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左胸下面长了豆子般大小的大疙瘩,周围还密密麻麻长了些红色的小疙瘩,心里非常郁闷。它们一点都不痒,但是我就想洗澡的时候用毛巾拼命搓洗它们,几乎快要把皮肤搓烂了的节奏。即使这样,那些疙瘩依然没有消失。回到家后,我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胸部,心情更加烦闷了。澡堂到我家走路用不了五分钟,就这点时间,那些疙瘩从胸部一直扩散到到腹部,现在竟然有两个巴掌左右那么大了。那些疙瘩像烂熟的红草莓一样,在我看起来犹如地狱绘一般让人眼前发黑。从那时起,我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我了。我甚至感觉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了。“六神无主”四个字大概最能表达我现在的状态吧。我一直呆坐着,感觉自己被乌云笼罩般难以再开心起来。我的灵魂似乎要飘离这个凡尘俗世,从此以后我好像只听见周围一些微弱的细语,那些细语仿佛来自地狱,阴暗消沉,让人心情更加郁闷。过会儿我再看了看镜中自己赤裸的身体,竟然发现又接二连三地冒出新的红色的小疙瘩,这儿一个,那儿一个,像雨滴侵蚀地面一样,很快我的脖子周围、胸部、肚子、背上满是红色的疙瘩。我捂住了脸,镜子里的那个人,那个背部如赤霞映射过一般,白色的皮肤已经全部被红色疙瘩占据的人,我再也看不下去了。
“我这儿好像长了些东西。”我让老公看了我的那些疙瘩。那应该是六月初的事了。他当时穿着短袖短裤,刚下班回来悠闲地坐在那儿抽着烟。我说完后他走过来让我左转右转了一下,按了按那些疙瘩,皱着眉仔细查看着。
“不痒吗?”他询问道。“不痒,”我回答说,“不痛不痒,没什么感觉。”他有些疑惑,又把我带到走廊,借着夕阳的余晖,又细细地查看了一下。他对我的身体健康一直很关心,平时虽然不善言辞,但我心里明白他的真心。此时此刻,当我站在走廊光亮的地方被他来回查看我赤裸着的身体,我竟然有些放心起来。我像做祷告般内心平静,闭上双眼,内心希望永远这样下去。
“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如果是荨麻疹的话会痒的,有没有可能是麻疹呢?”
我苦笑着穿上衣服说:“或许是米糠过敏吧,我每次去洗澡总会用米糠擦拭胸部和脖子。”
就这样,我们暂时就认定病因是米糠过敏了。随后,他去药店买到了一支膏体黏糊糊的药膏,认真地帮我抹药,还按摩了红色疙瘩的周围,希望能早点见药效。涂完药后,我感觉那个地方的温度降下来了,心情也变得轻松起来。
“不会传染给你吧?”
“没事,别瞎担心。”
虽然他嘴上那么一说,但我知道他很心疼我。从他帮我抹药时难受的表情,我能感觉到他在心里祈祷着我能快点好起来。
一直以来,他都非常细心地呵护我。对我外表不完美的地方,他连开玩笑都很少提及。单纯而美好的他,还会经常对我表白。
“我觉得你很美,我喜欢这样的你。”
每当他这样说,总会让我不知所措。我们俩是在今年三月份才结婚的。说起结婚,至今我都觉得难以启齿。我眼看二十八了,长相一般,嫁不出去。二十四五岁时有过两三次相亲的经历,但很快也都不了了之。家里只有母亲、妹妹和我三人,经济条件也不太好,从不奢望能够跟一位国家栋梁、社会精英结为夫妇。对我而言,组建一个幸福家庭简直就像白日做梦。到了二十五岁,我决定这一辈子哪怕不结婚,也要赡养母亲、养育妹妹,担负起家庭责任,这就是我唯一的人生目标。我的妹妹比我小七岁,今年二十一了,是一个容貌俏丽,懂事明理的好孩子。我希望能有一位良人爱她疼她一生,那个时候我就能追求我自己的生活了。在此之前,家里的大小事我都要负责照料,我要守护这个家。做了这个决定后,我的内心不再烦恼,所有的痛苦、寂寞都烟消云散了。另外,我在负责家务之余,还学习了裁缝的手艺,邻居家有要给小孩做衣服的活儿我也试着开始接一些。大概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我现在的老公。介绍他给我的是我已故父亲的朋友,这位叔叔跟我父亲生前关系就像亲兄弟,因此我也不好马上拒绝。从叔叔那里得知,被介绍的人是小学毕业,无父无母也没有其他兄弟,叔叔看他可怜,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带回家抚养。当然,不是亲生的也就没有所谓的家产继承了。如今他也三十五岁了,从事图案设计工作,据说手艺还不错,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赚两百多日元,生意一般的时候也可能很少,因此估计平均月收入也就七八十日元吧。另外,他有过一次婚史,和前妻在一起生活了六年,不知为何前年突然离婚了。那之后,由于年纪大、学历低、没钱等原因,他对二婚也就不抱什么期望了,想着打一辈子光棍好了。但是,那位叔叔不同意,认为这样会惹闲言碎语,催着他赶快再婚,这样叔叔才能安心。听到这里,我和母亲不禁面面相觑,有点不安。这确实算不上一门好的亲事,即便我是一个嫁不出去的丑女,但也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没必要非得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吧。一开始,我非常生气,后来又觉得很难过。除了拒绝,别无他法。可是由于叔叔是父亲的恩人、好兄弟,又不能立马回绝。但是转念一想,这个男的也真是命运坎坷啊,说不定还真是一个善良的人呢。再看看我自己,也只是高中毕业而已,无才无能又不富,大龄剩女还丑得要命。父亲还过世了,家里也没什么背景和靠山。这样想想,我和他还算是般配吧。反正我也不会有别的更好的选择了,要是再辜负叔叔的一片好意,以后两家的关系肯定也会变得很尴尬。于是,我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有点脸红地点了点头。母亲很担心地问我,你真的愿意吗?我没再多说一句,直接答应了叔叔,说自己愿意这门亲事。
婚后,我很幸福。不,嗯,确实应该说是很幸福的。丈夫待我如视珍宝,或许这种极致的幸福,在今后会有别的什么惩罚吧。让我唯一有些苦恼的是,丈夫遇事有些软弱,加之有被女人抛弃的经历,更显得有些唯唯诺诺的;待人接物总显得不自信,长得有些瘦小,没有福相。他在工作上倒是很认真、上进,对于他的设计图,我一直觉得有些似曾相识。后来才得知,这竟是一段奇妙的缘分。当我问及他设计图背后的故事时,我的内心开始小鹿乱撞,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好像喜欢上了他。原来,银座那家知名化妆品店的蔷薇藤蔓商标,就是他设计的。不仅如此,那家店内销售的所有香水、香皂、蜜粉等商标的创意,以及宣传广告等,都是他的设计。大概从十年前起,他就成了那家化妆品店的专属设计师。与众不同的蔷薇藤蔓商标、宣传海报、平面广告等,都出自他手。到现在,那个独特的蔷薇藤蔓图案,就连外国人都知晓,哪怕不知道店铺的名字,只要看到那相互缠绕的、典雅的蔷薇藤蔓图,都会过目难忘。我也是自女校时期就知道那个蔷薇藤蔓图,女校毕业后,也一直使用那家店的化妆品,可以说是铁粉了。但,我从未想过那个商标设计师是谁,真是一个糊涂虫。可是,大概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吧,只看见了美丽的宣传图片,却从未想过这些图案的设计者。设计师就是这样一种在幕后默默工作的人群。直到嫁给他以后,我才知道这个事实,内心十分激动,幸福感油然而生。
“我在女校时,就非常喜欢这个图案了,原来是你设计的呀。真开心,我觉得自己好幸福。原来我们的缘分,从十年前就开始了。嫁给你,是十年前就已经注定的呀!”我激动地说道。听到这样的话语,他的脸又红了起来。
“别开玩笑了,我那也只是手艺活罢了。”他有些难为情地眨着眼睛,无力地苦笑着,一副无奈的表情。
他这个人总是不自信,我什么都没说,可他却似乎很在乎自己没学历、二婚、经济条件差等。可是,如果要这样想,那我一个大龄剩女又该怎么办呢?夫妻两人都不自信,垂头丧气,脸上便会长出更多的皱纹。有时候,他也想让我对他撒撒娇。可是,我一个二十八岁的黄脸婆,本来对自己容貌就不自信,再看见他那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就泄气了,哪里还有心情对他甜甜地撒娇呢。明明我心里是喜欢他的,表现出来的却是满不在乎。这样一来,他更加情绪低落了,我虽然明白他的心思,可是两个人难以沟通,夫妻关系也愈发相敬如宾。他似乎也知道我对容貌不自信,偶尔也会突如其来地、笨拙地赞美我的妆容,或者衣服款式。我知道他的体贴,可越是这样,我心里愈加难受,难受得想哭。他是一个好人,关于前妻的事,只字不提。正因为如此,我几乎都忘记了他有过婚史的事了。说起这个家,是我们结婚后新租的房子,他之前住在赤坂的单身公寓里。大概是不想留下过去不好的回忆,以及照顾我的情绪,他把前一段婚姻中的家具等都处理掉了,只带着工作相关的工具搬进了这个新家。随后,我也从母亲那里稍微取了一点钱,两人再慢慢地添置了些家具;被褥和柜子,则是我从娘家带来的,他前妻的痕迹一点也没有留下。至今我都难以相信,他曾经和除我之外的女人,一起生活过六年。说真的,如果他没有那么自卑、敏感,而是对我粗线条一点,偶尔发发火,或许我还能对他撒撒娇。这样的话,我们家一定是充满欢乐和笑声洋溢的。但,我们两人都对自己的缺点耿耿于怀,使得夫妻关系更加不自然——我就不用说了,但是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自卑呢?他虽然只是小学毕业,可是文化素养完全不次于大学生水平。说到唱片收集,他的品位不俗;此外,他也常在工作之余,阅读一些我都没听说过的国外作家的作品;还创作出那个世界知名的蔷薇藤蔓商标。他经常自嘲赚不到钱,可是旺季时段,也有一两百日元的大金额收益;即使我们没有太多钱,他也会想着带我去体验伊豆的温泉;但即使现在,他还是一直自责,家中的被褥、柜子等家具是我从娘家带来的。他如此在意,反而让我更加内疚,仿佛做了什么错事一样。明明都是一些便宜的小物件罢了。越这样想,越发想哭,觉得因为同情或怜悯结婚就是错误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生活来得轻松;甚至,我还有过一些坏念头,如果能找一个更加有信心、强大的男人就好了。我是一个坏女人。结婚后,从青春期以来对婚姻的美好憧憬,就在这样的灰色气氛中消磨掉了。心中的悔恨,就如同咬到舌尖般,痛苦喷涌而出,现在该如何弥补呢?两个人静静地端起碗筷吃饭时,泪水夺眶而出。都怪自己贪心,都是黄脸婆了,还妄想在婚姻中享受到青春时代所期待的恋爱,这就是一个笑话。我能够拥有现在这样的一段婚姻,已经够幸福的了,一定要这样去想。可能就是因为我不懂得知足,太过任性,才会长出这样恶心的红疙瘩。或许是因为涂了药,疙瘩没有再继续扩散,说不定明天就能好起来呢?我在心中默默祈祷着,早早地休息了。
边睡边想,我越发觉得后怕。得什么病都可以,唯独这皮肤病,我是万万不能忍受的;再苦再穷我都不怕,就是不愿意染上这皮肤病;哪怕断条胳膊、少条腿,也比染上这皮肤病好多了。在女校上生理课时,老师讲授到皮肤病的病原体,我就浑身发痒;看到课本上印刷着病虫和细菌的页面,我就想把那页书给撕掉。然而,老师却似乎毫无感觉,不,即使老师,也无法这么淡定。他肯定是由于工作原因,不得不故作镇定,一定是这样的。这样一想,就越发觉得老师虚伪,内心更觉得不舒服。生理课结束后,我和朋友开始讨论哪一种现象最不能忍受——疼痛、挠痒痒、瘙痒,将三个现象依次排序。对此,我果断认为,瘙痒是最难受的。不是吗?疼痛和挠痒痒,都有人的感知承受范围。比如,被打了,被割伤或者挠痒痒,当这种痛苦达到人的承受极限时,人就会晕厥。晕厥后失去意识,就感受不到外界的痛苦,如登极乐世界般,得到解脱。这样一来,即使死去,又有什么大不了呢?但是,瘙痒却不同。它如同潮水般,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如此反复延绵;它不会让你一次性达到可承受的极限,因此也不会晕厥过去,更不会死去;它让你在看不到终点的痛苦之旅中,持续煎熬、挣扎。不管怎么说,瘙痒,真的是最难以接受的了。如果在旧时代的审讯厅被严刑逼供,鞭打、针扎、挠痒痒等,都不会让我供认。在受刑期间,我可能会晕过去,反复受刑两三次大概就死去了。但我一定会坚守那份傲骨,绝不认罪。然而,如果拿出一篮子跳蚤、虱子、疥癣虫,恐吓说会倒在我的背上。我可能就会汗毛直立、浑身颤抖,双手合掌求饶,完全顾不得什么骨气和脸面了。即使想想那个场景,都觉得浑身难受。在课间休息时,我和朋友聊了我的感受,大家不约而同表示有同感。有一次,在老师带领下,全班同学去上野科学博物馆。一到三楼标本室,我被吓得一声惨叫,大哭不止——像螃蟹那么大的寄生虫标本,被固定在展台上,看着恶心极了,我真想用棍子把它们全部打个粉碎。
之后连续几天,我吃不好睡不好,总觉得身上到处发痒。连带着也开始讨厌菊花,总觉得那一片片小花瓣,像某些东西;看到树干上麻麻赖赖的凸起,也会全身发痒;对于那些淡定地吃着鱼子的人,真的完全无法理解。牡蛎壳、南瓜皮、石子路、被虫咬过的树叶、鸡冠、芝麻、带花纹的布、章鱼脚、茶渣、虾、蜂窝、草莓、蚂蚁、莲菜、苍蝇、鳞片等,我全都讨厌;就连标注的假名也是,小假名看起来就像虱子。茱萸籽、桑果也是如此。就连看到被放大的月球照片,都忍不住想吐。有时,触摸带有刺绣的花纹,我也浑身难受。正因为如此,我对皮肤护理格外注意,基本没有出现过任何皮肤问题。结婚后,我更是坚持每天都泡澡,用米糠擦拭身体。肯定是清洁过度了,才会皮肤过敏,长出这些红疙瘩,我懊恼极了。我做了什么坏事吗?老天爷!世界上有那么多病,为什么偏偏让我得上我最讨厌的皮肤病。就像子弹正中靶心,把我推向最厌恶的深渊。我百思不得其解。
次日,天刚亮,我便起床,偷偷地照镜子。天哪!镜子里是一个怪物,那不是我。那副身体就像被压烂的西红柿一样,脖子、胸部、肚子上到处都布满了奇丑无比的、豆粒大小的红色疙瘩。简直就像全身长满了犄角,犹如雨后的蘑菇头,密密麻麻地破土而出。而且,还在向两腿蔓延。妖怪、魔鬼,我已经完全不像一个人了。让我死吧。不能哭,变成这样一副鬼样子,再抽抽噎噎地哭,就更加丑陋了。身体就像慢慢熟透、烂掉的柿子一样,真是讽刺呢。我竟然落到这样一种凄惨、不知所措的境地。我不能哭,得掩饰一下,丈夫他还不知道呢。原本就不漂亮,现在身体还变成这副鬼样子,我不想让他看见如此丑陋的我。面对像废物、垃圾一般的我,他还能怎样安慰我呢?我也不愿意被安慰。如果,面对这样的身体他还能体贴、照顾,我反而会瞧不起他。不行,我想就这样分手吧。不要再关心我,不要再看我,不要再出现在我眼前。唉,要是有更大的房子就好了,我想待在一个离他远远的房间里。如果没有结婚,该多好。如果没有活到二十八岁,在十九岁得肺炎那年就死掉了,该多好。如果那个时候死掉了,现在就不会这么痛苦,这么丑陋,这么烦恼了。我紧闭双眼,一动不动地跪坐在榻榻米上,直喘粗气。我感觉我的心已经被魔鬼占据了,世界一片寂静,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我缓缓地,像动物一样爬起来,穿上和服。我深感和服的功效,无论怎样丑陋的躯体,它都能将其完美地包裹、掩饰。我打起精神,走向晾衣服的阳台,看着刺眼的太阳,长叹一声。耳边传来了广播体操的音乐,我一个人开始做起了体操,小声地数着一、二的口号,试着装作很有精神的样子。可是,我突然悲伤起来,如果不继续做操就会忍不住哭出来。或许是因为动作幅度太大,脖子和腋下的淋巴开始隐隐作痛,按了一下,发现都是硬邦邦的。我一下子慌了神,瘫坐到地上。我长得不漂亮,一直以来都活得小心翼翼,为什么老天爷还要欺负我呢?瞬间一股无名火涌上心头。这时,老公的声音突然出现。
“原来你在这儿啊,好像有点不开心?”他温柔的语气关切地问我,“怎么了?今天好一些了吗?”
我本想回答说好一些了,然而我却推开他搭在我肩膀的手,站起来冷淡地说了句:“我进去了。”我怎么说了这句话!我好像有点恍惚了,自己在说什么,甚至在做什么、在想什么,我根本没意识。现在的我谁也不相信,包括我自己。
“让我看看好吗?”他完全不解的语气,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不要。”我转身面对着他,抬起双手指着自己的胳肢窝说,“连这种地方都莫名其妙冒出了这些硬疙瘩。”我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我知道我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黄脸婆这样矫情很丢脸,但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根本停不下来,哭到甚至口水都流了出来。
“好了,别哭了!我带你去看医生!”我从来都不知道他能如此果断。
那天他请了假,翻阅了所有报纸上能治疗皮肤病的相关宣传广告后,带我去一家皮肤科数一数二的知名医院,提前挂了位皮肤科医生的专家号。我一边换衣服准备出门一边问道:
“要脱光给医生看吗?”
“当然啊。”他非常认真地回答,“你不要把医生当成男人就好了。”
我的脸有些发红了,心里一丝暖意。
外面阳光灿烂,可我觉得自己就像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如果这个皮肤病治不好,我的世界就永远是一片黑暗。
“我不想坐电车。”结婚以来,我第一次提出这么任性而奢侈的要求。疙瘩已经扩散到手背,我曾在电车上见过手部患这种病的女人,从此再也不敢抓车上的吊环,担心会被传染。现在我也成了这种样子。“感同身受”这个词的含义,终于算是痛彻心扉了。
“我懂。”他爽快地答应我,一起搭了出租车去医院。从筑地经过日本桥,再到高岛屋对面的医院,距离不远,我却像自己在丧车里一样心情沉重,感觉好像很远。此时的我,似乎只有一双眼睛还活着,只是一路上静静地看着城市的初夏。眼睛来来往往的行人里,他们肯定没有一个像我这样浑身长满红疙瘩的。
终于到了医院,他陪我去了候诊室。这里的世界和外面完全不同,让我不禁想起了很久以前,在筑地小剧场看过的一部叫作《底层》的话剧场景。窗外明明是一片深绿色,生机盎然,而这里却满是昏沉沉而湿冷的空气,还有刺鼻又酸臭的味道。我想就算是失明的人也不想待在这种地方。这里虽然没有盲人,但总觉得怪怪的,怎么会有那么多老奶奶、老爷爷。我在靠近入口处的一张长椅上坐下,像快要死了一样低垂着头、闭上双眼。突然,我感觉或许我是这么多病人中,唯一一个严重的皮肤病患者。我猛地睁开眼抬起头,仔细观察了周围所有人,果然,没有一个病人像我这样长了如此多的疙瘩。从医院的宣传板上得知,这个医院以专治皮肤病和另一种难以启齿的疾病为特色。也就是说,坐在远处那个像电视明星一样的男的,皮肤没有长奇怪的疙瘩,他应该不是来看皮肤科的,而是来看另一个科室的了。这样一想,我大概知道待在这间候诊室里,垂头丧气地坐着等死的病人们都得的什么病了。
“你要不要出去透透气?这里好像有点闷的。”
“待会儿再说,好像就快轮到咱们了。”他有些无聊地站在我身边。
“唉,轮到我估计要到中午了,这里不干净,你先出去转转吧。”我的语气有些生硬,连我自己都有些讶异。但他顺从地点了点头。
“你不一起去吗?”
“不用了,没事的。”我微笑着说,“留在这里,我比较轻松点。”
然后,我把他从候诊室推了出去,我稍微镇静了一点,重新坐到长椅上,闭上了发酸的双眼。旁人看来,我肯定就是个装模作样,陷入沉思的女人。确实,我是这样的,这是我最放松的方式。“装死”,多么可笑的一个词,但我却开始担心起来。任何人都有秘密,仿佛有谁在我耳边低语,我不由得紧张起来。说不定这皮肤病……我突然感觉毛骨悚然。老公他那么温柔,虽然没什么自信但是对我言听计从,难道是因为……虽然那一刻,我觉得很可笑,但我不是他第一任妻子,事实上我也能感受到。我坐立难安,被骗了。“骗婚”,我突然想到这样一个词,真想跑出去痛打他一顿。我真是个蠢货。明明一开始就知道他有过婚史,现在才突然意识到,他不是第一次的这件事,让我如此难以接受,我好后悔。他之前的女人在我心中也越来越膈应,我第一次对他之前的女人有了种无比憎恨、厌恶之感。我以前真的是从来没想过这些,而现在,我为自己的迟钝、大大咧咧而后悔、懊恼。这就是所谓的嫉妒吧。如果真是这样,嫉妒就是无可救药的肉体的疯狂,毫无美感,丑陋至极。世间大概还有很多我未触及的人间炼狱吧。我开始对生活不再抱有希望,匆匆拿出膝上布袋子里的小说,随便翻起来,想着是不是可以缓解一下。《包法利夫人》 [1] 的主人公爱玛,她悲惨的命运故事总能治愈我。在我看来,爱玛的沉沦就是最符合女性、最自然的方式。就如同水往低处流,美丽的躯体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衰老一样。女人,总是内心藏有不能言说的秘密,这就是我们的天性。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坎坷和诱惑,这一点毋庸置疑。对于女人来说,活在当下不就是我们的宗旨吗?和男人完全不同的是,我们不会去考虑百年之后的身后事,我们对事情有更深入的思考。我们只期待当下的每一刻都活得美丽、尽兴,沉迷于生活中每一个细微的感触。女人总是喜欢那些漂亮的茶碗、美丽的衣服,而这也恰好是生活真正的意义所在。我们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是活在当下。这正是对我们生活宗旨的完美体现。除此之外,还需要什么呢?深不可测的现实生活,压抑了女人的任性和不羁。如果没有这些束缚,让我们自由、恣情地生活,那我们的内心和身体,不知该有多么轻松啊!可是,对于女人内心的这个恶魔,所有人都选择忽视、不去触碰,这才导致了那么多悲剧的产生。或许,也只有深不可测的现实生活,才能够拯救我们。老实说,在结婚的第二天,女人就可以在心里镇定地想其他男人了。人心叵测啊!突然,我心中一颤,想起“男女七岁有别”这句古语。不由得惊叹这就是日本社会伦理的写照啊。原来,古人早已知晓。从古时起,这些诱惑和困境就一直存在啊。这样一想,心情反而轻松起来。即使皮肤过敏,长了这些红疙瘩,我也还是风韵犹存的少妇啊。我苦笑着,低头继续阅读小说。现在罗多尔夫正慢慢地靠近爱玛的身体,喃喃地说着情话。读到这里,我突发奇想,不由得笑出声——如果这个时候,爱玛皮肤过敏长出一身疙瘩,会发生什么呢?呀,这可就严重了,我认真地思考着。爱玛肯定会拒绝罗多尔夫的诱惑,然后,爱玛的一生也就会完全不同了。没错,她一定会拒绝的。因为,面对这样的身体,她别无选择。这并非开玩笑,有时候女人的一生,真的和她此刻的发型、衣服款式、瞌睡程度,甚至一些身体细微的差异,息息相关。只因自己太瞌睡,就把背在背上的、不停哭闹的孩子掐死,这样的事件不也发生过吗?更别说染上这种皮肤病,又会让女人的命运发生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呢?毋庸置疑,这样的现实会把所谓的浪漫、所谓的感情无情地埋葬掉的。假设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新娘的身上突然长出这种疙瘩,并逐渐扩散到胸部、胳膊、双腿的话,会怎样呢?我想,这是极有可能的。皮肤过敏这种病,真的不是平时预防就可以完全控制的。它就像老天爷的恶作剧。比如,精心打扮的年轻妇人在横滨码头翘首等着迎接自己五年未见的老公,突然发现自己的脸上长满紫红色疙瘩,她肯定要瞬间崩溃了。这也是极有可能会发生的。男人对皮肤过敏毫不在意,可是,女人将护肤作为第一要务。否认这一点的女人,肯定是在撒谎。我不太了解福楼拜,大概是一个严谨细腻的写实主义者吧。书中描写罗多尔夫想去亲吻爱玛的肩膀时(不要,衣服会皱的。)——爱玛表示拒绝的回答,是多么观察入微的描写啊。可是,即使这样细腻的他也没有描写出女人得了皮肤病的痛苦。这是因为作为男性很难理解这种痛苦吗?还是说,福楼拜早已看透其背后的污秽,认为其毫无浪漫可言,因此装糊涂、敬而远之呢?如果真是装糊涂,那也太狡猾了,太狡猾了。不管是在结婚前夜,还是在与阔别五年、日思夜想的爱人重逢之际,要是皮肤过敏长满疙瘩,是我的话,我宁愿去死,离家出走、堕落或自杀。因为女人就是靠着这瞬间的欢愉之美而活着的,管他明天会怎样呢。这时,门开了,丈夫探出他那如栗鼠般的小脑袋,用眼神询问我,“还没到吗?”我对他招招手。
“老公!”我听见自己那粗大的嗓门,不由得缩了缩肩膀压低嗓门,“问你个问题,你说,是不是恣情地活在当下的女人最有魅力啊?”
“什么意思?”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倒是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但是,没事了。我只是觉得在这里坐了一会儿,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我这个人太不坚定,很容易被外在环境影响。我变得有些粗俗,想要堕落,就像……”说着,我戛然而止。“妓女”这个词,被我吞进肚子里。这个词,是女人绝不能说出口的,但又会为它烦恼。当尊严完全被践踏时,一定会想到这个词。我身体过敏长了疙瘩,就连内心也变坏了,我有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一直以来,我都自嘲是大龄黄脸婆,长得丑,假装很没自信。可我却细心呵护自己的皮肤,那是我唯一引以为傲的地方。事到如今我才知道,让我自负的谦逊、谨慎、顺从等品性,原来都是假装出来的。而我只不过是像瞎了一样,在感受快乐和忧愁的可怜女人。要知道,不管知觉和触觉多么灵敏,那都是动物的属性,和智慧毫无关系。我清楚,自己就是一个愚蠢的傻瓜。
我错了,一直以来我自喻细心、高尚、聪明,还沾沾自喜。事实上,我只是一个愚蠢的笨女人罢了。
“我想了好多啊,就像个傻子,都快疯了。”
“我懂,懂的。”他似乎真的明白我在说什么一样,温柔地提醒我,“到咱们的号了。”
被护士带进了诊疗室,我有些为难地解开腰带,露出肌肤,瞥见自己的乳房,就像一颗石榴一样。比起面前的大夫,身后观看的护士更让我难为情。那名大夫,则早已习以为常。我没看清大夫的脸,他好像对病人也真的没有男女之分的感觉,认真检查我身上长疙瘩的地方。
“是中毒了,大概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吧。”大夫就那么冷淡地一说。
“能治好吗?”丈夫询问道。
“能治好。”
我恍恍惚惚地听着他们的对话。
“她总是一个人哭,我都不知该怎么办了。”
“很快就能恢复的,打完针就能好。”
医生站了起来。
“不是很复杂的病吧?”丈夫追问。
“嗯,不是。”
打完针后,我们离开了医院。
“啊,手上的疙瘩,已经消退了。”
我用手遮着太阳,看着远处。
“高兴吗?”
被他这样一问,我又有点难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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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法利夫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福楼拜的作品。讲述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爱玛,嫁给了医生查理·包法利,不满足于乡下丈夫的平庸迟钝,她先后成为地主罗多尔夫与书记员莱昂的情人,最终挥霍掉家产,落得自杀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