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社会进化的必要条件

原始社会如要从闭塞,贫乏,及纷乱互争的状态,进步到开通,富有,及太平自由的佳境,绝不能循德谟克拉西的平等途径,而必须藉贵族,君主,及僧侣的力量。原始的野蛮部落尽管是比较的平等,同部落之人尽管是贫乏相若,但它决不能进到较高的文化,或取得个人的自由。在全体社会很穷之时,必须先有几个富有之人,而后财富能集中,而后文化可资发达。在全体社会很闭塞之时,也必须先有几个多知多识之人,而后教育能有开导,而进步可期。在这种原始社会中,少数人之权势日增为组织之起点,而特权殊利为惟一巩固组织之道;不有少数人之垄断即不会有组织;不有特权殊利,组织也不会永久。当此之时,迷信与教育分离不开,而有宗教也即有教士之擅作威福,欺凌平民。我们试一读比德的《宗教史》便知梗概。我们因习惯于平等精神及科学观念之故,也许有人会以古代社会进步的条件为奇怪,然那些条件实即古代英吉利史的秘密之一大部分。研究那时历史最深邃的学者说:

如果我们把数世纪视为封建时期,那么封建制度从我们的眼光看起来,实是我国历史中自然的,而且应有的一个阶段。如果我们希望第8世纪的英国能一跃而为第16世纪的英国,而又不须经过若干时期之封建制度,那我们一定须假设人类的天性及环境能发生许多重大的及根本的变化。所以我们如从广义讲,封建封度(我们之被野蛮种族征服早成不可更改的事实)实即文化;分业、分工、国防的所以有,艺术、科学及文学的所以生,以及学者的所以能从容求学,皆基于封建制度而来。不特诸侯之堡寨为封建制度的成绩,即大教堂,抄录室,及图书馆亦同为封建制度的异采。所以封建时代的势力——无论其为克服农民阶级,使之听命于封建地主的势力,或为废除农村自由,而代以米地及农奴制的势力,或其他势力——并不是变态的,退步的势力,也不是一种病态,而在大体上是常态的,健全的进步。我们之为此言绝无象乐观者流否认文化的进行为一种残酷的进行之意。我们当知19世纪的英国离11世纪的英国,要比离第7世纪的英国近许多——差不多近400年。[1]

以上是大史家迈特兰(Maitland)在30年以前所说的话,本书中述及盎格鲁·萨克森及诺曼时期之诸章大半可说是上述“旨言”(“deep speech”)的发挥而已。君主,封建,及宗教的组织都属于一种共同的运动,且为那运动的协调部分。国王,诸侯,及主教三者,虽时相敌视,到底仍是互相援助的。三者都为中古无告社会之榨取者,但也同为那社会之援救者。在丹麦征服时及随后的一时期中为摹写君主及封建发展史之最好时期,虽然在萨克森征服期中已可见两者的肇端。但在本章中,我们应先估测宗教变化的重要,无论怎样难于估测,因为归依耶教本是英吉利人进于文明的第一步,而在本章所及到的时期中——自萨克森征服起至外琴人(Vikings)来侵止——宗教的变动又为最重要的一桩大事。

《英国法律和文艺复兴》书封

梅特兰(1850—1906),英国法学家和英国法律史学家。他的特殊贡献是运用历史的和比较的方法来研究英国的制度。他的著作有《爱德华一世时代以前的英国法历史》(2卷,1895)及《英国法律和文艺复兴》(1901)。

耶教的功用

罗马征服及耶教征服同为地中海势力之入侵;但前者以武力,以政治,而后者则用文化侵略的形式。曾见罗马军队上岸及下船之肯特诸埠亦即罗马之奥古斯丁(Augustine)及塔苏斯之狄奥多(Theodore of Tarsus)登岸之处。罗马帝国虽已灭亡,而其政治组织之原理则为此辈传教士所取法,他们在英国所建立之所谓宗教政治(hierarchy)亦一如罗马帝国政府之上下相承,整齐严密。过后,英吉利之诸王且取法于新成立的宗教政治而建设新国家的各种政治机关。除此而外,耶教回复后,学问亦随以复兴。拉丁字母的重兴发生极重大的结果。有了字母,才有看读写作的风气,有了看读写作的风气,野蛮种族才得由原始文化进而至于政治及法律的文化。

林迪斯芳福音书中的圣马太像

耶教所引入的许多新奇观念,不特诺尔狄克人所完全不知,即古罗马人亦大部视为奇异。它(耶教)教人以慈悲谦逊为怀,以自抑自制为养;它要人类的良心多活动,且须时感不安;它教人注意于肉体及灵魂的分别,须侧重后者,而更要用心于心灵之事;它教人须对来生秉种种的戒心及希望,并对今生谨慎将事,因为今生足以影响来生;它又教人墨守教条,且令世俗凡人受制于教士,——半因后者较智,半亦因迷信于教士之大权。耶教原为主张博爱的宗教,但后来竟以虐待邪教及异端著名者,亦因太重教条之故。中古之宗教,很像君主及封建制度,它们都不是只降福而不遗祸的。但它们并合起来却能使随随便便的诺尔狄克人本性丕变,而成千年后推铎尔时代沉毅有为的英吉利人。我们如果说在墨美特客店(Mermaid Tavern)[2]中的祖先要比萨克森酒堂(即歌人威得息司Widsith辈歌唱之处)中的远祖有思想些,懂事多些我们也不会负毁蔑远祖的嫌罢!

托尔神的锤子护身符

这是10世纪的托尔神的锤子护身符。尽管那时基督教在瑞典很重要,但这一类的东西却证明了至少一直到10世纪,古代北欧宗教与基督教共同存在着。

盎格鲁·萨克森人的旧宗教

原始盎格鲁·萨克森及斯干条那维亚人所崇奉的倭丁(Odin)及叨尔教实为俗人的宗教,战士的宗教,而非信士或平民的宗教。信教之人类皆不思想,不学无术,无动于心灵的一班宽宏大量之伟男子。诺尔狄克人种本以勇敢,宽大,忠义,朴实著称;他们的神话亦充满这种美德。今日英国学生社会差不多也以这种美德为准则;也许青年时代的民族性即远代国人民族性的反照罢。丹麦有一语,叫做“奸佞”(niding voerk),专以表示不勇,不忠,不信及其他一切类似的劣性。“奸佞”与违法的罪恶不同,且更为公论所不容;“奸佞”者或撒谎者比杀人者更要受世人的鄙视。荷马及贝奥武尔夫所摹写的社会本大致相同,然两者所推崇的英雄则绝不相同;多才多计的奥狄秀斯(Odysseus)决不能做诺尔狄克人之英雄;至于雅各(Jacob)则更不能得他们的崇拜。挨斯兰在耶教将到之前有一英雄叫做业亚尔(Njal)以从不撒谎得名;诺尔狄克战士之英雄要以业亚尔当之庶几近似。

新旧两教的互触

当窝登教及耶稣教初次相遇时,以奴隶俘虏为牺牲之习惯在欧洲大陆尚未完全消灭,但在萨克森英格兰则已无遗痕可寻。牺牲牛羊之俗在英格兰仍极流行。此间更有吃神宴及喝神酒的习尚;此种习惯后奉教皇格列高里(Gregory)之命,变为教堂宴及“教堂酒”(“Church ales”)。

诺尔狄克人的宗教并不是基于畏惧,害怕,妖术,及诅咒仇人的宗教。它只教人勇于战,不畏死;它不会于神寺内作壁画以摹写恶人或仇人应得之极刑。它的理想是登英雄于神祇之堂,使英雄能近似神祇;在胜利及宴乐时如此,在危亡时亦如此。他们的神祇并不是永不受危险的,神祇与英雄同在运命之手中。照斯干条那维亚人所预想的情形,在世界将亡时,神祇会一一奋勇作战,和恶势力奋斗而死,临死时,忠勇之气犹炳然如平时。他们所知于神祇者如此,所望于英雄者也是如此。他们的宗教是不完全的宗教,但也不是淫教。它有它的特长。诺尔狄克人的使命即在将这些特长之处介绍于近代之文化,并把它们渗入耶教的本身。

但长处尽有好多,而萨克森人及丹麦人的宗教究不过是野蛮人的宗教;它本质既没有可以自长自进的原力,它也没有足以感化异教的机械。它的信徒日后自动的皈依耶教等于它自承无用。它可算种族性的一种表示,但它不是能左右那种族性的一种势力。凡比较不易行的美德,如慈悲,如谦逊,它绝不劝人奉守。且它绝不养成任何形式上的奉教热诚;它也不会仇视异教。所以当耶教教士传教之时,绝不闻有被杀于盎格鲁·萨克森人之事。耶教来侵略时,它绝无自卫之能力;它的僧侣则散漫无组织,无团结力,亦无特殊地位。今举一例以明当时之情形。当保来那斯(Paulinus)首次来到诺森伯利亚而向其王爱底温(Edwin)传布耶教时,约克邑一带窝登教之主教魁飞(Coifi)宣言他忠事神衹并不得到丝毫好处,连朝中的首位也得不到。于是他即率领人民,捣毁他自己住持的寺庙,而皈依耶教。

埃德温像

埃德温(?—632),英国历史上诺森布里亚的盎格鲁·萨克森国王(616—632)。当时英格兰最强大的统治者和第一位诺森布里亚的基督教国王。

比德在《宗教史》中还记录了另一篇赞成耶教的言论。这是出于爱底温的一个豪贵(thegn)之口,调儿要比魁飞的唱得高些,但两者是在同一贤人会议(Witan)中发表的。

我王呀!我们这世的生命和冥中的生命比较起来,真有如冬日飞燕之穿射我王冬日宴处之殿屋。当我王和诸长老(Ealdorman)及诸豪贵饮宴之时,屋中固因赤火而暖热,但户外则仍雨雪纷飞,朔风载号。飞燕穿过室中时固无冬冷之苦,但一转瞬间,又须在严寒之气候中过生活。我们之生活正如飞燕之穿射室中,一转瞬而无所睹;生前生后为何物,我们竟无所知。新教既能助我们稍知过往未来之事,使此生之前因后果较为确定,我们自应采纳。

关于宇宙之创造及天堂地狱之一切,如何可以入前者而避后者,耶教传教士有肯定的教旨为依归,不像旧教之含混其辞,游移无定;这诚一极大之便利,因为可藉以祛除人民的疑惑。旧教关于来世无定说,仅就人民之迷信而加以诗歌式之穿插而已。我们可以埃斯兰《业亚尔被焚记》(Burnt Njal)中之故事证明此点。照此书所说,和格尼(Hogni)曾听见他的父亲干那(Gunnar)在石冢中大哼其最后之一战。

有一天晚上,和格尼及斯卡裴丁(Skarphedinn)正散步过干那石冢之南。是晚星月甚明,但有时仍略见烟云当头而过。突然间,他们自以为目见石冢洞开,而干那则向明月而直立。他们自以为目见火光四道燃于冢中,但无一有影。他们看见干那意兴甚浓,且面有喜色。他唱一歌,歌声甚宏;他们即站在远些也会听见。歌曰:

热血如雨滴的纷飞,

脸润而心坚如铁,

赐人戒指如掷土,

和格尼的父亲临终是如此;

于是盔帽罩没了眉睫,

手执战盾而口说:

“我将死战士之死,

宁死而不愿让步,

是的,宁死而不愿让步,

歌声寂而石冢重又闭合。

上段记载可以看做旧日邪教社会的临死哀歌,因为过了没有几年后,耶教教士即来埃斯兰传教,埃斯兰本为诺尔狄克邪教最后的一个根据地,至是岛中的优秀分子,连从不撒谎的业亚尔也在内,一齐皈依正教,誓为之助。

威尔须耶教的入英

盎格鲁·萨克森邪教的灭亡比斯干条那维亚的更早400年。从地势论,耶教之入侵英吉利本应早于丹麦,诺威,及埃斯兰。英吉利人的窝登(Woden)教在第7世纪即被耶教势力所围攻而推翻。自北来者有苏格兰哥仑巴及爱丹(Columba,Aidan)之教;自南来者有罗马格列高里及奥古斯丁之教。威尔须耶教本可自西就近侵入英格兰,但威尔须耶教徒痛恨萨克森人至于极点,所以连仇族的灵魂也不愿代为超度。

圣巴屈里克

但威尔须人仍间接的有功于英吉利之耶教化,因苏格兰之耶教传自爱尔兰,而爱尔兰之圣士圣巴屈里克(St. Patrick)固一罗马化之不列颠人。他早年的家大概在塞汶河的下流。在第5世纪初叶,爱尔兰斯科特人侵入威尔士时把他俘至爱尔兰。随后他把爱尔兰变为耶教国(432—461)。哥仑巴自爱尔兰传耶教至苏格兰西部(563),而爱丹又自苏格兰西部传至诺森伯利亚(635)。所以英格兰北部之皈依耶教后于奥古斯丁在肯特登陆(597)仅三四十年而已。

哥仑巴及爱丹所传来的爰尔兰耶教日后固与格列高里及奥古斯丁所传来的罗马耶教相抗衡对立,但巴屈里克初无创立教社[3]以与罗马对抗之意。他本是罗马帝国的公民,他爱罗马或重视罗马人之权利初不下于圣保罗自己。他的名字也即罗马名巴屈立沙斯(Patricius)。他本求学于高尔,并在高尔领得传教证书。是时之耶教教社虽尚不承认罗马主教为教社中之元首,但遇疑问时已有不时请示于他之习惯。巴屈里克既为笃信耶教之士,自亦知尊重罗马之威权。他虽不是一个了不得的学者,却把拉丁文带至爱尔兰。塞尔特人不久即得充分利用此不可限量之宝物,而从事于学问之工作。宗教方面及世俗方面之学问俱因而大有进展。然他并无创立特异文化的野心,他和派往斯拉夫种族传教之大教士息立尔(Apostle Cyril)不同。他甚想把爱尔兰归入罗马耶教及罗马文化之版图。罗马帝国在此时尚未断气,当时之世人本把罗马及耶教看做一起。爱尔兰人之所以采纳耶教,一部分亦因为野蛮人对于罗马及其一切,即在罗马已亡之后,仍有无限的敬仰,好比近世非洲人之所以采纳耶教,一半因为耶教可以代表欧洲的文化。

爱尔兰耶教及寺院主义

但巴屈里克去世后,他所建立的教社便离罗马而向另一途径前进。西罗马帝国之灭亡,邻岛不列颠上拉丁文化之荡除,海外法兰西及意大利之被野蛮人所征服,都使爱尔兰一时无法与地中海势力相接触,于是本土的塞尔特耶教及文化亦相继而起。野蛮人之势力要到第9世纪外琴人时始入爱尔兰,所以早期爱尔兰耶教的美术的,意像的,及文学的生活得以从容不迫的滋长。

爱尔兰耶教虽滋生于爱尔兰社会,而不能变更它的性质,不像盎格鲁·萨克森耶教之能变更盎格鲁·萨克森社会。罗马式之宗教政治不宜于爱尔兰之社会组织,至于牧区之制(Parish system)则更不相宜。外琴人入侵以前爱尔兰无城市,斯屈龙波(Strongbow)来到以前爱尔兰无封建制度。初期之爱尔兰人仅有相争不已之部落:部落以血统为基础而各有酋长;在他拉(Tara)之所谓“大王”(“HighKing”)者对于这些酋长只有宗主权而没有统治权。因此之故,爱尔兰耶教亦只能迁就部落的系统。它不能有牧师各辖一区或罗马人主教各掌一地之制,虽然当时也有无数无足重轻,且没有领土之主教。爱尔兰耶教之真正生命寄于寺院(Monastery),而通常之寺院都与部落相关,它的僧正殆不受任何人之管束。

圣巴特里克大教堂内部

圣巴特里克,将基督教传入爱尔兰并部分参与比克特人和盎格鲁·萨克森人的基督教化。有关巴特里克的资料仅有他自己的两篇短的著作:一为《信仰的声明》;一为谴责不列颠人虐待爱尔兰基督教徒的《书信》。到7世纪末,他已成为传奇人物,流传说他向不信教的人显示三叶的苜蓿花,用这种植物的三叶共一叶柄比拟上帝三位一体。三叶苜蓿是今日爱尔兰国花,每年3月17日圣巴特里克节,爱尔兰人都在襟上佩戴此花。

塞尔特人的寺院生活和圣本泥狄克特(St. Benedict)的理想不同。所谓寺院生活实即是深山弧岛上许多隐士集合同居而已。寺僧各有各的茅舍,以枝条泥草造成,大仅可容身。为守望相助,彼此照顾计,许多茅舍因聚于一处而有堡垒以为防护,且都受僧正之指挥。寺僧之事务极杂,他们可以一身而兼隐士,学者,战士,美术家,及传教士的生活:有外出传教,或调解部落间的斗争,或率领部落以应战者;有留居寺中而任抄录稿本,或文饰书页者;亦有迁居远处而更求隔绝者。圣卡司柏特(St. Cuthbert)所居之林狄斯斐因(Lindisfarne)本已荒僻异常,后来竟会离僧众而远迁斐因群岛(Farne Islands),这即一例。

第一次去罗马航海途中

圣本尼狄克·比斯科普(约628—689或690),又称本尼特·比斯科普(Benet Biscop)或比斯科普.巴杜辛(Biscop Baducing)。著名的双隐修院——圣彼得隐修院和圣保罗隐修院的创办人和首任院长,被公认为是英格兰本笃会隐修事业之父。669年,被任命为英格兰肯特坎特伯雷的圣彼得隐修院和圣保罗隐修院(后改名圣奥古斯丁隐修院)院长。他曾七访罗马,将搜集到大量书稿等物,悉数捐赠给各隐修院,使坎特伯雷成为当时学术和艺术最繁荣的中心之一。著名史学家比德是他的学生。图为圣本尼狄克·比斯科普第一次去罗马航海途中。

比斯科普与书稿等物

圣本尼狄克·比斯科普多次访问罗马搜集到大量手稿、圣人遗物和绘画,悉数捐赠给各隐修院,使坎特伯雷成为7世纪末、8世纪初西欧基督教学术及艺术最繁荣的中心之一。

上述之寺院生活,在发源地及在传教地,在爱尔兰及在苏格兰及诺森伯利亚,都产生了好多的圣士。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很能令人乡思;他们的传记比德在他的史中也搜罗了不少。从爱丹及卡司柏特的圣传中我们所见者几尽为朝气及鲜明之景象。我们所获于此种寺院生活者,不特刻尔斯的手录福音(Book of Kells),即林狄斯斐因之抄描绝技亦寺院生活的产物。在那种抄书工夫中我们可见塞尔特人及萨克森人之原有美饰与南方各地之耶教装璜相合而成尽美的精艺。是时拉丁古典文学几已绝迹于西欧,而教皇大格列高里正因高尔某主教之研习拉丁文法及古诗而加以谴责,爱尔兰之寺僧则因与世隔绝,且可不理教皇戒命之故,反能使拉丁文学保存于爱尔兰,而为将来流播之用。其后在比德及毕斯科普(Benedict Biscop)时,拉丁文果由爱尔兰传至英格兰,一时文风大昌;再于查理曼(Charlemagne)时,因阿尔琴(Alcuin)自英传至黑暗无文之大陆,而重又通行欧洲。

爱尔兰的教士诚有大功于苏格兰,英格兰及欧洲大陆,但他们不甚能开化本国的人民,更丝毫没有把他们组织起来。爱尔兰人民的部落主义依然故我,一如往昔。塞尔特教社之长处亦即它的短处。教社中个人之自由太大,组织太散漫,所以初期的热度一经爆发后,教社几没有多少的余力。

圣哥仑巴及苏格兰

当563年圣哥仑巴率领徒众自厄耳斯忒(Ulster)传教至苏格兰时,所传者即是上述的耶教。哥仑巴是最合爱尔兰寺院生活理想的一个僧正;他是集战士,政客,隐士,及传教士于一身的圣士。他在离苏格兰西岸不远的一个小岛,叫做挨洪那(Iona)上建筑许多小茅舍以居寺僧。这些寺僧常至不列颠之北部为传教士,但必按期回至挨洪那小住休息,一则以共商进行,再则以闭门默思。

苏格兰与英格兰之分在罗马时固属显明,但在黑暗时期则相混而不甚可分。萨克森人之诺森伯利亚深入苏格兰之东部,而塞尔特人之斯特剌斯克来德则跨进英格兰之西北部。在哥仑巴之时,苏格兰实可分为萨克森及塞尔特两部分。萨克森人居于低地之西南隅,地甚肥沃,日后叫做罗新安(Lothian),是时实为诺森伯利亚王国之北部。诺森伯利亚南迄恒伯河北至福耳司河的河口(Firth of Forth),领域甚广。爱底温在极北陲之岩石上筑一坚强之堡垒,即所谓“爱底温之堡”(“Edwin’s Burg”),故今之爱丁堡实当时萨克森人极北之坚城。西北全部,及后日苏格兰中部之大部是时仍为塞尔特人所居。此种塞尔特人,在种族上虽永无重大变化,但言语及文化则终究仿照萨克森人。苏格兰的历史本可说是塞尔特人之英吉利化史。幸而盎格鲁·萨克森人早日即留殖于东南低地,如果没有此种移殖,苏格兰或会永久成为塞尔特式的部落国家,而整个的历史及和英吉利的关系或会如爱尔兰及威尔士一样的变故频生。

圣骨箱

图为一个早期爱尔兰教堂形状的圣骨箱,装着圣科伦巴的遗骸。科伦巴(约521—597),即哥伦西尔。大隐修院院长、传教士,据说苏格兰信奉基督教主要是靠他的努力。约563年,他与12名门人在艾奥纳岛上建成的教堂和隐修院,作为向苏格兰传教的据点。

在爱底温时,诺森伯利亚之萨克森人仍被视为仇寇,仍须和特威得河(Tweed)上流及以北之塞尔特人不断的作战。塞尔特人自己更内哄不已。各部落间复杂之分合及不绝之斗争不计外,塞尔特人可大别为三:一为加罗威(Galloway)及苏格兰北部之匹克人,他们大部大概是高台尔塞尔特人(Goidelic Celts);二为斯特剌斯克来德的不列颠塞尔特人(Britannic Celts);三为新自爱尔兰迁来,而居于达尔立亚达(Dalriada)即今之阿该尔邑(Argyllshire)之斯科特人(Scots)。苏格兰(Scotland)全岛日后即以海外迁来之种族命名,但斯科特人的文化并不能及于全岛。苏格兰西部和爱尔兰东北部之关系为历史上之一大要因,这不必待詹姆斯一世新教徒移殖于厄耳斯忒时,或近今爱尔兰人移居于克来德河(Clyde)时而始显,在古时亦已至为明显。

哥仑巴本人即为爱尔兰之斯科特人,来岛不久他即对于达尔立亚达之斯科特人及北方之匹克人享有极大之威权。斯特剌斯克来德之不列颠人则皈依新来宗教较暂较迟。在第7世纪之初,以挨洪那为策源地之耶教最少已得苏格兰许多部落之酋长的信仰。但诺森伯利亚之萨克森人则依违于窝登教及奥古斯丁之徒保来那斯传来之罗马耶教间而莫知所衷;各教的消长有时要看他们国王个人的信仰,有时要看作战的胜负。但在没有叙述苏格兰·爱尔兰耶教感格诺森伯利亚以前,我们应先述奥古斯丁一派人在英格兰南部的活动。

罗马教皇格列高里

大格列高里不特是第一任大教皇,且为创立中古教国(Papacy)的雄主。在590年时他始主罗马区之教事。是时罗马四周皆野蛮种族,城中一片荒凉,穷困而不能自卫。然在主教之10余年内,格列高里竟已从灰烬中建立一声势赫赫的教国,隐然为已亡的西罗马帝国之后继者。

欧洲牛耳之从俗人手中移到僧侣手中正和格列高里个人生活之变化一般。格列高里出身罗马华族,曾一度为罗马尹,在任时颇能施展他行政的长才。但在任未久,他飘然舍去社会上一切的特权及政治上一切的责任,而入卡立安(Cælian Hill)之山寺为僧。擢任为罗马主教后,他即运用其凯撒般的天才和奥古斯都般的组织能力而为教社发展势力。他写给西欧各处主教之信札,无论为宗教,政治,或为社会问题而发,俱能得到他们道义上的服从。即使教国正如霍布斯(Hobbes)所云,“仅仅是罗马帝国之鬼,头戴皇冕而高踞于已死帝国之墓上”,那个鬼也是活鬼而不是幻影。在帝国已亡,群龙无首之顷,西欧无数的君王,主教,寺僧,及人民即此活鬼亦极所欢迎,因为他至少可以令人在纷乱暴戾之世,怀一种进步,和谐,公正之希望。这种旧罗马的新观念不久亦深入盎格鲁·萨克森英格兰之人心。

奥古斯丁

至于奥古斯丁则不过是大格列高里得力的工具而已。变“盎格鲁”人为“安琪儿”的心念乃出于格列高里本人,所以奥古斯丁及其徒众首次赴英,无功而返时,他又重命他们前往传教,并给以各种训诲及鼓励。

当奥古斯丁在坦涅特(Thanet)岛上陆时,肯特王国已到了拜纳《福音》之成熟时期。肯特在英吉利诸王国中最为文明,而和信耶教之法兰西关系最为密切,厄衰尔柏特(Ethelbert)之后即为佛郎克人而信耶教者。上面我已说过,是时之诺尔狄克人对于邪教很少深切的依恋,所以在后为耶教徒之国王,亦往往会因后之怂恿而采纳文化较隆各地之宗教,而他们的臣民也很少会发生怎样的反对的。

坎特伯雷大教堂内部

圣奥古斯丁(?—604或605)又称奥斯丁,英格兰坎特伯雷首任基督教大主教。他首建坎特伯雷基督堂作为主教座堂,创立在全欧本笃会隐修院名列第二的圣彼得圣保罗隐修院(在他死后改名为圣奥古斯丁隐修院),自此坎特伯雷遂成为全英格兰大主教驻地。

奥古斯丁并没有把英国全部感化,他仅感化了肯特一国。他于坎忒布里置一主教;罗马耶教日后竟得以此为策源地而满播于全英。因为他的委状来自罗马,所以他声言对于不列颠全体耶教徒有最高的威权;但威尔须僧侣则否认他有这种权威。两方在塞汶河口之某地开会时,因各不相下而决裂。在伦敦一处之传教士不久亦被居民所驱逐。格列高里本有意以伦敦,而不以坎忒布里为大主教所在地,但因伦敦仍奉邪教,不肯就范之故,不得不放弃伦敦而置大主教于坎忒布里。自此而后伦敦又重见于历史,且差不多能脱离泰晤士河两岸的萨克森小国而独立。

肯特以外,罗马耶教第一次之大成功为诺森伯利亚雄主爱底温之皈依耶教。爱底温的后亦为耶教徒,故保来那斯得以一举成功。爱底温的领土北至恒伯河,南至福耳司河,疆域既广,且有许多属国,所以到了此时,英格兰之一半似已信奉耶稣了。

诺森伯利亚及麦细亚之战

但宫廷以外,传教士尚无多大的势力,且随后的一代内,宗教的命运几完全系于战争的胜负,和各王室的好恶及生死。诺森伯利亚和后起的麦细亚国因争雄而作战者达30年之久,在此30年内,耶稣与窝登的消长日日受政治战争之影响,麦细亚之王彭达(Penda)拥护窝登,而诺森伯利亚之爱底温及奥斯瓦德(Oswald)则为十字架之保护者。他们都被杀于彭达。但最后胜利虽归麦细亚,而耶教之传播并不因而中止。两国之争初不因宗教。彭达对于耶教徒并不诛杀。耶教日后固颁法律以禁绝窝登教,但信窝登的彭达并无禁人信耶教之法律。比德说过:“国王彭达并不禁止耶教士之传教;即传至于他自己的百姓麦细亚人,亦所不禁,只消百姓愿闻教士之言。他却鄙恨已奉耶稣教而却又信仰不坚之徒,他以为凡信上帝而不虚心服从上帝者实在可鄙。”

奥发大堤

古代英格兰的巨大土石方工程。从切普斯托附近的塞文河起,一直延伸到迪河河口湾,全长270千米。8世纪后半叶由麦西亚王奥发下令建造,故名。若干世纪以来,这条大堤标志着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分界线,但如今仅有少数地区的分界线与该堤相符。现代沿堤修有一条供步行游客的便道。

协同彭达攻击诺森伯利亚者为卡德瓦龙(Cadwallon)信耶教之威尔须人。他们都是野蛮山人,且与萨克森人有世仇,所以虽同为教徒,而残杀诺森伯利亚人之惨,远过于奉邪教之麦细亚人之残杀同萨克森族之异国人。但我们可从彭达求助于威尔须人之事测知当时威尔须人及萨克森人之界限已不如前之分明。在此期间麦细亚之权力伸张于塞汶上游之马其衰退人之地(Magassetsa)[4],且移民该地。日后奥法堤(Offa’s Dyke)筑于该地之东,故该地遂属于西部而不属于威尔士。

麦细亚的胜利

30年恶战的政治结果为诺森伯利亚之衰败,而麦细亚之昌隆。在第7世纪中麦细亚不特将休韦西,林稷,及中盎格利亚(Hwicce,Lindsey,Middle Anglia)诸萨克森小邦并吞,且以东盎格利亚及厄塞克斯之宗主国自命。临了,它更压迫威塞克斯使退居于泰晤士河之南,且骎骎有夺取契尔忒恩(Chiltern)之势。于是较小之萨克森诸国遂变为麦细亚及威塞克斯争雄之场,而逐一为所并吞。诺森伯利亚虽能维持独立,一直要到外琴人来时才亡,但在政治上它不复与人争霸称雄,它仅在美术上,宗教上,文学上,终比德及卡司柏特之世,维持它领袖的地位而已。林狄斯斐因之福音,标喀斯尔(Bewcastle)之十字架,及不列颠博物院中之“佛郎克宝盒”(“Franks casket”)皆足以表示诺森伯利亚艺术之历久不衰。南欧代表人体形饰之艺术与塞尔特人及萨克森人之蜗卷形饰及描绘术相并后适成诺森伯利亚之艺术。

在第7七世纪中叶以前,北部握萨克森英格兰的重心:此事深可注意,因为自此以后,一直要到工业革命,煤铁重于谷地时,北部始复得优越的地位。考古学家告诉我们,盎格鲁·萨克森人之开垦南部农地稳而甚缓;所以在农业不甚发达以前,北部荒地之好斗人民常可树立短暂的霸局。伦敦虽不属于任何一国,但尚未重要。要到丹麦人来时,伦敦始为英吉利之重镇,为财富及实力之中心,但都城仍在更近时始移伦敦。

爱尔兰教之占上乘

麦细亚及诺森伯利亚交战之宗教结果为罗马耶教之绝迹,而爱尔兰耶教之继起。奥斯瓦德在635年召爱丹于挨洪那,而命之宣教。爱丹设立寺院二所:一在美洛斯(Melrose),为罗新安人受教之处;一在神岛(Holy Island)之林狄斯斐因,这地址的选择乃完全受挨洪那的影响。爱丹大部驻锡于林狄斯斐因,以一身而兼主教及僧正。此辈荒地之宣教士,又刻苦,又愉快,而宣教又至为热切,每日间远道步行荒野间,日暮而抵人烟之地,以宣传福音。听众因此亦乐于皈依正教。耶教自开创以来,其能感人动人之处诚不能比这班宣教士为更甚。

在667年以前,挨洪那派僧士之宣教工作实不弱于坎忒布里派之教士。他们(前者)使忘教之诺森伯利亚人及厄塞克斯重又信教,使麦细亚皈依正教;他们修造的茅舍甚至有南至仍奉邪教之色塞克斯者。可惜他们太无组织;一逢他们后人的热心降落时,他们的工作也不易持久。在比德的时候,我们的史家(比德)[5]已能看出诺森伯利亚耶教精神之就衰,寺院生活之堕落,人民对于僧侣之尊敬不及爱丹与爱丹之徒弟时。幸而在比德之时,罗马耶教已遍全英,较好的组织已能救济因传教士热诚减退而生之恶影响。

林迪斯芳城堡

林迪斯芳(Lindisfaren),又称霍利岛(Holy Island)。在英国诺森伯兰岸外3000米,北海西部历史名岛。低潮时与本土有堤道相连。635年建教堂和隐修院,乃一宗教中心,所藏《林迪斯芳福音书》是7世纪彩画抄本的的珍品。

惠特必教务会议

挨洪那派在英吉利之成功重又引起塞尔特教社及罗马教社之争。奥古斯丁和威尔须教徒在塞汶河旁举行之会议只说明两者各为何物,而没有解决两者间的争端。塞尔特教社之势力不出乎塞尔特人所居之土地时,罗马尚可以其疏远而不加干涉;但到了与它(罗马)自己争雄于萨克森英格兰时,两者间的关系再不能不谋解决。挨洪那之人,同威尔须人一样,他们的复活节和罗马的日期不同。他们的寺僧从两耳间直趋额上而薙发,——也许是仿效德鲁易的办法,——但罗马的寺僧则依僧冠而薙发。这些固然是小节,但两教竟藉此而争论,而诅咒。两者间的精神及组织实在各异;而服从罗马之问题尤为此时的争论焦点。

石制十字架

爱尔兰基督教将显示着其起源的拜占庭因素与自基督教以前的时代保存下来的异教花纹相结合。这个石制的凯尔特风格的十字架的横臂上,其年代为8世纪,环绕着一个圆圈,象征着巨大的宇宙之轮,与之相联的动物图案的装饰是从异教艺术中得到灵感的。仿制的圣徒、使徒与圣经上的英雄的画像也都存在着拜占庭特征。

争论的结局仍取决于一女子。诺森伯利亚自奥斯瓦德被彭达所杀后,他的幼弟奥斯外(Oswy)继立为王,且为挨洪那教社之拥护者。但他的王后则偏向罗马,因之他对于挨洪那之信仰亦不能坚定。在664年奥斯外召集合教要人,会于惠特必(Whitby),他宣布罗马继彼得(Peter)之后,应为全教的教宗。诺森伯利亚本为挨洪那在英格兰之势力中心,今既被昔之拥护者所蔑弃,自不能再争雄于英格兰。虽有一部分人,像圣卡司柏特等,安于新的运命,但亦有退隐于塞尔特人所居之深山野地者。历数代而后,苏格兰,威尔士,及爱尔兰遂——渐与西欧诸国同受罗马管辖。

13世纪的惠特比修道院遗迹

惠特比,英格兰北约克郡斯卡伯勒区一堂区(城镇)。就是在这里,盎格鲁·萨克森族诺森布里亚王国在公元663—664年间举行的著名的宗教会议——惠特比宗教会议,目的在于在凯尔特礼仪和礼仪之间决定取舍。诺森布里亚原是凯尔特传教士劝化信奉基督教的,但到了公元662年已出现罗马派。国王奥斯威决定采用罗马礼仪。此后,英格兰其他各地纷纷接受罗马礼仪,使英格兰教会同欧洲大陆教会紧密相联。图为13世纪的惠特比修道院遗迹。

我们不能否认惠特必会议的决定种了日后和罗马发生纠纷的恶因。但人类生存于一时期,初不能料及日后的种种,且全英各王国之一体加入罗马教社也有许多的好果。种族的统一,君权及封建权的增长,秩序井然的行政,立法,及税政,属土政治的荣盛而部落政治的衰退:凡此种种多少俱得力于统一的教权。英吉利人之脱离部落生活本较塞尔特人为速,惠特必的决议或许是即是以抛去部落生活及塞尔特文化,而模仿组织较严,文化较高之佛郎克王国为目的。法兰西之都市生活并没有因野蛮人之入居而消灭,但英格兰的则早被盎格鲁·萨克森人在野性极炽时代一扫而除。两相比较,英吉利人自不免兴彼有我无之感。他们之接受罗马教,或许即希望以罗马之宗教政治代罗马之官吏政治及都市生活,也未可知。

罗马组织的复来

自惠特必会议后,全英各国之宗教制度及目的较前更要集中而一致。宗教统一是全英政治统一的先河,教社的行政则变为国家的行政的良模。教社的行政使人民习惯于严整的纪律,分明的系统,以及书记录事等之工作。这些习惯初仅见于宗教的生活,但渐渐便影响到政治的生活,而国家之行政因有很大的进步。而且教士为当时惟有的学者,也即是朝中主要的辅弼,因此罗马的思想及方法更易由宗教事务传至于政治事务。有教士而后王者们更得一新的奥援;教士之智力及一枝笔之为用并不下于巨阀之体力及一柄刀。而且藉了教士之宣传及自罗马法中推绎出来的主权观念,君主比前更为神圣,更多些强制人民服从之权利。所以宗教之统一于君权亦至为有利。到了诺曼征服以后及喜尔得布蓝德(Hildebrand)时,教权及君权始不仅可以联盟,而且也可以立于对敌的地位。

新式的耶教领袖,立于政治家及教长的地位,所贡献于英吉利者极多。但位高权重于他们自身也有相当的危险;他们很易变为铁面无情的官吏,专以增加教产教权为务,而不问其他。旧日挨洪那的精神——谦卑,刻苦,博爱——只有林狄斯斐因之圣卡司柏特尚能完全无缺以后则竟不复见。

学问的复活

组织新的宗教政治,而使全英之寺院及教区统归坎忒布里管辖之元功要归塔苏斯的狄奥多(Theodore of Tarsus)。他为继奥古斯丁而起的第一个伟人,或许也是英国史中最伟大的教主。他自669至690年为坎忒布里之大主教。他一生的事业可以证明和教皇发生密切关系,于英吉利实为有利益之事,因为藉了那种关系,英吉利可以充分引取地中海文化之长。当法兰西及德意志正夷为野蛮国时,教皇委派小亚细亚塔苏斯之希腊人狄奥多主教,我国同来者为非洲人哈德良(Hadrian)。这两人俱熟谙意大利及利凡特之希腊拉丁学。是时书籍极为难得,然为求学者所不可少;他们则从地中海方面带了不少书籍到英吉利,英人毕斯科普则相随帮忙。于是坎忒布里不特为拉丁文之学校,且为希腊文之学校。南欧诸国新来的势力和英格兰北部塞尔特人的求学风气相并起来,遂产比德所主持的查洛(Jarrow)学校,及阿尔琴曾经就学的约克图书馆。丹麦人入侵时,诺森伯利亚诸寺院诸图书馆之学术工作曾一度中断,但查理曼帝国之拉丁文学仍得自英吉利的俗学及神学。

比德

比德(672或673—735),盎格鲁·萨克森神学家、历史学家。所著《英格兰人教会史》分5卷,记述英格兰从恺撒入侵(前55—前54)至圣奥古斯丁到达肯特(597)为止的事件,是研究盎格鲁·萨克森各部族信仰基督教的历史的重要资料。他以基督的生年作为纪元,这已为世界通用。

比德

比德(673—735)的学问极博,可和黑暗时期所有的学术等量齐观。但我们近人之所以重视比德者,则以其为“英吉利历史之始祖”。他的《宗教史》是我国中古时大事记中之第一种。他追记挨洪那教社在英格兰的情形及坎忒布里之争雄,当他写书时离事迹之过去尚不甚久。他虽不赞成窝登及其徒众之持异端,但对于他们并不责备太苛,因他既为诺森伯利亚人,他当知他的国民因何人之力而信耶教,且如何而信耶教。但他对于威尔士之持异说者则要严厉多多。

音乐及建筑

坎忒布里传出之罗马势力到那地,教堂音乐亦跟到那地;教堂音乐在此以前几限于肯特。萨克森人极欢迎教堂音乐,因此耶教更深得人心。罗马势力之昌盛并促进宗教建筑之进步。爱丹的斯科特后人仅知以木为壁,以苇为顶;即林狄斯斐因之大教堂亦不过如此。但惠特必会议而后,建筑教堂者以罗马建筑为榜样,而趋重于壮丽及坚固。是时坍毁的城市及无顶的别墅散处于英格兰者甚多,这种地方俨成石矿,已琢之方石取之极易,而已毁之罗马建筑殆成七八世纪时所造教堂之模型。造教堂者见过意大利,及墨罗温琴高尔(Merovingian Gaul)诸教堂之地穴及大堂,则更多些参考。查理曼以后,莱因罗马式(Romanesque Rhenish)及日耳曼式之建筑盛行于英吉利。在诺曼及不兰他基奈两代时,萨克森教堂的大部都经重新建造,但我们应记在萨克森常人居屋尚用木材之时,石筑之教堂已有不少。

教社的组织

英吉利教社之组织开始于669年,时狄奥多年已六十有八;经21年之经营,规模大具。其始反对颇烈,但狄奥多持之以严,故反对者亦一一退让。新组织的要点就是设立了若干的主教,主教各有辖地,不相侵犯,但同属于坎忒布里之大主教。这和塞尔特教社刚刚相反,塞尔特传教士都是浪迹天涯,无一定住所之徒。新组织下的寺院,数目及财产虽继长增高,但既不独立,复不能为教社之惟一组织,如旧日塞尔将耶教时的情形。它们也是宗教系统之一部分,而且受坎忒布里的管辖。

圣狄奥多尔像

圣狄奥多尔(坎特伯雷的)(约602—690)。第七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第一任统管全英格兰教会的大主教。惠特比召开宗教会议,经过激烈争论,最终决议承认罗马教会的最高权威。668年罗马宗主教任命狄奥多尔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使原爱尔兰修院的学术传统和某些礼仪与罗马教会的基督教渐渐融合。8世纪初,爱尔兰和苏格兰的教会也先后承认了罗马教会的最高权威。

教区制度的起源

狄奥多既把英国分组为若干教区,他死后,牧区之制(Parish System)亦渐渐发达,由此乡区而传至彼乡区。在诺曼征服以前,英格兰之大部已有牧区教堂及牧师之设。牧师住定于一地,与寺僧不同;在萨克森时,他往往是有家室者。

盎格鲁·萨克森人及丹麦人在土地上的大功为开垦林地而设立乡区;他们在宗教上的大功为牧区之分置,牧师之设置,及礼拜地之有着。这两大事业实是今日英吉利乡村之基础。在乡区(township)较大的地方,牧区往往就是乡区。在英格兰之西北两部往往许多乡区合成一个牧区,因此地乡区极小,往往仅一小村或仅一农庄而已。

主教及豪贵为创立牧区制度的主要人物。主教的眼光本和寺僧不同;他尽可以欢迎俗人充牧师,及俗人僧侣(secular clergy)之发达,因为俗人比寺僧更易受主教之管辖。俗人僧侣散布各处,与当地之信士更有直接的接触。牧区之基产及田地则由豪贵献助。因此,当牧区初有牧师时,牧师多半由豪贵私家牧师兼任,但数传而后他成为牧区之牧师(parson)。原捐助人之子孙于牧师之荐举当然有权过问,但牧师既经委任之后,则主教始有指挥之全权。

今日英格兰乡村间诸牧区之教堂一大部分仍萨克森时之遗址,虽教堂本身则自那时一直留存至今者已不多见。萨克森时之生活大要为村落生活,而牧区之教堂以及附属之墓园实为村落之中心;无论宗教之事或世俗之事俱不能离教堂而活动。自窝登及叨尔的崇拜渐次消灭,或被胜利的耶教僧侣所视为淫教而以法律严禁后,全体人民一致把牧区之教堂看做最亲挚的结合所在,生前如此,死后亦如此。

教社助长文化之力

教社权势的增长带着神灵性及进步性,同时也带着封建性及贵族性。两者在古时本相关而属于同一运动的,到了近代的思想中,它们始成相对,在古人眼光中看起来两者间本没有一点不相容的地方。以重刑为后盾而征取的宗教赋税,如土地所获以什一归教社等,固为农户极重的担负,有时竟能使自由人因穷困而夷为农奴;但为维持且发展中古的教社及相连的美术,建筑,闲暇,学问,及文化起见实为不可少之制度。

自麦细亚及威塞克斯之王开端后,全英的盎格鲁·萨克森君主对于寺院教区捐助地产极多。他们的所以肯捐助本出于亲信教长之怂恿,但亦为超脱他们自己的灵魂之念所动。他们往往以特许状(charter)赐臣下以土地或准臣下以管理某地之特权;但他们初不知有特许状之物,特许状之能有如许作用亦出于僧侣之指示。僧侣并教盎格鲁·萨克森物主以立遗嘱,而遗嘱亦往往有利于教社。所以教社一方面固在提倡学问,提倡法律观念,提倡文明生活,但同时也在促成属地性的封建制度,助长阶级观念,使贫富悬殊而贵贱各异。迈特兰说:“资产极富之教堂即等于依人为活的农民阶级。”在土地调查(Domesday)时,“乌斯忒,厄甫兹罕,拍邵耳及韦斯敏斯忒(Worcester,Evesham,Pershore,Westminster)四大寺院占乌斯忒邑(Worcestershire)之土地竟至十二分之七之多”。

伍斯特大教堂

自麦细亚及韦塞克斯之王开端后,全英的盎格鲁·萨克森君主对于寺院教区捐助地产极多。如图所示的伍斯特大教堂就是当时占地较大的教堂之一。

教社及国家的法律

在盎格鲁·萨克森时代,不论在丹麦人入侵以前或以后,国家与教社不能常常分得清楚。这不但因为当时及中古时的官吏大部皆由僧侣兼充,也因在诺曼征服以前,英吉利尚无独立的教社法院。主教往往和邑长(sheriff)或长老(Ealdorman)于邑法院(Shire Court)中同列而坐,而邑法院又可兼辖教社及国家之法律。盎格鲁·萨克森诸王之法律可为那时政教不分的显例。这些法律初本传诵的而无记录的,僧侣们始用拉丁字母,盎格鲁·萨克森文及僧侣体,将他们(法律)笔述。他们有两重的性质。在一方面,他们是旧时部落习惯的一览,对于因损害身体而该赔偿的代价记载特详(因为野蛮时代各部落的斗争极为平常):“杀人者,罚百先令”,“伤人见骨者,三先令”,“割人一耳者,十二先令。”[6]在又一方面,他们承认了教社所争的种种特权,及教社对于教罪的权限。邑法院同时受理两种的案件,一身而兼为教社法院及国家法院。

教社的政治势力

教社所享的政治势力和君民对于宗教的恐惧有不可分的因果。我们读《盎格鲁·萨克森编年纪》,便知麦细亚及威塞克斯各雄主在末年时有敞屣尊雄,出家受戒,及罗马朝神之怪事。这些事可使我们明了何以各王对于各寺院施舍甚豪,何以麦细亚之奥法及威塞克斯之爱格伯(Egbert)所用之大臣几尽是僧侣。是时,僧侣为惟一知书能读之阶级;惟僧侣能通晓隔海佛郎克王国之行政制度:用僧侣为大臣本不足异。但各王之所以不得不用僧侣者尚有一绝大理由;惟僧侣能教各王及其巨阀以避地狱而进天堂之方!

埃格伯特像

埃格伯特(?—839),英国历史上西萨克森国王(802—839)。他在韦塞克斯(即西萨克森)周围建立了一个十分强大的王国,使英格兰在10世纪中叶最终在政治上达到统一。他在位时所用的大臣几乎都是僧侣。

盎格鲁·萨克森人犹存的英气

但盘格鲁·萨克森人也并不就完全受地中海耶教的文化观念及伦理观念的支配。耶教在英吉利也多少要被新信徒之性情脾气所影响。那北部勇武尚侠的巨阀本因诗歌圣传之故,于古英雄,古圣士的丰功伟业耳熟能详;他们的风范自亦不能不留多少的印象。大概是第8世纪时一个诺森伯利亚教徒所作的一首“梦见十字架之圣像”(“Dream of the Rood”)诗可以显出两派性情的搀合:

于是少年的英雄即脱去了衣服,

又强壮又雄伟,

这就是万能的上帝:

他立志要解救人类,

当了许多人的面前,

勇敢的登上了高高的十字架。

当这英雄搂抱我的时候,我混身胆战,

我竟不敢弯向地下偷看。

大部分的诺尔狄克战士,虽颇能尊敬僧侣,但并没有忘了他们的祖先,所以他们的行为思想也脱不了旧日的故态。盎格鲁·萨克森的诗也像中古诗及近代诗一样,提到宗教时虽墨守耶教的体制,但总不脱邪教的余风及凡人的感情。萨克森记事诗的流传者仅断章残简,且亦未必为最好的一部,但我们已可略知那时记事诗的雄伟。在流传的断片中要以《贝奥武尔夫》一诗为最长。诗中所述之事虽然像奥狄秀斯在阿尔辛诺阿斯(Alcinöus)之殿中所述之事同样幼稚,但诗体及诗意则也带些荷马的庄严富丽。

最为萨克森记事诗中所歌颂的美德不外有两种:一为战士的忠勇,忠于事主,而勇于从军,虽赴汤蹈火亦所不惧;二为主上的宽仁雄武,谦恭下士。记事诗本为殿堂诗,专为君臣(王及善战的豪族)宴聚于殿堂时歌唱之用;内容充满了英雄气本所当然。诗中的模范英雄恒为不拘于部落的旧习,不泥于宗教的仪式,而专以冒险为能事,又朴厚,又热烈的一个伟男子,近似荷马的阿溪里或赫克忒(Achilles,Hector),而绝不像奥狄秀斯。每个记事诗代表一个英雄时代,而诗中的尚武主人则建功立业而不受牵制。即当耶教及属土的封建主义对于个人已渐渐地产生新的束缚,盎格鲁·萨克森社会的整个仍绍述了不少旧时的纷乱,激昂,慷慨,悲歌之气。下列一段乃从《盎格鲁·萨克森编年纪》中摘录,摹写奥法统治密德兰时英吉利南部的情状。

在本年分,琴涅武尔夫(Cynewulf)同威塞克斯其他贤人夺了息泽柏特(Sigebert)的国土,只留罕布邑(Hampshire)一邑给他居住。他们本是同族,此举完全由国王的无行而起。息泽柏特在罕布邑居住时又杀了和他相处最久的长老。于是琴涅武尔夫又把他逐到安德勒德(Andred)。他随在安德勒德住下,但归根被一个牧豕者在普立味兹(Privets)大水处杀了,替长老报了仇。

琴涅武尔夫做了王后,和威尔须人(在得文的索美塞特边界)打了好几仗。他在位31年后,决定要驱逐一个年轻贵人(etheling),叫做琴涅阿德(Cyneard)的:琴涅阿德和息泽柏特本是弟兄。年轻贵人探知王已去[色来(Surrey)的]麦吞(Merton)应一妇人的私约,且随从极简;他于是急去该地,潜围王所在的房间。王知被人围困之事后,即挺身而至门外,奋勇自卫;及见年轻责人而后,且力搏仇人,予以重创。但年轻贵人的从者亦毫不畏怯,继续作战,王终力竭被杀。王之从者听得妇人的疾呼后,即知有变,遂一个个急趋至出事之处。年轻贵人以财帛为贿,且许饶他们的性命,但众俱不肯屈节,仍一一死战,结果除了一人受重伤外,余皆捐躯而死。受重伤者乃不列颠人之受质者。

到了次日,未随王同去的豪贵得知王死于难的噩耗。他们立即出发到了王就戮之镇;但年轻贵人及其从者在此地闭门自守,避不交绥。他们仍奋勇上前,奋不顾身。于是年轻责人又以土地财帛任凭他们自择,为取到他们承认他(年轻贵人)为王的条件,并告诉他们,说他们的族人也站在他方面,且不会叛离。但是他们仍置之不理,且说,族人中无如故主之亲,他们万不能臣事故主的仇人。他们更吩咐族人早早离开以图安全。但族人说,随从王之族人,既不受此种游说,则他们(从年轻贵人的族人)也不会理会类似的游说。

交战结果,年轻贵人被杀,而从者亦一一殉难,因为他们宁愿捐躯殉难而不愿比前一日随王殉难的勇士有逊色。从这类事变中,我们极易将盎格鲁·萨克森诗中的伦理观念以今时日常生活中所用的名词准确地表示出来。

* * *

[1] 译者按,此段见Maitland的Domesday Book and Beyond,第223页。此段承上下文,意虽显而词不易读。若以意译,则有厚诬Trevelyan之嫌,故仍直译。原文之意在说明所谓封建制度之不可或免。封建制度,如采广义,则包含数世纪间之一切进步。那些进步都是自然的,必要的。要黑暗时的英国一蹴而成近代初期的英国,用不着那些跟着封建制度而生的进步,那一定是不成的,除非人性可以根本改造。

[2] 译者按,这即Mermaid Club的会所,为依利萨伯朝时诸大文豪的游息地。莎士比亚或许亦是会员之一。

[3] 原文Church可作教堂讲,可作宗教势力讲,亦可作教徒的集合团体讲。在末了一层意思,它和State相对立。State为政治上的结合,而Church为宗教上的结合。然State可以译作国家,而Church几无相当的译名。国人常用“政教”(“政教分离”)之“政”“教”二字以代表Church and State,实仅政治及宗教的译文而已。我们或可以教会,教社,教团译Church。教会今通作Mission讲,教社教团有时作Religious bodies or societies讲,但“教社”二字较生,故姑以译Church,虽译者自己亦极难惬意。

[4] 译者按,萨克森文把赫勒福德邑(Herefordshire)人叫做Magasaetas.

[5] 比德为诺森伯利亚人。

[6] 见Attenborough,“Laws of the Early English K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