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每个人都是一幅画作,又是这幅画的作者。人类虽然共同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每个人却在用迥然不同的方式来塑造自己,根据他对事物的看法来调节自己,尽管他的看法并不全部正确。因此,我们要全面观察个体在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和障碍,特别是个体在儿童时期形成的认知偏差,因为这种偏颇的认知会影响他以后的人生。
了解儿童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教育问题对于成人来说,其实就是自我认识和自我指导的一个过程。教育问题于儿童来说也是一样,但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由于儿童正处于发育阶段,自我认知和自我指导能力非常薄弱,外界的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我们拥有两万年的时间可以用来发展文明,且环境又许可的话,我们完全可以放任儿童按照自己的意愿成长,他们最终也能达到现在的文明水平。但遗憾的是,时间并没有这么充裕。因此,成人必须对儿童进行教育,关注并引导他们的成长。
然而,这里最大的困难莫过于对儿童的无知。因为要成年人正确地了解自己的爱憎悲喜已属不易,更何况是了解儿童,要在掌握丰富知识的基础上去指导和引导他们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个体心理学是专门研究儿童心理的重要科学,这不仅因为这个领域本身的重要性,同时还因为我们能够通过了解孩子借以认识成年人的性格特征和行为方式。个体心理学不同于其他心理学,它不允许理论和实践脱节。个体心理学集中研究人格的统一性,并将自己的科学目光投向整体人格对其发展和可能表现的充满活力的追求。从这一观点出发,个体心理学的科学知识本身就是实际生活的指南,因为知识的意义也就是懂得是非曲直。无论是心理学家、父母、朋友还是个体本身,如果能掌握个体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就能懂得如何运用这些知识来指导人格的发展。
个体心理学所采用的这种研究方法,使它的学术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根据个体心理学的理论——个体的行为是由个体的统一人格诱发和指引的,由此可知,个体的行为反映了个体的心理活动。
关于人的发展的一个根本事实就是:人的心理总是充满着有活力的、有目的的追求。人自出生那一刻起,就在不断地追求发展,追求完美,这种追求是无意识形成的,但却无时不在。这种有目的的追求主宰了人一生的具体行为,它甚至主宰着我们的思想,因为我们的思维并非是客观的,而是与我们的生活目标和生活方式相一致的。
人格的统一性隐藏在每个人的一生当中。每一个个体都代表了人格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每个个体又是其人格的统一体所塑造的。所以,每个人都是一幅画作,又是这幅画的作者。但是,他却不能称为一个画技精湛的画家,也不会对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产生完整的认知。
在考察人格的建构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人格的统一性,并不是建立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发展的,而是建立在个体对客观事实的主观看法的基础上,它有其独特的方式和目标。也就是说,人对客观事实的看法和观点并不等同于这个事实本身。因此,人类虽然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但却在以不同的方式塑造自己。每个人都根据他对事物的看法来调节自己,但他的看法有些是正确的,也有些是错误的。因此,我们要全面观察个体在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和障碍,特别是个体在儿童时期形成的认知偏差,因为这种偏颇的认知会影响他后来的人生轨迹。
有一个52岁的女人,她总是没完没了地贬损比她年长的女性。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她有一个姐姐是万众瞩目的焦点,而她却时常被人遗忘在角落,她由此生出一种屈辱感。如果运用个体心理学的“纵向”观察方法来探讨这一案例,那么,就可以发现这个女人从童年到生命的后期阶段都存在着同样的心理机制和心理动力:她总是担心别人会轻视她;当她注意到别人比自己更招人喜爱时,就会心生怨恨。因此,尽管我们对这个女人的生活或人格的自我统一体一无所知,我们依然可以根据所知的事实来对她有所了解。在这方面,心理学家如同一个小说作者,运用一条确定的行为主线、一种生活风格或一种行为模式来建构人物的生活,以确保人物整体人格的完整性。一个优秀的心理学家甚至能够预测到在特定情境下这个女人的行为,并能够清晰地描绘出她一生中所经历的附带的人格特征。
个体的追求或寻找目标的活动的前提是另一个重要的心理学事实:人的自卑感。所有儿童都会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感,它会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并试图通过改善自己的环境来消除自卑感。个人处境的改善会减弱自卑感。心理学上把这一现象称为心理补偿。
自卑感及其心理补偿机制为人们犯错误打开了方便之门。自卑感可能在客观上有助于个体的完善,但它也可能导致单纯的心理调适,从而扩大个体和客观现实之间的距离。自卑感问题的严重程度促成了补偿性心理特征的形成,但这也只能满足人的心理需求,不能矫正行为上的误差。
如此,我们可以把那些明显表现出补偿性的性格特征的儿童分为三类:生来就带有衰弱体质或有器官缺陷的儿童;从小受到严厉教育或没有感受过父母疼爱的儿童;从小在溺爱的环境中成长的儿童。
这三种类型的儿童很清楚地表现出他们具有补偿性的心理特征。凭借对第一类儿童的考察,我们发现,尽管不是每个儿童都是生而残疾的,但令人诧异的是,很多孩子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由身体或器官缺陷所引发的心理特征。我们可以以第一类儿童为原型仔细研究其心理特征。对于另外两类儿童——受严厉管教和过分宠爱的儿童,在实践上,几乎所有的儿童都在不同程度上属于其中一类,甚至两者兼而有之。
以上三种类型的儿童都会产生欠缺感和自卑感,这种处境的儿童都会被激发出超越其自身潜力的野心。自卑感和追求优越感是基于同一个基本事实的两面,两者相辅相成。在病理学上,对于个体而言我们很难判断过度的自卑感和优越感的强烈追求,这两者到底哪一个的杀伤力更大。两者通常按照一定的节律消长进退。过度的自卑感会刺激儿童膨胀的野心,这种野心早已超出了他身体所能承受的预期,以至于不会促成任何有益的活动,相反,它会毒害儿童的心灵使其永不安分。这种野心又和儿童的性格怪僻相互纠缠,儿童也因此受到无休止的刺激,使他的内心变得更加敏感,时时提防着遭受别人的伤害或轻视。
这种人虽然在生理上长大成人,但其才智能力仍在长眠之中。他们变成我们说的“神经兮兮”或性格怪僻的人。发展到极端状态,他们会成为不负责任、自私自利的人,更有甚者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们绝对是道德上和心理上的自我主义者。他们中的一些人逃避现实和客观事实,为自己构筑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们做着白日梦,沉溺于幻想之中,仿佛那就是现实世界。他们也因此得到了内心的安宁,但实际上,他们只是虚构出另一种现实,借此达到心灵与现实的和解。
社会情感需求
判断儿童是否成长的一个有效标准,就是儿童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情感。这一标准应该得到心理学家和为人父母者的注意。因为社会情感是儿童发展的晴雨表,社会情感的强弱是儿童能否获得正常成长的关键性因素。社会情感的任何障碍都会危害儿童的心理发展。
个体心理学就是围绕社会情感的根本原则来发展相应的教育方法的。儿童的父母和教育者不应该让孩子只和一个人建立紧密联系,若是这样,孩子势必不能为将来的生活做好充足的准备。
了解儿童的社会情感发展程度的一个好方法,就是仔细观察他入学时的表现。初入校园新环境,将成为对儿童最早最严峻的考验。在这里,儿童如何面对新环境和新环境的人都将成为一种挑战,他们的表现能第一时间说明他们是否已经为步入一个新环境做好了准备。
人们普遍缺乏为儿童进入学校这一新环境做准备的知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许多成年人在回想他们的学校生活时,总觉得那是一场噩梦。其实如果教育得当,学校自然也能够弥补儿童早期教育的欠缺。理想的学校完全可以充当现实世界与家庭之间的媒介;学校不仅仅是一个传授书本知识的地方,它更应该是传授生活的学问与生活的艺术的场所。但在等待可以弥补家庭教育缺陷的理想学校出现的同时,我们首先应该将焦点聚集在父母家庭教育的弊端上。
正是因为学校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对于家庭教育的弊端,学校会使这些问题日益显露出来。如果父母没有告知过儿童他们应该怎样和别人相处,那么,孩子在入学时就会感到孤立无援。他们也因此被视为孤僻的怪孩子,这种歧视反过来又会强化孩子初始的孤僻倾向。他们的成长往往由此受到压抑,并发展成为问题儿童。人们常把问题的出现归咎于学校,其实,学校只不过引发了家庭教育的潜在问题而已。
问题儿童能否在学校取得进步,个体心理学对此还没有定论。我们所能证明的是,如果儿童刚进入学校就遭遇失败,那就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这与其说是知识教育的失败,不如说是心理教育的失败。很多时候我们都能看出儿童逐渐地失去信心,取而代之的是气馁的情绪。他们回避有意义的行动和任务,拒绝脚踏实地地追逐成功,而是寻求自由自在之道和成功的捷径。他们抛弃了社会所认可的道路,而是选择某种优越感以补偿他的缺陷感的途径。对于这些丧失信心的儿童来说,最具吸引力的就是最快捷地满足心理上对成功的渴望。毕竟,甩开社会和道德的责任会给他们一种毫不费力的征服感,这比起走社会所认可的大道要轻松得多。然而选择捷径的人恰恰暴露了他们内心的怯懦,不管他在外在行为上表现得多么勇敢无畏。这种人只肯做十拿九稳的事情,再借着轻而易举的成功来炫耀自己的优越感。
正如我们所见过的那样,作奸犯科之人尽管行为上嚣张跋扈、无所畏惧,但是内心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同样的,那些外表上表现得勇敢无畏的儿童,内心通常是脆弱的,我们能够通过各种微小的迹象观察到他们暴露出来的虚弱感。例如,不少儿童在站立的时候不是挺直腰杆,而总是要依靠什么东西。传统的治疗方法往往治标不治本,人们会教育孩子说“站直了”,但事实上,问题并不在孩子是否依靠了某种可支撑的物体,重要的是他总是希望得到帮助和支持的心理。通过惩罚或奖励,我们可以很快地消除这类孩子这种软弱的表现,但他们强烈地渴求得到帮助的心理并没有得到满足。问题的根源依然存在!一个好的教师,能够读懂孩子的这些迹象,并以同情和理解去帮助孩子消除这种问题的根源。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从某个单一的迹象来推断出儿童所具有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如果一个孩子无法摆脱依赖某种东西的心理,那么我们可以知道,这个孩子肯定会有焦虑和依赖等负面情绪。把他的情况与我们熟知的案例作比较,我们就可以重建出这一类型的儿童的人格,而且能够轻松地确定这个儿童属于被娇宠过度的一类。
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下从来没有得到过父母宠爱的孩子的性格特征。我们从那些作恶多端者的生平中可以发现这类儿童的性格特征,只不过这些特征在这些人身上表现到了极致。在这一类穷凶极恶的人中,他们大多都在童年时期遭受过恶劣的对待。他们也因此形成了冷酷、满怀嫉妒和充满恨意的性格。他们嫉妒别人的幸福,也见不得别人幸福。这种嫉妒心态不只存在于穷凶极恶的人当中,很多正常人也存在这种心理。他们觉得自己的孩子也没有比自己更幸福的权利。这类人不仅会对自己的孩子持这样的态度,即使作为别人的孩子的监护人也会持这样的态度。
他们的这种观念和看法并非出于恶意。他们的观点只反映了那些在成长时期受到恶劣对待和严厉教育的人的精神状态。这类人通常会以他们自以为正当的理由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例如“收起鞭子,害了孩子”。这些人试图拿出无数的证据和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行为是有根据的,但还是无法证明他们是正确的。僵硬、独断的教育只会使孩子疏远他们的教育者,于教育意义和教育成果而言是毫无成效的。
通过对一系列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不健康的症状的考察,并在经历了若干次实践之后,心理学家就可以建构出个体的人格系统。借助这个系统,人们就可以揭示个体隐蔽的心理过程。我们借助这一人格所考察到的每一方面,都能反映出这个人整个人格的某种特征,不过,只有当我们所考察的每一个点都显示出相同的特征时,我们才会感到满意。因此,个体心理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在探讨个体心理时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把理论框架和概念系统呆板、机械地生搬硬套在被研究者身上。我们工作研究的重点是个体,我们不可能从某一个人的某种表现中就得出深刻的结论,而是要尽可能地考虑支持论点的方方面面。只有成功地证实我们的假设,能够在一个人的行为的其他方面也能发现同样的气馁和顽固个性特征时,我们才可以确定地说,这个人的整体人格具有气馁和顽固的特征。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研究对象并不理解他自己的行为表现,所以,他无法隐藏真正的自我。我们想要了解他的人格特征,并不是通过他对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而是通过他在环境中的行动表现来分析他的人格特征。这并不意味着他故意向我们说谎,而是要我们认识到,一个人的有意识的思想和无意识的动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距离。这种距离只有具备同情心,同时又保持客观的旁观者才能把上述两者联系起来。这个旁观者可以是心理学家、父母,或者是教师。他应该学会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来解释个体的人格,这种客观事实体现了即使个体本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未曾意识到的、有目的的追求。
因此,每个人对待下面三个关于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问题的态度,要比对其他任何问题的态度都更能表现出其真正的自我。
第一个问题涉及社会关系,这个问题在我们探讨对现实的客观看法和主观看法的矛盾时已经探讨过了。除此之外,社会关系的问题会具体表现为某一特定任务,即结交朋友和与人相处。如果一个人无所谓自己有没有朋友,有没有正常的社交关系,并以为可以用“无所谓”的态度来回避这一问题,那么,“无所谓”就是他对这个问题的回应。从这一无所谓的态度中,我们就可以得出关于他人格方向和结构的结论。另外还应注意的是,社会关系不局限于结交朋友和与人相处,还包括关于这些关系的抽象观念,诸如友谊、友爱、信任和忠诚等。对于社会关系问题的回答就显示出个体对所有这些抽象观念的认识。
第二个基本问题涉及个体如何度过他的一生,也就是说,他想在社会分工劳动之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果说社会问题是由一个超越的自我的关系:由“你—我”的关系决定,那么,我们也同样可以认为,第二个问题是由“人—地球”的基本关系所决定的。如果我们把地球上的所有人压缩成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将永远和地球关联着。他向地球希冀什么?这并不是个人或者单方面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人和世界的关系的问题。这种关系涉及各个方面,并不仅仅由个体的意志所决定。职业成就的取得并不取决于我们个人的主观意愿,而是与客观现实关系密切。基于这个原因,个体对职业问题的回答及回答的方式很可能反映出了他的人格及其对生活的态度。
第三个基本问题产生于人类分为两种性别的事实。如同前两个问题一样,这个问题的解决同样也不是个人和主观的事情,只有使它与两性关系的内在客观逻辑相一致,问题才能得以解决。如果将“我该如何和异性相处”简单地归类于一个典型的个人问题,这同样是错误的。只有全面考虑所有与两性关系相关的问题,我们才能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显然,无法正确处理爱情和婚姻的问题,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人格的缺陷和缺失。因此,对这个问题处理不当而产生的许多有害后果都可以从人格缺陷和缺失的角度来加以解释。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个体对以上三个基本问题的回答,去发现他大致的生活风格和独特的目标。个体的生活目标具有决定意义。它决定了这个人的生活方式,并反映在这个人的行动上。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积极向上、指向生活中有建设性的一面,那么,我们就会在这个人解决问题的方法中发现这一积极的印记,发现他解决问题的方法中有着建设性的一面。个体也会因此感受到幸福,并从他有建设性意义的活动中感受到一种价值和力量。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指向生活中消极的一面,那么,个体就无力解决这些根本问题,自然也就不能体会到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所带来的快乐。
这些基本问题彼此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在社会生活中这些基本的问题会派生出某些特定的任务,而这些特定的任务又必须在统一的社会背景下(即社会感情的基础上)才能妥善完成,这些基本问题也因此变得极为密切。实际上,这些任务在儿童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我们的感官发展与看、听和说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刺激是一致的;在和我们的兄弟、姐妹、父母、亲戚、伙伴、朋友和教师的相处过程中发育成长。这些任务还以同样的方式伴随一个人的一生。无论是谁脱离了与其同伴的社会接触,他的一生就注定要失败。
所以,个体心理学有充足的理由把对于社会有益的事情视为是“正确的”。同理,偏离社会的标准和要求就不是“正确的”,并必然会与客观的法律和现实的客观必要性发生冲突。而这种与客观现实的冲突将会使行为人产生明显的无价值感,这种冲突也将会引起受害者同等甚至更强烈的报复;最后,我想要强调的是,违反社会要求也就是扰乱人们内在的社会理想,而我们每个人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怀有这种理想。
由于个体心理学积极强调运用儿童的社会意识来检测一个孩子是否获得成长,所以,个体心理学想要确定和评价儿童的生活风格非常轻松自如。儿童一旦遭遇到生活问题,他就会在考验情境中表现出是否准备充分的行为。换句话说,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他是否具有社会情感、面对困难的勇气和解决困难的理解力,是否追求对社会普遍有益的目标。然后,我们只需要找到他努力方式的节奏,发现他的自卑感的程度和社会意识的发展强度。所有这些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就形成一个不可分裂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是顽固且不可分割的,除非这个统一体被发现有缺陷,随后,新的统一体才可能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