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世纪的最后25年,中国在政治上已经分裂了将近300年,这是中国历史中最漫长的分裂期。隋朝结束了这一分裂期,扫清了分裂期遗留下来的大部分制度上的瓦砾,并为一个新的统一国家和社会打下了基础。以后的许多朝代都从隋的成就中得益,但最直接的受惠者则是伟大的唐王朝(618—907年),它建立在隋的基础之上,并在近三百年的时期内,左右了整个东亚的文化和政治。

这一章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评价隋朝的成就,和如何对这一时期在中国历史中的重要性作出估计。如同许多历史学家所说,隋在结束旧秩序、清除几个世纪积累的渣滓和建立一个新型的帝国等方面与秦朝(公元前221至前207年)一样,但这样说是不够的。就事论事这无疑是对的,但我们只有在考虑了6世纪中国远为广袤的版图和复杂性并初步衡量各种新力量——例如草原入侵者、佛教和道教传播的影响——以后,才能了解隋朝各项成就的特点。

因此,我想将本章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有关6世纪中国的报道,它将展示出分裂时期遗留下来的某些外貌、文化差别和各具鲜明特征的生活类型。第二部分概述重新统一者和新秩序的创建者隋文帝的性格、生活作风、政治哲学和统治方式,另外还有关于他的主要顾问的简要叙述。第三部分讨论隋在建立新的统一的制度化秩序时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第四部分是对第二代皇帝——炀帝——的概述,内容与有关他的父亲的叙述相似。第五部分报道炀帝在位时巩固其政权的步骤、他创造的新事物和最后他的戏剧性的毁灭。

6世纪的中国

6世纪中国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它的文化的多样化及地区的和种族的差异和不相容性。在317年,当中国人的北方丧失给匈奴民族后,长江流域及以南在几个世纪中已发展了一种独特的文明。在“夷狄”控制了中国文化的发源地和中心地后不久,许多中国人——特别是上层阶级的中国人——纷纷南逃。在地处亚热带、地形完全与北方不同和尚待殖民的南方,北人感到很不自在。在最初,他们被南方有基业的家族称为侨人,而北人则反唇相讥,称南人为土著,尽管这些土著继承了以前的楚国或吴国的大部分独特的文化。许多北人的举止如同异乡之客,满怀恋乡之情和厌世思想,梦想有朝一日重返故土。但收复故土的一次次企图都归于失败,经过了几十年乃至几个世纪,移来的北人逐渐适应了环境,并参加了发展独特的南方文明的活动。

文化保守主义有时逐渐演变成沙文主义,它是这一时期南方的特征(在本章,“南方”指的是沿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再加上东至杭州湾沿海的整个开化区)。它的表现有许多形式:公开宣称自己继承和保持了大汉(公元前206—220年)的遗产,即汉代的古典传统、制度、文学风格、礼仪、音乐和风俗。事实上,许多这些传统在南方的环境中已起了微妙而深刻的变化。建康(今南京)诸帝不顾他们政治上的虚弱,也要照搬汉天子的一套礼仪;学者为他们的古典学术的正统性,文人为他们作品文字的典雅而自鸣得意。整个上层阶级为了表示他们合乎规范和通晓文学,试图保存洛阳方言,这是他们的祖先一度在一个统一帝国的京师听说的语言。[1]在南方的主要文明中心——扬州和建康周围的长江下游——以外,移民的工作继续进行:土著被消灭、同化或驱赶;中国的农业得以普及;村镇寺院在荒芜之地涌现出来。这就是正史中描述的景象的未被人注意的背景。在这几个世纪中,这块地区的中国农业、行政和税收在远比北方故土富饶的环境中缓慢发展,给主要的定居中心带来了财富,使有的人能过上一种豪华雅致的上层生活。

到6世纪中叶,“南方”的生活方式已经出现,这里略举它的几个特点。有些北方纪岁的节日已经移植到南方;另一些每年奉行的习俗则以古代南方传统为依据。这时的侨居者已发现他们爱吃的面食的代用品——大米。称呼和迎候他人的方式已与北方的方式截然不同。南方的妇女更加深居简出,纳妾现象也比北方更普遍。南方的婚葬之事及举行的一些礼仪远比北方讲究。北人重视几代同堂,而南人则喜欢夫妻另立门户。衣食及习惯都有它们明显的南方风格。

中国分裂后不到一个世纪,“南人”之称不再被用作“土著”的贬词,而逐渐成为“中国人”的同义词。[2]南人,包括北方来的移民,已经依恋于他们的作风、他们的温柔的方式和南方山清水秀的景色。他们已经感到北人粗鲁,对北方的习俗、古典学术和文学作品流露出轻蔑之意。一位南方文人说北方文学犹如“驴鸣犬吠”。人们从当时的民谣中,可以感到南方的某种温柔和给人以美感的特质。以下即是一例:[3]

朝发桂兰渚,昼息桑榆下。

与君同拔蒲,竟日不成把。

317年以后,北方较干旱的平原出现了另一种不同文明的演变。在一个多世纪中,北方屡次遭到异族争夺领土的激烈斗争的蹂躏。农民不断被征去服兵役和劳役。掠夺居民聚居地和屠杀居民之事屡见不鲜,种族内部的暴力和仇恨也成了北方独特的情况。在这种可怕的时代,有些中国的士绅门第由于它们能以擅长的政治和文学艺术向一个所谓的征服者效劳而得以幸存;它们往往通过与异族统治精英通婚,学习它们的语言和采用它们的某些生活方式来维系自己的脆弱的地位。许多中国农民已处于半农奴的状态,并承受了横征暴敛的负担。所有阶级都在朝不保夕的环境中生活。

386年开始跃居为地区性强国的北魏,逐步引进了一项稳定局势的措施。早期魏国的鲜卑族统治者是强悍的骑士,多年来他们缓慢地采用了越来越多的中国的文明生活方式。早在398年,魏国的统治者命令在今山西北部的大同附近的旧居民区建立中国式的京都,其格局象征中国王朝的气派,这体现了他们长期追求的目标。京城呈长方形,围以朝着罗盘四个方向的城墙,有传统的宗庙和大圆丘等。这些不久前的游牧骑士以此来表示他们成为中国式的统治者和使“仁风被于四海”的意图。[4]但通往这一目标的道路并不平坦,而且鲜卑族有返祖倾向的人也不时警惕这一趋向。魏的统治者们最初的制度安排是在自己的部落方式和一个农业帝国的必备条件之间进行调和。他们由此朝中国式官僚国家这一方向发展,虽然在这一机构中大部分高级职位和许多特权仍保留在鲜卑贵族之手。此外,对武功和军职的重视远远超过了文职和文学才能,这部分地反映了他们的传统,部分地反映了当时的需要。

全面的汉化措施在孝文帝执政时(471—499年)实行:废除鲜卑族的迷信而代之以中国尊奉的信仰和习俗;采用中国特有的选拔制度;鼓励与中国人通婚;进行土地改革——引进所谓的均田制;恢复儒家思想为国教,禁止在宫廷使用鲜卑语;采用中国的姓氏;也许最重要的是,从干草原边境的故土迁向洛阳建都,这里是充分反映中国王朝权力之地。

这一系列汉化措施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北方一批愤怒和怀有报复心理的集团联合起来发动叛乱(“六镇之乱”)。这次叛乱由依恋故土和祖制并对洛阳的汉化政体深为不满的贵族领导,参与者为职业军人,他们是流放在长城一带的囚徒、戍卒和与其主人同样心怀不满的部落民组成的成分复杂的集团。这个集团在怨恨情绪和鲜卑民族沙文主义的推动下,于523年在中原发动叛乱。大屠杀随之而来:一个鲜卑领袖杀了洛阳宫廷中的1000多名中国显贵,其中包括皇太后。这里不再叙述以后发生的形形色色的勾结和阴谋。534年,鲜卑帝国分裂成两部分:一为更加汉化的东魏,它以邺城(河南)为都;一为汉化程度较差的西魏,以陕西南部关中平原的长安为都。550年,东魏改为北齐,556年西魏被北周替代。两国为控制整个华北而展开了生死斗争;557年北周打败了它东边的对手并夺取了它的领土——包括从长城至淮河流域的全部富饶和人烟稠密的平原。

在隋重新统一全国前的几十年,被阶级和财富差别激化的种族对抗在北方的两国中特别明显。战争、地方动乱和屠杀之惨使中国人和鲜卑人都感到生命和财产危在旦夕。东魏的创业人在537年谈到了种族和阶级对抗给他造成的困境。他指出他的许多督将的家属都在西魏(那里在549年恢复了鲜卑族的姓氏),西魏的统治者决心诱使这些官员为之效劳。另外,他又嘲笑地说:“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梁武帝,502—549年在位)者,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他接着说若非萧衍谨慎行事,他的督将就会跑到西魏,他的汉族士绅就会拥立南方的武帝。他问道:“人物流散,何以为国?”[5]

尽管局势如此紧张和混乱,北方的文明,特别是西北的文明,仍以鲜明的特点向前发展。它具有与众不同的尚武精神色彩,不论是汉人或是“夷狄”,都崇尚武功,喜爱狩猎,喜欢良马和猎犬猎鹰。北方对中亚和西亚的影响一直远比南方开放,而且以后继续如此,这种表现可以从雕刻、建筑、舞蹈、音乐和服饰中看出。可能是在草原传统的影响下,北方的妇女要干活和担负各种责任。一位南方的旁观者描述说她们忙忙碌碌,操持各种家务,并为家庭利益对政治进程施加影响。北方的家庭一般保持一夫一妻制,大家庭是标准形式。中国的士绅门第非常认真地捍卫古典传统,这不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且也确保它们不致像农民那样沦落到无人保护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对古典经籍注释的进一步发挥当然是不可能的,能保持传统就足够了。据说北人比其南方的远亲更加开朗和坦率,他们的风俗和礼仪比较淳朴,衣着和称呼也是如此。生活较南人艰苦。这可以从以下一首当时的北方民歌看出:

快马常苦瘦,剿儿常苦贫。

黄禾起羸马,有钱始作人。

(《幽州马客吟歌辞》)

有一条划分南北两个区域的生态线有助于说明不久前才出现的南北历史和文化的差别:线的北方是粟麦文化区,那里有成群的牲畜;线的南方是水稻种植区,那里有丰富的海鱼和江、湖鱼的资源。这两个地带的人口也大不相同。帝国在重新统一后,南方只有总人口的16%左右,并且几乎完全集中在沿长江的主要中心;其内地基本上是未开发的荒野,那里有敌视外人的土著、难以逾越的自然障碍、疟疾和其他疾病,使得以后几个世纪中国的移民工作进展得既缓慢,又艰苦。

南北两大地带并不限于文化的差别。如上所述,南方包括一些汉人的居民中心和居民地带,在它们之外是土著居住的内地,史料称这里的形形色色的集团为“蛮”,它们是居住在今云南和贵州两省大部分地区的操藏缅语的部落和居住在延伸至今越南的中国南方海岸的傣语民族。在西面较远的四川,成都周围的肥沃平原为汉人的主要定居中心。土著部落居住在周围高地,沿西面多山的边境则是西藏的部落民族。汉人与所有这些民族进行长期斗争,时而杀戮他们,时而奴役他们,并慢慢地汉化他们的生活方式。少数派往土著区的中国行政官“被同化”,但其中大部分人不屈不挠地坚持工作,发展了各种各样的殖民技术。但在6世纪,中国文化的中心很少远离土著定居地,通婚是普遍现象;虽然记载当时种族历史情况的材料尚未被充分利用,但我们可以设想土著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这一时期北方的特点是复杂的混合种族和混合文化:自3世纪后期以来,不同血统的民族一批批来到。它们与中国人和其他入侵民族通婚。尽管孝文帝采取汉化政策,但如上所述,设法重新树立草原文化鲜明特征的反作用力依然存在。沿陆地边境,北方的混合文化逐渐消失而让位于草原民族的文化。在西部和北部的戍军市镇及著名的马市,人们确实能看到控制这些市镇的北朝力量的具体迹象,但人民——士兵、马贩子、商人和当地农民——可能普遍都是混血儿。

上面已提到北魏分成西魏和东魏。它们之间的边境不仅是政治分界线,而且是一条已存在近两千年的文化分水岭。西魏的京都位于高原中心,三面环山,中国人称之为关中。从东面看,它是一座天然堡垒,对中国其他地方的几次征战都由此开始。往西,西魏沿其北侧为干草原和南侧为山区的河西走廊向外延伸。北方西部这一地区的文化与草原文化较为接近,那里的人民是优秀的骑士和武士,人们在他们身上很难看到传统的中国文化。

东魏在许多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它位于淮河以北到长城的大平原上。这一黄河、淮河及其支流灌溉的地区在6世纪是中国生产力最高、人口众多的定居区;当时它几乎拥有中国人口的三分之二。虽然几个世纪的外患和外来统治给这一地区留下了深刻的创伤,它仍比西魏保存稍多的中国古文化。由于远为富饶和稳定,社会上层的生活往往是奢侈的,城市比中国西部和南部的要活跃和繁荣。

佛教从最初在中国出现以来已有约500年,它此时已成为表现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一大特征。佛堂和寺院星罗棋布,寺庙和佛塔的轮廓给城市上空增添了生气。人们走不多远,就会遇到成群的前往各大佛堂进香的僧众或香客。南方和北方的统治者和上层人物都是佛教热诚的施主,他们把大量土地和财富施舍给寺院,并经常把自己的宅院用于做佛事,宗教生活成了那些好冥想的、厌世的和寻求隐居生活的人的另一种抉择。尼姑庵(有的非常富裕)通常成了名门遗孀或已死王公所有妻妾婢女的隐居之地。但民间形式的佛教也已深入农村,那里各种各样的迷信组织大批涌现。农民遵循的全部古老的仪式都打上了佛教的烙印,因此农民和上层人物的生活都重视佛教的节假日。这样,除了中国的传统,佛教也充当了这些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的强有力的共同纽带。

在隋朝崛起前的半个世纪,毗邻江淮的地区曾是敌对力量的战场。无数外交阴谋和连年战争的结果使得西北势力稳步扩大。在长江上游,现今的四川地区在552年被西魏军队所攻占,这是梁朝某王力图另立国家这一招灾惹祸活动的结果。另一个梁王在长江中游的江陵设行都,他在那里作为梁元帝进行过短暂的统治(552—554年),他的朝臣讨论了能否沿江而下返回仍在叛乱者侯景之手的梁朝故都建康及返回的时间。在554年,西北的一支强大军队南下直逼江陵,打败了梁军,俘虏并杀了元帝及其朝臣,屠杀了城中的大部分社会精英,并把幸存者押送至京师长安。西魏于是在长江中游建立了一个傀儡国家,其首府设在江陵。这就是后梁,它一直维持到587年隋伺机把它灭掉时为止。到了554年,西北政权就这样控制了四川和长江中游的大部分地区(包括湖北富饶的平原)。

就在这样半个世纪中,长江以南各地的权力斗争已经变得旷日持久和错综复杂。侯景发动的残酷的反梁大叛乱(548—552年)破坏了整个地区。他的军队占领并洗劫了京师建康,在洗劫中实际上消灭了南方的许多有财有势的门第。激烈的战斗随之而来,在斗争的过程中,侯景在552年被一个出身微贱的将领陈霸先的军队杀死。陈霸先在开始时满足于与另一位得胜的将领分享权力和保持他们拥立的梁朝末代皇帝的合法外貌。但到557年,他清除了对手,废黜了梁帝,并自立为陈朝的第一代皇帝。

但陈霸先及其继位者所控制的南方,要比他们的建康的前辈控制的地盘小得多。四川和长江中游已经丢失。侯景的叛乱迫使许多地方领袖在村镇筑垒自固,并集结自己的军队和在附近招兵买马,最后就成了地方的大小豪强。陈消灭了其中的几个,但对最强大的却干脆通过适当的加封来承认他们的实际权力。

虽然陈王朝的力量有限,但它的第四代皇帝(569—582年在位)由于出现了一个良机而情不自禁地想收复长江以北早已被北方占领的一些富饶之地。北周从长安派一使节去见陈朝的统治者,建议两国联合进攻当时控制从长江以北直至长城的大平原的北齐帝国,如果联合行动成功,两国将瓜分这一帝国。陈朝统治者同意这一狡诈的建议,派军队北上,并在575年打败了同时遭北周进攻的北齐军队。陈朝于是吞并了淮河和长江之间的富饶的土地。但领土的扩大为时很短,因为577年周灭齐后,就把强大的战争机器转向以前的盟友,并把他们彻底击溃。陈军被打垮或被俘虏,大量战争物资丧失,建康王朝的力量被严重地削弱。周朝此时控制了整个华北、湖北和长江中游,再加上西部的四川省。陈朝由于其西侧被人占领,由于侯景叛乱削弱了其内部控制和生产能力,由于其军队几乎被北周击溃,只剩下其先辈力量的一小部分。更增加陈朝困难的是,在583年即位的这位皇帝在中国史籍中以其骄奢淫逸和前后乖舛而臭名昭著。即使我们认为正史中对他的昏庸行为的描述有所夸大而置之不论(我们也必须做到这点),他仍是一个萎靡不振的废物。在6世纪80年代的任何时候,从北方的角度观察,陈朝看来一定是一个容易征服的对象。它之所以能苟延残喘,最初是因为北周宫廷不稳,然后是因为隋朝的开国者(他在581年把北周推翻)忙于镇压反抗和巩固其政权。直到588—589年,他才终于准备进军南下,开始其恢复帝国政治和文化统一的漫长的征程。

开国者隋文帝(581—604[6]年在位)及其辅弼大臣

创建隋朝并以帝号文帝执政的杨坚是6世纪典型的西北贵族。他的家族的故里在长安和洛阳两个古都之间,为北方的非汉族王朝效劳至少已有两个世纪;并且杨氏通过与非汉族的名门进行深谋远虑的联姻,以确保他们的地位不衰,特权长存。杨坚之父曾被北魏孝武帝(532—534年在位)封为贵族,西魏的建国者宇文泰因其在夺权时的战功而加赏杨家爵位。杨坚在541年生于一个佛寺内。一个尼姑把他抚养到12岁,后来杨坚在回忆时亲昵地称她为阿阇梨(梵文为ācārya,意即导师);他也上过为贵族和高官子弟设立的太学。据说他长腰短腿,为人庄重而又沉默寡言。当他刚上学时,他态度冷漠,甚至他的近亲也不敢接近他。

与同阶层的其他年轻人一样,他很早就受骑术和战术的训练。他14岁就在宇文泰麾下任武职,在宇文泰及其继承者时期青云直上。在566年,他娶北方非汉族中权势最大的门第之一独孤氏的女儿为妻。这样,他在三十几岁时已是一个有成就的、攀名门为亲的军人;他曾统率一支军队征齐,还担任过文官,几次得到赏识他的统治者的赏赐。杨坚得宠的标志之一是其女被选为太子宇文赟之妻。这一恩宠把他从与世无争的舒适生活拉到权力斗争的漩涡之中。

578年夏,刚刚灭了北齐并统一北方的北周的武帝(宇文邕)准备率精兵遏制突厥人在今北京附近的掠夺。在36岁时,他似乎要通过一次次的胜利来最后完成统一全中国的大业。但他突然患病,就在这一年的阴历六月,关于他的凶耗被宣布了。由太子并为杨坚之婿的宇文赟继位。579年阴历二月,他举行仪式逊位给其6岁之子,但仍拥有实权。人们很快就清楚,他也是传统的变态专制君主之一,他们是长达300年的北方诸政权的祸根。杨坚对这个魔鬼的想法,我们现在还不清楚,但580年初夏宫廷中发生的事件迫使杨坚摊牌。这个“太上皇”强奸了一个亲王的妻子,并迫使亲王叛乱而死,于是这个不幸的遗孀被纳为第五个妃子。后来有迹象表明他决心消灭杨坚的女儿,以便提升他的新王妃。由于她母亲的激动的请求,她暂时得救,但不久事情就很清楚,宇文赟要自行其是,这意味着即使消灭杨坚全家也在所不惜。在这关键时刻,宇文赟患病,杨坚的朋友们矫诏命他来到宇文赟的病床前。宇文赟在以后的几天内死去,死讯秘而不宣,直至杨坚的几个朋友说服他代幼帝摄政。这是对王朝及其支持者的公开挑战;摄政本身虽不是篡位,但它是沿标准途径之一去建立新王朝的重要步骤。杨坚和他的几个朋友无疑是在孤注一掷,他的妻子用一句古老的谚语“骑虎难下”劝他说,现在已到义无反顾之时了。[7]

杨坚立刻开始采取建立新王朝的进一步的行动。他在行动时极为残酷无情。阴历五月末,宇文家族的五位亲王被召进京,名义上要他们参加其中一王之女与突厥可汗的结婚典礼。三天后,大部分宇文赟的嫔妃被迫削发为尼。皇太后和杨坚之女被赦免。后者同意其父的夺权行动,只要行动仅限于摄政,但公开反对他另立王朝的野心。阴历六月初,宇文氏诸王——其中一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来到京师并一直受到监视;七月当他们参加宇文赟的葬礼时,他们由杨坚的一个亲属指挥的6000名骑兵“护送”。由此可以证明,杨坚此时已经获得统率京师精兵的将领对他事业的支持。但宇文家族在北朝中也是精于谋害和耍弄阴谋之道的,所以他们也以老于此道的手法进行反击。在阴历六月,宇文氏一王因阴谋反对摄政而被捕,并立刻被处决。在下一个月后期杨坚几乎被宇文家族中的两个亲王暗害,这两个人也被捕处死。

远为严重的是,宇文家族的党羽在北方的许多地方公开进行军事对抗。六月,宇文氏的党羽尉迟迥在原齐国国都邺城公开向其部队首先宣称,他作为宇文氏的亲戚和忠仆,将从有野心的杨坚手中拯救王朝。尉迟迥虽然年迈,却是一名难以对付的军人,他在552年曾为西魏征服四川。此外,他权力的地理中心正处于华北平原的心脏,他在那里能够动用惊人的资源,并且在地方强大的氏族中还有一批强有力的潜在的追随者。在阴历七月中,另一批北周的勤王者参加了武装的反杨坚行动。同一月的晚些时候,幼帝的岳父司马消难公开宣称与尉迟迥共举勤王大业,并在长江中游以北的九个州找到了一批追随者;他还在那里得到南方虚弱的陈国的支持。8月初,四川的总管王谦也起来反对杨坚。在偏远的东北,一名原齐国官员与其突厥盟友一起准备与其他人联合反对杨坚。杨坚的确被人步步紧逼,但他掌握了几个相当有利的条件:他的关中平原根据地长期以来是远征的跳板,只要他有取得胜利的迹象,他就能得到从北周继承下来的强大的战争机器的效忠;他还掌握着统一领导和各个击破分散敌人的优势;何况后者只有地方的追随者,各怀私心异志,缺乏协调的战略。

但在580年7月的一段时期,双方的胜负难卜;当时重要的地方和地区领袖依然举棋不定,杨坚的任何敌人的有力行动都可能导致他的失败。但杰出的高颎的归附是决定性的(关于高颎,以后将予论述)。当杨坚的其他支持者借故不上战场时,高颎率西北军从关中来到华北平原。在那里,他东进打击反对杨坚大业的最强大的敌人尉迟迥及其盟友。高颎使用传统兵法中的许多计谋和圈套,在几次序战中告捷,很快就面临部署在邺城南城外的敌人主力部队。他在那里使用了古代“先犯观者,因其扰而乘之”的策略以打乱敌人的战斗计划,使尉迟迥的队伍惊慌失措,溃不成军。年迈的尉迟迥逃到邺城,最后因走投无路而被迫自尽。历史学家通常把尉迟迥之败归咎于其主要参谋的无能和他起用前北齐将领的行动。但不管情况是否如此,高颎已摧毁了反对派的唯一重要的集结地,一些较小的反对者开始为胜利者下赌注了。在阴历八月中高颎在邺城的胜利和快到11月底四川王谦力量垮台的这段时期内,主要的反对派力量土崩瓦解。一个月后,残敌已被打垮。[8]杨坚得力于高颎,而他的敌人又缺乏想像力和个人魅力,所以他继续走运。

581年初期,杨坚在阴历二月中称“王”,他接受了帝王的徽号,身穿皇袍,开始上早朝,颁布大赦,宣布以隋为国号——此名来自北周给其父的封地。通过这些行动以及其他远古传下的礼仪,他宣布自己此时已正式受命于天。到这一年夏末,北周总共59王中的最后一人已被谋杀,这样北周勤王者反击的可能性大为减小。杨坚的夺权行动在极不利的形势下成功了。但如果隋不准备成为另一个短命的政体,如果它要发展成一个稳定有效率的政府,还有艰巨的任务有待完成,而杨坚也为之献出了他的余生。下面将论述杨坚及其最亲密的辅弼大臣的品质。

杨坚的性格是多方面的。有几方面可与传统的中国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联系起来,有几方面可用他生活的时代和社会环境来解释,有几方面涉及他追求最高权势的变态心理(这是相当普遍的),最后几个方面则是他品质中特有的。前面已经谈到,他是非常严厉和令人生畏的人,既无吸引力,又不热诚,更谈不上宽厚。布德伯格注意到,他的青云直上使他一生被自危感和自大狂所折磨,因而促使他去寻求一切他感到放心的形式和一切能得到上天眷顾的象征。当时他的家族和接近他的圈子中迷信佛教和盛行佛教这一特有现象促使他把注意力集中于向佛教寻求正统地位和个人安全的方面:宫内每晚都做佛事,杨坚、皇后和举朝上下都参加。他的自危感使他对除几个亲信以外的所有人都产生怀疑,他似乎认为几乎所有的儿子都是潜在的敌人——这种态度在突厥可汗中是很普遍的。他为人过于俭啬,这一与他妻子共同的性格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本加厉。传说他把化妆品按定量分配给宫女,宫内未备有他需要的某种药,也没有他妻子需要的作为普通礼物的毛领——凡此种种都是儒家的历史学家所津津乐道的。[9]

杨坚易于发怒,有时在狂怒以后又深自懊悔。这显然与他个人的自危感有关,到了晚年,与上面谈到的追求最高权势的变态心理有关。一次他在殿上鞭打一个人,然后又肯定此事与天子的身份不符,并主张废除笞刑。但不久,他在暴怒时又用马鞭把一人鞭打致死。他常常似乎对帝王应仁慈宽厚的呼吁充耳不闻,不加限制地施行当时普遍的酷刑。

除了上述的个人性格,还有形成他行政作风的其他一些特点。杨坚在探讨问题,采纳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他的所厌所恨等方面都接近于儒家中主张君治的荀子一派,实际上接近于法家本身。据说他不重视《诗经》或《书经》;在他执政的后期,他关闭了全国的学校,原因是学生太多,太懒散,质量太差。他对标准的儒家道德说教很不耐烦,当他的一个主要儒家大臣劝他不要再处决剩下的北周诸王时,他大声怒斥道:“君书生,不足与议此!”[10]他与中国所有的君主一样,也受历史和先例的约束。在一次重要场合,他说他远不如伟大的周公,只有在量刑公正这一点上可与之相比。[11]又一次,有人劝他不要朝令夕改以致引起黎民不安时,他认为这是隐隐地把他与汉朝的篡位者相提并论而大发雷霆。他大骂并怒问其大臣:“尔欲以我为王莽邪?”[12]最后他承认——即使是躲躲闪闪地——历史学家将对他盖棺论定;当他的三子秦王杨俊死亡(死因很可疑)时,他的随从要求立一石碑纪念死者,杨坚答道:“欲求名,一卷史书足矣,何用碑为!”[13]

虽然有这些局限性,又处于这种精神状态,杨坚仍是一位坚强和有成就的统治者。他酷爱工作,并把大量文牍从议政殿带回住处审批。他似乎经常干预各级政府的事务:插手(有时粗暴地)司法机构的工作;重新审理所有重罪判决,以之作为自己的职责;接见朝集使,并告诫他们要勤奋工作和成为有德之人;考察补缺者和官员的表现;赞誉有成绩的官员,谴责疲沓和贪污;主持早朝,与大臣们讨论国内外政策;巡视全国。从他的工作作风和从他对法律、对儒生和官员的总的态度可以看出,他受了法家传统和当时常见的个人对佛教的信仰两者兼而有之的强烈影响。

典型的法家思想表现在他推动政府集权化和合理化方面。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将在下一节中详细论述,但这里我们应注意,杨坚不满足于因袭前人或用陈旧的办法去解决他面临的大问题。也许我过于以自己的想法去理解颁布581年法律的诏书前言,诏书写道:“帝王作法,沿革不同,取适于时,故有损益。”[14]加着重点的一句体现了典型的法家立场。20年以后,601年的一道诏书又明显地表现了另一个法家原则:“先王立教,以义断恩,割亲爱之情,尽事君之道。”[15]在中间的若干年中,他肯定遵循了重赏重罚这一法家基本政策,但他一般还坚持另一个重要的法家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最清楚地表现在他对官员们请求宽恕其子秦王的反映中,当时(597年)已是垂死的秦王因贪污大量公款而获罪,杨坚的答复很干脆:“法不可违。”当有人再次请求时,他答复道:“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16]他拒绝了这一请求。

杨坚还有许多实行严厉的专制和法家原则的材料,以上所举仅为数例。但同时他也能对原来的忠诚随从特别宽容,现举一例如下。他最早的追随者之一为北周的同僚,后者后来被封为刺史;在歉年,此人进行粮食投机,罪当除名为民(或皇帝认为适当的一切处分)。杨坚谈到了他们之间的旧谊,并说:“言念畴昔之恩,复当牧伯之位,何乃不思报效,以至于此!吾不忍杀卿,是屈法申私耳。”于是此人官复原职。[17]

后来做了文献皇后的杨坚之妻生于一强大和早已汉化的匈奴氏族,这氏族与北魏的豪门通婚已有几个世纪。她的父亲独孤信曾随宇文泰西行并协助他建立西魏,即后来的北周。独孤信于557年自尽,但其家族不久又东山再起。杨坚未来的妻子生于544年,取名伽罗(梵语为Kālā,可能是Kālāguru的简写),在566年结婚时,她得到杨坚郑重的誓言,即他不与其他妇女生育子女。这与她作为具有强烈的一夫一妻制意识和爱好驾驭他人的鲜明性格的北方妇女所受的教养是一致的。她不是后宫的佳丽,但有文化和修养,还具有强烈的政治直觉。杨坚夫妇亲密无间,宫内的侍从称他们为“二圣”。在上朝时,皇后与文帝同乘御辇。她在议政大殿的门厅等候,并派一名宦官去观察,以便向她报告。当她认为文帝决策不当时,她就提出忠告;当听政完毕,两个人就一起回宫。

独孤一家早已信佛,而文献皇后尤其虔诚,并且是一位热心的施主。可以肯定,安排宫内晚间读经的是她,督促王子受佛门训练的也是她;有一情绪低落的王子非常虔诚,想要削发为僧,但未获其父同意。她把清心寡欲的品质与宗教虔诚合二为一,这一点她颇肖其夫。但从史籍中可以看出,她具有稳健的判断力,这至少在王朝最初10年左右使她能向文帝提出忠告。例如,有几个官员曾引用权威性的《周礼》的内容,大意是官员之妻应听命于皇后,并劝她遵循这一所谓的古制。她答道:“以妇人与政,或从此渐,不可开其源也。”[18]她与杨坚都坚决不让她的家族掌握大权,不让经常出现的所谓“外戚问题”搞垮杨家天下(读者不难看到,杨坚家族正是通过这一途径发迹的)。当她的一个母系亲戚获死罪时,杨坚想替她宽恕此人,但皇后答道:“国家之事,焉能顾私!”于是此人被论罪处死。但史籍又说她颇仁爱,“每逢大理决囚,未尝不流涕”。[19]

可惜的是,能够证明她到晚年才受变态的妒忌和复仇心理支配的这一假设的材料太少。我相信这种假设,但我论述的根据是一个近期的西方观念(这对中国和西方的编史者都很陌生),即个性不是一个人生来就有的性格的合成,而是基本上随着环境及人的成熟和年龄增长而形成的。有一个材料证实我的假设。第一个表现她真正的变态妒忌心理的有日期可查的事件发生在593年,当时她快到50岁了。[20]此事之所以值得一提,是因为它预示从此时起直到602年她死亡时她对宫廷施加了有害的影响。隋文帝被当时身为宫女又是其旧敌尉迟迥的孙女所吸引,屡幸其地。皇后选择文帝下朝的时机秘密把她杀害。文帝发现后,大为震怒。“单骑从苑中而出,不由径路,入山谷间二十余里。高颎、杨素等及追上,扣马苦谏。上太息曰:‘吾贵为天子,而不得自由!’”[21]后来文帝夫妇重归于好,但史籍一致记载从此时起,她病态的妒忌心理歪曲了她的判断力,并使文帝长期以来认为很有帮助的她的忠告失去公正。例如每当诸王及朝臣之妾有孕,她总力促文帝将他们罢官或削爵。甚至忠诚的高颎因妻死后其妾怀孕,也遭到攻击。[22]人们怀疑杨坚与他的这位最有才能和最杰出的大臣之间关系不断恶化,皇后从中起了作用。但在599年当朝廷大臣请求斩高颎时,文帝回顾近期斩了几名重要官员之事,并且在难得地倾听了意见后说:“如果诛颎,天下其谓我何?”[23]越到后来,她对任何人的用意都产生怀疑,而她对事物的这些反应更加重了杨坚的天生好疑的个性。她刺探诸子的私事——特别是性方面的习惯;她和杨坚一起一步步地寻找理由把他们或贬,或杀,或作出其他安排,最后只剩她宠爱的杨广,即未来的炀帝。

随着文帝夫妇日趋年迈,他们做的佛事越来越频繁和讲究。做法事、赐斋、分赏僧侣礼物和向寺庙捐献的次数更多了。佛事活动的高潮出现在601年。在这一年,杨坚有意识地模仿印度伟大的阿育王的行动,实现了一项精心制定的计划,即同时在全国祀奉放在特制的佛骨瓶内的舍利。有名的高僧及其随员携带由文帝亲手装在宝瓶内的舍利分赴30个州治。在全国同时祀奉时,文帝在京师召见367名做佛事的僧人,然后为他们和文武官员大摆斋宴。皇后当然参加这一大典的隆重的宗教仪式。她死于602年,一位宫廷史官立刻宣布她成了菩萨。文帝苦苦思念,对其妃嫔的动机产生怀疑;当他患病时,他悲痛地说:“使皇后在,吾不及此。”[24]杨坚的夫妻关系在中国历史中很可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后妃在君主的大部分执政期间对他有如此强烈和持续的影响,这实在少见。以下我们谈谈核心的高级官员,他们也在比皇后较短的时期内影响着隋统治者的决策。

高颎(555?—607年)似乎出身于华北平原东北部一个不引人注目的家庭。其父曾为未来的皇后之父独孤信效劳。当北周突然出现种族返祖倾向并明令所有的社会上层恢复鲜卑族之姓时,独孤信将自己的姓赐给高颎之父。在两个人长期而亲密的关系期间,杨坚一直称高颎为“独孤”。高颎在16岁时开始在北周任职,576年因征齐有功而被擢升。他没有参与一些人敦促杨坚阴谋夺取皇位的活动,但杨坚知道他的军事才能和其他技艺,就设法争取他。这是一个关键行动,因为当杨坚的其他追随者畏缩不前时,高颎主动请战去进攻杨坚的政敌。如上所述,高颎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在新王朝中的地位因此也很高。他接受了一系列艰难的任务,都完成得很出色。他率军征伐突厥人并取得胜利,监督新都的建设(见下文),制定了征伐陈朝的宏伟战略,并向那里胜利进军(晋王为名义的统帅)。他在掌权的20年中对隋朝的成功作出的最大贡献可能是在财政管理方面。他制定了税收登记的新标准和成立了负责这一工作的机构;在隋朝这些年采取的财政措施方面他可能都做了工作。在9世纪初期著书并使用法家评价标准的杜佑把高颎与管仲商鞅并列;管仲通常因在公元前7世纪使齐国称霸而受人赞誉,商鞅则是为秦国的崛起打下基础的宰相。杜佑对高颎的伟大之处评判说,尽管他处于连年战争和分裂以后的乱世,但他通过制定的登记制度、货币改革和其他的措施,成功地把隋朝的纳税人口从589年的400万户增加到606年的890万户。[25]

627年,唐代第二个皇帝太宗对留用的前隋代官员一致盛赞高颎做宰相的政绩这一事实大为惊异。这促使他去阅读高颎的传记,从而证实了他们的评价。他说:“朕比见隋代遗老,咸称高颎善为相者,遂观其本传,可谓公平正直,尤识治体。”[26]从记载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高颎是一位有才能的战略家,一位讲求实效和效率的行政官员,一位在制定隋的政策中起着重要作用和全面负责执行这些政策的明智的襄赞大臣。他与其主公文帝一样,也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作为一个信佛的居士、武士和实干家,他与隋朝以李德林为代表的儒家官员形成鲜明的对比;李德林是杨坚的另一个顾问(见下文)。

受到如此恩宠的人不可避免地迟早会招到皇后的疑忌。也许早在589年,当高颎阻挠晋王(杨广,后来的炀帝)想占有陈朝统治者的宠妃的企图时,他就被引起了猜疑。但在598年再次展开远征辽东的辩论后,他被授权担任实际的指挥,汉王则任挂名的统帅。军队遇到洪水并为瘟疫所苦,无功而返;于是汉王告诉其母,说高颎想杀死他——文帝也偶尔听到这一明显的谗言。于是,诽谤的网络在这位大臣周围张开了。当五位卿相向杨坚保证高颎无辜时,他们都得到降职的下场。在杨坚快到60寿辰时,利用他的恐惧心理搞欺诈是极为容易之事,由于一件所谓高颎听信凶兆的传说,事情终于得逞。结果,在皇后濒死的前夕,她成功了;高颎被罢官——但在此前的一次动感情的宴会上,每人(包括皇后!)都噙着眼泪,宴会完毕,杨坚对高颎说道:“朕不负公,公自负朕也。”[27]高颎被炀帝官复原职,但不久因失宠而被杀。

杨素 在文帝时与高颎和苏威分掌大权的杨素(死于606年)的出身与杨坚相似。他们的故里在一地,而且是远亲;两个人都是典型的地方贵族,所受的教育主要是“夷狄”文化。他的姐姐嫁给一个非汉族家庭。在青年时代,他勤奋好学,而且酷爱女色。他的美髯使他具有勇武的英雄气概。的确,他对隋政权的巩固贡献最多的是他的战功。他的事业始于北周的军务,在征服北齐之役中表现了他的勇猛。在580年关键的夏季中,他密切配合杨坚的夺权行动,协助他打垮了当时统治王朝的支持者。他在隋朝的第一个职务是御史大夫。在策划征陈时他非常活跃,指挥隋的水师很有成就,因此他得到丰厚的赏赐和14名妇女——战败的陈朝统治者的姐妹和嫔妃。征服陈朝不久,杨素残酷并有效地平定了南方反隋的叛乱。据说杨素的军队战无不胜,他确保胜利的紧急措施既简单又残忍:他的部队中凡在敌人进攻面前溃退者,一律就地处死。他对付突厥人同他在中国的征战一样成功;他作战的特点是放弃传统的、带防御性的战术,主张进攻性的骑兵突击和不断骚扰敌人。他坚持在记载战役时,应始终突出他的作用,而不惜夺别人之功为己有。

杨素在朝廷上也是残酷无情,是一个能伺机取胜和工于心计的机会主义者。在下节论述律令时将会看到他怎样利用法律清除敌人和提高自己的事例。据《隋书》记载,他与皇后一起,进行了一系列消灭其他王子和举晋王杨广为太子的阴谋。又据《隋书》得知,他参与了加速杨坚之死和阻挠杨坚重立前皇太子以代替杨广这一为时已晚的企图的秘密阴谋。[28]尽管杨素以前侵吞公款和滥用劳力,他仍被委以在洛阳兴建新都之重任。在606年他死去时,他与其子孙积聚了无数财宝、丝帛、房屋、封地和美女以及许多崇隆的爵号。他最后为王朝用兵是604年镇压汉王反杨广继位的叛乱。杨素为隋文帝的“出谋划策的人物”。他的名字与全面的改革措施无关,几乎只与远征和军务有联系。他鲁莽无情,傲慢自负,但以那暴力年代的标准来衡量,他是隋王朝的忠仆。

苏威(540—621年)是隋文帝时权势最大的三个人中的第三人。他是高颎推荐给杨坚的。苏威的父亲是著名的苏绰,此人曾任西魏建国者宇文泰的主要文职顾问。根据零星的记载,北周作出的所有行政工作的改进都应归功于苏绰,因为其主公毕竟是一个来自北方边境的粗鲁而无文化的军人。苏绰推行一种不寻常的文化借鉴模式。他知道由于孝文帝轻率地进行汉化,魏在冲突中已分裂成两个王朝,因此他不能向其鲜卑的主公建议再照此办理。但所有实现井然有序的文官之治和稳定的集权政府的样板都因其出于中国传统而可望不可即。那么,他依靠什么模式而不致触怒其主公?他首先引进了申不害韩非子的实用的法家学说——这是许多世纪以来求实的政治家的主要思想。这使苏绰立刻受到嘉许。此后他必须努力说服其主公:有一个中国的集权化模式,它未受汉代以后诸国的失败和权宜之计的影响。它就是《周礼》提供的模式,书中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的标准等级,这样就把宇文泰的向往与古周代的理想秩序联系了起来。556年,苏绰的后继者卢辩在重新命名北周的全部官署时,设法使这一模式具体化。[29]同年,梁朝最后一个统治者被北周打垮,并被北周的那些傀儡国家所代替。这是对正统的“汉朝继承者”,甚至是对东魏的一个严重打击,因为后者是孝文帝向汉代以后诸国借鉴制度的继承人。544年,苏绰制定了他的“六条诏书”,并以诏书形式颁布,这是一种治国和行政的手册,它是奉宇文泰之命写成,以便“革易时政,务弘强国富民之道。”[30]它是一本如何按实际情况施政的问答或手册,宇文泰曾命令其官员熟诵此书,否则就削夺他们的官职。“六条诏书”的思想是掺杂了实际经验和法家行政学知识的儒家伦理学说。

杨坚及其全部主要顾问都在北周当过官,他们都受到苏绰的改革和“六条诏书”的影响。高颎说他本人正继续履践这一传统,并且特别敬重苏威,因为他是苏绰之子。苏威在担任许多重要官职时做了大量工作,并对隋早期的改革出过力。但他多次得宠和失宠。当杨坚决心把冒犯自己的人问斩时,苏威设法劝阻,杨坚在恢复平静后就对他表示谢意。他为人清廉,但在讨论国策时不能容忍不同意见;即使他为一些小事受挫,也总是坚决斗争。他还为炀帝效劳,以后又在隋灭亡以后的几个叛军政体中任过职。他活到88岁。《隋书》记载,他是许多法律典章的作者,但这些都被认为粗糙琐碎,缺乏长期性法律必须具备的那种精确性。《隋书》又说,“时人以为[苏威]无大臣之体”。[31]他立身于隋廷,但能使人追想苏绰的流风余韵,这种作用可能比他作为顾问和大臣产生的影响更加重要。

隋文帝朝的其他官员的权势均远逊于上述三人。他们之中的许多人是杨坚的亲属,而且如下所述,绝大部分人的阶级、籍贯和教育背景与杨坚的相同。他的最高级顾问中只有一人完全掌握儒家的思想遗产和来自东部平原,并曾在那里为北齐效劳。此人就是李德林(530—590年)。李德林出身于书香门第,据说在很早就表现出通晓古代典籍的才能。他在科场取得秀才的功名,北齐在实行古老和腐败的荐举制的同时另立了科举制度。他于是在王朝担任不同的职务,其中以起草诏令和编修王朝史的责任最重。556—557年,当北周征服并吞并北齐时,李德林被送往西边的北周首府长安,在那里被委以起草诏令和法规之责,因为这些东西需要一个东部的人加以润色;有人推测这些文件旨在巩固北周对被征服的北齐土地上的人民的统治权。

李德林被争取去支援杨坚开创新王朝的大业;在伪造以幼帝名义颁发的要求杨坚摄政执掌文武大权的诏书的过程中,他起了主要的作用。在580年紧张的夏季,他给杨坚出了许多好主意,然后以他深厚的古文造诣,用古雅和令人信服的文字,丝丝入扣地宣布周的灭亡和隋朝的建立。这之后不久,他单独反对全部杀害前统治王室之王的建议,为此,杨坚骂他为书生,不足与议此事。据《隋书》记载,从此他的升迁较慢,其品位继续低于核心集团的顾问。[32]但他被授权起草隋的新法规。589年,李德林因一项控制地方的计划而与高颎和苏威对立,他认为此计划将重新引起已为废除乡官的措施所纠正的一些弊病(在下节将予论述)。他再次失败,这一计划付诸实施,但一年后因不可行而被放弃。

李怀疑有些隋的官员出于叛逆的用心和个人打算而阻挠立刻对陈的征讨。对此,他写了《天命论》一文,他在文中运用关于古代典籍、口头传说和历史先例的渊博知识,论证了隋帝此时已合法地取得天命;反对隋帝就是反对古代圣贤的智慧,反对历史先例,而且实际上就是反对苍天本身,因为苍天明确地显示了天意的各种征兆。这篇论文与其他夸大其词地叙述权力转移和建立隋朝的文章一样,显示了他在使用儒家材料和其他传统以使权力地位合理化和正当化方面的精湛技术。他的文学才能在文帝的顾问中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他能独树一帜。

自隋建国以来,李德林力促其主公南征。其传记盛赞他在这次胜利的远征计划中的功绩,但传记并未提供计划的详细内容。据说文帝兴高采烈地许下诺言,说一旦征服了陈,他将以荣誉和财富厚赐李德林,“使之山东无及之者”。[33]应该注意的是,文帝没有许诺按照赏赐其西北追随者的规格来赏赐他;事实上当陈被征服时,李德林得到的是“授柱国、郡公,实封八百户,赏物三千段”——真是够吝啬的!以后他又与文帝意见相左,于是在591年到州任职,直到599年亡故。

李德林显然是一个能力很强的人,在制定关键的行政程序和法律文献方面,杨坚最大限度地利用他的专才。但他又很固执和拘泥成规,作为一个原北齐的臣下和儒生,他在文帝周围的剽悍善骑、讲究实际的西北人中找不到天然的盟友。因此,当他屡次触怒文帝时,他在晚年被贬到地方工作。

以上是第一代隋帝的主要顾问:皇后,一个虔诚、有妒忌心的爱管闲事的知己;高颎,能力很强,多才多艺,能制定文武两方面的政策,并努力在京师的官署或在战场上贯彻;杨素,凡是贵族都用得着的打手,随时准备执行其主公的命令而不管死人多少;苏威,一个有名人物之子,尽管有种种过错,是一名忠诚和有效率的朝廷官员;李德林,一个儒家文人,只有当他在礼仪、古代典籍和历史方面的学识能为篡位的隋朝提供合法的依据时,他才被使用。在这核心圈子以外也有形形色色的有用人才,文帝长期或短期地在正式官署或在特殊使命中加以任用。他所能物色和使用的所有有干劲的和有能力的人,都被用来对付新王朝面临的一大批难以处理的问题。

隋代面临的大问题

混合的意识形态的形成

首先论述意识形态这一题目并不意味着意识形态比本节以后谈到的其他实际问题更加重要,而是因为它比隋初的其他问题更全面,对各方面更具渗透性和更抽象。国家的意识形态给予其他一切措施以特色和微妙的影响,但在已知的任何结果中却很少表现为决定性的因素。它既是决策者的设想和心理倾向的组成部分,也是他们操纵的舆论的组成部分。如同隋朝的其他成就,我们在这里必须考虑它的历史背景。

隋朝的混合意识形态中的儒家因素原为汉儒的思想、价值观、习俗和礼仪,在汉朝灭亡以后政治动乱和分裂的三个世纪中,它们持续未衰。这些内容又分成若干亚传统。最明显的是使帝权正统化的非常细致的礼仪和象征的程序。在前面概述的李德林的事迹中,这一正统被用来灭周立隋,同时以最大可能避免天下大乱。礼部在屡次颁布的律令中进一步发展了它,并使之长期化。表面的和明显的形式是天子遵守的礼仪,其中南郊春祭和在典籍规定的太庙中祭祖是明显的例子。在这亚传统中,隋取红色和五行中之火;隋帝因此在南郊祀奉炎帝。这是与大汉的另一个象征性的联系,因为汉也以火之“德”进行统治。这些联系以及一切天子应该小心翼翼地履行的礼仪活动,对树立隋帝的统治权,特别对扩大隋帝对包括陈朝在内的统治(那里仍热诚地保存汉朝的传统)是非常重要的。

儒家思想的第二个亚传统是在道德和伦理制度方面。大部分苏绰遗留的传统关系到政体和社会全体的道德完善。杨坚很快放弃了北周设置的古代官职称号,但强烈地支持儒家主张的伦理原则和社会的等级秩序。在隋代初期,王朝就对其行为成为儒家德行榜样的人加以褒奖:恪尽孝道的子孙和不再娶嫁的鳏夫寡妇被豁免课税和劳役。孝道——等级秩序的基础——对杨坚尤其有吸引力。苏威引用其父苏绰之言,大意是人们若读一卷《孝经》,就足以树立本性并足以治国。[34]不久,据说杨坚命令他过去的一个支持者阅读《孝经》,因为此人误入魔道,并有不孝行为。杨坚在与李德林最后决裂前的一次争论中,与往常一样大发雷霆,他喊叫道:“朕方以孝治天下,恐斯道废阙,故立五教(据古典籍,‘五教’为父义,母爱,兄友,弟恭,子孝)以弘之。公言孝由天性,何须设教。然则孔子不当说《孝经》也。”[35]

第三个亚传统为古典学识。如上所述,杨坚有反智力的倾向,不大利用不能直接用于促进帝国社会和道德的完善、不能用于天子履行的礼仪职责或不能用于培养有能力行政官员的那种儒家思想。他迫切需要有文才和献身精神的官员来为他的新集权官僚机器服务,而儒家的经书课程是培养文才的标准途径。儒家的经书又是政治思想的基础;它们包含了论述政策的立场和论证的基本内容。6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杨坚一再降诏以吸收才德兼优之士进入他的官僚集团;他奖励具有古典学识之人,命令诸州各选拔三人(工匠和商人除外)来京师深造、应考和任职,要求各州县“搜扬贤哲,皆取明知今古,通识治乱”之人。[36]但他似乎对结果深为失望。601年阴历六月,他下令关闭大部分讲授儒学的学堂。诏令的部分内容流露出他对儒家思想的态度,他写道:“儒学之道,训教生人,识父子君臣之义,知尊卑长幼之序……朕抚临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学徒,崇建庠序,开进仕之路,佇贤隽之人。而国学冑子,垂将千数,州县诸生,咸亦不少。徒有名录,空度岁时,未有德为代范,才任国用。”[37]据《隋书》,同日,颁舍利于诸州。

本章的前几部分已经叙述了佛教渗透于社会各阶级的情况,并指出佛教对杨坚及其心腹一生的强烈影响。在隋朝的混合意识形态中,其佛教倾向即使不是主要的,也必然是强有力的。杨坚曾在北周担任官职,曾看到武帝从574年起大力推行消灭佛教、道教和一切儒家典籍没有认可的宗教仪式的措施。僧侣和道士都要还俗,同时他们的庙宇、经卷和偶像都被销毁。杨坚和他的妻子曾经庇护一个当过他幼年时代老师的尼姑,当武帝命令进行镇压时,杨坚很可能在被征服的北齐某地任职。他可能看到了受镇压影响的各种集团中的不满情绪日趋增长的情况,这些集团是:还俗的僧侣,他们的生活方式已被明文禁止;俗家的施主,他们对僧道和寺观的施舍和朝圣已成为其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和渴望超度的表现(其中有许多有权势的文武官员);最后是大批靠佛门寺庙为生的绘画人、工匠、抄经者和供粮者等。578年阴历六月武帝死后,排佛活动稍有放松,但直到杨坚立隋时才停止;最后佛教又得以振兴。

对杨坚和隋廷大部分官员来说,佛教只是个人信仰;这里的问题是,佛教在混合的意识形态中起什么作用。作用之一是,它成了辅助性的法律。儒家传统以其所有的礼仪和象征的说法使杨坚成为天子,而佛教则具有创造上苍恩宠和赐福的理想统治者形象的丰富的民间传说。有许多把杨坚与这一形象联系起来的文字,以下为其中一段:“又皇帝大檀越,虽复亲综万机,而综道终日,兴复三宝,为法轮王。”[38]文帝的许多与佛教有关的活动都突出了他作为理想的君主和佛教的捍卫者(转轮王),及向佛门大量施舍和向其臣民示范的乐善好施的施主(大檀越)的作用。正如文帝在585年所言,他的作用使他成了菩萨的代理人:“佛以正法付嘱国王,联是人尊,受佛嘱付。”[39]他在45个州普遍兴建大兴国寺,以使他一步步地获得最高权力,它们提醒地方的臣民,在大兴城有一“菩萨天子”在进行统治。这对他巩固其中国东部的统治和远征陈朝的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他登位不久,开始让僧侣重入佛门,但要求这些人完全合格,而且必须受京师的大兴善寺的有力控制,该寺以一位“律师”为住持。经过训练和受戒律的僧侣对国家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他们兴办慈善事业,为国家的兴盛祈祷,做其他具体的佛事(如祈求降雨和止雨,祈求制止瘟疫,为皇室列祖列宗求福),总的来说,这类活动为国家及其当权的皇室调动了巨大的无形力量。

隋朝佛教的第三种作用表现在它是各地各阶级人民的共同信仰这一方面,因此它是漫长的大分裂时期以后的统一力量。在文帝统治的初期,他就大弹此调,并在他整个在位时期一再重申:“用轮王之兵,申至仁之意,百战百胜,为行十善。”[40]在早期的另一诏令中,他又说:“好生恶杀,王政之本。佛道垂教,善业可凭……宜劝励天下同心救护。”[41]这一主题思想在他征服南朝后特别被强调,因为此时必须说服南方的僧俗顺从征服者的旨意。601年,正当他效法阿育王广分舍利之时,他颁布诏令并特别热情地指出:“朕归依三宝,重兴圣教。思与四海之内一切人民俱发菩提,共修福业。使当今现在爱及来世,永作善因,同登妙果。”[42]隋朝御用佛教的这三种作用或主题思想使整个佛教意识形态带有一种独特的色彩,这在中国的编年史中是独一无二的。

含有佛教内容的道教在5世纪或更早已经形成,到北周574年压制宗教时,道教已奉老子为主神,其化身及遗物也被放进圣殿祀奉。道教按佛教模式发展了道观、道士和道姑的圣职、圣地、经卷和神学。杨坚掌握政权后,立刻撤销了周的禁令。虽然据说杨坚称帝后很少利用有才能的道士,但仍用一学有专长的道士制定第一部隋历。我猜想,由于此人的影响杨坚才选用开皇为隋第一个年号。586年,他命一个起草公文的得宠文人撰写碑文,把碑安放在安徽的老子的“出生地”;同时他命令一个高级官员在现场调查历史遗迹并建造一座新的祠址。帝王尊奉老子和关心其神坛的情况至少可追溯到165年,因此隋文帝不但赢得道教信徒的支持,而且表现了他有权恢复汉代诸帝之后已消失的礼仪。

在杨坚为数甚少的涉及道教的公开声明中,同样强调了佛教记载中提到的关于帝国统一和谐的论调。他早期命令在中国五岳(道教在那里一般有优先权)建造僧寺的诏书宣称:“朕敬道之潜移默化之神力,以登太虚之境。朕奉释氏一不可分之真髓,老子追求一体之理念。”[43]但这种提法为数较少;他更常提到的是他对道家教义颠覆性潜力的认识和对它的镇压措施。人们如非法利用占卜和所谓的左道旁门,都将遭到严厉的镇压。值得注意的是,在文帝末年,新京师有僧寺120个,而道观只有10个。

在发展混合意识形态时,隋文帝以上述的主导思想和重点,有选择地利用三教的价值观、礼仪和象征说法。如果要确定何种主题占支配地位,那就应推万物有机的和谐这一基本的中国价值观念——这是隋朝在几个世纪的战乱和分裂的背景下必须努力争取的目标。

建设新都

如同对许多世纪以来的中国人那样,对隋朝的开国者来说,建设新都的决定是一件特别隆重的大事。因为国都是意识形态的象征,是天子统治天命所定疆域的中心。国都的位置和设计不但必须符合历史先例,而且必须符合中国人用来适应上天和自然意志的各种象征性的制度。杨坚在汉朝的古都夺得政权,那里经过许多世纪的分裂,曾经再三地被洗劫、焚毁和重建。在此期间,它成了许多短命王朝的国都,其中大部分(如北周)的统治皇室和社会精英为非汉族。此城不大,也不对称,已经古老和破落,饮水也带涩味;它充满了被杀害者的幽灵,也勾起了人们对连续的政治失败的回忆。在执政的第二年,杨坚和他的心腹顾问开始讨论迁都的可行性,阴历六月的一份诏令总结了赞成迁徙新都的所有论点。新帝向其臣民保证,他已研究了历史的先例,经占卜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并且已瞻星揆日,卜食相土。他在要求其黎民承担这项工程时说道:“谋新去故,如农望秋,虽暂劬劳,其究安宅。”[44]

他命宇文恺负责建造新城的计划,此人是当时搞建筑工程的最杰出的行家之一。他与所有协助建城的人都来自北方,具有混合血统;其中有的新近从中亚迁来,其中一人有拜火教的名字。所有的人都敞开思路大胆创新,从中国古代典籍的要求中各取所需。结果国都规模空前,设计新颖。

此城位于旧长安的东方和南方。夯实的外围土城呈长方形,按罗盘方位布局但面南,东西长5.92英里,南北宽5.27英里。城内按职能分成四区,皇城位于中央,背靠北城墙,内为皇帝的居住地、太极殿、宫廷、几个小议政殿和宫内侍从的居所。皇城南面隔着宽阔的斜坡是另一围有城墙的区域,那是行政城,政府各官署就分布在其内的街道上。行政城为一项创新,因为以前的国都与近现代的巴黎和伦敦相似,政府的建筑分散在城的其他区域。在这两个建筑群和外城城墙之间,排列了108个有长方形围墙的建筑群(这一数字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即9天之数乘以12时辰之数);其中106个为供居住的坊,排列在11条南北向和14条东西向的大道上。各坊坊内有两条街,交叉呈十字形,坊四面的中央各有一城门。另外两个有围墙的建筑群为市场,一在西城,一在东城。它们是有官监督的城市商业中心。

城的主轴是一条南北向的宽阔大街,它从正北有五个门洞的主门通往行政城的中南门。如果一个官员取得了能够通行的官品,他就能穿过行政城直达皇城巨大的南门广阳门。隋文帝就是在此门楼上俯观战败的陈朝显贵的。京城和皇宫都以隋文帝在称帝前所受的封地命名,因此称大兴城和大兴殿(作为隋朝的都城,大兴之称富有吉祥之意,它可能使人想到“大兴”早已消失的汉朝光荣的业绩)。

当村落被清除,城墙拔地而起,城市的外形刚刚构成时,文帝就迁入(皇宫首先完工)。此时正值583年阴历三月。在有些人的眼中,此城的宏伟轮廓对一个掌权未满三年的君主来说,未免有些铺张。杨坚也知道它的内部空荡荡,缺人居住,于是采取种种措施吸引人们前来定居。他命令诸王子和皇亲国戚在城的西南部建造他们的王府,以推动其他人也来营建。他向捐助和建造佛寺的任何人都赏以御制牌匾。有一史料记载,某人拆除其旧长安城中的房屋,以木料建造新城的寺庙。文帝亲自把最佳的位置留给京师佛道寺观:在南北大道的东面,大兴善寺占了整整一个坊。穿过大道,在较不繁华的西面则为道教的玄都观。到了文帝执政的末年,他眺望其国都,可以看到100多座佛道寺观。随着陈之灭亡以及它的精英从其国都迁到大兴城,那里的居民无疑增加了。但在文帝末年,甚至可以说到隋亡之时,城的大部分地区仍无人居住,也未竣工。近代发掘的遗址经确定是隋都外城的一段,发掘者发现城的建筑有赶时间的迹象。[45]直到伟大的唐帝国继承隋朝,并改进了京城与广袤而相对稳定的帝国各地的交通,此城才得到充分的发展。

隋朝初期如此规模的建都工程表明了隋的创建者及其顾问的信念,即他们相信他们的王朝会比以前的政体具有更大的影响,更能长治久安。至少关于前一点,事实证明他们是正确的,因为唐朝继承他们以此城为都,并在此地统治中国和整个东亚几乎达300年之久。

中央政府的改革和人才的任用

当隋朝创建者接管北周时,他继承了一个中央政府,其官员的职称和职能已经有意识地按照《周礼》的模式被古典化了。但在这拟古门面的背后,实权仍被一个军事贵族寡头政治集团的成员所掌握,他们大都是鲜卑人,或具有混合血统。据统计,大约95%的北周高级官员为非汉族。[46]文帝本人就是在这一体制中成长的,他的大部分友人和主要参政大臣也来自这一集团。他似乎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中央政府的新结构和从新帝国的许多集团和地区吸收统治精英。

在他执政的第一年阴历二月,他取消了北周官员的职称,并宣布他的意图是要遵循伟大的汉和曹魏(220—265年)两个帝国的前制。事实上,他的大部分官署和职称都模仿北齐,而北齐的官署和职称则是5世纪后期北魏实行激进的汉化政策的反映。虽然如此,遵循汉魏前制的命令还是进一步证明,隋朝有雄心使自己成为一个比汉魏以后的地区性国家更伟大、更持久的政体。

王朝初年出现的中央政府机构包括许多有汉代名称的官署,但这一机构的许多方面是新的,已经预先呈现出唐代中央政府的轮廓。在最高层为三师和三公,按照周初的模式,他们应该是皇帝的最高顾问。事实上,这些职务并无职能可言,而且往往长期空缺;有时皇帝把这些崇高的称号和丰厚的俸禄赐给他要削夺其实权的人;有时又把它们封赏给皇亲国戚。权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在下一级的三省,即尚书省、门下省和内史省(后来为内书省)。尚书省最为重要,因为它管辖六部,即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除三省六部外,隋还设立御史台、都水台(后称都水监)和九寺(其中包括太常寺、光禄寺和宗正寺等)。此外,隋还设国子寺(后为国子监)和监察帝国工程和生产的机构。这些官署的主要官员都有规定的称号和各级属员人数,对每个官署任职官员所必需的官品也有具体规定。

这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结构,但缺汉代官僚机器中一个最高级的关键位置——丞相。文帝决定不设此职,下文将谈到,他宁愿亲自与三省的高级官员讨论政务。实际上他本人就是丞相。因此,官僚集团在缺乏一个拥有全权的政府首脑的同时,还缺乏一个代表整个官僚利益的最高仲裁者和代言人。炀帝也照此办理,如果有区别的话,他比他父亲拥有更多的行政实权。

如果要整理出一个对称的组织机构表(其官署的名称能相应地使人联想起汉代及更早的传统,而且其中大部分从新近灭亡的北齐的实践中沿袭下来),那是比较容易的。但对隋来说,真正的问题在于吸收新的精英,吸收充实各级官署、分担隋王朝面临的重大任务和与隋共命运的人。在吸收官员的过程中,新政体必须考虑各种各样性质不同的因素。地方利益和地区对立在长期的分裂和战乱之后异常牢固。有牢固地位的豪门往往代表它们自己的和本地区的利益。因此在文官政府和长期占支配地位的军人两者的利益之间必须搞某种平衡,汉族和其故土为草原的民族之间的裂痕在其他一切有冲突的利益集团之间普遍存在——它们之间的矛盾由于长期通婚和制度汉化而有所缓和,但潜伏的紧张状态随时都能爆发成对抗行动。最后,在有行政经验的人中还存在忠诚的问题。有的人在北周胜利前曾在北齐任职,在589年以后,当委派某南方人任职时,政府必须考虑他的忠诚。“补缺者对隋的忠诚程度如何?”这个问题常使文帝萦绕于怀,而且在隋朝巩固其政权前的几年中特别重要。

帮助文帝夺权或在很早就拥护他的核心集团成员参与隋朝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并且是吸收广大行政精英的积极代理人。这个集团包括上面讨论过的四个心腹顾问。所有的成员都是三省的高级官员,都有资格参加廷议和商讨重大国务的不那么正式的会议。除去暂时留任的北周遗老和在隋末动乱中短期任职的人外,这个集体还有18人,其中五人为皇亲。简略地考察这个集团的组成,也许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隋以前的某个王朝任职的人中,有11人(如同文帝本人)为北周官员。其中14人之父曾在北魏或其继承国之一效劳——在北周任职的比率很高;总的说父亲的职位远远低于其子。只有一人是南方人,任命他是因为他是炀帝皇后的兄长。从籍贯上看,15人来自西起天水经京畿地区东迄洛阳这条东西向的较狭窄的地带。其中五人的故土位于靠近这条地带中心的文帝的出生地。18人中共有八人与统治皇室通婚或有血缘关系。[47]

在文化方面,这些人中大部分与其主公一样是中国人,但又是特殊的北方类型的中国人。总的来说,这一核心集团由精于骑射和重行动的强悍无情的人、有才能的将领和经验丰富的行政官员组成。他们的儒家学识一般地说是粗浅的,对汉文化和哲学的知识也很差。只有一人——李德林——是完全够格的文人,他来自东部平原,受过扎实的汉学和历史的教育。草原人的长期统治反映在他们个人的文化方面,虽然来自“汉族”家族的人与来自非汉族家族的人之比为8∶1。这与可比的北周权力集团形成鲜明的对比,北周的比率为2∶1,非汉族家族占多数。[48]

对于中央政府中的其他官员,隋又是如何选拔和任命的呢?从文帝执政开始,他就决心集权,这一政策在他设立的国家机器中得到反映。对五品以上官员的任命,大臣会议先选出候选人向隋帝推荐,如果隋帝批准,就下诏书任命。[49]以这种方式选用的官员在整个政府的上层——三省、六部、御史台和九寺等机构——任职,各部属员可能由吏部选定。吏部为任命六品以下一般官员的主要机构,吏部的尚书和侍郎因此是政府中很有权势之人。

如果讨论一下六部的尚书,我们就会对中央政府运转的情况有一较清楚的认识。在六部的46名尚书中,65.2%的人出身于汉族家庭,28.2%出身于非汉族家庭。他们之中的42人是北魏(13人)和北周(29人)官员的子孙。只有三人有北齐的经历,他们都在民部,负责帝国的税收和土地分配。工部的非汉人比率最高,占部的尚书人数的45.5%。这一情况可以用某些非汉族家庭中鲜明的建筑工艺的创新传统来解释。第二个高比率的部为兵部,非汉族民族的尚武传统可以说明他们在部内的势力。前面谈过的六部中最为重要的吏部只有12.5%的非汉族尚书。尚书们的籍贯与政府最高级官员的籍贯相似:46人中的30人来自从天水至洛阳那条由西向东的狭长地带;其次,来自山西的有七人,其余的人则分别来自华北平原。

隋朝政府在其最高两级显然不能代表北方的不同地区,更不能代表南方。虽然其汉族和非汉族的组成比率与北周的情况正好相反,但与两帝的籍贯和阶级相同的人和家族仍占很大优势。虽然文帝和炀帝都不在官署中安插外戚,但一有可能,他们就倾向于起用皇亲,华阴的杨氏家族高度集中在政府的上层机构;皇亲还优先担任地方的总管。既然中央政府上层机构存在严重的狭隘性,那么隋又采取什么措施来扩大统治阶级的基础呢?

首先,隋统治者取消州刺史和其他地方官员的任命权,而将这一权力交给吏部。然后,他们逐步采用其他措施以使集中的任命权有效地实施。措施之一为“回避法”,它规定州县官员不得在其原籍任职。另外还以两个法令加以补充:一为禁止下级官员在地方政府中再度担任已经担任过的职务;另一个则规定主要的地方政府官员任期为三年(后来为四年),属员的任期为四年。在594年,被委任的地方官员不得带父母或15岁以上的儿子赴任,以免在他行使职权时对他“施加”不正当的影响。此外,还需要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进行年终考核,并根据评定的结果升降赏罚。为了维护新的官吏体制,隋帝又采用了几种对策。一是皇帝亲自巡视,文帝就花了很多时间考察地方官员的行政效率,一次他削去一县官的官职,因为地方耆老语言失当。另一个对策是他指派巡视州县政府的官员,使之充当隋帝“远布之耳目”。[50]第三个对策是派专使调查某一特殊情况,然后上报。第四个当然是利用御史台,它拥有大权,不但能查访官员的公务,而且还了解他们的私生活,如有不良行为,即行弹劾。据说,隋朝的御史“察举无所回避,弹奏无所屈挠”。[51]从几个御史的列传看,此说并非夸张之词。

这一崭新的体制带有严厉的理性色彩,这反映在新体制以最大的决心去结束官员生涯中世袭特权的统治和推行考核官员表现的新标准。如果要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它意味着要设法起用新人,而不限于只任用长期垄断官职的特权家族。隋文帝可能确实采用了西魏政治家苏绰提倡的政策,它宣称“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52]正是采用了这一政策,隋朝才得以集中人才,这些人相对地说摆脱了陈旧的束缚,能够适应新标准,能在新的集权专制政治中如鱼得水。集中人才的需要形成了隋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它是实行到1905年的帝国选拔制度的先驱。可惜的是,关于隋制的详细材料很少,但它的大致轮廓还是可以勾画出来的。

582年初期,隋文帝命令“贞良有才望者”担任官职。587年,他又命令各州每年选派三人进京等待任命(商人和工匠除外)。这意味着在589年征服南方后,全国每年有900个名额。人们注意到,隋与汉不同,前者为各州规定标准名额,而不考虑它们的大小和人口多少。587年,他又命五品以上的京官和州刺史考核候补者,并按品质才能把他们分成两类。[53]我认为,595年的一次考试最早提到了功名和笔试,当时,举行的是秀才科考试。[54]宫崎市定认为,这是地方每年举行的考试和授给考生的功名的名称。各种材料都未具体说明这次考试的进行方式和内容,但从一篇传记,我们大致可以了解考试是如何进行的。杜正玄“举秀才,尚书(可能是吏部尚书)试方略,正玄应对如响,下笔成章”。[55]

中央政府还为应试士子另开了明经和进士两种考试。秀才考试显然需要广泛的一般学识,明经考试则测验应试者掌握某一典籍的程度,而进士考试则主要考文才。宫崎认为,三种功名考试的等级以秀才为先,其次是明经,再次是进士。[56]根据考试的成绩,最初的任命的官品与唐代相同,很可能从八品到九品。吏部可能每隔三年定期在京师举行考试。此外,还有奉钦命举行的特别考试,中试者取得比秀才更有声望的秀异功名。这种考试显然不定期地在各州治举行,例如589年、603年、609年和614年的几次。

以上简略地叙述了隋为确保新的人才充实政府而制定的复杂的制度。一切证据证明,文帝和炀帝都对考试的实行有强烈的兴趣;两个人都委派正直有才之士进吏部任职,并且在诏书中一再坚持应用政绩标准来任命和提升官员。严密的行政、控制和告诫仍都继续需要,因为不讲人情的选拔制原则——虽然它始于汉制——与渗透在儒家伦理中的家族和个人联系背道而驰。在隋代,选拔制的原则在实行时还必须对付根深蒂固的贵族特权的反抗。这将在下一节进一步探讨。

地方政府的改革

当隋朝兴起时,它继承的地方行政制度是过时而无效率的,这是几个世纪南方和北方层出不穷的弊病造成的结果。有的学者认为,产生的部分问题应追溯到公元前106年,当时西汉修改了从秦沿袭下来的高度集中的地方行政制。这个制度设郡和县两级地方政府,两者都直接对京师负责。汉在它们之上加了刺史一级。每个刺史负责视察若干郡。如果东汉政府及其后的诸国能保持强大的中央权力,严重的困难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中央的软弱无能,再加上权力下移到地方这一流行的倾向,造成了州的设立使它成为京师和郡之间的正式行政建制。

大分裂的大部分时间战乱不止,在这种情况下,刺史既负责文职,又掌握州的军务。除了州外,又出现了精心设置的府。在隋初,一个最高等级(根据人口)的州的长官可以有文武官员323名。[57]在文武僚属双轨制的发展过程中,文官的权力逐渐被军人接管。主要原因是,在这一连年战争的时期,州官的主要责任是维持治安和率兵打仗;因此其军人僚属的地位就日趋重要。随着军职僚属的权力日益扩大,他们接管了文官的大部分职能,文官的权力逐渐缩小。[58]刺史实际上有任命他们的僚属的大权。他们可以任命所辖郡县的官员,而只是形式上请求朝廷的批准。他们的许多军人僚属还在州县兼职,这些人中的大部分就是刺史的朋友、门客或亲戚。因此,隋朝继承的是一个花费巨大、冗员过多的地方政府体制,它长期地扩散文武大权,从而削弱了中央在地方的权力。

进一步的弊病又同时在北方和南方发展起来。这就是滥设地方机构而不顾地方是否需要,行政是否合理,机构内被任命的官员都能获得官俸、土地、津贴和豁免权,这些待遇大部分都取自当地的百姓。556年,北齐的文宣帝一心想改革这一制度,他描述了地方机构设立过滥的情况。他注意到豪门大族滥用它们在中央政府的地位而设置州郡,而王公、宫女和宦官出于贪婪,则收受贿赂以促成其事。诏书说,结果百室之邑被宣布为州,三户之民即可成为郡。[59]

在南方,一系列不同事件产生了相似的弊病。自312年以来从华北平原逃往长江流域及以南的半殖民地区的汉人像所有的迁移者那样,移植了许多故土的名称。朔州即为一例,它辖有五个郡,但移设到南方后,占地不足800平方英里。[60]曾经统计,南北两地的州数从汉末到隋初增加到22倍,郡数增加到6倍半。[61]很明显,这些机构与其说是地方的行政单位,不如说是为日益增多的官员的利益而存在的大小独立王国,这些官员出于私利或为其恩主的利益,所想的只是搜刮民脂民膏。

583年,杨尚希在其奏疏中,令人信服地分析了新登基的隋帝接管的行政乱摊子的状况:地方行政单位成倍发展,官员激增,税收少得可怜,农民受压迫,等等。他指出任命的官员数与黎民之比,有如十羊九牧。[62]文帝在最早的改革诏书中,命令当时他控制的地区取消所有的郡——有500个以上。这样,他又恢复了始于秦的地方两级制。征服南方后他又进行同样的改革。炀帝时期的郡(即原来的州)数减到190个,所辖的县总共1255个,平均每个郡管辖6个以上的县。每个郡和县治理的平均地区大为扩大,结果是行政费用减少,税收增加。

583年的最早的改革法令还对九级官品的官员担任郡县职务的任命做了规定。任命由京师的吏部作出。这些官员的政绩每年要受到考核,刺史和县令每3年(后来为4年)要调任,下级官员调任时期则为四年。郡县按人口多少被定为九等,各按等级支俸粮,每年两次,另外有权从官田取得收入以支付与官署有关的公私费用。地方单位所辖的人口数决定其官俸的等级。最后,第一个改革法令把地方政府上层长期各自为政的文职和军职人员统一在郡的管辖之下;府的名称被取消,它所有的官员(包括军人)都被认为是郡的文职和行政人员的一部分。

595年的第二个改革措施是命令剩下的旧州官署一律撤销,它们的职能早已被军人接管。这一改革完成了北齐和北周过去采取的类似的措施(虽然没有这次彻底)。隋及以后的各王朝继续使用起源于大分裂时期军事机构的官衔,许多地方政府其渊源可追溯到这一措施。虽然残存的官衔是军事性质的,但根据隋的规定,其职能纯粹是文职的。[63]这些就是隋朝为地方行政体制合理化、减少官员人数和使他们受中央政权控制而采取的步骤。但如果隋朝不把长期以来已分散在刺史手中的军权集中起来,这项措施的大部分早就失败了。这个问题将在论述军事改革时予以讨论。

地方行政改革的成功与否归根结底取决于被任命的人,他们的质量又取决于任命官员的标准和方式。这方面隋朝又继承了一项过时和腐朽的制度。地方和基层体制的中正制起源于汉末的混乱时期,当时教育制度和官员的选拔制都已崩溃。当时,这些中正通常还担任其他职务,他们受权根据特定地区候选人在当地的声望、家庭地位、才能、品德和与社会的一致程度分成等级,把他们选入帝国的官僚机器。有几年,中正之职实际上被大贵族垄断。荐举的条件往往是首先考虑候选人的家世(以官方的谱牒为准)和权力关系,其次是中正个人的好恶。南方和北方都被这一制度所束缚;不过北方直到5世纪后期北魏采取汉化措施时才实行,又因北周改制而有所削弱。6世纪,北方两名官员(羊烈和毕义云)为争兖州大中正而互相攻讦。义云自我吹嘘门阀说:“我累世本州刺史,卿世为我家故吏。”羊烈答:“卿自毕轨被诛以还(在3世纪),寂无人物。近日刺史,皆是疆场上彼此而得,何足为言。岂若我汉之河南尹,晋之太傅,名德学行,百代传美。”[64]这次交锋说明了家世对部分地由中正制荐举所产生的任命的巨大影响。

隋在583年取消中正制,撤销了各级中正的职务(可能还有随着此制的发展而配备的职务),而以中央吏部的任命来代替这一制度,同时如上所述,还以吏部专司每年的考核(或者皇帝在高兴时亲自考核)来确保新措施的实行。《通典》以法家的语气总结了这一变化:“自是海内一命,以上之官州郡无复辟署矣。”[65]我们看到的史料通常都是把颁布法令的行动当做措施的实现,很少涉及贯彻的详细情况。在改革法令颁布6年以后,李德林坚决反对另设一级官员的建议,他争辩说:“且今时吏部,总选人物,天下不过数百县,于六七百万户内,诠简数百县令,犹不能称其才,乃欲以一乡之内选一人能治五百家者,必恐难得。”[66]这使我们大致看到任用人才的种种困难,而这些困难可能要花10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克服。

隋中央政府还必须处理另一个问题:在有关政策事务和行政表现方面,它如何与派往各地方政府任职三年的官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隋建立了朝集使制。各州派代表出席御前的专门集会。在京师时,他们住在城东南的专区。集会在每年阴历二月、七月和十月的十五日举行。我们对唐代朝集使制的情况了解得比较详细,唐每年有这种集会。唐代的朝集使一般是刺史和其他高级官员,他们除了带贡品以外,还应带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来到京师。每个地方单位的官员的表现要经过考察,然后被召见。隋代的仪式可能比较简略,至少在隋初是如此。一次,隋帝对集会的地方代表讲话,并向他们推举某县令为模范,因为他的施政被评为京师附近地区的佼佼者。他的讲话依然是儒家的老生常谈,其内容如下:“房恭懿志存体国,爱养我民,此乃上天宗庙之所祐。朕若置之不赏,上天宗庙必当责我。卿等宜师范之。”[67]据记载,隋帝于是提升他为州刺史。承认和奖励模范行为的结果,据说能使地方官员称职,百姓日益繁衍富庶。除了儒家的说教外,这些一年三次的集会显然对地方行政和官员的表现提供有效考核的机会,就地方官员的职责对他们进行一次再教育,并公开进行奖惩以使教育的内容能深入这些人之心。

对隋改革意义的评价各不相同,但在许多方面,史料的记述是明确的。第一,地方官改由吏部任命——这一措施北齐已经部分地实行——的改革,结束了若干世纪以来任命权分散在州府地方政府手中的状态,从此开始了集权的新时代。第二,恢复了两级地方政府制以代替三级制,并规定标准以使中央政府能决定地方行政单位的规模和性质,及时结束大分裂时期的混乱和弊病。第三,中央政府任命官员,这对有牢固势力的贵族门阀的利益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因为它们习惯于控制自己地盘内的官员;中正制的取消和选用官员时家族世系标准的失效进一步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权力。宫崎市定认为这些改革是“革命性”的,结果从根深蒂固的利益集团中引起了导致王朝垮台的对抗。[68]不管人们是否同意这一论点,这些改革对中华帝国以后的历史产生了持久的影响。第四,科举考试制的采用(虽然它还属于初级形式)开始了一种任人唯贤的制度,这对中华帝国以后的发展也有深远的影响。第五,科举制被用来抵消隋中央政府的“圈内集团”性质,开始在这一巨大帝国的各地任用精英人物。第六,州刺史文武职能的分离在炀帝时期完成,这项改革标志着政府职能合理化和巩固中央政府手中权力的最后步骤。

土地分配和田赋

如果不能适当地为分配田地和征收以农产品为基础的赋税作出安排,中华帝国的历代王朝都不能繁荣兴旺。隋朝也不能例外。早在582年,当北方还远没有巩固,文帝就颁布了一套新法令。据说它们大部分以北齐的条例为基础,而这些条例又是根据486年北魏孝文帝采用的均田制。隋规定定期把土地分配给平民。土地分成以下几类:(1)露田,由将成年和成年(隋规定的范围是从17—59岁)的受田人持有和耕种,以后要退还当局再作分配;(2)可以继承的永业田,它通常种植桑麻;(3)园宅田,它也可继承。这些法令规定的基本分配情况见表如下:[69]

另外一部分土地则分配给有爵位和(或)有官职的人,这种地又分成两类:(1)可继承之地,其面积最高达1万亩,最低为40亩。这不是实际赐数,而是个人被准许拥有的限额;(2)属于某个官署的官田,其收入用于在职人员部分俸禄和用于公共行政及建筑等。这一固定而十分严格的制度实际上是怎样实行的?现在人们对唐代均田制的情况有所了解,但对隋代的情况知道得很少。似乎可以合理地假设,这一制度的实行远不如法令的条款令人想像的那样公平。有材料证明,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分配给每人生前耕种的地往往不足法令的规定数,我们也没有证据能说明在南方并入帝国后那里也实行了分地于民的制度。此外,负责均田制和负责为该制度的实施提供统计基数的土地和户籍登记册的官员本人也渴望拥有土地,并且贪婪成性。其中的大部分人更可能破坏而不是维护这一制度。

表6 隋代土地分配情况表(单位:亩)

(1亩=0.14英亩;据统计,1932年中国每家平均有地21亩。)

这类制度在任何政体开始时都能最顺利地得到实施,因为当时从过去敌对的争夺皇位的人和没落的社会精英那里没收的土地使皇帝能得到大量的来源以供分配。隋朝也不例外。但早在592年,在人口较多的地区保持原先慷慨的分配数量(原先旨在使空地得到耕种)的困难出现了。文帝在这一年已注意到中央各地人口过多和粮帛缺乏,并且批驳了大规模移民的建议,于是派官员去平衡拥有土地的数量。在人口较多的农村,男丁只能得20亩。而不是582年法令规定的80亩。我们可以猜想,豪门和佛寺除积累的土地以外已经开始兼并可供长期分配的剩余土地。这是唐帝国面临的重大经济问题之一,它最后促成了均田制的废弃。

但是隋制的实施可能很细,582年的法令明确规定平民缴税和服劳役应根据他们拥有或占用的土地。当时隋朝的标准税率分为三种:(1)田赋每年每户纳粮3石;(2)缴纳规定宽度的丝帛或麻布20尺(以前为40尺),外加丝絮3两或麻线3斤;(3)男丁一律每年服劳役20天。第一、二两种税分别向男丁耕作的露田和向劳动妇女开征。第三种的对象为男劳动力。17岁以下或59岁以上的男人、有官阶和爵衔之人和堪作儒家品德表率的人都免除这些义务。[70]

税制的大部分漏洞与记录的弄虚作假有关,例如,男丁假报为“婴儿”或“老人”;假造户籍,虚报其大部分成员为“奴仆”,以逃避纳税和徭役。585年,文帝命地方官员调查户口登记。如果所报不实,地方里党之长将受发配远地的惩处。这些措施还规定在户主名下逃避纳税和服劳役的户主的远亲应另行登记而为户主。通过这些措施,税册增加了164.1万个纳税人。[71]

大约就在此时,高颎向文帝提出纠正地方里正、党长弄虚作假的措施,这一建议被文帝批准;高颎坚持,由于这些人的上下其手,官府不可能取得纳税臣民的正确名单。他建议拟定一种标准的表格以记录税收,而视察的官员每年正月初五去地方,组成以三或五个党(每党125户)为单位的团,并根据标准的表格把诸户及其纳税义务加以分类。[72]

隋的财政政策以向农民征收粮和织物的实物税为基础,国家根据均田制,争取确定土地的可行的产量。通过地方行政的改革,隋争取实行有效率和比较节约的管理,直至县的一级。但整个制度的运转取决于能否对农村人口保持某种控制,而农村人口,举例来说,也自然而然地一有可能就设法逃避税收和劳役,隐瞒非法获得的土地,囤积和隐藏余粮。582年颁布的新法令采用经过长期考验的方针来处理这一问题,办法是设立地方组织,每个组织各设一负责人,最小的单位为保(5户),最大的为党(125户)。更大的地方单位为乡(500户),于589年出现,以取代许多被撤销的小县。设立这些组织的目的在于在集体受制裁的威胁下进行互相监督,以防止违法行为,特别是逃避税收和徭役的行为。隋一度授权乡长裁决他们所辖的户之间的诉讼。这一措施在590年被取消,因为事实表明,当时它引起了徇私和受贿的弊病。我们没有掌握这一互相监督的制度准确实行的材料,但我们应注意到,上述的地方上各种税收登记和税额分配的责任名副其实地落到了由户组成的各级地方单位的负责人身上,而且法令规定渎职者要受罚。也许不妨采取这样的看法,这个制度证明是有效的——当然要付出许多人命代价;它还有助于增强隋文帝的财政实力。

除了这一精心制定的制度外,隋朝还在585年和596年命令建立义仓网络,规定农户平均每年向义仓缴粮0.7石。关于这一地方单位(社,汉代为25户)的规模、社司的性质和职能以及这一制度实行的有效范围,我们都不清楚。但我们知道建立义仓的目的是在歉收之年为地方提供救济粮,而且后来它们确用于这一目的。总的是,它们提供了一个粮食储备的主要网络,以补充政府用来储藏以后使用的税粮的五大粮仓之不足;在隋朝鼎盛期,义仓藏粮在1000万石与“数”百万石之间。杜佑在评论藏粮、缴税的布帛和其他商品时指出,“丰厚亦魏晋以降之未有”。[73]

继承的兵制及其改革

与其他事物一样,隋的兵制大部分继承以前的北朝。我们应该记得,北魏(386—534年)在一次大动乱后被推翻,结果在北方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政体:东魏和西魏。它们的后身分别是北齐和北周,两者为争夺北方的霸权而成了势不两立的敌人,直到577年北周战胜其东面的敌人时为止;这就强行重新统一了北方,并使篡夺周的权力和创建隋政权的人在四年以后继承了统一的局面和一个组织完善的军事机器。隋朝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使用武力在589年打垮了虚弱的陈朝,以后随着全国的平定,它又进行了逐步使政府非军事化和减少现有军队的改革。到了隋末,由于远征高丽的需要,这一趋势完全逆转;远征招致了隋的灭亡。

6、7世纪最有争议的制度之一为府兵制。我们讨论的这一时期的府兵并非民勇,而是一种很特殊的“地方管辖的部队”。我们必须先回头简略地叙述一下北魏和北周的历史,以便了解这一制度的发展情况。在北魏的最初几十年,它已在北部边境一带部署了部队,以确保魏帝国的防务和不致受游牧部落敌人的侵袭。根据北魏的军事传统,沿边境的各部队都从有声望的部落抽调,其将领往往是鲜卑贵族。这些由世袭军人组成的精锐程度不一的部队常常通过部落或准部落的纽带而与其将领发生关系。北魏的汉化在这些部队中引起的反应是不难想像的。一些一度趾高气扬的部队仿效汉人,成了罪犯的渊薮、贪官污吏的温床和既无地位又有叛逆心理的社会阶级。这些边境人民对在洛阳的北魏新都(从494年起)受恩宠的同族弟兄的叛乱究其本源是一次社会叛乱,历史学家称之为“六镇之乱”。叛乱始于524年,它蹂躏了华北平原,瓦解了北魏的社会结构,结果产生了两个敌对国家。其中之一的西魏534年建于古关中平原(陕西省南部),那里是征服中国的传统跳板。

西魏王朝的创建人宇文泰(505—556年)有意识地把关中用于这一目的,并且很快采取步骤去组织其军队。从一开始,他就仿效北魏的军事模式。他的军队规模不详但可能主要是鲜卑军人的近卫军驻在京师(长安),是归魏主直接指挥的中央军。这些军队西魏打算用作打击力量。但事实很快证明他们不能胜任这一任务,特别是王朝在543年惨败于东魏之手后更是如此,当时估计折将400,损兵6万。这次惨败迫使西魏求助于汉族的人力资源;同年,它开始主要从陕西和甘肃征募汉族的乡兵,以补充自己缺额的军队。这些兵不单纯是应征的农民,而且还是当地汉族豪腴已经组成的地方部队的士兵,虽然他们的职责完全是地方性的。经过新的征募,他们成了西魏兵制的组成部分,而归96个仪同府管辖;这些仪同府又组成48团和24军,各有相应的分等级的指挥结构。[74]早在唐代,学者们已认为这种组织是府兵制的开始。[75]这一论断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仪同府的军队确为地方控制,虽然它最初是中央指挥结构的组成部分。但以后我们将谈到,府兵制的性质变化得很快,所以有关它的性质的任何概括必须慎重对待。

西魏继续征募汉族地方军,主要的两次是在546年和550年。汉族士兵在西魏军队中占了压倒优势,以致未汉化的鲜卑领袖不得不采取有力的措施以协助鲜卑族将领保持其地位。549年,在5世纪末大力汉化时期已经采用汉姓的边境非汉族精英,奉命恢复原来的部落姓氏。554年王朝命令,凡其家族在北魏汉化时期被授予汉姓的军官恢复鲜卑姓,甚至汉族将领也要采用鲜卑姓。此外,某个将领麾下的士兵也都应以该将领之姓为姓。[76]这一旨在恢复传统鲜卑族部落关系的企图表现了异族王朝对丧失自力更生以后被迫依靠汉人资源这种内在危险的关心。[77]这当然是任何征服王朝必须设法摆脱的困境。

556年,宇文泰死后一年,西魏被北周接替,如上所述,后者恢复了中国形式的政府。恢复部落方式的进程告终,军队甚至更牢固地被中央控制。军队主要通过设立许多仪同府而扩大了。此外,京师在周围构筑了一个防御要塞体系。这一强大军事体制的控制权并没有掌握在武帝宇文邕手中,他只控制一支小近卫军。军队的真正的统帅是武帝的堂兄弟宇文护,他作为丞相,还控制了文官政府。作为都督中外诸军事,他决定王朝的一切军务。他甚至从近卫军中抽调大批士兵驻守自己的宅第。573年,武帝下令暗杀宇文护,终于重新控制了政府。两年后,为了准备对北齐进行迫在眉睫的征战,他命令军队来一次大动员。汉族士兵又被就地征募。但这一次王朝不是从建成的汉族部队吸收,而是在普通农民中征集。[78]武帝又命令在文官当局的名册中勾销新入伍士兵的姓名;同时,为了加强他个人对军队的控制,他又下令从此称所有的士兵为侍官。这些士兵免除一切规定的税赋和徭役,并且先于唐代制度,必须定期在京师服役。征募工作是成功的,正如史籍所述(当然有些夸张),“是后夏人半为兵矣”。[79]这样征募的地方军充实了二十四军,并在北周于577年武力重新统一北方时起了一定作用。我的“起了一定作用”的提法是经过考虑的,因为这二十四军的士兵——即府兵——只是20万名重新统一全国的大军的一部分,虽然他们可能是最精锐、最有纪律的一部分。军队的其余部分则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包括新近投靠北周的草原民族部队,以及从陕西、甘肃和四川征调的部队。胜利的成果之一是强迫东部平原的4万户世袭的军人家庭在关中定居。

胜利后四年,隋朝建国者接收了北周政权及其兵制。但在他执政的早期,他就下令对皇帝亲自指挥的军队进行一次大改组。当575年宇文邕命二十四军的全部士兵都称侍官并归皇帝亲自指挥时,他们的人数当然已经激增。但他并不打算把这些部队并入其正规的近卫军中。杨坚把它们全部改组成4个卫和8个府,从而改进了这一笨拙的双重制。[80]除了中央指挥机构外,他还在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地区设立总管府,它们各自全面管理一个区(有的包括几个州,有的超过10个州)。这些地区由中央任命的高级将领负责;有时被任命的将领兼任他们所辖区的文职行政长官。

与以前的王朝一样,隋朝京师的12个卫和府由鲜卑族上层和军事化的汉族家族的将领指挥。山崎宏对隋朝军事精英的组成作了分析,现将其结果略述如下。他只考察了12个卫的60名其官品相当于六部尚书的大将军,发现在整个隋代,汉族(可能其家庭受鲜卑族军事传统的强烈影响)占53.3%,非汉族占40%,其余人的情况不详。在这60名大将军中,曾为北周效劳的不少于52人,他们之中的46人的祖或父都曾为北魏(7人)或北周(39人)效劳。这些数字证实,北周军事精英对隋朝的兵制具有很大的影响。当我们考察这些将领的籍贯时,发现他们的分布比高级文官更广。26人来自陕甘区,24人来自东北,5人来自南方,其余的人不详。南方的将领在王朝后期出现;他们不是出身于南方的军人门第,而是靠功绩取得了这样高的地位。在王朝最后几年,他们奉命指挥炀帝为远征高丽而召集的南方部队。值得注意的是,关中和华东之间籍贯的分布比较均匀,这可能反映所需的将领要“了解”来自驻守各地的部队中的士兵。[81]这又促使我们去注意人力资源的问题。

隋朝中央军事机器征募的府兵兵员最初的来源有二:(1)世代当兵的军户,同于北周府兵制中的军户;(2)被选出专门供应兵员而无徭役义务的普通户。对征集的不同兵种的服役期长短和次数不完全清楚,但当正常动员或临时紧急动员时,京师的军队显然要从地方统辖的军队中抽调兵员,而不使用未经训练的服劳役的人。这一早期的隋制因它利用世袭的军户和地方的军事组织而与早期的府兵制有渊源关系,但由于590年的法令,它与过去的关系被冲淡了。所以这一法令标志着隋代军事史的分水岭。

专家们对此法令中的某些内容有很多争论,但其重要的部分似乎是明确的。文帝在谈及近期内战的灾难时,哀叹任意动员兵力的弊病及被征入伍的人及其家庭因此所受的苦难和生命的不安全。他于是说:“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账,一与民同。”[82]这一法令(颁发几个月后帝国就重新统一)体现了文帝的几个目的。总的目的是使全国非军事化和加强文官的社会控制力量。诏令中明确指出的第二个目的是使整个华北平原——那里一直可能是反当局的中心——非军事化,同时继续保持关中和河东的军事指挥机构。第三个目的显然是要消除前几十年混乱的军事态势造成的动荡局面。第四个目的则更微妙,我们必须从隋的其他措施来推断,这就是要在军人中消除世袭特权,如同他试图在官场中消除世袭特权那样。最后,最初的府兵制原来只适用于异族王朝统治的北方这一特定环境,因此对一个一心想恢复汉朝光辉业绩的王朝来说,它并不合适。在这一诏令以后,12个卫和府从那些由地方挑选、训练和管辖的人中征集士兵,他们在整个成年时期服役。这是唐代府兵制的原型。

除了使华北平原非军事化外,王朝还想出其他平定全国的办法。595年,文帝下令没收帝国的全部武器,并以法令规定私造武器者将被惩办;但隋的策动一切军事行动的地区关中又不受此限。为了防止水上叛乱,文帝在598年下令没收南方所有长30尺以上的船只。

军事制度第二个大改革是炀帝在605年下令进行的。这一改革旨在把兵力进一步集中,归中央指挥机构控制。命令的主要特征是,总管府统率的所有部队从此直接归京师12个卫和府控制。平定南方后,总管府的数字已经减少,但在604年仍有36个,其中兵将最多的府集中部署在北部和西北边境。除了把这些部队纳入中央军事机构外,炀帝又下令把仪同府的名称规范化。从此,地方军事单位都称鹰扬府。[83]

在第二次军事制度改革后,隋已牢牢地控制了国内的部队。王朝在军事上面临的一个大问题依然是来自北方的外患。在王朝最初几年,北方边境遭到突厥和吐谷浑的严重袭扰,所以那里需要大批军队。为了缓和供应问题,文帝下令在长城外设屯田以供应军粮。他命令一个以严酷闻名的高级将领负责此事,据说屯田进行得很成功。在利用沿西北边境的要塞化的村落来对付边境游牧民入侵的努力方面,文帝则没有那样幸运。他只能采用另一种由来已久的边境政策:疏散草原的游牧民和保持军事前哨网络。对付游牧民族威胁华夏的传统防线当然是长城。在前人做了大量事情之后,隋的统治者继续大力对它进行整修和延伸,并派人驻守。这项工程在文帝登位时就开始,当时本地的“夷狄”被动员每年需在城上服20天徭役。同年,文帝命一名心腹大臣动员3万名劳工建造(或重建)一段长城。但这只是开始,因为在586年,被动员的劳工达11万人;在587年,达10万人;在607年,有100多万人建造鄂尔多斯和今陕西省之间的一段由北向南的新长城;在608年,被动员的劳工超过20万人。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进行每年必须的20天强迫劳动。大部分长城都是在以前残留的基础上重新修建的。建筑材料是传统的夯实的土和晒干的土砖。

隋朝的军事建制是令人瞩目的。它能轻而易举地应付小规模的入侵和驿乱,又能部署精兵进行大战役。612年集合兵力并供应100多万大军远征高丽的能力证实了这一制度的效率,虽然这次远征的结果是灾难性的。产生这种效率的关键在于集文武大权于京师和隋帝本人手中。隋的两代皇帝深知以前分裂时期的几个世纪的历史教训,这最明显地反映在他们的军事政策方面。

隋朝的律令

凡是具有想在中国永葆基业这一雄心的王朝,都必须采取步骤重定法规。从很早时期起儒家人物就争辩说,如果统治者及其代理人确具美德,法律就成为多余。但他们发现这类情况甚少,于是也像持其他主张的人那样认为,为了有条不紊地行使权力,当局必须编制法律。当隋朝掌握政权时,它就采取长期以来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这种妥协办法。隋朝制定的法典对以后的几个世纪仍产生影响。

在开皇元年,隋帝就下令负责法律和礼仪的朝廷大臣修改原来的法规,并制定新法典。他们的报告上呈隋帝,随即在同年阴历十月,共有1735条条款的新律被及时颁布。新律减免了旧律中许多最苛残之法,如枭首、车裂和鞭刑。诏令在最后以威严和充满希望的语气写道:“杂格严科,并宜除削。先施法令,欲人无犯之心,国有常刑,诛而不怒之义。措而不用,庶或非远,万方百辟,知吾此怀。”[84]

两年后,隋帝又命令尽量简化新律,于是原来负责的官员将条款减到500条,这就是开皇律。在负责这一工作的官员中,要算裴政学识最广,影响最大;他原在南朝的梁从事司法工作,江陵失守他被俘后又在北周掌司法之职。白乐日认为,在把南朝和北朝的法律传统综合成可行的开皇律时,他的渊博学识和经验起了主要的作用:开皇律的基本结构采用北齐律,内容则从魏、晋、南朝的齐,特别是从梁的法律中吸收。[85]因此,从它的新颖和简化的形式及其内容的历史渊源来看,它作为重新统一的中国的法律是很合适的。

开皇律保持四种刑罚:(1)死刑;(2)流刑,通常有强制劳动期(有时到边境服兵役);(3)就地强制劳动;(4)杖刑。对于一切官员,隋律准许依次以铜的斤数作为罚款折罪。官员可以官俸抵作罚款或以降职折罪。对官员最严厉的惩处是削职为民,以后他们就须按规定纳税和服徭役。因此开皇律保持了古法中官民有别的做法,其源至少可追溯到《周礼》(汉代加以系统化的典籍)。

按照文帝的性格,他不满足于只颁布新律。在586年,他召集地方命官至京,以考核他们是否懂得新律的条款。因为地方长官在其辖区有司法权和行政权,日常的审理和惩处是他们正常职责的一部分。但这种自主权不包括新律规定的几种严重罪行。它们归御史台审理,御史大夫不但负责调查和起诉,而且还全面监督帝国的全部官员。[86]由高级官员和法律专家组成的大理寺则审议严重罪行的书面证词,决定罪行性质,提出最后判决,由隋帝宣判。大理寺可能主要是上诉或受理疑案的法庭,而尚书省的刑部则判决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案件。

尽管迅速制定了法典并教导官员们如何应用法律,官僚们仍留恋陈旧的、往往是腐败的方式。文帝试用了许多紧急办法。他一次因有人渎职而大怒,竟废除了地方和京师一切法律专业人员的职务。他一再试图告诫和规定法律程序,对京师的抢劫还试行他自己的那种惩罚性判决:凡抢劫值一个铜钱以上的物品的人,应被公开处决。他杀了有小过失的、拒不揭发罪行的和接受小额礼物的官员。以下行动十分符合他的性格:他每季复查所有囚犯的情况,在秋分(处决犯人之时)复查各地上报的悬而未决的刑事案件。开皇律虽比以前的法律简单和宽大,但仍不能迫使官员们自觉遵守,更不能遏制大贵族的任性行为。确实,在整个实行过程中,法律经常被滥用。《隋书》在提到大理寺两名喜阿谀奉承的官员时写道:“候帝所不快,则案以重抵。”他们又深知如何取悦隋廷的心腹谋士杨素,其中一人每次在街上遇见杨素时,“而以囚名白之,皆随素所为轻重。其临终赴市者,莫不途中呼枉,仰天而哭”。[87]

开皇律现在只存残卷,但人们充分了解,其内容出色地综合了大分裂时期的法律传统。唐律直接以它为样板,并且通过唐律,它又是中华帝国以后法令的模式。王夫之在17世纪对隋律令作了不寻常的评论,他写道:“今之律其大略皆隋裴政之所定也,政之泽远矣。千余年间,非无暴君酷吏,而不能逞其淫虐,法定故也。”[88]

对治理国土具有同样重要意义的文献是可能在582年阴历七月颁布的法典化的隋令。它包括与官场、官僚机构办事程序、土地和税收规定及日常行政章程有关的条款。虽然开皇令已不复存在,但在其他著作中仍可找到大量引文。它涉及的范围、篇幅和分类似乎又是624年颁布的第一套唐令的前身。开皇令像其他律令汇编那样,遵照诏令补充和修订。在讨论关于均田制、税制和军事体制的管理时,我们已经提到了具体的规定。

虽然炀帝下命汇编他执政时期的律令(在607年颁布),但它们似乎亦步亦趋地遵循开皇律令的模式,而且主要的编纂者的确也是编纂以前律令的著名人物。炀帝的功绩在于他把隋律500条全面减为200条。但据说由于王朝要应付征伐高丽失利而带来的危机,刑罚的宽大就转为严酷。[89]

边防和领土扩张

一位8世纪的年代史编者列出了隋朝武力克敌制胜的几个战场:在南方征服了陈朝;在北方成功地打击了突厥;在西方征服了吐谷浑;在边远南方占领了占婆;在东方征服了流求。[90]他应该补充残酷地镇压南方和西南土著及最后极力想迫使高丽投降的记录,但后一个军事行动结果灾难性地失败了。在中国本土树立华夏权力的唯一的军事行动是对陈朝的征战,关于此战役将另行叙述。隋朝部署重兵的另外几个主要场所针对的是这样一些地方和民族:早期的中国决策人认为中国对这些地方和民族的控制对帝国的安全非常重要,而且它们在中国的王朝强盛时期处于它的统治之下。地理决定了对上述的许多地区的行动,但历史也是有强烈影响的因素。如同采取的其他许多政策那样,隋试图重现久已消失的汉代的武功,重新树立中国在东亚的中心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威。隋在按照汉朝模式重振地区性权威方面做得非常成功。它在许多战线上取得了赫赫战功,恢复和发展了纳贡制,这种制度应被视作中国处理与不同邻邦的关系的一整套灵活的政策和策略。以下是隋朝如何对付中国周边几个较重要的地区和民族的情况。

当未来的文帝仍为北周的官员时,突厥已作为一个严重的威胁出现于北方。他们在眼花缭乱的草原部落战争中引人注目,到了6世纪50年代他们已实现了对从满洲的辽河直至波斯边境一块辽阔地区的松散但令人生畏的控制。他们通过对农耕民族的成功的掠夺和对中国通往西方的丝绸之路的控制而日益富强。他们在政治上分成东西两个汗国,西汗国臣服于东汗国。东汗国之中心在今外蒙古(原文如此。——译者)的鄂尔浑区,西汗国于夏冬之季扎营于西突厥斯坦气候宜人的地方。

西汗国在涉及挹怛、拜占庭和萨珊王朝波斯的一系列复杂的迁移过程中日益富强,而东汗国则蔑视分裂的中国北方,并为自己的利益而对它进行操纵。北周帝卑躬屈膝地请求娶东汗王之女,他在565年攀得这门亲事;每年北周要送给突厥人10万段丝缎。长安的突厥居民受到盛情款待和周到的眷顾。东面的北齐则紧张地倾府库之财讨好突厥人,因为他们担心突厥人会站在敌国北周一边。突厥的统治者从鄂尔浑的大帐,洋洋得意地打着中国天下的主意。据说他几次对他的随从说:“我在南两儿(指北周和北齐两帝)常孝顺,何患贫也!”[91]582年,在突厥大规模地侵袭今陕西和甘肃的部分地区后,文帝像往常那样明确地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往者魏道衰敝,祸难相寻,周、齐抗衡,分割诸夏。突厥之虏,俱通二国。周人东虑,恐齐好之深,齐氏西虞,惧周交之厚。谓虏意轻重,国逐安危。”[92]

如果这一大突厥帝国的势力继续统治北方的边境和整个中亚,那么隋就不能在这些地区重振华夏的声威,而且很可能被迫采取防守的姿态,就像以后面对契丹的宋朝那样。但命运之神偏袒隋朝。西突厥汗国落到达头之手,此人易冲动而且好斗,在582—584年期间先发制人地取得原应归东突厥统治者拥有的可汗称号。此后,两个突厥帝国不再联合,双方经常交战。而且由于582年新可汗经过争夺后即位,东帝国提供了中国政治家们长期以来习惯利用的机会。他们时而又支持某一可汗,时而又支持反这个可汗的一方,因此东突厥人的政治统一被破坏无遗。同时他们又设法不使东帝国瓦解而使达头有可能以武力统一两个帝国。当达头于601年威胁隋都和在602年进攻鄂尔多斯区的一个中国的傀儡可汗时,他企图做到这一点。但当他远离其根据地时,西帝国因一次叛乱而分裂,叛乱者为其主要的部落铁勒。我们可以认为,中国的代理人做了出色的工作;达头在603年销声匿迹。他的孙子只能在其帝国的极西部树立政权。在隋朝的其余时间里,中国人主要对付东突厥的可汗。格罗塞在总结隋的成就时说:“在蒙古,如同在西突厥斯坦,隋朝未采用大军事行动而只用传统的计谋,就粉碎了突厥人的力量,它消灭了桀骜不驯的可汗,而只把那些被册封的可汗扶上台。”[93]

尽管隋在早期获得一些成功,但在北部和西北边境突厥依然是主要的强大游牧力量。在本章的后面的部分,我们将讨论炀帝处理这一问题的情况。

越南

在汉代,交州(今河内—海防地区)是一个繁忙的港口和中国文化在边远南方的前哨。但在6世纪时,以建康为都的几个虚弱王朝再也不能控制这一地区,于是一个有安南和中国混合血统的地方长官就自己建立了王朝。文帝派强悍和久经沙场的将军刘方收复交州,当地王朝的最后一个统治者在602年投降。占婆(林邑)国在近代安南的沿海一带,其国都在今之岘港以南。它也已中断了与建康的虚弱的陈朝的朝贡关系,但在595年,其王梵志谨慎地遣使献方物。但对他来说不幸的是,在5世纪中国人的一次成功的掠夺中产生了一种传说,即占婆多奇宝,取之不尽。以贪婪闻名的文帝一反惯常的谨慎,命刘方率有作战经验的将领及水陆之师进攻占婆。梵志部署巨象作战。但隋军攻破其都,设法拿走了王室列祖列宗的金牌位,归国时,入侵军队受到一次瘟疫的打击,包括刘方在内的大批官兵丧生。隋企图直接治理占婆的若干地区的努力是短命的,梵志不久重新执政,即“遣使谢罪”,此后据说“朝贡不绝”。[94]但对交州以南的整个行动是一次代价高昂的失败,隋的残师所能炫耀的只是盗取的祖宗牌位、几箱佛经和一批被俘的乐师。[95]

陈的灭亡和隋在南方权力的巩固

在本章的前一部分,我已描述了建康的南陈政体的虚弱和领土日益沦丧的情况。文帝继承了北周大为扩大的版图,建康的王朝因丧失了四川和长江以北的全部领土,其侧翼受到包围,因此从581年起,就只能苟延残喘了。在长达六七年的时间内,杨坚一心对付东突厥人的威胁(见上文)和致力于改革和巩固政权等问题。但他即位刚一个月,就任命他的两名最有成就和令人生畏的将领总管与南陈接壤的长江下游边境,据说他们在那里开始准备以后的进攻。杨素后来被任命为湖北四川边境的长江地区的总管,开始建立远征的水师。同时,粮仓制正付诸实施,运河体系的第一段工程已经开始。587年,文帝灭亡傀儡国家后梁,直接控制了长江中游。在此期间,他倾听了大臣们征陈的许多建议。虽然他似乎注意听取意见,但他最后还是采纳了他以前的老学友崔仲方的计谋。

有人猜想,此计划之所以吸引杨坚,是因为它详细周密,并且列出了许多应急的对策。588年,文帝给了陈主一封加盖御玺的信,上列一个暴君的20条罪行,表明取其领土并非罪过,实乃天意。同时文帝又下诏书,以道德和政治的理由为即将发起的进攻辩解。他在诏书中指责陈朝背信弃义,骄奢淫逸,杀害忠贞的诤谏之臣和其他罪行,并且提到了一些明显表示触犯天怒的自然异常现象。他在整个南方分发了30万份诏书,以期软化抵抗力量。这很可能是早期在心理战中使用“宣传品”之一例。

589年初期,远征开始。一切都按照在长期准备过程中精心制定的计划进行。从四川至东海,装备精良的军队攻击陈朝。最扣人心弦的时刻是在杨素指挥的舰队和防守的南陈舰队在长江三峡交战之际。杨素指挥有几千艘船的“黄龙”舰队,在黑夜偷偷地靠近南陈的舰队,黎明时南陈的舰队被南岸和北岸的陆军突然袭击,彻底战败。在下游,陈的将领在长江安置铁链,以期摧毁隋的舰队。但杨素和另一隋将取陆路摧毁了保护安置铁链的栅栏。在决战中,杨素的四艘装有撞角并由四川人驾驶的大“五齿”船摧毁了陈的防御舰队。杨素驶往武汉,与秦王俊指挥的大军会合,后者从襄阳直逼汉水流域。小股部队渡长江逼近建康之东面和南面,然后向陈都进军。晋王杨广和高颎统率的主力军从淮河正南的寿阳(今安徽寿县)东移,渡过建康以东的长江。陈军以重兵防守通往其国都的几条通道,但他们缺乏统一的战略,他们的最高统帅陈后主,仍旧昏庸无道——如果我们相信史籍记载的话。在京城的北门防御还在进行,但一个陈的将领却向隋军打开了南大门,并对其士兵说:“老夫尚降,诸军何事?”[96]当陈朝的许多权贵以应有的尊严迎接胜利者时,陈后主及其两个宠妃却被发现藏在一个枯井中。他们不光彩地被拖了出来。陈后主最后被带往隋都,在604年死去。

随着陈后主的被俘,长江沿岸的陈的地方长官都向隋军投降。只有建康以东和以南的诸地仍在坚持,但他们最后被隋的水师征服,这支水师从今东海附近的一个港口抵达海岸而在今上海附近登陆。平定偏远南方的战役意味着要对付一批批土著部落和分散的汉族聚居地。一次,晋王命被俘的陈后主写信给一个部落首领,说陈已亡,他应向隋效忠。结果南方的全部部落首领均投降,并都得到应有的承认和赏赐。隋共接管了30个州、100个郡和400个县,即整个长江以南的华东地区。隋帝下诏毁掉曾充当南朝的京城达282年之久的整个建康城;其城墙、宫殿、寺庙和房屋都要拆毁,土地则恢复为农田。陈后主父子、贵族和高级官员都被押往隋都。在隋都,陈朝的高级贵族和他们珍藏的财富被带到隋宗庙的列祖列宗的牌位前。几天后,陈后主及其200名贵族大臣被带到皇城的大门前。文帝在门楼上俯瞻。经过了一番开场白后,他宫内的一名官员宣读了他的诏书,内容是指责陈后主及其官员不能相辅,致使其国毁于一旦。“叔宝及其群臣并愧惧伏地,屏息不能对。”[97]诏书宣读完毕,隋帝就宽恕了他们。最后的盛典是隋帝给凯旋归来的军队大摆筵席。这次对所有人共赏赐布3000万段。

对陈朝上层人物的宽大是隋旨在逐渐缓和南方敌对情绪的策略的组成部分。陈朝中央政府的有些官员被吸收进隋的官制,陈后主得到很好的照顾,他几个儿子在北方边境区被赐给土地。对民众有更直接影响的措施是,隋在原陈朝的各地区免税10年。人们怀疑隋朝官员能否有办法收到任何税收。原来陈的行政单位大部分以隋的州和县来代替,陈的官员被隋任命的官员取代。在岑仲勉对隋的州官进行的大量研究中,我未发现陈原来的州官被隋重新任命。在该著作中,我注意到隋在589年和590年期间重新命名或建立了30个州(陈原来共有42州);所知的州刺史都是北人。[98]如果我们回想起在南北朝分裂时期发展起来的文化差别和语言的不同(文帝和被俘的陈后主两个人甚至因此不可能交谈),就能看清楚胜利者和战败者之间的冲突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有两件事引发了冲突。一是苏威提出的对行为背离儒家准则的人稍加惩罚之事,这就是关于“五教”的奏疏。所谓“五教”,我认为是关于对上司和长辈应表示何种适当敬意的道德说教。一是谣传隋朝正计划把南朝陈的人民全部迁往西北。于是许多地方爆发了叛乱。隋朝官员遭到攻击:有的被割而食之,有的被取出内脏。据说当地人对被害人说:“更能使侬诵五教邪!”[99]叛乱的规模有的有数千人参加,有的达数万人,真是乱上添乱。

残酷无情的杨素再次应诏镇压。在艰险的地理环境中经过多次激烈的战斗,杨素设法在长江下游和东南沿海区征服了叛乱者。裴矩(本章将详细叙述此人情况)在偏远的南方也战胜了叛乱的部落集团。扬州被赋予特殊的地位,称为江都。晋王杨广任扬州总管,负责整个东南的军务。在约10年中,杨广实际上是东南的总督,并且理所当然地对所采取的巩固措施负责。关于这些措施,有许多我们不甚了了或者毫无所知,但关于他对南方佛教的政策,我们却有大量材料。

被毁坏的建康城几个世纪以来曾经是皇室和贵族的佛教中心。甚至它被侯景叛乱者洗劫后,许多大佛寺仍得以在城内重建,在南朝的陈统治的34年中,据说在其全部国土上建造的寺庙达1232座。但此时一些慷慨的施主——皇室、贵族和官员——已被带到北方,寺庙已被破坏,建康和地方上的许多僧人处境极为困难。但正如前面论意识形态的一节所述,隋朝争取利用佛教来打破地区壁垒和文化壁垒。早在590年,隋帝的一份诏书中就曾命令重新委任南方僧人的圣职。一位曾在南陈时动员僧人服役进行军运的老律师开始“净化”僧人,即挖出那些有名的具有反隋和叛逆情绪的人以及那些对宗教职守懒散的人。592年,天台宗创建人智(他曾在陈的朝廷中讲道)写信给晋王,抗议破坏建康的寺庙或把它们用作俗事的行动。智收到一封措辞和缓的复信,但是资助许多寺庙的施主已经离开。有材料证明,隋朝把南方许多佛寺拨给官方使用。

但晋王逐渐成为南方僧人和佛寺的虔诚和体贴的施主。他命令他的军队收集因侵陈和以后的内战而散落在各地的佛经;在扬州王府的建筑群中设立一个专门收藏精选的经籍的馆堂;其余的经卷经过手抄,增至903580卷,然后被分发给扬州及其他各地有功德的佛寺。他在扬州建立4个道场,召集学识渊博的佛道两教教士充当一段时期的王府的僧侣。智死后,晋王成为天台宗主要佛寺的正式施主。意义最重大的事也许是扬州的建设规划,此规划开始给扬州添加它后来所具有的某些色彩和光辉,同时又赋予了建康作为文化中心长期拥有的那种繁荣和吸引力。随着僧侣的南来北往,对南方僧人表示的特殊恩宠以及官方对信仰的赞助,反隋的情绪逐渐缓和,最后几乎化为乌有。[100]

全帝国交通体系的创建

虽然人们通常把开凿运河与第二代隋帝联系起来,但实际上这一网络是他的父亲文帝开始建造的。584年当文帝刚进入新都时,他就命宇文恺设计一条运河,从京都东流至渭水与黄河汇合处附近的潼关要地。[101]这一运河名广通渠,它的开凿是因为了两种压力。一种压力是京师区域缺粮(由于人口的增加而更加严重),粮食必须从东部肥沃的平原运来。第二种压力是,在京师正北东流在黄河大弯处与黄河汇合的渭水受到淤积和季节性枯水的威胁,新运河提供了一条较可靠的水路。文帝的诏书如同宣布建造新都计划的诏书,宣称徭役劳动者的短期辛劳会得到更多的报酬,即保证新运河既用于官运,也可用于私运,会带来很大的方便。他还希望代北(今山西省)的资源将由汾水水运而下,然后经黄河上游,最后通过运河被运到京师。广通渠的工程迅速完成,这可能是因为此渠的路线大部分沿着一条汉代运河,后者在700年前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建成的。当589年,长度接近100英里的广通渠竣工时,文帝亲自出京城视察,并赏给各监督徭役的官员适量的丝缎。隋还在渠的东端建了广渠仓作为主要的储粮地,当歉收时可由此运粮供应京畿或其他地区。

这是运河工程的开始;而到了隋朝的第二个皇帝,才把开凿地区性的重要运河转到建设全帝国的水运体系。对此我们将在后面予以讨论。

炀帝(604—617年在位)的个性和生活作风

杨广,历史上称隋炀帝,生于569年,为杨坚与其非汉族妻子所生的次子。我们可以设想,在他12岁以前的少年生活中,致力于他的阶级和时代的共同追求,学到了中文的基础知识,具有正规的佛教信仰(他和他的弟兄童年都有佛名,有一个甚至想剃发为僧),受过骑战和狩猎的训练。他的本纪说他勤奋好学,精于文学,还记载他非常严肃,举止端庄。他父亲的篡位完全改变了杨广及其四个弟兄的生活。他们从朝廷大臣之子的那种舒适的、可能显得平凡的童年生活一跃而去过6世纪的宫廷生活。他们成了王,取得了封地和显赫的爵号,但他们也变成了围绕权力中心进行阴谋诡计的工具,在那里,官员、宫廷的宠妃、术士、和尚和庸医们各为私利而勾心斗角。前文已经谈到,杨广的双亲为自己的青云直上而感到不安甚至恐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至尊的地位是靠篡夺、暴力战争和大规模的屠杀取得的。他们很容易猜疑,而且这种心理也易被人利用。皇后活像一个清教徒,有着变态的妒忌心理;她不断干预诸子的生活,他们稍微违背她的严格标准就遭到责难。文帝也着了魔似的担心,某个儿子一旦成人,就将成为一心要取代他的集团和朋党的中心人物。在他的五个儿子中,只有杨广未受到双亲的冷落。下文将会看到,这不完全是偶然的。

杨广的第一个官职是新设的华北平原北部的行台尚书令。他当时只有13岁,文帝派饱经风霜的文武官员协助他,他们有权,并用权来约束那位受照顾的幼童。约在同时,文帝也许出于一统天下的谋略,在后梁为其次子寻找配偶,后梁当时实际上是隋在长江中游的卫星国。经过占卜,前统治皇室的一个女儿、原建康梁朝诸帝的后裔被选为杨广之妻。这位年轻的姑娘受过很好的教育,聪明好学,很有文才。杨广爱她,并尊敬她。作为萧后,她是杨广的终身伴侣和知心人。很可能她给他介绍了南方的生活方式,并促使他热爱南方,几乎到了着迷的程度。[102]

前文已经讨论了589年隋征服陈朝的情况。杨广名义上是远征军的统帅,但制定复杂的军事和海军作战计划的工作主要由高颎和其他久经沙场的将领负责。据说高颎反对杨广纳被俘的陈后主的宠妃,据说此事使杨广从此对他父亲的主要谋臣怀恨在心。但另一方面,杨广在被征服的建康的行为堪称模范:他公开处决了降服的陈朝的几个有名的酷吏,并封闭了陈的仓库,所以无物被偷盗。在祝捷中他得到丰厚的赏赐,并一度返回北方任所。当原来南陈的一些地方爆发叛乱时,杨广代替其弟被任命为东南的总管,驻营江都(今扬州)。他在任九年,每年至京师向父皇述职,在600年,一度任远征突厥人的统帅。他在南方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缓和南方的怨恨和怀疑,在军事占领后推行合理的行政,打破阻碍南人成为忠于隋室臣民的许多政治和文化隔阂。他为达到这些目的而采取的措施与京师发出的关于被征服的南方的总的命令相辅而行,其中包括589年颁布的关于在原来陈的土地免税10年的命令,598年关于南方所造船只不得超过30尺以防水上叛乱的命令。杨广集中全力进行可称之为文化战略的活动,旨在说服南人,说他们的新统治者并非夷狄,而是具有和珍视同一文化遗产的开化人。在这一战略中,他个人的教育是他的本钱;他所讲的日益流利的南方主要方言吴语和他的出身名门的南方妻子无疑也是有利条件。

他赴任之时是在到处出现的武装反隋叛乱被杨素血腥镇压以后,所以各地反隋的情绪高涨。南朝的陈和贵族长期以来一直是佛教慷慨的施主,此时僧人(许多人已参加反隋的武装起义)发现已无赞助人,只能设法在建康和其他地方已毁灭的和半空虚的寺庙中谋生。杨广立刻着手另建一都以代替将近3个世纪中一直是南方的文化和政治中心的建康。他从新都江都下了几道命令,要求收集和重抄在战争和以后的内乱中分散在各地的佛经。他在江都建造佛寺和藏经之馆堂。他还召集南方著名的高僧至江都的寺院从事宗教和学术工作。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天台宗创建人智,他在以前长期受南陈皇室的赞助。

591年后期,杨广在江都给1000名南方僧人广设斋席。在斋席后,年轻的杨广跪受智为居士作的“佛戒”,并接受佛号:总持菩萨。智回天台山寺院后,杨广继续赞助那里的寺院,并定期与这位大住持通信。智给杨广寄去南方僧侣的几个请求:一是要求杨广停止拆毁原陈都中的寺庙,对此杨广只作了含糊的答复;一是请求地方上两座保存高僧圣骸的寺庙不受嘈杂的驿站交通的打扰,这一请求被批准;一是智本人的关于驱散1000名僧人前来听他讲经的集会的报告——据推测,这一行动是出于“安全”的原因。当智送杨广一顶天冠时,晋王写了一封感谢信:“爱逮今制思出神衿,图比目莲(菩萨之徒,以法力著称)……冠尊于身,端严称首。跪承顶戴,览镜徘徊,有饰陋容,增华改观。”[103]

在杨广与智的多次通信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当时性格中的某些方面:关于佛经的知识面很广,其宗教的感情似乎是真诚的;有强烈的政治直觉(为了争取南方的高僧而把奉承、引诱和赞助等手段巧妙地结合起来),这样做还可能会取得双亲的欢心。

杨广在南方的文化策略绝不限于佛教。虽然佛教是他求助的最有影响的传统,但他在江都仍建造两座道观,并请南方学识渊博的道长主持。他还召请曾为陈朝效劳的著名的儒家学者来江都在他主持下讲课和写作,其中一人在杨广的赞助下汇编了120卷关于礼仪方面的巨著。除了儒道佛三教的“代表人物”外,他还聚集了100多名南方的著名文人。显然这不仅是进一步缓和南方精英反隋情绪的巧妙行动,而且也是很合他心意的事。他喜欢结交文人,其中得宠的也许是柳,此人一度是后梁的官员。柳润色年轻的晋王的文章,并劝他学文不要以庾信(513—581年)为模范。柳是杨广深受恩宠的酒伴,据说他的谈话具有诋毁性和鼓动性。这种关系在以后一直保持下去,这也可以认为是杨广转向南方文化的表现之一。

虽然隋在南方的行政情况并无大量记载,但南方以后没有发生叛乱和他在江都任期很长的事实,说明隋在南方的治理取得了相当的成就,文化再统一的许多措施也应归功于他。

600年,在他去朝廷后即将返回江都时,杨广向母后告别。他发现她正为她的长子,即皇太子杨勇的行为大发雷霆。杨勇的正妻在591年突然神秘地死去,他继续迷恋其他宠妃,并与她生了四子。皇后曾派人监视他,所获的报告更给她那清教徒式的一夫一妻制情绪火上添油。据《隋书》记载,杨广看到他们日益疏远的情况是一个良机,于是他回到江都就与其心腹策划促使他的兄长垮台的阴谋。这种策划意味着密谋和玩弄花招;对主谋及其同伙来说,它既有巨大的风险,也有机会获得丰厚的报酬。参加杨广集团的一个比较直言不讳的人说:“若所谋事果,自可为皇太子。如其不谐,亦须据淮海,复梁、陈之旧。”[104]

人们不可能知道关于以后事件的记载的可信性如何,但狡诈无情的杨素显然是主谋。足够的“证据”终于被编造出来,以欺骗生性多疑的文帝,以致他最后向集合在宫内某殿的朝廷大臣和皇亲国戚颁布废黜皇太子杨勇的诏书。据说杨广则小心翼翼地给年迈的双亲以一个勤奋、虔诚、忠诚和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年轻人的“假象”,这在远离国都的地方是很容易做到的;因此他取得了渴望已久的东西。600年阴历十一月,他被宣布为皇太子,此后不久他一家迁回京师。

正在此时,文帝度过了他的59岁生日,这是中国最隆重的生日,因为那里经常以60为周期纪年。他准备以孔雀王朝伟大的阿育王为榜样,在全国供奉舍利,舍利在他生日那天——601年阴历六月——被同时送到30个州治。新太子表现了他应有的虔诚,并在京城的东南部建造了一个宏伟的佛寺,同时邀请有学问的僧人来此佛寺,其中三分之一来自江都他的寺庙,除了三人以外全来自江淮流域。[105]这样,他在向北方介绍南方的佛教传统这一方面作出了贡献。602年杨广的母亲死去,在葬礼中露面的主要是他的寺庙中的著名僧人。

皇后死后,文帝逐渐把管理国务的工作移交给太子。当他在京师西北约100英里的仁寿宫避暑时,他把一切事情都交给杨广处理。603年,文帝听信了妖术的所谓证据,贬黜了四子,证据还引起了他对五子汉王杨谅的忠诚的怀疑。604年夏,文帝患病。根据文字记载,太子及其心腹杨素加速了文帝的死亡,而且还扣下了文帝的再立杨勇为皇太子的临终遗书。人们有理由怀疑其中的某些记载,不过虽然大部分证据有倾向性,杨广或其心腹之一似乎仍有可能加速了他父亲的死亡。八天后杨广登位,成为隋朝第二代皇帝。他的幼弟汉王杨谅在东部叛乱,杨谅的谋士力劝谅在富饶的华北平原——原北齐的领土——割据称霸。但谅优柔寡断,事实证明他不是杨素的对手,后者击溃了他的军队并将他俘获。新帝施恩免杨谅死罪,但他不久“死于狱中”。

对这个历史上称为隋炀帝的人的性格刻画是非常困难的,除了一些模糊的感觉外,人们不能期望在集中把他说成是古典的“末代昏君”的大量被篡改的历史和传奇后面,对此人的实际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历史文献把文帝的谨慎节俭与炀帝的放荡挥霍进行对比,但从下面建设东都和完成运河体系这一节可以看出,这种鲜明的对比过分夸大了。民间文学把炀帝描绘成荒淫无度的人——以各种异想天开的方式沉迷于女色。但人们会发现,即使怀有敌意的修史者也不能掩盖这一事实,即他的正妻,一个聪慧和有教养的妇女,从未遭到他的冷落而被宫内其他宠妃代替,她始终被尊重,而且显然受到宠爱。隋炀帝毕竟是一位美好事物的鉴赏家、一位有成就的诗人和独具风格的散文家,他可能有点像政治美学家,这种人的特点可用以下的语言来表达:“的确,自欺欺人也许是一个规律,因为带有强烈的艺术成分的政治个性具有一种炫耀性的想像力,它能使其个人的历史具有戏剧性,并使一切现实服从野心勃勃的计划。”[106]的确,他从他的勤奋的父亲手中继承了一个统一和繁荣的帝国。他计划武力扩大帝国的领土和影响,并付诸行动。但他的这些梦想和远征既不是狂想,也不是没有前例的。它们倒不如说充实了他父亲已经仿效而他本人设法去完成的汉帝国的模式。只是由于他最后一次冒险行动的灾难性的失败,他的过去给人以恐怖的形象,他执政的全部历史才遭到了歪曲。当我们考察了他的政治作风以及他的高级官员和亲密顾问,我们也许就能更多地看到他的复杂的性格。我们首先应注意萧后,虽然她显然是他的知心人,但却不像他的母后那样起着积极的政治作用。

我们如果看到山崎宏所列的隋朝上层文武官员的表,就会发现炀帝任命官员的作风与其父非常相似。两者似乎都具有同样的倾向,即任命亲属和同乡,总的来说,任命有混合血统的西北贵族。有几个人在父子执政期间都担任要职。例如宇文恺,此人为善搞工程的人才。他计划和建设过隋的新都,并继续从事建设项目:运河、皇宫、几段长城以及炀帝向突厥人炫耀的行殿和大帐。他在辽河设计了一座桥梁以用于对高丽的首次远征;在612年死亡时,他任工部尚书。另一个为杨坚父子效忠的大臣为牛弘——一位长髯和语言迟钝的沉着的西北人。他具有非凡的事迹。在隋初,他说服文帝开始系统地收集中国的文化遗产(如同汉代很久以前所做的那样),即搜集在大分裂的动乱时期分散在各地的书籍。他建议通过收买或没收,以取得私人的藏书;而秘书省的藏书又成了《隋书》中经籍志的基础,这也是我们了解南北朝时期文献的基本指南。牛弘是发展隋律的主要人物,并任礼部尚书至少有三年之久。白乐日认为他在编纂隋的法典时起了主要作用。[107]从599年到他在601年死去前,他是威望很高的吏部的尚书,因为吏部拥有隋帝授予的选拔、任命和提升官员的大权。在牛弘负责选拔制时,《通典》说他优先考虑的是个人的品质而不是文才。[108]下文将要谈到吏部的权力在炀帝时期稍有缩小。这位随和并显然是清廉的大臣与炀帝是莫逆之交。当炀帝为太子时,他们互赠诗文,据说牛弘曾被召进内宫参加有皇后在场的酒筵——这是一种特殊的恩宠。当他死于江都时,炀帝深为悲痛,并将其遗体运到极西的故土。

我们还可以继续描述那些效忠于炀帝的高级的和有威望的官员,但约从609年起,行使权力的地点及关键的决策地点已从以前的行政官署和其中的官员那里转移出来。炀帝的特点是一贯好动。他有三个都城:西部的国都大兴城,华北平原南部的洛阳和他所喜爱的、并在那里任了9年总管的江都。他经常乘船沿运河往返于3个京都之间,并携带许多随从。此外,他常往北去长城视察防务或与突厥可汗谈判;608年,他带随从浩浩荡荡去亲祠五岳之一——山西的恒山。609年,他从河西走廊出发亲征吐谷浑。炀帝是个不肯安定的人;他对日常行政显然不屑一顾而喜欢巡行各地。更重要的是,他好向其臣民炫耀王朝的富强及亲自了解地方情况。据记载,他在609年曾说:“自古天子有巡狩之礼,而江东诸帝(南北朝时期)多傅脂粉,坐深宫,不与百姓相见,此何理也?”在场的一朝臣答道:“此其所以不能长世。”[109]对当时的炀帝来说,天子的巡行几乎是一种生活方式,因此他在全国建造了许多离宫,以便他在巡行过程中能休息一天或一周。

这种生活作风意味着他不可能效法他父亲的那种特有的方式,按严格日程和有条不紊地主持政务——这种方式只适用于隋国都中按职能划分的各区。据记载,他的一个朝臣曾向他建议“无得效高祖空自劬劳”,炀帝也同意他的意见。[110]不管这一记载是否属实,但上述的具体环境、他本人的个性和一些有心计的朝臣的迁就等因素所形成的力量,使他越来越依靠日益缩小的心腹顾问集团。这个集团最后当然使炀帝为它所用,同时,其成员助长了他的利己主义,迎合他的偏见和“清除”那些向他提出建议的具有独立精神的人。我们必须先论述后一种情况,才能转而叙述这一核心集团的作用。

有一人略与后一种具有独立精神的人的类型不同。杨素——我称他为文帝的心腹谋士——在为炀帝粉碎汉王杨谅的叛乱时得到炀帝的厚赏,因为杨谅是对炀帝即位的唯一的严重威胁。杨素得到高官和显赫的爵位及丰厚的收入,但——如果我们相信史籍记载的话——他对炀帝为取得帝位而进行的一系列阴谋“知情太多”。在606年,当他得病时,据记载,炀帝派御医前往,设法使杨素一命呜呼。这个老武夫知道他的处境,服“药”后突然以其最后的佛教的虔诚对其亲戚说:“我岂须更活耶?”[111]他遗留大量财产,这无疑证明了他的贪婪,而且也证明了两个皇帝对他的赏识,他们每当需要他执行一项特别困难和见不得人的任务时,就知道他的价值和代价了。

文帝执政时的重臣和将领高颎曾因独孤皇后的谗言而被贬。炀帝即位后,立刻让这位老人复职,并授予显赫的官衔。607年,高颎及他一代的其他官员直言不讳地批评新帝的政策及朝廷的风气。这些批评被及时禀报,结果高颎获死罪,其子被流放到边境。隋朝最有才华和成就的将领之一并在征陈时与高颎同起重要作用的贺若弼同时也被指控。他被处决,其妻儿则沦为国家奴隶并被发配到边境。文帝时另一个有非凡才能的高级官员,当时担任礼部尚书的宇文也受牵连,落了个相似的下场。《隋书》对他情况的评述可能也适用于其他的高级政治家:“既以才能著称,历职显要,声望甚重,物议时谈,多见推许。帝颇忌之。”[112]年迈的薛道衡当时可能是最重要的儒家学者,炀帝初期,他从地方被召至京师任要职。但他盛赞先帝的成就,甚至提起高颎之名,由此可见此人很不圆通。炀帝在盛怒之下把他交给有司。他心存侥幸,希望能得到皇帝的公正待遇或宽大,但老儒生被处以绞刑,其妻及儿女被流放至中亚。这些人或因是炀帝父亲的心腹,或因他们有不受制约的盛名及直谏,或因其他各种个人的不明的原因,都失去了炀帝的恩宠并因此遭到迫害。可能除了杨素外,这些官员都习惯于传统的劝谏方式和在公开召见时议政。但如上所述,炀帝喜欢以另一种方式作出决定。这种方式决定了另一种官员能够知道炀帝的秘密和分享他的权力。现在让我们更仔细地考察炀帝的核心集团。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在核心集团中成为最有权势的人是南方人。虞世基是陈朝官员之子,在隋征服前曾在陈朝任职。炀帝即位,这个不起眼的人开始青云直上,不久他担任了相当于机要秘书的职务。由于炀帝的施政作风,必须有人起这一作用。《隋书》在叙述这种作风和虞世基的作用时写道:“与纳言苏威、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黄门侍郎裴矩、御史大夫裴蕴参掌朝政。于时天下多事,四方表奏日有百数。帝方凝重,事不庭决。入閤之后,始召世基口授节度。世基至省,方为敕书,日且百纸,无所遗谬。”[113]据《资治通鉴》记载,吏部虽然以牛弘为首,另有七名高级官员辅助,“然与夺之笔,虞世基专之,受纳贿赂,多者超越等伦,无者注色而已”。[114]他受贿之事未见于其他史料,但他的权力是在这种安排下取得的。他不能提供好建议。《隋书》在关于炀帝于615年在雁门被突厥人围困的一段文字中记载,在全力突围失败后,虞世基劝其主激励士气,给他们赏格。他为炀帝起草诏书,宣布停止征伐高丽。炀帝批准这些措施。但当士兵突围,炀帝随即食言,没有分发许诺的赏格,同时再次宣布征辽。据记载,这标志着炀帝失“信”于朝野。他的机要秘书伴随他直至末日来临,并同死于行刑人之手。[115]

炀帝的施政作风需要一个主要的谋士,他发现裴蕴是合适的人选。裴蕴是南梁官员之孙,其父为南陈官员,被隋所俘而为文帝效劳。裴蕴因父在北方,就秘密请求文帝让他在陈朝充当隋朝的内应;陈亡后,他受赏历任要职。炀帝在一系列任命中对他进行考验,最后让他进入核心集团。裴蕴为人极为残忍。随着他权力的扩大,他担任御史大夫,并且日益侵犯司法权。613年,当杨素之子杨玄感叛变时,叛乱很快被镇压,但炀帝的信心却大为动摇。因此他下命搜索所有有任何牵连的人,裴蕴均无情地一一追捕。《隋书》记载,数万人被杀,财产全被充公。据说他纵容杀害年迈的薛道衡;当核心成员中的老资格成员苏威试图委婉地告诉炀帝关于帝国中叛乱的范围时,裴蕴即策划把这位受尊敬的政治家罢了官。

宇文述是非汉族的北方人。他在北周时建有军功,并协助文帝巩固政权。他率大军3万征陈,经历了艰苦的战斗,并取得辉煌的战绩。在战斗中,他遇到当时的晋王杨广,杨广对这个军人深为赏识,因为他的背景与杨广本人很相似,经杨广的请求,宇文述在江都王府附近任职,后来杨广又让他参与让自己即位的阴谋。当阴谋得逞,宇文述得到厚赏,杨广登帝位时他又得到厚赐。608年宇文述将吐谷浑赶出他们世代居住的故土,俘获其首领和男女约4000人,使之沦为奴隶。从609年起,他与上述数人就成了隋帝核心集团的成员。据记载,宇文述无耻地滥用其职权,其贪婪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他是朝廷中令人望而生畏的人。凡听到有稀世之珍,无不据为己有。与中国历史中常见的情况一样,他的贪婪伴随着赤裸裸的阿谀奉承,只要看一眼主公的脸色,他就知道他需要什么建议(对君主或帝国来说可能不是最佳的建议),然后提出。这一情况的可信程度可以讨论。但宇文述接受了几个艰巨的任务。他第一次率军远征高丽惨败后,一度被削职为民。但一年后当他赴西北时,又奉命征剿最早的叛乱者杨玄感。他击溃了杨玄感的军队,并把杨的首级呈献炀帝。在616年后期,炀帝采纳宇文述的建议退居南都时,宇文述得病死去。在此之前,他曾请求炀帝宽恕当时被软禁在家的他的两个儿子。其中一子不久就率一股人马杀害了炀帝。宇文述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军人,也许与其说是一个主要的战略家(裴矩就起这一作用),不如说是一个勇猛残忍的战将。这类人在官僚修史者写的传记中常常受到不应有的否定。

苏威被人们认为是文帝的智囊团成员。在炀帝时,我们发现他有时得宠,有时受到严厉的责难;他为人狡诈,有野心和贪污行为,执行过一系列艰巨的民事和军事任务,但他的权势可能远不及核心集团的其他成员。他的一生是有代表性的:为文帝和炀帝效劳,在弑炀帝的人手下任职,后来又协助其他的政权争夺者。他在87岁时死于其长安的宅第。

裴矩为核心集团中最关心外事和蕃夷事务的成员,已有学者对他进行详细的研究。[116]透过模糊的史料我们可以说,他似乎是一个比较正直的官员,老谋深算似不如杨素或裴蕴,冷酷自私似不如虞世基。他是今之山西省人,在北齐长大;北周灭齐,当未来的隋文帝前来接管一个州时两个人相遇。隋建国后,直至隋文帝派他南下解广州之围时为止,裴矩担任了一系列的次要职务,广州当时正处于土著叛乱者的压力之下;他远征告捷,杀了叛乱的首领,并以传统的方式将“二十余州”的土著置于他们自己首长的管辖之下。当他北返时,他得到赏赐和擢升。从此他主要关心突厥,并普遍关心北部和西部的边境。他奉命计划和执行遏制突厥人的军事和外交活动,似乎干得很有成效。在文帝末年,他受赏担任了重要的文职。

炀帝即位,裴矩立刻成了他在边境问题和国外民族方面的主要顾问。在履行职责时,裴矩前往今甘肃省的边境贸易站,在那里收集关于亚洲腹地的情报。他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地理学家和人种学家;他向主公呈献《西域图记》,书中描述了中国西面约40个“国家”的特点,同时概略地叙述了通往“西洋”的主要贸易路线。《图记》附有详图。他的政策性建议是使用和平方式——主要是中国的财富和威望——以尽量争取这些民族或尽量影响它们的代表人物。但裴矩也力促炀帝远出建立边戍哨所和贸易集镇,迫使某些民族集团臣服。例如在608年,宇文述武力夺取了河西走廊南面的吐谷浑领地,把它分成若干中国行政单位,把因犯“轻罪”而判处流放的中国人迁到这里定居。究竟裴矩是这些对外冒险事业的主要推动者,还是炀帝未经他的建议就进行这些活动,这仍是问题。《资治通鉴》编者的一段特别显眼的文字说,炀帝在607年听了裴矩之言后一时冲动,竟梦想仿效秦始皇和汉武帝的丰功伟业征服整个中亚。为了在隋朝京都与亚洲腹地之间迎送使节,隋极力榨取当地的民众,司马光作了结论性的指责:“卒令中国疲弊以至于亡,皆矩之倡导也。”[117]所以它之荒诞不经似乎是毫无疑问的。我们将在本章的最后一节再叙述裴矩的事迹。

以上概略的介绍虽然简短,仍足以说明炀帝核心顾问集团中每个人的特点。这些人使他能按他自己的作风来处理政务,他们几乎都伴随他无休止地在全国来回巡行。应该注意的是,除了裴矩(可能还有苏威)外,他们都是处理实际事务的官员,而不是起任何“劝谏”作用的政策顾问,但儒生认为在国家大事中平衡帝王和官僚权力时,“劝谏”作用是必不可少的。这一可能真正导致国家灭亡的结构,肯定使以后的(全是儒家的)史学家对炀帝苛加指责。

炀帝在位时的问题

在转到炀帝在位时的问题和政策前,我们可以先考察要论述的这段时期,即从他605年登位至617年被贬黜的时期,是否可以作一定的划分。人们有理由认为存在这样一个转折期,它应在609年前后。司马光称这一年为“隋世之盛,极于此矣”,他指出了有条理的和稳定的行政单位——190个州和1225个县;指出了帝国广袤的版图,估计东西达3100英里,南北达4938英里(按每里相当于三分之一英里计);最重要的是,他指出了它众多的人口——将近900万个登记户,或约5000万人。[118]

但人们还有理由认为,这一年前后标志着炀帝执政的政治基调发生了变化。在609年以前,炀帝似乎全力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进一步巩固从其父亲继承下来的帝国,促进帝国繁荣富强;获得其臣民的拥戴。609年以后,他全力贯注于对外扩张,对高丽的征服简直发展到着迷的程度,对国内问题则相对地放松,同时日益依赖他的核心顾问集团。以下是对几个措施的简单的考察,它们也许能反映他执政前期的状态。

地图1 隋代中国(609年)

他执政最初几年的行动是一个新统治者典型的和预料得到的行为:封其妻为皇后;指定皇太子;全国大赦;选择典礼用的颜色和服装,等等。但另外一些早期措施却远不是典型的。他对在与汉王杨谅进行的短暂而激烈的战争中被杀的人的家庭,均免税10年。他下令撤销原来存在于许多州的总管之职。他宣布要亲自大张旗鼓地恢复传统的儒学(详情见下文)。他下令制定远不如文帝的法典严厉的新律,在制定过程中他命令暂停执行“十恶之条”。命令重订新律的夸张的言辞可以反映出他思想感情中的某些内容,即他开始认为自己是一个至高无上的专制君主,一个明智的统治者,一个天下的主宰。“朕虚己为政,思遵旧典,推心待物,每从宽政……一眚掩德,非所谓也。”[119]

他在位的第二年,在东都的南中门宣布全国大赦和免税。这一年稍晚些时候,他颁布规定:凡未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官品的官员,必须有突出的才能方可被荐举擢升。同年,他继续建造他父亲已经开始建造的粮仓,一些大的设施也在洛阳附近竣工。年末,他颁布诏书,向值得后代尊敬的过去的统治者表示敬意,同时哀叹他们陵墓的破落状态;他拨给每个陵墓劳役,由附近的10户承担,负责修理和保护。这一年裴蕴又在南北朝时期的几种音乐传统中大规模收集乐曲、乐器和乐师。这些传统留存于曾得到几个国家支持的世家之中;裴蕴淘汰一些无能之辈,精选了最佳的演奏者,并授予他们太常寺的等级和职位。炀帝非常高兴,这当然是因为音乐不但令人愉快,而且他作为天子在履行保持天下和谐统一的职责时,音乐又起着作用。音乐在最古的典籍中就已被提到,在汉代被列入帝王祭祀的山川神祇之中。608年阴历八月,炀帝从太原北上北岳恒山,在那里,他在黄河以北诸州刺史和裴矩召集的十来个中亚王国代表的面前举行了隆重的祭祀以祈求帝国的富强——这种祭祀的传统可追溯到神话中的圣人帝舜。祭祀后他宣布大赦,返京途中又下令巡行所经之地免税一年。

史料对他早期这几年喜爱奢侈豪华和大肆炫耀的行为作了大量叙述。我倾向于认为这些都言过其实,但关于他对3个年长资深的批评者采取的粗暴行动并在607年将他们杀害之事,我认为并无夸大;而这一年正是颁布刑罚较轻的新律之时。这些严酷的措施预示着以后几年不幸地加剧的暴虐行动方式的来临。即使我们姑且假定处决先皇的3个主要政治家的指控有一定的根据,609年年迈的薛道衡因含蓄地批评时局而被蓄意判处死罪之事,也肯定使炀帝的执政由此进入了更黑暗的第二阶段。

儒学和学校的恢复

文帝晚年,对培养可能成为政府官员的年轻人的官办学校很失望。601年阴历六月在他生日之时(那天他仿效阿育王宣布在全国举行佛教盛典),他颁布诏书,大量减少儒家学校(见前文)。在回顾他对这类学校寄予厚望及儒学在培养道德和实际才能时的价值时,他抱怨京师和地方学生过多而且懒散,既不能发展成为道德的典范,也不能成为潜在的官吏。因此他撤销了州县的学校,京师的三个学舍只保持其中之一,并削减国家支持的学者,人数从1000减至70。文帝在其晚年对所有儒学项目的支持也减少了。

炀帝即位时,他作为一个文人已略有名声,在扬州期间已是儒家学者的庇护人。他为人精明,当然认识到作为尊老敬上这一民众道德基础和作为帝国秩序所派生的一切象征性表现的纽带的儒家传统的价值;这些象征性的表现包括季节性的祭典、向祖先和神祇的祝福和祈祷及天子向苍天祈求天下和谐的一切礼仪。他在位第一年,就在一份夸夸其谈的诏书中表示要扭转他父亲的政策,它在开头写道:“君民建国,教学为先,移风易俗,必自兹始。”然后他回顾了南北朝时期学术传统中断的情况,并与他统治的和平、繁荣和统一的时期进行对比。他又命令专使在全国搜罗有学有才之士,挑选合适的人才任职,由国家津贴学有专长之人,“即当随其器能,擢以不次”。最后他命令恢复京师学堂的讲学(其他的地方学校我们知道也已恢复)。“教习生徒,具为课试之法,以尽砥砺之道。”[120]同年早些时候,奉命视察各州的专使除了其他任务外,还要发现有模范行为、文才出众和学有专长的人,经过考察,再把他们送往京师。据《隋书》记载,结果远近儒生纷纷前来,并被组织起来互相辩论学术问题。一名高级官员给他们排列名次,上报隋帝。因此许多寒士得以重振门庭;典籍研究盛极一时,南北的传统兼容并包。古代的典籍都被注疏。但《隋书》继续说,这一复兴为时甚短,重点很快转向四夷的外事和武功方面。[121]《资治通鉴》对炀帝有利的记载甚少,但其中一段说他在执政晚期增设宫内秘书省官员120名,由学者任职。这又引出了关于炀帝搞学术活动的一段追述性的记载。司马光说他成年后好读书和著述。他命100名学者在其江都的王府搞编纂工作,在他执政期间这方面的兴趣一直没有衰减。大兴城和洛阳建有大藏书殿,而最终的成果则是规模宏大的秘书省,在洛阳藏有珍本,藏书总数达37万余卷。为了让两京的宫、省、官府使用,他下令建造藏有节录本的观文殿。[122]

炀帝常关心帝国儒教的礼仪,这些隆重的典礼使至高无上的权力引人注目。学者们是关于这些典礼的公认的权威。例如,他们为皇帝选定吉日进行祭祀;在命令寻找并列出至圣孔子的后裔的同时,608年授予孔子新的尊号;定出恒山祭祀及其他许多典礼的正当礼仪。在首次远征高丽的前夕,炀帝在今北京附近的大本营按传统举行了出征前皇帝主持的三次古代的祭祀。

炀帝的记载在儒家礼仪、学术和教育方面都远比具有特点的文帝统治时代更能引起人们的兴趣。也许这不足为怪,因为早有人注意到,儒生在武力夺取政权时毫无用处,但在帮助统治者保持江山时却起了理想的作用。炀帝时代的儒生在一定程度上一度起了这种作用,但从612年开始,暴力事件将把他们从所从事的工作和职位中赶走,以致他们又要再次等待改朝换代的时期。

建立洛阳新都

文帝死后一月,曾得到父亲宠爱而在东部平原养精蓄锐的文帝幼子汉王杨谅发动了叛乱,被令人生畏的杨素所镇压。同年末,炀帝宣布在控制东部平原的洛阳建设东都。次年(605年)早期,他任命宇文恺与杨素和杨士达(炀帝的堂兄弟)重建该城。劳工是从东部平原的百姓征募的,工程进展很快。当竣工时,炀帝将原来州治的居民及“数万”户富商和商人迁入以充实重建的城市。607年,他命河南诸州输送工匠家庭至洛阳居住,这样,可利用的技工定额人数就翻了一番。他专设12个坊来容纳他们。

炀帝因在重建新都时大肆挥霍而受到道德论者的谴责,但如果看到他自己对此举的论点和地缘政治学的合理性,人们就会发现充足的理由。在两份命令建设新都的诏书中,他提到在这一地点建都的著名的先例:周公约在公元前1100年在那里建东都;汉高祖盛赞这一地址。他还提到那里也是东周和东汉的国都,汉之主要继承国在312年该城沦于“异族”之手前也建都于此地。494年汉化的北魏帝也选此城为新都。他提到周在东方建立第二个根据地的必要性,因为从那里可以控制被征服的商(约公元前1100年);他举近期他兄弟汉王叛乱之例来证明同样的需要;关中区作为基地过于偏僻,难以由此遏制东部的反抗者。此外,洛阳是水陆运输的自然中心及储藏和转运贡粮的要地。这些因素也促使唐朝在将近300年期间以洛阳为东都。

我们对第二个隋都的详情知道得很少。根据新发掘出来的外城,隋唐时期的洛阳的大小约为西京的一半。它内部同样分为三个有城墙的建筑群:北面的皇城;在它南面的行政区;城的其余部分形成分为若干坊的不规则的U字形,洛水在东流至与黄河汇合处的半途经过其南城墙。此城总的轮廓与其前身——在洛阳的北魏国都——相似。它不像西京大兴城那样被重新建造。只是在隋帝想带他的贴身随从临时在那里居住时,它才似乎成了“国都”;这里没有明代两京制特有的重复设置高级官僚机构的任何迹象。但它在战略上和经济上是一个重要城市。对东部平原中这一被神话和历史蒙上神圣色彩之地的精英来说,它更是帝王权威的重要象征。

全帝国交通体系的完成

虽然炀帝因在建城和建宫时穷奢极侈而受到严厉的指责,但他开凿运河的工程是最受儒家史学家痛恨和批判的目标。许多世纪以来,传奇小说的作者从有偏见的历史著作中取材,而且层层地加以夸大。我们在阅读时必须设法透过这些夸大之词,参照炀帝采取的经济和政治策略,以更严肃的措辞和文字来描写运河开凿的规模。

命令开凿一条运河的诏书是在炀帝执政的第一年(605年)颁布的。运河名通济渠,它使洛阳与淮河畔的泗州相连,并与从淮阴往南通向扬州边上的长江的古渠道连接起来。这条漫长河渠的各段几乎都沿着以前各河渠的流向;应该注意的是,这条河渠和该系统其余部分的开凿是在平坦的冲积平原上进行的。工程无疑需要进行大量的疏浚工作和新的建设,如果这些河渠如史料记载,确实傍靠绿树成阴的帝国驿道,那就需要征募大批劳力。《隋书》记载,为了开掘此河渠北部较长的一段,炀帝动员了百万以上的劳工,同年稍晚,他为从淮河至长江的一段又征募10万以上的劳工。如果这些数字不是按任何一段时间做工的人数计算,而是按每人20天服役期的总数计算,那么它们比较可信。[123]还有往南延伸的一段。610年,炀帝命令开凿从扬州对面的长江往南至杭州湾顶端的运河。它约长270英里。但许多段也是沿着现有河流或以前河渠的河道建造的。

但在所有的河渠中,最长的为永济渠,它的起点也离洛水与黄河的汇合处不远,流向东北。发源于山西的沁水被引至此渠,而沿途则从其他河流补充水量,一般是黄河的支流。它的尽头就在以后的大运河的终点处,即今北京的附近。工程开始于608年,当时“百余万”人被动员进行这一工程。《资治通鉴》中有“男丁不供,始役妇人”的记载。[124]此河渠的南段也是沿古运河的路线开凿的。

地图2 隋唐时期的运河体系

详情请参阅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剑桥,1970年),第182—189页。

如果人们看过中国的地形图和对定居的农业已有所了解,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运河,再加上自然的水道,保证了隋能获取所有最富饶地区的资源(只有四川除外,但它与京都有一条相当完善的驿道相连)。我们现在没有关于隋代船运的税、粮和布的数字,但大粮仓储粮充足,有几个粮仓成了隋末夺权斗争的重要战利品。唐代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它继承和改善了这一运河体系。通往东北的永济渠之开凿,不但是为了运来河北的税收,而且部分地出于重要的战略目的,即在需要军队防御北方和东北部区域时供应兵员。此渠还有政治用途。如上所述,中国经过长期的分裂后,此时才靠武力被重新统一。新君主在全帝国炫耀其财富和威严的能力是重要的有利条件;当然,把军队和供应以船运至有潜在反抗危险的地区的能力则更重要。长江南面的中国东南部已处于移民定居的过程中;运河系统延伸至杭州,举例来说,就大大促进了杭州的发展,使它从一个边境前哨地一跃而为繁荣的商业城市。[125]

如果运河系统的这些具体优越性给我们以深刻的印象,中国的历史著作却没有反映这些观点。《隋书·食货志》描写了开凿通济渠的605年炀帝从洛阳巡行至扬州的情景:

又造龙舟凤,黄龙赤舰,楼船篾舫。募诸水工,谓之殿脚,衣锦行幐,执青丝缆挽船,以幸江都。帝御龙舟,文武官五品以上给楼船,九品以上给黄篾舫,舳舻相接,二百余里。所经州县,并令供顿。献食丰办者,加官爵,阙乏者,谴至死。

该书在文后列了向全国征用物品的清单,接着便是一段非常夸张的叙述:

征发仓卒,朝命夕办,百姓求捕,网罟遍野,水陆禽兽殆尽,犹不能给,而买于豪富蓄积之家,其价腾涌。是岁,翟雉尾一,直十缣。[126]

对上述文字和当时的一些史学家及近代史学家看到的运河系统的具体优越性之间的矛盾,我们又做何解释呢?撰实录和修史的儒家官员一般不赞成中央权力过度扩大和统治的君主无节制地使用这种权力;他们的重农经济观看不到经济发展的好处;他们的政见和他们的历史记载强调对外军事冒险的劳民伤财和害处。历来皇帝既是所有官员必不可少的盟友,又是自然的对手(不论多么隐蔽)。就不得善终的炀帝而言,这种潜在的敌意就表现在以上所引的文字中。

中国势力的继续扩张

由于隋代两个皇帝的对外政策的连续性没有突然中断,所以我在前面已对隋朝与几个国外民族的关系作了总的叙述。我论述了对占婆的入侵,它实际上始于文帝而终于炀帝;论述了对付东突厥人的成就,但他们在炀帝时依然是一个问题。另一方面,向西的扩张(包括征服吐谷浑和把他们赶出世代居住的放牧领地)、对东中国海的远征和与日本的建交则是炀帝时代历史的部分内容。虽然文帝在598年对高丽进行了短期的灾难性的水陆远征,但他满足于高丽统治者的形式上的臣服,拒绝再作进一步的干预。炀帝直到他最后毁灭,一直对该地区怀有更大的野心,这将在后面进行叙述。通常中国历史中的评价是:文帝在处理对外关系时谨慎明智,而炀帝则任性放纵。但在他们执政时期,边境有两种战争:一种是要确保东亚新帝国在地缘政治上的支配地位;一种则出于掠夺的欲望或个人的猎奇心理。汉的中央政治和文化秩序优于所有国家,这不但证明它理应防御,而且也证明它有理由使弱小民族受它的支配,根据这一古老的传统,前一种战争是师出有名的。后一种战争规模和代价较小,同样是一种可追溯到秦始皇的古老传统,表现为帝国专制君主纵情于猎奇和对异国珍奇的爱好,不惜让国家派兵出征。现在让我们探讨这两种对外干预的行动。

流求

关于名为流求的岛屿的确切地点已有很多争论。日本学者普遍认为此名称指的是台湾;赫格瑙尔和几个中国学者持另一种观点,认为在隋代它是从菲律宾远至日本的东中国海中所有岛屿的笼统名称。610年,当炀帝最初派军“平定”流求未遂时,他就指定将领在今浙江地区征募一支新的攻击部队。结果隋军遇到顽强的抵抗。史籍记载两种远征结果:(1)通常的凯旋之说。中国军队得胜,打败并处决了流求王,中国将领俘获大量奴隶回国,奖赏和提升得胜的将领;(2)战败之说。抓获战俘后,随之而来的是中国兵力过于扩散,入侵兵将因染病而死者十之八九。不管人们采纳何种说法,史籍一般都未说隋准备在东中国海诸岛上郑重地或长期地建立政权。

日本

日本的情况则迥然不同。自汉以来,它一直接受中国的文化影响,文化影响大部分通过朝鲜传入,它在那里有相当的影响。在南北朝时期,日本诸藩至少名义上向北方的主要王朝纳贡。当他们知道中国重新统一时,日本人当然注意了解大陆新秩序的详情。开皇时期(581—600年),日本可能已派使节至中国,但第一个正式使节在607年到达。使者称炀帝为“海西菩萨天子重兴佛法”,并说他带一批佛僧前来学佛法。他然后递呈其君主的一封信,信的开头是“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炀帝对这种无意的冒犯深为不快,于是吩咐“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尽管出现这种失礼,中国人仍在次年派了一个级别相当低的使节去日本,他带回前所未有的关于日本的完整和准确的报道。使者显然顺利地离开,这时所发展起来的关系对于日本的文化史是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的。[127]

吐谷浑

在东突厥帝国全盛时期,吐谷浑早已是突厥人的附庸。他们在青海湖周围有牧地,其地位于通往玉门关沿线一些卫戍市镇之南,几个世纪以来,他们对这些市镇进行袭扰。608年,他们受铁勒部的攻击,其可汗派一使者要求臣服于中国并得到援助。炀帝派凶悍的宇文述率军前往“欢迎”。吐谷浑一见这支欢迎的军队就四方溃逃。中国人发动进攻,取首级数千,俘获其首领,并使男女约4000人沦为奴隶。据《资治通鉴》记载,“其故地皆空,东西四千里,南北二千里皆为隋有。置州、县镇戍,天下轻罪徙居之”。[128]这次“征服”与其他的征服一样,没有维持到隋的灭亡,这样,吐谷浑就必须由后来的唐王朝再去对付了。

突厥

前面已经叙述东西突厥人的帝国分裂成两个独立和经常火并的帝国的情况,这对隋朝来说是一件幸运的事。

在炀帝全盛时期,西突厥人对他似乎是一个次要问题,一个以少量代价即能为中原帝国所用的累赘。他们当时所占的领土紧靠中国西部,但他们祖先的辽阔帝国已不复存在。他们的可汗处罗的母亲本是中国人,她留在隋都充当人质和中国与西突厥人之间的调解人。610年当处罗表现出独立的愿望时,隋帝采纳裴矩的意见另立一对立的可汗射匮,后者成功地把处罗及其骑兵赶出其领地。处罗的中国母亲被派往他在西面的避难地,说服他来到隋都,在那里他受到隋帝矫揉造作的隆重接待。他带着一批随从在612年前留在隋都,可能被作为备用的潜在的对立可汗,用以对付东突厥人或向力量日增的射匮挑战。处罗与其骑兵随炀帝对高丽进行第一次远征,因战功而受到厚赐。炀帝希望在处罗故地重立他为可汗,但因隋亡而没有实现。

但占有大致相当于近代蒙古草原领土的东突厥帝国却对中国北方边境的中部构成了威胁。如前所述,隋很早就开始修建和扩建长城;炀帝在607年建造或重建了一段漫长的呈L形的长城。其较长的一段与黄河南北向的河道平行,蜿蜒于今山西和陕西省之间;较短的一段大致沿山西北部边界由西向东,与原来早就存在的长城相接。但要遏制突厥人,仅靠城墙是不够的,所以炀帝不时采用一种或几种中国的传统策略:让突厥可汗的子侄住在隋都受“教育”;让部落在中国领土上定居;和亲政策;封赠和废黜可汗称号;朝贡和中国回赠礼物;定期在指定地点进行以物易物贸易(一般以中国的丝绸换突厥的马匹);各种政治阴谋。炀帝依靠的边境政策专家为裴矩,他利用他在极西城镇张掖(甘州)和敦煌的任命,为其主公收集情报并成功地在部落间施展阴谋,收买或威胁它们使之成为中国的臣民。607—608年炀帝在西北和西部边境的巡行有助于说明隋朝与边境民族关系的复杂性和裴矩的作用。

607年初期,当隋炀帝开始首次西北的巡行时,他先派裴矩前往敦煌。炀帝来到长城西北段之内的榆林。他在那里的豪华的行宫接受启民可汗(前已被裴矩争取到中国一边)和义城公主的朝见。可汗向隋帝呈献马3000匹,隋帝回赠丝绸13000段。与这次高级的物物交换同时进行的是礼节性的互访(隋帝幸启民的大帐),互赠礼物和互相致意。608年,炀帝准备极西之行,裴矩作了周密的准备。隋帝的这次巡行是成功的。在陕西某地,他接见了高昌王(他长期在突厥的影响之下)、伊吾吐屯设和西胡27国的代表。据裴矩的传记,这些臣服的民族“皆令佩金玉,被金罽,焚香奏乐,歌喧噪。复令武威、张掖士女盛饰纵观,骑乘填咽,周亘数十里,以示中国之盛”。[129]裴矩当然是炫耀中国富饶的种种表演的舞台监督。据记载,这些愚昧的牧民为之嗟叹,隋帝大悦。

在这些措施背后,隐藏着隋的现实政治的具体目标之一。这就是进一步削弱突厥人,不让他们与其东西的其他部落集团结盟,在可能时,还把他们用作打击隋朝其他潜在敌人的力量。例如当605年契丹侵入中国后,隋帝派一中国将领率一支两万名东突厥骑兵的部队迎战。契丹人大败,其妇女和牲畜被分赏给突厥人。608年,突厥人准备参加中国人对伊吾的中亚绿洲的进攻,该地一度是汉代卫戍集镇,位于穿过亚洲腹地的北路上。这一次,突厥的盟军显然没有露面,但隋军占领该地,建立新的要塞,然后留军驻守。这次远征并无惊人的理由,而是为了使亚洲腹地各族在与中国人贸易时免除长途跋涉之劳。

607年,隋帝幸启民可汗之都,可汗因高丽国来了使者而陷于严重的困境,于是尽力设法使使者朝见来访的隋帝。像潜在敌人之间秘密来往的这类证据总是会使中国人惊慌不安的。裴矩建议其主公命令高丽使者:回国后告诉高丽王立刻亲自来隋廷致敬;如果不来,中国人将率领一支突厥军去严惩他的可鄙的国家。牛弘立即奉命明确告诉使者。使者将此讯息带回本国,高丽王拒绝作出表示臣服的应有的姿态。中国的权威受到蔑视,隋朝迟早必定要使用大军去讨伐这一犯上之徒。

裴矩向其主公提出的建议只能有两种解释。其一是他认为高丽会很快屈服,因而要让这个完全开化的地区恢复其相应的朝贡国的地位。另一种解释则是他预计会遭到抵抗,但抵抗会很快被雇佣的突厥军粉碎,然后高丽可以成为帝国的组成部分。他注意到汉代曾经征服过这一地区,并把它划分为三个郡。他提醒炀帝,文帝曾试图征服高丽未遂,因为战地统帅无能。他指出高丽是“开化”的,因此容易并入中华帝国,但此时他们竟派使者去向微不足道的游牧的启民可汗大献殷勤!他虽然有广泛的经验,却没有对东北地区最直接的认识知识,所以没有说胜利是不可能轻易取得的。裴矩为人机敏,深受公认的价值观念的熏陶,熟悉对立和冲突地区的情况,但他对他许诺会轻易取得胜利的那个地区却完全不了解。

他的计划中出问题的第一件事是未能实现使用东突厥雇佣军的打算。609年,听话的启民可汗来洛阳晋见时死在那里。其子始毕继承他被封为汗,同时获得大量礼物并与一个中国公主结婚。但始毕远比其父精明。当裴矩开始施展惯用的手法,又把始毕之弟树立为一敌对的可汗以削弱突厥人时,始毕就转而与隋为敌,立刻停止晋见隋廷。这样,对高丽的讨伐就得由中国人独自承担了,同时,中国人的北方和西北边境安全的不稳定性正在增长。

高丽

在7世纪初期,高丽国占有今辽河东部的满洲和朝鲜半岛的北部,其国都就在现在的平壤。朝鲜半岛的大部分分成西南的百济和东南的新罗。北方的王国曾向北魏及后来的北周、北齐纳贡。但为了对高丽侵袭辽河以西地区进行报复,隋文帝在598年发动了最后遭到失败的水陆进攻。高丽此时在军事上是强大的,但它对中国的潜在威胁更因其他因素(除了与东突厥人结盟这一因素之外)而成倍增长和更加复杂化了。高丽以北是一个称为靺鞨的好战的通古斯部落联合体,它参加了高丽渡过辽河的侵犯。辽河的下流为契丹,它在605年曾入侵河北,但如前所述,被中国人指挥的东突厥军所击败。但契丹单独地或与它的不受约束的邻邦结盟后,依然是一个威胁。此外,已有学者提出一种假设,远处西京的隋廷担心高丽在河北地区可能产生强大的军事影响,因为从北齐时期起那里的分裂情绪远没有消失。[130]

炀帝的意图可能是等漫长的永济渠——连接中国心脏地区与北京的大运河的主渠——竣工后才“讨伐”高丽。不管是否属实,永济渠于609年竣工。610年,以富户为对象的战争特税开征,军事准备工作迅速进行,有庞大的后勤支援的大军(《隋书》说这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支)集结在今北京地区的涿郡。黄河平原的一次水灾淹没了40个州,打乱了计划,并引起征募人员的逃亡。但在612年正月,隋帝及其将军和一支庞大军队准备从陆路进攻,而水军则从海上进攻。隋帝举行了应有的祭祀(前文已予描述),并为此颁发了冠冕堂皇的诏书。在诏书中,炀帝适当地以古代的圣贤统治者和伟大的帝王为比喻,坚持隋朝具有美德、支配天下的力量和丰功伟绩。他严厉指责高丽王拒绝臣服,为人奸诈,勾结契丹、靺鞨侵犯隋的领土,等等。[131]裴矩作为战略顾问,随他征讨,杰出的工程专家宇文恺在辽河架了桥,大军向前推进。所订的计划是迅速直逼高丽国都,但沿辽河东岸诸城顽强抵抗,直到夏末大雨使军事行动不可能再继续进行。炀帝在8月末撤军返回洛阳,据说损失惨重。回都后惩办了几个战败的将领,并加强了他的统治。

地图3 隋末的叛乱(613—616年)

613年正月,他宣布第二次动员,并在夏初北行,打算第二次远征高丽。宾板桥注意到了这一年早期国内叛乱次数增加这一不祥之兆;其中七次主要集中在611年黄泛受灾区。[132]炀帝又渡辽河,但在战斗中,传来当时的礼部尚书并在永济渠南端负责一供应中心的杨玄感(杨素之子)叛变的消息。杨玄感的叛变是重要政治人物中最早的背叛,而且它发生在离洛阳不远的帝国心脏附近。炀帝派最优秀的将领宇文述从东北战场返回镇压叛乱。随之引起了一场短暂但激烈的内战,杨玄感的军队战败,他的首级送给在战地的炀帝,由他验明;但社会结构、税制、府兵制和供应制被严重破坏。而炀帝竟宣布在614年作第三次远征,但从这次叛乱和下半年爆发的八次分布得很广泛的叛乱来看,实在令人惊异。宣布前他召臣僚进呈意见,但据《隋书》记载,竟“数日无敢言者”。[133]于是他在阴历二月又颁布诏书,但这一次却带有自我辩解的语气。他说他一贯全心全意履行帝王的职责和致力于武功;他引了(虚构的)商朝成汤52战的前例,此外又补充了东汉光武帝的武功。他说他痛恨战争,对以前几次战役牺牲的生命表示悲痛,命令收集和安葬战死兵将的遗骸,并建立道场,“恩加泉泽,庶弭穷魂之冤”。[134]准备工作开始进行,尽管物资和马匹不足,许多应征士兵没有报到,隋军又渡过了辽河。沿河据点再次固守,但隋军渗入了平壤的城郊。614年较晚时期,高丽王在严重的困境中派使者要求投降,使者随带一名投靠高丽的隋将。隋的先锋要攻取平壤和俘获高丽王,但被炀帝召回。炀帝再次命令高丽王到隋廷表示敬意。但高丽王没有前来。炀帝又命令准备第四次远征,但此时国内叛乱不断爆发,对外的冒险行动不得不到此结束。

促使炀帝再三进行这几次劳民伤财的毁灭性远征的动机是:他的帝国威严和帝国地处宇宙中心的观念;他想恢复汉代光辉业绩的迫切愿望;他自认为对所有敢于抗拒中国移风易俗的仁爱影响的人必能取得伟大胜利的想像;他对裴矩和其他军人言之成理地提出的现实政治的考虑。他在反复发生的灾难面前坚持讨伐的原因似乎是清楚的。但失败的原因长期以来是一个探讨的问题。近来,约翰·贾米森总结了他本人、陈寅恪及其他学者的解释。这些解释大致归纳如下:(1)地形和气候有利于防御者。进攻的目标地形险恶,部分地区森林茂密,那里夏季有倾盆大雨,随之严冬很快降临;入侵者的战斗季节只是从4—7月雨季开始之时。(2)高丽的战略家由于熟悉地形和以一年的大部分时间备战,能够顽强地防御。他们防御的中心是从辽河河口的安市附近往北延伸至东岸的一批有城墙的市镇。他们反复牵制围攻的军队,直至严冬的侵袭迫使他们撤退。(3)从中华帝国首都至战场的距离是惊人的,将近1000英里。例如,杨玄感叛变的消息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传给在地战的炀帝。高丽在这方面取得有利条件。四、隋使用水军得不偿失而且愚蠢,高丽则有良好的海防。[135]在唐太宗进行灾难性的远征时,这些因素继续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是在中国人说服和“协助”高丽的南邻新罗开辟第二战线时,形势才发生了变化。

地图4 隋末叛乱(617年)

结局

隋炀帝先回到洛阳,然后在614年阴历十月返回西京,他立刻下令在城的西中门外磔裂投降高丽的将领。然后他企图像平时那样处理帝国事务。在新的一年,即615年,炀帝赐宴官员。据《隋书》记载,他接见了突厥、新罗、靺鞨、契丹和亚洲腹地诸国的贡使。正月稍晚,他招待南方和东方诸土著民族的代表,并分赐礼物。阴历二月,他在诏书中回顾了远征的劳累和破坏,但敦促人民各安其业。他说,他们经历了所有苦难,“今天下平一,海内晏如”。[136]但实际上帝国一片混乱。官兵在十几条战线作战,力图遏制和消灭叛乱者。炀帝在建于太原附近的汾阳宫度夏。夏末北巡时,他几乎被始毕可汗率领的东突厥军所俘,后来逃入雁门城。记载所述不一,有的说守城者表现恐慌和不满,有的说有人轻率地提出逃跑或把敌人赶走。但附近的各刺史显然得到勤王的命令。城虽然被解围,但炀帝却惊慌失措,他的信心严重动摇,以后变得越来越消沉了。

我们不清楚他当时了解帝国处境的程度,但帝国日益被无数地方叛乱者控制。他的特殊的统治作风必然会使其核心集团设法对他隐瞒全部严酷的事实。根据一种记载,他的顾问一味对他含糊其辞和不置可否,甚或干脆撒谎。有一人因直言而在议政庭上被鞭笞致死。616年夏,经宇文述的力劝,炀帝乘新建的运河船队至江都。他留下官员负责北方,即帝国的中心,但他本人则永不复返。他在江都最后的日子是忧郁的。他备受恐惧和猜疑的折磨,不能忍受帝国的消息,更不能为帝国采取任何行动。617年,他的两个孙子被北齐的对立叛乱者拥立为他的继承人,其中之一给他一个响亮的空头衔——太上皇。618年,他在浴室被宇文化及所杀,宇文化及是他父亲无情地取代的皇室的后裔,又是他最信赖的将领宇文述之子。

儒家修史者对炀帝道义上的评价的确是苛刻的,因为他们把他描写成令人生畏的典型的“末代昏君”。在民间传说、戏剧和故事中,他的形象被作者和观众的随心所欲的狂想大大地歪曲了——人民生活在一个无节制地使用权力、有豪华宫殿和享有无限声色之乐的世界中,只能产生这种感情上的共鸣。在中国的帝王中,他绝不是最坏的,从他当时的背景看,他并不比其他皇帝更加暴虐。他很有才能,很适合巩固他父亲开创的伟业,而他在开始执政时也确有此雄心。但是他希望历史会肯定他的执政以及他追求豪华壮观的欲望,这就使他的判断力不能发挥出来。那种骄奢淫逸的作风只能使阿谀奉承之辈得势,而他周围确有这样一批人,这对他是致命的。远征高丽——这种企图的目的我相信是合理的,即使是传统的——随着每次失败,却使他越来越着迷,而着迷对于拥有最高权力的专制君主及其统治的人民来说往往是致命的。

尽管有着这次悲剧性的大灾难以及随之而来的内战,但在经历了最漫长的大分裂时期之后隋终于重新统一了中国,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隋朝消灭了其前人的过时的和无效率的制度,创造了一个中央集权帝国的结构,在长期政治分裂的各地区发展了共同的文化意识,这一切同样了不起。人们在研究其后的伟大的唐帝国的结构和生活的任何方面时,不能不在各个方面看到隋朝的成就,它的成就肯定是中国历史中最引人注目的成就之一。

* * *

[1]理查德·马瑟:《关于六朝时期洛阳和南京方言的一点意见》,载周策纵编《中国人文学科研究文集》(麦迪逊,威斯康星,1968年),第247—256页。

[2]宇屋美都雄《南人与北人》,载《东亚论丛》,6(1948年),第36—60页;重载于其《中国古代之家族与国家》,第416—460页。

[3]《乐府诗集》卷49,第7页,四部丛刊本。

[4]《魏书》卷2,第33—34页。

[5]《北齐书》卷24,第347—348页;白乐日:《〈隋书〉中的食货志》(莱登,1953年),第258页。

[6]原文误作601年。——译者注

[7]《隋书》卷36,第1108页;彼得·布德伯格:《北朝史琐谈》,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3(1939年),第260页;芮沃寿:《隋的意识形态》,载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和制度》(芝加哥,1957年),第79页。

[8]《周书》卷21(尉迟迥、王谦和司马消难的列传);《资治通鉴》(古籍出版社本,北京,1956年),第5407—5431页;布德伯格:《北朝史琐谈》,第258—265页。

[9]《资治通鉴》卷175,第5447页。

[10]《资治通鉴》卷175,第5436页。

[11]《资治通鉴》卷178,第5558页。

[12]《资治通鉴》卷177,第5527页。

[13]《资治通鉴》卷178,第5558页。

[14]《隋书》卷25,第711页。着重点为作者所加。

[15]《隋书》卷50,第1324页;汤承业:《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台北,1967年),第60页。

[16]《隋书》卷45,第1240页;《资治通鉴》卷178,第5558页。

[17]《隋书》卷38,第1143页。

[18]《资治通鉴》卷175,第5446页;《隋书》卷35,第1108页。

[19]《资治通鉴》卷175,第5447页;《隋书》卷36,第1108—1109页。

[20]此事发生在当时尚未竣工的仁寿宫。

[21]《资治通鉴》卷178,第5565页。记载中此事物的日期为599年,我认为似乎晚了。

[22]《隋书》卷36,第1109页。

[23]《隋书》卷41,第1183页;《资治通鉴》卷178,第5568页;《北史》卷7,第2491页。

[24]《隋书》卷36,第1109页;《北史》卷14,第533—534页。

[25]《通典》卷7,(十通本,上海,1936年),第42页。

[26]《贞观政要》卷5,(原田本,东京,1962年),第152页。

[27]《北史》卷82,第2491页;《资治通鉴》卷178,第5567—5568页。

[28]《隋书》卷48,第1288页。

[29]《周书》卷2,第36页;《周书》卷24,第404—407页;昌西·古德里奇(富善):《苏绰传》(伯克利,1953年)。

[30]《周书》卷23,第382页。

[31]《隋书》卷41,第1190页。

[32]《隋书》卷42,第1199—1200页。

[33]《隋书》卷42,第1207页。

[34]《资治通鉴》卷175,第5439—5440页。

[35]《隋书》卷42,第1208页。

[36]《隋书》卷2,第51页。

[37]同上书,第46—47页。

[38]据法经和尚于594年送呈的《经卷目录》,载《大正新修大藏经》卷55,第149页。

[39]法琳和尚作《辩正论》卷3,载《新修大藏经》卷52,第509页。

[40]费长房编:《历代三宝纪》卷12,载《新修大藏经》卷49,第107页。

[41]《新修大藏经》卷49,第108页。

[42]道宣编:《广弘明集》卷17,载《新修大藏经》卷52,第213页。

[43]《辩正论》卷3,载《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09页。原书未找到此引文,现按英文译出。——译者

[44]《隋书》卷1,第17页;《资治通鉴》卷175,第5457页。

[45]见《考古学报》,3(1958年),第79—94页,关于该遗址的初步考古发掘报告。

[46]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质》,载《东京教育大学文学部纪要》,6(1956年),第17页。

[47]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质》,载《东京大学文学部纪要》,6(1956年),第15—25页。

[48]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质》,载《东京大学文学部纪要》,6(1956年),第17—23页。

[49]《唐会要》(国学集本丛书本,北京,1955年)卷74,第1333页。

[50]《隋书》卷66,第1562页;汤承业:《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第105页。

[51]《北堂书钞》(1888年本,1962年台北重印)卷62,第2页。

[52]《周书》卷23,第386页;白乐日:《〈隋书〉中的食货志》,第291页。

[53]《通典》卷13,第81页。

[54]《玉海》(华文本,台北,1964年)卷115,第9—10页。

[55]《隋书》卷76,第1747页;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京都,1956年),第521页。

[56]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第520—524页。

[57]《隋书》卷28,第783页。

[58]滨口重国:《论所谓隋的废除乡官》,载《秦汉隋唐史研究》(东京,1966年)卷2,第778页。

[59]《北齐书》卷4,第62—63页。

[60]《尚书古文疏证》(皇清经解续编本,1888年)卷6下,第30页;岑仲勉:《隋唐史》(北京,1957年),第3—4页。

[61]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台北,1961—1963年)卷4,第896页。

[62]《隋书》卷46,第1253页。

[63]《隋书》卷28,第792—793页;滨口重国:《论所谓隋的废除乡官》,《秦汉隋唐史研究》,第781页。

[64]《北齐书》卷43,第576页。

[65]《通典》卷14,第81页。

[66]《隋书》卷42,第1200页。

[67]《资治通鉴》卷175,第5448页。

[68]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第542—543页。

[69]白乐日:《〈隋书〉中的食货志》,第215页。

[70]这些豁免在唐代仍继续实行,见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剑桥,1970年),第26、146页。

[71]《隋书》卷24,第681页;白乐日:《〈隋书〉中的食货志》,第154页。数字有疑问,见白乐日著作第218页。

[72]《隋史》卷24,第681页;白乐日前引著作,第154—155页。

[73]《通典》卷7,第42页。

[74]菊池英夫:《 北朝军制中的所谓乡兵》,载《重松先生古稀纪念九州大学东洋史论丛》(福冈,1957年),第108—109页;滨口重国:《西魏的二十四军与仪同府》,载《秦汉隋唐史研究》(东京,1966年),第205页。

[75]李繁(死于827年):《邺侯家传》,引自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上海,1975年),第16—20页。

[76]见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1962年),第34—37页;滨口重国:《论西魏时期之恢复胡姓》,载《秦汉隋唐史研究》(东京,1966年)卷2,第737—759页。

[77]滨口重国:《西魏的二十四军与仪同府》,载《秦汉隋唐史研究》,第230页;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第37页。

[78]菊池英夫:《府兵制度之发展》,载《岩波讲座世界历史》(东京,1970年)卷5,第414页。

[79]《隋书》卷24,第680页。

[80]菊池英夫:《府兵制度之发展》,第416—417页。

[81]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质》,第44—58页。

[82]《隋书》卷2,第34—35页。

[83]菊池英夫:《府兵制度之发展》,第418页。

[84]《隋书》卷25,第711—712页;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莱登,1954年),第77页。

[85]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第149页。

[86]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第25页。

[87]《隋书》卷76,第716页;白乐日前引著作,第89页。

[88]王夫之:《读通鉴论》卷19,第2页;收于《船山全集》卷10,第7991页。

[89]《隋书》卷25,第717页;白乐日前引著作,第92—93页。

[90]李繁:《邺侯家传》,引自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第43页。

[91]《隋书》卷84,第1865页。

[92]同上书,第1866页。

[93]勒内·格罗塞:《草原帝国》(巴黎,1948年),第135页;又见诺亚米·沃尔福德之英译本《新不伦瑞克》(新泽西州,1970年),第89页。

[94]《隋书》卷82,第1833页。

[95]乔治·马斯佩罗:《占婆王国》(巴黎和布鲁塞尔,1928年),第82—85页。

[96]《资治通鉴》卷177,第5508页。

[97]《资治通鉴》卷177,第5516页。

[98]岑仲勉:《隋书求是》(北京,1958年),第134—332页。

[99]《资治通鉴》卷177,第5530页。

[100]塚本善隆:《隋对江南的征服与佛教》,载《佛教文化研究》,3(1953年),第1—24页。

[101]张崑河:《隋运河考》,载《禹贡》,7(1937年),第201—211页;白乐日:《〈隋书〉中的食货志》,第159—161页。

[102]《隋书》卷36,第1111—1113页;芮沃寿:《隋炀帝的个性和定型的言行》,载芮沃寿编《儒家信仰》(斯坦福,1960年),第49—56页。

[103]《国清百录》卷2,载《大正新修大藏经》卷46,第807页。

[104]《隋书》卷61,第1470页。

[105]山崎宏:《炀帝之四道场》,载《东洋学报》,34(1952年),第22—35页。

[106]哈罗德·拉斯韦尔:《心理学和政治学》(芝加哥,1930年),第50页。

[107]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第162—163页。

[108]《通典》卷14,第81页。

[109]《资治通鉴》卷181,第5644页。

[110]《隋书》卷61,第1470页。

[111]《隋书》卷48,第1292页。

[112]《隋书》卷56,第1391页。

[113]《隋书》卷67,第1572页。《隋书》卷41,第1188页,证实了核心集团的构成。

[114]《资治通鉴》卷181,第5624页。

[115]《隋书》卷67,第1572—1573页。

[116]弗里茨·耶格尔:《裴矩的一生及其著作》,载《东亚杂志》,9(1920—1922年),第81—115、216—231页。

[117]《资治通鉴》卷180,第5635页。

[118]《资治通鉴》卷181,第5645页。关于人口数字的解释已有大量讨论。见毕汉斯《公元2至742年中国的人口普查》,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19(1947年),第160—161页;浦立本:《隋唐时期的人口登记》,载《东方经济和社会史杂志》,4(1961年),第289—301页。

[119]《隋书》卷25,第717页;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第91页。

[120]《隋书》卷8,第64—65页。

[121]《隋书》卷75,第1707页。

[122]《资治通鉴》卷182,第5694页。

[123]杨联陞:《中华帝国公共工程的经济特征》,收于其汇编《中国学概览》(1969年),第203—204页。

[124]《资治通鉴》卷181,第5636页。

[125]伯乐:《浙江考古队的简要报告》,载《法兰西远东学院学报》,14(1914年),第5页。

[126]《隋书》卷24,第686—687页;白乐日:《〈隋书〉中的食货志》,第54—55页。

[127]《隋书》卷81,第1825—1828页;R.角田、I.C.古德里奇:《中国断代史中的日本》(帕萨迪纳,1951年),第28—36页。

[128]《资治通鉴》卷181,第5641页。

[129]《隋书》卷67,第1580页;耶格尔:《裴矩的一生及其著作》,第97页。

[130]约翰·贾米森:《三国史记和统一战争》,加利福尼亚大学未发表博士论文,1969年,第20—32页: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77页。

[131]《隋书》卷4,第79—81页。

[132]宾板桥:《唐朝的建立:隋之灭亡和唐之兴起》(巴尔的摩,1941年),第43页。

[133]《隋书》卷4,第86页。

[134]《隋书》卷4,第86—87页;山崎宏:《隋之高句丽远征与佛教》,载《史潮》,59(1953年),第1—10页。

[135]贾米森:《三国史记和统一战争》,第32—34页。

[136]《隋书》卷4,第88—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