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里又空荡荡的。没有长腿的黑发美女,没有戴着斜框眼镜的小女孩,没有瞪着匪徒眼睛、衣冠整洁的黑道人士。

我坐在书桌后面,眼看着光线渐渐变暗。人们回家的声音已经散去,外面沿街的霓虹灯招牌竞相亮了起来。应该有些事情要做,但我也不知道确切是什么。但不管什么事,做了也是徒劳无功。我整理着书桌,听着走廊上水桶拖过瓷砖地板的刺耳声音。我把文件收进抽屉里,摆正笔筒,拿出一把鸡毛掸子掸了掸窗户,又掸了掸电话。在渐渐幽暗的光线下,电话黑漆漆地闪着光泽。今夜它不会响起,不会再有人打电话给我。现在不会,今晚不会,或许永远都不会。

我把掸子连同上面的灰尘一起收起来,向后靠坐在椅子上。我没吸烟,甚至没思考。我像个隐形人,没有面孔,没有思想,没有个性,甚至连名字也没有。我不想吃东西,甚至不想喝水。我就是日历上昨天的那一页,被撕下来丢进垃圾桶最底部。

然后我拽过电话,拨了梅维斯·韦尔德的号码。电话铃响了又响,不下九次。响得够多了,马洛。我猜没人在家——没人因为你而在家。我挂上了电话。现在你要打给谁?你有个朋友正在哪儿等着听到你的声音吗?不,没人。

就让电话铃响起来吧,拜托了。随便请谁打来电话,再次把我推入人类的种群之中吧。哪怕是警察也行,马格拉尚也行。不需要有谁来喜欢我,我只是想逃离这颗寒冷冰封的孤星。

电话响起来了。

“阿米哥。”她的声音传来,“有麻烦了,大麻烦。她想见你,她很喜欢你,觉得你是个诚实的人。”

“到哪儿去?”我问。其实这不是提问,只是我发出的几个声音。我吸了一口凉凉的烟斗,头支在手上,在电话旁沉思。毕竟是个可以交谈的声音。

“你会来?”

“要我今晚熬夜,伺候一只病鹦鹉我都干。去哪里?”

“我来接你,十五分钟内到你大楼下面。到我们要去的那个地方可不容易。”

“那回来呢?”我问,“还是不必回了?”

不过她已挂断了电话。

坐在楼下小杂货店的餐台前,我还有时间吞下两杯咖啡,吃掉一块奶酪已经融化的三明治——里面夹了两片劣质熏肉,就像枯水池底淤泥里的死鱼。

我疯了。真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