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那年,我发现了斯温伯恩[1]。或者不如说,是斯温伯恩发现了我,他从我青春期某处受尽折磨的乱树窠丛里跳出来,像一个剪径强盗似的俘获了我。在那个阶段,我的精神生活表面上被如此全面、平滑地贴上了一层看来颇不诚恳的木皮——这在当时对我来说显然是不可少的,为的是好让我在个性的完整上不至于受到损害——直到今天我仍然说不准确斯温伯恩对我的震动有多么深刻,他行程的脚步又在我心灵里留下多么深的印痕。现在回想起来他对我来说不是别的,而是一个富有伸缩性的载体,在里面我可以放进自己模糊不清的情感形象,而不至于把它们挤碎。多年之后,我才在他的诗里发现更多的东西,多过于聪明、痛苦的声音,也多过于由血液、死亡、黄金以及必不可少的大海所组成的满足人的要求的一根金光闪闪的饰条。的确,我也浏览过雪莱与济慈——在那样的年龄,谁不读他们的诗呢——可是他们没有打动我。

我不认为自信心在这里起了多大的作用,仅仅是我的自满与一种年轻人的病态心理,才抵消掉他们的影响并使我保持冷静。我当时并不是为诗歌而诗歌才对诗歌感兴趣。我读诗,利用诗,首先是为了进一步多姿态地调情,当时我正在这样做,其次,是为了完成我当时正在塑造的青春形象,我当时有意把自己打造成小镇上的一名“另类”青年。稍后,我对通奸的兴趣一点点冷淡下来了。我的兴趣遂不可避免地转向诗歌,我发现那里有一种更能让人满足的情感对应物,理由有二:一、无须女伴;二、操作起来简单得多,只需阖上一本书,出去散步就行了。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在斯温伯恩那里找到过任何与性有关的东西:斯温伯恩作品里是没有性的内容的。有数学家,这是不成问题的;也有情欲主义,就像任何能见到的形式、色彩上以及作为一个运动来说是属于情欲主义的作品那样。可是并没有性受虐的内容,像——比方说——戴·赫·劳伦斯的作品那样。

当时,有一个习惯做法极受推崇,那就是对着自己的情妇朗诵欧玛尔[2]的诗歌,作为两人结合的一种伴奏——这是夹在叹息声之间的必不可少的弦乐独奏。我发现诗歌不仅可以用来使精神暂时对肉体的不雅姿势视而不见,而且还可以使事情的整个进程速度加快。啊,女人,有着她们那饥渴的、一心想捕捉什么的、卑微灵魂的女人!在一个男人那里,那是——往往是——为艺术而艺术;可是在一个女人那里,那就永远是为艺术家而艺术了。

不管我在斯温伯恩那里找到的是什么,反正它完全地满足了我也充实了我的内心生活。我现在不能理解,我当时是怎么能以那样愚蠢的自满心态看待别的诗人的。当然,如果一个人多多少少为斯温伯恩所打动的话,他必定是不免会从斯温伯恩的前辈那里找到一些亲切的东西的。也许,正是那个斯温伯恩,在接受了他的精神遗产并将之推向极致,使得后来的任何一个后补诗人都绝望地叹为观止时,他也是粗糙化了他的诗歌遗产的,他是要刺激最最迟钝的味觉神经,同时又是撩拨最最敏感的神经,正如废水既能让猪猡喝也能供奉给神道一样。

因此,我相信,我是以没有偏见的心地尽可能地去接近诗歌的。当时,我正按惯例追随着一个年纪稍大的人,不过操纵我的那几根线总是松垂着的,因此我的观点几乎没有受到影响。其实当时我也没有什么观点,我后来形成的一些看法都很牵强做作,也都被我抛弃了。我毫不畏惧地走近诗歌,仿佛是在说:“行了,现在让咱们瞧瞧你有什么货色吧。”在利用过诗歌之后,我现在愿意让诗歌来利用我了,如果它做得到的话。

当战时有组织的混乱为和平时期无组织的混乱所取代时,我认认真真地念起诗来。没有任何背景的我参加到那些把当代诗歌乱号乱叫的人的行列中来。我并不总能讲清楚诗里面表达的是什么,但是我告诉我自己“这可是真东西啊”,我像许多人一样,相信如果你大声吼叫,把周围的喧闹声全压下去,让别人相信你确实是个“懂行的”,那么你自然就是个授了勋的贵族了。我参加了一个感情上的“爱心保护麋鹿爵爷团”。

南方的美——精神与物质上的美——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为了它,上帝做了那么多而人类却做得那么少。我享有这一种美,为此,我得感谢任何一个有关的神道:是它,让我把根全都扎在这片泥土里,以致与当代诗人的一切联系都是不可能的,除了通过印出来的文字。

对我来说,这一页是永久地翻过去了。我心怀愉悦地读罗宾逊和弗洛斯特,还有阿尔丁顿;康拉德·艾肯[3]的小调音乐仍然在我的心中回响;可是除了这几位之外,那个阶段像是从来也没有存在过似的。我再也没有试着去读其他那些人的作品。

结束这一个阶段的是《什罗普郡一少年》[4]。我在一家书店里找到一个平装本,打开来时,发现那里存在着一个秘密,现代派诗人野狗般地在黑森林一条冰冷的小路上边吼叫边追踪的正是这个秘密,不错,他们偶尔也会发出一下清澈优美的声音,但终归脱不了是野狗。这里显示出了有必要降生到这样一个稀奇古怪的世界上来的原因,那就是:去发现坚忍不拔这种品质所具备的光辉,去发现甘当泥土的美,这样的美像一棵树,傻瓜能围绕着它吼叫,幻灭、死亡与失望的风也可以剥它的树皮,让它病弱,却不能使它痛苦;这是一种哀愁的美。

从此时开始,道路变得明朗了。我读莎士比亚、斯宾塞,还有伊丽莎白时期的大家,以及雪莱与济慈。我读“你委身‘寂静’的、完美的处子”[5],发现这里有一潭静水,不过除此之外它又是很坚强和具有活力的,平静,却自有内在的力量,而且像面包一样管饱。那样美丽的知性,对自己的力量是那么的有把握,因此是无须用狂暴的行动来制造幻想的力量的。就以《夜莺颂》《希腊古瓮颂》,还有“让人听的音乐”[6]等等来说,这里自有一种精神美,那是现代派诗人苦苦追求却一无所获的,但是在这精神美的底下,我们知道,有内脏,还有阳刚之气。

我偶尔也在杂志上见到现代诗歌。在四年里我只发现一桩值得玩味的事;这些诗人中存在着一种倾向,要重新返回到正规的押韵方式与传统的格式上来。莫非他们也见到墙上的文字[7]了吗?我们仍然能心存希望吗?或者,在这个时代里,在这十年中,是无法创作诗歌的吗?难道我们当中连一个有心拨响自己的鲁特琴来讴歌世界的美的雏形济慈都产生不出来吗?与雪莱像只燕子似的朝南飞去以逃离无法容忍的英国冬天的那个时代相比,生活也并没有什么不同嘛;生活方式也许有些变化,但生活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同。时代改变了我们,但时代本身却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同样的空气,同样的阳光,在这里面雪莱曾梦想在银色的世界中有不死的金子般的男子与女子,而年轻的约翰·济慈则写出了《恩底弥翁》,企图挣得足够的银子来娶范尼·布劳恩并且开一家药剂师店铺。难道我们当中竟出不了一个人,能写出美好、热情、哀伤的诗歌而不是令人失望与伤心的诗歌吗?

(原载《两面人》,一九二五年四月号。后由卡维尔·柯林斯收入《威廉·福克纳:早期散文与诗歌》一书,一九六二年。此处文本根据的是福克纳的一份打字稿,上面标明的日期是“一九二四年十月”,收录在一九七九年出版的《威廉·福克纳的密西西比诗歌》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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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斯温伯恩(Algernon Swinburne,1837—1909),英国诗人。

[2] 欧玛尔(Omar Khayyam,1048—1122),波斯诗人。《四行诗集》(一译《鲁拜集》)为其代表作品。

[3] 罗宾逊(E.A.Robinson,1869—1935)、弗洛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康拉德·艾肯(Conrad Aiken,1889—1973),均系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美国诗人。阿尔丁顿(Richard Aldinton,1892—1962)是英国诗人。

[4] 英国诗人阿·爱·豪斯曼(A.E.Housman,1859—1936)的代表作,发表于一八九六年。

[5] 济慈《希腊古瓮颂》开首的一句。

[6]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八首开首处的文字。

[7] 典出《圣经·但以理书》第五章,喻“不祥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