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农村生活

在前面某章中我们曾说及中古英吉利农村的生活[1]。我们看见它的工作是自给的,它的穷困也是自给的;它常为饥荒所困,但失业是没有的;除了它的地主个人的行动及需要而外,它鲜和外界发生关系;所有的必需物品它差不多可以自给;它有它自己的磨工,匠人,及织工;它依照传习的方法耕种佃奴自有的条地以自食,草地及荒地则属公有。我们也看见农村是一个封建主的“采地”,这主人也许是驻在的,也许是不在的,也许是个世俗人,也许是个僧侣。我们曾留心到主人及佃奴间的关系,佃奴占农村户口的绝大多数,主人的自领地佃奴有代耕的义务,且每有管事人在旁监视。

封建主及佃奴间的关系

这种制度遍见于封建欧洲的各处,即有出入亦极微末。耶教世界的统一由于此制度之齐一者固不在相同的宗教仪式之下。无论在那一国,社会的组织俱建筑在两大基础之上——封建主及农奴,且无论在哪一国,主或奴所持之人生观亦大体一致。大的变化及不同之处要到中古将终,自由农民,自由工人,及多种活动而且有智识的中等阶级发生之后,才蜂涌而起。自此而后巴黎的市民和伦敦的市民迥异,推铎尔英吉利的自由农民和瓦尔瓦(Valois)法兰西的农民亦大不相同。于是旧欧的封建的大同分裂为不同的国家,而各有各的特性。

采地制度曾导领英吉利跳出黑暗时期,且曾使人类得以征服森林,克制土壤,垦殖大地,而使一一得为人类所役使。在强力高于一切的时期,它有保护弱者,且使弱者得以借习惯以自护的功效,虽然同时又把他夷为半性的奴隶。它曾给人类以和平安定,虽然它也曾阻止社会的前进,且剥夺人民的自由。它在英史中曾占重要的位置,虽然它的用处到了后来仍然无存。

在13世纪告终以前我们已可看出采地制在起变化。采地主及他们的管事人有时已能觉得折收一辨士或半辨士的租金较令佃奴服一日之工为方便。但在法律上这种缴纳租金以代身役的佃奴仍不变成自由民,以常例言之,他们仍是不能擅离田地而自由行动的;而且折收租金的办法往往可由田主单方取消。在有几处庄田上由奴役工作变成雇佣工作的变动在14世纪上半叶中进行固甚快速,但当1348—1349年的国家大难发生时,旧制纵非一成不变亦仍流行于全国。

黑死

黑死[2](Black Death)的起源甚为暗昧,我们知道它起于东方,而不知何地,也不知何因。当它首次降临欧洲时,薄伽邱夫瓦沙[3]及巧塞的国人至少死去三之一,甚或死去有一半之多。最可怕的一点是它的无所不至的性质。即在人迹罕到,与世隔绝的英吉利小村,我们在当地牧区教堂的牧师录中亦常见那不幸的年头有两位牧师,于此可测知其亦多半死于疫疠。有几处的村落竟有全体死于疫疠而全村荡焉无存者。到了1349冬季疫势固然大杀,然根苗犹留岛上,且仍不时在不讲卫生的乡区中前仆后继的发作。它的最后发作为查理二世时的“伦敦大疫”,那年的疫势仍不弱于郎卡斯忒,推铎尔及斯图亚特诸代时发现于首都的疫势,不过从前的几次疫疠并无笛福[4](Defoe)其人以留诸名著而已。疫疠好比黑云,常高悬于旧市的污秽街道及古人的短促生命之上,而令世人惴惴不安。每有荒年或歉收,疫疠辄亦随之而起。

户口锐减的影响

爱德华三世时英吉利人口于16个月间约由400万左右一减而至250万。这样的锐减有激成阶级斗争的效果,且佃奴的解放亦因之不免从仇恨的过程中得来。中古的社会本习惯于渐进,生活的状态变更亦极渐,然今则因黑死之故,劳工的市价一跃而倍增于前。已获自由的工人固要求重价,即未获自由的佃奴亦斤斤焉与管事人抗争,而不肯服旧日所常服的务,因为他所服务的价值,无论于他自己或于田主,俱已大增。逐渐的,他也进而要求整个的解放,要求自由工作,出席于王家法院而自行辩护,甚或与田主对讼,及解除严重的封建租税的权利。

田主及管事人正际进退维谷之境。一半的自领地及一半的纳租农地俱无人耕种,垅草及杂草将蔓延于条田;耕者已死,人烟断绝的农屋的草顶将塌:而劫余的农民则方在反抗旧有的法律习惯,有时且对经济上可能的制度亦加以攻击。世界的末日似乎快要到了,然而统治阶级仍把法兰西之战看做发财的事业,而从不想到把它中止!克勒西之后又有波瓦迭,好像两者之间人口死亡一半之大灾难从未发生。

一部分的困难田主们总算想出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他们以牧羊代替耕种。百年而后新增的人口已将黑死时所丧失的人口补充,于是田主有时不得不把耕夫驱逐,以为牧人留地。但此为百年以后之事。在1350时则死亡已替田主将耕夫驱逐,“无人的农村”是现成的,田主无须驱逐耕夫。在那时的情形之下,牧羊田的增加对于大苦大难的社会实只有利而无损。且是时羊毛的需要亦大增,故牧羊业亦尽可繁荣而毋虞生产有剩余。羊毛不特可运至佛兰德斯,且自爱德华三世招致佛来铭织工来英传授优良的织法后,英吉利本国的织业亦勃然而起,可助羊毛的消费。这国家政策及远方市场正在渐渐的破坏旧日的牧区经济,而加以改良,同时更在给已解放的或私逃的佃奴以别种的职业。

《工人法》

田主在灾难中所采用的其他办法,虽于情理无悖,然并不能如改耕为牧那个办法那样的适合未来潮流。田主们曾试将工资及物价平抑,将自由工人奔走寻觅报酬丰厚的工作的自由加以限制,并将佃奴的继续解放遏止。但他们虽仍有阻止社会及经济变迁的意图,他们至少也承认这些问题都为全国的问题,且立法亦须自国会。旧日田主及佃奴每逢冲突恒在采地法院中谋解决,但今则农民已知违抗采地法院之法,故争端也移到国会中解决。国会对于经济事项也能渐渐关心,而不让各市或各采地的地方官吏各自处理。国会正在创造英吉利新国家,至伊利萨伯女王之时而创造完成。不幸的,那时的国会仍只有有地的绅士阶级及各市的雇主阶级,而没有耕者及工人的代表;国会所通过的《工人法》(Statutes of Labourers)虽力求公平,且除了明定工资之外,又按旧日标准将物价规定,但仍难于执行,其难于执行初不亚于两年前国王所颁的同样性质的命令。法律虽可以定工资及物价,而不能变一名工人为两名工人,或一块面包为两块面包。法律也不能取消黑死或转移时代的精神。法律之限制工资,及法律之拒绝解放佃奴徒然引起那世纪后半叶的剧烈斗争,及斗争最烈时的农民暴动而已。

劳工运动

14世纪下等阶级的性情脾气及智识活动,变化甚速;那时可值人注意的事再无过于这种变化的了。大卫斯(Davis)教授曾综论亨利三世一朝而为下述的观察:“中古生活中足以引起我们注意的相反之事甚伙,然而无一能比上等阶级智识上的活跃和低微阶级东方式的麻木互异之甚。”[5]但爱德华三世时的农民再不能诋为具东方式的麻木,而他们所有的智识上的活跃几可和近代的工人运动等量齐观。农村的协会以罢工为要求增加工资的武器;佃奴则愿以每英亩四辨士的租金为自由的代价;农人更在田亩中常谈及下列最不可解的问题——

当亚当穿穴而夏娃纺织的时,

究竟谁配称绅士?

当时的鼓动在形式上及文字上虽仍未叛耶教,但对于教社的职官,无论为寺院中田主[6]或为王家的大臣,均取仇视的态度。中古的教社及国家已不能引起被压迫阶级的任何同情,他们从原始教社的平等精神及平等教义中转得到不少的鼓励。有些穷苦的牧区牧师,行脚僧,及威克里夫派的牧师更从而大摇其芭蕉扇以鼓动时人的反动心理。但威克里夫本人则处于独立不偏的地位,对两方都有同情的批评;以和路德(Luther)在德意志农民之变时之偏袒一方相比起来,其长处立见。

既有高尚的理论为后盾,农民益力争自由而不让。已获自由的工人则漠视规定工资的法律;他们的罢工纵非全体成功,亦多半成功。自己没有田地的人们往往移居于可以接受他们非法要求的市镇或采地。在较好的年头他们颇能舒适。照《佩尔斯》所云:

没有田地单有两手的工友,

到了今日也不屑饮仅隔一夜的麦酒。

辨士麦酒[7]不足满足他们的欲,腌肉一块也是不能,

必须炒的或烤的鲜鱼鲜肉才行,

而且还须热热的,很热热的,庶可使他们的冷肚暖温,

但他必须有工可做,不然他又要责诋,

甚或诅咒国王,以及他的谘议大吏,

因为他们曾颁过那种恼怒工人的法律。

但负有执行《工人法》责任的治安法官仍常能防止工资在自由市场上所能得到的增高率。

仍旧隶属于田地的佃奴尚不能自由行动,他们只能拒绝执行所负于田主的无给义务,或即执行,也加意疏怠。他们中也有逃到林中而成洛宾呼德式的绿林者;洛宾呼德抑强扶弱,欺富有的教士,助穷苦的农民的一段佳话亦因此而益著。有的则逃到远隔的田庄上;在这里农手也许极形缺乏,故田主能不追究根源,而即把新来者看做自由工人。他们的旧主有时会把他们追回;对于未逃的佃奴更执法以绳,而令服旧日应服的义务。法律家及小康的陪审者恒因偏向田主之故,致使民众痛恨业法律者,及寄生于法律者;故1381年的6月死难的法官及陪审者亦不乏其人。

农人之变

那年夏天的惊人变动由于政治的原因者少,而由于社会的原因者多,虽则动机似为政治的。那时法兰西战正当失利的时候,且为舆论所不齿;而政府反欲抽人头税以厚集军费。人头税穷民皆须缴付,穷民不能忍,祸乱遂起。这类在理查二世童年时的失政固可视为祸变之因,然根本原因仍不在人头税或政府其他的稗政。东盎格力亚及近畿诸郡人民的所以蜂起而至伦敦还是因为他们所处的农民地位太艰苦。且农民更别具野心。这次的变动多半由波尔约翰(John Ball)及其同谋者的预先计划,且受他们的指挥;而攻击的目标则为绅士,法律家,及富有的教士。叛徒的主要要求为尽废国内一切的奴役而易以每英亩四辨士的田租;有的则更要求充公教社所得的捐资,自由使用林地,废除猎法及逐出法律保护之外之制(Outlawry)——这诚可谓之“洛宾呼德”式的政纲,且和主谋诸人在前时所过的生活有极密的关系。

事变之起有非上等阶级之所能逆睹,所以初起之日,统治阶级竟仓皇失措,中央和地方俱无抵御可言。叛徒经伦敦的学徒群众及若干倾向民主的长老[8]们开门迎入后,都城及政府竟无可如何。国王避居于伦敦塔后,群众竟趋而把它围个水泄不通。群臣初亦无法解围,既而竟想出一个极卑下的办法来。他们请理查二世亲诣一哩墩(Mile End)和叛徒佯为协商,并以赦罪及解放佃奴为饵而要求群众退去。众臣虽毫无执行国王的允许之意,但叛徒中比较和平的一部分已能受骗而满意。他们以为国王是独立于谘议院,国会,法律家,教社,武士之外的,故他的允许是可靠的,他们不知英吉利的国王却和这些利益(指谘议院等)是一鼻孔出气的。

一部分的叛徒得到了国王的秘书们临时拟成的解放谕及赦罪状后极为满意,因即就道回家。在同时,有一部分则已攻入塔内,而把坎忒布里大主教塞得布里(Sudbury)当大众之前处死于塔山(Tower Hill)上。塞得布里为国王的大法官及冢臣;大众因痛恨之余,于他临刑时且大呼叫好。大众亦不因他为大主教而给他一点宽容。是时教社和人民的关系盖已和祖先们长跽于田垅上而为殉道圣神柏克特托马斯祈祷时大不相同。

伦敦及外地尚有别的诛杀的事件发生,但20年前法兰西札克里农民运动中一时称盛的上等阶级的屠戮则在英国幸不发生。英国的农民之变究和札克里有别,札克里代表凶猛的失望,而英吉利农民的变叛则为希望及进步的枝节行动。自由本已在途中,变叛更加速自由之来苏。我们只能把它看做新英吉利长成时的一种苦痛。

狂风吹过后,站在政府方面的势力渐渐得力起来。两方次日在斯密司飞德(Smithfield)地方,仍当了国王面前,举行会议。会议的结果并非更有让步,而为伦敦市长之手刃叛徒领袖台勒耳·窝特(Wat Tyler)。从此以后,一因势力不敌,二因时常受骗,叛徒如鸟兽散。叛乱一时固尝遍于全国,自南约克邑以迄西南诸郡皆纷纷闻风响应;然因伦敦已失之故,终不能成事。

究竟1381之变促进了或展缓了完全的解放,我们不易确说。当时所可见的影响是很不良的。强烈而且残暴的反动为直接的结果。临急时所给与农民的允诺竟一一食言起来;国王所亲允的赦免亦等于嘲弄,在大检举中杀人诚不计其数。但能使统治阶级受如许惊骇的势力究不可以永久忽视或永久压倒的。以与彼得庐[9](Peterloo)或1830年的火焚草堆以及所谓的“农民之变”相较,则1381的变乱确有了不得的厉害。薛斯耳乌德(Thistlewood)只说过要扑取伦敦塔,但波尔约翰确曾取到过。我们须知14世纪的农民是习于武器及箭术的,典地农民亦和他一致行动而不相仇视,而且他和城市中好动的平民阶级又有密切的连络。反之,百年之战时的封建阶级在力图恢复国内的治安而铲除叛逆时,并不能得到在卡斯尔累(Castlereagh)及威灵顿时为很有组织的绅士阶级之助。[10]

农奴的解放

1381年农民固失败了,但反抗农奴制的罢工,工潮,及骚动则并不因而无有。农奴既然这样的不高兴,这样的满腹冤屈,要他在田主自领地上好好的做一天工似亦不易得之事。一半因为这个理由,一半为遵从当时的经济倾向起见,田主逐渐自动的不去强迫佃奴耕种自领之地。他们把自领地租给农夫自耕;农夫既可以所获售诸市场,则耕作自力;而田主亦可以所得租金雇用自由工人。大多数的佃奴皆以所积之资赎取自由。这种解放的手续因国家及农民的富力及货币的数量俱有增加之故,进行极快。在15世纪中大部分的佃奴悉获解放,至推铎尔时而解放完成。解放的手续也因王家法院态度的革新而加速。法院的态度在十五六世纪时变成异常的开通,常能“伸张法律的势力以扶助贫贱阶级的利益”[11]。

获到解放的佃奴在新社会中有许多职分可以参加。有的成为自由农民,他的业产可为自业的,典业的,或是副契业[12](freehold,leasehold,copyhold)的。有的成为待雇的工人。有的流入市镇乡村的工场。有的业兵或冒险入海为水手。他在本村中所保存的权利仍是不小,在公田及荒田上他的权利依旧存在,故亦有留居本村而不出者。但他如欲走动则亦无不可,“全世界都是可以供他选择”;而近代的英人亦诚能不愧为冒险多能之士,无论在精神或在物质方面,他俱多所建树,多所探获。

解放的结果

有了流动的劳工以后,经济社会整个的改头换面也成为必须了。从农奴的固定的权利义务变到公开劳工市场的竞卖竞买及漫无定态,对于工人也不见得是有利无弊。在黑死后的首一世纪内因劳工缺乏之故,工资固十分高贵,然到了15世纪中叶,人口已复原状。以后,工资竟大跌。在近代的社会制度之下,虽饥荒已不易见,而一般的生活标准亦较前为高,但失业的恐怖却也随之以来;推铎尔时的所谓“强壮的丐民”(即失业工人),殊不能因有自由而敢自废。但无论利多也好,弊多也好,佃奴的解放是必须的,如果英吉利种族不甘仅为农奴的种族,如果它尚欲于数目,富力,及智识有所增进,如果它欲进而为种种航业及实业上的冒险,且殖民海外。和近代的英吉利,美洲及澳洲相并而语的权力,自由,及进步苟非先有农奴的解放决亦无从发生。解放及随之而生的劳工的流动是贸易,制造,及殖民三大发展的前提,且也是推铎尔及斯图亚特英吉利的知识及政治进步的前提。

旧日农村经济的特色的一种直到乔治三世仍见之于许多整个的区域。在中部及东部产麦最盛的各地,农村公田制度,以及怪形的条田及旧时盎格鲁·萨克森的耕法,仍有留存不辍而使杨格·亚叟尔[13](Arthur Young)及当时的“改良业主”视为怪事者。

世俗人的解放

14、15两世纪固目睹农奴的解放,英吉利语言,文学,及民族观念的诞生,但它们也见到举世皆同的中古教社,因受了上述诸运动的影响之故,不复能满足新兴民俗心灵上的需要。

教社之所以丧失道德上及知识上的领袖地位毕竟多少是由于它的腐化及无能,比昔日更甚的腐化及无能,诚是一个疑问。实则与其说是由于僧侣的堕落,还不如说是由于俗人的进步。当诺曼及不兰他基奈教社深得人心且高于一切时,僧侣的大众——如和近代的英吉利僧侣,无论是新教旧教,比较起来——实在是无知无识,孤陋得很,即生活也很不规矩。教社的机械也不够强而有力,所以喜尔得布蓝德所主张的独身主义也无法强不愿的英吉利僧侣以必行。但当时的世俗人比僧侣还要闭塞,还要粗暴,甚或还要不道德。所以带些野蛮的教社居然仍能对于更野蛮的世俗社会确立了领袖的地位。但时代变了,今非昔比。当巧塞之世,虽世俗人及僧侣的生活都不很名誉,然文明生活的标准究已比从前普遍些,而学问及知识观念更比前时大有增高。新时代的世俗人之痛恨教社的弊端,与其说是可以表示教社的衰颓,还不如说是可以表示社会一般的进步。我们须知,主张异端的威克里夫固极力攻击教社中人,但正派的高厄及兰格兰(Gower,Langland)和人文主义的巧塞之攻击也不让于威克里夫。

无论僧侣的平均程度高下如何,国内智识上及道德上的领袖,自郎法兰克及安瑟侩以迄兰格顿及格洛斯忒特,总出自教社。但在向上进化的过程中这种领袖地位教社不复能常有。如果青出于蓝,英民族经教社长期的训育后,能产生自思自想的学生,教社诚亦可告无罪于英民族。新时代最有势力的文人,除了兰格兰一人外,其余如夫瓦沙,巧塞,及高厄都不是僧侣。威克里夫及其牛津门弟子虽为僧侣,然从教社的眼光看起来则俱为异端之徒,也不能算是教士。法律家,绅士,以及市乡方盛的中等阶级都没有像他们远祖的能安于故训而不作疑问。他们已在开始作独立的思想。虔敬的兰格兰告诉我们:

我尝亲闻上等人在食桌上,

谈及基督及其权力,谈吐一如僧侣,

责备造成我们全体的圣父,

并加苛刻之词于僧侣——

说我们不应因亚当犯罪而代受其过。

在宴乐时,而歌人又敛喉不唱之时,

他们会说及关于三圣的一宗或两宗故事,

并说出赤裸裸的理由来引柏拿德[14](Bernard)做见证,

又用臆测的方法来证明其真谛

教社的不长进

时代之需要教社中的改良及宗教上的发育,正不亚于需要社会及政治上的变动。可是国会制度及农奴解放尽管一日千里的进行,而宗教的改良则绝不可能。在英吉利的教社绝无自动改良的能力,因为它并不能自主。它不过是满布全世的组织的一部;这组织有极大的权力及威望,但它的中心远在外国,不特丝毫不知英吉利的需要,且有拒绝一切改良的决心。如果在英吉利的教社能随世俗人之开通及解放潮流而步步退让,则推铎尔时代暴烈的推翻可以不至发生。但川壅必溃,欲压弥涨。在14、15两世纪中教社竟拒绝任何让步,不作任何改良,且更使用暴力以铲除异端。如果当时曾有一反上述的政策;如果僧侣的特惠及所居不可侵犯之权曾有变通;如果教社的产业曾有比较公平的分配方法而使穷牧师亦稍得沾润;如果教侣可以如在萨克森时之娶妻;如果教皇不复以教社中的肥缺专赏私亲外人;如果教中执事不让出售赦免状及圣物及其他足以使世俗中较为高明之士,无论正派异端,一见而生反抗的迷信习惯继续存在;如果教社法院曾中止侦探世俗人的行为以为敲诈需索之用;又如果把罗拉特派(Lollardry)仅视为一种异教[15]而予以容忍,则英吉利将仅有历时数世纪之宗教进化,而不会有世所谓“宗教改革”之宗教革命。

异己的诛除

但是诛除[16]异己之义为中古耶教不可分离的一部。从中古的人看起来,立于教社之外而不奉教社的旨义,犹之立于国家之外而不奉国家的法律,两者是同样的不可思议的。所以宗教之有诛除犹之国家之有罚罪,两者都是当有而必有的。诛除之义在教社中已有千年悠长的历史,耶教近代的观念中所以幸得和这种旨义脱离者,乃是长期悲痛经验的效果;吃过苦后方知回头,在中古时期诛除异己尚为天经地义之事。懂了这层,我们方能以正确的眼光来判断自罗拉特派的兴起及铲除以来,我们祖宗在宗教之争中所采的行为及所取的态度。威克里夫的旨义如能幸而获得教社的赞同则已,如不能,则只有诛除;容忍之事实无可能的余地。我们不必因诸王及诸主教之力除罗拉特派而遽以为他们有劣根性,为恶人;此亦正如我们不能因法院诸官之把阿克的準判处死刑而遽谓他们是恶人。但我们也不必因诛除异己之习之由来甚久,在在中世,举世通行,而遽加赞同。它本身的错误不因历久通行而末减,而且它在后几世纪的影响亦坏得无以复加。我们居然能有一天把这样一个根深蒂固的,冠冕堂皇的错误举而掷诸生活之外,则诚是人类进化的一件大成绩,而欧人尤可据以自得的一件大事。

教社之坚持固有权利

从同样的历史理由,我们可以懂得何以关于僧侣的特权教社亦拒绝给与世俗人以任何让步,何以在推铎尔时的乡绅阶级自动的占用教产以前,寺院及拥有捐资极多的僧侣拒绝重行分配什一税及捐资以使牧区穷牧师得以沾益较多。本有的好处本不是可以好端端的放弃的。自罗马帝国灭亡,世界入于黑暗时期以来,教社为和野蛮的,无法无天的世界竞存起见,不得不取积极的态度,故不恤利用开除教藉的机械及耶教世界统一教社的整个力量以防护僧侣所有的及所曾要求过的权利,以及僧侣会社所有曾经取得的产业;好像耶教的基础全赖于这些权利的保存似的。这种态度在早时本不足异。但时过境迁之后,因已成了习惯的一部之故,教社依然维持着这一种不应再予维持的态度。教社不愿在让步的立场上和国家协议。教社不愿自己改良自己。要把情形改变则国家非能克服教社不可。

英吉利教社之不能自动改良

而且英吉利的教社,即使它有自行改良的用心,也是无能为力的,因为它并不独立,它没有自主的会社生存。英吉利所有的行脚僧及大部的寺僧不隶属于英吉利的主教,而直属于罗马的教皇;他们只对他,而不对于英吉利教社,有矢忠及服从的义务。英吉利所用的宗教法即是罗马宗教法,英吉利的教社并没有更改的权力。宗教诉讼的最高上诉机关亦在罗马的教皇法院或教皇在英特设的法院,而不在英吉利教社所能指挥的法院。所以主教们实无整饬英吉利教社内部的权力。

再者教椅中也没有能担负此种大任的主教。主教的委任出诸于国王及教皇卖买式的会商,所以他们大抵由国王的臣僚兼任——例如大兴大学各书院的尉坎的威廉(William of Wykeham),及供1381年的叛徒的牺牲的塞德布里大法官大主教。他们固是很好的,很有用的大员,但他们为国家服的务多于为教社服的务,——或照当时人所说,为凯撒所服的务多于为基督所服的务,——宗教的职务他们往往委托属员代行。所以要他们来改良国内的宗教生活诚是等于缘木求鱼。

至于教皇所指派的教官则更不配负起上述的大任。伟大的人物如塔苏斯的狄奥多或兰格顿史梯芬之流,教皇不复派往统治英吉利教社。他的近代的伟臣在位在主教以次的高级僧侣中最为充斥;有许多且为外国人。他们留居外国,足迹不到英国。他们仅把英国视为财源之一种而已。

当兼职及卖官鬻爵之风盛行于无论本国的或外国的高级僧侣中时,僧侣中的优秀分子几贫穷至成饿殍。在宗教改革以前的两世纪中牧区牧师要算教社中最良部分。他们的绝大多数皆穷困异常,因为什一之税由寺僧及高级僧侣专享其利,而他们不得染指。他们中也有十分闭塞者。但穷也好,闭塞也好,他们都能和他们的教众有密接的关系,而且不少的人也许都像巧塞[17]所摹述的穷牧师那样的开通有大志。

教社之益不齿于人口

教皇和后期不兰他基奈诸王的串同作弊(指委派僧侣及荐举教禄的享受者等等而言),对于教社有很坏的影响。国会对于这种作弊亦侧目而视。但在亨利八世翻脸以前,它仍继续存在。惟一有权可以改良教社的教皇则因欲藉种种的陋规弊政以图私利之故,虽英人,无论正派异端,疾恶如仇,仍我行我素。卖官鬻爵的主要中心即为教皇的宫廷。在14世纪时这宫廷屈居于紧靠法兰西边界的亚威农(Avignon),此时正为百年之战的前期,英人因恨法人之故,转而迁怒于和法人接近之教皇国,更因此而深恶教皇国及其他的一切设施。此后又有两教皇互争教社,彼此对峙的经过,这也不能增进英人对于教社的尊敬心。

但中古关于教社及国家间关系的理论畅行一日,英吉利也一日没有补救的办法。它(英吉利)可以怨镑,但罗马或亚威农可置若罔闻。“英吉利的驴子”可以鸣叫,但他们仍须载重而趋。国会可以通过《预派禄俸享受者禁止法》及《助长教权者拘状法》,[18]但这些法律绝少执行,最多亦不过在国王和教皇间不断的争持交易中可以助国王一臂之力而已。然它们深可表示世俗人的舆论之倾向,且留为日后国王在国会中采取较有力的行动的先例。

威克里夫

威克里夫·约翰(John Wycliffe)生长于约克邑,为牛津大学的一个院长。他指示英吉利以一种补救往日痛苦的方法。他固否认教皇的权力者,他的否认且有理论的基础为后盾;这尤为前时代所未闻。他的“统治权论”(“theory of dominion”)倡为恶人所有的权力决不能来自上帝之说。他以为教皇的权力可溯源于罗马的诸凯撒,而不自基督或彼得得来。他本为一员学士,他的思想方法及发表意见的方法亦在在不能脱离后期中古哲学的微末奥妙;然而他居然能先知英国在他死后之100年至200年间的发展的主要途径;这诚为难能之事。在威克里夫的教训中,盎格立干教(Anglican),世俗派[19]及抗议教[20](Protestant)俱占显明的地位,而我国教社与国家间的关系最后亦凭这三种不同见解的适当调和而有所底定。

在爱德华三世的末了几年,威克里夫因担任替国家申述反对教皇侵略的事由之故,首次和政客们发生接触起来。威克里夫之为宗教改革家此亦为首次的闻名。他对于“占有性”及“凯撒式”的僧侣之攻击不特博得人民的,尤其在伦敦的,赞助,且得干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诺森伯兰的拍息(Percy)及贵族武士党为有力的,虽则也为不得人心的,同盟。是时的贵族武士盖已在转教社的赃物的念头。日后极力反对他的行脚僧在先时亦为他的辩护者,因为他们向和英吉利教社的其他部分不睦,而且在理论上他们亦是主张穷困,主张取消一切的捐资的。他们中有些人觉得威克里夫可以和他们联合反抗有地的寺僧及主教。直到威克里夫否认圣餐酒食可化圣体血肉之说,并攻击他们的赞助者教皇的时候,这班行脚僧始和他处于仇敌的地位。

1381的农人之变威克里夫于两方都不参加,故他的地位亦不因变端而受影响。惟一的变动即是大主教塞德布里的受戮,及刻特内(Courtenay)的继立。塞德布里的性情极和平,也没有诛除他的意思;但新大主教则为他的仇人,为人亦凶刻而有毅力,故积极诛除异己的时期也即开幕。同时威克里夫因否认酒食血肉化之说之故,干特的约翰,政客,及行脚僧亦和他分手。实则他的关于圣仪(Sacrament)的理论是很平和的,他的徒众在下一代中有更甚于此的理论,不过在当时他的立论已经算是十分激烈了。

威克里夫在晚年时不特绝少辩论政治问题,且也不甚牢守学者生活。他从牛津终老于勒斯忒邑拉忒卫司(Lutterworth)的牧区长公馆(Rectory)。在此地他继续利用他自己或他同事写的短论以唤醒民众的思想,并转换他们的视线。不特他自己攻击,他更教导弟子去攻击,教皇,寺僧,行脚僧,及“凯撒式”的僧侣,以及多种流行当日的宗教习惯,如神像及遗物的崇拜,赦免状的出售,及为灵魂而举行的弥撒等等。他主张人人应直接和上帝发生关系,而不必有介乎中间之人,他说:“凡不获救之人必因他自己的过失而不获救;凡获救之人亦必因他自己的功德而获救。”

英译圣经

他要求有一用英语的礼拜。大半藉了他的牛津同志兼书记的拍维(Purvey)的经营,他出版了第一次全本英译的圣经,译文极博雅。译本之出不特在宗教史上,且在英文文学史上,亦为大事之一。威克里夫固和后日的抗议教徒不同,他固不把圣经当做他的教义的惟一来源,他的号召的惟一规律,但他的教义使他觉得有将圣书用近代英文广为流传的必要,因此诵读英文圣经成为他一派的特殊习惯。教社本可以特许状许可尼僧及富有的牧师使用通用语文本的圣经,但终15世纪之世,它依旧不许世俗人身怀英语的圣书,且藉此以入罗拉特派人于罪。

牛津清校运动

在差不多的时候威克里夫主义突然受一极大的打击。威克里夫主义原先本为一个牛津运动,大学,甚或他的职员,至少就好多的论说而言,大半都袒护威克里夫。牛津的寺僧及行脚僧虽今皆一致反对,然世俗的僧侣及肄业生仍多半偏袒。大主教刻特内忽然加入战团,他凭借了国王的协助,竟把大学的自由蹂躏无余,而将威克里夫主义者压迫或驱除净尽。这种到了亨利四世时又重演一次的清校运动摧残罗拉特派于鼎盛之时;此派之所以变成周游传布福音之徒,避官吏之耳目而专隐于穷民之中者,1382的大肃清亦有以使之。牛津在初起的两世纪本极自由,故成绩亦极多极好,自刻特内剥夺大学思想自由后,牛津竟有百余年的干枯生活,而于智识方面毫无建树。15世纪英吉利的智识及精神生活的枯燥固不只一因,但没有一个原因比这个更大。

但正宗派的蹂躏牛津剑桥也有一种好果。书院可以隔离学生,书院可以免得学生传染异端,故设立书院的动机又增加了一种。[21]自尉坎的威廉到武尔塞(Wolsey)的一时期中英吉利特殊发达的书院制度更一日千里。亨利六世之设立国王的书院于剑桥,并附以宏伟的礼拜堂,是值得纪念的一件事,而且有促成剑桥和牛津争荣的形势。在宗教改革之时两校的有名竞争已显著的看得出来。

罗拉特派的流传

威克里夫派运动的智识根苗虽在牛津为官力所斩绝,但威克里夫的势力仍在国中有增无减;有人且说,(当然言之过甚),你所遇的两人中,其一即是罗拉特派的人。威克里夫的主义的一部分当然可得反对另一部分的人的同情。所以在亨利四世之时,众议院中各邑武士虽请求国王没收教社的世俗产业以减轻穷民负担的赋税,并以捐助新封的贵族及武士,——即日后亨利八世的政策,然他们对于《焚毙异端法》(De Heretico Comburendo)似乎没有反对。亨利四世及五世,因他们的继承权不甚可靠,故有待教社的竭力赞助之必要,而罗拉特派的运动遂为他们的野心的牺牲品,诛除亦无所不用其极。有的异端者受被焚的惨刑,更多的则因恐被焚而改悔。在15世纪的余年,所存的罗拉特派只能偷存于英吉利的市乡,而不敢声张。在亨利7、8两世,这本国产生的异端又复繁盛,正宗派恐惧之余,又为诛除之举,因是牺牲者亦极伙;但不久即和自路德(Luther)的德意志来的抗议教合而为一,声势浩大,不可复悔。但英吉利宗教改革的任何一方面,至少就其重要者而论,皆种源于本国。各方面都可溯之于威克里夫,有的且更可远溯古代。

* * *

[1] 见上第170—175页。

[2] 此处直译似较相宜,故未用世俗旧译。

[3] 译者按,薄伽邱(Boccaccio)为意大利的小说家,夫瓦沙为法史家。此处指英法意三国。

[4] 译者按,Daniel Defoe著《大疫年的记事》(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

[5] 译者按,此为H. W. C. Davis的England under the Normans and Angevins的末句。

[6] 当时寺院田主或别的僧侣田主并无比世俗田主急于解放农奴的倾向。教社视解放为宗教产业的骗取(因农奴本为产业之一部),除非解放的手续出之于两方的协议。会社团体,如寺院等,常比各田主的个人为偏向守旧,虽则他们未必有任何高压更甚的政策。

[7] 译者按,即一辨士可购的淡麦酒。

[8] 即通称的市参事。

[9] 见下第698页。

[10] 译者按,此意盖谓1830年时农民既少援助,而绅士阶级又可为政府之助,在1381年则形势刚相反。

[11] William S. Holdsworth,History of English Law,Ⅲ,505.

[12] 译者按,此为英国昔日三种不同的管业法。自业者可以传诸子孙,主权最为完整。典产的乃向田主(旧日的采地主)租来,但期限往往甚长,或竟为终身的,田主亦不能轻易取消租契。副契业者介乎两者之间,田契的正本似已遗失,故有田者仅得副本。在实际上副契业和自业极可异同,但在法律则仍承认正本之存在(应在采地主处),而业田者亦不过是典业而已。

[13] 译者按,杨格为18世纪下半叶英国提倡改良农业方法最力者。

[14] 译者按,为法兰西11世纪的一个圣僧。

[15] 本书中以邪教译paganism,异端译heresy,异教译dissent。译者自己亦虽满意,不过姑以示分别而已。

[16] Persecution一字颇不易译,为适用上下文起见本书中也不能一致。

[17] 译者按,巧塞的《牧师的故事》(The Parson’s Tale)中把穷牧师备极推崇。

[18] 《预派禄俸享受者禁止法》(Statute of Provisors,1351)禁止教皇不待出缺而即派人为享受禄体者之候补人。惟此专限于英人所捐之教禄。参阅上第182页。《助长教权者拘状法》(Statutes of Praemunire,1353,1365,1393)设立机关以限止教皇侵略国王的权利。

[19] 严格的说起来成克里夫尚不能说是伊拉斯莫斯主义者(“Erastian”)。剌什达尔(Dean Rashdall)在《全国名人词典》中替成克里夫做传时说:“他不是伊拉斯莫斯主义者。他虽则坚强的把世俗人及僧侣互相分别,他却又主张世俗人即为上帝的执事者(Priesthood),且他又说他只在责成教社的一部分(指世俗人)去清除其他一部分(指僧侣)所造成的罪孽。”他的确曾责成世俗人去改良教社,犹如推铎尔时人民之所为。这种办法有许多人即视为伊拉斯莫斯主义。他的理论有以国王立为教社的元首的倾向,虽然他并没有明说过。但他为力主个个世俗人应有自己的良知,应自视为上帝之执事人,所以“推铎尔”的解决办法决也不能满他的意。

[20] 有时作新教。

[21] 参阅上面第2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