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在警察局墙上的喇叭箱嗡地响了一声,一个人在说,“KCPL,现在试音。”接着咔嗒响了一下,声音就没有了。

杰西·布里兹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说:

“你来晚了几个小时,是不是?”

我说:“是来晚了。可是我给你留了话,告诉你我要晚一点儿。我得到牙科医生那儿去一趟。”

“坐下吧。”

布里兹在这间大办公室的一个角落上有张办公桌,桌子上胡乱摆着各种东西。他侧着身子坐在桌子后边,左边是一扇很高的窗户,右边墙上一人高的地方挂着一份日历,过去的日子已经被一条一条黑粗的铅笔道划去,这样布里兹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知道今天的确切日期了。

斯潘格勒坐在办公室一侧一张更小但比较整洁的办公桌后边。桌子上摆着吸墨纸、钢笔架、一个小铜日历和一个用贝壳做的烟灰缸,烟灰缸里堆满了烟灰、火柴杆和烟头。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玩一种投掷标枪的游戏:靠墙立着一个坐垫,他手里攥着一把蘸水钢笔,一支一支地往垫子上投掷,他玩得并不成功,没有一支钢笔插到垫子里去。

这时办公室像所有警察局的房间一样,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气味,既不污浊,也不干净,叫人感到它同你有着很大的距离,永远不会感觉亲切。即使你把警察局迁到一幢崭新的楼房里,不出三个月,所有的房间也必定散发出这种气息。这里面是否有某种象征意义,我就说不清了。

我记得纽约一个跑法律口的记者曾经这样说过:只要你走进管区警察局的大门,你就走出这个世界,进入一个无法无天的领域。

我坐下来。布里兹取出一支玻璃纸裹着的雪茄烟,开始他一成不变的点烟程序。我在一旁看着,直到他把烟点着,深吸一口,再摇晃着火柴把它熄灭,轻轻放在烟灰缸里。

他招呼自己的助手说:“嗨,斯潘格勒!”

斯潘格勒转过头来,布里兹也转过头。他们两人相对着笑了笑。布里兹用雪茄烟指着我说:“看他怎么流汗吧!”

斯潘格勒为了转过身看我流汗,不得不把腿移过来。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开始流汗了。

“你们这一对儿可真逗。”我说,“活像一对儿打飞了的高尔夫球。你们是怎么学会这种本事的?”

“少说两句俏皮话吧。”布里兹说,“今天上午够忙的?”

“还可以。”

他还在对我笑。斯潘格勒的脸也堆着笑容。布里兹似乎在品味什么,舍不得把含在嘴里的东西立刻吞下去。

最后,他清了清喉咙,拍了一下他的那张生满雀斑的大脸。他的头更向我这方向转了一点儿,这样,他就可以既看到我又不用脸对脸地对着我。他用一种空洞而模糊的声音说:“亨奇招认了。”

斯潘格勒使劲盯着我的脸。他坐在椅子的前沿上,身子向前探着。他微微张着嘴,笑容满面;我觉得他的笑容有些淫邪。

我说:“你们是怎样逼供的——用大镐?”

“没有。”

他们俩都一句话不说,只是盯着我。

“找了个镇物来。”最后布里兹说。

“找了个什么?”

“一个能镇得住他的人。怎么,你高兴了吧,小伙子?”

“你们是不是就一直这么洋洋得意地坐着,欣赏我怎么高兴?”

“我们喜欢看别人高兴。”布里兹说,“这种机会很难得。”

我叼起一支纸烟,让它在嘴唇上上下跳动。

“我们叫那个人施加了点儿压力。”布里兹说,“那人叫巴勒莫。你想不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想知道。”

“是这样的。亨奇已经喝得烂醉了。我的意思是说,他不是醉在表现上,而是醉到骨子里去了。多少天以来,他就靠着酒活着。不吃饭,不睡觉,不分白天黑夜地喝酒。他已经到了这样一种程度:酒醉不倒他反而能使他保持清醒。酒成了他活在现实世界里的唯一支柱。酗酒的人一到这个地步,你要是把他的酒拿走,他就没法再活下去了。”

我没有说什么。斯潘格勒的脸上仍然摆着一副淫邪的笑容。布里兹敲了敲手里的雪茄,没有烟灰落下来,他就又把烟叼在嘴里,继续说:“老实说,他不是一个精神正常的人。但是我们这里从不审理精神错乱的人,这是非常清楚的。所以我们把他弄进来是按照一个没有精神病病史的人处理的。”

“我还一直以为你们认为他是清白无辜的呢。”

布里兹模棱两可地点了点头。“那是昨天晚上的事。也许我当时那么说是开玩笑。不管怎么说,到了夜里,亨奇不行了。眼看小命就快完了,我们连忙把他弄到医院里给他注射鸦片精。是监狱医生给打的。这件事只有你我两人知道。档案里可不能有这个记载,懂吧?”

“非常清楚。”我说。

他“哼”了一声,似乎对我的回答有些怀疑,但是他的兴趣在于给我讲这件事,所以没有深究我那句话。“就这样,今天早上,亨奇又活过来了。给他打的针还在起作用,这家伙脸色虽然很白,精神却很平静。我们看了看他。怎么样啊,孩子?需要什么吗?想要什么尽管说,我们会给你弄。他们在这儿对你还好吧?你知道这一套台词。”

“我知道。”我说,“这些台词我很熟。”

斯潘格勒叫人不舒服地舔着嘴唇。

“又过了一会儿,他开口了。他只说了一个名字:‘巴勒莫。’巴勒莫是住在街对面的一个人,开了一家殡仪馆。这幢公寓楼也是他的产业。你记得这个人吧?是的,你当然记得。这个人曾经说他看见过一个高个子金发女郎。那是胡扯。这些家伙哪个人都是满脑子金发美女。这个叫巴勒莫的是个重要人物。我叫人打听了一下。据说他既有钱又有势,不是好惹的。我就问亨奇:‘你跟巴勒莫是朋友?’亨奇说:‘你们把他找来吧!’我们后来就给巴勒莫打了个电话。他倒是挺合作的,接着电话就来了。我们跟他的对话大概是这样的:亨奇想见见你,巴勒莫先生。我不知道有什么事。巴勒莫说,这家伙怪可怜的,人还不错。他想见我吗?好吧。让我单独跟他谈谈吧。好吧,我说,我们不跟着你,巴勒莫先生。我们就带着他到了医院的病房。巴勒莫跟亨奇说了一会儿话。究竟说了些什么我们没听到。后来巴勒莫从病房里出来,对我们说:好了,弟兄们,他已经承认了。我可以花钱给他请辩护律师。我挺可怜他的。后来他就走了。”

我没有说什么。沉寂了半晌。墙上的喇叭又响起来,这次是宣读一个什么公报。布里兹支着耳朵听了一会儿,觉得没有什么就不再听了。

“我们带了一个速记员走进病房,亨奇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说了出来。原来菲利普斯勾搭过他的女朋友。那还是前天的事。在公寓楼的楼道里,亨奇当时在屋子里,但是什么都看见了。他想出去给菲利普斯点儿颜色看,可是菲利普斯已经回到自己房间,把门关上了。亨奇憋了一肚子火,那个女的刚一进屋他就照着她眼睛打了一拳。他觉得还不解恨,越想这件事越窝火。他决定要报复一下。昨天下午他看见菲利普斯从外边回来,走进自己的公寓。他就对女朋友说,要她到外边去散散步。女的不想出去,亨奇就在她另一只眼睛上打了一拳。她就出去了。亨奇敲了敲菲利普斯的房门,菲利普斯把门开了。亨奇还有点儿奇怪,门这么容易就开了。我告诉他菲利普斯正在等你呢。不管怎么说吧,门开了,亨奇走进去,同菲利普斯争吵起来。菲利普斯吓坏了,拔出枪来。亨利打了他一棍子。菲利普斯倒下了。亨奇还觉得不解恨。他认为这还不算报仇。他就从地上把枪捡起来。这时候他已经醉得很厉害了,一心想好好教训对方一下。再加上这时菲利普斯又挣扎着欠起身来拽他的脚脖子。他的脑子晕乎乎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干。他就把菲利普斯抱进浴室,用菲利普斯的枪,对着他脑袋来了一家伙。怎么样,你喜欢不喜欢这个故事?”

“挺喜欢的。”我说,“只是我还不明白亨奇跟这个人有什么深仇大恨。”

“谁能知道醉鬼是怎么想的?反正他那时候打架已经打得眼红了,就把事情做绝了。后来他就把枪拿回去,放到枕头底下,又把自己的枪拿出去扔到什么地方。他不告诉我们他是怎么把那支枪处置掉的。也许转给了这一带哪个玩儿枪的家伙。再后来他找到自己的女友,像个没事人儿似的跟她一起出去吃饭。”

“这一招可真叫绝了。”我说,“把枪往自己枕头底下一搁,打死我我也想不出这个妙招来。”

布里兹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仰头看着天花板。斯潘格勒把这个精彩故事听完,在椅子上一转身,又拿起钢笔玩起他的投掷游戏来了。

“我们不妨这么分析一下。”布里兹说,“为什么亨奇演了这么出戏呢?他当时醉得可以,但是他还是有脑子的。在人们发现菲利普斯被杀前,他先找到了那支枪,拿出来给别人看,所以当时我们都认为那支枪是别人栽赃——用它杀了人又藏在亨奇的枕头底下。后来我们才看到那具尸体。这样亨奇的故事我们就都信以为真了,合情合理,世界上哪儿有这样的傻子,把凶器搁在枕头底下的?我们都相信是凶手把枪藏在那儿,换了亨奇的枪逃走。假如亨奇扔掉的枪是杀了人的那支,他还能不受猜疑?只有照他现在的做法,才能叫我们不认为他有杀人嫌疑。叫我们都以为他是个醉鬼、白痴……到外边去的时候敞着门,叫人那么容易地栽了赃。”

他等着我的反应,微微张着嘴,叼着烟,擎着一只长满雀斑的胳膊,两只浅蓝眼睛露出些得意神情。

“好了。”我说,“反正他也承认人是他杀的,再讨论这些事关系也不大了。他要不要找人辩护?”

“当然了。我想他会的,巴勒莫没准儿会给他找个律师。我说不准。”

“巴勒莫干吗这么给他使劲?”

“他挺喜欢这个人的,再说巴勒莫有钱有势,做这种事不算什么。”

我说:“我懂了。”我站起身来。斯潘格勒斜着眼睛瞟了我一眼。“那个女人呢?”我问。

“始终闭着嘴,一句话也不说。是个很精明的人。我们拿她也没办法,你又不能跟她较劲。干我们这行的也得讲究行规。我想你不会不知道。”

“她也是个金黄头发的高个子。”我说,“当然,已经不年轻了,但也是那么个类型。巴勒莫对她大概不会感兴趣吧?”

“我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布里兹说。他想了一会,不以为然地说:“这里头不会有戏的,马洛,那个女人不够档次。”

“好好包装一下,再少喝点儿酒,你就保证没戏了?”我说,“多高的档次用酒精一泡也都没了。你找我还有别的事吗?”

“大概没别的了。”他把雪茄翘起来,盯着我的眼睛说,“倒不是我不想听听你的故事,只不过现在这件事已经有了新发展,我也就没有绝对权力非叫你交代什么不可了。”

“你挺够朋友的,布里兹。”我说,“你也是的,斯潘格勒。祝你们两位工作顺利。”

他俩看着我走出办公室。

我乘电梯下到底层大理石前厅,走出办公楼,把自己的汽车从警察局的停车场里开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