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号房间位于大楼后部,就在安全出口附近。通向房间的走廊里有股怪味,是旧地毯和家具油漆混合的气味,夹杂着无数在此过着邋遢生活、不知姓名的房客留下的乌烟瘴气。灭火水龙头下的沙桶里扔满了烟蒂和雪茄头,这是积累了好几天的结果。一扇开着的气窗里传出收音机刺耳的音乐,另一扇窗里则传出一伙人的嬉笑怒骂声,震天响的音量足以把他们自己震死。走廊尽头的332号房间则安静多了。
我根据电话里的指示两声长两声短地敲了敲门。但什么回应都没有。我有一种精疲力竭、垂垂老矣的感觉,就好像我用尽了一辈子的时间,在这家廉价的旅馆里敲着一扇扇无人应答的门。我又敲了一下门,然后便扭动门把手走了进去,一把贴着红色标签的钥匙插在门里侧的钥匙孔中。
眼前是一条短短的过道,右边有个浴室。站在过道上能看到远处一张床的床头,有一个穿着衬衫和长裤的男人躺在床上。
我开口问:“是汉布尔顿医生?”
男人没有回答。我经过浴室的门向他走去。忽然一阵香水味扑面而来。我立即转身,但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一个躲在浴室里的女人正站在那儿。她用毛巾遮住了下半边脸,戴着一副黑色墨镜。一顶阔边草帽的帽檐是有些灰蒙蒙的、翠雀花的蓝色,帽子下面露出了她蓬松的浅金色头发。蓝色的耳坠在幽暗的阴影中若隐若现。墨镜镜框是白色的,两侧装饰着扁平的蝴蝶结。她穿着和帽子颜色相同的裙子,上面罩着一件敞开的外套,是绣花真丝或人造丝的面料。她戴着一双长手套,右手拿着一把自动手枪,有着白色的骨柄,看上去像是点三二口径。
“转过去,双手背后。”透过毛巾她的声音闷闷地传来,就跟那副墨镜一样,对我毫无意义可言。不过这声音不是电话里的那个。我没动。
“别以为我是说着玩的。”她说,“我只给你三秒钟,乖乖地照我说的做。”
“能延长到一分钟吗?我喜欢看着你。”
她威胁性地摇了摇小手枪,“转过去。”她厉声说,“快点。”
“我也喜欢你的声音。”
“那好,”她说,声音骤紧,带着危险的意味,“你要是想玩,那我就陪你玩玩。”
“别忘了你可是个女的。”我说着,转过身把双手高举到肩头。一把枪的枪口抵住了我的后颈。她的呼吸搔痒着我的皮肤,香水则是一种近乎优雅的味道,清淡,不刺鼻。脖子上的枪移开了,余光中一道白光闪过我的眼前。我呻吟一声,向前扑倒,双手与膝盖着地。我迅速往身后一抓,摸到了一只穿着尼龙丝袜的腿,但立马又滑开了。真是可惜,那条腿摸起来很不错。这时我的脑袋上重重地又挨了一下子,疼痛瞬间剥夺了我的这点儿乐趣。我狼狈不堪,发出一声嘶哑的叫喊,然后瘫倒在地。门被打开了。钥匙咔嗒一响。接着门又关上。钥匙转动了一下。随后是一片寂静。
我从地上爬起来,走进浴室,从架子上拿了一块毛巾,用冷水浸湿,擦了擦脑袋。感觉上我应该是被高跟鞋的鞋跟踢伤了,肯定不是枪柄,流了一点血,不是很多。我把毛巾拧干,站在那儿轻抚伤口,心里有点纳闷,为什么我刚才没大喊大叫着去追她。不过我也只是愣愣地干瞪着水盆上方被打开的药柜而已:一罐爽身粉被齐肩撬开,撒得满架子都是;一管牙膏被横腰切开——一定是有人在找什么东西。
于是我返回过道,推了推房门,门被从外面锁上了。我弯下腰,想从锁眼往外看出去,然而门锁的内外部分是一上一下结构的,外锁孔和内锁孔不在同一高度上,错落不一。刚才那个戴白框墨镜的姑娘显然不太熟悉这家旅馆。我扭转弹簧锁,将外锁打开,推开了门。我朝空荡荡的走廊看了看,回来又关上了门。
我向床上的男人走过去,从始至终他一动都没动,原因似乎显而易见。
穿过狭小的过道,朝向两扇窗的房间豁然开阔起来。一束傍晚的夕阳穿透窗户,倾洒在床上,停留在躺着的男人颈下。那里有一块蓝白色的、圆形的东西,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他侧躺在枕头上,看上去很放松。上次我和他谈话时,他的名字叫乔治·W.希克斯,现在他叫G.W.汉布尔顿——一样的名字缩写。不过如今这些都没什么意义了,我再也没法和他说话。看不到任何血迹,一滴也没有——这就是专业冰锥杀人杰作的优点之一。
我摸摸他的脖子,还是温热的。当我做这件事的时候,那一束阳光已经从冰锥把手上转移到他的左耳处了。我转过身,细细打量着整个房间。装电话的盒子被人打开了,没有关上。旅馆的《圣经》被扔在一角。桌子被翻过。我走近衣橱查看,里面放着衣服和我之前见过的行李箱,似乎没什么重要的东西。我从地上捡起一顶宽檐帽子,把它放到桌上,然后走进了浴室。我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用冰锥杀死汉布尔顿医生的人是否已经找到了他们要找的东西——他们的时间很少。
我仔细搜查了浴室。我打开马桶的水箱盖,然后冲水,里面没有东西。我顺着溢水管向下看,也没发现那儿挂着什么一端系着小物件的细线。我搜查了书桌,除了一个旧信封以外空无一物。我把纱窗推开,摸了摸窗棂底下。我捡起地板上的圣经,从头到尾翻阅了一遍。我还检查了三张画的背面,查看了地毯的边缘。地毯是用大头针钉在墙上的,大头钉的凹槽里积聚了一圈灰尘。我趴在地上检查了床底,还是什么都没有。我站到了椅子上,看了看灯罩内部,里面都是灰尘和死飞蛾。我又仔细查看了床,它被铺得很专业,一直没被动过。我摸摸死者头下的枕头,又从衣橱拿出备用枕头检查缝边。什么都没有。
汉布尔顿医生的外套挂在椅背上,我里里外外地搜了一遍,知道这是最不可能找到东西的地方。有人用刀割开了里衬和垫肩部位。我翻出来的东西有火柴,几根雪茄,一副墨镜,一副还没用过的廉价手帕,一张湾城电影院的票根,一把小梳子,一盒没开封的香烟。我把烟盒放到阳光下看看,没有被打开过的痕迹。于是我拆开了烟盒,撕掉包装,掏出里面的东西,但除了香烟,还是什么也没找到。
现在就剩下汉布尔顿医生他本人了。我挪了挪他的身体,手伸进他的裤子口袋,里面有一些散落的零钱,另外还有一条手帕,一小把牙线,一些火柴,一把钥匙,一张折好的汽车时刻表。一个猪皮钱包里放着一沓邮票和目前看到的第二把梳子(这个人可真够爱护他的假发的),三小包白色粉末,七张名片——上面印着“G.W.汉布尔顿,加州埃尔森特罗城塔斯廷大楼,门诊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四点,其他时间请预约。电话号码:埃尔森特罗城5-0406。”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没有社会保障卡,没有保险卡,一点能证明真实身份的证件都没有。钱包里还有一百六十四美元的现金。我把钱包放回了原处。
我提起汉布尔顿医生放在书桌上的帽子,检查着帽衬和缎带。帽边缎带上的蝴蝶结被人用刀尖挑开了,留下垂落的丝线,但里面什么东西都没藏,也没有证据显示出拆掉再重新缝上的痕迹。
问题就出在这儿:如果凶手知道他们要找什么的话,那样东西一定能被藏进一本书,一个电话盒子,一管牙膏,或是一个帽衬里。我又走入浴室,再一次查看我的脑袋,它还在渗出一丝丝的血迹。我多用了一些冷水冲洗伤口,然后用纸巾擦干,把纸巾丢进马桶冲掉。我走回房间,站在那儿低头看了汉布尔顿医生一会儿,纳闷他究竟犯了怎样的错误——之前的他看上去可是个相当机警谨慎的家伙。阳光现在已经移到房间另一端,离开了床,照到那个满是灰尘的阴暗角落里。
我忽然忍不住咧嘴笑起来,迅速地弯下腰——带着脸上那还不太合乎时宜的微笑,拉下了汉布尔顿医生的假发,将里面一层翻出来。就是这么简单,假发的里衬上用胶带粘着一张橘黄色的纸片,外面被一层玻璃纸保护着。我扯下橘黄色的纸片,将它由里到外地翻出来,发现这是张写了编号的取货凭证,来自湾城照相馆。我把凭证放进钱包,又小心翼翼地把假发套回那个鸡蛋般光滑的脑袋上。
我离开房间时没有锁门,因为没办法锁上。
经过走廊时,气窗里还在传出刺耳的收音机声,夸张的醉酒狂笑依然回荡在走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