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另一端的铃声响了三次以后,一个童音未改的小女孩儿声音透过嘴里嚼着的口香糖迸了出来:“早上好,莫宁斯塔尔先生办公室。”

“老先生在家吗?”

“请问,你是哪位?”

“马洛。”

“他认识不认识你,马洛先生?”

“你问问他愿意不愿意收购美国早期金币。”

“请你等一会儿。”

我等了一会儿,大概正好是从里面办公室唤出一位老人到外间接电话的时间。然后,那边的耳机咔嗒响了一下,一个非常干涩的声音传了过来:“我是莫宁斯塔尔先生。”

“有人告诉我,莫宁斯塔尔先生,你曾经给帕萨迪纳市的默多克太太打过电话,关于一枚钱币的事。”

“关于一枚钱币?”他重复了一句,“真的,怎么样?”

“据我了解,你想把这枚币从默多克的收藏品里买下来。”

“真的?你是谁,先生?”

“菲利普·马洛。私家侦探。我是替默多克太太办事的。”

“真的?”这是他第三次使用“真的”这个词。他清了清喉咙。“你找我想说些什么,马洛先生?”

“谈那枚钱币。”

“但是他们已经告诉我,那枚币不准备出售。”

“我还是想同你谈谈,见面谈谈。”

“你的意思是说她已经改变主意,愿意卖给我了?”

“不是的。”

“既然这样,我恐怕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找我,马洛先生。咱们谈什么呢?”听得出他已经有了戒心了。

这时我从容不迫地把我袖口里的王牌打了出来。“问题是,莫宁斯塔尔先生。你打电话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那枚币是不出售的。”

“有意思。”他慢吞吞地说,“你怎么知道?”

“你是干这一行的,这件事你不可能没听说过。默多克先生当年的藏品与他遗孀未去世前不能出让的情况,这在钱币界是有公开记载的。”

他“啊”了一声,沉默了半晌。“三点钟吧。”过了一会儿他说,“三点钟我同你在我的办公室会面,你大概知道我的办公室设在什么地方。你看这么办成不成?”

“我会去的。”我说。

我把耳机挂好,又点上了烟斗。我坐在那儿望着墙壁。因为苦苦思索,脸上的肉皮都开始绷紧起来。当然了,也许肉皮绷紧是出于其他原因。我从衣袋里掏出琳达·默多克的照片,看了一会儿,最后认定这女人的相貌实在非常平庸。我把相片锁在办公桌抽屉里。我从烟灰缸里拿出默多克使过的第二根火柴,仔细观察火柴梗上的小字。这根火柴梗上的字是“优质火柴,W.D.莱特’36”。

我把火柴扔回烟缸里。我自己也纳闷,为什么要查看火柴。难道它能提供什么线索吗?

我把默多克太太的支票从钱包里拿出来,在背面签上名字,又填写了一张存款单和一张提取现金的支票。我从办公桌里拿出我的存款单,把所有这些东西用一根橡皮筋扎好,放进衣袋里。

我发现电话簿里没有登记“魔力”路易斯的电话号码。

我把电话簿分类查询的那一部分摊在桌子上,抄录下六七个有名气的剧院经纪人——他们的名字在电话簿里是用最大号铅字排印的——的电话号码,列了一张表,一个一个地打电话询问。这些人的声音无一例外都极和气,都向我提出许多问题,但是他们谁也不知道,或者不想告诉我“魔力”小姐的情况。

我把写着这些号码的一张纸扔进字纸篓里。我给肯尼·哈斯特打了个电话,这人为《纪事报》撰稿,报道犯罪消息。

我们俩先在电话里逗了会儿闷子,接着我就问他:“关于那个叫艾里克斯·莫尔尼的人你知道些什么?”

“在艾德瓦利开了家豪华的夜总会和赌场,离公路两英里路,靠着小山那边。过去当过蹩脚的电影演员。好像有不少靠山。我从没听说过他在光天化日下,在大庭广众前面开枪杀过人。也没听说他在别的什么时候杀过人。但是我对这事可不敢打赌。”

“是个危险人物?”

“如果需要的话,会很危险。这些家伙都看过电影,知道在夜总会当老板该摆出什么架势。他雇了个有名的人作保镖,那可是个人物。这人叫埃迪·普鲁。身高六英尺五英寸,瘦得像根竿子。一只眼珠不能转动,听说是在战争中打伤的。”

“对于女性来说,莫尔尼是否也具有危险性?”

“你的观点太守旧了,老兄。女人不管它叫危险。”

“你知道不知道一个叫‘魔力’的姑娘。有人说她是个女招待。我听说是个黄头发、高身量的美女。”

“没有。听你的描述我倒想认识一下。”

“别贫了。你还听说过瓦耶尼这个名字吗?”

“没听说过。但是我可以替你问一问格蒂·阿博加斯特,要是你肯过一会儿再给我打个电话的话。所有那些夜总会的阔佬儿他都认识,也认识在夜总会混事儿的流氓。”

“谢谢你,肯尼。我会再给你打电话的。过半小时?”他说半小时足够了。我们各自把电话挂断。我锁上写字间的门,离开我的屋子。

在走廊尽头的墙角里一个黄头发的年轻人背靠墙站着,正在看报。这人穿着棕色西装,戴着可可色草帽,帽子上箍着黄棕两色热带印花布。我走过他前面的时候,他打了个哈欠,把报纸往胳膊底下一掖,挺直了身子。

他跟着我一起走进电梯。看样子这人非常疲劳,眼睛累得都快睁不开了。我走到街上,过了一个街区,走进银行把支票交上,又提取了一点儿钱准备零花。从银行我走到一家名字叫“老虎尾巴”的餐馆,坐在一个矮棚里。我要了一杯马提尼酒和一份三明治,穿棕色西装的家伙在酒吧的另一头儿坐下喝可口可乐,样子极其无聊。他把一摞零钱摆在眼前,仔仔细细地把它们理平。他又要把墨镜戴上了,他以为这样一来,自己就隐形不见了。

我慢条斯理地吃着三明治,有意把时间拉得很长。然后,我走回到酒吧里面的电话间。穿棕色西服的人很快把头侧过来。他把眼镜摘下,用来掩饰这一动作。我拨通了《纪事报》的电话号码。

“有结果啦。”肯尼·哈斯特说,“格蒂·阿博加斯特说,不久以前莫尔尼同你那位金发美女结婚了,那个叫‘魔力’的女人。格蒂不认识瓦耶尼,他说莫尔尼在贝莱尔过去一点儿的地方置了产业,在斯蒂伍德新月大道上,一幢白色的房子,在日落谷北边五个街区。他说这所房子原来是阿瑟·布莱克·波帕姆的产业,这个花花公子从事邮购物品诈骗,被抓住了,财产都赔进去了。他的姓名缩写在大门上还没来得及更换。没准儿卫生纸上也还留着他的姓名缩写呢。格蒂说,他就是这么一个爱摆阔的人。我们知道的大概就这么多了。”

“这就是足够了。非常感谢,肯尼。”

我挂上电话,走出电话间,看到了棕色西服上面和草帽下面那副黑眼镜。这副眼镜一见我就飞快地转向另一边。

我转回身,从一扇转门走进餐馆的厨房,穿过厨房走到门外一条小巷。在小巷里没走几步路就来到停放我那辆汽车的停车场后边。

我发动汽车马达,朝着贝莱尔方向驶去。这次没有灰色小汽车追在我屁股后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