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西别墅虽然是栋老旧的房屋,但却经过了翻修。它的大厅看上去本该种满长毛绒的印度橡胶树,实际上却装饰着玻璃砖、飞檐灯、三角玻璃桌,整体氛围给人的感觉就是——装潢师八成刚从疯人院里跑出来吧。别墅的主色是由胆汁绿、亚麻籽膏药棕色、人行道灰还有猴屁股上的蓝色搭配而成,令人心情愉悦舒畅之程度,堪比看到了撕成碎片的嘴唇。
小小的前台现在空无一人,不过它后面的镜子很有可能是透明的,所以我没敢偷偷溜上楼。我按了铃。一个松软的大胖子像从墙后面渗出来一样出现在我面前,对我笑了笑,他嘴唇湿乎乎、软塌塌的,牙齿泛着青白色,眼睛亮得离谱。
“我找冈萨雷斯小姐,”我说,“我叫马洛,她在等我。”
“什么,哦,当然了,”他说着,胖手颤悠悠地抖了抖,“是的,当然,我这就打电话通知她。”他的声音也颤悠悠地抖了抖。他拿起话筒,对着里面嘟哝了几声,然后放下电话。
“是的,马洛先生,冈萨雷斯小姐让你直接上去。四一二号公寓。”他咯咯地笑起来,“不过我想你也知道。”
“我现在知道了,”我说,“顺便问一句,你今年二月在这儿吗?”
“今年二月?今年二月?噢对,今年二月我在这儿。”他把每个字的发音都咬得一清二楚。
“记得斯坦在这房子前面被杀的那个夜晚吗?”
笑容瞬间从那张胖脸上消失了。“你是警察吗?”他的声音现在又尖又细。
“不是。不过不介意的话,我得说你的裤子拉链没拉上。”
他惊慌地赶忙低头,哆哆嗦嗦地把拉链拉上。
“哎,谢谢你,”他说,“谢谢。”他从低矮的前台桌上探过身来,“准确来说,不是在前面,”他说,“差不多是快到下一个转角的地方。”
“他当时住这儿,对吗?”
“咱们还是不说这个的好,不说的好。”他停顿一下,小手指滑过他的下嘴唇。“你问这个干吗?”
“让你多说点话啊。你真该多注意,伙计,我能从你的呼吸里闻出来哦。”
他一下子脸红到脖子根。“如果你是暗示我喝了——”
“只是茶而已,”我说,“而且没用杯子。”
我转身走开了,他静静地没出声。走到电梯门前,我回头望去。他将双手摊平在前台上,站在那儿使劲扭头看我。虽然隔了一段距离,我还是能看得出他在打战。
电梯是自助式的,四楼是冷灰的色调,铺着厚地毯。四一二号公寓旁装了个小的门铃按钮,屋里传来轻柔的叮当声,然后门立马就开了。那双美丽深邃的深褐色眼睛看着我,那片鲜红鲜红的嘴唇对着我嫣然一笑,她穿着黑色的宽松长裤和火红色的衬衫——就和头天晚上一模一样。
“阿米哥。”她柔声说道,张开双臂。我握住她的两个手腕,将它们抵在一起,然后把她的手掌摊开,和她玩了一会儿童的手拍手游戏。她的眼神既慵懒妩媚又激情似火。
我放开她的手腕,用手肘关上房门,然后滑到她身边,就像第一次见面时一样。
“你该给这两个玩意买份保险才对。”我碰了碰其中一个说,它够真,ru头就像红宝石一样坚硬。
她放声大笑,像她一贯那样。我继续往里走,四下打量着这个地方。房间颜色由浅灰和灰蓝色组合而成,不是她的风格,但也挺好看。屋里有座带圆木形瓦斯芯的假壁炉,还有一些椅子、桌子和台灯,不多不少,数量刚刚好。角落里立着一个雅致的小酒柜。
“你挺喜欢我的小公寓吧,阿米哥?”
“不要说小公寓,听起来像妓女的住处。”
我没看她,也不想看她。我坐在长沙发上,拿一只手摩挲着额头。
“睡了四个小时,喝了两杯酒,”我说,“我又有力气和你扯闲篇了。现在我其实没什么精力和你谈正事,但我非谈不可。”
她走过来挨着我坐下。我摇摇头。“坐那边,我是真要谈正事。”
她在对面坐下,严肃的深色眼睛盯着我。“那好吧,阿米哥,你想怎样都行。我是你的女人——至少我很高兴能当你的女人。”
“之前在克利夫兰时你住哪儿?”
“克利夫兰?”她的声音非常轻柔,就像鸽子般喁喁细语,“我说过我在克利夫兰住过吗?”
“你说你是在那儿认识他的。”
她回想了一下,点点头。“我那会儿结了婚,阿米哥。怎么了?”
“那你确实在克利夫兰住过喽?”
“嗯。”她柔声说。
“你是怎么认识斯蒂尔格雷夫的?”
“只是因为在那个年头,大家觉得认识个黑道上的人物很有面子。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趋炎附势吧,我想。大家都跑到据说他们常出没的地方,如果谁运气够好,没准在哪天晚上——”
“你让他把你弄到手了?”
她爽快地点点头。“应该说,是我钓上了他。他是个非常不错的小个子,真的,人很好。”
“那丈夫呢?——你的丈夫。还是说你早就忘了?”
她笑了。“全世界的街道上都是被抛弃的丈夫。”她说。
“这话倒是真的。你到哪儿都能找到这种人,甚至在湾城也有。”
这话没带来我想要的效果,她礼貌地耸耸肩,“我对此一点也不怀疑。”
“搞不好还是个堂堂巴黎大学的毕业生,搞不好就在某个小得可怜的小城诊所里随便给人看看病,满怀着希望而等待。这么凑巧的事真是太合我胃口了,有种诗一般的感觉。”
礼貌的微笑还停在她可爱的脸庞上。
“我们扯得太远了,”我继续说,“居然离题千里。我们应该缩小一下范围。”
我低头看着手指。我的头很痛。我连我应该表现出的四成水准都没做到。她递给我一个水晶烟盒,我从中抽出一根。她用金色小镊子为自己夹了一根——从另一个盒子里。
“我想试试你抽的这种。”我说。
“但墨西哥烟草太凶了,很多人都受不了。”
“只要是烟草我就没问题。”我说,眼睛注视着她。我终于下定了决心,“好吧,你说得没错,我不会喜欢的。”
“那么,”她小心翼翼地问,“你到底想说什么?”
“楼下那个前台接待员吸大麻。”
她慢慢点了点头,“我警告过他,”她说,“好几次了。”
“阿米哥。”我说。
“什么?”
“你不常说西班牙语对不对?搞不好你都不怎么懂。阿米哥这三个字已经被你用烂了。”
“我想,我们还是不要来昨天下午那一套吧。”她缓缓说道。
“当然不会。但你身上唯一的墨西哥痕迹,就是那么零星几个词,以及你说话时故作小心的样子——给人一种英语不是你的母语的印象,比如你会说‘do not’而不是‘don’t’,诸如此类。”
她没作答,只是悠闲地吸着烟,面带微笑。
“我在警察局里吃了苦头,”我继续说,“显然,韦尔德小姐已经机智地把这事告诉了她的老板——朱里斯·奥本海默——而他也想通了,找来李·法瑞尔为她辩护。据我看,他们并不相信是她杀了斯蒂尔格雷夫。但他们认为我肯定知道是谁干的,所以他们不再喜欢我了。”
“那你知道吗,阿米哥?”
“在电话里已经和你说过,我知道。”
她定定地看了我好久,然后说:“我当时在那儿。”她的声音终于有那么点儿冰冷严肃起来。
“事情非常奇怪,真的。那个小妹妹想要看看私人赌场,她从没见过那种场面,报纸上又刊登过——”
“她一直都待在这儿——和你一起?”
“不在我的公寓,阿米哥。我帮她在这附近另找了一间屋子。”
“怪不得她不愿告诉我,”我说,“但我猜你没能找到时间好好调教她。”
她微微蹙起眉头,拿着香烟的手划过半空。我看着烟雾在死气沉沉的空气中升腾萦绕,似乎在写着什么无法言喻的事。
“别胡言乱语,我刚才说了,她想去看看那房子。所以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让我直接过去。我们到的时候,他已经喝得醉醺醺的——我以前从没见他喝醉过。他大笑着,用胳膊搂住小欧法梅,告诉她,那笔酬金她赚得受之无愧。他说有样东西要送给她,然后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用什么布裹住的钱夹,递给她。等她打开一看,发现钱夹正中央有个洞,洞上残留着血迹。”
“那可真没风度,”我说,“都不配称之为有个性。”
“你不太了解他这个人。”
“确实。继续。”
“小欧法梅拿着钱夹盯着看了半天,然后又瞪着他,她苍白的脸异常平静。接着她就向他道谢,打开皮包准备把钱夹放进去,当时我就想——这气氛可真有点古怪……”
“此处应有尖叫声,故事马上进入高潮,”我说,“我随时准备晕倒在地。”
“但没想到的是,她从皮包里掏出一把手枪——是他给梅维斯的那把,我想,看起来像同一把——”
“我很清楚它长什么样,”我说,“我也算跟它打过交道。”
“她转过身,一枪打死了他,非常戏剧化。”
她把棕褐色香烟放回嘴里,冲着我笑——一种非常诡异而遥远的笑容,仿佛她在思考什么遥远的事情。
“是你逼她向梅维斯·韦尔德认罪的?”我问。她点了点头。
“我猜,你也知道梅维尔肯定不信你的话吧?”
“我可不想自讨没趣。”
“那一千块钱应该不是你给欧法梅的吧,是吗,亲爱的?让她说出她哥哥的地址?那个小女孩,为了一千块钱可是什么都干得出来。”
“这个问题我不予回答。”她颇有自尊地说。
“当然。所以你昨晚要我匆忙开车过去,其实你知道他已经死了,根本没什么可怕的,你拿枪那么舞弄一通,其实也就是演戏而已。”
“我本不想扮演上帝。”她轻声说,“但当时出了事,我知道你一定会想办法把梅维斯救出泥潭,别的人都没法办到。梅维斯下定决心要背这个黑锅。”
“我最好喝上一杯,”我说,“我快撑不住了。”
她跳起来走到小酒柜前,等再回来时,手里拿了两大杯苏格兰威士忌加水。她递给我一杯,然后眼光越过她的杯子,注视我啜着美酒。味道可真棒。我又多喝了一些。她再次一屁股坐回椅子,伸手拿起金色小镊子。
“我把她赶出了房子,”我终于说道,“我说的是梅维斯。她告诉我是她枪杀了斯蒂尔格雷夫,她拿着那把枪,和你给我的那把是一对双胞胎。你可能没留意,你的那把开过火。”
“我对枪知之甚少。”她柔声说。
“当然。我数过里面的子弹,假设枪膛最初装满的话,应该射了两发。奎斯特是被一把点三二口径自动手枪射中两次死掉的。同样的口径,我在那里捡到了空弹壳。”
“‘那里’是哪儿,阿米哥?”
听上去开始有些刺耳——太多的“阿米哥”了,多得让人受不了。
“当然我没法确定是同一把枪,不过看上去值得一试。反正能够混淆视听,让梅维斯有机会喘口气。所以我就把他身上的枪掉了包,将他那把放到吧台后面。他的枪是黑色的点三八,更像他会携带的——如果他的确带枪的话。就算是方格纹路的枪柄都会留下指纹,更不用说是象牙白的,你不可避免会在左侧留下一大串指纹——斯蒂尔格雷夫绝不可能随身带着那种枪。”
她的眼睛圆睁,空洞而迷惘,“恐怕我没太听懂你在说什么。”
“况且,就算他要杀人的话,也一定杀得干脆利落,并确定人已经断气。但这家伙还爬起来走了几步路。”
她的眼中一瞬间闪过了什么东西,又消失了。
“我真想说他还说了几句话,”我继续说,“不过他没有。他的肺里全是血,他就死在我的脚边。在那里。”
“但‘那里’是哪里?你还没告诉我这件事发生在——”
“我还用说吗?”
她啜了两口杯里的酒,面露微笑,然后放下杯子。我接着说:“小欧法梅把她哥哥的地址告诉斯蒂尔格雷夫的时候,你就在现场。”
“噢,对了,当然。”复原得真不错,又利落又干脆。不过她的微笑看上去更加疲惫了。
“只不过,他没去。”我说。
她的香烟停在半空中。但仅此而已,没别的。烟雾朝她的嘴唇缓缓飘去,她优雅地吞吐了几口。
“问题一直在此,”我说,“我都是不愿相信这个最显而易见的现实。斯蒂尔格雷夫就是威皮·莫耶,这一点确凿无疑,对吗?”
“再确凿不过了,而且有证据证明。”
“斯蒂尔格雷夫那家伙改邪归正后,表现得还不错。然后这个斯坦跑来骚扰他,想分得些好处。我只是推测,不过这样也确实能说通。那好,斯坦就得被干掉。但斯蒂尔格雷夫从来不愿卷进杀人案中——而且他从来没被指控过杀人罪名。克利夫兰的警察是不会跑到这儿来抓他的,因为目前没什么悬而未决的案子,他也没有什么别的嫌疑——除了他曾经和黑帮多少有点瓜葛。不过,他必须得解决掉斯坦。所以他故意让自己蹲进监狱,然后通过贿赂狱医溜出来,等杀掉斯坦之后再马上回到牢里。杀人案曝光之后,不管是谁放他出狱,这个人都得赶紧逃之夭夭,并且毁掉所有能证明他曾出狱的记录,因为警察没准会登门盘问。”
“那是当然,阿米哥。”
我拿眼睛瞟她,等着她说两句玩笑话,不过这次没等到。
“故事目前为止还不错,但我们也不能小看了这家伙。他为什么让警察把他关上十天?答案一,他要给自己制造一个不在场证明;答案二,因为他知道,他就是莫耶这件事迟早要被传开,那么何不现在就去坐牢,索性等消息传开之后一了百了?这样一来,不管是黑帮中哪个家伙在这一带被干掉,他们都不会把斯蒂尔格雷夫卷进来,往他头上乱扣罪名。”
“你喜欢这个答案吗,阿米哥?”
“没错。不妨这样想,为什么他偏偏选择在偷溜出监狱、把斯坦干掉的那天到公众场所吃午餐?而且退一步说,就算他这么做了,为什么奎斯特那小子又偏偏刚好在附近晃荡、拍下了那张照片?那时斯坦还活得好好的,所以照片毫无价值,根本算不上什么证据。有人走运我很高兴,但这个运也未免走得太离谱了。再说,就算斯蒂尔格雷夫不知道他被偷拍,至少也知道奎斯特是个什么货色——绝对知道。奎斯特自从丢了工作后——没准还在那之前,就一直缠着他妹妹索要生活费。斯蒂尔格雷夫有她公寓的钥匙,他一定多少了解她这位哥哥的人品行径。由此看来结论很简单,那就是,如果斯蒂尔格雷夫想杀斯坦的话,随便哪个晚上都行,但绝对不可能是那个晚上——就算他原本曾有过这种打算。”
“现在轮到我来问你是谁杀的。”她礼貌地说。
“这人认识斯坦并且和他走得很近;这人已经知道那照片被拍下来,知道斯蒂尔格雷夫是谁,知道梅维斯·韦尔德马上就要大红大紫,知道她和斯蒂尔格雷夫之间的瓜葛将成为她的污点,更重要的是,知道如果斯坦的死被栽赃到斯蒂尔格雷夫身上的话,这个污点就会变得致命;这人还认识奎斯特,去过梅维斯·韦尔德的公寓并在那儿遇见他,给他吃了甜头,而他又是那种受了这种待遇就连自己姓什么都会忘的小子;这人知道那两把白色骨柄点三二口径手枪都登记在斯蒂尔格雷夫名下,虽然他只是买来送给两个女孩的,如果他自己要带枪的话,那肯定不会去登记,这样就不会被追查到他身上。这人还知道——”
“够了!”她的声音像刀子一样刺进我的耳膜,不过既不是惊吓,也算不上生气。“别再说了,求你!我一分钟也受不了了。你给我立马走人!”
我站起来。她向后一靠,喉咙上的动脉跳了一下。她这么高雅,这么神秘,这么致命,什么都碰不了她——甚至法律都不能。
“你为什么杀掉奎斯特?”我问她。
她站起身,走近我,再次露出笑容。
“有两个原因,阿米哥。他疯得不是一星半点,而且到头来一定会杀了我。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绝不是——绝对不是——为了钱。我为的是爱。”
我几乎要对着她的脸大笑起来。但我没有。她极度严肃,真是奇观。
“不管一个女人拥有多少爱人,”她柔声说,“总有那么一个,是不能忍受被别的女人抢走的。斯蒂尔格雷夫就是那一个。”
我说不出话,只是深深凝视着她动人的深色眼睛。“我信你。”我最后终于说。
“吻我,阿米哥。”
“老天啊!”
“我不缺男人,阿米哥。可是我心爱的那个男人已经死了。是我杀了他。那个男人必须由我一人独占。”
“那一刻你等了很久吧。”
“我有的是耐心——只要还有希望办成。”
“噢,你这个疯子!”
她露出一个释然、美丽和无比自然的微笑。“而你他妈的对此束手无策,亲爱的。除非你想干净彻底地毁掉梅维斯·韦尔德。”
“昨晚她已经证明,她心甘情愿毁掉自己。”
“如果她不是在演戏的话,”她目光锐利地看着我,然后大笑起来,“这话很伤人,是不是?你已经爱上她了。”
我缓缓说道:“那样可太蠢了。我可以坐在黑暗里,和她四目相对、紧握双手,不过好景又能维持多久呢?过不了一会儿,她就要飘进仙气渺渺的梦幻世界里,穿金戴银,活在泡沫和虚幻之中,成日和人虚情假意。她就不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只是音轨里的一个声音、银幕上的一张脸庞。我想要的可不只是那些。”
我缓缓地向门口移去,但没把我的背影留给她,倒不是怕背后挨上一枪。我是觉得她更爱我这样——并且拿我也他妈的毫无办法。
开门的时候,我回头望了她一眼。苗条,暗黑,迷人,面露微笑,浑身上下散发着性感的气息,对任何我能想象得到的世界上的道德和法律,都报以彻底的漠视。
她天生就是个尤物。我静静地走出去。当我关上门时,她异常轻柔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
“亲爱的——我之前真的非常喜欢你,真可惜。”
我关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