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普里克特·埃利斯快步穿过西敏寺学院草地时,迎面遇上了理查德·达洛维,具体来说,就是他们在擦肩而过时,各自在帽檐的阴影下,越过肩膀的遮挡, 悄悄地用余光瞥了对方一眼,但就在这一瞥间他们认出了彼此。他们有二十年没见了,他们曾在一所学校上学。埃利斯在做什么?当律师?当然,当然——他之前有跟进过报纸上的那个案子。但是在这里讲话不方便,愿意今晚光临寒舍吗?(他们仍住在那个老地方——就在拐角处。) 有一两个熟人会来,也许有乔因森。“他现在可是个人物了。”理查德说。
“好的——那就今晚见吧。”理查德说完便继续向前走了,他心想,遇见这个怪家伙真是“高兴”啊(他真挺高兴),他跟上学那会儿一模一样——还是那个满脸疙瘩的胖小子,满脑子偏见,一点不加遮掩,但是格外聪明——他得过纽卡索奖。嗯——他走远了。
这一边,普里克特·埃利斯却转过身,看着达洛维消失在视线里,他宁愿没遇见他,或者至少没有答应去晚宴, 尽管他一直挺喜欢达洛维这个人。达洛维是已婚人士,喜爱举办宴会,跟自己完全不是一类人。而且他还需要穿上正装。然而,当夜晚降临时,他想,他必须去,因为他已经答应了,他不想失礼。
但这是多么可怕的消遣方式啊!乔因森在那儿,他们彼此无话可说。乔因森从前是个自命不凡的小孩,现在年龄大了更加以自我为中心—他对乔因森的想法只有这些,普里克特·埃利斯不认识房间里其他任何人,一个也不认识。他不能即刻离开,达洛维在忙于尽地主之谊,穿着一件白色马甲忙得不可开交,他不能一句话都不跟达洛维说就走,于是他只好站在那儿,面前这些事儿让他恶心。想想看,这些成年、富有责任感的男男女女,每晚竟做这些!他靠在墙上,一声不吭,刮过胡子的脸显得又青又红,他的皱纹也深了;虽然他拼命地工作,却也注重锻炼保持身体健康。他看起来一脸不友好,坚硬的小胡子像上了霜似的。他不满,他发怒了。粗劣的礼服让他看起来衣衫不整, 像一个态度不善的无名之辈。
这些无所事事、口若悬河、装扮华丽的先生女士们说呀、笑呀,没完没了;普里克特·埃利斯看着他们,在心里将他们与布伦纳一家比较了一番。当他们胜诉芬纳啤酒厂并拿到两百镑补偿金后(这都不到他们应得的一半),布伦纳一家花了其中的五镑为他买了一只钟。这样的事才值得称赞,这样的事才会感动人。于是他用比以往都更加严厉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些衣着考究、自私自利的有钱人,并将此时的感受与今早十一点时的感受作比较。今早老布伦纳夫妇穿着他们最体面的衣服造访他,他们看起来令人起敬,清爽整洁。老先生说,要送一样小东西以感谢他在案子中的出色表现,老先生站得笔直,发表了一番感激之词,布伦纳夫人也跟着高声称赞,他们认为能赢得官司全是因为他。他们也非常感激他的慷慨——因为,毫无疑问,他没有收取一分钱费用。
当他接过钟放在壁炉架正中央时,他希望没有人看见他的脸。这正是他为之努力的一切——这就是他的奖赏。他看着眼前这群人,他们仿佛一边跳舞一边穿越了他回忆的画面,在画面之上显现出来了。随着画面渐渐逝去——布伦纳夫妇消失了——只留下他自己在那场景里,单独面对眼前这群怀有敌意的人。他单纯没有城府,为社会底层的人服务(他挺直身子);他衣着糟糕,怒目而视,既不风度翩翩,也不会掩饰情感;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平凡人,一个与社会中的邪恶、腐败和冷漠抗争的人。他不想再继续看他们了,他戴上眼镜,开始仔细观看那些画。他念着眼前一排书的书名,其中大部分是诗集。他其实真的很想再读读他旧时的最爱——莎士比亚、狄更斯——他真希望能有时间走进国家美术馆,但是他没办法——不,他没办法。的确,当世界处于现在这种状况时——他真的没办法。尤其是当人们成天都需要他的帮助,甚至可以说是哭着喊着请求他帮助时,他真的分身乏术。这不是享受的时代。他又看了看周围这些扶手椅、裁纸刀和装帧精良的书籍,摇了摇头,他清楚自己永远不会有那个时间,也不会有那个心情让自己去享受。这里的人如果知道他抽多少钱的烟,从哪儿借的衣服,一定会很错愕。他唯一一样奢侈品是他那艘停泊在诺福克湖区的小游艇。他纵容了自己一次,他实在是喜欢一年中远离所有人一段时间,独自仰卧在原野里,静看云光流转。他觉得他们会很错愕——这些体面人——如果他们知道他——他会老派地称之为对自然的热爱——从那些他自小熟悉的花草树木中获得了多少快乐。
这些体面人会很错愕。他站在那儿,将眼镜摘下放进口袋里,他觉得每过一秒自己都变得更加令人错愕了,这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他富有人道主义精神,他只买五便士一盎司的烟草;他热爱自然——他本可以平静自然地看待这些,但现在不行,他喜爱的一切在脑中进行着无声的抗议。那些他厌恶的人让他不由得挺直腰板,为自己辩护。“我是个普通人。”他不停地说,而他接下来说的一句话实在让自己羞愧,但他还是说了:“我一天中为人类所做的贡献比你们一生中做的都多。”确实,他再也忍不住了,他不住地回想过往的场景,与布伦纳一家送礼时相仿的场景,这些场景一幅接着一幅掠过脑海——他不断回想人们曾经赞美他的话,他们赞美他富有人道主义精神,他的慷慨大方,他助人时的尽心尽力,他始终视自己为人道主义精神的守护者,他真希望自己可以大声重复别人对他的赞美。这份良好的自我感觉只能憋在心里,这让他不快。更让他不快的是,他无法告诉身边的人,人们曾经如何称赞他。感谢上帝,我明天就可以回去上班了,他不断地对自己说; 但是打开门溜回家已不能满足他,他要留下来,他要一直留在这里,直到他为自己讨回公道。但是他要怎么做呢? 在这间挤满了人的屋子里,他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终于理查德·达洛维走上前来了。
“这位是奥基夫小姐。”他介绍道。奥基夫小姐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番,她是个年逾三十的、傲慢无礼的女人。
奥基夫小姐想要一杯冰淇淋或饮料,并使唤他去拿。她可怕的态度让普里克特·埃利斯觉得莫名其妙,但这其实是有缘由的。因为她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看见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他们穷困潦倒、疲惫不堪地扶靠在广场的栏杆上,向屋内窥视。能让他们进来吗?她想;当时,她的怜悯之情像海浪一般涨起,愤慨之情在心中翻腾。不能, 她马上严厉地驳斥自己,仿佛是在自己打自己耳光。就是不行,她捡起网球,扔了回去;就是不行,她怒气冲冲地对自己说。这就是为什么她用命令的口气,对一个陌生男人说:
“给我拿一杯冰淇淋。”
她慢慢吃着冰淇淋,普里克特·埃利斯站在她身边, 没吃也没喝,埃利斯告诉她,自己已经有十五年没参加社交聚会了;他告诉她,他的礼服是从妹夫那里借来的;告诉她,他不喜欢这些事儿。他想继续说下去,说他是个平凡的人,而且也关心普通人的疾苦,然后跟她说布伦纳一家和钟的事(说了以后他又会羞愧难当),这会让他感觉舒服很多,但是她说:
“你看《暴风雨》了吗?”
然后,(因为他没看《暴风雨》)她又问他读过某本书吗?还是没有,这时,她放下手中的冰淇淋问,你从来没有读过诗吗?
普里克特·埃利斯心中涌出一股无名之火,他在心中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将她千刀万剐,但现实中他却和她在花园里坐下了。这空荡荡的花园,没有人会来打扰,因为所有人都在楼上,在下面只能一会儿听到些叽叽喳喳声,一会儿听到些叮叮当当声,就像是荒诞的幽灵在进行交响乐伴奏。在这伴奏的烘托下,一两只猫蹿过草丛,树叶来回摇曳,中国灯笼似的黄果子、红果子晃来晃去——那些说话声像是狂热的骷髅舞音乐,配合着某种真实、苦难的主题。
“真美啊!”奥基夫小姐说。
噢,是很美,这一小块草地,就在客厅后面,威斯敏斯特塔楼高大的黑影环绕在四周的天空中。喧嚣过后,此刻尤为寂静。无论如何,他们至少享受过这番美景了——那个疲惫的女人和她的孩子。
普里克特·埃利斯点燃烟斗。他在烟斗里填满味道浓烈的粗烟丝——五个半便士一盎司。如果她知道他抽的是什么烟,她会很惊讶。他想象自己躺在小船上,独自一人,在夜晚,在星空下抽烟。今晚他总在想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什么样子。他借鞋边擦火柴时,对奥基夫小姐说,他看不出这里有什么特别美丽之处。
“也许,”奥基夫小姐说,“你并不在意美。”(他已经告诉过她他没看《暴风雨》,他不怎么读书,他看起来邋里邋遢,满脸胡子,还戴着银表链。)她认为人们不须为美付一分钱,博物馆是免费的,国家美术馆是免费的, 乡野的风景也是。当然她知道会有阻碍——洗衣、做饭、照顾孩子;但是事实是——人们都不愿意承认——幸福便宜得很,你可以不费一分一毫就得到它。
普里克特·埃利斯不想与她——这个苍白、唐突、傲慢的女人——争辩。他边吐着烟圈边告诉她,他那天都做了些什么。6点起床,见面会谈,在脏兮兮的贫民窟里忍受着下水道的气味,然后上法庭。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他想告诉她自己在做的事。他忍住没说,却变得更加尖酸刻薄。他说,听见吃得好、穿得好的女人(她嘴角抽动,因为她身材瘦弱,着装也不入时)谈论美,令他作呕。
“美!”他说,他恐怕无法理解与人类无关的美。
于是他们两人都直愣愣地瞪着空荡荡的花园,路灯摇来晃去,一只猫举着爪子,处在中间彷徨不前。
与人类无关的美?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她突然问道。啊,这个,他越想越情难自抑,于是把布伦纳一家和钟的事告诉了她,一点没掩饰自己的优越感。那才是美, 他说。
她无法用言语形容她多么厌恶他讲的故事。先是他的傲慢自大,再是他在谈论人类情感时的不恰当,这是渎神;世界上没有人可以通过讲故事表明自己博爱。但是当他讲到——那位老先生怎么站着,怎么发表了那番感激之词——泪水从她的眼眶里涌了出来,她真希望能有人对她说那番话!但是她又一次反驳自己,她觉得正是这一点揭示了人性的瑕疵,人类永远无法从那些表达感谢的感人场景中超脱出来。布伦纳一类人会永远向普里克特·埃利斯一类人发表感激之词,普里克特·埃利斯一类人会一直说他们怎么博爱;他们总是推三阻四,太爱面子,害怕真实的美。于是,从对这些害怕、推阻和对感人场面的热爱之中,催生了革命。即使这样,这个男人依旧从布伦纳一家身上获得快乐,而她也注定要永远为被关在外面广场上的穷女人而内心矛盾。他们都静静地坐着,两人都不开心。因为普里克特·埃利斯一点也没有因为自己所说的话感到宽慰,她是他心中的一根刺,他本想剔出来,却摁了进去。他今早的愉悦就这样被毁了,而奥基夫小姐想得头昏脑涨, 恼怒不已,她越想越糊涂。
“恐怕我是那种非常普通的,”他站起来说,“博爱之人。”
听到这句话,奥基夫小姐几乎喊了出来:“我也是。” 他们厌恶彼此,也厌恶那一屋子的人,是他们带来了这个痛苦又幻灭的夜晚。这两位博爱之人站起身,一句话没说,就分道扬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