遍的。还常有个“保守细胞”的固定基础,他的子孙保持着后来的生殖。

(老衰)(多数有机体都死于外界的或是不测的原因,诸如缺乏食料,处于绝境,寄生虫和别种外敌.以及祸灾、疾病都能致死。少数免于这些不测原因的,到年老的时候,也是死于器官败坏,机能衰萎。这老衰和“自然死”的原因,是随各种有机体原形质的特种性质而定的。近来加梳维兹研究出来.个体的衰老,是由于原形质免不了要消耗,并且原形质所生的变形部分免不了要衰竭。身体里各个“变化原形质”促进原形质的自行破坏,由此又构成新“变化原形质”。因为原形质的化学能力,渐渐降到生命的一定顶点以下,细胞也就随即死灭。原形质渐渐丧失了能力,不能用再生作用去补充那由生活机能所受的损耗。于是在精神上就生出脑筋容受力衰减,感觉迟钝等现象,筋肉也就失其能力,骨头也脆了,皮肤也干缩了,运动的弹力和耐久力也衰减了。这些老衰的自然现象,都是由于原形质里的化学变化,原形质里的分化作用一天一天比同化作用强。到终局总归是免不了一死。

(疾病)(因为体力的渐渐衰减,器官的渐渐颓废,无论怎样健全的有机体,到终局总免不了要死,然而大多数的人却不等到自然的死期就早早病死了。这“死”的外界原因,就是外敌、寄生虫、灾难和伤生的境况。为了这些原因,其组织和组织上的合成细胞大起变动,先把一部分致死,全个体也随着就死灭了。卢德夫·蔚萧在他1858年著的那部空前的杰作《细胞病理学》里,证明人类和他种有机体的一切疾病,都全是由于组织细胞的变化,这实在是一件大功。所以疾病和其苦楚是个生理的作用,是个在危害状态下的生命。异常的病理的现象,也像通常的生活现象一样,都该向原形质里的物理化学作用去寻求他的究竟。病理学实在是生理学的一部分。有了这个大发明,把从来认疾病为实物,为鬼祟,为神罚的那些旧观念,从根本上铲除了。

(死的运)(近世生理学和病理学对于死之自然的物理的说明,不但把关于疾病死亡的旧迷信一齐打破,并且把许多根据这种迷信观念的哲学上重要信条也打破了。例如那些朴野的信仰,以为有个有意识的神,致人祸福,定人生死,就是这一类的。人在无数危难中,相信有个保佑他的神,这本是很有主观上的价值的,我也未尝不承认。由这个信仰,生出来的确信和希望,那孩子般的心地,也真令人可羡。但是我们的心情既不是那些诗歌的想象虚构所能满足的,所以一定要说,就理性上看起来,那有意识的神,慈爱的天父之存在行事,实在是毫无凭证。我们天天在报章上看见各种的灾难和罪恶,许多快快活活的人,都因此遭了横死。每年的统计录上都有千千万万的人,死于坏舟沉船和火车出事,死于地震和山崩,死于战争和瘟疫的。就照这样,还要教我们相信有个造定浩劫多杀不辜的“慈爱的神”!世上有这些惨剧,还要教我们用“天意如斯”“天道难知”那些空话来自慰,这种话也只有那些无知的小孩子和愚蠢的信士,肯以此自解罢。20世纪里受了教育的人,专讲真理,什么都不怕,哪个还再肯相信呢。

(偶然和命运永生)(人要说我们对于“死”的这种一元的合理的见解,是教人无欢,令人绝望,我们就可以回答他道,现行的那种二元的见解,不过是从思想的遗传习惯生出来的,是由于幼小的时候神话听多了,要能用进步的文明科学,把这些迷信破除,就晓得人生在世,不但绝无所损,并且所得已多了。人要确信没有将来的永生,他就会竭力去光耀他的现世生活,应乎世情,循乎理路,去改善他的地位了。万事都是全靠机会,并非受什么有意识的神或是宇宙之道德的秩序所支配的。要是有人反对这句话,就请他看《宇宙之谜》第十四章的末尾,我在这章书里,把命运、天道、归宿、目的、机会,都论的很详明的。如果再还要说我这现实的生命观导人厌世,引人悲观,那也就没法,随他骂去罢。

(乐天论和厌世论)(乐天论看世界善的方面,光明的方面,和可赞赏的方面。厌世论看人生的阴郁处,悲惨处。有几派的哲学宗教是偏重乐天论,有几派固执厌世论,然而大多数的宗派却是兼收并蓄的。纯粹的一致的“实在论”,大概都既非乐天,亦非厌世。这种的“实在论”看世界是个统一的全体,就是这么样,其性质是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然而二元的理想论,大概都把二者合在一起,分当他的那两个界,这种二元的理想论,说这个现实世界是个“眼泪的深溪”,那个理想的世界是个“辉耀的乐国”。这个见解是一切二元宗教的显著特征,在有学识人士的心里,实际上理想上都还有很大的影响。

(乐天论)(有体系的乐天论,是莱布尼兹创建的,他的哲学虽是想要调和异论,其实不过是一种“物力论”,或是个近似阿斯特瓦德氏能力论的一元论。莱布尼兹的学说,具见他1714年刊行的那部《单元论》。他说世界是无数单元构成的(他这单元和今日所谓精神原子差不多),但是他既以神为个中心单元,把这无数的单元合成一个实质的统一,他这多元论也就变做个一元论了。他1710年著的那部《神道论》,说那至智、至善、至高的造物主,以完全的意识创造这个最好的世界,造物主的无限善、无限智、无限力,由那事物之预定的调和里,随处可以看得见,但是个人以及人类全体,发达力却是有限的。然而了解世界真相的人,在天演界竞存争生的人,对于人生中无限困穷灾难怀抱同情的人,真不解莱布尼兹这样深思博学的思想家,如何会主张这样一种的乐天论呢。要在那一偏的、朦胧的形而上学家,像那主张“一切实在的都合理,一切合理的都实在”的海格尔,那倒也不足为奇了。

(厌世论)(厌世论和有体系的乐天论是正相反的。一个主张这世界是至善,一个看这世界是至恶。亚洲最古最盛行的婆罗门教和佛教,就是抱这种厌世观念的。这两个印度教,都本来是厌世的,并且是无神的,理想的。萧本豪埃尔特别的注重这点,说这两个宗教是一切宗教中之最完美的,并且把两教主要的观念采入他自己的哲学体系里去。他觉得“这个以相杀为生的惨痛的修罗场里,知识越高,痛苦就越多,到人类算苦到极处,再要说这惨毒的世界是尽善尽美,未免太没道理。乐天论在这罪恶、痛苦、死灭的舞台上,演的这样惨痛,若不是侯姆说出他的起源是个媚神求福的心愿,我们倒真当他是在那里嘲讽人了。我们对于莱布尼兹说世界尽善尽美的这种诡辩,可以举出严正的反证,证明其为穷凶极恶”。然而萧本豪埃尔和近世最重要的厌世论者爱德华·哈特曼(Edward Hartmann)却都不曾从厌世论上引出个精严的实际结论来。这个结论,大约就是否定“求生意志”和自杀以免痛苦了。

(自杀)(把“自杀”说做个厌世论之必然达到的论理的归结,倒可以借此看看大家对于这件事所抱的那些奇怪的分歧的意见。人生问题里,除了灵魂不死、意志自由两个问题之外,怕再没有像这样谬说纷纭、至今不决的了。那些视生命为神赐的有神论者,虽然看舍己救人算件美德,至于却弃生命,还之造物,他又不以为然。有学识的人士,大都还把自杀视为一件大罪,并且有几国(例如英国)图谋自杀,是要办罪的。中古时代,有十来万人都因为得了异端邪教的罪名,被人家捉去活活的烧死,这时候对于自杀的人,用一种可耻的葬仪去惩罚他。萧本豪埃尔说得好: “世间一切物事,唯有对于自己的生命和身体,我们的权利,最为明显。把自杀当件罪过,未免太好笑了。”人生在世,要是处于难堪的困境,要是幸福得不到手,反而招了各种的忧患、穷乏、疾病、祸灾,既不能怪他自己不该从胎里长出来,他就当然可以一死了之,省得受苦。这个理是一切宗教所许的,不过附有条件罢了。就连基督教的经典都说道: “汝自陷尔于罪,尔抉弃之。”从来的道德,无论怎样都不许自杀的。然而所主张的理由实在浅薄可笑。虽裹上宗教的衣装,也还是站不住的。

我也很承认社会政策改善贫民的境况,增进人民的卫生、教育和身心的福利,然而我们文明诸国离那理想的公共福利还是很远的。因为分业和人口过多,贫民越是困苦穷乏。每年有无数少壮有为的人,自己并没有过失,不过因为太安分,太正直了,弄得颠连困苦。无数的人,心肠虽好,因为谋不着事做,弄到挨饿。又有无数的人,因为这无情的机器时代那许多严酷的技术工艺之要求,丧了性命。一面却有无数下作的人,因为会用混账心思,使奸使诈,因为恭维服事当道权要,在那里荣华富贵。何怪文明国自杀的统计增加这许多。稍微真有点“基督的爱他心”的人,总不会不许他那受苦的同胞,用自杀的手段,去脱离痛苦,永远安息。

19世纪里,虽是一切艺术科学都发达进步,个人生活,社会生活,都有合理的改革,然而那文明社会里的罪恶,却是有加无已。在这蒸汽电气时代,我们缩短了时间,缩小了空间,因此文化上增了无限的价值。我们比了一百年前的祖宗,公私的生活都快乐多了,享受的华膴也更多了,但是这许多事物,耗费的精神也就越多。比了一百年前,脑筋担负更重,耗竭得早些,身体刺激更多,劳倦得很些。许多“近世文明的病”,增加得异常之快,每年因神经衰弱病和别种脑病,断送的人更多。养育院年年扩张,年年增加,遍处都是那文明牺牲者躲灾避难的疗养院。这中间有许多症候实在是无法可医的,患者只等到那一天惨痛而死罢了。这许多可怜的人,尽有盼望死了省得受罪的。于是生了个重要的问题,仁人君子,是否该偿他们的愿望,给他们一个无痛苦的死,免得他们再受苦呢?

这个问题,在实用哲学上和法学医学的实际上,都是极关重要的,况且大家意见极其分歧,似乎可以在这里讨论讨论。据我一个人的意见,以为同情心不但是人类脑筋之至高至善的机能,并且是一切高等动物之社会生活的第一个紧要条件,《福音书》里放在一切道德之前的那个“博爱”,并非是基督首先发明的,不过基督和他的门徒,当那罗马人心浇漓文化颓败的时候,倡导博爱,很有成效罢了。这些自然的同情和爱他心,在人类社会里,早几千年已经有了,就连一切群居的高等动物,也都有的。这些同情和爱他心的根源,远在下等动物的两性生殖,雌雄之爱和爱子心,种类的存续,也就靠此的。所以近世“为我主义”的先驱腓力德理希·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和马克斯·司齐纳尔(Max Stirner)要舍博爱而谈“强者的道德”,要骂同情心是卑劣的弱点,是基督教伦理上的荒谬,这都是因为不解生物学,弄成大错。基督教理最有价值的地方,就在主张爱人,别的教条都湮没了,这点道理却不能磨灭的。然而这件高尚的义务,决不能只限于人类,一定要推广到我们的同族,高等脊椎动物,推广到一切有感觉晓得苦乐的动物。例如我们日用的家畜,也是有性情的,我们必须要留心增他们的乐,减他们的苦才好。驯良的犬马,爱养了许多年,到他老病无望的时候,应该把他弄死,免其受苦。和这个一理,同类的人,要是病痛难堪,也应教他一死,免得多受些罪,这纵不是义务,也是个权利。有几种剧烈的不治之症,痛苦不堪,病者自己求死的。然而我和医生谈起来这件事,他们的意见,和我不同。许多心存济世明通公允的良医,对于那不治之症,应病人的希望毅然决然的肯用一剂吗啡或是用一剂钾氰化合物,免其受苦,这种无痛苦的死,往往在病者和他家族都是福。然而别的医生和大多数的法律家,都以为这件仁慈的事是不对的,甚至于说是件罪过,他们以为医生的义务,是无论如何,都要极力延续病人的生命,这真令人不解。

(医学和哲学)(我讨论这件重要的,并且在医德上很困难的社会伦理问题的时候,我倒好趁此说说一般医生对于一元哲学的态度。我做医科学生到魏尔次堡犹留斯医院的病室里见习,去今50年了,我在那里实习得不久,我和我所疗治的病人,却都得益。1857年考试过了,没多时我就走了,然而我当时所得的关于人类组织、解剖学上构造以及生理机能的全备知识,实在受益无穷。不但我毕生研究的动物学得了坚实的实验的基础,就连我的一元哲学全体,都大得其益。因为广义的医学包括有人类学,就连心理学也该包含在内,所以他对于“思索哲学”的价值不容轻轻看过。那些把大学校哲学讲席视为自己专利的旧派形而上学家,若是能通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个体发生学、系统发生学的训练,也不会有那些二元的谬说了。就连病理学,对于哲学家都很有补益。心理学家要研究精神病,参观疯人院的病室,尤能洞见精神生活的精微,为“思索哲学”所及不到的。有经验有思想的医生,不大有再肯相信灵魂不灭,相信上帝的。生前灵魂已经澌灭殆尽,甚至于生来的白痴,怎样会有不灭的灵魂永生天界呢?聪明正直的上帝,既自己以遗传的恶习污人,置人于必要犯罪的境遇,又不与他自由意志,怎样能把他办罪,投入火焰地狱呢?这位泛爱的上帝,看着年年堆在他面前的那些家庭里,国家里,城市里,医院里的无限困穷、祸灾、痛苦,他又作何回答呢?难怪有句古话说: “三个医生,两个不信有上帝。”(Ubi tres medici,duo sunt athei.)

(生命之保存)(大家都以为人的性命,无论如何,都该要延续,纵然是绝无益处,徒使那不治的病人,多受痛苦,病人的亲友,受累无穷,也还得设法教他延续,这种信念,实在是一种因袭的谬说。数十百万不治的患者,诸如那些疯狂、癞病、癌肿病,都用人工的法子教他活着,用心用意的去延长他们的痛苦,于这些患者自己,于一般社会,实在都毫无益处。疯人的统计和疗养院、精神病院的增加,就是个确凿的证据。据1890年的统计,单单普鲁士一邦,就有51048个疯人养在精神病院里(柏林一城就有6000人),内中有十分之一以上是绝医不好的(内中有4000个患瘫痹的)。法兰西国,1871年,精神病院里有49589人(合人口13.8‰),1888年,有70443人(合人口18.2‰),照这样,就是17年间全国人口只增加5.6%,病人的数却差不多增加30%了(实数增加29.6%)。现在文明国疯狂人数,平均约在5‰~6‰。欧洲的全人口要是3.9亿~4亿,疯狂的人至少就有200万,内中有20万以上是不治的。计算起来,这许多病人自己有几多的痛苦,他们的家族有几多的烦忧,私人公家又耗费几多的金钱呢?大家要肯下决心,用一剂吗啡,免除那些不治的患者之不愿受的病痛,该可以省了许多痛苦、许多金钱?这件善事,自然不能准个人医生独断独行,一定要由有资格有良心的医务委员会来决定的。在别种不治的重病(例如癌肿病)要是病人自己打算定了,情愿早死(事后要经法官的证明),就该在一种官厅委员会监督之下,用一剂又无痛苦效力又速的毒药,使他如愿以偿。

(斯巴达式的淘汰法)(古代斯巴达人,不举生而孱弱残废之子,其人的勇力、秀美、才能,都得力于这个古俗。现在许多蛮族里,都还有这个习俗。我1868年(在我著的那部《自然创造史》第七章里),说这“斯巴达式的淘汰法”,于改良人种很有益,那时候,许多宗教的报章,大动义愤,也像往常自然理性掊击那世俗谬见、传说信仰的时候一样。但是我问他们: 每年生出来的无数不治的残废、聋哑、白痴,用人工延续他们的命,养活着他们,于社会有什么益处呢?把他们的苦命所带与自己带与家族的那些不幸,自始就断绝了,这岂不是更好些、更合理吗?宗教禁止这件事,这是不待言的。基督教却也教我们舍命为同胞,不要求生害义,这就是说,我们的生命要是徒使我们自己和我们的朋友受无益的痛苦,教我们就抛弃了他。究其实,反对的只有感情和因袭道德的权力,就是那早年着了宗教衣装的遗传偏见,罔顾这种偏见的根基怎样不合理、怎样迷信的。这一种虔诚的道德,往往实在是件最深的罪恶。有句俗话“法律和权利,中人如痼疾”,就连法律权利所依据的那社会上习惯伦理,也一般是这样的。在这些重大伦理问题里,绝不许感情夺理性的席。像我在《宇宙之谜》第一章所说的,感情是头脑之很可爱的个机能,也是很可怕的个机能。不能用感情去求真理,也犹之不能用“天启”去求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