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蜜蜂的寓言》的不以为然,掀起了各式各样的喧嚣,即使我发表了为该书的《辩护》注1之后,也是如此。因此,见我未进一步理会对此书第一卷的批判,便发表了此书的第二卷,我的很多读者会感到惊讶。无论发表了什么,都被交给了全体读者的判断力,我认为这理所当然;但认为作者不会遭到他们出于同样理由的批判,却也毫无道理。我受到的对待和一些先生对我的冒犯,已众所周知,因此公众一定在此前便深信:在礼貌方面,我并不欠我那些对手什么。若说那些擅自到学校里申斥我的人享有不容置疑的权利,谴责他们认为该谴责之事,而无须征得我的同意,随意对我说三道四,那么,我也应当享有同样的权利,检查他们的谴责,并轮到我来做出判断,而不征询他们,无论他们是否作答。公众一定是我们双方的仲裁。此书第一卷第三版之后的“附录”可以表明:我从未拼命阻止那些反对我的意见或谩骂,也未对读者隐瞒它们。我本想利用出版此书第二卷之机,为读者提供一份名单,写上那些撰文反对我的人,但由于此辈除了人多便不值一提,我便担心此举会被视为卖弄,除非我回答他们每一个人,而我从未打算如此。我一直保持沉默,因为我迄今未遭到任何说我有罪或不道德的控告。每个能力中常之人,都无法圆满地回答根据此书某一部分(无论是其《辩护》还是正文)罗织的指控。ii
但我还是用了将近两年时间,为《蜜蜂的寓言》写了一篇辩护。我在其中公布了对此书的或许有理的全部异议,并尽量回答了它们,例如此书提出的学说,以及该学说可能对其他人造成的伤害。这是因为我只关心此事。我知道,我写此书绝无歹意,因此,我应对此书遭到非难感到遗憾。但无论此书写得是好是坏,其思想都不值得我关心。因此我要说:我欢迎批评者畅所欲言,他们从我的不良论证中挑错,说此书写得很差、毫无新意、其材料前后不一、其语言粗野、其幽默粗俗、其文风低劣得可怜。我认为他们大体上是对的,但即使他们错了,我也绝不会费心去反驳他们,因为我认为:作者为自己的能力辩护,乃是最大的蠢举。我写此书意在消遣,因此我达到了目的。读者若未从此书获得快乐,我深感遗憾,尽管我认为自己不该对读者的失望负责。此书并非应约之作,我也从未在任何地方担保此书有用或有益;相反,在此书的序言里,我已将它称作“微不足道的东西”,此后我也公开承认它是一首狂想曲(Rhapsody)。人们购书却不浏览其内容,或不知它们讲什么,若那些书与其期望不符,那么,我便不知除了购书者自己还该怪谁。再说,人们购书后不喜欢它们,也绝非鲜见: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哪怕大人物事前最坚决地断言某书一定会使读者愉快。iii-iv
我的几位朋友看到了我提到的那篇辩护的绝大部分。一段时间以来,他们一直盼着我发表它。我迄今未出版它,既非因为铅字排版,亦非因为纸张,而是另有原因。请允许我实话实说:那些原因与任何人的钱毫无关系,也绝不会与赚钱有关。无论那篇辩护何时出版,我的很多对手都会认为它出版得够快,除了我,谁都不会因其拖延出版而受损。
自从此书第一次遭到批评,有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使我感到惊愕和困惑:人们认为我写此书意在使英国堕落、提倡一切恶德,这究竟是为什么?很久之后,我才弄清了自己罪名的由来,那就是欲加之罪和恶意蓄谋。人们能从《乞丐的歌剧》注2的频繁演出中,认识到流氓和强盗增多的问题十分严重注3。从我知道了这一现象,便相信了一点:世上果真有这样的固执己见者,一见到揭露恶德,便以为是在助长它们。对此书的批判,还起因于一种同样的误解:我的一些敌人对我非常恼火,因为我在《辩护》一文中承认,我迄今仍不能像我希望的那样,克服自己的虚荣心(Vanity)。他们的谴责表明:他们一定以为控诉某种人性弱点就等于宣扬它。但若这些恼火的先生不是如此为激情所蒙蔽,或是眼睛更亮一些,便很容易看到(除非他们过于以骄傲为荣):他们只要真诚,便会承认自己也有虚荣心。以自己的虚荣心为荣且傲慢自大者,全都不可原谅。但是,当我们听见一个人抱怨某个缺点,并说自己无力克服它,却丝毫没有表现出那种缺点(我们本来有理由为那种缺点责备他),我们却绝不会认为自己被冒犯,反而会喜欢此人的聪明,为他的坦率喝彩。这样一位作者对读者的冒犯若除了通常的写作方式,别无他过,并承认其作品来自虚荣心(而其他人都在这一点上撒一千个谎),那么,他的自白便堪称嘉许,其坦诚只应被看作对公众的尊重,被看作他的谦逊,而他并不是非如此不可。错误并不在于产生种种激情,并不在于具备人性的种种弱点,而在于沉溺并服从那些激情和弱点的命令,却对抗理性的指示。十分尊重其读者的人,无不谦恭地将自己交给读者的判断力,同时又告诉读者他全无骄傲之心。但我要说:这样做的人全都不会受到称赞,因为这无异于自吹自擂,且不必付出任何代价。经验丰富者和最敏锐者,即使几乎未见到一个人的谦逊,也会坚信此人心中绝无骄傲。见不到谦逊,会使人以为骄傲已不存在。谦逊之美德,起码并不比阉人(Eunuch)的贞洁(Chastity)更伟大,并不比乞丐的谦卑(Humility)更伟大。老加图拒绝了递给他的水,若人们不认为他当时正焦渴难耐注4,此事还会被后人铭记么?v-vi
读者会发现,我在本书第二卷中尽力说明和解释了一些事情,它们在第一卷中说得比较模糊,只是做了暗示。
我构思此卷时发现:对我而言,最便利的表达方式乃是对话(Dialogue),但是,讨论观点和设置争论,却被视为最不公平的写作方式。心怀偏见者都很想以很少的代价摧毁对手,战而胜之。用对话打击对手,乃是长期频用之法。在这样的对话中,自双方交战之初,主角(他终将败北)就似乎是受害者,或者说,他会被作为牺牲品(sacrifised),比圣灰节注5的公鸡几乎强不了多少,屡遭打击,根本无力还手,分明是为了被打败而故意设置的。以此反对写作对话,当然很正确注6,但同样正确的是:舍此没有其他任何写作样式能为作者赢得更大声誉。纵观古代,在对话写作方面,有两位出类拔萃的著名作家——柏拉图(Plato)和西塞罗(Cicero):前者的哲学著作几乎全是对话;后者除了对话未给我们留下任何东西。因此,写不好对话的人,显然错在对话使用不当,而不在写作样式,而对话使用不当,则最能败坏对话的名声。柏拉图说,他在一切写作样式中首选了对话,是因为在对话中,事物仿佛正在发生,而不是正被讲述。其后的西塞罗也以自己的语言,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注7。其实,反对使用对话的最有力意见是:写好对话很难。柏拉图《对话录》中的主角始终是其导师苏格拉底(Socrates)。苏格拉底处处都保持着其人格的高度尊严;但柏拉图若不像苏格拉底一样伟大,便不可能让一位如此非凡的人物像柏拉图那样,就那么多关键问题发表意见。vii-viii
西塞罗除了模仿柏拉图,不事任何研究。在其对话中,他引进了当时罗马的一些最有名的人物(他们各持己见),让他们表达各自的观点并为之辩护,尽力使语言生动活泼,如同他们本人在说话。阅读他的对话,你很容易想象出他本人:他与各种饱学之士相伴,那些人趣味不同,学问各异。但若欲如此,你就必须具备西塞罗的才能。同样,琉善注8和另一些古代作家,也都选出了其对话中各自的代言人和性格鲜明的对话者。不可否认,这比一些陌生的姓名使读者更感兴趣、更加关注。但有一点也很明显:若找不到想要的对话者,作者便亲自出马,去完成他本来无力完成的任务。为避免这种麻烦,对话的写作者大多利用化名的同代人,那些人物或是作者本人的杜撰,或借自他处。一般地说,那些人物均为巧妙的合成体,取自希腊,旨在弥补对话所需人物的短缺。作者指定他们代表与作者相同的一派,或代表为作者所爱或所恨的一方。不过,所有这些适用的合成人物中,没有一个像斐拉列忒斯注9那样,其魅力能与众多不同观点、不同才具的作者相当注10。这清楚地表明:人类通常都万分尊重真实。两百年来,尚无一场重要的纸上大战注11,其中两派没有在不同场合利用过这位常胜的战士。迄今,无论他为哪一方作战,都像德莱顿注12戏剧中的阿曼佐尔注13一样,都是胜利者,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但是,此法要求进攻前公布那些战士的名字和战事,因此,由于并非每个人都能使自己保持平静,很多读者便抱怨道:他们花了钱,却得不到足够的娱乐,而事先知道如此,更破坏了他们的全部娱乐。这种情绪曾流行一时,作者们越来越不那么认真为其对话中的人物取名。我认为,这种粗略之举也像我采取过的其他做法一样合理。我给我《对话》中的交谈者取的名字,别无他意,只是为了区分他们,丝毫不曾考虑那些名字的出处,不曾想过其任何涉及辞源学的东西。我知道,对那些名字,我唯一关心的是:其发音不应刺耳,听上去不应令人厌恶。ix
虽然我给《对话》中的人物取的名字是虚构的,其环境也是虚构的,但那些人物本身却是真实的;我尽量忠实地复制了现实人物。我知道,一些批评家挑剧作家的毛病,说他们给剧中人的名字附加了简短的性格提示,断言此举妨碍了他们的快乐,而无论演员扮演谁,观众都绝不需要提示者(Monitor),都认为自己聪明得足以懂得角色性格。但我绝不赞成这种责难。我认为,知道一个人与何种人为伍,乃是一种满足。我与人们交谈了一段时间后,便很希望深入地了解他们,越早越好。正因如此,我认为应向读者介绍我的几篇《对话》中的人物,他们将使读者愉悦。他们都被设定为上流人士(People of Quality),因此在具体讲述之前,我要请读者原谅,因为我将谈及一些与一般上流社会(Beau Monde)有关的事情,虽说很多人都可能知道它们,但并非人人都注意它们。各个基督教国家的上流社会里都有这样的人:他们虽然正义地痛恨无神论,痛恨公然地反对宗教,但其宗教信仰却依然很少,而若考察他们的生活与观点,便会发现他们都是罕见的半信徒(Half-Believers)。优良教育的首要目的,是尽可能多地获得人世间的安逸和快乐。因此,人们首先学会了各种技巧,以使自己的行为既为他人所悦纳,同时又最少扰乱自己。其次,人们深入了解一切文雅的生活舒适,了解人类智慧提供的避免痛苦和麻烦的教训,以尽量在人世间享受,尽量将障碍减到最少。同时,这种人也研究各自感兴趣的事情,互相帮助,促进或增加一般的生活之乐。经验告诉他们:欲达到那些目的,应绝口不谈使他人不自在的事情(哪怕稍微带有此种倾向的话题,也不可谈)。无论是谁,都不应责备他人的过错、缺点或疏忽,或提醒他人想到自己的责任,尤其不该当众批评,除非你是父母、学校教师或家庭教师。责备他人、声言教训他人,均属恶劣之举,因为我们根本无权如此,哪怕走下布道坛的神甫,也无权如此。神甫若想被看作有教养的传教者,便绝不该盛气凌人地说话,绝不该提到令人沮丧消沉之事。但我们无论在教堂听到什么言论,当我们走出教堂,进入了上流社会,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都不可提及它们,无论是未来状态之必然,还是悔过之必要,抑或一切涉及基督教本质之事,均不可提及。xii这个话题并不有趣。何况,想必人人都知道那些事情,因此也都当心它们;不仅如此,除此之外的想法还被视为粗鲁无礼。上流社会流行的“恰如其分”(Decency)注14的规则,即便不是一切上流社会人士必须遵守的唯一规则,起码也是首要规则。遵照这个规则,不少上流社会人士都去教堂领圣餐(Sacrament)。这个规则还迫使他们彼此拜访,经常组织娱乐。上流社会最重视的,乃是受人欢迎和表现出良好教养,因此,其中大多数人都格外重视一件事(其中很多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不可表现出时尚允许之外的宗教虔诚,因为他们担心被看作伪君子或盲目信教者。x-xii
但“美德”(Virtue)一词却十分时髦,一些最奢侈的人极喜欢它悦耳的声音,尽管他们口中的“美德”毫无意义,只表示对一切有尊严的崇高事物的极度尊重。他们对一切粗俗的、不得体的事物深恶痛绝。他们似乎以为,“美德”首先是恪守礼节规则,恪守一切荣誉法则,只要它们涉及他们理当得到的尊重。如此众多的华丽辞藻宣扬的,正是必须实践这种美德;而众多的战士也随时准备拿起武器,以使美德永存。笃信美德者,并不放弃自己的任何快乐。他们能公开地或秘密地享受时尚。他们做不到为热爱真正的美德而牺牲心爱之事,而只能退而求其次,满足于弃绝外在的、畸形的恶德,使自己显得教养良好。虐待自己,或大谈“美德要求克己(Self-denial)”,都是荒唐可笑的。宫廷哲学家(Court-Philosophers)无不认为:一切使人禁欲或令人不自在之事都不可爱,都不是人们想要的。女子的文雅风度和不令人讨厌的言行,皆为贞洁(Chastity),也是上流社会对男人的要求。无论一个男人私下让自己如何自由,其名誉都不会受损。他隐瞒对某些事物的热爱,不会粗野地探求它们,尽力不让自己蒙上任何恶名。Si non castè saltem cautè注15,这条规则足以表明人人之所愿。无节制(Incontinence)虽被视为罪过,却从不曾有人因此得咎,而30岁以下的男人大多都不愿节制自己,即使现代女子也是如此。xiii
世人无不为了恭维自己,而渴望被看作具备真正的美德;因此,赤裸裸的恶行,以及一切能被他人看见的违法逾规之举,都是可憎的、不可宽恕的。白天在大街上或任何严肃集会上见到醉醺醺的人,都会令人震惊,因为这种醉鬼违反了正派规则(Laws of Decency),分明是缺少尊重和不负责任,而人人都理应尊重公众、对公众负责。同样,穷人也会受到责难,说他们将时间或金钱用于喝酒,而他们本来承担不起那种开销。但即使没有这些责难和一切世俗顾忌,酗酒本身作为一种罪恶,一种对上天的冒犯,也很少遭到责难。任何富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承认:他在某个时候正与酒友为伴,一起痛饮。只要酒后不犯任何罪过,既无残忍行为,亦无奢侈挥霍,为喝酒而聚在一起的人便乐于将喝酒视为清白无辜地打发时间,尽管一年当中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都将24小时中的五六个小时用于喝酒。一切从不过量饮酒者,都不曾获得良俦之美名。倘若一个人体格足够强壮或足够谨慎,以致虽然彻夜饮酒,次日却毫不失态,那么,人们便至多会说他“嗜酒有度”,尽管他夜夜以喝酒为消遣,几乎从未完全清醒地上床睡觉。xiv
诚然,贪婪(Avarice)通常都遭人憎恶,但人们的贪婪既表现为艰辛弄钱,亦表现为存钱聚财,因此,获取财富的一切卑鄙、肮脏、荒唐的手段,都应被谴责、被戳穿。也应谴责和戳穿积攒钱财的各种卑劣、可鄙、吝啬的方式。但世人更宽容贪婪。一个人在上流社会如鱼得水,过着十分光鲜体面的生活,尽管他总是提高其房产的租金,而在他的统治下,房客几乎无法生活;尽管他依靠高利贷致富,依靠利用一切野蛮的优势、盘剥别人的生活亟需致富;尽管他本人经常拖欠薪水,也是那些不幸者的无情债主,这种人全都不会因贪婪而受谴责。同样,自己尽情享乐,并允许家人在他能负担的条件下都生活得时髦,这种人也全都不会被视为贪婪。家产非常丰厚者,却无端地热望更多财富,这种人是何等常见!一些人要求增加其职务津贴时,是何等贪心!那些能获利之处,造成了多少不光彩的卑躬屈膝!没有养老金(Pension)便无法生活的人,为获得养老金,对幸运儿们的照料是那么奴颜婢膝、俯首低眉,其阿谀奉承是那么全无男子气概!不过,人们根本不会谴责这些事情,除了敌人,除了嫉妒者,或许还要除了心怀不满者和穷人,谁都不会责难这些表现。相反,很多家境良好者虽然养尊处优,却大夸自己的勤奋和进取,说自己抓住了重大的机会,说自己为了家人勤勤恳恳,说自己懂得如何活在世上、适于活在世上。xv-xvi
但是,他们这些解释对基督教实践的危害,并不亚于人类的自大对基督教信仰的危害。巧妙的教育教会了人们无比看重人类自己,而若不能正确地利用这种观念,它便会危害基督教信仰。众所周知,人类自认为比其他所有动物都优越得多,其理由就是人类具备理性机能,这完全是事实;但我们越是惯于崇拜自己,我们便越是骄傲,越是看重我们的理性能力,这也是事实。这是因为,经验告诉我们,人对其自身价值的尊重越多、越不寻常,受到伤害时往往就越会心生怨愤。同理,我们也看到:人对自身优点看得越高,就越远离其推理机能,越不愿赞成一切似乎侮辱了理性机能,或与之作对的观点。若让一个人承认他不理解任何事物,这位高傲的推理者便会将这唤作对人类理解力的公然侮辱。安逸和快乐是上流社会的重要目标,礼貌与上流社会的行为密不可分,因此,上流社会人士无论信教与否,都绝不会反对宗教,因为他们就在宗教中长大。他们随时准备循规蹈矩,参加每一个敬拜上帝的仪式,他们一直习惯如此,从不和你争论,无论是争论《旧约》还是《新约》。若轮到你做决定,你便不会重视宗教信仰和宗教真理,而允许人们将创世的历史和一切无法理解,或无法以自然的理由解释的事物,看作寓言或隐喻。xvii
我绝不相信,所有基督教国家的上流社会人士中,都不存在比我这里描述的更恪守美德、更虔信宗教的人;但我要请每一位有见地的、公正的读者相信:相当多的人都酷似我描绘的那幅图画。我在本卷《对话》中引进的交谈者名叫霍拉修(Horatio)、克列奥门尼斯(Cleomenes)和芙尔薇娅(Fulvia)。霍拉修代表我一直谈论的上流人士,更准确地说,代表其中道德较好的人士,尽管在一切从业者当中,他似乎最不相信神甫们的诚实,并且赞成那句格言,即一切宗教的教士全都一样;那是老生常谈,似是而非,错误而有害。至于他的学问,我让他还算精通古典,比一般的上流社会人士读书更多,生于巨富之家。他恪守荣誉、正义和人道,慷慨而不贪婪,毫不循规蹈矩。他曾出国,见过世面,我还让他造诣良多,那些造诣通常能使一个人获得良好绅士的美誉。xviii
克列奥门尼斯也是上流社会人士,只是更有修养。他曾完全出于消遣,对解剖学和一部分自然哲学注16稍有涉猎。因此,他游历归来时已刻苦地研究过人性,并深知了自己。按照我的设置,他用大部分闲暇时间研究这些时,认识了《蜜蜂的寓言》的作者,并正确地运用读到的东西,以其内心感觉和世间见闻,对照那本书阐明的观点,于是发现:人们的不真诚(Insincerity)确如书中描述的那么普遍。他绝不相信一些借口和托辞,它们常被用来掩饰人们心中的真正欲望。他总是怀疑人的真诚(Sincerity),认为人们都热衷于俗世,热衷于攫取财富和权力,同时又谎称其辛劳的伟大目的是争取机会、为地球上的其他人造福,以使自己愈加感激上苍;尤其是,他们与上流社会和谐相处时, xix似乎仍以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为乐。克列奥门尼斯也怀疑一切有理性者,他们阅读、思考了《圣经》之后,便往往认为:人们有可能既全力追求世间的荣耀,同时又做优秀的基督徒。克列奥门尼斯本人毫无保留地相信:《圣经》乃上帝之言,并笃信《圣经》所说的宗教真理和历史事实。但是,当有人劝他相信:不但基督教是正确的,而且其诫命也是严肃的,他便拼命克制自己的种种激情,却毫不犹豫地承认自己没有克服激情的力量,要么就将对那些激情的强烈反感埋在心中,常常抱怨说:他遇到的那些来自血肉的障碍是无法克服的。他深知《圣经》要求完成的这项任务之难,便总是反对那些毫不费力的诡辩家(Casuists),他们竭力减轻和掩饰那种困难,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高声宣布:人对上天的感激之情是一种无法接受的奉献,同时继续过着安逸、奢侈的生活,并显然渴望得到自己那份尘世的煊赫与虚荣。克列奥门尼斯认为:在极为文雅的交谈当中,在上流社会人士一直用来彼此抚慰缺点的自满当中,在绅士行为的几乎每个部分当中,都存在着外在表现和内心感觉之间的矛盾,而这个矛盾与正直和真诚互不相容。他赞成一个观点:一切宗教美德中,基督徒的谦卑(Humility)最为神圣,最难获得;而欲破坏获得那种美德的机会,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所谓“绅士教育”(Gentleman’s Education);换言之,在掩饰骄傲的外部标记和各种表现方面,人们做得越巧妙,其内心就越会彻底地为骄傲所奴役。他仔细考察来自他人赞美的快乐,考察有理性、有合理抱负的人们从其劳动获得的无形报酬,考察一种深刻的认识,它鄙视那些虚幻的奖励,而它们强烈地吸引着凡人。他常常仔细观察人们因任何事情受到赞美时的表情与行为,那些事情包括(例如)家具之考究,娱乐之高雅,马车、服装、消遣之优雅,或住宅表现出的良好趣味。xix-xx
克列奥门尼斯似乎很慈善,严守道德,却经常抱怨自己不具备基督徒的某种美德,并给自己的行为挑错,而那些行为似乎皆为善举。他说,这是因为他觉得那些行为所依据的原则是错误的。教育对他的影响,以及他对耻辱的厌恶,总是强大得使他不做奸恶之事;但他将这归因于虚荣心。他抱怨说,虚荣心占满了他的心,以致使他知道:他虽能排除自己的任何一种欲望,但从未因此感到满意。他的行为一直无可指责,因此,他的真诚信念丝毫没有明显地改变他的外部行为。但私下里,他从未停止检查自己。谁都不像他那么不受宗教狂热(Enthusiasm)的影响,因此,他的生活十分统一。他从不自称笃信宗教,所以从未犯过严重的错误。对一切严格主义者注17,他都极为反感。人们为了信条的形式而争吵,为了解释(经文的)晦涩之处而争吵,并在有争议的问题上,要求他人绝对赞同自己的观点,他对此十分生气,因为他认为那些人全都缺少慈善之心,其中许多人还可耻地玩忽职守,不去履行那些最明显、最必需的职责。他以非凡的努力探究人性,不遗余力地考察人类的骄傲和虚伪。他揭露一个密友的计谋,揭露另一个密友的过度权力。他深知,俗世享乐带来的满足不同于感激之情,更与宗教毫无关系,他清楚地感到,由于那种满足来自内心,它就在他心中。他说,生活的真正乐趣是与崇高思想相伴,而他的存在似乎离不开崇高思想。无论什么原则使他产生了这个想法,他心中都坚信:牺牲感情(这是《圣经》的要求)就是根除那个原则。他还承认:他在自己心中发现的这种满足,这种崇高思想,给了他最大的快乐;而在生活的一切舒适中,这种崇高思想也是享受的绝大部分。xxi-xxii
克列奥门尼斯忧伤地承认:他担心自己在有生之年放不下对人世的执着。其理由是:其一,他一向十分重视老于世故者的观点;其二,他那颗难以驯服的心十分顽强,无法用它改变他引以为傲的对象、拒绝以自幼学得的、被看作光荣的事情为耻;其三,他还发现自己无法屈从轻蔑,耐心忍受遭人嘲笑和蔑视,无论因何原因,无论因何考虑。他说,这些都是障碍,使他不能断绝与上流社会的一切交往,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他认为,不克服这些障碍,却谈论与世界断绝关系,告别世间一切煊赫与虚荣,便很可笑。xxiii
本卷《对话》中,芙尔薇娅(她是我引进对话的第三个人物)的部分十分无关紧要:她只出现在第一篇对话里,因此,用这样一个人物打扰读者,当属鲁莽之举。我想对绘画和歌剧发些议论,我认为:引进这样一个人物,我的议论会比没有这个人物时更自然,更少麻烦。我希望,女士们不会从芙尔薇娅的寥寥数语中找出任何理由,怀疑她或缺少美德,或缺少判断力。
至于那篇《寓言》,或曰引发第一篇(霍拉修与克列奥门尼斯)对话的契机,其情况如下:在沙夫茨伯里大人的高雅文章中,在其精妙的玩笑中,在其将美德与良好风度的混合中,霍拉修找到了极大的快乐。在社会制度问题上,霍拉修十分固执己见,弄不懂克列奥门尼斯何以会鼓吹《蜜蜂的寓言》那样一本书。他听几本季刊说那本书很坏。克列奥门尼斯喜欢霍拉修,与他有深厚的友谊,便想使他醒悟。但厌恶讽刺的霍拉修却怀着先入之见,又听有人说:那本书讽刺了作战勇气,讽刺了荣耀本身,便对其作者及其整个阴谋十分气愤。有两三次,他听见克列奥门尼斯和别人讨论这个话题,但自己从未参与讨论,并发现克列奥门尼斯常常强迫他加入讨论,便开始冷静地观察此人,决定避开一切与此人独处的机会。终于有一天,霍拉修到克列奥门尼斯的住处看望他,正欲告辞,克列奥门尼斯利用一个计策(读者将会看到那是何计),将他拉进了讨论。xxiv
公正之士和有识之士,皆不赞成我向世人公布这些思想的那种方式,我不该对此感到意外。我承认:那本书里当然有些观点,我不知道怎样证明其有理,方能让自己满意。克列奥门尼斯这样的人,读到了一本符合自己观点的书,便想了解其作者,别无他图,此举绝非无法置信,亦毫无不当之处。但有人会反驳说,无论书中的对话者是谁,《对话》的作者都是我本人;而一个人为自己的作品辩解,则有悖于一切得体准则。这番话或许会使他的一位朋友说其言不谬。但我认为最好的回答是:克列奥门尼斯所代表的这样一位公正之人,一位热爱真理之士,谈论朋友的优点时,也应像谈论自己的优点那样谨慎。还应强调一点:一个人若承认自己是该书作者之友,与作者思想相契,那么,他自然会使每一位读者去保护那位作者,而将此人视为可疑和不可相信,无异于将作者本人视为可疑和不可相信。不过,无论这些为这种写作样式辩护的理由如何有力,我若不是在著名的伽桑狄注18的著作里见过它们,便绝不敢提出它们。伽桑狄借助几篇对话和一位朋友(此人是对话中的主要人物),不但阐明了自己的思想体系,而且反驳了论敌。遵循他的先例,我希望读者会发现:我借对话形式提供的机会,直言了我的思想,而无论那些机会是什么,我都绝未企图制造机会,也绝未企图滥用机会。xxv
有人认为,克列奥门尼斯是我的朋友,是我的代言人,因此,他说的一切自然都理当被看作我的观点;但任何清醒者都不会认为,我也该对克列奥门尼斯的论敌霍拉修所说的一切负责。霍拉修若说出了带有自由思想注19色彩的见解,或说出了其他理应反驳之言,而克列奥门尼斯却并未以最佳的、最严肃的方式予以反驳,或并未尽力作出最令人满意的回答,我便要对此负责;若非如此,我便无过。鉴于本书第一卷的命运,我期望不久即可见到有人转引和引用本卷的一些观点,只引用我的观点,而不引用对它们的回答,以向世人表明我的言论和见解。在本书第二卷,这么做的机会多于在本书第一卷。我若一直有机会参加公平比赛(fair play),若一直未遭到攻击,而我那些论敌若能原原本本地引用我的话语,以寻常的诚实态度对待我的言论,那便大大有助于将我驳倒,我也会开始怀疑我的一些观点是否正确,而我迄今一直相信它们是正确的。xxvi
读者有时会在本卷的对话中见到破折号(——),这是个标记,或表示中断,即对话者言犹未尽;或表示停顿,其间会插入一些与讨论无关的话。
在本卷中,我并未改变第一卷(其书名为《蜜蜂的寓言》)的论述主题,并沿用了第一卷的公正方法,即探究真理,探究人和社会的本性,在此基础上建立我的观点。我认为没有必要为本卷另寻书名。我酷爱简单,我的创造之才亦并非全都最富成果,因此,我希望读者原谅本书单调、笨拙的一面,原谅本书标题页那种并不常见的空旷。xxvii
我这篇序言即告结束,我深知它已过长。但世人被非常粗暴地强加了一条假消息。数月之前,它非常庄重地公诸于众,并不畏辛苦地登在了很多报纸上,登了很长时间。我认为:我真的对公众说话时,若仍容忍公众被误导,却没有任何人能向公众揭露真相,那就是我不可宽恕的错误。在《伦敦晚邮报》(1727—28年,3月9日星期六)国内版的报尾,以小号斜体字印出了以下一段文字:
周五晚头条:一衣着考究的绅士立于圣·詹姆斯教堂大门营火注20前,自称《蜜蜂的寓言》一书作者。他后悔写了该书,忆起自己以前的承诺注21,说:我将此书投入火焰,从此抛弃它。
其后的周一,同样的消息又刊登在了《日报》(Daily Journal)上,而正如我所说,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很多报纸都刊登了它。但上述那个周六之后(唯有该报只刊登了那条消息),那条消息每每总会附有一小段文字,并附上了以下的广告:xxviii
A P E T H-Λ Ο Γ Ι Α (《美德之源探究》)
在本书里,作者考察并驳斥了《蜜蜂的寓言》作者辑录并阐释的一些错误观点,它们来自马基雅维里、霍布斯、斯宾诺莎和培尔注22。作者还阐述和证明了永恒的、不可改变的自然法则,以及美德的责任。本书卷前附有一封致《蜜蜂的寓言》作者的信。本书作者为:威斯敏斯特区圣·玛格丽特教堂副牧师亚历山大·因涅斯(Alexander Innes)注23。
我提到的那一小段文字,附在了那条引人关注的消息后面,后来又被附在了这则广告后面。它只有五个词:“upon reading the above Book”,位于“sorry for writing the same”那句话后面注24。报上频频重复这个故事,从未遭到公开质疑。看来很多人都太轻信了,尽管那是一条假消息。但只要读读这句附言,再次发表那一整条消息时,连最粗心的人都会怀疑它,因为若要它被理解(它附在那则广告后面)便不能撒谎、说那位悔过的先生说出了那些话。他若说过那些话,便一定会提到那本书的书名,并说自己的悔意来自阅读了APETH-ΛΟΓΙΑ,即因涅斯神甫的新作。那条消息似乎仔细而精确地记录了那位“衣着考究的绅士”的言行,但首次发表时,为何删掉了如此重要的部分呢?何况,我们那些新闻记者的无比勤奋和广泛知识,也尽人皆知。某个受雇者说出了消息中提到的那句话,并将一本书投入了营火注25,若说真的发生过那种闹剧,我便常会认为它是假的。一个事件那么不同寻常,又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当着3月1日的众多目击者,而直到3月9日之前,它都不曾引起任何一家报纸的注意;那条消息仅登了一次,此后再未重登,而只是在因涅斯博士那本书的广告中作为附录,这难道可信么?xxix
可是,这个故事却被很多人议论,并使我的熟人们十分开心,其中几个还不只一次地诚恳敦促我将它的虚假公之于众。我绝不会这么做,因为担心受到嘲笑,正像数年前那个倒霉的帕特里奇那样,他庄严地声明自己并没死注26。但我们此刻都被蒙在鼓里,谁都说不出那条消息是怎样杜撰出来的,也说不出它是怎样被借题发挥的。一天晚上,我的一位朋友借到了因涅斯博士的那本书(我那时才见到它),给我看了书中以下几行字:xxx
顺带说一句,先生,我清楚地记得天才的劳先生注27评论您的《蜜蜂的寓言》时提醒过您,说您做过承诺。根据那个承诺,若发现该书有不道德或败坏礼节的倾向,您便在论敌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烧毁该书。我很尊敬那位先生,尽管我并不认识他,却只能埋怨他过分轻信和天性善良,因为他竟相信您这种人会信守诺言。至于我,我想我太了解您了,不会上您的当。您毕竟应该真的坚持您那个决心,将该书扔进火里,我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是:3月1日,圣·詹姆斯教堂大门,因为那天是地球上最好、最光荣的王后的生日注28。烧掉您的那本书,这是您能做出的最起码的悔罪之举,因为您极力败坏国王陛下的臣民们遵循的那些基本原则。现在,先生,您若同意我这个提议,但愿您不会那么缺少朋友,而您会找到某位善心的邻居或其他人,愿助您一臂之力,焚烧该书时顺便将该书作者扔进火中。我认为,此举会让那个庄严之日完满。我不是您的患者注29,而是xxxi
您最卑贱的仆人
因涅斯博士如此结束了他的A P E T H-Λ Ο Γ Ι Α,并在给《蜜蜂的寓言》作者的信中将它称为“序言”(Prefatory Introduction)。该信的署名是A. I.注30,其日期是1727—28年1月20日,威斯敏斯特区,陶特希尔原注31。
现在,我们的一切惊诧都结束了。读了这么多之后,我已很不愿再说些什么了,明理的读者很容易允许我如此。因此除了此书,我再无他言。至于那本书的那位尊敬的作者,他似乎认为自己十分熟悉我阐述的那些原则。我没有认识他或他的精神的那份荣幸,只能根据我以上引述的那些文字了解他。Ex pede Herculem注32。
伦敦,172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