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幸福的分类

二、热恋的激情

三、性爱的倒错

四、禁欲的解救

一、幸福的分类

亚里士多德将人生的幸福分成三类,那就是自外界得来的幸福、自心灵得来的幸福和自肉体得来的幸福。这种划分除数目外没有指出什么。据我所观察的人的命运中的根本不同点,可以分为不同的三类。

第一,什么是人:从“人格”一词的广泛意义来说,人就是人格,其中包括健康与精力、美与才性、道德品性、智慧和教育等。

第二,人有些什么:人有财富和他可能占有的事物。

第三,如何面对他人对自己的评价:也就是大家所知道的他人把你看成什么样子,或更严格一点来说,他人对你的观感如何。这可以从别人对你的意见中看出来,别人对你的意见又是从你的荣誉、名声和身份上表现出来的。

上面第一类的差异是自然本身赐给人的,正由于是自然本身赐给人的,它们对人生快乐与否影响之大和深刻,远超过后来两类对人的影响,后面两类只是由人安排的结果。所有具有特权身份或出生在特权世家的人士,即使他是出生在帝王之家,比起那些具有伟大心灵的人士来说,只不过是为王时方为王而已,具有伟大心灵的人,相对于他的心灵来说,永远是王。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最早的弟子麦关多鲁斯也说“从我们内心得来的快乐,远超过自外界得来的快乐”。生命幸福的主要因素,我们存在的整个过程,在于我们内在的生命性质是什么,这是天经地义和人人都可以体验到的事实。人的内在生命性质是我们心灵满足的直接源泉,我们整个感性、欲望和思想使我们不满足,直接的源泉也是因为我们内在生命的性质。另一方面来说,环境只不过会对我们产生一种间接的影响而已,这就是为什么外界的事件或环境对两个人的影响各不相同。即使环境完全相同,每一个人的心灵也并不全合乎他周围的环境,各人都活在他自己的心灵世界中。一个人能直接领悟的,也就是自己的观念、感受和意欲。外在世界的影响也不过是促使我们领悟自己的观念、感受和意欲。我们所处的世界如何,主要在于我们以什么方式来看我们所处的世界。正因为如此,世界相同,各人却大异其趣:有的人觉得枯燥乏味,了无生趣;有的人却觉得生趣盎然,极具意义。听到别人在人生经验历程中颇感兴味的事件,人人也都想经历那种事件,完全忘记那种事件会令人忌妒,在描述那些事件时,把自己的心灵落在那些事件所具有的浮泛意义中。某些事情对天才来说是一种极具意义的冒险,但对凡夫俗子来说却单调乏味,毫无意义。在歌德和拜伦的诗中,有许多地方是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不平凡。愚痴的读者忌妒诗人有那么多令人愉快的事物,他们除了忌妒外,也不想想诗人有着莫大的想象力,只是把极为平凡的经验变得美丽和伟大。

同样地,对一个乐观的人来说,某种情景只不过是一种令人发笑的冲突,忧郁的人却把它当作悲剧,但在恬淡的人看来又毫无意义。所有这些都须依赖一种事实,那就是要了解和欣赏任何事件,必须具有主体和客体两种因素,主体和客体关系的密切和必然连接在一起,就像水中的氢氧与氧关系密切和必然连接在一起一样。在一种经验中客体或外界因素一样,但主体或个人对它的欣赏却因人而异,每一个人对相同的客体看法都不同。愚痴的人认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微不足道,这就好像在阴霾的天气里看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一样,以为并不值得流连忘返;或者就像在不太好的多棱镜中看画,多棱镜固然不好,拍摄出来的画未必不好。明白一点说,每一个人都受自己意识的限定,我们并不能直接地超出自己意识的限定而变成另一个人,因此,外界的帮助对我们并没有多大用处。同在一个舞台上,有的人是帝王,有的人是阁员,有的人是将军、士兵或仆人和其他等,他们彼此的不同只不过是外在的不同而已,但各种角色内层核心的实在性是相同的。大家都是可怜的演员,对自己的命运充满着渴望与焦虑。在人类的生命中就正是这种情况,各人依身份和财富的不同而扮演不同的角色,但这决不意味大家内在生命的快乐与欢愉有什么差异。我们都是集忧患困厄于一身,可怜兮兮地活到死而已,每个人展示生命内容的原因当然不同,但生命形式的基本性质是一样的。各人的生命强度自然也因人而异,生命强度的差异绝不是要符合各人所应扮演的角色,或者要符合地位和财富的有无。因为事物的存在或发生,仅存于我们的意识下,且只是为意识而存在,人的意识素质是人的最重要的事物。在大部分情况中,意识素质的重要性远超过形成意识内容的外在环境。世界上一切的骄傲与快乐,对虫子的迟钝心灵来说,当然微不足道。虫子的迟钝心灵决不能与塞万提斯在悲惨的监牢中写《堂吉诃德》时的想象相比。生命的实在客观的一半是在命运中,在不同的情况中采取不同的形式。另外主观的一半却属于我们自身,生命自始至终就是这种情况。

因此,无论外在的环境如何不同,每个人的生命终其一生都是具有相同的性质。生命就像在一个题目上发挥不同的内容而已,任何人绝不能超出他的个性。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一种动物总是狭小地限定在自然所赋予它的那种不可更改的性质中。我们努力使自己所“宠爱的对象”快乐,必须就着那个对象的性质和限定在它所能感受的范围以内。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所能获得的快乐,事先就由我们的个性决定了。人的心性能力更是这种情况,人的心性决定了我们是否能觅取较高生命精神价值享受的能力。心性能力如果不高,又不加以外在的努力,别人或者财富是不能把他提升到人的一般快乐和幸福以上的。虽然人也具有一半动物性,但如果心性高的话,是可以提升自己的。心性不高的人幸福和快乐的唯一源泉是他的感官嗜好,充其量是过一种舒适的家庭生活,与低级的伴侣在一起俗不可耐地消磨时光。教育对这类凡夫俗子也不能增加他的精神价值,人的最高、永恒和丰富的快乐实是他的心灵,虽然我们在青年时不了解这一点,事实上却是如此的,心灵的快乐主要又在依赖我们心灵的能力。很明显的是,我们的幸福大半依赖我们的本性和我们的个性,所谓命运一般是指我们有些什么,或者我们的名声如何。就这一点来说,我们当然可以促进我们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内在的生命富有的话,我们就不会奢求我们有些什么了。另一方面,愚人终其一生还是愚人,即使在乐园中被美女包围,他也难以脱离愚人的个性。

通常的经验指出生命中的主体因素的重要性,对人生的快乐与幸福来说,实远超过客观因素,这从饥者不择食、少年与成年人不能相与为伍到天才和圣人的不同生活均可看出来。在一切幸福中,人的健康超过任何其他幸福,我们真可以说一个身体健康的乞丐要比一位疾病缠身的国王幸福得多。一种平静欢愉的气质,快快乐乐地享受非常健全的体格,理智清明、生命活泼、洞彻事理、意欲温和、心地善良,这些都不是身份与财富所能做成或代替的。因为人最重要的在于他自己是什么,当我们独处的时候,也还是自己伴随自己,上面这些美好的性质既没有人能给你,又没有人能拿走,这些性质就比我们所能占有任何其他事物重要,甚至比别人如何看我们来得重要。一个具有理智的人在完全孤独的时候沉没于自己的遐思中,也其乐无穷。来自世俗的快乐,剧场、游览、娱乐并不能使愚人忘掉烦恼。一个有着良好、温和优雅性格的人,即使是在贫乏的环境中也能怡然自得;然而一个贪婪、充满嫉妒和怨恨的人,即使他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的生命也是悲惨的。具有常乐的特殊个性的人士,他拥有高度的理智,别人所追求的那些快乐,对他来说不但是多余的,甚至是一种负担和困扰。当苏格拉底看到许多奢侈品在贩卖的时候,他不禁说道:这个世界有多少东西是我不需要的啊!

因此,我们生命快乐的最重要和最基本因素是我们的人格,如果没有其他原因的话,人格是在任何环境中活动的一个不变因素。人格不像在此文中另两类所描述的幸福一样,并不是命运可以支配的,也不是人可以扭曲的。正因为这样,人格比另两类所描述的幸福之相对价值,就更具有绝对性价值,这样一来,常人把握人就比一般人所想象的困难得多。在此,时间又进入到我们的生命中而发挥其无限的作用,我们受时间的影响,肉体和精神的种种便将渐渐消失,唯有道德的品性才不受时间的影响。就时间所造成的毁灭性结果来看,在此文当中另两类所指的幸福,因不受时间的直接左右,这样在事实上就似乎优于第一类。由这两类所得的幸福尚有其他的益处,那就是由于它们极具客观和外在的性质,要得到它们是不难的,至少每个人都可能占有它们。但是,所谓主体性就不是随时可以得到的,主体性是与生俱来的一种神奇的权利,主体性是不变的,是不可让与的,这对人生的命运来说是注定不变的。一个人的命运自生开始是如何的不能改变,如何只能在已注定的生命活动线上开展自己,我们的生命像行星一样,在什么样的位置就在什么样的位置。古代的女巫和先知们就断言人不能逃脱自己生命的道路,也不能借时间的任何力量改变自己生命的道路的。

在我们生命力量中唯一所能成就的事物,只不过是尽力地发挥我们可能具有的个人品质,且只有依我们的意志的作用来跟随这些追求,寻求一种圆满,承认可以使我们圆满的事物,和避免那些使我们不能圆满的事物。这样一来,我们便选择那些最适合我们发展的职位、职业以及生活方式。

我们可以想象一位具有极大体力的人士,他由于环境被迫做一种固定的工作,从事某种手工的精细工作,或者研究某种需要其他能力的脑力工作,而恰好他又没有这种能力。处在这种环境下的人是一生都不会感到快乐的。更为不幸的一种人是他具有非常高的理智能力,却未得到高的发挥和被人雇用,而进行一种其体力不能胜任的劳动。我们是应该注意这种情形的,特别在青年时,应避免站在能力所不能胜任的悬崖上,或发挥多余的能力。

因为在人格下所描述的幸福,大大地超过其他所描述的幸福,懂得维护健康和培育心灵,就比只知聚集财富要聪明得多了,但这绝不是说我们可疏忽为生活获得必需的供给。就“健康”一词的严格意义来说,只是脑满肠肥,是对我们的快乐没有什么帮助的。许多富人常感不快乐,是因他们缺少真正的精神文化或知识,结果就没有理智活动的客观兴趣。因为人除了某些实在的和自然性的需求外,一切财富的占有,就对“幸福”一词的适当意义来说,影响是较小的。事实上,有时财富反而妨碍人们获得幸福,因为保存财富常给人带来许多不可避免的悬念。然而人乐于使自己富有是远超乎获得文化的兴趣,虽然人的文化对幸福的影响远超过财富对幸福的影响,人还是不断地追求财富。我们看到有许多人像蚂蚁一样,除了整天劳碌不停地聚集财产,其他便一无所知。这种人的心灵空白一片,结果是对任何其他事物的影响麻木不仁。他们对理智的高度幸福无能力感受,就只有沉迷在声色犬马中任意挥霍,求得片刻的感官刺激。如果幸运的话,他奋斗的结果,是得到了巨大的财富,死后留给继承人,或者乱花一通。像这种人的人生,看来虽像煞有介事和显得十分辉煌,实际上就和其他许多傻子一样,愚昧地度其一生而已。

因此,人自身具有什么样的人格,就基本决定了他有什么样的幸福水平。因为这是一种规则,大部分的人尽一切力量与贫穷做斗争,但那是很难获得真正幸福的。这种人的心灵是空虚的、想象是迟钝的、精神是贫乏的,物以类聚,他就只有和与他一样的人混在一起,放浪形骸、纵情纵欲。富有家庭的年少子弟继承了大量的财产后就尽情挥霍,究其原因,无非是心灵空虚,对自己的生存感到厌倦。他来到这个世界外表虽是富有的,内在却是贫穷的,他唯一无望的努力便是用自己外在的财富来弥补其内在的贫穷,企图从外界来获得一切事物,就像一个老人一样,努力地要使自己成为大胃王。结果是,一个内在贫穷的人到头来外在也变得贫穷。

前面所说的构成幸福的另外两类因素的重要性是无需我再强调的,今天的广告就一再宣称具有这两类因素的价值。至于第三类与第二类比较起来,因为只是存在于别人的意见中,在性质上就比较不重要了,然而每个人仍要追求名誉。另一方面,官位只有让服务政府的人去追求,而名声则是由少数人所追求的。在任何情况中,名誉都被视为一种无价的财宝,而名声则是一个人所能获得最宝贵的事物。只有愚蠢的人才会取爵位而舍财富。这第二类和第三类是一种相互关联的因果关系。要使别人喜欢自己,不论使用什么方式,其目的还是在于想得到我们所需要的。

二、热恋的激情

性的关系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任务。它是人类一切行为或举动不可见的中心点,戴着各色各样的面罩到处出现。爱情事件是战争的原因,也是和平的目的;是严肃正经事的基础,也是戏谑玩笑的目标;是智慧无尽的泉源,也是解答一切暗示的锁匙——男女间的互递暗号、秋波传情、窥视慕情等,这一切无非是基于爱情。不但年轻人,有时连老人的日常举动都为它所左右。纯洁的少年男女,经常沉湎于对爱情的幻想。一旦与异性发生了关系的人,更不时为性爱问题而烦恼。

恋爱之所以始终能成为最丰饶的闲谈题材,在于它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但这人人都关心的重大事项,为什么总要避开人家的耳目,而去偷偷摸摸进行呢?顽固的人甚至尽量装出熟视无睹的姿态,这也显示出这个世界是多么奇妙可笑。话说回来,其实性爱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世袭君主,它已意识到自己权力的伟大,倨傲地高坐在那世袭的宝座上,以轻蔑的眼神统制、驾驭着恋爱,当人们尽一切手段想要限制它、隐藏它,或者认为它是人生的副产品,甚至当作毫不足取的邪道时,它便冷冷地嘲笑他们的徒劳无功,因为性欲是生存意志的核心,是一切欲望的焦点,所以我把生殖器官称为“意志的焦点”。不仅如此,甚至人类也可说是性欲的化身,因为人类的起源是由于交配行为,同时两性交合也是人类“欲望中的欲望”,并且,唯有借此才得以与其他现象结合,使人类绵延永续。诚然,求生意志的最初表现只是为维持个体而努力,但那不过是维护种族的一个阶段而已,它对种族的热心、思虑的缜密深远,以及所持续的时间长度,远超过对个人生存所做的努力。因此,性欲是求生意志最完全的表现和最明确的形态。

为使我的基本理论更加清楚起见,在这里且以生物学方面的说明作为佐证。我们说过,性欲是一种最激烈的情欲,是欲望中的欲望,是一切欲求的汇集,而且,如获得个人式性欲的满足——针对特定的个体,就能使人觉得有如拥有一切,仿佛置身于幸福的巅峰或已取得了幸福王冠的感觉;反之,则感觉一切都失败了。这些事情也可与生理学方面取得对照:客体化的意志中,即人体的组织中,精液是一切液体的精髓,是分泌物中的分泌物,是一切有机作用的最后结果。同时,由此可再认识:肉体不过是意志的客体化,即它是通过表象形式的意志。

恋人之间爱情的增进,不外乎是希望产生新个体的生存意志而已。不但如此,在情侣们充满爱慕的眼神相互交接的那一刹那,已经开始燃烧着新生命的火焰,像是告诉他们:这个新生命是个很调和并且结构良好的个体。为此,他们感到需要融合为一体而继续共同生存的希望,这种希望在他们所生育的子女中得到实现,两人的遗传性质融合为一,在子女身上继续生存。反之,男女间若难以激起情愫,甚或互相憎恶怨恨。即使可以生育,其子女的内在体质,也必是不健全、不调和的。所以,在西班牙加特隆的笔下,尽管先把莎密拉密丝王妃称为“空气女郎”,但后来仍把她描写成谋杀亲夫的恐怖女人,这里实在隐含着深刻的意义。

归根结底,两性之间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紧密的连接,就是由于各种生物的种族求生意志的表现。这时的意志,已预见到他们所产生的个体,很适合意志本身的目的和它本质的客观化。这个新个体,意志(即性格)是遗传自父亲,智慧遗传自母亲,而同时兼容两者的体质。但大致来说,姿容方面比较近于父亲,身材大小方面则多半类似母亲。这是根据试验动物的变种所产生的法则,这个法则的主要理论基础是:胎儿的大小依据子宫大小而定。至于各人特有的个性究竟如何形成,我们还无法说明,正如我们无法解释热恋男女那种特殊的激情一般。我想两者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只是一方面较含蓄(指个性),而另一方面较露骨而已(指男女激情)。至于新个体开端是如何,其人生命的要点如何那就要看他的父母在互相爱恋的瞬间是何等情况而定了。

如世人所常说的,当男女以憧憬的眼神互相交会的那一瞬间,便已产生新个体的最初萌芽。当然,这时的幼芽也像一般植物的新芽,脆弱而且易折。这个新个体即所谓的新理念,即灵魂和意念一切理念都是非常贪婪激烈地猎取分配予它们的材料,努力着想要登上现象界即肉体。同样地,人类个性的特殊理念,以最大的贪欲和最激烈的态度,以便在现象界中能实现他的目标。这种贪欲的激烈程度,就是决定于恋人之间的情热。男女间的情热可区分为许多等级,我们不妨把它的两极端称为“平凡的爱情”和“天上的爱情”。从它的本质来看,本来是相同的,无所谓等级的差别,只是若情热愈趋个人化,换句话说,被爱者的一切条件和性质,愈能适应或满足爱者的愿望要求则愈能增加力量而已。那么,问题的关键何在呢?以下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方可明白。首先,吸引异性的首要条件是健康、力和美,也就是说恋爱的本钱是青春,这是因为意志想努力表现出一切个性特点的人类特质的缘故。所谓恋爱三昧,实无出这几个范畴。其次,当恋情进入下一个阶段后,即出现若干特别的要求,有了这些要求,同时双方均预估能满足各自的恋心时,感情就会逐渐上升。但只有两个个体都觉得非常适合的时候,才能产生最高度的激情,这时,父亲的意志(性格)和母亲的智慧合二为一,新个体告成。这表现于全种族的一般性生存意志,此一个体能够适应意志本来的强大力量,因而感到一种新的憧憬,这种憧憬的动机超越个人的智慧范围。它就是真正伟大的激情之魂。

人在恋爱的时候,往往呈现滑稽的或悲剧的现象,那是因为当事者已被种族之灵所占领、所支配,已不复是他原来的面目了,所以他的行动和原本的个性完全不相一致。恋爱达到更深一层的阶段后,他的思想不但非常诗化和带着崇高的色彩,而且也具有超绝的、超自然的倾向,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完全脱离了人类本来的、形而下的目的。何以如此?那是因为恋爱中人受种族之灵的鼓舞,了解它所担负的使命远较个体事件重大,且受种族的特别依托,指定他成为“父亲”,他的爱人成为“母亲”,具备他们两者的素质,才可能构成将来无限延续的子孙的基础。而且,此时尽管客观化的生存意志明显地要求他们制造子孙,但这种恋爱,并未草率应诺。怀着这种超绝感情的恋人,他们的心灵已超越凡俗之物,飞扬于比自己更高的空中,所以,在原本的肉体欲望中,也罩上庄严的色彩。为此,即使一个一生生活最平淡的人,他的恋爱也是很富诗意的插曲。这种情形下的恋爱故事,多半呈喜剧。种族中的客观化意志所担任的使命乃是为堕入情网中的男人的意识蒙上“预想”的面具,若和她结合,必可获得无限幸福的预感。当恋情达到最高度时,这种幻想迸发出灿烂的光辉,如果不能与爱侣结合,即顿感人生空虚乏味,连生命也丧失所有魅力了。此时他对人生的嫌恶已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有时甚至自寻了断以求解脱。这类人的意志,不是被卷入种族意志的漩涡中,就是种族意志的力量太强,以致压倒了个人意志。所以,他们如果不能以前者的资格活动(即不能发挥种族意志),也会拒绝在后者的情形下苟活。但这时候的个体,以之作为种族意志的无限憧憬的容器,实在太脆弱了。“自然”为了挽救此人的性命,便使他疯狂。如果疯狂的面纱仍无法压住那绝望状态的意识,那只有以自杀或殉情收场了。

话说回来,并非恋爱的热情不能得到满足,才招致悲剧的结局。“圆满”的恋爱收场,不幸的恐怕比幸福的还多。这是因为激情所要求的,与当事者的周围环境不但不能一致,而且还破坏了他的生活计划,以致往往严重地损伤他个人的利益。恋爱不但会与外界环境相冲突,连和恋爱者自身的个性也常相矛盾,因为撇开性的关系,来观察你的恋爱对象,也许那还是你本来所憎厌、轻蔑或嫌恶的异性。但由于种族意志远较个体意志强烈,使恋爱中人对于自己原来所讨厌的种种特征,都闭着眼毫不理会,或者给予错误的解释,只企求与对方永远结合。恋爱的幻想就是如此地使人盲目,但种族的意志在达成任务之后,这种迷惘立刻消失,而遗下了可厌的包袱(妻子)。我们往往可发现一个非常理智又优秀的男人,却和唠叨的女人或悍妇结为夫妻。我们时常感觉奇怪,“为什么这些男人竟会做这样的选择”?看了上述的说明,足可给大家满意的答复了。因此,古人常说:“爱神是盲目的。”不但如此,陷入情网的男人,虽明知意中人的气质或性格,有使他难以忍受的缺点,甚至会给他带来痛苦与不幸,却仍不肯稍改初衷,而一意孤行。

你是否有罪?

我不想去探寻,也毫无所觉。

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

我只知道:爱你。

事实上他所追求的并非自己的事情,而是第三者——将来的新生命,然而,由于受幻想的包围,他们却以为对方正是自己所追求的目的了。这种不追求个人私利的行为,无论如何总是一种很伟大的态度,所以,激情也具备着崇高的旨意,并且常成为文学讴歌的主题。最后再谈到一种对其对象极端憎恶的性爱,柏拉图把这情形比拟成狼对羊的恋爱。这种状态完全是一厢情愿的,尽管男方爱得如醉如痴,但不管他如何的尽力,如何的恳求,对方也充耳不闻。这就产生了莎翁所说的“爱她又恨她”的情形。

这种爱恨交织的心理,有时会造成杀人继而自杀的局面,我们每年都可从报纸上发现两三起这种实例。歌德说得好:“被拒之恋,如置身地狱之火中,我真想知道是否还有比这更令人愤怒和诅咒的事情?”

恋爱时,对恋人示之以冷淡,甚至以使对方痛苦为乐,我们把它称为“残忍”,这样的说法实在并不过分,这样的事也是恋爱中常有的事。因为恋爱中人当时已被类似昆虫本能的冲动所支配,毫不理会理性所列举的各种道理,无视周围的一切事情,只知绝对地追求自己的目的,始终不松懈、不放弃。从古到今,因恋爱的冲动未得满足,脚上像拖着沉重的铁块在人生旅途上踽踽独行,在寂寞的森林中长吁短叹的,决不只佩脱拉克一人,只是在这烦恼的同时又具备诗人素质的,只有佩脱拉克一人而已。歌德的美妙诗句:“人为烦恼而沉默时,神便赐予他表达的力量。”这正是佩脱拉克的写照。

实际上,种族的守护神和个人的守护神,无时无地不在战争,前者是后者的迫害者和仇敌,它为贯彻自己的目的,时时刻刻都在准备破坏个人的幸福,有时连人民全体的幸福也变成种族守护神反复无常下的牺牲品。莎翁《亨利六世》第三部第三幕的第二、三场中,就可看到这种事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只因为人类本质的根基是种族,它具有比个人优先存在和优先活动的权利。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发觉这个道理,所以借丘比特的外形来表现种族的守护神,他的容貌天真得像儿童,却是残酷而充满恶意的恶神,也是专制、反复无常的鬼神,同时又是诸神和人类的主人。

希腊俗谚说得好:“爱神啊!你是统制诸神和人类的暴君!”

带着杀人的弓箭、盲目、背附翅膀,这是丘比特的特征。翅膀象征恋爱的善变无常,但这里的“无常”,通常只有在欲望满足后,引起幻灭感觉的同时才表现出来。

恋爱的激情是以一种迷惘为基础,使人误以为本来只对种族有价值的事,也有利于个人。但这种幻想,在种族的目的达成后,随即消失无踪。个体一旦被种族之灵遗弃后,回复到原来的贫弱和受诸多限制的状态,回顾过去才知道费了偌大气力,经过长期勇猛努力的代价,除了性的满足外,竟无任何收获!而且,和预期相反的,个体并不比从前幸福。于是,对此不免感到惊愕,并且省悟原来是受了种族意志的欺骗。所以,王子遗弃王妃一点儿也不足为怪。如果佩脱拉克的热情曾得到满足,他的诗歌也该像产卵后的母鸟一样,声音戛然而止,而沉寂无闻了。

恋爱的结婚是为种族的利益,而不是为个人。当然,这情形当事者并无所知,还误以为是追求自己的幸福。不过,由于它真正的目的在于他们可能产生的新个体上,因此当事者知道与否,并无关紧要。他们由这一目的而结合,尔后再尽可能努力取得步调的和谐。但激情的本质是本能的迷惘,由此而结合的夫妇,其他方面有许多相异之处,前述的迷惘一旦消失,相异的素质便昭然出现。所以恋爱结婚,通常结局都是不幸的。西班牙有一句谚语说:“恋爱结婚的人,必定生活于悲哀中。”因为婚姻本来就是维持种族的特别安排,只要达成生殖的目的,造化便不再惦念婴儿的双亲是否“永浴爱河”,或只有一日之欢了。由双方家长安排、以实利为目的的所谓“利益婚姻”,反而往往比爱情的结合幸福些,因为此种婚约,能顾虑到种种因素条件,不管这些条件何其繁多,至少它很具体而实在,不会自然消失。并且,它总以结婚当事人的幸福为着眼点。当然,它对后代子孙是不利的。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若面临婚姻抉择的男人,只着眼金钱而不愿自己情热的满足,这是为个体而生存,并非为种族,此种表现是违反真理、违背“自然”原则的。所以,易于引起他人的蔑视。反之,为了爱情,不顾父母的劝告而毅然结婚的女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值得赞扬的。因为当她父母以自私的利己心作为忠告时,她却抉择了最重要的原则,并且遵循了造化的精神(应该说是种族的精神)。照以上所述来看,当结婚时,似乎是鱼与熊掌无法兼得,一定得牺牲个体或种族两者中的一方。是的,事实的确如此,因为爱情和现实的顾虑能够携手并进是一种罕有的幸运。同时,大多数人在智慧、道德及肉体上都有瑕疵,结婚时无法对爱情进行选择,往往是从各种外在的顾虑而决定,或在偶然的状况下结合。话说回来,利益婚姻也可以在讲究实利之余,兼顾到某种程度的爱情,这就是所谓的和种族的守护神取得妥协。

众所周知,幸福的婚姻并不多,因为结婚的本质,其目的并不为现任的当事者,而是为未出世的儿女着想。但性爱若附加上“性向一致”的友情,虽然不多见,也可缔结真正白首偕老的夫妻,这是从完全不同的根源所产生的感情,双方以最柔和的心情互相慰藉。然而它的发生几乎都在性爱获得满足而消失之后,才表现出来。性爱的发生,是男女以未来的第二代为主体在肉体、智慧、道德方面取得互相弥补和幸福的婚姻,更加上精神特性的调和。

那么,为什么在恋爱中男人竟会为心爱女性的秋波所眩惑,以致甘愿完全放弃自己,不惜为她做任何奉献和牺牲呢?无他,这是因为她身上有着不可磨灭的部分,以致其他的一切都无足轻重了。人们对于某一个特定的女性都有着活泼热烈的欲望,不,几近疯狂的欲望,这就是证明。我们存在的核心是难以打破的,而且这也正是这种本质核心永存于种族中的直接保证。如果认为本质的存在是芝麻小事,或加以轻视,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种错误的产生,是因为人们这样想。所谓种族的持续,虽和我们相类似,但不是任何方面都与我们相同的,而且它又是生存于我们所不能知的未来。这种念头,实源于对外部的认识,只见种族的外貌,而未考虑到其内在本质。实则内在本质才是人类意识核心的根底,而且此意识更具直接性,又是不受个体化原理拘束的物自体,存在于各色各样的个体中,无论并存或续存,其内在本质皆相同,这是切实渴望生存和永续的求生意志。即使个体死亡,它仍得以保存。话虽如此,但人类的生活并不比现在的状态为佳,因为生命就是不断地苦恼,然后死亡。然而如何才能让个体从痛苦的世界解脱呢?只有否定意志一途。由意志的否定,使个体的意志脱离种族的枝干,而停止其生存。然而,其后将是什么样的情景呢?彼时的个体意志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呢?这些问题只有任人解说了,因为我们还找不出足以证明它的概念和事实。佛教把生存意志的否定,称为“涅槃”,这也是人类一切认识力永远不能达到的境地。

现在,如果我们仔细观察熙熙攘攘的世界就会发现人们大都是为烦恼、痛苦、贫穷所困扰,再不就是充满无穷尽的欲求。为了防止各色各样的烦恼来袭,虽然每人都尽了全力,但他们除了只能保持这苦恼的个体的短暂生存外,再不容有其他的奢想了。然而,在这纷乱的人生中,我们仍看见情侣们悄悄交换互相思慕的眼光,不过,他们的眼神,为何总显得那么隐秘、那么猥琐、那么偷偷摸摸?这是因为他们原是叛徒,他们故意使所有即将结束的痛苦和辛劳继续延续下去。他们仍沿袭着祖先的做法,又揭开了另一场人生的序幕。

三、性爱的倒错

“你竟如此大胆,不顾羞耻也把这种话说出来,不怕受惩罚吗?”

“我不致受罚,因为我所据以论证的都是真理。”索福克里斯说。

在《性爱的形而上学》一文中,我曾顺便提到有关男性性倒错的事,说它是由于本能而被引入邪途的结果,本以为可以就此打住,无须详加解释。后来,我对这令人迷惑的问题重加思考,发现其中尚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并且也有解决的方法,很可当作前章所述诸事的前提,并可使之获得更清晰的了解,因此再作本文增补,同时附上例证。

男性性倒错就其征候而言,不仅是违反自然,而且是极端令人不齿、令人担心的怪现象。这种只有在人类天性完全倒错、混乱、堕落时才会发生的行为,应该是非常罕有的。但若根据实际经验来看,我们可发现事实适得其反。这种恶习,虽然可鄙可惜,却是时不论古今、地不分南北,处处皆曾发生,而且屡见不鲜。众所周知,在希腊和罗马时代,这种情形就相当普遍,不但可以毫无顾忌、不以为耻地公开谈论,而且还可以公然行之。这从当时作家的作品中,可以充分被证实。尤其诗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描写这方面的事情的。连那贞洁的罗马诗人维吉尔也不例外。在远古诗人笔下,甚至诸神,如奥弗齐(为此,梅娜犹才和他决裂)或塔密里斯等都有断袖之癖。同样,哲学家们对此一问题亦津津乐道,远比谈女性性倒错问题为多。尤其柏拉图,照他的著作读来,他几乎不知道人间尚有其他爱情。同时,斯多噶派的哲学家们,撰文议论认为此一行为适合于贤者。柏拉图在《乡宴》篇中提到苏格拉底虽对希腊政治家亚基比亚德百般挑剔,但对他能避免此项毛病却赞之为无比勇敢的行为。亚里士多德也把男性性倒错现象视为普通事情,并没有加以责难。居尔特人更把它公开化,且予尊重。还有,克里特岛民之间,甚至明订条文,以此作为预防人口过剩的手段,并且予以奖励。同时据传连身为文法者的希腊哲学家罗拉斯等人也有这种性变态倾向。罗马政治家塞禄说:“在希腊人中,一个青年如果没有‘娈童’,是一种耻辱。”对博览群书的读者而言,这种例证大概没有一一枚举的必要了。因为古代书籍中这类的记载俯拾皆是,读者也许可以联想起数百个。还有,连一些未开化的民族,尤其果尔族人,也非常流行这种恶习。我们再把视线转到亚洲大陆诸国,从上古到现在,亦复如是,虽然程度上有所差别,而且他们亦丝毫未加以隐讳。不提印度和中国人,光就波斯诸国,我们便可以发现诗人笔下以“男色”为题材远较“女色”为多。如波斯诗人莎狄《蔷薇园》中《爱情》一卷就是专门描写有关男性性倒错的。在《旧约》或《新约》中均载明这种行径应受惩罚,可见犹太人对此一恶习大概也不至于无所知悉。最后,再谈到基督教的发源地——欧洲,几世纪以来就一直靠宗教、法律和舆论力量来防止这种行为。中世纪时,任何国家对这种行为均处以极刑,法兰西到16世纪,仍明文规定处以火刑,意大利在19世纪初叶的三十年间,尚毫无通融地处以死刑,目前则是终身放逐。可知为了防止这种恶习,是有必要做如此严厉的处置的。但这些办法虽能奏效一时,事实上无法根绝。不管任何时代、任何场所、任何国度、任何阶级间,它总戴着最隐秘的面纱暗中进行,往往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倏然出现。中世纪以前虽然已有死刑的惩罚,但情况并未改观,我们从该时代的书籍中对于有关男性性倒错的记述或暗示,都可得到证实。

因此,从这种现象的普遍与不易根绝的事实,我们可以证明那是与人类的天性俱来的。荷拉士说得好:“天性,即使你带着耙子赶它出去,它也会立即再转回来。”仅仅凭着这点理由,它就可能经常在各个角落出现。所以,归根结底,我们绝对无法避免这种事实。我们虽可轻易地把这事实归纳出结论,也可和一般人一样指斥非难这种恶习,但这并不是我处理问题的方法。我与生俱来的天职就是彻底去探求真理、发现真相,找出事实的必然性结论。

当然,这种根本上既违反自然、违反人生目的的学说,本来就足以令人侧目,更别说去探求真相了。但无论如何,我们将勉力一试,求出解答。首先,我们要找出亚里士多德《政治论》第七章十六节其中的几段,作为立论的基础。根据他的见解,认为太过年轻与老迈,均不宜于生育。“因为所生育的子女,不论肉体或精神,大都不健全,不是瘦小,就是羸弱。”亚里士多德将此点定为个人应奉行的准则,对于一般社会则这样进言:“为下一代身体的强壮和健全计,结婚年龄不宜太早或过迟,因为这两种情形都不能使他们的子女满足,结果只有生育出虚弱的子女。”所以亚氏建议,凡是54岁以后的人,不论为健康或其他诸种理由,纵使尚有性行为能力,也不能让他们生男育女。下文他虽没叙出具体的实行办法,但在他的意见中曾明白指出,若在这种年龄怀孕时,可以堕胎方法行之,以为善后。

造化无法否认亚氏上述事论的真实性,根据“自然不是飞跃的”原则,所有的生物都是逐渐衰老退化的,它无法使男人的精液分泌骤然停止,然而它所最惦记的又是种族的纯净,它所关怀的是素质健全良好的个体。但事实上,这期间的生殖大都是生育身体羸弱、愚钝、病魔缠身或早夭的后代,同时,这些后代在将来还会把这些素质传给再下一代。

因此,自然在这种法则和目的之冲突下,往往陷于窘困不堪的境地。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自然在其本质上,实在不愿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手段。同样地,人们虽明知迟婚或早婚都有害于生殖,也无法期待他们以理性的冷静思虑来控制自己的情欲,于是,造化最后只有本着“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采取了最后一途,利用它惯用的道具——本能。这种本能,正如我在《性爱的形而上学》一文中所说的,不论任何场所,都在指导生殖工作,并能制造出一种奇妙的幻想来。但在目前,只有把人们的情欲引入邪途,才能达成造化的目的。总而言之,造化的心目中只有形而下的东西,根本不知道德为何物。不仅如此,造化和道德甚至根本是背道而驰的东西,它只想尽可能完全保持自己一贯的目的,尤其是种族目的。在肉体方面亦复如此,男人陷于性倒错虽然有害,但两害相权之下,毕竟不严重,于是造化就选择它作为种族恶化的预防剂。

因为造化的顾虑于此,所以男人的性倒错,大抵在亚里士多德所揭示的年龄后,才徐徐滋生,随着生育健壮子女的能力的衰弱,而渐次表现得更明显。这是造物者成竹在胸的安排。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从产生性倒错倾向到形成恶习为止,其间的距离非常远。古希腊人、罗马人或亚洲人,因未有防范的措施,易受实例的鼓舞而养成恶习,以致蔓延得相当广泛。反之,欧洲各地,由于宗教、道德、法律、名誉等诸种强力的动机予以摒弃,所以使人连想都觉得有所忌惮。我们不妨做出这样的估计,假如有300个人产生这种欲念,因为意志薄弱不堪其忧而见诸实行的愚者,顶多只有一两个而已。因为一般而言,人到了那种年龄,血液已冷却,性欲减退,同时理性亦已臻成熟,一举一动均较谨慎,并能习于忍耐。所以陷于此种恶习者,大抵只是禀性鄙恶的人。

男人一旦形成性倒错倾向,开始对女人感觉冷淡,严重者则由厌生憎。并且,男人的生殖力愈减退,反自然倾向愈具决定性,于是造化便达成了它预防种族恶化的目的。因之,性倒错完全是老人的恶习,传出这种丑闻的,也全是老人。壮年男人倒没有此种现象,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的事。当然,其中不能说没有例外,但那也是某些人生殖力偶然提早衰退的结果。造化为防预恶劣的生殖,所以把他们转移到另一个方向。因此,大城市中少数男色的不幸少年,只有对老人暗送秋波了,青壮年都不是他们的对象。古希腊也许因为实例和习惯,或者不免发生与此原则相悖的例外,但在作家笔下,尤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之辈的哲学家,都曾明白表示,通常爱好此道的都是老人。关于这点,希腊作家普鲁塔克曾说出几句话,颇值注目:“男性性倒错是人生盛年期过后,所产生的灰暗爱情,以之驱逐固有的纯洁爱情。”诸神中有男性爱人的,不是马斯、阿波罗、巴卡斯、梅尔克等,而是年华老大的宙斯、赫拉克里斯。但是,东方各国因行一夫多妻制度,女性大有不敷分配的现象,所以不得已才发生与此相悖的例外,或与其他女性人比率较少的地区,也有此现象。其次,未成熟的精液,也与老年人的衰退相同,只得产生羸弱、恶劣、不幸的后代。所以,青年朋友间往往也有性倒错的欲望,但因为青年期还能以纯洁、良心、羞耻等加以抵抗,所以,实际养成恶习的,并不多见。

综上所述,可知男人性倒错实是造化为预防危害种族而采取的一种间接手段。本来生殖力的衰老和未成熟,可以道德上的理由终结他们的生育,但我们不能作这样的期待,因为自然的营生中,原就不考虑道德问题。因而如若遵循自然法则,结果陷入穷途末路时,“两害相权取其轻”,它就采取应急手段,施出策略把本能导入邪途,虽然手法有点拙劣。总之,因为不幸的生殖,有着使全种族渐趋堕落之虞,造化有鉴于此,乃从最大的目的着眼而做出防患未然之计。而且,当他选择手段之际,他是毫不犹豫的。他做事的精神,正如蜜蜂之蜇杀其子。造化之所以容许这两种恶劣的事情发生,无非是为了避免更大的不幸。

我执笔本文的意图,主要在于解答上述的奇异问题,其次是为确证我在《性爱的形而上学》中所论的学说:对于造化而言,种族的利害总站在其他一切问题之先,所以,本能可以驾驭性爱,并使之产生幻想,包括本文所述的这种可惜而堕落的性欲在内。

此时造化的处理方法虽然是预防性、消极性的,但仍以种族的目的为最后目的。这种观察,正与我的形上学说明脉络一贯,且可获得更明晰的解释。总之,这虽是奇妙不可解的事情,然而它正是自然的本质。因此,在这种场合下,最主要的不是对恶习提出道性的警告,而是理解事物的本质。总之,我们固该排斥“男色”的现象,然而却不该忽略它的形而上学根据在于:求生意志虽对“男色”予以肯定,允许其开拓另一条情欲的补救之道,另一方面则断绝了它的生育机会,不使杂乱的素质进入遗传的因子里。

四、禁欲的解救

当个体化原理的迷惘面纱高举在一个人的眼前时,此人即无“人我”之别,对于别人的痛苦如自己的痛苦一样给予关心,他不但会尽自己的最大力气协助别人,并且为解救大多数人甚至可以牺牲一己。循此以进,若一个人认识最内在的真正自我,他必然愿意以己一身承担生存者以及全世界的痛苦。对他而言,一切灾难痛苦并不是旁人的事,他不会眼睁睁看着他人苦恼而无动于衷,只要他间接得知,不,只要认为别人有苦恼的可能,对他的精神就会产生相同的作用。因为他已洞察个体化原理,所以对一切都有息息相关的感觉,不像被利己心所束缚的人,眼中只有自己的幸与不幸,他能认识全体并把握其本质,他更看穿一切都是不停地流转,人生是苦恼和纷争的连续,人类只是继续着毫无意义的努力,他所看到的只有苦恼的人类、受痛苦摆布的动物和没落的世界。这一切,是那么切近地逼在他眼前,这种人如何会肯定不断被意志行为操纵的生存?如何会常被这种生存束缚,会受它太深的桎梏呢?

被利己心所俘虏的人,只认识个别的事物,只了解它们与自己的关系,而且它们还是出奇翻新的,经常成为欲望的动机。反之,若认识整体的表象及其本质的人,则可为抑制一切欲望开拓一条途径,将意志摆脱,进而达到以自由意志为基础的沉思、内省和完全无意志的境地。当然,被迷惘之面纱隐蔽的人,本身或许亦曾遭遇深刻的苦恼,或者曾接触他人的痛苦,而感觉到生存的无意义和痛苦,此时他们也许希望永久而彻底断绝一切欲望,切断欲望的根源,封闭流入痛苦的门扉,使自己纯化、净化。然而尽管他们这样努力,仍然很难避免受偶然和迷惘所诱惑,诸种动机复使意志重新活动。所以,他们永远无法解脱。即使他们是生存在痛苦之中,但偶然和迷惘时利用机会展现各种期待,使他们觉得现状并非理想的,享乐和幸福正向他们招手,于是他们再度堕入它的圈套中,又戴上新的手铐脚链。所以,耶稣说:富者之进天国难于锚索之穿针孔。

到处都是凉爽的场地,但我们是生存在必须不停地跳跃疾走的、由灼热的煤炭所合成的圆周线上。被迷惘而惑的人,只要偶尔在眼前或立足之处发现凉快的地方,便可得到慰藉,于是继续绕着圆周跑下去。但洞察个体化原理、认识物自体本质即认识其整体的人,并不因此而满意,他一眼便看穿全场的形势,因而迅即离开圆周线上摆脱意志,并否定反映于本身现象中的存在,其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从修德转移至禁欲,即他已不能满足于“爱别人如爱自己”,“为他人摩顶放踵”的仁心,而是对于戎生意志的现象以及充满苦恼的世界本质产生嫌恶。具体地说,他已停止对物质的欲求,时刻警惕使意志执着于某种事物,在心中确立对任何事都持漠不关心的态度。例如,一个健壮的人,必然通过肉体的生殖器表现性欲。但洞察个体化原理的人则已否定了意志,他谴责自己的肉体,揭穿它的把戏,因此,不论任何情况下都不追求性欲的满足。这是禁欲(或否定求生意志)的第一个步骤。禁欲借此而超越个人的生存,进而否认意志的肯定,他的意志现象遂不再出现,连最微弱的动物性亦皆消失。这正如完全没有光线的话,无明暗之、一般,随着认识的完全消灭,自然而然其他世界会消逝于乌有,盖因既无主观,当无客观之理。

写到这里,我想起吠陀经中的一节:“正如饥饿的孩子们拥向母亲的怀抱一般,世上的一切存在皆为等待圣者的出现而做牺牲。”这里的牺牲,即一般所谓的断念。德国宗教诗人安格勒西雷修斯首题名《把一切献给神》的小诗,也是在表示这种思想,诗云:

人啊!世上的一切都爱着你,

你的周围人山人海。

一切迎向你奔去,

俾能接近神。

德国神秘主义者叶克哈特在他的著作中亦有相同的阐述,他说:“耶稣说‘当我飞升离开地面时,将吸引万人前来归我’。耶稣与我俱可确证它的真实性。故说,善良的人可把一切东西的本来面目带到神的身边。一个物质对于另一者必有它的用途,例如,草之于牛、水之于鱼、天空之于鸟、森林之于动物,皆各有其用。由此事实显示,所有被造物都是为人类而造的,进而可说,被造物是为善良的人而创造,他将把其他被遗物带到神的身边。”叶克哈特言下之意好像在说,即使动物亦可得救。同时,这一段话可为《圣经》较难解的地方做诠释。

一个人虽能达到禁欲的境地,但他毕竟具备精力充沛的肉体,既有具体化的意志现象,就难免经常感到有被牵引进某种欲望的蠢动。因此,为避免使欲望的满足或生存的快感再度煽动意志,挑起自我意识的嫌恶和抗拒,他便需不断虐待意志,使禁欲不屈从于偶然发生的事,其本身即为一种目的。此时,他对自己想做的事,绝不去沾手;反之,对于非己所愿之事——即使除虐待意志之外实际毫无目的的事,也强迫自己去完成,因此,从意识压抑自己的欲望,进而,为了否定本身现象的意志,纵使别人否定他的意志,即加诸他的不正常举动,也不加抵抗。不管是出于偶然或出于恶意,凡是从外界所降临于他身上的痛苦,一律表示欢迎。既已不肯定意志,不管是侮辱、羞辱或危害,均欢迎它们加盟意志现象的敌对阵容,认为是绝佳的磨砺机会而欣然承受。他由这些痛苦和耻辱,而培养成忍人所不能忍的耐心和柔和的态度,从此情欲的火焰不再在体内燃烧,怒火也无法点燃,完全以不修饰外表的善来消灭恶。进一步又以同样的手法虐待意志客观化的肉体,因为肉体是意志表现的一面镜子,通常身体健壮必会促使意志产生新活动,使它更形象化,所以,他们不供给身体太多的营养,只是不断地痛苦,逐渐挫其锐气,甚至以绝食和苦行的方法,使意志趋于灭亡。他们很了解意志是使自己和世界痛苦的根源,因而对它憎恶,最后终于消除意志现象,不久死亡亦随之来临。因为他们原已否定了自身,要除去支撑住身体的最后一点残留物并非难事,所以禁欲者完全欢迎并欣然接受死亡的降临。但同一般人有所差异的是,不仅他们的现象与死亡同时告终,其本质也消除。这种本质通过现象好不容易才得以保持的虚幻存在,最后终于脱离那脆弱的联系,与死者同时消失于世上。

一般的世界史,对于最能阐明我们的观点——否定意志的代表性人物的生涯,持沉默的态度,因为世界史的题材,性质完全与此不同,不,应该说完全对立。综观其内容,不外在于说明无数个体的求生意志现象,并加以肯定。那些留名青史的人物,不管是以心机权术而取得优势,或利用群众施展其暴力,还是命运人格化的“偶然”发挥所致,但在我们眼前展现的却是任何的努力终归枉然,结局仍是一场空。所以,作为一个哲学家,不必徒然追求在时间中流逝的诸现象,而应努力于探究诸种行为的道德意义,从这里才能获得衡量重大事项的唯一尺度。我们也不必顾忌平凡庸俗的大多数人的意见,而应勇敢地昭告世人:世上最伟大、最重要而且意义最深的现象,并非“世界的征服者”,而是“世界的克服者”。唯有他们,才能放弃那充满整个世界、无时无刻蠢蠢欲动的求生意志,学会否定地认识,平静地度其一生;唯有世界的克服者,始能表现其意志的自由,因而他们的言语行动才显得与世俗格格不入。基于上述几点,所以一般记载圣者们的生活记录,虽然写得很拙劣,其中还掺杂着迷信或荒诞不经的故事,但对一个哲学家而言,这些素材实有其深刻的意味,它远比希腊作家普鲁塔克、里维斯等能告诉我们更多且更重要的事情。

在欧洲,与人们最贴近的当推基督教,众所周知,它的道德观即是从最高度的人类爱,引导向禁欲。禁欲,在使徒们所写的文字里开始萌芽,到后来更有完全的发展和明确的显现。使徒们告诉人们,要爱怜人如爱自己,要以爱和善行回报憎恨,要忍耐、温和,对一切侮辱都无抵抗地忍受。为压制情欲,要人们只摄取一点营养,如此才能完全抵抗情欲。这几点就是意志的否定和禁欲的最初阶段。在《福音书》中,自我的否定即可称为接受了十字架(参阅《马太福音》第十六、二十四、二十五章,《马可福音》第八、三十四、三十五章及《路加福音》第九、十四、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章)。循此方向逐渐发展,而产生“赎罪者”、“隐者”、“僧团”等诸名称。以他们本身言之,那确是神圣、纯粹的,但对大多数人而言,极不适当,所以也就难免朝伪善和令人憎恶的一面发展。因为最佳的立意如被滥用,那就要成为最恶的事情了。当基督教达到最盛期时,上述禁欲的萌芽,在诸圣者和神秘家们的著作中,开满灿烂的花朵,他们主张以最纯粹的爱心及自由意志的完全禁欲,来消灭自己的意志,而获得真正的平静,进而忘却自我、沉潜于神的直观中。基督教的这种精神,尤在叶克哈特的著作《德国的神学》中表现得最为完整和强烈,路德曾为这本书写过一篇前言,他说,有关神、基督和人的事情,除《圣经》和《圣奥古斯都》之外,这本书使他获益最多。这里所写的规则或教条,完全是以内在最深处的信念为基础,而诠释求生意志的否定表现。此外,托勒所撰《学习基督的清贫生活》及《心灵深处》两书,一般评价虽较前者略逊一筹,但也是颇值玩味的卓越著作。依我看来,这些基督教神秘家与《新约》、《圣经》的教条,其间的关系就如同酒精与葡萄酒一般,或者说,《新约》是隔物视物,而神秘派的著作则是毫无遮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更可说一者是直接灵感,另一者是间接灵感;一为大神秘,另一为小神秘的差别而已。

虽然我们对印度文献的涉猎很有限,所得的知识并不完整,但就现在我们所能了解的是,印度人的道德观在吠陀经、圣诗、神话、格言、生活规范及诸诗人的作品和圣者传记中,均有极明显的表现,并且显出它的多样性。他们的道德观告诉人们要遵守的信条是:完全否定对自己的爱,而去爱你的邻人。不仅是对人,还要爱所有的生物,要尽自己的所有去帮助别人,要以无限的忍耐心对待加害于你的人。无论在任何残酷的境遇下,都要以善和爱还报于恶,要以自由意志为基础,欣然接受和忍受一切耻辱,以及禁杀生、戒荤食等。此外,若想迈向真正圣者的境域,还须坚守童贞、抛弃一切肉欲,为便于沉思默想,必须抛弃财产、与家属隔离、居住于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然后根据自由意志,逐渐加以自己痛苦、虐待意志。最后而有绝食、献身鳄鱼、活埋自己、从喜马拉雅山神岩纵身跳下、被战神像的车子辗压等方法,等待自由意志的死亡。这些宗教习俗的起源,至少可追溯到四千多年前。时至今日,虽然在某些种族已有相当的变质,但仍可看到他们实施某种极端的形式时,依然保有其旧貌。

虽然付出这等残酷的牺牲,但这种风俗能在几百万人的民族间行之数千年,可见并非一时兴起糊里糊涂地做出来的,其根源必在于人类的本性。总之,当我们阅读基督教与印度教的圣者或赎罪者的传记时,便能发觉两者竟有惊人的一致。尽管他们的教义、风俗或环境都有根本的差异,然而两者的努力方向和内在生活却完全相同,两者所接受的规则亦相类似。他们之所以宁愿放弃世俗的满足,而从追求完全的清贫中获得一种慰藉,显然他们很了解,通常意志必须不断注入新的营养,并且勘破那些东西最终必将破灭。此外,佛教规则亦劝修行者不应有住家财产之累,甚至为避免使修行者对树产生感情或喜爱,还要他们不可长时间栖息于同一棵树下。吠陀多教派更主张:对达到至高境界者而言,外在活动与宗教行为是属于多余的。这也和基督教神秘派的见解不谋而合。总之,虽然时代不同、民族互异,却有那么多的共同点,这绝不是如一般乐观主义者认为的是思想的扭曲所产生的,而应该是那甚少形诸表面的人类最优异的本质性格所表现出的。

欲望愈烈、贪求心愈难以满足的人,他所感到的痛苦也就更多更深,因为欲望经常附在他身上不断地啃噬他,使他的心灵充满苦恼,如此积久成习后,一旦欲望的对象全部消失,他几乎便以看别人的痛苦为乐了。反之,一个彻底否定求生意志的人,从外表看起来,他的确是贫穷、一无所有、既无欢乐亦无生趣的人,但其心灵则是一片清澄,充满宁静和喜悦。他们不会被不安的生存冲动或欢天喜地的事情所驱策,因为这些都是强烈痛苦的先导;他们不贪图生之快乐,因为喜悦过后往往接续苦恼的状态。他们所达到的这种心灵真正的明朗及平静,决不会被任何人所干扰妨碍。对于这种境界,我们内心的善良精神,将立刻可以发现那是比一切成就更卓越的东西,而毅然地叫出:“勇敢地迈向贤者吧!”当我们亲眼看到或脑中浮现这种境界时,必不由得兴起无限的憧憬,并进一步使我们深切感到,浮世欲望的满足,正如抛给乞丐的施舍,维持他活过今天,却也延长了他的苦难到明日。反之,禁欲则是世袭的领地,领主永远不必为这些事情忧虑。

肉体既是意志的客体化形式或具象化的意志,所以只要肉体生存着,即有求生意志的存在,它时时燃起熊熊的烈火,努力地在现实中显露它的姿态。因此,圣者们那种平静愉悦的生活,乃是不断克服意志而产生的成果。所以我们不难想象出来,在外结成这种果实的土壤里,必须不断地与求生意志战斗,因为世上任谁也不可能获得永恒的平静。因为一本描写圣者内在生活的历史,也就是他们心灵挣扎和获得恩宠的历程。这里所谓的恩宠即指使一切冲动失其效力而赋予其深刻安宁、以打开通向自由之门的认识方法。我们可以看出,一旦达到否定意志的人,他必须倾其全力保持这种成果,以各种方式削弱经常蠢蠢欲动的意志力,或寄托于禁欲,或为赎罪而过严苛的生活,甚而刻意追求不愉快的事情。他们既知解脱的价值,所以时时刻刻警惕,以保持这一份得来不易的宁静,即使稍尝没有罪恶的快乐,或者虚荣心略微蠢动,亦感知良心的严厉谴责。因此,最后连这人类欲望中活动最激烈、最难以消减,也是最愚蠢的欲求——虚荣心,也告消失。我们可以说,狭义的禁欲,就是为虐待意志而不断地寻求不愉快的事情,为折磨自己而拒绝快乐,甘愿过着受罪的生活,也就是故意破坏意志。

除了为保持否定意志的成果,而实行禁欲之外,另有一条途径也可达到意志的否定,那就是默认命运所决定的痛苦。并且一般非属前者那种认识的痛苦,而是因自己切身的体验,有时是因接近死亡而进入完全断念的境地。大多数人都循着这种途径达到意志的否定,因为毕竟只有少数人才能洞察个体化原理,这些人仅须通过认识,学会毫无瑕疵的善,对任何人均怀着爱心,把世界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从而达到对意志的否定。然而,有的虽已接近这种境界,但大都处于生活舒适的状态,此时,如若受到别人赞扬,一时兴起,又会怀着某种希望,企图求得意志的满足。一言以蔽之,快乐经常成为意志否定的障碍,再度诱惑他走向意志的肯定。因此,一切诱惑都是恶魔的化身。一般人在自己品尝无比的痛苦之前,在意志否定自己之前,必须先毁坏意志,渐进地经历各种痛苦的阶段。在一番激烈抗争之余,当濒临绝望之际,倏然返回自我的人,即可认清自己和世界,进而改变自己的所有本质,超越自身和一切痛苦,进入无比崇高、平静、幸福的境域。他可以欣然地抛弃过去以最大激动去追求的东西,也可以安详地接受死亡。这种境界,是从痛苦的火焰突然爆发出意志否定的火花,此即前之解脱。即使一个禀性恶劣的人,有时也可从某种残酷的教训,而置于这种净化的境地。他们就像突然间改头换面一般,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因而他对于从前自己所犯的种种恶行,也不会使良心陷于不安,却乐意以死来赎回过去的罪孽,因为此时他们已把意志现象视为面目可憎的东西,而以欣慰的眼光看它的末日。就我所知,最能表现因巨大不幸而得到解救、从绝望中而带来意志的否定之诗歌,当推歌德的心血结晶《浮士德》中有关浮士德的苦难遭遇。这个故事说明,一个人不仅可从自由意志的探求而认识世界的痛苦,也会从自己切身的痛苦经验而获得解脱。的确,这位被己欲所驱策的主角,最后终于达到完全勘破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