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1]筑摩郡,每丰岁,或为演戏。有优人中村某,应聘,率子弟往。村中无客舍,村外有一废寺,颇宏壮,多年无守僧,渐属颓败,乃扫壒尘、芟草莱[2],设寝具宿焉。

中村氏与妻儿卧佛龛之傍,卓上置檠点灯,围以六曲屏,余皆在他室。夜半,风漏壁,寂索不能眠。饥鼠走梁间、野狐叫窗外,优人皆生长繁华杂沓之地者,不惯山野萧寞之地,以故愈不能眠。忽见灯火摇动,变为青色,有一白手,自壁间出,长数尺,细如弓,欲翻掌灭灯,夫妻愕然,被衾见之。少顷,灯已灭矣。中村氏发声呼子弟,子弟亦不眠,闻声皆集。乃具话所见,皆曰:“此寺必有怪,故无住僧。村人无情,使吾曹宿此怪宅,请待明移他。”相共商量,团坐暖酒无肴,一人曰:“堂后有姜圃,采以为下物。”佥曰:“妙。”乃点烛索锄,数人往而堀之,根皆缠头发,将去之,鲜血淋漓,腥不可胜。众皆骇然,弃而去。就井汲水,繘[3]皆缠发,瓶亦羸,不汲而罢。中村氏将上厕,偶患痔漏秘结,难快通。一人把烛侍厕外,不堪其久,置烛而去。厕窗对荒园,古坟累累,白芒靡风。时弦月倾轩,树色朦胧,一老翁伛偻从墓间出,徐步窥一室,曰:“客不在此。”又窥浴室,曰:“客不在此。”乃窥厕,伸颈数尺,莞尔而笑曰:“客在于此,客在于此。”欲吐舌舐,氏晕绝而倒。众往出厕,喷水含药,天明渐苏。

翌日,与村人商,转宿于一农家。村中少年欲绝怪,各操弓铳,芟草伐树,以索巢窟,遂无所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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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信州:指东山道信浓国,俗称信州。

[2] 草莱:杂生的草。《南史·孔·传》:“门庭之内,草莱不翦。”

[3] 繘:井上汲水的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