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极为专业的古代文学研究者总有一天会意识到这件事是值得去做的:翻阅二三十年代之间流行的廉价侦探小说杂志,探索这些流行的侦探小说是如何,什么时候,以怎样的节奏呈现出高雅的格调,并且适应大众口味的。他需要具有敏锐的眼光和开阔的胸怀。廉价小说做梦也没有想到它们会后继有“人”,并且这些“后裔”现在大多是以肮脏的灰褐色现身。这确实需要开放的思想,透过这些多余的俗艳的封面、垃圾的标题和令人难以忍受的广告,体会到一种真实的写作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极端矫揉造作和虚伪透顶,却使得当时大部分的小说让人读起来像在老姑娘茶室里品尝一碗温热的法式清汤。

我不认为这种写作风格完全是暴力因素,尽管这些故事里许多人被杀身亡,人们也以极大的热情关注他们死亡时的细节。当然也不是精细化写作,因为任何这方面努力都会被编辑大人无情地删除。也不是因为故事情节或角色的独创性——大多数情节都很平常,大多数角色都很粗糙。或许是因为这些故事所竭力要散发出来的恐怖气息。这些角色生活在一个错乱的世界,一个早在原子弹发明以前的世界,文明创造了用以毁灭自己的武器,而且大家都在学习使用,就好像恶棍愚蠢而高兴地试用他的第一支机关枪。法律沦为争权夺利的工具,街道上充斥着比暗夜还要黑暗的东西。侦探小说的主题和角色变得愈发冷酷和充满嘲讽意味,但是它的写作效果和写作技巧却并不是冷嘲式的。几个不寻常的评论家看出了这一点,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普通的评论家在一开始是意识不到这一伟大成就的,他们只能等到这个成就显著之后才忙着去解读。

标准侦探小说的情感基础是——而且一向是——凶杀案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除了大结局,写作技巧反而无关紧要。这样或多或少形成过程情节,结局能够解释一切悬念。但是另一方面,《黑面具》一类故事的写作技巧是场景比情节重要,也可以说好的情节创造出好的场景。引人入胜的理想的侦探小说应该没有结局,我们写作这类小说的人和电影制作人有相同的观点。我第一次去好莱坞工作时,一个很聪明的制片人告诉我,你无法把侦探小说拍成一部成功的电影,因为小说的重心在于揭开结局,而这在银幕上只需要几秒的时间就能办到,观众很快就能明白。他错了,因为他说的只是推理方式。

至于冷硬派侦探故事的情感技巧,显然它从不相信凶杀案能得以侦破,正义能得以伸张——除非信念非常坚定的某个人决定插手管事。这类小说就是关于此类人的故事。他们都是硬汉,不管是警察、私家侦探或记者,他们的工作都很艰苦危险,因为他们所能得到的工作就是这样。从前到处都是这种工作,现在也是。以他们为主角的故事无疑一直具有一种令人向往的因素。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过,但发展不会这么迅速,也不会发生在一群关系密切的人身上,更不会局限于一个狭窄的逻辑框框里。但在小说中,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小说中的人物)需要不断地采取行动,如果你停止思考,你就输了。一有怀疑,就有人手上拿着枪走进门来。这样写可能显得很愚蠢,但事实上无关紧要。一个不敢越超自己的作家跟一个害怕犯错的将军一样毫无用处。

我回头看自己的小说,要说我不希望它们更好,那是很荒谬的。但如果更好,它们就不会出版了。如果规格不那么死板,当时更多的作品或许会流传下来。我们有些人很努力地去打破成规,但总是难逃被退稿的恶运。超越规格的限制而不破坏规格是每一个杂志撰稿人的梦想,只要他们还没有完全丧失希望。我的故事里有些东西我想改变或剔除。这看似容易,但试一下,你就会发现根本不可能。你只会破坏好的东西,对坏的部分却一点也起不了作用。你无法重新捕捉氛围,和自然的情境,甚至会减弱仅有的野蛮气质。作家学到有关小说创作的艺术或技巧只会使他越来越背离当初写作的需要或欲望。最后,他学会了所有的技巧,却没东西可写。

至于这些出版物所表现出来的文学品质,我有资格通过一位著名的出版商的版本说明认为自己无须过度谦卑。身为作家,我一直无法把写作令人厌烦的特质之一——满心诚挚挂在心上,而且作品有幸不被称为“形势的势利——原本可吸收过去休闲文学的因素,结果只接受了现代启蒙文学的样式”。在平板单调的喜剧幽默和文学贫乏的精妙之间,还有很大可发挥的空间。在这个领域,侦探小说或许是一个重要的地标。有些人憎恶所有侦探小说的形式,有些人喜欢关于好人的故事(“那个迷人的琼斯太太,谁想得到她会用肉锯锯掉她丈夫的脑袋呢?他还是个挺英俊的男人哩!”),有些人认为暴力和虐待狂是可以互换的用词,有些人认为侦探小说是次文学,不比那些习惯滥用附属分句、狡猾的标点符号和假设语态的作品高明到哪里去。有些人只在疲倦或生病时才看侦探小说,但从他们所消遣的侦探小说数量来看,他们一定经常疲倦或生病。有些人是侦探小说迷或色情小说迷,发热的小脑袋想不通虚构的侦探人物只是催化剂不是大众情人。前者要求豪门宅邸的平面图,标示书房、枪械室、大厅和楼梯,以及通往幽暗小房间的走道,管家就在那里擦拭乔治时代的银器,薄唇紧闭,倾听乖舛命运的呢喃。后者认为两点之间最近的距离是从一个金发女子到床笫之间的长度。

众口难调,也没有作家试图做到这点。本书的故事当然也没有想要取悦十年十五年后的人们。侦探小说是这样一种文学,它不需要躲在过去的阴影中,也不需要忠诚地拜倒在经典的石榴裙下。现在的某个作家创作出比《亨利·埃斯蒙德》 [1] 更好的历史小说,比《黄金时代》更好的童话,比《包法利夫人》更尖锐的社会缩写,比《波音顿的珍藏品》 [2] 更优美精炼的警醒小说,比《战争与和平》或者《卡拉马佐夫兄弟》更宽广的时代史诗并非不可能。但构思出比《巴斯克维尔猎犬》或《失窃的信》 [3] 更加貌似真实的侦探小说并不会太困难。当今时代,超越更不容易。犯罪和侦探小说没有“经典”,一部也没有。在可参考小说的框架之内——这是唯一可评价的标准——一部经典作品会穷尽各种结构形式,几乎无法被超越。但还没有一个故事或一部小说能做到或接近这点。这是许多人持续进攻这一堡垒的根本原因之一。

注释

[1] Henry Esmond,英国作家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创作的历史小说。萨克雷的《名利场》是享誉世界的名著。

[2] The Spoils of Poynton,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的作品。

[3] The Purloined Letter,美国作家爱伦·坡的短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