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对着后花园的小屋子,地上铺着棕红色的蹩脚地毯。屋子布置得像一间办公室。屋子里的什物也都是办公室必备的那些物品。一位瘦弱的金黄头发女郎戴着玳瑁架眼镜,正坐在一张打字机台子后面,左边放着一张打字纸。她的两只手放在键盘上,虽然那台打字机并没有装着纸。她看着我走进屋子,就挺起腰板,有些装腔作势,仿佛正在等着别人给自己拍照。她用清亮柔和的语调叫我坐下。

“我是戴维斯小姐,默多克太太的私人秘书,她叫我看看你的几份推荐信。”

“推荐信?”

“当然了。要看看推荐信。怎么,你感到吃惊吗?”

我把帽子放在她的打字桌上,把没有点着的那支纸烟放在帽檐上。“你的意思是说,她叫我到这儿来,事先对我一点儿也不了解?”

她的嘴唇抖动了一下,但连忙把嘴唇咬住。我说不清她被我的话吓住了呢,还是感到气恼。要么就是为了装出一副正正经经、公事公办的神气而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但是不管怎么说,她的样子确实不怎么高兴。

“她是从加利福尼亚安存银行一家支行的经理那里,知道你姓名的。但是那位经理本人对你并不了解。”她说。

“你准备好铅笔把我说的记下来吧。”我说。

她拿起一支铅笔,让我看到笔尖是新削的。她准备好好把我的话记录下来。

我开口说:“我的第一位证明人:同一家银行的一位副经理——乔治·S.利克先生。他在总部办公。其次,我还有一位证明人:州参议员休斯顿·奥格尔索普先生。目前他可能在萨克拉门托市,要么就是在洛杉矶市政大楼自己的办公室里。此外,我还可以举出下列几位证明人:德赖弗斯家的小悉德尼·德赖弗斯、地产保险公司大楼的特纳和斯韦恩律师事务所。记下来了吗?”

她记得很快,一点儿也不费力,眼睛并不看我地点着头。阳光在她的金黄色头发上嬉戏。

“经营钻井工具的弗利-克兰兹合作商店的奥利弗·弗利。这家商店在工业区东九路上。此外,如果你还想知道我在警察界一些朋友的话,我可以举出地方检察官伯纳德·奥尔斯和中央凶杀案侦破组的探长卡尔·兰德尔。你是不是认为我举这么多人已经够数了?”

“请你不要笑话我。我只不过是在做别人要我做的事。”

“我看最后两个人你就别往他们那儿打电话了。除非你想让他们知道要我来办的是一件什么性质的案子。”我说,“我没有怪你。今天天气很热,是不是?”

“在帕萨迪纳这个地方,这种天气不算热。”她说。她从桌子上拿起电话簿,开始查询我提到的证人。

在她查找号码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往外打电话的时候,我开始仔细地观察这位姑娘。她的肤色苍白,是因为皮肤生来就非常白皙,其实她是一个很健康的姑娘。金黄的头发虽然不怎么光滑,但并不难看。只不过她让头发紧绷绷地贴在窄小的脑壳上,才叫人无法注意到她这头秀发。她的两道眉毛又细又直,颜色比头发浓得多,几乎可以称做褐色。纤嫩的鼻翅像是一个害贫血的病人那样惨白惨白。下巴生得瘦小,过于尖细,令人感到她的性格很不稳定。除了双唇涂了不多的橙红色唇膏外,她没有用任何化妆品。在两片镜片后面闪烁着一对大大的瞳仁。她生着两只很大的湛蓝色的眼睛,眼睛里有一种梦幻色彩。因为眼皮绷得紧,所以这对眼睛有些像东方人,要么就是因为她的整个一张脸肉皮生得紧,所以眼梢也吊上去了。整个说来,这张脸带有某种奇特的、略有些神经质的美,只要好好装扮一下,一定会展示出令人吃惊的魅力的。

她穿的是一件亚麻布连衣裙,袖子很短,身上也没戴任何首饰。两只光光的胳膊上覆盖着一层细毛,有些地方还生着雀斑。

我并没有注意她在电话里说些什么。我只看到她把电话里所听到的速记了下来,手里的铅笔极其灵活地在纸上勾出点点线线。打完电话以后,她把电话簿挂在一个挂钩上,站起身,理了一下亚麻布连衣裙的下摆,开口说“请你稍微等一会儿——”,就向房门走去。

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又走回来,把书桌一头最上面的一只抽屉关紧,她走出屋子,关好屋门。室内再也没什么声息了,只听见窗户外边蜜蜂的嗡鸣声。远处有人正在开动一只真空吸尘器。我从帽子上把那支一直没有点燃的纸烟拿起来,放在嘴里,站起身来。我绕到书桌的另一边,把她特地走回关起来的那只抽屉拉开。

这只抽屉与我毫无关系,我只不过好奇而已。我看到她有一把柯尔特小型自动手枪放在抽屉里,这与我也毫无关系。我把抽屉关上,重又坐下。

她离开了大约四分钟。回来后她打开门,站在门口说:“默多克太太现在准备见你。”

我跟着她又走了一段过道,最后她推开两扇玻璃门中的一扇,身体往旁边一闪。我走进去,玻璃门在我身后关上了。

屋子非常幽暗。最初,除了从室外灌木丛和帘幕间隙处透进来的一些光线外,我看不清屋子里的任何东西。过了一会儿我才分辨出这是一间玻璃暖房,只不过门窗都被室外各种植物的枝叶遮严了。屋子里铺着草席,摆着藤编的家具。窗边有一张很大的曲背藤椅,椅子上摆着堆成小山的靠枕。一个女人正斜倚在靠枕上,手里擎着一只酒杯。在我还没有辨清女人的面目之前,首先闻到的是浓郁的酒香。过了一会儿我的眼睛逐渐习惯了屋子里昏暗的光线,我终于看清了这位妇女的模样。

她生着一张大脸,下巴底下几道肥肉。铅灰色的头发烫得蓬蓬松松的。见棱见角的嘴巴和像含着眼泪似的两只大眼睛。她的脖子上围着蕾丝花边,虽然这样粗的脖子也许只配穿足球运动员的运动衫。她身上穿的是灰色的筒袍,露着两只胳膊,胳膊上斑斑驳驳尽是斑点。她的耳朵上戴着黑玉耳环。在她身旁摆着一张玻璃面矮桌,桌上放着一瓶红葡萄酒。看见我走进来,她一边一口一口喝酒,一边从酒杯边沿上打量我,但却一句话也不说。

我站在她前面。她让我站着,一直等到喝完自己杯里的酒,把杯子放在桌上,重又斟上一杯。然后,她用一块手帕轻拍了几下嘴唇,这才开口说话。她生着一副男中音的喉咙,用这种嗓音说话的人是需要你认真对待的。

“坐下,马洛先生。请不要点烟,我有哮喘病。”

我在一个藤编的摇椅上坐下,把那支一直没有点燃的纸烟塞在上衣口袋里的手帕后面。

“我从来没有同私人侦探打过交道,马洛先生。我对私人侦探一无所知。你的推荐人叫我满意,你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办什么事,默多克太太?”

“当然是件需要严格保密的事,同警察局没有关系。如果同警察局有关系,我早就找警察了。”

“我的收费标准是每天二十五元,默多克太太。当然还需要一些额外花销。”

“你要的不少。看来你挺能挣钱的。”她又喝了几口葡萄酒。我在天气炎热的时候不爱喝葡萄酒,但最好还是能有机会谢绝一下别人的邀请。

“挣钱不多。”我说,“当然了,请侦探替您办事花钱可多可少,正像请律师办案、请牙医治牙一样。我不属于什么组织。我一个人干,一段时间只办一个案子,干我这个行当还有风险,有时候风险很大。我不是一年到头总工作,所以我不认为一天二十五元收费太高。”

“我懂了。那你刚才说的额外开销指的是什么?”

“这里那里碰到的一些小事。您从来不会事先知道什么地方要花一点儿钱。”

“但我还是想知道。”她毫不留情地问。

“您会知道的。无论花什么钱我都会清清楚楚地记下来。您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您认为花得不是地方的话。”

“你希望拿到多少预聘费?”

“一百块钱就够了。”我说。

“我也是这么想。”她说。她把杯子里的酒喝干,又重新斟满。这次她连嘴唇都来不及擦。

“像您这样有地位的人,默多克太太,其实我不一定要预聘费。”

“马洛先生。”她说,“我这个人很厉害。但是你可别被我吓着。如果你要被我吓坏,你这人对我也就没什么用了。”

我点了点头,等着看这个女人还要做些什么。

她突然笑起来,接着就打了个嗝。这个嗝打得很漂亮,既不有意夸张,又让人知道她对此习以为常。“我有哮喘病。”她满不在乎地说,“喝酒是为了治病。所以我并没有邀请你。”

我把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我希望这对她的哮喘病不会有什么影响。

“金钱并不是最重要的。”她说,“像我这样身份的女人总是被人敲竹杠,我已经习惯了。我希望我付你的钱花得值。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件相当值钱的东西叫人偷走了。我要把它找回来,但只是要拿回东西,不要拘捕任何人。偷东西的贼碰巧是我家庭的一名成员——因为姻亲关系。”

她用自己粗大的手指转动着手里的酒杯,尽管这间幽暗的屋子里光线朦胧,我却看到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直截了当地说吧,就是我的儿媳妇。”她说,“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硬得像块橡木板。”

她注视着我,眼睛突然射出一道亮光。

“我的儿子是个十足的傻瓜。”她说,“但是我很喜欢他。一年以前,他办了件蠢事,不经过我同意就结了婚。他办这件事真是愚不可及,因为他还不能自己谋生。除了我给他一点儿钱以外,他手头没有钱。而我对于给钱又不怎么慷慨。他选中的这位女士,或者说,选中了他的这位女士,是一家夜总会的歌星,名叫琳达·康奎斯特 [1] 。这个姓倒同她的性格相符。婚后他们就住在这幢房子里。因为在这所房子里,我不允许任何人和我顶嘴,所以她没同我拌过嘴。虽然如此,我同她彼此一点儿好感也没有。他俩的开销由我支付,我给了他们俩一人一辆轿车,给这位女士足够的钱购置衣服等。她自然发现这里的生活十分沉闷,而且无疑也发现我的儿子毫无情趣。我也知道他这个人毫无情趣。简短地说,一个多星期以前,这位儿媳妇突然不辞而别了,甚至没留下转给她信件的地址。”

她干咳了两下,摸出手帕,擤了一下鼻子。

“她拿走的是一块金币。”老太太接着说,“一块极珍贵的金币,人们叫它布拉舍金元 [2] 。当年这是我丈夫所有收藏品中最珍贵的一件。我自己对这种东西没有兴趣,但他却把这块金币视若拱璧。自从四年前他去世以后,他的收藏我一直完整地保存着。这些东西锁在楼上一间有防火设施的房间里,在几个阻燃的盒子里。他的收藏品我都保了险,我还没有去报失。除非必要,我不想惊动保险公司。这块金币毫无疑问是叫琳达拿走了。听别人说,这块币价值一万多块钱。那是枚样币,并未流通过。”

“这种古钱是很难出手的。”我说。

“也许你说得对,我不知道。直到昨天我才发现这块金币不翼而飞了。我本来也不可能知道失窃的事,因为我从来不去动那些藏品。可是洛杉矶有一个叫莫宁斯塔尔的人打来电话。他自称是钱币商,打听我们是否准备出售布拉舍金币。这个电话碰巧是我儿子接的。他说他不认为家里想出售这枚币,过去从来没有过这种打算。但如果莫宁斯塔尔先生肯另外找个时间再打来电话的话,他可以先跟我商量一下。现在不方便,我正在休息。那个人说他可以再打电话过来。后来我儿子把这件事告诉了戴维斯小姐,戴维斯小姐又告诉了我。我叫她主动给那个币商打电话问问。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她又啜饮了几口葡萄酒,挥动了几下手帕,哼哼一声。

“为什么引起了好奇心?”我没话找话地问。

“如果这个币商稍有些名气,他就会知道我家的这块币是不可能出手的。我丈夫默多克在遗嘱里写得很清楚,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他的任何收藏品都不出售,也不出借或典押。这些东西不许任何人拿出这所房子,除非房子受到损害必须搬迁。即使那样,也只有保管人有权利把东西移走。我那死鬼丈夫,”她冷笑着说,“似乎认为,我在他活着的时候,对他那一堆破铜烂铁片应该更感兴趣。”

这一天天气晴朗,室外阳光灿烂,百花盛开,鸟儿在枝头鸣啭。汽车驶过街头时令人感到舒适的轰鸣声,一阵阵从远处传来。而在这间散发着葡萄酒味的幽暗的屋子里,面对着这位愁眉苦脸的女人,我却觉得好像置身于一个幻境中。我上下颠动着架在另一条腿上的脚,听着她絮絮叨叨地说下去。

“我同莫宁斯塔尔先生通了电话。他的全名是艾里沙·莫宁斯塔尔。他的办公室在洛杉矶市商业区第九大街一幢名叫贝尔方特的大楼里。我在电话里告诉他,默多克家的收藏品是不出售的。过去从来没有出售过,而且只要我在世一天,也决不会卖给外人。我还对他说,我很奇怪,他居然不知道这一情况。他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地说了几句什么,接着就问我,能不能允许他看看我家的藏品。我告诉他当然不允许。他冷冷地谢了我一下,就把电话挂断了。这以后,我上楼去查看那些钱币。我已经有一年没有碰那些东西了。那枚金币本来锁在一只防火的盒子里,这次不见了。”

我没说什么。她重又斟上酒,用她粗大的手指在藤椅扶手上敲击着。“我当时怎么想,你大概猜得出来。”

我说:“关于莫宁斯塔尔先生的事,或许我猜得出。有人提出要卖给他这枚金币,他知道,也许猜到了这枚币是从哪儿来的,这一定是一枚非常稀有的钱币。”

“他们称之为没有流通的样币,这东西确实极其稀少。是的,我也是你这个想法。”

“它是怎么被人偷出来的?”我问道。

“这所房子里谁都偷得出来,一点儿也不费劲。我的钥匙就放在皮包里,皮包随身带着,一会儿拿到这儿,一会拿到那儿。只要有心这么做,谁都能把钥匙从皮包里取出来,打开屋门、柜门,在我发觉前,重新把钥匙放回我的皮包。如果是外人,这样做并不容易,但是对家里人来说,这是易如反掌的事。”

“我懂了。您为什么肯定就是您儿媳妇拿的,默多克太太?”

“我并没有任何从严格意义上讲的证据。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我家里有三个女佣,她们都已经在这里干了很多很多年了——早在我同默多克先生结婚前——这是七年前的事——她们就在这里当用人。另外,我们还有一个侍弄花草的园丁,这人从不进屋来。我们家没有汽车司机,我上街不是我儿子就是我的秘书给我开车。金币不是我儿子拿的。第一,因为他不是那种偷母亲东西的傻瓜,再说他会毫不费力地不叫我同币商莫宁斯塔尔直接通话。至于戴维斯小姐嘛,她偷我的金币?就连这么想想都太可笑了。她这个人像老鼠一样胆小。不会是她,马洛先生。琳达即使没有别的原因,为了报复我,也会做出这种事来。她正是这种人。你也知道,在那些夜总会混事儿的都是些什么女人。”

“什么人都有。”我说,“正像其他地方一样。关于失窃的事,我猜想不会是外边的小偷撬锁进来的吧?我想也不会。不会有小偷下这么大工夫只为了拿走一枚贵重钱币。我看最好让我去看看那间屋子。”

她把下巴向我一伸,脖子上的肌肉绷成了一堆硬块。“我已经告诉你了,马洛先生。是我的儿媳莱斯利·默多克太太把布拉舍金币拿走的。”

我瞪着眼睛看她,她也瞪着眼睛看我。她的目光像这幢房子的砖墙一样硬。

“就假定您推测的是事实吧,您要叫我做的究竟是什么,默多克太太?”

“第一,我要把那枚金币弄回来。其次,我要我儿子顺顺当当办了离婚手续。我不要花钱买离婚。我敢说,你是知道这类事该如何安排的。”

她把杯子里的余酒喝光,纵声大笑起来。

“也许我听人说过该怎么办。”我说,“您是说,这位女士没有留下转信地址吗?您的意思是,您对她现在在什么地方一无所知吗?”

“一点儿也不知道。”

“这么说,这个人已经销声匿迹了。说不定您的儿子还知道点儿什么没有告诉您,我需要同他谈谈。”

我面前的这张灰不溜秋的大脸绷成了更多的肉绺。“我儿子什么都不知道。连金币被窃的事他也不知道。我什么也不想告诉他。等时机成熟的时候,我知道如何应付他。在那以前,我不想惊动他。他会一点儿也不走样地照我命令他的那样做。”

“他并不是永远要照您的话做的。”我说。

“他这次结婚,”老妇恶狠狠地说,“是由于一时冲动。事情过去以后,他一直像个绅士般地规规矩矩。我对他非常放心。”

“在加利福尼亚,这种一时冲动怎么说也会延续三整天,默多克太太。”

“年轻人,你还想不想要我聘你办这件事了?”

“我想要,前提是我需要知道所有的事实。另外,我还要得到许可,按照我认为合适的方式去做。如果您设下了许多条条框框,叫我迈不开步,我就不要您赏赐给我的这个差事了。”

她又狂笑起来,“你现在办的是一件必须谨慎对待的家务事,马洛。所以你必须谨慎小心。”

“如果您雇用了我,您就会得到我全部的谨慎和小心。如果我没有足够的慎重,也许您还是别雇我为妙。比如说,我猜想您不想设置一个叫你的儿媳陷于其中的什么圈套吧?我可不想那么慎重。”

她的一张大脸变成煮熟的紫红色的糖萝卜。她本想张开嘴巴对我大喊大叫,可是又克制住自己。她只是举起酒杯,喝了几口她认为那是为了治病才喝的葡萄酒。

“就交给你去办吧。”她冷冷地说,“我真希望我是两年前认识你的,在他同那女人结婚以前。”

我不太明白她说这句话有什么含义,但是我并没有让她解释。她侧着身子,用一把钥匙在一台家用电话机上捅咕了一阵。等到从耳机里传出说话的声音,她对着电话机吼叫了几句。

传来一阵脚步声,那位金黄头发的女郎迈着碎步走进来。她的下巴紧贴着前胸,仿佛有人要抡起胳膊打她似的。

“给这个人开一张两百五十块钱的支票。”老巫婆对她吼道,“你要闭紧嘴巴,别对任何人说这件事。”

小姑娘脸涨得通红,一直红到脖子根上。“您知道我从来不跟别人说您的事,默多克太太。”她呜咽道,“您知道我不会说的。我就是做梦也想不到同别人说——”

她垂着头,转身跑出屋子。在她关门的时候,我抬头看了看她。她的小嘴唇抖动着,可是眼睛里却闪着怒火。

在屋门关上以后,我对那位妇人说:“我需要一张您儿媳的照片,还要知道一些信息。”

“在那张书桌的抽屉里找找。”她伸出一根粗指头指着书桌。手指头上的金戒指在昏暗中闪闪发亮。

我走到一张藤条编的小书桌前面,拉开桌子上唯一一只抽屉。抽屉里正面朝上放着一张照片。我拿出照片。照片上一双幽黑冷峻的眼睛盯视着我。我拿着照片,重新坐下,仔细打量起来。乌黑的头发蓬松着从中间分开,又松松地向后边梳去。露出平实的前额。一张阔嘴,带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但双唇却富有挑逗性。鼻子大小适中,非常秀美,皮生得很紧,现出骨头的棱角。这张脸的表情似乎缺少点儿什么。过去人们称这种缺陷为没有教养,今天人们叫它什么呢,我就不知道了。这张脸给人的印象是过于精明,年纪虽小却善于自我保护。太多的人总向这张漂亮面孔挤眉弄眼,它已经学会了太多的躲闪这些无谓纠缠的路数。但是在这种精明的背后,却还残存着一个仍然相信圣诞老人的小女孩儿的质朴天真。

我对这帧照片点了点头,把它放在衣袋里。我在思索:只是一张照片,从里面看出来的东西就已经太多了,而且这间屋子的光线还不怎么好。

门开了,穿着亚麻布连衣裙的姑娘拿着一本三联的支票簿和一支自来水笔走进来。她把胳膊垫在支票本底下,叫默多克太太签名。她挺起身,勉强摆出一个笑脸。默多克太太朝我的方向指点了一下,她把支票撕下来,递到我手里。她走到门口,等着还有什么吩咐。默多克太太没有再搭理她,于是她轻手轻脚地走出去,把房门从外边关好。

我在空中扇动了几下支票,把上边的墨水扇干了,然后折起来握在手里。

“关于琳达,您有什么事可以告诉我的?”我问。

“几乎什么也没有。在同我儿子结婚以前,她同一个叫‘魔力’路易斯的姑娘——这些人都给自己起了些漂亮的名字同住一所套房。‘魔力’的职业大概是招待员什么的。她俩都在文图拉林荫大道上一家叫艾德瓦利俱乐部的地方干活儿。我儿子莱斯利对这些地方是一清二楚的。我对琳达的家庭和出身什么也不知道。她有一次说她出生在苏福尔斯附近一个地方。我想她的父母在那里住过。但我对这些事一点儿不感兴趣。我不想打听她的事。”

她说没有兴趣打听,那才是胡说八道呢。我几乎想象得出,她如何追根刨底地用两只手在地上挖掘,想弄出个究竟来。

“您不知道‘魔力’小姐的住址吧?”

“我不知道。”

“您儿子会不会知道?要么戴维斯小姐也许知道?”

“等我儿子回来的时候,我问问。我想他不会知道。你可以自己问戴维斯小姐。我想她一定也不知道。”

“我明白了。您知道不知道琳达还有什么朋友?”

“不知道。”

“有可能您儿子还同她保持着联系——默多克太太。只是没有让您知道。”

她的脸又要开始红涨,我连忙举起手把一副慰抚的笑容抹在脸上。“不管怎么说,”我说,“他跟她结婚已经一年了。关于她的事他总会知道一些。”

“你别把我儿子扯进这件事里来。”她呵斥我说。

我耸了耸肩膀,用双唇发出一声失望的声音。“好吧。我想她把她的那辆车开走了吧?你给她的那辆。”

“一辆一九四○年的铁灰色福特水星,是跑车吧?戴维斯小姐可以告诉你车子的牌号,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把车开走了。”

“您知不知道她拿走了多少钱,什么衣服,什么首饰?”

“她拿的钱不多。她手里最多也不过有几百块钱。”她鄙夷不屑地把嘴一撇,嘴角上立刻挂上几条很深的皱纹。“当然了,也许她又交上新朋友,那她的钱就多了。”

“有这种可能。”我说,“珠宝首饰呢?”

“一枚价值不高的祖母绿钻石戒指;一块镶嵌着红宝石的浪琴白金手表;一条琥珀项链——那是有一次我犯傻送给她的——项链的扣钩上镶着一个由二十六粒小钻石构成的菱形图案。她当然还有一些别的东西。我对这个从不注意。她的穿着很讲究,但并不显眼。感谢上帝还赐给她一些小小的恩惠。”

她再次把杯子斟满,一边大口大口地喝酒,一边打嗝,这会成为她与人交际时的随堂礼仪的。

“您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些吗,默多克太太?”

“怎么,这还不够?”

“还差得远。可是暂时我就算满足了吧。如果我发现钱币不是她偷的,您托我办的这件事就算交差了。是不是这样?”

“咱们再谈谈。”她蛮横地说,“金币毫无疑问是她偷的。我不想叫她就这样溜走。你把我说的这一点好好记在脑子里,年轻人。你喜欢装出一副蛮横无理的样子,我倒希望你真有装扮出的一半蛮横,那就好了。要知道,那些夜总会女郎很可能都交有一些粗暴的朋友呢。”

那张我已经折起来的支票,这时仍然留在我的双膝之间。我把皮夹子拿出来,把支票放进去,站起身,准备从地上拿起帽子。

“我倒愿意他们粗暴。”我说,“粗暴的人头脑都简单,如果有什么值得向您汇报的我就告诉您,默多克太太。我想,我先去找找那位钱币商人。看来他是条线索。”

她等我一直走到房门口才在我背后吼叫着说:“你不怎么喜欢我吧,是不是?”

我一手握住门柄转过身来说:“有人喜欢您吗?”

默多克太太把头往后一仰,咧开嘴哈哈大笑起来。我在她的笑声中打开门,走出屋子。我关上门,把她粗蛮的笑声关在屋子里。我走回这幢房子的大厅,敲了敲秘书小姐半掩着的屋门。我把门推开,探进头去。

她双臂交叠伏在书桌上,头埋在胳膊里,正在抽抽噎噎地啼泣。听见声音,她转过头,看了看我,眼睛里仍然噙着眼泪。我把门关好,走到她身旁,用一条胳膊拢着她瘦弱的肩膀说:“别不高兴。你应当为她感到难过才对。她自认为是个强悍的女人,为了装扮成厉害的样子,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年轻姑娘的身体弹跳了一下,远远躲开我的胳膊,“别碰我。”她呼吸急促地说,“请求你,我从来不让男人碰我。另外,请你也别说默多克太太的坏话。”

姑娘的一张带着泪眼的脸涨得通红。摘掉眼镜以后,她的眼睛是非常可爱的。

我把那支一直拿在手中的纸烟塞到嘴里,点着了。

“我——我不想这么没礼貌。”她抽抽搭搭地说,“只是她太作践我了。我一心想把她的事情办好。”她又抽搭了两下,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块男人用的大手帕,抖搂开,用它擦着眼睛。我注意到这块手绢垂下来的一只角上用紫线绣着“L.M.”两个缩写字,我盯着它看了一会儿。我把口中的纸烟喷吐在屋子另一角,避开她的头发。“你有什么事吗?”她问。

“我需要莱斯利·默多克太太汽车牌照的号码。”

“号码Z/一一一一,一辆车篷可以翻折的灰色福特水星轿车,一九四○年型的。”

“她可告诉我是辆跑车。”

“跑车是她丈夫莱斯利先生的。车型、颜色相同,都是同一年的产品。琳达没有把她的车开走。”

“哦。你认识不认识一位叫‘魔力’的小姐?”

“我只见过她一面。她同琳达合住一套公寓。那次她到这儿来是跟着一位——一位瓦耶尼先生。”

“瓦耶尼是怎样一个人?”

她的目光垂在桌面上。“我——她只是跟那个人一起来的。我不认识这个人。”

“‘魔力’小姐长得什么样?”

“高个儿、黄头发、很漂亮。非常——非常吸引人。”

“你的意思是说很性感?”

“怎么说呢?”她的脸涨得通红。“是一种规矩女人产生的魅力。我想你懂得我的意思。”

“我知道你要说的意思。”我说,“可是这种话我总是越听越糊涂。”

“我相信你说的真话。”她尖刻地说。

“知道‘魔力’小姐住在哪儿吗?”

她摇了摇头。她小心翼翼地把那块大手帕叠好,放在写字台的抽屉里。就是那只放着手枪的抽屉。

“等这块手帕用脏了以后,你可以再弄一块。”我说。

她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两只小手放在桌面上,两只眼睛平望着我。

“我要是你的话,马洛先生,就不会把这种硬汉子的架势摆得太过火。至少别对我摆。”

“是吗?”

“是的。除非主人特别吩咐,我不可能再回答你什么问题了。我在这里的地位叫我不能把很多内情说出去。”

“我不是硬汉。”我说,“只不过男子汉气概重了些。”

她拿起一支铅笔,在拍纸簿上画了个记号。她对我微微一笑,完全平静下来。

“也许我不喜欢男子汉气概重的人。”她说。

“你是个怪人。”我说,“我还从来没遇见过你这样的人呢。再见吧。”

我走出她的办公室,把门关紧。我从空无一人的大客厅向外走,穿过寂静无声、死气沉沉的宽大的起居间。我从正门走出这幢房子。

室外,灿烂的阳光正在草坪上嬉戏。我戴上太阳镜,走到小黑人雕像前面,又拍了拍他的脑袋。

“小兄弟啊,这里比我预料的还要糟。”我对他说。踏脚石上的热气一直穿透我的鞋底,我赶忙钻进汽车,发动马达,把车子从马路边上开走。

我后边有一辆灰色的小汽车也驶离开马路牙子。我并没有注意它,驾车的人戴着一顶黑色卷边圆草帽,帽檐上系着一条花里胡哨的印花帽箍。他跟我一样,也戴着太阳镜。

我驶回城里。大约驶过十几个街区,岔路口的红灯叫我把车停住。我发现那辆灰色汽车仍然尾随着我。我耸了耸肩,为了开个玩笑,我兜了个小圈子。后面的车紧追不舍。我驶进一条两旁密密种着胡椒树的林荫道,陡然把车掉过头,停在马路边上。

灰色汽车在我后面也驶进这条马路,但是那位戴着花帽箍草帽的金发人没有像我一样掉头。他的车一直向前驶去。我把车往回开到阿罗约塞可,接着向好莱坞驶去。我几次回头打量,但没有再发现那辆跟踪我的车。

注释

[1] 瑞士枪械制造公司及其生产的武器品牌名称。

[2] 一七八七年纽约金匠艾普瑞姆·布拉舍铸造了若干美国金元,据说至今全世界仅存六枚,已成为稀世之宝。