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布里兹看我看腻了,从兜里掏出一盒雪茄来。他用小刀把雪茄上的玻璃纸箍割开,修理了一下烟头,开始专心致志地点火。他划着火柴,让雪茄在火焰上转动了一会儿,才把它叼在嘴里。他一手拿着火柴,仔细品味了两口,看雪茄是否按照他所希望的那样点燃。

他以极慢的动作把火柴甩灭,探过身子,把火柴梗放在窗台上。他又望了我一会儿。

“看来咱们俩得在一块儿干一阵子了。”他说。

“太好了。”我说。

“你并不想吧。”他说,“可是咱们是得一块儿干。不是因为我忽然喜欢上你了,因为这是我的工作方法,干什么事都要明明白白,合情合理,安安静静,别像那位女士那样犯歇斯底里的毛病。这类女人活一辈子总是在找麻烦,最后真的碰到麻烦,她就要把什么罪过都推到第一个她能够抓到手的人身上。”

“倒也不一定是这样。”我说,“那个男的把她眼圈都打黑了。她自然不可能那么爱他了。”

“我看得出来,你很了解女人。”布里兹说。

“我对女人了解得并不深。这对我办事有利。”我说,“我对女人并无偏见。”

他点了点头,垂下眼皮查看他的雪茄。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张纸,读道:“德尔玛尔·B.亨奇,四十五岁,酒吧服务员,现无业。迈贝尔·马斯特斯,二十六岁,舞女。关于这两个人我就知道这么多。我的直觉是,这两人还有不少事需要弄清楚呢。”

“你不认为安森是这个人打死的吧。”我说。

布里兹带着得意的神情看着我。“老兄,我刚刚拿到一件东西。”他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念道:“詹姆斯·B.波洛克,平安保险公司调查员。这是怎么回事?”

“在这个地区可不该用自己的真实名片。”我说,“安森用的也是假名字。”

“这个地区有什么问题?”

“也许没问题。”我说。

“我想知道的是,”布里兹说,“你对那个死鬼知道些什么?”

“我已经告诉你了。”

“再说一遍。这么多人跟我说了这么多事,我的脑子都乱成一团了。”

“我就知道他名片上的姓名和身份:乔治·安森·菲利普斯。他说自己是个私人侦探。我出去吃午饭的时候他正站在我的事务所门外。他跟着我进了城,走进大都会饭店。是我把他引到那个地方的,后来我跟他搭话。他承认在跟踪我。据他说,他是想看看我这个人精明不精明,他自己决定跟我合作干一件事。当然了,这都是胡说八道。多半是他自己还没拿定主意该怎么办,所以等着发生一件什么事再做出决定。他正在办一件案子。据他说,案子有些棘手。他想找个帮手,找个比他更有经验的人一起干。照我看,他这个人没有经验。”

布里兹说:“他找上了你,唯一的原因是六年前你办过文图拉一个案子。当时他作为代表也在文图拉。”

我说:“他是这么说的。”

布里兹平平静静地说:“但是你用不着总是坚持这个说法。你不妨让我们知道另一个版本。”

“我这个版本并不错啊。”我说,“我是说正因为它听起来不令人信服,所以倒可能的确是实情。”

他又不慌不忙地点了点头。

“你调没调查菲利普斯办公的地址?”

他摇了摇头,他还没有去调查。

“我的看法是,你会发现他受人雇用是因为他的头脑简单。人家雇他,叫他用假名租了这间公寓,叫他办一件后来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做的事。他害怕了。他需要一个朋友,需要帮助。他之所以花了这么多时间选中我,而且对我可以说一无所知,这说明他在私人侦探这个圈子里不认识什么人。”

布里兹掏出手绢,擦了擦脑门和脸上的汗。“但这并不能说明,为什么他像个找不着家的小狗似的到处跟着你,为什么他不直接到你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呢?”

“他没有那么做。”我说。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原因?”

“我已经把我想到的唯一理由告诉你了。他犹豫不决要不要找我帮忙。他一直等着发生一件什么事,帮他作出决定。后来是我先跟他说的话。”

布里兹说:“你这个解释太简单了。简单得像小孩儿在编谎话。”

我说:“也许你说得对。”

“于是由于你们两个在休息大厅里简单说了几句,这家伙,这个与你素不相识的人就请你到他的公寓来,而且把钥匙也交给你了。只是因为他想找你谈点儿什么。”

我告诉他的确是这样。

“为什么他不当时就跟你谈呢?”

“我还有个约会。”我说。

“业务上的?”

我点了点头。

“我懂了。你在办什么事?”

我摇了摇头,没有回答他。

“这是件谋杀案。”布里兹说,“你应该把事情说清楚。”我还是摇头。他的脸涨红了,有些气急地说,“你非得说出来不行。”

“对不起,布里兹。”我说,“根据事态目前的发展看,我还不认为有这个必要。”

“你应该知道,我可以把你当做本案的重要人证拘留起来。”他说这话时语气很随便。

“你根据什么?”

“根据你第一个发现了尸体,根据你给了这幢公寓的管理人一张假名片,还有你同死者的关系你解释不清。”

我说:“你准备拘捕我吗?”

他板着脸说:“你有律师吗?”

“我认识几乎所有的律师,但是我没有专门聘用的律师。”

“你在市政府里有没有熟人?”

“没有。我跟三个人见面说过话,但是我想他们不会记得我。”

“你在市长办公室有没有什么关系?”

“你跟我说说那里的情况吧。”我说,“我很想知道。”

“你听我说,伙计。”他认真地说,“你在什么部门总认识几个朋友吧?谁也不能没有朋友。”

“我在警察局里倒是有个朋友,可是我不想把他牵连进来。”

他挑了挑眉毛。“为什么?你知道我需要有人认识你。要是有一个我们了解的警察能替你说几句话,你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跟那个人纯粹是社交。”我说,“我不会骑在他背上。要是我真有了麻烦,对他也没有什么好处。”

“你认识不认识凶杀组的人?”

“有一个叫兰德尔的,”我说,“要是他还在凶杀组工作的话。有一回办一个什么案子,我同他在一起。时间很短。但是这个人不怎么喜欢我。”

布里兹叹了口气,把双脚移到地板上。被他扔到地上的那张报纸刷拉地响了一下。

“你说的都是真话吧,还是你在故意耍小聪明?我是问你,你说你什么重要的人都不认识,这是不是真话?”

“是真话。”我说,“要说我聪明的话,那是我实话实说。”

他把一只长满雀斑的大手放在下巴上用力攥了攥。等他把手拿开的时候,我发现他的面颊上掐出了几个手指头印。

“你为什么还在这儿磨蹭妨碍我的工作?你还不回家去?”他气恼地说。

我站起来,冲他点点头,朝房门走去。布里兹在我背后喊我:“把你住的地方告诉我。”

我把住址告诉了他,他记了下来。“再见。”他冷冷地说,“别到其他地方去,我们需要你的供词——也许今天晚上就要。”

我走了出去,楼梯口站着两个穿警服的警察。对面那间屋子开着,一个取指纹的人正在屋里工作。我在楼下前厅又看见两个警察,站在大门两边。我没有看见那个红头发的管房人。我从前门走到大街上。一辆救护车刚从马路边上开走。马路两边都有一小群人站着看热闹,但不像其他市区爱看热闹的人那么多。

我从人群里挤过去。有一个人拉住胳膊问我:“出什么事啦,伙计?”

我把他的手甩开,没有跟他说话,甚至没有看他一眼。我只顾向我泊着车的地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