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仍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有待回答。这个问题源自于一种观点,研修早期教会发展史的学生以及特别关注罗马帝国最后几百年奴隶制状况的学者常常都坚持这一观点,即基督教的教义导致奴隶制瓦解,这一情况可能发生于公元6世纪,即使不是公元6世纪,也一定最终发生于某个有利于这一情况发生的时间点。人们在讨论19世纪废奴运动能够获得最终成功的诸多原因时,常常都强调一些现实的推动因素,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对废奴运动发展有影响的一系列社会思潮变化常常都有基督教的推动作用。

如果我们接受上述说法,那么问题也就出现了。首先,在基督教的教义中到底存在哪些内在的要素?这些要素是基督教本身自带的还是借鉴得来的?其次,在基督教后来的权力结构中,哪些因素使人们产生了一种观念,即基督教的教义、基督教的生活方式以及基督教的组织结构最终必须要摧毁奴隶制度?因为我们已充分认识到,基督教与它曾经超越的其他宗教形式一样,都继承了业已存在的奴隶制度,而且如同之前的异教崇拜一样毫无争议地接受了这种制度。 1 这个问题还有另一层面也需要我们关注。如果基督教思想从其源头耶稣的教导开始就包含着与奴隶制不相容的观念,以至于最终达到非得打破人类社会这一制度不可的程度,那么这个必然发生的结果为何晚于耶稣布道一千八百年之久?

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次要问题,内容有关于奴隶贸易。为何早期教会的教父们,如同之前的那些曾思考过奴隶制以及奴隶命运的异教作家一样,对奴隶交易完全不关心?事实上这个小问题可能已经有了一个答案。教父们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发表评论,是因为这个问题是从现代才开始出现的,它来自于对黑色阴影的恐惧,时常伴随在非洲到美洲横跨“中间航道”(the middle passage)的奴隶运输体系中。这是一段呈三角形线路的航程——首先从现在美国的东北海岸开始直至西非,然后是“中间航道”——从非洲到南北美洲贩卖奴隶的港口,最后返程回到出发的家乡口岸。与条件极其恶劣的“中间航道”相比,古代奴隶运输的状况相对可以忍受。旅程的距离和时间都相对较短。路上提供给奴隶的食物虽然可能既不好也不太充足,但我们在古代文学作品中没有发现对此的抱怨,当然这并不足以说明太多问题。尽管有上述对比,尽管在运输方面古代的情况更好些,但在基督教的文学作品里仍然有一些抗议奴隶贸易或反对人们参与其中的内容。而在希腊语和拉丁语的异教作品中,从事奴隶贸易的人通常都遭到鄙视。

即使是漫不经心的读者也会注意到,早期基督教的领袖们并非完全怀着喜悦的心情接受了既有的奴隶制度。 2 这种模棱两可的感受表现在尼撒的格里高利所假想的他本人与一个奴隶主的对话当中。按照格里高利的描述,这个奴隶主把自己看做是被奴役者的主宰,而实际上他们都是相同的种族。奴隶主说道:“我拥有男性奴隶和奴隶女孩,因而我就拥有(他们之间结合所产生的)家生奴隶。”格里高利回答说:“难道你没有认识到你有多么浮夸自大吗?……(难道你没有认识到)你是在奴役一个天生自由而掌握自身权利的人,你是在自创法律与上帝对抗,推翻了上帝基于自然而创立的法律吗?” 3 上帝本身就使人类在世间受奴役。不管怎样,尼撒的格里高利连续的反诘句即使不是在挑战奴隶制的道德合法性,那么至少也清楚地表明了对当时奴隶制所持的反对立场。

社会上习惯性的奴隶制实践活动与未公开表达出来的对奴隶制的厌恶感之间存在着矛盾,有关这一矛盾的另一个例证更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个例子发生于公元6世纪的埃及,是一个普通的、明显属于中间阶层的基督教信徒所采取的法律行动。这个人就他家里的一个女依附者发表了一份正式声明,称她不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是奴隶身份,而是一个女自由人。 4 这份声明显然是由一个基督教徒发出的。当他听到这个名叫玛莎的女人自称不是一个自由人时,“由于这个原因,我出于对上帝审判的恐惧,考虑到救世主对人类的仁爱之心,发出了大声的叹息”。 5 在文本的前一段落中,这份声明对任何试图将这个女人及其孩子变成奴隶的人都发出了警告,称他们可能会“看到自己被带上令人敬畏的父神审判庭”。对于这个基督徒来说,有一种高于世俗法或教会本身的权力,任何人如果企图奴役一个自由身份的男人或女人,他都会受到可怕的惩罚。有一些保存至今的文学或文献证据表明,希腊罗马诸多神中的某一个神也像基督教的神一样关注于保持自由人的自由身份,然而我却不记得类似这样的例证。

在分析基督教给奴役行为所带来的问题时,我们必须要设想一个出发点。奴隶制的观念及其运行的组织结构通常都基于两个完全相反的基础。一方面是非常坚实的现实基础,其优势在于古代劳动力关系的简单以及奴隶劳动力的生产效率。不论从理论还是法律角度来看,奴隶主,也就是分配工作的人,完全控制了奴隶们的工作量、每日的工作时间、工作性质,而且可以对奴隶们的出入活动加以限制。在论述德尔菲通过向阿波罗神信托的方式释奴的过程中,我们分析了奴隶主的这些控制权,获释奴隶获得了四项只有自由工匠才拥有的自由权利。奴隶的法律人格属于他的主人;他可以被抓走,没有抗辩的权利;他无权选择去从事他所喜欢的工作类型;他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去他想去的地方。这最后一项限制,就奴隶的工作来说,意味着奴隶要按照奴隶主的要求被固定在其工作地点上。至于产品生产,在奴隶主的观念中,这是奴隶劳动力胜过自由劳动力的一大优势。

奴隶劳动力结构的另一个基础则是其劣势所在,即其必然牵涉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传统奴隶制的古代继承者们对于奴隶制与占主导地位的自由劳动力和契约劳动力的结合做了大量推断,我们在本书之前的章节中对此有所论述。在前希腊时代,对奴隶制的心理厌恶感通过部落—宗教方面的一些规定有一定消除,这体现在闪族的相应规定上。同一部落和宗教的人不能受同“民族”的人的奴役。束缚同宗教的人是可以的——但是绝不能将其变为奴隶。

当希腊人开始把所有的人类问题都纳入理性讨论的范畴内时,他们在奴隶问题上并没有采纳闪族人所接受的妥协式方案。他们既不排斥将同一城邦共同体、信仰同一守护神的人变为自己的奴隶,也可以奴役广义希腊文化圈内的“文明意义上的希腊人”。这种希腊人奴役希腊人的可能性使得希腊人更容易认识到奴隶制本身的内在矛盾。他们意识到奴隶制在理性上的缺陷,证明这是一种违背自然的制度,它是人为创造出来的,只有人类的法律能证明它的合法性。

大数的扫罗(Saul of Tarsus)以及追随他的早期基督徒们试图从神学的角度解释奴隶制,认为它是上帝的正义构建出来的一种制度,用以惩罚有罪的人类。奴隶制在后来为基督教共同体所接受,其间既没有质疑也未受限制,这是我们没法解释的一个历史变化。与这一变化同时发生的是各种社会劳动力之间地位的拉近,包括被束缚在土地上的隶农、身份自由的手工行会成员、身份自由的运输工人以及在上述各个劳动领域都存在的奴隶劳动力。直至一千八百年之后,基督教社会之所以在道德上仍然接受奴隶劳动力的存在,其原因正在于这种神学角度的解释。奴隶制的废除是多种合力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合力之中也包括深藏在基督教伦理内部的某种力量,但这种力量只有在物质社会发生变化之后才能发挥其作用,而物质社会的变化则由不同的生产方式在其确立的一种新的劳动框架内才得以完成。

经过对古代奴隶制以及其他时间地点的奴隶制所出现的问题的长期研究,下述有关基督教和奴隶制的意见被学者们提出。这些意见都集中表达了一个疑问:虽然人们普遍认为基督教的理念和生活方式对奴隶制的消亡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又在很长时间内支持了这样一个与其自身观念相矛盾的劳动力制度,这到底是何种原因造成的?根据我的思考,这个问题的回答有如下几个方面:

1.在古代社会,对奴隶制的厌恶感并不只限于基督教教义。然而基督教通过其所声称的普世性使得它对奴隶制的厌恶感具有了一种特殊的力量。所有把基督上帝作为唯一而全能的神来信仰的人们都是上帝的子民。这种普世性使得基督教的领袖们不可能通过同部落优待或宗教种族“民族主义”的办法来逃避奴隶制度的内在矛盾。

2.基督教宣扬世人皆兄弟的观念,它并非是某种全新或足以令人浑身一震的信念。前基督教时代的古代世界中已经出现了这种观念,它正是斯多葛派学说的一条教义。

然而在基督教的世人皆兄弟的观念中也增加了一种新元素,即基督教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是一个家庭的成员,这个家庭中的父亲就是上帝。正因为有了这一观念,基督教中人与上帝之间也就形成了一种跨越种族或身份的亲密关系。这在异教崇拜里是没有的。 6

3.基督教宣称所有人生来平等,这是其成员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它类似于更早期的社会团体所遵循的原则,也类似于帝国时代盛行的隶农组织以及手工业行会所持的方针。基督教的创新在于对这种平等因素的强调。职业行会中的平等指的是横向同等级人的平等,而基督教则跨越了不同等级,将卑贱的人与富有的人联合在一起。所有受洗加入基督教的人,包括奴隶,都通过这一标志性的举动平等地参与到神的救赎计划之中。

4.基督教强调一系列谦和的品德,包括顺从、听话、谦卑、忍耐,通过这些宣传,这一宗教赋予了奴隶阶级一种新的生活力量和态度。根据威廉·李奇(William Lecky)的说法,这些品德都是“卑躬屈膝”的品质,与罗马共和国时代公民的那些“美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李奇看来,罗马共和国时代的“美德”所强调的是高贵的举止、自立的精神、意志力、困境中的忍耐力,等等。基督教教义中所强调的这些品德使得被奴役者感到了一种道德尊严,因而有助于欧洲社会奴隶制的逐步瓦解,到14世纪,这一制度几乎完全退出了欧洲地区。 7 在之后的时代,奴隶制的扩展满足了美洲对于驯服的劳动力的需求,因而我认为,美洲的奴隶制现象并没有构成对李奇的观点的威胁。

5.基督教一直在强调其宗教表述中超自然的、有感染力的、神秘主义的因素,这对于那些处在古代社会经济与社会底层的人们来说非常具有诱惑力,有助于他们接受这种新的宗教信仰。 8

基督教信仰中的神秘因素对于整个奴隶体系的最终崩溃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影响必然是缓慢发生的。这些神秘因素之所以削弱了奴隶制度,是因为奴隶主要和他们的奴隶一同参加弥撒和圣祭礼这样具有象征意义的宗教活动。在基督教共同体中,共通的宗教情感的分享对于打破奴隶制所带来的阶级之间的藩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精神上的平等从最初开始就体现在基督教的信仰和组织中。 9

正是上述这些植根于基督教本身的特点和行为方式,推动了基督教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从最初对奴隶制的接受转变成伦理上的普遍否定。在考察基督教信仰对反对奴隶制所起到的作用时,虽然这些内在因素非常重要,但它们也没有可能将奴隶制从“有组织的基督教”的外部组织力量中剥离出去。

6.对于基督教所表达的世人在本质上皆平等的观念,其最初的萌芽可追溯到前基督教的宗教崇拜以及异教哲学之中。然而这些宗教和哲学都没有发展出后来基督教那样的组织结构,正是通过这些组织,基督教的信仰在西方世界扩展开来,这种扩展既指地域上的权力扩张,又指权力的中央集权化。虽然也有宗派主义的负面影响,但积极的传教活动还是宣扬传播了基督教的教义。于是当反奴隶制运动的时机到来时,在基督教所有的宗派中都形成了可以攻击奴隶制的组织。

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基督教并没有将其反对奴隶制的内在理念变成公开的反对奴隶制残酷现实的斗争,这是我们必须承认和面对的事实。这只能被解释为时间以及条件的不成熟。这个问题在查士丁尼之后的每一段历史时期都有其复杂性,因而我们要想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就不能把研究对象只限定在希腊罗马时期地中海世界的奴隶制度上。

在《观念的冒险》(Adventures of Ideas )一书中,作者阿尔弗雷德·诺斯·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概述了道德上反对奴隶制的观念的兴起和发展,从这个观念的诞生一直考察到它在废奴运动中达到顶峰为止。他对于古代奴隶制持严厉批判的态度。他大胆而正确地给出了反对奴隶制情感的道德基础的发展脉络。他认为这种道德观念开始于柏拉图所倡导的人类灵魂最为重要的观点,之后又长时间在基督教思想的影响下得到进一步发展。这条脉络既清楚又令人赞叹。 10

对于怀特海教授来说,“(道德观念带来的)巨大变革是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11 ……在中世纪,基督教会……成为了保守主义的阵营,而非推动时代进步的工具”。 12 奴隶制度在人类社会中的最终消亡是多种观念合力作用的结果,它们包括基督教、18世纪兴起的人道主义,此外还有民主观念。这些观念的出现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在经过了漫长的等待之后,直到相应的物质条件成熟时,这些观念才得以汇合在一起,这也就是为何反奴隶制的情感经历了如此长时间的挫折失败之后奴隶制才最终被废除。

注释

1 Henri Wallon在他的L'esclavage 3∶364中认为教会非常热衷于抑制奴隶制,对外出赎金赎回战俘,对内根除一些由奴隶制导致的悲剧源头。如果他的这个说法的潜在含义指的是在教会教父的作品中就有想要消除奴隶制的意图那么他的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

2 Whitehead,Alfred North在Adventures of ideas ,15,New York,Macmillan,1946中对此有概括性的说明:“在那个时代(即古代),见解透彻的人们发现很难把他们对待奴隶制的原则与道德感以及社会实践的某些基本事实统一起来。”

3 Gregory of Nyssa in Migne,J.-P.,Patralogiae Graecae 44∶col.644.类似的思想见Gregory of Nazianzus,De pauperum amore ,同上,35∶col.892:“自由和富有都只取决于上帝的天命。真正的贫穷和奴役是对天命的违背。”

4 Maspero,Jean,Cairo Catalogue général 9(1)∶no.67089.本书第二十二章的注释62 引用了这段记载,并给出了适当的参考书目。

5 Cairo Catalogue 9(1)∶no.67089,lines 27—29.

6 Rees,B.R.,Jour.Egypt.Arch .36∶97—98,1950.Rees认为这种人神关系家庭化来源于希伯来主义。

7 Lecky,William E.H.,History of European morals ,3rd ed.,2∶65—71,New York,Appleton,1927.

8 Henry C.Lea,Studies in church history ,526清楚地表达了这一观念。他把基督教生活观念最终给奴隶制造成的负面影响限定在基督徒的范围内。但事实上,上帝的普世观念以及基督徒宣传他们的信仰的热情必然使他们反对奴隶制的看法超越基督徒的范畴,在更大的范围内发生作用。

9 Arnaldo Momigliano在Jour.Roman Studies 34∶109,1944中以简短的篇幅否定了神秘主义的影响作用,Ronald Syme,同上,36∶149,1946遵循了上述观点,但他们并没有否定宗教所带来的满足感。有关对Momigliano的批判,见Bruck,Eberhard F.,Political ideology,propaganda and public law of the Romans,Seminar 7∶19,1949.其他关于神秘主义行为和信仰的影响的讨论,参见Farnell,Lewis R.,Greek hero cults and ideas of immortality ,275,Oxford,Clarendon Press,1921(“与科学传统相比,这个新宗教更容易地推动了奇迹的发生”)和Rees,B.R.,Jour.Egypt.Arch .36∶96,1950.Rees强调基督教通过祈祷这种精神媒介以及前基督教时代的巫术在情感上吸引了普通人,但这只是用以实现信仰的方法,而非本质性结果,参见同上,89—90。

10 Whitehead,Alfred North,Adventures of ideas ,15—31.

11 同上,21。

12 同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