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现在很快就要进入三角洲了。那种感觉对他[1]来说是很熟悉的。五十多年来,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他就会重温这种感觉——那最后一座小山(山脚下肥沃、绵延的冲积平地朝前伸展,就像大海从巉岩脚下展开一样)在十一月不紧不慢的雨丝底下在远处消融,就像大海本身在远处消失那样。
早年间,他们是坐大车来的:里面装载着枪支、被褥、猎狗、食物、威士忌,还有期待打猎的那种兴高采烈的急切心情;那些年轻人,他们在冷冰冰的雨里赶车,能赶上整整一夜和第二天整整一天,在雨里搭好帐篷,裹在湿漉漉的毯子里睡觉,翌日天一亮就爬起来去打猎。那会儿森林里还有熊。猎人开枪打母鹿或小鹿,也和打公鹿一样,毫不迟疑,到了下午,他们用手枪射击野火鸡,试验他们偷偷走近猎物的本领和枪法灵不灵,只摘下胸脯肉,别的全都扔给狗吃。那样的好时光现在可一去不复返了。如今他们坐汽车去打猎,车子每年都比上一年开得快,因为道路越来越好,他们要赶的路也越来越长了,而仍然有猎物的区域每年都在往里退缩,就像他的生命之火越燃越弱一样,时至今日,当年坐大车不觉得苦的那批人中,他是最后的一个了,而现在陪他打猎的伙伴都是那些冒着雨或雪珠在冒热气的骡子后面赶二十四小时大车的人的儿子甚至孙子了。大伙儿现在叫他“艾克大叔”,他也早已不告诉别人自己眼看就要满八十岁了,因为他和大家一样清楚,他一路劳顿赶这么远的路来,即使是坐汽车,也纯粹是多此一举。
实际上,每当他如今在帐篷里过头一个晚上,睡在又粗又硬的毯子下,浑身酸疼,难以入寐,身上的血液仅仅因为允许自己喝的一小杯稀稀的兑水威士忌才稍稍有点儿暖过来时,他总告诉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打猎了。可是他总是从那次出猎中挺了过来——枪法仍然几乎和原来一样好,看见的猎物给他打中的几乎仍然和原来的一样多;他甚至都记不清在他枪口前倒下的鹿有多少只了——而第二年夏天那漫长的酷热又会使他变得年轻一些。接着十一月又到了,他又一次坐在汽车里,同行的是他的老哥儿们的两个儿子,他不仅教会他们辨别公鹿与母鹿的脚印,而且还使他们能分清它们走动时的不同的声音,他会透过挡风玻璃雨刷的抽搐的弧形朝前看,看见土地突然变得平坦,下降,在雨点底下在远处消融,就像大海本身会在远处消融一样,这时候他又会说,“好,孩子们,咱们又来到这儿了。”
可是这一回,他没有时间说这句话。开车的猛地停住车,狠踩车闸,让汽车吱的一声在滑溜溜的路面上停下来,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竟然把两个乘客往前冲,直到用手撑住才把这股势头抵消。“怎么搞的,洛斯!”坐在当中的那人说,“你就不能刹车前先吹一下口哨吗?你受伤没有,艾克大叔?”
“没有,”老人说,“是怎么一回事?”开车的没有回答。老人的身子依然往前倾着,他把眼光越过隔在当中的那位,仔细地察看他亲戚的那张脸。那是他们几个人当中最年轻的一张脸,鹰钩鼻子,阴沉沉的,稍稍有点狠相,这也是他的祖先的脸,只是温和了一些,有少许变化,它阴郁地透过两根雨刷晃来晃去的淌着水的挡风玻璃,朝外面瞪视。
“这回我本来是不想回到这儿来的。”他突然粗声粗气地说。
“上星期在杰弗生镇你就这么说过,”老人说,“可是后来你改变了主意。莫非你又改主意了不成?现在可不是随便——”
“哦,洛斯是想去的,”中间的那个人说。他的姓氏是勒盖特。他不像是在跟谁说话,因为他并没有看着谁,“要是他跑那么远路仅仅是为了打一头公鹿,那当然又作别论。可是有一头母鹿在这儿等着他呢。当然,像艾克大叔这样的老汉是不会对母鹿感到兴趣的,对两条腿走路的也不会——我是说当她直立起来的时候。再说,颜色也很淡呢。去年秋天,他说要去打浣熊的那些晚上,其实是去猎取那只母鹿的,艾克大叔。今年一月,他出门足足一个月,没准也还是去追她的呢。不过,像艾克大叔这样上了年纪的人当然是不会对这种事情感兴趣的。”他呵呵大笑起来,仍然没有看任何人,不完全像是在开玩笑。
“什么?”老人说,“你说的是什么?”可是他连眼光都没有朝勒盖特瞥一下。他仍然在盯看他的亲戚的脸。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是老人的蒙眬的眼睛,可是它们也是相当尖锐的;它们仍然能和任何别的猎人的眼睛一样,看得见枪筒和在枪口前面奔突的东西。他现在记起来了:去年,就在汽船朝他们扎营地驶去的最后一段路上,一箱食物如何翻下船掉到水里去,第二天,他的亲戚如何回到最近的镇上去取给养,在那里过了一夜。他回来之后,身上起了某种变化。每天拂晓时分所有的猎人都动身时,他也拿了支步枪进入森林,但老人观察着他,看出他心不在焉,没好好打猎。“好吧,”他说,“把我和威尔[2]送到能避雨的地方,让我们等卡车,你回去好了。”
“我还是去吧,”对方口气生硬地说,“别着急。反正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最后一次猎鹿,还是最后一次猎母鹿?”勒盖特说。这一回,老人连他说什么话也不去听了。他仍然盯看着年轻人那张发怒、焦虑的脸。
“为什么呢?”他说。
“希特勒得手之后,还去打猎?斯密斯、琼斯、罗斯福、威尔基[3]或是一个管自己叫什么别的名字的家伙在美国得手之后,还去打猎?”
“我们是不会让这样的人在美国得逞的,”勒盖特说,“即使他管自己叫作乔治·华盛顿也罢。”
“靠什么呢?”爱德蒙兹说,“就靠半夜在酒吧间里唱《上帝保佑亚美利加》,靠把‘一角商店’买来的小旗别在胸前吗?”
“原来让你担心的就是这档子事,”老人说,“直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咱们美国需要时缺少过保卫者呢。你自己二十多年前[4]也出过一分力的,当时你都还没有成年呢。咱们这个国家总还是比任何个人或是集团稍许强大一些,管他是外国的或甚至是本国的。我看,时候一到,当你们那些嚷嚷着不参战就要吃亏和更多的那些嚷嚷着参战才要吃亏的全都累得叫不动之后,美国会收拾那个奥地利裱糊匠[5]的,不管到那时候他把自己称作什么。我爸爸和一些比你们提到的更有本事的人发动过一次战争[6],想把国家分成两半,而他们也失败了。”
“可是传下来的又是怎样的一个烂摊子呢?”那个年轻人说,“一半人没有工作,半数工厂因为罢工而关门。一半人吃社会救济不愿干活,另外一半人就算愿意干也没法干。棉花、玉米、生猪过剩,可是老百姓却缺食少穿。到处都有人告诉你不能在自己的地里种棉花,不管你想种还是不想种,而有军士杠杠的莎利·兰德[7],就算身上连一把扇子都不挡,也没法子把兵员的缺额招满。‘不要牛油’的论调太多了,其实连枪炮都没——”
“咱们可有个打鹿的营地呢——天知道还去得成不,”勒盖特说,“再说还有母鹿呢。”
“你提到母鹿,这很好嘛,”老人说,“母鹿,还有小鹿。世界上唯一多少能得到上帝祝福的战斗也就是人类为保护母鹿和小鹿的战斗了。如果说我们即将投入战斗,我们最好提醒一下,把这一点记住。”
“在你——你七十过了有好几年了吧?——在你这七十多年中,你难道没有发现世界上有一种东西是永远也不会短缺的?那就是女人和小孩。”爱德蒙兹说。
“也许正因为这个,我这会儿最担心的就是咱们还得沿河赶十英里路才能搭帐篷,”老人说,“所以还是赶路吧。”
他们继续往前走。很快他们的车子又开得很快了,因为爱德蒙兹开车一向很冲,他根本不和谁商量用什么速度,就跟方才急刹车时不跟谁打招呼一样。老人的神经又松下来了。就像以往六十多个去了又来的十一月里那样,他望着在自己眼皮底下起了变化的土地。起先,只是密西西比河边与小山脚下有一些古老的集镇,开垦的人离开那里,带了一伙伙的奴隶后来又带了雇工,与莽林般密不通风、下半截在水里的芦苇、丝柏、橡胶树、冬青树、橡树和梣树苦苦搏斗,从那里开辟出种棉花的小块地,随着岁月过去又发展成大片棉田然后是种植园。鹿和熊走出来的羊肠小道变成了大路然后是公路,镇子逐个儿在路旁蹦出来,在塔拉哈契河和葵花河边蹦出来,这两条河汇合成为雅佐河[8],那就是绍克陶族印第安人的“死人河”——这些稠重、缓慢、乌黑、不见天日的河川里几乎没有水流,一年中总有一次全然不动,接着河水倒灌,泛滥,淹没了肥沃的土地,然后洪水退走,使土地变得更加肥沃。
这些大都是过去的事了。今天,一个人从杰弗生出发,得开车走上二百英里,才能找到可以打猎的荒野。今天,土地敞着怀,从东面环抱的小山峦直到西面冲积堤形成的壁垒,全都长满了骑在马背上的人那么高的棉树,够全世界的纺织厂忙一气儿的——那是肥沃的黑土,无从丈量,浩渺无边,全都肥得出油,一直延伸到耕种土地的黑人的家门口和拥有土地的白人的家门口;它一年就能让一条猎狗累得趴下,五年能让一条干活的骡子累死,二十年能让一个小伙子变老——在这片土地上,无数小镇上的霓虹灯眨着眼,无数锃亮的当年出厂的小汽车风驰电掣地在铅垂线般直的宽阔公路上掠过他们身旁,然而,在这片土地上,人类的活动的唯一永恒标记看来还是那些巨大的轧棉机,虽然它们都是在一个星期之内用一块块薄铁板拼焊成的,因为没有一个人,即使他是百万富翁,会盖一个比只有一片屋顶几堵墙更好一些的房子来遮蔽他赖以为生的野营设备的,原来他明知道十年左右总有一遭,他的房屋会让洪水淹到二层楼,使屋里所有的一切都毁掉;——这片土地上现在听不到美洲豹的吼啸,却响彻了火车头拖长的叫鸣;列车长得令人难以置信,只由一台机车牵引,因为这一带哪儿都没有倾斜的地势也没有丘陵,除了那些由早被遗忘的土著的手垒起的土墩(那是用来躲避一年一度的洪水的,后来他们的印第安后裔用来埋葬父辈的骸骨),如今旧时代遗留下来的仅仅是给小镇起的那些印第安名字,它们通常也是河、溪的名字——阿卢司恰司库纳啦、梯拉托巴啦、霍摩其托啦、雅佐啦。
下午没过多久,他们就来到河边。在最后一个起印第安名字的小镇的马路尽头,他们等着,直到另一辆小汽车和两辆卡车赶了上来——一辆卡车拉的是被褥、帐篷和食物,另一辆拉的是马儿。他们驶离了水泥路面,再赶了一英里多路之后,又离开了沙砾路面。车子排成纵队,在逐渐消逝的下午中辛辛苦苦地向前行进,这时车轮上装上了防滑铁链,车子在车辙之间颠簸、溅泼、打滑,过不了多久,他觉得他的记忆以一种与车队行进的蜗牛速度成反比的高速度,飞回久远的过去,他脚下的土地不是倒退到若干分钟以前那最后一段沙砾路面,而是倒退了几年、几十年,回到他初次见到时的景象:他们现在走着的那条路又重新成为熊和鹿踩出来的远古的羊肠小道,他们现在经过的逐渐看不清的田野又一次被斧子、锯子和骡拉的犁细致、狠命地开掘着,从大荒野的边缘,从阴郁、邈远的纠结的林莽,而不是现在的那些用机器开沟挖渠辟出的冷冰冰的一英里见方的平行四边形。
他们来到渡口,把东西都卸下来,马儿要被带着顺流往下游走,到营地对面的一处地方游过河,他们本人和被褥、食物、猎狗、枪支则由摩托艇载运过去。虽然他不是骑师,不是农民,甚至也不是乡居之人(除了祖传的成分和儿时的经历之外),可是却由他来哄劝、抚慰那两匹马,由他那只瘦弱的手来拽拉它们,它们在退缩、挣扎、颤抖了一会儿之后,终于挤拥向前,迟疑了一下,就半爬半跳地下了卡车,其实他倒不是因为它们是活物、是畜生而和它们亲,只是因为上了年纪属于过去的时代,因而没有被毒化了其他人的钢铁制的抹了油的活动部件所玷污。
这以后,他把那杆只比他小十二岁的古旧的带击锤的双响枪竖立在双膝之间,眼看那些人类惨淡经营的最后的痕迹也逐渐退后终于不见:那是那间小屋、那片空地、几小块一年前还长满野树的不规整的开荒地,上面矗立着的今年的棉花残梗几乎和原来的芦苇一般高,一般密,仿佛人类必须把自己的庄稼嫁给荒野才能征服荒野似的。孪生兄弟般的两岸和他记忆中一样和荒野一起前进——那二十步之外就看不透的纠结的荆棘与芦苇,那魁伟的高耸入云的橡树、橡胶树、梣树和山核桃树,它们身上没有响过别的丁丁声,除了猎人斧子的砍伐,没有回响过别的机器声,除了穿越它们的老式汽船的突突声,还有就是和这条摩托艇一样的汽船的吼叫,他们乘它进入荒野,来住上一两个星期,因为这里仍然是荒野。荒野还剩下一部分,虽然如今从杰弗生进入这荒野要走二百英里,而过去只需走三十英里。他看见这荒野没有被征服,没有被消灭,而仅仅是退却了,因为它的目标现在已经完成了,它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它朝南撤退,通过这个山峦与大河[9]之间的倒三角形地带,到最后,它的残留部分仿佛被收拢来,上面的树木形成一种极高的密集度,阴沉沉的,莫测高深地无法穿透,被暂时地堵截在一个漏斗状地形的最尖端。
他们来到去年扎营的旧址,这时离天黑还有两个小时。“你上那边最干燥的树底下去待着,”勒盖特吩咐他,“——要是你找得着的话。我和这几个小伙子来搭帐篷。”他既没有去躲雨也没有帮着干活。他现在倒还不累。累劲儿要过些时候才上来。没准这回它压根儿不会来呢,他想,过去五六年来,每逢十一月里这个时刻,这样的想法总会涌上他的心头。没准我早上还可以和大伙儿一块出去放哨呢;但他又知道自己是去不了的,即使他听从劝告,找一处最干燥的地方坐下来,什么也不干,一直等到帐篷搭好,晚饭煮好。因为这还不是疲倦的问题。这是因为他今天晚上准会失眠,只会睁大了眼睛平心静气地躺在行军床上,帐篷里是一片打鼾声和夜雨的淅沥声,原来他野营的第一个晚上总是睡不着的;他心境很平和,既不后悔也不烦恼,对自己说这没有什么了不起,自己的日子已经不多,可不能浪费一个夜晚在睡眠上了。
他穿着油布雨衣,指挥人们从船上把东西卸下来——帐篷、炉子、被褥、人的食物和狗的食物,这是在打到猎物有肉吃之前吃的。他派两个黑人去砍柴;他先让厨房帐篷搭起来,支起炉子,生上火,把晚饭先做起来,这时候,大帐篷的桩子还在往地里打呢。接着,天开始黑了,他坐船过河,来到马儿等待着的地方,它们一面往后退一面对着河水喷鼻子。他握住缰绳,就靠这点点压力还有他的嗓音,把马儿拉进河里,让它们挨近那条船,只有脑袋还露出在水面上,好像它们真是靠老人那双衰弱无力的手提着才得以浮起在水中似的,这时船重新渡河,两匹马依次趴在浅水里,又是气喘又是打颤,眼睛在暮色中一个劲儿地转动,直到同一只柔弱无力的手和同一个没有提高的嗓音让它们鼓起劲儿往上攀登,拍打溅泼着水,登上堤岸。
这时候晚饭做好了。现在最后一抹天光已经不见,只在河面与雨脚之间隐隐约约留下几处极淡的微光。他喝了一小杯稀稀的兑水威士忌,然后站在张开的防水帆布底下的泥浆地里,念祷文,对着盛在铁盘子和杯子里的煎猪肉片、软不唧唧的不成形的热面包、罐头黄豆、糖浆和咖啡念谢恩祷文——这些都是他们带来的城里食物——然后重新戴上帽子,别的人也都学他的样。“吃吧,”他说,“把这些全吃了。明天早饭后我不要营地里还留有一小块城里带来的肉。这以后你们这些小伙子去打猎。你们必须去打猎。六十年前,我初次来这块大洼地和老康普生将军、德·斯班少校、洛斯的爷爷还有威尔·勒盖特的爷爷一起打猎,那时候,德·斯班少校只让带两块外来的肉进他的营地。那就是半爿猪身和一条牛后腿。而且并不是让第一顿晚饭和第一顿早饭时吃的。那是留着一直等到快拆营每一个人都吃厌了熊肉、浣熊肉和鹿肉连看都不要看它们时才吃的。”
“我还以为艾克大叔要说猪肉和牛肉是专门给狗吃的呢,”勒盖特说,一面咀嚼着,“不过你说的很对,我记起来了。在狗吃厌了鹿下水时,你们就每天傍晚打一只野火鸡给它们当饭吃。”
“时代不同啰,”另一个人说,“那会儿这儿有的是猎物。”
“是啊,”老人轻轻地说,“那会儿这儿有的是猎物。”
“而且他们那时连母鹿也打,”勒盖特说,“而现在呢,我们谁都不打,只除了一个,那是——”
“那时候连打母鹿的人也比我们棒。”爱德蒙兹说。他站在粗木板桌的一端,别人吃的时候他吃得很快,一口接一口地不停。老人又一次紧紧盯着那张阴郁、漂亮、心事重重的脸,在冒烟的提灯的微光下,那张脸现在变得更加黝黑、更加阴郁了。“往下说呀。把话说完嘛。”
“我可没有说过这句话,”老人说,“好人是不管什么时代到处都有的。大多数的人都是好人。有些人仅仅是不走运,因为大多数的人仅仅比环境提供的机会活得稍稍好一些罢了。我还认识一些人,就连他们的环境也阻拦不住他们。”
“是啊,我看也不能说是——”勒盖特说。
“你在世界上活了快八十年了,”爱德蒙兹说,“结果对你周围的畜生所了解的就这么一点点呀。也真该问问你:你年纪都活到哪儿去了?”
饭桌旁一片沉默;勒盖特目瞪口呆地望着爱德蒙兹,一时连嘴巴都忘了咀嚼。“唉,天哪,洛斯——”第三个说话的人说。可是老人又开口了,他的声音仍然是平静、没有受到刺激的,仅仅是多了一分威严。
“也许你说得有道理,”他说,“不过要是你所说的那种活法能使我学到什么别的东西,那我想我还是满足于现在的这种情况的,不管我年纪是活在什么身上。”
“是啊,我看洛斯也不是认为——”勒盖特说。
第三个说话的人仍然在桌子上微微前俯,瞅着爱德蒙兹。“那你的意思是说一个人之所以守规矩,仅仅是因为正好有人在监视着他,”他说,“是不是这样呢?”
“是的,”爱德蒙兹说,“因为有个穿蓝外衣、胸前别了只徽章的人[10]在监视他。也许仅仅因为有那只徽章。”
“这我不承认,”老人说,“我并不认为——”
另外那两个人并没在听他说话。连勒盖特也只是暂时在听他们讲话,他嘴巴里仍然塞满了东西,仍然稍稍张开着,他在刀尖上平搁着另一块什么吃的,往嘴里送到半路停住了。“我很高兴我对人的看法和你的不一样,”第三个说话的人说,“我看你这个看法是把自己也包括进去的吧。”
“我懂了,”爱德蒙兹说,“你宁愿相信艾克大叔那套关于环境的看法。好吧。那么又是谁决定环境的呢?”
“运气,”第三个人说,“机会。偶发事件。我明白你打算要说什么了。可是这正是艾克大叔方才说了的:那就是有时候,也许是大多半的时候,人只是比他和他周围的人的行为的最后结果稍稍好一些,当他有机会这样去做的时候。”
勒盖特这一回先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这一回他可不让别人拦着不让他说话了。“不过,我可不能说一连两个星期每天每夜都能打到母鹿的洛斯·爱德蒙兹是个蹩脚的猎人,更不是个运气不好的猎人。一个第二年仍然能猎取同一只母鹿的人——”
“吃点肉吧。”在他身边的人对他说。
“——可不是运气不好的——什么?”勒盖特说。
“吃点肉吧。”对方把碟子端到他面前。
“我还有一些。”勒盖特说。
“再吃点儿,”那第三个说话的人说,“你和洛斯·爱德蒙兹俩都再吃点儿。吃他一大盘。一起使劲儿吧唧吧唧地吃,这就腾不出嘴来招架了。”有人噗嗤了一声。接着大伙儿都轻松地哈哈大笑,紧张空气被打破了。可是老人不管别人还在哄笑,仍然用他那安详、仍然没有发火的声调在说:
“我仍然这样相信。我在所有的地方都看到了证明。我承认人的生活环境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他自己创造的,是他和在他周围生活的邻居一起创造的。他也继承了一部分已经形成的生活环境,甚至已经几乎给弄糟的生活环境。方才那边的亨利·怀特说了,从前这儿的猎物可要多得多。以前是多。太多了,那时我们连母鹿也杀。我好像记得威尔·勒盖特也提到过这件事——”有人笑了,只笑了一声,马上就煞住了。笑声停了,大伙儿都在侧耳倾听,神色庄严,眼光低垂,看着自己的盘子。爱德蒙兹在喝他的那杯咖啡,郁郁不欢,若有所思,心不在焉。
“有人仍然在杀母鹿,”怀特说,“这样明天晚上在这大洼地溜达而没有母的来陪它的公鹿就不止是一只了。”
“我并没有说所有的人,”老人说,“我方才是说大多数的人。而且也不仅仅是因为有一个别着徽章的人在监视我们。我们没准连看都看不到他,除非兴许他明天中午时分路过这里,和我们一起吃午饭,检查我们的执照——”
“我们不杀母鹿,因为如果我们一直在杀,那要不了几年,可以猎杀的公鹿就连一只也剩不下了,艾克大叔。”怀特说。
“照那边的洛斯的说法,这件事是根本用不着我们操心的,”老人说,“今天早上来这儿的路上,他说过母鹿和小鹿——我相信他说的是女人和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不会短缺的两样东西。可是这并不是全部情况,”他说,“这仅仅是一个人必须给自己提供的心灵上的理由,因为他的心并不总有时间来考虑合适的字眼的。上帝创造了人,他创造了让人生活的世界,我寻思他创造的是如果他自己是人的话也愿意在这上面生活的那样一个世界——上面有地方可以行走,有大森林,有树木与河川,也有在上面繁衍的猎物。也许他并没有把打猎和屠杀的欲望放进人的心中,可是我寻思他也知道反正人是会有这种想法的,人反正是会自己教会自己这样做的,因为人现在离上帝本人的标准还远着呢——”
“什么时候人才能变成上帝呢?”怀特说。
“我认为,每一个男人和女人,在他们连结婚还是不结婚都根本不在乎的那一刻,我认为不管他们已经结婚或是以后要结婚或是永远也不结婚,就在他们俩结合在一起的那一刻,他们就是上帝。”
“照你这样说法,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些上帝我连碰都不愿碰,即使是用一根长长的棍子,”爱德蒙兹说。他把他的咖啡杯放下,看着怀特,“而且包括本人在内,假如你想知道的话。我要去睡了。”他走了。人群中起了一阵小小的波动。可是一会儿就平息了,大伙儿仍然站在桌子旁边,并不看着老人,但是显然被他那低沉、安详的嗓音吸引住了才留在这里,正如那些泅渡的马儿是靠了他那只衰弱无力的手才把脑袋伸出水面的。那三个黑人——厨子、他的下手还有老依斯罕——正静静地坐在厨房帐篷的入口,也在听,三张黑脸一动不动,陷入了沉思。
“他把二者都放在这个世界上:人,以及他要追踪、屠杀的猎物,而且事先都是知道的。我相信他说过,‘就让它这样吧。’我寻思连结尾如何,他事先也是知道的。可是他说,‘我给他一个机会试试看。在给他跟踪的欲望和屠杀的能力的同时,我也给了他警告和事前的提醒。他糟蹋的森林、田野以及他蹂躏的猎物将成为他的罪行和罪恶的后果与证据,以及对他的惩罚。’——睡觉的时候到了,”他说,声音和语调一点儿也没有改变,“四点钟开早饭,依斯罕。太阳出来的时候我们要让地上有肉。”
铁皮火炉里的火烧得很旺;帐篷里很暖和,除了脚底下的烂泥,别的地方都开始变干燥了。爱德蒙兹已经用毯子裹住了自己,一动不动,脸朝着帐篷壁。方才依斯罕也给他铺好了床——那张结实的、有点残破的老铁床,那床有斑迹的、不太软和的褥垫,那几条破旧的、洗了多次的毯子,随着岁月过去已经越来越不保暖了。可是帐篷里很暖和;要不了多久,等厨房里打扫干净,明天早饭的准备工作做好,那个年轻的黑人就会进来躺在炉子前面,这样晚上可以经常叫他起来添加柴火。这时候,艾克大叔知道今天晚上他反正是睡不着的了;他用不着安慰自己说没准还能睡着。不过这也没有关系。现在白天已过,夜晚正等待着他,不过没有什么可以惊怕的事,也没有烦恼。也许我就是为这个而来的,他想:不是为打猎,而是为了这个。我不管怎么说也是会来的,即使明天就回去。他身上只穿着他的松松垮垮的羊毛内衣,他的眼镜折了起来放进破旧的眼镜盒,给塞在枕头底下,以便随时可拿,他瘦削的身子舒服地陷在褥子和毯子的旧坑里,朝天躺着,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眼睛闭着,与此同时,其他人都脱了衣服,上了床,最后的零零散散的话语也逐渐为鼾声所代替。这时候他睁开眼睛,像个小娃娃那样安详、文静地躺着,仰望着发出雨水淅沥声的一动不动的饱鼓鼓的肚子似的帆布帐篷,在那上面,炉火的红光正在慢慢暗下去,而且还会暗下去,直到睡在炉前两块木板上的年轻黑人坐起来,添柴捅火,然后重新躺下。
猎人们曾经有过一幢房子。那是六十年前的事了,当时大洼地离杰弗生只有三十英里,德·斯班老少校,那是他父亲六一、六二、六三、六四年[11]当兵时的骑兵司令,还有他的表外甥(其实可以算是他的大哥,也可以算他的父亲)第一次带他到大森林里来打猎。老山姆·法泽斯当时还活着,他生下来就是个奴隶,是黑女奴和契卡索印第安酋长的儿子,他曾经教自己怎样开枪,不仅教什么时候开而且还教他什么时候不开;就在像明天那样的一个十一月的黎明时分,老人领着他径直朝那棵大丝柏树走去,知道那公鹿准会从那里经过,因为山姆·法泽斯血管里流着的东西也在公鹿的血管里流着,他们站在那里,背靠粗大的树干,这个七十岁的老人和十二岁的男孩,而除了晨曦,这里什么都没有,这时公鹿突然出现,烟色的,从虚无中出现,迅如风雷,这时山姆·法泽斯说,“好。你快开枪,不过别慌张。”那枪迅速地举平,并不匆忙,砰的一声打响,于是他走过去,公鹿仍然完整无缺地躺着,仍然采取着迅如风雷时的姿势,他就用山姆的刀给它放了血,山姆把双手蘸在热烘烘的血里,给他的脸画上永不消失的花纹,这时他站直了,尽量使自己不打颤,既谦卑又自豪,虽然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当时还不会用言语来表达这种感情:我杀死了你;我的举止必须不辱没你那正在离去的生命。我今后的行为将永远配得上你的死亡;为了这一点,也为了不止这一点而在他的脸上画花纹:那一天他本人和麦卡斯林争辩并不是因为荒野而是因为那驯顺了的土地,那古老的冤屈和耻辱本身,至少要抛弃与拒绝这土地、冤屈和耻辱,虽则他无法纠正冤屈并泯除耻辱,他在十四岁了解这些时曾经相信等到他有法定资格时就一定能够纠正并泯除,可是等到二十一岁有法定资格时却明白这两件事他全都做不到,不过至少可以弃绝这冤屈与耻辱,至少在原则上如此,至少可以在实际上弃绝土地本身,至少是为了他的儿子;他真的这样做了,自以为是这样做了;然后(那时他结婚了)在后街一所牲口贩子住的公寓的一间租来的斗室里,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见她赤裸的身体,这回轮到他本人和妻子争辩了,为了那同一块土地,那同样的冤屈和耻辱,他想至少要把他的儿子拯救、解放出来,不让他为它们感到遗憾与歉疚,可正因为拯救与解放了他的儿子,他失去了他的儿子。他们打猎的人当时还有房子。那个屋顶,每年十一月大伙儿待在这个屋顶底下的那两个星期,变成了他的家。虽然自此以后,秋天的那两个星期他们住进了帐篷,而且不会一连两年扎营在同一个地方,并且他现在的伙伴已经是一起住过林中房屋的那些人的儿子甚至孙子,那所房子也不存在都快有五十年了,那种信念,那种像是回家似的感觉与感情,也无非已经随之而转向帆布帐篷了。他在杰弗生有一所房子,一所挺不错的房子,虽然小了一些,在那里他曾经有过一个妻子,和她一起生活过,后来失去了她,是啊,失去了她,虽然在他和他那个聪明的老酒鬼搭档为这对夫妇盖完房子让他们搬进去之前他在租来的斗室里就已经失去她了:反正是失去她了,因为她爱他。不过,女人家的要求也未免太高了。她们年纪再大,也还是痴心地相信她们急于想得到的一切总是有希望可以得到的;而那所房子仍然由他死去的妻子的守寡的外甥女和她的几个孩子住着,她帮他看家,他在那里住得蛮舒服,他的要求、需要甚至老人的那种费工、没什么坏处的用钩针挑的小编结物,也总会有亲戚至少是亲戚的亲戚来帮他完成,这些亲戚是他专门从人寰中选出来加以抚养的。可是他在那几堵墙里耗费时间,仅仅是为了等待十一月的到来,因为纵然这个帐篷地上净是烂泥,床不够宽不够软甚至也不够暖和,却是他的家,而同伙中有几个他只是在十一月中的那两个星期里和他们见面,他们全都不姓他曾经很熟悉的那些姓氏——德·斯班、康普生、艾威尔和霍根贝克——可是却比任何人都更是他的亲人。因为这是他的土地——
那个最年轻的黑人的影子朦朦胧胧地出现了。它往高里伸,挡住了炉火在帐篷顶的越来越微弱的反光,柴火往铁炉子的嘴里扔进去,直到火光和火焰在帆布篷顶高高地、明亮地窜跳。可是那个黑人的身影仍然矗立着,又高,又宽,是站着的,因为它遮住了大半个篷顶,直到又过了一会,老人终于支撑起一只胳膊肘,抬起身子来看看。原来不是那个黑人,而是他那个亲戚;当他开口时,那人猛地从红红的火光前转过身来,他的侧影显得阴森森、恶狠狠的。
“没事儿,”爱德蒙兹说,“你快接着睡吧。”
“在威尔·勒盖特提醒之后,”麦卡斯林说,“我倒记起来了,去年秋天你在这儿也是睡得不踏实。不过你那时说是去打浣熊。也许是威尔·勒盖特这么说的吧?”对方没有回答。接着他转过身子,回到自己床上去了。麦卡斯林仍然支着一个胳膊肘,观看着,直到对方的影子在墙上沉落下去,消失了,和一大团睡觉的人的影子混在了一起。“这就对了,”他说,“想办法多睡一会儿。咱们明天还得打兽肉回营地呢。这以后,你有什么打算尽管干你的去。”他重新躺下来,双手又交叉地放在胸前,眼睛望着帆布篷顶上炉火的反光。现在火花又很稳定了,新放进去的柴火被接受了,正在给融为一体;很快它又会开始变弱,同时带走一个年轻人的激情与不安的突然迸发的最后一次回光返照。让他清醒地躺上一会儿吧,他想;有一天他会长久地躺倒,甚至连难填的欲壑也没法让他醒来。而躺在这里,睁着眼,在这样的环境里,会比什么别的事更能抚慰他的心灵,如果真有什么能抚慰一个还只四十岁的人的心灵的话。是的,他想;四十岁或是三十岁,甚至是小青年那颤抖的、难以成眠的激情;帐篷里,发出雨水淅沥声的圆球形帆布篷顶下面,已经再一次地充满着这种激情了。他仰卧着,闭上了眼睛,呼吸平静、安详,像一个小孩子,正在谛听——谛听那股阒寂,然而又绝对不是阒寂无声而是充满了繁响。他几乎可以看见这股阒寂,巨大、原始、阴森森的,它在对着底下这可怜、短暂而乱七八糟的人与人的邂逅沉思,这样的邂逅在短短的一个星期之后就会消失,再过一个星期就会彻底愈合,了无痕迹地淹没在没有标志的孤独之中。因为这是他的土地,虽然他从未拥有过一尺一寸。他也从来没想要拥有它,即使在他明白无误地见到了它的最后的厄运之后,眼看着它在斧子、锯子和测程仪线,后来又在炸药和拖拉机的犁头的屠杀前面年复一年地退却,因为这土地并不属于任何人。它属于大家;只是他们必须很好地利用它,既谦卑,又自豪。这时他突然明白为什么自己从来也不想要拥有它的任何一部分,至少是多少抵制一下人们所说的“进步”,至少是用自己的长寿来反衬它的厄运。这是因为剩下的地方实在只有那么些。他仿佛看见了他们两个是同龄人——他自己和这荒野,他自己的一生,作为猎手、林中人,虽然并非与荒野同时呱呱坠地,而是传给他的,他兴高采烈地承袭了下来,又谦卑,又骄傲,通过那个老德·斯班少校和那个老山姆·法泽斯,此人教会了他打猎;他和荒野一起走向生命的尽头,不是进入忘却与虚无,而是进入一个摆脱了时间与空间的“维”,在那里,砍去了树木的土地又一次被掀翻绞扭,成为数学般精确的一方方棉花地,好让那些疯狂的旧世界的人把棉花变成子弹,用以互相射击,其实他们都能找到足够的空间的——仿佛看见了[12]他过去认识、喜欢并比他们多活了几年的老人们的名字与脸庞,他们又在高高的、未经斧钺的树木和看不见的荆棘丛的阴影里活动着,在那里,强壮的永远不死的野兽永恒地在不知疲倦、吠叫着的永远不死的猎狗前面奔突,在无声的枪击下倒下去又像凤凰那样复活。
他睡着过。这时马灯点亮了。在外面的黑地里,年纪最大的那个黑人依斯罕在用一把杓子敲打铁皮平锅的锅底,一边喊道,“快起来喝四点钟的咖啡。快起来喝四点钟的咖啡”,帐篷里充满了低沉的说话声和穿衣服的声音,还有勒盖特的声音,他一遍又一遍地在说:“快点出去,让艾克大叔睡他的觉。要是你们吵醒他,他就要跟我们一块儿走了。今天早上森林里可没有他的事儿。”
因此他就一动也不动。他眼睛紧闭地躺着,呼吸轻柔、平静,听见他们一个个地离开帐篷。他倾听着油布下面那桌子边的人们吃早餐声音,也听见他们在离去——马的声音,狗的声音,直到一切归于沉寂只有黑人们清餐桌的声音。再过一会儿,说不定他还可以听见第一只猎狗发出的第一声微弱而清脆的吠叫声呢,那是穿过湿漉漉的树林从公鹿睡过的窝那里传过来的,这以后他就会重新入睡——帐篷的门帘往里卷了一下,垂了下来。不知是什么东西猛地撞在床脚上,不等他睁开眼睛,一只手伸进毯子抓住了他的膝盖。原来是爱德蒙兹,正背着一支猎枪,而没有带他的步枪。他用生硬、急促的嗓音说道:
“对不起,把你吵醒了。待会儿会有一个——”
“我醒着呢,”麦卡斯林说,“你今天打算用这支猎枪吗?”
“昨天晚上你刚跟我说过你需要兽肉,”爱德蒙兹说,“会有一个——”
“从什么时候起你用步枪就打不到野兽啦?”
“行了。”对方说,窝着一肚子火,很不耐烦,但又不得不很别扭地压着火。这时候麦卡斯林看到他手里拿着一包厚厚的长方形的东西:那是一只信封。“会有个送信的今天早上不定什么时候来,是来找我的。也没准不会来。如果来了,把这个交给送信人,告诉对方——说我说不行。”
“一个什么?”麦卡斯林说,“告诉谁?”他用胳膊肘支撑着半坐起在床上,这时,爱德蒙兹把信封猛地往他的毯子上一扔,已经转身朝门口走去了,那只信封掉下来时硬邦邦的、沉甸甸的,没有发出声音,已经在朝床下滑去,麦卡斯林一把抓住了,透过纸一摸,马上就得出结论那里面是一厚摞钞票,仿佛他已经拆开来看过。“等一等,”他说,“等一等”——不仅仅是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的口气,甚至不仅仅是一个长者的口气,因此对方停住了脚步,掀起帆布门帘,回过头来看,这时麦卡斯林看到外面天已经大亮。“告诉她不行,”他说,“告诉她。”他们互相瞪视着——乱七八糟的床上的那张苍老、苍白、因为睡眠不足而变得憔悴的脸,以及那张既在发火又很冷静的发暗、阴郁的年轻人的脸。“威尔·勒盖特没说错。这就是你所说的猎浣熊了。现在又来了这一手。”老人倒没有把信封举起来。他没有做出什么动作,做出什么手势来指点它。“你答应过她什么啦?怎么连见她一面的勇气都没有就反悔啦?”
“什么也没有答应过!”对方说,“什么也没有答应过!就这点事儿。告诉她说我说不行。”说完他就走了。门帘被掀起,漏进来一抹微光和永不停歇的淅沥雨声,接着垂了下来,撇下这老人仍然支着肘半坐起在床上,信封捏在另一只颤抖的手里。接着甚至还不等对方走出他的视域,他似乎立刻就开始听见那艘来近的艇子的声音。在他看来,这二者之间根本没有间歇:那张门帘垂下,把同一抹微弱、充满雨丝的光送了出去,就像那是同一次呼吸的出气与吐气,紧接着那门帘又掀了起来——那装在舷外的发动机的越来越大的吼叫声,音量不断加大,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响,然后戛然而止,就像一支蜡烛被吹灭那样地骤然与断然,在小艇滑向堤岸时声音落进了船头底下的水的怀抱里和汩汩声中——那个最年轻的黑人,那个小伙子,撩起了门帘,在这一刹那间老人越过门帘看到了那只小艇——一只很小的艇子[13],有个黑人坐在船尾往上翘的发动机旁——接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戴着一顶男人的帽子,穿了件男人的油布雨衣和一双橡皮雨靴,用一条胳膊托着一只用毯子裹成的包包,另一只手把没有扣上的雨衣的下摆拉起来遮住了包包;她还带来了一些别的东西,某种不可捉摸的东西,一种气味不正的东西,他知道要不了多久自己就能把这种气味辨别出来,因为依斯罕自己不来,却派这个年轻的黑人到帐篷里来通报来客,这就等于已经告诉了他,给了他警告;门帘终于在年轻黑人的身后垂下来了,帐篷里就剩下他们两人——那张脸看不大清楚,到现在为止只知道很年轻,有一双黑眼睛,奇怪的是脸色惨白,但也不像是有病的样子,不像一张农村妇女的脸,虽然她穿的是农妇的外套,这张脸正俯视着他,这时他已经坐起在床上,手里捏着那只信封,脏兮兮的内衣松松地从他身上垂下来,乱成一团的毯子堆在他的屁股周围。
“那[14]是他的吗?”他喊道,“不要骗我!”
“是的,”她说,“他走了。”
“是的。他走了。你可没法在这儿逮住他了。反正这一次不行了。我琢磨连你自己也没有想到吧。他留下这个给你。给。”他摸索着去找那只信封。倒并不是把它捡起来的,因为它仍然在他的手里;他根本就不曾把它放下来过。好像他必须得摸索一下,才能让他那只迄今为止一直很顺从的手在实质上与他那指挥着手的脑子相协调,好像他从来没做出过这样的行动似的[15],他终于把信封递了出去,嘴里又说,“给。拿去呀。拿去呀!”直到他注意到了她的眼睛,或者说她的眼神而不是她的眼睛,她现在正用那种执着的沉思的眼光,用孩子似的清澈见底的专注、坦率的眼光,盯住了他的脸。就算她曾瞥见那只信封或是他伸手出去的动作,她脸上反正是没有流露出来。
“你是艾萨克大叔。”她说。
“是的,”他说,“不过你先别管这个。给。拿着呀。他说,告诉你说不行。”她看了看信封,然后接了过去。信封是封了口的,上面没有写收信人的名字。然而,即使在她朝信封正面瞥了一眼以后,他看见她仍然用空着的那只手捏住了信封,用牙齿撕去一只角,想法子撕开信封,把整整齐齐的一摞捆好的钞票倒在毯子上,对它们连看都不看一眼,然后朝空信封里看看,用牙齿咬住信封边,把它全部撕开,这才把它捏成一团,扔在地上。
“里面就只有钱。”她说。
“你还指望什么?你还指望别的什么?你认识他已经很久,至少是过从甚密,因此生下了这个孩子,难道对他的了解就这么浅吗?”
“接触不算多。时间也不是很长。就光是去年秋天在这儿的一个星期,再就是一月间他约我出去,我们一起去西部,去新墨西哥州。我们在那里住了六个星期,在那里我至少可以睡在给他做饭,帮他洗烫衣服的那套公寓房间里——”
“可是没有结婚,”他说,“没有结婚。他没有答应过跟你结婚。不要骗我。他没有这样做的必要。”
“是的。他没有这个必要。我也没有要求过他。我当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一开始就知道,早就知道了,到后来名誉(我相信他是用这个说法的)才告诉他,是时候了,该用一套漂亮话来告诉我他的行为准则(我相信他是用这个说法的)不允许他永远这样做。而且我们一致同意了。后来,在他离开新墨西哥州之前,为了稳当起见,我们又取得了一致的意见。那就是说,事情就到此为止。我相信了他。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相信了自己。到那时,我已经连他说什么话都不去听了,因为那时候已有很久他连一句值得我一听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到那时,我连他说话都不怎么去听,因此也用不着请他不要再说。我是在听自己讲话。而且我也是相信的。我准是相信了的。我不知道我怎么能够不相信,因为当时他按我们一致同意的那样,走开了,而且也像我们一致同意的那样,没有写信来,光是把钱汇到维克斯堡[16]银行里我的账户下,却不说明是谁汇的,这也是我们说好的。这么说我一定是相信的。上个月我甚至还写信给他,想把事情再弄弄清楚,信没有拆就退了回来,我当然心里很清楚。于是我离开医院,租了个房间住下来,等猎鹿的季节来到我好再次把事情弄弄清楚,昨天我等在路旁,你们的汽车经过,他看见了我,这样一来我就很清楚了。”
“那么你要怎么样呢?”他说,“你要怎么样?你希望得到什么呢?”
“是啊。”她说。在他瞪视着她的时候,他的白发从枕头上歪到一边,他的眼睛由于没戴那副集中视力的眼镜,显得模糊、没有虹膜,更像是没有瞳仁,他又一次看到那种严肃、专注、充满思索和超然的执拗劲儿,仿佛是个孩子在盯着他看。“他的太爷——等一等——他的爷爷的爸爸的爷爷是你的爷爷。麦卡斯林。只不过他们是姓爱德蒙兹的。只不过还得比这更亲密。那天你的表外甥麦卡斯林是在场的,当时你父亲和布蒂大叔从布钱普先生手里赢得了谭尼,让她嫁给没有姓的泰瑞尔,因此你们就管他叫托梅的泰瑞尔。可是再往后他们就得姓爱德蒙兹了。”她注视着他,几乎是平心静气地,是那种眼睛不眨一眨的、不动肝火的凝视——那双又黑又大的深邃无比的眼睛,在一张死人般没有血色的苍白的脸上,在老人看来,简直像是没有生命的,然而又是年轻的,令人难信地甚至是根深蒂固地充满了生机——仿佛她不仅是什么都不看,而且除了跟她自己,也没在跟任何人讲话。“我本想把他造就成一个男子汉。他甚至都还没有成长为一个男子汉。你们宠坏了他。你,还有路喀斯大叔和莫莉大婶。不过主要是你。”
“我?”他说,“我?”
“是啊。当你把地给了他爷爷的时候,那块地本来不属于他,他甚至并不拥有由遗嘱或法律规定的一半。”
“别扯到那上头去,”他说,“别扯到那上头去。你呀,”他说,“你说起话来口气像是都进过大学似的。你的口气简直像是个北方人,而不像是个这儿三角洲的拖着条邋里邋遢长裙的乡下贱娘们。可是,仅仅是因为一箱食物恰好从船上掉进了水里,一天下午你在街上遇到了一个男人。一个月之后你就跟他出走,和他同居,直到他让你怀上一个孩子;这以后,按照你自己的说法,你坐在那儿眼看他拿起帽子说声再见走了出去。连三角洲的一个乡下人也会把自己的穿邋遢长裙的娘们照顾得好一些的。难道你连一个家里人都没有吗?”
“有的,”她说,“我那时候跟一个亲戚一块儿过。是我的姨妈,住在维克斯堡。两年前我父亲死了,我到那儿和她一起过;我们家以前是在印第安纳波利斯。可是我找到了一个工作,在这儿的阿卢司恰司库纳[17]的学校里教书,由于我的姨妈是个寡妇,有一大家子要养活,她收衣服回来洗,以此养——”
“收什么回来?”他说,“收衣服回来洗?”他蹦了起来,虽然仍然是坐在床上,却是往后一倒,一只胳膊撑在床上,头发披在一边,瞪视着对方。现在他明白她带到帐篷里来的是什么了,老依斯罕派那小伙子带她来时已经告诉他的又是什么了——那苍白的嘴唇,那没有血色、死人般的脸色然而又不是病容,那黑色的、哀愁的、什么都知晓的眼睛。在美国,也许在一千或是两千年之后,他想。可是现在不行!现在不行[18]!他喊出声来,不很响,而是用惊讶、哀怜和愤怒的声音说:“你是个黑鬼!”
“是的,”她说,“詹姆士·布钱普——你们叫他谭尼的吉姆,虽然他也是有姓的——是我的爷爷。我方才就说了嘛,你就是艾萨克大叔。”
“那么他知道吗?”
“不,”她说,“知道了又有什么好处呢?”
“可是你是知道的[19],”他喊道,“可是你是知道的。那么你来这儿希望得到什么呢?”
“什么也不希望。”
“那么你干吗要来呢?你方才说昨天你在阿卢司恰司库纳等着,他跟你见了面。那你今天早上来这儿干吗?”
“我要回北方去。回家去。我的表亲前天开了他的船带我来。他打算送我到李兰[20]去搭火车。”
“那你去吧。”他说。接着又用他那尖细的、不太响的、让人寒心的嗓音喊道:“离开这儿!我没法帮你的忙!谁也不能帮你的忙!”她动了一下;她又不在看他了,而是在朝门帘那儿看。“等一等。”他说。她又停住脚步,仍然很听话,她回过身来。他拿起那摞钞票,把它放在床脚的毯子上,把手缩回来,放到毯子底下。“拿去。”他说。
这时她才看了看钱,这是第一次,是短促、茫然的一瞥,紧接着目光就移了开去。“我不需要钱。去年冬天他给过我了。另外还有他汇到维克斯堡去的钱。都提供给我了。名誉和行为准则也照顾到了。这些都是早就安排好的。”
“拿去吧。”他说。他的嗓门又开始变大了,可是他把它压了下来。“带走,别留在我的帐篷里。”她走回到床边,拿起了钱;可是这时候他又一次地说,“等一等。”虽然她仍然伛着身子,没有转身,他却伸出手去。可是,由于是坐着,他够不着,因此她移动她的手,也就是拿着钱的那一只手,直到他能够碰到它。他没有捏住那只手,仅仅是碰了碰——老人那些关节突出、没有血色、骨头变轻变干的手指在一秒钟的时间里接触到了年轻人平滑、细嫩的肉,在这里,顽强、古老的血液跑了一大圈之后又回到了老家。“谭尼的吉姆,”他说,“谭尼的吉姆。”他又把手缩回到毯子底下:他现在生硬地说:“我猜是个男孩吧。他们一般都是男的,除了也是她自己的娘的那一个[21]。”
“是的,”她说,“是个男孩。”她又站了片刻,眼睛望着他。在很短的一瞬间里,她那只空着的手动了一下,仿佛想把雨衣的下摆从孩子的脸上撩起来。可是她没有撩。当他又说了一声“等一下”,并且在毯子底下动了一下时,她再次把头扭开去。
“你把身子转过去,”他说,“我想起床。我长裤还没穿呢。”可是他起不来。他坐起在乱成一团的毯子里,全身颤抖,这时她重又转过身来,黑眼睛里充满了疑问,俯视着他。“在那边,”他生硬地说,那是一个老人的尖细、发颤的嗓音,“挂在那边的钉子上。在帐篷柱子上。”
“什么?”她说。
“那只号角!”他生硬地说,“那只号角。”她走过去拿,把那摞钱往雨衣的斜口袋里一塞,仿佛那是块破布,是块脏手帕,她把号角往上一举,取了下来,那是康普生将军在遗嘱里规定留传给他的,上面包着从公鹿脚胫部剥下来的完整无缺的皮,还箍着银线。
“是什么?”她说。
“那是他[22]的。拿去吧。”
“噢,”她说,“好吧。谢谢你了。”
“好说。”他生硬地、急急地说,可是这会儿口气已经不太生硬了,很快就会一点儿也不生硬,而仅仅是快快的、急急的了,到这时,他知道他对自己的嗓音正在失去控制,这是他所不愿意的,却又是无能为力的。“这就对了。回北方去吧。去嫁人:嫁一个与你同种族的男人。这是你唯一的出路——一个时期之内是如此,说不定很长时间之内还是这样。我们必须等待。去嫁给一个黑人吧。你年轻,秀气,皮肤几乎是全白的;你可以找到一个黑人,他在你身上会看到你在他[23]身上看到的东西,他不会向你提出任何要求,更不对你有什么期望,从你那里得到的将是更少,如果你想报复的话。然后你会忘掉这一切,忘掉它曾经发生,忘掉他曾经活在世上——”这时,他终于能迫使自己闭嘴了,于是就闭上了嘴,坐在那堆毯子里,可是就在这一瞬间,她目光如炬地静静地盯看着他,虽然身子一动未动。但这种表情很快也就消失了。她站在那里:身上的雨衣闪闪发亮,仍然在滴水,头上戴着一顶湿透了的帽子,平静地俯视着他。
“老先生,”她说,“难道你活在世上太久,忘记的事情太多,竟然对你了解过、感觉过,甚至是听说过的关于爱情的事儿一点点都记不起来了吗?”
这以后她也走了。一绺光飘进帐篷,带进来永不停歇的雨脚的淅沥声,等门帘垂下,这些又都给关在了外面。他重新躺下了。在颤抖、喘气,毯子一直堆到下巴颏儿,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他倾听着那噗噗声和吼叫声,倾听着马达的逐渐升高又逐渐变弱的悲嗥声,这些声音[24]终于全都归于沉寂,帐篷里重新为寂静与雨声所统治。还有寒冷;他在寒气里躺着,轻轻地发抖,不断地发抖,全身发僵,除了发抖,身子一动也不动。这个三角洲,他想:这个三角洲。这片土地,在两代人的时间里,人们把沼泽排干,使土地裸露出来,使河流减少,这样,白人就能拥有种植园,每天晚上去孟菲斯,黑人也能拥有种植园,坐种族隔离的火车去芝加哥,住在湖滨大道百万富翁的公馆里,在这片土地上,白人种租来的农场,日子过得像黑鬼,而黑鬼则当佃农,过着牛马一般的日子,这里种的是棉花,竟能就在人行道的裂缝里长得一人高,而高利贷、抵押、破产和无穷无尽的财富,中国人、非洲人、雅利安人和犹太人,这一切都在一起生长、繁殖,直到后来,都没有人有时间去说哪一个是谁的,也并不在乎……这就难怪我过去熟知的那片被毁掉的森林也不嚷嚷着要求复仇了!他想:那些毁掉森林的人会帮助大森林来完成复仇大业的。
帐篷的门帘被人急急地向内撩起,然后又垂落下来。他没有动,光是转了一下头,睁开眼睛。是勒盖特。他迅速地走到爱德蒙兹的床铺前,弯下腰,在仍然乱成一团的毯子里匆忙地搜寻什么。
“你找什么?”他说。
“找洛斯的刀,”勒盖特说,“我是回来带一匹马去的。我们撂倒了一只鹿。”他站直身子,手里拿着那把刀子,接着便匆匆忙忙地朝门帘走去。
“是谁打死的?”麦卡斯林说,“是洛斯吗?”
“是的。”勒盖特说,撩起了门帘。
“等一等,”麦卡斯林说。他突然身子一挺,用胳膊肘撑了起来,“那是什么?”勒盖特在撩起的门帘下站住了一会儿。他没有扭过头来望。
“只不过是一只鹿,艾克大叔,”他不耐烦地说,“没什么了不起的。”他走了;门帘又在他身后垂了下来,再次把微弱的光和雨的不断的呜咽声隔在外面。麦卡斯林重又躺下去,毯子又一次拉到颏下,两只交叉的手又一次在这个空荡荡的帐篷里没有分量地放在他的胸前。
“那是一只母鹿呀。”他说。
* * *
[1] 指艾萨克(艾克)·麦卡斯林。本篇是根据他的视角来写的。时间是四十年代初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期间,他当时已快八十岁。
[2] 勒盖特的名字。
[3] 斯密斯、琼斯是最普通的名字,泛指任何一个普通人。罗斯福是当时的美国总统。威尔基是1940年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洛斯·爱德蒙兹表示,他担心美国也会有一个独裁者上台。
[4] 指第一次世界大战。
[5] 指希特勒。他从事过这种职业。
[6] 指1861年到1865年的美国南北战争。
[7] 莎利·兰德(1906—1979),三四十年代很红的一个美国杂耍演员、扇舞明星,从文中看,她曾为招募兵员而演出变相裸体舞。
[8] 密西西比河的支流。下面提到的“倒灌”的原因是:密西西比流域北部每年冰雪消融时,河水水位高涨,因此向支流倒灌。雅佐河与密西西比河在福克纳老家奥克斯福西南一百六十英里(直线距离)处汇合,这就是本文中的打猎地点。
[9] 指密西西比河。
[10] 指警察之类的公务人员,他们监督执行猎物保护法,不许猎人打母鹿与小鹿。
[11] 指1861年到1864年,那时正值美国南北战争期间。
[12] 接本页第9行的“同龄人”。
[13] 指洛斯的黑人情妇坐了来的摩托艇,下文的“黑人”是她的表亲。
[14] 指妇女手中抱着的婴儿。
[15] 指把钱交给黑人——即他以前将“遗产”交给索凤西芭与路喀斯的事。
[16] 密西西比州西部的一个市镇。
[17] 地名,是一个小镇。
[18] 艾萨克从对方姨妈替人洗衣服判断出对方是个黑人,他认为一两千年后美国黑人与白人可以通婚,但是“现在”(1941年)不行。
[19] 在艾萨克看来,洛斯与谭尼的吉姆的孙女的结合有亲族乱伦的成分,又有黑人白人血统混合的成分,是族长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罪行的又一次重复,也是上帝对这一族人的惩罚。
[20] 地名,在奥克斯福西南一百英里。从新奥尔良去芝加哥的火车经过该处。
[21] 指托玛西娜,她既是老卡洛瑟斯的女儿,又是他的情妇。详情见《熊》。
[22] 指婴儿。这个举动说明艾萨克在一定程度上承认这个婴儿是他祖先的后裔。
[23] 指洛斯。但前后的“他”都指那个“黑人”。
[24] 指黑人妇女乘表亲的船离去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