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曾祖父是从田纳西州山区徒步来本地的,在那里他杀死过一个人,他干活,节衣缩食,买了一小块地,靠打牌、掷骰子又弄到一些钱,可是却死在一支手枪的枪口之前,当时他打算通过选举当官再多捞一些钱;他的祖父耳朵聋,人倒是很正直,总穿一身白布衣服,把继承得来的钱都浪费在政治活动上了。他有一间法律事务办公室,不过他一天的多半时间都是坐在法院的院子里度过的,这么一个陷入沉思的、脾气执拗的老人,耳朵太聋无法参加到大家的谈话中去,甚至是最愚笨的小孩跟他下棋都能赢他。他的父亲喜爱马匹更甚于喜爱书本与学习;他开了家马车行,这男孩就是在这里长大的,整天吸进去的都是马匹散发出的浓烈的阿摩尼亚气味。十岁时,他就能站在一只木箱上给马儿套挽具了,他让马儿夹在轻便马车的两根辕木之间,动作快得几乎跟大人不相上下,像只蛐蛐儿那样灵活地在马肚子底下钻过来钻过去,给它扣紧皮带,一边还用蛐蛐儿那样尖细的嗓音咒骂马儿;到十二岁时,他已经从黑人马夫们那里学到掷两颗骰子的好本领了。

每一年圣诞节前夕,他的父亲总会提来一只篮子,里面放满了一品脱装的威士忌酒瓶,父亲站在办公室门口,背对火光,此时,在黑洞般的马棚里,黑人们便会凑拢过来,眼球在眼眶里滚动,闪光的牙齿相互碰击,使马棚里充满了因高兴而发出的喷气声与蹬脚声。男孩此时已经是个半大小子了,因此也帮着喝;他嘴巴里的酒气有时让老太太们闻出来,于是她们便试着去拯救他的灵魂。接下去,他十六岁了,却开始对他父亲的行当怀有一种自卑情结了。他上完了文法学校和中学一年级,男女同学们(遇到下雨天,他总是赶了一辆父亲提供的马车,在附近几条街上兜来兜去,免费接送同学,最后马车里塞得实实足足,连多一个也挤不下了)的父亲不是律师便是医生和商人——反正做的都是上等职业,连衣领都是上了浆挺括括的。直到此时之前,他都是很不自觉的,很赞同只要能挣到面包干什么工作都无所谓,愿意干什么只管去干就是了。可是如今他的看法改变了。一切改变都起因于他正在起变化的身体。青春期以及这之前,他对女人的了解都是从修理马车的黑人和白人更夫那里得来的,是通过道听途说才略有所知的。如今,在街上,他看着一些姑娘的背影,她们就是他过去用父亲的马车送去上学的那几个人,他望着她们逐渐变得丰满的腿,想象着她们正在发育的臀部,便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种逆反的自卑心理。他内心把自己设想为一个巨人,可是这个巨人的肌肉却是不灵活的。那些少年人,医生、商人和律师的儿子,在药房门前的街角上晃荡。他们掷起两粒骰子来却没有一个比他灵的。

镇上开来了一辆汽车。马儿们都用转动的眼球傲视着它,一边警惕地喷着鼻息。一次战争爆发了,从遥远处传来消息。他十八岁了,三年来他一直没有正经上学;那辆发锈的马车如今静静地躺在马棚院子的杂草丛里,是在喂蛾子呢。他不再是一身的阿摩尼亚味儿了,因为随便哪个星期天他都可以在火车站附近小公园里靠双骰子赢他个二三十块钱;在药房前的街角上,一帮姑娘香风也似的穿过,互相用指尖或手臂轻轻接触,这时,你都无法把他与律师、商人或医生的儿子区分开来了。姑娘们倒不歧视他,她们有越来越丰腴的大腿,有双唇,这些跟别的说不清楚的东西一起,让你晚上无法入睡,到底是什么东西呢?——为丧失纯洁品质而感到的羞耻、男子汉的骄傲、像毒品一样的欲望。现在,身体变得不纯净了,骄傲也蒙上了污垢。可是却又是为了什么呢?

一个姑娘遇到麻烦了,于是他紧紧抱住铁路货车的梯子,或是躺在空荡荡的无盖货车里,听寒星底下铁轨接头处发出的咔嗒咔嗒声。寒霜尚未打在棉花株上,但已经抚触到两旁排列着橡胶树的肯塔基公路和广阔的牧场,也降落在月光下俄亥俄州农场里没有思想准备的玉米秆上了。他仰卧在俄亥俄的干草堆上。温暖的干草几乎盖没了他的大腿。干草吸收了整整一个夏季的阳光,将他托起在干燥、发出咝咝声的温暖之中,他蠕动着,睡不着觉,用胳膊托着脑袋,在想家。姑娘们是没有什么不好的,可是到处都有这么多的姑娘。她们有这么多,一个男人务必得很有礼貌地从满世界的姑娘当中穿过去。这就意味着要很有技巧。千万别对她们做出什么损害。劈开双腿也就意味着把自己的头脑的接受能力劈成两半。这一切他就早已知道,可是现实生活就像是读一篇小说接着又看根据它改拍的电影似的,还带配音什么的呢。温柔乡。隐秘,却很像是陷阱。就像去寻找某件你想要的东西,却落入了蜘蛛网丛。你拿到了那件东西,但紧接着你还得把蜘蛛网清除掉,而每回你摘下一片,它又粘回在了你的手上。即使在你对那件事再无需要之后,那些网仍然死死地缠住你。直到最后,你可记住了蜘蛛网怎样让你奇痒难忍,当你又需要那件事时,只要想一想那股难受劲儿就行了。不。是流沙。没错,正是流沙。真的一直蹚过去,你也就走出去了。可是男人又不愿意这样。他居然还想什么地方都涉足过;结果呢,爬上对岸时人全瘫了。但是什么事情都还未做成呢。不得不重新回去,再让蜘蛛网粘满全身。“基督呀,你得向她们袒露那么多的事儿。连你的脑子都不够使的呢。而她们永远也不会忘掉哪次你做成了哪次没有做成。她们到底想要怎么样呢?”

排成V字形的大雁在月亮前面滑过,它们凄凉的鸣叫声在冰冷、高傲的星星的光亮里飘浮,穿过惊悚的庄稼与供人仰卧的土地,声音孤独、悲哀又狂放不羁。冬天:是犯罪与死亡的季节。大雁南飞,可是他的方向却总是朝北。一天晚上,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上的一家小酒店里,他认识了一个人,那人骑着匹慢慢踱着步子的马,从一个县府小镇走向另一个县府小镇,在四处的集市上摆摊子。那人很狡狯,领子上连饰条都没有,对自己那匹马走的步子赞不绝口,激动得直流泪;他们一起朝南漂流,他的外套一次又一次地吸饱了阿摩尼亚的气味。马儿们的气味又让他觉得很好闻了,那股阿摩尼亚味儿真冲呀,马儿的耳朵却耷拉着,像被霜打蔫的藤叶。

(原载《密西西比季刊》一九七三年夏季号,根据可能写于一九二五年春或初夏的显然是未完成的手稿刊出。此处文本根据的即是该季刊的文本。此文的不寻常之处,在于包含很明显的自传性内容。福克纳可能原本想将它写成一篇短篇小说,因此并非所有情节均能与现实对应,但在已完成的部分中,福克纳加入了比以往任何一部虚构性作品分量都大的自身经历。直到二十五年之后,写作半虚构式散文《密西西比》时,他才再次如此明显地把笔墨集中在自己的经历上。)

关于《坟墓里的旗帜》的创作、编辑与删节[1]

大约两年前,有一天,正当我在懒洋洋地思考时间与死亡问题的时候,我忽然想到,既然我的肉体无疑是越来越顺从呼吸的标准化的强制操作,那么,总会有一天,我的灵魂的上颚必定也会对世界上最简单的面包与盐都不做出反应的——那个动作,是我在开始懂事的年龄就学会的——那么同样,不久之后,除非用只块菌来拨撩,我肉体的上颚也是会不起反应的。于是我就开始像头猎狗似的嗅来嗅去,查找起事情的根由来了。

我真正希望得到的真实很简单,仅仅是一块试金石,一句简单的话或是一个姿态;可是这之前的两年,我都是处在词语的诅咒之下,两回在墨水的痛苦的面前都一无所获,除了我费尽了气力,于一本书的封面与封底之间,创造出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我已经准备丧失与为之感到遗憾的,同时以年轻人的病态心理感觉到,我不仅已处在衰老的边缘,而且逐渐进入老境是整个熙熙攘攘的世界中唯独我单独一人才会有的经验,我还渴望,倘若不能像保存一根树枝或一片树叶以显示失去的森林那样,将那个世界摄下与定影,至少也应把那片腐烂的叶子能引人遐思的筋脉留存下来的吧。

于是我开始写了,没有太多的目的,直到我明白,要使作品有真正的感染力,还必须有个人色彩,为的是不仅仅在作品里保留我自己的兴趣,而且在再普通不过的面包与盐的内容里保存我的信仰。于是我把人物放入作品之中,因为除了再现人物还有什么是更具有个人色彩的呢,它在两种意义上具有个人色彩,审美上的意义与哺乳类动物的意义。实际上,还是只有一种意义,因为审美上的那种也仍然是女性的原则,那是一种欲望,要去感觉骨头在伸展与分开,用某种自我产生的,由肉体的抗议性的释放所孕育的活生生的东西。于是我得到了一些人物,有些是我想象出来的,别的则是我从黑人厨子们与各种年纪的马夫讲的故事里生化出来的,讲故事者中有独臂乔比,当时十八岁,他教会我写自己的名字,用红墨水写在他穿的防尘风衣上,他当时干吗要穿这样的一件衣服我们俩都记不起来了,还有老洛维尼亚,她记得哪些星辰什么时候“掉落”了下来,也记得哪些熟人不拘礼地用教名称呼我的祖父,后来她死了,在某个催人欲睡的漫长下午。我说生发出来的,因为写他们,部分是根据他们在真实生活中的情形,部分则是依据他们本应是的实际上却并未如此的情况:就这样我改进了上帝的工作,他老人家本身的事迹虽然很有戏剧性,但是他却没有戏剧的意识与感觉。

其实这种意识与感觉我也同样没有,因为我投寄去六百多页稿纸的第一个出版家表示拒绝出版,理由是它太混乱,既没有头也没有尾。我简直是大吃一惊;我情绪上的第一个反应是盲目的抗议,接着我又变得客观了一小会儿,就像被告知自己的小孩是个小偷、白痴或是麻风病患者的父母那样;好长一段时间,我在惊愕与绝望中沉思这件事;接着像那对父母那样,我在反抗的愤怒之中闭上了双眼。我顽固地紧抱着自己的幻想;我把稿件拿给几位朋友看,他们也都对我说了同样的一般看法——说这部作品缺乏任何形式;最后,一位朋友拿去给另一位出版家看,这位先生建议好好删节、编辑一下,看看是否还有些东西。

这时,我已经拒绝再与它有什么关系了。这之前我与被指派编辑此书的那个人激烈地争辩了一场,我认为他肯定在一切方面都会吃力不讨好,最后也不会有好结果。我说:“一棵白菜长大成熟了。你看着这棵白菜,它长得不对称;你说,我来修削一下,让它变得更像艺术;我要使它变得像是一只孔雀、一座宝塔或是三只油炸甜面包圈。好得很呀,我说:你来干吧,改完后这棵白菜也就死了。”

“那我们还是可以把它腌成酸菜的呀,”他说,“同样多的酸白菜,比起白菜来,可是够多一倍的人吃呢。”一两天之后他拿了稿子上我这儿来。“问题在于,”他说,“你这里有大约六部作品的内容。你想在同一时间里把它们全都写下来。”他显示给我看他所指的意思,又给我看他删改后的情况,我这才第一次了解到我已经比我所知道的要做得好得多了,我有责任要去完成的那部长长的作品也在我的面前展示了出来,我感觉自己周围是地狱的边缘,在那里有一些阴暗的幻影,那一大群变化着还未完全成形的人,每一个都有其逼真的成分,等待着成为一个完整的形象,我有某种理由相信,它们在这个世界上不应该完全置于人们的记忆之外,我又沉思,这些晦暗却很聪明的身影,靠了他们的努力我可以怀着大量的谦卑,在这个真实却又不稳定的世界里重新树立我创作的自我冲动力量,我琢磨着时间与死亡的问题,寻思我有没有发明出一个应该为之献出生命的世界,或者是这个世界有没有寻找到我,赋予我一种迅速幻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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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九三四年三月,福克纳从家乡奥克斯福给他在纽约的文学代理人莫顿·戈德曼寄去一份两页的稿子,里面提到他的第三部小说《坟墓里的旗帜》(虽然稿子里并未出现这个书名)写作、被出版者拒绝以及后来由另一个人(那是他的朋友和未来的经纪人本·沃森,名字亦未写明)编辑、删节的情形。这份手稿显然是写于更早些时候,可能是在一九二八年深秋或一九二九年初,也说不定是在一年之后。福克纳并没有让代理人设法发表,因为笔迹非常潦草,难以辨认,估计他是想作为作家手稿出售以换得一些生活费的。福克纳当时经济上非常困难。字迹后来由约瑟夫·布洛特纳设法辨认誊清,发表在一九七三年一月号的《耶鲁大学图书馆公报》上。——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