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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故事里也是有一个人和一条狗。有两只野兽,包括老班那只熊,有两个人,包括布恩·霍根贝克,他身上有一部分血液是和山姆·法泽斯的一样的,虽则布恩的血是平民的血[1],而这里面,只有山姆、老班和那杂种狗“狮子”是未受玷污而不可败坏的。
他[2]十六岁了。他成为正式的猎人已经有六年了。六年来,猎人们所讲的精彩的话,他大都听在耳里。他们讲的是关于荒野、大森林的事,它们之大,之古老,是不见诸任何文件契约的——文件记录了白人自以为买下了哪片土地的狂妄行为,也记录了印第安人的胆大妄为,竟僭称土地是自己的,有权可以出售;荒野与森林可比德·斯班少校与他僭称为自己私产的那小块土地大,虽然他明知道并不是自己的;荒野与森林也比老托马斯·塞德潘[3]老,德·斯班少校的地就是从他手里搞来的,虽然塞德潘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荒野与森林甚至比老伊凯摩塔勃都要老,他是契卡索族的酋长,老塞德潘的地正是从他那里弄来的,其实他也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猎人们还讲关于人的事,不是白人、黑人或红种人,而是关于人,猎人,他们有毅力,不怕吃苦,因而能够忍耐,他们能屈能伸,掌握诀窍,因而能够生存,猎人们还讲关于狗、熊和鹿的事,这些动物混杂在一起,像浮雕似的出现在荒野的背景之前,它们生活在荒野里,受到荒野的驱策与支配,按照古老的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些规则不知道什么叫惋惜也不懂得宽容),进行着一场古老的永不止息的竞争;——是最了不起的活动,当时的那种吐露是妙不可言的,倾听时的全神贯注更是美妙无比,讲的人压低了声音,但很有分量,存心让人回味,让人追忆,并精确地讲到那些具体的战利品是怎么得来的——那些折断的枪啦、兽头啦、兽皮啦——它们有的挂在镇上公馆的书房里,有的张在种植园宅第的账房间,还有的就挂在营地里(那才是最精彩的),这些兽肉还原封未动、热气腾腾的呢,杀死野兽的那些人就坐在壁炉中熊熊燃烧的原木前,如果那里正巧有房子和壁炉的话,否则就是坐在帐篷前冒烟的篝火旁。人群中少不了有一瓶酒,因此,在艾萨克看来,心、脑、勇气、计谋与速度的最紧张、最美好的一瞬间,都集中、凝聚在这棕色的液体里,那是不让妇女、孩子与娃娃喝而只有猎人能喝的,他们喝的并非他们打死的野兽的血液,而是某种从狂野的不朽精神里提炼出来的浓缩物,他们有节制地甚至是毕恭毕敬地喝着,并不怀着异教徒饮酒时的那种卑劣的、毫无根据的希望:一杯酒下肚便能在计谋、膂力、速度上胜人一筹,而倒是通过干杯向这些本领表示敬意。因此,在他看来,在这个十二月的早晨,事情由威士忌开始便不仅是自然的,而实际上是恰当的了。
他后来才明白,整个事情早在这次打猎之前就开始了。它在那一天就已经开始了,他在那一天第一次用两位数写自己的年龄,他的表外甥麦卡斯林第一次带他到打猎营地来,到大森林里来,让他向荒野为自己争取猎人的称号与资格,假如他这方面有足够的谦逊与毅力的话。当时,他虽然还未见到那只巨大的老熊,但已经继承了熊的精神,这只熊被捕兽夹伤过一只脚,方圆百里之内无人不知,像个活人似的享有具体的称呼——有许许多多传说,说它如何经常捣毁谷仓,把储藏的玉米棒子偷走,说它如何把一整只一整只的猪娃、大猪,甚至牛犊拖到森林里去吞吃掉,如何捣毁陷阱,掀翻捕兽夹,把猎狗撕咬得血肉模糊,死于非命,还说猎枪和甚至步枪近距离照直了对它放,也如同小孩从竹筒里吹出来的豌豆,一点也不起作用——这是一连串在小艾克出生前即已开始的破坏与毁灭行动。在这些行动里,这毛茸茸、硕大无比的身形像一台火车头,速度虽然不算快,却是无情地、不可抗拒地、不慌不忙地径自往前推进。在孩子见到大熊之前,脑海里就常常出现它的形象。大熊在他的梦里蒙蒙眬眬地出现,高高地耸立着,当时,孩子甚至都没见过这片未经斧钺的森林,在那里,大熊留下了它歪扭的脚印,这头毛糁糁、硕大无朋、眼睛血红的大熊并不邪恶,仅仅是庞大而已,对于想用一通吠叫把它吓住的猎犬来说,它是太大了,对于想用奔驰把它拖垮的马儿来说,它是太大了,对于人类和他们朝它打去的子弹来说,它是太大了;甚至对限制它的活动范围的那一带地方来说,它也是太大了。孩子似乎已经凭直觉领悟他的感官与理智还没有掌握的情况:这荒野是注定要灭亡的,其边缘正一小口一小口地不断被人们用犁头和斧子蚕食,他们害怕荒野,因为它是荒野,他们多得不可胜数,彼此间连名字都不知道,可是在那片土地上,这只老熊却享有盛名,在这荒野里飞跑的甚至都不是一只会死的野兽,而是一个从已逝的古老年代里残留下来的顽强不屈、无法征服的时代错误的产物,是旧时蛮荒生活的一个幻影、一个缩影与神化的典型。孱弱瘦小的人类对这古老的蛮荒生活又怕又恨,他们愤怒地围上去对着森林又砍又刨,活像对着打瞌睡的大象的脚踝刺刺戳戳的小矮人;——这只老熊,孤独,顽强,形单影只;没有配偶,没有儿女,也无所谓死亡——简直就是丧失了老妻并比所有的儿子都活得长的老普里阿摩斯[4]。
他还是个小小孩那阵,当他还要等上三年然后是两年最后还有一年才能成为一个正式猎人时,每年十一月,他总要瞧着大车装载着猎狗、被褥、食物、猎枪和他表外甥麦卡斯林、谭尼的吉姆还有山姆·法泽斯(后来山姆干脆搬到营地去长住了),出发到大洼地也就是大森林里去。在他看来,他们并不是去猎熊和鹿,而是去向那头他们甚至无意射杀的大熊作一年一度的拜访的。两星期后他们便会回来,不带回任何战利品与兽皮。他也不指望他们会带着这些东西回来。他甚至并不担心哪一次大熊会和别的兽皮、兽头一起让大车带回来。他甚至都不幻想在三年、两年、一年后他参加打猎时打中大熊的说不定正好是他的那支枪。他相信只有当他在森林里学艺期满、证明自己有资格当猎人时,才能获准去辨认扭曲的趾印,而即使到了那时,在每年十一月的那两个星期里,他也只能作为又一个第二流的猎人,和他的表外甥、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华尔特·艾威尔、布恩一起,和那些不敢对着大熊吠叫的猎狗与无法使大熊流血的步枪一起,去参加一年一度向这顽强的、不死的老熊表示敬意的庄严仪式。
他盼望已久的那一天终于来到了。这天,他和他的表外甥,还有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将军坐在一辆四轮马车里,透过在徐徐降落的一阵十一月的接近冰点的蒙蒙细雨,见到了这荒野,他后来觉得,他所见到的情景总是这副雨蒙蒙的模样,至少在他记忆中是这样——岁暮的一个正在消逝的黄昏,那些高高大大、无穷无尽的十一月的树木组成了一道密密的林墙,阴森森的简直无法穿越(他甚至都不明白他们有什么办法、能指望从什么地方进入这森林,虽然明知道山姆·法泽斯带着大车正在森林里等候他们),马车在最后一片开阔地的棉花和玉米的残梗之间移动,这儿有人类一小口一小口地啃啮原始森林古老的腹侧的最新印记,马车走着走着,在这背景的衬托下,用透视的眼光一看,简直渺小得可笑,好像不在移动(这种感觉也是后来才变得完善的,那是在他长大成人看到大海之后),仿佛是一叶扁舟悬浮在孤独的静止之中,悬浮在一片茫无边际的汪洋大海里,只是上下颠簸,并不前进,直到一片海水以及它正以难以察觉的速度接近着的难以穿透的陆地慢慢地转过来,露出一个逐渐开阔的小湾,那就是泊地了。于是他进入了大森林。山姆正等在那儿,身上裹着条被子,坐在那对耐心的、冒着白气的骡子身后的车座上。孩子就这样进入了熟悉真正的荒野生活的见习阶段,有山姆在他身边,正如他小时候追捕兔子这类小动物度过雏形的见习时期,山姆也陪伴在他身边,这时两人裹在湿漉漉、暖烘烘、散发出黑人臭味的被子里,方才暂时对他开放来接纳他的荒野在他身后合拢了,森林在他前进之前开放,在他前进之后关闭,大车也没有固定的路可走,只有一条仅仅看得清前面十码路的通道,大车走过十码后,这段路也就湮没,这大车并没有按自己的意志往前行进,而是由人和大车所造成的纯净的气流浮托着在往前滚动,大车在打瞌睡,听不见一点声音,也几乎见不到一点光线。
他觉得自己长大到十岁时竟亲眼目睹了自己的诞生。而且他并不觉得陌生。这一切他早已经历过,而且也不仅仅是在梦中。他看到营地了——一座有六室的没上油漆的平房,搭在高出春汛最高水位的许多木桩上——他早就知道营房会是什么模样的。大家快快地、看起来很乱其实是井井有条地把装备归置到营房里去,这时他也帮上一手,该怎么干他居然也很清楚,像是早就懂得的。接下去的两个星期里他吃粗粝的匆匆做成的食物——奇形怪状的酸面包和古里古怪的野味,什么鹿肉啦、熊肉啦、火鸡啦、浣熊啦,都是他从来没有吃过的——吃这些东西的是男人,做熟这些东西的也是男人,他们先当猎人然后当厨子;他也像猎人那样睡在粗糙的、不垫被单的毯子下。每天清晨,灰色的曙光可以看到他和山姆·法泽斯站在守候猎物的隐蔽处,那是分配给他看守的一个交叉路口。这是最不重要的一个点,是油水最少的地方。这也是他意料之中的事;他自己也不敢奢望能在这第一次打猎时听到狗群追逐的声音。可是还真的让他听到了。那是第三天的早晨——他听到一阵像是低语的声音,辨不清是从哪儿来的,几乎听不出来,可是他知道这就是,虽然从未听到过这么许多猎狗一起奔跑的声音,这阵低语声逐渐变响,分成一个个清晰的声音,再接着他都能从狗群的乱吠中分清他表外甥养的那五条狗了。“好,”山姆说,“把你的枪口往上翘一点儿,把撞针扳回来,然后站着别动。”
可是这一次的机会不是给他的,还没有轮到他呢。心里怀着谦卑,这一点他学会了。他还能学会有耐心。他还只十岁,当猎人才不过一个星期。那一刹那过去了。他觉得他真的看见了那只鹿,那只公鹿,烟色的,由于飞奔而身子变长了,然后消失了,即使在猎狗的吠声早已死寂后,森林和灰蒙蒙的寂寥里仍然回响着各种声音;这时,从远处,穿过幽暗的林莽与灰色的半流体状的晨光,传来两下枪声。“现在松开你的撞针。”山姆说。
他照吩咐做了。“这你也是早就料到的。”他说。
“是的,”山姆说,“我要你学会遇到你没有开枪时应该怎么做。往往是在熊或鹿来了又跑掉,错过了机会后,人和狗才会被枪走火打死。”
“反正方才跑掉的不是它[5],”那孩子说,“甚至也不是一只熊。只不过是一只鹿。”
“是的,”山姆说,“只不过是一只鹿。”
这以后,有一天早晨,那是在第二个星期里,他又听见狗叫了。这一回还不等山姆开口他就把那支太长、太重、像大人一样高的枪照山姆教他的那样准备好了,虽然他知道这一回狗和鹿离他比上次还远,他几乎都听不见。而且这声音也不像他过去听到的任何一次猎狗追逐的声音。这时,他发现山姆居然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他的身边,但山姆曾教他最要紧的是扳好撞针后就在一个能看清各个方向的位置上站定,然后就再也别动。“那边,”他说,“你听。”孩子仔细谛听,那不是狗群尚未明确找到臭迹时的那种响亮、有力的合唱,而是一阵乱七八糟的尖叫声,比平时要高八度,里面含有比犹豫不决甚至比怯懦可怜更强烈的色彩,当时他还捉摸不清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感到猎狗不很果断,行动甚至也不够迅速,这阵尖叫声过了好半晌才越出人的听觉范围,即便如此,仍然在空中留下那尖细的、几乎像人类那样歇斯底里的、凄惨的、忧伤得几乎有人情味的回声,只是这一次回声前面什么也没有,没感到有一只正在飞遁的难以看清的烟色形体。他能听见山姆在他肩上重重的呼吸声。他看见老人吸气时鼻孔的拱形曲线。
“那是老班!”他悄声喊道。
山姆一动也不动,等到声音消失后才把头慢慢地扭过来,他的鼻孔在微微地、不断地、迅速地一张一缩。“哈,”他说,“甚至都没在跑,是在走。”
“可是居然来到这儿!”孩子喊道,“居然一直来到这儿!”
“他[6]每年都要来的,”山姆说,“一年一次。阿许和布恩说他来这儿是要把别的小熊赶走。要它们快快滚开,千万别待在这儿,直到猎人走掉后再回来。兴许真是这样。”孩子不再听到任何声音,可是山姆的头依然继续慢慢地不停地转动,直到后脑勺正对着孩子。接着头又扭回来,老人的脸低下来看着孩子——仍旧是那张脸,庄严、熟悉,直到露出一丝笑意时才有一点表情,仍旧是那双老人的眼睛,孩子瞧着这双眼睛,只见里面有一种激烈地闪烁着的黑幽幽的微光,激情与骄傲的微光,正在慢慢地暗淡下去。“其实,他既不关心狗和人,也根本不关心熊。他是来看看有哪些人来了,今年新到营地来的是谁,这人打枪的本事行不行,在这儿待得下来不。来看看我们有没有找来一条能用猛烈的吠叫纠缠住他、把带枪的人唤来的狗。因为他是熊的领袖。他是人。”那抹微光泯灭了,消失了;那双眼睛又是他从小就熟悉的眼睛了。“他会把那些狗引到河边。然后就打发它们回家。咱们不如也走吧;去看看它们回到营地时是怎样的一副模样。”
那些狗比他们先回来,一起十只,挤成一堆躲在厨房底下[7],他和山姆蹲下来注视着那个幽暗的角落,猎狗在那儿蜷伏着,一声不吭,眼珠子转来转去,闪出光来,旋即又暗淡下去,它们不吱声,却散发出一股孩子还搞不清是什么的臊臭味儿,这不像是狗的气味,要强烈得多,而且不仅仅是牲畜的味儿,甚至也不仅仅是野兽的味儿。由于在尖厉、痛苦的吠声前面除了孤寂与荒野什么都没有,因此,当那第十一只猎狗在下午三四点钟回到营地时,当孩子与谭尼的吉姆抱住这条驯顺的、依然在发抖的母狗,山姆用松节油与车轴润滑油抹它的被撕裂的耳朵和抓伤的肩膀时,他们总觉得弯下身去用轻轻的一拍把这头冒失的母狗惩治了一番的不是什么活的东西,而是荒野本身。“就像是一个人,”山姆说,“跟人的做法一模一样。完全是在硬撑,能撑多久就撑多久,因为它明知道自己不勇敢也不行,从一开始就知道迟早有一回必须显示出自己的勇气,否则就没有脸面再说自己是一条狗,虽然它事先就知道这样做后果会是什么。”
他不知道山姆究竟是何时离开的。他只知道山姆不在了。随后的三个早晨,他起床吃早饭时山姆都没在等他。他独自到守候的地点去;现在,没人指点他也能找到那地方了,他坚守在这岗位上就像山姆教他的那样。在第三个早晨,他又听见狗的声音了,它们又在有力、自由地奔跑着追踪一道真正的臭迹了,他就像别人教他那样地准备好了枪,却听见猎物嗖的一声蹿了过去,他还没有准备好,还不配在两星期这么短的期间里就得到又一次机会,这两个星期比起他已经以坚韧、谦逊的心情奉献给荒野的漫长的一生无疑是太短了;他又听见了枪声,一下,那是华尔特·艾威尔那支步枪的单独的清脆的一声。这时他不仅能独自找到他的岗位又能回到营房,而且,靠了表外甥给他的指南针居然还来到了华尔特所在的地方,只见华尔特正守候在那只公鹿的身边,一群猎狗忙着在争食扔给它们的内脏,这时除了骑马的德·斯班少校与谭尼的吉姆外,别的人都还没赶到,连骑了那只拉大车的独眼骡的阿许大叔也还没到,人们都说这骡子不怕血腥味,连熊的血腥味也不怕。
骑那只骡的并不是阿许大叔[8]。那是山姆,他回到了营地。山姆等他吃完了午饭,然后,他骑上了独眼骡,山姆骑上和它配套拉大车的另一头骡子,他们俩在没有太阳、黑得很快的下午一连骑了三个多小时,不走小路,甚至连他能辨认出来的小径也不走,最后来到一块他从未见过的地方。这时他才明白为什么山姆让他骑独眼骡了,它不会因为闻到血腥味,野兽的血腥味而惊逃。可是另一匹,那匹没有残疾的,却突然站住,打算转身逃窜,就在这时,山姆翻身下地,拉紧缰绳,它还是乱挣乱扭,山姆不敢冒险硬往前拉,只能开口哄它朝前走,这时孩子正从乖乖站住的独眼骡背上爬下来。这以后,他站在山姆身边,置身在原始森林与冬日迟暮的浓重的幽黑晦暝之中,低下头去,静静地察看那根有一道道爪痕、被掏空的朽烂的原木,再看看旁边的湿土地,上面留下了巨大、扭曲的两只脚趾的足印。现在他明白那天早晨他在树林里那群猎狗的吠叫声中听到的是什么了,明白他盯着厨房地板下面蜷缩在一起的狗群时闻到的是什么了。这种东西在他身上也有,虽然不完全一样,因为它们是野性未驯的畜生而他却不是,但是差别是微乎其微的——那是一种急切的心情,消极被动的急切心情;也是一种自卑心理,感到自己在无比古老的森林面前是多么脆弱无能,但是他与猎狗不同的是他并不犹豫,也不畏惧;他嘴里突然变多的唾液中出现了一股黄铜般的味道,脑子或是胃里猛地一阵刺痛的收缩,他也弄不清到底是什么部位,反正这也关系不大;他只知道他第一次明白从他记事前就在他耳边响起,就在他梦里出现,因而也必定在他表外甥、德·斯班少校甚至老康普生将军记事前就在他们耳边与梦里出现的那只老熊,是一只终久会死的动物,而他们每年十一月出发到营地来并不真的想把它杀死,这并不是因为它杀不死,而是因为直到目前为止他们还不真的希望自己能杀死它。“咱们明天来干吧。”他说。
“你的意思是咱们明天试试,”山姆说,“咱们还没有找到一条狗呢。”
“咱们已经有十一条狗了,”他说,“星期一它们追了他一气儿。”
“你听到它们的声音了,”山姆说,“也见到它们的模样了。但咱们还没找到合适的狗。好的狗只要有一只也就够了。可是咱们没有。没准世界上哪儿也没有这样的一只狗。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等大熊恰好撞上一个拿着枪的人,而这个人又恰好枪法极准。”
“这个人不可能是我,”那孩子说,“也许是华尔特,也许是少校,也许……”
“也许是吧,”山姆说,“你明天好好瞧瞧。因为他机灵得很。他能活到现在原因就在这里。要是他被包围了,不得不从一个人身边突围,他一定会选中你的。”
“怎么可能呢?”他说,“他怎么会知道……”他顿住了一下,“你是说他已经认得我了,知道我从没来过大洼地,还来不及弄清楚我是不是……”他又顿住了,瞪大了眼睛瞧着山姆;他谦逊地说,甚至也不感到惊奇:“那么说他是来观察我的。我想,要做到这一点他来一次也就足够了。”
“你明天好好瞧瞧,”山姆说,“我看咱们最好还是动身回去吧。还不等咱们回到营地天早就断黑了。”
第二天早上,他们比往常早动身三个小时。这回,连厨子阿许大叔也去了,他总说自己的职业是打猎营地的厨子,他除了给德·斯班少校的狩猎野营队做饭,别的事儿基本上没干过,可是荒野并不把他和狩猎队同样看待,除非有一天他像他们全体——包括那个直到两星期以前才第一次见到荒野的孩子在内——一样,也会为猎狗被撕裂的耳朵、被抓伤的肩胛,为一方湿土地上扭曲的脚印而大为激动。他们骑马或坐车去。路太远,步行是不行的:孩子、山姆和阿许大叔领着狗群坐大车,他的表外甥、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布恩、华尔特和谭尼的吉姆每两个人合骑一匹马;又一次,像两星期前第一天的早晨那样,灰色的曙光发现他坚守在山姆指定后离去让他独自负责的岗位上。他拿着一支对他来说是太大的枪,这支后膛枪甚至还不是他的,而是属于德·斯班少校的,他以前只放过一次,那是在进森林的第一天,他朝一个树墩开过一枪,体验一下后坐力是怎么回事,还学了怎样往枪里装硬纸壳的霰弹;现在,他背靠一棵大橡胶树站在一条小河旁,幽黑的几乎不动的河水从一丛浓密的芦苇丛里沁出来,穿过一块小小的林中空地,又流到芦苇丛中去,在那儿,有一只看不见但是听得见的鸟,就是黑人叫作“主对上帝”[9]的那种大啄木鸟,在一棵朽木上笃笃地敲啄着。这个岗位和别的任何一个岗位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一些细微的地方与他两星期来每天早上去站的岗位有些不一样;这个地方他虽然感到陌生,比起上次的地方也不见得更不熟悉,那个地方经过两星期的相处,他开始相信自己已多少有些了解——同样的孤寂,同样的荒凉,在脆弱、胆怯的人匆匆穿过之后没有引起任何变动,没有留下痕迹与印记,它准是和山姆·法泽斯的第一个契卡索族老祖宗匍匐进入时一模一样,当时,这个印第安人手里拿着木棒、石斧或兽骨箭,四下张望,随时准备战斗;而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蹲在厨房边时,闻到过在厨房底下蜷成一团的猎狗的气味,看见过那条母狗被撕裂的耳朵与胁腹,这条狗像山姆所说的那样,为了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是一条真正的狗,不得不显示一次勇气;另外,他昨天在那被挖空的原木旁边,看到过一只活生生的熊的脚印。他一点也听不见狗的声音。他像是从来也没有真正听到过狗的声音。他只听见啄木鸟的敲啄声突然停止了,便知道那只熊正在观察他。他根本看不见熊。他不知道熊是在他前面的芦苇丛里呢还是在他后面。他一动不动,抱着那支没有用的枪,他这时明白不论是现在还是以后,他都再也不会朝熊开枪了,这时,他又察觉唾沫中有一股黄铜的味儿,这正是他盯看厨房底下挤作一堆的猎狗时所闻到的那股味道。
后来它走了。啄木鸟干巴巴的笃笃声突然又重新响起来,就像停止时一样突然,过了一会儿,他以为甚至还听到了狗的声音——一阵模糊不清的呜呜声,几乎不能算是声音,没准他听到已经有一会儿了,有一两分钟了,只是后来才察觉,它飘进他的耳朵,之后又飘出去,逐渐消失。它们并没有来近他的身边。如果他听到的是狗的声音,他可不敢发誓说这一定是狗;如果它们追逐的是一只熊,那也一定是另外一只熊。正是山姆本人从芦苇丛里走出来涉过溪流,那条受伤的母狗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人们就是这样训练“捕鸟狗”走路的。它走过来挨着他的腿卧了下来,一面在发抖。“我没有看见他,”他说,“我没有,山姆。”
“这我知道,”山姆说,“他是来观察的。你也没有听见他的声音,是吗?”
“没有,”那孩子说,“我……”
“他很聪明,”山姆说,“太聪明了。”当山姆低下头去看那条依偎在孩子大腿旁不断轻轻颤抖的母狗时,孩子又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那种阴郁与沉思的幽光。几滴像晶亮的红莓般的鲜血附着在母狗被抓破的肩部的伤口上。“太大了。咱们还没找到一条合适的狗。也许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因为这次过了还有下一次,再有下一次,下一次。他才十岁呢。他像是觉得能够看见他们,他们两个,影影绰绰的,在混沌未开的什么地方,时间就是从那里诞生并且变成时间的:那只摆脱了死亡的羁绊的老熊和他自己,而他也居然分享了老熊的一些灵气。因为他现在认识到他在挤成一堆的猎狗身上闻到的是什么,在自己的唾沫里尝到的是什么了,认识到害怕是怎么一回事了,就像一个孩子,一个少年偶然面临一个多情风流、为许多男人爱恋的女人,或者甚至是仅仅进入过她的寝室,于是对爱情、热恋与肉体关系就有所了解一样,这种男女风情作为人类代代相传的本能存在于他的心里,但还没有成为他自己的亲身体验。这么说我一定要见到他,他想,心里不感到恐惧甚至也不抱什么希望。我一定要正眼盯着他看。那是第二年夏天六月里的事了。为了庆祝德·斯班少校与康普生将军的生日,他们又来到营地。虽然少校出生在九月,将军比他差不多早三十年出生在隆冬,但是每年六月,这两位再加上麦卡斯林、布恩和华尔特·艾威尔(从现在起又加上那孩子)都要到营地来过上两个星期,来钓鱼、开枪打松鼠和火鸡,晚上还带上狗去追逐浣熊与山猫。这就是说,让布恩和几个黑人(现在又加上这孩子)去钓鱼、打松鼠、追逐浣熊和山猫,因为够格的猎人,这不光指德·斯班少校和老康普生将军(将军这两个星期里都坐在一张摇椅里面对一口煮着布伦瑞克炖菜[10]的大铁锅,一面搅动一面品尝,还与阿许大叔争论该怎样炖最好,同时让谭尼的吉姆往一只长柄铁皮勺子里斟威士忌,他就从勺子里喝酒),甚至也包括麦卡斯林与华尔特·艾威尔,他们虽然都还年轻,但是不屑于干那样幼稚的事,情愿用手枪打野火鸡,彼此打赌,或是试试自己的枪法准不准。
这就是说,他的表外甥麦卡斯林和别人都以为他是在猎松鼠。一直到第三天晚上,他还以为山姆·法泽斯也是这样想的呢。每天早上,他总是一吃罢早饭就离开营地。他现在有自己的枪了,一支新的后膛枪,是圣诞节得到的礼物;这支枪他以后还要用上近七十年,枪管、枪机要换上两次,枪托换上一次,到后来,除了那块刻有他和麦卡斯林的名字和1878某月某日等字样的镶银的枪机护圈之外,其他都不是原配的了。他找到了小溪流旁的那棵树,去年有一天早上他就在这里守候过。他靠了指南针的帮助,从这地点向四面八方扩大搜索的范围;他正在教自己成为一个比林中居民更优秀的猎手,虽然自己也不清楚正在这样做。第三天,他甚至还找到了他初次见到熊迹处的那根被挖空的原木。它如今几乎已经完全变了形,正以令人难信的速度在复原,热切得几乎让人看得见地在舍弃它的过渡形式,回归到原本哺育这棵树的大地中去。他现在是在夏季的树林里巡逻,这里绿得发黑,简直可以说比十一月灰蒙蒙的死寂还要暗,在这儿即使是大晌午阳光也仅仅透过无风的枝叶斑斑驳驳地落在永远没完全晒干过的土地上,地上有蛇在游走——噬鱼蛇、水蛇和响尾蛇,它们的颜色也是黑幽幽、斑斑点点的,不动的话孩子不见得每次能看得见;第一天,第二天,他回营地的时间越来越晚,越来越短,到了第三天,他在晦暗的暝色中经过那座原木马厩四周的小栅栏,山姆正在那儿安顿牲口过夜。“你找的办法还不对头。”山姆说。
他停住脚步。他一时没有答话。然后他平静地说起来了,虽说平静可也是滔滔不绝的,就像小孩垒在小溪边的微型土坝被冲垮了似的:“一点不错。是的。可又该怎么办呢?我到小溪边去过。我甚至又找到了那根枯木。我……”
“我看你这样做也不错。很可能他一直在注意你。你一次也没见到他的脚印吗?”
“我……”那孩子说,“我没见到……我根本没想到……”
“是因为那支枪。”山姆说。他站在栅栏旁,纹丝不动,这个老人,这个黑女奴和契卡索酋长的儿子,穿着一条破旧褪色的工装裤,戴着一顶只值五分钱的破草帽,这顶草帽以前是黑人被奴役的标志,现在却成了表示他获得自由的盛装了。这个营地——这片空地、房屋、马厩和它的小场院,都是德·斯班少校历年来在荒野里一点点、却不免是暂时地开出来的——现在都消失在苍茫的暮色里,淹没在大森林亘古的黑暗中。那支枪,那孩子思忖道。都是因为带了那支枪。“你只能挑一样。”山姆说。
次日,天还没亮他没吃早饭就动身了,这时阿许大叔还躺在厨房地板上的地铺上,要好久以后才醒过来生火呢。他只带了一只指南针和一根打蛇的棍子。他可以先走一英里左右不用看指南针。他在一根原木上坐下来,看不清手里的指南针,方才走动时停下来的那神秘的夜籁这时又喧腾起来,可是接着就彻底停了下来,连猫头鹰也不叫了,让位给逐渐苏醒的白昼活动的鸟儿,灰蒙蒙、潮滋滋的森林里透进来了一些亮光,他可以看清指南针了。他走得很快但是步子很轻,步子越来越稳,越来越稳,真有点儿像一个林中居民了,不过他现在还顾不上自我欣赏;他惊起了睡梦中的一只母鹿和一只幼鹿,他离它们很近,可以看得很清楚——被压折的灌木、白色的短尾巴、跟在母鹿后面急急飞奔的小鹿,跑得比他所想象的要快。他打猎的方法是对的,是在上风头,就像山姆教他的那样,可是现在没有什么意义了。他没有带枪;这是出于自愿的一种舍弃,不是一种策略,也不是自发的抉择,而是他接受的一个条件,他这样做后,不仅老熊迄今为止未被打破的神秘性可以消除,而且自古以来存在于猎人与被猎者之间的一切规则、一切均势也可以废去。他甚至都不会感到害怕,即使在惊恐完全把他控制住的那一刹那:控制了他的血液、皮肤、内脏、骨头以及记忆,久远的、早在成为他的记忆之前即已存在的记忆——总之,是一切,只除去那一星微弱的、明亮不灭的心灵之火,仅仅是因为有了这一星微火,才使他和这只老熊有所区别,和他今后近七十年里将追踪的所有别的熊和鹿有所区别,关于这心灵之火,山姆曾说:“要感到惊吓。这你是不可避免的。可是千万不要畏惧。只要你不把森林里的野兽逼得无路可走,只要它没有闻到你有恐惧的气味,它是不会伤害你的。熊和鹿见到懦夫也不得不吓一跳,连勇士遇到懦夫也不得不吓一跳呢。”
中午时分,他早已远远地越过小溪的渡口,深入到一个他从未到过的陌生地方,这时依靠的不仅仅是那只指南针,而且还有父亲传给他的那只又大又重、有一块饼那么厚的老银表。他是九小时之前出发的;再过九个小时,天色会早黑下来一小时了。他停住脚步,自从终于能看清指南针从坐着的原木上站起来走路,这还是第一次,接着用衣袖擦了擦汗津津的脸,朝四下张望。他已经放弃了某种东西,出于自愿,由于有需要,是谦卑、平静而毫不遗憾的放弃,可是这显然还不够,仅仅不带枪还是不够的。他站住了一会儿——一个外来的孩子,迷失在这片毫无标志的荒野的绿幽幽的、高达穹苍的晦暗中。接着他把自己的一切都舍弃给这荒野。还有那只表和那只指南针呢。他身上仍然有文明的污染。他把表链和系指南针的皮带从工装上解下,把它们挂在一丛灌木上,还把棍子斜靠在旁边,然后走进树林。
当他明白自己已经迷了路时,他就按照山姆指导、训练他时学会的办法做:四处走动寻找来时走过的路。最后那两三小时中他走得不算太快,自从把指南针和表挂在灌木上之后他的速度又放慢了一些。他现在走得更慢了,因为那棵树不会离开他太远;事实上,他思想上还没什么准备就又找到了它,就转身朝它走去。可是树下并没有灌木丛,也没有指南针和表,于是他就按山姆教给他的另一个办法做:朝相反的方向绕一个稍微大一些的圈子,这样,前后两个圆圈总会在某处与他来时的路相交,可是他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碰到自己的或任何别的动物的痕迹和脚印,他现在走得更快了,不过仍然不感到惊慌,心跳得快了一些,但仍然很有力很均匀,可是这一回见到的甚至都不是原来的那棵树了,因为它旁边横着一根原木,这是他从没见到过的,原木的另一边有一个小水潭,还有一片潮滋滋地往外渗水的湿土地,这时他使出山姆传授给他的下一招,也是最后的一招,因为他在原木上坐下来便见到了那只扭曲的脚印,湿土地里的变形的凹痕,只见凹痕里不断进水,直到灌满了开始往外流溢,脚印的边缘开始模糊消融。他抬眼一望,看见了第二只脚印,就往前移动,看见了第三只;他继续往前移动,不是匆匆地走,更没有奔跑,仅仅是与脚印在他面前出现的速度保持一致,仿佛这些脚印是凭空产生的,只要他有一步赶不上就会永久地消失,而且连他自己也会永久地消失,他不知疲倦地、热切地追随着,既不犹豫也不畏惧,小锤子似的心脏在急促、有力地搏动,呼吸微微发喘,他突然进入了一小片林中空地,荒野和它合而为一了。新的景色使他眼花缭乱,它没有一点声息,凝固了起来——那棵树、那丛灌木、那只指南针和那只表,它们在闪闪发亮,有一抹阳光正好照射着它们呢。这时候他见到了那只熊。它并非从哪里冒出来的,就此出现了:它就在那儿,一动不动,镶嵌在绿色、无风的正午的炎热的斑驳阴影中,倒不像他梦中见到的那么大,但是和他预料的一般大,甚至还要大一些,在闪烁着光点的阴影中像是没有边际似的,正对着他看。接着,它移动了。它不慌不忙地穿过空地,有短短的一刹那,走进明晃晃的阳光中,然后就走出去,再次停住脚步,扭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然后就消失了。它不是走进树林的。它就那么消失了,一动不动地重新隐没到荒野中,就像他见过的一条鱼,一条硕大的老鲈鱼,连鳍都不摇一摇就悄然没入池塘幽暗的深处。
* * *
[1] 山姆·法泽斯是契卡索族酋长伊凯摩塔勃与一个具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女奴所生。布恩·霍根贝克则具有四分之一的印第安血统,他的祖母是一个普通的印第安妇女,所以说他是平民。
[2] 指本篇主人公艾萨克(昵称艾克)·麦卡斯林,故事开始时,他十六岁,时为1883年。
[3] 当地的一个庄园主,是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一书中的主要人物。
[4] 普里阿摩斯为希腊史诗《伊利昂纪》中的特洛伊城的末代国王,他的五十个儿子在战争中全部阵亡,他自己在城破后为阿基琉斯杀死,其妻海枯巴在他死后做了俘虏。福克纳此处所述与原作情节有些出入。
[5] 指大熊“老班”。
[6] 指大熊。作者常用“他”来作称呼。
[7] 房子建筑在木桩上,因此地板与地面之间是有空隙的。
[8] 从下文看,这已经不是方才打到公鹿的那一次狩猎,而是另一次了。
[9] “主对上帝”(Lord-to-God)是黑人对“logcock”(大啄木鸟)的讹读。
[10] 一种猎人吃的食物,用松鼠肉、兔肉加上洋葱炖煮而成,起源于弗吉尼亚州布伦瑞克县,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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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他是应该憎恨、畏惧这“狮子”的了。这一年他十三岁。他已经杀死过一只公鹿,山姆·法泽斯还用热腾腾的血在他脸上画了纹记,接着,在十一月里,他又杀死了一头熊。不过在得到这荣誉之前,他就已经和许多具有同样经验的成年人一样,是个能力高强的林中猎手了。现在,他已经比许多具有更多经验的大人更加优秀。营地方圆二十五英里之内,没有一个地方是他不熟悉的——小河、山脊、可以充当标志的树木和小路;在这个范围内,他甚至可以把任何人径直带到任何地方去再带回来。他认得的某些野兽出没的小径连山姆·法泽斯都没有见到过;第三年的秋天,他独自发现了一处公鹿睡觉的窝,他瞒过表外甥偷偷地借了华尔特·艾威尔的步枪,破晓时埋伏在半路上,等公鹿饮完水回窝时一枪把它杀了,山姆·法泽斯曾告诉他,契卡索人的老祖宗就是这样打公鹿的。
到现在,他对老熊的脚印比自己的脚印还要熟悉了,而且熟悉的还不止是那只扭曲的脚印。他只要看见其他三只好脚中任何一只的印迹,便能说出这是哪一只脚的,而且不光是根据它们的大小。五十英里内也还有别的一些熊,它们留下的脚印也一样大,至少是几乎一样大,只有放在一起时才看得出老熊的确实要大些。情况还不仅如此。如果说山姆·法泽斯是他的老师,有兔子和松鼠的后院是他的幼儿园,那么,老熊奔驰的荒野就是他的大学,而老公熊本身,这只长期以来没有配偶、没有子女以致自己成为自己的无性祖先的老熊,就是他的养母了。
现在,只要他愿意,他任何时候都能在离营地十英里、五英里或甚至更近的地方找到那只弯曲的脚印。接下去的三年里,有两回,他守候在岗位上,忽然听到狗群找到了老熊的臭迹时发出的吠声,有一次它们甚至碰巧撞上了它,它们的吠声尖厉,凄凉,歇斯底里得简直像人的声音。有一次,他借用了华尔特·艾威尔的步枪打伏击,看见老熊横穿过一条林中走廊,这条长廊是龙卷风扫过时把树木刮得七倒八歪造成的。老熊像火车头似的一冲而过,并没有一步步跨过乱七八糟的枝木,快得他简直不敢相信熊能跑得这么快,几乎快得像鹿,因为鹿跨越时大部分距离都是在空中越过的;他这会儿才明白为什么一只狗非得有非凡的勇气,而且个头与速度也都得与众不同,才能把熊弄得走投无路。他在家里养了一只小狗,是一只杂种狗,也就是黑人称为“小不丁点儿”的那种捕鼠狗,它本身也并不比耗子大多少,可是勇猛异常,这种勇猛早已不能算是真正的勇敢,而是卤莽了。有一年的六月,他把小狗带进森林,算好了时间,仿佛他们是去会见另一个人似的,他亲自带了那只“小不丁点儿”,在它头上套了一只布口袋,而山姆·法泽斯带的是一对猎狗,用皮带拴着,他们埋伏在臭迹的下风头,还真的遭遇了那只熊。双方距离太近了,那只熊竟转过身来作困兽之斗,虽然孩子后来才明白,那只熊大概是被小杂种狗的发疯一样的尖叫弄昏了头所以才会这样做的。它背靠一棵大柏树的树干,用后腿支着站立起来,准备拼命;在孩子眼睛里,这只熊在不断地往上长,变得越来越高,甚至连那两只猎狗好像也从小杂种狗那里感染到一种绝望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到这时候,他突然明白小杂种狗的吠叫声是不会停止的。他把枪往地上一扔就奔。等他追上并且抓住那只声嘶力竭地乱吠并且像只纸风车似的在乱转的小杂种狗时,他觉得仿佛来到了老熊的鼻子底下。他闻到了它那股气味,浓烈的、热烘烘的、腥臭的气味。他伸开四肢伛身向地,抬起头来一瞅,只觉得它像从半空中打下来的一个霹雳,黑压压的高不可攀。孩子感到这景象非常熟悉,后来才想起来:这正是他经常在梦中见到的情景。
接着它走掉了。他没看见它是怎么走的。当时他跪在地上,双手抱住那只癫狂的小狗,耳朵里只听见那两只猎狗可怜巴巴的叫唤声一点点地远去,这时山姆走了过来,手里拿着那杆枪。他把枪悄悄地放在孩子的身边,站在那儿低下头来看他。“你现在已经见到过他两次了,手里又有枪,”他说,“这一次你本来是满可以打中他的。”
孩子站起身来。他仍然抱着那只小狗。小狗即使在他怀里也仍旧在拼命吠叫,朝猎犬逐渐远去的声音乱扭乱挣,活像一堆通了电的弹簧。孩子有点气喘。“你也没有打中他呀,”他说,“枪在你的手里。你方才为什么不开枪打他呢?”
山姆好像没有听见他的话。他伸出手去抚摩在孩子怀里的那只小狗,它仍然在叫、在挣扎,虽然现在那两只猎犬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他走远了,”山姆说,“你可以放松一下休息休息了,等下次再说吧。”他用手抚摩着小狗,直到它一点点安静了下来。“你差不多就是我们要想找到的那只狗了,”他说,“你仅仅是身架子还不够大。我们还没找到那只合适的狗。光是机灵还不够,还得身架子再大一些,也得更勇敢些。”他把手从小狗的头上收回去,站着凝望熊和猎犬在那儿消失的树林,“反正总有一天会被谁找到的。”
“这我知道,”那孩子说,“这就是这事非得发生在我们当中的一个的手里的原因。所以,不到那最后的一天这件事是不会发生的。在那时连老熊自己都不想活下去了。”
这么说他是应该憎恨和惧怕那“狮子”的了。那是在第四个夏天,他第四次被吸收参加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将军生日庆祝活动的那回。早春那阵,德·斯班少校的母马产下了一只小公驹。一天黄昏,山姆把马和骡赶到厩里去过夜时,那只小马驹不见了,他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那只发了疯似的母马赶进栅栏。起先他想让母马带他到马驹丢失的地方去。可是它不干。它连头都不愿朝森林的某个特定的地区或某个具体的方向扭过去。它光是狂奔,好像魂给吓得出了窍,什么都看不见了。有一回它猛地转过身,朝山姆冲来,好像在极端的绝望中要袭击他,好像它一下子连他是人,是一个早就很熟的人都认不出来了。最后,他总算把它赶进了栅栏。到这时,天已经很黑,没法再循着它的足迹去追溯它方才无疑因忽发奇想而走过的路线了。
他走进屋子去告诉德·斯班少校。这当然是一只野兽干的,一只大野兽,而那只小马驹肯定已经死了,不管死在什么地方。他们心里都明白。“这是一只豹子干的,”康普生将军立刻说道,“还是那一只。去年三月咬死母鹿和小鹿的那一只。”当时,布恩·霍根贝克按惯例到营地来视察,看看牲口过冬的情况如何,山姆就叫他给德·斯班少校捎话——说母鹿的脖子给咬破了,那只野兽接着追上了那可怜巴巴的小鹿,把它也咬死了。
“山姆从来没说过这是豹子干的。”德·斯班少校说。这时山姆也不说什么,他们吃饭时他就站在德·斯班少校的背后,神情莫测高深,好像只是在等他们把话说完他就可以回家。他的眼睛里像是什么也没看见。“豹子固然会去扑杀母鹿,事后再去追上小鹿也不费什么事。但是没有一只豹子会在母马和小马在一起时去扑杀小马的。这是老班干的,”德·斯班少校说,“我对他太失望了。他破坏了我们的规矩。我从没想到他会干出这样的事。他咬死过我和麦卡斯林的狗,这倒没什么。我们拿狗的性命来搏的;而且我们双方都是事先发出警告的。可是现在他闯进我屋子里来毁坏了我的财产,而且又不是在狩猎的季节。他违反了章程。这是老班干的,山姆。”可是山姆还是什么也没说,光是站在那儿直到德·斯班少校觉得自己也该住嘴了。“咱们明天沿着母马的足迹找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德·斯班少校说。
山姆走了。他是不愿住在营地里的;他在四分之一英里外的一条小溪旁给自己搭了一个小窝棚,有点像乔·贝克住的那种,只是更结实些,更紧凑些,那儿还有一间结结实实的小木仓,里面贮存了一些玉米,这是用来喂他每年养的小猪的。第二天早上他们醒来时,他已经在等候了。他已经找到了那只小马驹。他们连早饭也顾不上吃了。那地方倒不远,离马厩还不到五百码——那只三个月大的小马驹侧身躺在地上,喉咙给撕破了,内脏和小半个后臀给吃掉了。它躺倒的姿势不像是倒下去的,倒像是被击中后用力抛出的,而且身上没有猫科动物的爪痕,没有豹子寻找喉管时会在抓住的地方留下的爪印。他们细细辨认那只发疯的牝马绕圈子时和最后在绝望中乱冲乱撞时——就像昨天晚上冲向山姆·法泽斯时那样——的足迹,也观察了它受惊后死命奔跑时的一长溜脚印以及那只野兽的脚印,牝马往前走时那只野兽甚至都没有向它冲过来,仅仅是朝它走了三四步,牝马就垮下来了,这时康普生将军说,“我的天,多大的一只狼呀!”
山姆仍旧什么也没说。当大人们跪下来量脚印时,孩子盯看着山姆。这时山姆的脸上显现出某种表情来了。这既不是狂喜也不是喜悦又不是希望。后来,当他长大后,他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原来山姆早就知道这是什么的脚印,是什么动物春上撕裂了母鹿的喉咙并且咬死了小鹿。那天早上山姆的脸上出现了征兆。这么说山姆倒是高兴的,他对自己说,他老了。他没有孩子,没有亲人,在这个世界上再也见不到同一个部族的人。即使他去见了,他也不能抚触他们,与他们说话,因为到这个时候他被迫当黑人都当了七十年了。这样的日子快到头了,所以他是高兴的。他们回到营地,吃了早饭,又带了枪和猎狗回来。事后孩子才认识到他们当时也该跟山姆·法泽斯一样,明白是什么动物杀死小马驹的了。可是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他看到人们根据自己的错误判断来推理和行动。在布恩叉开双腿站在小马驹之上,用自己的皮带把猎狗轰开之后,它们便去闻臭迹了。其中有一只没有什么判断能力的年幼的小狗吠叫了一阵,狗群就往一个方向跑了几英尺,看来那儿有臭迹。接着它们停了下来,扭过头来看看人们,急切倒是很急切的,但是并不惶惑,仅仅是有点弄不懂,仿佛它们在问“下一步该怎么办?”接着它们又奔回到小马驹身边,布恩仍然劈开腿站在那儿用皮带把它们轰开。
“我从未见到过臭迹会这么快就变淡的。”康普生将军说。
“也许单独一只个头很大的狼,当着母马的面竟能把马驹咬死,是根本不会留下臭迹的。”德·斯班少校说。
“没准是鬼干的,”华尔特·艾威尔说。他眼睛瞅着谭尼的吉姆,“怎么样,吉姆?”
既然猎犬都不愿追踪,德·斯班少校就让山姆去搜索,他在一百多码之外又找到了印迹,他们再一次让猎狗去闻,那只年幼的小狗又叫起来了,当时他们中没一个人明白这不是狗找到猎物的踪迹时的叫法,而仅仅是乡下狗发现它的院子被侵入时的那种吠叫。康普生将军对那孩子、布恩和谭尼的吉姆说,对这几个逮松鼠的人说:“今儿早上你们几个把狗带上。它很可能就在附近转悠,还想把小马驹当一顿早餐呢。你们说不定会撞见它的。”
可是他们没有撞见。孩子记得他们牵着猎犬走进森林时,山姆用怎样的眼光瞅着他们——那张印第安人的脸在露出微笑前一丝表情也没有,除了鼻孔稍稍翕张,就像狗群发现老班的那第一个早晨时那样。第二天他们又带了猎犬出去,到达了出事地点,原想再找到新的足迹,可是却发现连小马驹的尸体都不见了。接着,第三天早上,山姆又在等候他们了,不过这一回他先让他们把早饭吃完。然后他说:“来。”他把他们带到他的屋子,那个小窝棚,又带到旁边存放玉米的小木仓。他把玉米都腾出来了,把门改成了一个陷阱,用那具小马驹的尸体来引它上钩;他们从原木缝里朝里张望,虽然来不及细看那只畜生的颜色和形状,却已瞥见它的颜色跟长枪或手枪的枪管差不多。它既不是蹲着的,甚至也不是站着。它正在跃动,从半空中向他们冲来——一个重重的躯体往门上猛撞,使那扇厚厚的门蹦了起来,碰得门框咯啦咯啦直响,而这只动物——也不知它是啥东西——好像还不等自己落在地上并找到一个新的立脚点来开始跳跃,就又把整个身体朝那扇门扑过去了。“咱们快走吧,”山姆说,“不然他真要把脖子给撞断了。”即使他们已经退了出去,那一下下重重的、有节奏的冲撞还在继续,每撞一下,那扇结实的门就跃动一次,咯啦咯啦地响一阵,而那只野兽本身却还是一声不吭——既不哼嗥,也不吠叫。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德·斯班少校说。
“这是一条狗,”山姆说,他的鼻孔在很有规律地微微一张一合,那第一天早上猎犬追踪老熊时他眼睛里那股淡淡的、蒙眬的凶光又出现了,“就是这条狗。”
“这条狗?”德·斯班少校说。
“这就是能缠住老班的狗。”
“说是狗才怪呢,”德·斯班少校说,“我宁愿让老班自己参加我的猎狗队也不要这只野东西。开枪打死他算了。”
“不行。”山姆说。
“你永远也驯服不了他的。你还指望让这样一头野兽怕你?”
“我根本不想让他驯服,”山姆说;孩子又一次观看他的鼻孔和眼睛里的那股蒙眬的凶光,“不过要是让他怕,怕我或任何人、任何事情,我倒宁愿让他变得驯服的。不过他是两样都不会的,他是啥也不怕的。”
“那么你打算拿它怎么办呢?”
“你等着瞧吧。”山姆说。
第二个星期,每天早上他们都去山姆的小木仓。山姆早就把屋顶上铺的木瓦掀去了几块,在小马驹尸体上拴了一根绳子,等陷阱一关上,他就把小马驹吊出去。每天早上,他们都看他把一桶水吊进小木仓,而那只狗一个劲儿不知疲倦地在撞门,掉下来,再跳起来撞门。它从来不发出声音,撞门的时候也并不显得气昏了头,而是显出一种非常冷静、冷酷的百折不挠的决心。一个星期快过去时,它不再撞门了。然而它并不明显地变得虚弱,也并不看来领悟了那扇门是怎么撞也撞不开的。好像仅仅是它暂时不屑于这么干了。它也没有趴下。大家都从来也没有见到它趴下过。它站得直挺挺的,他们现在能看清楚了——它身上有一部分大獒犬的血统,有一些阿雷代尔犬的成分,说不定还有十来种其他成分,肩宽超过三十英寸,重量他们估计将近九十磅,黄色的眼睛冷冷的,胸膛无比宽大,全身上下都是枪筒的那种奇异的钢蓝色。
这时候两个星期满了。大伙儿准备拔营回家。孩子恳求留下,他的表外甥答应了。他搬进小窝棚和山姆·法泽斯一起住。每天早上,他都看山姆把一桶水吊到小木仓里去。这个星期结束时,狗趴倒了。它会挣扎着站起来,蹒蹒跚跚地半走半爬地来到水桶边喝水,然后又倒下去。有一天早上,它连水桶边也到不了,连前半身也无法从地板上抬起来了。山姆拿起一根短棍准备进小木仓。“等一下,”那孩子说,“让我去拿枪……”
“不用,”山姆说,“他现在动弹不了啦。”它果真不能动了。山姆拨它,戳戳它的脑袋和瘦骨嶙峋的身体时,它侧躺着,一动也不动,两只黄眼睛张开着。眼光已不凶狠,没有一点怨恨,只有一种冷冷的几乎并不针对什么人的敌意,就像某种大自然的力量。它甚至没有看着山姆,也没有去看透过原木缝在窥探的孩子。
山姆又开始给它喂食了。第一次喂时还得把它的头托起,好让它舐得到肉汤。那天晚上,他在狗够得着的地方留下了一碗肉汤,里面有几块肉。第二天早上碗空了,狗肚子朝下趴着,头抬起着,山姆进去时它那双冷冷的黄眼睛盯着那扇门,当它跳起来时它的眼神没有一丝变化,还是没发出任何声音,只是因为太虚弱,它瞄准的功夫和全身协调的能力还不行,所以山姆还来得及用棍子把它打倒,从小木仓里跳出来,砰地把门关上,而那只狗好像不等四只脚撑起身子蹦跳,就又撞起门来了,好像根本没有挨了两星期饿这回事似的。
当天中午时分,有个人从营地方向高声呼喊着穿过林子前来。原来是布恩。他走过来透过原木缝朝里张望了一会儿,看这只大狗肚子朝下趴在地上,头抬起着,那双黄眼睛睡意蒙眬地眨着,也不知它在看什么,还真有那么一股子摧不垮打不烂的劲头哩。“最好的办法,”布恩说,“就是放出这狗娘养的,逮住了老班,让老班去追它。”他把他那张晒红的颧骨突出的脸扭过来对着孩子。“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卡斯说你该回家了。你在这儿跟这条吃马肉的臭狗泡在一起时间已经太长了。”
布恩有一匹借来的骡子,拴在营地那边;那辆轻便马车等候在大洼地边。当天晚上他回到了家中。他把森林里的事情告诉麦卡斯林。“山姆打算再饿他,直到能进去摸他。然后再喂他食。然后再一次饿他,如果有必要的话。”
“不过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麦卡斯林说,“这又有什么好处呢?即使是山姆,也永远驯服不了这只野狗的。”
“我们也不要让他驯服。我们希望他保持原来的野性。我们只不过要让他终于明白:他要想走出小木仓,唯一的办法就是乖乖地听山姆或是别人的话。他就是以后能把老班截住并拖住的那只狗。我们已经给他起了名儿。叫作‘狮子’。”
十一月终于又来到了。大伙儿又回到营地里来。他和康普生将军、德·斯班少校、他的表外甥、华尔特和布恩一块儿站在院子里,四周是枪支、被褥和一箱箱食物,他看见山姆·法泽斯和“狮子”穿过小巷从围马的栅栏那边走过来——这印第安老头穿着破破烂烂的工装裤和胶皮靴以及一件破旧的羊皮外套,头上那顶帽子还是孩子的爸爸的;那条硕大的狗踩着庄严的步子走在他的身边。那些猎犬冲上去迎接他们,可是半路上都停了下来,只有那只判断力依旧不强的小狗继续往前冲。它摇尾乞怜地跑到“狮子”的面前。“狮子”倒没有咬这小狗。他连步子都没停。他一只爪子一挥,小狗便嗥叫着滚到五六英尺外去了,这种挥打法是只有熊才会使用的。接着他来到院子中,站在那儿,睡意蒙眬地眨巴着眼睛,既不朝任何地方,也不朝任何人瞧一眼,这时布恩说了:“耶稣啊,耶稣。——他会让我摸摸他吗?”
“你摸好了,”山姆说,“他不在乎的。不管是什么事情什么人,他全都不在乎。”
那孩子也观察到这一点了。随后的两年里,他一直在观察,要说开头,那还是从布恩抚摩“狮子”的这一刻开始的,当时布恩在“狮子”身边跪了下来,抚摩他的骨骼和肌肉,体会他的力量。好像这“狮子”是个女人似的——或者不如说,布恩本人是个女人似的。这样说更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些——一边是那只魁梧的、庄严的、半睡半醒的大狗,像山姆·法泽斯所说的那样,对任何人任何事情全都无所谓;另一边是这个性情暴烈、感觉迟钝、面色严峻的人,他身上多少还有点印第安人的血液,头脑简单得像孩子一样。孩子眼看布恩从山姆和阿许大叔两人手里把喂“狮子”的任务接了过去。他常常看见布恩蹲在厨房旁看着“狮子”大嚼,全然不理会冷雨的浇淋。“狮子”是不肯跟别的狗一起睡一起吃的,因此谁也不知道他究竟睡在哪儿,一直到下一年的十一月,大伙儿还都以为他睡在山姆·法泽斯窝棚边的狗窝里呢,当时孩子的表外甥麦卡斯林无意间跟山姆提起这事,山姆才告诉他。那天晚上,孩子和德·斯班少校、麦卡斯林提了一盏灯走进布恩睡觉的后房——这是个拥挤、密不通风的小房间,里面有一股布恩从来不洗的身子的气味和他那套湿漉漉的猎装的气味——布恩在这里仰天呼呼大睡,忽然喉咙里岔了气,醒了过来,躺在他身边的“狮子”抬起了头,扭过来用那双冷冷的昏昏沉沉的黄眼睛瞅着他们。
“真要命,布恩,”麦卡斯林说,“快把这条狗轰出去。明儿一大早还得让他去追老班呢。在这儿让你的臭气熏了一整夜之后,你怎能指望他闻出不如臭鼬气味浓的臭迹呢?”
“我倒没留心我身上的臭味会使我的鼻子失灵。”布恩说。
“即使失灵也没关系,”德·斯班少校说,“我们并不靠你去追踪熊。让他到外面去睡。让他跟别的狗一起到屋子底下去睡。”
布恩起床了。“他会把第一条冲着他打呵欠或者打喷嚏或者不小心碰他一下的狗咬死的。”
“这倒不见得,”德·斯班少校说,“没有一条狗敢冲着他打呵欠,也没有一条狗敢碰他,即便在睡梦中。把他牵出去吧。我明天还要用它的鼻子呢。去年老班耍弄了他[1]。今年老班别想再来这一手了。”
布恩穿上鞋子,没有系鞋带;他穿着那件肮脏的长内衣,因为睡觉而头发乱蓬蓬的,就和“狮子”走了出去。其他的人都回到前房去,接着打牌,发给麦卡斯林和德·斯班少校的牌还摊在桌子上等着他们呢。过了一会儿,麦卡斯林说,“你们要我回后房去再看一看吗?”
“不用去,”德·斯班少校说,“我叫牌,”他对华尔特·艾威尔说。接着,他又对麦卡斯林说,“要是你去,也别告诉我情况怎样。我开始看出我上了年纪的第一个迹象了:知道别人不服从我的命令就不高兴,即使我下命令时就知道这命令是根本没人服从的。——一对小牌。”他对华尔特·艾威尔说。
“怎么小法?”华尔特说。
“小极了。”德·斯班少校说。
躺在一大堆被子和毛毯下面等候入睡的孩子也同样知道到这时“狮子”早已回到布恩的床上去睡了,不论是今晚剩下的时间、明天晚上还是明年、后年的整个十一月的夜晚,他都将在布恩的床上睡。当时他想:我不知道山姆是怎么想的。他本可以把“狮子”留在自己的身边,即使布恩是个白人。他还可以向少校或麦卡斯林提出请求的。而且不仅如此。最先抚触“狮子”的是山姆的手,这一点“狮子”也是知道的。后来他长大成人,也就明白了。这是很有道理的。事情本来就应该这样。山姆是酋长,是君王;布恩是庶民,是他的猎手。管狗自然是布恩的事。
在“狮子”带领狗群去追逐老班的那第一个早晨,营地里来了七个陌生人。他们是沼泽地带的居民,长期疟疾缠身,瘦得不像样,谁也弄不清他们到底住在哪里,他们靠设置一长串陷阱捕捉浣熊为生,也许还在沼泽边上开几块荒地种些棉花和玉米,他们身上穿的比山姆·法泽斯的好不了多少,还赶不上谭尼的吉姆有气派呢,带的猎枪、步枪也都陈旧不堪,天刚破晓时,他们就已经在侧院的霏霏细雨中耐心地蹲着了。他们当中有一个是他们的发言人;事后山姆·法泽斯告诉德·斯班少校,整个夏天与秋天,他们不是悄悄地单独来便是三三两两地来,一声不吭地把“狮子”看上一会儿,然后离去。“早上好,少校。俺们听说您今儿个早上打算让这条蓝狗去追那头两只脚趾的大熊。要是您不在意,俺们想跟着去瞅瞅。俺们倒也不想开枪,除非他正好朝俺们这边跑来。”
“那敢情好,”德·斯班少校说,“欢迎你们开枪。这头熊与其说是我们的,还不如说是你们的呢。”
“依俺说这话不假。俺喂了他这么多玉米,也该对他摊上一份了。还不说三年前给他叼走了一只猪娃。”
“俺琢磨俺也该有一份,”另一个人说,“不过那不是老熊干的。”德·斯班少校瞧瞧他。他在嚼烟草。他把烟草渣啐了出来。“给咬死的是只牝牛犊,挺漂亮的。那是去年的事。后来我找到它,依俺说那模样跟六月里您那只小马驹差不离。”
“哦,”德·斯班少校说,“很欢迎你们参加。要是你们看见有什么野兽跑在我的狗群的前面,尽管开枪好了。”
不过那天没有人朝老班开枪。谁也没有见到他。狗群在离林中空地不到一百码的地方撞见了老熊,孩子十一岁那年夏天也是在那儿见到他的。孩子当时在距离四分之一英里不到的地方。他听见了狗群的喧叫声,可是从声音里没有辨认出陌生的、因而也就是“狮子”的声音,因此他以为,也相信“狮子”不在里面。尽管这一回狗群追逐老班的速度比他听到过的任何一次都快得多,而且也没有发出那种歇斯底里的尖厉的高音,他还是没有明白过来。直到当天晚上山姆告诉他“狮子”找到臭迹后是从来不吠叫的,他才领悟过来。“它要到咬住老班的喉咙时才会狺狺嗥叫,”山姆说,“但它从来也不大声吠叫,连朝那扇两英寸厚的门一次次撞的时候也不哼一声。它身上有那种蓝狗的血统。你们管那种狗叫什么来着?”
“阿雷代尔犬。”孩子说。
“狮子”的确是在狗群里;它们撞见老熊的地方离河太近了。当天晚上十一点钟左右,布恩带着“狮子”回到营地,发誓说有一回“狮子”真的把老班截住了,可是别的狗都不愿往前冲,结果老班突了围,逃进了河里,顺游泅了好几英里,布恩和“狮子”沿着河岸追了差不多十英里路,等他们渡过河爬上对岸,天已经黑下来,他们没能找到老班上岸的臭迹,不过没准老班在经过他们过河的渡口时仍然是在水里。接着布恩把那群猎狗好一顿臭骂,骂完才吃阿许大叔给他留的晚饭,吃完就去睡了,过了一会儿,当那孩子推开那间臭气冲天、鼾声如雷的小屋的门时,那只庄严的大狗把头从布恩的枕上抬起来,朝他眨了几眼,然后又垂了下去。
第二年的十一月来临了,到了狩猎的最后一天——这一天是专门留给老班的,这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了——在营地上等候的有不止十二个陌生人。这一回来的不光是沼泽地带的居民。有些是城里人,是从像杰弗生一样的其他县府所在地来的,他们听说了“狮子”与老班的事,都来看这只蓝色的大狗如何一年一度与两趾老熊会战。他们有的人连枪都没有,穿的猎装与猎靴昨天还都在商店的货架上摆着呢。
这一回“狮子”是在离河边五英里多的地方与老班遭遇的,它吠叫着截住了老熊,这一回那些猎犬倒是争先恐后地冲上去了。孩子听到了它们的声音;他离它们相当近。他听见布恩在哇哇地叫;他还听见康普生将军放空了两个枪筒,一个枪筒里装的是五颗大号铅弹,另一个是一颗大弹丸,康普生将军把马驱到再往前走一步它就要发疯的地方,就近开了枪,两枪都打中了大熊。他还听见了大熊再次脱逃后狗群的吠叫声。孩子现在是在飞奔,他气喘吁吁,跌跌撞撞,两肺都快爆炸了,他来到康普生将军开枪和老班杀死两只猎犬的地方。他看见老熊中枪后从伤口上流出的血,但这时他再也跑不动了。他停下来,靠在一棵树上,好让自己的呼吸顺畅些,心脏跳得慢些,他耳朵里听到的猎狗的吠叫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轻。
当晚在营地里——他们多了五个客人,都是穿了新猎装和新猎靴仍然吓得发蒙的陌生人,他们迷了一整天的路,后来山姆·法泽斯回进森林去把他们领出来——他听说了其他的情况:“狮子”如何再一次截住了老熊,死死地缠住它,可是所有的牲畜都不敢上前,除了那只不怕野兽血腥味的独眼骡,而骑在这匹骡子上的偏偏是布恩,大家知道,他是从来打不中什么的。他用他那支压一下上一颗子弹的老枪朝老熊开了五枪,连一根毫毛都没打中,这时老班又咬死了一条猎犬,再次夺路而逃,跑到河边,一下子没了踪影。布恩与“狮子”尽量壮起胆子沿着河岸追赶。太远了;他们在暮色初临时渡过了河,但是走了还不到一英里,就赶上断黑了。这一回“狮子”在黑地里老班登过岸的地方找到那断断续续的臭迹了,说不定还是血迹哩,亏得布恩在他身上拴了根绳子,他爬下骡子亲自与“狮子”狠狠地搏斗了一番,才总算把他牵回营地。这一回布恩也不骂娘了。他站在门口,浑身是泥,精疲力竭,那张丑八怪似的大脸显得悲哀,还带着惊愕的神色。“我没打中他,”他说,“我离它才二十五英尺,可是一连五枪都没打中他。”
“不过咱们也让他流了血,”德·斯班少校说,“康普生将军让他流了血。这一点咱们以前都没做到过。”
“可是我没打中他,”布恩说,“我一连五枪都没有打中他。‘狮子’还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我呢。”
“不要紧的,”德·斯班少校说,“这次较量可相当精彩。何况咱们还让他流了血。明年咱们让康普生将军或是华尔特骑上凯蒂[2],这样准能降服他。”
这时麦卡斯林问了一句:“‘狮子’在哪儿,布恩?”
“我让他留在山姆那儿了,”布恩说,他已经转过身子在往外走了,“我跟他一起睡不合适。”
这么说他[3]是应该憎恨与惧怕“狮子”的了。然而他心中并没有这样的感情。在他看来,这里面有一种天命。在他看来,像是有一种他还说不清楚的事情正在开始;也可以说已经开始了。这很像一座搭好布景的舞台上的最后一幕。这是某件事情的结局的开端,他不清楚这是什么事情,不过他并不为之感到哀伤。他决心既要谦逊也要有自信心,因为大家认为他有资格成为这整个事件的一部分,至少是够资格亲眼目击这件事情。
* * *
[1] 指下文所述老班下河从而摆脱了“狮子”的追踪一事。这件事发生在“去年”(亦即1881年),而少校提起此事是在“今年”(1882年)。
[2] 独眼骡的名字。
[3] 指“孩子”。
3
现在是十二月[1]。这是这孩子记忆中最最寒冷的一个十二月。他们在营地里已经住了两个星期零四天了,要等天气转晴,好让“狮子”与老班进行他们的年赛。然后大家才可以拔营回家。由于没料到会多待这么多天,在等天放晴的日子里,他们除了打扑克,别的什么也不能干,他们的威士忌告罄了,于是派他和布恩带了一只空箱子和德·斯班少校写给酒商赛默斯先生的一张字条到孟菲斯去走一趟,好再弄些酒回来。这就是说,德·斯班少校和麦卡斯林派布恩去弄威士忌,并派这孩子去监督布恩,好让布恩把全部或大部分或至少是一部分酒弄回来。
半夜三点钟,谭尼的吉姆把他叫醒。他匆匆穿好衣服,一边穿一边瑟瑟发抖,这倒并不完全是因为冷,因为新生的火已经在壁炉里呼啸吼叫了,而是因为在这冬夜的这个时刻,血液总是流得很慢,心脏也跳得很慢,人也感到睡眠不足。他穿过住房与厨房之间的空地,这是块铁硬的土地,头上的天空严峻而辉煌,三小时之内天还不会亮呢。孩子用从舌面直到肺尖的全部感觉来品尝那扎人的黑暗,一面走进厨房,走进灯光照耀着的温暖,这里炉火燃得旺旺的,每扇窗户上都布满了水汽,布恩已经坐在桌子前面吃早饭了,他的头低俯在盘子上,都快埋进去了,他那移动着的下腭上布满了青黑的胡子楂,脸上敢情从未沾过水,一头粗硬的马鬃似的头发也敢情从来没碰过梳子——这个有四分之一印第安血统的契卡索族婆娘的孙子,有时候只要有人提到他身上有一滴印第安血液,他就会勃然大怒,挥起铁硬的拳头,可是在别的时候,那往往是他灌饱了威士忌之后,却会同样怒气冲冲地挥动拳头,申明他的爸爸可是个百分之百的契卡索族印第安人,而且还是一位酋长,而他妈妈身上也仅仅只有一半白人的血液。他身高六英尺四英寸;头脑简单得像个小娃娃,心地憨厚得像一匹马,那双眼睛又小又硬,像皮鞋上的两颗扣子,长在这孩子从未见过那么丑陋的一张脸上,既不是莫测高深,也不显得浅薄,既不高尚,也不见得邪恶,倒也并不温和,反正是什么表情都没有。好像不知是谁找到了一只比足球稍大的胡桃,用机械师使的锤子把它砸出了些形象,然后往上抹颜色,基本上用的是红色;但不是西印度赭石色,而是一种漂亮、鲜明的红扑扑的颜色,这固然也许是灌了威士忌的结果,但主要还得归功于快活、剧烈的户外生活,那上面的皱纹也不是在世界上生存了四十个春秋所留下的痕迹,而是眯缝着眼睛瞅太阳、瞅黑魆魆的藤蔓丛里有没有猎物在奔跑的结果,这些皱纹也是给营火烤出来的,他经常躺在十一或十二月里冰凉的土地上,挨着这营火试图入睡,等待天明好爬起来再去打猎,好像这岁月就像空气一样,仅仅是他在其中走动的某种东西,而且跟空气一样,并没有使他变老。他勇敢、忠心、毫无远见而不可信赖;他没有职业,没有手艺,没有行当,只有一种缺点和一种优点:前者是嗜酒如命,后者是对德·斯班少校和孩子的表外甥麦卡斯林的绝对的、毫无异议的忠诚。“有时候我想把这两点都叫作优点。”德·斯班少校有一回说。“或者都叫作缺点。”麦卡斯林说。
孩子吃他的早饭,耳朵里听到厨房底下狗群的声音,它们在睡意蒙眬中被煎肉的香味所弄醒,要不,也许被头顶上的人的脚步声所吵醒。有一回他还听到了“狮子”的叫声,很短促、很专横的一声,就像任何在营地里最好的猎手只消对人吩咐一声就够了,除非那人是傻瓜,而德·斯班少校和麦卡斯林的狗中没有一只在个头与力量上能与之匹敌的,可是它们都不傻;狗群里的最后一只傻狗去年给老班咬死了。
他们吃完早饭时,谭尼的吉姆走了进来。大车正停在外面。阿许决定亲自赶车送他们到运木头的铁路线上去,到了那儿他们打算打旗号,让运原木的火车停下来,把他们带出去。阿许让谭尼的吉姆来洗碟子。孩子知道阿许干吗要这样做。他以前常听到老阿许拿话来嘲弄布恩,这回已不是第一次。
天气冷得很。大车的轱辘与冻上的土地相碰撞,发出咯噔咯噔的声音;凝滞的天空显得很亮。他已经不是在轻轻哆嗦,而是在浑身乱颤了,这是慢慢的、持续不断的、猛烈的颤抖,他方才吃下去的食物在他肚子里仍然是热腾腾、沉甸甸的,而他的躯壳却围绕着它在慢慢地、不断地颤动,仿佛他的胃是悬空漂浮在躯体里似的。“它们今天早上不会去追赶猎物,”他说,“像今天这样的天气,没有一条狗的嗅觉会是灵敏的。”
“‘狮子’不算,”阿许说,“‘狮子’不需要嗅觉。他唯一需要的是一只熊。”他把两只脚包在麻袋片里,还把从厨房里他地铺上拿来的一条被子裹在头上和身上,在稀疏、明朗的星光底下变得奇形怪状,孩子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古怪的东西。“‘狮子’能在一幢一千英亩大的冰屋子里追踪一只熊。而且还能逮住他。其他那些狗根本不算数,因为只要‘狮子’是在追赶一只熊,它们反正怎么也撵不上‘狮子’。”
“那些狗有啥不对头的?”布恩说,“狗的事,你到底懂得多少?咱们上这儿来以后,你除了出来砍过几根柴火,正式拖着尾巴离开厨房这还是破天荒第一遭呢。”
“狗是没什么不对头,”阿许说,“只要由着它们去干,那就不会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我倒是愿意自己从生下来那天起就能跟这些懒狗一样,懂得怎么保养自己的身子。”
“哦,反正今天早上不会让它们出去,”布恩说。他的声音很严厉和肯定,“少校答应过的,我和艾克回来之前不让狗群出去。”
“天气今儿个要变呢。要往暖和里变。晚上会下雨。”说到这里阿许笑了,咯咯地笑了,声音是从被子里什么地方透出来的,他连脸也捂在被子里了。“别那么有气无力的,死骡子!”他说着,猛拽了一下缰绳,于是骡子往前跳去,拉了大车磕磕碰碰地颠簸了几英尺,然后又慢了下来,像往常那样用又急又短的小步子跑了起来。“再说,我倒想知道少校为什么缺了你就不行。他现在一心指望的是‘狮子’。我也从没听说过你背了熊肉或别的兽肉回到营地来。”现在布恩要痛骂阿许一顿甚至于要动手打他了,孩子心想。可是布恩没有这样做,他也从未这样做过;孩子知道布恩是根本不会这样做的,虽则四年前布恩曾在杰弗生的大街上用一支借来的手枪对着一个黑人一连开了五枪,其结果跟去年秋天他朝老班开五枪那回一模一样。“老天爷在上,”布恩说,“不等我今天晚上回来,他是决计不会让‘狮子’或是别的狗去追什么野兽的。他答应过我的嘛。你快抽那些骡子呀,得不断地抽,让它们跑快些。你难道想让我冻死吗?”
他们来到运木头的铁路旁,生了一堆火。过了一会儿,在东方逐渐变白的天空下,运木头的火车从树林里钻出来了,布恩便朝它挥旗子。这以后,在温暖的守车[2]里,孩子重新入睡,而布恩和车长、司闸就聊起“狮子”和老班的事来,日后,人们也是这样聊沙利文和基尔雷[3]的事儿的;再往后,人们也就是这样聊丹泼西和突尼[4]的事儿的。孩子睡意蒙眬,身子随着没有弹簧的守车的摇摆、颠簸而晃动,耳朵里仍然能听见他们在聊天,讲老班怎样咬死猪娃和牛犊,如何洗劫谷仓,捣毁兽夹和陷阱,还讲它的皮肉里大概嵌进去了多少颗铅弹——这只两只脚趾的老班,在这一带,五十年来,被兽夹夹断脚趾的熊常常被叫作“二趾”、“三趾”或“瘸腿”,只有这只老班是只特殊的熊(照康普生将军的说法是只“熊司令”),他为自己争取到一个只有人才配享有的名字,而且还一点也不感到不好意思。
天亮时他们来到霍克铺。他们从暖和的守车里走出来,穿着猎装和肮脏的卡其衣服,脚蹬沾满泥污的靴子,而布恩带着没刮胡子的发青的下巴。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关系。霍克铺是个小站,有一家锯木厂、一家杂货铺和两家小店,还有设在与主轨相连的支轨上的一条滑运道,而这儿所有的人也都穿皮靴和卡其衣服。不多一会儿,去孟菲斯的火车来了。布恩在卖报的小贩那里买了三包加糖浆爆的玉米花和一瓶啤酒,那孩子在他咀嚼声的伴奏下又睡着了。
可是在孟菲斯,事情却不很顺当。好像那些高楼大厦和铺硬石的人行道、那些华丽的马车、那些马拉街车和那些穿了硬领衬衫打了领带的人,使他们的靴子和卡其衣服显得更不雅观和更肮脏了,也使布恩的胡子显得更难看了,更长了,而他那副尊容也更显得不该到树林外边来亮相,至少是不应该远离德·斯班少校、麦卡斯林或是别的认得这副尊容的人,这样,就至少有人出来说一声,“不用害怕。他不会伤害你的。”布恩穿过车站,走在光滑的地板上,用舌尖把嵌在牙齿缝里的玉米花舔出来,脸一扭一扭的,他叉开了两条腿儿走着,胯骨那里直僵僵的,仿佛是走在涂了牛油的玻璃上,脸上青黑的胡子楂则像新枪管上的锉屑。他们经过了第一家酒吧。即使大门紧闭,那孩子也似乎能闻到里面铺地的锯木屑味和隔夜的酒臭。布恩咳嗽起来了。他咳了差不多有一分钟。“他娘的怎么感冒了,”他说,“我倒想知道是在哪儿得的。”
“就是方才在车站里得的。”孩子说。
布恩刚开始第二阵咳嗽。听了这话他停了下来。他瞅着孩子。“什么?”他说。
“咱们离开营地那会儿你没得,在火车里也没有得。”布恩瞅着他,眼睛一眨一眨。接着他不眨眼了。他也没有再咳嗽。他平静地说:
“借一块钱给我。拿来吧。你有的啊。如果你早先有,现在就不会没有的。我不是说你是个小气鬼,因为你不是这样的人。你只不过好像是从来想不起来自己需要什么东西的。我十六岁那阵,要是手里有张一元钞票,还不等我认清发行钞票的那家银行的名字,这一块钱就不知哪儿去了。”他又平静地说,“拿一块钱来,艾克。”
“你答应过少校的。你答应过麦卡斯林的。你答应过等回到营地以后再喝的。”
“行了,”布恩用他那平静的、有耐心的声音说道,“就一块钱,我还能做出什么事来呢?你又不会再借一块给我的。”
“你说得太对了,我当然不会。”那孩子说,他的声音也很平静,冷冷地憋着一股怒气,这怒气并不是针对着布恩的,他想起布恩如何坐在厨房里一张硬板椅里打鼾,好瞧着钟叫醒他和麦卡斯林,然后赶十七英里路的马车把他们送到杰弗生去坐上去孟菲斯的火车;还想起那匹桀骜不驯、从未套过马笼头的得克萨斯州矮种花斑马,这是他说服麦卡斯林让他买的,是他和布恩用四元七角五分在拍卖场买下的,他们用一根刺铁丝把它拴在两匹驯顺的母马中间,把它弄回家,它竟从未见过从玉米芯上脱下的玉米粒,还以为那都是小甲虫哩,而最后(当时他十岁,而布恩一辈子都停留在十岁的智力水平上)布恩说这匹马驯服了,他们就用一条麻袋罩住它的脑袋,叫四个黑人拽住它,把它往后拉,让它退到一辆二轮大车的前面,给它套上挽具,他和布恩就上了车,布恩说,“行了,小伙子们。松开它吧。”于是黑人中的一个——那是谭尼的吉姆——一把将麻袋扯开,接着赶紧往边上一跳,好保全住自己的性命,这样,马车失去了第一只车轮,因为它撞在敞开的院门的门柱上了,而眼看要撞上的那一刹那,布恩一把抓住孩子的后脖梗,一下子把他推进路边的小沟,因此后面的好戏他只看见了一些片断:大车碰碰撞撞地穿过侧门时第二只轱辘也掉了下来,它滚过后院,蹦上回廊,大车的碎片散满了一路,肚子贴地卧在车上的布恩很快就消失在一蓬蓬翻腾迸飞的尘土里,但他仍然攥紧缰绳,一直到连缰绳也断了,而两天之后,他们终于在七英里外找到了那匹小马,脖颈上仍然套着颈轭和笼头,真像一位同时戴着两条项链的公爵夫人。孩子掏出一块钱来给了布恩。
“好吧,”布恩说,“进去吧,别站在外面,多冷呀。”
“我不冷。”他说。
“你可以喝些柠檬水嘛。”
“我一点柠檬水也不要喝。”
酒吧的门在他后面关上了。这时太阳已经老高了。这是个非常晴朗的日子,虽然阿许说过天黑之前要下雨。现在已经暖和些了;明天他们可以去追猎了。他又体会到往昔的那种兴奋劲儿,还是像以前一样的新鲜,就像他进森林的第一天时那样;不管他打猎和追踪的资格会多么老,他永远也不会丧失这种感觉:那真是无比美好的一种生活,既是那么谦逊,又是那么骄傲。他一定不能再想这件事了。他仿佛已经觉得自己在奔跑,在朝火车站跑回去,在朝铁轨那儿跑,马上就要跳上南行的第一班火车;他真的不能再想这件事了。大街上一片忙乱。他瞧着那些拉车的诺曼种高头大马,那些佩尔什马[5];他瞧着那些讲究的马车,那些穿了高贵的大衣的绅士和穿了毛皮大衣显得无比娇艳的淑女就是从这样的马车上下来走进火车站的。(他和布恩这时还仅仅到达离车站两家门面的地方。)二十年前,他父亲曾骑着马进入孟菲斯,当时他是福勒斯特[6]将军麾下沙多里斯上校的骑兵队里的一员,骑马顺着大马路走,据传说,径自策马闯进嘉育舒大旅社的前厅,一些北军的军官就坐在那儿的皮椅子上,朝锃亮的高脚痰盂里吐痰,然后他爸爸又走了出来,连一根毫毛都没有受到损伤——
他背后的门打开了。布恩在用手背擦嘴。“行了,”他说,“咱们现在去办事,办完了就他娘的走人。”
他们跑去把箱子装满。他一点儿也不知道布恩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把另外那瓶酒弄到手的。毫无疑问这是赛默斯先生送给他的。等日落时分他们又来到霍克铺时,这瓶酒已经空空如也了。他们原可以搭乘一辆回去的火车在两小时之内回到霍克铺;德·斯班少校还有麦卡斯林都吩咐过并严格命令过布恩直接回火车站,而且还派孩子跟去监督执行,他们一开始倒是老老实实照办的。在车站的盥洗室里,布恩从酒瓶里喝他的第一口酒。有个戴制帽的人走过来对他说不能在这儿喝酒,可是看了布恩一眼之后就再也不说什么了。第二回,在餐馆里,他正把酒瓶拿到餐桌下面朝喝水的玻璃杯里倒酒,经理(那是个女的)告诉他不能在这里喝酒,于是他又到盥洗室去了。他没完没了地对黑人侍者和餐馆里所有的人谈“狮子”和老班的事,他们没法子只好听他讲,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狮子”是啥,也根本不想知道。这时他忽然想起了动物园。他打听到三点钟还有一班车去霍克铺,因此他们满可以去动物园玩一会儿,然后,在他第三次从盥洗室出来之后,再搭乘三点钟的火车。他们可以接着再搭最早班次的车回营地,带上“狮子”再回到动物园来,据他说,那儿的熊都是吃冰淇淋和“兰花指”饼干长大的,他要让“狮子”跟它们全都较量一番。
就这样,他们错过了原来该搭乘的第一班火车,不过他好歹把布恩弄上了三点钟的车,这下子他们总算没事儿了,现在布恩干脆不去盥洗间喝酒了,而是大大咧咧地在过道里喝,一面还大谈“狮子”的事,被他揪住衣襟不得不洗耳恭听的那些人也不敢对他说这里禁止喝酒,而在火车站,倒是有个老兄胆子很大,居然敢在他面前提这档子规矩。
太阳落山时分他们来到霍克铺时,布恩却睡着了。孩子费了老大的劲儿终于把他弄醒,把他和箱子弄下了火车,甚至还说服布恩,让他在锯木厂的小卖部里吃了几口晚餐。当他们爬上运木列车的守车朝大森林驶回去时,他总算是大功告成了,这时太阳西沉,红得像血,天空已是彤云密布,当晚地面不会冻冰了。现在轮到那孩子睡觉了,他坐在烧红的火炉后面,没有弹簧板的守车蹦跳着,嘎嘎响着,布恩和司闸、车长一起在聊“狮子”和老班的事,因为他们懂得布恩所讲的事,因为现在已经到家了。“云起来了,开始化冻了,”布恩说,“‘狮子’明儿个会收拾他的。”
收拾老班的将是“狮子”或是别的什么人。反正不会是布恩。就人们所知,他从没打中过比松鼠大的东西,除了那个黑婆娘,那是在他朝一个黑大汉开枪的那天。那黑人是个大块头,离布恩还不到十英尺远,但布恩用他从德·斯班少校的黑人马车夫那里借来的手枪一连开了五枪,也没把对方打中,而那黑人掏出一把一块五毛钱邮购来的手枪,他本来可以把布恩打个稀巴烂,可是那支枪偏偏打不响,它仅仅发出五下克嗒、克嗒、克嗒、克嗒、克嗒的声音,而布恩还在乱开枪,他打碎了一块大橱窗玻璃,让麦卡斯林赔了四十五块钱,又打中了正好路过的一个黑婆娘的腿,医药费却是德·斯班少校出的;少校和麦卡斯林两人切牌,决定谁负责大玻璃谁负责黑婆娘的腿。就说今年来营地后的第一个早晨他站第一班岗的那回吧,有只牡鹿从布恩跟前跑了过去;孩子听见布恩那支用手扳机击发的老枪发出了轰、轰、轰、轰、轰的声音,接着听见布恩嚷道:“妈的,它跑了!截住它!截住它!”等孩子跑到那儿一看,那只牡鹿的脚印和五颗爆炸的弹壳之间的距离还不到二十步。
当天晚上,营地里有五位客人,是从杰弗生来的,他们是巴耶德·沙多里斯先生和他的儿子、康普生将军的儿子,还有另外两个人。第二天早上,孩子朝窗外的曙色看去,只见外面下着灰蒙蒙的毛毛雨,果然不出阿许大叔所料;他还见到有一大堆人在雨地里站着或蹲着,足足有二十多人,这些都是十年来的受害户,他们的玉米、猪娃,甚至牛犊都变成了老班的美味佳肴,他们头上戴的帽子和身上穿的猎装、工装裤都是连城里的黑人都要扔掉或烧掉的破烂,只有脚上的胶皮雨靴倒还算结实完好,而他们的枪也是陈旧不堪,枪身上的钢蓝色早就褪光了,有几个人连枪也没有。吃早饭时又来了十几个人,有些骑马,有些步行,他们有的是十三英里外一处伐木场上的工人,有的是从霍克铺来的锯木工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有枪,那就是运原木的火车的车长,因此,这天早晨他们走进树林去时,德·斯班少校麾下的人马几乎与六四到六五年那段最后的惨淡的日子里[7]他所指挥的一样众多,只不过现在的这支队伍里有些人没有枪罢了。营地的院子太小,容纳不下这么多人。他们便推推搡搡地朝小巷里拥去,在这里,德·斯班少校骑在他的牝马上,系了条脏围裙的阿许正把油腻腻的枪弹往卡宾枪里塞,完了把枪递给少校,那只庄严、高大的蓝狗站在少校的马镫旁,那姿势简直不像是狗,而是像一匹马,正漫无目的地眨着他那睡意蒙眬的黄水晶似的眼睛,对布恩和谭尼的吉姆手里牵着的一大群猎犬的乱吠乱叫,像是根本没听见似的。
“今儿上午让康普生将军骑凯蒂吧,”德·斯班少校说,“去年他让老班流了血,要是那会儿他骑的是一匹不会受惊的牲口,他就能……”
“不行,”康普生将军说,“我太老了,再骑在骡子、马或别的牲口的背上在树林里乱颠乱闯已经不合适了。再说,我去年得到过一次机会,但是把它失去了。今天我就待在岗位上守候得了。我看还是让那孩子骑凯蒂吧。”
“不,等一等,”麦卡斯林说,“要猎熊,艾克往后有的是机会。还是让别人骑吧——”
“不,”康普生将军说,“我要让艾克骑凯蒂。树林里的事他已经比你我都知道得多了,再过十年,他会跟华尔特一样高明的。”
起初他还不敢相信,直到德·斯班少校对他说了才真的相信。接着他就骑上去了,骑在那匹见到野兽的血也不会惊慌的独眼骡子背上,朝下看着那条一动不动站在德·斯班少校马镫边的狗,在流动着的灰光里显得比一只牛犊还大,比他所知道的“狮子”的实际身量大——它那颗头颅很大,胸脯几乎跟孩子自己的一样宽阔,一身蓝色的皮毛底下的肌肉不会因人的抚摩而抽动或颤抖,因为把血液输送给肌肉的那颗心脏根本就不爱任何人与任何事。它站立的架势像一匹马,但是又不同于马,因为马所意味的只是重量与速度,可是“狮子”不仅仅意味着勇气以及与构成去追捕、厮杀的意志和欲望有关的一切,而且也意味着耐力,为了追上对方、杀死对方而甘愿忍受无法想象的肉体痛苦的意志和欲望。这时那只狗在看他了。它转动了一下脑袋,在狗群嘈杂无聊的汪汪声中看着他,用那双跟布恩的一样深不可测的黄眼睛看着他,这双狗眼像布恩的眼睛一样,里面既没有善也没有恶,既不小气也不大方。它们仅仅是冷冰冰的、半睡半醒的。接着这只狗眨了眨眼睛,于是孩子就知道这狗并没有看他,它根本就一直没有在看他,它连头都懒得从他这儿转开去。
那天早上他听见了第一声喊叫。这时“狮子”已经不见了踪影,山姆和谭尼的吉姆正在往一向拉大车的骡子和马的背上放鞍鞯,他看着那些到处乱嗅乱走、哼哼嗥嗥的猎犬,直到它们也隐没在森林里。这时,他、德·斯班少校、山姆和谭尼的吉姆骑着牲口跟在猎犬后面,听到了那第一声从不到二百码以外潮湿、化冻的树林里传来的尖厉的吼叫,他已经有所了解的那种凄惨、几乎像人声的吼叫,这以后,别的猎犬也都吠叫起来,使得阴森森的树林里回响着一片喧嚣。这时他们策马前进了。他仿佛真的能看见那只蓝色的大狗在笔直地朝前冲,一声也不吭,那只熊也是这样:那厚实的、火车头似的形体,四年前那天他看见冲过树木被大风刮倒的地区的那个形体,以他简直无法相信的速度冲在那些猎犬的前面,甚至甩掉了那些狂奔的骡子。他又听见了猎枪的声音,只有一下。森林在他面前敞了开来,他们策马飞奔,那片喧嚣在前面越来越远,一点点变弱;他们经过了那个开枪的人——那是个林中沼泽地的老乡,他一只胳膊朝前指着,脸庞瘦削,那吼叫的嘴小黑洞似的张开着,露出一颗颗龋齿。
他听见狗群的嗥叫提高了声调,看见它们在前面二百码的地方。那只熊把身子转了过来。他看见“狮子”毫不踌躇地冲了上去,看见那只熊一下子把他打到一边去,冲进吠叫着的狗群,几乎立刻就咬死了其中的一只,接着一阵风似的转身又飞奔起来。这时他们这几个人进入了猎狗的奔腾的潮流。他听到德·斯班少校和谭尼的吉姆的大声吼叫,还有谭尼的吉姆为了让狗群改变方向而挥舞皮带所发出的打枪般的响声。接下去只剩下他和山姆·法泽斯在骑行了。不过总算有一只猎狗是始终跟着“狮子”的。他听出它的声音了。正是那只仅仅一年之前还没有什么头脑的小猎狗,但反正以别的猎犬的标准来看,今天仍然没有什么头脑。也许这就是勇气吧,他想。“不错,”山姆在他的背后说,“不错。只要能做得到,咱们该让他离开河边。”
现在他们来到芦苇丛里了,这儿是一片灌木地。他和山姆一样,很熟悉穿越这片灌木地的小径。他们从矮树丛里穿出来,差不多正好来到小径的入口处。这条小径横穿灌木地,通向一处俯瞰小河的开阔的高地。他听见了华尔特·艾威尔那支步枪的沉闷的射击声,接着又听见两下。“不行,”山姆说,“我听得见那只猎狗的声音。再往前走。”
他们从发出噼噼啪啪声和沙沙作响的芦苇形成的没有顶的狭窄巷道里钻出来,胯下的坐骑仍然迈着快步,来到那片开阔的高地,下面是浑浊的黄色河流,在灰色、飘浮的光线下没有倒影,看上去像是一动也不动。现在他也能听见猎狗的声音了。它不在奔跑。它的叫声是一种尖厉、疯狂的乱吠,而布恩正沿着陡岸在奔跑,他那支老枪用根拉犁的棉绳做的吊带挎在背后,正一蹦一跳地在他背上乱颠。他飞快地转身朝他们跑来,一脸狂野的神情,他纵身一跳,跳上骡背,就在孩子的背后。“那只该死的船!”他喊道,“偏偏在河对岸!大熊径直蹚水过河了!‘狮子’离它太近!那只小猎狗也是这样!‘狮子’离他实在太近,我没法开枪!快走呀!”他喊道,一面用靴子的后跟踢骡子的两侧。“快走呀!”
他们一头冲下堤岸,在化冻的泥土地里趔趄打滑,跌跌撞撞地闯过柳丛,冲进水里。他没有感到震动,也不觉得冷,在泅水的骡子的一边,一手抓住鞍头,另一只手把枪高高地举在头顶,布恩在骡子的另一边。山姆在他们后面的什么地方,接着,在河里,在他们周围的水里,满处全都是狗。它们游得比骡子快;骡子的蹄子还未碰到河滩的沙地,它们就已经挣扎着在往河堤上爬了。德·斯班少校在它们方才离开的河岸上高声呼喊,孩子扭回头去,看见谭尼的吉姆和他的马正进入水中。
这时,他们前面的树林里和饱含雨意的空气里响起了一片喧嚣。这片声浪在喧哗,在震响;它发出回声,撞击在他们身后的堤岸上,弹了回来,重新组成声浪,再次喧哗,震响,直到那孩子真要以为这片国土上所有朝野兽吠叫过的猎狗都一齐在冲着他吠叫呢。骡子一上岸,他就骑了上去。布恩却不想再骑了。他拉着一只马镫,随着他们爬上堤岸,一起冲过陡峭的河岸边缘的那些矮树丛,这时看见了那只熊,正用后腿直立着,背靠一棵树,那些狂吼的猎狗则围绕着它乱跑,而“狮子”又一次冲上前去,腾空跃起。
这一回那只熊没有挥爪将他打倒。它几乎像是恋人似的用双臂抱住了那只狗,一起跌倒在地上。孩子这时已经从骡背爬下。他把枪上的两支撞针都扳了回来,但除了那群折腾着的猎犬带花斑的重重身影之外什么也看不见,直到后来,才见到那只熊重新高高地站立起来。布恩在叫嚷着什么,孩子听不清那是什么;他可以看见“狮子”仍然紧紧缠住了大熊的喉咙,他也看见这半蹲半站的熊用一只爪子打中一只猎狗,把它甩到五六英尺开外去,接着熊升高,升高,仿佛永远也不会停止似的,等它又站直了身子,便开始用前爪撕扯“狮子”的肚子。这时候布恩冲上去了。孩子看见布恩手里那把刀的闪光,看见他跳进了猎狗群中,像跨栏似的越过它们,一边跑一边把它们踢开,然后纵身一跃,像骑上骡背似的骑在熊的身上,两条腿围住熊的肚子,左臂搂住熊的脖子,这也正是“狮子”紧紧扒住的地方,接着,随着刀的起落,孩子看见了闪闪的寒光。
大熊只倒下来一次。有一瞬间他们几乎像一组雕塑的群像:那只扒紧不放的狗、那只熊,还有那个骑在它背上把插进去的刀子继续往深里捅的人。接着它们一起倒了下去,被布恩的重量拉得向后倒,布恩被压在底下。最先抬起来的是大熊的背,但布恩马上又骑了上去。他始终没有放开刀子,孩子看见他胳膊和肩部把刀子往里探时那轻微得几乎察觉不出的动作;接着大熊把身子挺直了,把人和狗也一起带了起来,它转了个身,像人那样用后腿朝树林那边走了两三步路,人和狗仍然扒在它的身上,这以后,它才倒了下去。它不是软疲疲地瘫下去的。它是像一棵树似的作为一个整体直挺挺地倒下去的,因此,这三者,人、狗和熊,还似乎从地上反弹起来了一下。
孩子和谭尼的吉姆冲上前去。布恩正跪在大熊脑袋边。他的左耳被扯破了,外衣的左袖已不知去向,右面那只高筒皮靴从膝盖那里一直撕裂到脚背;在毛毛雨洗淋下变稀的鲜血正顺着他的一条大腿、一只手和一条胳膊往下流,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流,这张脸已经不再是狂野的,而是非常宁静的了。他们一起把“狮子”那紧紧咬住大熊喉咙的嘴撬开。“轻点儿,妈的,”布恩说,“你们难道没看见这狗的肠子全都掉出来了吗?”他动手脱下自己的外衣。他又用那种平静的声音对谭尼的吉姆说:“去把小船弄过来。它在河堤下游一百码左右的地方。我方才看见的。”谭尼的吉姆站起来走开去了。接着,孩子不记得是因为谭尼的吉姆喊了一声、惊叫了一声,还是因为他恰好这时抬起头来,他看见谭尼的吉姆伛下身来,看见山姆·法泽斯一动也不动合扑地躺在人们踩过的湿土地里。
他并不是让骡子从骡背上摔下来的。孩子记得方才布恩还没冲上去时山姆已经从骡背上下来了。他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孩子和布恩把他翻过来时,他的眼睛还是睁着的,他还说了几句话,用的是平时和乔·贝克讲话时用的那种语言。可是他动弹不了。谭尼的吉姆把小船拉过来了;他们听见他隔着河对德·斯班少校叫唤。布恩把“狮子”包在自己的猎装里,抱着他往小船走去,他们把山姆抬过去,再回来用谭尼的吉姆牵狗的皮带把大熊捆在独眼骡的鞍前穹上,把他拖到小船跟前,放进小船,留下谭尼的吉姆,好让他带着一匹马两头骡子泅水过河。还不等小船靠岸,布恩就跳出去从德·斯班少校前面冲过去,少校赶紧一把抓住船头。他瞧了瞧老班,淡淡地说了一声“嗯”。接着他走进水里,伛下身去摸了摸山姆,山姆抬眼看着他,又用和乔·贝克交谈的那种古老的语言说了句什么。“你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吗?”德·斯班少校说。
“不知道,先生,”孩子说,“不是因为那头骡子。根本没出什么事。布恩朝大熊冲去时,他已经爬下骡背了。等我们抬起头来一看,他已经躺在地上了。”布恩正在朝还在河中央的谭尼的吉姆喊叫。
“快上来,他妈的!”他说,“把那头骡子给我牵来!”
“你要骡子干什么?”德·斯班少校说。
布恩甚至都没有转过眼来看他。“我要去霍克铺请大夫。”他用那种平静的口气说道,脸色也很平静,脸上的鲜血变得越来越稀了。
“你自己才需要大夫呢,”德·斯班少校说,“谭尼的吉姆……”
“甭管他,”布恩说。他把脸转向德·斯班少校。他的脸仍然很平静,但是声音提高了八度,“你难道没看见这狗的肠子全都掉出来了吗?”
“布恩!”德·斯班少校说。两人对看了一阵。布恩比德·斯班少校足足高出一头;就连孩子现在也比德·斯班少校高了。
“我必须去请大夫,”布恩说,“他的肠子全都……”
“那好吧。”德·斯班少校说。谭尼的吉姆从水里爬上岸了。那匹马和那只眼睛没瞎的骡子已经嗅出老班的气味;它们没命地朝堤岸顶上冲,把谭尼的吉姆也拖了上来,直到他使劲让它们停下来,拴住它们,然后自己再走回来。德·斯班少校解开他纽扣眼上的系指南针的皮带,把指南针交给谭尼的吉姆。“你直接上霍克铺去,”他说,“把克劳福大夫带回来。告诉他有两个人要他治疗。骑我的牝马去。你从这儿去能找到路吗?”
“能找到的,先生。”谭尼的吉姆说。
“那好,”德·斯班少校说,“快走吧。”他转过身来对着孩子,“牵上骡子和马,往回走,去把大车套上。我们乘小船去下游的库恩桥。你到那儿去与我们会合。你能重新找到那地方吗?”
“能,先生。”孩子说。
“那好。你出发吧。”
孩子走回到大车那边。他这才知道他们方才奔跑了多么长的一段路。等他把两匹骡子套在大车前,把马的缰绳在车尾板上系好,已经是下午了。再等他赶到库恩桥,已经暮色苍茫。那条小船早就到了。他还不等看见小船,甚至还不等看见河水,就得从倾斜的大车上跳下来,手里捏着的缰绳还不能松开,同时要转来转去找个合适的地方让自己能拽住嚼子绳,揪住那只还想往前冲的眼睛没瞎的骡子的耳朵,并且用脚跟抵住土地,拽住骡子,等布恩上岸来帮他忙。车后系马的那条绳子已磨断了,那匹马已消失在通往营地的那条路上。他们把大车掉了个头,把骡子卸下,他就把那头眼睛没瞎的骡子牵到路上一百码以外的地方,把它拴好。布恩已经把“狮子”抱到大车上了,山姆这时坐起在小船里,他们过去搀他,他要自己走,挣扎着爬上堤岸来到大车前,还想自己爬上大车,可是布恩不等他了;布恩用双手抱起他,把他安顿在座位上。接着他们再一次把老班捆在独眼骡的鞍上,把他拖上河堤,在大车卸去车板的车尾上搁上两根滑杆,把他拖上大车,然后孩子前去把那只眼睛没瞎的骡子牵回来,布恩费了老大的劲把它往车上套,朝它那坚硬的、发出空洞的声音的脸上擂去一拳又一拳,终于迫使它站在该站的地方,打着哆嗦。这时雨落下来了,好像是等了一天,专门等他们要走了才下的。
他们冒着雨穿过滴水的、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回到营地,早在看见任何亮光之前,就听到了用来给他们指明方向的号角声和间歇的枪声。当他们来到山姆那间黑黑的小屋时,山姆想站起来。他又用老祖宗的那种语言说话了;接着只听见他清清楚楚地说:“让我下去,让我下去。”
“他屋子里没生火,”少校说,“往前走吧!”他厉声地说。
可是山姆这时在使劲地挣扎了,他想站起来。“让我下去,老爷,”他说,“让我回家。”
于是孩子停住大车,让布恩爬下去把山姆抱下来。这回布恩没有等山姆挣扎着自己走路。他把山姆抱进了小屋,德·斯班少校便用一根纸捻从壁炉的余烬里点着了火,把灯点亮,布恩把山姆放在铺上,帮他脱掉靴子,德·斯班少校给他盖上毯子。孩子没进屋,他在外面牵着骡子。车子一停,老班的臭味顺着流动的夜气往前飘,那只眼睛没瞎的骡子又不安生了,不过山姆的眼睛这会儿兴许又睁开来了,眼光是那么深沉,不但穿越了他们这几个人与这间小屋,而且也穿越了一只熊的死亡与一只狗的弥留。接着他们继续往前赶路,朝着那号角的拖长的呜咽声和枪声走去,这每下枪声都像是完整无缺地停留在沉滞的气流中,等待下一声参加进来与它融为一体,他们还朝着那间点了灯的屋子走去,朝流洒着亮光的窗户走去,朝那些平静的脸走去。布恩走进去了,他一身血污,异常镇静,拿着那件裹着东西的外衣。他把“狮子”,连同血污的外衣什么的一古脑儿都放在自己那张又酸又臭、没有床单的铺上,这张铺即使让对家务事像妇女一样精通的阿许来拾掇,也没法拾掇整齐。
从霍克铺请来的锯木厂的大夫已经来了。布恩不肯让大夫看他的伤,非要大夫先料理“狮子”不可。大夫不敢冒险给“狮子”用麻药。他没有用麻药,就把他的肠子给放回去,然后缝合起来。在手术过程中,德·斯班少校按住他的头,布恩按住他的脚。不过他始终也没有动一动。他仅仅躺在那里,黄色的眼睛睁着,茫茫然的也不知在看什么,而这时,这间有一股布恩身上、衣服上臭味的密不通风的小屋子里,挤满了穿新旧猎装的人,他们在静静地观看。这以后,大夫把布恩的脸、胳膊和腿揩拭干净,消了毒,包扎好,接着,那孩子拎了盏提灯走在前面,大夫、麦卡斯林、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将军跟在后面,一行人来到山姆·法泽斯的小屋。谭尼的吉姆已经把火生好了;他正蹲在炉火前打盹。自从布恩把山姆放在铺上,德·斯班少校给他盖上了毯子,山姆一点儿也没动过,可是这会儿他睁开眼睛,把每一张脸都打量了一番,等麦卡斯林按按他的肩膀说“山姆,大夫来给你看病了”时,他居然还把两只手从毯子底下伸出来,摸索着要解开衬衫的扣子,麦卡斯林便说,“别着急。我们来解。”他们替他脱下了衣服。他躺在那里——那古铜色的、几乎没有汗毛的身体,老人的身体,这个老人,这个野性未驯的人,他离开大森林几乎还不到一代,没有子息,没有亲属,没有臣民——他一动不动,眼睛睁着,但已经不再看任何人了,这时,大夫检查完他的身体,把毯子拉上来,把听诊器放回到皮包里去,啪的一声关上皮包,只有孩子一个人明白山姆也即将死去了。
“虚脱了,”大夫说,“也许是休克了。这么大把年纪十二月里还到河里去游水。他会好的。让他卧床休息一两天就行了。有人在这儿陪他吗?”
“会有人的。”德·斯班少校说。
他们回到大屋子去,回到那气味难闻的小房间里去,布恩还在那里,坐在他的铺上,用手按在“狮子”的脑袋上,那些跟在“狮子”后面打猎的人以及这一天以前没有机会见到“狮子”的人,都悄悄地走进来,看看他,然后再退出去。这时天蒙蒙亮了,人们都到外面院子里去看老班,只见他的眼睛也是睁着的,嘴唇怒咧着,露出一口坏烂的牙齿。人们看他那只断了脚趾的脚,他皮底下的小硬块,那都是历来打在他身上的子弹(一共有五十二颗,包括大铅弹、步枪子弹和霰弹),还看他左肩下那一道几乎看不出来的伤口,那是布恩的刀子划的,这一刀终于要了他的命。接着,阿许用大勺子敲一只洗碟盘的底,招呼大家吃早饭,孩子发现,人们吃饭时厨房底下的狗居然一声也不吭,这在他记忆中还是头一回。好像是没有“狮子”作缓冲,那只老熊即使已经是躺在院子里的一具尸体,对它们来说仍然是一个强大得难以面对的可怖的东西。
雨在半夜里就已经停了。等到小晌午,淡淡的阳光露面,很快就蒸发干了云和雾气,使空气和大地都变暖了;今天会是那种没有一点风的密西西比州十二月的天气,可以算是小阳春里的小阳春。他们把“狮子”抬到前廊,让他晒太阳。这是布恩的主意。“他娘的,”他说,“他从来也不爱待在屋子里,除非我硬逼着他。这你们是知道的。”他拿一根撬棍,把自己铺位底下的地板撬松,这样就可以把地板连同床垫什么的一起抬起来,用不着惊动“狮子”了,他们就这样把它抬到前廊上,放在地上,让他面对大森林。
接下来孩子和大夫、麦卡斯林和德·斯班少校来到山姆的小屋。这一回山姆没有睁开眼睛,他的呼吸是那么轻微,那么安静,他们几乎察觉不出他是在呼吸。大夫连听诊器都没有拿出来,连摸也没有摸他。“他不要紧的,”大夫说,“他连伤风感冒都没有。他只不过是暂时死过去罢了。”
“暂时死过去?”麦卡斯林说。
“是的。老人有时候就是这样的。然后他们好好睡上一夜,或者只消喝上一杯威士忌,就改变主意了。”
他们又回到大房子里。这时人们开始来到了——有的是沼泽地里设置一系列兽夹的居民,他们面黄肌瘦,依靠服用奎宁、捕猎浣熊和饮用河水维持生命,有的是农民,他们在洼地边缘开出小片荒地种植玉米与棉花,他们的农田、谷仓和猪圈一再受到老熊的骚扰,有的是伐木营里来的工人、霍克铺锯木厂来的工人、从更远地方来的城镇居民,他们的猎狗在老熊的爪底下丧生,他们的兽夹、陷阱惨遭捣毁,他们的铅弹被老熊的毛皮带走。他们骑马来,步行来,或者坐大车来,他们进了院子,看看大熊,然后来到屋子前面“狮子”躺着的地方,把小院子挤得满满的,都溢了出来,最后都快有一百个人了,在暖洋洋的、让人昏昏欲睡的阳光下或蹲或立,轻声地聊着打猎的事,谈论野兽和追逐它们的猎狗,谈到了往昔的早已不在世的猎狗、熊、鹿和猎人,在这段时间里,那只蓝色的大狗偶尔会睁开眼睛,他不像是在听人们讲话,而是似乎要在闭上眼睛之前再看看大森林,好让自己记住这大森林,或者想看到这大森林依然还在。他是日落时分死去的。
当天晚上,德·斯班少校吩咐拔营回家。他们把“狮子”带进森林,严格地说是布恩用自己床上的被子裹住了“狮子”把他抱进森林的,他不让任何人碰他,就像昨天大夫来到之前那样;布恩抱着“狮子”在前面走,孩子、康普生将军、华尔特以及留下没走的将近五十个人拿着提灯和松枝火把跟在后面——这些是来自霍克铺甚至更远地方的人,他们还得连夜骑马走出这片洼地呢;也有些是沼泽地的居民与使用兽夹的猎户,他们还得用两只脚走路,走回到散布在各个角落里所居住的小屋子去。布恩甚至都不让别人来挖墓坑,他把“狮子”放进去,给他埋上土,接着康普生将军站在墓前致辞,就仿佛地里埋着的是个人似的,而这时际,松枝的火焰和黑烟在冬天的枝干间飘动。接着他们回到营地。德·斯班少校、麦卡斯林和阿许已经把所有的被褥都卷起捆好了。两头骡子已经套在大车前,头朝洼地外沿站着,大车上也已装满了东西,厨房里的炉子已经凉了下来,桌上摆了些冷菜和剩下的面包,只有咖啡是热的,等孩子奔进厨房,德·斯班少校和麦卡斯林已经吃过饭了。“什么?”那孩子喊道,“什么?我可不回去。”
“是的,”麦卡斯林说,“我们今天晚上就走。少校决定要回去了。”
“我不!”他说,“我要留下。”
“你下星期一必须回到学校去。你已经比我原先打算的多旷课一个星期了。从今天起到下星期一,你还得把功课补上。山姆的病不要紧。你听到克劳福大夫是怎么说的。我打算让布恩和谭尼的吉姆都留下来照顾山姆,一直到他觉得好些,能够起床的时候。”
孩子的呼吸急促起来了。这时候别的人都进来了。他迅速地、几乎发狂似的朝那一张张脸扫视了一遍。布恩又拿来了一瓶酒。他把酒瓶倒过来,用手掌根猛击瓶底使瓶塞松动,再用牙齿咬住,拔出瓶塞,啐到地上,然后开始喝酒。“没啥好说的,你该回学校去,”布恩说,“不然的话,就算卡斯不烧你的屁股,我也要烧,我才不管你是十六岁还是六十岁呢。你不念书,长大后有什么屁的前途呢?你又怎么对得起卡斯呢?如果我压根儿没上过一天学,我真不知道自己究竟会怎么样呢?”
孩子又重新看看麦卡斯林。他觉得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急,越来越短,好像厨房里的空气不够这么多人呼吸似的。“今天才星期四。我会在星期天晚上骑一匹马回家。那我就星期六回家吧。我星期天晚上用功,把损失的时间都弥补回来。麦卡斯林。”他说,甚至都没感到绝望。
“不行,我告诉你,”麦卡斯林说,“快坐下来吃你的晚饭吧。我们这就走……”
“等一等,卡斯。”康普生将军说。直到有一只手按在孩子的肩头上,他才知道康普生将军已经走到他背后来了。“怎么回事啊,孩子?”他说。
“我必须留下,”孩子说,“我得留下。”
“好吧,”康普生将军说,“你可以留下。要是多旷课一星期你就落下那么远,非得拼死拼活地追赶才能把又穷又酸的书呆子写在书皮里的那些话弄懂,那我看你还真不如压根儿不念书的好。——行了,你不要再说了,卡斯,”他说,虽然麦卡斯林并没有开口,“你现在一只脚踏在农庄里,另一只脚踩在银行里;结果连一个好的立脚点都还没有找到,可这个孩子早已是一个聪明的老人了,早在你们这些该死的姓沙多里斯的和姓爱德蒙兹的想起经营农庄和银行之前,而你们办农庄、开银行就是为了用不着弄明白这孩子天生就知道的事,对这个,他也许感到敬畏,不过决没有吓破了胆,他能仗着一只指南针走十英里路,因为他要去看一只熊,而我们这些人谁也没能够接近大熊,好把子弹打进它的身体;他看到大熊后又仗着一只指南针走十英里夜路回来;天哪,没准这就是你们办农庄、开银行的原因和由来呢。——我琢磨,艾克,你仍然不肯说清楚你留下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吧?”
他仍然不肯说。“我一定要留下嘛。”他说。
“好了,”康普生将军说,“这儿还剩下不少吃的。那么你星期天回家,照你答应麦卡斯林的那样,行吗?不是星期天晚上:是星期天。”
“好的,先生。”孩子说。
“那好,”康普生将军说,“坐下来吃饭吧,小伙子们,”他说,“咱们快点动身吧。不等我们到家,天就要变得很冷了。”
他们坐下来吃饭。大车已经装好,随时可以上路;他们只消爬上车就可以走了。他们准备让布恩把大车赶到大路上一家农户的马厩那儿,他们的四轮马车就存放在那里。布恩站在大车旁,背后的天空衬出了他的轮廓,头上缠着绷带,像一个帕坦人[8],比站在那边的所有的人都高,因为他把嘴上的酒瓶底朝天翘了起来。接着他没有放低酒瓶就把它从嘴边朝一旁扔去,空酒瓶在微弱的星光下旋转、闪亮。“要走的人,”他说,“赶快上这该死的大车。不走的人,给我滚开。”人们纷纷上车。布恩爬上车。坐在康普生将军旁边,大车就移动了,它走进晦暝之中,一直到孩子再也看不见它,甚至都看不见有一团更浓密的黑影在那更广漠的黑夜中移动。不过他仍然能听见它的声音,有好一会儿,听得见大车从这条车辙移到那条车辙时木头车身颠簸所发出的慢条斯理的碰撞声。等他听不见大车声后他仍然能听到布恩的声音。他在唱歌,声音嘶哑,走调,却很响亮。
那是星期四。星期六一早,谭尼的吉姆骑了麦卡斯林的马走出大森林,这是一匹养在森林里六年来没有离开过洼地一次的马。将近黄昏时,他骑着这匹精疲力竭的马穿过农庄的院门,来到农庄的小铺门口,麦卡斯林正在这里把下一周的口粮分配给佃农和雇工,而这一回麦卡斯林未雨绸缪,不去冒险等待人家给德·斯班少校的四轮马车牵马套马。他干脆赶了自己农庄上的马车出去,谭尼的吉姆一上车就在后座上睡着了,麦卡斯林赶车来到杰弗生,等德·斯班少校换上靴子穿上大衣,他们就在黑夜里赶了三十里路,星期天拂晓时分,换上了等在那儿的牝马和骡子,等太阳出来时,他们走出大森林,来到他们埋葬“狮子”的矮土丘,只见坟墩的新土上还留有布恩铁锨的痕迹,在坟丘另一面,有人用新砍下的小树捆在四根柱子之间,搭成一个平台,上面安放着一捆毯子裹起的东西[9],布恩和孩子正蹲在平台与坟丘之间,后来,布恩把绷带扯去,露出了老班的爪子留下的长长的伤疤,就像是阳光下结了硬皮的柏油,他跳将起来向他们扑去,手里还拿着那支他从未打着过东西的老枪,其实这时麦卡斯林已经从骡背跳下来了,他两脚一踢摆脱了马镫,纵身一跃,不等骡子停住脚步已经着地了,接着朝布恩走来。
“退回去,”布恩说,“天哪,不许你碰他。退回去,麦卡斯林。”可是麦卡斯林还在往前走,步子迈得挺快,然而并不匆忙。
“卡斯!”德·斯班少校说。随即他又说,“布恩!嗨,布恩!”接着他也爬下坐骑,那孩子也急急地站起身来,但麦卡斯林依旧在朝前走,不很快但是很坚定,他走到坟丘旁,有力地伸出手去,动作很快但并不显得急躁,一把抓住枪筒的中部,结果他和布恩隔着“狮子”的坟丘面对面站着,两人都抓住了这把枪,布恩那张疲倦的、不屈不挠的、惊诧的、狂怒的脸,那张有野兽抓的黑色疤痕的脸,比麦卡斯林的几乎要高出一头,接着布恩的胸膛开始一起一伏,仿佛整个森林、整个荒野都没有足够的空气供给他们这几个人,供给他和其他任何人,甚至不够他一个人呼吸似的。
“松手,布恩。”麦卡斯林说。
“你这混账的细高挑儿——”布恩说,“你难道不知道我能够一把从你手中夺过枪吗?你难道不知道我能把这支枪弯得像条领巾似的缠住你的脖子吗?”
“知道,”麦卡斯林说,“你松手,布恩。”
“是他[10]自己要这样做的。他告诉我们的。他一五一十地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而且看在上帝的分上,你不能把他搬走。我们就照他说的办,从那时起,我一直坐在这儿不让野猫和鸟兽来侵扰他,而且看在上帝的分上……”这时麦卡斯林夺过了枪,他拉枪栓时让枪口斜着朝下,五颗子弹咔嗒咔嗒地退了出来,非常之快,第一颗还没有落到地上最后一颗就已经快落出来了,于是麦卡斯林把枪扔在身后的地上,眼睛却片刻也没有离开布恩的眼睛。
“是你杀死他的吗,布恩?”他说。这时候,布恩动弹了。他转过身去,他的动作好像仍然酒醉未醒,而且有一瞬间好像连眼睛也瞎了,他伸出一只手,脚步凌乱地走向大树,还没有走到那儿就像已经停了步,因此跌跌撞撞地倒到大树上去,双手向上一伸,抓住了树,扭过身来,背靠大树,让他那张狂野的、疲倦的、带伤痕的脸和他那大起大落的胸膛衬在树干的前面,麦卡斯林就逼上前去,又面对着布恩,眼睛一直死死地盯住他的眼睛。“是你杀死他的吗,布恩?”
“不!”布恩说,“不!”
“说实话,”麦卡斯林说,“如果他这样求过我,我也会干的。”这时候孩子动弹了。他置身在他们之间,面对着麦卡斯林;眼泪汩汩地涌了出来,仿佛不仅仅是从眼睛里,而是像汗水那样从整张脸上迸流出来的。
“别折磨他了!”他大声喊道,“天哪,别折磨他了!”
* * *
[1] 指艾萨克十六岁那年(1883年)的12月。
[2] 货车列车末尾供车长执行任务用的车厢。
[3] 这四人都是美国著名的重量级拳击家。沙利文于1889年打败基尔雷,突尼于1926、1927年两度打败丹泼西。
[4] 这四人都是美国著名的重量级拳击家。沙利文于1889年打败基尔雷,突尼于1926、1927年两度打败丹泼西。
[5] 原产于法国佩尔什地区的大种挽马。
[6] 纳·贝·福勒斯特(1821—1877),美国内战时期南方联军的骑兵指挥官。内战前当过牛贩子、奴隶贩子和庄园主。
[7] 指内战末期1864、1865年南军濒临失败的时日。
[8] 原文为“Paythan”,如系“Pathan”,则为帕坦人,这是居住在阿富汗与巴基斯坦的一个民族。
[9] 山姆的尸体。这里用的是契卡索族印第安人的一种葬仪。
[10] 指山姆。
4
这一年他[1]二十一岁了。他可以把它说出来了,这回,他本人和他的表外甥并不是在大森林前并肩而立,而是在他即将继承的那片驯服的土地之前,这是他的祖父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用白人的钱从野蛮人那里买来的(他们那些没有枪的祖先曾在这儿打猎),祖父驯服了土地并且对它发号施令,或者说他相信自己已经驯服了它也可以对它发号施令,原因是他所奴役的并对之握有生杀大权的那些人从这片土地上清除了森林,汗流浃背地搔刨地面,其深度也许达十四英寸,使过去这儿没有的作物得以生长并且重新变成钱,这钱是相信自己买下了土地的人为了得到地、保住地并拿到一份合理的收益而曾经不得不付出的;正是为了这个原因,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的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才可以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并相信这片土地是他的,该由他占有并传给后人,因为这个坚强无情的人对自己的虚荣、骄傲和力量是早就玩世不恭地有所察觉的,对自己所有的后裔也是全都看不上眼的:[2]正如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的德·斯班少校和他那片原始森林一样,这片林子比任何文契所记录的都要大都要古老:也正如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的老托马斯·塞德潘一样,德·斯班的地还是从他那里用钱换来的:也正如伊凯摩塔勃那位契卡索部落的酋长一样,托马斯·塞德潘的地还是从他那里用钱或甜酒或是任何别的东西换来的,而酋长也知道其实这些土地哪一块都不能算是他的,他既不能把它们消灭,也不能把它们出卖[3]
如今不是在大森林之前,而是在土地的前面,不是想追逐什么、贪求什么,而是想有所舍弃,而且是在小铺里,这本来是最合适的地方,这儿也许不能算是心脏,但肯定是被拒绝被舍弃的东西的腹腔神经丛:一座正正方方的有门廊的木头建筑,像个不祥之物似的蹲在田野的高处,田野上的劳动者仍然受到它的羁缚,不管有没有六五年[4]的事情,这所木头房子外面贴满了各种广告,推销鼻烟、伤风药、软膏与药水,那是白人制造、白人销售的,目的是把黑人的色素漂白、头发拉直,好让他们酷似二百年来一直奴役他们的那个种族,而且再过上一百年,即使再打一次内战,黑人也无法从这个种族那里获得完全的自由
他本人和他的表外甥置身在干酪、腌肉、煤油和马具的陈腐的气味当中,置身在一排排木架当中,木架上放着烟草、工作服、瓶药、线、犁栓,置身在盛放面粉、杂粮、糖浆、钉子的大桶小桶当中,周围还有一只只钉在墙上的木楔,上面挂着犁绳、马轭、笼头和挽链,这里有一张办公桌,桌子上有只木架,架上放着一摞摞账簿,在上面麦卡斯林记下了潺潺流水般流出去的食品、供应、装备的细账,这些东西每年秋天回收,成为收下后轧去棉籽并卖掉的棉花(这两条线细得像真理,不可捉摸有如赤道,然而又像缆绳般结实,能把那些种棉花的人终生捆缚在他们流汗不止地劳动的土地上),这些老账簿模样和大小都很粗笨古怪,在那些发黄的纸上留下了他父亲梯奥菲留斯和他叔叔阿摩蒂乌斯的褪了色的笔迹,那还是内战前的二十年间写的,那次战争至少在名义上把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黑奴给解放了:
‘放弃,’[5]麦卡斯林说,‘放弃。你,他[6]的直裔男性后代,他看到了机会,抓住了机会,买下了地,拿到了地,反正不管怎么样得到了地,反正不管怎么样,根据那古老的产权状,那第一特许状得到了地,可以传给后人,当时,这片地还是一片荒野,上面有许多野兽和比野兽更野蛮的人,而他清除了土地,把它变成一样可以留传给儿孙的东西,一样值得传给后代使他们感到安逸、安全、骄傲并且使他本人的名声与业绩永垂不朽的东西。你不仅是男性后裔而且是直系第三代唯一的一个也是最后的后裔,而我不仅与老卡洛瑟斯隔开三代而且还是从女儿这一支所出的,我名字里之所以有麦卡斯林这个词儿完全是因为出于容忍和礼貌,也是因为我的祖母对那个人的成就感到自豪,可是你却认为可以放弃他的遗产和他的业绩。’于是他说
‘我没法放弃它。它从来不是我的,我无权放弃它。它也从来不属于父亲和布蒂叔叔,可以由他们传给我让我来放弃,因为它也从来不属于祖父,可以由他传给他们再传给我让我来放弃,因为它也从来不属于老伊凯摩塔勃,可以由他出卖给祖父让他传赠并放弃。因为这地根本也不属于伊凯摩塔勃的祖先,可以由他传给伊凯摩塔勃,让他出卖给祖父或是别的什么人,因为就在伊凯摩塔勃发现、明白自己可以把它换成钱的那一瞬间,就在土地不再属于他,可以由他子子相传的那一瞬间,买下这块土地的人等于什么也没有买到。’
‘什么也没有买到?’于是他说
‘什么也没有买到。因为他[7]在《圣经》里说到怎样创造这世界,造好之后对着它看了看说还不错,便接着再创造人。他先创造世界,让不会说话的生物居住在上面,然后创造人,让人当他在这个世界上的管理者,以他的名义对世界和世界上的动物享有宗主权,可不是让人和他的后裔一代又一代地对一块块长方形、正方形的土地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而是在谁也不用个人名义的兄弟友爱气氛下,共同完整地经营这个世界,而他所索取的唯一代价就只是怜悯、谦卑、宽容、坚韧以及用脸上的汗水来换取面包。而且我还知道你打算要说什么,’他说,‘只不过祖父——’于是麦卡斯林说
‘——的确拥有它的呀。而且并不是第一个。不是唯一的一个也不是第一个,从人被逐出伊甸园算起,你的权威经典里正是这样说的。而且也不是第二个,仍然不是只有他一个,从他的由亚伯拉罕[8]身上跳出来的选民以及他们的子孙(他们抛弃了亚伯拉罕)的那部乏味、可怜的编年史看是如此,从那五百年的历史[9]看也是如此,在这五百年里,半个为时人所知的世界和它所包括的一切都臣属于一个城市,正如这个庄园和它所包括的一切生命都臣属于、无法废除地隶属于这家小铺子和那边的你祖父在世时立下的那些账簿,而在接下去的一千年[10]里,人们为帝国崩溃后破碎的山河争夺不已,直到最后,连那些残损的土地也贫瘠不堪,人们为在旧世界一钱不值的黄昏中这样啃了又啃的骨头狺狺嗥叫,直到最后,一枚偶然的鸡蛋使他们发现了新大陆。因此让我说我的看法吧:不管怎么说怎么着,老卡洛瑟斯的确是拥有这片土地的。他买进了,得到它了,不管怎么说;保住了它、留住了它,不管怎么说;把它传给了后人:不然的话,你干吗站在这里谈什么放弃和断绝关系呢?老爷子得到了,保留了五十年,直到你可以与它断绝关系,与此同时,他——这位裁决者,这位缔造者,这位仲裁者——宽恕了人们——不过他有没有宽恕呢?朝下界俯视,看到了——不过他看到了没有呢?至少他无所作为:看到了,却不能有所作为,还是根本没有看到;看到了,却不愿有所行动,还是兴许他根本不愿意看见——是脾气乖张,是无能,还是盲目:到底是哪一种情况呢?’于是他说
‘是被剥夺了。’于是麦卡斯林说
‘什么?’于是他说
‘是被剥夺了。不是无能:他没有宽恕;也不是盲目,因为他在注视着一切。还是让我把话说清楚吧。伊甸园被剥夺了。迦南福地也被剥夺了,那些剥夺了别人的人剥夺了别人同时自己也被剥夺了,而在外地主在罗马妓院里鬼混的那五百年,野蛮民族从北方森林里出来的那一千年,他们剥夺了罗马的地主,吞噬他们蹂躏过的财物,自己又被人蹂躏,接着又在你所说的旧世界一钱不值的黄昏中对着旧世界被啃过的骨头咆哮,以他的名义做出渎神的行为,直到他仅仅用一只鸡蛋便让他们发现一个新世界,在那里,一个人民的国家可以在谦卑、怜悯、宽容和彼此感到骄傲的精神中建立起来。但不管怎么说怎么着,祖父是的确拥有这片土地的,因为这是他允许的,不是因为无能、纵容、盲目而是因为他命令这样做,他监视着这样做的。他看到这片土地早在伊凯摩塔勃和伊凯摩塔勃的父亲老伊塞梯贝哈还有老伊塞梯贝哈的一辈辈先人拥有它之前就已经是受到诅咒的,早在任何一个白人用祖父和他的同类、他的父辈从旧世界腐朽的、一钱不值的黄昏——仿佛这旧世界污浊的风鼓满了帆驱使着船舶——带到新世界来的东西换到手之前,就已经是玷污了的,这片新大陆是他出于怜悯和宽容特地赐给他们的,条件是他们必须怜悯、谦卑、宽容与坚韧——’于是麦卡斯林说
‘啊。’
‘——只要是在伊凯摩塔勃和伊凯摩塔勃的后代手里不间断地传下去,任何地方的土地都是没有希望的。也许他看到,只有在一段时期之内,把土地从伊凯摩塔勃血统的人的手里夺走,交给另一种血统的人,他才能完成他的目的。也许他早已知道那另一种血统的人会是怎么样的,也许只有让白人的血统出现,足以引起白人的诅咒,这样做才是最大的公平,也是最大的报复,当——’于是麦卡斯林说
‘啊。’
‘——当他用带恶而来的血统来摧毁恶时,正如医生用发烧来解除发烧,以毒攻毒一样。也许他从他可能挑选的众多的人中挑中了祖父。也许他知道祖父本人不能完成他的目的,因为祖父也是诞生得太早了,不过祖父会有后裔,合用的后裔;也许他早已预见到祖父会有什么样的后裔,也许他早已看到祖父身上有能繁殖三代人的种子,他看到这种子会着手让他的卑贱的子民至少有一部分得到自由——’于是麦卡斯林说
‘含的子孙。你是喜欢引用《圣经》的:他们是含的子孙。’于是他说
‘他在《圣经》里是说了一些话,不过有些话人家说是他说的其实他并没有说。我知道你现在想说什么:如果真理在我看来是这样的而在你看来是那样的,那我们怎么能决定哪种说法是真理呢?其实你不需要选择。心灵早就知道了。他的书不是写给必须做出抉择、选择的人读的,而是让心灵来读的,不是给世界上的聪明人读的,因为也许他们并不需要这本书,也许聪明人已经没有心灵了,而是给世界上遭到厄运和地位卑微的人读的,他们除了用心灵之外再也不能用别的来读了。因为那些为他写他的书的人写的都是真理,而世界上只有一种真理,它统驭一切与心灵有关的东西。’于是麦卡斯林说
‘这么说那些为他记录下他的书的人有时是在说谎啰。’于是他说
‘是的。因为他们也是人。他们当时试图透过心灵的冲动的复杂性来写出心灵的真理,为了所有那些会在他们死后搏动的复杂、困惑的心。他们试图告诉人们的事,他所想说的事其实也很简单。他们这本记录了他的话的书是为普通人写的,但是普通人却感到难以相信这些话。还必须用他们熟悉、能够理解的日常用语来解释才行,不仅仅对那些听的人,而且也对那些讲的人,因为如果那些如此接近他以致从所有能呼吸与讲话的大众中被选出来记录、传达他的话的人,也只能通过推动心灵的激情、欲念、仇恨与恐惧的复杂性来理解真理,对于那些只能通过口头传达来理解真理的人,他们抵达真理又需跨越何等宽阔的一条鸿沟呢?’于是麦卡斯林说
‘我可以回答说我不知道,因为你老是惯于用同一段经文来证明自己的看法正确,并证明我的看法不正确。可是我不这样说,因为你自己已经答复了:如果按你所说的那样,心灵,那一贯正确、不会出错的心灵,是知道真理的,那么,那就根本不存在时间了。不过也许你是对的,因为虽然你承认从老卡洛瑟斯到你是三代,其实却并没有三代。连两代都是不完整的。布克叔叔和布蒂叔叔。他们不是最早的也不是唯一的。在这片你宣称是上帝创造、人类自己诅咒并玷污的国土上,在不到两代人有时还不到一代人的时间里就出现了一千个别的布克和布蒂。更不用提一八六五年的事了。[11]’于是他说
‘是的。除了父亲和布蒂叔叔还有许多人。’他甚至都没朝书桌上的架子瞥上一眼,麦卡斯林也没有看。他们并不需要看。对他来说,好像这些有斑迹的、龟裂的皮面账簿正按着泯灭中的次序被一本本搬下来,摊开在桌子上或也许在某个假想的法庭甚至圣坛或者是上帝的宝座前,在这些记录了人间的不正义以及至少是一点点的改善和补偿的发黄的纸页与浅褐色的墨水永远化为无名、公有的原始尘埃之前,让那位全知者作最后一次的细读、沉思,感到赏心悦目
发黄的纸页上潦草地涂写着褪了色的墨水的字,起先是他祖父写的,然后是他父亲和叔叔写的,他们俩过了五十岁然后又过了六十岁都仍然是单身汉,其中的一位管理庄园和农活,另一位管理家务和烹饪,而且在他的孪生兄弟结了婚、这男孩本人出生之后还一直做下去
父亲一入土,这两兄弟就从那幢设想很庞大的、父亲甚至都没有造完的谷仓似的大宅里搬了出来,搬进一座他们俩自己盖的只有一个房间的小木屋,他们住进去以后才增盖了几间屋子,不让任何一个奴隶碰任何一根木头,仅仅是确实要把一根根原木举起来放在应该放的位置上时,他们才让步,因为这绝不是两个人能抬得动的,他们把所有的奴隶都安顿在大宅里,那边有些窗户还仅仅是用乱七八糟的木板挡起来的,或是用熊皮、鹿皮钉在空荡荡的窗框上;每天日落时分,负责农活的那个兄弟就会像一个解散一连士兵的军士长那样,让黑人列队前进,然后不管他们愿意还是不愿意,把男人、女人和小孩,他们倒也不提问、不抗议也不求情,统统轰进那所几乎还没形成胚胎就流产的大宅,仿佛连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也在这具体表明自己虚荣的不着边际的构思前惊呆了;布克大叔会在心中默默地点名,把他们轰进去,然后用一根熟铁打的有剥兽皮的刀那么长的钉子把门钉死,这根钉子是专门为了这个目的系在门框柱的一根鹿皮短带子上的,其实这座大宅有一半窗子都是没有的,也根本没有装合页的后门,因此不管是当时还是五十年后孩子本身已长大能够听到与记得事儿时,当地都流传着一个民间故事式的传说:说什么这一带整个晚上都出没着麦卡斯林家的奴隶,他们避开月光照耀的大路和骑马巡逻队去别的种植园做客,还说什么在这两个白人和二十来个黑人之间存在着一个心照不宣的君子协定:在那个白人在太阳落山时给他们点了数并把那根自己打的钉子钉进前门之后,只要第二天天亮时把钉子钉进去的那个兄弟把它拔出来时所有的黑人都在屋子里,两个白人就都不会绕到房子后面去看后门
这两个孪生兄弟连笔迹也都是一模一样的,只有当你把两种样本并放在一起比较时才能分辨出来,而甚至在两人的笔迹出现在同一页纸上时他们的笔迹也都是一模一样的(他们的笔迹经常出现在同一页上,仿佛他们早就停止了口头交流,而是利用一天天越积越多的纸页来处理人压迫人的不可避免的事务,这种事务在一八三〇到一八四〇年在整个密西西比州北部的荒原地区进行着,却单单挑中了他们两个来干这样的事)两种笔迹都仿佛出自同一个极为普通的十岁男孩之手,连拼法也一模一样,只不过多少年来毫无进步,而这期间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继承与购置的奴隶——罗西乌斯、菲贝、图西迪德斯、尤妮丝以及他们的后代,还有山姆·法泽斯和他的母亲,这两个是卡洛瑟斯用一匹惯于慢跑的劣种阉马向老伊凯摩塔勃去换来的,他的土地也是从这位契卡索酋长那里买来的,还有谭尼·布钱普,这是双胞胎之一的阿摩蒂乌斯在一次扑克牌戏中从邻人那里赢来的,还有那个怪人,他管自己叫珀西伐尔·布朗李,这是双胞胎中那个叫梯奥菲留斯的买来的,干嘛要买,他和他的孪生兄弟显然都不清楚,这是从贝德福·福勒斯特手里买下的,当时他仍然仅仅是个奴隶贩子而不是一位将军(这件事占了一个单页,时间不长,还不到一年,事实上还不到七个月,那孩子已经能分辨出一开头是他父亲的笔迹:
珀西伐尔·布朗李 26岁。 文书兼簿记。1856年3月3日在冷水镇[12]从N.B.福勒斯特处购得 价265元
在这下面,同一种笔迹写道:
1856年3月5日根本不会记账也不识字。会写自己的名字可是我自己已经写下来了他说他会犁地可是我看不像。今天已送去大田1856年3月5日
还是同一种笔迹:
1856年3月6日也不会犁地说他打算做一个牧师这么说也许他会牵牲口到溪边去饮水
这一回是另一种笔迹了,现在当两种笔迹出现在同一页上时他能分辨出是他叔叔的笔迹了:
1856年3月23日连这一点也不会除非是一回牵一头得把他脱手
接着又是第一种笔迹:
1856年3月24日这个世界上究竟会有谁要买他呢
然后是第二种笔迹:
1856年4月19日没人会买的你自己两个月以前在冷水镇的集市上栽了跟斗我从没说过要卖掉他是要释放他
第一种笔迹:
1856年4月22日我要从他身上把钱弄回来
第二种笔迹:
1856年6月13日怎么弄呢一年一块钱265元得265年谁来签他的自由证明书呢
接着又是第一种:
1856年10月1日骡子约瑟芬腿断被枪杀马房里不对劲黑奴不对劲什么都不对劲损失100元[13]
同一种笔迹:
1856年10月2日给予自由借方麦卡斯林与麦卡斯林265元[14]
然后又是第二种:
10月3日借方梯奥菲留斯·麦卡斯林黑鬼265元骡子100元共计365元他还没有走父亲在这里就好了[15]
然后又是第一种:
1856年10月3日这个狗狼养的不肯离开父亲会怎么干呢
第二种:
1856年10月29日给他重新起名字
第一种:
1856年10月31日给他起个什么新的名字呢
第二种:
1856年圣诞节叫斯宾特里乌斯
)[16]随着一页又一页、一年又一年的过去变得具体了,甚至还影影绰绰地有了生命,各自具备自己的激情与复杂个性;一切都记录在这里,不仅是一般的、可以原宥的不正义行为以及对它的缓慢的补偿,而且也记录下了那个具体的悲惨事件,那是没法得到原宥而且是永远无法补偿的,那新的一页和新的账簿,上面的笔迹他现在只消看一眼便能认出是他父亲的了:
父亲去世路西乌斯·昆图斯·卡洛瑟斯·麦卡斯林,1772年生于卡罗来纳1837年卒于密西西比。1837年6月27日去世并安葬
罗斯库司。由祖父在卡罗来纳养大年龄不详。1837年6月27日给予自由不愿离去。1841年1月12日去世并安葬
菲贝罗斯库司之妻。由祖父于卡罗来纳购得自称五十岁1837年6月27日给予自由不愿离去。1849年8月1日去世并安葬
图西德斯罗斯库司与菲贝之子1779年生于卡罗来纳。1837年6月28日拒绝接受父亲遗嘱中指定给予的十英亩土地1837年6月28日拒绝接受阿与梯·麦卡斯林建议赠予的200元愿意留下做工以偿还身价
在这下面和接下去的五页以及几乎同样数目的年份里,那些缓慢而逐日地积累起来的给他的工钱以及食物与衣服——糖浆、肉和杂粮,还有便宜结实的衬衫、裤子和皮鞋以及偶尔得到的一件用以抵御雨水和寒冷的外套——的费用都记录了下来,两者相抵,得出了缓慢而却是稳定地在增长的节余(艾克觉得似乎可以真的看见那个黑人,那个奴隶——他的白种主人为了那件事[17]永远解放了他,但是正是因为有了这件事,只要这黑人记忆犹存,便不能接受这种自由——走进小铺,也许是向那个白人的儿子要求允许他看一下账目,虽然他不认识字,甚至也不要求白人告诉他——他反正总得接受,因为他根本无法查对——账面上怎么样了,还得过多久他才能离开庄园,可以永远也不回来,其实他要去的地方也仅仅是十七英里路之外的杰弗生镇)一直记下去直到最后一条账目,下面还划了两道黑杠:
1841年11月3日付与图西德斯·麦卡斯林现金200元整。1841年12月图用此款在杰[18]开设铁匠铺1854年2月17日在杰去世并安葬
尤妮丝1807年父亲在新奥尔良以650元购得。1809年与图西德斯结婚1832年圣诞节在溪中溺死
接下去另一种笔迹出现了,他在账本上看见并且辨认出这是他叔叔的笔迹,这还是第一次,这是做家务事和做饭的那位,麦卡斯林早在孩子出生前十六年就认识他和孩子的父亲了,可是即使是麦卡斯林,也只记得他整天坐在厨房炉灶前一把摇椅里做饭的情形。他写道:
1833年6月21日她自溺而死[19]
接着是第一种笔迹:
1833年6月23日世界上有谁听说过一个黑鬼会自溺而死的呢
然后是第二种笔迹,不慌不忙的,完全是总结式的;除了日期不同,两项记载一式一样,就像是用橡皮图章印出来的:
1833年8月13日她自溺而死
于是他想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为了什么呢?当时他十六岁。他独自一个待在这小铺里已不是头一回,把书桌架子上从记事起就十分熟悉的老账簿取下来也不是头一回啦。在他孩提时,甚至在九岁、十岁、十一岁他读书识字之后,他常常抬起头来望着这些有斑痕与裂缝的书皮书脊,但并不特别想打开它们,虽然打算总有一天要好好研究它们,因为意识到它们没准包含着一部编年史式的记录,一部极其详尽却无疑是非常乏味的记录,这样的材料是从别处得不到的,里面不仅有关于他的亲骨肉的情况而且还有全部亲属的有关情况,不仅有白人也包括黑人,他们和他的白人祖先一样,也是他的长辈,里面还有有关土地的情况,这土地是他们共同拥有共同利用的,他们全都赖以为生,一起靠它养育的,而且还会继续共同利用下去,不管肤色上的区别和名义上是属于谁的,但是要看账簿也得等到有空闲的某一天,那时他上了年纪,说不定也有点儿感到厌烦了,因为这么多年之后这些老账本里的事早已经是铁定了、结束了、不可改变了、没有危害了。后来他十六岁了。他在找到之前就知道会发现什么了。他在半夜之后,等麦卡斯林睡着了,到他房间里去取了小铺的钥匙,关上了小铺的门,反锁在里面,那盏被人遗忘的提灯又重新在沉滞、冰冷的空气中发出臭味,他趴在发黄的纸页上,心里想的倒不是‘她为什么要投水自溺’,而是在想他相信他父亲看到自己的孪生兄弟的第一次评论必定会想的事:为什么布蒂叔叔认为她是自溺而死的呢?在找的过程中,他开始发现在紧接着的下一页上有他知道会找到的材料,不过仍然不是他要的那一点,因为这是他早就知道的:
托玛西娜小名托梅图西德斯与尤妮丝之女1810年生1833年6月死于难产已安葬。是年星辰陨落
下面的一条也不是:
图尔图西德斯与尤妮丝之女托梅之子1833年6月生是年星辰陨落父亲的遗嘱
再没有别的人,这张纸页上没有写满每天付给多少工钱和他领的食物、衣服该扣多少钱的令人厌烦的记录,也没有关于他的死亡与安葬的记载,因为他比他的白种同父异母兄弟们[20]活得长,而麦卡斯林接管这些账册后是不记死亡日期的:仅仅是父亲的遗嘱这几个字,这几个字他是看见过的:老卡洛瑟斯粗大而潦草的字体比他两个儿子的难认得多,而且拼法也不见得高明多少,他一方面几乎每一个名词和动词都用大写,另一方面也不稍稍用点心给加上标点符号,也不想法让文理通顺一些,正如他根本不去费心解释或设法掩饰自己为何要把一千元的遗产赠给一个没有嫁人的女奴的儿子[21],这笔钱只有在孩子成年时[22]才能付给,这样一来就算是承担了那件事的后果了,但仍然没有提供他承认这件事的明确无误的证明,也不是从他自己的财产中付出的,而是罚他的两个儿子付款,是让他们来付罚金以弥补父辈的偶然过失;甚至也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让人保持缄默的一种贿赂,因为他的名誉是只有在他自己不再在世界上保护自己时才会受到损失的,这笔钱他几乎是很轻蔑地扔出来的,仿佛是在扔一顶旧帽子或一双旧鞋子,这一千元到了那样的情况下再付出,这不管是对那个黑人还是对他自己已经再也没有什么现实意义了,那个黑奴要等到成年时才能见到这笔钱,二十一岁才开始懂得钱是怎么回事,这也未免太晚了。所以我看这比对一个黑鬼叫一声‘我的儿子’还要便宜,他想。即使‘我的儿子’仅仅是四个字也罢。不过这里面总还是有点爱的,他想。某种形式的爱。即使是他称之为爱的某种东西:总不仅仅是某个下午或晚上使用的痰盂吧。这件事情里有那个老爷子,他老了,离生命结束只有五年了,早就当了鳏夫,由于他的两个儿子不仅是单身汉而且已近中年,宅子里是很寂寞而甚至一定是非常沉闷的,因为如今种植园已经基础稳固,一切运转得很正常,钱现在是够用了,对于一个所犯罪恶甚至明显地保持在财产水平之下的人来说,也许已是太多了;这件事里还有那个姑娘,没有丈夫,年纪轻轻,生孩子时才二十三岁:也许起先他是因为寂寞才派人叫她来,让屋子里有点年轻的声音和动作,把她召来,吩咐她母亲派她每天早上来扫地、铺床,而做母亲的也默许了,因为这也许是早已达成默契的,是早已计划好的:这个姑娘是一对黑人夫妇的独生女,这对夫妇不是干大田活儿的奴隶,自以为地位高人一等,不仅仅是因为方才所说的那个原因,而是因为这个当丈夫的以及他的父母亲都是这个白人从自己的父亲手里继承来的,而这白人在人们出门不是骑马便是坐汽船的日子里亲自赶了三百多英里路到新奥尔良去买回来那个姑娘的母亲给他做妻子[23]
账本里也就记下了这一些。那些发脆的旧纸页仿佛是自动翻过去似的,当时他正在想他自己的女儿他自己的女儿。不不不即使他再翻回到那一页,在那上面那个白人(当时甚至还不是鳏夫呢)是从来也不再出远门的,正如他的两个儿子在他们的时代一样,这个白人根本没有增加一个奴隶的必要,却大老远地上新奥尔良去买回来一个。孩子十岁时托梅的泰瑞尔还活着,他通过自己的观察和记忆也知道托梅的泰瑞尔身上早就有一些白人的血液,后来他的父亲又给他增添了一些[24];五十年后,在那间半夜里臭烘烘、冷冰冰的房间里,对着冒烟发臭的提灯发出的黄色的光,那孩子俯身细看摊在面前的那张发黄的纸页时,他似乎看见在那个圣诞节,就在她的女儿和她的情人(她的第一个情人他想。她的第一个)的孩子出生前的六个月,她[25]真的走进了冰冷的溪水,她是孤独的、铁了心的、麻木了的、执行仪式似的,她已经不得不弃绝了信仰与希望,如今又正式、干脆地弃绝了忧愁与失望
也就是这些了。他用不着再看这些账簿了,他也的确没有再看过;那些逐渐褪色但是绝对不会消失的发黄的纸页已经成为他意识的一个组成部分,永远留在那里,就像他本人的诞生是件无可置疑的事实一样:
谭尼·布钱普21岁1859年由阿摩蒂乌斯·麦卡斯林从休伯特·布钱普老爷手中赢得也许是因为五张顺子对看得见的三张三点没有叫牌1859年与托梅的图尔结婚
也没有获得自由的日期,因为她的自由以及她的第一个活下来的孩子的自由并非在小铺里由布克与布蒂·麦卡斯林赐给而是得自在华盛顿的一个陌生人[26]之手,也没有去世与安葬的日期,这不仅仅是因为麦卡斯林管账本时不记死亡消息,而且是因为在一八八三年这一年她仍然活着,而且还会活到亲眼看自己最后一个活下来的孩子[27]给她生一个孙子:
阿摩蒂乌斯·麦卡斯林·布钱普托梅的图尔与谭尼·布钱普之子1859年生1859年死
接下去完全是他叔叔的笔迹了,因为他父亲如今已经是那个人[28]领导的骑兵队里的一员了,那个人当奴隶贩子时父亲都不会拼写他的名字:下面的那位没有占上一页甚至都没有写满一行:
托梅的图尔与谭尼生一女1862年
下面的那个也是连一行都没有占满,甚至连性别也未标明,也没有说明原因,虽然孩子能猜得出,因为麦卡斯林当时已经十三岁了,他记得当时许多地方的食品并不经常够人们吃,不仅仅是维克斯堡[29]一个地方:
托梅的图尔与谭尼生一孩子1863年
接下去仍是同一种笔迹,这回生的孩子活下来了,好像谭尼的坚韧不拔和老卡洛瑟斯的专横行为的一点点变淡、变稀的阴影竟终于把饥馑也给战胜了;而字迹与拼法也比孩子过去见过的更清晰、完整,写得也更用心了,好像是这个一开始就应该是个女人的老人在他兄弟去打仗的时候,在做饭、照顾好自己和那个十四岁的孤儿[30]之余,尽力管好剩下的残破的农场,认为出现了一个吉兆,说明希望已重新升起,因为这个没有名字的小奴隶居然活到了让人给他起一个名字的时候:
詹姆士·图西德斯·布钱普托梅的图尔与谭尼·布钱普之子生于1864年12月29日母子均安家人想叫他梯奥菲留斯但曾起过阿摩蒂乌斯·麦卡斯林与卡洛琳·麦卡斯林这样的名字的两人都死了因此劝阻了他们凌晨二时出生母子均安
可是往下没有了,什么也没有记载;还得再过两年[31],这个差不多成了大人的孩子才会从去田纳西州的那场无效之行回来,他带去了老卡洛瑟斯给他的黑人儿子及其后代的三分之一仍然未动的遗产,在那三个幸存的孩子终于一个又一个地表现出他们明显的生的意愿,在人间站稳了脚跟之后,他们的两位白人堂叔把遗产增加到每人一千元,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在他们成年之时给予;总之,还要过上两年,那孩子才会亲自写完这一页,而且一直写下去,写到一个一八六四年(也包括一八六七年,这是孩子本人呱呱坠地见到光明的年份)出生的人不被指望活下去、自己也不敢想象能活下去甚至也不想继续活下去的日子[32]早已成为陈迹的时候;现在是他自己的笔迹了,奇怪得很,他的笔迹既不像他父亲的,也不像他叔叔的,甚至也不像麦卡斯林的,倒是与他祖父的颇为相似,只是拼法并不一样:
1885年12月29日他[33]于二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晚上失踪。艾萨克·麦卡斯林曾追寻到田纳西州的杰克逊,在那里失去其踪迹。准备给他的三分之一的遗产1000元于今日即1886年1月12日归还给财产受托人麦卡斯林·爱德蒙兹
不过在看账本的当时还没有这一条,那要等到两年之后,现在他又看到他父亲的笔迹了,他的老首长[34]现在既不是军人也不是奴隶贩子了;这笔迹又在账本里出现一次,以后就再没出现过,这回他的字体更难辨认了,简直让人看不明白,这是因为他得了风湿病,手足不好使,也因为他现在竟然对拼法与标点符号更加惘然无所知了,仿佛他追随一个世上独一无二的曾卖过一个黑奴给他而且让他吃了亏的人打了四年仗,使他不但对信仰与希望完全看穿,而且连拼字法也认为是一文不值的了:
索凤西芭·布小姐托图与谭之女1869年生
但是信心与意志倒尚未消沉,因为笔迹就在账簿上,是遵照麦卡斯林的劝告用左手写的[35],可是在账本里就再出现了这一次,以后就又不见了,因为孩子本人这时已经一岁了,等到六年后路喀斯出生时,他的父亲和叔叔都已经死了快五年了,他们俩是在十二个月之内先后去世的;接下来的又是他自己的笔迹了,他在场亲眼看到的,那是在一八八六年,她刚刚十七岁,比自己小两岁,当时他在这小铺里,麦卡斯林从外面淡淡的暮色中走进来,说‘他要娶凤西芭’,就这样:于是他朝麦卡斯林背后看去,见到那个男的,是个陌生人,比麦卡斯林高,穿着也比麦卡斯林和艾萨克认得的大多数白人惯常穿的都讲究,他走进房间时的神情像白人,站在那里的神情也像白人,仿佛他之所以让麦卡斯林在他前面进房并不是因为麦卡斯林的皮肤白而仅仅是因为麦卡斯林住在这里,熟门熟路,并且他讲起话来也像白人,他越过麦卡斯林的肩膀迅速而机敏地看了艾萨克一眼,然后就再也不看了,再也没有兴趣了,就像一个成熟的、有克制能力的白人会做出的那样,不是因为不耐烦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时间。‘娶凤西芭?’艾萨克嚷道,‘娶凤西芭?’接着就再也不吭声了,只顾在麦卡斯林与那个黑人说话时看着,听着:
‘去阿肯色州住,我记得你方才是这么说的。’
‘是的。我在那里有产业。一个农场。’
‘产业?一个农场?是你拥有的吗?’
‘是的。’
‘你不叫人“先生”的,是吗?’
‘对于自己的长辈,我叫的。’
‘我懂了。你是北方人。’
‘是的。小时候就到北方去了。’
‘那么你的父亲以前是个奴隶。’
‘是的。以前是的。’
‘那么你怎么会在阿肯色州拥有农场的呢?’
‘我有一块授予的土地。原先是我父亲的。美国政府给的。由于服过军役。’
‘我懂了,’麦卡斯林说,‘北方佬的军队。’
‘美国军队,’陌生人说;接着是艾萨克自己又叫嚷起来了,是对着麦卡斯林的背叫的[36]:
‘去叫谭尼大婶呀!我去叫她!我去——’可是麦卡斯林连理都没有理他;陌生人也甚至都没有朝他的声音回过头来看他一眼,两个人继续说话,仿佛根本没有他这么个人在场:
‘既然你什么都像是安排妥了,’麦卡斯林说,‘你又何必费这份心来征求我的同意呢?’
‘我不是来征求你的同意,’陌生人说,‘我是仅仅在你这个家长对她作为家庭女性成员之一承认负有一定责任的条件下,才承认你的权威的。我并不是来征求你的同意。我——’
‘不必再说了!’麦卡斯林说。可是陌生人并没有畏缩。这既不是好像他根本不理麦卡斯林的抗议,也不是好像没有听见。而是仿佛他既完全不是在道歉也不完全是在辩解,而仅仅是在发表一个声明,这是局势所绝对需要,也是绝对有必要这样做的,而且必须让麦卡斯林听到,至于他想不想听倒在其次。这好像是他在自言自语,自己出声地说给自己听。他们面对面地站着,不算靠得太近,但是比击剑时双方保持的距离还稍稍近些,身子挺得笔直,嗓音没有提高,并不咄咄逼人,仅仅是非常简练:
‘——我通知你,事先告知你,她的家长。凡是有体面的人也都会像我这样做的。何况,你曾经在你这方面,按照你的见识与教养——’
‘不必再说了,我方才说过了,’麦卡斯林说,‘天黑前你给我离开这个地方。走吧。’可是,有半晌,那个人并没有动,正用那种漠然的、不动感情的眼光打量着麦卡斯林,仿佛是在通过麦卡斯林的瞳仁的反照,观察自己小小的人影。
‘好吧,’他说,‘不管怎么说,这是你的房子。而且照你的想法,你是有……不过没什么。你是对的。没有必要再说了。’他转身朝门口走去;他又站住了,但只停留了一秒钟,开口说话时身子又已经在移动了:‘放心好了。我会好好待她的。’说完就走了。
‘不过她又是怎么认识他的呢?’艾萨克喊道,‘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说过他!至于凤西芭,她生下来之后除了上教堂就根本没有离开过这个地方——’
‘哈,’麦卡斯林说,‘十七岁的大姑娘怎么认识她们要嫁的男人——如果运气好,嫁得出去的话——就连她们的父母都不会及时知道呢。’第二天早上他们都走了,凤西芭也走了。麦卡斯林此后再也没有见到过她,艾萨克也没有,因为他五个月之后终于找到的女人已经不是他原先认识的同一个人了。他把那三千元的三分之一换成金币,掖在腰带里,就和一年前到田纳西去劳而无功地寻访谭尼的吉姆时一样。他们——那个男的——给谭尼留下了一个含糊不清的地址,三个月后寄来了一封信,是那个男的写的,虽然麦卡斯林的妻子艾丽丝曾教会凤西芭认过并写一点字。可是信上的邮戳与那人留给谭尼的地址并不一致,因此艾萨克先坐火车,到了火车不通的地方,改乘简陋的驿马车,然后坐出租马车,这以后又坐了一段火车:这时他已经是个经验丰富的旅行者,是条经验丰富的猎犬,而且这一次是条成功的猎犬,因为他下定决心只许成功;当那缓慢无尽的十二月空荡荡的泥泞道路一里一里地被爬过去,一夜又一夜在旅馆、在路边的小客栈(那是用没加工的原木建成的,里面除了一个卖酒的柜台再没有别的家具)、在陌生人的木屋、在孤寂的谷仓的干草堆上度过,在所有这些地方他都不敢脱掉衣服睡觉,因为像东方三博士[37]中那位隐名微服出行的智者那样,他身上秘密地掖着一根藏有金币的腰带,而驱使他前进的还不是希望,仅仅是决心与拼搏精神,他不断地告诉自己:我必须找到她。我必须如此。我们已经失去他们当中的一个了[38]。这一次我必须找到她。他也果真找到了。当时天上下着有气无力的、冰冷的雨,他伛身坐在一匹精疲力竭的租来的马的背上,泥浆溅在它的胸前和更高的部位上,他看见那所房子了——一座孤零零的原木建筑,有一个土砌的烟囱,它蹲在没有大路甚至小道也没有的荒野里,周围是没有围栏的荒地和莽莽苍苍的树林,仿佛正在被雨浇成一摊没有名堂、没有用处的瓦砾堆——没有谷仓,没有马厩,甚至连鸡埘这类的小棚子都没有一间:仅仅是一座小木屋,是手工盖的,甚至也不是精巧的手工,还有不大的一堆砍得七歪八斜的劈柴,只能凑合烧上一天,他骑马走近它时连从屋子底下爬出来对他吠叫的瘦狗都没有一条——仅仅是草创时期的一个农家,也许自然条件还不错,也许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大种植园,现在可不是,好多年之内还不会是,只有在付出劳动,艰苦、持久与不屈不挠的工作与牺牲之后才能成为一个好农庄;他推开歪歪斜斜的门框里的那扇摇摇晃晃的厨房门,走进一片冰冷的晦暗之中,这里连煮饭的火都没有生,过了片刻之后,他才看见墙角一张粗木桌后面蜷缩着一个身形,那张咖啡色的脸他从小就极其熟稔可是现在却觉得非常陌生,她出生的地方离他自己诞生的房间还不到一百码,她身上流的血里有一部分和他自己的是一样的,可是现在她却成了一代又一代受苦受难的种族的后代,对这个种族来说,一个未经通报擅自闯进来的骑在马背上的白人就是白人雇佣的巡逻员,没准会带着一把手枪,并且总是拿着一条‘黑蛇’皮鞭;他走进里间,也是这所木屋仅有的另一个房间,发现那个男的坐在壁炉前的一把摇椅里——他坐的是整座房子里唯一的一把椅子,紧挨着那堆微弱的火,所有的柴火还不够维持二十四小时,他还是穿着五个月以前走进小铺时穿的那套像牧师穿的衣服,戴了一副金丝边眼镜,可是当他抬起头来接着又站起身来的时候,艾萨克看见镜架里连镜片都没有,他就在这片凄凉的环境中读着一本书,在这片泥泞的荒地里,没有围栏,连小路都没有,甚至都没有一个有几堵墙的厩棚可以让牲口在里面站立;而整个房间里弥漫着一股臭味,它附着在那个人的衣服上,从他的皮肤里渗透出来,这是追随打了胜仗的大军的投机分子的那种没有基础、幼稚的幻想的臭味,那种无限贪婪与愚蠢的臭味。
‘难道你不明白吗?’艾萨克喊道,‘难道你不明白吗?这整片土地,整个南方,都是受到诅咒的,我们所有这些从它那里孳生出来的人,所有被它哺育过的人,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都被这重诅咒笼罩着。就算是我们白人把这种诅咒带到这片土地上来的吧;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只有白人的后裔才能够——不是拒绝它,也不是与之抗争——也许仅仅是忍受并支撑下去直到这重诅咒被解除。到那时你们黑人就会时来运转了,因为我们的机遇过去了。但是不是现在。这个时刻还没有到来。难道你不明白吗?’
另外那一位现在站起来了,那套未磨损的衣服仍然像是牧师穿的,只是没有以前漂亮了,他合起了书,把一个手指夹在里面免得以后翻不到,那副没有镜片的眼镜拿在另一只不常干活的手里,像是音乐大师的一根指挥棒,而这位眼镜的主人用他那有板有眼的洪亮的声音说起蠢话来了,那些不着边际的蠢话和没有根据的空话:‘你错了。你们白人带给这片土地的诅咒已经被解除了。它已经失效、祛除了。我们目前看见的是一个新时代,这个时代像我们国家的建立者所设计的那样,是奉献给自由、解放、人与人的平等的,使这个国家将成为新的迦南[39]——’
‘从什么当中解放出来?从工作吗?迦南?’艾萨克挥动胳膊,幅度很大,几乎有些狂暴;于是仿佛迦南就在他们的周围,完整,原封不动,清清楚楚可以看见,从这个漏风的、潮湿的、冰冷的、有黑人秽气黑人臭味的陋室里——那些空荡荡的、没有犁铧与种子来役使的田野,那些没有围栏来圈住牲畜的田野,而牲畜其实也并不存在,不论是在用几堵墙围起来的厩棚之内还是之外,甚至连厩棚本身也是不存在的。‘这儿算是迦南的哪一个角落?’
‘你这个时候来看它当然不中看。现在是冬天。一年里这个时候没有人干庄稼活的。’
‘这我明白。那么在土地闲着的时候她当然还是得吃得穿的吧。’
‘我有退伍金的,’对方说。他说的时候那神气活像在说我有上帝的恩宠或是我拥有一个金矿呢,‘我还有我父亲的退伍金呢。每月月初领钱。今天几号啦?’
‘十一日,’艾萨克说,‘还有二十天呢。在那以前怎么过?’
‘家里还有些吃的,是从午夜镇那商人那里赊来的,我的退伍金支票都是在他那里换成现钱的。我把代理权委托给他,替我办理这事,为了双方的——’
‘我明白了。那么要是这些食物维持不了二十天呢?’
‘我养的猪里还剩下一头呢。’
‘在哪儿?’
‘外面,’对方说,‘这地方习惯在冬天把牲口放出去让它们自己找吃的。它过一阵子会回来的。不过不回来也不要紧,必要时我大概可以顺着它的脚印找到——’
‘是啊!’艾萨克喊道,‘反正不要紧的:你还有退伍金的支票呢。午夜镇上的那个人会给你兑现,从中掏钱给你付食品账,钱多出来就是你的了。可是到时候那口猪也会给吃光的,要不,你一直找不到它,到了那时你又怎么办呢?’
‘到那时春天也快到了,’对方说,‘我打算到了春——’
‘那时候才一月,’艾萨克说,‘还有二月。一直要到三月中旬——’当他再次在厨房里停下来时,她没有动弹,她甚至好像并不在呼吸,不像是个活人,除了她的眼睛正在注视着他;他朝她跨上一步,但她仍然没有动,因为她再也无法往后退了:只有那张狭窄、瘦削,未免过于瘦削的咖啡色的脸上那一双巨大、深邃得没有底的、墨黑的眼睛在望着他,但并不显示出惊恐、认识与希望的迹象。‘凤西芭,’他说,‘凤西芭。你还好吗?’
‘我是自由的。’她说。午夜镇是由一家客栈、一家出租马车行、一家大杂货店(这就是为了减少双方的麻烦与烦恼而将退伍金支票兑成现钱的地方吧,他想),还有一间小杂货店、一家酒店和一个铁匠铺组成的。可是那儿还有一家银行呢。银行的行长(其实也就是老板)是个从密西西比州迁居至此的人,过去也曾在福勒斯特手底下当兵;艾萨克离家八天以来身子第一次感到轻松,因为已解下了藏金币的腰带,他用铅笔和纸把三元钱与十二个月相乘,然后用一千元除以这个数目;这样可以拖长到差不多二十八年,因此至少在二十八年里她不会挨饿,那银行家答应每个月的十五号亲自派一名可靠的信差把这三元钱送到她本人手里,这以后他就回家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就是这样,因为在一八七四年他父亲和叔叔都去世了,而从一八六九年那一天[40]他父亲把那些老账本最后一次放回去的时候起,它们就再没有从桌子上的书架上取下来过。不过他是可以把它写完的:
路喀斯·昆图斯·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布钱普。托梅的泰瑞尔与谭尼·布钱普最后仅存的一个儿子。1874年3月17日生
不过也没有必要这样写了:不是路西乌斯·昆图斯,某某人之子等等,而是路喀斯·昆图斯,倒也不是拒绝让人叫他路西乌斯,因为他干脆把这几个字从姓名当中去掉了;也不是否认、摈弃这个名字本身,因为他采用了这个名字的四分之三[41];而是仅仅把这个名字接过来,加以改造,变了一下,使它不再像白人的名字而是他自己的名字,是他自己起的,是自我繁殖和命名的,他的老祖宗就是他自己,尽管老账本上所记的与此相反,说老卡洛瑟斯本人才是
这就是一切:一八七四年时他是个孩子:到了一八八八年他长大成人了,他放弃了,拒绝了,也因此得到了自由;到一八九五年他已成为人夫但不是人父,不是鳏夫但却可算是没有妻子[42],而且早就发现没有人是自由的,而且即使自由了也是受不了的;当时他结了婚,住在杰弗生镇一所偷工减料新盖起来的小平房里,这是他的岳父给他们的:一天早晨,路喀斯突然站在他房间的门口,他正在房间里看一份孟菲斯的报纸,看到报纸上端的日期,心想原来今天是他的生日。他今天满二十一岁了这时候路喀斯说:‘老卡洛瑟斯那笔钱剩下的部分在哪里?我要用了。全都得给我。’
经过的情况就是这样:于是麦卡斯林说[43]
‘除了布克和布蒂这两个人以外还有许多人,他们在探索对他们来说过于模糊以致说不清、过于混乱以致听不懂的真理[44],然而还有一八六五年呢:’于是他说
‘可是不够。远远不够,虽然父亲和布蒂叔叔在足足三代人中去探索,甚至也还不止是祖父生育的三代人,如果在他眼皮底下任何地方没有别的人只有祖父那么他连挑选都用不着了。可是他试着挑选了,而且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要说:既然他自己创造了人类他就早该知道虽然他尽可以感到骄傲与悲哀,但是却不能怀着太多的希望,可是他并不怀着希望,他仅仅是等待着,因为他创造了他们:不仅仅是因为他赋予了他们生命,让他们能够活动,而且是因为他已经和他们共患难了那么久:和他们共患难了那么久,因为他看到就某些个别的情况来说,他们能够胜任一切,能达到任何高度和深度,这即使在天堂里也是难以理解的,要知道连地狱也是在天堂里创造出来的,因此他必须承认他们,否则就得承认在某个地方存在着与自己法力相等的另一个上帝,这样一来自己就不再是上帝了,因此,为了可以独自居住在他那个孤独的、至高无上的天国里,他必须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责任。其实说不定他也知道这是无用的,但是他创造了人类,知道他们能够完成一切事情,因为他从无所不包的原始的绝对中赋予他们以形体,从那时起就在观察他们,在他们各自崇高与卑劣的时刻,而他们自己并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怎么会是这样甚至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直到后来他看到他们全都和祖父一样,每一个人都是,甚至从他们当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优秀分子,他能指望的(注意,不是希望;不是希望,)那些最最优秀的精华也无非就是布克与布蒂这样的人,而且这样的人还不多,等到了第三代,连布克们、布蒂们都没有了,只有——’于是麦卡斯林说
‘啊:’于是他说
‘是的。如果他能从祖父身上看到父亲和布蒂叔叔那么他也一定能够看到我。——这个艾萨克比亚伯拉罕晚年所得的艾萨克出生得要晚[45],而且弃绝牺牲[46]:没有父亲,因此安全地离开圣坛,因为这一回那只被激怒的手也许不提供小羊了——’于是麦卡斯林说
‘是逃避:’于是他说
‘好吧。就算是逃避吧。——直到有一天,他说了那天下午你在这房间里对凤西芭的丈夫说过的同样的话:不必再说了。够了。不是在激怒中,并没有火冒三丈,甚至也没有厌恶得要命,就像你那天那样:仅仅是够了,然后最后一次看看他们,再看他们一次,因为他们是他创造的,在这片土地上,在这个南方,他为南方做了那么多的事,提供树林使猎物得以繁衍,提供河流让鱼儿得以生长,提供深厚、肥沃的土地让种子藏身,还提供青翠的春天让种子发芽,漫长的夏天使作物成熟,宁静的秋天让庄稼丰收,还提供短促、温和的冬天让人类和动物可以生存,而他[47]到处也看不见希望,于是把眼光超越希望本来该在的地方,朝东方、北方和西方看去,那里无边无际地伸延着一整片充满希望的大陆,那是划出来专门作为避开你所说的旧世界的毫无生气的黄昏的自由与解放的避难所与圣殿的,他看见了那些奴隶贩子的阔绰的后代,他们不论是男是女都像女性那样软弱无用,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尖声咒骂的黑人是另一个族类,另一种标本,就像是旅行家装在笼子里带回家的一只巴西金刚鹦鹉,而正是这些人,在温暖的、不漏风的会堂里通过要实行恐怖与暴行的决议:还有那些政客的排炮般雷鸣的捞选票的演说,还有那些传教士的卖假药般的骗捐献金的表演,对于这些奴隶贩子的后代,暴行与不义就像关税表、银本位或永生说一样抽象陌生,而他们利用了黑人受奴役的镣铐和破衣烂衫,就和他们在别的场合下利用啤酒、彩旗,用红火焰和硫黄烧成的标语、戏法和能奏出音乐来的手锯一样:还有那些旋转的轮子,它们为创造利润而生产镣铐和破衣烂衫的纯洁的代用品,它们纺棉花,制造出轧花机,轧去棉籽,造出汽车和轮船,运送棉花,还有那些人,他们为了获得那笔利润而管理机器,他们建立起税收制度,收棉花税,收运输费,收卖棉花的佣金:他本来是可以摈弃他们的,因为他们是他创造出来的,现在是永远也是,一代一代都是,直到不仅是那个他从那里把他们拯救出来的老世界而且包括这个新世界——他把这个圣殿和避难所显示给他们看,还引导他们来到这里——也都变成了在最后一个血红的黄昏中冷却下去的同样没有价值、没有浪潮的礁石,而在整个空虚的喧哗与无用的骚动当中,只有一个人[48]是沉默的,在所有那些人的吵吵闹闹、忙忙碌碌中,只有一个人[49]是非常单纯的,所以才会相信恐怖与暴力总的来说仅仅就是恐怖与暴力,而且是非常直率的,竟然按照这个原则行动,他不通文墨,言语不多,也许仅仅是事情太多而顾不上说话,在所有的人当中只有这一个是不用谄媚和赌咒发誓然后又用乞求和威胁来烦渎他的,甚至也没有费这份心思事先向他报告自己想怎么做,因此一个比上帝渺小一些的人连把祖传的滑膛枪从门楣上端的鹿角上取下来这样一个简单的举动意味着什么可能都不会理解,于是上帝说了我的姓氏也叫布朗[50]那另一位说我也是于是他说那么你我的姓氏不能够都叫布朗,因为我是反对那件事的于是那另一位说我也是反对的于是他得意洋洋地说那么你拿了那把枪要到什么地方去呢?于是那另一位用一句话一个词告诉了他于是他:颇感意外:他是既不知何为希望何为骄傲,也不懂得何为哀伤的那么你们的协会、你们的委员会、你们的官员呢?你们的会议记录、你们的动议、你们的国会议程都到哪里去了?那另一位说这些我都不反对。我估摸它们对有时间搞这一套的人来说是挺合适的。我反对的仅仅是弱者(因为他们的皮肤黑)被强者(因为他们皮肤白)所奴役。于是他再一次转身面向这片土地,他仍然有意拯救这片土地,因为他已经为它做了那么多的事情——’于是麦卡斯林说
‘什么?’于是他说
‘——他仍然对这些人负有责任,因为他们是他创造出来的——’于是麦卡斯林说
‘转回来对着我们?他的脸朝着我们?’于是他说
‘——他们的妻子与女儿在黑人生病时至少是为他们煮汤和做肉冻的,还穿过泥泞的院子在严冬用托盘托着送到臭烘烘的小屋里去,坐在臭烘烘的小屋里,让炉火一直燃烧着直到危机来临并过去,可是这样做了,仍然是不够的;在黑人病得非常重时把他们搬到大宅里去,说不定还让他们躺在客房里护理他们,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家里任何一头牛的身上,白人也会这样干的,不过至少他不会这样去对待从马车行里租来的牲口,可是即使这样做了,还仍然是不够的;因此他说了,并不是用忧伤的口气,他们是他创造的,因此他心中的忧伤不会像他所体验的骄傲或希望那么多:显然,除非经过受苦,他们不能学到什么,除非经过血的教训,他们不能记住什么——’于是麦卡斯林说
‘一天下午,艾许贝[51]骑在马背上去探望他母亲娘家的几个未婚的远房女亲戚,也许仅仅是母亲的什么熟人,忽然遇见双方前哨的小规模交火,他翻身下马,身上那件有鲜红绦饰的斗篷成了目标,他率领了一小队他从未见过的士兵去攻打据堑壕死守的边远地区训练出来的来复枪手。在沙普斯堡战役[52]前,当时李将军已经将他的军队分成两支,一名北军的情报军官在北军战线后面一家酒吧的地上捡到了李将军的作战手令,这张纸也许是用来包几支雪茄的,雪茄一抽完,这张纸显然被随手扔掉了。走木板道的杰克逊[53]已经把他部队的侧翼收拢来了,胡克认为这一点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杰克逊只等着夜晚过去好继续给敌人以连续不断的迎头痛击,这个战斗行动将把整个侧翼重新扔回到胡克的老窠上去,而胡克这时候正坐在钱塞勒斯维尔的前廊上,啜饮热甜酒并且打电报给林肯说自己已经打败了李将军,可是就在这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杰克逊和一大群低级军官待在一起偏偏被自己一方的一名巡逻兵开枪打中,他底下军阶最高的是斯图阿特[54],那是个英武的好汉,仿佛生来就能骑马挥舞军刀,对战略技术也无一不精,仅仅是不知苦干、蛮干为何物;正当李将军应当知道米德[55]的一切情况和汉柯克究竟在公墓冈的什么地方时,也就是这一位斯图阿特却去袭击宾夕法尼亚州的几个鸡窝:而朗斯屈特[56]也在葛底斯堡,也就是这同一个朗斯屈特和杰克逊一样,也在黑暗中被自己手底下的士兵开枪误伤从马背上摔下来。他的脸朝着我们?他的脸朝着我们?’于是他说
‘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能促使他们去打仗呢?除了杰克逊们、斯图阿特们、艾许贝们、摩根[57]们和福勒斯特们之外,还有什么人呢?——中部和中西部的农民,他们拥有的土地以英亩计而不是以几十英亩甚至也许以几百英亩计,他们自己耕作,收获的没有一次是棉花、烟草或是甘蔗,他们没有奴隶,不需要也不想要奴隶,他们的眼睛已经朝向太平洋海岸,不一定都得花两代人的时间才能抵达那里,仅仅是因为偶然的不幸,一头牛死了或是大车的轮轴断了,于是便在当地停了下来。还有那些新英格兰的机械工人,他们地无一垄,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是水力的功率和转动的齿轮的成本,而那些眼界褊狭的商人和船东眼睛仍然恋恋不舍地回顾着大西洋彼岸,对这片大陆的感情仅仅局限在他们的账房间里。还有那些本应有警觉性能够看出来的人:那是些把只有在神话中才存在的荒野中的城镇地皮买空卖空的人;还有那些本应有机灵劲儿把一切解释得合情合理的人:那是些银行家,他们接受土地作为抵押品,而那第一类人正等着把土地让出去呢,他们接受铁路和轮船作为抵押品,可以把他们送去更远的西部,他们接受工厂、轮机和出租公寓作为抵押品,那些经营公寓的人就住在里面;还有那些本应有时间和眼光能够及时理解、感到恐惧甚至预见的人:那是些在波士顿长大(即使有些并不在波士顿出生)的老小姐,她们是出身名门望族的受过同样教养、同样没结过婚的阿姨、姑姑、叔叔、舅舅的后代,她们的手上没有老茧,除了写控诉南方的文章那支笔磨出来的硬皮,对于她们来说,荒野本身就起始于浪潮的高峰,她们的眼光如果稍有片刻离开峰火山[58],那也是望着天堂——当然不会去看那一大帮吵吵闹闹、鱼龙混杂的开拓者的追随人员了:政客们的咆哮、自封的神职人员的甜美的合唱,还有——’于是麦卡斯林说
‘行了,行了。你先等一等:’于是他说
‘你先让我说。我是打算给你,我们的一家之主,解释一件我必须要做但是自己还不大明白的事,并不是想证明这样做是有道理的,而仅仅是尽可能地解释清楚。我可以说我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必须这样做,可是我知道我必须做,因为我还有大半生必须过,而我唯一需要的是做这件事时能够平平静静的。可是你是我的家长。不仅如此。很久以前我就知道,我永远也用不着非得想念我的父亲不可,虽然你不久前刚刚发现你已经在怀念你的儿子了。——那些开支票的人[59]、那些杀价收买期票的人、那些小学校长、那些自己批准自己可以去教书和领导别人的人,还有那一大帮半文盲,他们穿上白衬衣但并不因此而有所改变,他们用一只眼睛照顾自己用另一只眼睛相互监视。还有别的什么人能促使他们去打仗呢:谁能打得他们呆若木鸡,惊恐不已,把肩膀转向另一个肩膀,把脸扭开去,甚至半晌都不说话,甚至两年之后仍然心有余悸,以致他们之中居然有人一本正经地建议把自己的首都迁到外国去[60],以免遭到另一地区的人的蹂躏和掠夺,其实这个地区的白人男性公民总共没有多少,只够塞满北方任何一个大城市:除了[61]在谢纳多河谷里的杰克逊和想抓住他的三支分开的部队外,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刚从一次战斗中退出来还是马上要参加进去,而斯图阿特则驱策他统率下的整个部队完全绕开本大陆有史以来最为庞大的一支部队,为的是了解从背后看这支部队究竟是什么模样,而摩根却率领了一队骑兵冲向一艘搁浅的战舰。除了那些人,他们能相信使一场成功的战争得以进行的并不是聪明才智也不是权术、政治、外交、金钱甚至也不是领土完整与简单的算术,而仅仅是对土地的热爱与勇气,除了这样的人,又有谁会向一股地域十倍于自己、人力百倍于自己、资源千倍于自己的势力宣战呢——’
‘他们还依靠清白、英武的祖先和高超的马术,’麦卡斯林说,‘可别忘了这一点。’这时是黄昏了,十月的平静的夕阳与无风来吹散的炊烟混成一片氤氲。棉花早已摘净、轧过籽了,如今大车整天价载着收下的玉米往来于田地和谷仓之间,像是走在一片生命力顽强的土地上的一支仪仗队。‘呣,也许这种局面正是他所希望的吧。至少,这是他已经得到的。’这一次可没有一叠叠发黄的变色而无害的账页了。这一次是记载在一本严峻得多的书中,麦卡斯林十四、十五、十六岁时亲眼见到过,那孩子本人继承了这个局面,就像挪亚的孙子孙女继承了洪水之后的局面,虽然他们自己并未目睹那场大水:那是个黑暗、腐朽与血腥的时代,三种不同的人[62]不仅想调整好与别两种人的关系,也想调整好与新的土地的关系,这土地是他们创造的,也是继承来的,他们必须在这上面生活,因为失去它的人和得到它的人同样没有离开它的自由:——那些人一夜之间突然得到了自由与平等,事先没有警告,毫无准备,没有受过任何训练,不知道怎么运用,甚至仅仅采取容忍的态度,他们滥用了自由与平等,倒也不是像孩子们那样滥用,也不是因为他们长期以来受奴役,接着突然之间被解放,而是像人类一向滥用自由那样地滥用,因此他想显然除了从受苦中得到的智慧之外还存在着另一种智慧,一个人必须有了它才能分清什么是自由,什么是放纵;那些人,他们打了四年的仗,打输了,他们的目的是维持一种现状,在这种状况下,解放是一件反常与自相矛盾的事,这不但是因为他们反对自由本身,而是出于人们(不是指将军和政治家,而是指普通人)一向为之战斗为之死亡的那些古老的原因:为了维持现状,或是为了建立一个较好的未来,好让子孙活得下去;最后,仿佛痛苦、仇恨与恐惧还不够似的,那第三种人[63],比起与他们不同种族的人来,与他们肤色相同、身上流的血液相同的人倒更像是外人,——这种人又由三部分人组成,彼此各不相同,除了有个共同的巧取豪夺的强烈意愿,他们的父亲不是中年的中尉军需官便是随军小贩与军毯、军靴和军骡的承包商,这三者追随着一次次自己并没有参加的战斗,承继了自己并没有帮助猎获的胜利果实,他们得到了认可与保护,即使并没有得到祝福,他们把骸骨留在南方,他们的下一代将在这里经营尚未开垦的小农场,投入一场剧烈的竞争,对手中有的是黑人,这是蒙他们的父辈给予了自由的,有的是白人,他们的父亲本来根本没有过黑奴,但法律却剥夺了他们的奴隶继承权,到了第三代,这些白人又会回到被人遗忘的小县城,去当理发师、汽车修理工、副保安官、面粉厂轧花厂的工人和热电厂的锅炉工,领导执行私刑的暴徒们[64]来反对他们祖先曾拯救过的种族,起先穿着便服,后来是一本正经的带头罩的长袍的制服,有联络的口令,以及燃烧的十字架标志;另一部分人是一帮无名的投机者,他们专门从别人的苦难中得到利益,他们是金钱、政治与土地的操纵者,灾难出现在哪里他们也就来到哪里,像蚂蚱一样善于保护自己,不需要祝福,从不会让自己的汗水沾湿犁把与斧柄,他们养肥了自己就消失不见,连骸骨也不留在这儿,同样地他们简直是没有祖先、没有血肉之躯,甚至没有热情与性欲的:另外还有犹太人,他们到南方来也是没有保护的,因为两千年来,他们已经失去了有保护和需要保护的习惯,他们是不合群的,甚至还不像蝗虫那样会团结,他们在这件事上也是具有某种勇气的,因为他们想的并不是单纯的捞一笔钱,而是要为子子孙孙谋福利,为他们找一个安身立命之地,虽然他们永远会感到自己是外人:犹太人也同样是没有受到祝福的:他们是在西方世界地面上流浪的一种贱民,二十个世纪之后,人们仍然拿他们出气,因为有那么一个神话,说是犹太人征服了西方世界。麦卡斯林对这种局面是亲眼目睹的,而那孩子甚至快八十岁时仍然不能肯定分清什么是自己看到的什么是别人告诉他的:那一片黑暗无光、掠夺一空的光秃秃的土地,妇女们带了缩成一团的孩子们蹲伏在锁上的门的里面,男人们披着被单,戴着面罩[65],骑马奔驰在阒寂无人的大路上,白人的以及黑人的尸体,吊在孤零零的枝干上晃动着,他们与其说是仇恨的牺牲品还不如说是绝望与铤而走险的替罪羊:一些人在选举棚里被活活打死,一只手里还捏着蘸有墨水的笔,另一只手里拿着墨水未吸干的选票:在杰弗生,国家正式任命的警察局长在公文上画一个粗大的十字当签名,此人名叫西卡莫,他有这个名字倒不是因为他过去的主人是一位医生兼药剂师,而是因为当他还是个奴隶时,他常常把主人的粮食做的酒精偷出来,兑上水,装在一品脱的瓶子里,藏在药房后面一棵大梧桐树[66]树根下,向人兜售,他之所以能居高位,完全是因为他那有一半白人血统的妹妹是联邦部队军需官的姨太太;这一回麦卡斯林甚至都没有说一声“瞧”,只举起了一只手,甚至也没有指什么,没有专门指向放账本的架子,而是指向办公桌,指向办公桌所在的角落,在桌子旁边有一块磨损的地板,二十年来,当白人坐在桌子后面加、减、乘、除算账的时候,有不少人穿着沉重的皮靴曾经站在那里。他仍然是无需去瞧的,因为这番景象他亲眼见过,而且在南方投降的二十三年之后,在宣言[67]发表的二十四年之后,他仍然在瞧:那些账本,现在是新的了,而且很快就记满了,一本记完很快又开始另一本,包括许多名字,超过了老卡洛瑟斯,甚至他父亲和布蒂叔叔所能想象的;账本里有许多新的名字、新的面孔,在它们当中,连他父亲和叔父也会认识的那些老的名字、老的面孔消失不见了——托梅的图尔死了,即使是那个悲惨的、扮演了不合适的角色的珀西伐尔·布朗李,此人既不会记账也不会种田,也终于找到自己的真正归宿了,在一八六二年,当孩子的父亲不在时,他又出现了,显然在种植园里至少住了一个月,直到孩子的叔父发现了这件事,他是来领导黑人举行即兴的信仰复兴会的,既布道又用他那高亢甜美的真正女高音领唱赞美诗,后来又不见了,是拔腿用高速度跑掉的,不是跟在前来袭击的联邦骑兵队的后面,而是在骑兵队前面鼠窜狼突,可是他又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地出现在一个出差的部队军需官的身边,两人坐了一辆轻便马车穿过杰弗生镇,而就在同时,孩子的父亲(当时是一八六六年)也正好穿过广场,那辆轻便马车和乘客迅速地穿过那片宁静的田园风光的景色,即使在那样一个转瞬即逝的时刻,他们也给孩子的父亲身边的人们一种在出逃和过不正当的假日的感觉,仿佛一个男人趁妻子不在和妻子的贴身女侍一起出门玩乐似的,这时候布朗李一抬头看见了他过去的一个主人,便向他投去女人那样的挑衅眼光,接着就再次跑掉了,从轻便马车上跳下来,这一回可是永远销声匿迹了,直到二十年后,完全出于偶然,麦卡斯林才又听到关于他的消息,他这时是个老头儿了,身子胖胖的,当了新奥尔良一家高级妓院的手头阔绰的老板;谭尼的吉姆也走了,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儿,而凤西芭在阿肯色州,每个月有三元钱,和她那位学者丈夫在一起,这位先生戴了副没有镜片的眼镜,穿一件礼服外套,总有一套开了春要干什么的计划;只有路喀斯,那个小娃娃,留了下来,这是除了艾萨克本人之外老卡洛瑟斯这支遭到厄运注定要灭亡的血脉中最后的一个了,这支血脉的男性支系像是要毁掉它碰见的一切,甚至他也并且至少希望走得远远的;——路喀斯,这个十九岁的男孩,他的名字还要过六年才会出现在那些急急写成的账页里,如今已装订一新,上面也没有尘土,因为麦卡斯林如今每天都把它们搬下来,往上面记录,不让这记录中断,过去两百年没有能记完,再有一百年也不足以完成这任务;这部编年史本身就是一整个地区的缩影,让它自我相乘再组合起来也就是整个南方了,在南方投降二十三年、奴隶解放宣言发表二十四年之后——那股慢慢淌走的涓涓细流:糖浆、粮食、肉、皮鞋、草帽、工作服、犁绳、轭圈、犁扣、锯架和U形钩,这些东西到了秋天会变成棉花流回来——这两条线,细得像真理,不可捉摸有如赤道,然而又如同缆绳那样结实,把这些种棉花的人终身束缚在他们滴下汗水的土地上:于是他说
‘是的。把他们束缚住一段时间,仅仅是很短的一段时间。整整一生,包括身后,也许还包括他们的儿子们的一生与身后,甚至是孙子们的一生以及身后。但是并不总是这样,因为他们是会熬过去的。他们会比我们活得长久,因为他们是——’这不是一个停顿,甚至也不能算一次小小的犹豫,可能仅仅为他自己所察觉,仿佛他甚至对麦卡斯林也没办法讲,甚至自己为什么舍弃也没法解释,这件事对他自己也是如此,连那个逃避行为(也许这就是他需要逃避的现实与真理)也是异端邪说:因此即使是在逃避,他也是比自己所担心的更多地把自己和那个邪恶而死不改悔的老人联系在一起,那个老人能把一个女人召到自己鳏夫的屋子里来,因为她是自己的财产,因为她已经够大了而且是个女的,他让她怀了孕又把她遣走,因为她属于劣等种族,后来又遗留给那婴儿一千元,反正到那时他也已经死去,不用自己付钱了。‘是的。他本来并不想舍弃。但他不得不舍弃。因为黑人会挺过去的。他们比我们优秀。比我们坚强。他们的罪恶是模仿白人才犯下的,或者说是白人和奴隶制度教给他们的:没有远见、不会节制和逃避责任——并不是懒惰:是逃避责任:是逃避白人硬派给他们做的苦役,不是为了他们地位的提高,甚至也不是为了他们的舒适,而是为了他[68]自己的——’于是麦卡斯林说
‘好呀。往下说呀:性关系很乱。爱用暴力。不稳定以及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分不清什么是我的,什么是你的——’于是他说
‘二百年来我所有的一切对他们来说甚至都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又叫他们怎么分清呢?’于是麦卡斯林说
‘好吧。往下说吧。还有他们的美德——’于是他说
‘是的。那是他们自己的。坚韧——’于是麦卡斯林说
‘这种品质骡子也有:’于是他说
‘——还有怜悯、宽容、克制、忠诚以及对孩子的爱——’于是麦卡斯林说
‘这些品质狗也都有:’于是他说
‘——不管这些孩子是不是自己的,是不是黑人。不仅如此,他们的这些品质,不仅并非得自白人,而且也不是因为有了白人才形成的,因为他们很早以前从自由的老祖宗那里就得到了,那些老祖宗享受自由的时间可比我们长得多,因为我们从来不是自由的——’可是这种精神也存在于麦卡斯林的眼睛里,他只消看一看麦卡斯林的眼睛便能看到它在那里,七年前那个夏日的黄昏[69],他们从打猎营地回来差不多一个星期之后,在他发现山姆·法泽斯告诉了麦卡斯林以前:关于一只老熊,它凶猛、残暴,并不光是因为这样才能生存,它之所以残暴,是因为对自由与解放有一种剧烈的骄傲感,它对自由与解放妒忌心极重,而且引以为骄傲,因此看到它们受到了威胁,不是感到恐惧甚至也不惊慌而几乎是欢乐的,仿佛有意要让它们处在危险中,这样才可以玩味它们,而且使自己那副强有力的老筋骨和血肉变得柔软灵活,好保护它们;关于一个老人,一个黑奴和印第安王的儿子,一方面是一个种族的漫长历史的继承者,这个种族通过受苦学会了谦卑,同时通过比受苦更有生命力的坚韧学会了骄傲,另一方面是另一个种族的历史的继承者,这个种族在美洲大陆上的历史比前一种更为悠久,可是如今仅仅靠了个年老无子的黑人的陌生的血液的孤独的友谊,以及一只老熊的狂野不羁而不可战胜的精神,才能存在;还讲到一个孩子,他希望能把谦卑与骄傲学到手,使自己在森林里本领高强、受人尊敬,但是发现自己很快就很内行了,因而很怕自己永远不会受人尊敬,因为虽然他做了努力,但是还没有把谦卑与骄傲学到手,直到后来有一天,一个情况也难以说清的老人,像是拉着他的手似的带他到一只老熊和一只小杂种狗相斗的地方去,让他看到,只要能够拥有那另一种品质勇敢,他就能够同时拥有他所需要的那两种品质;还讲到一条小狗,它没有名字,不是纯种,不知道它父亲是谁,它已经长成但是还没有六磅重,它不可能是危险的,因为世界上没有更小的狗了,也不能算它凶狠,因为人家只会把这说成是乱叫,它也并不谦卑,因为它离地面已那么近都没法屈膝了,它也并不骄傲,因为它不会和人们靠得太近,让人们看清是什么样的狗投下了那样小的一团影子,而那团影子连自己的主人不会升入天堂都不知道,因为人们早已认定它是没有不朽的灵魂的,因此它唯一能具备的品质便是勇敢了,虽然人们也许会说这仅仅是乱叫。‘这么说你方才没开枪,’麦卡斯林说,‘你离老熊有多近?’
‘我也不知道,’他说,‘反正看见他右后腿内侧有一只大扁虱。这我看到了。可是那时候我手里没有枪。’‘可是你手里有枪的时候又不开枪,’麦卡斯林说,‘那是为什么?’可是麦卡斯林没有等他回答,就站起来穿过房间,在他两年前杀死的那头熊的皮和麦卡斯林在艾萨克出生前杀死的那头更大的熊的皮上走过,来到他杀死的第一只公鹿镶在墙上的头下面的书柜前,拿了一本书走回来,重新坐下,打开书。‘听着。’他说。他出声地念了五节诗,把书合起,一只手指夹在里面,把头抬起来。‘好吧,’他说,‘你听。’又重新念起来,但是这回只念了一节,便把书合上,放在桌子上。‘她消失不了,虽然你也得不到你的幸福,’麦卡斯林说,‘你将永远爱恋,而她将永远娇美。’[70]
‘他讲的是一个姑娘的事吧。’孩子说。
‘他总得讲点儿什么才行,’麦卡斯林说。接着他说,‘他讲的是关于真理的事。真理只有一个。它是不会变的。它统驭一切与心灵有关的事——荣誉、自豪、怜悯、正义、勇敢和爱。你现在明白了吧?’他当时并不明白。不过真理好像倒比那些道理简单些,比有人在某本书里所讲的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姑娘的事简单,他是绝对不必替他们感到悲哀的,因为他反正是怎么也无法更接近他们,也用不着更疏远他们一些的。他曾经听说一只老熊的事,后来终于长得足够大,可以去捕猎它了,他追踪了它四年,最后手执火器与它遭遇却没有开枪。仅仅是因为一只小狗——可是早在这小杂种狗冲过那二十码朝大熊等着的地方扑去之前,他是可以开枪的,而在老班用后腿站直身子俯向他们那似乎是永无止尽的一分钟里,山姆·法泽斯也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开枪的呀……他想到这里。麦卡斯林望着他,嘴里仍然在说话,他的声音,那些言词,就像暮色本身一样静悄悄的:‘勇敢、荣誉和自豪,还有怜悯和对正义和自由的热爱。它们都与心灵有关,而心灵所包容的也就变成了真理,我们所知道的真理。你现在明白了吧?’他现在仍然能够听见那些话语,在目前的暮色中仍然和七年前那个黄昏中一模一样,也仍然是静悄悄的,因为它们没有必要变得响一些,它们反正会活在孩子的心中:他只消透过那抹淡淡的苦笑看看麦卡斯林的眼睛就行了,麦卡斯林的嘴唇微微上翘,你也只能说那是微笑了;——这是他的亲人,几乎可以说是他的父亲,既出生太晚没能赶上旧的时代,又出生太早无法进入新的时代,甥舅俩一起站在他们被蹂躏的祖产前——这片黑黢黢的、受过蹂躏的故土经过了一次未上麻药的手术,仍然脸朝下趴着在喘气——彼此之间现在已经格格不入了。
‘那就habet[71]了。——这么说,这片土地确切无疑的因为本身的原因被它自己诅咒了。’于是他说
‘是被诅咒了。’于是麦卡斯林仅仅重新举起一只手,甚至都没有开口,也没有指向账本:因此,就像立体幻灯机把它范围之内的万千细节凝聚成一个瞬息即逝的景象一样,这个细致、急遽的动作在这零乱、拥挤、光线昏暗的小房间里,不但显示出了那些账本,而且也完全勾勒出整个混乱、错综复杂的庄园——土地、田畴以及它们以轧去棉籽、卖出去的棉花的形式所表现的一切,它们提供衣食甚至在圣诞节还付给一点点现钱以偿还为了播种、管理、收获和轧籽所付出劳动的男男女女,还有机械、骡子和挽具(土地有了这些才能长出棉花)以及它们的成本、维修与更换零件的费用——那整幢错综复杂的大厦,建筑在不正义的基础上,由无情的贪婪构筑成,营造时有时甚至用一种不仅是对人类而且对值钱的动物来说也是极端野蛮的方式,然而又是有偿付能力与高效率的,而且不仅仅如此:它不仅仍是完整无缺的甚至还有所扩大,有所增长;经过二十年前那场十个庄园里差不多只能有一个留存下来的大混乱与大灾难,这片庄园由麦卡斯林完整无缺地接下来,当时艾萨克本人也还不过是个大小孩呢;它有所扩大,有所增长,而且还会这样继续下去,还会有偿付能力,还会有高效率,只要麦卡斯林和他麦卡斯林的继承人能延续下去,虽然到那时他们的姓也许已经不是爱德蒙兹了;于是他说:‘也是habet了[72]。因为事情就是这样:不是土地,而是我们。不仅仅是血统,连姓氏也是;不仅仅是肤色,而且还有那称呼:爱德蒙兹,是白人,可那是女儿的后裔,只能用父亲的姓,别的不行;而布钱普呢,辈分大,又是儿子生的,但却是黑人,可以采用任何一个他喜欢的姓,谁也不会管,就是不能用自己父亲的姓,而他父亲是根本没有姓的[73]——’于是麦卡斯林说
‘我也知道你心里在想我现在会说些什么,因此就让我再说一次吧:另外还有一个人,也是第三代的,是儿子的后裔,长子,直系的独子,是白人,甚至仍然是姓麦卡斯林,是父亲传子传孙的——’于是他说
‘我是自由的。’这一回麦卡斯林甚至都没有做手势,并没意味着那些发黄的账页,也没假设那立体幻灯机般表现的整体,可是那根祖先的骸骨连成的细细的铁线——它强韧有如真理,不可逾越有如邪恶,比生命本身还要久长——超越了档案与遗产这二者把他和贪欲、情欲、希望、梦想与哀愁相结合,在这些骸骨上面还长得有肉、能够活动时,它们的名字连老卡洛瑟斯的祖父都不曾听说过:于是他说:‘而且在这一点上也是自由的。’于是麦卡斯林说
‘我想(我会承认的),是他从你的时代里选出来的吧,正如你说布克和布蒂是从他们的时代里给选出来的一样,单单为了你,他就用去一只熊、一个老人和四年的时间。而你用了十四年才达到这一点,对老班来说,也用了差不多这点时间,也许更多,对山姆·法泽斯,是七十多年。而你只不过是一个人。那么,要大家都自由,又得多久呢?要多久呢?’于是他说
‘是要很久。我从未用过别的说法。可是这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因为他们是能熬下去的——’于是麦卡斯林说
‘反正你是会得到自由的。——不,不是现在,也不是永远,不是我们从他们那里,也不是他们从我们这里得到自由。因此,我也摒弃。我会摒弃的,即使明知道那是真的。我必须摒弃。连你也看得出我没有别的办法。我还是我;我永远是我生下来时的我,一向的我。而且不仅仅是我。不仅仅是我,正如在你所说的他那失败的第一个计划里不仅仅是布克和布蒂一样。’于是他说
‘也不仅仅是我。’于是麦卡斯林说
‘对。甚至也不是你。因为请注意。你说过,就在伊凯摩塔勃领会他能把地卖给你爷爷的那一瞬间,土地就永远不再是他的了。很好;再说下去:这以后地就属于山姆·法泽斯,他是老伊凯摩塔勃的儿子。那么,除了你,还有谁是山姆·法泽斯的继承人呢?也许布恩可以算一个共同继承人,即使你们不是他血统上的继承人,至少在摒弃土地上可以算得上是吧?’于是他说
‘对。山姆·法泽斯使我得到了自由。’于是艾萨克·麦卡斯林——当时他还没有成为艾克大叔,还得过很久才成为半个县的人的叔叔但仍然不是任何一个人的父亲,那时他住在杰弗生的一所寄宿公寓里(法院开庭时那些小陪审团就住在这里,而到处旅行的马贩子、骡贩子也住在这里)——租了一间狭小的没有生火的房间,带着他那副崭新的木匠工具和麦卡斯林送给他的那把用白银镶嵌他的名字的猎枪,还有老康普生将军的指南针(将军死后又加上他那只镶有银饰的号角),还有他那只轻便铁床、褥子和毯子,六十多年里,他每年秋天都要把它们带进大森林,另外还有那把锃亮的铁皮咖啡壶
曾经有一笔遗产,得自他舅舅休伯特·布钱普,他的教父,那个粗鲁、直率、大嗓门的孩子气十足的人,就是从他手里,在一八五九年的那次扑克戏里,布蒂叔叔给托梅的泰瑞尔赢得了一个老婆谭尼——‘也许是因为五张顺子对三张看得见的三点没有叫牌’——;不是为了朝‘报应’不顾一切地反手塞去的最后一笔贿赂,在死亡的觳觫恐惧中用衰弱颤抖的手涂下的褪色的字句与段落,而是一笔遗赠,一件实物,搁在手里有分量,用眼睛看得见,甚至是听得见的:一只放满金币的银杯,用粗麻布包好,用他教父的戒指在热的火漆上打了封印,这件东西(仍然没有启封)即使在他舅父休伯特健在时,在他成年(到那时就是他的了)前很久,就已经不仅是一个传说,而是成为家神之一了。在他父亲和休伯特舅舅的妹妹结婚后,他们搬回大宅去住,那个老卡洛瑟斯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有完成的又大又深的洞窟,他们让剩下的黑人搬出去,用艾萨克母亲的陪嫁把房子盖成,至少是把那些还空在那里的门窗安上,然后搬进去住,除了布蒂叔叔,他不愿离开他与孪生兄弟造的小木屋,因为搬回来是新娘的主意,而且远非只是一个主意,终究没人知道她是否真的想住在大宅里,她是否事先就知道布蒂叔叔不愿搬回去住;一八六七年他出生两周后,这是他和他母亲第一次下楼,一个晚上,那只银杯端放在食具已撤走的晚餐桌上,让明晃晃的灯光照着,他的母亲、父亲、麦卡斯林和谭尼——他的奶妈,怀里抱着他——所有的人都在,只除了布蒂叔叔——大家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休伯特舅舅如何把一枚枚明光锃亮的硬币哐当哐当地扔进杯子,用粗麻布口袋把杯子包好,把火漆烤热,封了口,把它带回他的家,如今他独自一人住在家里,甚至都没有妹妹来管束他如麦卡斯林所说的那样,或者说好歹抚养他,布蒂叔叔是这么说的,另外(当时是密西西比州的黑暗时代)布蒂叔叔还说,大部分的黑鬼都走了,剩下不走的那些连休伯[74]·布钱普也是没法要的:不过那些狗倒留下没走,布蒂叔叔说尼禄[75]猎狐狸时布钱普却在闲逛
他们要去看看那边的情况;终于他母亲的意见占了上风,他们打算坐四轮轻便马车去,又一次全体出动,只除了布蒂叔叔,还有麦卡斯林也留下来陪布蒂叔叔,直到后来有一年冬天,布蒂叔叔身子开始不行了,从那时起陪布蒂叔叔的就是他自己了,这时候他开始记事了,有他的母亲,有谭尼,而赶车的是托梅的泰瑞尔:赶二十二英里路到邻近的县,那里有一对门柱,在其中的一根门柱上,麦卡斯林记得有个半大不大的小子,每逢早、午、晚餐便会吹响一只猎狐用的号角,而且会跳下来给任何一个正好听见号角声的过路人开院门,只不过如今院门连影儿都没有了,他们穿过那破败不堪、草木杂生的入口驶向他母亲仍然坚持要人们称之为‘沃维克’的那幢大宅,因为如果真理能够得胜,正义能够占上风,那她哥哥就是伯爵府的合法主人,这幢没有上漆的大宅外表上没有变化,但里面每一次似乎比原来更空廓高大,因为他年纪太小,还不懂得那里面高雅的家具陈设已经越来越少了,那些花梨木、桃花心木、胡桃木的家具,它们对他来说反正从来也不存在,只除了在他母亲涕泪俱下的悲叹中,以及偶尔把一件小得可以想法用绳子捆在马车后部或顶上带回家去的物件上(他记得这件事,他亲眼看见的:一瞬间,一刹那,他母亲那女高音喊出的‘居然穿我的衣服!居然穿我的衣服!’响亮而愤怒地在空荡荡没打扫过的大厅里回响;一张年轻女性的脸,肤色甚至比托梅的泰瑞尔的还要浅,在一扇正在关上的门后闪现了一下;身腰的一个旋摆,丝绸长裙的一闪亮,耳坠子的轻碰与反光:一个幻影,行踪倏忽、外表艳俗、不合礼教,然而不知怎的,在这孩子——当时还差不多是个小娃娃呢——看来,竟也感到喘不出气、万分激动、受到蛊惑:就像两条清澈透明的小溪汇合在一起,他这个仍然是不丁点儿大的娃娃,通过匆匆瞥见的、不可名状的、不合礼教的、混血的异性肉体,与以神圣、不朽的青春期在他舅父身上停留了差不多有六十年的那个孩子,发生了安详、绝对、完美的交流与接触;那衣裙、脸容和耳坠在同一个惊恐的刹那以及他舅舅的喊叫声中消失了:‘她是我的厨娘!她是我的新厨娘!我总得有个人帮我做饭吧,是不是?’接着连舅父本人也不见了,那张脸也是紧张、惊惶的,但依然是天真的甚至像个男孩那样不屈不挠的,这回轮到他们[76]退却了,退到了前廊上,于是他的舅父又出来了,很痛苦,仍然惊恐不安,但是在绝望中又重新振作了一下,他所振作的即使不是勇气也至少是一种自信心:‘他们现在自由了!他们和我们一样了!’于是他母亲说:‘问题就出在这儿!问题就出在这儿!在我母亲的屋子里!亵渎!这是亵渎!’于是他的舅父说:‘真该死,西贝,至少该给她点时间收拾她的东西吧。’终于一切都过去了,都完了,高声争吵以及别的一切,他本人和谭尼,他记得谭尼那张莫测高深的脸伸出在那间原来是客厅的空荡荡的屋子的没有窗板的破窗前面,就在他们俩张望的时候,下面小巷里急匆匆地跑过去一个人影,跌跌冲冲,一路小跑,那就是他舅舅的溃逃的情妇:她的背、她那张他只见过一眼的无名的脸,那条过去撑过鲸骨架、气球般在一件男人大衣下面扑打着的裙子,那只在她膝盖边颠簸、碰撞的沉甸甸的旧毯制旅行包,是在溃逃,是在退却,这是没有问题的,在那条空荡荡的小巷里显得孤独、年轻、凄凉,然而仍然让人兴奋、引起共鸣,仍然穿着从体面的堡垒里夺得的具有旗帜意味的丝绸衣服,而且令人难忘。)
那只杯子,那只火漆封好的神秘莫测的麻布包,端坐在锁好的壁柜的架子上,休伯特舅舅用钥匙打开柜门,把它取下,让它从一个个人的手里传过去:他的母亲、他的父亲、麦卡斯林甚至还有谭尼,坚持要每人都挨个儿拿一下,掂掂分量,还要摇晃一下,听听发出的声音对不对头,休伯特舅舅本人叉开了腿站在冰冷的、没有打扫的壁炉前,里面的砖头已经坍塌下来,和煤灰、尘土、灰泥还有扫烟囱扫下来的东西混在一起,成了一堆垃圾,他仍然在大声吼叫,仍然不谙世故,仍然是气派十足:很久以来,孩子相信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别人注意到他舅舅现在只将杯子放在他的手里了,舅舅用钥匙把柜门打开,把杯子捧下来,放在他的手里,而且伛身站在他的身边,一直等到他顺从地把它摇了摇,一直等到杯子发出声音,然后不等任何人来得及提出要摸摸杯子,就把它从他手里接过去,锁回到壁柜里去;再往后,当他不仅能够记事而且能够推理时,他也说不上来那是什么,连那里面以前曾是什么也说不清,因为那包东西仍然是沉甸甸的,仍然会咔嗒咔嗒响;再往后他仍然不知道,那时布蒂叔叔已经死了,他的父亲终于在太阳出来后还睡懒觉地在世界上混了差不多七十五年之后,说:‘去把那只该死的杯子拿来呀。如果有必要,把那个该死的休伯·布钱普也带来。’因为那杯子仍然会咔嗒咔嗒响的,虽然他舅舅现在连在外甥的手里也不放了,仅仅是亲自拿着走到一个个人的跟前:孩子的母亲、麦卡斯林、谭尼,轮流在每一个人面前摇晃着,一面说:‘听见了吗?听见了吗?’他那张脸仍然是不谙世故的,不好算太惶恐,只是有点困惑,但也不算太困惑,仍然是气派十足:现在,孩子的父亲和布蒂叔叔都已经不在人世了,有一天,毫无理由,根本没有发出警告,他舅舅和谭尼那位耄耋不堪的、爱吵嘴的太爷(他声称自己见到过拉斐德[77],麦卡斯林说再过十年他就会记得见到过上帝了)在其中一个房间里生活、做饭、睡觉的那幢几乎完全空荡荡的大宅,忽然不声不响地着起了大火,一种悄然的、顷刻之间发生的、没有来源的、一视同仁的燃烧,墙头、地板和屋顶统统在内:日出时,大宅还像舅舅的父亲六十年前盖的时候那样耸立在那里,到日落时,只剩下四根熏黑的、无烟的烟囱杵出在一层白色的轻灰和几根烧焦的木板残片之上,这些残片看上去甚至都不像是非常烫手:接着,从晦暗的暝色中,从二十二英里的最后一段路中,两个老人弓着背骑着麦卡斯林记得是整个马厩最后的那匹白色老母马,来到妹妹的家门口,一个把自己猎狐用的号角拴在编成辫子形的鹿皮带上,另一个带着那只包在一件衬衣里的粗麻布小包,这只棕黄色的、用火漆封上的奇形怪状的小包又一次端坐在一只几乎一模一样的架子上,他舅舅现在用手握住了半开的柜门,不但用手握住门把,而且用一只脚顶住了门,钥匙捏在另一只手里,脸上一副急切的表情,仍然不好算惶恐,但仍然而甚至是气派十足,稍稍有点困惑,而孩子站在半开的门边,静静地仰望着那只粗麻布包,它变得几乎有原来的三倍那么高,却比原来薄了一半多,孩子转过身子,这一回他记得的不是他母亲的面容,也不是谭尼的莫测高深的表情,而是麦卡斯林那张阴郁的、鹰一般的脸,是那样庄严、让人难以忍受和感到迷惘:后来,有一天晚上,人们把他摇醒,把仍然半睡半醒的他带到灯光底下,带到有药味儿的房间里来,这股味儿如今已与这个房间不可分了,这儿还有另外一股气味,他以前没有闻到过,现在却一下子就明白是什么了,而且今后再也不会忘记,只见那只枕头,那张憔悴衰颓的脸,仍然在用不谙世故、永生不死、困惑、急切的眼光望着孩子,盯看着他而且想告诉他些什么,后来麦卡斯林走上前去俯身在床上,从睡衣上端抽出系在一根油腻的绳子上的大铁钥匙,这时病人的那双眼睛在说对,对,对,麦卡斯林割断绳子,用钥匙打开壁柜,把那只小包取到床前,就在孩子把包拿在手里时,那双眼睛仍然在打算告诉他什么,这么说这还不是时候,那双手一面要给予一面仍然紧紧地抓住这个小包,那双眼睛比过去更急切,一心想告诉他什么但始终没有说出来;他当时已经十岁了,他的母亲也已经死了,这时候麦卡斯林说,‘你现在离成年差不多只有一半时间了。你不如把它打开得了:’可是他说:‘不。舅舅说过要到二十一岁。’后来他二十一岁了,麦卡斯林就把那盏亮亮的灯移到撤去碗碟的餐桌的中心,把小包拿来放在灯旁,把他的打开的折刀放在小包旁,然后退后一步,脸上摆出一副老一套的严肃的不能容忍而拒人于千里以外的表情,拿起小包,这只在十五年前一夜之间彻底改变了形状的麻布小包,摇晃时发出一种细微、没有分量、不怎么悦耳、古怪、沉闷的咔嗒咔嗒声,那明亮的刀刃在线绳组成的错综复杂的迷宫里搜索着,印有舅舅布钱普名章的瘤状火漆叭嗒叭嗒地掉在餐桌锃亮的桌面上,于是矗立在那堆破麻布当中的是一把仍然崭新的、没有污渍的铁皮咖啡壶,壶中有一把铜币,还有——他现在知道是什么东西使它们发出闷沉沉的声音的了——一堆多得几乎足够做只耗子窝的叠得整整齐齐的字条:有上好的布纹证券纸,有黑人用的有划线的粗纸,有账册上撕下的不整齐的纸,有报纸上撕下的白纸边,还有一张新工装裤的纸商标,全都注明了日期并签了字,最早的一张还是差不多二十一年前他们看着舅舅在同一个房间同一张桌子甚至在同一盏灯的灯光底下把银杯封在麻布包里后不到六个月写的:
我欠外甥艾萨克·布钱普·麦卡斯林伍(5)枚金币特立此亲笔所书百分之五利息之借据
休伯特·菲兹-休伯特·布钱普
1867年11月27日于沃维克
孩子想:‘至少他还是叫他的庄园为沃维克的:’至少有这一次,虽然后来再没这样称呼。借条倒还有的是:
艾萨克1867年12月24日借你2枚金币休·菲·布此乃借据艾萨克借金币1枚1868年1月1日休·菲·布
这以后又是五枚,然后三枚,然后是一枚、一枚,接下去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舅舅做了怎样的一个梦,他梦见的是怎样的堂皇体面的奉还,他根本没想到对别人是否有任何的损害或是辜负了别人的信任,因为这仅仅是一笔借贷:不,是在合伙经营买卖:
我布钱普欠麦卡斯林或他的后裔贰拾伍(25)枚金币此笔款项与前此亲笔开具欠单所借之一切均按年息复利百分之贰拾(20)计息。时为1873年1月19日
布钱普
没有写明地点不过从时间上可以推断出来,只签了一个姓,没写名字,就像当年那位骄傲的老伯爵会胡乱涂上一个奈维尔[78]那样:这样,加起来就是四十三枚了,他自己当然不会记得,可是据说金币共有五十枚,这就对得起来了:一枚,再取走一枚,再一枚,又一枚,然后是最末了的三枚,然后是最后的那张字条,上面的日期是他到这幢房子来和他们一起住之后,笔迹出于一只颤巍巍的手,倒不是一个失败了的老人的手,因为他从来没有被打败因而知道自己的境况,而也许是一个疲惫的老人的手,而且即使如此,那疲惫也仅仅是表面上的,他仍然是气派十足的,那最后一张借据的简短也不是因为气馁才简短,而仅仅是感到大惑不解,像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评语或一句解释,而废话一点也没有:
银杯壹只。休伯特·布钱普
这时候麦卡斯林说:‘不管怎么说你拿到了不少铜钱。可是它们还不够古老,算不上是古董或传家宝。因此你还是必须得拿这笔钱。’只不过他并没有听见麦卡斯林的话,只静静地站在桌子旁边,平和地看着那把咖啡壶,后来,在下一天晚上,他看着这把壶蹲在杰弗生镇一间窄小的、冰窖般的房间里的壁炉架上,但下面甚至也没有壁炉,这时,麦卡斯林把几张叠起来的钞票扔到床上,但仍然站着(除了床根本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坐),甚至也没有脱下帽子与大衣:于是他说
‘算是借的。借你的。这一笔钱。’于是麦卡斯林说
‘那可不行。我可没有富余的钱可以借给你。你下个月得自己上银行去取,因为我不会把钱给你送去的。’他这时连麦卡斯林的话也听不见了,只平静地望着麦卡斯林,他的亲戚,几乎可以算是他的父亲,然而现在又不是亲戚了,因为,说到底,连父亲这一代和儿子这一代都不能算是亲人了。这时候他说
‘有十七英里路呢,还要在那么冷的天气里骑马。咱们俩可以都睡在这儿嘛。’于是麦卡斯林说
‘你既然不愿睡在乡下你自己的房子里,我又何必睡在城里我自己的房子里呢?’说完他就走了,艾萨克望着那只锃亮的、没有锈斑、没有污渍的铁皮壶,寻思——不是第一次了——得有多少因素才能组成一个人(比方说艾萨克·麦卡斯林),而这个人(比方说艾萨克·麦卡斯林)的精神得穿过多少层迷雾才能走上一条迂回曲折的、费尽心机选中的然而却是准确无误的小路,使自己终于成为今天这样的人,不仅惊愕了他们(那些人生下了老麦卡斯林而他又生下艾萨克的父亲、布蒂叔叔和姑姑[79],还有那些人,他们生下了老布钱普而他又生下艾萨克的休伯特舅舅与母亲),他们相信是自己造就了他,而且也使艾萨克·麦卡斯林大为吃惊
算是借的,先用着再说,虽然他大可不必这样做:德·斯班少校愿意把自己家里的一个房间让给他住,爱住多久就多久,连问都不会问他一声,以后也不会问,而老康普生将军则更热情,他干脆把艾萨克带到自己的房间,让他与自己合睡一张床,他比德·斯班少校热情,因为他直率地告诉孩子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你和我一块儿睡,不等冬天过去,我就会知道你这样做的原因。你会告诉我的。因为我不相信你真的放弃家产了。看起来你真的是放弃了,可是我在大森林里对你观察得太深了,我不相信你真的放弃了,虽然看起来非常像。’算是借的,付一个月的饭费和房租,把木匠工具买下来,不单是因为他的手干起活来很灵巧,而且是因为他有意要亲手劳动,要是让他伺弄马匹他也能对付,他倒不是一味死板地、满怀希望地模仿那个拿撒勒人[80],就像一个年轻的赌徒买一件有斑点的花衬衫来穿上,因为那个老赌棍上一天正是穿了这样一件衬衫发了利市的,而是(他倒没有故作谦卑的人的自命不凡感,也没有自命清高的人那种假谦虚的派头,那种人要自己去赚取衣食,既不特别想去赚取却又必须去赚取,而且赚取的岂止仅仅是衣食)因为如果那个拿撒勒人发现做木匠对于他采取并选择去侍奉的生活与目的有益,那么这对于艾萨克·麦卡斯林也必定有益,虽然艾萨克·麦卡斯林的目的,表面上的动机固然很简单,仍然而且将永远为自己所不理解,而他的生活,在种种需要方面固然是不可克服的,如果他有办法的话,因为不是那个拿撒勒人,他是不会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然后把债还清[81]。他已经忘了麦卡斯林以他的名义每月存入银行三十块钱,是因为第一次才帮他取出来扔在他的床上的,以后就再也不会这样干了;他现在有了一个合伙人,或者不如说他是别人的合伙人:那是个不敬神的,无法无天的、狡猾的老酒鬼,六二、六三年时在查尔斯顿[82]造过闯封锁线的船,后来当了船上的木匠,两年前来到杰弗生,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要来,他酒精中毒精神狂乱症好了以后在监狱里待了很长时间;他们俩给银行行长的马厩盖过一个新的屋顶(那老头又给关进监狱之后还对这个活儿赞不绝口呢),艾萨克上银行去领工钱,那行长说,‘倒是该我向你借钱呢,而不是付工钱给你’[83],现在已经过去七个月了,他才第一次想起这件事,已存有二百一十元了,这翻修屋顶的活儿是他干的第一件有点儿规模的活儿,他离开银行时,存单上的账是存入二百二十元,要二百四十元才能相抵,这就是说只要再存二十元就行了[84],后来数目总算相抵了,可是这时总额已增加到三百三十元了,于是他说,‘我现在要把它转到他的账上去,’行长说,‘这我可做不到。麦卡斯林关照过我不让我转。你有没有别的名字缩写可用来另开一个户头。’不转就不转吧,他积攒起来的硬币、银元和钞票放在手帕里打上结,塞在咖啡壶里,就像谭尼的太爷十八年前从沃维克带来时那样包在一件旧衬衫里,他把它放在老卡洛瑟斯从卡罗来纳带来的一只有铁箍的箱子的底部,他的房东太太说。‘连一把锁也没有!而且你连门也不锁,即使人不在你也不锁!’他尽可能平静地望着她,就跟第一天晚上在这同一个房间里望着麦卡斯林时那样,根本不是亲人却比亲人还要亲,就像服侍你甚至为了拿工钱才服侍你的人有如你的亲人,而那些伤害你的人却是兄弟和妻子般亲极了的亲人
他现在有妻子了,他把那个老人从监狱里接出来,带到他租来的房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让他清醒过来,自己二十四小时连鞋都没有脱,扶他起床,喂他吃东西,这一回两人从打地基起盖了一座崭新的谷仓,于是艾萨克成了亲。她是个独生女,一个身材纤小的姑娘,可是奇怪得很,比第一次看见她时显得要大一些,也许是结实了一些,眼睛黑黑的,有一张热情的鸡心脸,她居然有时间用大半天工夫看着他在农场上按老头儿量好的尺寸锯木头。她说:‘爸爸跟我说了你的事儿。那个庄园实际上是你的,是不是?’于是他说
‘也是麦卡斯林的。’于是她说
‘有遗嘱规定一半归他吗?’于是他说
‘根本不需要什么遗嘱。他的奶奶是我的姑姑。我们两个就跟亲兄弟一样。’于是她说
‘你们其实是表舅甥,你们的关系到什么时候也就是只是表舅甥。我看这根本算不了一回事。’后来他们结婚了,他们结婚了,婚后生活是一个新的天地,也是他祖传的一笔遗产,因为这也是全人类的祖传遗产,由土地而来,超出土地但是仍然属于土地,因为他的遗产也是土地漫长编年史的一部分,也是他的遗产,因为每一个人必须和另一个人共同分享才能进入这种经验,而在共同分享时他们成为一体。在那一刻,成为一体:至少在那短暂的一瞬间,他们成为一体,是不可分的,同时至少是不可挽回、不可恢复的,他们仍然住在一间租来的房间里,不过只是暂时的,那个房间即使没有墙、没有屋顶、没有地板,却已经足够辉煌,使他每天早上离开而每天晚上都要回来;她的父亲已经拥有城里的地皮,还提供了建筑材料,由艾萨克和他的合伙人来盖房子,一个人出嫁妆,三个人出结婚礼物,不让她知道,直到那座平房盖好,可以搬进去,他始终不知道是谁告诉她的,不是她的父亲也不是他的合伙人,甚至在喝酒时也没有讲,虽然有一阵子他相信了这种说法,他本人干完活回家,只有一点时间洗一洗,喘口气,然后就下楼吃饭,他进入的并不是租来的斗室,因为它还有一丝残留的光辉,尽管今后他们会上了年纪,丧失这份光辉:这时候他看到了她的脸,紧接着她开口了:‘坐下吧。’两人坐在床沿上,这时身体甚至都没挨着,她的脸绷紧着,很可怕,她的声音是一种激情的、用气声说出的耳语,里面饱含着无穷无尽的许诺:‘我爱你。你知道我爱你。我们什么时候搬家?’于是他说
‘我根本不——我根本不知道——是谁告诉你的——’一个热辣辣的巴掌狠狠地打在他的嘴上,使他的嘴唇猛地撞击着他的牙齿,弯弯的手指狠狠地埋进他的脸颊,只有手掌稍稍松了一些,让他可以出声回答:
‘庄园。我们的庄园。你的庄园。’于是他说
‘我——’那只手又飞过来了,手指连同巴掌,挟带着她全身压过来的力量,虽然除了手以外她一点也没有挨着他,她的声音喊道:‘不!不!’她的手指本身仿佛透过脸颊追踪着他那夭折在嘴巴里的说话的冲动,然后又是耳语,又是气声,答应给他爱和不可思议的满足,手掌又松弛下来好让他回答:
‘什么时候?’于是他说
‘我——’这时她走开了,巴掌也离开了他,她站着,背对着他,头垂下,现在她的声音是那么的平静,有一瞬间都不像是他记忆中的她的声音了:‘站起来,转过身去,闭上你的眼睛。’他没听明白,她又重复了一遍,于是他站起来,闭上眼睛,听见楼下传来呼唤吃晚饭的摇铃声,那个平静的声音又响起来了:‘把门锁上。’于是他去锁上门,把前额抵在冰凉的木头上,眼睛闭着,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和他站起来以前就开始听见的窸窣声,一直听到不再有声音,这时楼下的铃声又响了,他知道这一次是特地叫他们俩的,但听见了床上的声音,就转过身来,他以前从未见过她裸体,有一次要求过她,也说了为什么:他要看她裸体,因为他爱她,他也要看她赤裸着身子望着自己,因为他爱她,可是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提这事了,甚至在她晚上把睡袍罩在身上脱掉里面的衣服和早上套上衣服好脱掉里面的睡袍的时候,还主动把脸转开去,而且她总要先把灯灭了才让他睡到床上她身边来,即使在炎热的夏天,她也总要把床单拉得盖住了两人,才让他挨近自己;这时房东太太走上楼梯穿过门厅来敲门了,然后叫他们的名字,可是她没有动,仍然躺在床上被子的外面,头靠在枕头上,转了开去,什么也没有听,什么也没有想,反正没有在想他,他这样想着,这时房东太太走了,她说:‘你把衣服脱了。’她的头仍然转了开去,什么也没有看,什么也没有想,什么也不在等,甚至也不在等他,而她那只手好像本身有意志、有视觉似的动起来了,就在他在床边停下的那一刻抓住了他的手腕,使他根本没有停留而仅仅是改变了前进的方向,这时是朝下了,那只手引导着他,她的身子终于动了,在挪动了,这个动作是个完整的动作,是天生就会而并非经过练习的,而且比人类的历史更为久长,她现在看着他,用一只手把他继续往下拉,往下拉,往下拉,而他既没有看见也没有感觉到她这只手的移动,这时她的手掌抵住了他的胸膛,在推开他,还是那样明显地没有用力也不需要使劲,这时都不在看他了,她没有看的必要,这个贞洁的女人,这个做妻子的,已经在鄙视一切性欲冲动的男人了,这时她整个身体变了,不一样了,他过去从未见过她的肉体除了这次,但现在她甚至也不是他见过的那个肉体而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所有自愿朝天躺平张开的女人肉体的综合体,从这肉体的某处,连嘴唇都没动一动,竟发出一个极其微弱然而又是不屈不挠的耳语:‘答应我。’于是他说
‘答应什么?’
‘那庄园。’他动起来了。他已经动了,那只手再一次从他胸前移到他手腕那里,握住了手腕,她的手臂仍然是松弛的,只有手指在轻轻地不断增加压力,仿佛那胳膊和手是条一头打了结的铁缆,他去拉时那只手只有握得更紧。‘不,’他说。‘不。’她现在仍然不在看他,但表情和对方不同,只是手还在使劲儿:‘不,我告诉你。我不愿意。我不能。永远也不。’可是那只手还在使劲儿,于是他说,这是最后的一次了,他想尽可能说得清楚些,他知道语气仍然是温和的,他同时想,比起在那个从来没有什么书可看的打猎营地里听过男人们聊的一大套话的我,她已经懂得更多了。男孩十四五岁时才莽莽撞撞、又怕又想地去打听的事,她们天生就已经感到厌烦的了:‘我不能。永远也不能。你得记住:’那只手仍然是得寸进尺而丝毫也不放松的,于是他说了一声好吧,同时又想,她是堕落的。她天生就是堕落的。我们都天生就是堕落的这时他什么也不想了,甚至还说了一声好吧,这事和他梦见的全然不同,更不要说仅仅听男人们聊天所得的印象了,最后不知过了多久他回到尘世来,精疲力竭地躺在永无餍足、无法追忆的海滩上,而她又一次以一个比人类历史更为久长的动作转动身子,使自己摆脱出来,在他们新婚之夜她哭过来着,因此他起先以为她现在又在哭了,她正把头埋在拍松的、棉花塞得足足的枕头里,那声音来自枕头与高声哄笑之间的某处:‘也就到此为止了。我这方面就只能做到这地步了。如果这次不能使你得到你说起的那个儿子,那么你的儿子也不会是我生的了。’她侧身躺着,背朝那间租来的空荡荡的房间,笑啊,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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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木材公司进入大森林开始砍伐森林之前,孩子还回过营地一次[85]。德·斯班少校本人可就没有这份眼福了。可是他欢迎大伙儿再去使用营地里的那所房屋,欢迎他们随时到森林里去打猎,于是在山姆·法泽斯和“狮子”死去的那最后一次打猎后的第一个冬天,康普生将军和华尔特·艾威尔想出了一个点子:把他们这些过去一起打猎的老伙伴组织成一个俱乐部,把营地出租并出让进森林打猎的特权——这点子显然出自老将军那多少有点幼稚的头脑,不过倘若说这实际上是布恩·霍根贝克本人的发明倒也不好算委屈他。就连那孩子听说了也能识别出它不过是一种花招:既然无法改变豹子,那就想办法改变豹皮上的斑点。这样一个毫无现实基础的凭空设想的计划有一阵子似乎把麦卡斯林也吸引住了,仿佛一旦他们说服德·斯班少校回到营地去,没准他真的会改变初衷似的,这一点就连那孩子也不相信。他果然没有改变初衷。孩子不知道德·斯班少校当时拒绝这一建议时的情况怎么样。研究这个问题时孩子并不在场,麦卡斯林也从未跟他说过。不过到了六月,到了该庆祝他们两人的生日的时候,没有人提起这件事,转眼又是十一月了,也没有人谈起要借用德·斯班少校的林中房屋,孩子始终不清楚德·斯班少校是否知道他们要去打猎的事,但他敢肯定老阿许是会这样告诉少校的:孩子、麦卡斯林、康普生将军(这回也是将军的最后一次打猎了)、华尔特、布恩、谭尼的吉姆和老阿许把两架大车装得满满实实的,赶了足足两天的路,走了差不多四十英里,来到了这孩子从未到过的一个陌生地方,在帐篷里住了两个星期。第二年春天,大伙儿听说(不是从德·斯班少校那里听说的),少校把砍伐森林的权利卖给了孟菲斯的一家木材公司,六月里的一个星期六,孩子跟随麦卡斯林进城,来到德·斯班少校的办公室——这是个宽敞的、空气流通的、四壁摆满书的二层楼房间,一面墙上有几个窗户,看出去是几家商店破破烂烂的后院,另一面墙上有一扇门,通向俯瞰广场的带栏杆的阳台,还有一个挂着帐幔的小壁龛,里面放着杉木水桶、糖罐、勺子和酒杯,还有一只外面套着柳条筐的小口大酒瓶,里面是威士忌,在写字桌上方有把竹子和纸糊的大风扇在来回摆动,老阿许正坐在门口一把翘起两只脚的椅子里,在拉风扇绳子。
“那还用说,”德·斯班少校说,“阿许没准自己也想躲到森林里去快活几天呢,到了那儿,他可以不用吃黛西[86]做的饭了。反正他老在嘀嘀咕咕嫌这儿的饭不好吃。你们是不是打算带谁一起去?”
“不,先生,”孩子说,“我原先想也许布恩……”布恩已经在霍克铺当了六个月警长了;当初德·斯班少校和木材公司谈好条件——也许说彼此达成妥协更接近事实,因为木材公司决定,与其让布恩当伐木队的工头,还不如让他当镇上的警长。
“好吧,”德·斯班少校说,“我今天就给他打电报。让他在霍克铺接你们。我让阿许坐火车去,让他们带些吃的到森林里去,这样,你们只消骑马上那儿去就行了。”
“好的,先生,”他说,“谢谢您了。”接着,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又响了。他本来没打算开口,可是他知道自己会说的,他早就知道自己会说的。“也许要是您也……”他的声音一点点变轻了。这声音终于停住了,他也不知道怎么会的,因为德·斯班少校根本没有开口,而且是在他的声音沉寂了以后德·斯班少校才移动身子走回到桌子和桌子上放着的文件前面去的。那些文件根本没有动过,因为孩子走进房间时,少校正拿了份报纸坐在桌子前,孩子站在那儿俯视这个矮矮胖胖的花白头发的人,穿着一件素净上好的绒面呢外衣和一件洁白得耀眼的衬衫,但在孩子的印象中,他老是脚蹬皮靴,身穿一件满是泥巴的灯芯绒外套,胡子拉碴的,坐在一匹毛糁糁的、健壮有力、跗关节长长的牝马背上,前鞍鞒上横搁着一支破旧的温彻斯特卡宾枪,那只蓝色的大狗则一动不动有如青铜像似的站在马镫旁,在那最后一年的打猎时,少校和“狮子”就是这样站着的,而反正在孩子眼里,这个人和这只狗都变得多少有点相像了,就和两个在恋爱与事业上都有一手的人在长期恋爱与一起工作之后有时真的会变得相像一样。德·斯班少校的头再也没有抬起来。
“不。我这几天事情太多。不过我祝你们运气好。要是有可能,给我带只小松鼠来也好。”
“好的,先生,”他说,“我会给您带来的。”
他骑上了他的牝马,那头他自己养育长大并训练好的三岁口的小母马。他是半夜后不久离开家的,六小时之后,他甚至没让牝马出汗就来到了霍克铺,他一直以为这个小小的木材转运站也是德·斯班少校的私产,其实德·斯班少校好多年前仅仅把一块地皮卖给了木材公司,也就是现在修了岔轨、造了货运月台和零售商店的那块地皮。虽然他事先已经听说了,也相信自己是有精神准备的,但放眼向四周一看,仍然大吃一惊,既感到黯然又感到愕然:原来这里出现了一座已盖了一半的新的木材加工厂,建成后要占两到三英亩的面积,而堆积的铁轨不知有多少英里长,上面新生的铁锈颜色还是鲜红鲜红的,还有一堆堆枕木棱角还很锋利,上面涂了木馏油,这里还有至少可以给二百头骡子用的畜栏和槽头,还有许多给赶牲口人住的帐篷;于是他尽快把他的牝马安排好托人照料,送入马厩,不再朝镇子看一眼,便带了他的枪登上运木列车的守车,爬上圆形的眺望台,只顾盯着前面那堵森林筑成的墙,进入那里之后不管怎么说他可以再一次躲藏起来,远离尘嚣了。
接着,小火车头尖叫了一声,开始移动了:排气管急急地震颤着,松弛的车钩开始懒洋洋而不慌不忙地拉紧,一阵碰撞从车头一点点传到车尾,当守车也往前移动时,排气管变为发出一阵阵深沉、缓慢的啪啪声,孩子从圆形眺望台望出去,只见火车头完全拐过了这条铁路线上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弯道,随后便消失在大森林里,把身后的一节节车皮也拖了进去,就像是一条肮里肮脏的不伤人的小草蛇消失在野草丛里,还把孩子也拖进森林,不久就以最大的速度,发出咔嗒咔嗒的响声,又像过去那样急驶在两堵未经砍伐像双生子那样相像的林墙之间。这列火车以前倒是没什么害处的。不到五年之前,华尔特·艾威尔就站在这节行进的守车里打中了一只有六个叉尖的公鹿,对了,还有关于那只半大不小的熊的轶闻呢:火车第一次开进三十英里外林中采伐地的那回,有只熊蹲在铁轨之间,屁股翘得老高,像是只在嬉戏的小狗,它正用爪子在刨掘,看看这里是不是藏有什么蚂蚁或是甲虫,也许仅仅想仔细看看这些古怪匀称的、方方正正的、没有树皮的木头,它们一夜之间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形成了一条没有尽头的数学上的直线。它一直在那儿刨掘,直到坐在扳了闸的机车上的司机在离它不到五十英尺处朝它拉响了汽笛,才疯狂地跑开,遇到第一棵树就爬了上去:那是棵幼小的梣树,比人腿粗不了多少,这只熊爬到再也没法往上爬的地方,抱紧树干,当司闸员把一块块石碴朝它扔去时,它把脑袋缩在脖子里,就像一个男人(也许应该说像个女人)会做的那样。而当三小时后,机车第一次拉着装满原木的车皮开回来时,那只熊正往下爬到那棵树的半中腰,看见火车开来,又赶紧爬上去,爬到再也没法爬的地方,抱紧树干,看列车开过去,等到下午火车重新开进森林,它还在那里,等到黄昏时火车开出森林,它依旧在树上;那天下午,布恩正好赶了大车到霍克铺去拉一桶面粉,听到了火车上的员工说起这档子事,便赶紧和阿许(当时两人都比现在年轻二十岁)到那棵树下坐了整整一宿,不让人家用枪打它,第二天早上,德·斯班少校把这运木材的火车扣留在霍克铺,这一天日落前不久,在场观看的就不仅是布恩和阿许了,还有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华尔特和麦卡斯林,当时他只有十二岁,而这只熊在树上待了差不多三十六个小时才下树,连一口水都没喝过。麦卡斯林告诉那孩子,一时大家还以为熊就要在那儿的取土坑边停下来喝水呢,当时他们这群人都站在那儿,但那只熊瞧瞧水,顿住了,瞧瞧人,又瞧瞧水,却没有停下来喝水,而是小跑着走了,用的是熊奔跑的姿势,两对爪子,一前一后沿着两条分开而却又是平行的路线前进。
当时那列火车还是没什么害处的。他们在打猎营地里有时候能听见这运原木的火车经过的声音;这是有时候,因为根本没人操心自己听见了还是没有听见。他们有时听见空车开进森林,跑得又轻又快,只听得车皮发出的轻微的咔嗒咔嗒声、小火车头排废气的声音以及那发出烤花生小贩用的哨子般尖厉的汽笛声,那短促的一声刚发出,便被沉思默想、不理不睬的大森林吸收了去,连一声回音都没有。他们又会听见满载的火车从森林深处驶出,这时行驶得不那么快了,可是给人一种幻觉,仿佛在用爬行速度前进的是一架发狂的玩具,它这时为了保存蒸汽也不鸣笛了,仅仅从疯狂的、毫无意义的虚荣心出发,把一小口一小口受折磨的、费了好大劲儿才吐出的废气,喷到亘古以来就存在的林木的脸面上去,它既空虚,又吵闹,还很孩子气,连这些条木要运到何处去、派什么用场都不知道,而搬走这些木头也不会在哪儿留下伤疤与残根,就像一个孩子用玩具车在玩装沙运沙的游戏,卸掉之后又急急跑回来再装,毫不疲倦,毫不停顿,急急匆匆,但是怎么也赶不上耍弄那孩子的那只“手”快,这只“手”耍了个手法,把玩具车卸下的沙子又重新装回到玩具车上。现在情况可不一样了。还是同样的火车,同样的机车和守车,连司机、司闸员和车长也都是原班人马,两年前的那一天,就是对着这几个人,十四小时之内喝醉了清醒过来再喝醉再稍稍清醒的布恩曾经夸下海口,第二天他们这些打猎的准备怎样收拾老班,而这火车还是以同样让人觉得仿佛正以快得发疯的速度行驶在同样那两堵一式一样的不可穿越、密不通风的林墙之间,一路经过的还是那些老路标,还是那些古老的林中十字路口,那是野兽的脚长年累月走出来的,在这里,他追踪过受伤和没有受伤的公鹿,也不止一次地看见它们,那些不光没有受伤而且是矫健异常的公鹿,冲出树林,跳上并越过铺有铁轨和枕木的路基,又跳下去重新奔进树林,它们本应像陆地动物那样跑动,然而却像飞箭似的穿越空间,根本不挨地面,身子变长,足足有原来的三倍,而且显得淡了,连颜色都变了,仿佛在纹丝不动与绝对动之间存在着一个质变的点,越过这个点连物体的化学成分都会起变化,变的时候肉体与精神上都不感到痛苦,不仅在大小和形状上起变化,而且连颜色也会变,变得接近风的颜色,可是这一回仿佛是那火车(其实也不单是火车而且还有他自己,不单是他见过那副景象的视觉和记忆犹新的印象,而且还有他的衣服,就像衣服能把病房或陈尸间里那种逐之不去的恶臭带到无边无际的流动着的新鲜空气里来),在斧钺尚未真正大砍大伐之前就把尚未建成的新木材厂和尚未铺设的铁轨、枕木的阴影与凶兆带进了这片注定要灭亡的大森林;他这时知道早上他一见到霍克铺时有所感但未能明确形诸语言的想法是什么了:何以德·斯班少校不再回来打猎,而且他本人在非来看看不可的这一次之后也绝对不会再来了。
现在他们快到了。不等司机拉汽笛警告他就知道了。接着他看见了阿许和那辆大车,缰绳不用说又是缠绕在闸杆上,但就孩子记忆所及,德·斯班少校禁止阿许这样做都足足有八年了,这时火车一点点慢下来了,松弛的车钩的声音又一颠一撞地从车头传到车尾,当守车缓慢地在大车旁边经过时,他拿着枪从车上跳下,车长在他头上伸出身子向机车发信号,守车仍然在减速,一点点在爬行,虽然机车已经在朝吸去一切声音的森林越来越急地喷气,挂钩的碰撞再一次朝车尾传来,终于守车加快了速度。又过一会儿,火车消失了。像是从来也没有存在过似的。他听不见火车的声音了。大森林意气飞扬,它在沉思默想,不理会周遭的一切,它仪态万千,亘古常青;它比任何木材厂的储木棚古老,比任何铁路支线都要漫长。“布恩先生到了吗?”他说。
“他比我先进森林,”阿许说,“昨儿个我到霍克铺时他已经替我把大车装好了,昨晚我坐火车来到营地看见他坐在房前台阶上。今儿个天还没亮他就到树林里去了。他说要上橡胶树那儿去,让你一边打猎一边走到那儿去找他。”孩子知道那棵树在哪里:那是孤零零的一棵甜橡胶树,就在树林的边上,在一片古老的林中空地中;如果你在一年中这个时节轻手轻脚地走到树林边缘,然后突然跑进林中空地,你能发现这棵树上有时居然有十来只松鼠,它们全都跑不了,因为附近没有它们能跳过去的树。因此孩子根本没有爬上大车。
“我去。”他说。
“我料想你会去的,”阿许说,“我给你带来了一盒子弹。”他把子弹从车上递给孩子,就开始把缰绳从车闸杆上解下来。
“你倒说说看,少校关照你别这样干,至今说了有多少遍?”
“别怎样干?”阿许说。接着他说,“你去告诉布恩·霍根贝克,一个小时之后开午饭,要是你们想吃,到时候别忘了回来。”
“一个小时?”孩子说,“现在还不到九点。”他掏出自己的表,把表面对着阿许,递过去给他看。“你瞧。”可是阿许连看都不看。
“那是城里的时间。你现在不是在城里。你是在树林里。”
“那你瞧瞧太阳。”
“你也别管太阳,”阿许说,“要是你跟布恩·霍根贝克想吃饭的话,最好照我说的那样准时回来。我打算在那个厨房里做饭,因为我还得腾出时间砍柴。你走路脚底下多留神。长虫在到处乱爬。”
“我会留神的。”孩子说。
接着他走进了大森林,这儿不只有他一个人,但他是孤独的;孤独紧紧地包围住他,现在是夏季,这孤独是绿色的。孤独并没有改变,它不受时间的限制,不会改变,正如夏天的绿色、秋天的林火与雨以及铁一般的寒冷,有时甚至白雪也不会改变
那天[87],他杀死公鹿、山姆用热腾腾的鹿血抹在他脸上的那个早晨,他们回到营地,他记得老阿许一个劲地眨眼,满不高兴,甚至还大发脾气,表示不相信,直到最后麦卡斯林不得不出来做证,说他的确杀死了一只鹿:那天晚上阿许坐在炉子后面大声咕噜,谁也不理,结果只好让谭尼的吉姆来开晚饭,第二天早上也由吉姆叫醒大家去吃已经摆好在桌子上的早饭,但那时才只半夜一点半钟,最后,从德·斯班少校的怒斥和阿许的狺狺抱怨和阴郁的顶嘴中,人们弄清楚原来是阿许也想到大森林里去杀死一只鹿,而且还非去不可,于是德·斯班少校就说了,“天哪,要是咱们不让他去,那看样子往后每顿饭都得自己做了。”华尔特·艾威尔也接着说,“要不就是每天半夜起来吃阿许做的早饭。”由于孩子这次打猎已经打到了他分内该打的公鹿,就不该再打了,除非是大伙儿需要鹿肉,因此他建议让阿许用他的枪,最后,德·斯班少校做主让孩子把枪给布恩用一天,并决定把布恩那支难以捉摸的手扳枪栓的枪交给阿许用,同时交给他两发大号铅弹,不料阿许却说,“子弹我有,”还把子弹拿出来给大伙看,一共有四颗:一颗是大号铅弹,另一颗是三号打兔子的子弹,还有两颗是打鸟的子弹;他还讲每一颗的历史和来历,孩子不仅记得阿许脸上的表情,而且还能记得德·斯班少校、华尔特和康普生将军的表情以及阿许的声音:“能不能打?当然能打啦!这一颗”——指大号铅弹——“是康普生将军给我的,是从八年前他杀死那只大公鹿的同一杆枪里退出来的。还有这一颗,”——他指的是打兔子的枪弹,得意洋洋地说,“比这孩子的年纪还大呢!”那天早晨阿许自己往枪里装子弹,把次序颠倒了过来:先装打鸟的子弹,然后是打兔子的,然后才是大号铅弹,这样,大号铅弹就可以先进入枪膛,就这样孩子本人没有了枪,就和阿许走在德·斯班少校和谭尼的吉姆的坐骑以及狗群的旁边(那是下雪的季节),直到它们散开四处寻找并且突然遇见猎物,那一声声美妙的粗犷的叫声飘进沉闷的不断下降的空气中,几乎马上就听不见,仿佛那些不断在下的悄然无声的雪片甚至把尚未形成的回声都已埋进在它们那无穷无尽的没有重量的降落之中,这时德·斯班少校和谭尼的吉姆也走开了,一边呼唤着狗一边走进了树林;这以后一切都解决了,孩子知道得很清楚,仿佛阿许告诉了他这时已经猎到了自己的鹿,而且连他乳臭未干就打死了一只公鹿这样的事也被原谅了,于是他们转过身子穿过降落的雪花朝家走去——也就是说,阿许问,“现在该怎么走?”而他就说,“朝这边走”——他本人走在前面,因为,虽然他们离营地还不到一英里路,他知道阿许根本弄不清楚他们此刻在什么地方,尽管二十年来,阿许每年都要到营地来待上两个星期;走了不久,阿许拿着布恩那支枪的姿势实在让人心惊肉跳,孩子就让阿许在前面走,于是阿许便跨着大步一边走一边说话,像个老人那样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先是说此时他在什么地方接着便讲森林又讲在森林里安营扎寨的事然后讲在营地里吃饭的事又讲吃饭的问题再讲做饭的问题讲他老婆做的饭然后讲他老伴的简历紧接着便滔滔不绝地讲起一个肤色不太黑的新来的女人的事,这婆娘在德·斯班少校隔壁人家当保姆,阿许说要是她不看清楚她是在跟谁搔首弄姿的话他就要让她明白一个老人究竟是老呢还是不老不过还得没有他老伴整天严密的监视才行,这时两人穿过一丛密密的藤和荆棘中的一条野兽踩出来的小径,这条小径能把他们带到距离营地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他们走近一根横躺在小径上的倒下的树干,还在说个没完的阿许正想抬起脚从上面跨过去,一只熊,那是只一岁的小熊崽,突然在树干另一边坐起身来,前肢抱在胸前,两只爪子软绵绵地耷拉着,仿佛它正蒙住脸在祈祷时被突然惊动了;过了片刻,阿许的枪颤巍巍地举了起来,孩子就说,“你枪膛里还没有子弹呢。快扳枪栓呀!”可是那支枪已经咔哒响了一声,孩子又说:“拉枪栓呀。你枪膛里还没有子弹呢!”于是阿许便把枪栓摆弄了几下,过了一会儿枪总算握稳了,只听见咔哒响了一声,孩子又说,“拉枪栓!”他看见那颗大号铅弹蹦了出来,急旋着落进了藤丛。这一颗该是打兔子的枪弹了,他想,于是那支枪又咔哒响了一声,他又想:下一颗该是打鸟的枪弹;他没有必要再提醒阿许拉枪栓了;他大声喊道,“别开枪了!别开枪了!”可是已经为时太晚,还不等他把话说完,又发出了那样轻轻的、平淡无奇的、恶意嘲弄人的咔哒一声!只见那只熊转过身,四脚落地,然后就无影无踪了,留下的只有树干、藤丛以及那天鹅绒般的不断在下的白雪,这时阿许说,“现在该怎么办?”他就说,“朝这边走。来吧。”于是开始顺着小径倒退着走出去,阿许又说,“我得找回我的子弹。”他就说,“让它见鬼去,让它见鬼去,走吧。”可是阿许把枪支在树干上,走回去,弯下身来在藤丛根部乱摸,结果孩子也只好走回去,弯下身来帮阿许找到了子弹,他们直起身来,这时,在六英尺外支在树干上根本没有人碰的当时两人几乎都忘了的那支枪突然吼叫起来,砰的一声,发出闪光,然后沉寂下来;现在孩子背起了枪,把最后一颗保存那么久像具木乃伊似的子弹退出来,也一起交给阿许,就让后膛打开着,他自己背着枪,一直背到把它靠在营地中布恩床后的屋角里
——;夏季、秋季、下雪的冬季、滋润的充斥汁液的春季,一年四季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这是大自然母亲那些不会死亡的古老得无法追忆的阶段,她使他几乎变为一个成年人,如果真的有谁使他成长的话;大自然对一个黑女奴和契卡索酋长所生的老人来说也像父母亲一样,这老人曾是他精神上的父亲,如果某人能是一个人精神上的父亲的话;他敬佩、尊重、爱戴、痛惜并哀悼这位老人;有一天他本人会结婚,他们也将拥有一段短暂的、不实在的光辉时刻,正因为它本质上是无法持久的,所以才是光辉的;另外,他们也会,可能会甚至把这样的记忆带到肉体不再与肉体对话的时刻里去,因为记忆至少还是能长期保存的;但是森林仍将是他的情人、他的妻子。
他并不在朝那橡胶树走去。事实上他离开这棵树越来越远了。从前,那还是不多久以前,没有人陪伴是不许他进森林的,过了不多久,他开始明白自己有多少事还不懂得,竟没有人陪着就不敢进森林了,再过了一阵,他开始弄清楚,当然还是朦朦胧胧的,他所不知道的事情的范围时,就敢于试图拿着一只指南针穿越森林了,这倒不是因为他对自己增强了信心,而是因为麦卡斯林、德·斯班少校、华尔特和康普生将军都终于教会了他要相信指南针,不管它表面上指明的是什么方向。现在他连指南针也不用,仅仅依靠太阳,而且也只是下意识地依靠就行了,其实他大可带一张大比例尺的地图来,随时可把自己实际所在的方位标到地图上去,偏离不至于超过一百英尺;果然,几乎就在他预期的那一刻,地势开始逐渐升高了,他经过了四根水泥界标中的一根,这是木材公司的测量员为了标明德·斯班少校留下不卖的那块地的四边而埋置的,接着他站在那小土丘本身的顶上,四根界标都进入了他的视野,它们即使经过了冬季的风霜雨雪的摧残仍显得很苍白,在这片土地上显得那么没有生气而令人震惊地不协调,因为在这片土地上,分解本身就是一个射精、膨胀、受孕、分娩的过程,而死亡竟然是根本不存在的。经过两个冬天落叶的掩埋和两个春天洪水的冲洗,那两个坟丘已经了无痕迹。可是走这么远路来扫墓的人是不需要墓碑的,单靠山姆·法泽斯亲自教他的办法就能找到:看树木的方位就成;而且的确如此,他用猎刀朝土里刺去,几乎第一下就戳到了(但只不过想了解一下是否还在那儿)那只本来制造好了用来盛车轴润滑油现在却装着老班一只干枯毁形的脚爪的铁皮罐头,“狮子”的骨骸就埋在罐头底下。
他没有去动它。他甚至也没有去寻找那另一个墓穴,两年前的那个星期天,他和麦卡斯林、德·斯班少校以及布恩把山姆的遗体放在里面,一起放进去的还有山姆打猎用的号角、猎刀和烟斗;他没有必要找了。他的两只脚一定跨越过这墓穴,说不定就踩在它的上面呢。不过这也没有关系。没准今天早晨还不等我来到这儿他早就知道我到森林里来了呢,他想,一直走到一棵树前,麦卡斯林和德·斯班少校找到他们那天,他们曾用这树来支撑放山姆遗体的平台的一端——就是这棵树,它的树干上钉着那另一只盛润滑油的铁皮罐,但它已饱经风霜,生了锈,也显得很不协调,但现在伤口已被这大森林消融一切的同化力所治愈,它不再发出不和谐的声音,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他那一天放进去的食物和烟草早已不见,同样快就会消失的是他即将从口袋里取出放进去的东西——一扎烟草、一条新的印花大手帕、一小纸袋薄荷糖,那是山姆生前最爱吃的;这些也会不见的,几乎还不等他转过身去,不是消失,而仅仅是转化成万千生机,它们会在这些不见阳光的秘密地方的幽深处印下纤巧的、小精灵般的脚印,它们,呼吸着的、等待着的以及固定不动的,都在每一根枝丫和每一片树叶后面窥视着他,直到他移动、又移动起来、继续朝前走去;他没有停下,他仅仅是驻留了片刻,旋即离开了土丘,这儿并不是死者的葬身之地,因为世上本来就没有死亡,这儿没有“狮子”,也没有山姆;他们并没有被土地紧紧地围裹住,而是自由地待在土地里,不是栖身在土地里,而是本身就属于土地,生命虽有千千万万,但每一个都密切相关,不可分离,叶子、枝丫与微粒,空气、阳光、雨露与黑夜,橡实、橡树、叶子再又是橡树,天黑、天亮、天黑再天亮,周而复始,一成不变,形态虽有万千种,规律却只有一个:还有老班,老班也是这样;他们连脚爪也会还给它的,肯定会还的:然后是长期的对抗和长期的追逐,没有被逼迫被激怒的心,没有被抓伤和流血的皮肉——就在他惊呆的那一刻,他仿佛也还听见了阿许与他分手时的叮嘱。他甚至能听见阿许的声音,当时他惊呆了,一动不动,一只脚刚把全身的重量承受下来,另一只脚的脚尖刚刚在身后举起,他屏住了呼吸,又像过去那样感到有一阵剧烈的惊恐涌进全身,啊,艾萨克·麦卡斯林已有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这么说,当他低下头来看它的时候他的感情是恐惧而不是惊骇了。这东西还没有盘卷起来,也没有发出嘶嘶声,它只是沉重而迅速地往回一缩,它的颈部绕成的环圈偏向一侧,仿佛仅仅是为了缠紧些好让抬起的头能稍稍后倾,它也没有感到惊骇,也还没有真正开始威胁对方,这东西有六英尺多长,那抬起的头比他的膝头还高一些,但离开的距离却比他的膝高要短一些,它老了,年轻时一度斑斓刺眼的花纹已暗淡下来,变成单色,也与它匍匐潜行的大森林相协调:这老家伙,自古以来就受到诅咒[88],既能致人死命而又形单影只,现在他能够闻到它的气味了:一股淡淡的叫人恶心的气味,像腐烂的黄瓜,也像某种说不出是什么东西的气味,让人想起所有的知识、一种古老的倦怠、低贱的种姓和死亡。它终于动弹了。动的不是头部。它开始从他身边滑行开去时,那高高昂起的头并未改变姿势,它挺直地在空中移动,只是不像方才那样垂直,仿佛这头部和昂起的三分之一身躯是自成一体的:是一个用两只脚行走的不受一切质量与平衡定律支配的活物,而且是本应如此的,因为即使现在,他仍然无法完全相信那投出流动与滑行着的影子的移动着的头真的是一条蛇的头;它走着走着,终于走掉了;他这时才把另一只脚放了下来,连自己也不清楚这是怎么搞的,只顾站在那儿,举起了一只手,和六年前那个下午山姆的姿势一模一样,那天山姆把他带进大森林,领他看这看那,他就是从那天起告别童年时期的,现在他用山姆那天讲的古老的语言说话了,也同样地不假思索:“酋长,”他说,“爷爷。”
他说不上来是什么时候开始听到那个声音的,因为当他明确意识到的时候,他觉得已经听到有好几秒钟了——那声音像是一个人在用枪筒敲击一段铁轨,很响,很重,倒不是很急,然而有几分狂乱的劲儿,仿佛那个敲击者不仅很强壮,很认真,还多少有点歇斯底里。不过这人不可能在运木材的铁路线上,因为虽然方向是对的,铁路线却离他至少有二英里,而这声音肯定是在三百码之内。他正在这么思忖,忽然明白这声音该来自何方:不管这人是谁,正在干什么,反正这人是在林中空地边缘那棵橡胶树的附近,也就是他要和布恩会合的地方。到现在为止,他一面前进一面在搜索猎物,走得很慢,很轻,既看地面又看树上。现在他继续往前走,枪膛里没装子弹,枪口斜着朝上,枪柄朝后,使自己较容易穿过荆棘和灌木,他逐渐走近,那不间断的金属敲击金属的声音也越来越响,那是种野蛮的、歇斯底里得有点邪门的声音。他穿出树林,来到林中空地,正好面对着那棵孤单单的橡胶树。一眼看去,那棵树上仿佛满是发狂的松鼠。看起来总有四五十只,正在树枝之间跳过来蹿过去,以致整棵树仿佛变成了癫狂的叶子形成的一个绿色大旋涡,而时不时会有一只、两只或是三只松鼠从树干上蹦下来,落地后不停地打旋,然后蹿回树上,仿佛是被伙伴们组成的那个疯狂的旋涡所造成的真空猛烈地吸回去似的。这时他看见布恩了,正坐在地上,背靠着树干,低着头,疯狂地敲击着放在膝上的什么东西。他用来敲击的是拆下来的枪筒,而他所敲击的是那支枪的后膛。剩下的部分给卸成六七片,散摊在他身边,他低垂着一张通红的、淌着汗的核桃般的脸,正以一个疯子不顾一切的劲儿用卸下的枪筒敲打着膝上的后膛。他甚至没有抬起头来看看走过来的是谁。他继续敲击着,仅仅用嘶哑发噎的声音向孩子喊道:
“滚开!别碰它们!连一只也不许你碰!它们是我的!”
* * *
[1] “他”仍指艾萨克·麦卡斯林,二十一岁是法定成年的年龄,从这时起艾萨克可以正式继承麦卡斯林家的庄园了。
[2] 本节中作者对标点符号的用法是极不规范的,曾吩咐编辑及排字工人“不得改动”,译文中尽可能不动。
[3] 原文无标点。以下类似情况亦均照原文。
[4] 1865年是美国内战结束的年份。
[5] 本节中的双引号作者都用单引号代替。
[6] 指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艾萨克的祖父,麦卡斯林家族的族长。
[7] 指上帝。下文中黑体的“他”也都指上帝。
[8] 见《圣经·创世记》第17章第5至8节。上帝使他成为“万邦之父”,有许多后裔。
[9] 指罗马帝国的统治,从公元前27年到公元476年。下面的“城市”指罗马。
[10] 指罗马帝国灭亡到哥伦布发现美洲这之间的一千年。下面提到的“鸡蛋”,指的是哥伦布使鸡蛋立起来的故事。
[11] 麦卡斯林的意思是说:即使在内战之前,也有成千个像布克和布蒂那样的自动解放黑奴的人。
[12] 该镇位于奥克斯福西北四十英里。
[13] 意思是骡子约瑟芬的腿是布朗李笨手笨脚弄断的。骡子残了无用只得枪杀,这笔损失合一百元。
[14] 意思是决定让布朗李得到自由,亏损二百六十五元由两兄弟共同负担。
[15] 意思是布蒂表示黑人身价与骡子钱均应由他哥哥一人承担。下一句表示自己对不肯走开的珀西伐尔束手无策,希望凶狠泼辣的父亲还活着,可以由他来处理。
[16] 前括号在第251页倒数第3行。括号后面的句子接上行“一位将军”。这个句子的主语是“奴隶”(第251页第16行),谓语是本页的“变得”、“有了”与“具备”。这主语与谓语之间的一千多字都是插入语。
[17] 指的是这件事:卡洛瑟斯霸占了黑女奴尤妮丝,在她怀孕后让她嫁给图西德斯。尤妮丝生下了女儿托玛西娜。托玛西娜长大后又为卡洛瑟斯霸占并怀孕。尤妮丝因此投水自尽。这些事虽然没有说穿,但图西德斯肚子里很清楚。卡洛瑟斯在遗嘱中规定自己死后图西德斯可以得到自由与十英亩土地。图西德斯宁愿用自己的劳动所得赎取自由,他不能接受以妻、“女”为代价换来的“恩赐”。
[18] 指杰弗生镇。
[19] 指尤妮丝。她是1832年圣诞节自溺而死的。这里的1833年6月21日是艾克的叔叔记下此事的日期。下面的6月23日,8月13日都是“记账”的日期,说明两兄弟通过记账在交谈、核实与统一思想。
[20] 指布克和布蒂。图尔是老卡洛瑟斯与托玛西娜所生,故而有此说法。布克与布蒂均死于1879年。图尔死亡年份小说中没有交代。
[21] 这说明卡洛瑟斯根本不把与托玛西娜(她没有嫁人却生了图尔)乱伦的事放在心上,他甚至都不想掩饰这件事。
[22] 指满二十一岁时。
[23] 意思是:在交通不便的时候,一个白人主子竟会走那么远路花那么多钱(650元)去买一个黑女奴(尤妮丝)回来给自己的黑奴图西德斯当妻子,这是不可思议的。因此艾萨克认为,老卡洛瑟斯从一开始起就是别有用心的。
[24] 意思是:图尔的母亲托玛西娜是尤妮丝与卡洛瑟斯之女,身上已有一半白人血统,她的儿子身上本来就应该有白人血液;图尔的父亲是卡洛瑟斯,又给了他“二分之一”的白人血液。这样一来,他的白人血统就更多了。
[25] 指尤妮丝。
[26] 指林肯总统。
[27] 谭尼·布钱普与托梅的图尔结婚后,先生下的三个孩子都夭折;后又生下三个孩子,都活下来了,他们是詹姆士(即谭尼的吉姆)、索凤西芭与路喀斯。
[28] 指纳·贝·福勒斯特将军。
[29] 当时正在进行内战,饥馑流行。维克斯堡是密西西比州西部一个城市,1863年时曾受围攻,故有此语。
[30] 指麦卡斯林·爱德蒙兹。
[31] 指艾萨克看账本之后的两年,1885年,那年12月29日,刚满二十一岁的詹姆士失踪,艾萨克追寻他到田纳西州的杰克逊,无功而回。当时艾萨克十八岁。
[32] 内战后南方经济凋敝,生活困难,故有此语。
[33] 指詹姆士·布钱普。
[34] 指纳·贝·福勒斯特将军。
[35] 布克患风湿病后,勉力用左手登记黑女孩诞生的事,因此说他“信心与意志倒尚未消沉”。
[36] 艾萨克怕麦卡斯林与黑人发生冲突,故意打岔。
[37] 指《圣经》中所述由东方来朝见初生耶稣的三位贤人。
[38] 指谭尼的吉姆。他二十一岁时出走。
[39] 《圣经》中所说的乐土。
[40] 指凤西芭出生时布克在账本上记下此事的那一天。
[41] Lucas中有Lucius中的l,u,c,s四个字母,故而有此说法。
[42] 艾萨克在1889年前后结婚,由于他不肯听从妻子的话收回田产,妻子拒绝与他同房。后来两人分居,故有此说。
[43] 此处与第249页倒数第5行艾萨克的话“是的。除了父亲和布蒂叔叔还有许多人,”相接。作者在长篇累牍地写艾萨克的内心思绪之后,又继续写1888年艾萨克与麦卡斯林在小铺里讨论舍弃遗产的事。
[44] 指上帝对黑人的态度究竟如何这一“真理”。
[45] 据《圣经·创世记》第11章,亚伯拉罕一百岁时生下以撒(艾萨克)。
[46] 据《圣经·创世记》第22章,上帝为了试探亚伯拉罕,让他把儿子以撒作为燔祭,献给上帝。亚伯拉罕举起刀子要杀以撒时,上帝的使者叫住了他。这时亚伯拉罕看见树枝间有一只公羊,便将它作为燔祭。
[47] 此句接本页第3行“然后最后一次看看他们,再看他们一次”,这两句之间的一大段话都是补充前一句的,说明为什么上帝要最后看一眼。
[48] 指约翰·布朗(1800—1859),美国废奴主义者,为了解放黑奴曾在哈泼渡口举行武装起义,后被处死。
[49] 指约翰·布朗(1800—1859),美国废奴主义者,为了解放黑奴曾在哈泼渡口举行武装起义,后被处死。
[50] “布朗”不用作专门名词时意为“棕色”。这里的意思是:上帝自以为站在黑人与白人之间,不偏袒任何一方。
[51] 特·艾许贝(1828—1862),南方骑兵部队一将领,在杰克逊将军麾下服务。
[52] 北方称为安梯坦战役,发生于1862年9月。南方的李将军在9月9日发出其著名的“191号特别指令”,将军队分为两翼,一翼由杰克逊指挥,另一翼由朗斯屈特指挥。四天后北军将领麦克里兰获得一份指令内容,于是利用对方兵力分散的机会,使战局不利于南方。
[53] 托·约·“石壁”杰克逊(1824—1863),李将军手下一员得力大将。“木板道”是把厚木板铺在沼泽地,使军队得以通过的一种临时道路。在钱塞勒斯维尔一役中,北军将领胡克以优势兵力对付李将军。李将军以少数兵力顶住北军主力,命杰克逊突然袭击北军右侧,使之蒙受重大损失。当晚杰克逊正部署兵力准备继续进击,不幸被己方士兵误伤。伤势引起肺炎,使杰克逊于八天后死去。
[54] 詹·艾·布·斯图阿特(1833—1864),南军将领。
[55] 乔·戈·米德(1815—1872),北军统领。温·S.汉柯克(1824—1886),北军将领。在葛底斯堡战役中,由于斯图阿特带队绕了远路,没有及时与主力会合,李将军一直无法摸清北军的作战部署。当时米德已接替胡克任北军统领,汉柯克正力守葛底斯堡南面的公墓冈。斯图阿特没有把兵力用在点子上,所以此处讥讽他袭击“鸡窝”。
[56] 詹·朗斯屈特(1821—1904),南军将领。他在葛底斯堡战役中没有及时遵照李将军命令进攻,被认为是南军失利的主要原因,1864年5月他为己方士兵所伤。
[57] 约·亨·摩根(1825—1864),南军将领。
[58] 波士顿的高级住宅区,居民多为第一批移民的后代,他们自己构成一个封闭的小社会,因此不结婚者颇多。他们极富有,眼睛里只有欧洲和天堂。他们鄙视新兴起的西部。此处的“老小姐”似隐指《汤姆大伯的小屋》一书作者斯陀夫人。
[59] 此句接前段“……甜美的合唱,还有”。艾萨克又继续发表他的议论。
[60] 实际上并无此事,仅仅是1864年7月南军一度接近华盛顿曾经引起恐慌。
[61] 此句接上页倒数第4行“还有别的什么人能促使他们去打仗呢”。
[62] 指南方黑人、南方白人和南北战争后到南方来牟利的北方人。
[63] 指战后到南方来牟利的北方白人。
[64] 意即组成了“三K党”。
[65] 指三K党党员的服饰。
[66] 西卡莫(Sickymo)是梧桐(sycamore)的转音。
[67] 指1863年林肯总统颁布的《解放宣言》。
[68] 指艾萨克·麦卡斯林。意思是艾萨克的舍弃遗产不是为了黑人,而是为了自己求得良心清白。
[69] 指1881年艾萨克带了小杂种狗去猎大熊的那一天,那次,艾萨克离老班很近,却没有开枪。
[70] 这几句诗引自英国诗人济慈的《希腊古瓮曲》。
[71] 拉丁文,意为“他完了,没有希望了”。这是古罗马角斗场上,当一个角斗士向对方做出致命的一击时,观众呼喊的用语。
[72] 这句接上页第10行“是被诅咒了”一句。
[73] 路喀斯·布钱普的父亲是泰瑞尔(托梅的图尔),泰瑞尔是老卡洛瑟斯与黑女奴托玛西娜的儿子。泰瑞尔与黑女奴谭尼·布钱普结婚后才姓布钱普,而布钱普是谭尼的白人主人的姓。
[74] 休伯特的简称。
[75] 狗名,原系古罗马国王名。据说公元64年罗马城着火,尼禄却坐在高塔观景,并抚琴高歌(fiddle)。这里“反其意而用之”,说尼禄(猎狗)拼命工作,而休伯特·布钱普却无所事事,四处闲逛(亦用“fiddle”一词)。
[76] 指艾萨克的母亲等一行人。
[77] 拉斐德(1757—1834),法国将领兼政治家,美国独立革命时曾志愿帮助美方作战。1825年他重访美国,到过南方。
[78] 指英国历史上的理查德·奈维尔(1428—1471),他是沃维克伯爵。休伯特·布钱普和他妹妹认为休伯特是沃维克爵位的合法继承人。
[79] 即卡洛莱纳,她是麦卡斯林·爱德蒙兹的外祖母。
[80] 指耶稣·基督。他虽然出生在伯利恒,却在拿撒勒长大,见《圣经·约翰福音》第18章第5到7节。他的父亲约瑟是个木匠。
[81] 此句接上页倒数第2行“把木匠工具买下来”。
[82] 美国南方南卡罗来纳州的港口城市。
[83] 银行里存有艾萨克名下的麦卡斯林每月存进去的三十元钱,艾萨克七个月不去支取,所以行长才这样说。
[84] 艾萨克存单上有二百一十元,再加工钱十元,共二百二十元。麦卡斯林给他存了七个月的钱,再加上第一次给他的三十元,共二百四十元,所以说艾萨克还得存二十元才算还清欠麦卡斯林的钱。
[85] 发生在1885年,这时艾萨克十八岁。
[86] 阿许的老伴。
[87] 以下是艾萨克回忆十一岁时与阿许一起打猎的情形。杀死公鹿一事,见本书《古老的部族》。
[88] 隐指《圣经·创世记》中因引诱夏娃摘食智慧果而受到上帝诅咒的那条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