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onditions of Existence as Affecting the Perpetuation of Livings Beings·

人们难以想象,甚至无法想象,但是事实如此。这确实印证了马尔萨斯(Malthus)的理论。虽然他因为这个从未被推翻、以后也不会被推翻的结论在当时备受质疑辱骂,但是他清楚地指出,由于生物的数量呈几何指数增长,而生活资源却无法按照这个指数增长,终究会有一天由于生物的总量超出营养供给的能力,致使生物的进一步增长会受到某种限制。

大猩猩。

上次讲座中,我试图给你们证明一个普遍原则,即生物在复制它们本身的同时,总是或多或少有发生变异的倾向。我向你们说明,变异有可能由于我们不了解的原因而发生,这时我们称之为自发变异。变异也有可能以一种明确的形式出现,与以前的形式之间没有任何过渡类型。我还说到,变异一旦出现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延续,而且不直接和我们所谓的选择过程发生关系。然后我还说到,通过人工选择——假若你有意只用具有以相同方式形成相同特征的变种进行繁育的话——这个变异,在我们看来,就有可能无限地延续下去。

接下来的问题对我们很重要,通过这种选择性的繁殖过程,我们能够得到原始种系,而在这一过程中,变异的量是否存在限制?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有必要把生物变异的特征划归到两个大类:一类是结构性特征,另一类是生理性特征。

首先关于结构性特征,我已经通过桌子上的这些骨架和大量已经确认的事实向各位展示了不同的鸽子变种——信鸽、球胸鸽和翻飞鸽——在它们内部重要结构特征上有很大程度上的变化。不仅在头骨的比例、喙和脚的特征等方面有所变化,而且在脊柱中的椎骨,如球胸鸽骶骨的绝对数目上,也有差异。正如我给大家通过这些骨架和示意图所显示的那样,它们在诸如此类特征上的变化程度远比博物学家所谓的不同鸽种之间结构特征上的差异还要大。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的分异程度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球胸鸽和翻飞鸽之间的差距比野生鸽种如岩鸽(Rock Pigeon)和环鸽(Ring Pigeon)或环鸽和野鸽(Stock Dove)之间的差距还要大。实际上这种差异的意义不止于此,假设一个博物学家不知道这些鸽子的来历的话,这些家鸽之间的结构差异足以误导一个博物学家把它们放到完全不同的属内。

既然我上面用到了种这个名词,这个名词后边还会常用到,我想最好花一点篇幅来解释一下这个名词的意思。

世界上的动物和植物可以分成不同的类群,从界开始,由大到小,界可以分成亚界,然后依次再分成门(province)、纲、目、科、属,最后是可以用除性征以外的稳定特征来定义的最小类群单位。不管在理论上怎么着,这就是博物学家实际上所用的种的概念。

在自然状态下,如果你发现两群生物能够用某些稳定而重复出现的特征区分开,不管这种差别有多小,只要它是可以定义和稳定的,又和性别特征无关,那么所有的博物学家都会同意叫它们两个种。这就是“种”这个词的意思。也就是说,对于博物学的实践者来说,种只是一个结构上差异的问题而已。[1]

重复一下,因为正确理解这件事情很重要:我们已经看到,由同一个血统通过选择性繁育而来的品种(breed),在结构上与原来的血统之间的差异可以和不同种之间的差异相提并论。

那么动物之间在生理特征上是否也有类似的关系呢?变种(variety)之间在生理上的差异是否达到了博物学家所谓的种之间的程度呢?这是我们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

毫无疑问,大多数的生理性特征能够通过选择来培育、增强和改造。

毫无疑问,品种之间在很多生理性特征上的差异可以跟种之间的差异一样大。前面我曾简单地提到过,由于它们生理上的特点,鸽子不同变种有着不同的习惯,例如翻飞鸽奇特的翻飞习惯、归巢鸽的飞行特点、扇尾鸽奇特的展尾和走路姿态,最后还有球胸鸽特有的吹胀食道的习惯。这些都是源于生理上的变化。就此而言,这些鸽子相互之间的差异和正常的两个种之间的差异一样的大。

同样的情况也表现在狗的习惯和本能上。正是生理上的特点使得灰狗(Greyhound)能靠视觉追逐猎物,小猎兔犬(Beagle)能靠味觉来追踪猎物,小猎犬有了捕猎老鼠的本领,寻物犬有了寻物的习惯。这些习惯和本能都是生理差异和特点造成的,人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差异和特点都是从同一个血统发展而来的。但是一个极为独特的情况却是,尽管在整个生理过程中几乎都没有遇到任何限制,但是到最后你却遇到了一个限制,它出现于生殖过程中。自然的种有一个最独特的情况——至少有一些种是这样的,在这里我们只需要一个种是这样的就足够了,但是事实上这样的情况非常多——虽然自然的种看起来和一些种族或品种差不多,但是它们在生殖过程中有明显的特点。如果用同一种族的雌雄个体交配的话,当然你得到的是类似的后代;用这些后代来繁殖,你会得到同样的结果;再用它们来繁殖你得到的还是同样的后代。这个过程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但是一旦你用两个种的成员来繁殖的话,不管它们有多么相似,除了我下面要说的例外情况以外,你会遇到某种限制。如果你让它们交配,尽管你会得到第一代杂合体,但是如果你再让这些所谓的杂种进行一雄一雌的交配,结果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时候不会有任何后代。这么做不会有任何结果。

在有些情况下,其中的原因显而易见。尽管雄性的杂种具有该动物正常的外貌和特征,但是生理上却有问题,缺乏生殖所需的结构和器官。据说在雄性的骡子(即公驴和母马的杂合体)的身上情况就是如此。因此尽管对马和驴进行杂交相当容易,据我所知,人们一直在这么做,但是如果你想把一公一母两头骡子拿来交配的话,你不会得到任何结果。生育是不会发生的。这就是所谓的两个不同种的杂种不育性。

你们知道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但是人们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常见的目的论的解释是,这是为了使得血统的纯洁性不被种间的杂交所破坏,但是你们看到实际上二者毫不相关。杂种之间不能繁育的事实和建立这么一个理论没有任何关系,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隔马和驴或驴和马的繁育。这样一来,这种解释就会跟其他很多纯粹建立于各种假设之上的解释一样不成立。

由此你们会看到在混血种(mongrel)(不同的种族之间的杂合体)和杂种(hybrid)(不同种之间的杂合体)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就我们所知,混血种之间是可以生育的。但是在两个不同的种之间,很多情况下你甚至连杂交一代都得不到。无论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杂种之间经常是绝对不育的。

不管这个特性是大还是小,用它可以区分开动物的自然种。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在来源于同一个血统的不同种族之间找到一个类似的特征呢?直到今天为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绝对的不。就我们今天所知,在种族之间没有类似的限制。在扇尾鸽和球胸鸽、信鸽和翻飞鸽,或者其他任何你能够叫得出名的变种或种族之间的繁育中,就目前我们所知的情况,在混血种之间的繁殖没有一点儿困难。以信鸽和扇尾鸽为例,让它们分别代表不同种的情况下的马和驴。通过交配你会得到信鸽与扇尾鸽的混血种。假设得到的混血种有雄有雌,就我们所知,它们之间交配的可育性并不比原有的信鸽和信鸽之间交配的可育性差。由此你们看到选择性改造的种族和自然的种在生理上的差别。我还会继续进一步研究这些和在类似情况下出现的事实,但是现在我只能跟大家这么粗略地交代一下了。

但是在考虑种间界限这个问题的同时,我们必须谈一谈返祖现象(recurrence)——由变种通过选择性繁育而来的种族所具有的重返原始类型的现象。很多人认为这为选择性和其他的变异程度设定了上限。有人说:“谈培育这些各种各样的种族是可以的,但是你们都知道,如果把这些鸽子放归山野,这些球胸鸽、信鸽等等都会回到它们的原始状态。”人们常常以为这就是事实,而这种辩论也通常是以结论的形式直接提出来的。但是如果你不怕麻烦仔细追究一下,就会发现这种说法没有多大价值。首先第一个问题当然是它们是否确实回到了原始状态。按照常理,要找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常常是极其困难。例如,总是有人说家马一旦放归山野,譬如在小亚细亚和南美洲,它们马上会返回到过去的原始血统中去。但是你对这种假设的第一回应是问他们有谁知道家马的原始血统是什么样的。第二个回应是,在这种情况下,小亚细亚和南美洲的野马按理应该是完全一样的。如果它们是一样的,那它们当然应该是相像的呀!但是有关专家知道它们二者之间的差别是挺大的。亚洲的野马据说是暗褐色,头较大,还有很多其他的特点。有关南美野马的专家会告诉你,他们的野马和小亚西亚的野马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它们头形不同,毛色通常呈栗子色或枣红色。因此,通过这些事实可以明显看出应该有两个原始血统,这些事实一点儿都不支持种族回归原始血统的说法。上述证据说明,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

即使暂时假定这种说法是对的,即家养种族一旦放归荒野便会回到常见状态,我看这些除了证明相同的环境产生相同的结果以外什么也证明不了。当你把家养动物送回到我们所说的自然环境中的时候,你所做的好像是在进行跟把一个动物从野生状态驯化到家养状态的过程正好完全相反的一个过程。如果要费很大力气才能把动物从野生状态驯化过来,我想一旦去掉那些产生家养类型变异的条件后,它们就马上会回到原始状态当然就一点儿都不足为奇了。但是达尔文先生非常强调一个重要的事实,这个事实与培育家鸽有关。那就是不管鸽子品种之间的差异有多大——它们之间的巨大区别我们前面已经看到了——只要在这些变异中你看到蓝色的鸽子,它的翅膀上肯定有黑道儿,这个特征属于原始的野生岩鸽血统。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令人瞩目的情况。但是我却看不出它能有力地说明什么。事实上,支持动物回归原始类型的论点对于那些爱提出这个问题的人们来说很可能是难以招架的。例如,达尔文先生曾经着重强调过,如果你观察这一匹暗褐色的马——我最近去了西苏格兰高地(West Highlands)的岛屿,那里有很多暗褐色的马,因而有机会验证这幅图画的内容——在马背上有一条长的黑道儿,在马肩和马腿上有条纹对它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不久前,在比特郡(Bute)的罗斯西(Rothesay)附近,我坐在一个面包师的车上亲眼看到了一匹小马跟这种描述一模一样:背上有一条黑道儿,肩和腿上有条纹,就跟驴子、斑驴和斑马似的。如果现在把返祖理论应用到这种情况中,难道不能说这种动物所展示的性状和状态正是处于马、驴、斑驴和斑马之间的过渡类型,而这四种动物都是从它演变而来的吗?同样的结论也适用于人类。每一个解剖学家都会告诉你,解剖人体时遇到所谓的肌肉变异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如果你对两个人体进行仔细的解剖,很可能发现肌肉的连接方式和附着点在二者并不完全相同,不同个体肌肉的连接方式有很多独有的特点。奇特的是,有时解剖人体时你会发现人体的肌肉排列确实和猿的对应部位非常相像。那么这时候我们是否可以说,这就跟鸽子翅膀上的黑道儿一样,它标志着动物重新返回到了它所来源的原始类型呢?说实在的,我希望改造和变异的反对者最好别再提返祖论了,不然的话,结果也许是他们无法承受的。

总结一下,我们拥有的证据反对给结构上的分异设置上限,但是支持在生理上设置上限。通过选择性繁育,我们可以使结构上的分异达到种间水平,但是我们无法在生理上达到同样的分异程度。这个问题就到此为止吧。

接下来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种选择性繁育在自然界会发生吗?假若没有证据的话,我前面所说的一切就跟物种起源没有任何关系。自然过程是否能够在延续变异中起到选择作用呢?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在上次的报告中我曾指出,哪怕要找到证据来研究发生在家养动物身上我们熟知的变异的起源都是极为困难的。我跟大家说过,这些变异的起源几乎总是被人忽略,因此三个例子中我只能解释两个,即有关格拉提奥·凯雷亚的和安康羊的。当变异尚不明显时,人们会遗忘或者不注意它们。既然眼皮底下发生在我们关心的动物身上的人为例子尚且如此,那么要在自然界中发现变异起源的第一手材料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说实在的,我不知道是否可能在自然界找到一个变种起源或者选择性繁育的直接证据。但是可以告诉大家的是,我们能够证明自然过程也会达到同样的目的:自然界的种内存在多个变种,而且每当一个变种形成时,自然过程和环境总有能力担当起选择性繁育者的角色。虽然现有的证据并非人们所期冀的那样,不是什么直接证据,但是越来越好、越来越有力的证据正在涌现。

关于第一点,即自然种中存在多个变种,我要借用一下每一个博物学家和曾经注意过自然界中动植物特征的任何人都有的共同经验。但是在这里我还要讲几个例子,就先从我们人自己开始吧。

跟所有人一样,我相信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人类的起源多于一对。我必须说,我找不出任何理由或者站得住脚的证据去相信有好几个人种。但是你们知道,就跟动物有好多变种一样,人也有很多变种。我这里所说的,不仅指那些一眼就能看出的显著变化。当然人人都知道黑人白人的区别,也能区分中国人和英国人。他们都有着特征性的肤色和长相特征。但是你们肯定还记得,这些种族的特征远不止于此,它们一直延伸到骨骼结构和我们最为重要的器官——大脑的特征上去。因此不同的种族甚至同一种族中的个别人会比其他人的脑容量大出三分之一、一半甚至百分之七十。如果考察全体人类的脑容量,你有时会发现这种差异竟能达到百分之百。除了脑容量的变化外,头颅的特征也会变化。如果我在黑板上画出一个蒙古人和一个黑人的头,在后者中,宽是长的十分之七,在前者中,宽是长的十分之九。因此充分的证据显示在自然状态下人和人之间就有差异。如果你去看其他动物,情况是一样的。例如,广泛分布于欧洲、部分亚洲和美洲大陆的狐狸变化就非常大。大狐狸在北方,小狐狸在南方。仅在德国,护林人就估计有八种不同的狐狸。

人们认为只有一种老虎。它们从孟加拉最热的地区一直延伸到干冷荒凉的西伯利亚大草原,跨度达到50个纬度。它们甚至会捕食驯鹿。尽管这些老虎具有非常不同的特征,但是它们仍然保持着老虎的总体特征,所以毫无疑问它们就是老虎。西伯利亚虎的皮毛厚,鬃毛很小,背上有纵向的条纹,但是爪哇虎和苏门答腊虎在很多方面和北亚的老虎不同。同样,狮子之间也有所不同,鸟类之间也是如此。如果你进一步去考察低等动物,你会发现鱼类之间也有所不同。同一个地区的不同河流中你会发现有着不同的鳟鱼,这一点,在这些河流打鱼的人们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蚂蟥中同样有着差异。蚂蟥的收集者很容易就能指出旁人很可能忽略的差异和特点来。淡水贻贝也是这样。实际上,任何你们能够想起的动物莫不如此。

在植物界有着同样的变异。以常见的荆棘为例。植物学家为它吵成一锅粥:有人认为荆棘中有很多种,有人认为它们只是一个种中的不同变种而已,直到今天他们还没解决哪个是自然种哪个是变种。

因此,自然界的任何植物、任何动物毫无疑问都会变化;变种作为自发性产物可以以我所描述的方式发生,这些变种可以按照我所展示的自发变种的方式延续下去。因此我说,关于自然界中变种的起源和延续不会有任何疑问。

现在问题是,选择会在自然界发生吗?自然界是否有跟人类选择性繁育相类似的过程?你们看到了,现在我就没提物种。我想把我的话题仅仅限制在大家都公认存在的自然种族的形成上。问题是,就像我们人类能够通过选择来培育前面讲到的动物种族一样,自然界是不是也有相应的能够产生种族的机制。

当一个变种产生后,生存条件(conditions of existence)所起到的影响跟人工选择的一模一样。我所说的生存条件分成两部分:一是物理的无机世界提供的条件,二是有机界提供的生存条件。首先是气候,包括某些特定地区的温度和湿度。其次是生境(station),包括一定气候条件下,动物或植物生长生活的特定地点。例如,鱼的生境是在水里,淡水鱼的生境是在淡水里,海水鱼的生境是在大海里,海洋动物的生境可深可浅。同样,陆地动物的生境差异表现为不同的土壤和邻居。它们有的最适应于钙质土壤,有的最适应于沙质土壤。第三个生存条件是食物,这个食物是广义的,就是生物生存所需的物质供应。对于植物来说,就是包括碳酸、水、氨以及盐类等无机物质;对于动物来说,包括我们前面看到的它们所需的无机和有机物质。这些条件全部——至少前两条——是我们所谓的无机或物理生存条件。食物跨在二者之间,然后是有机生存条件,后者依赖于其他生物的生存状态、周围生物的数量和种类。这些生物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作为反对者的生物和作为帮助者的生物。作为反对者的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间接的反对者,我们称之为对手;一类是直接的反对者,这些生物努力去杀死别的生物,我们称之为天敌。当然我所说的对手,在植物中是指那些需要同样的土壤和生境的植物,在动物中是指那些需要同样的生境、食物或气候的动物。这些都是间接反对者。当然直接的反对者就是那些捕食动物或植物的生物。帮助者也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的。例如,对于一个肉食性动物,某种草本植物可以通过繁殖自身成为它的帮助者——使食肉动物所捕食的食草猎物得到更多的食物,进而使食肉动物获得更多的营养。直接帮助者最好的例子是寄生的动物,例如绦虫。绦虫生活在人的肠道中,因此其他条件相同时,人越少,绦虫就越少。虽然把我们自己当成绦虫的帮助者想起来让人觉着有些难以接受,但是事实如此:我们都明白,如果世界上没了人,那就没了绦虫。

要想对生存条件的重要性和机制进行一个恰当的评估是极其困难的。在达尔文先生的著作对此进行清楚的阐述之前,我不知道我们中是否有人曾对这个评估有一点点概念。在此我要用我的方式尽最大努力给大家一些关于生存条件作用机制的基本概念。最为便捷的方法便是挑一个尽量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情况。

因此我在这里假设地球上所有适宜生物生存的地方,大约五千一百万平方英里的陆地都有着同样的气候,由同样的岩石或土壤组成,所以到处的生境都是一样的。这样我们就免除了不同气候和生境的特定影响。然后我们想象世界上只有一种生物,那是一种植物。这么开始是公平的。它所需要的食物就是碳酸、水、氨和土壤里的盐类物质,假定这些条件到处都是一样的。我们只有一种植物,没有反对者,没有帮助者,也没有对手:这就是“公平比赛,不偏不倚”。现在想象一下,这个植物每年会产生50粒种子。对于一个植物来说,这个数量是适度的。通过风和流水的作用,这些种子慢慢地均匀地散布到整个陆地的表面上。现在我要你们跟踪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你们会看到我的陈述比数学家陈述他们的命题的正确程度一点儿都不差。如果所说的条件符合自然界的实际情况,并且推导命题的过程并不违反任何已知的自然规律,那么你就可以肯定你的命题和数学家解决他们的问题的过程一样稳妥。在科学中,去除一个主体所处的复杂环境的唯一办法就是推理。那么我们的结果又如何呢?假设每一棵植物都需要1平方英尺的土地来生存。结果是,9年内这种植物会占据地球上任何一寸可以生长的土地!我在黑板上写下我得出这个结论的数据:

地球上的陆地面积51000000平方英里

×27878400平方英尺/平方英里

=1421798400000000平方英尺

陆地面积比第九年末植物所需的面积还要少

531326600000000平方英尺

由此你们可以看出,第一年末一个植物会产生50个同类,第二年末增长到2500个,这样一年一年下去直到万亿株以上。虽然我没法确切地告诉各位这个总数真正的算术意义,但是无论如何你们知道这些零意味着什么。在上面一堆数字的底下,我从第九年末的种子数目中减掉了五千一百万平方英里陆地面积合成平方英尺的数目,你们马上就能看出植物的数量远远超出了所有陆地所能容纳的植物总量。这足以证明我的观点:种下第一棵植物9~10年后,植物会充斥整个地球表面。

这件事让人们难以想象,甚至无法想象,但是事实如此。这确实印证了马尔萨斯(Malthus)的理论。马尔萨斯先生是一个牧师,多年前仔细而忠实地研究过这个问题。虽然他因为这个从未被推翻、以后也不会被推翻的结论在当时备受质疑辱骂,但是他清楚地指出,由于生物的数量呈几何指数增长,而生活资源却无法按照这个指数增长,终究会有一天由于生物的总量超出营养供给的能力,致使生物的进一步增长会受到某种限制。我们已经看到,到了第九年底,每一棵植物便无法得到自己需要的1平方英尺空间,到第二年它还得和它自己的50个后代去争夺这有限的空间。

那么接下来会怎么样呢?每一棵植物都要成长开花结果,占据1平方英尺土地,产生50粒种子。但是请注意,这么多种子中只有一个能够长成,长不成的几率是49∶1。这50粒种子中哪一个能够长大开花或哪一个会死掉腐烂完全靠偶然因素。这就是达尔文先生要大家注意的所谓的生存竞争(struggle for existence)。我之所以选择植物的例子,是因为在有些人的想象中,生存竞争这个名词好像隐含着打仗似的。

通过这个植物的例子,我向你们说明这是增长率的必然结果,必然会有那么一天,每一个种的成员死掉的数量和出生的数量正好相当。这是一个指数增长无法回避的最终结果。那么,这一切会带来什么呢?上面说过,每一个个体会面临49个个体的竞争,于是任何一粒种子的一小点长处就可以使它超越其他同类而占据优势。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有什么可以使某一粒种子早于其他种子六个小时萌发,就足以让其他种子窒息死亡。前面我已经向大家说明,植物没有一个特征是不会变化的。很有可能我们想象中的某一个植物在它种子珠被的厚度上有所变化。其中一个植物种子的珠被可能会较薄,从而使得它比别的种子萌发得稍快一点儿,这粒种子就会不可避免地灭掉49倍于自己的竞争对手。

虽然在这儿我只是这么一说,但是你们会看到这个过程的实际效果和人为地给一个种子增加营养同时毁掉其他种子的结果是一模一样的。不管它是怎么发生的,只要允许变异发生就行。植物中的变异一旦出现就有遗传和进行复制的倾向。这些种子会以同样的方式传播,加入到与它们周围四千九百或四万九千同类的竞争中去。逐渐地这种有一点点变化和改良的变种必然根除或顶替其他类型,从而遍布全球所有可生存的生境。这就是所谓的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上述论点完美地展现了生存条件可以在自然变种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人类在家养变种培育中所起的作用。毫无疑问,某一环境会对某一植物比另一植物更加有利。你在接受这个结论时就承认了自然的选择能力。虽然我一直都在举假设的例子,但是你们不能因此就认为我是在假设中推理。实际上,已经有充分的实验结果直接支持我们所说的自然选择理论。有一个记述极具权威性:如果你拿一些不同品种的小麦种子混在一起来播种,来年收获后又种下去,如此反复,最后你会发现在所有的种子中只有两三个或者一个变种活了下来。其中有一两个变种最适合于种植,它们消灭掉了所有其他的变种,结果就跟你自己动手去挑出那些变种的种子一样。正如我所说,自然的过程跟人工过程的功效是异曲同工的。

如果我跟你们所讲的,就在同种不同成员之间对抗的简单例子中,上述结论是成立的,那么想一想在真实的自然界中选择条件的作用又如何。那里每一种动物或植物会和50或500种生物在某种程度上同处于相同的气候、食物和生境中;每一种植物有很多动物来吃它,这些都是它的直接反对者;这些动物又被别的动物所捕食;每一种植物在鸟类中有间接帮助者来传播种子,有动物给它施肥。把这些因素统统考虑进来,自然种的变异不可能不比前一代在这方面或那方面上有一点点优势或劣势。如果是一点点优势,那它就会在冲突和竞争中占据上风排除其他同类;如果是一点点劣势,它就会处在下风最终被清除掉。

除了“生存竞争”以外,我想不起更恰当的词来表示这一切,因为这个词在人的脑海中生动鲜明地表达了与之有关的情形。当竞争激化的时候,就难免有人被别人践踏、征服和掌握,有些人往往是依靠偶尔的一小点机会帮助渡过难关的。我记得读过一本关于在拿破仑领导下法国军队从莫斯科大撤退的书。这些疲惫不堪、灰心丧气的军队最后来到一条大河边,但是河上只有一座桥——贝雷斯纳桥(Beresina)可以通过。由于这些军队缺乏组织、士气低落,所以竞争非常惨烈——人人自危,溃不成军,自相践踏。记述者侥幸能够跨过大桥,以至没像成千上万的士兵被留在河的对岸或被驱赶到河里。他把自己的成功逃脱归咎于一件事:他看到有一个身着斗篷、身材高大的法国胸甲骑兵正在穿越人群,他当时还有点儿脑子,抓住这个大家伙的斗篷死死不放。他写道:“不管他一次又一次咒骂我、踢打我,我就是拽住他的斗篷。最后等到他发现没法摆脱我的时候,他开始恳求我放开他,不然的话我除了自己跑不了,还要让他也走不了。我死死拽住他直到他拖着我挤过人群才撒手。”这个例子就是选择性救助——如果我们可以这样叫的话——它的成功就靠那个胸甲骑兵的力量。自然界也一样,每一个物种都有它自己的贝雷斯纳桥,它都得去和别的种竞争,拼着命渡过难关。当在竞争中旗鼓相当的时候,有可能很小一点机会,如颜色或最微小的变化就会使命运的天平发生倾斜。

假设通过变异,黑人种族在某一时刻产出一个白人——你们知道有人说,黑人相信这是事实,想象该隐(Cain)是第一个白人,我们都是他的后代——假设这一切都发生过,第一个人就居住在非洲的西海岸。虽然白人和黑人之间没有大的结构上的区别,但是两者在组成上有一些独特的东西,非洲的疟疾在不伤害黑人的同时却能使白人致死。你们看得出,这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如果白人是这么产生的话,他就会被选择出来通过疟疾的方式除掉。实际上在猪身上有一个奇怪的选择性的例子,与猪的肤色有关。在佛罗里达的丛林里有很多猪,奇怪的是它们个个都是黑色的。怀曼(Wyman)教授多年前曾到过那里,看到所有的猪都是黑色的,他就问当地人怎么没有白色的猪呢,有人回答道,佛罗里达的丛林里有一种叫做红根(Paint Root,血皮草科)的植物。白猪吃了它的根,蹄子就会裂开最后死掉,但是黑猪吃了却一点事都没有。这是一个很简单的自然选择的例子。即使能干的育种者再小心翼翼,也不会像红根那样培育出一个黑猪种,同时淘汰掉所有的白猪。

为了让大家明白我所说的自然选择机制有多么间接隐讳,我想用达尔文先生所讲的一个例子来结束本次讲座,当然这个例子极为奇特,有关野蜂。人们注意到,村镇附近的野蜂比野地里的多得多。有一种解释是,野蜂会筑巢,在巢中它们贮存着蜂蜜、幼虫和卵。田鼠非常喜欢偷吃蜂蜜和幼虫,所以每当野地里有很多田鼠,那里野蜂就多不了。但是在村镇周围四处游荡的猫会消灭很多田鼠,自然而然猫吃的田鼠越多,吃野蜂幼虫的田鼠就越少。这样一来,猫就成了蜂的间接帮助者了。[2]回过头来我们还可以说,老年女士也是野蜂的间接朋友,田鼠的间接敌人,因为她们养了那些吃田鼠的猫!也许这能说明这些主体尊贵的表面背后的关系。顺便想到了,就用它来结束本次讲座吧。

赫胥黎手绘的澳大利亚原住民。

注 释

[1]这里我强调的是“种”的实用意义。至于种之间生理学差异是否存在,对于博物学实践者来说意义不大。

[2]另一方面,野蜂通过协助受精成为一些植物如三色堇和红三叶草的直接帮助者,同时它们也是很多某种程度上全靠三色堇和红三叶草滋养的昆虫的间接帮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