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爱德华三世,1327—1377;理查二世,1377—1399;亨利四世,1399—1413;亨利五世,1413—1422;亨利六世,1422—1461。

中古的战争

有人以谓16世纪至20世纪所以常有糜烂全欧的大战发生,而中古时代所以没有这种大战,乃由于中古耶教世界的一统,而近代耶教教社的分裂。实则中古之世人民亦何尝不互相作战;而且那时作战的残忍且远在今代之上。那时良心上或习惯上对于杀戮的限制尚远不及今日,不过杀戮的方法也没有今日的周到而已。那时的所以没有大规模的战争初不因于耶教世界的统于一尊,而由于人类之不能控制自然界。举凡交通的不方便,政治,行政,及财政机械的不完备,招募大队人马的不易,以及给养上的困难,俱可使大规模的战争无从实现。欧洲是时仍十分穷困,且也没有信用的制度可以周转市面,可以任大批男子离开农作,加入杀人事业,而国家的经济仍可不至死地。数目极小的封建男族及武士仍为惟一的战士阶级;他们及受他们俸给的徒众仍为惟一以武备为职业的人民。自11至15世纪,大陆上的战争极伙而极繁,不过它们都是小的,地方性的,不像近代之战则少而大。那时火星(即战神)的股肱要短些,但常在不断的运动着;故农民阶级所受兵燹之苦比今日为尤甚。

百年之战的性质

欧洲战事之可以称为民族之战者,英攻法之百年之战(The Hundred Year’s War)也许可算做第一个。英国所派去劫掠法兰西的军队固然极小,但因祖国已有相当的组织及相当的民族精神之故,这些军队的效率倒不低下。自诺曼征服以来,英国因一得地利,二多雄主之故,内部的治安比欧洲各国为佳,且已在从封建状态进行到民族国家的阶段中。自有全国拥戴的国王及国会而后,行政的组织更臻完备,民族的自觉亦日增一日;于是大而无当的法兰西封建王国遂为此种新势力的摩拳擦掌之地。英国在有一时期间实为欧洲各邻国的欺凌者。这并不因于它的良心格外的黑,却因为它的实力比别国雄厚。到了推铎尔时统一的法兰西和统一的西班牙实力比英国更大,国际间的形势遂一反旧日;但那时英国的岛国地位救了它的命,免得它受法西的报复。且因不敌大陆国家之故,英国反有从事于海外发现及海上贸易的机会。

百年之战是政治上免不了的动作,我们殊不必从它演绎什么理想出来。爱德华三世及亨利五世固曾争取嗣立为法王之权,他们的争立固有相当的世系根据,然大腓特烈(Frederic the Great)对于西利西亚(Silesia)也有相当合理的继承权;如果英人四世侵略法兰西的诸役可以证明中古的法统思想,那岂不是普鲁士的侵奥也可以证明18世纪之崇奉公道吗?佩服英人在百年之战中的功绩的,而且也是百年之战的史家,夫瓦沙[1](Froissart)自己都没有这虚假的见解。他说:

除非他是一个好兵善战的国王,而尤能攻击比他们自己的国家还要强大富庶的邻国者,英吉利的人民便不会爱戴他,尊敬他。在战时他们的国家更可比平时充满了金银百货。他们贪妒别人的财富可谓至于其极;故他们视攻杀为无限的快乐及安慰。……英吉利的国王非顺从人民的意旨,做他们所欲做的事情不可。

的确,如人民自己不愿作战,国王也万无强迫四世人民作战海外的能力。从最后的解析说起来,百年之战究不是从争立而起,而是全民的,得民心的,国会政治的结果。新英国在当时实不能不经过一度有向外膨胀性的军阀主义时期,犹之有力之壮年之易和同伴争吵。不过这个过程在初虽似有利,但结局则损失极大。

百年之战的原因

在爱德华三世朝的早年英吉利的野心即由苏格兰移向法兰西。摘取一朵名贵的百合花本比拔起一把多刺的蓟草[2]为容易,为荣誉,且多利益。英人无论是贵族,或是前者的幼子,或是自由农民,从隔海返国时,必带回些赃物;这赃物也许是寺院中的金皿,也许是商人家的挂毡,也许是几名富有的法兰西武士掳回勒赎者。是时讲故事的风气好比今人的读书看报,故事在社会上的用处正如今日之书籍报章。自法回来之人亦必有多少的故事——冒险的故事,打仗的故事,以及在欧洲最有名的城市和最有名的酒池肉林中白住白玩,白吃白喝,白嫖白爱的逸事——可以讲给崇拜英雄的人们玩味。至于自苏格兰回来之人则既无值钱的物品可以炫耀乡里,又无动听的故事可以自鸣得意。苏格兰本贫穷之地,复数经英人夷为焦土,即再度摧残亦只能烧去一座空茅屋,或几束麦柴把,而所得者或竟不过一张牛皮(那恐怕还是因为牛脚已蹩故苏格兰人未能携而匿诸附近的林中)。以此和从军法国相比,优劣自不难立见,而从军法国者亦自然能多得些乡里的嘉评,而据以自得。[3]

菲力浦六世与爱德华三世

菲力浦六世(左图)是伐卢瓦王朝的第一位法国国王。他于1328年查理四世死后继承了法国王位。他的王位继承权受到英王爱德华三世(左下图)的挑战,后者争辩说根据《萨利克法典》,继承权不应传给母系亲属。当爱德华三世于1337年宣布自己继承法国王位后,两位国王之间的冲突就成了引发“百年战争”的起因。

近人的思想深受种族的民族主义的束缚,所以英吉利欲并吞法兰西的野心以近人眼光看起来似很不经。但法兰西的抗英,在百年之战的前几年且不及苏格兰抗英之力,虽则后者和英尚操同一的语言。苏格兰当时已具民族的精神,而法兰西犹不过是许多封建地的大集合。而且百年之战在1337年开始时,爱德华三世及其贵族仍操法语,他们在加斯科尼亦较在苏格兰要自然些。

两国的失和,除了爱德华三世的要求嗣立外,还有别的较根本的冲突。当时法兰西国王有攻取我们前代安吉芬帝国领土中硕果仅存的加斯科尼之野心。又法兰西当时对于佛兰德斯也有野心,而和梵阿忒味尔得(Van Artevelde)的市民自治主义不洽。我们和佛兰德斯本有共存共荣的关系。当时我们制造毛布之业尚极幼稚,英吉利羊毛为我们的主要输出品,而佛兰德斯的根特,布鲁日,及伊普尔(Ghent,Bruges,Ypres)的织机则为此项羊毛的主要吸收者。我们为保全我们的商业起见,绝不能让法兰西扩张势力于此地。这也是冲突的一因。而且在海面上英法的商人亦竞争极烈;在海峡如是,在往来加斯科尼的路程中亦如此。百年之战的第一声为斯类斯(Sluys)之战,此战英吉利的海军获胜。此战而后,爱德华三世以英吉利海的主人翁自视;纪功的金币亦镌有他身披甲胄立于船上的豪像。

我们的纪念币表示四大,

国王,宝刀,海权,及船只,

上句即为《评英吉利政策》(Libel of English Policie)[4]的著者的赞美词。著者于百年之战的末期即作英国应争海权之说,他实为此说的首倡者。争海权确为百年之战的一因,不过尚不是主因而已。

战争得以持久的原因

因为两国所争者不仅是封建的及朝代的利益,故百年之战竟可断断续续的相持至百年之久。在前世纪,约翰无法强迫英吉利人民为防护诺曼及安吉芬的属地起见去和法人作战;但自爱德华三世以迄亨利六世,则国会不但不断的通过战费,且督责大臣们去努力从事战事。英吉利弓箭手战胜“善夸法人”的荣耀,得见

我王直入诺曼底,

带了武士的气宇,

之惬心,俘获欧洲最骄贵的王公贵人而令之游行于伦敦街市的大观:凡此种种俱可鼓动爱国的热忱,而团结全国的阶级。平民的痛恨法人更比兼操英法两语的上等阶级为深,故全国上下得以通力合作,历百年而不中辍,直到我们秩序井然的中古社会破坏无余,而法兰西民族亦因深受我们的刺激而再度跃起时始止。法人初在第给克郎(Du Guesclin)之下抵拒英人,50年之后更有阿克的準(Joan of Arc)的勃起;法人的民族精神于是亦稍稍自觉,而法军封建的精神和战术亦渐有变动。自封建社会到民族国家,自中古时期到文艺复兴,本须经过一极长的过渡时期,而百年之战实可视为这时期中外交及军事方面应有的变化而已。

克雷西战役

战力战术和国内社会情形的关系

战争的两方所率的军队及所用的战术,不仅在军事上有重大的关系,且常足表示社会情势的变迁。百年之战正亦如是。

法兰西王国和英吉利的情势完全不同。它没有邑之设置,更没有王家的法官,邑官,及王权辩护官藉邑法院以治理各邑之事。它分为省及男土;省有封建王公,男土有封建男,他们各于其域中设治。农民极为贵族所卑视;介乎两者之间亦并无重要的中等阶级;英国的自由农民及协助上等阶级为国王处理地方公务的小绅士阶级并不存在。法国固有富丽的城市,但市民和城市外封建社会的接触则极淡薄。英国市民和低级贵族能在邑中及众议院中通力合作以增加他们自己的势力,在法国则不之见。

法军

上述的社会背景在失利于克勒西,波瓦迭及阿金库尔的军队中亦可一一觅得对照之处。他们都是封建军队,从军为封建的义务。他们所有的是封建战士的骄傲,而政治或军事的纪律则一些没有。法王及他的诸将指挥军队时,其困难犹如蒙屈罗斯(Montrose)及查理亲王(Prince Charlie)[5]之指挥苏格兰高地诸部落的酋首。封建军士除了骑兵独立冲锋外不知战术之为何物。在以前的几世纪这种奋勇的冲锋固足使封建军队取得常胜的地位,但克勒西一战之日骑兵冲锋失其效用,而英吉利弓箭手当令的时期开始。

在法兰西的军队中要以意大利的佣兵——热那亚的横弓手——为最长于放射之技。平时素遭鄙弃的农民在战时不甚为人所重视。农民的职分在筹集取赎之款;他的封建主如被英军掳去,而扣留于英吉利采地府时,他须得赶筹赎金;在赎金未到以前,则须和掳者敷衍应付,藉免被掳者有杀身之祸。大批法国贵族被囚于波瓦迭的一次尤使农民苦不可言。且除了付纳赎金之外,英军又随处搜索劫掠。饥饿垂毙的农民因不堪其苦,遂有所谓札克里农民[6](Jacquerie)之变,实则这亦不过一种因绝望而生的反动而已。

英军

在入寇军的组织及战术上也可以窥见英吉利社会制度之一斑。诸爱德华时英吉利农民的状况虽不高明,但耕夫佩尔斯[7]的情景总不至如隔岸波诺谟·札克[8](Jacques Bonhomme)的恶劣,即佃奴亦比较的足食足衣。地位在佃奴之上的自由民耕田者其百分比亦日在增加。农奴的解放在英国固占极长的时期,然英法交战的百余年实占那个时期的大部。全体自由民为数本不少,经不兰他基奈诸王之组织后遂成劲旅。军役于农民为强迫的,组织的原则与封建军不同,而有如萨克森的民军;但兵器等等则如诸武装诏令的规定。平时每人皆须自备某几种兵器,且熟知其用途;战时则大军转眼可集。我岛所以能有些政治及社会自由的空气,其主要原因盖亦由于大多数平民之能备有武器且能知其用法。

长弓

14世纪时长弓渐成为法定的武器,而教堂冢地后设靶射箭之习亦成为村落生活中主要的游艺及盛事。爱德华三世且明令鼓励,并禁止可以同射箭竞争的

手球,足球,棍球(pilam manualem,pedivam,vel bacularem);跑马,斗鸡诸种无益游艺。

在较后之世拉替麦(Hugh Latimer)常从讲经台上历述乃父自由农民的故事:

我父教我张弓之法,教我弯身以就弓,教我用全身之力以放箭,而不用两臂之力。别国人民仍多用臂力。我父买给我之弓正合我的年龄及力量;我的年力有增,则所用之弓亦加大。人如不自小即学习射法,则射法总不会佳。

我们可以断然的说,克勒西及阿金库尔的胜利正伏于老拉替麦等那班前辈的努力。长弓本极难用,外国人总不能一箭穿杨,经铁甲以入于甲士之身;盖长弓用之于欧战虽已有百余年长久的历史,而仍不失为英人的拿手武器。即在英国,推铎尔时的手铳所以能继长弓而起似乎亦因村民忘了箭术而习于“足球及下流游艺”,或如拉替麦所说,习于“滚球,醇酒,及妇人”。法律及谕令虽有禁止而仍不见效。

爱德华三世时上述民军的效率达于极点,必要时且可召集。克勒西战的那一年,苏格兰人乘英王及贵族有事于法,而国内空虚之时,拟乘机入侵,思得一逞;然而于内微尔的克洛斯(Nevilles’ Cross)地方(近达剌谟),竟蹈诺奢勒吞的覆辙,竟大吃其亏,因为各邑深得民治精神的民军竟能召集起来应付寇敌。此后在夫罗登,苏格兰人重又败于民军。苏格兰民族向有“不能坐视被惹而不痛惩惹者”之格言;英吉利虽无此种格言,然而英民军之所为亦足以使苏格兰人知英人之不可轻侮。

私家“军团”

从上述的武装及半武装的自由民中爱德华三世常发令(Commissions of Array)各邑,令选集军队,渡海攻法。选集之法,除了招募志愿兵外,更用强迫兵役制。但战事既延长不已,则征集民军及强迫兵役之制,自不能不废,而雇用以攻战为职业的私人“军团”(“companies”)之制代起。

这种私家“军团”实为长期英法战中英方的基础军队。他们既不是封建队伍,又不由强迫募集,而是终身当兵的战士;他们隶属于富有军事及政治野心的贵族或武士之下,且受他们的禄俸。国王不难以贱价购得他们的服役,因为他们除了国王所许以外,尚可藉抢掠,勒赎,及白住房子以自肥。有时,尤其在英法停战时,他们往往以自己的名义在大陆上攻杀一切,犹如负盛名的霍克乌德(Sir John Hawkwood)及其“军团”在意大利之所为。这种佣兵在亨利六世时被逐回英后,成为社会及政治平安之扰乱者;因社会之不安而有玫瑰之战,因有玫瑰之战而他们仍得以“家人”(“retainers”)的资格继续营作战的事业。[9]

英人胜利的秘诀在一方能深信自由农民之为勇士,一方又能深信长弓之为利器。这都不是凭空假设的,这都是从第一及第二爱德华所经营的苏格兰战中得来的经验。大陆上战士向未留心到这种无名的,野蛮的小战,所以在克勒西的战场上突然发现向遭鄙视的岛民竟有过于全欧人民的战术时,竟不胜其惊骇,而不复能自镇定。

“百年战争”

1340年夏天,“百年战争”中第一场大规模的战役发生在海上,在佛兰德尔的斯鲁斯港口外。在这场战争中,英国暂时控制了英吉利海峡,并使他们在接下来的20年里可以将军队运至法国沿海的任意地方,而不受任何抵抗。

“百年战争”中士兵盔甲

“黑太子”镀金青铜雕像

图为爱德华三世的长子——“黑太子”的镀金青铜像,全身铠甲,放置在坎特伯雷大教堂的棺材上。他被誉为当时骑士精神优秀品质的化身。1346年克雷西战役中崭露头角。10年后的普瓦蒂埃战役中俘获了法国国王约翰,1362年被授予阿基坦王子的封号,但没能获得其法国臣民的忠诚。1371年,他身患重病回到伦敦。1376年去世。

英军的战术

从苏格兰诸战得来的经验可分做两层。在斯忒林桥及班诺克本两役中,苏格兰的长矛军曾充分昭示自信自尊的步队,在适当的环境之下,能用短兵相接的战术克服封建骑士;而英国获胜的诸役如福尔刻克等又充分显出长弓的用处。爱德华三世时的诸将能把这两种经验融通起来,他们兼取苏格兰军及英吉利军之长,而得到一种新的战术。他们把弓箭手及封建骑士合组成一种队伍,而采用混合战术。英吉利的骑士其数远不及法兰西骑士之多;如欲在马上用长枪交战,则自非法人之敌。所以他们愿处辅助的地位,而让半披甲的弓箭手[10]步兵为主力。每当作战之时,弓箭手将锐箭如雪花纷飞的射入敌军,而骑士则下骑专待和敌人短兵相接,以助弓箭手之不及。法兰西武士之不毙于矢箭者尚须和英吉利武士相厮杀。且到了短兵相接时,弓箭手亦可拔刀相向,和本国擐甲的武士及贵族共同杀敌。弓箭手为自卫起见有时可躲在一种可以移动的围栏之后。

普瓦蒂埃战役场景

图为1356年的普瓦蒂埃战役场景,画的是法王约翰二世骑着一匹白色战马,身披饰有鸢尾花图案的蓝色战袍,徒劳地抵抗着英军的进攻。这场战役以法军的失败而告终。约翰与他的许多主要支持者被俘。由于意识到无法与英军相抗衡,法国骑士们撤退到了城堡和防守坚固的城市里,任凭英军在乡村任意活动。在余下的整个“百年战争”期间,他们一直选择小规模战斗和伏击的方式,避免与英军发生正面大规模战斗。

法军的防御

法军在克勒西经重创后,欲谋补救之方,因模仿英人的步兵作战法。然英军之所以得胜初非由于步兵本身,故波瓦迭之战,法军的不振如昔。法人所能想到的抵制弓箭方法只有增加甲胄的厚度,且易板片甲(plate-mail)为链环甲(chain-mail),周身皆用链环甲。他们所得的保护固有增加,他们的灵动则更非昔比。15世纪的武士真有不胜其重之概。他自身的不中用也为武士阶级衰败的一因。

英军如先取到相宜的阵地,而两翼又有相当的防护,则法军从不能攻袭英军的步兵线而有成功,法军亦从没有想出抵制的方法来。然黑王子(Black Prince即爱德华三世的太子)所创造的军制亦有一很大的缺点。英军在战场上极难移动阵线;这正和威灵吞(Wellington)的“稀红横队”[11]相反。英军不能向前进攻敌方的骑军,而仍可免于被敌冲陷或夹击之虞。总之,只有法军不审情势而攻击英军的阵地时,英军方可取胜;易言之英军只能待敌之来攻,而不能袭击敌人。

第给克郎

首知上述的利弊者为第给克郎,故首救法兰西者亦为第给克郎。照1360年的布勒替尼(Brétigni)互让条约,法兰西的西南部已划给英国。第给克郎于爱德华三世朝的末年将这条约打破。他雇用“自由军团”而不倚赖无纪律的封建军队。他平时坚壁不战,逢有特殊的机会时,才突攻英军。法人那时已善用炮攻之法,故在攻城方面他们很是我们的敌手;因之第给克郎的主要工作为围攻英人所赖以统治四乡的堡寨。是时火药于野战尚无大用,然攻城之道则已因之而大有革新。它于法兰西的解放确有大功,但法国封建的势力亦因之而自速灭亡。国王本不难以金钱买取炮队,更不难藉炮火之力以轰击诸男的堡寨。堡寨愈易于攻破,封建势力亦愈易于铲除。

亨利五世的诸役

但是封建主义在法国仍不肯即时寿终正寝。我们本以为法兰西经第给克郎解围之后定能在休战期内减削其封建势力而成为民族的君主国家;然而事实竟不如此。克勒西及波瓦迭的失利由于封建军队的无用,而第给克郎的所以成功由于新战术的代兴;百年之战的前后两半间曾有三四十年的长期休战或断续小战,此正为励精自强的理想机会:我们的预料初非过奢。但当亨利五世即位,重提爱德华三世争为法兰西王的旧事,藉使“好大之士可以全力专注于外争”时,抵御黑王子及其英军的法人仍用克勒西及波瓦迭的封建阵形,而没有用第给克郎的改良战术。阿金库尔自然为必有的结果。

从两方的军事情形说起来,百年之战后期和前期的相似处真堪令人惊异。法人历很久的时期绝不学习新法或另图补救。反之亨利五世则有“第一个近代大将”之誉。他把诺曼底当做一个被占的行省看待,更以此为大本营而逐渐伸张英吉利势力于罗瓦尔(Loire)的两岸。奥尔良(Orleans)及勃艮第(Burgundy)两大封建阀的互哄更把法兰西分而为二;于是英国更和勃艮第及佛兰德斯联盟起来,而势力益盛;海峡两岸的羊毛商亦皆大欢喜。1420年的特尔瓦(Troyes)条约承认亨利五世为法王的嗣位者。两年而后,亨利五世逝世,所有血肉换来的产业则归于幼君;幼君为法兰西北部所承认。

第诺瓦

在亨利六世的童年时,法兰西有第二次的复国运动。此次的领袖为第诺瓦(Dunois)。他仍采用第给克郎的战术,但他的地位益较前困难,他本人也不及首次领袖的多能。幸而他有一人格出众而从未梦想到的同盟者。这人即阿克的準。阿克的準一战而获大胜,再战而捐微躯;然而她的胜利及她的殉国所激起法兰西人的爱国热心及民族激昂之气,此后亦再不能消灭忘掉。在精神上说起来她可比诸苏格兰的窝雷斯,两人对于祖国有同样的功绩;不过阿克的準的成功较迟;她死后尚须经20年之久,英国的军队始经不起第诺瓦时代的困敌(Fabian)战术及攻城术而全数退去。当英将托尔波特(Talbot)及其子死于加斯科尼的末次一战时,百年之战始告结束。然两年之后,在圣奥尔班的玫瑰之战又即开始。这可以见英国在不幸的15世纪中实少休养的机会。

百年之战的遗害

我们费尽了力量想去建立一个在欧洲的英吉利帝国,我们的努力究于我们有哪种好处呢?我们自己的中古社会的解体,及多时的无政府状态和道德的沦亡即是我们所得的报应。我们又得到了加莱(Calais),我们继续把它占用者更有百余年之久;加莱好比屈威特河上的柏立克,柏立克可以令我们记得我们曾一度拥有苏格兰,而加莱则可以令我们记得在法兰西的侵略。加莱为英国羊毛的输出总埠。国王以在加莱征税较为便利,故令羊毛悉运到此地,且以加莱为主要商埠。但本国织布业兴盛及海外贸易发达后,加莱的优越地位完全消失。不特加莱过后于我极少用处,且有不良的影响。加莱很像我们在海峡那边的一个桥堍,有此桥堍后,即小心谨慎的约克及推铎尔诸王亦常有不能克制重提继承法国王位的旧要求的危险。所以玛丽(Mary)之失加莱于英实为纯粹的得着,失了加莱之后,伊利萨伯朝时的人们才能放弃侵占法兰西的野心,而西向以求新地。

民气的激长

那么,百年之战对于英吉利只有害而无益么?那又不然。物质的,有形的好处固然一些没有,但无形的,精神上的益处则未尝没有。我们可说,强烈的,而且偏于民主,少带封建的民族自觉,伟大的纪念及佳话,及岛民对于自己性质的信仰:凡此种种殆皆由百年之战得来。战后的1世纪本为英史上日蚀时期,而法兰西及西班牙两王国国势方张之时,但英国民气之并不消沉者,盖亦当归功于百年之战。从莎士比亚的著述中我们可以窥见阿金库尔的纪念对于伊利萨伯朝时的民族复兴运动犹有极大的激励。在好王后伯斯(Bess,即伊利萨伯的昵称)的年代,英人的全体固已忘了战争的面目何若,固已忘了巧塞所摹绘的百年之战的惨状:

丛草中尸首的喉也断了,

被杀者千人,而病死无一;

魔王用强力来东掳西掠;

市镇也毁了,竟无一些留着。

但和莎士比亚的同时的人则犹极力赞扬自由农民的美德:

在过去时期能使法人翼翼畏惧者即为这班人。他们虽然不能如绅士之被称为“先生”(“Master”),或如武士之被称为“大人”[12](“Sir”),他们虽只能以“约翰”或“托马斯”被呼,但他们却曾建立过大功。法王在战阵中常喜和骑士站在一起,但英王则喜和自由农民的步兵站在一起;由此可见国君把他军队的那一部分视为精华所在。

自百年之战而后,一直要到工业革命开始时,所谓“自由农民的调儿”(“yeoman motif”)亦遍见于英吉利思想,文学,及政治中,且具一种伟大的,有生气的力量。

民族思想和仇外观念

在中古的初期,英人对于别一个市或邑或村的居民通常总带些仇视的气味。岛国的爱国心发达后,人民渐以法人或西班牙人为真正的外国人,而对于邻居的恶感则逐渐减轻。以百年对法之战和近年对德之战相比起来,仇恨的程度虽后不及前,而时期的久暂则前胜于后者25倍。在这长期的作战中,我们所得思想及情感的习惯渐使我们以仇恨法兰西种族为新的爱国观念的形式,要爱国几乎必须仇视法人。当第给克郎当令的时期我们南部的沿海一带曾遭法人的袭击,而我们的航业亦受了极大打击,故我们仇法的观念至此更炽。且仇法的观念并不随百年之战而消灭;诺曼征服后法兰西文化侵凌英吉利文化的风气之所以得一旦反正,亦得不少的助力于此种观念。自此以后外人对于英国平民常有夜郎自大的讥刺。在亨利七世时威尼斯的使臣尝说:

他们以为除他们外没有别种人民,除英吉利外没有其他世界;他们每逢碰到俊美的外人时必曰:“此人很像一个英人”;又曰:“何等不幸的事,此人不是英人。”他们如和外人同享任何的好东西时,必问外人曰:“此物能在贵国制造么?”

在推铎尔时期的中间,一个法国游历家曾记:

这国的人民把法人视为宿仇而恨入垓心,且常把我们法人叫做“法兰西混蛋”及“法兰西狗”。

在伊利萨伯朝时,上述的仇法观念曾一度易而向西班牙人。但英吉利民族主义中仍时带一种和易善性的成分。即在伊利萨伯和西班牙交恶最烈之时,莎士比亚在所著《劳而无功的恋爱》(Love’s Labour Lost)中所摹写的顿·阿马多(Don Armado)仍寓善意于嘲笑之中。顿·阿马多为一个“西班牙傻瓜”。莎士比亚虽把他取笑,但英人在战时的度量仍有足多者。

上等阶级的摈弃法兰西文化较平民为慢为后。介于“大人”“先生”而可称“老爷”(Squire)的乡绅虽在演化之中,但尚未演出。自诺曼底及安吉芬帝国丧失以来,操法语的上等阶级本已无海外的关系,海外的庄产亦荡焉无存;他们的文化,和在法兰西的根株断绝后,顿成为舶来品。即在巧塞的女僧长[13]时代的百年以前,“巴黎的”法兰西人已在嘲笑英吉利上等人所操的法语之不纯粹。然法语尽管不纯粹,而不纯粹的法语仍为上等人日常的用语,且为上等人的标记。此风一直要到爱德华三世时,要到英法之战的种族性日见显著,而法语渐渐被视为敌语时,始稍稍改变。

官话之禁用法语

波瓦迭战后的第6年,国会通过一法律,宣告法语为“本国所不习知的语言”,而令法院的辩护及宣判悉用英吉利语言以讲述,并用拉丁文以记载。“自今而后,凡辩护者悉当用他们祖国的语言。”“他们祖国的语言!”然在此处我们可以看见新的及重要的思想的发轫。这个法律初时虽不能严格执行,但不久即为大众所服从。惟法律家因本性守旧之故,仍有继续以法文的法律术语作文书的记录者。我们须知他们的前辈即向法院发言时,亦用法文的术语。

学校之重采英语

学校中所用的文字比法院中所用的文字有更大的变动。自海斯顶斯以后英吉利文向为时人所不齿,但今则又渐为受过教育者及上等阶级所习用的语言。1385年屈勒味萨的约翰(John of Trevisa)曾有下列的记载:

自诺曼人入据英吉利以来,学校儿童不准用祖国的语言,而必须用法兰西文以为讲解谈话的媒介。此诚与世界各国的常例相反。上等人的儿童在摇篮时期起亦即习为法语。……在1349年的黑死以前,此为通行的风气,但自后则稍有变更。文法家康华尔约翰(John Cornwaile)改变文法学校的教材,并以英语代替法语为讲解之用。盆克利稀理查(Richard Pencriche)从他学得新的教授方法,而别人又从盆克利稀转学。所以在我主降世之一千三百八十有五年,在理查第二之世,在征服后的第九王时,在英吉利全国的文法学校中,儿童已舍法语而用英语以为读书讲解之用。……儿童之习知文法在今比昔时为速,此为新制的长处;但今日文法学校的儿童所知之法文不比他们的左踵所能知之法文为多,此为新制的短处;如果他们日后将旅行外国或涉足异地,则此且为极大的不便。而且今之上等人亦不甚以教训儿童学习法文为意。

由上可见康华尔约翰及盆克利稀理查一班卑微的教师们正在为同世纪的巧塞及威克里夫,后时的莎士比亚及密尔顿,英吉利的宗教改革及文艺复兴,斩荆开道;而英吉利民族生活及文学之得以脱离法兰西文化而独立发展盖亦起源于是。关心隐微之人甚或可视上段偶成的记载中所及之事比《大宪章》及《独立宣言》更为重要。[14]

英语的蛹化时期

自诺曼征服以后英吉利文不复为学术界及上等人所齿,然亦正为它的创造时期。如萨克森时的英语可比毛虫而巧塞时的可比蝴蝶,则自诺曼征服以迄巧塞间的数世纪实可谓之蛹化时期。在此时期中英语分化为多种的土语,主要者则为威塞克斯,诺森伯利亚,东密德兰,及西密德兰数种。威塞克斯本为阿尔弗勒时的宫廷语,但诺曼征服把它降成为贩夫走卒,农庄垅亩之语。东密德兰语之能转为近代英语的始祖,地位远出其他土语之上,一因它为伦敦,剑桥,及牛津所用之语,二因巧塞及威克里夫所用之语也是东密德兰语,不过巧塞另以许多法字搀入,而威克里夫又以许多正本拉丁圣经中的文字搀入而已。仿效巧塞威克里夫,而用一种土语为主者尚有多人。他们的著作或翻译经手抄后传布颇广。到了15世纪经约克诸王的提倡,卡克斯敦(Caxton)的印刷机设立于韦斯敏斯忒;自此而后巧塞更见流行,而英译的各种书本亦日益增多。

堪供读书人用的英语是照上述的演进而逐渐长成的。到了15世纪末,凡欲跻于受过教育的士女之林者,即屈稜特河以北及亚旺河以西之人,亦须熟知英语。到了推铎尔时,遵用同一土语——是时已公认为“国王的英语”——的圣经及祷告书大大流行,其权威为前者任何书籍所不及,因此英语的标准亦于以大定。在巧塞到伊利萨伯的两世纪中,半依书籍为标准,半依口头为从违的语言盖正在迈步前进,雄伟日增,华丽月累,凡足以表示随文艺复兴而来的愉快及积学之拉丁字语亦常有增益采用;及至斯屈拉特福德(Stratford)的大师手中则更集于大成而甭皇典丽。自他以后,表示科学观念的能力虽亦增加,而诗意文情的性质则反见未减。然此正因英语之能适合时代性及能随用者之心情生活为转移,并不足以为英语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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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译者按,夫瓦沙为法兰西的编年史家。

[2] 译者按,法素以百合花(lily)为国徽,而苏格兰则以蓟草(thistle)为国徽。

[3] 照Froissart所记,英人在法兰西及苏格兰的行为,上述的不同很可以看出。他很详细的把1346年的入寇记载下来。在那年“富饶的诺曼底尽被英吉利人所焚烧洗劫”。他又说:“军士们掠到金银后并不向国王或长官报告,他们即据为己有。”我们有极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14世纪英国军队的行为和今代的土耳其军队一样无道,他们也专以抢杀放火为能事。但英人也并非特殊的违反人道。在中古的战斗中,所谓人道及礼貌,连“你们的耶教徒”也是无福享受的;只有武士阶级(无论男女)及僧尼等一班僧侣稍得优待。他们的身体大概可不受危害,但财产的保障则尚不及身体之大。

[4] 译者按,原著者何人不可考。原著见Wright所集的《政治歌曲》(“Political Songs”Rolls Series,1861)。

[5] 译者按,此二人为17世纪英苏之战中的名将,见后第446—452页。

[6] 见本卷第一章末(注④)。

[7] 见上167页。

[8] 译者按,即札克里农民运动的领袖。

[9] 道尔(Conan Doyle)的《白色军团》(White Company)摹绘这样的一个外征“军团”极有神色,且极为详尽,虽然有些赞扬过分。斯蒂芬孙(Stevenson)的《黑矢军》(Black Arrow)记载布剌克雷(Sir Daniel Brackley)及其徒众在国内之所为,与事实亦相差不远。

[10] 弓箭手的长处经公认以后,亦常具坐骑及防身甲胄。于是全体的军队成为有骑的步兵;行军时坐马,而作战时则下马。在战场上,上至国王下至厮养,如有必要,皆下马作战。

[11] 见后第654—655页。

[12] 通译作“爵士”,故在别处仍从俗。

[13] 译者按,巧塞者《女僧长的故事》(The Prioress’ Tale)。

[14] 约在1375年时的语言情状那新顿·威廉(William Nassington)的诗已经道尽:惯走宫廷及住在其中的大人,只能法语而不懂拉丁:有的能把拉丁熟识,而法语则所知极啬:有的只懂英语,既不拉丁,又不法语:但无论是文的粗的,老的小的,没有一个不懂英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