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斯特曾大声疾呼:『自由与团结,永远重要,它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韦伯斯特这激昂的呼声背后似乎蕴涵着严肃的道理,甚至蕴涵着深刻的思想,因为倘若你为了自由而丟弃了团结并拒绝在目的上相互适应(不同的目的会对其中的每一种目的造成损害),那么你主张的自由就失去了广泛性、灵活性,失去了不怕变化而顽强存在的力量,也就是说为了变得肆无忌惮与绝对,那种自由不再是尝试性的、富有人性的。

虽然有时候人们可以放眼望过多佛尔海峡,但是它却足以将英国孤立起来,因此英国从未在政治、道德标准或艺术上跟欧洲的其他国家步调一致过。而大西洋虽然方便了形形色色的移民和洲际往来,它却有效地孤立了美国,因此那里所有的人,甚至包括那些拉丁血统的人,都变得跟任何一种欧洲人都大不相同,这也许让人莫名其妙却也毫不奇怪。尽管人们认为他们跟欧洲的远亲信奉同样的宗教、说同样的语言,可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美国的一切都改变了其原来的特点、精神与价值。植物与动物一直陶醉于那里纯净的土地、清新的空气、辽阔的乡野,虽然它们有物种遗传上的差别,可它们都具备同样粗放不羁的特点。跟欧洲同类的动植物相比,它们显得顽强、枯瘦、大胆、丑陋。在美国,当然早期的多数殖民地开拓者就是比较特殊的英国人,但是除此之外,开阔的生活视野和快速的生活节奏也使得一切都跟英国有了不可思议的差异。美国人的特征是活泼而不是顽固,是自信而不是谨小慎微;他们总想刨根问底弄清一切,还渴望引人赞叹而不是怕被人误解或怕自己感到惊愕。他们喜欢真诚、喜欢夸张、喜欢可笑的幽默。当英国人偶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或当他们想到英国人时,他们会非常不耐烦,会感到恼火,原因是他们觉得英国人的观点过于僵化、脑子太缺乏想象力、思想上负担太多(就像坐在装满压舱沙石的船上航行),而对风的变化又基本上麻木不仁,不像他们那样对这种变化极为敏感。

华盛顿宣誓就任美国总统

1789年,华盛顿将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从此美国脱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但是在精神上,他却和欧洲远亲——英国保持一定程度上的一致,都有一种自由合作的精神。

不过,有一种属于英格兰的天赋或者说习惯不但在美国丝毫未变地保存了下来,而且在美国发现了更有利于显示其真正本性的环境——我指的是自由合作的精神。自由合作的基础是自由的个性,自由个性的意识深深地扎根在英国人的灵魂中。在英国人身上有一种不屈不挠的本能或者说精神,尽管他也许表现这种本能时有点扭扭捏捏,他却总是请教它、尊重它。但是在英国,也有大量残余的社会束缚反对自由个性,对它持有偏见。教会与贵族的影响力、习俗与特权的羁绊,对某些不平的事的怀疑与愤懑都是导致人的灵魂扭曲的因素,这些因素违背个人的利益硬让他参与陌生的事业。多佛尔海峡太窄,怀有敌意的欧洲大陆的阴影令人感到太压抑,英国的草地上有太多的露水还有太多的篱笆把它分割得零零碎碎,以至于每个个人尽管颇能自制,却难以无所畏惧或毫无偏见地面对每个其他的个人,难以跟那个个人携起手来去自由地追求他们也许会发现的共同目标。然而,美国所具有或者说所信奉的唯一一种民主中的自由,也就是公民的这种稳重合作的自由,从个人基础、从限度、从执著程度、从经验、从公益精神、从本身正确性的把握上来看,全都是英国式的。而且无论它传播到哪个国家它都应该永远被称作英国式的自由。这种合作、责任发展的精神在美国无处不在,这种现象非常显著。它非但没有被美国的闯劲和勇气抵消或消失在各种移民相反的本能中,而是好像立即被由各种人组成的团体所推崇,同时在各种新奇的困境中体现出来。在美国,社会束缚已经很少;实际上,我们差不多可以说这种束缚已经减少到这样的程度:管小孩的只是妈妈和公共教育机构,这些教育机构是培养人的机构,是使他能够有效地发挥个人积极性所必不可少的机构,因为无论形而上学的自我主义怎么说,一个人不可能投票决定自己投生在哪里。然而一旦投生,并经过断奶、被教会读书写字之后,年轻的美国人便能轻松地背起背包去选择他在世上想走的路。但是这时他还不会因缺少机会而感到受束缚,在地位、阶级、宗教等方面他还无根基可言。当一个人如此自由时,他愈发愿意合作。各方面的合作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谁也不会那么自私、那么目光短浅而拒绝合作。连同工作和发迹的愿望,合作精神也是美国风尚的精髓,他被各种各样的来新大陆求生的移民所接受,因为他们受悲惨命运的驱使、勇气十足地要按照新原则开创新生活。合作精神充分反映在每个政治团体、每次公众集会、每个俱乐部、每所大学和每个体育队中。每当大街上出现了事故、教会出现了分裂迹象或者国家出现了像后来的战争那样的意外的重大紧急情况时,合作精神就表现了出来。人们的一致本能使人们跑过去帮忙、主动指导,通过互相适应或采取最简便有效的措施以及可行的妥协办法渡过难关。每个人都走上前来,伸出援手,并没有什么事先想好的计划,也没有盘算好的目的。如果一位领导人是个临时的而不是职业的领导人,那么连他也不会有什么高招强迫他人;人们的友善显而易见,他们的心理很单纯。大家相聚时都抱着一种真诚磋商的态度,很想说服别人可是也准备被别人说服;当问题产生并清楚地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会对自己平凡的能力充满信心,相信能暂时解决它并继续前进。在所有情况下,大家都有一种绝对的共识,即有争论的问题应通过表决来决定,少数人应无保留地同意多数人的决定,此后要遵守自己同意的诺言,永远不应产生反悔的念头。

这种做法似乎在美国已经成了很自然的事,因为它已扎根在人们的心里成了习惯,或者说已经成了正常的民主国家中不可抗拒的社会风气。可是如果我们充分考虑到人类的本性和大多数国家处理问题的惯例,我们会看到这种做法很罕见、很了不起也很不稳定。这种做法暗示了一种缺乏想象力的乐观的臆断,断定从根本上说所有的人的利益都是相似的、可以和谐共存的,所有的人都具有相当崇高的公益精神,特殊利益都不得不夹起尾巴,因此特殊利益将不会出来反抗并试图坚持到底。在美国,这些条件迄今刚好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满足。在开发从业的机会、组织对大家有益的公共服务事宜上,众人的利益非常相似;而且这些相似的利益一直都是共存的、协调的。在土地面积很大、也没有被抢先占用的地方,一位邻居、甚至一位竞争对手常常会变成可帮助自己的人而不是一种危险。富人们虽然也剥削公众,但他们更多的是帮助公众;有进取心的穷人努力赶上或超过他们而不是恨他们或为他们服务。消灭百万富翁等于毁灭自己的希望。由于美国有能力负担表面上看来奢侈的东西,最为对立的不同的宗教和教育制度才能够友好地看待彼此的昌盛。当然美国有自己“保健的”宗教和教育,大家在不知不觉中吸收其内容,同时它们也保证了人民道德上的团结一致。在这种环境里,人们身上潜在的理性和善良的推动作用会变得很有效。人们能够互相帮助而自己也没有太大的牺牲;少数人可以没有懊悔地取消自己特殊的计划,高兴地随众人走另一条路。正因为美国的生活比英国的生活很自然地更富有合作性和可塑性,英格兰式的自由精神(这种精神本来就需要合作与变通)才在美国表现得比在它的故乡更勇敢、更普遍。

富于自由合作精神的美国人

美国有自己“保健的”宗教和教育,大家在不知不觉中吸收其内容,同时它们也保证了人民道德上的团结一致。人们能够互相帮助而自己也没有太大的牺牲;少数人可以没有懊悔地取消自己特殊的计划,高兴地随众人走另一条路。

英格兰式的自由是一种方式而不是目的。它跟人类生活的价值相关,正像警察跟公共道德、贸易跟财富有关一样。英国血统的人种擅长贸易、擅长在无线电里做商业广告,在注重工业的艺术包装方面有杰出的才能;他们已经成功地管理着自己的贸易,如今正着手控制全世界的贸易。这种现象绝非偶然。这跟他们的性情平和、态度友善、办事可靠、善于迁就有很大关系。或许其他种族的人,例如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从个人角度来看,是更出色的商人,他们更精明、更有耐心,很热爱自己的经商技艺。英国人和美国人似乎时常错过机会或抢夺机会,时常急功近利或时常安然地经营运作笨重迟缓的大公司。以成功人士的标准来衡量,他们还缺乏特别敏锐的观察力,缺乏坚持不懈的精神,缺乏节俭的习惯。但是东方商人的优势只局限于个人的经商技巧,他们缺乏的是合作精神。在英国的文明概念中,个人是中性的。即便一个人社会地位很高,可是却相当愚蠢或者相当平庸,那也无关紧要;公众精神托举着他,也许正因为他本身并不那么出类拔萃或者头脑并不那么清楚,他才更愿意当公众的工具。社会繁荣了,人们享受着舒适、科学,他们的举止彬彬有礼,他们的心中充满怜悯之情,这些都不是得到某些人老谋深算的指导的结果。当然老谋深算有时也会给像德国那样的对手带来一时的优势。世界上有很多隐藏着的难以理解的东西,所以适应整个世界最终只能零打碎敲,只能慢慢摸索,只能有模糊不清的目标。英国方式的宽松性使其具有了探索未来的潜力。若想控制世界,合作比权谋更有效,经验比灵感更保险。英国认为自己的帝国主义不是存心的帝国主义,对它来说军事战利品是次要的东西而且常常保持不住;它还认为自己的帝国主义的存在靠的是习惯与利益机械的均衡,在这种均衡中每块殖民地、每个境外的行省或每块保护领地都有不同的地位。它具有商业和传教的性质,它实质上是邀请境外的地方协力发展,不过许多国家并不能接受或理解这种“邀请”,或者那些国家全都鄙视这种“邀请”,因为那意味着他们那方将拱手交出绝对的自由。英国却觉得无论被接受还是遭到拒绝,那总归提供了合作,是提供有限的合伙方案,并不是强加在任何人身上的完整的生活计划。

在跟外国人或物质性的东西(对精神而言,物质性的东西即是外来的东西)打交道时,把自己局限于用这种方式建立对外的关系,进行部分的相互调整,给对方留一些独立以及其他想保留的东西,这样做可谓聪明的本能。你若企图得到更多,反而会得到的更少。你的解释将变得荒谬,你的统治将变得可憎。这种精明的本能深深扎根在英国的本性中,即便在国内这种本性也会显露出来。英国的天才搞出来的大部分具体的东西都是应急的东西。它那些精神上的宝贝算不上什么财产,就像性格算不上什么财产一样。精神上的东西不过是一种生活标准、一种允诺、一种安全保障。英国的诗歌和小说是个例外。英国的诗歌与小说跟具有英国特征的许多其他东西一样,既无条理又缺乏艺术性,但是无条理的松散、缺乏艺术性的朴实反倒使它的文学作品具有了绝对价值。它的文学作品是灵魂的镜子,是灵魂的咿呀语声。那是迷失在其热爱的绿茵茵土地上的稚气的灵魂,那灵魂常惊愕、困惑,它英勇、有信念、时常有点固执的偏见;然而却又很敏感、坦率,常奏出优美的音乐、表现出温和的幽默和带悲剧色彩的自知之明(比如《哈姆雷特》)。可是除了反映心声的文学作品之外,就英国语言、英国教会、英国哲学以及英国的普通法和议会政体来说,却没有人把它们当作艺术或真理或理想的国家组织的完善的表现。风俗习惯形形色色而且“步履蹒跚”,它们不可能是事先计划好了的东西,也绝不可能被传到另外的环境中或者被百分之百地采用。风俗习惯产生于特殊的艰苦环境中,本地人接受并珍惜它们,因为有了这些自己的习俗,本地人才会放心地敞开大门,迎进大量的“外来货物”。

当然,思维的产物绝不仅仅是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所有的思维的产物同时又是性情的表现,在它们讲究实际的风格中有某种富于诗意的东西,这种东西抓住了心动的节律。英国和美国所有的文明成分都是外来的成分。当任何外来的东西被采用并且适应了当地的环境之后,它的“口音”就改成了当地的“口音”,尤其是在英国人的嘴中,就像英语中那些拉丁词一样,实际上已经完全变成了英语。还有英语的《圣经》,它文字古朴、凝重,颇能发人沉思,就像英国古老的民谣常让人想起本地的过去,让人品味富于本地色彩的想象力那样。《圣经》让人记住了许多严肃而辛辣的警句;它是用富于诗意的语言写成的,这种诗意是一种自己内心思想感情的流露,所以人们会觉得它比《圣经》中声称要传播的陌生的启示更中肯、更受欢迎。如果只把英国的法律和议会看作实用的工具,那也是很不公平的,因为在表达人们的感情、按人们的感情行事时,它们同时还满足了人们的道德利益。法律与议会是合乎礼俗的,甚至可以说是极其神圣的。它们充满了激动人心的活力,这种活力比它们的实用性更重要。英国人和美国人都爱争论。即使主席已经在暗中事先摆平了一切,即使每位与会者无需听别人讲话、只要按照他所在的那个党派的意见投票就行,他们还是喜欢围桌而坐,就像在认真商议。他们喜欢委员会的形式,喜欢带有饭后演说的公众聚餐,那些演说结结巴巴,是诙谐、陈词滥调、事务的大杂烩。这样的演说通常都很让人心烦而且拖泥带水,可是却没有人退场,因为演说一通或一直坐在那儿从头听到尾,他便会感到他在领导政治生活。一个社会活动家必须经常公开露面,即便露面未必对他有好处。这样的制度与机构的道德表现功能还能帮助弥补他们愚笨的办事惯例;如果人们不咂嘴对他们表示满意,没有在执行法律和议会的决定时感到由衷的高兴,那么他们就将是无用的也根本不会起什么作用。若没有这种英国精神,没有使自己公开相信私下里绝对不会相信的东西的本领,没有结合在一起正视事实的习惯,没有以谨慎、磋商、尝试的方式对待责任的态度,英格兰式的自由就会失去其实际的价值;当有人把自由提供给像爱尔兰那样反复无常、矫揉造作的民族的时候,或者当法国的某个陪审团并不针对事实和证人的可信性发表意见而是通过其裁决满怀爱国激情地推行某种政治方针的时候,我们就见到了自由失去实际价值的情况。

早期的美国国会大厦

1793年,乔治·华盛顿亲自为国会大厦奠基,从此不仅仅是一座新的国会大厦建立起来了,一种自由合作的精神也开始在大厦里升腾。

英格兰式自由的实践有两个先决条件:所有相关的人要基本上意见一致,再者是每个人都要有善于变通的性格以便随时可以变通。如果做不到意见基本一致,大家前进的总方向不同,就不可能有真诚的合作,不可能有令人满意的妥协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每种妥协都是暂时的,都要在适当的时候尽早撤销,因为妥协会伤及一个人的本性,它等于部分地放弃生命、自由、幸福,暂时容忍两种弊端中较小的那种。可是妥协却包含着长久的不开心的对立和敌意。将事情付诸表决然后无条件地接受多数人的决定,这是英国方式的基本点。然而,如果没有达到基本意见一致的先决条件,这基本点就会是荒谬的。多数人决定下来的每件事情都必须让少数人仍然能生活下去、能得到发展,即便并不是完全以他们原先所希望的方式去生活和发展。假如不这么办,通过表决所作出的决定对少数人来说就会像外来的暴君那样是强加他们的一种灾难。而且每当表决时人们的反抗权就会起作用,在健全的民主政治中,所有存在争议的问题都应该是小问题;当民主政治出现时,基本原则必定是大家一致默认的、不成问题的。把一件事交给多数人去决定犹如把他交给运气——除非人们并不在乎将他交给前者还是后者,否则那将是个不幸的程序。你必须能够冒赌输的危险,只有这样,如果你输了,你才会欣然地默认这种结果,因为除非赢家作弊,他们对这种结果的出现并没有比你更大的影响力,也就是说他们对此并没有或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力。你在同样的条件下,由于同样的原因,或许更欣然地默认赞成民族政治,因为通常赢的机会会稍大一些。可是即便如此,倘若什么十分重要的事遇上了关系到成败的问题,所涉及的巨大风险仍然会是让人无法忍受的。因此,这就切实地要求陪审团(其决定可能会真的关系重大)的意见要一致,议会的决议和选举的结果要皆大欢喜,要充分体现全国民众的感情,要达到不再有少数人不同意、表决已经多余的程度。政府的管理工作越是显得多余才会做得越好。议会的大多数措施都无关紧要或者都是技术性的措施,都是只由政府各部门讨论与制定出来的;美国政府的工作常年来并不显山露水,都由名不见经传或并不尊贵的人承担,这种现象毫不稀奇。正相反,这很正常,这就跟那些从来没有跟警方打过交道的人的好运气一样。它表明合作的自由在发挥很好的作用,使政府的工作变得没有张扬的必要。有时候良好的人际关系与机遇可以让整个国家顺利发展,可是这种愉快的齐心协力现象一般只出现在民族生活的初创时期,那时相似的任务占去了所有的个人精力。如果在道德原则出现分歧后仍想维持齐心协力的局面,仍想既有齐心协力又能容纳种种不同的个性,那么,后面的所有发展都必须由民主的手段控制、必须仍保持融合的状态。多样性和差别不应演变为任意性和不负责任。它们必须朝不损害大致和谐的方向发展,任何利益都不应只顾及一部分人而忽视了其他人。在这种充满活力的民主氛围里,科学与艺术应当始终是大众化的、有益的、令人精神振奋的;宗教应当具有全民基本一致性、必须跟上时代潮流。所容许的多样性和差别必须只是服务与贡献上的多样性与差别。假如它们真的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区别很大的生活方式,假如它们妄称自己有绝对的自由,那么它们就会毁掉民主精神的一致性,毁掉民主的道义权威。

英格兰式自由具有使人人平等的倾向(如果可以变通的性格指的是善于合作、善于彼此在本能上作出持久的让步,这种倾向就是必然的),不过这种倾向在美国比在英国表现得更明显。英国仍然有城堡和乡间疗养别墅,岛内仍然有“社会孤岛”,“孤岛”上特殊的社会阶层培养着某些特殊的忠诚。美国完全是一片大草原,被一股影响广泛的龙卷风扫荡过一遍。虽然它总是自以为是自由国度(即使在它的土地上满是奴隶的时候),可是那里的人们却生活在最强大的压制势力之下。那里禁令(虽然是重要的并且在不断增加)或许还没有某些其他国家那么多、那么引人注目,可是禁令并不像被强制那么令人感到屈辱。谨慎的人可以避开具体的被禁止的东西(例如重婚或异教),而不必放弃生活和思想的整个倾向。个人生活和思想的倾向只有到了极端的地步才会最终违背社会习俗,他可以沉迷于假说或骑士风度,却未必会违反国家的实在法。国家的实在法所提出的满足个人愿望的某些间接的方法也许甚至能够激发他的兴趣和聪明才干。从另一方面来说,强制的东西对人的伤害更大,它能让人们形成一些掩盖本性的习惯,跟这些习惯不一致的各种官能都会萎缩,例如,倘若我从清早到傍晚都不得不坐在办公室(而且工作很忙),中午饭总是匆匆地吃上几口,时不时地还要乘火车往远处出差,车外电闪雷鸣、车内闷热难当,我的身心皆受到束缚;除了工作的自由和通过工作争取地位上升的自由之外(那份工作本身也许是很有趣的),在精神上我根本没有立足之地。我傍晚的时间将昏昏沉沉地度过,星期天很乏味,休了几天假之后,我会感到最好还是快点回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留给自由的路很窄,窄得就像修道院里留给自由的路,在那里钟声和经卷时时刻刻让你专注于拯救灵魂的艰苦工作——当然如果你根本不会驰心旁骛,那可是件没有尽头的事情。那些病弱伤残者、那些夫人小姐以及纨绔子弟也许能逃脱这种令人难以忍受的日常工作,但它同样能阻止他们成功地或心安理得地从事其他任何工作。泡沫也要跟着河水一起流动。甚至连美国生活中最好的东西也带有强制性:理想主义、热情、辉煌时刻美好而愉快的和谐一致。你必须挥舞双手、必须大声欢呼、必须跟不可阻挡的人群一起挤来挤去;否则你就会感到自己像个叛徒、像个被社会抛弃的卑鄙的人、像一条搁浅在岸边的废船。在美国,只有一种得救的方法,尽管它并不是哪种正式宗教所特有的方法,因为正式的宗教本身也必须默默地遵循民族的正统观念,否则它们就会变成废物或成为纯粹的摆设。这种全民族的信念与道德观在概念上很模糊,可是在精神上却毫不含糊;它们是工作的准则,是前进中的信条。在一个国家中,有了这种全民族的信念与道德观,所有的人就是自由的,每个人都会发现对他来说那些最重要的问题都已经事先就得到了解决。

美国白宫

白宫是美国的总统官邸,其设计者为詹姆斯·荷本。白宫于1793年破土动工,1801年竣工。11年后遭受英军的洗劫,后来又重新修复。它和自由女神像一样,是美国自由与民主的象征。

然而从总体上看,美国生活是自由的,因为它具有灵活性,因为在其中游动的每个“原子”都有自己的“动量”,其“动量”能被整体感觉到并受到尊重,这就像太阳系中一粒原子的重量,即使其重量引起的挠曲微乎其微,但这挠曲仍然存在。美国的性情是温顺的而不是暴虐的,它并没有预先确定下自己发展的方向。它那无情的冲力是一种被动的合力,就像密西西比河或者尼亚加拉河,河水带着它那无数的涓滴不缓不急地向前流去,河流本身只提供吸力和压力,水滴们则互相吸压着。任何没有把握的想法或者无论哪里的一次闹着玩儿的实验都可能是某些大变化的最早的迹象,都可能让大河的流水改变方向。在孩子的天空中任何一片雪花都可能变成雪球的核心,而那雪球则是他的巨大财富;然而雪球容易滚大也容易融化,那曾经存在过的雪球融化之后并没有人因此而失去什么。在美国,无论处在什么地位上都有责任,可是无论哪儿都有光明。我并不是指非凡的理解力或者比较渊博的知识,而是指对光明的开放状态;能看清事物、能生气勃勃地做事无疑即是一种明显的快乐;如果快乐能发挥作用的事很关键、很重要,那么这种快乐就等于是艺术和理性的真正成就。美国人可能会把一些次要的事情看得过重,不过他的错误往往源自急于赞美他自己的东西,一听到别人的赞美就信以为真。他能够发现不择手段的赢利行为,因为他自己就善于那么做。可是他却发现不了人们(包括他自己)最终目的中的虚荣心或邪恶的用意,因为他在那方面还很单纯。他认为生活是灿烂的、无可指责的,他从未停下来好好想一想生活中有多少固有的愚蠢和恶毒。他觉得他自己没有什么可畏惧的,也没有什么可隐藏或可抱歉的东西。如果他由于无知而表现得很傲慢,那么他在吹牛皮的同时眼里常常会熠熠生辉。他也许会怀疑自己是否在欺骗自己,他会要求世界予以证实。当他一旦确信自己是在欺骗自己时,他的天真也就很快消失了。相应的看来,美国的正统观念虽然很傲慢,却也并非十分顽固。它对命运比对政策更敏感,它确信前途是幸福的、成功的,如果有人不愿为这样的前途工作、不愿分享成功与幸福,那将是可耻的事。然而它却难以预言那种光明前途可能是什么样子的。虽然它在物质世界里热情地工作着,可是在精神世界中却只是在观望与等待。就像怀孕的母亲对尚未出生的婴儿那样,它对心中未表露出的冲动充满了柔情。在英国人的生活和哲学中,有一种神秘的信念:我们的工作即使以失败告终,它对日后的成就也是一种贡献,我们的努力湮灭在那成就中也就算得其所哉。这种英国式的虔诚的表现形式是忠于职守与善于适应,它达到的自我醒悟程度颇似那些思辨性更强的宗教通过苦行主义达到的自我醒悟,这种自我醒悟的内涵是我们必须放弃自己的意愿、否定我们自己。然而,对动物来说,意愿是基本的本能;可是有了意愿,我们就必须自讨苦吃,即使从哲学的角度来看那是愚蠢的。缺乏英国式自由的政党与国家在精神上会互相对抗,那种精神不是慈爱的精神、不是有情谊的精神也不是基督教的精神。那是政党与国家的勇气和道德规范的表现形式,是不屈不挠的自负。它们所要的自由是绝对的自由,那种自由是相当原始的欲望。它可以被认为是对生活的热爱,这种爱能激励一切创造;它还可以被认为是对幸福的追求,所有神智健全的人都会致力于这种追求。它甚至可以被认为等同于运动的第一定律——所有的物体在不受到外力作用时,静止的永远保持静止状态,运动的则永远进行直线运动。这种原始自由的敌人是所有那些外力,正是那些外力使它偏离了它所惯于走的路线或想走的路线。当人们开始考虑他们的境遇时,他们会反抗这种外来的暴虐干涉,会在想象中把自由的情况下他们的作为与被强迫的情况下所做的事进行对照。从这种意义上说,人类所有的斗争都是被对自由的热爱激起的。甚至连对权利和财产的渴望都可以被认为是对更大范围内自由生活的热爱,因为那种生活需要更多的可利用的东西与资财。例如,专制欲望的辩护士会毫不犹豫地告诉我们野心勃勃的德国一直在追求最高形式的自由。只有把世界上的所有资源和所有附属国的人都利用起来,围绕着一个光灿灿的方向与自我意识的核心运作才能获得这种自由,而普鲁士兵政府刚好能提供这样的核心。这是处心积虑地实现专制欲望的自由,可是在他们看来这种自由似乎要比英格兰式的自由好得多,因为这种自由知道它需要什么,很聪明地去追求它所需要的东西,而且并不依赖人性中善的手段去争取成功。英格兰式的自由是对他人深信不疑的自由!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又一个的障碍、有相互的让步、有有限的满足。它依靠的是骑士品质、运动家的风度、兄弟般的情谊以及不以谋利为目的的美德和无偏见的胸怀。它是多方面的、憨痴的、鲁莽的冒险,摸索着朝一个不可预测的目标前进。除英国人之外,还有谁会考虑这样的事!信仰上的狂热者、诗人、教条主义者、艺术爱好者——任何有确定的目标和充满激情、爱憎分明的人都不会喜欢英格兰式的自由。把如此沉闷、如此苛严、如此暴虐的东西称为自由,在他看来是一种天大的讽刺。实际上,英格兰式的自由是一种积极的侵犯,它放弃了往日大多数人为之奋斗过、交口赞誉过的旧的自由。与它相比,斯巴达人在塞莫皮莱山口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的那种自由,基督教徒在角斗场上为之殉难的或者新教改革者在火刑柱上为之赴死的那种自由就成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自由。那些人之所以丢掉性命是因为他们不愿合作,是因为他们不肯变通、不同意过其他人所珍惜的或者至少是所习惯的生活。他们坚持自己选择的行为方式,一定要与他人完全不同,一定要我行我素,一定不肯普通;他们很想摧毁所处的社会或者至少在那个社会中把自己隔离起来,在自己的城墙范围内或密室里过一种自己小心保护的、隐蔽的、纯洁的生活。任何一个衷心热爱他的国家的人或者笃信他的宗教的人都不会满足于比那更少的自由或比那更多的民主。他必须不受约束地完全按照自己的理想生活;他不允许怀有敌意的表决以及外来的利益打扰他,使他偏离哪怕是一点点他自己的生活原则。这就是宗教对自由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世界的革命和分裂中曾起过很大的作用。每一种新的异教都声称自己是正教,是恢复了纯洁的正统;让那些不接受已改革的信仰的堕落者去遭殃吧!甚至连教皇们也常常大声疾呼自由,没想到那是否是一种讽刺。中世纪的城市与贵族们也有这种渴望,也曾为自己的自由和权利而斗争。甚至还有美国的《独立宣言》和美国的《宪法》也表达了这样的强烈愿望——那可是强有力的文件,但愿英格兰式合作性自由和精神没有使它们膨胀,没有把它们遮掩起来,没有使它们软化,也没有使它们走样。还有法国的那场大革命和俄国的十月革命,它们都旨在一劳永逸地在某种长远的公正原则上建造社会,旨在清灭一切与它们的制度格格不入的传统、利益、信仰甚至话语。对所有这些忧虑的或狂热的自由倡导者来说,自由意味着不要改变他们自己的自由,让他们的自由永远持续下去,而对为了和谐要求他们做点改变的人,他们则回以强烈的蔑视。他们号召所有的人都完全照他们的样子变得不受任何约束,否则就要掉脑袋。

美国一所小学课堂

美国人所遵从的英格兰式的自由,是他们在还在学校时就培养起来的传统。

塞莫皮莱山口之战

图为斯巴达人的将领列奥达尼和他的军队。斯巴达人为了自由,在塞莫皮莱山口战役中与波斯军队殊死搏斗,直至死去。但是桑塔亚那并不认可斯巴达人誓死捍卫的这种自由,他觉得这是一种少数人的、不愿意合作的自由。

当然,对于许多人来说,即便在任何一座有这种自由的城市或教会里(它们都十分注意保护自己的政治独立和道德纯洁),生活最终仍然不过是一种可悲的被奴役的过程。而且生活中总会出现点反抗者、殉难者和傲慢的哲学家,他们会抗议与怒斥极端独立的、非常需要抗议的党派和教派。对那些自由思想家来说,跟任何人的合作似乎都是对自由的玷污,他们对任何偏离“正北”的事都非常敏感,一接近任何“人体磁铁”他们的“罗盘”就会乱转。如果说易受影响是一种缺点的话,那么让自己接触影响便是自己不谨慎;对任何心里的“监督者”有很好的表达能力、意志又很坚定的人而言,易受影响似乎都是不光彩的事。若想感受英格兰式的自由需有几个必要的前提:不太精明,很爱交际,常效仿他人,常被流行的看法左右。你必须找到适于一起生活的那群大多数人,必须放弃你那已经失败的事业,必须心甘情愿地让你最宠爱的那些见解躺在习俗的摇篮里闭眼睡觉。热衷于民主、和平和国防联盟的人不应自欺欺人,他们并不是每个人的朋友,他们是每个人身上最根深蒂固、最原始的本性的敌人。他们会在每个难驯服的民族中、每个不受任何约束的人心里激起恒久的仇恨。

凶残和有耐性是野兽生命中的本性,凶残也好、有耐性也罢,都体现了英勇与不妥协的特点。起先,每个人和每个小集团不可避免地会为某种特殊的利益服务,这种利益本身也许会是完全高尚的、慷慨的。可是,这些利益都各不相干,又都显得极为重要。各党派、各集团无论多么讲究外交礼节,一打起交道来就会像古老的市场上买东西的和卖东西的人那样讨价还价。每个人都有一项确定的计划,或许他会称之为理想;当他今天把能弄到手的东西都弄到手之后,明天他又重新开始,目的没有丝毫改变。他把所有的对手都当成纯粹的敌人,因此要打倒、要赶走,最终要使其改变信仰或把他们消灭。同时他还会经常耍政治手腕,这种手腕的最后一招便是战争。这里所说的手腕并不是专指牧师的手腕(虽然他们很善于耍手腕),而是指所有的传教士、鼓动家、懂哲学的政治家都用的手腕;这种政治家从某种隐蔽的利益和不容变更的计划出发,完全不按英格兰式的精神行事;他玩阴谋、搞哄骗、巧舌如簧、故弄玄虚。他的手段是小心谨慎地向前慢慢走,利用人们的激情去接近自己的目标;如果这种办法行得通,他便鼓动得他们狂热起来;如果行不通,他则拿出狡诈的折中办法,大讲私人利益的好话,大搞骗局,提些亲切的建议,其目的还是推荐他的事业,直到晕头转向的受骗者完全被他左右。或者当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时,他便对他们声色俱厉进行威逼,吓得他们缄口不语。这就是鼓吹者必然的做法,他宣扬的是一种政治或宗教的专制,追求的是对行为准则和意志的绝对支配,他认为那些准则本身是正确的,而人们的意志只是自以为有理其实并不可靠。

我们可能会问这样的问题:当人们的智谋显然十分有限,不可能取得永久性成功时,当他们的意志本身实际上非常脆弱,往往在还没认识到一个梦想并不能实现之前就把它放弃了时,他们为什么动不动就提出绝对的要求呢?原因是怀着某种欲望的人越是软弱、越是愚昧、越是天真,他越是不能克制自己或放弃一部分欲望以便更好地在其他方面获益。在大多数国家和大多数哲学流派中,有才华的人都是被动的,通常被挟持着向前奔,而对好的东西又往往一见倾心。于是仓促得到的信条似乎让意志摆脱了所有的风险,保证了计划的成功。可实际上那样的信条会让我们耳不聪、目不明以致遭遇灾难性的风险,使所有的希望落空。英国人心中恰到好处的迟疑和表达上的迟钝与木讷使他躲过了许多这种不幸,正因为他的头脑不太出色,他才是安全的。由于总有所保留,他的创造力才永不枯竭;由于目标模糊,他才能在每个拐角处拐入最诱人的路。在这种比赛中,理智选择了谨慎,把勇气留给了意志力,在比赛中勇气是必不可少的。有才智的人志在上九天览月,他反驳一切、证明一切,可是一个俗人在平衡自己的各种能力时却比他做得更好、更幸运!而这时意志却根本不敢尝试任何事、不敢改革任何东西,白白地将自己浪费在懒散、无足轻重的敌意和讽刺上。就英国人的个性而言,谦逊与大胆总能出现在恰当的地方,总能把握得恰如其分。刚强果敢是敢作敢为,并不假装对事情的结果已有把握;它并不为了掩盖有限的致命危险而高喊一切都已经很有把握。探索与友谊的乐趣是刚强果敢所得到的酬劳。

正是这种给人深刻印象的、适应性强的性格,正是这种精神上的青春活力,为合作创造了条件,使合作不断发展。当利益完全被讲清楚、完全确定下来之后,合作就变成了一种数学题。在利益分配相当清楚的情况下,人们才会合力互助或分工协作,就像水手们拉一根绳子。当他们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时,他们才会互相帮助。除此之外,就会只有互不关心或永久的敌意。世上的事历来如此。绝大多数低等动物尽管在成长过程中会有不少惊人的变化,可它们似乎是按照预先确定的方式和形式成熟起来的。大自然为它们安排好了一切,经验对它们没起任何作用;它们生也好死也罢,那完全是自己的天性。可是人类,特别是英国这个种族的人,似乎在心理上尚未成熟时在身体上就已经成熟了,他们需要教育、经验、外界影响的帮助才能完全成熟起来。常常会宠坏其他人的东西对他们反而会有完善作用。如果任他们自由发展,不培养训练,他们会一辈子都愚昧、粗鲁,不会有正常的乐趣,只有酗酒当酒鬼。然而,托儿所、学校、教堂和社会习俗会使他们变成最文雅、最体面的人,同时又很聪明,不过那是一种谨慎的特有的聪明。即使尽心竭力,他们也许永远不会像许多动物或先验者那样毫无困难地变得敏捷、优雅、有信心;可是他们却获得了更多的有代表性的见解和更广泛的来源于经验的知识。人的性格在娘胎里只形成了一半;在世上,性格继续完善的方向可以是偶然选择的方向,也可能是更崇高的社会和谐的方向,也就是说,邻居们所建议的方向。社会是某些人的第二位母亲。如果了不起的模仿本能不介入,不能使动物通过榜样来学习,那么许多动物的本能就是不完全的。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包含着吸收与同化;性格受到社会感染力的塑造,受到民主的教育。社会观念一致的氛围正倾向于扩大,它有助于把差异缩小到微不足道的程度。其效果是道义上越来越协调一致,这种协调一致是精神和谐的最简单形式,对人的感情最具约束作用。

人们常常把民主与自由相提并论,似乎它们指的是同一种东西;有时候又把它们等同于由选举产生的政府——英国和美国都是这样的政府。然而,正像英格兰式的自由在某些人看来无异于被奴役一样,因为它要求他们与别人合作、要求他们服从大多数人并且跟大多数人一样发展,英国的民主在那些倔强的人看来无异于暴政,因为它是宪法规定的、有历史根据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它随时都可以把任何一个团体的权力缩小到只能参加选举的地步——从两三个候选人中选出一个人担任公职,或者对某项具体的提案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而这些提案和候选人都是由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安排在他们面前的。这笨重的政治碾磨机的碾磨功效毫不比命运逊色,它冷酷、分不清青红皂白;例行公事、裙带关系、不和、狂妄自大、迷恋官位、爱财,所有这一切都在推动着磨轮。最糟糕的是反对这台历史悠久的机器的革命党也在重复他们所抨击的东西,甚至做得有过之而无不及。英国和美国内部与外部的敌人正是以正常自由和直接民主的名义起来反对他们的民主和自由的,如果英国和美国的普通人都能认识到这一点就好了。正如罗马教廷曾威胁过英国自由那样(因为罗马教廷坚持所有的人都要信奉一种不可改变的世界性的宗教),如今在少数被剥夺了应享权利的人的领导下,被剥夺了应享权利的许多人的世界性民主又威胁着英国式的自由——因为这种民主要消除个人利益,而私人利益却是任何合作中的要素,这种民主还将让每个人只有被强迫的成员身份,每个人都在一个大集体中被迫服务,他没有财产、没有家庭、没有国家,也没有宗教信仰。在这样一种制度下的生活也可能会有舒适之处,会有它自己的艺术、自己的微乎其微的自由,这一点并无疑问,正如在天主教制度下的生活也有真善美、也有慰藉那样。然而,这两种制度下的人性却不是英国式的,或许根本就不是人的本性。

英格兰式自由的一大优点是它跟事物的本性是协调一致的,当生物成功地使自己的习惯适应了事物的习性后,它们便进入了健康与智慧之路。毫无疑问活下去的欲望是完全绝对的,无论是高级生物还是低级生物,无论是凶猛的野兽还是十分乐观的人都是如此;可是即便如此它也只是在口头上,在坚持自己的要求时是绝对的;它是否能存在则根本不是绝对的而是不确定的。活下去的欲望是上千种隐蔽的一时欲望的灵活心声,个别的隐蔽的一时欲望会时不时地表现出来。活下去的欲望会不知不觉地受复杂的已被遗忘的过去的影响,对变化中的未知环境非常敏感。这种欲望是许多感情的集合体,当它提出绝对要求时,便会变得既可悲又可笑。它也许准备成为殉道者,可是却将不得不成为殉道者。殉道者是英勇的,然而除非他们得到事物本性的支持、他们的事业可望成功,否则他们的英勇就会变成罪犯式的和疯子式的英勇,很令人关注,可在道义上却令人厌恶。疯子和罪犯跟其他殉道者一样,迎合了大众的想象力,因为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点绝对欲望或者说聚集着一些小小的绝对欲望,那是想犯罪、想发疯、想成为英雄的欲望。不过如果我们神志健全的话,我们会靠“权衡”来生存,我们把这种“权衡”称作理智,它控制着那些反叛的梦想;如果那些反叛的梦想发狂失控了,我们就会迷惘。理智是一种和谐,以自我为中心的哲学家认为理智支配着世界(在世界上各种无理性都是根深蒂固的、难以约束的),因为只要人和自然出现了和谐(无论在何处,也无论和谐的程度怎样),世界就会变得可以理解、变得安全,哲学家们就能在其中生活。即便在理性的社会中,情感也仍然是生活中的要素,不过各种情感会相互制约;而理性的生活却像英格兰式的自由那样是一种永恒的折中。正相反,绝对自由是行不通的。它是一只新生的昆虫嗡嗡叫着在愚蠢地向世界挑战,它跟生活在很多方面不合拍。世界上所有的独立宣言并不会给任何人带来真正的独立。你可以无视你所处的环境,可是你却无法逃避它;你对环境的漠视会给你带来精神上的贫穷,将来总有一天让你面临意想不到的不愉快的东西。甚至连鲁滨逊(生气的美国曾试图模仿他)也要靠从遇难船上抢救出的东西生活,靠岛上的足迹、靠遥远的希望活下去。听之任之、不受干预、不受帮扶的自由不是英格兰式的自由。那是所有野兽、所有野蛮部落、所有嫉妒的城市和宗教的原始欲望,他们声称要按自己中意的方式生活、按自己中意的方式闯荡世界。然而,这些好斗者只有与合作对立的原则所给予他们的精神力量;在对外事物上,他们越是表现出更多的自由,他们的成员在内部享受的自由越少。在内部,他们好像古斯巴达或现在的德国那样,不惜一切代价严格地组织起来。即便那些强制的约束不十分令人厌倦,人民有热情、也自动地齐心协力,这种本地的和谐基础也会很快证明是非常狭隘的。各国家和各宗教会互相冲突,会和变化、科学冲突,会和所有他们从未预见到的现实问题冲突。他们终将或多或少有些痛苦地消亡,可那却不是一种正常的功德圆满的消亡,不像一个人那样消亡后还会留下子女和继承人。那将是他们发展的结束,是理想闷死在沙中。

美国上流社会请愿的妇女

1916年,为了争取选举权,一群上流社会的女士们挂着标语牌上街游行。

这种狂热的自由的崩溃不是正常的变异,并不像环境变化后,赖以生存的所有东西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迟早都要变异那样。那是一种极大的悲剧,因此较狭隘的激情以及更迅速地形成的和谐比混乱或者比代替混乱的沉闷的广泛平衡更完美。乐意合作的生活是合理的、富有朝气的生活,不过它本身总是不完美,同时它还会让某些欲望感到窒息。绝对自由会产生一些东西;而灵感、无拘束的才智、坚定的信仰、独特的中心地和繁衍环境都是那些东西诞生的必要条件。假如艺术家没有完全的自由,他的工作没有纯净的环境,就不会有什么好办法让合作普及与成功。英格兰式自由的理性与原则没有创作的灵感;它们以自发性为先决条件,然而它们又在某种程度上扼杀自发性;它们没有完美的形式,因为它们必须保持变通性并不断地进行改进以便不断地广泛适应发展的大世界。因此它们的工作就像那些大教堂的建筑,大教堂都是经过连续的不同时期的劳动建起来的,每个时期都有其自己的风格。有时候,我们会感到遗憾,因为某种设计没能毫无变动地得以实现,然而长期的不断补充最后总会有奇妙的颇具说服力的效果。对美的共同虔敬和热爱激发了补充设计的灵感,岁月把不同的补充设计融合在一起,弱化了它们的不协调之处。最后完成的集各种风格为一体的大教堂似乎笼罩在难以形容的魅力中,就好像上帝和人类都在里面喘息。它是由各种偶然因素构成的和谐的杰作,就像时间和大自然创造出每一种杰作一样,这样的作品格外深刻、格外富有想象力,因为单凭人的才智是绝对设计不出来的。这种由环境制造与改造出来的有自然特色的建筑是所有品行端正的人的摇篮和家园。

韦伯斯特[1]曾大声疾呼:“自由与团结,永远重要,它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韦伯斯特这激昂的呼声背后似乎蕴涵着严肃的道理,甚至蕴涵着深刻的思想,因为倘若你为了自由而丢弃了团结并拒绝在目的上相互适应(不同的目的会对其中的每一种目的造成损害),那么你主张的自由就失去了广泛性、灵活性,失去了不怕变化而顽强存在的力量,也就是说为了变得肆无忌惮与绝对,那种自由不再是尝试性的、富有人性的。大自然总是制造出一些不知责任为何物的本不足道的情感,这些情感还常试图左右她,可是她从未让其中的任何一种情感获得过真正的成功,独裁的帝国和宗教的崩溃已经提供了证明。然而由于英格兰式的自由是合作性的,由于它只要求人们达成部分的、可变通的一致,所以它可以长久地持续下去,可以让所有明事理的人和国家为其效劳。这种自由是美国继承来的最珍贵的财富,这笔财富比欧洲大陆、美洲大陆的原始财富更可贵,它是稳健而果敢的英格兰精神的精华。当然,如果我们是飞鸟或诗人,那么绝对自由就会显得更令人愉悦;可是如果我们是生活在一起的人,那么合作与心甘情愿地做部分自我牺牲,甚至全部牺牲(我们心中的爱除外)也是很美的事。绝对自由与英格兰式的自由是不相容的两种自由,人类必须在它们二者之间作出痛苦而勇敢的选择。不得不摒弃与毁灭某些美的东西的确是生活中令人最为苦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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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约翰·韦伯斯特(约1580—约1625),英国剧作家,生平不详,以其悲剧《白魔》和《马尔菲公爵夫人》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