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和美学家博克的作著,1756年出版。全书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为《论崇高与美所涉及的快感和痛感以及人类基本情欲》;第二部分为《论崇高》;第三部分为《论美》;第四部分为《论崇高与美的成因》;第五部分为《论文学的作用与诗的效果》。再版时(1757)又加进《论审美趣味》一文,为全书《导论》。孟纪青、汝信将其中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的有关章节译成中文,载《古典文艺理论译丛》第五辑,博克把经验主义哲学原理应用于美学研究,在方法论上,他采用培根所制定的经验归纳法,从生理学和心理学经验的事实为出发点来解释审美现象。在美的本质问题上,他认为美是客观的,即“美大半是借助感官的干预而机械地对人的心灵发生作用的物体的某种品质。”他把这种品质概括为七点:小、光滑、渐次的变化、不露棱角,融为一体、娇柔纤细的结构、色彩洁净明快等。崇高的对象的感性因素,其体积一般说来是巨大的,其力量是无限的,其表面是凸凹不平的,其色彩是朦胧晦暗的,其线条是径直的。不过,他还认为对象感性因素的可怖性仅仅是崇高的一个本源,只有对象的可怖性与主体保持一定的距离,即人身安全不受威胁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崇高的对象。在美的观念和崇高观念的起源问题上,他以人类的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为基础来探讨美感的根源。他把人的基本情欲分为两类:“自我保全”和“社会交往”。前者是由痛苦和危险引起的,只能引起恐惧的感觉,即痛感。但人和实际危险或痛苦间隔一定的距离,痛感亦可转化为快感,即崇高感。后者是由“爱”引起的,是美感产生的基础。社会交往又分为两性交往和一般交往。动物并不以美感为标准去选择异性,人爱异性固然以异性为先决条件,但同时亦由于异性的“美”,这种“复合的情欲”叫做爱,美感是爱引起的积极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