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Sirarpie der Nersessian,Alexander Alexandrovich Vasiliev (1867-1953);Source: Dumbarton Oaks Papers, Vol. 9/10 (1956), pp. ii+1+3-21。Published by: Dumbarton Oaks, Trustees for Harvard University.Stable URL: http://www.jstor.org/stable/1291090 Accessed: 09/06/2014.(JESTOR).
注2 关于瓦西列夫的生平和著作,参照维基百科:https://en.wikipedia.org/wiki/Alexander_Vasiliev_(historian)(2018.1.4);和《顿巴登橡树园研究文集》,Vol. 9/10 (1956), pp. ii+1+3-21,Dumbarton Oaks, Trustees for Harvard University)。
注3 瓦西列夫原书,第一卷,第236页。
注4 这方面内容在原书第七章“拜占庭与十字军”与第九章“拜占庭的灭亡”中都有极好的案例。
注5 Ph.莱比(Ph.Labbé):《为学界使用的拜占庭历史手稿全集,倡议》(De Byzantinae histoire scriptoribus ad omnes per orbem eruditos,προτπεπτικόον),5—6。
注6 L.富热尔(L.Feugère):《杜康之的生活和工作研究》(Étude sur la vie et les ouvrages de Du Cange)(以下简称《杜康之研究》。——译者),9。
注7 V.G.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历史著作概述》(A Survey of Works on Byzantine History),139。见H.奥蒙(H.Omomy)所写的,关于出版者让·阿米西翁(Jean Amisson)致杜康之的书信的文章:“杜康之的希腊语词典。阿米西翁就该词典的出版致杜康之的信(1682—1688年)”(“Le Glossaire grec du Du Cange.Lettres d’Amisson à du Cange relatifs à l’impression du Glossaire,1682—1688”),《希腊研究杂志》(Revue desétudes grecque),v(1892),212—249。
注8 见富热尔《杜康之研究》,67—71。一位与杜康之同时代的作者写了关于杜康之患病到他去世时情况的特别重要的信,被收在波恩版的《复活节编年史》(Chronicon Paschale),II,67—71。但是,还没有一部令人满意的杜康之传记。
注9 见J.U.伯格坎普(J.U.Bergkamp)《让·马比荣修士和圣毛勒的本笃会历史学派》(Dom Jean Mabillon and the Benedictine Historical School of Saint-Maur);该书有丰富的参考书目,116—119。亦见S.萨拉维亚(S.Salaville)“纪念迈克尔·勒坤诞辰200周年(1733—1933)”(“Le second centenaire de Michel le Quien,1733—1933”),《东方之声》(Echos d’Orient),XXXII(1933),257—266。詹姆斯·威斯特弗尔·汤普逊(James Westfall Thompson):“马比荣和蒙弗孔的时代”(“The Age of Mabillon and Montfaucon”),《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XLVII(1942),225—244。
注10 《历史的批判》(Le pyrrhonisme de l’histoire),chap.15。
注11 《罗马盛衰原因论》(Considé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écadence),J.巴克尔(J.Baker)译本,chap.21,437。
注12 《历史哲学讲义》(Vordesungen über die 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III,part 3,“标题”(Kapitel)。见J.西布里(J.Sibree)译《历史哲学讲义》(Lectures o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353。
注13 1815年6月13日《国会通报》(Moniteur)。见H.霍赛伊(H.Houssaye)《1815年》(1815),I,622—623。
注14 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第2版,1889年),64。
注15 此人就是著名的加尔文教牧师巴维利奥。——译者
注16 《爱德华·吉本自传》(The Autobiographies of Edward Gibbon),J.穆莱(Murray)编,148、152。
注17 同上书,302。
注18 《爱德华·吉本自传》,311。
注19 《爱德华·吉本自传》,333—334。
注20 当时著名史家佛恪生在给吉本的信中说:“您已经为英国典籍增添了一笔巨大的财富,如同修昔底德对他的同胞所做的那样。您为我们留下了一部不朽的宝籍。”——译者
注21 弗里曼:《史学论文集》(Historical Essays)(第3版,1879年),234—235。
注22 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J.B.柏里编,I,liii。
注23 威廉·张伯伦(William Chamberlain):“再读吉本”(“On Rereading Gibbon”),《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 Monthly),CLXXIV(1944.10),65—70,它反映了当代学者对吉本著作的态度。
注24 在关于勒博的各种传记中,可见“迪布伊对勒博的赞美”(“Eloge de Lebeau par Dupuy”),见《作品集》(Works),M.德圣马丁(M.de Saint Martin)和M.布罗塞特(M.Brosset)编,I,xiii—xxvii。
注25 此处,作者用的是Bas-Empire来称呼拜占庭。在法文中,Bas有双重含义,“低下的”指位置,“晚的”,指时间。勒博此处用的是“时间”的意义。
注26 《晚期罗马帝国史》(Histoire du Bas-Empire),I,xi;1847年,一部勒博著作的5卷本的缩略本,由F.德拉鲁(Delarue)编辑出版,标题是《勒博晚期罗马帝国史缩略本》(Abrégé de l’histoire de Bas-Empire de Lebeau)。其第1版的前22卷由J.A.席勒(Hiller)译为德文。见E.格兰(E.Gerland)《自人文主义时期至今的拜占庭历史研究》(Das Studium der byzantinischen Geschichte vom Humanismus bis zur Jeztseit),9。据N.约尔加(N.Iorga)说,勒博的著作也被译成了意大利文,见《东南欧历史杂志》(Revue historique du sud-est européen),IX(1932),428页注3。
注27 以下简称为《奇闻逸事》。——译者
注28 《奇闻逸事》(第2版,1814年),I,xiv—xv。
注29 同上书,6。
注30 鲁瓦约:《晚期帝国史》,前言。
注31 同上书,见各版本所附的书目。本书使用的是第7版。
注32 见作者自传,收于他的著作《希腊史》第一卷的前面,H.F.托泽(H.F.Tozer)编,I,xxxix—xlvi。
注33 见托泽编《希腊史》,I,xv—xvii。
注34 见托泽编《希腊史》,I,xvii—xix。
注35 弗里曼:《史学论文集》(第1版,1871年),III,241—243。
注36 关于芬利,见W.米勒(W.Mille)“芬利图书馆” (“The Finlay Library”),《雅典不列颠学院年报》(Annual of the British School at Athens),XXVI(1923—1925),46—66;W.米勒:“芬利的手稿,新闻记者乔治·芬利和芬利及雅维斯的笔记”(“The Finlay Papers,Gerge Finlay as a Journalist and The Journals of Finlay and Jarvis”),《英国历史评论》(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XXXIX(1924),386—398、552—567;LXI(1926),514—525。托泽出版的芬利传记记载的芬利去世的日期是错误的(1876年,正确的日期是1875年),见《英国国家人物传》(English National Biography)。
注37 《希腊文明史》,194。
注38 法尔梅赖耶,德国的拜占庭学家(1790—1861年)。主要著作为《中世纪莫里亚半岛史》两卷(1830、1836年)。他根据6世纪教会历史学家埃瓦格留斯的著作断言,希腊人早已完全斯拉夫化。他认为,19世纪20年代的人们称颂反土耳其统治的希腊人为古希腊英雄的优秀后代是对历史的误解。——译者
注39 关于这个问题,将在下文176—179页深入讨论。
注40 《自查士丁尼时期到土耳其时期的中世纪雅典城史》(Geschichte der Stadt Athen im Mittelalter von der Zeit Justinian’s bis zur türkischen Eroberung)(简称《中世纪雅典城史》),I,xviii—xix。
注41 N.H.贝恩斯(N.H.Baynes)编:《柏里著作的参考书》(A Bibliography of the works of J.B.Bury),5—6。这是一部极出色的作品。其中柏里引用的著作目录出现于1—124;作者去世讣告,124;柏里著作的完整参考书目,125—175。
注42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前言,vii。
注43 原文如此。实际上,应该是公元前1世纪,即从屋大维称帝(公元前27年)开始进入罗马的帝国时代。——译者
注44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见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G.Ostrogorskey)“拜占庭历史的分期问题”(“Die Perioden der byzantinischen Geschichte”),《历史杂志》(Historische Zeitschrift),CLXIII(1941),235页注1。
注45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v—vii;这一前言在第2版出版时被舍去,但它对我们进行历史研究仍有借鉴作用。见F.多尔格(F.Dölger)“评论:柏里”(“Review:Bury”),《拜占庭杂志》(Byzantinische Zeitchrifte),XXVI,1—2(1926),97。
注46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v—vii。
注47 M.罗斯托夫采夫(M.Rostovtzeff):《罗马帝国社会经济史》(Th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Roman Empire),628。
注48 见希腊文编写的纪念兰普罗斯文集《斯彼里登·兰普罗斯(1851—1919年)》,A.N.斯基阿斯(Skias)主编,5—29;兰普罗斯的著作参考文献,35—85;一些在他去世后发表的手稿文件,86—138。亦见E.斯台法努(E.Stephanu):“斯彼里登·兰普罗斯(1851—1919年);赛诺封·西德里台(1851—1929年)”(Xénophon Sidéridés,1851—1929),《东方之声》(Échos d’Orient),XXIX(1930),73—79。关于兰普罗斯在拜占庭研究领域的作品还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
注49 《拜占庭帝国史概要》,1067。
注50 以下简称《拜占庭》。——译者
注51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法文版),法译者P.布罗丹(Brodin)和A.布尔吉纳(Bourguina),由A.皮卡尔(Picard)主编,夏尔·迪尔撰写了前言。该版本扉页上说明该书译自俄文是不准确的;它是自英文版译出的。但是,翻译者很可能也使用了俄文的唯一版本。见各种版本上的参考书目。
注52 见夏尔·迪尔对任西曼所写《拜占庭文明》的评论,载《拜占庭杂志》,XXXIV(1934),127—130。迪尔指出了一些错误,但是其结论部分仍然宣布此书是一部优秀作品。
注53 在E.施泰因(E.Stein)的一篇评论中指出:“各种严肃的评论都认为,夏尔·迪尔的《拜占庭史》被列于格罗齐的丛书中是十分遗憾的。”载《比利时历史和文献杂志》(Revue belge de philologie et l’histoire),XVII(1938),1024—1044。这一评价不仅不公正,而且不准确。见亨利·格雷古瓦(Henri Gregoire)的强有力的辩护词,载《拜占庭》(Byzantion),VIII,2(1938),749—757,该文提到了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用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所写的赞扬性的书评,该文被格雷古瓦译为法语。亦见A.A.瓦西列夫发表于《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Byzantinisch-Neugriechiche Jahrbucher),XIII,1(1937),114—119的评论。
注54 夏尔·迪尔于1944年11月4日死于巴黎。关于迪尔的著作及其重要意义,见V.劳伦特(V.Laurent)“夏尔·迪尔,拜占庭历史学家”(“Charles Diehl,historien de byzance”)及G.布拉提亚努(Bràtianu)“夏尔·迪尔和罗马史”(“Charles Diehl et la Roumanie”),《东南欧历史杂志》,XXII(1945),5—36。
注55 奥斯特洛戈尔斯基的作品被收入《古代科学手册第2卷〈拜占庭手册〉》(Byzantinisches Handbuch im Rahmen des Handbuchs der Altertumwissenscahft)第1部分,该书由瓦尔特·奥托(Walter Otto)主编。但该手册第一卷和第二卷的第二部分却从来没有出现过。
注56 见H.格雷古瓦的一篇对于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所作的相当出色的评论,《拜占庭》,XVI,2(1944),545—555。亦见哲尔曼·茹亚尔(Gemaine Rouillard)对此书的重要评论:“近期关于拜占庭国家历史研究的著作评论”(“A propos d’un ouvrage récent sur l’histoire de l’État byzantin”),《文献学杂志》(Revue de philologie ),III,14(1942),169—180。
注57 后来此书在F.哈里森的《我的著作集:百岁纪念、书评、回忆录等》(My books:Centenaries,Reviews,Memoirs)一书中重印,180—231。
注58 此书的主要部分构成了迪尔在《剑桥中世纪史》第4卷第23、24章内容的主要基础。在《拜占庭历史重大问题》(Les grands problèmes de l’histoire byzantine)一书中,他的观点阐述得更为严谨,见该书178页。
注59 1937年出版的该书德文原版书名是《拜占庭。皇帝、天使和宦臣》(Byzanz.Von Kaisern,Engeln und Eunuchen),作者先是用“迦拉哈得爵士(Sir Galahad)”的化名出版此书的,其法文版亦于同年出版。
注60 见V.格鲁梅尔(V.Grumel)所写的十分推崇赞扬此书的书评,载于法文《拜占庭研究》(Études byzantines),II(1945),275。
注61 以下简称《拜占庭文献史》。——译者
注62 斯拉夫派学者羡慕彼得大帝之前的俄罗斯正教会和古罗斯的政治社会结构,他们认为,彼得大帝的改革将俄罗斯引入歧途。西方派学者们则相反,认为俄罗斯人应该生活在西欧的完全影响下,俄罗斯只是在彼得大帝改革之后才成为一个文明国家。
注63 见“往事与沉思”(“The Past and Thought”),《钟声》(Venezia la bella),X,53—54。
注64 《著作与信札》(Works and Letters),赫申索恩(Herschensohn)编,II,118;法文版,I,85。另一封将此思想表现得更为强烈的论述,见于这封信的另一个版本中,II,13(赫申索恩编)。
注65 “一个希腊人为拜占庭辩护的呼声”(“The Voice of a Greek in Defense of Byzantium”),《作品集》(第4版,1914年),III,366页页注。
注66 俄罗斯人称君士坦丁堡为Tsargrad,即“皇帝之都”。
注67 “拉丁帝国:评梅多威克夫的著作”(“The Latin Empire :A Review of Medovikov’s Work”),载《T.N.格拉诺夫斯基著作全集》(Complete Works of T.N.Granovsky)(第4版,1900年),378。
注68 “拉丁帝国:评梅多威克夫的著作”,《T.N.格拉诺夫斯基著作全集》,379。
注69 1938年是纪念瓦西列夫斯基百岁诞辰的年份。见A.A.瓦西列夫所写“我对V.G.瓦西列夫斯基的回忆”(“My Reminiscences of V.G.Vasilievsky”)和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所写“V.G.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学者和现代俄罗斯拜占庭学的奠基者”(“V.G.Vasilievsky,as Byzantinologist and Creator of Modern Ruissain Byzantology”),两篇文章都发在《康达可夫研究院年鉴》(Annales de l’Institut Kondakov),XI(1940),207—214、227—235。在苏维埃俄国,N.S.列别德夫(N.S.Lebeder)也写了一篇相当好的文章,评说瓦西列夫斯基和他的著作的重要性,见《历史杂志》(Istoriesky Journal),1944年。
注70 见康达可夫去世后出版的《中世纪艺术和文化史概览及注释》(Sketches and Notes on the History of Medieval Art and Culture),III,455。
注71 在1926年,英国历史学者诺曼 H.贝恩斯写道:“所有的关于土地占有制度和租税制度的历史文献是经过高度科学地处理的,而且其中多数最好的著作是俄语著作。”见《拜占庭帝国》,248。
注72 《东罗马或君士坦丁堡的帝国史》(History of the Eastern Roman or Constantinopolitan Empire),前言。
注73 《拜占庭帝国史》(History of the Byzantine Empire),I,xii。
注74 同上书,46—47。
注75 同上书,xiv。
注76 《拜占庭帝国史》,47—48。
注77 同上书,16。
注78 同上书,39。
注79 同上书,39—40。
注80 同上书,40。
注81 他于1917年死于莫斯科。
注82 此书(即瓦西列夫的《拜占庭帝国史》)所依据的英文版本出版年代是1964年,因此,作者所说的“目前”已经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了。——译者
注83 以下译文作《拜占庭杂志》(希腊版)。——译者
注84 以下译文作《拜占庭》(布鲁塞尔)。——译者
注85 此处的敖德萨是俄国黑海岸的城市,而不是美国的奥德萨。——译者
注86 贝尔:“文明的衰落”(“The Decay of a Civilization”),《埃及考古杂志》(Journal of Egyptian Archarology),X(1924)。
注87 西方学者一向把前基督教时期的古典文化称为异教文化,中译者只是遵照作者的语境翻译,不含任何个人偏见。——译者
注88 见H.樊尚(H.Vincent)和F.M.阿贝尔(F.M.Abel)在《耶路撒冷。地志、考古和历史研究》(Jérusalem.Recherches de topographie,d’archéologie et d’histoire)(以下简称《耶路撒冷》),II,202—203。
注89 《异教的衰落》(Fall of Paganism),I,24—25。
注90 布克哈特生于瑞士巴塞尔,兰克门生,此处原文有误。——译者
注91 布克哈特:《君士坦丁大帝时代》(Die Zeit Constantine’s des Grossen)(第3版,1898年),326、369—370、387、407。
注92 该书由J.莫法特(J.Moffatt)译为英文,1904年;德文第4版(增订版),1925年。
注93 A.哈纳克(A.Harnack):《基督教在1—3世纪的发展》(Die Mission und Ausberitung des Christentums in den ersten drei jahrhunderter)(第2版,1906年),II,276—285;莫法特译本,452—466。
注94 《古代教会史讲义》(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the Ancient Church),III,29。
注95 《罗马人史》(History des Romains),VII,102;M.M.里普利(Ripley)译本,VII,517。
注96 《罗马人史》,VII,86、88、519—520。
注97 《罗马人史》,VI,602。
注98 《君士坦丁大帝与基督教会》,2。
注99 “君士坦丁大帝及其时代”(“Konstantin der Grosse und seine Zeit”),见F.多尔格主编《论文集》,2。
注100 《君士坦丁与天主教会的和解》 (La Paix Constantinienne et le Catholicisme),256—259(见O.希克在此问题上的讨论)。
注101 《君士坦丁大帝。基督教文明的起源》(Constantin le Grand.L’Origine de la civilization chrétienne),30—36。
注102 G.布瓦西耶:《异教的末日,关于4世纪西方最后的宗教斗争的研究》(La Fin du paganisme;étude sur les dernières luttes religieuses en Occident au quatrième siécle),I,28;并见H.勒克莱尔(H.Leclercq):“君士坦丁”(“Constantin”),《基督教考古和礼仪辞典》(Dictionnaire d’archéologie chrétienne et de liturgie),III(2),col,2669。
注103 《古代世界的末日》(La Fin du monde antique),32—38。
注104 《晚期罗马帝国史》(Geschichte des spätrümischen Reiches),I,146—147。关于洛特和施泰因的作品,见N.贝恩斯的重要评论,刊于《罗马研究杂志》(Journal of Roman Studies),XVIII(1928),220。
注105 “论君士坦丁之‘改宗’基督教”(“La ‘convension’ de Constantin”),《布鲁塞尔大学学报》(Revue de l’Université de Bruselles),XXXVI(1930—1931),264。
注106 《君士坦丁大帝》(L’Empereur Constantin),75。
注107 《君士坦丁时代的古钱》(Numismatique constantinienne),II,viii、xii,xx—xlviii。
注108 格雷古瓦:“论君士坦丁之‘改宗’基督教”,《布鲁塞尔大学学报》,XXXVI(1930—1931),231—232。汉斯·冯·舍内贝克(Hans von Schoenebeck):《论马克森提乌斯及君士坦丁的宗教政策》(Beitrage zur Religionspolitik des Maxentius und Constantin),1—5、14、22、27。
注109 E.特鲁贝茨库(E.Trubezkoy):《5世纪西方基督教的宗教和社会观念》(Religious and Social Ideals of Western Christianity in the Fifth Century),I,2。
注110 见《基督徒迫害者之覆灭》,44。
注111 《基督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IX.9.2。见《尼西亚和后尼西亚基督教会教父文选》(A Select Library of 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以下简称《尼西亚和后尼西亚教父》),P.沙夫(Schaff)、H.韦斯(Wace)等编,2nd ser.,I,363。
注112 尤西比乌斯(Eusebius):《君士坦丁传》(Vita Constantini),I,38—40。
注113 Labarum词源之谜后来由H.格雷古瓦解决,见“Labarum的词源”,《拜占庭》(布鲁塞尔),IV(1929),477—482;这是取拉丁语Laureum中的军旗(signum)或旗帜(vexillum)之义。也见《拜占庭》,XI(1937),XIII(1939),583。格雷古瓦对于“labarum”之词源研究的先驱是17世纪的瓦勒西乌斯(Valesius,or H.Valois)。
注114 Labarum的形状可见于君士坦丁时期的钱币。见莫里斯《君士坦丁时期古钱研究》I,2及插图IX。
注115 拉克坦提乌斯:《基督徒迫害者之覆灭》,34,4—5;尤西比乌斯:《基督教会史》,viii,17,9—10。
注116 此处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复数形式,相当于中国帝王的自称“朕”,但由于此处是两个皇帝的联合声明,也可译为“我们”。——译者
注117 拉克坦提乌斯:《基督徒迫害者之覆灭》,48、4—8;尤西比乌斯:《基督教会史》,X,5,6—9。(亦见企鹅古典丛书中尤西比乌斯著作的英译本。该译本中同段文字与瓦西列夫书中译文出入甚大。——译者)
注118 “所谓‘米兰敕令’”(“Das sogenannte Edikt von Mailand”),《基督教会史杂志》(Zeitschrift für Kirchengeschichte),VII(1891),381—386。亦见希克《古典世界衰亡史》(Geschichte des Untergangs der antiken Welt)(第2版,1897年),495。
注119 我将介绍一些学者的论断。J.尼普芬格(J.Knipfing):在“所谓313年的米兰敕令之问世背景的最新探索”(“Das Angebliche ‘Mailänder Edikt”)(《基督教会史杂志》,XL[1922年].218)一文中说:“所谓的‘米兰敕令’之存在应该否定。”N.贝恩斯在《罗马研究杂志》。XVIII(1928年),228中写道:“我们现在知道了,根本没有什么‘米兰敕令’。”E.卡斯帕尔(Caspar)在其《教皇制度史》(Geschchichte des Papsttum)I,105注3中写道:“‘米兰敕令’的提法必须从历史上取消。”格雷古瓦在“论君士坦丁之改宗基督教”(《布鲁塞尔大学学报》,XXXVI[1930—1931],263)一文中说:“君士坦丁于米兰颁布的313年的(容忍敕令)并非敕令,而是致亚洲和东方各省督的敕答或信件。”
注120 A.列别德夫:《基督徒受迫害的时代》(The Epoch of Christian Persecutions)(第3版,1904年),300—301。
注121 N.格罗苏(Grossu):“米兰敕令”(“The Edict of Milan”),《基辅神学研究院公报》(Publications of the Spiritual Academy of Kiev)(1913),29—30。
注122 A.布里连托夫(A.Brilliantov):《君士坦丁大帝与米兰敕令》(Emperor Constantine the Great and the Edict of Milan),157,参见M.A.胡特曼(Huttman):《基督教地位的确定和异教之被摒弃》(The Establishment of Christianity and the Proscription of Paganism),其中写道:“虽然我们可以视君士坦丁为第一位基督教皇帝,而且首先使基督教和异教处于分庭抗礼的地位,但他并不是第一个使基督教成为合法宗教的皇帝,因为迦列里乌斯早在311年已这样做了。”(123)关于基督教与异教自由地共存之典型表现,亦可见诸于古钱,参见莫里斯《君士坦丁时代的古钱》,II,iv。
注123 例如,关于尼科米底的教堂,见J.索尔赫(J.Sölch)的“比提尼亚移民区历史地理研究。尼科米底、尼撒、普鲁萨”(“Historisch-geographische Studien über bithynische Siedlungen.Nikomedia,Nizäa,Prusa”),《拜占庭和当代希腊年鉴》(Byzantinisch-neugriechische Jahrbücher),I(1920),267—268;关于非洲教堂,见D.格塞尔(D.Gsell)《阿尔及利亚古代遗址》(Les Monuments antiques de l’Algérie),II,239。
注124 V.巴托尔德(V.Barthold)文章,见《东方学院通报》(Transactions of the Orient College),I,463。
注125 德尔图良(Tertullian,约155或160—220年)和奥列金(Origen,185?—254年)皆为早期基督教著作家。——译者
注126 《基督教主教全盛时期的教理运动史》(The History of the Dogmatic Movements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Ecumenical Councils),137。
注127 《教会史手册》(Lehrbuch der Dogmengeschichte)(第4版,1919年),II,187。
注128 尤西比乌斯:《君士坦丁传》,II,72。I.冯·海克尔(I.von Heikel)编《尤西比乌斯著作集》(Eusebius Werke),71;《尼西亚与后尼西亚教父》(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1st ser.,I,518。
注129 与此不同的数目,见巴蒂福尔《君士坦丁的和平》(La Paix constantinienne)(第3版,1914年),321—322。参见E.霍尼格曼(E.Honigmann)“出席尼西亚会议教父名单原本”,《拜占庭》(布鲁塞尔),XIV(1939),17—76。亦见霍尼格曼“尼西亚会议、强盗会议及卡尔西顿会议出席者原始名单”(“The Original List of the Members of the Council of Nicaea,the Rober-Synod and the Council of Chalcedon”),《拜占庭》(布鲁塞尔),XVI,1(1944),20—80。(强盗会议即449年的宗教会议,其详细过程见本书第三章。——译者)
注130 S.A.韦尔肯豪瑟(Wilkenhauser):“关于尼西亚宗教会议记录保留问题”(“Zur Frage der Existenz von Nizänischen Synodalprotocolen”),载F.多尔格编《研究文集》,122—142。
注131 尼西亚信经的中文译文全文可见中国基督教协会编《要道问答》(1983年7月)。——译者
注132 H.格沃特金(H.Gwatkin):《阿利乌斯教派研究》(Studies on Arianism),(第2版,1900年),I,1—2。
注133 索克拉蒂斯(Soclatis):《基督教会史》(Histoira ecclesiastica),I,9。见《尼西亚和后尼西亚教父》,2nd. ser.,II,13。
注134 见N.贝恩斯的两篇论文“亚大纳西”,《埃及考古杂志》(Journal of Egyptian Archaeology),XI(1925),58—69;“亚历山大里亚与君士坦丁堡:基督教会的权术研究”(“Alexandria and Constantinople: A Study in Ecclesiastical Diplomacy”),XII(1926),149。
注135 例如格沃特金试图解君士坦丁对于阿利乌斯派的不同态度是考虑到保住亚洲的问题,见《阿利乌斯派研究》( Studies on Arianism)(第2版,1900年),57、96。
注136 《教义运动史》(Dogmatic Movements),258。
注137 麦加拉(Megara),古希腊城邦国家,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译者
注138 此处原文为Megabazus,与通常所见的Megabyzus有异。——译者
注139 Pythian Apollo庇西亚阿波罗,即希腊德尔斐的太阳神庙,相传这里是阿波罗的神示所,常回答人们的问题,预言将来的事件。——译者
注140 波利比阿(Polybius):《历史》(Historia),iv,38、44。
注141 罗马神话中所传特洛伊和罗马的英雄,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中的主人公:他率领在特洛伊战争劫后余生的众人历尽艰难,百折不回,终于到达台伯河口。——译者
注142 索佐门(Sozomenis):《基督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II,3。
注143 见J.莫里斯《君士坦丁堡的起源》(Les Origines de Constantinople),289—292;L.布莱耶尔:“君士坦丁和君士坦丁堡的奠基”(“Constantin et la fondation de Constantinople”),《历史杂志》(Revue historique),CXIX(1915),248;D.拉图(Lathoud):“君士坦丁堡的建都及启用”(“La Consécration et la dédicace de Constantinople”),《东方之声》,XXIII(1924),289—294。C.埃莫罗(Emereau):“关于君士坦丁堡之起源及奠基的记载”(“Notes sur les origines et la fondation de Constantinople”),《考古杂志》(Revue archéologique),XXI(1925),1—25。E.格兰德(Gerland):“拜占庭与君士坦丁堡城的建立”(“Byzantion und die Gründung der Stadt Konstantinopel”),《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X(1933),93—105。R.雅南(Janin):《拜占庭的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 Byzantine)(巴黎,1950年),27—37。
注144 菲罗斯托尔吉(Philostorgii):《基督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II,9;J.比德(Bidez)编,20—21,并见其他资料。
注145 N.贝恩斯:《拜占庭帝国》,18。
注146 施泰因:《晚期罗马帝国史》,I,196。洛特:《古代世界的末日》,81。A.安德列亚德倾向于承认该市人口达70万—80万,见“拜占庭诸帝时期君士坦丁堡的人口”(“De la population de Constantinople sous les empereues byzantins”),《计量》(Metron),I(1920),80;也见J.B.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第2版(1931年),I,88。
注147 古希腊宗教中心。——译者
注148 《拜占庭帝国史》,I,60—62。
注149 我们有时注意到一种低估君士坦丁堡奠基的重要性的倾向。见希克《古典世界衰亡史》(第2版,1921年),III,426—428。施泰因追随他的观点,见《晚期罗马帝国史》,I,2—3、193页注6;也见《守护神》(Gnomon),IV(1928),411—412;还见E.施泰因“一个拜占庭国家的永久都城”(“Ein Kapital vom persischen und von byzantinischen staat”),《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I(1920),86。洛特宣称,无论从哪方面看,君士坦丁堡的奠基都是一件十分重大的历史事件,但他又称之为“一个谜”,并补充道,该城市之诞生是由于一个君主因狂热的宗教情绪,异想天开的结果。见《古代世界的末日》,39—40、43。
注150 也叫“第一公民”(The First Principe),是罗马帝国早期皇帝的称号,始于奥古斯都时期。——译者
注151 《卡利古拉》(Caligula),22:nec multum afuit quin statim diadema sumeret.
注152 见兰普利迪乌斯(Lampridius)《安东尼·埃拉加巴卢斯的生平》(“Antonini Heliogabali Vita”),23,5:quo (diademate gemmato)et usus est domi。
注153 L.奥莫(L.Homo):《论奥勒良皇帝的统治》(Essai sur le règne de l’empereur Aurelien),191—193。
注154 今科索沃米特罗维察(Mitrovoca)。——译者
注155 该《职衔录》为426—437年的文献。见J.B.柏里“论《职衔录》”(“The Notitia Dignitatum”),《罗马研究杂志》,X(1920),153;柏里“维罗纳的省名录”(“The Provincial list of Veron”),《罗马研究杂志》,XIII(1923),127—151。
注156 Prae luriam pertect一职,在君士坦丁改革之前称“近卫军长官”,有军权。——译者
注157 关于4世纪末,即当伊利里亚省有时与意大利及非洲大区合并时期伊利里亚的复杂历史,见E.施泰因“晚期罗马帝国政治史研究”(“Untersuchungen zur spötrömischen Verwaltungsgeschichte”),《莱茵语言学博物馆》(Rheinischen Müseum fur Philologie),N.S.LXXIV(1925),347—354。也见施泰因《晚期罗马帝国史》,I:“390年以前的罗马帝国”(“Imperium Romanum anno 390 P.Ch.N.”)中的地图(划有三个大政区),以及J.R.帕朗克(Palanque)“论晚期帝国的大政区”(“Essai sur la préfecture du prétoire du Bas-Empire”);E.施泰因于《拜占庭》(布鲁塞尔),9,(1934)327—353的长篇评论;帕朗克的答复“论4世纪大政区名录——答M.埃内斯特·施泰因”(“Sur la liste des préfets du prétoire du IVe siècle.Reponse à M.Ernest Stein”),《拜占庭》(布鲁塞尔),IX(1934),703—713。
注158 见其《罗马简史》(Breviarium historiae Romanae),X,8。
注159 《基督教人物传记辞典》(A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Biography)中,“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 I)一条(644)说:“如果我们要把君士坦丁与任何近代伟人相比的话,更应该与俄罗斯的彼得大帝而不是与拿破仑相比较。”见迪律伊《罗马史》,VII,88;里普利译,VII,2,519。
注160 格雷古瓦:“论君士坦丁的‘皈依’”,《布鲁塞尔大学学报》,XXXVI(1930—1931),270:“以君士坦丁的军事天才确切做一比较,他是4世纪伟大宗教革命时期的拿破仑。”
注161 《君士坦丁颂》(De laudibus Constantini),XVI,3—5;海克尔编,I,249;《尼西亚及后尼西亚的教父》,2nd ser.,I,606。
注162 奥罗修斯:《反异教史》,VII,36,1。
注163 silentiarri是皇帝宫廷的守门者,有引见来访者之责。
注164 此提法出于古希腊与罗马的神话传统。在神话中,达达尼亚人是宙斯之子达尔芝诺斯的后裔,亦为特洛伊人的祖先。特洛伊战后,埃涅阿斯西行建罗马城,成为罗马人的祖先。——译者
注165 《狄奥多西法典》(Codex Theogosianus),XVI,10,2。
注166 《狄奥多西法典》,XVI,10,3—6。
注167 圣·哲罗姆(347—419/420年),拉丁文名尤西比乌斯·希罗尼姆斯(Eusebius Hieronymus)。早期西方教会四大拉丁教父之一。曾以拉丁文翻译和注释《圣经》。——译者
注168 哲罗姆:《一个鲁西法追随者与正教奉行者的论辩》(Altercatio Luciferiani et Orthodoxi),19,J.P.米涅(Migne)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Patrologia Latina),XXVIII,181。
注169 古地名,为安纳托利亚至叙利亚的必经之地。其西、北两面临陶鲁斯山,南濒地中海。公元前1世纪划为罗马行省。10世纪中期以后,其东部为阿拉伯人所占。——译者
注170 P.阿拉德(P.Allard):《背教者朱利安》(Julian l’Apostat),I,269。
注171 朱利安:《作品全集》(Quae Supersunt omnia),F.C.赫特林(F.C.Hertlein)编,I,328、335;《皇帝朱利安的著作集》(The Works of the Emperor Julian),W.C.瑞特(W.C.Wright)编,II,217。
注172 源于古希腊神话的秘密宗教形式,以希腊埃琉西斯为中心,表现为对谷神德墨忒耳和她的女儿帕耳塞福涅进行秘密崇拜。——译者
注173 《异教的末日》,I,98,见J.格夫肯(J.Geffecken)《皇帝朱利安》(Kaiser Julianus),21—22;作者认为朱利安皈依了多神教。见G.内格里(G.Negri)《背教者朱利安》(Julian the Apostate),杜凯斯·利塔-维斯孔蒂-阿雷塞(Duchess Litta-Visconti-Arese)英译,I,47。
注174 阿拉德:《朱利安》,I,330。关于朱利安之早年生活,见N.H.贝恩斯“背教者朱利安的早年生活”(“The Early life of Julian the Apostate”),《希腊研究杂志》,LXV(1925),251—254。
注175 朱利安:《作品集》(Opera),II,438;瑞特编,II,429。
注176 同上书,I,361;瑞特编,II,273。
注177 阿米亚努斯·马尔切利努斯:《罗马史》(Res Gestae),XII,5、1—2。
注178 加利利人是古罗马异教时期对耶稣的蔑称。——译者
注179 索佐门:《基督教会史》,V,4;索克拉特斯(Socratis):《基督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III,2。
注180 《演说集》(Oratio),“致至尊的皇帝朱利安”(“Είς’ιουλιανὸν αὐτοκράτορά ὔπατον”),XII,82;F.弗尔斯特(F.Fürster)编,II,38。
注181 罗马皇帝(161—180年在位)。——译者
注182 阿米亚努斯·马尔切利努斯:《罗马史》,XXV.4,17。
注183 同上书,XXV,5,3—4。
注184 哲罗姆:《编年史,自奥林匹亚赛会》(Chronicon,ad olympiad),285;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XXVII,691—692。
注185 朱利安:《作品集》,II,544ff.,《书信集》,42;瑞特编,III,117—123。
注186 古希腊银币名。——译者
注187 朱利安:《作品集》,II,544ff.,《书信集》,42;瑞特编,III,117—123。
注188 《罗马史》,XXV,4,20。
注189 《上帝之城》(De civitate Dei),XVII,52。
注190 《罗马帝国衰亡史》,J.B.柏里编,chap.13。亦见内格里《背教者朱利安》,译本,II,411—414。
注191 《罗马史》,XXII,10,7。
注192 公元前5世纪希腊竖琴歌手,其四卷本的胜利颂歌对西方世界有很大影响。——译者
注193 朱利安:《作品集》,II.461;瑞特编,II,475。
注194 朱利安蓄有长胡子,这在皇帝中来说是极少见的,人们时常为此嘲笑他。关于该书(Misopogon,或Beardhater——译者),见内格里《背教者朱利安》译本,II,430—470(该作品之大部在该书中译出)。
注195 源自古罗马时期传说,罗马帝国时期及拜占庭帝国早期的皇帝均取最高“大祭师”(suprem potiff)之称谓。——译者
注196 朱利安:《作品集》,II,467;瑞特编,II,487—489。
注197 狄奥多莱蒂(Theodoreti):《基督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III,7;L.帕芒蒂耶(L.Parmentier)编,204—205,及其他资料。
注198 《演说集》:“朱利安之死”(’Επιτάϕιος ἐπὶ ’Ι ουλιανῶ),XVIII,272;弗尔斯特(Förster)编,II,355;见N.贝恩斯“基督教传说中所记背教者朱利安之死”(“The Death of Julian the Apostate in a Christian Lgend”),《罗马研究杂志》,XXVII(1937)22—29。
注199 在西方传统中,“龙”是可怖可惧的动物,绝不是如中国传统中的吉祥物。以上比喻皆出自《圣经》,为基督徒所深恶痛绝之人和物。——译者
注200 古代近东盛行崇拜太阳神密特拉的宗教,罗马时代这种影响还很强,基督教的早期也受到这种宗教传统的影响。——译者
注201 朱利安:《作品集》,I,168—169;《演说集》,IV,瑞特编,I,353—355。
注202 朱利安:《作品集》,II,520;《书信集》,21,瑞特编,III,17。
注203 《异教的衰落》,I,142。
注204 《朱利安皇帝》,126。
注205 内格里:《背叛者朱利安》,II,632。关于朱利安的理财政策,可见E.孔迪拉奇(E.Condurachi)的重要研究“朱利安皇帝的理财政策”(“La financière de l’Empereue Julien”),《罗马科学院历史通报》(Bulletin de la section historique de l’Académie roumaine),XXII,2(1941),1—59。
注206 《基督教会史》,VIII,5;比德编,106—107。
注207 《狄奥多西法典》,IX,16,9。
注208 奥布里,古希腊货币。——译者
注209 “关于圣子及圣灵的辩论”(“Oratio de Deitate filii et Spiritus Sancti”)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XLVI,557。
注210 《狄奥多西法典》,XVI,1,2。
注211 N.切尔尼阿夫斯基(N.Tcherniavsky):《狄奥多西皇帝和他的宗教政策》(The Emperor Theodosius and His Religious Policy),188—189。
注212 为马基顿尼所创,有时他说圣子或道与圣父的神性“本质同一”,有时又说他与圣父的神话“完全相似”。——译者
注213 原文如此,在君士坦丁堡宗教会议之前,帝国基督教会五个资深教区主教比较有影响力,此即罗马、君士坦丁堡、安条克、耶路撒冷和亚历山大,其主教都称为教父(希腊文παπάς,约等同于英文partriarch[族长、大教长])。此次宗教会议提出了各教区教长之间的位分差别,突出了罗马和君士坦丁堡大教长的领袖地位,特别是强调了君士坦丁堡大教长与号称圣使徒彼得建立的罗马教会平等的原则,此事引起了拜占庭基督教会各资深首脑之间的矛盾和后来无休止的斗争。(见下文有关部分)在查士丁尼时代,罗马主教被皇帝尊为“罗马之父”(pope),于是pope被罗马主教专享,可译为“教皇”“教宗”。后来,随着东西方教会的分离,罗马教宗在西欧世界取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基督教世界的领袖自居。而东方各教区的大教长(Partriarch)仍保持原来的称呼,中文译为牧首。见本书第3章,原书第149—150页。——译者
注214 《狄奥多西法典》,IX,16,18。
注215 《狄奥多西法典》,IX,45,1。
注216 希腊化时代埃及的最重要神祇之一,是埃及和希腊宗教观念和宗教崇拜形象合流的结果,它综合了埃及死而复生之神奥西里斯(农业神、地狱神)和希腊神话中诸神哈得斯(地狱之神)、阿斯克勒庇俄斯(医神)和阿波罗神的神性,成为后来的希腊-罗马世界最重要的异教神之一。——译者
注217 《狄奥多西法典》,XVI,10,12。
注218 G.劳琛(G.Rauschen):《狄奥多西大帝统治时期的基督教会年鉴》(Jahrbücher der christlichen Kirche unter dem Kaiser Theogosius dem Grossen),376。
注219 本章前文提出将胜利女神祭坛移出元老院的是君士坦丁的儿子康斯坦提乌斯。——译者
注220 《拜占庭帝国史》,I,140。
注221 菲迪亚斯(Phidias),古希腊雕塑家。——译者
注222 即克劳狄二世哥特库斯(268—270年在位)。“哥特库斯”即“打败哥特人”之意。——译者
注223 古罗马行省,位于今南斯拉夫和保加利亚北部,北界多瑙河,西临德里纳河,东濒黑海,南抵黑马斯山脉。——译者
注224 约达尼斯:《哥特史》(Gestica),XXI,110;T.蒙森编,86。
注225 关于匈奴民族的起源问题有三种主要论点:蒙古人种、突厥人种和芬兰人种。见K.伊诺斯特兰采夫(K.Inostrantzev):《匈奴和匈奴人》(Hunnu and Huns,第2版,1926年),103—109。这是十分重要的研究。俄罗斯历史学家伊洛瓦伊斯基(Ilovaisky,死于1920年)在其全部学术生涯中都在与难以理喻的匈奴人起源于斯拉夫人的顽固理论进行争论。约一百年前的俄罗斯学者维尔特曼(Weltman),于1858年甚至称阿提拉是“全俄罗斯的独裁君主!”(Huns一词在中国亦被译为“匈人”,似受上列争论影响,本书从中国多数学者早年译法,仍作“匈奴人”。——译者)
注226 《古代法国政治制度史》(Histoire des institutions politiques de l’ancienne France)(第2版,1904年),408。
注227 《新历史》(Historia nove),IV,25,4;L.门德尔松(L.Mendelssohn)编,181。
注228 Th.内尔德克(Th.Nöldeke):“评蒙森关于罗马对东方统治政策的叙述”(“Ueber Mommesen’s Darstellung der römischen Herrschaft und römischen Politik im Orient”),《东方研究杂志》(Zeitschrift der morgenländischen Cesellschaft),XXXIX(1885),334。
注229 K.G.布伦(K.G.Bruns)和E.萨考(E.Sachau):《5世纪以前的叙利亚罗马法手册》(Syrisch-Römisches Rechtbuch aus dem fünften Jahrhundert)。
注230 关于早期保加利亚人的起源问题,见V.兹拉塔尔斯基(V.Zlatarsky)《中世纪保加利亚国家史》(A History of the State of Bulgaria in the Middle Ages),I,23以下。L.尼德勒(L.Niederle):《古代斯拉夫人手册》(Manuel de l’antiquité slave),I,100。J.莫拉弗斯齐克(J.Moravcsik):“关于匈牙利人的历史”(“Zur Geschichte der Onoguren”),《匈牙利年鉴》(Ungarische Jahrbücher),X(1930),68—69。
注231 格雷戈罗维乌斯:《中世纪雅典城史》,I,35。
注232 普洛马科斯,希腊语意为保卫者,此处强调雅典娜是雅典城的保护神。——译者
注233 佐西姆斯:《新历史》,V,6;门德尔松编,222—223。
注234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127。
注235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I,129;(1889),83。
注236 拉凯戴蒙人,即希腊的斯巴达城邦的居民,他们对美塞尼亚人的征服和奴役是其历史上的重要事件。——译者
注237 “论皇权”(“Περἱ Βασιλεἱας”),《演说集》,Par,14—15;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LXVII,1092—1097。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129—130。A.菲茨杰拉德(A.Fitzgerald):《昔兰尼的希奈修斯书信集》(The Letters of Synesius of Cyrene),23—24。菲茨杰拉德:《昔兰尼的希奈修斯之论文和圣歌集》(The Essays and Hymns of Synesius of Cyrene),含有致阿卡第皇帝的奏章和一些政治演说,已译为英文(1930年),见该书I,134—139;关于“论皇权”的注释,见该书206—209。
注238 1926年,N.贝恩斯写道:“的确令人惊讶的是,竟没有一部有价值的赫里索斯顿的传记。”见“亚历山大和君士坦丁堡:基督教外交史研究”(“Alexandria and Constantinople :A Study in Ecclesiastical Diplomacy”),《埃及研究杂志》,XII(1926),150。现在我们已有了一部详尽而引用文献准确的两卷本传记,是由一位本笃派修士P.赫里索斯托穆斯·保尔(Chrysostomus Baur)撰写,书名为《圣徒约翰·赫里索斯顿及其时代》(Der heilige Johannes Chrysostomus und seine Zeit)。笔者发现此书中提到了一部十分详尽的赫里索斯顿的传记,其中有着大量依据原始资料的注释,该传记见于《圣约翰·赫里索斯顿全集》(Oeuvres complètes de saint Jean Chrysostome)中,由M.热南(M.Jeannin)英译。也见N.突尔基(N.Turchi)《拜占庭文明》(La Civilità byzantina),225—267,此文未见于保尔所著的传记中。亦见L·梅耶(Myer)《圣约翰·赫里索斯顿,完善基督教的大师》(S.Jean Chrysostome,maître de perfection chrètienne)。A.科里罗·德·阿尔博诺兹(A Crillo de Albornoz):《约翰·赫里索斯顿及其对拜占庭社会的影响》(Juan Crisostomo y su influencia social en el imperio byzantino),187。S.阿特瓦特(S.Attwater):《圣约翰·赫里索斯顿》(St.John Chrysostome),113。见《基督教会史——自基督教之初至今》(Histoire de l’église depuis les origins jusqu’a nos jours),A.弗里希(A.Fliche)和V.马丁(V.Martin)编,IV,129—148。
注239 对于这些布道词中某些篇章的可信程度曾有过疑问。见希克《古典世界衰亡史》,V,365、583。保尔:《圣徒约翰·赫里索斯顿及其时代》,II,144—145、196、257;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155。
注240 耶洗别(公元前846—?),以色列王妃名,以残忍放荡闻名;希罗底(公元前14—公元40年),《圣经·新约》中的人物,大希律王之孙女,参与杀害施洗者约翰。——译者
注241 约翰·赫里索斯顿:《书信集》(Epistola),234;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LII,739。
注242 有一部引人入胜的作品,描写了赫里索斯顿与皇后(欧克多西娅)的关系及阿卡第时期的宫廷生活,即助祭马可为他的同事和朋友加沙主教波菲利乌斯撰写的《波菲利乌斯生平》(Vita Porphyrii),其可靠性有时被人们所怀疑。但毫无疑问,这一文献有相当可信的历史根据。见H.格雷古瓦和M.A.库热内(M.A.Kugener)“《加沙主教波菲利乌斯之生平》是否可靠?”(La vie de Porphyre,évêque de Gaza,est-elle authentique),《布鲁塞尔大学学报》,XXXV(1929—1930),53—60。亦见对上述两位学者编译的波菲利乌斯生平的著作《助祭马可著〈加沙主教波菲利乌斯之生平(IX—CIX)〉》(Marc le Diacre,Vie de Porphyre évêque de Gaza)所作的著名前言。柏里的《晚期罗马帝国史》(I,142—148)亦大段引用上书的内容。保尔认为《生平》一书是十分可靠的资料(I,XVI,并见II,157—160)。此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注243 原文为Yezdegerd,与通用英译法(Yazdegerd)不同。其在位年代为399—420年,其间与罗马保持了友好关系。——译者
注244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2页注1。
注245 见J.拉布尔(J.Labourt)《萨珊波斯时期的基督教徒》(Le Christianisme dans l’Empire Perse sous la dynastie Sassanide)(第2版,1904年),93;W.A.威格朗(W.A.Wigram):《亚述教会史导言》(An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the Assyrian Church),89。
注246 Catholicos,与牧首(Partriach)同义,专指亚美尼亚教会、聂斯脱利派教会(亚述教会)和天主教加勒底教会的首脑。——译者
注247 J.B.夏博(J.B.Chabot):《东方教务会议,或聂斯脱利派教务会议》(Synodicon Orientale,ou Recueil de Synodes Nestoriens),见《国家图书馆手稿笔记和摘编》(Notices et extraits des Manuscrits de la Biliothèque Nationale),XXXVII(1902),258。
注248 见L.布莱耶尔:“拜占庭诸帝的私生活”(“Les empereues byzantins dans leur vie privée”),《历史杂志》,CLXXXVIII(1940),203—204。
注249 关于普利斯库斯之记载的英文大意,见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279—288;也见W.恩斯林(W.Ennslin)“马克西敏和他的同行者,历史学家普利斯库斯”(“Maximinus und sein Begleiter,der Historiker Priskos”),《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V(1926),1—9。
注250 索克拉蒂斯:《基督教会史》,VII,29;见《尼西亚及后尼西亚的教父》,II,169。
注251 monophysitism,源于希腊语,μόνος即“唯一”ϕὑσις即“性”。——译者
注252 原文为Higherschool,似乎不能使用中世纪“大学”(University)的概念,故译为“高等学府”。——译者
注253 即哲罗姆。——译者
注254 《编年史》(Chronicon);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XXVII,689—690。见H.乌泽纳(H.Usener)“四位拉丁语法学者”(“Vier Lateinisch Grammatiker”),《莱茵文学博物馆》(Rheinisches Museum für Philologie)第23卷(1868),492。
注255 见F.福克斯(F.Fuchs):《中世纪君士坦丁堡的大学》(Die Höheren Schulen von Konstantinopel im Mittelalter),2。
注256 《狄奥多西法典》,XIV,9、3。
注257 O.希克:“《狄奥多西法典》的颁布”(“Die Quellen des Codex Tehodsianus”),《311—476年皇帝和教宗的统治》(Regesten der Kaiser und Papste fur die Jahre 311 bis 476n.Chr.),1—18。
注258 《古代法国政治制度史》(第2版,1904年),513。
注259 V.博吉希奇:《成文法在斯洛文尼亚南部。萨格勒布》(Pisani Zakoni na slovenskom jugu.U Zagrebu ),11—13;S.鲍布切夫:《古代保加利亚法制史》(History of the Ancient Bulgarian Law),117—120。
注260 有一部由克利德·法尔(Clyde Pharr)翻译的该法典英译本,同译者有T.S.戴维森(T.S.Davidson)和M.B.法尔(M.B.Pharr),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1951年。也见阿道夫·贝格尔(Adolph Berger)和A.阿瑟·席勒(A.Arthur Schiller):《英美对罗马、希腊及希腊-埃及法典及有关学科研究目录》(Bibliography of Anglo-American Studies in Roman,Greek And Greeo-Egyptian Law and Related Sciences),75—94;此乃非常有用的作品,其中有多处论及拜占庭时期的问题。
注261 见《复活节编年史》(Chronicon Pasehale),I,588。关于居鲁士和君士坦丁的建筑活动,见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70、72和72页注2。并见A.范米林根(A.Van Millingen)《拜占庭的君士坦丁堡,城墙及相关历史遗迹》(Byzantine Constantinople,the Walls of the City and Adjoining Historical Sites),48;B.梅耶-普拉特(B.Meyer-Plath)和A.M.施内德(A.M.Schneider):《拜占庭的陆上城墙》(Die Landmauer von Konstantinopel)。柏里没有使用的关于居鲁士传记的一些新的材料,见于“圣丹尼尔-斯蒂利特之一生”(“Life of St.Daniel the Stylite”),刊于H.德莱哈耶(H.Delehaye)编《博兰会文集》(Analecta Bollandiana),XXXII(1913),150。德莱哈耶:《斯蒂利特的圣徒们》(Les Saints Stylites),30—31。也见N.贝恩斯“圣丹尼尔的一生”(“The Vita S.Danielis”),《英国历史评论》,XV(1925),397。(博兰会是续编圣使徒传的组织。——译者)
注262 《拜占庭帝国》,27。
注263 《拜占庭帝国》,I,330。
注264 J.D.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1762年),VII,445。
注265 《拜占庭帝国》,I,276。
注266 此以皇帝的亲人为“共治”帝之习俗,始自戴克里先时期“四头政治”,在整个拜占庭时期均可见。——译者
注267 Henoticon为希腊文ένωτικόν(即联系、联合之意)的音译。——译者
注268 埃瓦格留斯(Evagrii):《基督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III,14;J.比德和L.帕芒蒂耶编,113。《叙利亚编年史》(The Syriac Chronicle),即《米蒂利尼的扎哈利编年史》(Chronicle of Zachariah of mitylene),III,8;F.J.哈米尔顿(F.J.Hamilton)和E.W.布鲁克斯(E.W.Brooks)译,123。
注269 此处的教派名称皆出自希腊语。——译者
注270 见S.萨拉维尔(S.Salaville)“《合一通谕》事件和5世纪拜占庭分裂的开端”(“L’Affaire de l’Hénotique ou le premier schisme byzantin au Ve siècle”),《东方之声》(Échos d’Orient),XVIII(1916)225—265、389—397;XIX(1920)49—68、415—433。文中也包括有关于阿那斯塔修斯统治的讨论。
注271 宫廷侍卫官,即皇帝上殿召集会议及料理朝政时守卫宫廷大门的卫士。
注272 《历史》(Historiae),III,4、7;C.德博尔编,116。见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434—436。
注273 科米蒂斯·马尔切利努斯:《编年史,至517年》(Chronicon,ad annum 517);T.蒙森编,II,100。
注274 《斯拉夫人之占据巴尔干半岛》(The Slavic Occupation of the Balkan Peninsula)。目前,在苏维埃俄国(指20世纪50年代的苏联。——译者),人们对于斯拉夫人入侵巴尔干半岛问题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在这一论题上发表了许多篇论文,德里诺夫的理论颇受欢迎。德里诺夫的著作已被收入他的一部新版著作集中,由V.兹拉塔尔斯基编辑,I,139—364。
注275 埃瓦格留斯:《基督教会史》,III,38;比德和帕芒蒂耶编,136。
注276 阿诺尼姆斯·瓦勒希亚努斯(Anonymous Valesianus),Par.57;V.格尔德豪森(V.Gardhausen)编,295;T.蒙森编:《编年史》(Chronica Minora),I,322。
注277 见J.桑德威尔(J.Sundwell)《论罗马帝国的衰落》(Abhandlungen zur Geschichte des ausgehaenden Römertums),190—229。
注278 都尔主教格雷高利(Gregorii Turonensis Episcopi):《法兰克人史》(Historia Francorum),II,38(XXVIII);H.奥蒙(H.Omont)和G.科伦(G.Collon)编,72。(见《法兰克人史》中文版[商务印书馆],97—98。——译者)
注279 《拜占庭帝国史》,I,352。
注280 拉丁文原意为“五年洁净祭”或“五年洁净祭金银税”。系古罗马举行“五年洁净祭”时工商人员所纳的捐税。——译者
注281 O.希克:“五年洁净祭税”(“Collatio lustralis”),《古典学实用百科全书》(Real-Encyclopädie der Classischen Alfer tumswissenschaft),A.F.保利(A.F.Pauly)和G.威索瓦(G.Wissowa)等编,IV,370—376。
注282 埃瓦格留斯:《基督教会史》,III,39;比德和帕芒蒂耶编,137。E.W.布鲁克斯(E.W.Brooks):《剑桥中世纪史》(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I,484,称“金银税”为“一种对所有牲畜、庄稼或行业所征的税;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441,“所得税”。
注283 《斯提利科的约书亚编年史》(The Chronicle of Joshua the Stylite),W.瑞特编,Chap.XXXI,22。
注284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422页注。
注285 E.W.布鲁克斯:“从阿卡第到阿那斯塔修斯的东方行省”(“The Eastern Provinces from Arcadius to Anastasius”),《剑桥中世纪史》,I,484;E.施泰因:《拜占庭帝国史研究》(Studien zur Geschichte des byzantinischen Reiches),146。
注286 关于“epibole”,除了H.莫尼耶(H.Monnier)的“拜占庭法制史研究”(“Études du droit byzantin”),《新法制史杂志》(Novelle Revue historique de droit),XVI(1892),497—542、637—672;还可见F.多尔格《论拜占庭财政管理史(尤其在10—11世纪)》(Beiträge zur Geschichte der byzantinischen Finanzverwaltung besonders des 10 und 11Jahrhunderts),128—133;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论拜占庭税制”(“A Byzantine Treatise on Taxation”),《纪念N.P.康达可夫学术论文集》(Recueil d’études dédiées à N.P.Kondakov),114—115;奥斯特洛戈尔斯基:“10世纪拜占庭帝国的农村公社土地”(“Die ländiliche Steuergemeinde des byzantinischen Reiches im X.Jahrhudert”),《社会经济大季刊》(Vierteljahrschrift für sozial-und Wirtschaftsgeschichte),XX(1927),25—27。这三篇文章提供了很好的书目索引。
注287 即“隶农”。——译者
注288 见W.罗思(W.Wroth)《不列颠博物馆中的拜占庭帝国货币目录》(Catalogue of the Imperial Byzantine Coins in the British Museum),I,XIII—XIV,LXXVII;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440—447。R.P.布莱克(R.P.Blake)的最近的研究成果:“阿那斯塔修斯一世的货币改革及其经济意义”(“The Monetary Reform of Anastasius I and Its Economic Implications”),《文化史研究》(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Culture),84—97。布莱克写道:“4世纪早期的物价暴涨现象消除了,实现了合理而稳定的价格标准;至于阿那斯塔修斯的改革事实上对这一事件起多大作用,则由于缺乏更详尽的数据而难以确定。”(97)。
注289 《秘史》(Historia quae dicitur Arcana ),19,7—8;J.豪里(Haury)编,21。德莱哈耶(Delehaye):“斯蒂利特的圣丹尼尔之生平”(“Life of Daniel the Stylite”),《博兰会文集》,XXXII(1913),206;法文版,86。亦见贝恩斯“圣丹尼尔生平”,《英国历史评论》,XL(1925),402。
注290 本书作者一向强调罗马帝国没有分为两个帝国,而只是由不同皇帝统治的两个部分,因此,此处提到“帝国的东半部”实际上就是指我们通常所称谓的“拜占庭帝国”的有效统治区域。——译者
注291 《教理基础》(Stromata),I,5;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VIII,717—720。
注292 《中世纪希腊文学。当代的文学,其发展和目标》(Die griechische Literature des Mittelalters.Die Kultur des Gegenwart;Ihre Entewicklung und ihre Ziele)(第3版,1912年),337。
注293 P.科林内(P.Collinet):《贝鲁特法律学校的历史》(Histoire de l’École de droit de Beyrouth),305。
注294 此处指罗马皇帝提图斯(79—81年)指挥下的对犹太人战争造成的破坏。——译者
注295 指罗马帝国统治下的东方亚洲行省。——译者
注296 《中世纪希腊文学。当代的文学,其发展和目标》,330。
注297 E.菲亚隆(E.Fialon):《关于圣瓦西里的历史和文学研究》(Étude historique et littéraire sur Saint Basile)(第2版,1869年),284。
注298 J.M.万斯(J.M.Vance):《自约翰·赫里索斯顿开始的4世纪晚期拜占庭文学史》(Beitränge zur byzantinische Kulturgeschichte am Ausgange des IV.Jahrhunderts aus den Schriften des Johannes Chrysostomos)。
注299 《基督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XIII,2;见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XLVI,933。P.保尔以这段精彩的文字,作为他所著的赫里索斯顿传记的开篇。见该传记I,vii。
注300 尤西比乌斯:《基督教会史》(Historia Ecclesastica),前言,V;《尼西亚与后尼西亚的教父》,I,211。
注301 关于那些以尤西比乌斯的《基督教会史》为基础史料所写的作品,见R.拉克(R.Laqeur)《尤西比乌斯,他那个时代的历史学家》(Eusebius als Historiker seiner Zeit),作者指出了尤西比乌斯作品的后三卷,即8—10卷在历史上的重要性。
注302 1938年格雷古瓦令人信服地证实(我确信如此),尤西比乌斯并不是以目前形式流传下来的这部《君士坦丁传》的作者,《拜占庭》(布鲁塞尔),XIII(1938),568—583;XVI(1939),318—319。
注303 菲茨杰拉德(Fitzgerald):《希奈修斯的书信》(Letters of Synesius),11—69。菲茨杰拉德:《希奈修斯的文章和赞美诗》(Essays and Hymns of Synesius),1—102(一个内容丰富的前言);103—107(极好的参考书目)。也见C.H.科斯特(Coster):“希奈修斯,阿卡第皇帝时代的元老”(“Synesius,a Curialis of the Time of the Emperor Arcadius”),《拜占庭》(布鲁塞尔),XV(1940—1941),10—38,很好的文献综述。
注304 《苏伊达斯辞典》(Suidae Lexicon),伊帕蒂娅条。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的著名小说《伊帕蒂娅,长着旧面孔的新敌手》(Hypatia,or New Foes with an Old Face)是十分有趣,颇有教益的作品。
注305 见A.A.瓦西列夫:“颂歌作者罗曼努斯的生活年代”(“The Lifetime of Romanus the Melode”),《拜占庭年鉴》,VIII(1901),435—478。P.马斯(P.Maas):“颂歌作者罗曼努斯的生平年表”(“Die Chronologie der Hymnen des Romanos”),《拜占庭杂志》(德文),XV(1906),1—44。更近期的研究文章有:M.卡尔朋特(M.Carpenter)“罗曼努斯吞下的那张纸”(“The Paper that Romanos Swallowed”),《史鉴》,VII(1932),3—22;“罗曼努斯和东方的神秘戏剧”(“Romanos and the Mystery Play of the East”),《密苏里大学学报》(The University of Missouri Studies),XI,3(1936);E.米奥尼(Mioni):《颂歌作者罗曼努斯评10首未出版的颂歌》(Romano il Melode-Saggio critico e dieci inni inediti),VI,230(从中可看出他并不了解瓦西列夫的研究);G.卡梅利(G.Cammelli)《颂歌作者罗曼努斯》(Romano il Melode)。
注306 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663。
注307 H.格尔泽(H.Gelzer):《拜占庭主题创作的起源》(Die Genesis der byzantinischen Themenverfassung),76,格尔译认为罗曼努斯生活于8世纪。参见E.施泰因:《守护神》(Gnomon),IV(1928),413。“在我看来,教会诗人罗曼努斯是无聊至极(langweilig)。”
注308 见G.卡梅利“颂歌作者罗曼努斯的圣诞赞美诗”(“L’inno per la natività de Romano il Melode”),《拜占庭研究》(1925年),45—48。卡梅利:《颂歌作者罗曼努斯》,88。
注309 P.马斯已完成了对罗曼努斯作品的评论版,见《拜占庭杂志》(德文),XXIV(1924),284。
注310 见M.尚茨(M.Schanz)《罗马文学史》(Geschichte der römischen Litterature)(第3版,1922年),3,413—437;关于《基督教迫害者之覆灭》,462—467(第3版),427以下。关于拉克坦提乌斯其人的最好作品是R.皮孔(Pichon)的《拉克坦提乌斯·君士坦丁时期的哲学和宗教运动研究》(Lactance.Étude sue le movement philosophique et religieux sous le règne de Constantin)。关于拉克坦提斯乌斯的最近期的传记收在K.罗勒(K.Roller)《在拉克坦提乌斯的〈基督教迫害者之覆灭〉一书中的帝国历史》(Die Kaisergeschichte in Laktanz De mortibus persecutorum),41。W.弗莱彻尔(W.Fletcher)《反尼西亚派基督教文献》(Ante-Nicene Christian Library)英译本,XXI—XXII。
注311 安条克人蔑称朱利安是“大胡子”。
注312 例如尚茨:《罗马文献史》(第2版,1905年),III,83—90。A.格尔克(A.Gercke)与E.诺登(E.Norden):《古典学导言》(Einleitung in die Alter tumswissenschaft)(第2版,1914年),III,255—256。A.罗森伯格(A.Rosenberg):《罗马史研究的入门及史料来源》(Einleitung und Quellenkunds zur römischen Geschichte),231—241。
注313 B.亨德森(B.Henderson):《哈德良皇帝的生平和他的元首生涯》(The Life and Principate of the Emperor Hadrian),275。
注314 《〈奥古斯都列传〉:其写作年代和目的》(The Historia Augusta: Its Date and Purpose),57—58;该书有一个极好的书目,7—16。作者在该书的卷首引用了亨德森的话。
注315 N.贝恩斯:“《〈奥古斯都列传〉:其写作年代和目的》。对于批评的回答”,《古典学季刊》(The Classical Quarterly),XXII(1928),166。作者本人强调他的假说总的来说受到了“极坏的压制”。
注316 E.孔迪拉奇(Condurachi):“佐西姆斯的共和思想”(“Les Idées politiques de Zozime”),《古典学评论》(Revista Clasică),XIII—XIV(1941—1942),125、127。
注317 《晚期罗马帝国史》,I,331。
注318 《罗马研究杂志》,XXVIII,2(1928),224。
注319 《基督教会艺术的起源》(Ursprung der christlichen Kirchenkunst),英文版,18;O.多尔顿(O.Dalton)和H.布劳恩赫茨(H.Braunholtz):《基督教会艺术的起源》(Origin of Christian Church Art),21;斯特拉齐格夫斯基作品的目录,253—259。
注320 例如,C.迪尔(C.Diehl):《拜占庭艺术手册》(第2版,1925—1926年),I,16—21;O.多尔顿:《东方基督教艺术》,10—23,特别是在366—376。
注321 O.多尔顿:《拜占庭艺术和考古》,10。
注322 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I,26。
注323 C.R.莫里(C.R.Morey):《安条克的镶嵌画》(The Mosaics of Antioch)及三卷本的精美著作《奥伦特的安条克》(Antioch-on the-Orontes)。
注324 斯蒂利特(Stylite)即柱头修士,因其始祖西门(5世纪)长期在柱头苦修而得名。见《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第9卷,第538页。——译者
注325 见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的平面图和照片,I,36—37、45—47。J.马泰恩(J.Mattern):“上叙利亚的死城旅行”(“A travers le villes mortes de Haute-Syrie”),《圣约瑟夫大学文集》(Mélanges de l’Université Saint-Joseph),XVII,1(1933),175。关于圣西门的教堂,见87—104;内有许多插图,该书的新版《叙利亚的死城》(Villes mortes de Haute-Syrie)(1944),115—138。
注326 关于年代鉴别上的不同说法,见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I,53;多尔顿:《东方基督教艺术》,108页注1。
注327 《梅纳斯遗址》,I。
注328 多尔顿:《东方基督教艺术》,249及以下。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I,352。
注329 多尔顿:《拜占庭艺术和考古》,10。
注330 Excubitors 是拉丁文,拜占庭早期的御林军团。
注331 J.布赖斯:“关于塞奥菲鲁斯所撰查士丁尼生平”(“Life of Justinian by Theophilus”),《罗马皇家学会国家历史档案》(Archivio della Reale Società Romana di Storia Patria),X(1887),137—171;亦见《英国历史评论》,II(1887),657—684。
注332 C.吉莱切克(C.Jireček):《塞尔维亚史》(Geschichte der Serben),I,36。J.B.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18页注3。关于查士丁尼的出身,见A.A.瓦西列夫“查士丁尼的斯拉夫出身问题”(“The Problem of Justinian’s Slavic Origin”),《拜占庭年鉴》(俄文),I(1894),469—492。近期亦有许多关于查士丁尼出身问题的文章问世。
注333 该演说词的文稿载于塞奥菲拉克特·西莫加特的《历史》(Historia)一书中(III,2);C.德博尔编,132—133。亦见埃瓦格留斯《基督教会史》,V,13;比德和L.帕芒蒂耶编,208—209。以弗所的约翰(John of Ephesus):《基督教会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III,5;R.帕涅-史密斯(Payne-Smith)译本,172—176;E.W.布鲁克斯(E.W.Brooks)译本,93—94。俄国学者V.瓦尔登伯格(V.Valdenberg)在一篇论及此演说的重要文章中,认为上述三位作者引用的文字出自同一演说词的三种不同抄本,见“查士丁二世致提庇留的演说”(“An Oration of Justin II to Tiberius”),《苏联科学院年鉴》(Bulletin de l’Académie des sciences de l’Union des Republiques socialistes souietiques),II(1928),129。英译本见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77—78。
注334 埃瓦格留斯:《基督教会史》,V,19。以弗所的约翰:《基督教会史》,V,21;帕涅-史密斯译本,361。
注335 “助祭保罗”(“Pauli Diaconti”),《伦巴德人史》(Historia Langobardorum),III,15。
注336 E.施泰因:《关于拜占庭帝国历史的研究——查士丁二世和提庇留·康斯坦提努斯统治时期》(Studies aus Geschicte des byzantinischen Reiches vornehmlich unter den Kaisern Justinus II und Tiberius Constantinus),100页及注2。
注337 埃瓦格留斯:《基督教会史》,V,19。
注338 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史》,II,419。
注339 《榛实集》(Collectio Avellana),no.196,《拉丁教父文献全集》,XXXV(1895),655—656。
注340 所罗门王和示巴女王都是《圣经·旧约》中的人物。关于他们的传说,见《列王记》(上),chap.10。——译者
注341 A.A.瓦西列夫:“查士丁一世(512—527年)和阿比西尼亚”(“Justin I [518—527]and Abyssinia”),《拜占庭杂志》(德文),XXXIII(1933),67—77。亦见瓦西列夫《查士丁一世》(Justin the First),299—302。
注342 夏尔·迪尔:《拜占庭人物传》(Figures byzantines),I,56;H.贝尔(H.Bell)英译本《拜占庭人物传》(Byzantine Portraits),54。
注343 普罗柯比:《秘史》,9、25;J.豪里(J.Haury)编,60—61。
注344 维克托利斯·托能西斯(Victoris Tonnensis):《编年史》(Chronica),(年代不详),549:“Theodora Augusta Chalcedonsis synodi inimica canceris plaga corpore toto perfusa vitam prodigiose finivit”(皇后狄奥多拉,卡尔西顿信经的反对者,因癌症扩散,结束了她奇迹般的生命);见T.蒙森编《编年史》,2,202。
注345 大主教塞尔吉乌斯(Arch.Sergius):《东正教教仪全历》(The Complete Liturgical Calendar[Menelogion]of the Orient)(第2版,1901年),II,1,354。
注346 普罗柯比:《哥特战争》(De bello Gothico),I,5—8;J.豪里编,II,26。
注347 查士丁尼《新律汇编》(Novellae Constitutiones)N0.30(44),II;K.E.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Zacharia von Lingenthal)编,I,276。
注348 此处是指查士丁尼以传播基督教信仰为己任,与10—13世纪西欧封建主进攻东方穆斯林统治区的十字军毫无联系。——译者
注349 《查士丁尼与6世纪的拜占庭文明》,137。
注350 约达尼斯:《哥特史》,XXVIII;T.蒙森编,95。
注351 《汪达尔战争》(De bello vandalico),I,10;豪里编,I,355—360;H.B.杜因(Dewing)英译本,II,90—101。
注352 关于这次战争,见夏尔·迪尔《拜占庭的非洲》(L’Afrique byzantine),3—33、333—381。迪尔:《查士丁尼》,173—180。W.霍姆斯(W.Holmes):《查士丁尼和狄奥多拉时代》(The Age of Justinian and Theodora)(第2版,1912年),II,489—526。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124—148。
注353 《查士丁尼法典》,I,27,1,7。
注354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147。
注355 即直布罗陀海峡。——译者
注356 关于此战的最详细记载,见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261—269、288—291。
注357 《约翰·马拉拉斯编年史》(Chronicle of John Malalas),486。狄奥凡尼:《编年史》(Chronographia),年代不详,6044;C.德博尔编,228。亦见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268。
注358 迪尔:《查士丁尼》,204—206。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287。塞浦路斯的乔治(Georgii Cyprii):《罗马帝国版图描述》(Descriptio Orbis Romani);H.格尔泽编,xxxii—xxxv;F.格雷斯(Görres):“位于西班牙西哥特王国沿海的拜占庭领地(554—624年)”(“Die byzantinischen Besitzungen an den Kusten des spanischwestgothischen Reiches”),《拜占庭杂志》(德文),XVI(1907),516。E.布奇尔(E.Bouchier):《罗马帝国治下的西班牙》(Spain under the Roman Emperor),54—55。R.阿尔塔米拉(R.Altamira):《剑桥中世纪史》,II,163—164。P.古贝尔(P.Goubert):“拜占庭与西哥特的西班牙(554—711年)”(“Byzance et l’Espagne wisigothique,554—711”),《拜占庭研究》,II(1945),5—78。
注359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287。古贝尔:“拜占庭与西哥特的西班牙”,《拜占庭研究》,II(1945),76—77(至624年)。
注360 J.普伊吉·伊·卡达法尔(J.Puigi I Cadafalch):“拜占庭西班牙领土上的宗教建筑”(“L’Archtecture religieruse dans le domaine byzantin en Espagne”),《拜占庭》(布鲁塞尔),I(1924),530。
注361 雷蒂亚山及诺里克山分别为阿尔卑斯山脉的两个支脉。——译者
注362 E.施泰因对库斯鲁的评价甚高,而且认为他的父亲喀瓦德是一个天才人物。他把喀瓦德与马其顿的腓力浦和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相比,认为这些人的儿子以其自己的成就埋没了他们的父亲那不大光辉的、但可能是付出更艰难代价的成就,因为他们是在父辈基业上成功的人。见施泰因“波斯和拜占庭国家的一个重要时期”(“Ein Kapitel vom persichen und vom byzantinischen Staate”),《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I(1920),64。
注363 关于查士丁尼时期的波斯战争,见迪尔《查士丁尼》,208—217。霍姆斯:《查士丁尼和狄奥多拉》,II,365—419、584—604。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79—123。J.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史》,II,188—208。
注364 见普罗柯比《波斯战争》,II,8,23;豪里编,I,188;杜因编,I,330—331。
注365 米南德:《文摘》(Excerpta);B.G.尼布尔(B.G.Niebuhr)编:《拜占庭历史资料大全》(Corpus Scriptorum Historiae Byzantinae)(波恩,1829年),346及以下。在本书的以下部分,涉及该文献集的部分,将引用波恩版的《君士坦丁·波菲罗杰尼图斯皇帝的历史摘录》(C.德博尔编),I,175页及以下。
注366 关于此协议的细节,可见K.居特博克(K.Güterbock)《查士丁尼时代的拜占庭-波斯外交》(Byzanz und Persien in ihren diplomatisch-vὃlkerectlichen Beziehungen im Zeitalter Justinians),57—105。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120—123;他认为该协议是在562年签署的。施泰因:《查士丁二世和提庇留》,5—6;施泰因认为该协议签于561年(2、28页注3)
注367 格庇德人是一支斯拉夫人部落,1世纪在波罗的海南岸居住,后不断南迁,在3世纪时进入中欧特兰西瓦尼亚北部山区。6世纪前半期,常与伦巴德人发生冲突,567年以后,被纳入阿瓦尔人管辖范围。——译者
注368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298—308。
注369 W.托马切克(W.Tomaschek):《塔夫里斯的哥特人》(Die Goten im Taurica),15—16。A.A.瓦西列夫:《克里米亚的哥特人》(The Goths in the Crimea),70—73。查士丁尼城墙的遗址迹可在其原址见到。
注370 瓦西列夫:《克里米亚的哥特人》,75。J.库拉科夫斯基:《塔夫里斯的过去》(The Past of the Tauris),(II,1914),60—62。塔夫里斯是克里米亚的古名称,见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310—312。
注371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330。
注372 《希腊文碑铭大全》(Corpus Inscriptionum Graecarum),III,5072(P.486)。G.勒费弗尔(G.Lefebvre):《埃及的基督教希腊文碑铭全集》(Recueil des inscriptions grecques chrétiennes d’Egypte),628。
注373 此处是本书原作者瓦西列夫在20世纪40—50年代的基本估计。——译者
注374 普罗柯比:《秘史》,19,7—8;豪里编,121。
注375 约翰:《基督教会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V,20;佩涅-史密斯(Payne-Smith)译本,358;布鲁克斯译本,205。
注376 查士丁尼:《法学阶梯》(Institutiones),前言;J.T.阿布迪(J.T.Abdy)和B.沃尔克(B.Walker)译本,xxi。
注377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396。
注378 《大法典》(Constitutio Tanta),前言;P.克吕格尔编,13;C.H.蒙罗译本,I,xxv。
注379 《查士丁尼法典(修订本)》(Codex Justiniani,de emendatione Codicis),克吕格尔编,4。
注380 Pandectae是希腊文Πανδεκτες的拉丁文拼法,意同Digest。——译者
注381 瓦西列夫:“查士丁尼的《法学汇纂》,纪念《法学汇纂》颁布1400周年(533—1933年)”(“Justinian’s Digest.In commemoration of the 1400th anniversary of the publication of the Digest”),《拜占庭和当代希腊研究杂志》,V(1939),711—734。
注382 《大法典》,II;克吕格尔编,18;蒙罗译本,XXX。
注383 亦译为《法理概要》。——译者
注384 《大众法典》(Constitutio Omnem),2;克吕格尔编,10;蒙罗译本,XX。
注385 《法学阶梯》,克吕格尔编,xix;阿布迪译本,xxi。
注386 《新律》,7(15)a;K.E.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I,80。
注387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1892),5—7。亦见P.科林内(P.Collinet)“查士丁尼(565)以后至1453年的拜占庭立法”(“Byzantine Legislation from Justinian(565) to 1453”),《剑桥中世纪史》,IV,707。科林内:《贝鲁特法学院史》( Histoire de l’ecole de droit de Beyrouth),186—188、303。
注388 《大众法典》,6;克吕格尔编,II;蒙罗译本,xxxiii。
注389 《大众法典》,II;克吕格尔编,12;蒙罗译本,xxiv。
注390 《皇帝敕令集》,7;克吕格尔编,xix;阿布迪(Abdy)译本,xxiv。这是一则论及《法学阶梯》的敕令。
注391 迪尔:《查士丁尼和晚期罗马帝国》,248。
注392 波可洛夫:《罗马法制史》(第2版,1915年),4。
注393 P.科林内:《查士丁尼的立法史研究》(Études historiques sur le droit de justinien),I,7—44。
注394 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沙皇费多尔·阿历克赛耶维奇时代的一项宏伟计划”(“Das Projekt einer Rangtabelle aus der Zeit des Caren Fedor Alekseevič”),《斯拉夫历史和文化年鉴》(Jahrbuch für Kultur und Geschichte der Slaven,),IX(1933),133页注131。参见L.罗埃万森(Loewnson)《东欧历史杂志》(Zeitschrift für Osteuropäische Geschichte),N.S.II,part 2,234ff.。
注395 见A.克内希特:《查士丁尼皇帝的宗教政策》(Die Religions-Politik Kaiser Justinians),53、147。J.勒朋:《塞维鲁的一性派思想》(La monophysisne sévérien),73—83,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II,233—262。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360—394。
注396 列别德夫:《第六、七、八次全基督教主教公会议》(第3版,1904年),16。
注397 关于拜占庭的皇帝-教权主义,见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拜占庭教会和国家关系”,《库达柯夫研究院年鉴》,IV(1931),121—123。也见比翁多·比翁迪(Biondo Biondi),《查士丁尼在基督教公教会立法中的第一原则》(Giustiniano Prino Principe è Lequslatore Gattolico),11—13。
注398 雅努斯(Janus),罗马神话中的兽性精灵,门神。除了以门为其象征外,它有时以两面人的形象出现,一面回顾过去,另一面朝向将来。——译者
注399 A.迪亚科诺夫(A.Dyakonov):《以弗所的约翰和他的教会史著作》(John of Ephesus an His Ecclesiastical-Historical Works),52—53。
注400 克内希特:《查士丁尼皇帝的宗教政策》,62—63。
注401 《新律》,131,B;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II,267。
注402 克内希特:《查士丁尼皇帝的宗教政策》,62—65。
注403 犹太人一支。公元前8世纪,位于巴勒斯坦北部的以色列国被亚述帝国所灭,亚述王萨尔贡二世采取了移民政策,将一部分本地犹太人迁往外地,另外又从外地迁来不少异族居民,安置在原以色列首都撒马利亚城,这些外族移民同犹太人融合的后代被称为“撒马利亚人”,他们因其“血统不纯”而受到犹太人鄙视。——译者
注404 《东方福音诠释》(Commentarii de Beatis Orientalibus),W.J.范杜温(W.J.Van Douwen)及J.P.N.兰德(J.P.N.Land)编,114、247;E.W.布鲁克斯编:《东方教父著作全集》,XVIII(1924),634(432)、677(475)、679(477)。亦见迪亚科诺夫:《以弗所的约翰和他的教会史著作》,63。
注405 J.D.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Sacrorum Conciliorum nova et amplissima collectio),VIII(1762),817。凯撒里·巴罗尼(Caesari Baronii):《基督教编年史》(Annales ecclesiastici),A.泰奈尔(A.Theiner)编,IX,32(532年?),419。
注406 以弗所的约翰:《笔记》(Commentarii),155;布鲁克斯编,II,677(475)。见迪亚科诺夫《以弗所的约翰和他的教会史著作》,58。
注407 J.马斯佩罗(J.Maspero):《亚历山大教会主教史》(Histoire des patriarches d’Alexandrie),3、100、110。勒朋:《塞维鲁的一性派思想》(Le Monophysisme sévérien),74—77。
注408 马斯佩罗:《亚历山大教会主教史》,110。
注409 见前章关于阿列乌斯派争论的部分,原书第108页。——译者
注410 《教宗阿伽佩图斯生平》(Vita Agapeti papae.),见L.D.杜切斯内(L.D.Duchesne)编《大主教传》(Liber Pontificalis),I,287。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VIII,843。
注411 《关于“三章”的敕令》之所以如是称呼,是由于其敕令中包括由上述三位作者写的文章或段落,但是,此名称原来的意义很快被人忘记了。“三章”后来专指狄奥多尔、狄奥多莱和依巴斯三个人(因在希腊文中,κεφάλαια与英文chapter同义,可解释为“章、节”,也可解释为“头”,因此,国内也有译为“三头案”者。——译者)。
注412 弗尔金蒂·费尔南迪(Fulgentii Ferrandi):《书信集》,VI,7;J.P.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LVII,926。
注413 《日耳曼人历史文献,书信集》(Monumenta Germaniae Historica,Epistolarum),III,62页注41。
注414 此处原文为Theodoret(与原书152页Theodore,不符)。——译者
注415 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IX,376。
注416 《大格列高利书信集》(Epistolae Grecorii Magni),II,36;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IX,1105。《教宗格列高利一世书信集》(Gregorii I papae Registrum epistolarum),L.M.哈特曼(L.M.Hartmann)编,II,49,载《日耳曼历史文献,书信集》,I,151。
注417 日耳曼人之一支,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3世纪进入多瑙河流域,受罗马帝国军队打击而渐趋衰落。——译者
注418 见马斯佩罗《亚历山大诸牧首》(Patriarches d’Alexandrie),65。他对查士丁尼时代的一性派问题做了很好的描述,见102—165。亦见迪亚科诺夫《以弗所的约翰和他的教会史著作》,51—87。
注419 Th.I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帝国史》,I,506。
注420 见M.马诺也罗维奇(M.Manojlović)的极其重要的文章,它最初于1904年以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文字发表,几乎无人能引用。H.格雷古瓦把它译为法文,标题是:“君士坦丁堡的民众”(“Le people de Constantinople”),《拜占庭》(布鲁塞尔),XI(1936),617—716。马诺也罗维奇的论文尚未被广泛接受。F.多尔格(F.Dölger)接受了这一观点,《拜占庭杂志》(德文),XXXVII(1937),542;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批驳了它(《拜占庭国家史》,41页注1)。E.施泰因于1920年批驳了此观点(他没有亲自读马诺也罗维奇的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原文论述),但于1930年接受了这一观点,《拜占庭杂志》(德文),XXX(1930),378。本书作者相信,马诺也罗维奇令人信服地论述了他的观点。
注421 E.孔迪拉奇(Condirachi):“6世纪初罗马的竞技党和竞技场娱乐活动”,《东南欧历史杂志》(Revue historique du sud-est européen),XVII(1941),95—102,特别是96—98的部分。关于这一重要结论的资料是卡西奥多鲁斯的同时代作品《杂录》(Variae,该《杂录》记录了狄奥多里克及其继承人的敕令和律令。——译者)。亦见马诺也罗维奇的未经任何资料验证而得出的不甚慎重的断语:“这种(阶级的)具体化源出于早期罗马的竞技场。”《拜占庭》(布鲁塞尔),II(1936),642、711—712。
注422 K.迪亚科诺夫:“5—7世纪拜占庭的吉莫和竞技党”(“The Byzantine Demes and Factions [τὰ μέμη]in the Fifth to the Seventh Centuries”),《拜占庭年鉴》(1945年),M.V.列夫臣柯编,144—227;前言,144—149。这是一篇相当优秀的作品,对于进一步研究上述问题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基础。关于吉莫和竞技党后来的情况,特别是竞技党的作用在7世纪逐渐衰弱的历史,见G.布拉提亚努(G.Brătianu)“7世纪排犹主义的危机与拜占庭党派政治的结束”(“La fin du regime des parties à Byzance et la crise antisemite du VIIe siècle”),《东南欧历史杂志》,XVII(1941),49—57;迪亚科诺夫:“5—7世纪拜占庭的吉莫和竞技党”,《拜占庭年鉴》(1945),226—227。格雷古瓦在这方面的评价可能不太准确,他说:“事实上,自641年以后,人们再也找不到竞技场各党派之政治作用的痕迹。”,见“碑铭学的注释”(“Notules epigraphique”),《拜占庭》(布鲁塞尔),XIII(1938),175。亦见F.德沃尔尼克(F.Dvornik)“拜占庭的竞技党”(“The Circus Parties in Byzantium”),《拜占庭、后拜占庭杂志》(Byzantina Metabyzantine),I(1946),119—133。
注423 见狄奥凡尼《编年史》中所记皇帝查士丁尼通过一位传令官(mandator)与绿党的激烈对话,德博尔编,181—184;亦见《复活节编年史》(Chronicon Paschal),620—621。参见P.马斯(P.Maas)“Metrische Akklamationen der Byzantiner”,《拜占庭杂志》(德文),XXI(1912),31—33、46—51。柏里认为,这里所指可能是查士丁尼统治的其他时期;见《晚期罗马帝国史》,II,40页及注3、72。柏里在第72—74页转引了该对话的英文译文。
注424 见普罗柯比《波斯战争》,I,24、35—37;豪里编,I,130;杜因编,I,230—233。
注425 关于尼卡起义,见迪亚科诺夫“5—7世纪拜占庭的吉莫和竞技党”一文中的论述,《拜占庭年鉴》(1945),209—212。
注426 《新律》,30(44),5;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I,268。
注427 H.贝尔:“拜占庭时期埃及的奴隶制地产”(“The Byzantine Servile State in Egypt”),《埃及考古杂志》(Journal of Egyptian Archaeology ),IV(1917),101—102。贝尔:“埃及农业历史的一个新时期”(“An Epoch in 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gypt”),《埃及学研究文集——纪念让·弗朗索瓦·尚普利昂》(Études égyptologiques dédiées à Jean-François Champolion),263。M.格尔泽:《拜占庭统治下的埃及研究》(Studien zur byzantinischen Verwaltung Aegyptens),32、83—90。A.E.R.博克:“拜占庭在埃及的帝国主义统治”(“Byantine Imperialism in Egypt”),《美国历史评论》,XXXIV(1928),6。
注428 《新律》,8(16),10;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I,104。
注429 《新律》,8(16),8;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I,102。
注430 《新律》,28(31),5;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I,197。
注431 《新律》,8(16),10;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I,106。
注432 《敕谕》(Edictum),13(96),前言;扎哈利亚编,I,529—530。
注433 格尔泽:《关于拜占庭治下之埃及的研究》,21—36。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342—343。G.茹亚尔:《拜占庭埃及的行政统治》(L’Administration civile de l’Egypte Byzantine) (第2版,1928年),30。
注434 《新律》,33(54),前言;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I,360。
注435 《约翰·马拉拉斯编年史》,486。如果笔者没有搞错的话,柏里的著作中没有提及此段文字。
注436 《查士丁尼颂》(De laudibus Justini),II,249—250。
注437 约安尼斯·利迪(Joannis Lydi):《论行政制度》(De Magistratibus),III,70;I.贝克编,波恩版,264。R.温斯克(R.Wuesch)编:《特伊布纳希腊罗马文献集成》(Bibliotheca scriptorum graecorum et romanorum Teubneriana ),162。
注438 迪尔:《查士丁尼》,311。
注439 普罗柯比对这场瘟疫的记载是最完全、原则上是最权威的。在瘟疫流行期间,他正在君士坦丁堡。《波斯战争》,II,22—23。亦见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62—66;普罗柯比的描述,见63—64。H.津塞尔(H.Zinsser):《鼠、虱和历史》(Rates,lice and History),144—149;其中译自普罗柯比的记载部分,见145—147。
注440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希腊罗马法制史》,III,3。
注441 Indicopleusters意为“航行至印度的”或“印度洋航海者”。此书由J.麦克林德尔(J.MacCrindle)译为英文,书名是《一位埃及修士科斯马的基督教地志》(The Christian Topography of Cosmas,an Egyptian Monk)。见C.比兹雷(C.Beazley)《近代地理学的黎明》(The Dawn of Modern Geography),I,190—196、273—303。对科斯马著作最全面、最形象的概括介绍,见E.温斯泰德(E.Winstedt)《印度洋航行者科斯马的〈基督教地志〉》(The Christian Topography of Cosmas Indicopleustes),vi。M.V.阿那斯托斯(M.V.Anastos);“印度洋航行者科斯马的〈基督教地志〉写于亚历山大城”(“The Alexandrian Origin of the Christian Topography of Cosmas Indicopleustes”),《顿巴登橡树园文献集》,III(1946),75—80。
注442 印度洋航海者科斯马:《基督教地志》,XI;米涅编:《希腊教父著作全集》,LXXXIII,445;温斯泰德编,322;麦克林德尔编,365。
注443 见R.塞维尔(R.Sewell):“印度发现的罗马货币”(“Roman Coins in India”),《皇家亚细亚学会杂志》(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XXXVI(1904),620—621。M.克沃斯托夫(M.Khvostoc):《希腊-罗马时期埃及对东方的商业活动史》(History of Oriental Commerce in Greco-Roman Egypt)230。E.沃明顿(E.Warmington):《罗马帝国和印度间的商业贸易关系》(The Commerce Between the Roman Empire and India),140。
注444 拜占庭货币名。——译者
注445 《基督教地志》,II;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XXXVIII,116;温斯泰德编,81;麦克林德尔编,73。
注446 《基督教地志》,XXI;米涅编,448—449;麦克林德尔编,368—370。这个故事似乎是一个传说,很像普林尼所记载的,在克劳狄皇帝统治时期来自锡兰的使者的故事。普林尼(Pliny):《博物志》(Naturalis Historia),VI,85。见J.E.腾南特(J.E.Tennent):《锡兰》(第5版,1860年),I,566。
注447 《拜占庭艺术史,微型画研究特辑》(Histoire de l’art byzantin considéré principalement dans les miniatures),I,138;俄文版(1876),88。
注448 E.雷汀(E.Redin):《由希腊文及俄文版编译的印度洋航海者科斯马的〈基督教地志〉》(The Christian Topography of Cosmas Indicopleustes,from Greek and Russian Versions),D.V.阿伊那洛夫(D.V.Aïnalov)编。
注449 W.海德(W.Heyd):《中世纪利凡特贸易史》(Histoire du commerce du Levant au moyen âge),I,10。迪尔:《查士丁尼》,390。R.P.F.M.阿贝尔(R.P.F.M.Abel):“尤塔巴岛”(“L’Isle Jotabe”),《圣经杂志》(Revue biblique),XLVII(1938),520—524。
注450 关于这一点,资料记载并不一致,普罗柯比(《哥特战争》,IV,17;豪里编,II,576)把这次冒险事件归于几个修士。在《狄奥凡尼历史摘抄》(Excerpta e Theophanis Historia),波恩版,484。L.丁道尔夫[L.Dindorf]编:《希腊简史》(Historici Graci minores),I,447中提到,此盗蚕者是一个波斯人。在F.李希霍芬(F.Rchithofen)的,《中国,亲身旅行的成果和以之为根据的研究》(后简称《中国》)(China,Ergebnisse eigener Reisen und darauf gegründeter studien)一书,II,528—529、550中,对史实和人名的记载甚为混乱,普罗柯比提到的“塞林达”有时被认为是中国的和田。见李希霍芬《中国》,550—551。海德:《中世纪利凡特贸易史》,II,12。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332页及注1。关于拜占庭丝绸工业历史的一般状况,见R.S.洛佩斯(R.S.Lopez)的极其重要的文章“拜占庭帝国的丝绸工业”(“On the history of the silk industry in the Byzantine Empire”),《史鉴》,XX(1945),1—431,还配有若干幅插图。
注451 这里的工坊,原文为factory。显然,拜占庭时期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工厂,但它显然也不同于中世纪的手工业作坊,此处用“工坊”,只是遵从国内处理译名问题的传统理念。——译者
注452 J.埃伯索尔特(J.Ebersolt):《拜占庭奢侈品艺术》( Les Arts somptuaries de Byzance),12—13。G:茹亚尔:《拜占庭埃及的行政统治》(第2版,1928年),83。
注453 《狄奥凡尼历史摘抄》,波恩版,484;《希腊罗马世界逸事》(Fragmenta Historicorum Gracorum),IV,270。
注454 《论建筑》,II,1,3;波恩版,209;豪里编,III,2,46。
注455 《论建筑》,IX,4,1;波恩版,277;豪里编,III,2,116。
注456 瓦西列夫:《克里米亚的哥特人》,71。
注457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67。
注458 《基督教会史》,I,3;佩涅-史密斯(Payne-Smith)编,3;布鲁克斯编,1—2。
注459 《希腊史》,H.F.托泽编,I,298。K.阿曼托斯认为,这种说法多少有些夸张,见《拜占庭国家史》(’Ιστοΐατῦ Βνζαντινοῦ κράτνς)),I,260。
注460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97。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II,359。施泰因:《查士丁二世和提庇留》,21。S.瓦耶(S.Vaihé):“6世纪突厥人与拜占庭的结盟计划”(“Projet d’alliance turco-byzantine au VIe siécle”),《东方之声》,XII(1909),206—214。
注461 对于这次战争的记载,见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95—101;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II,360—369;施泰因:《查士丁二世与提庇留》,38—55。
注462 《叙利亚米凯尔的编年史》(Chronique de Michel le Syrien),J.B.夏博(J.B.Chabot)译本,II,312。
注463 关于这次战争,见施泰因《查士丁二世和提庇留》,58—86(此时提庇留还只是恺撒),87—102(此间,提庇留已经当了皇帝-奥古斯都)。
注464 关于提庇留时期和莫里斯时期的波斯战争,见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II,383—394、426—446;M.J.海金斯(M.J.Higins):《莫里斯皇帝时期的对波斯战争,I,年表,附有波斯日历的简史》(The Persian War of the Emperor Maurice.I,The Chronology,with a Brief History of the Persian Calendar);海金斯:“6世纪末期的国际关系”(“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t the Close of the Sixth Century”),《天主教会历史评论》(The Catholic Historical Review),XXVII(1941),279—315。海金斯心目中的英雄是提庇留,“一个可以在帝国的长期历史中耸立于诸伟人之中的高大形象”(315);V.米诺斯基(V.Minorsky):“罗马和拜占庭在阿特罗帕特内的战争”(“Roman and Byzantine Canpaigns in Atropatene”),《东方与非洲研究学院通报》(Bulletin of the Schol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XI(1944),244—248(591年的战争);P.古伯特(P.Goubert):《前伊斯兰时期的拜占庭》(Byzance avant l’Islam),80—117。
注465 《尼基乌主教约翰编年史》(Chronicle of John,bishop of Nikiu)(英译本)。M.佐登伯格(M.Zotenberg)编:《国家图书馆手稿摘要及札记》(Notices et extraits des manuscripts de la Bibliothàque Nationale),XXIV(1883),109,430;R.H.查尔斯英译本,175—176。
注466 塔夫拉里:《萨洛尼卡于14世纪的起源》(Thessalonique des origins au XIVe siécle),101—108。
注467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160—166。G.勒韦迪(G.Reverdy):“希尔德贝尔特二世与拜占庭的关系”(“Le Relations de Childbert II et de Byzance”),《历史杂志》(Revue historique),CXIV(1913),61—85。
注468 关于格列高利在君士坦丁堡的侨居生活,见F.杜登《伟大的格列高利:他在历史和思想史上的地位》(Gregory the Great: His Place in History and Thought),I,135—157。格列高利可能于586年被召回罗马(156—157)。
注469 此处的“他”即指君士坦丁堡牧首,“迅捷者”约翰。——译者
注470 《书信集》(Epistolae),V,20;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LXXII,746—747栏;《日耳曼历史文献,书信集》,I,322(V,37);英译本:《尼西亚及尼西亚后的教父们》,XII,170—171。
注471 原文作95:11,但此段经文确是在《诗篇》的96:11,全文为:“愿天欢喜,愿地快乐,愿海和其中所有的都欢乐”,故做此修改。——译者
注472 《书信集》XIII,31;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LXXVII,1281—1282;《日耳曼历史文献,书信集》,II,397(XIII,34);《尼西亚和后尼西亚的教父们》,XIII,99。
注473 《大主教传》(Liber Pontificalis),L.杜切斯内编:I,316。
注474 关于拉文纳总督区的形成,见夏尔·迪尔《拜占庭在拉文纳总督区的行政统治(568—751年)》(Études sur l’administration Byzantine dans l’exarchat de Ravenne,568—751),3—31。
注475 迪尔:《拜占庭统治下的非洲》(L’Afrique byzantine),453—502。
注476 《拜占庭研究》(Études Byzantines),(军区制的起源[L’Origine du régime des thèmes])。
注477 古保加利亚人。——译者
注478 列奥尼达、埃帕米农达和菲洛皮门均为古希腊政治家。——译者
注479 此处根据瓦西列夫的英文本译出,在孙秉莹与谢德风翻译的汤普逊先生的《历史著作史》中,对这段引文有不同的译法。见《历史著作史》(商务版)第四分册,第709页。——译者
注480 《中世纪莫里亚半岛历史》(Geschichte der Halbinsel Morea während des Mittelaters)(德文版),I,iii—xiv。
注481 《基督教会史》,VI,10;比德和帕芒蒂埃编,228。
注482 《论军区制》(De Thematibus),II,53。有时,我们可发现另一种译法:“整个土地沦于奴隶之手,成为蛮族的土地”,因为君士坦丁·波菲罗杰尼图斯在这里使用了一个不平常的动词“ἐσθλαβώθῃ”,它可以被译为“斯拉夫化”,也可译为“沦为奴隶”。本书作者倾向于前者。
注483 《中世纪莫里亚半岛史》,I,208—210。
注484 《自中世纪初至当代的希腊历史》(Geschichte Griechenlands vom Beginn des Mittelalters bis auf die neuere Zeit),I,103—109。
注485 A.A.瓦西列夫:“希腊的斯拉夫人”(“The Slavs in Greece”),《拜占庭年鉴》,V(1898),416—438。自1898年以后,出现了关于这一争论问题的大量作品;至于这些出版物的详细目录,可见A.本(A.Bon)所写《拜占庭时期的伯罗奔尼撒半岛》(Le Péloponnèse Byzantin)(巴黎,1951年),30—31。
注486 关于《圣底米特里编年史》(Acta sancti Demetrii)的意义,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评述,见格尔泽《拜占庭军区制的起源问题》(Die Genesis der byzantinischen Themenverfassung),42—64。亦见塔弗拉里《14世纪萨洛尼卡的兴起》(Thessalonique des origines au XIVe siede),101。
注487 N.彼得洛夫斯基(Petrovsky):“论法尔梅赖耶理论的起源”(“On the Problem of the Genesis of Fallmerayer’s Theory”),《公众教育部杂志》(1913),143、149。
注488 N.彼得洛夫斯基:“论法尔梅赖耶理论的起源”,《公众教育部杂志》(1913),164。
注489 米南德(Menander):《著作摘编》(Excerpta),波恩编,43;《希腊历史残篇》(Fragmenta Historicorum Graecorum),IV,202。塞奥菲拉克塔斯·西莫加特(Theophylact Simocatta):《历史》(Historia),VIII,13、16;德博尔编,311。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182。
注490 克伦巴赫(K.Krumbacher):《拜占庭文献史》,249。
注491 Theophanes,旧译狄奥方。——译者
注492 关于吕底亚的约翰的著作和它的重要性,可见于E.施泰因《关于戴克里先以来“大政区长”一衔的探讨》(Untersuchungen über das Officium der Prätorianenprafektur seit Diokletian)。
注493 希罗克利斯的作品写于535年之前,见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417;蒙特拉蒂奇(Montelatici):《拜占庭文献史,354—1453年》,76。
注494 蒙特拉蒂奇:《拜占庭文献史》,63—64。
注495 约翰·马拉拉斯的编年史很可能写至查士丁尼统治初年,而在一个新的版本中则增加了由作者本人或其他人所写的续篇。见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435。
注496 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326。
注497 马拉拉斯编年史的第8—18卷的斯拉夫语译本被M.斯宾卡(M.Spinka)和G.道尼(G.Downey)合作译成英文。A.T.奥姆斯蒂德(Olmstead)在其书评中写道:“约翰·马拉拉斯毫无疑问是世界上最差的编年史作者。历史学家可以责骂他的愚蠢,但又必须使用他的作品,因为马拉拉斯保存了大量最重要的史实记载,否则它们将会失传。”《芝加哥神学院丛书》(The Chicago Theological Seminary Register),XXXI,4(1942),22。
注498 E.W.布鲁克斯(E.W.Brookes):《东方教父著作集》(Patrologia Orientalis),XVII(1923),vi。
注499 迪亚科诺夫:《以弗所的约翰和他的教会史著作》,359。
注500 见F.洛夫斯(F.Loofs)《拜占庭的莱昂提乌斯》(Leontius von Byzanz),297—303。W.吕加默(W.Rügamer)《拜占庭的莱昂提乌斯》(Leontius von Byzanz),49—72。
注501 吕加默:《拜占庭的莱昂提乌斯》,72。
注502 此处借用了《圣经·创世记》(28:12)中雅各梦见天梯的典故。书名用的是希腊文的属格ὁ τῆς κλἰμακος,后被拉丁化为 Climacus,于是,Johnnes Climacus 就成为西方对这位作者名字的传统拼法。
注503 关于《天梯》一书中许多微型画的再版,见于G.R.莫里(G.R.Morey)《佛里尔收藏本中的东方基督教绘画》(East Christian paintings in the Freer Clection),1—30。也见O.M.多尔顿(O.M.Dalton)《东方基督教艺术》(East Christian Art),316。
注504 见埃德华·施瓦茨(Eduard Schwartz)《斯奇索城的西里尔》(Kyrillos von Skythopolis)。
注505 见此两部书的新版,P.弗里德朗德(Friedländer):《加沙的约翰尼斯和宫廷侍卫长保罗》(Johannes von Gaza und Paulus Silentiarius),227—265;评述:267—305。
注506 《历史》,V,9;波恩版,296—297;L.A.丁多夫(L.A.Dindorf)编:《希腊简史》,II,362。
注507 “拜占庭的附属国”(“Byzantine Servile State”),《埃及考古杂志》,IV(1917),104—105;贝尔:“大英博物馆内的希腊纸草文书”(“Greek papyri in the British Museum”),《埃及考古杂志》,V(1917),iii—iv。亦见W.舒巴特(W.Schubart)《草纸学导言》(Einführung in die Papyruskunde),145—147、495。
注508 “埃及的最后一位希腊诗人:狄奥斯库鲁,阿波罗之子”(“Un Dernier poète grec d’Egypte:Dioscore,fils d’Apolls”),《希腊研究杂志》,XXIV(1911),426、456、469。
注509 F.福克斯(F.Fuchs):《君士坦丁堡的高等学府》(Die hüheren Schulen von Konstantinopel),7—8。
注510 关于圣索菲亚教堂的最新作品是E.H.斯维福特(Swift)《圣索菲亚》(Hiagia Sophia)。亦见托马斯·怀特莫尔(Thomas Whittemore)所著的《关于伊斯坦布尔的圣索菲亚大教堂中镶嵌画的早期报导》(Preliminary Reports on the Mosaics of St.Sophia at Istanbul),始于1933年。
注511 见《君士坦丁堡原始手稿》(Scriptores originum Constantinopolitanarum),T.普莱格尔(T.Preger)编,I,105。
注512 在当代,圣索菲亚大教堂已经作为博物馆正式开放,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内部一些拜占庭时期的绘画也经过整修而重见天日了。——译者
注513 此处用“Tsagrad”一词(即帝都)称呼君士坦丁堡,因此,该书亦可译为《帝都游记》。古罗斯人称拜占庭皇帝为“沙”(Tsa),其发音来自于恺撒(Caesa),后来我国学者将此词译为“沙皇”,专指伊凡三世以后的俄罗斯专制统治者。——译者
注514 “诺夫哥罗德的朝圣者斯蒂芬”(“The Pilgrimage of Stephan of Novgorod”),《俄罗斯民间故事》(Tale of the Russian People),T.萨哈洛夫(T.Sakharov)编,II,52。M.N.斯佩兰斯基(M.N.Speransky):《从14世纪的诺夫哥罗德古典文学中所见到的》(From the Ancient Novegorod Literature of the Fourteenth Century),50—76;引文见53。
注515 《基督教堂的兴建》(Ursprung der christlichen Kirchenkunst),O.多尔顿和H.布劳恩赫茨译,46;见多尔顿《东方基督教艺术》,93。
注516 见M.N.斯佩兰斯基(M.N.Speransky)“南斯拉夫和俄罗斯文学中关于帝都圣索菲亚大教堂之建筑的传说”(“The South-Slavonic and Russian Texts of the Tal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hurch of St.Sophia of Tzarigrad”),《纪念V.N.兹拉塔尔斯基文集》(Memorial Volume in Honor of V.N.Zlatarsky),13—422。V.D.斯米尔诺夫(V.D.Smirnov):《关于圣索菲亚的土耳其传说》(Turkish Legends on Saint Sophia)。
注517 《君士坦丁堡的圣使徒教堂》(Die Apostelkirche in Konstantinopel),10页及以下。
注518 多尔顿:《东方基督教艺术》,77—78。
注519 亦见夏尔·迪尔《拉文纳》(Ravenne),VIII,132。
注520 见V.贝内塞维奇(V.Beneševič)“关于西奈山上的耶稣变容图之年代考证”(“Sur la date de la mosaïque de la Transfiguration au Mont Sinaï”),《拜占庭》(布鲁塞尔),I(1924),145—172。
注521 见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I,230—277。
注522 可折叠的双联记事板,自古罗马时期以来帝国用以表示皇室、权贵和教士的身份。——译者
注523 《希拉克略皇帝的历史》(The History of the Emperor Heraclius),XXXII;1862年俄文版,129;F.马克莱尔(F.Macler)法译本,108。
注524 见A.佩尼斯(A.Pernier)《希拉克略皇帝》(L’Imperatore Elaclio),44。H.格雷古瓦:“执掌拜占庭皇权的亚美尼亚王朝”(“An Armenian Dynasty on the Byzantine Throne”),《美国季刊》(American Quarterly),I(1946),4—21。他称582年至713年整个时期是拜占庭历史上的第一个亚美尼亚时代(8)。
注525 见E.W.布鲁克斯“谁是君士坦丁·波戈那图斯?”(“Who was Constantine Pogonatus”),《拜占庭杂志》(德文),XVII(1908),460—462。
注526 并没有使他完全丧失说话能力。
注527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354。
注528 《对波斯战争》(De expeditione persica),vss.90—91;I.贝克编:《拜占庭历史文献大全》(Corpus Scriptorum Historiae Byzanrinae),17,该全集在下文中将标明“波恩版”。
注529 《拜占庭国家史》,96。
注530 安提奥库斯·斯特拉特古斯(Antiochus Strategus):《614年波斯人占领耶路撒冷》(The Capture of Jerusalem by the Persians in the Year 614),N.马尔(N.Marr)英译,15;F.C.康尼贝尔(F.C.Conybeare)英译,《英国历史评论》,XXV(1910),506。P.皮特斯(P.Peeters):“波斯人攻克耶路撒冷记”(“La Prise de Jerusalem par les Perses”),《圣约瑟夫大学学报》(Mélanges de l’Université de Saint-Joseph),IX(1923)。
注531 海伦,即圣海伦,君士坦丁之母,见本书第二章。——译者
注532 传说是当年耶稣赴难被钉死于上的十字架。630年(有的学者认为在629年9月4日)重新安置的“真十字架”直到今天还在黎巴嫩。——译者
注533 见H.樊尚和F.M.阿贝尔《耶路撒冷》,II,Pt.4,926—928。
注534 提图斯是古罗马帝国的将军和皇帝(40?—81年),79—81年在位,70年领兵镇压耶路撒冷的起义,攻陷该城后,进行彻底破坏。——译者
注535 此处的隐修院即lauras,是修道者实行个人的禁欲生活的隐修处,该处的修士们不过集体生活。——译者
注536 康达可夫:《穿越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考古旅行》(An Archeological Journey through Syria and Palestine),173—174。
注537 聂斯脱利教,中国史籍称“景教”,于635年(唐太宗贞观九年)传入中国。——译者。
注538 这次阿瓦尔人的侵略可能发生在617年。见N.贝恩斯“阿瓦尔人突然袭击的日期”(“The Date of the Avar Surprise”),《拜占庭杂志》(德文),XXI(1912),110—128。
注539 伊西多尔的编年史并不准确。西班牙的伊西多尔(Isidori Hispalensis):《大编年史》(Chronica Majora);J.P.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LXXXIII,1056(统治的第5年);T.蒙森:《日耳曼历史文献,古典作家》,11;《大编年史》(Chromica Minora),II,479(统治的第16年)。
注540 F.格雷斯(F.Görres):“西班牙西哥特王国海岸的拜占庭领地(554—624年)”(“Die byzantinischen Besitzungen an den Kusten des spanisch-westgothischen Reiches”),《拜占庭杂志》(德文),XV(1907),530—532。E.布奇尔(E.Bouchier):《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西班牙》(Spain Under the Roman Empire),59—60。P.古伯特(P.Goubert):“拜占庭与西哥特西班牙(554—711年)”(“Byzance et l’Espagne wisigothique,554—711”),《拜占庭研究》,II,(1945),48—49、76—77。
注541 《拜占庭帝国史》,I,684。
注542 佩尼斯:《希拉克略皇帝》,141—148。J.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史》,III,76—87。
注543 此声明现保存在《复活节编年史》,724—734;意大利版佩尼斯《希拉克略皇帝》,167—171。
注544 佩尼斯:《希拉克略皇帝》,179。见V.米诺斯基(V.Minorsky):“罗马人和拜占庭人在阿特罗帕特的战争”(“Roman and Byzantine Campaigns in Atropatene”),《东方和非洲研究学会公报》(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XI,2(1944),248—251(626—628年希拉克略的战争)。
注545 《希拉克略皇帝》(Emperor Heraclius),帕特卡诺夫(Patkanov)译本,111;F.马克莱尔译本,91。两位翻译者在最后的一句中,将“恩赐”(benediction)译成“礼物”(gifts)。见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III,118页注1。
注546 《古兰经》,XXX,I;这一章的题目是“希腊人”,G.塞尔(G.Sale)译,330—331。(本书提到的《古兰经》译文与中文版的《古兰经》译文有较大差别。见马坚《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309。——译者)
注547 狄奥凡尼:《编年史》;C.德博尔编,335。
注548 《弗雷德加编年史及其续编》(Chronicarum quae dicunter Fredegarii Scholartici),IV,62。《日耳曼历史资料集,墨洛温王室手稿》,II,151。也可见《法兰克王达格贝尔特一世编年》(Gesta Dagoberti I Regis Francorum),24;《日耳曼历史资料集》,409。
注549 《编年简史》(Chronica Minora),I;吉迪(I.Guidi)译,《东方基督教手稿大全·叙利亚手稿》(Corpus scriptorum christianorum orientalium,Scriptores Syri),ser.III,iv。阿伽比乌斯·德蒙彼杰(Agapius[Mahboub] de Monbidg):《世界史》(Histoire unverselle),A.A.瓦西列夫编:《东方教父全集》,VIII(1912),Ⅱ(2),453(193)。《叙利亚迈克尔编年史》,J.B.夏博译,II,420。见T.内尔德克(T.Nöldeke):《萨珊时期的波斯和阿拉伯历史》(Geschichte der Perser und Araber zur Zeit der Sasaniden),391—392。内尔德克:《波斯历史论文集》(Aufsätze zur persischen Geschichter),129。
注550 《晚期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The Constitution of the Later Roman Empire),20;J.B.柏里:《文章精选》(Selected Essays),H.坦普利(Temperley)编,109。该观点受到E.施泰因的反对,见《拜占庭史》(Byzantinische Zeitschrift),XXIX(1930),353。
注551 《罗马帝国衰亡史》,J.B.柏里编,chap.46。
注552 旧译内志。——译者
注553 旧译汉志。——译者
注554 此处原文如此。本书作者一向认为,罗马帝国并没有分裂,拜占庭就是罗马,只不过后来其语言和核心民族成分发生了变化。因此,历史上没有拜占庭这个帝国,这是后人的称谓。——译者
注555 从1世纪初起,罗马帝国为了防御日耳曼人,开始在多瑙河上设置防线。——译者
注556 关于叙利亚防线,见R.杜索德(R.Dussaud)《前伊斯兰时期叙利亚的阿拉伯人》(Les arabes en Syrie avant l’slam),24—56。
注557 《古代东方史》(History of the Ancient East)(第2版,1914年),II,313。
注558 《狄奥凡尼历史摘编》(Excerptas e Theophanis Historia),波恩版,485;见内尔德克(Nöldeke)《波斯与阿拉伯历史》(Geschichte der Perser und Araber),249—250。C.孔蒂 ·罗希尼(C.Conti Rossini):《埃塞俄比亚史》(Storia d’Ethiopia),199。
注559 本文以下部分对伊斯兰教与穆罕默德的描述,完全忠实于原作者的观念,译者未增减任何个人观点。——译者
注560 I.戈德齐赫(I.Goldziher):“伊斯兰的宗教”(“Die Religion des Islam”),收于《当代文化:东方宗教》(Die Kultur der Gegenwart:Die Religionen des Orient),P.辛内伯格(P.Hinneberg)编,III,1,part 2,102。
注561 同上。
注562 亦译为雅特里布。——译者
注563 《当代文化:东方宗教》,III,1,part 2,103。又见P.H.拉芒(P.H.Lammens)“希吉拉时期的麦加”(“La Mecque à la veille de l’hégire”),《圣约瑟夫大学学报》(Mélanges de l’Université de Saint-Joseph),IX(1924),439;拉芒:“前伊斯兰时期阿拉伯半岛西部的圣殿”,(“Les sanctuaries prislamiques dans l’Arabie Occidentale”),《圣约瑟夫大学学报》,XI(1926),173。
注564 将“hidjra”一词翻译成逃亡不太准确,因为阿拉伯词根“hadjara”并不含有“逃亡”的意思。该含义是“脱离关系”“离弃自己的部落”“迁移”;见《伊斯兰教百科全书》(Encyclopédie d l’lislam),II,320—321。
注565 见V.巴托尔德“第一批伊斯兰清真寺的方位”(“The Orientation of the First Muslim Mosques”),《俄国艺术史研究所通讯》,I(1922),116。C.H.贝克尔:《伊斯兰教世界的发展及其本质:伊斯兰研究》(Vom Werden und Wesen der Islamischen Welt: Islamstudien),I,429。
注566 I.戈德齐赫:《伊斯兰教研究》(Muhammedanische Studien),II,20。
注567 戈德齐赫:“论伊斯兰教”(“Die Religion des Islam”),《当代文化:东方宗教》(Die Kultur der Gegenwart: Die Religionen des Orients),欣纳伯格(Hinneberg)编,III,1,106。
注568 《穆罕默德》(Muhammed),I,123。夏尔 ·迪尔和G.马尔赛:《395—1018年的东方世界》,176。
注569 《东方历史研究》(Studi di Storia orientale),III,236、257。
注570 K.居特伯克(K.Güterbock):《拜占庭关于新生伊斯兰教的论战》(Der Islam im Lichte der byzantinischen Polemik),6、7、11,67—68。
注571 德博尔编:《编年史》,333。W.艾克内(W.Eichner):“有关伊斯兰教的拜占庭资料”(“Die Nachrighten über den Islam bei den Byzantinern”),《伊斯兰教》(Der Islam),XXIII(1936),133—162、197—244。
注572 此处所引《古兰经》译文章节,与马坚所译中文版《古兰经》完全不同,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0—31、175页。——译者
注573 凯塔尼:《东方历史研究》,I,368。
注574 《年代纪》(Annales),L.切克霍编(L.Cheikho):《东方教会文献全集,阿拉伯文献》(Corpus Scriptum Christianorum Orientalium,Scriptorum Arabici),II,5、I.4。米涅拉丁文译本:《希腊教父文献全集》(Patrologia Graeca),CIX,1088。
注575 M.J.德戈杰编(M.J.De Goeje):《沦陷地区的文献》(Liber expugnationum regionum),137;P.希提(P.Hitti)英译本。《伊斯兰国家的起源》(The Origines of the Islamic State),I,211。见巴托尔德文章《东方学院学报》,I(1925),468。
注576 M.J.德戈杰:《叙利亚征服记》(Mémoire sur la conquête de la Syrie)(第2版,1900年),I;C.贝克尔:“萨拉森人在东方的扩张”(“The Expansion of the Saracens—the East”),《剑桥中世纪史》,II,345。
注577 《拜占庭埃及的军队组织》(Organisation militarire de l’Egypte Byzantine),119—132。A.E.R.博克:“埃及的拜占庭帝国主义”(“Byzantine Imperialism in Egypt”),《美国历史评论》,XXXIV(1928),8。.
注578 《对拜占庭统治下埃及的研究》(Studien zur byzantinischen Verwaltung),2。
注579 “阿拉伯对埃及的征服”(La Conquête de l’Égypte par les Arabes),《历史杂志》,CXIX(1915),282。G.茹亚尔(G.Rouillard):《拜占庭埃及的行政统治》(第2版,1928年),241—248。
注580 “作为拜占庭之附属地的埃及”(“The Byzantine Servile State in Egypt”),《埃及考古》,IV(1917),106.
注581 凯塔尼:《东方历史研究》,I,370—371。
注582 同上书,III,3。
注583 I.戈德齐赫:《伊斯兰教研究》(Vorlesungen uber den Islam),25。.
注584 “vicar”,此处用词不甚确切。哈里发的原意是“先知的继承者”。——译者
注585 凯塔尼:《伊斯兰教年鉴》(Annali dell’Islam),I,731—734。于阿尔(Huart)认为穆罕默德的使节觐见“拜占庭皇帝”一事值得怀疑;参见于阿尔《阿拉伯历史》(Histoire des Arabes),I,145—155。J.马斯佩罗称穆罕默德的要求“也许是一个含有历史内涵的传说”;《亚历山大牧首区史》(Histoire des patriarches d’Alesandrie),23。迪尔和马塞斯(Marçais):《东方世界》(Le Monde oriental),174。
注586 柏里:《罗马帝国晚期的法律制度》(Constitution of the later Roman Empire),II,261。巴特勒(Butler):《阿拉伯人对埃及的征服》(The Arab Conquest of Egypt),139及以下。
注587 P.K.希提:《阿拉伯史》,164—165。
注588 贝克尔:《剑桥中世纪史》,II,352。贝克尔:《伊斯兰教研究》(Islamstudien),I,96。P.卡尔(P.Kahle):“中世纪亚历山大历史”(“Zur Geschichte des mittelalterlichen Alexandria”),《伊斯兰教》(Der Islam),XII(1922),32—33、35。
注589 即屹立于罗得岛港口的阿波罗太阳神巨像,该像建于公元前280年,是世界七大奇观之一。——译者
注590 《拜占庭帝国史概要》,951。
注591 “希拉克略时期拜占庭的变化”(“La transformation de l’empire Byzantine sous les Hélaclides”),《学术杂志》( Journal des Savants),N.S.XV(1917),402。
注592 见A.P.鲁达科夫(A.P.Rudakov)《拜占庭文化概要——根据希腊圣徒传记的材料》(Outlines in Byzantine Culture,based on Data from Greek Hagiography),65。
注593 通常认为是一种用石油等混合而成的高度可燃物,在水面上能充分燃烧起来。——译者
注594 原文此处为“siphonophore”,属动物学名词。指一种深海水母类动物,其源自希腊语“siphno”(管子),“phore”(携带),此处借用来说明拜占庭船只投掷“希腊火”的特制船只。——译者
注595 现存一篇涉及“希腊火”之采用的论文,出自马可·格雷库斯的手笔,该文毫无疑问是迟自9世纪才用希腊文撰写而成。它发表在为《马可·格雷库斯描述“希腊书”之书》(Liber ignium a Marco Graeco descriptus)的拉丁文译本里。最好的版本是M.贝尔托洛(M.Berthelot)编的《中世纪化学》(La Chimie au moyen âge),I,100—135,内有一篇法文译文,和关于此文的准确讨论;参见最近出版的亨利·W.L.海姆的《大炮的起源》(The Origin of Artillery),45—63;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636—637,par.9。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柏里编,VI,10页注22,539—540。由于他们不了解贝尔托洛版的书,遂引用了F.霍费尔(F.Höfer)的旧版《化学史》(Histoire de la chimie),I,491—497。又见马克斯·雅恩斯(Max Jähns)《从远古时期至文艺复兴的战争艺术历史手册》(Handbuch einer Geschichte des Kriegswssens von der Urzeit bis zur Renaissance),512—514。C.欧曼(C.Oman):《中世纪战争艺术》(A History of the Art of War in the Middle Ages)(第2版,1924年),II,206、209—210。C.曾格哈利斯(C.Zenghelis):“希腊火”(“Le feu grgeois”),《拜占庭》(布鲁塞尔),VII(1932),265—286。尼古拉·D.凯洛尼斯(Nicholas D.Cheronis):“中世纪的化学战争,卡利尼库斯特殊预制的火器”(“Chemical Warfare in the Middle Ages,Kalinikos Prepared Fire”),《化学教育》(Journal of Chemical Education),XIV,8(1937),360—365。卡利尼库斯发现,将硝石加入可引起燃烧的化合物中能增加其易燃的作用,见该书第364页。
注596 见M.卡纳尔(Canard)“历史和传说中关于阿拉伯人对君士坦丁堡的进攻”(“Les Expeditiones des Arabs contre Constantinople dans l’histoire et dans la légende”),《亚细亚杂志》(Journal Asiastique,CCVIII(1926),63—80。卡尔(Kahle):“中世纪亚历山大的历史”(“Zur Geschichte der mittelalterlichen Alexandria”),《伊斯兰教》(Der Islam),XII(1922),33。
注597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356。
注598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364。
注599 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III,255。
注600 《科尔多瓦的阿尔瓦罗演说。启蒙的图书》(Alvari Cordubensis opera.Indiculus luminosus),F.H弗洛里斯(Florez)编:《神圣的西班牙》(España Sagrada),I(1753),274。见J.克拉奇科夫斯基(Kratchkovsky)《西班牙的阿拉伯文化》(The Arab Culture in Spain),11—12。
注601 N.贝恩斯:《埃及考古》,XVIII(1932),90。他引用了L.勒福尔(L.Lefort)“阿拉伯人入侵前埃及文学的最后时代”“Le Littératuve égyptienne aux derniers siècles avont l’invasion arabe”,《埃及编年史》(Chronique d’Egypte),VI(1931),315—323。
注602 《旧约》中的圣山,位于西奈半岛,据说是上帝颁布律法之地。——译者
注603 J.韦尔豪森(J.Wellhausen):《阿拉伯帝国及其衰落》(Das Arabische Reich und sein Sturz),133。巴托尔德文章,《东方学院学报》,I(1925),468—469。
注604 《拜占庭统治下的非洲》,590。
注605 《拜占庭统治下的非洲》,592。E.默西埃(E.Mercier):《北非历史》(Histoire de l’Afrique septentrionale),I,218。
注606 H.勒克莱尔(H.Leclercq):《基督教的非洲》(L’Afrique chrétinenne),II,321—323。R.巴塞特(R.Basset)说,柏柏尔人当中的本地基督徒12世纪已经被消灭了,见《伊斯兰教百科全书》(Encyclopédie de l’Islam),I,721。
注607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347。
注608 《小亚细亚、非洲和西班牙的斯拉夫人》(The Slavs in Asia Minor,Africa and Spain),3。
注609 “7世纪比西提亚的斯拉夫人遗物”(“The Slavonic Monument in Bithynia of the Seventh Centure”),《君士坦丁堡俄罗斯考古研究所通报》(Transactions of the Russian Archeological Institute in Constnatinople),VIII(1902),1—2、15。
注610 “保加利亚编年史”(“Bulgarian Chronology”),《科学院俄语和文学部通报》(Izvestia otdeleniya russkago—yazyka i slovesnosti Akademii Nauk),XVII,2(1912),40。兹拉塔尔斯基:《中世纪保加利亚国家史》,I,19—122、135—136。兹拉塔尔斯基认为伊斯佩里奇带领保加利亚人在7世纪60年代(但是在688年康斯坦斯二世去世之前)定居于今多布罗加的北部(第138页)。J.莫拉弗斯齐克(J.Moravcsik)关于“奥纳格人的历史”(“Zur Geschichte der Onoguren”),《匈牙利年鉴》(Ungarische Jahrbücher),X(1930),72—73、80、84、89。
注611 保加利亚建国后,其居民不再被称为保加尔人,而称为保加利亚人。因为,保加尔人从此改变了其游牧生活的传统,成为定居居民。——译者
注612 L.尼德勒(L.Niederle):《古代斯拉夫人手册》(Manuel de l’antiqué slave),I,100—101。
注613 见“阿伯巴-普利斯卡的保加利亚古迹资料”(“Material of Bulgarian Antiquity Aboba-Pliska”),《君士坦丁堡俄罗斯考古研究所通报》,X(1905)。
注614 《拜占庭帝国史》,I,777。
注615 《拜占庭帝国史》,I,729。
注616 乔治·塞得里努斯(George Cedrenus):《历史概要》(Historiarum compendium)(波恩版),I,762。
注617 指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大帝(306—337年)在希腊旧城拜占庭建立新都一事——译者
注618 也称为“基督一志论派”。见《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第四卷,第160页。1986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译者
注619 “ἑνέργεια”在希腊语中与英语energy意义相通;“θέλημα”可理解为will,即意愿。——译者
注620 在《天主教神学辞典》(Le Dictionnaire de theologie catholique)中,有一篇论述一意派教义的非常好的文章,瓦康(Vacant)和阿芒(Amann)编,X,2,cols.2307—2323。
注621 J.D.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X,1029—1032。K.J.冯·赫弗勒(K.J.von Hefele):《基督教宗教会议史》(A History of the Councils of the Church),V,95—96。
注622 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X,1157—1158;赫弗勒:《基督教宗教会议史》,112—113。
注623 马蒂尼(Martini):《教皇书信集》(Papae Epistola),XVI;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LXXXVII,202。见H.K.曼恩(H.K.Mann)《中世纪早期教皇传记》(The Lives of the Popes in the Early Middle Ages)(第2版,1925年),I,pt.1,400。
注624 曼西:《基督教会议文献补编》(Amplissima collectio concliorum),XI,629—640;赫弗勒,《基督教宗教会议史》,V,175。
注625 曼西:《基督教会议文献补编》,XI,683—688。
注626 E.W.布鲁克斯《英国历史评论》,XXXIV(1919),117。
注627 希腊文意思是圆形或钟形屋顶。
注628 Quinisext,意即“五六次基督教全会”。——译者
注629 见F.格雷斯(F.Görres)“查士丁尼二世与罗马教宗”(“Justinian II und das rümanische Papstum”),《拜占庭杂志》(德文),XVII(1908),440—450。
注630 L.杜切斯内(L.Duchesne)编:《大主教传》(Liber Pontificalis),I,391。
注631 赫弗勒:《基督教宗教会议史》,V,240。
注632 《论军区》(De thematibus),12。
注633 曼西:《基督教会议文献补编》,XI,737—738。也见H.格尔泽《拜占庭军区制的起源》(Die Genesis der byzantinischen Thenenverfassung),10—17。
注634 E.施泰因:“关于波斯和拜占庭的历史”(“Ein Kapitel vom persischen und vom byzantinischen State”),《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I(1920),76、84。E.达尔科(E.Darkó):“拜占庭帝国的军事化”(“La militarizatione dell’ Impero Byzantino”),《拜占庭与当代希腊研究杂志》,V(1939),88—99。
注635 见库拉科夫斯基论这一问题的文章,《拜占庭》,III,287—431。见L.布莱耶尔文章,《学术杂志》,N.S.XV(1917),412、505。
注636 《拜占庭帝国史》,I,685—686。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史》,III,395。
注637 施泰因所写论文:《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I(1920),84—85。
注638 E.施泰因:《查士丁二世与提庇留研究》(Studien der Justinus und Tiberius),140。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论伊苏里亚王朝的错误的改革政策”(“Über die vermeintliche Reformtätigkeit der Issaurier”),《拜占庭杂志》(德文),XXX(1929—1930),397—400。
注639 见R.洛佩斯(R.Lopez)“7世纪拜占庭法规和日耳曼人以及阿拉伯人对它的接受”(“Byzantine Law in the Seventh Century and its Reception by the Germans and the Arabs”),《拜占庭》(布鲁塞尔),XVI,2(1941),445—461。希拉克略的新法典原文见K.E.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38—48。J.泽波斯(J.Zeposz)与P.泽波斯:《希腊罗马法》(Jus graecoromanum),I,27—29。
注640 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709。
注641 所谓“伪丢尼修”,活动时期约在公元500年前后。据说是一位修道士的假名。他写了许多文章和书信,试图将新柏拉图主义的哲学同基督教神学与神秘主义经验相结合。起到了为基督教会(尤其是西方基督教会)教义理论中的神秘主义体系奠基的作用。——译者
注642 S.埃彼法诺维奇(S.Epifanovich):《神佑的忏悔者马克西姆斯与拜占庭神学》(The Blessed Maximus Confessor and Byzantine Theology),137;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63、141。
注643 A.布里连托夫(A.Brilliantov):《从斯科特·埃琉吉那的约翰的著作中所见东方神学对西方的影响》(The Influence of Eastern Theology upon Western as Evidenced by the Works of John the Scot Erigena),50—52。
注644 H.格尔泽:《尼亚波利斯的莱昂提乌斯所著〈亚历山大里亚主教、慈善的约翰尼斯的崇高生活〉》(Leontios’ von Neapolis Leben des heiligen Johannes des Barmherzigen Erzbischofs von Alexandrien),xli。
注645 夏尔·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I,329—359。
注646 K.申克(K.Schenk):“皇帝利奥三世的内政”(“Kaiser Leons III Walten im Innern”),《拜占庭杂志》(德文),V(1896),296及以下。
注647 N.约尔加:“破坏圣像运动的起源”(“Les Origines de l’iconoclasme”),《罗马科学院历史部通报》(Bulletin de la section historique de l’Académie roumaine),XI(1924),147。
注648 J.A.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史》,III,319。
注649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391。
注650 狄奥凡尼:《三卷编年史》,德博尔编,251。
注651 J.P.米涅,《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1084。
注652 此处的罗曼语即希腊语。——译者
注653 E.W.布鲁克:“阿拉伯原始资料中关于716—718年战争的记载”(“The Campaign of 716—718 from Arabic Sources”),《希腊研究杂志》,XIX(1899),21—22。
注654 Th.I.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帝国史》,II(1),5。
注655 K.E.扎哈利亚·冯·林根诺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55。J.泽波斯和P.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45。
注656 当时阿拉伯国家苏莱曼哈里发的兄弟(715—717年)。——译者
注657 雅典将军及政治家(约前540—489年)。——译者
注658 J.B.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405;S.兰普罗斯:《希腊史》(Ιετορἱα Ὲλλάδος),III,729。亦见M.卡纳尔(Canard)“阿拉伯人对君士坦丁堡的进攻”(“Les expeditions des Arabes contre Constantinople”),《亚细亚杂志》,CCVIII (1926),80—102。君士坦丁七世波菲罗杰尼图斯也认为君士坦丁堡里的一座清真寺为马什拉马所建。见《帝国行政》(De Administrando imperio),J.J.赖斯克(J.J.Reiske)和J.贝克(J.Bekker)编《拜占庭历史手稿大全》(Corpus Scriptorum Historiae Byzantinae),101—102;莫拉弗斯齐克·詹金斯(Moravcsik-Jenkins)编,1949,92。P.卡尔:“中世纪亚历山大史”(“Zur Geschichte der mittelalterlichen Alexandria”),《伊斯兰教论丛》(Der Islam),XII(1922) 。34,X.A.诺米库(X.A.Nomiku):“君士坦丁堡的第一所清真寺”(“τὸ πρῶτο τζαμὶ τῆς Κωνστανινοπόλεως”),见《拜占庭研究年鉴》(Ἐπετηρἱς ‘Εταιρεἱας Βνζαντινῶν Σπονδῶν),I(1924),199—201。
注659 巴托尔德文章,《东方学院学报》,I(1925),467—470。
注660 H.拉芒:《倭马亚朝哈里发穆阿威叶一世统治之研究》(Études sur le regne du califa Omaiyade Moawia I),444。
注661 指穆罕默德于622年从麦加出走到麦地那。该年为伊斯兰教的纪元元年。——译者
注662 巴托尔德文章,《东方学院学报》,I(1925),470—471;A.A.瓦西列夫:“东西方中世纪的世界末日思想”(“Medieval Ideas of the End of the World”),《拜占庭》(布鲁塞尔),XVI,2(1944),472—473。
注663 在我的《拜占庭帝国史》(1917年俄文版)和英文版第1版(1928年)中,对普瓦提埃战役的重要意义颇有夸张。亦见A.多普斯克(A.Dopsch)《欧洲文化发展的经济社会基础》(Wirtschaftliche und soziale Grundlagen der europäischen Kulturentwicklung)(第2版),II,298。
注664 J.韦尔豪森(J.Wellhausen):《倭马亚时期阿-拜战争》(Die Kämpfe der Araber mit den Romäern in der Zeit der Umaijiden),444—445;《伊斯兰百科全书》中有专章记载巴图的事迹(I,698)。也见巴托尔德《东方学院学报》,I(1925),470;D.B.麦克唐纳德(D.B.Macdonald):“阿拉伯黑暗时期的早期历史”(“The Earlier History of the Arabian Nights”),《皇家亚洲社会杂志》(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1924),281;卡纳尔(Canard):“阿拉伯人对君士坦丁堡的进攻”(“Les expéditions des Arabes contre Constan-tinople”),《亚细亚杂志》,CCVIII(1926),116—118;W.M.拉姆赛(W.M.Ramsay):“641—964年阿拉伯人征服小亚细亚的企图及其失败原因”(“The Attempts of the Arabs to Conquer Asia Minor,641—964 A.D.,and the Causes of Its Failure”),《罗马科学院历史部年鉴》,XI(1924),2。在涉及史诗《边界武士迪吉尼斯》(Digenes Akrites)时,我们还会谈及关于艾尔-巴图的故事。
注665 A.伦巴德(A.Lombard):《拜占庭历史研究: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五世》(Études d’histoire Byzantine:Constantine V,empereur des Romains),59。
注666 威利巴尔迪(Willibaldi):《传记》(Vita);G.H.珀茨(G.H.Pertz)编:《日耳曼历史文献,手稿》(Monumenta Germaniae Historica,Scriptorum),XV,93。
注667 A.A.瓦西列夫:“希腊的斯拉夫人”(“The Slaves in Greece”),《拜占庭年鉴》,V(1898),416—417。
注668 《论军区》,53—54。
注669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456—457。
注670 K.E.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史》(第3版,1892年),16。P.科林内:“查士丁尼以后至1453年的拜占庭立法”,《剑桥中世纪史》,IV,708(740年3月说)。V.格鲁梅尔(Grumel):“论利奥三世《法律选编》公布的日期”(“La Date de la promulgation de l’Ecloge de Leon III”),《东方之声》,XXXIV(1935),331。
注671 “破坏圣像时期的法规”(“Legislation of the Iconoclasts”),《公众教育部杂志》,CXCIX(1878),279—280;亦见V.G.瓦西列夫斯基的著作,IV,163。
注672 C.N.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史纲要》,I.216—218。
注673 D.金尼斯(D.Ginnis):“关于伊苏里亚朝《法律选编》颁布的日期”(“Das promulgationsjahr der Isaurischen Ecloge”),《拜占庭杂志》(德文),XXIV(1924),356—357;《罗马法手册,伊苏里亚的利奥三世和君士坦丁五世于726年在君士坦丁堡发布的〈法律选编〉》(A Manual of Roman Law,the Ecloga published by the Emperors Leo III and Constantine V of Isauria at Constantinople A.D.726),E.H.弗莱什菲尔德(Freshfield)编,2;C.A.斯普尔伯(Spulber):《伊苏里亚朝的〈法律选编〉》(L’Eclogue des Isauriens),83。在第81—86页详细论述了《法律选编》的颁布日期。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700—800年的狄奥凡尼年表”(“Die Chronologie des Theophanes im 7und 8 Jahrhundert”),《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VII(1930),6页注。又见E.弗莱什菲尔德《罗马帝国晚期的罗马法。伊苏里亚时期》(Roman Law in the Later Roman Empire.The Isaurian Period)。
注674 K.E.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未刊行的希腊-罗马法典全集。利奥与君士坦丁的〈法律选编〉》(Collectio librorum juris graeco-romani ineditorum.Ecloga Leonis et Constantini)。泽波斯:《希腊-罗马法》(Jus graeco-romanum),II,11。
注675 《法律选编》,par.11。泽波斯主编:《希腊-罗马法》,II,13。
注676 即国库。——译者
注677 《法律选编》,par.11、13;俄文译本,瓦西列夫斯基:“破坏圣像时期的法令”(“Legislation of the Iconoclasts”),《公众教育部杂志》,CXCIX(1878),283—285;《著作集》(Works),IV,168—169。斯普尔伯(Spulber):《法律选编》,5—9。弗莱什菲尔德(Freshfield):《罗马法》(Roman Law),68—70,两者都有英文译本;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I,14、16、17。
注678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II,414。
注679 这些法典的问世时期是有争议的,但也许应确定在876年马其顿王朝瓦西里一世就任之前的某个时候。见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V,4;E.H.弗莱什菲尔德:《一部罗马法指南修订本,〈私法补编〉》,2,斯普尔伯《法律选编》,94—95;还见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第3版,1892年),36(诺曼人统治下南部意大利的《私法补编》)。
注680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未刊行的希腊-罗马法典全集》,62。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I,237。
注681 在10世纪,即俄国信奉基督教之后不久问世的这本书,规定了使徒教会的教规和全基督教宗教会议的规章,以及东正教拜占庭皇帝们的民法。
注682 《希腊文明史》,205、209。
注683 上述几部法典于20世纪初在我国教育部重大课题资助下,由东北师范大学的学者译成了中文。见“《罗得海洋法》译注”(王小波;《古代文明》,2010年,第3期);“拜占庭《农业法》译注”(王翘、李强;《古代文明》,2011年,第4期);“拜占庭《军事法》译注”(李强、徐家玲,《古代文明》,2013年,第2期)。——译者
注684 《希腊-罗马法历史手稿》(Histoirae Juris Graeco-Romani Delineatio),32。
注685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第3版,1892年),250。这一观点被瓦西列夫斯基所接受。见“破坏圣像者的法规”(“Legislation of the Iconoclasts”),《公众教育部杂志》,CXCIX(1878),97;《著作集》,IV,199。
注686 《拜占庭帝国的农民产业。农业法和修道院文献》(Peasant Property in the Byzantine Empire.The Rural Code and Monastic Documents),86。
注687 同上书,30。
注688 G.维尔纳茨基:“论拜占庭农业法的起源”(“Sur les origins de la Loi agraire byzantine”),《拜占庭》(布鲁塞尔),II(1926),173。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拜占庭立法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Die wirtschaftlichen und sozialen Entwicklungs-grundlagen des byzantinischen Reiches”),《社会经济史季刊》(Vierteljahrschrift für Sozial und Wirtschaft Geschichte),XXII(1929),133。E.施泰因也倾向于接受这一日期,《拜占庭杂志》(德文),XXIX(1930),355;F.多尔格反对这一理论,见《历史杂志》(Historische Zeitschrift),CXLI(1929),112—113。
注689 E.利普西兹:“拜占庭农民和南斯拉夫人的移居地(特别基于〈农业法〉的详细数据)”(“The Byzantine Peasantry and Slavonic Colonization[Particularly upon the Data of the Roral Code]”),《拜占庭年鉴》(1945),104—105。
注690 《拜占庭帝国史》,I,28。也见A.沃格特(A.Vogt)《拜占庭皇帝瓦西里一世(867—886年在位)及9世纪末的拜占庭文明》(Basil Ierempereur de Byzance,867—886 et La civilisation byzantine à la fin du IXe Siècle),378。
注691 任西曼断言,伊苏里亚诸皇帝明确地弃用废除农奴制的政策,从而完成了这些改革。见任西曼《罗曼努斯·雷卡平皇帝和他的统治》(The Emperor Romanus Lecapenus and His Reign),25。
注692 《拜占庭帝国史》,69;G.B.艾夫斯(G.B.Ives)译本,56。见迪尔关于8世纪《农业法》的重要性的简短评论;夏尔·迪尔和G.马塞斯:《395—1016年的东方世界》(Le Monde Oriental de 395 à 1018),256页及注23。
注693 《农业法》,见《拜占庭与当代希腊研究杂志》,XXX(1910),84;XXXII(1912),68—83。C.费里尼编的文本,见《拜占庭杂志》(德文),VII(1898),558—571;重印于《康塔多·费里尼作品集》(Opera do Contardo Ferrini),I,375—395。
注694 V.N.兹拉塔尔斯基:《中世纪保加利亚国家史》,I,197—200。
注695 见两部在欧洲和美国鲜有人知道的俄罗斯人著作中涉及上述问题的章节,C.N.乌斯宾斯基:“所谓‘农业法’”(“The So-Called ‘Rural Code’”),《拜占庭史纲》(Outlines in the History of Byzantium),162—182;A.P.鲁达科夫的《拜占庭文化史纲要——根据希腊圣徒传资料所编》(Outlines in the Byzantine Culture Based on Data of Greek Hagiography),176—198。又见G.维尔纳茨基“关于拜占庭农村公社的笔记”(“Notes on the Peasant Community in Byzantium”),《布拉格俄罗斯学术作品集》(Ucheniya Zapiski ornovannyya Russkoy Uchebnoy Kollegiey v Prage),I,2(1924),81—97。但维尔纳茨基对前面提到的两部著作并不了解。还可见N.A.君士坦丁尼斯库(N.A.Constantinescu)“社会改革还是财政改革?”(“Réforme Sociale ou réforme fiscale?”),《罗马尼亚科学院历史学院通报》(Bulletin de la section historique de l’Académie roumaine),XI(1924),95—96。
注696 维尔纳茨基:“论拜占庭农业法的起源”(“Sur le origins de la Loi Agraire byzantion”),《拜占庭》(布鲁塞尔),II(1926),178—179。
注697 “农业法”,《希腊研究杂志》,XXXII(1924),71。
注698 W.阿什布尔内(W.Ashburner):《罗得海洋法》(The Rhodian Sea Law),lxxiii、lxxviii、cxiii。
注699 关于这一马其顿王朝时代的法典,见原书第342—343页。
注700 《罗得海洋法》,cxii,cxiii。
注701 同上书,cxiii、cxiv。
注702 见H.克雷勒(H.Kreller)论及《罗得法》的文章:“罗得法,关于罗马海洋法之沿革的探讨”(“Lex Rhdia.Untersuchungen zur Quellengeschichte des römischen Seerechtes”),《贸易权与破产法杂志》(Zeitschrift für das Gesamte Handelsrecht und Konkursrecht),XXV(1921),257—367。
注703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法制史》(第3版,1852年),16—17。亦见“6世纪—10世纪的军事法和军事科学”(“Wessenschaft und Recht für das Heer vom 6.bis zum Anfang des 10.Jahrhunderts”),《拜占庭杂志》(德文),III(1894),448—449。
注704 迪尔和科林内持这样的观点,即这三部法规是伊苏里亚王朝时期的作品,见《剑桥中世纪史》,IV,4—5、708—710。但是,柏里在导言中(xiii)谈道:按他个人的看法,在阿什布尔内的研究之后,上述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至少前两个法典并非属于伊苏里亚朝。
注705 《自614年至1057年的拜占庭帝国史》(History of the Byzantine Empire from DCXIV to MLVII)(第2版,1856年),13—14;H.F.托泽编,II,29。
注706 《拜占庭军区制的起源》(Die Genesis der byzantinischen Themenverfassung),75。
注707 《拜占庭帝国史》,I,812;II,55—56。
注708 伊本·胡尔达巴的阿拉伯文原件已经被译成法文。M.J.德戈杰(M.J.de Goeje):《阿拉伯地理学藏书》(Bibliotheca Geographorum Arabicorum),VI,77及以下。格尔泽:《拜占庭军区的起源》,82及以下;E.M.布鲁克斯:“拜占庭各军区的阿拉伯文名录”(“Arabie Lists of Byzantine Themes”),《希腊研究杂志》,XXI(1901),67及以下。也可见10世纪末波斯地理书上的一张拜占庭军区列表。哈杜德·阿尔-阿拉姆(Hudud al-Alam):《世界各地区。波斯地志。伊斯兰纪元372年,即公元982年》(The Regions of the World.A Perisian Geography 372 A.H.-982 A.D.),V.米诺斯基(V.Minorsky)译,156—158、421—422。
注709 《论军区》,28。
注710 狄奥凡尼的续写者:《历史》,波恩版,6。
注711 库拉科夫斯基:《拜占庭》,III,391—392。E.施泰因:“关于波斯与拜占庭国家的一个问题”(“Ein Kapitel vom persischen und vom byzantinischen State”)《拜占庭与当代希腊研究》,I(1920),75—77。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有关对伊苏里亚朝的改革作用的推测”(“Über die vermeintliche Reformtätigkeit der Isaurier”),《拜占庭杂志》(德文),XXX(1929—1930),97。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拜占庭国家史》,105页及注4。迪尔和马尔赛:《395—1016年的东方世界》,256。
注712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410。F.多尔格:《东罗马帝国的皇帝敕谕研究》(Regesten der Kaiserurkinden des oströmischen Reiches),I,no.300,36。E.施泰因:《拜占庭杂志》(德文),XXIX(1930),355。
注713 A.范米林根:《拜占庭的君士坦丁堡,城墙及相关历史遗迹》,98—99,以及这两页中的图解说明。
注714 Iconoclast,为希腊语词,意为“圣像破坏者”;另一个名词Iconodule意为“圣像崇拜者”。
注715 佩帕里哥普洛:《希腊文明史》,188—191。他早些时候在《从远古到当代的希腊人民史》第3章中亦阐明了同样的观点。
注716 K.施瓦茨罗斯(K.Schwarzlose):《圣像之争,希腊教会内的一场斗争,其特点及其政策》(Der Bilderstreit,ein Kampf der Griechischen Kirche um ihre Eigenart und ihre Freiheit),42、46、48、50。
注717 《君士坦丁五世》(Constantine V),105、124、127、128。
注718 《破坏圣像之争》(La Querelle des images),3—4。
注719 《拜占庭史纲要》,213、237。约尔加:“论破坏圣像的起源问题”,《罗马科学院历史部通报》(Bulletin de la section historique de l’Académie roumaine),XII(1924),147—148。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极力反对乌斯宾斯基的这一观点,见《拜占庭杂志》(德文),XXX(1929—1930),399页及注2。
注720 关于破坏圣像运动的最近的论著,见H.勒克莱尔在《基督教考古辞典》(Dictionnaire d’archélogie chrétienne)中的“圣像”条目,VII,180—302;并见Th.I.乌斯宾斯基的《拜占庭帝国史》,II,23—53、89—109、157—174。亦见E.J.马丁《破坏圣象斗争史》(History of the Iconoclastic Controversy);J.马克斯(J.Marx):《拜占庭皇帝敕令研究》(Der Bilderstreit der byzantinischen Kaiser);G.B.拉德纳(G.B.Ladner):“拜占庭破坏圣像斗争的起源及其意义”(“Origin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Byzantine Iconoclastic Controversy”),《中世纪研究》(Medieval Studies),II(1940),127—149。L.布莱耶尔:“破坏圣像运动”(“Iconoclasme”),《基督教会史》(Histoire de l’Eglise),A.弗里奇(Fliche)和V.马丁编,V,431—470(至754年)。该书十分重要,是一部难得的文献目录集。
注721 J.D.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II,11(原文Consilium Liberitatum,无解,经查阅曼西原著,此处应是作者笔误,应是Consillium Eliberitanum,即《埃尔维拉会议文献集》,XXXVI。——译者)关于这段文字的另一个解释,见勒克莱尔《基督教考古学辞典》,VII,215。但是这个文件的存在是很显然的。关于埃尔维拉宗教会议之法令的可靠性,见A.哈纳克(A.Harnack)《尤西比乌斯之前的古代基督教文献史》(Geschichte der altchristlichen Litteratur bis Eusebis),II。《编年史》(Die Chronologie),II,450中说:“它的可靠性……尚需证实。”关于此会召集的时间,见A.皮加尼奥尔《君士坦丁大帝》,81—82。
注722 《基督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VII,18,4。
注723 此事件的希腊文原文,见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对拜占庭破坏圣像历史的研究》(Studien zur Geschichte des byzantinischen Bilderstreiter),74。上述文件的拉丁文本亦见于此书第74页。另外,P.马斯:“约翰 ·埃彼法尼乌斯信札中有关破坏圣像的论述”(“Die ikonoclastiche Episods in dem Brief des Epiphanios an Johannes”),《拜占庭杂志》(德文),XXX(1929—1930),282;还可见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XLIII,390。D.塞拉依斯(D.Serruys)在其《铭文及书法报告集》(Comptes rendus de l’Academie des inscriptions et belles-letter),I(1904),361—363,反对这一说法,认为此说不可信。同时可见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拜占庭国家史》,83—88。但是,H.格雷古瓦在其《拜占庭》(IV(1909),769—770)。F.多尔格在《哥廷根科学通报》(Gotingische gelehrte Anzeigen)发的文章(1929年,357—358)中对奥斯特洛戈尔斯基的观点进行了重要的评析。马斯在《拜占庭杂志》(德文)(30[1929—1930]),279、286,以及施泰因在《拜占庭杂志》,29(1928),356亦提到这一点。
注724 《书信集》,IX,105;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LXXVII,105;L.M.哈特曼(L.M.Hartmann)编,《日耳曼修道院资料,书信集》(Mon.Germ.Hist.,Epistolarum),II,195;英译本《尼西亚和后尼西亚教父》,P.沙夫等人编,2nd,ser.,XIII,23。
注725 《书信集》,XI,13;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LXXVII,1128;哈特曼编《书信集》,VI.,10;《尼西亚及后尼西亚教父文献集》,XIII,54。
注726 《古兰经》(马坚译)中译本此段为:“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89页。——译者
注727 见C.贝克尔《伊斯兰教世界的发展及其本质:伊斯兰教研究》,I,446(他断定叶齐德发布了该项敕令)。
注728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405。约尔加认为这种称呼是“一个恶意诽谤的绰号”,《罗马科学院历史部通报》,XI(1924),143页注3。
注729 《6、7、8世纪的基督教全体主教公会议》(Ecumenical Council of the Sixth,Seventh,and Eighth Centuries)(第3版,1904年)。
注730 《圣母玛利亚的肖像研究》(Iconography of the Holy Virgin),II,3。
注731 《哲曼努斯和塔拉修斯,君士坦丁堡牧首》(Germanus and Tarasius,Patriarch of Constantinople),79。
注732 关于亚美尼亚历史学家格翁德(Ghevond)所保存的哈里发欧麦尔二世与利奥三世在教义问题讨论方面的通信集一事特别重要,但也可能是伪造的,见杰弗里的精辟研究:“格翁德所保存的欧麦尔二世与利奥三世通信集”(Ghevond’s Text of th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Unar II and Leo III ),《哈佛神学评论》(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XXXVII(1944),269—332。
注733 格列高利二世:《书信集》,XIII,“来自伊苏里亚皇帝利奥的书信”(“ad Leonem Isaurum imperatorem”),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LXXXIX,521(原文为imperator sum et sacerdos)。格列高利给利奥三世的信件的真伪问题,见L.格拉德(L.Guérard):“格列高利二世致伊苏里亚朝利奥的信”(“Les Lettres de Grégoire II a Léon L’Isuarien”),《考古和历史文集》(Mélanges d’archéologie et d’histoire),X(1890),44—60。亦见H.曼恩(Mann)《教宗传》(The Lives of the Popes)(第2版,1925年),I,498—502。对我们目前这一议题并不是很重要。无论如何,对于这封信究竟是真迹还是伪造这一问题,各方都有足够的根据加以说明。见J.B.柏里编辑的吉本著作第5卷,附录14;赫弗勒-勒克莱尔:《宗教会议史》(Histoires des conciles),III(2),659—664;卡布罗尔(Cabrol):《基督教考古辞典》(Dictionnaire d’archélogie chrétienne),VII(1),248。E.卡斯帕尔(E.Caspar)新出版的格列高利二世的书信,见《基督教会史杂志》(Zeitschrift für Kirchengeschichte),LII(1933),29—89,特别是第76页。最近的研究,更有助于证实该书信的真实性。
注734 孟他努斯派为2—9世纪活动于小亚细亚一带的基督教异端派别,其创始人孟他努斯6世纪里遭到查士丁尼镇压,其残余势力活动到9世纪。——译者
注735 《编年史》,德博尔编,404。
注736 有关的近期出版物,见夏尔·迪尔“利奥三世和伊苏里亚王朝(717—802年)”(“Leo III and the Isaurian Dynasty,717—802”),《剑桥中世纪史》,IV,9。勒克莱尔:《基督教考古辞典》,VII(1),240—241;Th.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帝国史》,II,25及以下。
注737 勒克莱尔:“君士坦丁”,《基督教考古辞典》,III,248(他认为,第二个法令发布于729年)。
注738 安德烈夫:《哲曼努斯和塔拉修斯》,71。
注739 艾哈伯是《旧约》中的人物,约当公元前9世纪在位,曾下令除掉他祖上所造的一切偶像;希律则是《新约》中的老希律王,他在公元前37年到公元前4年在位,以残虐而闻名。——译者
注740 《拜占庭帝国历史研究》(Studien zur Geschichte des byzantinischen Reiches),140。
注741 对于这一日期的确定,见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对拜占庭破坏圣像历史的研究》。14页注1。《基督教会史》(Histoire de l’Eglise),弗里奇和马丁编,V,468。此前,人们一般认为会议是在753年召开的。
注742 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XIII,323、346、354、355;赫弗勒:《基督教宗教会议史》,V,313—315;关于对君士坦丁制定的反对圣像崇拜的754年宗教会议的影响的讨论,见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对拜占庭破坏圣像历史的研究》,7—29。
注743 《哲曼努斯和塔拉修斯》,96。
注744 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对拜占庭破坏圣像历史的研究》,29—40。
注745 米涅:《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1120。V.G.瓦西列夫斯基:“小斯蒂芬传”(“The Life of Stephen the Younger”),《著作集》,II,324。
注746 佩帕里哥普洛:《从远古到当代的希腊人民史》,P.卡罗里兹编,III,703—707。该讽刺诗是11世纪上半期的诗人,米蒂利尼的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 of Mytilene)所作。见《米蒂利尼的诗人克里斯托弗》(Die Gedichte des Christo-phoros Mitylenaios),E.库尔茨(E.Kurtz)编,76—80(no.114);俄文翻译者D.谢斯塔科夫(D.Shestakov):“拜占庭文化复兴的三位诗人”(“The Three Poets of the Byzantine Renaissance”),《喀山大学学报》(Transactions of the University of Kazan),LXXII,11—14。
注747 瓦西列夫斯基:“小斯蒂芬传”,《著作集》,II,322。
注748 C.N.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史纲要》,I,228。
注749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445、446。类似的资料亦见于《新殉道者圣罗曼努斯传》(Life of S.Romanus the Néomartyr)。P.皮特斯:“一篇格鲁吉亚资料所记载的新殉道者圣罗曼努斯(780年5月1日殉道)”(“S.Romain le Neomartyr[† 1 mai 780]d’aprés un document géorgien”),《博兰会文集》,XXX(1911),413。圣罗曼努斯约730年生于加拉提亚,他离开自己的国家到达东方,被阿拉伯人俘虏,780年在幼发拉底河畔殉难。
注750 《新殉道者圣罗曼努斯传》,419。
注751 安德烈夫:《哲曼努斯和塔拉修斯》,78。
注752 F.德沃尔尼克(F.Dvornik):《德卡波利特的圣格列高利之一生及9世纪马其顿的斯拉夫人》(La vie de saint Grégoire de Décapolite et les Slaves Macédoniens au IX siécle),41、58。
注753 《对拜占庭破坏圣像历史的研究》,38。
注754 《哲曼努斯和塔拉修斯》,98。
注755 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XIII,735—740。(这里是把君士坦丁五世与他的母亲伊琳娜同4世纪的君士坦丁皇帝和他的母亲海伦相比。由于君士坦丁大帝在其母亲的影响下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才有了后来的地中海“基督教世界”大一统局面。——译者)
注756 布赖斯(Bryce):《神圣罗马帝国》(The Holy Roman Empire),50。
注757 阿尔昆在此处指的是拜占庭皇帝君士坦丁六世被他的母亲海伦弄瞎了眼睛这件事。
注758 《德意志历史资料集,书信集》,IV;《加洛林书信集》(Epistolare Carolini Aevi),II,288(no.173)。
注759 W.塞克尔(W.Sickel):“查理大帝加冕,一次法律史上的讨论”(“Die Kaiserwahl Karls der Grosen.Eine rechts geschichtlich Erörterung”),《东方帝国史研究通讯》(Mitteilungen des Instituts für üsterreichische Geschichts forschung),XX(1899),1—2、3。
注760 A.加斯奎特(A.Gasquet):《拜占庭帝国与法兰克王权》(L’Empire byzantin et la monarchie franque),284—285。
注761 多尔格:《东罗马帝国的敕谕研究》,I,41(no.339);对所用的资料文献做了说明。
注762 “副主祭保罗的诗篇,XII”(“Versus Pauli Diaconi,XII”),《加洛林时期拉丁诗歌全集》(Poetae latini aevi carolini),I,50。
注763 1893年,J.B.柏里写了一篇论及查理大帝和海伦的很重要的大胆的论文。他在文中试图推测海伦对800年查理加冕事件的根本想法。见柏里“查理大帝和海伦”(“Charles the Great and Irene”),《赫耳墨雅典娜》(Hermathena),8(1893),17—37。许多学者至今未读过这一文章。后来,柏里虽然没有否定自己的看法,但在他所著的《东罗马帝国史》(317—321)中,在探讨查理大帝与拜占庭皇廷之间的谈判时,亦略去了对此的论述。见N.贝恩斯《J.B.柏里著作书目提要》(A Bibliography of the Works of J.B.Bury),7—8、136。贝恩斯评论柏里的沉默时说:“这是憾事,谁都觉得那应该是一个正确的理论。”
注764 凯泽(Kaiser):《罗马与重建》(Rom und Renovatio),I,12—13。
注765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475。迪尔拒绝承认这一谈判的存在,见《剑桥中世纪史》,IV,24,他提到,在公元800年时,伊琳娜50岁;但柏里在发于《赫耳墨雅典娜》VIII(1893)上的文章“查理大帝和伊琳娜”一文中提到,在794年,海伦只有44岁。奥斯特洛戈尔斯基也怀疑这一谈判是否发生,见《拜占庭国家史》,128页注2。
注766 F.多尔格:“保加利亚汗国和拜占庭帝国”(“Bulgarisches Cartun und byzantinisches Kaisertum”),《第四届国际拜占庭研究会议文献》(Actes du IVe Congrès international des études byzantines)(1934,9)。《保加利亚考古学研究所学报》(Bulletin de l’Institut archeologique Bulgare),9(1935),61。G.布拉提亚努(G.Brătianu):《拜占庭经济和社会史研究》(Études Byzantines d’histoire economique et sociale),193。
注767 《东罗马帝国史》(Eastern Ro-man Empire),325。亦见L.哈尔芬《蛮族世界:自大规模入侵到11世纪突厥征服》,243—250。印有 “罗马人皇帝”这一称号的印鉴见于8世纪。对此,多尔格谈道:“罗马人的皇帝”这一正式称号通常出现于812年的官方文献中,而不会在此之前出现。当然,此前可能偶然使用过。多尔格:《拜占庭杂志》(德文),XXXVII(1937),579。格雷古瓦:《拜占庭》(布鲁塞尔),XI(1936),482。关于这一问题的一般性讨论,见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拜占庭国家史》,137页注2。
注768 佩帕里哥普洛:《从远古到当代的希腊人民史》,III,467。
注769 K.申克:“皇帝利奥三世的内政”,《拜占庭杂志》(德文),V(1896),289、296。
注770 H.格尔泽:《拜占庭帝国史概要》,960。
注771 柏里:《晚期罗马帝国史》,II,410。
注772 伦巴德:《拜占庭历史研究: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五世》,II,410。
注773 《剑桥中世纪史》,IV,26。
注774 《拜占庭帝国史》,II,22。
注775 柏里:《东罗马帝国史》,viii。
注776 泰白里(Tabari):《年代纪》(Annales),III(2),695;《叙利亚的迈克尔编年史》(Chronique de Michel le Syria),J.B.,夏博译,III(1),15。E.W.布鲁克斯:“阿巴斯朝统治早期的拜占庭人和阿拉伯人”(“Byzantine and Arabs in the Time of the Early Abbasids”),《英国历史评论》(1900),743;以及布拉提亚努(Brâtianu):《拜占庭研究》(Études byzantines),187、191—195(涉及尼斯福鲁斯的整体政策)。
注777 curopalates,希腊语κουροπαλάτης,来自拉丁语curapalatii,即宫廷总监之意。该头衔始自查士丁尼一世时期,初仅封授于皇室成员或姻亲。如驸马。后来也用于封授外族属国的君主,如高加索地区的格鲁吉亚君主(630—1060年有16位领此称号者)和亚美尼亚君主(635年之后有数位)。因此,在用于拜占庭内部时。可译圣宫总监,用于外族领主时即用音译“科罗帕拉蒂”。——译者
注778 柏里:《东罗马帝国史》,III,78。
注779 《叙利亚的迈克尔编年史》,夏博译,III(1),72。
注780 见H.格雷古瓦“牧首福修斯新论”(“Du Nouveau sur le Patriarche Photius”),《比利时皇家学会分类文献通报》(Bulletin de la classe des letters de l’Académie royale de Belgique),XX(1934),38—39。在其他一些文章和研究报告中,格雷古瓦强调了同一观点。
注781 A.A.瓦西列夫:《860—861年俄国人第一次进攻君士坦丁堡》(The First Russian Attack on Constantinople in 860—861)。
注782 这个故事被阿拉伯人编年史家泰白里保留在其《年代纪》中,德戈杰编,III,1451;俄文译本。亦见A.A.瓦西列夫《拜占庭与阿拉伯人》,I,188;附录,58。V.R.罗森(V.R.Rosen):《保加利亚人的屠杀者——皇帝瓦西里二世》(The Emperor Basil Bulagroctonus),147。A.A.瓦西列夫:《拜占庭与阿拉伯人》,法文译本,I,321—322。迪尔和马赛:《395—1081年的东方世界》,I,320页注135。柏里:《东罗马帝国史》,英文版,280—281。
注783 迈克尔皇帝给西方皇帝虔诚者路易的一封信,见巴罗尼(Baroni)《基督教会年代纪》(Annales ecclesias-tici),泰奈尔(Theiner)编,XVI,63;吉尼西乌斯(Genesius),波恩版,33。
注784 狄奥凡尼续作者:《历史》,波恩版,53。
注785 同上。
注786 关于托马斯起义的最详细的批判性记载,可参看瓦西列夫的《拜占庭与阿拉伯人》,21—43;法文版,23—49。柏里:《东罗马帝国史》,84—110。Th.I.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帝国史》,II(1),279—292。笔者法文版《拜占庭帝国史》的编者曾提及,笔者认为托马斯是亚美尼亚人血统(26)。这种说法不确实。事实上,笔者一直认为托马斯是斯拉夫人。
注787 芬利:《希腊史》,托泽编,II,133;柏里:《东罗马帝国史》,II,110。
注788 见瓦西列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82—92;法文版,103—104;柏里:《东罗马帝国史》,254、472—477。关于凯旋式的描述,见君士坦丁·波菲罗杰尼图斯《拜占庭礼仪制度》,503—507。
注789 雅库比(Yaqubi):《历史》(Historiae),M.Th霍茨马(Houtsma)编,II,573;瓦西列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附录9;法文版,274。
注790 瓦西列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113—117;法文版,37—43。柏里:《东罗马帝国史》,260—262。关于凯旋式的记载,见《拜占庭礼仪制度》,507—508。
注791 泰白里:《年代纪》,III,1236;俄文版,见瓦西列夫《拜占庭与阿拉伯人》,附录,30;法文版,249—295。关于阿莫里亚朝对阿拉伯人进攻的最详细的记载,见泰白里的阿拉伯文版《年代纪》,III,1236—1256;俄文版,30—46;法文版,295—310。至于这次战争的总的情况,见瓦西列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俄文版,119—140;法文版,144—177。柏里:《东罗马帝国史》,262—272。柏里:“838年穆塔希姆穿越安纳托利亚的军事远征”(“Mutasim’s March Thorugh Cappadocia in A.D.838”),《希腊研究杂志》,XXIX(1909),120—129。
注792 见《阿莫里亚的42名殉道者记事》(Acta 42 martyrum Amoriensium),V.G.瓦西列夫斯基和P.尼基汀编:《皇家科学院学报》(Transactions of the Imperial Academy of Sciences),VIII ser.,VII,2(1905),35。有希腊文和俄文的详细评注。该“记事”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历史资料。见柏里《东罗马帝国史》,271—272。亦见《一篇关于阿莫里亚42名殉道者生平的希腊文记载》(A Greek Text of the life of 42 Martyrs of Amorion),根据巴黎国家图书馆手稿第1534号所编,编者A.A.瓦西列夫,《皇家科学院学报》,VIII ser.,III,3(1898),16。
注793 瓦西列夫:《拜占庭与阿拉伯人》,II,199—201;柏里:《东罗马帝国史》,III,283—284。
注794 君士坦丁·波菲罗杰尼图斯:《拜占庭宫廷礼仪》(The Ceremonial Book of Constantine Porphyrogennetos),I,69;波恩版,332—333。见J.B.柏里“关于君士坦丁·波菲罗杰尼图斯描写宫廷礼仪的著作”(“The Ceremonial Book of Constantine Porphyrogennetos”),《英国历史评论》,XXII(1907),434。
注795 《布鲁塞尔秘密档案》,《拜占庭编年史手稿11376号》(Anecdota Bruxellensia,I.Chronoiques Byzantines du Manusceit 11376),F.库蒙特(F.Cumont)编,33。
注796 见《世界教会年历》(Kalendaria Ecclesiae Universae),I,240—243;IV,9。
注797 《俄罗斯教会史》(A History of the Russian Church),I(1),21—22(第2版,1901年),II(1),40。
注798 《关于罗斯人入侵的布道词》(In Roussorum incursionem Homilae),I—II,《维也纳古典辞书》,A.纳乌克(A.Nauck)主编,202、209、221。
注799 很难说清楚,克里特岛被阿拉伯人征服的时间是在823年还是825年,参见瓦西列夫《拜占庭与阿拉伯人》,45—53;关于这一时期,亦见该书49页注1;法文版,49—61。柏里:《东罗马帝国史》,287—291。布鲁克斯的一篇文章在以批判眼光研究史料方面特别有意义,该文认为这一征服是在828年。E.布鲁克斯:“阿拉伯人占领克里特”(“The Arab Occupation of Crete”),《英国历史评论》,XXVIII(1913),432。
注800 关于欧菲米乌斯的起义,见F.伽伯托(F.Gaboto)《欧菲米乌斯使意大利脱离拜占庭的分离运动》(Eufemio il movimento separatista nella Italia byzantina)。亦见瓦西列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56—75;法文版,61—88。柏里:《东罗马帝国史》,294—302、478—480。当然,阿玛利(Amari)的基础性的著作是不可缺少的资料。
注801 伽伯托:《欧菲米乌斯使意大利脱离拜占庭的分离运动》,6—7。瓦西列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73—74。法文版,85。亦见M.阿玛利《西西里穆斯林的历史》(Storia der Musulmani di Sicilia),I,282;(第2版,1933年),412。
注802 J.盖伊(J.Gay):《南部意大利与拜占庭帝国》(L’Italie Méridionale et l’Empire Byzantin),5—6。
注803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486。
注804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491。塞德来尼(Cedreni):《简史》(Historiarum compendium),波恩版,II,42。
注805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503。
注806 柏里:《东罗马帝国史》,339—354。Th.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帝国史》,II(1),259—263。S.任西曼:《第一保加利亚帝国史》(A History of the First Bulgarian Empire),51—70。
注807 Th.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帝国史》,II(1),263。
注808 见J.B.柏里“814年的保加利亚和约与色雷斯地区的大界墙”(“The Bulgarian Treaty of A.D.814 and the Great Fence of Thrace”),《英国历史评论》,XXV(1910),276—287。
注809 “保加利亚古典资料阿博巴-普利斯卡”(“Materials for Bulgarian Antiquities,Aboba-Plisca”),《君士坦丁堡俄罗斯考古学院学报》,V(1905),197。亦见Th.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帝国史》,II(1),453。
注810 关于保加利亚皈依基督教的最新论述,见F.德沃尔尼克(F.Dvornik)《9世纪的斯拉夫人、拜占庭及罗马》(Les Slaves,Byzance et Rome au IXe siècle),184—195;V.兹拉塔尔斯基:《中世纪保加利亚国家史》,I(2),31—152。S.任西曼:《第一保加利亚帝国》,104(在涉及865年9月的事件时,提到了兹拉塔尔斯基的著作)。A.瓦伊兰特(Vaillant)和M.拉斯卡利斯(Lascaris):“关于保加利亚人接受基督教的日期的讨论”(“La Date de la conversion des Bulgares”),《斯拉夫研究杂志》(Revue des études slaves),8(1933),13(864年)。Th.I.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帝国史》,II,451—479,该书强调,保加利亚人皈依基督教是在865年。
注811 《莱昂·巴尔达斯之子的匿名作者手稿》(“Scriptor incertus de Leone Bardae filio”),波恩版,349。
注812 关于这次会议,见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对拜占庭破坏圣像历史的研究》,46—60。
注813 指西派罗马教会。——译者
注814 M.D.塞吕斯(M.D.Serruys):“815年的破坏圣像会议决议”(“Les actes du Concile Iconoclaste de l’an 815”),《考古学及历史学文集》(Mélagnes d’archéologire et d’histoire),XXIII(1903),348—349。奥斯特洛戈尔斯基的较近期的更好的著作:《对拜占庭破坏圣像历史的研究》,48—51。
注815 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对拜占庭破坏圣像历史的研究》,56。
注816 吉尼西乌斯(Genesius):《权力》(Regna),波恩版,17—18;亦见狄奥凡尼续作者《历史》,波恩版,30。
注817 见A.多布罗克龙斯基(A.Dobroklonsky)《神佑的斯图迪恩修道院院长,忏悔者狄奥多尔》(Blessed Theodore the Confessor and Abbot of Studion),I,850。
注818 格尔泽:《拜占庭帝国史概要》,967;施瓦尔茨罗斯(Schwarzlose):《温和的斗士》(Der Bilderstreit),72;特尔诺夫斯基(Ternovsku):《希腊东方教会》(The Graeco-Eastern Church),487。
注819 N.格罗苏(N.Grossu):《神佑的斯图迪恩的狄奥多勒》(The Blessed Theodore of Studion),151。
注820 多布罗克龙斯基:《神佑的斯图迪恩修道院院长,忏悔者狄奥多勒》,I,849。
注821 多布罗克龙斯基:《神佑的斯图迪恩修道院院长,忏悔者狄奥多勒》,850。
注822 柏里:《东罗马帝国史》,III,140—141。
注823 大斋日,即复活节前40天的礼拜日,这一天人们举行宗教仪式和狂欢活动,随后即进入斋期。——译者
注824 见C.德博尔:“罗斯人对拜占庭的进攻”(“Der Angriff der Rhosauf Byzanz”),《拜占庭杂志》(德文),IV(1895),449—453。瓦西列夫:《拜占庭与阿拉伯人》,附录,142—146;法文版,418—421(关于恢复正统信仰的时间问题)。根据一些较可靠的资料,C.鲁帕勒夫(Loparev)强调,正统信仰的恢复并不是在843年3月11日,而是在这一年的4月11日:“可视为拜占庭历史资料的8、9世纪的圣徒传记”(“Hagiography of the Eighth and Ninth Centuries”),《拜占庭杂志》,II(1916),172页注1。
注825 布莱耶尔:《关于圣像崇拜之争》(La Querelle des images),40。
注826 Th.乌斯宾斯基:《拜占庭帝国史》,II(1),358。奥斯特洛戈尔斯基:《拜占庭国家史》,53、59。
注827 《对圣母玛利亚肖像的研究》(Iconography of the holy Virgin),II,5。
注828 见夏尔·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340;(第2版,1925年),I,366。
注829 柏里:《东罗马帝国史》,III,430。
注830 见W.罗思(W.Wroth):《不列颠博物馆所藏拜占庭货币目录》,I,xciii;O.M.多尔顿:《东方基督教的艺术》(East Christian Art),224。
注831 这是基督教天主教会与东正教会分歧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东正教信仰者中,人们严格按照尼西亚信经和卡尔西顿信经的原则,强调圣三位一体中的圣灵“来自圣父”,而在天主教中,后来因强调基督耶稣的首生地位,而将此句改为“来自圣父和圣子”。虽然,后来东正教会对这一原则表示了妥协,但它却构成基督教会于1054年正式分裂时的一个重要的教义方面的原因。——译者
注832 辛塞鲁斯(Sycellus)是拜占庭帝国内授予极有名望的修士的尊号,其原意为“与静室为伴者”。
注833 关于辛塞鲁斯,见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的“狄奥凡尼”一文,见《古代科学文化知识百科全书》(Real-Encyclopädie der Classischen Altertumswissenschaft),A.F.保利,(A.F.Pauly)、G.威索瓦(G.Wissowa)编,II(1934),2127—2132。
注834 见米涅《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205以下。
注835 R.布赖克(R.Blake):“论君士坦丁堡牧首尼斯福鲁斯一世的文学生涯”(“Note sur l’actovite litteraire de Nicephore Ier,patriarche de Constantinople”),《拜占庭》(布鲁塞尔),XIV(1939),1—15。
注836 阿伊那洛夫:“乔治·哈马托鲁斯的编年史”(“La Chronique de George Hamartolus”),《第二届国际拜占庭研究会文集》(Compte-rendu du deuxième Congrès international des études byzantines)(1927),127—133。
注837 关于这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同时代著作,见H.格雷古瓦“新发现的亚美尼亚的利奥时期一位匿名作者的手稿”(“Un nouveau fragment du Scriptor incertus de leone Armenio”)一文,《拜占庭》( 布鲁塞尔),XI(1936),417—428。格雷古瓦认为,“拜占庭编年史的新发现手稿的作者;‘亚美尼亚的利奥时期的匿名作者’是马拉拉斯著作的最后一个续作者”,见《比利时皇家学会分类文献通报》,XXII(1936),420—436。
注838 修道士乔治:《编年史》,C.德博尔编。
注839 V.M.伊斯特林(V.M.Istrin):《乔治·哈马托鲁斯编年史的古斯拉夫-罗斯文版本》(The Chronicle of George Hamartolus in Its Old Sloueno-Russian Version)。
注840 见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对拜占庭破坏圣像历史的研究》,7—14。
注841 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XIII,430。
注842 M.朱吉(M.Jugie):“大马士革的圣约翰的生活”(“La vie de S.Jean Damascène”),《东方之声》,XXIII(1924),137—161。O.巴登维尔(Bardenhewer):《古代教会文献史》(Geschichte der altkirchlichen Literatur),V,51—65。
注843 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886—890。
注844 J.B.奥克内尔(J.B.O’Conner):“大马士革的约翰”,《大公教会百科全书》,VIII,459—461。
注845 大马士革的圣约翰:《巴尔拉姆和约瑟法特》,C.R.伍德沃德(C.R.Woodward)和H.马丁利(H.Mattingly)英译本,7。
注846 即诗行中的头一个词或最后一个词能重新组合成一首诗的文体。——译者
注847 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716;亦见柏里:《东罗马帝国史》,81—83。
注848 参见F.福克斯《中世纪君士坦丁堡的高等学府》,18;福克斯认为巴尔达斯建立的学府是一种新型的学园。关于利奥三世烧毁了君士坦丁堡大学及大学图书馆和大学里的教授们的传说,仅仅是后人的杜撰。见布莱耶尔“君士坦丁堡的高等教育历史探索”(“Notes sur l’histoire de l’enseignenment supérieur à Constantinople”),《拜占庭》(布鲁塞尔),IV(1929),13—28;III(1927),74—75。福克斯:《中世纪君士坦丁堡的高等学府》,9—11(参考书目)。
注849 西梅恩·马吉斯特(廷臣西梅恩):《迈克尔与狄奥多拉》(De Mihaele et Theldora),chap.31,670。
注850 柏里:《东罗马帝国史》,III,445。
注851 此处的希腊文原意是“千卷书集”。——译者
注852 柏里:《东罗马帝国史》,III,446。
注853 《书信集》,II;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III,37;亦见柏里《东罗马帝国史》,III,439。
注854 狄奥凡尼的续作者:《历史》,波恩版,190;柏里:《东罗马帝国史》,436—438。
注855 狄奥凡尼的续作者:《历史》,波恩版,438;也可见F.福克斯《中世纪君士坦丁堡的高等学府》,18。
注856 在蛮族大迁徙时期,由于汪达尔人对罗马城的进攻和对文化的破坏,导致西方语言中一个成语的出现,即称破坏人类文化成果的行为是“汪达尔主义”,这里为了叙述的顺畅,笔者改为“汪达尔人行为”。——译者
注857 O.M.多尔顿:《拜占庭艺术与考古》,14。
注858 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第2版,1925年),379—381;多尔顿:《东方基督教会艺术》,309;
注859 《拜占庭艺术手册》(第2版,1925年),I,385—386;多尔顿:《拜占庭艺术和建筑》,16;亦见柏里《东罗马帝国史》,429—434。
注860 见A.瓦西列夫“马其顿的皇帝瓦西里之出身渊源考”(“The Origin of Empiror Basil the Macefonian”),《拜占庭年鉴》(俄文),XII(1906),148—165。
注861 A.沃格特:《瓦西里一世与9世纪晚期的拜占庭文明》(Basile I,et la civilization Byzantine a la fin du IXesiècle)(以下简称《瓦西里一世》),21页注3。见N.阿东兹(N.Adonz)“皇帝瓦西里(867—886年在位)的出身及其年龄”(“L’âge et l’origine de l’empereur Baeile I”),《拜占庭》(布鲁塞尔),IX(1934),223—260(认为他是亚美尼亚人)。西拉尔皮·德内尔塞西亚(Sirarpir der Nersessian):《亚美尼亚与拜占庭帝国》(Armenia and the Byzantine Empire),20。目前,关于瓦西里是亚美尼亚血统的观点已经被普遍接受。
注862 A.帕帕多布鲁斯-凯拉梅乌斯(A.Papadpoulos-Kerameus):《特拉布松帝国历史起源》(Fonts historiae Imperii Trapezuntini),79。见N.A.比斯(Bees)“关于马其顿王朝皇帝瓦西里一世之出身民族的重要问题”(“Eine unbeachtete Quelle über die Abstammung des Kaisers Basilios I,des Mazedoniers”),《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IV(1923),76。
注863 A.沃格特:“智者利奥六世的青年时代”(“La jeunesse de Leon VI le Sage”),《历史杂志》(Revue Historique),CLXXIV(1934),389—428。
注864 St.任西曼:《皇帝罗曼努斯·雷卡平及其统治》(The Emperor Romanus Lecapenus,and His Reign),对雷卡平的人品和他的作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238—245。
注865 按照拜占庭人和后世多数拜占庭学者的观点,拜占庭帝国始终没有脱去其罗马帝国的躯壳,其统治者一直以“罗马人”自称。这是地中海一统世界的“幽灵”顽强存在于欧洲的一个具体事例。——译者
注866 法兰克帝国于843年分裂后,领皇帝衔的罗退耳继承了意大利,他死后,其领土在三个儿子之间瓜分,其长子路易二世承皇帝位,称路易二世。——译者
注867 《修士狄奥多西关于叙拉古之失陷致司祭利奥的书信》(Θε οδοσίου Μοναχοῦ καὶ γραμματικοῦ ἐπιστολὴ πρὸς Αέοντα Διάκονον Περὶ πῆς ἁλὠσεως Σνρακ ούσης),哈斯(Hase)编,180—181;C.祖来提(C.Zuretti)编,167。见A.A.瓦西列夫:《拜占庭与阿拉伯人》,II,59—68。
注868 沃格特:《瓦西里一世》,337。参见《剑桥中世纪史》,IV,54。
注869 “萨洛尼卡沦陷纪实”(“De excidio Thessalonicensi narratio”),贝克编:《拜占庭历史资料大全》,487—600。见瓦西列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2,143—153。A.斯特拉克(A.Struck):“记904年萨拉森人攻陷萨洛尼卡之战”(“Die Eroberung Thessalonikes durch die Sarszenen im Jahre 904”),《拜占庭杂志》(德文),XIV(1905年),535—562。O.塔弗拉里:《14世纪萨洛尼卡的兴起》,143—156。
注870 《拜占庭宫廷礼仪》,II,44;波恩版,651。
注871 《书信集》,I;米涅编:《希腊教父著作全集》,CXI,28。见J.赫尔根洛特尔(J.Hergenröther)《佛提乌,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Photius,Patriarch von Constantinopel)(以下简称《佛提乌》),2,600;瓦西列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附录,197。
注872 瓦西列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附录,219。
注873 狄奥凡尼的续作者:《历史》,波恩版,427—428。
注874 任西曼:《皇帝罗曼努斯·雷卡平及其统治》,69、135、241—249。
注875 10—11世纪出现于西亚地区,以摩苏尔和阿勒颇为中心的阿拉伯人一支哈姆丹人建立的地方王朝。——译者
注876 基督教传说中,在耶稣赴难途中,几位妇女用手帕给耶稣擦脸,却留下了他的头部肖像,此后,这张帕子被称为“圣面”,在基督教会内部受到保护和崇拜。——译者
注877 任西曼:《皇帝罗曼努斯·雷卡平及其统治》,145。在M.卡纳尔所写的《赛伊夫-阿迪-道拉》一书中有着丰富的阿拉伯史料收藏提及赛伊夫-阿迪-道拉的事迹。
注878 任西曼:《皇帝罗曼努斯·雷卡平及其统治》,146。
注879 同上书,146—150。
注880 关于这次远征,见瓦西利夫《拜占庭与阿拉伯人》,II,279—286
注881 《10世纪的希腊帝国。君士坦丁·波菲罗杰尼图斯》(L’Empire grec au dixième siècle.Constantin Prophyrogénète),436。
注882 A.M.谢泼德(A.M.Shepard):《拜占庭收复克里特岛(960年)》(The Byzantine Reconquest of Crete(960AD)),1121—1130。
注883 《地理学词典》(Geographisches Wörterbuch),韦斯藤菲尔德(Wöstenfeld)编,III,527。见V.巴托尔德文章,《东方学院学报》,I(1925),476。
注884 G.施伦伯格:《10世纪的拜占庭皇帝,尼斯福鲁斯·福卡斯》(Un empereur byzantin au dixième siècle.Necèphore Phocas),723。
注885 该协议内容保存在13世纪阿拉伯历史学家卡马尔-阿迪-丁(Kamal-ad-Din)的著作中。见G.弗里塔格(G.Freytag)《萨阿德-阿尔达拉在阿勒颇城的统治》(Regnum Saahs-Aldaulae in oppido Halebo),9—14。拉丁译本,波恩版,助祭利奥(Leo the Deacon):《历史》,391—394。
注886 《安条克的雅希亚-伊本-赛义德的年代纪》(Histoire de Yahya-ibn-Said d’Antioche),J.克拉奇克夫斯基(J.Kratchkovsky)和A.A.瓦西列夫编辑和翻译《东方教父文献全集》,XVIII(1924),825—826(127—128);L.切克霍(L.Cheikho)编,135。
注887 助祭利奥:《历史》,V,4;波恩版,81。
注888 E.都拉里耶(E.Dularier):“埃德萨马休的编年史”(“Chronique de Matthieu d’Edesse”),《亚美尼亚历史文献》(Bibliotheque historique armetnienne),16—24。Chr.库楚克-约内索夫(Kuchuk-Ioannesov):“皇帝约翰·齐米西斯致亚美尼亚王阿舍特三世的信”(“The Letter of Emperor John Tzimisces to the Armenian Kong Ashot III”),《拜占庭年鉴》,X(1903),93—101。
注889 都拉里耶:“埃德萨马休的编年史”,20;库楚克-约内索夫:“皇帝约翰·齐米西斯致亚美尼亚王阿舍特三世的信”,上引《拜占庭年鉴》,98。
注890 都拉里耶:“埃德萨马休的编年史”,22;库楚克-约内索夫,“皇帝约翰·齐米西斯致亚美尼亚王阿舍特三世的信”,上引《拜占庭年鉴》,100。
注891 见巴托尔德文章,《东方学院学报》,I(1925),466—467。他说,该书信中关于入侵巴勒斯坦的记载纯系胡言乱语,完全不可信。
注892 乔治·哈马托鲁斯:《续作者》,E.穆拉尔特(E.Muralt)主编,865。
注893 各各他,即《新约》中所记载的耶稣受难地,亦称骷髅地。——译者
注894 V.罗森(V.Rosen):《保加利亚人屠夫瓦西里皇帝》(The Emperor Basil Bulgaroctonus),46;俄文版,48。《安条克的雅希亚-伊本-赛义德的年代纪》,切克霍编,196。
注895 见巴托尔德文章,《东方学院学报》,I(1925),477。这里最好的资料是来自雅希亚的记载。
注896 见前面涉及埃德萨第一圣迹“圣面”的记载。
注897 雅希亚:《历史》,切克霍编,270—271;《伊本-阿尔-阿希尔》,托恩伯格编,IX,313。见巴托尔德文章,《东方学院学报》,I(1925),477—478。
注898 本处原文是Nasiri-Khuseau,但随后的注释中为Nasir-i-Khusrau;因在文中做此纠正。——译者
注899 拿西尔-伊-库斯劳:《叙利亚和巴勒斯坦游记》(A Diary of a Journey Throuth Syria and Palestine),居伊·勒斯特朗吉(Guy le Strange)译,55—56。
注900 N.阿东兹(N.Adonz):《查士丁尼时代的亚美尼亚》(Armenia in the Epoch of Justinian),3—4。
注901 “高加索文化区和亚美尼亚”(“The Caucasian Cultural World and Armenia”),《公众教育部杂志》,LVII(1915),313—314;见巴托尔德文章,《东方学院学报》,I(1925),467。
注902 让·加特力克斯(Jean Catholicos):《亚美尼亚历史》(Histoire d’Arménie),A.J.圣马丁(A.J.Saint-Martin)译,126。
注903 瓦西列夫:《拜占庭与阿拉伯人》,83—84;J.劳伦特:《自阿拉伯征服到886年处于拜占庭和穆斯林之间的亚美尼亚》(L’Arménie entre Byzance et l’Islam depuis la conquête arabe jusqu’en 886),282—283。格鲁塞(Grusset):《亚美尼亚史》(Histoire de l’Amenie)(巴黎,1947年),394—397。
注904 关于这一时期的情况,见任西曼《皇帝罗曼努斯·雷卡平及其统治》,125—133、151—174。
注905 J.劳伦特(J.Laurent):《1081年以前西亚地区的拜占庭与塞尔柱突厥人》(Byzance et les Turcs Seljoucides dans l’Asie occidental jusu’en 1081),16—18。关于这次瓦西里征伐亚美尼亚的详细情况及瓦西里与阿拔斯人及伊庇利亚人之间的关系,见G.施伦伯格(G.Schlumberger)《10世纪末期拜占庭的辉煌业绩》(L’Épopée Byzantine a la fin du dixième siècle),II,498—536。格鲁塞:《亚美尼亚史》,547—580。
注906 尼古拉斯·米斯提克斯(Nicholas Mystici):《书信集》(Epistola),XX;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XI,133。
注907 关于马扎尔人的起源问题十分复杂,很难确定他们究竟起源于芬-乌格尔人还是突厥人。见J.B.柏里《东罗马帝国史》,III,492;《剑桥中世纪史》,IV,194—195。J.莫拉弗斯齐克(J.Moravicsik):“匈牙利人的起源问题研究”(“Zur Geschichte der Onoguren”),《匈牙利年鉴》(Ungarische Jahrbücher),X(1930),86、89。C.A.马卡特尼(C.A.Macartney):《9世纪的马扎尔人》(The Magyars in the Ninth Century),176—188。我还没有读过J.齐涅(Szinnyei)所著的《匈牙利人的起源问题,其语言和文化》(Die Heikunft der Ungarn,ihre Sprach und Urkultur)。
注908 《自9世纪到10世纪初的摩拉维亚和马扎尔人》(Moravia and Magyars from the Ninth Until the Beginning of the Tenth Centuries),291。
注909 Th.I.乌斯宾斯基:“财政官西梅恩时期拜占庭与保加利亚边界上的界碑”(“The Boundaey Stone between Byzantium and Bulgaria under Simeon”),《君士坦丁堡俄罗斯考古学院学报》,III(1898),184—194。
注910 “在修辞学家和廷臣财政官西梅恩编年史中对于保加利亚人的记载”(“Accounts of the Bulgarians in the Chronicle of Simeon Metaphrastes and Logothere”),《民间传说、科学教学汇编》(Sbornik za narodni umotvoreniya,nauka I knizhnina),XXIV(1908),160。亦见兹拉塔尔斯基《中世纪保加利亚国家史》,I(2),339—342。
注911 尼古拉斯·米斯提克斯:《书信集》,V;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XI,45。
注912 尼古拉斯·米斯提克斯:《书信集》,XXIII,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XI,149—152。
注913 《历史》,VII,2;波恩版,124。
注914 关于10世纪前半期的拜占庭和塞尔维亚,见C.吉莱切克(C.Jirečeck)《塞尔维亚史》(Geschichte der Serben),I,199—202。F.西齐克(F.Šišik):《克罗地亚史》(Geschichte der Kroaten),I,127—129、140—143。S.斯坦耶维奇(S.Stanojevć):《塞尔维亚人民史》(History of the Serbian People)(第3版,1926年),52—53。
注915 兹拉塔尔斯基:《中世纪保加利亚国家史》,I(2),412(920年)。任西曼:《皇帝罗曼努斯·雷卡平及其统治》,87(919年)。亦见任西曼《第一保加利亚帝国史》,163(其中没有提到达达尼尔海峡)。
注916 狄奥凡尼的续作者:《历史》,波恩版,408—409。《廷臣西梅恩》,波恩版,737—738。见兹拉塔尔斯基《中世纪保加利亚国家史》,I,(2),464—469,特别是467页注1,提到了有关资料。任西曼:《皇帝罗曼努斯·雷卡平及其统治》,90—93、246—248(924年)。
注917 任西曼:《皇帝罗曼努斯·雷卡平及其统治》,100。
注918 J.马尔卡特(J.Marquart):《东欧与东亚的斗争》(Osteuropäische und ostasiatische Streifzüge),60—74(谈到934年的入侵)。任西曼:《皇帝罗曼努斯·雷卡平及其统治》,103—108。
注919 《拉弗连季编年史》(Laurentian Chronicle),在971年条目下。
注920 见兹拉塔尔斯基对萨穆尔行动的热情赞扬《中世纪保加利亚国家史》,I(2),742—743。关于萨穆尔,亦见任西曼《第一保加利亚帝国》,241—243。东、西保加利亚的情况在当时是有争议的,而且提出了十分复杂的问题。有一种猜测,认为约翰·齐米西斯征服了整个保加利亚帝国,包括其西部和东部,而且只是在他死后,拜占庭的内部矛盾,萨穆尔在西保加利亚起义,成功地建立了他的斯拉夫-马其顿帝国。见D.阿纳斯塔西耶维奇(D.Anastasijeveić)“关于西保加利亚情况的假说”(“A Hipothesis of Western Bulagaria”),《斯科普里社会科学学报》(Bulletin de la Société Scientifique de Skoplje),III(1927),1—12;法文著作见梅朗·乌斯宾斯基的作品。亦见J.伊凡诺夫(J.Ivanov)“萨穆尔皇帝的家系起源”(“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of the Tsar Samuel”),《纪念V.N.兹拉塔尔斯基》(Volume in Honor of V.N.Zlatarsky),55。
注921 K.R.冯霍费勒尔(K.R.von Hüfler):《关于斯拉夫历史领域的论题》(Abhandlungen aus dem Gebiete der slavischen Geschichte),I,229。
注922 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奥列格大公对君士坦丁堡的征伐”(“L’espédition du prince Oleg contre Constantinople”),《康达可夫研究院年鉴》,XI(1940),47—62。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全面地再次证实了奥列格的远征是一件历史真实。我特别强调我的观点,是因为,在目前,关于罗斯早期历史的研究再次进入了一个重要时期。在西欧一些著名的学者中,有一股刻意求实之风。他们判断奥列格是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对君士坦丁堡的入侵也是“传说中的”。他们假定罗斯的信史只是在941年,罗斯大公伊戈尔进攻君士坦丁堡时才开始;此前的所有资料都被视为带有某种寓言故事性质的传说。见H.格雷古瓦“关于奥列格的传说及伊戈尔远征”(“La légende d’Oleg et l’expédition d’Igor”),《比利时皇家学院古典文献学通报》(Bulletin de la classe des letters de l’Académie Royale de Belgique),XXIII(1937),80—94。由于篇幅所限,此处不能一一列举持此类观点的作者的名字。瓦西列夫:“罗斯人第二次攻击君士坦丁堡”(“The Second Russian Attack on Constantinople”),《顿巴登橡树园研究文集》,VI(1951),161—225。
注923 《历史》,VI,10;波恩版,106。见兰姆波德(Lambaud)《10世纪的希腊帝国》(L’Empire grec au dixième siècle),374。A.库尼克(A.Kunik):《关于托帕库斯·哥提库斯的报告》(On the Report of the Toparchus Gothicus),87;M.苏祖莫夫(M.Suzumov):“关于助祭利奥和斯齐利特斯的资料”(“On the Sources of Leo the Deacon and Scylitzes”),《拜占庭评论》(Vizantiyskoe Obozrenie),II,1(1916年),165。
注924 瓦西列夫:《拜占庭与阿拉伯人》,II,166—167。
注925 S.舍赫特:“一份未知的卡扎尔人文献”(“An Unknown Khazae Document”),《犹太季评》(Jewish Quarterly Review),N.S.III(1912—1913),181—219;提到Helgu一名是在217—218。见P.C.科科弗佐夫(Kokovtzov)“关于10世纪卡扎尔人和卡扎尔-罗斯-拜占庭关系的犹太新文献”(“A New Jewish Document on the Khazard and the Khazaro-Russo-Byzantine Relations in the Tenth Centure”),《公众教育部杂志》,XLVIII(1913),150—172。科科弗佐夫:“对于剑桥和牛津所存犹太-卡扎尔手稿的注释”(“A Note on the Judeo-Khazar Manuscripts at Cambridge and Oxford”),《苏联社会科学院论坛》(Comptes-rendus de l’Académie des Sciences de l’Union des Républiques Soviétiques Sociallistes)(1926),121—124。对于此文献的新的解释,见V.A.莫施因(V.A.Moshin)“再论新发现的卡扎尔文献”(“Again on the Newly Discovered Khazar Document”),《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王国的俄罗斯考古学会报告》(Publications of the Russian Archaeological Society in the Kingdom of Serbs,Croats,and Slovenes),I(1927),41—60;作者在此处否认提到的名字是奥列格,并将该文献揭示的资料归于晚些时候,即943—945年发生的历史事件。关于此文献的新的俄文译本是科科弗佐夫所译的《10世纪的希伯来-卡扎尔文献》(A Hebrew-Khazar Correspondence of the Tenth Centure),XXVI—XXXVI,113—123。
注926 波良人、克里维齐人和提沃尔齐人是东斯拉夫人的东方支系的部族,他们生活在第聂伯河及其支流沿岸和德聂斯特河沿岸。
注927 见《拉弗连季编年史》,945年的条目下(接近该协议签订的时期)。A.沙赫马托夫(A.Shakhmatov):《往年纪事》(The Story of the Current Times),I,60;英文版,S.H.克罗斯(S.H.Cross):《俄罗斯早年编年史》(The Russian Primary Chronicle),160—163;关于拜占庭和罗斯之间的协议存在着许多文献,特别是以俄文记录的文献。见瓦西列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II,164—167、246—249、255—256。J.库里斯切尔(J.Kulischer):《俄罗斯经济史》(Russische Wirtschaftsgeschichte),I,20—30;K.帕尔托娃(K.Bártová):“941年伊戈尔对帝都的远征”(“Igor’s Expedition on Tsargrad in 941”),《拜占庭斯拉夫杂志》(Byzantinoslavica),VIII(1939—1946),87—108。
注928 君士坦丁·波菲罗杰尼图斯:《拜占庭宫廷礼仪》,II,15;波恩版,594—598。亦见克罗斯《俄罗斯早年编年史》,168—169。
注929 乔治·塞得里努斯(Georgii Cedreni):《历史概要》(Historiarum compendium),波恩版,II,551。
注930 我们的主要资料来自迈克尔·塞勒斯的《编年史》(Chronographia),C.萨塔斯编,《未编辑出版过的中世纪希腊文献目录》(Documents inedits velatifs à L’histoire de Grèce au moyen áge)(以下简称《中世纪希腊文献目录》),IV,143—147;E.雷诺德(Renauld)编,II,8—13。乔治·塞德里努斯:《历史概要》,波恩版,II,551—555。见V.G.瓦西列夫斯基《著作集》,I,303—308。施伦伯格:《拜占庭的业绩》(L’Épopée byzantine),III,462—476。
注931 君士坦丁·波菲罗杰尼图斯:《论帝国行政》,67—74;莫拉弗齐克-詹金斯(Moravesik-Jenkins)编,48—56。
注932 《致皇帝阿列克修斯·科穆宁的演说》(Oratio in Imperatorem Alexium Comnenum);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XXVI,292—293。
注933 “拜占庭和帕齐纳克人”(“Byzantium and the Patzinaks”),《著作集》,I,7—8。
注934 乔治·塞得里努斯:《历史概要》,波恩版,585。
注935 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和帕齐纳克人”,《著作集》,I,24。
注936 见M.阿玛利(M.Amari)《西西里穆斯林的历史》(Storia dei Musulmani di Sicilia)(第2版,1933年),I,381,I,522—523。A.克莱恩克劳茨(A.Kleiclausz):《加洛林帝国:它的起源和演变》(L’Empire Carolingien: ses origins et ses transformations),443以下。
注937 J.盖伊(J.Gay):《南部意大利与拜占庭帝国》,84、87、88;L.M.哈特曼:(L.M.Hartmann):《中世纪意大利历史》(Geschichte Italiens im Mittelalter),III(1),306—307。F.德沃尔尼克(F.Dvornik):《斯拉夫人,9世纪拜占庭与罗马的关系》(Les Slaves,Byzance et Rome au IXe siècle),220—221。
注938 A.加斯奎特(A.Gasquet):《拜占庭与法兰克君主》(L’Empire byzantin et la monarchie franque),459—460。
注939 《君士坦丁堡出使记》(Relatio de legatione constantinopslitana ),chap.17。
注940 《神圣罗马帝国》,148。
注941 关于在乔治·马尼阿切斯军中服役的哈德拉德的情况,见V.G.瓦西列夫斯基“瓦拉几亚-罗斯人兵团和瓦拉几亚-英国人兵团(druzina)在君士坦丁堡”(“The Varangian-English Company〈druzina〉 in Constantinople”),《著作集》,I,289—290。R.M.道金斯(R.M.Dawkins):“希腊人和诺曼人”(“Greeks and Northmen”),《习惯是君主:致R.R.马列特博士的论文》(Custom Is King:Essays Predented to Dr.R.R.Marett),45—46。
注942 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XI,47、49。见A.列别多夫《9、10和11世纪教会分裂史》(A History of the Separation of the Churches in the Ninth,Tenth and Eleventh Centuries)(第12版,1905年),117、120。德沃尔尼克:《佛提乌分裂,历史与传说》,136及以下。
注943 赫尔根洛特尔(Hergenröther):《佛提乌》(Photius),II,462。
注944 同上书,II,524。见德沃尔尼克《佛提乌分裂,历史与传说》,187。
注945 见H.格雷古瓦所做的关于此问题的非常清晰的简述:“关于牧首佛提乌事件的新观点”(“Du nouceau sur le Patiarche Photius”),《比利时皇家学院古典文献学通报》,XX(1934),36—53。德沃尔尼克:《佛提乌分裂,历史与传说》,202—236。
注946 狄奥凡尼的续作者:《历史》,波恩版,342—343。
注947 赫尔根洛特尔:《佛提乌》,III,655。
注948 见夏尔·迪尔关于智者利奥第四次婚姻的重要记载,《拜占庭人物传》(Figures byzantines)(第4版,1909年),I,181—215;英译本,H.贝尔:《拜占庭人物传》(Byzantine Portraits),172—205。
注949 《书信集》,XXXII;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XI,197。
注950 亚历山大牧首尤提克斯(Eutychii Alexandrini partiarchae):《年代纪》(Annales);L.切克霍(L.Cheikho)、B.卡拉·德沃(B.Carra de Vaux)、H.扎亚特(H.Zayyat)编,II,74;米涅编:《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XI,1145。
注951 N.波波夫(N.Popov):《智者利奥六世》(The Emperor Leo VI the Wise),160。
注952 涉及利奥的第四次婚姻和这一时期的整个历史的非常重要的资料,见《优西米乌斯传记:智者利奥统治时期(886—912年)的秘史》(Vita Ethymii:Ein Anecdoton zur Geschichte Leo’s des Weisen A.D.886—912),C.德博尔编;作为对希腊史料的补充,德博尔对于这一传记从历史角度做了非常有价值的研究。
注953 波波夫:《智者利奥六世》,184。亦见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XXVIII,337—338。
注954 《10世纪的南斯拉夫人与拜占庭》(The Southern Slaves and Byzantium in the Tenth Century),21;重印于《M.S.德里诺夫著作集》(Works of M.S.Drinov)中,V.N.兹拉塔尔斯基编,I,365—520。
注955 《教会的分裂》(Separation of the Churches)(第2版,1905年),325。
注956 任西曼:《皇帝罗曼努斯·雷卡平及其统治》,70、243。
注957 《阿索斯山的圣亚大纳西传记》(Vie de Saint Athanase l’Athonite),L.波迪编《博兰会文集》(Analecta Bollandiana),XXV(1906),21。
注958 《历史》,V,8;波恩版,89。
注959 施伦伯格:《10世纪的拜占庭皇帝,尼斯福鲁斯·福卡斯》,366。
注960 梅利特尼大主教约翰论尼斯福鲁斯的碑铭志。出版于波恩版的助祭利奥《历史》453,亦见塞德里努斯《历史概要》,II,378。见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368。
注961 K.E.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法制史》,III,292—296。V.G.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内政史资料;有利于农民土地所有者的措施”(“Materials for the Internal History of Byzantium”),《公众教育部杂志》,CCII(1879),224及以下。J.泽波斯与P.泽波斯(J.and P.Zepos):《希腊-罗马法》,I,249—252。
注962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303。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内政史资料;有利于农民土地所有者的措施”,《公众教育部杂志》,CCII,(1879),220;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259。
注963 《阿索斯山历史》(History of Athos),III(1),154。
注964 《阿索斯山历史》,III(1),93、170—171。P.梅耶(P.Meyer):《关于圣山阿索斯历史的主要文献》(Die Haupturkunden für die Geschichte der Athosklosters),153。
注965 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CXLIII,1004。
注966 列别多夫:《教会的分裂》,347。
注967 当时东方地区除了君士坦堡大教区外,还有安条克教区、耶路撒冷教区和埃及教区。这些教区的牧首依基督教最早的传统,应该与君士坦丁堡牧首和罗马主教处于同等地位。但是,由于阿拉伯人的占领,这三个教区在帝国政治生活中几乎不占什么作用,只在宗教上保持着与君士坦丁堡牧首的联系,在名义上服从君士坦丁堡牧首的领导。——译者
注968 见L.布莱耶尔《11世纪东方的分裂》(Le Schisme oriental du XIe siècle),232—241。
注969 “希腊教会”,《剑桥中世纪史》,IV,273。亦见J.盖伊《11世纪的教宗与教会》,166—167。M.朱吉(Jugie):“迈克尔·塞鲁拉利乌斯时期的分裂”(“Le Schisme de Michel Cérulaire”),《东方之声》,XXXVI(1937),440—473。
注970 关于这一问题,在B.莱布(B.Leib)的书《11世纪末期的罗马、基辅和拜占庭》(Rome,Kiev,et Byzance a la fin du XIe siècle)中有许多重要的记载,18—19、51、70。
注971 《皇帝瓦西里、君士坦丁和利奥的〈法学手册〉》(Imperatorem Basilii Constantini et Leonis Prochiron),K.E.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par.3,10;E.弗莱什菲尔德(E.Freshfield):《东罗马帝国的〈法学手册〉》(A Manual of Eastern Roman Law),51。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I,117。
注972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皇帝瓦西里、君士坦丁和利奥的〈法学手册〉》,par.4。
注973 扎哈利亚:上引书,par.9;E.弗莱什菲尔德:《东罗马帝国的〈法学手册〉》,51;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I,116。
注974 在12世纪出现了名为《〈法律选编〉与〈法学手册〉合订本》(Ecloga ad Prochiron mutata)的法典,用于诺曼王统治下的西西里岛。见K.E.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第3版,1892年),36;E.弗莱什菲尔德:《晚期罗马法手册——〈法律选编〉和〈法学手册〉合订本》(A Manuel of Later Roman Law—the Ecloga ad Prochiron mutata),I。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V,53;该法典的作者生活于10和12世纪之间。
注975 沃格特:《瓦西里一世》,134;《剑桥中世纪史》,IV,712。
注976 《未刊行的希腊-罗马法全集》,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编,62。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I,237。
注977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22。
注978 V.索克尔斯基(V.Sokolsky):“关于《法学导论》的性质和意义”(“Concerning the Nature and Meaning of the Epanagoge”),《拜占庭年鉴》,I,(1894),26—27;亦见G.维尔纳茨基(G.Vernadskey)“智者利奥的《战略学》和《法学导论》”(“The Tactics of Leo the Wise and the Epanagoge”),《拜占庭》(比利时),VI,(1931),333—335。
注979 见G.维尔纳茨基“《法学导论》中关于教会政策的论述及其对17世纪俄罗斯生活的影响”(“Die kirchlichpolitische Lehre der Epanagoge und ihr Einfluss auf das russische Leben im XVII Jahrhundert”),《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VI(1928),121—125。
注980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未刊行的希腊-罗马法全集》,LXII。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I,237。
注981 G..维尔纳茨基:“《法学导论》中关于教会政策的论述及其对17世纪俄罗斯生活的影响”(“Die Kirchlich-politische Lehre der Epanagoge”),《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VI,(1928),127—142。他谈到了《法学导论》中的思想在俄罗斯大主教费拉尔特(1619—1631年)和尼康(1652—1658年)时期的影响。
注982 见《帝国法典》开始部分的编者序(proemium),收于《60卷本帝国法典文献》(Basilicorum Libri LX),G.海姆巴赫(Heimbach)编,I,xxi—xxii;I.D.泽波斯编,I(1896),3。对《帝国法典》的这一部分还没有能确定其日期(是在886—892年间还是在888、889或890年)。见G.海姆巴赫“关于君士坦丁·波菲罗杰尼图斯时期《帝国法典》的最新版本”(“Ueber die angebliche neueste Redaction der Basiliken durch Constantinus Porphyrogeneta”),《法学史杂志》(Zeitschhrift für Rechtsgeschichte),VIII(1869),417。海姆巴赫:《60卷本帝国法典文献》,chap.6;《帝国法典的导言和简明教程》(Prolegomena et Manuale Basilicorum continens),III。P.科林内:“自查士丁尼死后(565年)至1453年间的拜占庭立法”(“Byzantine Legislation From the Death of Justinian〈565〉 to 1453”),《剑桥中世纪史》,IV,713。
注983 该标题来自希腊语词:τἰ ποῦ κεἰται,拉丁语词为:quid ubi invenitur?(此两种语言都用的是疑问句,意为“发生了什么?[曾经是什么?]”,译者据其含义译为“法典拾遗”。——译者)
注984 关于《法典拾遗》的作者,见“‘法典拾遗’或60卷本帝国法典摘要的前言”(“τιπούκειτος sive Librorum LX Basilicorum Summarium praefatio”)一文,刊于《学习与探索》(Studi e testi),XXV。G.费拉里(G.Ferrari):《拜占庭杂志》(德文),XXVII(1927),165—166;P.科利内说,《法典拾遗》一书出自一位匿名学者(《剑桥中世纪史》,IV,722)。亦见P.诺埃耶(P.Noailles)《法典拾遗》,刊于《纪念乔治·科尼尔罗马法研究文集》(Melangés de Droit Romain dédiés à George Cornil),II,175—196。A.贝格尔(Berger):“〈法典拾遗〉书名的起源”(Tipoukeitos:The Origin of a Name),《传统》(Traditio),III(1945),394—402。贝格尔写道:“如果我们能回想起近代的参考书 ‘Who’s Who’,我们就能够将帕齐斯的作品之名称译为‘那里是什么?’”(第400页)这一研究结论非常有价值。
注985 第1—12卷的简介,由C.费里尼(C.Ferini)和J.梅尔卡第(J.Mercati)编;第13—23卷的简介,收于《60卷本帝国法典文献摘要》;XIII—XXIII,由F.多尔格编,刊于《学习与探索》,51。一些由费里尼写的关于《帝国法典》的手稿和重组的文章见于《康塔多·弗里尼作品集》(Opere di Contardo Ferrini),I,349—363。
注986 见劳森(Lawson)在其研究《帝国法典》时所写的文章之开头:《帝国法典》是研究拜占庭法律的核心,而且迄今为止却只有少数专家才知道它的内容。F.H.劳森:“帝国法典”(“The Basilica”),《法学季评》(The Law Quarterly Review),XLVI(1930),486。A.A.瓦西列夫:“查士丁尼的《法学汇纂》”(“Justinian Digest”),《拜占庭与当代希腊年鉴》,v,(1939),734。在A.阿尔伯托尼(A.Albertoni)所著的《拜占庭法律概貌》(Per una esposizione del diritto byzantino)一书中可以发现有关《帝国法典》的十分有用的信息,见该书43、55—57。
注987 Th.乌斯宾斯基:“君士坦丁堡的市政官手册”(“The Eparch of Constantinople”),《君士坦丁堡俄罗斯考古研究所通报》,IV,2(1890),90。
注988 《市政官手册,即智者利奥六世对君士坦丁堡行会的敕令》(Le Livre du préfet ou l’édit de l’empereur Léon le Sage sur les corporations de Constantinople),J.尼克尔(J.Nicole)编。欲寻其他版本,请看参考书目。
注989 Eparch(希腊文),Prefect(拉丁文)都是君士坦丁堡市政官的头衔。——译者
注990 1935年,希腊历史学者A.P.赫里斯托菲洛布鲁(A.P.Christophilopoulos)显然确定了其成书的具体年代是911年9月1日到912年5月11日之间。《智者利奥六世时期的市政官手册及拜占庭行会》(Τὸ ὲπαρχικὸυ βιβλἰον Λέοντος Τοῦ Σοφοῦ καἰ αἱ συντεχνἰαι ἑυ Βνξαντἰω),13。G.米克威茨(G.Mikwitz)在他论及此书的书评时说明,希腊学者们已经解决了争端,《拜占庭与当代希腊研究年鉴》,XII(1936),369。亦见米克威茨《行会的垄断性》(Die Kartelljunktionen der Zünfte),205。但是,赫里斯托菲洛布鲁将他的结论奠基于帕帕多布鲁斯-凯拉梅乌斯(Papadopppoulos-Kerameus)对于君士坦丁堡保存的一部希腊文手稿的错误描述之上。按照帕帕多布鲁斯-凯拉梅乌斯的说法,这部手稿中含有《市政官手册》的内容,但我们现在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它实际上是巴勒斯坦的艺术家朱利安·阿斯卡洛尼特(Julian Ascalonites)写的一些法规。因此,赫里斯托菲洛布鲁的“发现”应该被摒弃。见D.吉尼斯“市政官手册与朱利安·阿斯卡洛尼特的法规(Τὸ ἐπαρχικὸυ βιβλἰον καἰ αἱ νόμοι’Ιουλιανο ῦ Τοῦ ’Ασκαλωνἱτου)”,《拜占庭研究会年刊》,(Επετηρἱς ‘Εταιρεἱας Βνξαντιν ῶ ν Σπονδῶν),XIII(1937),183—191;尤其应注意第183—185页的内容。相关的希腊文手稿文献,见187—191。
注991 《市政官手册》中有大量的文字记载;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在其《拜占庭国家史》一书中指明了这一点,见该书177页注3。A.斯托克勒(A.Stöckle)对此手册进行了最好的研究,见《晚期罗马与拜占庭的行会》(Spätromische und byzantinische Zünfte) ,147—148(关于时间的确定)。在俄罗斯,P.V.贝佐布拉佐夫的文章,见《拜占庭年鉴》。XVIII(1911),33—36;亦见此作者的对于G.F.赫兹伯格的《拜占庭人》(Geschichte der Byzantiner)一书的俄文译本。
注992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65—226;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54—191。见H.莫尼耶(H.Monnier)《智者利奥六世的新律》(Les nouvelles de Léon Le Sage)。C.A.斯普尔伯(C.A.Spulber):“智者利奥六世的新律”(“Les nouvelles de Léon le Sage”)。亦见奥斯特洛戈尔斯基在《拜占庭国家史》中的评述,第172页。
注993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247。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210。
注994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252。V.G.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内政史资料”(“Materials for the Internal History of Byzantium”),《公众教育部杂志》,CCII(1879),188;《著作集》,IV,281。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214。
注995 瓦西列夫斯基:《著作集》,206;《著作集》,IV,302。
注996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297。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253—254。
注997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310;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内政史资料”,《公众教育部杂志》,CCII(1879),217;《著作集》,IV,314—315。泽波斯:《希腊-罗马法》,265。
注998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308;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内政史资料”,《公众教育部杂志》,215—216;《著作集》,IV,312—313。泽波斯:《希腊-罗马法》,I,263。
注999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315。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内政史资料”,《公众教育部杂志》,220;《著作集》,IV,317。泽波斯,《希腊-罗马法》269。
注1000 狄奥凡尼:《编年史》,德博尔编,486。柏里:《东罗马帝国史》,III,214。
注1001 即本书第二章。——译者
注1002 G.奥斯特洛戈尔斯基:“中世纪拜占庭的农业状况”(“Agrarian Conditions in the Byzantine Empire in the Middle Ages”),《剑桥经济史》(Camgridge Economic History),I,202—203。关于联保地税和联保责任制的问题仍然是值得争论的。见F.多尔格《关于10—11世纪拜占庭的财政管理问题》(Beiträge zur Geschichte der byzantinischen Finanzverwaltun besonders der 10 und 11.Jahrhunderts),129—130。亦见G.布拉提亚努(G.Brătianu)《拜占庭经济社会史研究》(Études Byzantines d’histoire économique et sociale),197—201。
注1003 此是希腊文原文κλεισούρα的拉丁拼法,原意为山口、关隘,此处用意译,见下文。——译者
注1004 Ducatus,官名袭自晚期罗马时期,其词形同中世纪的公爵,但此处沿用中国古官职的名称“都督”,以有别于中世纪西方的封建公爵。该官职是集军政权力为一身的地方官,其地位和职责与军区首长相似但不完全相同。——译者
注1005 该词源于希腊语词αρχηνταινϛ,意为有贵族身份的人,此处应指贵族地产。——译者
注1006 J.B.柏里:《9世纪的帝国统治体系,附克列托罗洛吉昂·菲罗塞奥斯文献的修订版》(The Imperial Administrative System in the Ninth Century,with a revised text of the Kletorologion of Philotheos),146—147。
注1007 V.贝内塞维奇:“克列托罗洛吉昂·菲罗塞奥斯之前的拜占庭行政官阶表”(“Die byzantinischen Ranglisten nach dem ‘Kletorologion Philothei’”),《拜占庭与当代希腊研究年鉴》,V,118—122;关于其年代,见164—165。
注1008 N.斯卡巴拉诺维奇(N.Skabalanovich):《11世纪的拜占庭国家与教会》(The Byzantine State and Church in the Eleventh Century),193—230。
注1009 格尔泽:《拜占庭帝国概要》,1006。
注1010 K.萨塔斯:《中世纪希腊文献目录》,IV,58。
注1011 绰号帕拉皮纳克斯的起因是由于在这位迈克尔统治时期,农业歉收,拜占庭金币诺米斯马贬值,一个诺米斯马的金币以往能买一摩底(medimnus,古罗马量度单位)面包,而此时则只能买一个摩底的1/4,即一个pinakion(皮纳基翁)的面包。
注1012 斯卡巴拉诺维奇(Skabalanovich):《11世纪的拜占庭国家与教会》(The Byzantine State and Church in the Eleventh Century),115。
注1013 君士坦丁·波菲罗杰尼图斯:《拜占庭宫廷礼仪》,波恩版,661;哈伦-伊本-雅希亚(9世纪)的作品,收于M.德戈杰(M.de Goeje)《阿拉伯地理学文献目录》(Bibliotheca geographorum arabicorum),VII,121、124;哈伦-伊本-雅希亚对君士坦丁堡的描述亦被收于伊本-鲁斯塔(Ibn-Rustah,10世纪人)的阿拉伯地理学著作中。A.A.瓦西列夫:“哈伦-伊本-雅希亚和他对君士坦丁堡的描述”(“Harun-ibn-Yahya and his Description of Constantiople”),《康达可夫研究院年鉴》,V(1932),156、158。马尔卡特(Marguart):《东欧与东亚的斗争》(Osteuropäische und ostasiatische Streifzüge),216、219、227。
注1014 P.威特克(P.Wittek):“关于拜占庭与突厥人的地名”(“Von der byzantinischen zur türkischen Toponymie”),《拜占庭》(布鲁塞尔),I(1935),12—53。威特克:“关于罗姆突厥人国家的两个问题”(“Deux chapitres de l’histoire des Turcs de Roum”),《拜占庭》(布鲁塞尔),XI(1936),285—302。
注1015 C.纽曼(C.Neuman):《十字军时期的拜占庭世界》(Die Weltstellung des byzantinischen Reiches vor en Kreuzzügen),107;法文版,104。
注1016 迈克尔·阿塔利奥塔(Michaelis Attaliotae):《历史》(Historia),94;约翰尼斯·斯奇利查(Joanis Scylitzae),《历史》,661。
注1017 《匿名编年史》(Ἁνωνύμον Σύνοψις Χ ρονική);萨塔斯:《中世纪希腊文献目录》,VII,169。关于11世纪突厥人在1071年以前的侵掠活动,亦见叙利亚的迈克尔的编年史,夏博译,III,158—165。
注1018 G.威尔(G.Weil):《卡里芬的历史》(Geschichte der Chalifen),III,115—116。J.劳伦特:“拜占庭与小亚细亚的塞尔柱突厥人,阿列克修斯·科穆宁之前的和约”(“Byzance et les Turcs Seldjoucides en Asie Mineure,leurs traités anterieurs à Alexis Comnène”),《拜占庭》(布鲁塞尔),II(1911—1912)、106—126。见C.卡亨(C.Cahen)的一篇绝妙文章“从穆斯林资料中所见之曼兹克特战役”(“La campagne de Mantzikert d’apres les sources musulmanes”),《拜占庭》(布鲁塞尔),IX(1934),613—642。
注1019 J.劳伦特在《1081年以前西亚的拜占庭与塞尔柱突厥人》(Byzance et les Turcs Seldjoucides dans l’asie occidentale jusqu’en 1081)第95页提到,这一协议“也许提出了割让土地的要求”;但是,我们并不知道这一协议的详细内容(第95页注1)。亦见卡亨:“从穆斯林资料中所见之曼兹克特战役”,《拜占庭》(布鲁塞尔),IX(1934),637—638。
注1020 A.格夫罗尔(A.Gfrörer):《拜占庭历史》(Byzatinische Geschichten),III,791。
注1021 格尔泽:《拜占庭帝国史概要》,1010。
注1022 约翰尼斯·斯奇利查:《历史》,波恩版,708。
注1023 劳伦特:《1081年以前西亚的拜占庭与塞尔柱突厥人》,13—26、97(特别是注3)、110—111。
注1024 Rum(罗姆)一词只是穆斯林作者常用来称呼中世纪拜占庭希腊人及其产业的名词,意即“罗马的”;Rum一词也用于特指小亚细亚。
注1025 在该苏丹国的早期阶段,伊科尼姆在东方资料中被视为首都;但希腊文资料中称尼西亚的苏莱曼行宫为其首都。劳伦特:《1081年以前西亚的拜占庭与塞尔柱突厥人》,8页及注1,11页及注1。劳伦特:“拜占庭与罗姆苏丹国的起源”(“Byzance et l’origine du sultanat de Roum”),《夏尔·迪尔文集》(Mélanges Charles Diel),I,177—182。
注1026 米涅:《拉丁教父文献全集》,CXLVIII,329。
注1027 约翰尼斯·斯奇利查:《历史》,波恩版,645。
注1028 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与帕齐纳克人”(“Byzantium and the Patzinaks”),《著作集》,I,26。
注1029 迈克尔·阿塔利奥塔:《历史》,84。
注1030 纽曼:《十字军时期的拜占庭世界》,103;法文版,100。
注1031 纽曼:《十字军时期的拜占庭世界》,102;法文版,99。
注1032 关于这方面的资料,见盖伊《南部意大利与拜占庭帝国》,536页注3。
注1033 西方拜占庭学者们一般认为查理大帝建立的帝国与拜占庭之间的关系,承袭了戴克里先以后实行的多头共治体系,因此,他们泛指查理大帝建立的法兰克帝国为西方帝国,而称拜占庭为“东罗马”。见本书的第一章和第二章的有关论述。——译者
注1034 N.波波夫:《智者利奥六世》,232。
注1035 同上。
注1036 柏里:“关于《论帝国行政》一书”(“The Treatise De administrando imperio”),《拜占庭》(德文),XV(1906),517—577;扎格来布的G.马诺也罗维奇(G.Manojlović of Zagreb)在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出版了四部重要的关于这篇文章的论文集,刊于《扎格来布学术院院刊》(Publications of the Academy of Zagreb),CLXXXII—CLXXXVII(1910—1911)。作者在1927年于贝尔格莱德举行的国际拜占庭研究大会上,将这四篇论文的摘要译成法文;见《国际拜占庭大会报告文集》(Compte-rendu du Congrès)(1929),45—47。
注1037 目前我们有一部新的关于《论帝国行政》的评注版,由莫拉弗斯齐克(Moravicsik)编辑,其英文翻译版由R.詹金斯(R.Jenkins)主编(1949年)。
注1038 此即天主教传统中,耶稣基督在被钉十字架之前,扛着十字架赴刑场的“苦路”上显示的一次奇迹:一位妇女用手帕给基督擦汗,却把他的面容像相片一样印在手帕上。后人遂将这块手帕供奉起来,称其为“圣容”。——译者
注1039 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727。蒙特拉蒂奇:《拜占庭文献史》,120—125。
注1040 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568。其近期研究见书后参考文献目录。
注1041 关于阿莱萨斯和他的生活环境的一些重要数据,见M.A.桑奎因(M.A.Shanguin)“10政治世纪前半期的拜占庭政治人物”(“Byzantine Political Personalities of the First Half of the Tent Century”),《拜占庭年鉴》(1945),228—236。
注1042 喀山的S.P.谢斯塔可夫(S.P.Shestakov)相信狄奥凡尼的续作者是狄奥多尔·达弗诺帕特斯(Theodore Daphnopates)。见他的“关于狄奥凡尼的续作者问题”(“The Question of the Author of the Continuation of Theophanes”),《第六届国际拜占庭研究大会报告文集》(Compte-rendu du deuxième congrès international des études byzantines),(1929),35—45。见H.G.尼克斯(Nickles)“狄奥凡尼续作者”(“The Continuatio Theophanis”),《美国文学协会会刊》(Transactions of the American Philological Association),LXVII(1937),221—227。
注1043 关于编辑这本著作的问题是由瓦西列夫斯基于1895年提出来的,在近期也进行了详尽研究并由奥斯特洛戈尔斯基进行了细致的讨论。见瓦西列夫斯基的文章“财政官西梅恩的斯拉夫文和希腊文的编年史”(“The Chronicle of Logothe in Slavonic and Greek”),《拜占庭年鉴》,II(1895),78—151。奥斯特洛戈尔斯基:“财政官西梅恩之编年史的一部斯拉夫文版本”(“A Slavonic Version of the Chronicle of Symeon Logothete”),《康达可夫研究院年鉴》,V(1932),17—36。亦见奥斯特洛戈尔斯基用法文所写的一部简明的,但非常清楚的关于这一问题的概述:“关于907年奥列格大公对君士坦丁堡的进攻”(“L’Expédition du Prince Oleg contre Constantinople en 907”),《康达可夫研究院年鉴》,XI(1939),50。
注1044 米涅:《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VI,956—959;俄文版,瓦西列夫斯基:《著作集》,II,121—122。
注1045 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734。已故波兰文学家J.塞达克(J.Saidak)专门整理约翰·吉尔梅特斯作品,特别是他歌颂圣母的诗作品。见其文章“如何认识约翰·吉尔梅特斯作品的重要意义”(“Que signifie Κυριὠτης Γεωμέτρης?”),《拜占庭》(布鲁塞尔),VI(1931),343—353。见塞达克在其《拜占庭文献史》(Literatura Byzantyńska)中写的短文。
注1046 S.雷纳克(S.Reinach):“拜占庭的基督教与爱国者”(“Le Christianisme à Byzance et la question du philopatris”),收入他的《崇拜、神秘主义和宗教》(Cultes,mythes et religions)(第2版,1922年),I,368、391。
注1047 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737—738。蒙特拉蒂奇:《拜占庭文献史》,128—130。E.库尔茨(E.Kurtz)编:《米蒂利尼的克里斯托弗·米蒂利尼的诗集》(Die Gedichte des Christophoros Mytilenaios)。
注1048 安娜·科穆宁娜:《阿列克修斯传》,V,8;A.雷弗尔谢德(A.Reifferscheid)编,I,177—178;E.A.S.达沃斯(E.A.S.Dawes)译本,132。G.布克勒尔(G.Buckler):《安娜·科穆宁娜研究》(Anna Comnena,A Study),262。亦见迈克尔·塞勒斯(Michael Psellus)《编年史》(Chronography);萨塔斯编:《中世纪希腊文献目录》,IV,19;E.雷诺德(E.Renauld)编,I,19。
注1049 福克斯(Fuchs):《中世纪君士坦丁堡的高等学府》(Die höhen Schulen von Konstantinoplel im Mittelalter),24—25。
注1050 F.福克斯:《中世纪君士坦丁堡的高等学府》,详细地描述了这两所高等院校的情况。
注1051 萨塔斯:《中世纪希腊文献目录》,V,508。
注1052 雷诺德:《编年史家迈克尔·塞勒斯与拜占庭的百年历史(976—1077年)》(Michel psellos:Chronographie ou Histoire d’un siècle de Byzance,976—1077),I,ix.
注1053 雷诺德:《编年史家迈克尔·塞勒斯与拜占庭的百年历史(976—1077年)》,139;萨塔斯:《中世纪希腊文献目录》,IV,123—124。
注1054 E.雷诺德:《迈克尔的语言风格研究》(Études de la langue et du style de Michel Psellos),432—433;雷诺德:《编年史家迈克尔·塞勒斯与拜占庭的百年历史》,I,xiv—xv。
注1055 J.赫西:“迈克尔·塞勒斯”(“Michael Psellus”),《史鉴》(Speculum),X(1935),81—90。赫西:《拜占庭帝国的教会和学术活动(867—1185年)》(Church and Learning in the Byzantine Empire,867—1185),73—88。M.贾吉(M.Jugie):“迈克尔·塞勒斯”(“Michael Psellus”),《天主教神学辞典》(Dictionnaire de théologie catholique),XIII(1936),1149—1158。V.瓦尔登堡(V.Valdenberg):“迈克尔·塞勒斯的哲学思想”(“The Philosophical Ideas of Michael Psellus”),《拜占庭年鉴》(1945),249—255。
注1056 A.N.维切洛夫斯基(A.N.Veselovsky):“狄吉尼斯史诗”(“The Poem of Diogenes”),见《欧洲通报》(Vestnik Europy)(1875),753。
注1057 《拜占庭历史研究》,73。
注1058 加齐(Ghazi)是穆斯林对圣战勇士的通称,不是人名。——译者
注1059 《希腊民间文学》(Bibliotheque grecque vulgaire),E.莱格兰德(E.Legrand)编,I,83(V,180),96(V,546)。亦见《普洛德罗姆希腊语通俗诗选》(Poèmes Prodromiques en grec vulgaire),D.C.赫瑟林和H.佩尔诺(H.Pernot)编,55(V,164)。E.让塞姆(E.Jeanselme)和L.厄科诺摩(L.Oeconomos):“针对修道院院长的讽喻诗”(“La Satire contre les Higoumènes”),《拜占庭》(布鲁塞尔),I(1924),328。
注1060 J.B.柏里:《希腊土地的骑士传奇》(Romance of Chvalry on Greek Soil)(以下简称《骑士传奇》),18—19。
注1061 一些关于阿克里特斯的诗是由S.基里亚基迪斯(S.Kyriakides)出版的《狄吉尼斯·阿克里特》(‘Ο Διγένης ’Ακρἱ)(1926),119—150。
注1062 见D.C.赫瑟林:《狄吉尼斯·阿克里特斯史诗的最早手稿版本》(La plus ancienne redaction du poème épique sur Digenis Akritas),1—22。
注1063 1942年,H.格雷古瓦出版了一部特别出色的以现代希腊文写的关于《狄吉尼斯·阿克里特斯史诗》研究的文集,题目是《拜占庭史诗中的历史和诗歌》(The Byzantine Epic in History ans Poetry)。由于这部独立的著作是以当代希腊语写的,因此读者数量比较有限,出版其英语或法语的译本是特别需要的。在格雷古瓦对于该史诗的大量研究文章中,我希望指出两种,它们可以成为特别有用的介绍性作品:“狄吉尼斯·阿克里特斯的坟墓及其年代”(“Le tombeau de Digenis Akritas”),以及“狄吉尼斯·阿克里特斯其人”(“Authoour de Digenis Akritas”),它们都分别刊发在《拜占庭》(布鲁塞尔),VI(1931),481—508;VII(1932),287—320。
注1064 见M.斯佩兰斯基(M.Speransky)的非常重要的一篇论文:“狄吉尼斯的业迹”(“Digenis Deeds”),《俄罗斯语言和文学学部文集》(Yazika I Slovesnost),XCIX,7(1922);法文,见P.帕斯卡尔(P.Pascal)“狄吉尼斯,‘奴隶’还是‘德沃杰尼耶的事迹’”(“Le ‘Digenis’,slave ou la ‘Geste de Devgenij’”),《拜占庭》(布鲁塞尔),X(1935),301—304。
注1065 O.M.多尔顿:《东方基督教艺术》,17—18。
注1066 J.斯特拉齐格夫斯基:《亚美尼亚与欧洲的建筑》(Die Baukunts der Armenier und Europa)。见夏尔·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I,476—478。多尔顿:《东方基督教艺术》,34—35。
注1067 西拉尔皮·德内尔塞西亚(Sirapie der Nersessian):“论宗教月历和年代和为瓦西里二世写作的诗篇”(“Remarkes on the Date of the Menologium and the Psalter Written for Basil II”),《拜占庭》(布鲁塞尔),XV(1940—1941),104—125。
注1068 多尔顿:《东方基督教艺术》,250。
注1069 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II,567—579。见G.德热法尼翁(G.de Jerphanion)《拜占庭艺术的一个新的行省,卡帕多细亚岩洞教堂研究》(Une nouvelle province de l’art byzantin.Leéglises rupestres de Cappadoces),I,part 1,附有精美的插图。迪尔的研究(《拜占庭艺术手册》,[第2版,1925—1926年],II,908—909)中所谈,在这本书中还没有使用。
注1070 迪尔:《拜占庭艺术手册》,II,585。
注1071 多尔顿:《东方基督教艺术》,18—19。
注1072 F.夏朗东(F.Chalandon):《论科穆宁王朝阿列克修斯一世的统治》(Essai sur le règne d’Alesix Ier Comnène),21。最近有一种假说,认为科穆宁家族起源于瓦拉几亚人。G.穆尔努(G.Murnu):“科穆宁家族的起源”(“L’origine des Comnènes”),《罗马尼亚科学院历史简报》,XI(1924),212—216。
注1073 尼西塔斯·科尼阿特斯(Nicetas Choniates):《历史》(Historia),I。贝克(Bekker)编:《拜占庭历史文献大全》(Corpus Scriptorum Historiae Byzantinae),64—65;以下引文作“波恩版”。
注1074 E.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J.B.柏里编,V,229。
注1075 夏尔·迪尔:《拜占庭人物传》(1909年第4次修订版),II,112。
注1076 V.G.瓦西列夫斯基:“两个帝国的联盟”,《斯拉夫杂志》(Slauyansky Sbornik),II(1877),255—257;《V.G.瓦西列夫斯基著作集》(Works of V.G.Vasilievsky)(以下简称为《著作集》),IV,68—70;迪尔:《拜占庭人物传》,II,90、93。R.冯斯卡拉:“亚历山大大帝之后的希腊人”,H.F.赫尔墨特(H.F.Helmolt):《世界史》(Weltgeschichte),V,95。
注1077 《拜占庭人物传》,II,93。L.布莱耶尔:“安德罗尼卡(科穆宁)”(“Andronic〈Comnène〉”),《宗教历史与地理辞典》(Dictionnaire d’histoire et de geographie ecclésiastiques)(以下简称《地理辞典》),II,1782。
注1078 尼西塔斯·科尼阿特斯:《历史》,波恩版,317、319。
注1079 《伊帕切夫编年史》(Ipatyevskya Lietopis)第359页的6673年=《沃斯切夫编年史》(Voskresenskaya lieropis)中的同一年,《罗斯编年史大全》(Complete Collection of Russian Chronicles),VII,78。
注1080 雅尼斯·辛那姆斯(Ioannis Cinnami):《历史》(Historia),波恩版,232。尼西塔斯·科尼阿特斯:《历史》,波恩版,172。
注1081 《伊帕切夫编年史》与《沃斯切夫编年史》都有记载。
注1082 尤斯塔修斯(Eustathii):《被拉丁人占领的萨洛尼卡》(De Thessakinic a Latinis capta),波恩版,388。
注1083 “皇帝阿列克修斯二世和安德罗尼卡·科穆宁”(“Emperors Alexius II and Andronicus Comneni”),《公众教育部杂志》,CCXIV(1881),73。Th.乌斯宾斯基:“最后的科穆宁皇帝。对抗的开端”(“The Last Comneni.Beginnings of Reaction”),《拜占庭年鉴》,XXV(1927—1928),14。
注1084 尼西塔斯·科尼阿特斯:《历史》,波恩版,458。关于安德罗尼卡之死的几个资料,参见N.拉多伊契奇(N.Radojčić)《科穆宁朝末代两帝》(Dva posljednja Komnena na corigradskom prijestola),94页注1。
注1085 安娜·科穆宁娜:《阿列克修斯》,III,9;A.赖弗谢德(A.Reifferscheid)编,I,117。
注1086 C.霍普夫:《从中世纪初到当代的希腊史》,I,141。
注1087 H.格雷古瓦和R.德凯泽:“罗兰之歌和拜占庭或希腊语用法对罗曼语系语言学的影响”(“La Chanson de Roland et Byzance ou de l’utilité du grec pour les romanistes”),《拜占庭》(布鲁塞尔),XIV(1939),274。
注1088 见R.B.尤塔尔(R.B.Yewdale):《安条克公爵博希蒙德一世》(Bohemond I,Prince of Antioch),18—22。
注1089 夏朗东:《论科穆宁王朝阿列克修斯一世的统治》,64—92。F.夏朗东:“早期科穆宁王朝”,《剑桥中世纪史》,IV,329—330。吉斯卡尔德死亡的地方尚未确定。夏朗东:《论科穆宁王朝阿列克修斯一世的统治》,93页注9。尤塔尔在其《博希蒙德一世》一书的第23页说,吉斯卡尔德死于科孚岛的卡西奥普。
注1090 夏朗东:《论科穆宁王朝阿列克修斯一世的统治》,94。
注1091 G.L.F.塔菲尔(G.L.F.Tafel)和G.M.托马斯(G.M.Thomas):《威尼斯共和国古代贸易和国家历史文献》(Urkunden zur ältern Handels-und Staatsgeschichte der Reppublik Venedig),I,51—54。参见F.多尔格《中世纪和近代希腊文献汇编》,I(1),27—28;此书列有丰富的参考书目。
注1092 《阿列克修斯》,VI,11;赖弗谢德编,I,214—215。
注1093 参见前文,原书第256页。
注1094 《阿列克修斯》,VIII,3;赖弗谢德编,II,6—7。
注1095 V.G.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和帕齐纳克人”,《著作集》,I,76。有一部关于查哈斯的突厥文专著是由阿克兹·尼梅·库拉特(Akdes Nimet Kurat)著,恰卡(aka)出版。
注1096 V.G.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和帕齐纳克人”,《著作集》,I,77。
注1097 《十字军史》,8。
注1098 安娜·科穆宁娜:《阿列克修斯》,VIII,4;赖弗谢德编,II,9:ὁ Τογορτάκ,ὁ Μανιάκ.参见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和帕齐纳克人”,《著作集》,I,98页注2。
注1099 《阿列克修斯》,VIII,5;赖弗谢德编,II,15。战斗发生于1091年4月29日,即5月的前一天。《阿列克修斯》的编者伊丽莎白·道斯(Elizabeth Dawes)如此翻译这首歌:“斯基泰人只差一天未能看到5月。”《阿列克修斯》,道斯译,205。
注1100 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和帕齐纳克人”,《著作集》,I,107。
注1101 《阿列克修斯》,VIII,3;赖弗谢德编,II,12。
注1102 《阿列克修斯》,VIII,5;赖弗谢德编,II,12。
注1103 P.E.莱昂(P.E.Riant):《阿列克修斯·科穆宁致佛兰德伯爵罗伯特的伪书信》(Alexii I Comneni ad Roertum I Flandiae comitem epistola spuria),10—20,H.哈根迈尔(H.Hagenmeyer):《1088—1100年的十字军书信》(Die Kreuzzugsbriefe aus den Jahren 1088—1100),130—136。多尔格:《未公布的希腊文献汇编》,II,39—40 (no.1152)。
注1104 瓦西列夫斯基:“拜占庭和帕齐纳克人”,《著作集》,I,90。
注1105 夏朗东:《论科穆宁王朝阿列克修斯一世的统治》,附录,325—326;尤其注意331、334、336。书中也叙述了阿列克修斯致佛兰德伯爵的信这一问题产生的来龙去脉。
注1106 “科穆宁王朝阿列克修斯一世至佛兰德伯爵罗伯特一世的信”(“Der Brief des Kaises Alxios I Komnenos an den Grafen Robert I von Flandern”),《拜占庭研究杂志》(德文),VI(1897),26。哈根迈尔:《1088—1100年的十字军书信》,38—40。亦参见H.皮朗:《阿列克修斯·科穆宁致佛兰德人罗伯特——佛兰德伯爵之信的目的》,《公众教育部杂志》,L(1907),217—227。G.卡洛(G.Caro):“第一次十字军报告”(“Die Berichterstattung auf dem ersten Kreuaauge”),《新古典学年鉴》,XXIX(1912),50—62。
注1107 罗姆(Rome):《11世纪末的罗马、基辅和拜占庭》(Rome,Kiev et Byzance à la fin du XIe siécle),122;原信法文本摘要,188—189。
注1108 L.布莱耶尔:《中世纪教会与东方;十字军》(L’eglise et L’Orient du moyen âge;Croisade)(以下简称《十字军》)(1928年第5次修订版),58。N.约尔加:《人类历史综论》(Essai de synthèse de l’histoire de l’humanité),II,276—277。约尔加否认这封信有任何意义。G.布克勒尔(G.Buckler):《安娜·科穆宁娜研究》(Anna Comnena.A Study),457页注1)声称至少这封信的大部分是杜撰的。亦参见C.埃德曼(C.Erdmann):《十字军运动的兴起》(Die Entstehung des Kreuzzugsgedankens),365;但是,原信中的某段天才文字是否成为那封伪造信件的基础这一事实并不重要。
注1109 《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史》(Geschichte des erstern Kreuaauges)(1881年第3版),7—9。
注1110 多尔格:《未公布的希腊文献汇编》,II,39(no.1152)在1088年条目下提到此信。
注1111 F.西齐克(F.Šišic):《克罗地亚史》(Geschichte der Kroaten),I,315—316。
注1112 B.库格勒(B.Kugler):“皇帝阿列克修斯和亚琛的阿尔贝特”(“Kaiser Alexus und Albert von Aachen”),《德国历史研究》(Forschungen zur derutschen Geschichte),XXIII(1883),486。
注1113 《论科穆宁王朝阿列克修斯一世的统治》,161;夏朗东:“早期科穆宁王朝”,《剑桥中世纪史》,IV,334。
注1114 F.夏朗东:《第一次十字军史》(Histoire de la première croisade),序言,I。A.格鲁恩(A.Gruhn)的德语论著《十字军时代的拜占庭政治》(Die Byzntinische Politik zur Zeit der Kreuzzüge)毫无意义,因为它没有史料的佐证。
注1115 “穆罕默德和查理曼”(“Mahomet et Charlemagne”),《比利时语言学和历史学杂志》(Revue belge de philology et d’histoire),I(1922),85。“没有伊斯兰教,法兰克帝国可能永远不会存在;没有穆罕默德,也不会出现查理曼。”(86)。皮朗:《中世纪的城市》(Medieval Cities),24、26;法语版,25、28。见R.S.洛佩斯(R.S.Lopez)“穆罕默德和查理曼:修订本”(“Mohammed and Charlemagne:A Revision”),《史鉴》,XVIII(1943),14—38。
注1116 L.哈尔芬(L.Halphen):“11世纪和12世纪欧洲人对地中海的征服”(“La Conquête de la Mediterranée par les Europeens au XIe et au XIIe siècles”),《纪念H.皮朗史学文集》(Melanges d’histoire offerts à H.Pirrenne),I,175。J.埃伯索尔特(J.Ebersolt):《东方和西方》(Orient et Occident),I,56—57。N.约尔加刊于《东南欧历史杂志》,VI(1929)的文章,77。
注1117 见A.A.瓦西列夫:“查理大帝和哈伦·阿尔-赖世德”(“Charlemagne and Harun ar-Rashid”),《拜占庭年鉴》,XX(1913),63—116。布莱耶尔:《十字军》第5版,1928年,22—34。布莱耶尔:“查理大帝和巴勒斯坦”,《历史杂志》(Revue historique),CLVII(1928),277—291。对这个问题,布莱耶尔提供了完整的参考书目。
注1118 E.乔兰森(E.Joranson):“所谓的巴勒斯坦法兰克保护区”(“The Alleged Frankish Protectorate in Palestine”),《美国历史评论》,XXXII(1927),260。亦见V.巴托尔德“查理大帝和哈伦·阿尔-赖世德”(“Charlemagne and Harun ar-Rashid”),《基督教东方》Christionsky Vostok,I(1912),69—94。
注1119 A.克莱恩克劳兹(A.Kleinclausz):“关于查理大帝在圣地设保护区的传说”(“La Legende du peotectorat de Charlemagen sur la Terre Sainte”),《叙利亚》(Syria),VII(1926),211—233。St.任西曼:“查理大帝和巴勒斯坦”(“Charlemagne and Palestine”),《英国历史评论》,L(1935),606—619;巴勒斯坦查理大帝保护权的理论应视为一个传说(619)。
注1120 见原书第308—310页。
注1121 布莱耶尔:“查理大帝和巴勒斯坦”,《历史杂志》,CLVII(1928),38—39。
注1122 G.施伦伯格(G.Schlunberger):《10世纪末的拜占庭史诗》(L’Épopée Byzantine à la fin du dixième siècle),II,442。
注1123 M.卡纳尔(M.Cnard):“历史上和传说中阿拉伯人对君士坦丁堡的远征”(“Les Expéditions des arabes contre Constantinople dans l’histoire et dans la légende”),《亚细亚杂志》(Journal Asiatique),CCVIII(1926),94。
注1124 V.罗森(V.Rosen):《保加利亚人的屠杀者瓦西里皇帝》(The Emperor Basil Bulgaroctonus),47;俄文版,40。安条克人雅希亚 ·伊本·赛义德(Yahis Ibn Saïd Antiochenisis):《编年史》(Annales),L.切克霍(L.Chcikho)编,201。
注1125 《保加利亚人的屠杀者瓦西里皇帝》,356。
注1126 布莱耶尔从施伦伯格的《10世纪末的拜占庭史诗》,II,448中找到雅希亚的断言。施伦伯格通过罗森的著作使用了雅希亚的论断,提出了与罗森的假设相关的正确记述。
注1127 见E.弗里曼(E.Freeman)《诺曼人征服英国史》(The History of the Norman Conquest of Englan),I,473;II,187。埃伯索尔特:《东方和西方》,79。布莱耶尔:“查理大帝和巴勒斯坦”,《历史杂志》,CLVII(1928),45。
注1128 V.G.瓦西列夫斯基:“11、12世纪君士坦丁堡的瓦兰几亚-罗斯人和瓦兰几亚-英国人兵团”(“The Varangian-Russian and Varangian-English Company in Constantinople in the Eleventh and Twelfth Centuries”),《著作集》,I,265—266。K.杰尔斯特(K.Gjerset):《诺威人民史》(History of the Norwegian People),I,278。
注1129 《圣伍尔弗拉米尼神迹奇事》(Miracula S.Wulframni),D.T.马比雍编,381—382。埃贝索尔特:《东方和西方》,74。
注1130 “罗斯修道院院长丹尼尔的生活和朝圣”,《东正教巴勒斯坦文集》(Pravoslavny Palestinsky Sbornik),III(1887),15—16;B.德基特洛沃(de Khitrowo)编,I,12以下。H.樊尚和N.阿贝尔:《耶路撒冷》,II,258。
注1131 “罗斯修道院长丹尼尔的生活和朝圣”,德基特洛沃编,I,12以下。《萨乌福朝拜耶路撒冷和圣地》(Pilgrimage of Saewulf to Jerusalem and the Holy Land),8。
注1132 《弗里吉亚的城市和主教管区》(The Cities and Bishoprices of Phrygia),I,16、27。J.W.汤普逊也认可这一观点,他在其《中世纪经济社会史》第391页错误地将此论断归于W.拉姆赛(W.Lamsay)的文章:“穆斯林和基督教徒争夺小亚细亚之战”(“The War of Moslem and Christian for the Possession of Asia Minor”),《当代评论》(Contemporary Review),XC(1906),1—15。关于11世纪末巴勒斯坦的突厥人,参见P.E.莱昂(P.E.Riant)“十字军历史评论目录”(“Inventaire critique des letters historiques de croisades”),《东方拉丁文献档案》(Archives de l’orient latin),I(1881),65。
注1133 L.哈尔芬:《野蛮人:11世纪突厥人征服时期的大规模侵略行动》(Les Barbares:des grandes invasions aux conquêtes turques du XIe siècle),387。亦见埃德曼《十字军运动的兴起》,特别见363—377。
注1134 T.哈维(T.Havet):《吉尔伯特书信集(983—997年)》(Letters de Gerbert,983—997),22页及注3。N.巴布诺夫(N.Bubnov):《作为史料的吉尔伯特书信集》(The Collection of Gerbert Letters as a Historical Source),II,230页注137。亦见居贝尔:《第一次十字军运动史》(1881年第2次修订版),458—459。
注1135 J.P.米涅编:《拉丁教父著作全集》,CXLVIII,326。
注1136 同上书,329。
注1137 J.P.米涅编:《拉丁教父著作全集》,CXLVIII,386。
注1138 J.P.米涅编:《拉丁教父著作全集》,CXLVIII,290。见C.科勒(C.Kohler)发表于《历史杂志》上的文章,LXXXIII(1903),156—157。埃德曼:《十字军运动的兴起》,149。
注1139 居贝尔:《第一次十字军运动史》(1881年第2次修订版)。
注1140 见E.乔兰森(E.Joranson)“1064—1065年的德意志人大朝圣”(“The Great German Pilgrimage”),《十字军和其他史学论文,致丹那·C.穆恩罗》(The Crusade and Other Historical Essays Presented to Dana C.Muro),39。
注1141 见E.乔兰森“1064—1065年的德意志人大朝圣”,《十字军和其他史学论文,致丹那·C.穆恩罗》,40。
注1142 O.多比亚齐-罗杰斯特文斯基(O.Dobiache-Rojdestvensky):《十字军时代;十字军运动中的西方》(The Epoch of the Crusades;the West in the Crusading Movement),16。
注1143 见布莱耶尔《十字军》,42—50对朝圣者的描述。亦见乔兰森“1064—1065年的德意志人大朝圣”,《十字军和其他论文,致丹娜·C.穆恩罗》,4,n.to p.3;40页注141。在C.克拉姆普(C.Crump)和E.雅各布(E.Jacob)编《中世纪遗产》(In the Legacy of the Middle Ages)63页,有以下误导性断言:“朝圣时代深化了人们对实际利益的追求,十字军才随之而来。”
注1144 乔兰森:“1064—1065年的德意志人大朝圣”,《十字军和其他论文,致丹娜·C.穆恩罗》,42。
注1145 H.洛伊(H.Loewe):“塞尔柱人”,《剑桥中世纪史》,IV,316。
注1146 例如,见K.克伦巴赫《拜占庭文献史》,420。樊尚和阿贝尔:《耶路撒冷》,II,xxxvii。
注1147 夏尔·迪尔:《一个贵族共和国:威尼斯》(Une république patricienne:Venise),33。
注1148 F.切罗内(F.Cerone):“阿拉贡的阿方索的东方政策”(“La politica orientale di Alfonso d’Aragona”),《那不勒斯省历史档案》(Achivio storicoper le provincie Napolitane),XXVII(1902),425。
注1149 乌尔班二世训令,1089年7月1日发于罗马,见J.D.曼西《新编圣公会议文集》,XX,701。米涅:《拉丁教父文献全集》,CLI,302—303。P.雅非(P.Jaffé):《罗马教廷登记册》(Regesta Potificum Romanorum),I,663(no.5401)。见莱昂“十字军历史文书评注”(“Inventaire critique”),《东方拉丁文档案》,I(1881),68—69;对于这封教宗诏书的真实性,莱昂持怀疑态度,但又说不出站得住脚的理由。见埃德曼《十字军运动的兴起》,295页及注38。
注1150 V.O.克鲁切夫斯基(V.O.Kluchevsky):《俄罗斯史》(A History of Russia),C.J.赫加斯(C.J.Hogarth)译,I,192;1906年俄语第2版,I,344—345。见莱布《11世纪末期的罗马、基辅和拜占庭》,276页注1,277。虽然罗斯编年史对十字军不置一语,但11世纪的罗斯人应该知道十字军。N.约尔加:《东方和罗曼尼亚事件选》(Choses d’Orient et de Roumanie*),39—40,其中否认罗斯与十字军的关系。D.A.拉索夫斯基(D.A.Rasovsky):“波洛伏齐人,波洛伏齐军事史”(“Polovotzi,Military History of Polovotzi”),《康达可夫研究院年鉴》。XI,(1940),98。
* 此处的Roumanie,指拜占庭首都周边地区,不是罗马尼亚。——译者
注1151 《11世纪末期的罗马、基辅和拜占庭》,276页注1。
注1152 杰尔斯特(Gjerset):《挪威人》(Norwegian People),I,313—314。见P.E.莱昂《斯堪的那维亚人对圣地的远征和朝拜》(Expéditions et pèlerinages des scondinaves en Terre Sainte),127—171。
注1153 M.布罗塞特(M.Brosset):《格鲁吉亚史》(History de la Géorgie),I,352—353。亦见A.第尔(A.Dirr)“格鲁吉亚”,《伊斯兰教百科全书》,II,139—140。W.E.D.艾伦(W.E.D.Allen):《格鲁吉亚人民史》(A History of the Georgian People),95—97。
注1154 见D.C.穆恩罗(D.C.Munro)“1095年皇帝阿列克修斯一世曾经在皮亚琴察会议上求援吗?”(“Did the Emperor Alexius I Ask for Aid at the Council of Piacenza,1095?”),《美国历史评论》,XXVII(1922),731—733。J.盖伊:《11世纪的教宗和基督教》,366。莱布:《11世纪末期的罗马、基辅和拜占庭》,180。布莱耶尔:《查理大帝和巴勒斯坦》,《历史杂志》,CLVII(1928),61—62。多尔格:《未公布的希腊文献汇编》,II,43(no.1176),有很好的参考书目。夏朗东在《第一次十字军史》(I,156)中认为皇帝使者到皮亚琴察是为了重新开始教会合一的谈判;亦见17—18。R.格鲁塞(R.Grusset):《十字军和耶路撒冷的法兰克王国史》(Histoire des Croisades et du royaume franc de Jerusalem),I,5。19世纪中叶,F.帕尔格雷夫(F.Palgrave)提出一个异想天开的理论:皮亚琴察的希腊使者实际是塔兰特的博希蒙德派来的间谍,见《诺曼底和英格兰史》(The History of Normandy and of England),IV,509—510。见尤塔尔(Yewdale)《博希蒙德一世》(Bohemond I),I,34页注1。
注1155 《第一次十字军运动史》,182。
注1156 安娜·科穆宁娜:《阿列克修斯》,VI,12;赖弗谢德编,I,220;道斯编,163。
注1157 F.邓卡夫(F.Duncalf):“教宗的第一次十字军计划”(“The Pope’s Plan for the First Crusade”),《十字军及其他论文》,48—49。
注1158 D.C.穆恩罗:“1095年教宗乌尔班二世在克莱蒙的演讲”(“Speech of Pope Urban II at Clermont”),《美国历史评论》,XI(1906),231—242。
注1159 P.马斯:“皇帝阿列克修斯一世的诗”(“Die Musen des Kaisers Alexios I”),《拜占庭杂志》(德文),22(1913),357—358,328—329。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这段文字尚未在涉及第一次十字军历史的研究中使用过。
注1160 安娜·科穆宁娜:《阿列克修斯》,V,5;赖弗谢德编,II,76;道斯编,250。该段最后一句,道斯译为:“把这看成必然结果。”
注1161 见M.卡纳尔(M.Canard)在“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世界的圣战”(“La Guerre sainte dans le monde islamique et dans le mond crétien )”一文中做的重要研究,《非洲杂志》(Revue africaine),LXXIX(1936),605—623。卡纳尔还强调,11世纪的拜占庭并不存在圣战的观念。
注1162 关于佛兰德的罗伯特二世,可参见M.M.克纳彭(M.M.Knappen)“第一次十字军时期的佛兰德的罗伯特二世”(“Robert II of Flanders in the First Crusade”),《十字军和其他论文》,79—100。
注1163 见尤塔尔《博希蒙德一世》,I,44。在途经巴尔干半岛到拜占庭途中,博希蒙德尽量顺从阿列克修斯和他的使者的意愿(第40页)。但尤塔尔指出:“在利欲熏心的计划背后,博希蒙德抱着什么目的参加十字军,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知道。”(第44页)
注1164 同上书,38。
注1165 《书信集》,IX,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CXXVI,324—325。
注1166 《罗马帝国衰亡史》,布瑞编,chap.59。
注1167 D.比凯拉斯(D.Bikélas):《拜占庭时期和近代的希腊》(La Grèce Byzantine et moderne),29。比凯拉斯:《关于基督教希腊问题的七篇论文》(Seven Essays on Christian Greece),布特侯爵约翰译,35—36。
注1168 《第一次十字军史》,159—160。
注1169 《大马士革十字军编年史》(The Damascus Chronicle of Crusaders),H.A.R.吉布(H.A.R.Gibb)译,41。
注1170 参见尤塔尔《博希蒙德一世》,44。G.德热法尼翁:“卡帕多细亚碑铭文和尼西亚的希腊帝国史”(“Les Inscriptions cappadociennes et l’histoire de l’Empire Grec de Nicée”),《东方基督教杂志》,I(1935),244—245。
注1171 详情参见尤塔尔《博希蒙德一世》,52—84。夏朗东:《第一次十字军史》,177—249。
注1172 安娜·科穆宁娜:《阿列克修斯》,XI,22;赖弗谢德编,II,140—141。见夏朗东《第一次十字军史》,II,236页注6。尤塔尔:《博希蒙德一世》,102页注99。此传说流行于西方。在中世纪,装死和假葬的记述有据可考。见瓦西列夫斯基《著作集》,I,234—235。
注1173 “圣战历史”(“Historia belli sacri[〈图德伯特历史的模仿与续篇〉Tudebodus imitatus et continuatus]”),D.布凯(D.Bouquet):《十字军运动史汇编》(Recueil des historiens des croisades),III,228。尤塔尔:《博希蒙德一世》,106。
注1174 尤塔尔:《博希蒙德一世》,108、115。此观点得到A.C.克雷(A.C.Krey)的支持:“《帝王传记》中一个被忽略的片断及其与第一次十字军文学的联系”(“A Neglected Passage in the Gesta and Its Bearing on the Literature of the First Crusade”),《十字军和其他论文》,76—77。
注1175 博希蒙德的原稿可在安娜·科穆宁娜的著作中找到,《阿列克修斯》,XIII,12;赖弗谢德编,II,209—221;道斯编,348—357。参见尤塔尔《博希蒙德一世》,127—129;多尔格:《未公布的希腊文献汇编》,II,51—52(no.1243);很好的参考书目。
注1176 《书信集》,XVI;米涅编,《希腊教父著作全集》,CXXVI,529。
注1177 《第一次十字军史》,I,321—322。
注1178 F.夏朗东:《科穆宁王朝。11、12世纪拜占庭帝国研究》(Les Comnène.Etudes sur l’Empire byzantin au XIe siècle)(以下简称《科穆宁王朝》),II,10。
注1179 尼西塔斯·科尼阿特斯:《历史》,波恩版,23。
注1180 选自《12世纪的乌戈尔(匈牙利)人和斯拉夫历史》(History of Ugria〈Hngary〉 and the Slaves in the Twelfth Century),26—27。
注1181 《拜占庭史料集》(Fontes rerum byzantinarum),W.莱格尔(W.Regel)编,II,334。至今为止,无人使用过这个资料。赞颂者将帕齐纳克人和其他侵犯拜占庭的北方部落称为斯基泰人和游牧人。
注1182 提尔的威廉(William of Tyre):《海外领地政治编年史》(Historia rerum in partibus transmarinis gestarum),XV,3;载《十字军历史汇编》,I,658—659;E.A.C.克雷英译本,II,97。
注1183 莱格尔:《拜占庭史料集》,II,358—359。
注1184 雅尼斯·辛那姆斯:《历史》,波恩版,25。尼西塔斯·科尼阿特斯:《历史》,波恩版,56。提尔的威廉:《海外领地政治编年史》,XV,21,《十字军历史汇编》,I,691;克雷英译文,II,126。
注1185 莱格尔:《拜占庭史料集》,II,338 、339。
注1186 莱格尔:《拜占庭史料集》,336、346、353。作者认为诗中所言凯尔特橡树即指安条克的法兰克人公国。
注1187 弗莱兴的奥托(Otto of Freising):《皇帝腓特烈一世业绩》(Gesta Friderici I imperatoris),I,24(25);G.维茨编,33。
注1188 E.卡斯珀尔(E.Caspar):《罗杰二世(1101—1154年)和诺曼-西西里王国的建立》(Roger II〈1101—1154〉 und die Gründung der normannisch-sicilischen Monarchie)(以下简称《罗杰二世》),365。
注1189 J.夏博:“十字军历史片断(Un Épisode de l’histoire des croides)”,《M.古斯塔夫·施伦伯格纪念文集》(Mélanges offerts a M.Gustave Schumberger),I,179。
注1190 《第二次十字军历史研究》(Studies zur Geschichte des zweiten Kreuzzuges),96。
注1191 《十字军史》,55、57。
注1192 “两个帝国的联盟”,《斯拉夫研究文集》(Slavyansky Sbornik),II(1877),214;《著作集》,IV,22—23。
注1193 H.居贝尔:《关于第二次十字军》(Ueber den zweiten Kreuzzug),441。Th.乌斯宾斯基:《十字军史》,61。乌斯宾斯基:“曼纽尔·科穆宁的东方政策”(“The Eastern Policy of Manuel Comnenus”),《俄国巴勒斯坦学会报告》(Accounts of the Russian Palestine Society),XXIX(1926),114。参见库格勒《第二次十字军历史研究》,166页注60。
注1194 夏朗东:《科穆宁王朝》,287。
注1195 E.柯蒂斯(E.Curtis):《西西里的罗杰和1016—1154年南意大利的诺曼人》(Roger of Sicily and the Normans in Lower Italy,1016—1154),227。
注1196 参见F.夏朗东《诺曼人在意大利和西西里的统治》,II,135—137。亦见卡斯珀尔《罗杰二世》,376—384。
注1197 只有西方史料提及雅典的陷落和劫难。见卡斯珀尔《罗杰二世》,382页注5。
注1198 条约内容参见塔菲尔和托马斯《古代商业和国家历史条约集》,I,109—113。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525—529。
注1199 参照《出埃及记》,17:8—14。
注1200 扎哈利亚·冯·林根塔尔:《希腊-罗马法制史》,III,443。萨洛尼卡的尤斯塔修斯(Eustathii Thessalonicensis):《悼曼纽尔·科穆宁》(Manuelis Comneni Laudatio funebris),par.17;米涅:《希腊教父文献全集》,CXXXV,984。
注1201 尊者彼得:《书信集》,VI,16;米涅编:《拉丁教父文献全集》,CLXXXIV,424。
注1202 “两个帝国的联盟”,《斯拉夫研究文集》,II(1877),244;《著作集》,IV,55—56。
注1203 胡戈·法尔坎笃(Hugo Falcandus):《西西里史》(Historia sicula)载L.A.穆拉多里(L.A.Muradtori):《意大利历史资料手稿》(Scriptores rerum italicarum),VII,269。
注1204 弗莱兴的奥托:《皇帝腓特烈一世业绩》,2,49。
注1205 V.G.瓦西列夫斯基:“南意大利战争(1156—1157年)”(“The South Italian War,1156—1157”),《斯拉夫研究文集》,III(1876),400;《著作集》,IV,138。
注1206 夏朗东:《科穆宁王朝》,II,557。
注1207 G.施伦伯格:《夏蒂荣的雷金纳德》(Renaud de Chatillon),107。
注1208 《海外领地政治编年史》,XVIII,23;《十字军历史汇编》,I,860—861;M.鲍林(M.Paulin)编,II,232。该书的拉丁文本说:“他交出他的剑,接着扑倒在皇帝脚下,五体投地。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恶心。拉丁人的面子被他丢尽了。”提尔的威廉:《海外领地政治编年史》,E.A.巴布科克和A.C.克雷译,II,277。关于此事,参见普洛德罗姆斯的一首诗,见《十字军历史汇编》,II,305—310。
注1209 约翰尼斯·辛那姆斯:《历史》,IV,18;波恩版,183。
注1210 施伦伯格:《夏蒂荣的雷金纳德》,110、111。提尔的威廉:《海外领地政治编年史》,XVIII,23;《十字军历史汇编》,I,861:拉丁人的面子被丢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